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

2024-08-10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共10篇)

1.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 篇一

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纲要》确定的工作任务,为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的宣传工作,确保实现“创模”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纲要》的总体安排和计划进度,将“创模”工作与创卫、创文明城市和城市管理年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舆论先行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坚持正面报道为主,用宣传推动“创模”,用“创模”充实宣传,全面展示广州市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成就。大力推动政府各部门、社会各阶层关注“创模”、参与“创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和要求

“创模”宣传的目标是:围绕一个中心、营造一种氛围、树立一个形象、达到一个目的。即紧紧围绕“创模”这个中心,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扩大和深化“创模”的参与程度,提高市民的知晓率,树立广州的新形象,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模”任务。

“创模”宣传要贯穿“创模”工作的全过程,密切配合“创模”的“三大战役”(即水环境、大气环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动态进程,针对“创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及社会关注的热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在全市掀起范围广、声势高、影响大、形式多种多样的“创模”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模”的宣传氛围,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竭尽全力提高“创模”考核指标中要求的公众对“创模”的知晓率和对环境的满意率。为此,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新闻宣传

在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等各大媒体(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开辟专栏和论坛,制作播放“创模”电视广播宣传片(节目),开展“创模”的专题宣传,组织新闻媒体记者代表前往省内外部分典型(对于我市较有借鉴参考作用)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行实地考察和取经采访,对“创模”工作进行全面跟踪报道。

(二)社会宣传

在全市公众场所、交通干道、主要出入口(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以及各级党政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营造“创模”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全市的公共交通工具及其他公用设施开展“创模”宣传;在全市各类宣传橱窗开辟“创模”宣传专栏。

(三)公众参与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区、学校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以“创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其他各类活动中增加“创模”内容。

三、工作重点与主要任务分工

根据我市“创模”进程的总体安排,“创模”宣传工作将划分为两大阶段:

(一)宣传再发动及全面推进阶段(2005年1~9月):对应于“创模”工作进程的前两个阶段(即“创模”部署、宣传再发动阶段和重点整治、全面推进阶段)

这一阶段要以“创模”工作大会为契机,在3月掀起第一波“创模”宣传高潮,重点宣传“创模”“三大战役”的任务与内容。以正面宣传为主,介绍广州“创模”的背景、条件和优势,以及广州“创模”总体进程的计划安排,解读广州“创模”的目的意义,着力于树立广州人“创模”的信心、鼓舞全市人民“创模”的士气,壮大广州的“创模”声势;解说广州“创模”工作所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比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还存在的主要差距,即将采取的措施,指出尚须重点突破的方向;这一阶段的后期要发挥舆论的引导和督促作用,及时报道“创模”的进展、成果和经验,表彰环保的先进典型,抨击污染环境的行为,对“创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适度曝光,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按要求完成各自的“创模”任务;全面开展社会宣传,推进公众参与。全市各相关责任单位应完成“创模”宣传氛围营造的前期任务,如发出倡议书、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设置标语牌、发布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等。主要应做好下列工作:

1.在全市各级党政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对外服务窗口营造“创模”宣传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县级市党委办和政府办,全市各级党政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及对外服务窗口,广州地区各大企业等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

2.《广州日报》刊登“创模”公益广告,开辟“创模”专栏,开设“创模”论坛,在集团所属的报刊、杂志、大洋网开展“创模”宣传。

责任单位:广州日报报业集团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

3.广州电视台播放“创模”公益宣传广告,开辟“创模”专栏。

责任单位:广州电视台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

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

4.广州电台、羊城交通电台播放“创模”公益宣传广告,开辟“创模”专栏。

责任单位:广州电台、羊城交通电台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

5.在飞机场、火车站、公共汽车站、码头的电子告示牌播放“创模”公益广告,在市区各大进出口适当位置设置“创模”宣传广

告。

责任单位:白云机场、羊城铁路总公司、各公交公司、客轮公司、广州港务局,市公路局

配合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6.在地铁、公交车的电视系统播放“创模”公益广告,在公交车、出租车、旅游车的车厢内外开展“创模”公益宣传。

责任单位:地铁总公司、各公交公司、各出租车公司、各旅游汽车公司

配合单位:市交委

7.全市社区、学校、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宣传栏和宣传橱窗张贴“创模”宣传品。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市城管办

配合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县级市党委办和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建委

8.组织广州“创模”进程新闻采访团,对“创模”“三大战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

(二)迎检宣传阶段(2005年9~12月):对应于“创模”工作进程的第三阶段(即自评申报、迎接考核验收准备阶段)

这一阶段将在11月再次掀起“创模”宣传高潮,宣传的重点是报道“创模”工作的成就业绩,向省检查组、国家验收组和世人展现广州的风采,以隆重热烈的环境氛围迎接国家的验收。

1.组织广州“创模”巡礼新闻采访团,进一步大力宣扬报道“创模”“三大战役”所取得的辉煌成就。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

2.各责任单位重点检查、维护、更新、补充各种“创模”宣传画、标语、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栏、宣传橱窗等,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迎接省检查组、国家验收组的检查验收。

责任单位:白云机场、羊城铁路总公司、地铁总公司、各公交公司、各出租车公司、各旅游汽车公司、客轮公司、广州港务局、市公路局、市城管办,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对外服务窗口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建委、市交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3.各大媒体加大“创模”宣传的力度,通过专版、专栏、专题节目、专题采访和特别报道等形式,全面展示我市经过“创模”带来的各种新气象、新风貌,表彰宣扬在我市“创模”过程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生动事迹。

责任单位: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广州电视台、广州电台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

4.围绕“创模”主题举办公众参与度高、社会影响大的各种大型社会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经贸委、市林业局、市绿委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全市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各区、县级市党委和政府

5.在全市主要出入口、路桥收费站、城市交通干线两侧等适当位置设置大型“创模”公益宣传牌,或利用这些地段的现有广告载体进行“创模”公益宣传。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市交警支队,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管办、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建委、市文明办、市创模办

6.在全市主要宾馆、酒店、招待所的大堂、商务中心、餐厅和客房设置“创模”公益宣传品(如标牌、供顾客自由取阅的小册子、传单折页等)。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经贸委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

7.全市大型商场、超市、连锁店、商业步行街等在显著位置设置“创模”公益宣传品(如标牌、供顾客自由取阅的小册子、传单折页等)。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

8.全市各主要公园的显著位置设置“创模”宣传品(如标牌、彩旗以及供顾客自由取阅的小册子、传单折页等)。

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管办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市工商局

9.在高大建筑物外墙等处的现有广告载体进行“创模”公益宣传或酌情设置大型“创模”宣传牌。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建委

配合单位:市文明办、市创建办,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

10.在市内交通干线两侧目视可达的未完工高大建筑物临街面的现有广告载体及工地围墙进行“创模”公益宣传或酌情设置“创模”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建委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为统筹协调好全市的“创模”宣传工作,根据《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纲要》和《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总体方案》中关于营造“创模”氛围和声势、发动全民参与创建的要求,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创模”宣传组,机构组成如下:

组长:张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李辛市环保局副局长

副组长: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一名领导

组员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委党校、市绿委、市建委、市交委、市经贸委、市无线电办、市爱卫办、市普法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市工商局、市市政园林局、市规划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商业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卫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利局、广州港务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税务局,市城管支队,市电信局、市邮政局、市公路局,广州供电分公司;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广州电台、羊城交通电台、市信息中心、市地铁总公司、白云机场、羊城铁路总公司。

(二)统筹督办

“创模”宣传组负责统筹协调,对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评估结果向市创模领导小组汇报并向全市各有关部门通报。

(三)资金保障

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开展“创模”宣传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各责任单位纳入本部门专项预算,向财政部门申请划拨,同时报“创模”宣传组备案;全市性或区域性的大型宣传项目(如大型户外标语公益宣传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和统一制作发放的宣传品,其具体设计、制作、维护管理等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招标。

(四)工作规范

各种户外宣传设施的设置均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不得影响城市景观,并应遵守《广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和《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创模”验收完成后由原设置单位负责及时清拆;具体事宜由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环卫局、市公安局、市市政园林局等部门会审办理。

附件:(略)

1.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工作任务分解表

2.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口号

2.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 篇二

第141期

东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1月25日

本期导读:

实施污染减排

推进“创模”工作

实施污染减排

推进“创模”工作

环保模范城市首先要成为节能减排的模范。2002年,东莞吹响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号角,为顺利推进创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我市以调整产业结构为抓手,全面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大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全市环境质量逐步提高,污染减排成效明显。

污染减排之治气篇

“能够感受到,电厂脱硫后虎门的空气质量有了很大改善。”今年1月8日,国家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实地察看了沙角电厂脱硫设施后,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然而,数年前位于东莞市虎门镇沙角电厂群却是广东省最大的二氧化硫排放源。该地共有3个电厂、10台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88万千瓦。2002年3家电厂发电量约为240亿度,占全省发电量的七分之一,二氧化硫的排放量约13万吨,占全省登记排放量的十分之一!

2005年,随着污染排放总量目标的提出,一度进展缓慢的沙角电厂脱硫工作骤然提速!

—2— 2006年11月,投资6.65亿元的沙角A电厂5台机组脱硫装置全部建成投运,年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近3万吨。

2006年底、2007年1月,投资3.6亿元的沙角B电厂两台机组烟气脱硫装置分别建成投运,年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近1万吨。

2006年底,投资6亿元的沙角C电厂3台机组烟气脱硫装置全部建成投运,年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5万吨。

至此,沙角电厂群3家电厂装机容量为388万千瓦的10台机组脱硫设施全部建成投入运行,年削减二氧化硫9万多吨!

为确保脱硫效率,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监管成为第一要务。作为3家电厂所在地的东莞市环保局及虎门环保分局,担当起了第一线的监管重任。

“沙角B电厂1号机组脱硫效率为98.5%,2号机组脱硫效率为97.3%!”2008年8月1日上午8:50,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对沙角B电厂脱硫设施运行情况实施了突击监测。结果,两台机组脱硫效率均超过95%,达到国家排放要求。

据介绍,2007年9月以来,根据“不惜成本、不计代价”的要求,沙角B电厂以确保稳定运行为目标、以改造脱硫设施为重点,加强了脱硫设施整治。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9月21日,电厂累计投入2000多万元,共完成了液浆循环泵、脱硫增压风机、烟气分析仪、密度计等899项脱硫系统检修工作,极大地提高脱硫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今年1-8月,沙角B电厂1、2号机组平均脱硫效率为91.47%、94.08%,共消耗石灰石2516

2—3— 吨,产生石膏36787吨,削减二氧化硫14337吨。

为保证脱硫机组安全运行,电厂全面更换两台机组的脱硫旁路挡板和执行机构,有效地提高脱硫旁路挡板开关的快捷性和可靠性。为提高二氧化硫分析仪的准确性,电厂新订购4套进口仪表替换原有仪表。进一步改造脱硫设施防腐处理工程,提高脱硫系统的健康运行水平。此外,电厂还建立了脱硫系统专用的备品备件库。目前,备品备件已达604项,总价值600多万元,为脱硫设备故障及时修复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障。

2007年下半年,沙角B电厂专门设立了“安全环保总监”,专职负责安全环保工作。同时,电厂又重新配置了脱硫技术管理人员,从外单位招调了脱硫专业技术人员,增设了“脱硫运行主任”、“副主任”及电厂环保专责职位,确保脱硫运行责任到人。为提高脱硫效率,沙角B电厂近期聘请了技术专家来厂跟踪运行,帮助查找、诊断脱硫项目缺陷,提出了系统的整改方案。电厂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颁布了一系列环保管理制度、脱硫系统日常维护制度,做到环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工作流程清晰、可操作性强。另外,组织人员向兄弟电厂学习,对脱硫系统运行日志、运行报表进行全面更新,大大提高了报表、记录的时效性和准确性。2008年初,电厂新修订了脱硫设备故障快速申报制度。如发生脱硫系统故障,由专人分别向省环境监察分局、国家南方电监局、省中调、东莞市环保局、虎门环保分局及时报告故障的原因、停运时间和启动时间并做好相关记录。

—4— 抓大不放小!市环保局在抓好大电厂脱硫设施运行监管的同时,不忘挖掘工厂锅炉脱硫潜力。期间,先后关闭了8家小型燃油发电厂。另外,市属重点企业如三联热电厂、中成化工、德永佳印染有限公司、理文造纸有限公司、玖龙造纸有限公司等,也先后完成了脱硫工程建设。

在此基础上,市环保局于今年4月对43家企业下发通知,要求对95台30蒸吨/时以上的锅炉以及11台窑炉、4台熔炉必须按计划建成脱硫设施。对于纳入脱硫建设而未在10月31日前完成脱硫设施的企业,市环保局将向市政府提请对其实施限期治理。在限期整改的期限内,还未能完成的企业将由市政府责令其关闭。经省政府核定,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从2005年的20万吨削减到12.13万吨,削减量居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之首!

污染减排之治水篇

东莞拥有全国第一家村级污水处理厂——凤岗雁田污水处理厂、全国第一家镇级污水处理厂——塘厦白泥湖污水处理厂、全国规模最大的河道水质净化厂——樟村水质净化厂,敢为人先的东莞人在改革开放的道路上不断探索着一条边发展、边治理的道路。

2002年广东省珠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掀开了东莞市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序幕。“十五”期间,全市已投入20.4亿元,建成污水处理工程18项。

—5— 2005年污染减排工作的开展,更是大大加快了东莞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步伐。市委、市政府决定投入近百亿元,新建污水处理工程36项。

城乡一体,全面覆盖,体现了东莞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魄力与决心。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治污减排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东莞在“创模”过程中又开创出一条环境治理的新路!

2003年,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成立,在全国率先设立环保产业专职管理机构。这个有着60人编制的机构,它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完成市政府交给的任务,推进以污水处理厂为主体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不仅如此,东莞在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从一开始便走上一条创新的道路,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走市场化道路、走产业化经营。全市一盘棋建设,制定了“八个统一”原则,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评标、统一定标、统一收费、统一支付、统一管理。

36项污水处理工程同时全面开工建设,量大、点多、线长、面广,任务艰巨。面对“十一五”化学需氧量排放控制的艰巨任务,东莞市迎难而上。

在全市共同努力下,目前,东莞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工程有塘厦林村、塘厦石桥头、凤岗竹塘、清溪长山头、长安三洲、东城牛山、桥头、大岭山、石碣、高埗、寮步竹园等18项。其余项目将于明年建成。36项工程投入运营后,全市污水日处理总规模可达251.4万—6— 吨,污水处理率可达78.9%(市区污水处理率已达81%)。

在加快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同时,东莞继续抓好工业废水特别是造纸行业的整治。

根据东莞的实际情况,结合有关产业政策,市政府要求造纸行业的整治必须达到“五个必须”,即废水回用率必须达到80%以上;废水处理必须采用化学加生物处理工艺;配套锅炉必须建设脱硫设施;必须配套建设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实施清洁生产,建立健全造纸行业长效管理机制。目前,市环保局已完成了全市125家造纸企业的全面整治。按照东莞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统一部署,对16家年产5万吨以下(含5万吨)的造纸企业,于今年12月底前实施关闭,目前已关闭11家。

加快小企业废水处理中心建设。东莞将以茶山镇印花行业作为试点上门收集废水,而塘厦镇达500立方米的工业废水处理中心也在规划之中。东莞市中堂镇也将在北海仔造纸产业基地投资1.8亿元建设造纸废水排放管网,将造纸产业基地内20家大型造纸企业产生的废水用专管进行集中排放到指定海域,把造纸企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减到最小程度。

—7—

发送范围:国家环保部污染控制司、省环保局规划财务处

市几套班子领导、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 成员

市属、省属驻莞各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镇(街)环保分局,莞城、东城、南城、万江街道 办事处各社区

相关重点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

—8— 东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1月25日编印

3.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 篇三

一、指导思想。根据《XX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要求,为有计划地组织实施2011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的宣传工作,确保实现创模目标,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区和现代物流中心的战略目标,加快以“蓝天、碧水、宁静和洁净”为重点的环保工程建设,集中力量解决辖区突出的环境问题,切实做好创模各项工作。计划进度,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发挥舆论先行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用宣传推动创模,用创模充实宣传,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我区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成就,大力推动全区各部门、单位,社会各阶层关注创模、参与创模,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全区创模工作的重大意义、部署、活动和各项工作要求;宣传全区创模各类会议精神和创模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各部门、各单位指导开展活动的情况;宣传报道各部门、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创模办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落实责任,力求整个创建工作主题鲜明、目标明确、内容充实的具体措施。

(二)重点宣传近几年来我区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效、积累的基本经验;宣传我区创模工作的新成绩、新亮点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宣传广大干部和群众对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的迫切愿望和对前景的美好展望;宣传全区开展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活动。

(三)大力宣传《XX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背景、目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活动载体;做好有关创建活动重要会议、创模办会议精神宣传,及时报道创模办的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报道各级检查组指导、检查、督促工作的情况。

(四)大力宣传各部门、单位在创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在创模活动中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统领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等方面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广大市民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创模工作的鲜活事例。

三、工作步骤

创模宣传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启动阶段(元月-五月20日)。重点宣传全区创模工作方案;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创模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综合考评,形成高效运转的创建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创模工作全面开展。

第二阶段:深入推进阶段(五月21日-年底)。重点宣传我区在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治理和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市容环境整治、实施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清洁生产、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重要环节。

四、具体安排

(一)新闻宣传

区属各单位、部门充分利用省、市各大新闻媒体加强对创模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创模工作动态、创模活动的重大意义,创模的任务与内容。积极宣传我区创模的背景、条件和优势,以及创模总体进程的计划安排,以及创模工作中的突出成效、积累的基本经验,树立全区人民创模的信心,鼓舞创模的士气,壮大创模的声势。

区政府网站、《城北宣传》开设创模专栏,大力宣传创模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等,及时传递创模的工作信息和创模工作最新动态,深入报道全区创模工作情况,积极为创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认真开展社会宣传

在全区公众场所、街道设置大型公益广告和宣传栏,进行大力宣传。同时各相关责任单位完成通过发出倡议书、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设置标语牌,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积极组织社会公众参与

全区各党政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以“创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开展其他各类活动时,要增加“创模”内容,提高创模的知晓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模是区委、区政府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绿色发展战略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关系全区人民健康和城市面貌与形象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抓好创模宣传事关重大。各部门、单位要站在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创模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把创模宣传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精心策划,营造氛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创模宣传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各自的职能和实际情况,结合本部门、单位的实际,认真搞好策划,创造性地开展创模宣传工作,特别是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创模宣传教育,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创模的热情。

(三)统筹兼顾,注重效果。创模宣传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协作与参与。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区创模办、区委宣传部的及时沟通和联系,主动衔接,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创模各项宣传工作。密切配合创模的工作任务,针对创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及社会

关注的热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在全区掀起范围广、声势高、影响大、形式多种多样的创模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模的宣传氛围。

4.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 篇四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兴义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环境教育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做好学校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学校结合本校任务和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争先创优活动为引领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生态环境教育的内在规律,从青少年的实际情况出发,强化生态道德和环境伦理教育,引导学生欣赏和关爱大自然,关注家庭、社区、国家和全球的环境问题,正确认识个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帮助学生获得人与环境和谐相处所需的知识、方法和能力,培养学生对环境友善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努力把青少年的环境意识和环保行为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公众广泛参与,整体全面推进”的原则,把创模活动与创建“绿色学校”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结合起来,为把我市建成人类人民人居环境最佳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领导机构

为认真落实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工作任务,学校成立“创模”领导小组。

组 长:蔡 刚

副组长:刘家国、金宝明、陈光光

组员:李伯林、熊章勇、胡流新、汪焱、李斌、杨富勇、胡德荣、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家国认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措施

以继续推进我校创建国家、省、市级绿色学校为契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环保主题教育和环保课程开发等活动,广泛发动学生参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培育学生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主人翁意识,树立环境保护意识。

(一)积极加强环境教育宣传。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意识和“创模”的重大意识。使全体学生对我市“创模”的知晓率到达100%。

(二)认真落实环境教育课程。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为依据,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学校课程总表中安排环境教育科目,保证每学年环境教育须到达6课时以上,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做到环境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100%以上。

(三)广泛开展环境教育实践活动。在全校广泛开展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环保手抄报和参与创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等活动,强化环保意识、现代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自觉保护生态、爱护环境、热爱大自然的文明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创模”工作的重要性。把“创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保证我校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对“创模”的领导。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落实具体部门分工负责,保证“创模”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

(三)积极落实本方案。各校要严格实行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在“创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班要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创模”工作。

5.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 篇五

1、有限的资源,无限的循环

2、企业求发展,环保须先行

3、蓝天碧水你我他,创模成功靠大家

4、环保事业连万家,保护环境你我他

5、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争当绿色环保好市民

6、全民齐参与,创模惠万家

7、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8、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每位市民的职责

9、行动起来,积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10、加强城市综合整治,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11、促经济、优环境,环保模范城市大家创

12、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共建国家环保模范城

13、倡导绿色新生活,创建环保模范城

14、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15、依靠现代科技进步,建设山水生态徐州

16、模范城市你我创,携手共建新徐州

17、提倡环保新生活,共建环保模范城

18、上下同心,共创环保模范城市

19、环保存于心,创模践于行

20、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建设环境优美新徐州

22、创环保模范城市,建绿色文明家园

23、创环保模范城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24、依法保护环境,共创环保模范城市

25、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26、创建环保模范城,和谐发展新徐州

27、生态文明走在前,环保创模做表率

28、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9、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30、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塑造良好城市形象

31、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32、“创模”从我做起,“创模”人人参与

33、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34、从我做起,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35、“创模”情系你我他,生态文明惠万家

36、众志成城为创模,古彭大地添新姿

37、倡导生态文明新理念,争创环境保护模范城

38、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正当生态文明好市民

39、注重生态文明建设,争创环保模范城市 40、我为“创模”添光彩,生态徐州更精彩

41、建生态文明市,创环保模范城

42、创模成效要展现,持之以恒是关键

6.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 篇六

【发布文号】穗文〔2006〕9号 【发布日期】2006-02-20 【生效日期】2006-02-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广州市

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综合考评方案(试行)

(穗文〔2006〕9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综合考评方案(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综合考评方案(试行)

为统筹协调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以下简称“三创”)和“城市管理年”工作,推动建立科学、规范、长效的城市管理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协调“三创”和“城市管理年”工作,建立健全规范、严谨、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发展“三创”和“城市管理年”工作成果,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力争使我市早日成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

二、考评的对象、内容和标准

“三创”工作综合考评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的框架为基础,综合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考评内容、指标和标准,并结合我市“三创”工作实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的总体工作要求,共设18个考评项目、73项考评内容(见附件一)。

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考评分为综合考评和专项考评。

(一)综合考评。综合考评主要以区为考评对象。其中,白云、花都、番禺、萝岗和南沙等5个区的考评范围为建制街道辖区,不含建制镇,其余各区整体纳入考评。从化市和增城市除专项考评所涉及的部分工作外,暂不列入“三创”工作综合考评对象和范围,两市可参照广州市的考评办法和标准自行组织实施。综合考核以实际工作中操作性强、容易出现反复的具体工作项目为重点,共包括13个考评项目、40项考评内容。根据工作周期特点,综合考评分别按月度、进行(见附件二)。

(二)专项考评。专项考评除部分项目涉及区、县级市之外,主要以市直有关职能部门为考核对象。专项考核以专业性较强、涉及面较广、考评方法复杂的项目为重点,共包括10个考评项目、36项考评内容。根据工作周期特点,专项考核分别按季度、进行(见附件三)。

已经纳入本方案考评的项目,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不再另行组织考评,“三创”各项工作的推进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市成立“三创”工作综合考评领导小组(见穗文〔2005〕39号),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三创”工作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考评实施细则、组织考评工作、协调解决考评中遇到的问题、汇总和通报考评结果、督促落实对薄弱项目的整改。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文明办(市创建办)、市创模办、市爱卫办(市创卫办)、市城管办抽调人员组成,集中办公。考评时,考评组成员分别从市建委、市市政园林局、市环保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支队、市出租屋管理办公室等单位抽调,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聘请若干名有专业知识的退休人员和社会人士参与考评工作。

四、考评方式

(一)随机抽检,突出重点。综合考评由考评组在考评范围内随机抽样,着重考核重点地区、难点项目和工作薄弱环节。专项考评由考评组随机抽样,进行实施考察,着重考核薄弱环节。

(二)实地考察,暗检为主。考评主要采取实地考察方式,坚持明检与暗检相结合、以暗检为主,注重动态考核。市城管办每月暗检的结果作为考评参考依据。部分项目的考评,根据情况可采取听取汇报、材料审核或问卷调查等办法。

(三)公平公正,结果公开。各考评小组严格按照“三创”工作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进行考评。考评小组提出的考评结论及相关文字、图像、视频资料等依据,一并交由市“三创”工作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后予以公布。其中,月度、季度考评结果向市有关领导和考评对象通报,并以适当形式通过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和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向市有关领导及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等有关部门和考评对象通报,并以适当形式通过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和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检查监督,落实整改。对于考评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各相关区、县级市及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应立即制定措施予以整改。整改措施报市“三创”工作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由市“三创”工作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办。对于整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区、县级市和有关责任部门、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工作绩效考核与奖励

“三创”工作综合考评结果与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挂钩,纳入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人事局、市纪委(监察局)共同研究制定。对于“三创”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实施细则由市“三创”工作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并印发。

7.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 篇七

摘 要:较全面的介绍了全国各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情况,对应国家创建指标详细分析了**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具体差距以及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与建设生态型园林城市相辅相成的内在关系,提出了在建设生态型园林城市的同时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 环保模范城 问题分析 创建对策

根据市委《关于筹备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调研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结合我市环境和环保工作现状,对《**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环保局《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调整方案)以及《黑龙江省生态省建设纲要》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对沈阳、大连、长春等城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等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及创建有关情况

(一)全国创建环保模范城的基本情况及部分城市的创建经验

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由于其不仅仅看重城市的环境指标,更注重城市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即可持续发展能力,其内容广泛而丰富,获得这个称号不仅是对一个城市现实环境的认可,更是对一个城市未来发展潜力的充分肯定,是一个公认的“含金量”较高的称号。因此,自实施以来,在国内外已有较高的认可度,全国已有青岛、杭州、威海、张家港等数十个城市通过了考核验收获得了这项殊荣。从东北三省看,大连市最早通过了考核,与我市相邻的长春市底通过了验收,沈阳市正在实施三年创建计划,计划明年通过验收。从省内的情况看,大庆市在我省率先获得了这个称号。从我们实地考察调研的情况看,东北地区主要城市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有一些共性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我市借鉴,归结起来,主要是以下七个方面:

1、市委、市政府对创模高度重视环把创模作为全市的重要目标,切实在人才物力投入上给予倾斜,举全市之力抓推进。

2、实施大规模的企业搬迁改造。95年以来大连市共有120余家污染企业迁出市区,搬迁改造后的企业经过严格的环评,通过技改和推行清洁生产均大大削减了污染物的排放,平均削减率在90%以上,实现了通过单纯末端治理根本不可能达到的目标。

3、加快了城市污水处理厂等环境基础建设步伐。90年代初大连还没有一座污水处理厂,但通过“八五”特别是“九五”的建设,目前已有6座污水处理厂在运行,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达70%,并计划“十五”期间再建5座污水处理厂,以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的二级处理率。长春市近两年也加大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使城市污水处理率超过了50%,攻克了这个创模的主要制约因素,今年通过了国家验收。沈阳市为实现三年创模目标在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率的基础上,拟在三年内建设3座污水处理厂,使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

4、重点依靠联片供热解决烟尘污染问题。实行小锅炉并大锅炉的政策,近年来,大连市通过以大并小、以新并老,并网11片,2吨以下全部禁止和拆除(今年开始禁止并拆除4吨以下锅炉),综合治理锅炉2800余台,拔掉烟囱2100根。沈阳和长春市也分别拔掉烟囱1000余根。

5、实施大规模城市生态和绿化建设。近年来大连市共新增绿地1300万m2,绿化率达到了41%。长春市则由于良好的`绿化基础和近年来的绿化建设,城市绿化率高达38.7%。同时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扬尘,规划了550米宽、90公里长的环城绿化林带,现已完成了150米宽绿化带的建设任务。

6、执法力度加大。用大连市环保局马局长的话讲:“大连环保工作的力度是打出来的,碰出来的”。去年大连市共对近1万余起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额达1000万元,依法征收排污费1.2亿元。沈阳市依法征收的排污费更高达1。5亿元,处罚案件数也达万起,罚款额600万元。

7、实行对区环保部门的垂直领导,建立了比较理顺和合理的科学城市环境管理体制,工作合力强。早在1994年机构改革时,大连就实行了城区环保部门的垂直管理,市局下设5个分局,职能和资源配置合理,市区一心抓环保,较少地方干预,使全市环保工作真正形成了合力。

二、我市创建环保模范城的进展及对标情况

(一)进展情况

从开始,我市着手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开展了以“蓝天、碧水、安静、绿色、朝阳”等五项环保重点工程建设,城市环境质量已经得到了显著改善。到,空气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下降到0.135毫克/立方米,全年好于和达到二级的天数累计达281天;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达到56.8分贝,比19下降了0.7分贝,交通噪声下降到68.4分贝,比年下降了2.06分贝;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1.48%,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2.4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3.81%。

(二)国家考核指标调整和我市对标情况

月,国家环保总局发布文件对环保模范城指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为28项指标(新调整的指标附后),新指标体现了定性与定量项结合的原则。其中,基本条件3项,属定性指标,另有定量考核指标25项。在25项考核指标中,人均GDP、经济持续增长率、人口出生率等社会经济指标5项;空气污染指数、城市水功能区达标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等环境质量指标5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集中供热率等环境建设指标10项;环保机构建制、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等环境管理指标5项。调整后的指标还附有实施细则,考核方式较调整前更加准确详细,同时体现了对西部欠发达地区的适当照顾。

调整后的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有的严于原指标,有的松于原指标,通过对比分析,我们认为,总的看对我市较为有利,我市的各项指标正在逐年向考核指标拉近。从20我市28项考核指标的对标情况看:

已达到或好于考核指标的有14项,分别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环境保护投资指数;人均GDP;经济持续增长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单位GDP能耗;单位GDP水量;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城市汽化率;城市集中供热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和制定“创模”规划。

已经接近达标的有10项,分别是:有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自然保护区覆盖率>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空气污染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8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0%。

差距较大的指标主要有4项,分别是:通过卫生城市验收;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现有松花江水源地受上游污染我市难以控制,必须建设磨盘山新水源);城市污水处理率>60%,执行>70%(需要建设若干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需要建设若干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以上4项指标是制约我市通过环保模范城考核的关键指标。

三、环保模范城与生态型园林城市指标总体一致,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可一体推进

我市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起步较早,28项考核指标是“九五”期间我市环保工作目标的主要参照指标。但是,由于我市的环境欠帐较多(特别是涉及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标上差距较大),距28项考核指标至今还有不小的差距。市委、市政府围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了创建生态型园林城市的目标,经过对标分析,我们认为生态型园林城市的指标与环保模范城的考核指标总体上是一致的,举全市之力开展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对环保模范城市建设是一次重大机遇,同时,环保模范城创建也会给生态园林城建带来设锦上添花的效应。

我市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指标共分两部分,其中园林绿化指标5项,即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人均绿地面积、郊区造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环境指标5项,即城市环境空气指标(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指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率。上述指标全部包含在环保模范城市建设的28项指标中(见附表),但是普遍高于和严于环保模范城考核指标。其中绿化覆盖率指标比环保模范城市建设指标要求更高,而且分解成5项指标,更具形象特征和实际操作性,形成了生态园林城指标的突出特点,有利于在一段时间内抓出成效。

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指标中的5项环境指标,也是环保模范城考核的硬性指标。近年来,我市通过大规模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环境质量已发生了较大变化,上述指标中有的指标已经达到要求,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指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两项指标,目前已经接近了环保模范城考核指标,但是与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指标还有差距(以年实际达到的指标相比,区域环境噪声指标差0.4分贝、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差4.19个百分点、环境空气指标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相差0.15毫克/立方米)。其他生态园林城环境指标与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相比,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城市污水处理率60%,与国家考核指标一致。这说明,一些主要环境指标可在达到生态园林城指标之前或同时达到环保模范城考核指标。

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总体目标的实现还将间接增加城市环境容量,使各项环境指标明显提高。以生态园林城的绿化园林建设指标为例,大量的城市园林工程的建成和森林绿化面积的增长,将使城市的湿度提高,区域性环境气候发生改变,这些反映在城市环境指标上的变化就是城市环境容量的加大。体现在空气环境质量上就会使市区湿度加大,通风能力增强,使城区扬尘污染减少,受周遍沙尘的影响降低,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下降;体现在噪声环境质量上,将增加隔声吸声效果,可减少交通噪声的辐射宽度,使区域环境噪声指标明显改善等等。另外,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还会对我市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带来促进作用。

四、应采取的对策措施

由于我市是老工业基地城市,环境问题历史欠帐多,因此,要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必须切实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上下大决心,有大措施,今后5年应力求在具有牵动性影响的关键问题上取得突破。

(一)切实加大结构调整和污染源治理力度

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结合国家工业生产总量调控目标,限期关闭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厂矿,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防止关停企业和小炼油、小轧钢、小造纸等“15小”及小水泥、小玻璃等“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坚决禁止使用国外和发达地区淘汰的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城市布局,逐步将污染企业迁出城市二环路以内地区。

所有企业排放污染物要稳定控制在排放标准和总量指标之内,对达不到要求的,实行停产整顿。以污染负荷占全市工业污染65%的企业为重点,实施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全面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动态管理,在重点行业和企业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关键技术和工艺设备及适应环境要求的各类生产生活用品的研究开发,积极支持更多的企业进入环保领域,通过政策和法律法规手段,引导环保产业的发展,促进环保产业的发育。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在全市工业企业倡导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采用高新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改造,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实行污染全过程控制,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积极推行国际通行的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取得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推动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增加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逐步开展垃圾分类回收工作,促进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抓好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切实落实煤炭、电力、冶金、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建材、轻工行业的污染防治目标。

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积极推广使用电、气等清洁能源和洁净煤技术产品。要加快城市无燃煤区和原煤散烧控制区建设,严格控制新上燃煤锅炉,减轻煤烟污染。

(二)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磨盘山水库供水工程建设,形成日供水能力45万立方米,让大多的城市居民吃上来自原始森林的洁净水。依法划定磨盘山水源地保护区,强化对水源地水质的保护。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尽快完成马家沟文昌污水处理厂32.5万吨二级处理工程建设,兴建松花江南岸沿江污水截流及32.5万吨工程处理、何家沟群力21万吨、何家沟平房15万吨污水二级处理工程和松北新区10万吨污水二级处理工程,确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超过70%。

加快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兴建向阳山日处理1200吨、道里区日处理800吨和无害化集成技术日处理1037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加快现有垃圾处理厂的改造升级,确保到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逐步开展垃圾分类回收,促进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加快城市集中供热和并网工程建设。建设道里区、马家沟机场开发区、道外华欣以及南岗西南部集中供热工程。开发无燃煤区和原煤散烧控制区建设,对分散的染煤锅炉房实行就近并网,拆除烟囱以及促用清洁能源或洁净煤技术等措施,控制烟尘污染。要拆除烟囱200座以上,市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610万平方米。确保我市大气质量尽快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三)加快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全面启动生态市工作,完善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将其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分步实施。

加快生态型园林城建设步伐,科学实施“大树进城”和“一江、两环、三横、三纵、六射、八城、八园、千院”工程,确保到2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万平方米,郊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0%。让**以“城在林中,道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崭新形象展现在世人面前。

制定并实施《**市生态功能区保护办法》,对水源涵养、湿地、水域、草原、森林、林带等具有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洪水调蓄、防风固沙有重要调节作用的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要依法实行强制性保护和建设。

加大流域综合整治力度,完成松花江**江段及其12条一级支流两侧5公里范围内的点源、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工作,重点改善阿什河、蚂蚁河、诿肯河、巴兰河和贫林河水质,确保达到相应的功能区划标准。

加强水、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和旅游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监管制度,维护水环境安全和水生态平衡。加快小流域、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减少水土流失。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坚决罅新的草原、湿地开垦。积极推进风景旅游区(点)水、大气、垃圾和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旅游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保护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

提高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全市新建10个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50个市级以上生态示范区。原有的70%的自然保护区要力争完成建设规划和投资,晋升为省级以上保护区。积极探索和推广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与当地经济发展及农民增收相结合的良性发展机制。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农药化肥环境安全管理,防止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和超标污灌带来的化学污染和面源污染,积极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确保农产品安全,同时,通过打绿色牌,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将我市的生态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大力推广秸杆气化和秸杆过腹还田等措施,促进秸杆综合利用。加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建设和保护力度。控制规模化畜渔养殖业的污染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城市考核指标(调整方案)及对标情况表》

课题组组长:**

课题组副组长:**

课题组成员:**

8.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 篇八

2018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榆林市横山区2018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任务》(横办字〔2018〕56号)精神,为加快创建我区环保模范城市,现结合农机局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我局根据单位自身所承担的业务及职能范围,通过开展环保项目推广引进,环保补贴机具推广引进进行创建设活动,最终达到环境改善,生态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有效提升,力争为我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尽一份力量。

二、工作任务

1、合理引进推广环保补贴机械。我农机局年承担上级的补贴机具任务大约1000台件,2018年根据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工作任务我局将重点推广养殖环保机械养殖仪,此机械能大大改善进化养殖户牲畜排放出的气体。同进推广对环境破土地破坏较小的耕地机械。秸秆粉碎机械等。

2、合理引进推广环保项目。2018年我局重点引进推广深松耕地项目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深松项目可减少土地的破坏能有效保墒,可减少水土流失。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则可以减少农户对秸秆的焚烧,减少有害空气对大自然的污染。

3、合理安排营造安全舒适的办公环境。有效的组织单位干部学习环保对自然及人身体健康的益处。组织干部开展卫生消杀工作,创建一个干净卫生环保的办公场所。

4、合理宣传引导。有计划、有重点地通过单位宣传栏、黑板报、结合项目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升干部、服务农户、责任区商户的知晓率。

5、加强环保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环保工作经费,提高信息、宣传、推广等工作水平。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我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体现,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重点工作。农机局上下要充分认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农机局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本人亲自担任组长,层层抓落实。

3、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切实按照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围绕工作内容和时限,加强工作联动,全力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并将创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横山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9.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 篇九

为全面落实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保证双拥创建活动常规化、制度化,促进工作水平科学发展和整体提升,确保我市省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和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圆满成功。根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管理办法》和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改进和完善双拥模范城(县)考评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我市经济发展、促进军地融合、推进驻滕部队现代化建设为重点,坚持“双拥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国防观念与改革开放意识同步增强,优抚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原则,夯实基础,创新机制,不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努力实现争创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的目标,开创我市双拥工作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国和山东省双拥模范城考核评比要求,努力做到: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拥政爱民成果显著、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双拥活动坚持正常、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军政军民关系融洽,确保实现省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和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目标。

三、考评时间和创建条件

采取年度考评和集中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即每届创建前三年的第四季度抽一个月进行年度考评,每届第四年进行集中检查考评。考评得分由基础考评分和加分项组成。

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准入条件:县(市、区)申报的基础考评分高于85分。

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准入条件:不存在五个“一票否决” 情况(①发生重大军民纠纷,在国家和省级双拥机构、公安部门记录在案,造成严重后果的;②双拥组织机构无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的;③残疾退役军人年度安置任务没有完成的;④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⑤因其他优抚安置政策规定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且县(市、区)申报的基础考评分不低于95分。

四、实施步骤 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研究制定《滕州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建立完善各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双拥办公室以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制度。完成各。

提供以下迎检文件资料:(1)党委议军、军地联席会议纪要(2010年以来);(2)2010年以来年度双拥工作计划和总结、书面述职;(3)开展“关爱功臣”活动有关资料、图片等。

2、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全市拥军优属工作开展情况和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情况。负责提供以下迎检文件资料:(1)“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含双拥内容);(2)党政军领导政绩考核(2010年以来,含双拥内容);(3)军地联席会议纪要(2010年以来);(4)支持部队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科研实验和抢险救灾等任务的计划措施及有关资料;(5)2010年以来政府工作报告(含双拥工作内容);(6)双拥工作计划和总结、书面述职;(7)开展“关爱功臣”活动有关资料、图片等。

3、市人武部:建设完善国防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日活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严格落实征兵有关政策规定,保证兵员质量。负责提供以下迎检文件资料:(1)2010年以来党委工作报告(含双拥工作内容);(2)2010年以来双拥工作计划和总结、书面述职;(3)开展“拥政爱民”活动有关资料、图片等;(4)国防教育基地情况简介;(5)2010年以来征兵工作总结。

4、市委组织部:加强对军转党员、退伍军人的培训和教育,重点培养农村党员中的退伍军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把退伍军人列入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负责提供以下迎检文件资料:(1)2010年以来双拥工作计划和总结、书面述职;(2)开展“关爱功臣”活动有关资料、图片等。

5、市委宣传部:围绕双拥创建目标,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滕州日报》等新闻媒体,举办专题,宣传双拥法规政策,宣传双拥先进典型。

6、市委政法委:指导本系统内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协调系统内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处理好涉军稳定工作。

负责提供以下迎检文件资料:(1)2010年以来双拥工作计划和总结、书面述职;(2)开展“关爱功臣”活动有关资料、图片等。

7、市委编办:根据检查标准要求,做好市双拥办、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机构、人员编制落实。

负责提供以下迎检文件资料:市双拥办、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机构、人员编制文件。

8、市民政局(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导全市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督促拥军优属各项法规政策的落实;积极配合宣传教育部门,加强对拥军优属工作的宣传;建立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和政务公开制度;研究制定军人抚恤优待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巩固“关爱功臣”活动成果,帮助“三老”优抚对象解“三难”,确保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然增长机制和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落实;督促检查抚恤金、定补款和优待金的发放,及时掌握优抚政策的落实情况,做好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管理;负责转业士官、退伍义务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配合有关部门大力开发培养使用农村优秀退役士兵及军地两用人才;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搞好管理服务工作;大力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积极引导社区、民间组织踊跃开展拥军优属活动。随时掌握情况,编印双拥信息、交流经验做法、反映工作动态、宣传先进典型;抓好双拥教育阵地建设及人员经费的落实,做好现场指导工作,积极当好领导参谋,为领导决策和落实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负责提供以下迎检文件资料:(1)将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资料;(2)2010年以来双拥工作计划和总结、书面述职;(3)开展“关爱功臣”活动有关资料、图片等;(4)在《滕州日报》等其他媒体开辟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专栏的有关资料。

9、市法院:关心支持部队法制建设,帮助部队搞好法制宣传教育,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搞好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设立涉军巡回法庭,开展好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优质服务。负责提供以下迎检文件资料:(1)维护国防利益和军属合法权益的文件;(2)预防和处理军(警)民纠纷的规定措施及涉军案件得到妥善处理的有关记录;(3)2010年以来双拥工作计划和总结、书面述职;(4)开展“关爱功臣”活动有关资料、图片等。

10、市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军事设施保护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协助部队保护好军事设施和军事禁区的安全,积极维护营区秩序,为部队战备训练和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依法打击侵害军人及家属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无侵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积案,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退伍军人、随军家属落户工作。负责提供以下迎检文件资料:(1)预防和处理军(警)民纠纷的规定措施及有关记录;(2)2010年以来双拥工作计划和总结、书面述职;(3)开展“关爱功臣”活动有关资料、图片等。

11、市国土资源局: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帮助部队做好军事用地的规划审批、土地征用工作,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为驻军建设用地提供方便和优惠;协助驻军搞好土地法规宣传;依法处理军地土地纠纷。负责提供以下迎检文件资料:(1)2010年以来双拥工作计划和总结、书面述职;(2)开展“关爱功臣”活动有关资料、图片等。

1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本系统拥军优属工作,大力支持后勤保障社会化。及时优质的为部队做好供气、供暖等后勤保障工作;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兼顾到军事需求,并给予优先、优惠;落实现役军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享受优待、残疾军人享受免费政策;研究制定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优抚对象优先优惠政策。负责提供以下迎检文件资料:(1)2010年以来双拥工作计划和总结、书面述职;(2)开展“关爱功臣”活动有关资料、图片等;(3)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乘车的优惠政策。

13、市司法局:关心支持部队法制建设,将国防教育纳入全市普法教育计划;做好部队官兵、优抚对象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提高部队官兵、优抚对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机制健全,一般性纠纷及时处理、无积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把军事设施保护列入全民国防教育、普法教育计划。有预防和处理军(警)民纠纷的规定措施。负责提供以下迎检文件资料:(1)2010年以来双拥工作计划和总结;(2)开展“关爱功臣”活动有关资料、图片等;(3)维护国防利益和军属合法权益的文件;(4)普法宣传教育材料中涉及军事设施保护的材料;(5)预防和处理军(警)民纠纷的规定措施及有关记录。

14、市信访局(市维稳办):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部队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等群体性上访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好本单位优抚政策及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提供以下迎检文件资料:(1)本系统双拥典型事迹材料;(2)开展“关爱功臣”活动有关资料、图片等。(3)处理涉军上访的有关资料、图片等。

15、市总工会:把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各级工会工作计划;指导厂矿企业技术单位开展科技拥军活动,帮助部队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发动、组织职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为军人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负责提供以下迎检文件资料:(1)2010年以来双拥工作计划和总结、书面述职;(2)开展“关爱功臣”活动有关资料、图片等。

10.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 篇十

一、指导思想以《xxx区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为依据,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实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的“四化工程”和城区整体整体秩序,规范各项管理,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完成承担的任务,保障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的实现,为最终实现建设古城与滨海特色鲜明、生态型、国际性现代化的历史文化名城的总目标而努力奋斗,xxx区建设局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工作计划。

二、创建目标及任务分解:

1、城市垃圾治理(1)、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完善城市垃圾收集、运输设施,集中运输到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2)、推广垃圾袋装化,推广垃圾分类储存,禁止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防止白色污染。责任单位:爱卫办、环卫处

2、加强建筑施工环保治理(1)、控制二次扬尘。对城市区内的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管理,扬尘较大的施工现场,要采取洒水抑尘及设置围布、围板等措施;对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的裸露地面采取绿化及地面硬化等措施,控制扬尘,确保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2)、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严禁夜间施工,对打桩机、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要采取有效的防噪声措施。(3)、禁止建设垃圾随意倾到、堆放。建设垃圾由建设单位运往指定地点进行统一处置。(4)、协助区环保局做好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控制新污染,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未经环保审批项目不予立项、开工。责任单位: 建管科

3、加快城市集中供热、集中供气建设在2005年底前完成大龙道旧城改造集中供热工程,完成xxx集团居民小区燃气供热工程,削减每户分散取暖,确保2005年底前集中供热率达40%以上。完成xxx集团居民小区集中供气工程,继续扩大城市居民液化气用户,确保城市气化率达90%以上,工作计划范文《xxx区建设局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责任单位:综合开发办、热力公司、液化气公司

4、储煤场调查协助区环保局开展储煤场调查,实行储煤场审批许可证制度,对储煤转运企业合理布局,搬迁或取缔城市中规划不合理的储煤场数量。责任单位:规划办、拆迁办

5、控制河流污染源石河及石河下游不再建设有污染的项目,不再增加新的排污口。对城市河流实施综合治理,通过工业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建设,使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责任单位:规划办、建管科

6、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方案协助市城建局办理城市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使城市污水处理率达50%以上。责任单位:规划办、建管科、排水处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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