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校园食品安全白日行动方案

2024-06-17

市工商局校园食品安全白日行动方案(精选5篇)

1.市工商局校园食品安全白日行动方案 篇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商品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和查处侵权假冒商标和制售假冒商品的违法行为, 切实保护商标所有权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具体安排部署和总体要求,我局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维权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崇尚创新、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遏制规模性侵犯商标知识产权行为为重点内 1

容,以产品生产加工地、商品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商标印制行业为重点整治对象,以酒类、建材、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服装、箱包、化妆品、家用电器等为重点监管产品,重点查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和包装装潢、“傍名牌”、伪造产地、生产日期、质量标志、对商品质量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安排和步骤

20××年×月至20××年×月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时间,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年×月)。各工商所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本方案制定出具体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各工商所实施方案在×月×日前报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年×月至20××年×月)。各工商所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年×月)。各工商所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按要求上报工作情况。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督察,对表现突出的工商所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是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重要任务,是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因此,各工商所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重要性、长期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上下联动,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此次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市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综合股、经检队、市管股、消保股、各工商所为成员单位。专项行动工作由市局综合业务股牵头组织,各工商所具体负责实施。专项行动工作期间,市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工商所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实施督察,凡发现对工作措施不力,执法不到位,将对其单位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市局将此项工作列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

(二)突出重点,加大执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重点是依法查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和包装装潢、“傍名牌”、伪造产地、生产日期、质量标志、对商品质量作虚

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各工商所要按照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法,加大打击和整治的力度与频次,强化监督,有效遏制假冒侵权商标和制售假冒商品违法行为。各工商所要以涉及食品安全、“三农”问题、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等大案要案为查处突破口,追根溯源,查点端窝,一查到底。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商标侵权、制假案件,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于涉嫌构成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加大行政保护和刑事打击力度。

(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各工商所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要不断提高与各方面协调配合的能力,注意讲大局、讲协调、讲配合,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整体效能。密切加强与公安、知识产权、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对侵权假冒商标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力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制意识。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各工商所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宣传单位的联系配合,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及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宣传商标行政执法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维权能力,努力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畅通信息,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各工商所要注意总结,确定专人负责有关信息材料的搜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建立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月报告制度,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在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期间,各工商所务必于每月×日前将上月整治工作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书面报市局综合业务股。专项行动工作全面总结情况于20××年×月×日前上报市局综合业务股。

2.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教育行动方案 篇二

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持续营造浓厚的“关爱生命 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氛围,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大教育行动方案》、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教育行动方案>》的要求,我局自2012年9月至12月底在全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教育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局道路交通安全大教育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大教育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教育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局属各站(室)、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确定重点,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教育行动取得实效。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 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大教育。

三、活动目标

以2012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教育工作为载体,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教育行动,使全市公民交通安全、文明、法制意识明显提高,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和文明交通素质明显增强,群众出行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活动内容

(一)营造开展大教育行动的舆论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编发专题简报,大力宣传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教育、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及活动内容和重大举措;大力宣传报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果;及时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大教育的良好局面;深入挖掘报道各站(室)、各单位深入组织开展大教育行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广泛宣传报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先进人物事迹;宣传报道通过开展大教育、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给交通安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二)加大对城市街区道路巡查监督力度。城管大队要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特别是要集中报道对破坏路面、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道路安全公益宣传。各站(室)、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传媒,利用一定时间进行道路安全知识宣传,不论是通过悬挂标语、横幅还是利用现代的宣传平台—微 博,只要是对市民安全出行有帮助,对城市交通建设有好处的事情,都要大力宣传,不断提高市民交通安全知识,预防交通事故。

(四)着力抓好主题教育

1、加强学习重点培训。一是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教育大行动期间,要定期不定期的组织人员进行道路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学习;二是对于与交通安全相关的站(室)、单位工作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培训。

2、加强建设工地、企业及单位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广泛开展施工、出租和公交企业人员交通安全教育。我局要联合公安局、安监局深入城乡建设工地、企业和出租车、公交车公司,对通勤车、渣土车、工程车、垃圾车、运送施工人员车辆及出租车、公交车等驾驶人、车主(管理人)、企业负责人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要在辖区所有建设、施工单位(工地)逐一落实交通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每月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要对所有车辆统一建档,及时报公安交管部门备案。广泛开展单位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结合交通安全形势和所属职工情况特点,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加强对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管理,引导职工模范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守法出行,为广大群 众做出表率。

3、加强城乡居民、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城镇社区居民交通安全教育。住建局房管所要积极配合好以街道、社区、司法基层干部和交通民警、协勤人员为主体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组建社区宣教队伍,在每个社区建立一处“交通安全便民服务站(点)”,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融入“六五”普法、“文化下乡”等活动,以“法律进社区”活动为载体,采取展出图片、播放宣传片、散发宣传资料、文艺演出等方式,广泛开展群众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教育。要以乡镇、村委会、农机部门、公安派出所为主体,组建农村交通安全宣教网络,在每个乡镇建立一处“交通安全服务站”,在每个自然村设立一个交通安全法制员,利用“法律进乡村”、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等“普法”活动,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抓住民俗节日、赶集购物、婚丧嫁娶、农忙季节等农村群众出行重点时段, 采取展出图片、播放宣传片、散发交通安全招贴画、文艺演出等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4、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志愿服务活动。要充分发动党员干部、青年学生、社区群众、企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加入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列。各站(室)、各单位带头动员本部门干部职工,主动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制定文明 交通志愿服务规范,强化培训,提高志愿者文明交通服务能力水平,力促“学雷锋、见行动、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常态化。以城市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中小学校、旅游景点、医院等区域为重点,建立文明交通监督岗,参与交通服务引导,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展“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无车日”、“排队日”和创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示范街、示范路”活动,引导全社会文明守法出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站(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安全大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要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

(二)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各站(室)、各单位要及时反映活动动态和活动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注意发现模范典型,搜集和撰写宣传教育活动的相关新闻和信息,及时上报。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大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努力形成长效机制,持续营造“关爱生命 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

(三)及时反馈,掌握动态。各站(室)、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站(室)、局属单位交通安全大教育活动具体实施方案,9月25日前统一上报局道路交通安 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专人,及时收集工作信息,加强工作沟通联系,加强日常工作图文台账资料建设,每月底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好经验、好做法随时上报。12月18日前,要对大教育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书面报送局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3.市工商局校园食品安全白日行动方案 篇三

行动方案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为加强市城区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打击、整治我市燃气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燃气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基本情况

经市燃气协会组织人员多次调查取证,发现在市城区范围存在近20个液化石油气黑市经营点,这些黑市经营点均无经营许可证,且设在偏僻小巷内和居住稠密区,较普遍存在使用过期瓶、报废瓶,更甚者采取“瓶过瓶”、充装劣质气等极不安全的操作方式谋取利益等现象,黑气供应点、黑气贩的行为已对周边居民中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还有部分非法经营燃气事主采取以车辆为销售点而不入室经营的办法销售瓶装气,试图通过钻法律空子来规避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打击,给住建、交通运输、交警、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取证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难以明确行政执法主体部门对该行为进行查处。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深刻近段时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惨痛教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 1 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燃气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努力解决市燃气协会反映的我市燃气经营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全市燃气生产经营无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继续保持平稳向好的态势。

三、主要内容

(一)行动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

(二)联合行动部门: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工商局、消防局、城管局、区人民政府和市燃气协会,具体要求各相关部门派两名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参与联合执法行动。

(三)排查整治内容:

1、查处无证(《燃气经营许可证》、《充装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经营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2、查处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资格证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押运员资格证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经营的行为,查处运输车辆违反安全标准的其他行为;

3、查处燃气企业充装未经有效检测合格的钢瓶、超期钢瓶、报废钢瓶的行为;

4、查处非法向个人或企业提供从事转供经营性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5、查处液化石油气市场短斤少两、掺假掺杂以及营销过期钢瓶、倒灌钢瓶等行为;

6、查处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7、查处个体工商户未加入已取得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事经营瓶装燃气供应的行为;

(四)部门职责:

1、宣传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相关宣传工作。

2、住建部门。对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及站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督促建立相关规章制度;查处未经许可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的企业,查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非法向个人或企业提供从事转供经营性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3、公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查处运输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驾驶证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运输货车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城区行驶的行为,查处运输车辆违反安全行车规定的其他行为,打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打击暴力抗拒执法的有关行为,对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行为追究刑事犯罪。

4、安监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履行政府对专项联合整治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职责,督促各有关行业部门按其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并配合专项联合行动组做好有关工作。

5、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无经营许可、超经营范围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的行为,查处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资格证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押运员资格证 3 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经营的行为,查处运输车辆违反规定的擅自改装行为。

6、质监部门。负责查处无证充装液化石油气、短斤缺两以及充装超期未检钢瓶、报废钢瓶、“螺丝瓶”、掺混二甲醚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督促做好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工作。

7、工商管理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未经许可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的行为。督促指导从事燃气经营市场主体落实信息公示。

8、消防部门。负责对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及站点的消防监督检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9、城管部门。根据城市综合管理职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10、区人民政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燃气安全管理及执法检查的相关工作。

11、燃气协会。根据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需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对市城区燃气市场安全联合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XX市城区燃气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召集人:XXX(市政府副市长)第二召集人: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4(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XX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成 员:(市委宣传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市公安局)

(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质监局)

(市公安消防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和联合执法队。办公室设在XX市住建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部署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

联合执法队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抽2名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组成,由XX市住建局牵头组织指挥,对联席会议负责。联合执法队工作车辆及执法装备由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由XX市住建局统筹组织协调落实。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XX市城区范围内燃气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液化石油气市场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参照市的做法,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行动方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燃气市场安全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安全有序关系千家万户,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全市各级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全力,联手推进,确保统一、开放、有序的良好燃气市场的形成。

(三)搞好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加强监督,树立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把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日常监管与联合执法活动,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企业守法经营、群众广泛监督的液化石油气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4.市工商局校园食品安全白日行动方案 篇四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安全发展为目标,认真落实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围绕“治理隐患、杜绝事故、保障安全”的主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自查和督察行动、重点领域安全整治“三项行动”,严格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全面推进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围绕“治理隐患、杜绝事故、保障安全”这个主题,扎实开展局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稳步推进关于局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力度,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粮食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推进局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对象、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范围是:直属各粮库、各粮油购销企业、粮食加工企业及宾馆、零售粮店、主食厨房和出租场所,主要包括:电器设备、用电线路、锅炉、电梯、消防设施、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车辆管理、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和安全警示牌设置等。

(二)加大安全生产自查和督察力度。杜绝下列行为出现,必要时配合安全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的;

4、瞒报事故的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其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对下列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储存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以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和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7、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8、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方法步骤

各单位要统筹各项工作,把“三项行动”与局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科学地组织本单位开展好贯彻落实。

(一)制定行动方案,开展自查自纠(6月30日前完成)

各单位要按照市局“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结合2011年“隐患排查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单位“三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注意抓好思想发动,提高认识,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出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各单位“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必须于6月25日前报送市局人事保卫处。

(二)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7月1日至9月底)。

1、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对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主要对象是各粮、油库、批发零售企业、加工企业及所属的宾馆、粮店、主食厨房、出租场所和车辆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整改目标,明确监管责任和排查治理责任。

2、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安全措施,严密防范因大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切实发挥板报、专栏等宣传载体作用,广泛宣传这次“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

4、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国庆节前,市局将组织对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第二阶段安全整治督察,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至11月底)。

1、进一步完善措施,提高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天然气泄露、防自然灾害以及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单位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组织检查和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总结报送市局人事保卫处。同时市局将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组织开展综合督察。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周密计划,确保“三项行动”的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把“三项行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时时刻刻抓住不放,积极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尤其是对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要抓住不放,扎实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确保“三项行动”取得实效,促进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抓好协调筹划,保证整体推进。一是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尽快解决;二是要积极探索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务求实效。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强事故预防。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指导思想,进一步落实今年开展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回头看”和“打非治违”行动等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企业的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努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要定期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检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障条件。要加快“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5.市工商局校园食品安全白日行动方案 篇五

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各工商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净化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环境,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内政办发[2011]109号)文件要求,旗局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取缔校园及周边食品制假售假窝点及无证、照摊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校园及周边整治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于涛

副组长:郎伟、徐君龙、张震环

成员:金绍波、贾彦伟、李学飞、彭昊、夏永刚、宋国斌、贾彦伟、康丛林、王风岩、郭娜、耿文华、孟涛

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办公室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学校内部及周边食杂店、小卖部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经营问题。重点检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及环境卫生、食品来源和进货台帐,以及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等问题。

(二)检查学生饮用乳制品及学生桶装水、饮料的供应资质及质量安全情况。

(三)检查学校周边餐饮店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问题。重点检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环境卫生、原料来源和进货渠道,以及是否存在使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等原料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四)各工商所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缔校园及周边食品制假售假窝点及无证照摊点,解决群众和学校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检查时间安排

2012年3月29日-2012年4 月1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商所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作为近期重点工作来抓。组织协调,卫生、城管、教育等部门具体实施,并制定检查方案。

(二)注重工作实效。要突出工作重点,侧重早餐店、食杂店、小卖部的食品卫生,侧重打击假冒伪劣、超期变质,执法人员必须坚持文明执法与依法行政,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冲突,既要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又要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三)加强舆论宣传。联系当地媒体进行跟踪报道,要以开展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广大师生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同时,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及取得的成效,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正确引导消费,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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