大唐公司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2024-11-09

大唐公司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精选5篇)

1.大唐公司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篇一

附件

大唐重庆分公司(渝能集团)

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办法

(2015版)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 生产管理类

适用范围 所属各发电企业、本部安全生产部及集控中心 废止说明 《大唐重庆分公司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办法(2009版)》(大唐渝电制„2009‟248号)

内容概要 《大唐重庆分公司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办法(2015年版)》是在《大唐重庆分公司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办法(2009版)》(大唐渝电制„2009‟248号)的基础上,依据《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办法(2009版)》(大唐国际制„2009‟137号),结合大唐重庆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需进行修编。《大唐重庆分公司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办法(2015年版)》共分为九章五十七条,主要明确了大唐重庆分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发电企业运行管理职责,运行计划、运行规程及制度、发电处理及水库调度、运行分析及经济运行、运行燃料、运行培训等管理内容。此办法的颁布实施,将有助于规范大唐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系统各水电、风电公司、火电公司的运行管理工作,健全运行管理责任制,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大唐重庆分公司(渝能集团)(以下简称分 公司)系统各水电、风电、火电企业的运行管理工作,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健全运行管理责任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运行管理是发电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

(一)通过对运行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保证电力生产的安全、经济、可靠、环保,实现分公司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度命令,严守调度纪律,牢固树立“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思想意识,确保电力生产安全;

(三)优化监控参数,调动和发挥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消耗,保证电能、水能利用、热能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电网及热用户的需求。努力使各项安全、可靠、经济、环保指标应达到国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力争接近或达到分公司、国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 运行管理工作的目标:

(一)建立通畅高效、快速反应的生产运行指挥系统;

(二)建立标准规范、符合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程制度;

(三)形成一支训练有素、胜任工作、爱岗敬业、纪律严明的运行队伍;

(四)构建一个文明、良好的生产运行工作秩序和环境。第四条 分公司系统运行管理采用集控运行制,辅控集控制为集控运行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新扩建单位应从生产准备开始,就按主机集控、辅控集控制的要求,开展生产准备工作。

第五条 分公司生产运行调度执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原则,各发电单位应加强与分公司安全生产部、集控中心沟通协调,及时汇报相关生产运行方式变化、检修延期、设备异常等生产信息,并组织落实分公司相关部门的发电调度指令、安全生产要求。

第六条 分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分公司运行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运行工作的组织、落实。

第七条 分公司集控中心负责所控电站的运行监控、水情测报、水库优化调度及防洪调度、发电运行方式安排等发电运行管理;负责所控电站的电网协调以及协助非所控电站的电网协调工作。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本部、各基层企业、电站。

第二章 三级责任主体职责

第九条 分公司本部职责

(一)贯彻国家、电力行业、集团及大唐国际有关运行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修订分公司运行管理的有关标准。

(二)检查、监督、指导所管理的基层企业认真贯彻电力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集团公司及大唐国际发布的有关法规、规程、技术规范。

(三)协调所管理的基层企业与当地电网公司的关系,指导、组织、协调做好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

(四)规范分公司系统各企业生产调度管理,指标汇总和对外发布,指导协调有关运行管理对外的联系。

(五)收集、汇总、分析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存在的普遍问题,组织技术攻关,为基层企业提供运行管理的技术支持。

(六)分公司总经理对所管理的基层企业的生产运行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对生产运行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七)分公司安全生产部和集控中心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所管理的基层企业的运行管理工作。按要求汇总、审查、分析、上报所管理的基层企业的生产运行信息和异常情况,并组织技术攻关,为所管理的基层企业提供运行管理的技术支持。

(八)分公司集控中心与所属企业相关管理职责分工见《大唐重庆区域(电站)集中控制中心与各所控厂站电力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规定(2015版)》。第十条 基层企业职责:

(一)各基层企业是本企业运行管理主体,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本企业发电部的职能和权限,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的运行管理职责。

(二)基层企业总经理对本企业的生产运行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经常深入现场,参加生产调度会议,及时掌握主要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掌握运行方面领导人员和主要技术骨干的配备情况及存在问题。

(三)基层企业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是生产运行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在运行管理上的职责:

1.贯彻电力生产的方针、政策,批准运行方面的各项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督促实施;

2.参加每周和每月的公司安全生产网络视频会议(水电包括集控中心水情会商会议),贯彻公司的指示精神;

3.健全以值长为首的现场生产指挥系统,赋予其职责和权限,并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4.主持生产调度会议,全面掌握生产运行情况,及时指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解决生产上存在的问题;

5.经常深入现场,掌握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夜巡、特巡和监督性巡视; 6.检查、监督本企业生产管理部门及发电部运行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予以评价并做出改进工作的指示;

7.组织参加的上级公司每月(周)视频会议,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本企业运行分析会议,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本企业运行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分析运行工作情况和运行指标完成情况,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8.参与对本企业运行工作领导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及主要岗位值班人员的调配,主持对值长的独立值班考试;

9.审批生产运行计划、运行方式和全厂性的系统图,审批重要的热工及厂属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整定方案,审批重大的特殊试验方案,并主持该项试验;

10.审批年度运行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组织制定各种典型事故预案,审批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方案,并主持进行演习和做好总结评价;

11.主持重大的或复杂的运行情况调查分析和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活动;

12.主持协调及指导与当地政府、当地防汛主管部门、电网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部及集控中心等相关业务联系,落实各级管理要求。

13.按要求组织、落实并网安全性评价的检查、整改工作。

(四)基层单位运行管理部门应承担以下生产运行管理的职责: 1.参加每周和每月的集团公司、大唐国际及分公司安全生产网络视频会议;

2.参加生产调度会议,汇报运行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按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指示,予以完成;

3.组织编制、修订、审核本企业运行规程、水库调度规程、生产运行技术管理制度、全厂性的系统图等,划分运行各专业的设备管辖范围及职责分工,并督促执行;

4.组织编制、修订、审核本企业现场岗位运行日志及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和内容,并及时审阅分析主要记录和数据,提出改进意见;

5.组织编制本企业生产运行工作计划;

6.参加本企业运行方式(水库调度方式)和热工、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整定方案的审查,组织制定和审核重大的特殊试验方案,并参加该项试验;

7.组织本企业运行分析会议,运行管理工作会议,主持运行专题分析,防汛及水库调度专题会议,并提出分析报告;

8.编制或审核本企业运行月报和月度运行工作总结报告,审核各种运行技术专题报告;

9.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写出事故技术分析报告; 10.会同本企业有关部门,制定各种典型事故预案;编制或审核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方案、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现场培训计划、节能降耗措施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11.经常深入现场,掌握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及缺陷状况,检查指导现场运行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指导运行现场的工作,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并负责考核;

12.加强与分公司安生部、集控中心联系,协调好与当地政府、当地防汛主管部门关系,落实生产调度对电网运行、上下游河道安全的管理要求。

13.按照要求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想。

第十一条 应建立和加强以值长为首的现场生产运行指挥系统。在调度业务和运行操作上,值长受电网调度部门或分公司集控中心的指挥;在行政和技术上,值长按照本企业自行制定的行政和技术管理体系接受上级的领导。值长在当班期间可代表总经理(厂长)行使生产指挥调度权。

第三章 运行计划管理

第十二条 运行工作实行计划管理。运行工作计划是生产计划 和其他组织技术措施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年度、季度、月度,实行自下而上的汇总编制,自上而下的下达执行。

第十三条 运行工作计划应将指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室、运行值、班组及个人,使所有运行人员都担负执行计划的责任,并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评比活动,将计划完成情况与考核、评比、奖励结合起来。在计划执行中,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注意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十四条 运行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各台机组的发电量;

(二)燃料的到货量和使用量;

(三)水库调度方式及水情预测;

(四)运行调度方式及变更;

(五)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调整;

(六)主要可靠性指标及调整;

(七)运行反事故措施及演习;

(八)节能降耗及环保措施;

(九)运行现场培训工作;

(十)其他生产运行及管理工作。第四章 运行规程、制度的管理

第十五条 运行工作的技术管理主要体现在有关生产运行的各项规程、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基础工作上。各基层企业应根据集团公司、大唐国际及分公司的统一要求和运行管理实践经验,制定和完善本企业的运行规程和制度,使之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

第十六条 运行现场和运行管理部门应具备的规程、制度、原始记录及技术资料必须符合集团公司、大唐国际及分公司的要求,并严格执行。现场运行操作规程应以国家有关电力生产的技术管理法规、典型规程、制造厂设备说明书、设计说明书及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为依据,按集控主机运行规程、集控辅机运行规程、辅控运行规程进行编写,经总工程师(或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 对于新建机组,机组单体试运前应完成辅机运行规程和操作标准的编写工作;机组分部试运前应完成各运行规程的编写工作和系统图的绘制,在整体试运前颁布试行;在机组完成72小时试运后(火电168小时)三个月内,颁布经试运完善运行规程。第十八条 运行设备系统发生变更时,应对规程及系统图予以补充或修订,并在此设备系统投运前,将修订后的规程补充条文及系统图发至运行人员中进行学习。

第十九条 现场运行操作规程应根据已发生事故暴露的问题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措施随时予以补充和修订。

第二十条 每3-5年应对现场运行规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设备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履行审核批准手续。

第二十一条 应针对不同类型的操作工作,编制各种“标准操作票”;针对不同类型的检修和维护工作,与设备管理部门配合编制各种“标准工作票”。

第二十二条 运行现场应严格执行原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并详细制定下述管理制度和标准:

(一)运行规范化管理制度;

(二)运行标准化作业制度;

(三)“操作票”管理制度;

(四)交接班制度;

(五)巡回检查制度;

(六)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

(七)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八)运行分析制度;

(九)运行培训制度;

(十)运行岗位工作标准;

(十一)规程管理与修编制度。

第二十三条 上述各种制度和标准至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操作票”的使用程序及使用范围,全过程跟踪检查方式,对已执行的“操作票”的整理和分析,合格率的统计和考核;

(二)各种重要操作的监护;

(三)机组大、小修后重大试验的现场管理和监护;

(四)运行交接班的班前和班后会内容、交接班内容、事故状态时的交接班;

(五)巡回检查的规定路线、项目、周期。对于夜巡、特巡、监督性巡查以及事故后巡查的规定及注意事项,对巡回检查的考核;

(六)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的项目、周期,重大试验和轮换的安全措施。试验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1.事故信号和报警装置的定期试验; 2.锅炉及其他压力容器安全阀的定期试验; 3.水电企业大坝的定期监测;

4.汽轮机自动主汽门、调速汽门、抽汽逆止门、各种超速保 护及交直流油泵的定期试验、真空严密性试验;

5.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通道的定期试验;

6.消防水泵、事故照明、柴油发电机等的定期试验; 7.备用变压器、备用母线、备用开关、备用励磁机、备用交直流电源、备用水泵、备用磨煤机、备用冷却器等的定期轮换。

8.水电厂防汛柴油机组试验,技术供水系统主用及备用试验、调速器过滤装置切换等

(七)运行日志的记录方式、保存方式及检查、考核规定。运行日志至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运行方式及变更; 2.调度命令和上级指示;

3.水库调度指令、水情信息及对外相关联系汇报 4.运行操作和设备启停、试验、切换;

5.设备异常、事故现象与处理经过,包括灯光音响、信号、主要参数变化、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动作和投退等情况;

6.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包括工作票的开工、间断与终结; 7.与有关岗位联系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 主管运行的领导和技术人员、安监人员有权在运行日志上签署意见。

第二十五条 对于新建机组,在机组分部试运前应完成各种标 准“工作票”、“操作票”的编制、审批和印发工作。

第五章 发电出力、水库调度及燃料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机组最高出力应达到额定铭牌出力,最低出力应达到制造厂提供或通过试验可以保证安全稳定运行的出力。如因设备问题限制了出力,基层企业应及时申请修改出力计划,并尽快消除影响出力的设备问题。

第二十七条 设备长期达不到额定出力,应认真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二十八条 每年应按当地电网公司的要求提出本企业下一年度的发电出力计划,并报上一级企业的运行管理部门审批。如遇外部条件影响或内部条件限制,使全厂综合出力受阻,应提出技术分析报告。

第二十九条 水电厂水库调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每年年初编制水库调度方案,制定防汛预案,(二)汛前组织防汛检查,进行防汛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逐项整改消缺,确保各水工建筑及弧门启闭正常,保证汛期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三)汛前配齐防汛物资,组织防汛演习,针对演习总结经验,防范未然。

(四)搞好防汛值班及汛期信息及时上报工作。

(五)讯后进行检查,总结经验,保证每年有所提高。

(七)各级基层企业要及时修订及组织学习水库调度规程,各运行单位严格按水库调度规程执行。

第三十条 燃料管理部门应根据分公司年度生产任务的要求,提出符合机组设计要求的燃料计划,报上一级企业的燃料管理部门审核,并做好燃料的调运、贮存、保管工作。

第三十一条 煤场应按不同的煤种分堆(罐)存放,防止存煤自燃及减少自燃损耗。每月应进行一次准确的盘点,盘点前按要求进行煤堆整形。

第三十二条 加强入厂、入炉煤计量和“采制化”管理,认真做好配煤工作,保证入炉煤质量,现有的混煤设备应正常投入使用。

第三十三条 进厂燃料的过衡率和检质偏差应符合国家及大唐国际有关燃料管理的规定。

第六章 运行分析及经济运行管理 第三十四条 运行分析是一种重要的运行管理活动,通过对设备状态、操作监视、异常现象和运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题或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和找出生产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运行工作的措施和对策。各基层企业都要大力加强并普遍开展运行分析工作。

第三十五条 运行分析要认真做好运行经济指标的计划统计工作。各基层企业应按年、季、月编制计划下达给发电部、各运行值,并按实际运行数据分类进行统计,编制生产运行日报。企业运行管理人员要经常分析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时提出改进运行方式和操作调整的措施,并指导和督促实施。

第三十六条 运行人员应进行运行表单的分析,指导运行操作和调整。运行分析的重点内容是:

(一)设备的主要运行参数和运行方式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合理性;

(二)水库调度、水情分析及弃水量、调峰弃水损失电量等

(三)经济性评价、安全性评价结果在生产运行中的反映;

(四)生产运行的技术监控指标;

(五)生产运行的技术经济指标;

(六)生产运行的可靠性指标;

(七)生产运行的水量、水能指标;

(八)重大和频发性的设备缺陷;

(九)生产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及技术监控情况;

(十)“两票三制”、值班纪律及文明生产的执行情况;

(十一)运行操作、调整及运行规程执行情况;

(十二)设备检修质量、试验状况及设备的健康水平;

(十三)热工、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仪表的准确情况。

第三十七条 运行分析包括:岗位分析、专业分析、专题分析、事故、障碍、异常、差错运行分析、运行综合分析。

(一)岗位分析:运行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对仪表指示、设备参数变化、报警及超限、设备异常和缺陷、操作异常以及各种危险点、危险源等情况进行分析,并将分析和处理情况记录在岗位分析专用记录簿内。岗位分析记录由班长、单元长、主值班员、值长及发电部运行专责技术人员逐级审核。

(二)专业分析:由发电部运行专责技术人员负责,每月将运行记录整理后,对运行方式及影响机组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等各种因素进行系统地分析。通过分析,及时了解和掌握机组运行的发展变化趋势,并将分析情况报各生产管理部门,作为月度运行分析活动的资料。

(三)专题分析:由发电部运行专责技术人员负责,在总结 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某些专题分析;如设备大修或技术改进前后运行状况的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和其他专业性试验分析等。

(四)事故、障碍、异常、差错运行分析:根据事故、障碍、异常、差错情况的性质、涉及范围,由副总经理(副厂长)或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安监部门负责人、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发电部负责人、值长、主值班员(单元长)、班长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在事故、障碍、异常、差错情况发生后,及时对其经过、原因及责任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五)运行综合分析:由副总经理(副厂长)或总工程师负责,每年、季、月定期进行分析,生技、安监和其他发电部有关人员参加。重点分析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分析报告,并用以指导今后的运行工作。

第三十八条 在运行分析的基础上,应做好运行工作的总结和报表工作。每年1月5日前,应将上一年度的运行工作总结报送分公司、大唐国际、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三十九条 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领导,在服从电网调度和保证安全运行条件下,使全厂达到最经济运行方式。水电企业应配合电网调度管理部门实现水轮发电机组的最优组合和机组之间负荷的最优分配,提高水能利用率。第四十条 搞好辅机的经济调度和运行,合理启停设备,最大限度地节约厂用电、节约点火及助燃用油,并加强考核。

第四十一条 运行管理体制应采取集控制运行,集控运行人员采取全能值班。

第七章 设备维护、验收及缺陷管理

第四十二条 运行人员应提前介入新设备投运前的验收及试运工作,并重点检查验收以下项目:

(一)图纸、资料、记录和试验报告;

(二)设备及系统的整体性能;

(三)运行监控系统及操作装置;

(四)保护、联锁的试验及定值设定的正确性;

(五)安全标识、安全设施、介质流向标志、设备标牌;

(六)运行场地、场所的安全性。

第四十三条 运行人员在设备检修和消缺之前,必须认真审查工作票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危险点、危险源的控制方案,对不齐全的给予补齐。

第四十四条 运行人员在设备检修和消缺后,必须认真检查验 收,重点是:

(一)工作现场已清扫、整理干净,工作人员已撤离现场;

(二)检修交待记录齐全,内容包括:已处理的问题、存在的问题,设备改造和试验结果;

(三)设备具备启运条件;

(四)安全防护装置符合规程要求。

第四十五条 运行人员在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有权拒绝办理终结和竣工手续。

第四十六条 根据大唐国际和分公司有关设备缺陷管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具体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四十七条 要建立机组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预警系统。对设备存在的隐患、缺陷、异常,对燃料供应、水情防汛信息、备品备件供应、物资供应等可能对生产的安全性、可靠性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可能扩大和发展的事件,要建立不同的预警级别。根据事件的预警级别,建立逐级报告制度。

第八章 运行培训工作管理

第四十八条 基层企业应切实搞好运行人员日常和定期培训 工作,提高运行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事故处理能力和技术理论水平,满足生产运行发展的需要。

第四十九条 加强对运行学习班的组织领导,运行人员无论采用何种倒班方式,学习班中的生产培训活动时间平均每周不得少于3小时。

第五十条 加强对反事故演习的组织领导,结合重大危机事件预案管理工作进行全厂性反事故演习。

第五十一条 学习班中的生产培训活动,应以实际操作技能(包括运行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和技术理论的学习为主,采取技术讲课、技术问答、事故预想及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

第五十二条 发电部的运行专责技术人员应与运行值结合,编制好年、季、月运行学习班的生产培训计划,使运行学习班的生产培训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第五十三条 运行人员应实行全能值班,并持证上岗。有条件的应定期安排运行人员到模拟机进行培训学习。

第五十四条 新机组单体试运前完成运行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并取得上岗证。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工作。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由分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大唐重庆分公司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办法(2009版)》(大唐渝电制„2009‟248号)同时废止。

2.大唐公司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篇二

开远电厂2×300MW机组工程为两台300MW火力发电机组,云南火电建设公司承担#1机组安装工作。发电机为哈尔滨电机厂生产的QFSN-300-2型300MW水—氢—氢冷发电机,端盖式轴承构造。静子不装配端盖运达现场(仅为静子中段),外形尺寸约8900×3800×3860mm,运输重量195吨,起吊时的最大重量为200t。

本方案采用自制200t吊装扁担,通过汽机间两台80/20吨桥式起重机(行车)刚性联结抬吊;行车桥架荷重已按100吨荷重设计,但小车荷重大钩仅为80吨,小钩20吨,不能满足吊装需要,需要在行车大梁顶部加2门滑车;小钩固定不动,取下80t大钩,用140t滑轮组代替,重新穿绕大钩钢丝进行吊装。(图1)

1 吊装方案设计

1.1 绳轮系统设计

绳轮系统钢丝绳校荷:将两行车开至事先摆放好的下滑轮组下方,穿绕钢丝,钢丝的穿绕采用花穿法,即放出大钩卷筒钢丝绳(将一头压板取下,钢丝取出)取下大钩。大钩自由端向下穿绕自制滑组靠固定端第一只滑轮,按照要求穿绕钢丝绳,最后的钢绳头由压板固定在大钩卷筒上,固定牢固。并刷油漆做为滑移标识。每只滑轮组共计14绳受力。具体穿绕方法详见图2钢丝绳穿绕示意图。

发电机静子起吊时,最大重量Q=192+6.997+1≈200t,则单机抬吊100t。

绳轮系统计算依据是:在静止状态,系统内钢丝绳拉力自动平衡原理,即滑轮组由14绳承担则在静止状态,每根钢丝绳拉力相等。

作用在重物水平方向上的合力为0,小车钩子和滑轮钢丝绳的夹角如上图。S=100/14=7.14t

由《起重机设计手册》查得6W(16)-170kg/cm2

钢丝绳破断拉力为43.844t

垂直方向4S×COS20.3+10S×COS7.99=100

水平合力为04S×Sin20.3+10S×Sin7.99≈0S=7.323t

由《起重机设计手册》查得滑轮效率为:η=0.942

则单绳最大拉力为F=S/η=7.323/0.942=7.77 t

不考虑动载系数n=43.844/(7.323/0.942)=5.64

考虑动载系数n=43.844/(7.323×1.1/0.942)=5.12

钢丝绳安全系数大于5,钢丝绳符合要求时安全的。

1.2 自制工字梁设计

1.2.1 工字钢横梁校核

工字钢选用I56a型:查表得Wx=2342.31cm3Wy=165.08cm3。工字钢最大弯应力简化在工字钢中部,两支点间距离为小车轨道间距4400mmm。起吊开始阶段(即重物刚离开地面时,工字钢梁垂直力最大近似等于4绳受力,所以工字钢垂直弯应力按起吊最低位置状态计算。则σx=M/W=(29.29×1.1×4400×9.8×1000/4)/(2342.31×2×1000)=74.14MP<140MP强度足够。

工字钢水平受力最大状态是在起吊到最高高度时,此时水平分力最大。经计算得I56a双合使用,其截面系数为:W=2150cm3。则σy=M/W=(10.162×1.1×4400×9.8×1000/4)/(2150×1000)=56.047MP。

工字钢与小车架端梁刚性连接。由计算可知在最大水平受力状态下,双工字钢可以满足要求,为减少端部梁的作用力,可采取在工字钢接进中部的位置适当增加支撑,增加其稳定性。

1.2.2 自制滑车支架强度校核

(1)由上图可知自制滑车架危险截面积为A=30×144=3420mm2。工字梁上装有2个滑轮,由4个吊板组成支架,则每个吊板所承受的最大拉力为重物离开地面瞬间,P=7.323×4×1.1/4=8.055t。

吊耳强度计算采用简化计算法:即只要危险截面的剪切强度满足要求,吊耳的强度就足够。

(2)滑轮支架焊缝强度计算:

支架材质为A3钢,许用剪砌应力[τ]=80mp;

焊缝高度为15mm焊缝长度每条为500mm共8条;

重物在起吊时支架垂直分力最大P=7.323×4×1.1=32.221t;

σ=P/A=32.221×1000×9.8/(15×(500-20)×8)=5.4mp<[σ]=140mp<[τ]重物起升到最高位置时,水平分力最大见附图P=10.162t;

承受水平分力时的强度

由计算可知焊缝强度足够。

1.3 吊绳受力计算与校核

起吊静子钢丝绳:起吊静子钢丝绳选用6×37+1型一对,准60.5长为20米。每绳双折使用,其受力简图如右图所示。

静子起吊重量为192吨,取动载系数为1.1,钢丝的最大夹角为23.5°

则每绳受力

准60.5钢丝绳按170kg/mm2强度校核,其总破断拉力为190000kg,则钢丝绳安全系数n=190000÷28930=6.56(倍)。

1.4 行车钢梁荷载校核

发电机静子距A排较近,因此A排柱轮压较大,以A排行车钢梁作为校核对象。

行车钢梁截面形状如附图所示,为计算方便,采用简化计算

行车钢梁受力经过计算,每一台行车一端四个车轮如图处于钢梁上时,钢梁所受弯矩最大,钢梁每根自重5700kg。

求得支反力:PN1=PN2=2P=22.866×2=45.732(t)

则中间断面负荷弯矩等于最大负荷弯矩。求得:

钢梁中间断面自重弯矩最大

中间截面所受弯矩最大

行车箱形主梁厂家已按100t荷重加固设计,静子吊装时单机承重100t故大梁不需要加固,可以满足吊装要求。

2 综合评价

本次静子吊装作业采用全新的方法,解决了静子就位调平找正难,耗时长的难题,消除了以往发电机静子吊装汽机厂房预留屋顶大开口的弊端。此方案简单可行,创造了云南火电施工300MW机组发电机静子吊装时间最短的记录,从起吊到就位仅用38分钟,此方案顺利实施后为宣威电厂七期工程、小龙潭七期工程发电机静子吊装方案的编写提供了指导,并在其中得到运用和验证,对火电施工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摘要:大唐公司开远电厂#1机组是云南省安装的首台由哈尔滨电机厂生产的300MW水-氢-氢发电机组。本次静子吊装作业采用新方法,解决了旧方法施工中存在静子就位调平、找正困难,耗时过长,以及汽机厂房预留屋顶大开口的弊端。为今后火电施工中发电机静子吊装方案的编写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发电机,静子吊装,施工方法,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哈尔滨电机厂300MW汽轮发电机安装说明书及相关图纸.

[2]起重与运输.武汉水利电力出版社.

3.大唐公司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篇三

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管理,进一步有效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监护人员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规范人员安全行为,正确实施应急救援,控制现场作业风险,杜绝人身伤害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自然通风不良,易发生中毒、窒息、淹溺、灼烫伤、触电、坍塌、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空间。

第三条 结合电力企业实际特点,有限空间作业分为四类,容器类(如凝汽器,热交换器,凝结水箱,主辅机油箱及事故油箱,汽包,储油罐,储气罐、酸碱罐、液氨储罐、蒸发器、脱硫吸收塔、事故浆液箱等)、管道类(如循环水管、热网管、封闭母线,锅炉炉膛、空气预热器、除尘器,落煤管,烟风道等)、建(构)筑物类(如阀门井、沟道,电缆隧道,烟囱、水电厂引水洞、调压井、风机塔筒(机舱),化粪池等)、仓(罐)类(如球磨机,灰库,煤粉仓,原煤斗、灰斗、渣仓等)。

第四条 有限空间作业各企业结合实际自定一、二级,对于煤仓、煤斗、粉仓、灰斗(罐)、灰库等特殊、高危的 有限空间作业属于一级有限空间作业,其余均为二级有限空间作业。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内基层企业检修、维护、运行、技术改造等工作项目所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含外包工程。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现场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第七条 各企业必须自上而下,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的分类、分级目录,制定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实施细则,推进有限空间作业有序进行。

第八条 厂长(总经理)负责建立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及外包项目部职责,建立激励、评价、约束机制;并对一级有限空间到位检查指导或担任特殊、高危有限空间作业第二监护人。

第九条 生产厂长(副总经理)负责贯彻落实本规定,负责健全本企业的有限空间分类、分级,明确各类(各级)有限空间作业的有关人员到岗到位标准;参与有限空间安全措施票的审批工作;对一级有限空间到位检查指导并担任特殊、高危有限空间作业第二监护人。第十条 总工程师负责审批有限空间的“三措两案”和安全措施票;负责有限空间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对一级有限空间到位检查指导并担任特殊、高危有限空间作业第二监护人。

第十一条 设备部(发包部门)是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归口管理部门。

(一)负责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管理制度,对有限空间作业工作票的正确和使用负主体责任。

(二)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的分类、分级目录,明确各类(各级)有限空间作业的有关人员到岗到位标准。

(三)负责组织编制标准的一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票》库(附件1)及应急救援卡库(附件5),审批或编制 “三措两案”。

(四)负责有限空间检测监测装备配置和相关标识牌的制作。

(五)负责发包项目有限空间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并担任有限空间作业第二监护人。

第十二条 安全监察部是有限空间作业监督管理部门。

(一)负责监督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一级有限空间作业前的应急救援桌面演练工作,参与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工作。

(二)监督、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各级人员的到位情况。

(三)不定期对落实本管理办法进行检查,对于不认真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的情况,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四)负责监督有限空间作业部门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合格,应急救援物资齐全。

(五)负责一级有限空间全过程监督、检查。第十三条 检修部门(承包单位)是有限空间作业措施在现场正确实施部门

(一)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职责的落实,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前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交底。

(二)负责组织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三措两案”。

(三)负责作业过程管理,使用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四)作业前做好应急救援演练,发生不安全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救援并通知相关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职责

(一)工作许可人

1.作业开始前,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对照工作票逐项检查,确认所列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确执行。

2.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哪些设备带电、有压力、高温、爆炸和触电危险等,双方共同签字完成工作票 许可手续。

3.对进行原煤斗、煤粉仓、灰库等具有较大危险性的一级有限空间作业时,如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票》,工作许可人应拒绝办理。

4.一级有限空间作业时,运行值班人员要定期到现场了解作业进展情况,并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票》备注栏中签字。

(二)工作负责人

1.熟悉有限空间作业的措施和方案,以及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作业前组织工作班成员结合现场实际做好生产作业流程“六规”。

2.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工作过程中对作业人员给予必要的安全和技术指导;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立即终止作业。

3.清点出入有限空间作业人数,做好登记,并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

4.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三)工作监护人

1.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的措施和方案,了解作业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危害,掌握急救知识。

2.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时,有权制止作业。当安全条件发生变 化时,有权停止作业。

3.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并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当发现缺氧或检测仪器出现报警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帮助作业人员从有限空间逃生,同时呼叫救援,采取救护措施。

4.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监护人有权禁止他人进行拆除安全措施的行为,监护人不在现场禁止作业。

5.负责对进入有限空间人员数量的控制。

(四)作业人员

1.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2.作业前应了解作业内容、地点和工作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3.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经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

4.遵守有限空间作业要求,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等。

5.遇有违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停止或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6.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身体不适时,应立即向工作负责人报告,并迅速撤离现场。

第十五条 工作负责人为现场作业的指挥人和第一监护人,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设第二监护人,由生产职能部门有关管理人员担任,一级有限空间作业由总工程师、生产副职 或厂长(总经理)担任。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流程

第十六条 凡是符合有限空间作业的工作,必须办理审批手续,有限空间作业除办理工作票外,一级执行集团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票》,二级执行公司统一《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审批许可证》(附件2)。

第十七条 对于集团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止人身伤亡重点要求中禁止有限空间作业条款,必须严格落实,严禁人员资格、工作条件不具备开工作业。

第十八条 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交底,主要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内存在介质的物理、化学特性;存在的环境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要求;出入有限空间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内外联络方式和工具使用方法;危害因素的检测方法,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防护、自救以及急救常识等。

第十九条 作业部门负责完善应急救援卡,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和参加救援人员进行桌面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救援卡必须随工作票携带。

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重点安全技术措施是技术要求的强制性执行条款,工作中必须落实到位。作业停工期间,在有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警告牌参照(附件6)制作。

第二十一条 各企业对辨识分级为一级有限空间作业场 所,在人员出入口醒目位置必须制作安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附件3);对二级有限空间作业,作业前在进出人孔处悬挂公司统一下发的“有限空间安全警示牌”(附件7)。

第二十二条 有限空间作业时,严格执行人员、物品出入登记制度,入口处设置“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出入登记牌”(附件4)。作业结束时,要对内部进行彻底检查并清点人员、物品。

第二十三条 生产现场有限空间作业打开的其它非人员进入的人孔,在作业开工前必须悬挂“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的安全标示牌,同时针对有限空间危险辨识存在中毒、落水、爆炸等危险点,在人员入口处需悬挂“当心中毒”、“当心落水”、“当心爆炸”等警告类标示牌。

第二十四条 有限空间作业存在坍塌、掩埋、高空落物、高处坠落等风险时,工作人员必须使用防坠器和全身式安全带。

第二十五条 有限空间作业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器具,不具备救援条件,或不能保证施救人员的生命安全时,禁止盲目施救。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二十六条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票》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审批许可证》随工作票一起装订保存。

第二十七条 有限空间作业的一、二级分类由企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一级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制定和使用《有限空 间作业安全措施票》和应急救援卡。

第二十八条 各企业要配齐必要的检测监测装备和救援装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校验,保证正常使用。

第二十九条 各企业在有限空间作业工作期内,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动态检查,并在工作票危险点措施栏留下管理痕迹。

第三十条 凡在容器类、仓罐类进行的工作,应严格控制作业人数,条件允许时有限空间内外均应设置监护人;高风险作业,增设监护人。

第三十一条 一级有限空间清理、消缺作业具有较大的危险性,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人员按照到岗到位标准全过程监督、检查,总工程师及以上厂级领导必须到现场检查、指导。

第三十二条 公司检查发现执行不到位的,对有关企业和相关负责人按照“无后果责任追责,有后果从严处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者,主管生产领导到公司说清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各企业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实施细则,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大唐甘肃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关于加强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的通知》(大唐甘电制[2014]13号)及《关于规范公司受限空间管理及警示标牌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1:一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票模板 附件2:二级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审批许可证附件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附件4: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出入登记牌附件5: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卡格式附件6:附件7: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牌

4.大唐公司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篇四

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火电机组

达标投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2008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火电建设达标投产的总体要求,巩固达标成果,进一步促进达标投产工作持续深入的开展,量化考核标准,稳步提高火电机组的建设质量和整体移交水平,为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奠定基础,结合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工程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省公司管理的新建、改建、扩建火电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 达标考核必须以国家、电力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火电建设的现行标准、规程以及项目批准的有关文件、设计资料、合同等为主要依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有参建单位要成立达标投产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规划,并认真执行;必须坚持“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原则,认真贯彻本办法,严禁以达标为名提高装饰和建设标准。

第四条 申请达标考核的进口机组和进口设备,凡与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有关的项目,均应同时满足合同和本办法中的考核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第五条 考核内容包括:

(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二)土建工程质量工艺与进度控制;

(三)安装工程质量工艺与进度控制;

(四)调整试验及技术指标;

(五)项目管理体系;

(六)工程资料与工程档案;

(七)工程综合管理。第六条 评分标准

(一)达标投产机组各考核项目的标准分分别为: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150分、建筑工程质量与工艺150分、安装工程质量与工艺200分、调整试验及技术指标200分、工程档案管理100分、工程综合管理200分,总标准分为1000分;

(二)考核时不扣分即得分。各考核项目中的子项目不设扣分限额,其标准分扣完为止;

(三)为追求观感质量,违反质量与工艺标准,擅自增加抹面、喷涂等工序遮掩瑕;管线不走捷径,片面追求美观效果和集中效果的,加倍扣分;

(四)量化的考核指标,严格按本管理办法的考核标准统计填报。瞒报、虚报指标者应加倍扣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达标投产资格;

(五)难以量化的考核项目,按本管理办法考核标准规定的检查范围、内容、方法、数量和计量单位等进行核查;

(六)对于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发电工程,按照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中的“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标准”进行检查考核;其他等级和类型的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章 达标检查的条件和程序

第七条 申请达标投产检查的条件

(一)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基本建设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按设计全部完成建筑和安装工程,通过质量验收及质量监督;影响安全稳定运行的所有重大问题都已经解决;

(三)按相关规定全部完成调整试验、启动试运行及性能试验工作,并移交生产;

(四)建设期间未发生重大人身死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特大交通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五)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且单位工程优良率:建筑工程不低于85%,安装工程不低于95%;

(六)同期建设的环保项目在达标投产复检时应符合设计,运行正常;

(七)火电机组达标投产复检考核等效可用系数:300MW级机组应不低于85%,600MW级机组不应低于80%,600MW级及以上机组不应低于75%;

(八)达标投产复检六个考核项目的得分率分别达到80%以上。

第八条 检查程序

达标投产考核原则上分自检、预检、复检三个阶段进行。凡申请达标投产的工程,项目公司应进行达标投产自检,并向省公司工程管理部提交自检报告和预检申请,由省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项目公司的申请组织预检。项目公司在预检并经整改后,由省公司工程管理部向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提出达标投产复检申请,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复检。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省公司工程管理部请示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同意后,可将预检和复检合并一次进行。

(一)自检阶段:自检工作一般应在机组投产、性能试验结束后的1个月内,由项目公司负责主持并组织,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和运行单位参加检查。自检的主要内容为:

1.逐项检查达标投产的八项必备条件;

2.在安全可靠、额定负荷运行工况下,按照《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的规定,对六项考核项目逐条逐项地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抽查;

3.对建设过程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评价中提出的整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核查建设期工程管理评价、安全检查、质量检查现场协调会等提出整改意见的完成情况;

5.严格按照《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六项考核项目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6.填写“达标投产自检结果表”和“达标投产申报表”,按《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附表3的要求,整理出版真实、齐全的“达标投产支持性材料”(另附电子版),并报送省公司工程管理部。

对于全部满足达标投产八项必备条件的工程,项目公司应向省公司工程管理部提交达标投产自检报告和达标投产预检申请。对于不能全部满足达标投产八项必备条件的工程,项目公司应向省公司工程管理部提交专题报告,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计划。

(二)预检阶段:预检工作一般应在机组投产、性能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由省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项目公司及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参建单位和运行单位参加。预检的主要内容为:

1.重点核查达标投产八项必备条件; 2.核查自检结果中的扣分项及质量监督提出整改意见的完成情况;

3.检查可能产生安全隐患、质量隐患及影响经济运行的现场实物和工程档案资料;

4.在安全可靠、额定负荷运行工况下,按照“达标投产预检结果表”对六项考核项目分别按不小于5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提出整改要求,作出考核评分,提出预检报告;

5.核对、修改并完善“达标投产申报表”和“达标投产支持性材料”(另附电子版)。

对于全部满足达标投产八项必备条件的工程,应向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提交达标投产预检报告和达标投产复检申请。

(三)复检阶段:复建阶段一般应在机组投产、性能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省公司工程管理部、项目公司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和运行单位参加。复检的主要内容为:

1.逐项检查达标投产的八项必备条件;

2.核查预检结果中的扣分项及质量监督各阶段所提出整改意见的完成情况;

3.重点抽查可能产生安全隐患、质量隐患及影响经济运行的现场实物和工程档案资料;

4.在安全可靠、额定负荷运行工况下,对六项考核项目分别进行重点抽查,抽检率应不小于50%,对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过程要进行追溯性核查,并提出整改要求,作出考核评分,提出预检报告;

5.核查同期核准建设的环保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 6.按照《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定,填写“达标投产复检结果表”。由复检组提出复检报告,按照《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的规定报批。

第四章 表彰、奖励和惩罚

第九条 凡通过集团公司达标复检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的火电机组,由集团公司审核认定后命名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基建移交生产达标投产机组”,统一颁发奖牌,并根据申报单位的建议,对参加建设的总承建、总体设计、主体工程监理、主体工程施工、主体工程调试、生产等有关单位分别颁发证书。

第十条 项目公司应对机组达标投产做出贡献的参建单位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以体现优质优价。对参建单位达标投产的奖励措施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一条 达标机组及其受奖的参建单位名单,将定期在有关电力行业报刊和杂志上发布。

第十二条 对达标投产工作中弄虚作假,考核结果与实际严重不符,经核查属实者,取消命名、收回奖牌。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对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中供电煤耗考核办法进行修改,新投产机组的供电煤耗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考核:

(一)新建机组完成168小时整套试运后,性能考核试验中的供电煤耗指标不得高于供电煤耗的设计值。否则,不得通过达标投产验收,限期整改达到设计要求后再进行达标投产验收;

(二)2007年4月9日以后投产的机组,在投产后6个月内,当有连续3个月实际运行的平均供电煤耗高于设计供电煤耗5%以上时,不得通过达标投产考核验收;

(三)2007年4月9日以前投产的机组,在投产后6个月内,当有连续3个月实际运行的平均供电煤耗高于设计供电煤耗5%以上时,每超出1克/千瓦时,扣1.5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各项目公司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根据《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和省公司达标投产实施细则的要求,在设备和施工招标前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达标投产计划,作为施工组织设计大纲的附件提交审查,在审定的基础上制定达标投产实施细则,在所有的承包合同和工程实施过程中,都要体现达标投产计划的细则的要求,并上报省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省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达标投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大唐吉电制„2005‟149号)同时废止。

〇〇八年一月十六日

5.大唐公司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篇五

锅炉排粉机稳定运行安全保障措施

排粉机作为锅炉制粉系统中气粉混合物流动的动力来源,靠它克服流动过程中的阻力,完成煤粉的气力输送,排粉机产生的压头将煤粉气流吹送到炉膛。由于排粉机输送介质中含有一定乏粉,运行条件比较恶劣,故障率较高,排粉机一旦发生故障直接导致锅炉被迫降负荷运行并且必须投油稳燃,严重影响机组稳发满发及经济运行。近两年我厂由于排粉机故障抢修投油所燃烧的重油占全年燃油量比重50%以上。目前随着已经进入年底抢发电量的最后冲刺阶段,机组全部满负荷运行,为保证锅炉排粉机能稳定运行为抢发电量创造良好条件,结合我厂锅炉排粉机设备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确保锅炉排粉机安全稳定运行的保障措施,并落实了人员责任,希望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具体措施如下:

1.组织措施

1.1 成立大唐八〇三发电厂锅炉排粉机稳定运行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汤晓华

副组长: 甄世宏

成 员: 郑金忠、鲁晓、蒋涛

职 责:制订排粉机安全稳定运行保障措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在排粉机出现故障时做出相应的决策。

1.2 成立以检修部为主体,设备部点检员参与的故障抢修队 组 长:张建勇

成 员:张茂珍、井国庆、袁伟秋、祁东、杨力

职 责:按照安全措施及检修规程,负责在锅炉排粉机出现故障抢修时全过程施工管理工作。按照技术措施的要求,严把质量验收关,对施工现场的各个工序进行现场监督和验收。

1.3 成立以发电部磨煤机值班员为主体,设备部点检员参与的锅炉排粉机设备定期巡回检查小组

组 长:张展东

成 员:王世平、张茂珍、井国庆、陈伟、锅炉磨煤机值班员 职 责:按照设备巡回检查制及点检工作标准,负责对锅炉排粉机的日常巡检及点检工作。按照转动机械设备巡回检查工作标准,定时定点对锅炉排粉机的运行参数进行检查。

2、技术保障措施

2.1 运行保障措施

2.1.1 严格执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坚守岗位、加强设备巡视工作,防止和杜绝任何意外事件,确保锅炉排粉机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2.1.2 做好锅炉排粉机故障时的事故预想,编制实施反事故措施、事故应急预案,防止发生锅炉排粉机突然停运时造成锅炉灭火的非停事件。

2.1.3 加强锅炉排粉机运行管理工作,认真填写运行参数,运行交接班日志,交接班时应交接运行流程、设备缺陷、以便接班人员在工作中能做到心中有数。

2.1.4 加强排粉机轴承的温度、振动、听音的监视工作,注意检查润滑油位和冷却水量是否适当,在发现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时,必须立即汇报当班班长和保障排粉机安全稳定运行工作领导小组,以便迅速调度安排检修人员,及时处理消缺,保证锅炉排粉机设备的完好,确保安全运行。

2.1.5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运行人员加强对必要的操作和检修工作的验收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任何误操作和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

2.2 检修技术保障措施

2.2.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加强锅炉排粉机设备巡视,及时消缺设备缺陷,做好事故预想和预控措施,防止和杜绝发生安全事件,确保排粉机安全稳定运行。

2.2.2 定期检查锅炉排粉机设备,发现异常及时开票消除;加强对排粉机检修消缺质量管理,数据及时归档分析,完善的设备技术档案和台帐。

2.2.3 做好锅炉排粉机在出现故障情况下抢修时所需备品备件的管理工作,要提前订购好备品如轴承、润滑脂等。

2.2.4 负责大负荷期间锅炉排粉机设备的维护消缺工作,合理安排好值班人员,从人员数量和技术力量方面考虑,配备足够的紧急情况下消缺人员。

2.2.5 服从工作组的指挥调度,保持与故障抢修队的联系,保持通讯畅通,应做到反应迅速,消缺及时。

2.2.6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严禁检修工作无票作业,在作业前要进行生产作业流程六规“三讲”。

3、锅炉排粉机设备紧急停机抢修原则: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就地或者远控立即停止设备运行:

3.1 锅炉排粉机设备系统发生火警。

3.2 发生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

3.3 排粉机电机声音异常,冒烟,温度超过80℃。

3.4 电机及转动机械剧烈振动,轴向串动严重,与其他杂物物摩擦撞击无法消除。

3.5 轴承箱严重缺油、漏油、温度超过90℃,有严重杂音。

3.6锅炉排粉机轴承有异常声音、冒烟、温度超过80℃。

4、安全组织措施

4.1 贯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作业前按照生产作业流程六规进行“三讲”,严格执行危险点预控措施签名制度,重点在于做好防止排粉机出现故障抢修时在安全措施未执行如未断电就急于开工的现象,加强检修人员对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不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

4.2 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把安全生产的方针和厂部的规章制度渗透到每个人的心中,实现安全生产的高度文明。

4.3对锅炉排粉机现场巡回检查进行专项督查活动。发现有提前在巡检表签字或者未忍着检查的要严肃考核并狠抓整改,加强反违章的查处力度。

4.4 制订锅炉排粉机出现故障时的预案、落实抢修所需的备品备件,组织有关人员对预案进行现场演练。实施超前控制、现场督导等有效措施,确保冬季大负荷期间锅炉排粉机稳定运行。大唐八〇三发电厂设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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