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半年工作总结

2024-08-12

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半年工作总结(共9篇)

1.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半年工作总结 篇一

田东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情况汇报

易地扶贫搬迁专责小组 2017年9月16日

根据市专责小组工作安排,现就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6个项目安置点,其中1个项目点(林逢镇地质灾害避难场所),5个项目点正在建设中。全县已签订“一申请两协议”3995户16530人,计划本县安置3949户16335人目前,目前已安排入住378户1958人。

二、存在问题

(一)受天气影响大。今年上半年一直受天气影响较大,工程进度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二)前期工作手续不完善,导致住建局质检部门不提前介入管控,缩短验收时间,影响工程进度。

(三)祥周镇福明安置点因施工单位内部纠纷,影响施工进度。

(四)施工方投入项目建设的力度不够,还没有按超常规、赶进度的要求来组织施工,进场机械、施工人手、材料供应、倒班安排按部就班,进度快不起来。

(五)由于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还是按政策调整前的24891人上报(调整后的规模只有15113人),基数太大,导致各项指标分值相对较低。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当做头号工程来抓。县委、县政府要切实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作为头号工程来抓,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按今年11月底“交钥匙”的目标来倒排工期,列出工程和时间任务表,采取非常措施,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的建设任务。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各安置点的责任县领导要靠前指挥,组织现场办公,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难题,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序开展。9月15日,县人民政府在林逢镇平洪安置点召开田东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百日攻坚战”誓师大会,掀起全县各安置点建设热潮。

(二)有关单位要提前介入无缝对接服务项目建设。有关单位提前介入无缝对接服务项目建设,切实强化担当意识,聚焦工程建设进度,采取超常规举措,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县住建局质监部门要提前介入对项目建设进行指导监管,加快推进安置点各建设环节有效快速衔接,最大限度缩短验收周期,保证下一工序按时开展;县国土局要及时请示汇报,组织做好项目用地耕地占补有关材料报批工作;县市政局要及时对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规划和建设。

(三)施工方要开足马力科学施工抢进度。施工方要开足马力科学施工抢进度,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精干力量组织施工,按照11月底完成“交钥匙”的要求,不断优化倒排工期,在确保安全生产和项目建设质量不打折扣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把工期往前排。

(四)加强督查问效严格奖惩。建立项目建设进度周报制度,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每周星期五上午将各安置点进展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需要协调解决事项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分别报送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不定期进行督查,特别要对照已经明确的倒排工期进行逐一跟踪督办和问效,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显著、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的,依纪依规对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2.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半年工作总结 篇二

【关键词】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脱贫致富

贵州省委、省政府在2015年12月2日,以黔南州惠水县为主会场,以遵义、六盘水、安顺等7个市(州)为分会场,同步开工建设1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为贵州省“十三五”期間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拉开序幕。遵义将依据“大扶贫战略行动”的决策部署,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地区自然村(寨)作为主攻方向,确保全市“十三五”期间完成欠发达地区易地扶贫搬迁18万人的工作任务。遵义2015年获得中央预算、省投资、中央专项资金共5.49亿元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2016年将分两批完成11304户45000人(含仁怀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实施和28412人的项目申报工作。

1、新时期欠发达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过程中,对于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区、地方病多发等生产生活条件极为艰苦,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等自然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人群的脱贫问题,依然是“十三五”期间移民搬迁和脱贫致富工作的重点,在实际工程实施过程中还有许多矛盾和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1]。

1.1投入与需求间的矛盾十分突出

贵州全省91.2%人口属于贫困人口、94.6%乡镇属于贫困乡镇、92.1%村(寨)处于“武陵山区、乌蒙山区和滇黔桂石漠化”三大自然条件非常恶劣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截至2015年底,贵州仍有623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其贫困面大、贫困度深,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的投入力度和广大贫困农村严重缺乏基础设施及发展条件,与实际需求间存在较大差异,矛盾十分突出,急需深入落实发展生产、异地搬迁、生态保护、加强教育、社会保障兜底等“五个一批”扶持策略进行脱贫攻坚。

1.2各类配套资金到位不足,影响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顺利实施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资金,主要以中央预算和国家易地扶贫专项资金为主体,同时还需要省、地、县财政及扶贫办等相关部门的省级投资配套资金。实践工作发现,由于各级政府自身财政紧,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到位率通常比较低,在配套资金落实和使用进度安排方面,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导致搬迁工程不能按时、按质可持续推进,严重影响工程实施进度和质量。

1.3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低,配套政策落实不到位

目前国家对搬迁户的补助标准人均仅1.2万元(2016年起提高到2万元),很难满足易地扶贫搬迁的生产生活需求。由于缺乏生产生活土地,加上自身技术水平较低和难以融入当地风土人情、民风习惯等,贫困农户搬入城镇集中安置区后往往会出现大量负债问题。

2、加强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建议

2.1坚持以新型城镇集中安置为主,其他模式补充

坚持以城镇集中安置方式为主,农户自愿的搬迁模式,不仅可以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同时也是减少农民、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条生态移民途径。对于对土地依赖度不高的农户,可以通过资金补助等措施,鼓励其选择城镇统一规划、集中安置;对于对土地依赖度较高,经济来源不稳定,自身技术水平不高的农户,宜选择村庄小规模集中安置方式;而对于土地完全依赖的农户,则可以有选择的将其搬迁到“水、电、路、视”等基础设施均较完善的安全地带。通过有针对性的合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实现“城”、“村”共融,城乡一体,降低搬迁后生活、生产和就业所面临的困境,真正将利益切实惠及搬迁户。

2.2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宣传,着实增强政策扶持力度

要采取各种形式和有效方法,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安排部署和要求等的宣传力度,确保待搬迁区农户真正了解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农户“治穷致富”的生活、生产和学习现状,使其认识明确、信心满怀,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自觉自愿、积极主动。要根据搬迁区现状和搬迁对象特性,充分整合当地社会资源,积极争取更多国家和省上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并通过完善透明的资金筹措和使用制度体系,确保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有效落实。合理增加投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额度,切实提高搬迁户人均资金补助标准。要充分引入农网改造、农村安全饮水、退耕还林等工程扶贫资金,确保各项扶贫资金在易地扶贫搬迁中的整体效应。地方政府要从户籍、土地、税费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有效解决搬迁户生产就业、就医入学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问题,确保搬迁农户的生活稳定和“治穷致富”的生产发展。

2.3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加大后续产业发展扶持力度

要组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领导小组,组织项目实施全程督查组,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进度、质量等进行全程动态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优质的顺利开展,为全面完成“搬得出、稳得住、有发展、能致富”的易地扶贫搬迁攻坚目标,提供重要的组织领导保障。在搬迁农户稳定其基本生产生活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应充分整合当地社会资源,经过合理产业结构调整等,经土地调整、税费减免和政府补助等方式,实现产业结构的集成化、多样化,增加就业岗位,增加搬迁农户收入渠道。加强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搬迁农户的劳动技能和产业化发展技能,实现“农工牧结合”农村集约化经营模式,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各种产业的可持续稳定发展。

3、结束语

易地扶贫搬迁以其“见效快,返贫率低,可持续稳定,后续发展动力强”等特点,已成为深山区、边远山区及生态环境脆弱区等自然环境条件恶劣和生产发展条件艰苦区域的扶贫开发工作开展的支柱性工程。易地扶贫搬迁不仅关注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还重视移民搬迁后的人文关怀和生产发展,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是一项真正的“费省效宏”的德政工程,既能推动城镇化建设进程,又能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进程,具有多重惠民、利民效果。

参考文献

[1]李娜.滇中彝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的社会适应—以永仁县彝族移民为例[J].毕节学院学报,2010(7):15-19,25.

作者简介

3.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篇三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重要决策部署和要求,牢牢把握“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的根本要求,积聚全镇力量,以更加明确的责任,更加有效的举措,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目前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全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共涉及5个村13个村民小组,完成搬迁任务227户90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8户649人,同步搬迁户69户259人。分规模为2016年111户471人,其中建档立卡77户335人;2017年116户437人,其中建档立卡81户314人。集中安置6个点共217户863人,其中赛云村赛云一组大鱼塘安置26户109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4户66人)为跨安置点,2016年实施16户6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6户27人),2017年实施10户4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8户39人);赛云村赛云二组那诺地安置27户65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2户34人)为跨安置点:2016年实施15户4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0户29人),2017年实施12户2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户5人);太和村小寨组古蜡平掌安置40户19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3户160人)为跨安置点:2016年实施35户17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2户157人),2017年实施5户2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户3人);太和村新寨组恩乐地安置56户24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7户150人)为跨安置点,2016年实施45户19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9户121人),2017年实施11户4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8户29人);官厅村厄里组拉古普池安置20户7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6户53人)于2017年实施;官厅村玉能一二组瓦场安置48户18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6户140人)于2017年实施。分散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户46人,其中新华村3户16人,官厅村5户22人,路思村2户8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截止2019年12月2日,全镇已全部完成搬迁任务。集中安置点开工6个,已竣工6个,竣工率100%;分散安置户开工10户46人,已竣工10户46人,竣工率100%;分散安置点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已竣工。全镇搬迁入住227户908人,搬迁入住率达100%;完成旧房拆除227幢,拆除率达100%。

(二)“双点长”落实情况。XX镇6个集中安置点已实行“双点长”制。集中安置点“点长”由一名县级领导及施工企业负责人担任,分散安置点“点长”由镇级领导及施工企业负责人担任,共同做好集中安置点建设、管理、后续脱贫发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脱贫措施落实情况

1.围绕《XX镇脱贫攻坚产业扶持实施方案》,由政府搭建平台,促成126户易地扶贫搬迁户与墨江县XX火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发展生猪养殖产业,产业扶持资金投入29.04万元。

2.2018年,整合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产业扶持资金20万元,结合“合作社+农户”产业发展模式,以XX镇烟叶生产技术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平台,烟叶生产为合作纽带,扶持太和村新寨、小寨组搬迁烟农20户,发放产业扶持贷款20万元,实现户均收入51219余元。

3.2018年-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农户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24户,发放贷款106万元,用于自身产业发展。

4.加强转移就业培训与技术技能培训,有效拓宽搬迁群众的致富路子。充分发挥挂钩单位作用,开展种、养殖技能培训187人次,召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动员会6次,自觉增强发展动力,挪穷窝、改穷业、拔穷根、换新貌,真正实现稳步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四)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调整建档立卡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8〕422号)的要求以及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财农﹝2018﹞158号)文件要求兑付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定期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和稽查监督,确保资金安全。目前,全镇易地扶贫搬迁总投资XX万元,其中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资金XX万元,农户建房补助XX万元,旧房拆除奖励资金XX万元,同步搬迁户产业扶持资金XX万元,同步搬迁户建房贷款XX万元。

(五)复垦复绿情况。根据《XXX自然资源局及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上级下达XX镇复垦面积为200.65亩,需修建25m³水池18个,16m³水窖8个,需改建896.1米生产路1条。目前已完成复垦面积84.30亩,水池水窖建设8个,生产路改建896.1米,其余正在有序推进。

三、取得的成效

全镇共建成集中安置点6个:赛云村赛云一组搬迁安置点、赛云二组搬迁安置点、太和村新寨搬迁安置点、太和村小寨搬迁安置点、官厅村厄里搬迁点和官厅村玉能一、二组搬迁点,完成搬迁任务227户90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8户649人的搬迁任务。

(一)安全住房得到有效保障。从“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来看,从根本上解决了住房安全保障问题,帮助群众建设经济适用、功能齐全的房屋,让群众住上了安全稳固的房屋,共建成安全住房227间。

(二)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得到进一步完善。通过易地扶贫搬组内道路、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文化活动室、公厕、路灯建设等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环境脏、乱、黑问题,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

(三)群众思想得到进一步解放。项目建成后,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加强技术培训,并合理引导劳动力转向发达地区,贫困群众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思想意识、观念得到根本转变,为脱贫致富奔小康,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及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从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四、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需进一步加快完善。《关于调整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8〕422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公司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财农〔2018〕158号)文件,对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来源、标准及使用重新进行明确。根据文件精神我镇重新编制、上报实施方案,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集中安置点与分散安置点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故目前尚未完全完善。

(二)部分安置点存在私搭乱建情况。一是部分农户因人口较少,安置房建设面积受限,存在粮食无地方堆放的情形,农户私自改变厨房用途,在周围搭建简易小厨房;二是在房檐、庭院、楼顶加盖彩钢瓦、树脂瓦。

(三)痕迹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由于政策、对象调整,项目资金投入、项建设内容等已重新变更皮肤过,一户一档、一点一档等资料需要重新完善。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扫尾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8〕422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公司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财农〔2018〕158号)精神,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与分散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按时间要求完成各项建设。

(二)规范农户房间用途,坚决整改私搭乱建。严格执行“厨卫入户”政策,杜绝农户将厨房和卫生间的用途私自改变,按照房屋规划厨房必须规范入户,严禁改为客房或库房,减少农户再次私搭乱建厨房。上下联动,对已经发现的私搭乱建房屋进行集中力量组织整改,力求“零容忍、严打击、零增长”。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有针对性的做好搬迁群众的思想工作,从源头上杜绝私搭乱建现象的发生。

4.易地扶贫搬迁扶持工作方案 篇四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准确把握易地扶贫搬迁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牢记“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要求,以搬迁群众为扶持对象,做到“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搬迁与脱贫同步。突出产业发展和就业扶持,强化服务保障和社区融入,做好拆旧复垦复绿,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与新型城镇化、压茬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激发搬迁群众内生动力,从根本上解决搬迁群众长远生计问题,不断提升搬迁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将搬迁群众后续扶持融入脱贫攻坚大扶贫格局,加强与脱贫攻坚其他专项规划、政策措施紧密衔接,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等进行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各级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协调和沟通,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推动解决后续扶持相关问题。(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产业发展现状,逐村分析、逐户研判,因人因地施策,对帮扶项目实行精细化配置,对劳动力就业实行精细化服务,全面提高后续扶持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的有机结合,形成“配套设施+特色产业+社会服务”的三位一体具有特色的后续扶持模式。(三)以人为本、群众主体。紧紧围绕搬迁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感恩奋进”教育,引导搬迁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大力推行以工代赈、村民自建、“一事一议”等建设方式,吸引搬迁对象主动参与,激发内生动力,不等不靠,依靠自身努力“光荣脱贫”,过上美好生活。

三、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省下达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标 5***户 14***人,其中:2016 年实施搬迁计划***户 2***人、2017 年实施搬迁计划 3***户 3***人、2018年实施搬迁计划 2***户 6***人、2019 年实施搬迁计划***户 2***人。新建集中安置点***个,安置易地搬迁户 1***户 3***人。分散安置农户 3***户 11***人。

四、重点工作

(一)夯实发展基础,保障基本权益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适当留有余地”的原则,在充分利用现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基础上,统筹考虑今后一个时期人口流量流向,同步规划建设一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解决与设施配套的人员编制问题,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确保搬迁群众享受便利的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完善公共教育服务。完善安置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学位、床位等基本办学条件、确保搬迁群众子女应读尽读。做好转学衔接工作,确保搬迁户子女按有关规定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义务教育政策。加强安置区师资力量统筹协调,保障安置地师资力量。[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各镇党委、政府,排在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二是完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因地制宜,综合考虑搬迁安置点服务半径、服务人口、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套建设安置点医疗机构,按标准配置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满足搬迁群众就近就医服务需求。就近医疗服务机构能够充分满足安置社区搬迁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升级改造后整合使用。加强安置点巡回医疗服务,为搬迁群众提供及时便利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各镇党委、政府]三是稳妥办理不动产权。保障搬迁群众对搬迁安置住房的合法权益,除特殊安置方式外,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序开展安置住房不动产权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待省级、市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和交易管理办法出台后,及时研究制定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和交易管理具体办法,指导各镇根据安置房土地性质和取得方式、安置方式,分类解决安置房不动产权登记和交易管理问题。对于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安置房,要区别安置房土地性质、交易对象,严格控制和规范安置房交易,交易限制期限原则上应不低于 20 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城管局;各镇党委、政府]四是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按照乡村振兴的要求,对照“五通”(通路、通水、通电、通讯、通网络)、“五化”(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标准,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功能,实现提质扩容,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后续发展需求。结合实际,科学规划和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公共文体设施建设,指导支持地方新建和提升改造图书室、广播室、公共体育场、社区健身中心、健身步道、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文体设施,满足搬迁群众休闲娱乐需求。[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各镇党委、政府](二)发展壮大产业,带动脱贫发展将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和相对集中安置区纳入全县“一区一带、一路两翼、一河百点”的全域乡村振兴战略空间格局。以市场为导向,立足安置地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因

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业、工业、旅游、电子商务等产业扶贫的基础性作用,动员组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消费扶贫精准对接活动,打造安置区特色产品供应链条,着力构建镇、村、搬迁群众增收产业体系,促进搬迁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一是做大做强种养殖业。将易地扶贫搬迁户后续产业发展纳入我县产业发展及产业扶贫规划加以落实推进,结合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小、组、微、生”安置点(区)布局,全面巩固提升茶、蚕、竹、畜、粮五大支柱产业,大力培育发展果蔬、花卉、柠檬、油茶等特色优势产业,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统筹谋划推进户办产业小庭园、村级特色示范园、大型集中安置点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实现“三园联动”。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园区景区化建设,着力打造休闲农业景区景点、农业主题公园,拓宽搬迁户增收渠道。加大品牌培育力度,鼓励搬迁户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开展多种形式的推介活动,着力提升产品附加值,让搬迁户既增产又增收。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健全与搬迁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搬迁户分享规模经营增值效益。加强技术培训,把符合条件的搬迁户优先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帮助搬迁户掌握 1-2 项实用技术,提高农业实用技术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经合外事局;各镇党委、政府]二是积极推进工业产业扶贫。根据我县“一区三园多点”工业发展布局,探索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创新扶贫车间建设形式,统筹扶贫资源,为安置区和搬迁群众产业发展和产业链延伸搭建平台,拓展产业优势,增强发展潜力。积极扶持县内民营企业发展,出台金融支持、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易地扶贫搬迁户就业,对吸纳搬迁户就业的企业给予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扶持。针对工业企业岗位需求,指导加强就业人员技能培训,帮助搬迁群众向产业工人转变。[责任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各镇党委、政府]三是大力支持发展乡村旅游。利用旅游资源富集的天然优势,充

分挖掘乡村资源价值,支持基础条件好、资源优的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打造一批休闲农庄、星级农家乐等休闲业态。积极为搬迁群众家庭自主创业搭建平台,大力扶持农家乐、乡村民宿、手工作坊、农村电商、餐饮服务等家庭创业项目,在项目资金、小额贷款、税收减免等饭方面给予扶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户因地制宜开发文创旅游商品,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加大宣传推介,打造乡村旅游品牌。依托现有旅游景区,在搬迁户中开展乡村旅游人才技能培养,提高旅游服务能力,实现就近就地就业。[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科技局;各镇党委、政府]四是全面推广电商扶贫。推行“互联网+特色农产品”营销模式,支持有意愿的搬迁户开办网上商店,通过线上线下结合,与种养大户、龙头企业等建立直采直供关系,不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社、商贸企业等在有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立服务网点,逐步建成县有服务中心、镇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加强搬迁户电商人才培训,支持“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搬迁户”的闭环精准扶贫模式。[责任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各镇党委、政府](三)加强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开展就业扶持工作,着力促进搬迁群众后续稳定发展,到 2020 年底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搬迁贫困家庭至少有 1 人就业。一是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对全县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进行全面调查,依托“心连网”系统建立劳动力信息数据库,共享易地搬迁户劳动力信息资源。大力开展“送培训下乡”“扶贫专班”等培训活动,积极组织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等培训,切实为有培训意愿的所有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其整体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局;各镇党委、政府]二是加大就业促进力度。大力

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组织开展送岗位信息“进镇入村”和用工企业入村等小微招聘活动,不断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特别是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龙头企业和产业园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优先吸纳搬迁户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以工代赈、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绿化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岗位,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优先吸纳搬迁贫困劳动力。鼓励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在有条件的安置区建设就业扶贫车间,鼓励探索合作、股份、定向投资等就业扶贫车间建设管理模式,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车间建设。鼓励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自主就业,积极为他们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局;各镇党委、政府]三是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进一步聚力开发护林绿化、保护地管理、地质灾害监测、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孤寡老人和儿童看护、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等各类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易地搬迁贫困群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在贫困村开发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元补贴;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开发地质灾害监测公益性岗位;县水利局负责开发村内公益性水利工程巡管员公益性岗位;县林业竹业局负责开发巡山护林、湿地管护等公益性岗位;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进一步加大对养路工人等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力度。各村集体公司开发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搬迁贫困群众。[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林业竹业局;各镇党委、政府](四)强化社会保障,织牢安全底网对于因残、因病、缺劳动力等特殊困难搬迁群众,确保搬迁户与迁入地贫困人口享有同等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扶持、低保兜底等政策。通过整合各类社会保障资源,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解除后顾之忧。一是分类推行养老保险。对搬迁人口中的相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的,政府按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减轻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将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中年满 60 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相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鼓励搬迁稳定脱贫后,有经济能力的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保障水平更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参保群众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间合理有序流动,实现利益最大化。[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各镇党委、政府]二是大力实施医疗救助扶持。精准掌握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基础数据,将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纳入医疗救助扶持、公共卫生保障范围。对搬迁群众中罹患大病的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测,实现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规范有序。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和医疗费用控制政策,全面落实“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政策,巩固“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成效。[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医保局;各镇党委、政府]三是完善兜底保障服务。落实好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和临时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对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继续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加强对易地搬迁户中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保障范畴,做到“应保尽保”。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易地扶贫搬迁残疾人,按政策规定核发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残疾人的,要结合其需求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生活、出行创造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

各镇党委、政府](五)加强机制创新,促进持续发展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生产和经营能手集中,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探索股份合作、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量化到户等“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设施资产变股权、搬迁对象变股民”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一是盘活土地资源。稳步推进搬迁群众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复绿工作,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宅基地具备复垦条件的,可优先安排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范围。对不具备复垦条件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复绿,对迁出区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拆旧复垦后的土地确权颁证,切实维护搬迁群众合法土地权益。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对整体搬迁的自然村,鼓励和支持县内龙头企业、民营企业、农业合作社统一流转和开发;对零星搬迁户的承包地,鼓励群众自行流转,或由村集中公司和合作社统筹流转开发;在搬迁群众自愿的基础上,25 度以上的坡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优先实施。对确权颁证的搬迁户林地,按照相关政策享受的公益林补助、抵押担保、林业增值收益等要继续保障;鼓励县内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流转林地,发展林下经济,增加搬迁群众收入。[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林业竹业局;各镇委、政府]二是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实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搬迁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公司、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承包地入股等方式,带动搬迁户增收。积极探索以“股权量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拓宽搬迁户收入渠道。加大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投入安置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量化置换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合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股权,由安置区

搬迁对象获取股权收益。[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开发局;各镇党委、政府](六)建强基层组织,规范社区管理加强安置点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党组织议事规则,及时讨论决定涉及本安置地社会建设、社区治理等重大事项、重要问题。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以居民为主体、社会各方共同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机制,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增强搬迁群众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形成新的社区治理模式。因地制宜设立派出所、警务室、执勤点等,强化安置区的社会治安综合防控。做好搬迁户户籍迁移、居住登记等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各镇党委、政府](七)加强宣传引导,加快社会融入以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切入点,大力开展感恩教育、文化素质教育、道德规范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做好优秀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交流交往交融活动,推动搬迁群众较好较快实现社区融入。大力宣传勤劳致富典型事迹和人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做好扶志工作,引导搬迁群众树立自强自立、不等不靠的思想,自力更生创造幸福生活。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养,引导他们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针对城乡生活方式变化,开展城镇基本生活技能培训,加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培养,强化文化素质和道德规范教育,促进安置区的群众交流交往。组织动员基层党员干部与搬迁群众结对子,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志愿者为搬迁群众提供服务,发动更多力量开展精准帮扶,帮助搬迁群众尽快适应城镇生产生活方式,增强搬迁群众的归属感。[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妇联、团县委、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县文广旅游局;各镇党委、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党委、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务必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摆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各乡镇党委、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扶持措施和办法,建立后续扶持工作台账。县级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对照重点工作分工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落实,加强对镇帮扶和指导工作。(二)加大支持力度,强化要素保障县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全区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加强政策、项目、资金对上争取工作,加大对各镇业务指导力度。各镇党委、政府要整台各项资源要素,切实加大安置区项目资金、人员、土地等保障力度,重点支持扶贫车间、产业园区等安置区配套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脱贫发展的资金投入,积极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脱贫发展。各镇党委、政府可结合实际,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脱贫发展出台相关奖补及优惠支持政策文件。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搬迁安置区资源禀赋和周边产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支持力度。(三)强化指导督促,压实工作责任相关县级部门将定期对各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规划编制和落实情况进行调硏指导,对做得好的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政策不落实、工作进展慢的给予通报并限时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同时,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脱贫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脱贫攻坚红黄旗考核。(四)加强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等方面的相关政策,让各项政策措施在搬迁群众中做到家喻户晓。

5.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半年工作总结 篇五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党中央在新时期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大西部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以工代赈的全新工作领域,是我县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群众彻底摆脱贫困的重要措施,也是实施山川秀美工程,改善农村和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及生态环境的必要途径,是事关我县经济长远发展的大计。国家已从2001年起开展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我县2004以来连续七年被列入了全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试点县,这为我县实施移民搬迁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良好的发展空间。通过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使我县贫困人口早日脱贫致富,为“十一五”期间实现渭北绿色经济强县的目标奠定基础。我县按照省、市以工代赈扶贫搬迁计划精神,结合我县贫困人口现状,现提出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2012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社会情况

宜君县位于陕西省中部、属子午岭桥山山系,东西长51.9公 里,南北宽50.3公里,总土地面积1531平方公里。全县辖5镇4乡,178个行政村,现有人口10万余人,其中农业人口8.92万人,总耕地面积45.2万亩,农业人均5.1亩,粮食平均亩产175公斤。201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3.5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291元,贫困户人均收入860元。全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群众生活贫困,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

(二)发展概况

扶贫攻坚以来,在国家及省、市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积极实施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几年来,已成功搬迁贫困人口1515户6906人。2004以来我县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已按计划搬迁了1352户6295人。截止目前,全县有贫困人口4016户14985人,分布在全县9个乡镇138个行政村。在贫困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群众生活在生存环境十分恶劣的山区沟谷中,交通不便,不具备脱贫致富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根据调查统计,全县需要扶贫搬迁的贫困人口还有1106户4265人,分布在全县9个乡镇、138个行政村、276个村民小组、326个自然村,包括立地条件差的960户3742人;居住分散的146户523人。搬迁贫困人口人均耕地2.6亩,人均有粮食205公斤,人均年纯收入860元,人均住房面积8.7平方米,住房多为土木结构房和土窑。

(三)易地扶贫搬迁的可行性和有利条件

“十二五”期间,国家把扶贫开发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 务来抓。在扶贫工作中,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坚持扶贫到户,并决定对少数生存条件极端恶劣的贫困人口有计划地进行移民搬迁开发,这一决定为我县实施贫困户移民搬迁提供了良好的历史机遇。其次,我县贫困户迁入地人均耕地2.5亩以上,此次搬迁每户划庄基266㎡,共需占地79.8亩,剩余耕地仍能保证搬迁户人均占有基本农田2亩以上。接收地都是立地条件较好、整体超过温饱线的村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备或经过短期建设可以达到较好水平。教育、医疗条件较好,符合迁入地的基本要求,这些都为贫困户的搬迁提供了有利条件。我县需要搬迁的贫困户,经过几年来的帮扶,生产生条件有所改善,并有了一定的经济积累,从经济上来讲,基本具备了搬迁的可行性。再则,我县从2004年以来,在贫困乡村开展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开发活动中,为今后开展这项工作理清了思路,积累了经验。另一方面,需要搬迁的贫困户主绝大部分智力健全、身体健康,并有艰苦创业的精神,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加之长期受贫困的困扰,有搬迁致富的强烈愿望,从人的方面来讲,具备了搬迁的可行性。

(四)2012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根据省、市发改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实地踏勘考察,综合比较,我县决定在2012年对棋盘镇马庄村、太安镇马坊村、云梦乡塬树村、云梦乡桐塬村4个行政村200户1001人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这些搬迁点大都地处在山大沟深的边远山区,80%属扶贫重点村,100%属安居工程重点村,群众居住分散,交通极为不便,有的地方群众用水、用电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自然条件极差,同时教育、文化、医疗设施落后,生产生活条件极为艰苦,加之多年的自然灾害,使本来已贫困的群众雪上加霜,及时地对他们实施有计划、有步骤的移民搬迁,从根本上改善其生存、生产、生活条件,才能使他们脱贫致富奔上小康。

二、指导思想和搬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为目标,对200户居住在边远、阴湿、灾害频繁、自然条件极差,一方水土难养一方的地方的1001名群众,通过易地搬迁,完善安置地的基础设施,实行开发式扶贫,使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解决温饱问题,为致富奔小康打下坚实的基础,并以此带动全县经济发展步伐。

(二)搬迁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建设的原则;

2、坚持政府引导、农户自愿的原则;

3、坚持整体搬迁、有地安置的原则;

4、坚持量力而行,不增加贫困户经济负担的原则;

5、坚持因地制宜、集中安置的原则;

6、坚持依据规划、按标准划分宅基地的原则;

7、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上原则的同时,还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选择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土地资源、经济环境都较理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较好,具有一定开发潜力的地方为扶贫搬迁接收安置地,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三、建设内容及任务

根据我县本次易地扶贫搬迁计划,2012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的主要任务是:

(一)搬迁范围

1、棋盘镇马庄村叶村、水井窝组42户220人,迁入本村规划新村集中安置。

2、太安镇马坊村王家湾、马家店组27户125人,迁入本村规划新村集中安置。

3、云梦乡塬树村南梁、北湾、东沟组75户380人,迁入迁入本村规划新村集中安置。

4、云梦乡桐塬村南斜、蒋家岭、高湾组56户276人,迁入本村规划新村集中安置。

(二)搬迁任务

具体建设内容及任务为:共计搬迁200户1001人,涉及3个乡镇的4个村10个村民小组27个自然村,分别建成4个移民新村安置点。共规划建设砖木结构住房18010平方米;新修村内主巷道3.2公里,新修排水渠6.4公里;平整建房场地5.5万平方 米,共移动土方3.3万立方米;架设0.4千伏低压线路4.2公里;建成供水工程4处,铺设供水管道2.2公里,建水窖131眼,配套水泵131套;新修基本农田150亩。

(三)各安置地建设内容及任务

1、棋盘镇马庄村:共搬迁42户220人。该安置点建设内容包括:

①新建砖木结构住房3960平方米;

②建房平整场地1.4万平方米,移动土方1.1万立方米; ③整修村内主巷道0.7公里,排水渠1.4公里;④架设0.4千伏低压供电线路1.2公里;

⑤新建供水工程1处,建抽水站1处,40立方米蓄水池2座,铺设管道1.3公里。

2、太安镇马坊村:共搬迁27户125人。该点规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①新建砖木结构住房2250平方米;

②建房平整场地0.7万平方米,共移动土方0.5万立方米; ③整修村内主巷道0.4公里,排水渠0.8公里,④架设0.4千伏低压供电线路0.5公里; ⑤新建供水工程1处,延伸管网0.9公里。

3、云梦乡桐塬村:共搬迁56户276人。该点规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①新建砖木结构住房4960平方米; ②建房平整场地1.4万平方米,共移动土方0.8万立方米; ③整修村内主巷道0.9公里,排水渠1.8公里; ④架设0.4千伏低压供电线路1公里;

⑤新建供水工程1处,建水窖56眼,配套水泵56套。

4、云梦乡塬树村:共搬迁75户380人。该点规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①新建砖木结构住房6840平方米;

②建房平整场地2万平方米,共移动土方0.9万立方米; ③整修村内主巷道1.2公里,排水渠2.4公里; ④架设0.4千伏低压供电线路1.5公里;

⑤新建供水工程1处,建水窖75眼,配套水泵75套。⑥新修基本农田150亩。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根据需要建设的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概(预)算标准,全县2012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总投资981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资金500万元,地方配套10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81万元。(详见附表)

五、脱贫致富规划

为确保此次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人口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通过发展相关产业增加收入,彻底摆脱贫困,根据各搬迁点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陕西省宜君县2012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脱贫致富规划(2013—2017)年。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以解决搬迁人口温饱问题和巩固温饱成果为中心,以农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搬迁村、户为主战场,以发展种养业为重点,加大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发挥科教扶贫的重点作用,提高搬迁群众的整体素质在解决搬迁群众温饱问题的基础上,巩固扶贫成果,从根本上改变搬迁户面貌,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帮助贫困群众逐步实现由贫困向温饱型、富裕型的转变和跨越。

2、基本任务和目标

基本任务是:在彻底改变搬迁人口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扶持他们的发展经济,提高收入水平,改善生活质量,实现稳定解决温饱的目标,使农村相对贫困问题明显缓解。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脱贫致富的任务目标是:帮助搬迁点农民人均纯收入2013年平均达到1200元,2014年平均达到1400元,2015年平均达到1600元,2016年平均达到2000元,2017年平均达到2600元,每户力争有1—2个稳定致富的种养业项目。

3、脱贫致富的主要措施

(1)充分调动搬迁群众搞好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坚持开发式扶贫,教育引导搬迁群众,树立“穷则思变”的意识,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在国家扶持下,主要依 靠自已的努力和奋斗,努力改变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围绕市场需求和县域主导产业,大力发展投资小、见效快、效益好的脱贫致富项目,增加收入,实现摆脱贫困目标。

(2)发挥资源优势,抓好扶贫项目建设。立足各搬迁点的实际情况,引导各搬迁户发展自身优势,围绕市场需求,积极发展新的产业项目,增加经营收入,为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创造条件。

一是配套实施农村节柴灶工程。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在各搬迁点配套实施农村能源工程建设,扶持搬迁户新建节柴灶200口,户均1口,计划结合2012年农村能源(节柴灶)工程建设搞好实施,为搬迁户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

二是抓好食用菌栽培:棋盘镇马庄村、太安镇马坊村以食用菌栽培为重点,在原有基础上发展菌栽培专业户36户。

三是抓好药材种植:以药材种植为重点,用5年进间种植药材580亩。

四是抓好养殖业:抓住封山禁牧的有利机遇,以养殖业为重点,大力推广青贮氨化、舍饲养畜等新型科学养殖技术,在原在基础上,发展养猪、牛、羊等养殖专业户65户,新增养殖羊1500只、牛300头、猪420头。

五是抓好劳务输出:充分发挥搬迁群众的个人特长,鼓励其走出家门闯市场,增加收入。

(3)加大科技扶贫力度,抓好科技培训。

围绕畜牧业、果业、食用菌栽培、药材种植,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搬迁群众的教育与培训,使搬迁群众在思想观念、文化水平、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生产技术与管理水平等方面均有较大幅度提高。5年内培训一支懂科学、懂业务的农民技术员队伍,培养技术骨干130名,培训2600人(次)。(各搬迁点脱贫致富规划详见附件)

六、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我县2012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搬迁贫困户涉及3个乡镇4个行政村,搬迁200户1001人,计划从2013年开始实施,2014年完成。

七、预期效益

该项目实施后,可使我县200户1001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基本改善,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其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一)社会效益评价

通过易地扶贫搬迁使贫困人口的生活有了保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贫困群众的关心和支持。通过易地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可以使原居住地的资源得到合理利用,进一步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步伐,社会效益较为显著。

(二)经济效益评价

贫困户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区后,极大地鼓舞他们的创业精神,同时加大科技扶贫,提高移民搬迁人口的科技文化素质鼓励他们开发当地资源,优先发展投资少、见效快的种养 业项目,使群众收入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效益明显。

(三)生态效益评价

贫困户移民搬迁后,原先居住和生活地区的人为活动基本没有,从而有效地保护了当地植被,对原先耕种的坡地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3.5平方公里,大大减少当地水土流失,改善贫困山区生态状况,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

八、优惠政策和保证措施

(一)优惠政策

(1)优先安排迁入地的水、电、路、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

(2)对安置地的种、养、加工业在资金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3)优先安排搬迁户扶贫资金,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生产。(4)安置地要给迁入户调整安排如承包地、其数量、质量一般不低于原居住户的平均水平。

(5)迁入户子女在入学等方面与原住户一视同仁,不另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金管理

(1)安置搬迁户建房资金,直接由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对群众进行投资,统一按照砖混结构或砖木结构标准,依据由土地、城建部门批准的村组建设规划统一建设,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群众手中。

(2)搬迁户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搬迁户基本农田及配 套水利设施资金,按照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管理,坚持项目法人制、质理监督制和报帐制。

(三)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搞好配合。宜君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移民搬迁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县发改、财政、卫生、住建、农业、林业、水务、农发行、扶贫办、土地、民政、供销、商业等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通力协作,精心组织,保证搬迁工作顺利实施。

(2)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宣传易地扶贫搬迁的重要意义,同时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启发移民群众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解决好各种实际问题,使被迁户和接收地双方愿意。

(3)落实优惠政策。对搬迁户继续落实优惠政策外,还要继续落实好陕扶(1998)2号文件的移民搬迁优惠政策,鼓励贫困户搬迁。

(4)建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此次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全省的试点工程,因此在搬迁过程中摸索方法、积累经验也是一项很重要的任务。为了高质量地完成工程任务,达到预期目的,还必须建立鼓励贫困户搬迁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①乡镇有积极性、村组有积极性、群众有积极性的优先考虑; ②建成后有一定规模、可看性比较强,特点较鲜明的优先考 虑;

③村组班子团结、能够一心为群众着想的优先考虑; ④搬迁户与村组或乡镇签订搬迁合同,必须搬新交旧,不得占用两处宅基,搬迁地必须复垦。

(5)统一规划,统一实施。本次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的方式。各处移民接收地的建房、引水、建校等工程均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建设的方式,以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保护搬迁户的利益。

(6)加强管理,注重实效。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建设程序和资金管理,严格资金使用制度,严格执行按建设进度拨付补助资金的制度,保证搬迁一户,成功一户,解决温饱一户,确保全面完成搬迁任务。

(7)严格管理,保证质理。对国家补助的易扶贫搬迁资金拨到领导小组设立的专户,实行专人专户专项管理,加强资金审计和财务督查,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坚决杜绝挪用、截留、挤占、贪污等违法乱纪现象发生,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用。同时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严格项目法人制和工程监理制,积极推行质量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动态项目监测报告制度,对工程质理进行定期稽查和督查,从而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建设步伐。

九、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我县2012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生 态移民)试点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陕西省关于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试点工程的意见精神,成立宜君县2012以工代赈易地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 冲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永平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朱 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长孙潮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吴范林 县财政局局长 和继民 县住房和建设局局长 高 尧 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雷晓林 县农业局局长 黄凯道 县林业局局长 张印全 县民政局局长 徐科峰 县农扶贫办主任 赵建才 县水务局局长 李京强 县公安局局长 梁冯印 县审计局局长 何远江 县统计局局长 李 辉 太安镇镇长 张 琪 棋盘镇镇长 王 锋 云梦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工代赈办,由长孙潮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并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附图:

1、宜君县2012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地理位置图

2、各安置点新村位置及规划图 附表:

1、宜君县2012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投资概算总表

6.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调研报告 篇六

近年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府关于决胜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当头炮”,把深山区、石山区、石漠化地区等不适合发展地方的贫困群众搬出来,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石龙镇建设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个,搬迁贫困户231户

999

人。

一、主要做法

一是以就业解决长远生计。以产业带动促增收。依托加工业、劳务经济等帮助搬迁户实现增收致富。在石龙易地搬迁点规划建设了扶贫车间,带动了搬迁点的就业。以公益岗位促增收,我镇将30%以上的公益性岗位用于搬迁户,解决了部分搬迁户的就业问题。

二是以就学增强搬迁动力。加强双向摸底,对学龄前儿童、小学生、中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宣传各种教育资助政策,简化办理入学学籍手续,同步配套学校建设,让搬迁群总子女就近择优入学。石龙镇幼儿园、良山小学、石龙一中等都可为搬迁户子女提供就学保障。

三是以就医推进健康关怀。加强医疗机构建设、健康信息建设和医疗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工程”,让搬迁户享受到健康信息化成果。同时经常组织石龙卫生院进行义诊服务。四是以关怀化解群众乡愁。搬出地村支“两委”经常去看望搬迁群众,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关心和温暖,让他们有依赖、有依靠,引导他们更好更快融入新环境、融入新生活。同时成立党的基层组织覆盖到移民安置点,加强党的凝聚力,带领石龙老乡家园社区进行共建共治,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二、工作成效

(一)增加了农民收入,搬出了持续发展的广阔天地。搬迁户的生活水平变化显著,贫困发生率降低,人均年收入提高了,从搬迁前的2500元左右提高到现在的4600元左右。

(二)提升了就业能力,搬出了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整合部门培训资源,优先覆盖搬迁对象,确保受到培训的人员都有一门终身受用的谋生技能。同时组织心理医生对搬迁群众“故土难离”等情绪进行心理疏导,移民的市民意识和市场意识不断增强,逐渐变成了有技术、懂经营、思发展的新型农民。

(三)改善了群众生产居住环境。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将深山区、石山区等地方的贫困群众搬迁到中心城镇,彻底改变了群众住房难、用电难、饮水难、出行难等问题,幸福指数得到提升。

(四)保护了生态环境,搬出了守住底线的发展空间。搬迁户原居住地生存环境相对较差,耕作方式落后,生产效益较低。群众搬出后,一些群众将土地入股到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既保护和恢复了生态,又提高了生产效益。

三、困难问题

(一)旧房拆除问题。搬迁对象对几代留传的房屋念想大,故土难离;同时也担心适应不了今后城镇生活,担心旧房拆除后,找不到合适的就业岗位,没有生活来源。有的穷窝难舍,想用旧房堆放一些生产劳动工具,对旧房拆除有抵触情绪。还有的认为住房面积大多偏小,难以适应农村家庭人口合理增长的需要。

(二)就业机会和持续保障问题。由于城镇化滞后,就业市场偏小,难以保障一户一人就业。有的综合素质偏低,特别是年龄偏低,特别是年龄偏大、缺乏文化和技能的群众就业难度较大。城乡社会保障衔接不到位,特别是一些老年移民离开了熟人社会极易感到孤独无助。没有就业、就学、就医的后续扶持专项资金,个别户出现了“搬迁即失业”“入住即返迁”现象。

(三)精准搬迁问题。贫困户搬迁对象在扶贫系统上是动态数据,加之是自愿搬迁,要在中长期规划上落实到户到人操作困难。由于很多村只有部分贫困户得到搬迁,容易造成心理不平衡现象。安置点位于乡镇,外部交通、内部基础条件均难以满足搬迁群众发展和就业需要。

(四)基础设施还不完善。我镇的安置区虽然已全部竣工并完成入住,但安置区周边的配套设施还不够完善,主要是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配套服务还未跟进到位。

四、对策建议

(一)盘活好承包地、山林地和宅基地三大资源。推进土地开发和拆旧复绿。推进“三变”改革,统筹搬出地迁入地资源,引导和鼓励搬迁农户流转原有土地,对原有承包地和复垦增加的土地进行集中开发,种植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的果林、茶叶、中药材等,实现农户增收与生态恢复双赢。

(二)创新就业保障机制。易地扶贫搬迁只要就业解决得好,搬迁一户就能脱贫一户。要坚持抓就业岗位,加强技术技能培训,实现岗位需求和就业需求精准对接。要按照至少一户一就业的标准,清岗腾位、精准对接,谋划好就业岗位,比如,安置点的保安员、保洁员、水电工、修理工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举办专场招聘会,常态化推进招聘工作,让用人单位和搬迁群众双向选择岗位,确保一户一就业。要紧盯初三末端和高三末端这两个节点,加强“两候生”培训,让他们学到一技之长,在安置区、企业、合作社务工,争取吸纳搬迁群众外出就业,让他们成为产业工人。

7.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半年工作总结 篇七

陆川县易地扶贫搬迁专责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2017年自治区下达我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为344户1411人。项目共投资8065.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易地搬迁补助资金1128.8万元、扶贫发展资金141.1万元、自治区、市县(区)财政资金32万元和融资资金6763.9万元。

一、主要进展情况

⑴珊罗集中安置点(二期):项目主体全部完成,总共35套安置房,其中:62㎡:4套,72㎡:21套,现在装修阶段。

⑵滩面集中安置点(二期):2017年已实施搬迁人口10户48人,已交付使用10户48人,其中搬迁人口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记一致人口48人,搬迁精准率100%;安置住房总面积662.4㎡,人均13.8㎡,未存在人均住房超标问题;安置住房各级政府补助资金总额91.6万元,搬迁安置住房建设(购房)总成本106万元,住房建设资金补助率86%。

⑶“易购代建”分散安置点:根据县委政府工作部署安排,我县已落实了四个安置点共258套(其中:乌石安置点(乌石客家春城开发小区)88套;县城区安置点(川海龙福花园开发小区)108套、(棚改房)50套;沙湖安置点(幸福苑开发小区)13套)。目前,我县新农投有限公司与和三家开发小区公司签订购房协议。

二、存在问题

(一)玉林市无国开行办事处,各县市区资金拨付要派专人到南宁联系业务或邮寄文件,工作效率很慢,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二)自筹资金问题。由于全区各个地区生活水平存在差距,对补助标准和自筹资金的要求也需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可以各地区生活水平或人均收入为标准,划定若干档次。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补助标准和自筹资金参照自治区原来制定的标准来执行是完全可以实现的。建议补助标准和自筹资金维持参照自治区原来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工作推进顺畅。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单位及项目所在镇一把手必须亲自抓,确保协调顺畅、执行有力,确保建设项目快速推进。

(二)各方配合,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强化资金保障。按上级要求,要与国开行尽快完成2017年度贴息贷款、专项建设基金、地方债转借工作,确保及时全部提款到位。三是加快建设进度。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节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搬迁户按计划入住。2017年及以后实施的项目要抓紧做好前期工作,争取早开工、早建设。四是加快资金拨付。县直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采取边施工、边拨款、边办手续的“三边”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拨付速度。

(三)强化督查,确保任务完成。全面推行易地扶贫搬迁有关公开公示工作,挂牌作战,公示易地扶贫搬迁的目标任务、搬迁对象、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工作要求等。

8.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推进会简报 篇八

简报一:

9月23日,新田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推进会在行政中心召开,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候选人王名扬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席办主要负责人汇报了全县扶贫搬迁工作的进展情况、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与会单位负责人就相关工作发表了意见。

据介绍,“十三五”期间省下达新田县易地扶贫搬迁总任务18839人,其中2016年搬迁任务6326人。截至8月底,龙泉、金陵、枧头、金盆、门楼下五个乡镇群众自愿申请搬迁并签订安置协议1698户7000人。安置方式为县城集中安置366户1523人,插花分散安置655户、2785人,小城镇集中安置238户、960人,旅游集中安置38户、125人,新村集中安置322户1270人。

就如何围绕目标任务和上级要求扎实推进下一步的工作,王名扬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振信心,充分认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性,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当作政治任务来抓;要高度重视,正视问题,着力解决异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要精准把握搬迁对象、选址、规模等环节工作,提高异地扶贫搬迁工作水平,确保全县异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力推进。

县发改委、工业园、财政局、扶贫办、财政局、以工代赈办,以及12个乡镇党委书记、分管领导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简报二:

8月30日下午,辰溪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会在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杨一中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周详,县委副书记万里,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提名人选刘向阳,县委常委、副县长杨恩勋,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张万旭,副县长提名人选谭子勤出席会议。会议由万里主持。

会上,就下一阶段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周详提出四点意见:一要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深化对异地扶贫搬迁重要性、对如期完成今年异地扶贫搬迁任务紧迫性、对易地扶贫搬迁是助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机遇的认识,切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二要正视问题,坚决如期完成年度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快推进工程进度、抓紧完善项目手续、切实强化项目监管,确保如期如质如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要提前谋划,扎实推进“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要坚持精准识别、精准规划、精准建设、精准扶持,解决好“搬迁谁”、“搬到哪”、“怎么建”、“搬后怎么办”的问题,打好提前量,掌握主动权,确保“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四要强化保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顺利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督查力度、严格问责追责,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最后,杨一中做了重要讲话。就如何抓好落实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杨一中提出五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县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发展任务和民生任务,摆在脱贫攻坚的首要任务位置上来抓,坚决打赢易地扶贫搬迁这场硬仗;二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要抓好时间节点,各项工作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绝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三要进一步摸清工作底子。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务必要把精准识别搬迁对象作为易地扶贫搬迁的“第一道关口”,要把对象把准、把严,确保符合搬迁条件、有搬迁意愿的一个不落,不符合搬迁条件的一个不进,决不能在精准对象这个环节上出任何问题;四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要倒排工期、加强调度、加大督查,确保各项工作形成合力,不断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序进行、圆满完成;五要进一步压实压紧责任。要严格执行“一把手”问责制,一把手不尽职履责、造成工作失误的,县委、县政府将予以严厉追责。

杨一中最后强调: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是帮助群众彻底摆脱贫困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务实创新、主动作为、扎实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顺利进行,为加快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万里就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全力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要严格建房标准和质量安全监管;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

简报三:

9月22日,湖南省邵阳市召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现场推进会,观摩集中安置点,交流工作措施,总结经验做法,对相关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来抓,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特别是武冈采取“四区六难”识别标准、五步认定程序、八类集中安置,做到了精准识别、不落一人。同时,武冈市整合扶贫、农村危房改造、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各类资金,组建扶贫开发公司多方筹措资金并减轻贫困户负担。此外,武冈按照“造价不高质量高、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的理念进行选址规划,推行联席会议和三级联动工作制度,“六个统一”的建设模式获得广泛好评。

9.湖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篇九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重大战略决策,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抢抓中央新一轮扶贫开发机遇,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搬迁为手段,以脱贫为目的,以建档立卡搬迁对象的搬迁脱贫为主攻方向,坚持“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加大政府投入,创新投融资方式,完善后续扶持,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把握对象识别、易地建房、建新拆旧、配套保障、就业发展、退出销号六个关键环节,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乡镇的主导作用和搬迁户的主体作用,引导贫困群众自觉主动参与易地扶贫搬迁,努力建设新家园,尽快实现自我发展脱贫致富。

加强统筹谋划和资源整合,动员市场、社会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

2.量力而行,保障基本。

严格控制住房面积,同步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3.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强化规划对各类资源的整合引领作用。

坚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推进农民生活方式、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市民化,有效提升城镇化水平。

坚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依托成熟景区、乡村旅游景点、工业园区布局安置区,实现产业发展和扶贫搬迁互融互促、协调推进。

综合考虑水土资源、产业发展潜力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等因素,科学编制实施规划,因地制宜确定安置方式,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

4.突出重点,统筹安排。

以有搬迁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努力做到应搬尽搬。

采取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

对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5.绿色发展,改善生态。

把易地扶贫搬迁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坚持建新房拆旧房,对腾退宅基地进行土地复垦、生态修复,加大迁出区和安置区生态建设与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目标任务。

2016—2017年,对有搬迁意愿且符合搬迁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统筹安排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

二、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主要是:

——生存环境差、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且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交通、水利、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薄弱,工程措施解决难度大,建设和运行成本高的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国家主体功能区划中划定的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及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大中型水库库区缺乏生产生活资料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其他确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上述搬迁对象需在进一步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聚焦聚焦再聚焦,经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申请、本村群众评议、审核公示后由县人民政府锁定。

三、安置方式

以就业和增收为核心,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就近就地,适度规模,实行“五靠近”(靠近中心村、靠近集镇、靠近生态旅游区、靠近产业园区、靠近城区)。

也可以通过分散建房安置、插花和投亲靠友安置、进城及进镇购房安置等,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满足搬迁对象多元化需求。

集中安置规模原则上达到20户以上。

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均实行“交钥匙工程”,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质量安全监管、统一分配。

(一)集中安置。

——依托中心村、乡村旅游区集中安置。

将搬迁对象安置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公共服务较为完善、水土资源承载能力满足安置条件的中心村、旅游重点村和旅游景区附近,引导周边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居住并发展旅游等产业。

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宅基地建多层多户或“一宅一户”的方式安置。

——依托行政村和自然村集中安置。

将搬迁对象就近安置在产业形成一定规模,沿国道、省道、县道的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公共服务能力较为完善的行政村、自然村,既靠近生产资料便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也方便贫困户在合作经济组织务工。

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宅基地建多层多户或“一宅一户”的方式安置。

——依托县城、工业园、乡镇集镇集中安置。

引导具有一定劳动技能、商贸经营基础的搬迁对象到县城、工业园区、乡集镇建设集中安置区进行安置,转变就业方式,从事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劳动力脱贫致富。

建设在县城、工业园、乡镇集镇规划区内的集中安置区原则上采取一宅基地建多层多户模式,特殊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五保”集中安置。

属农村“五保”对象的,根据本人意愿,由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安排到福利院或建设农村公租房集中安置。

(二)分散安置。

——分散建房安置。

由乡镇统筹,以村为单位,统一规划安置地建房安置。

——插花和投亲靠友安置。

依托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乡镇人民政府引导搬迁对象采取购买产权明晰、安全实用、水电路配套条件

较好的农村空置房屋,并流转相应耕地、山林等资源进行安置。

流转耕地人均不少于1亩。

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并协助搬迁户办理相关手续。

严禁购买违法违规建设的房屋。

——进城及进镇购房安置。

优先采购存量保障房安置。

采购价格由相关部门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严格控制在搬迁群众的承受能力以内。

严格控制贫困户向他人借款购房,严禁向商业银行贷款购房。

严禁购买违法违规建设的房屋。

四、建设内容与标准

(一)住房建设。

1.建房标准。

建设保基本的脱贫安全保障房,住房设计、建设要经济、安全、实用,具备基本入住条件。

不得随意提高建房标准。

2.建设面积和户型。

严格执行国家五部委规定,无论是集中安置还是分散安置(包括自主购房),人均住房建设面积均不得超过25平方米。

按照50、75、100、125平方米4种户型进行建设。

户型要精准对应到户,至少一个乡或村要统一一个房型设计。

单人户建设公租房,以集中居住为主,分散居住者建设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

对于暂时因条件限制只能建一层但有后续建房需要的,可以适当提高地基等级,为将来加层预留空间,但在未验收销号、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

3.奖励政策。

建新必须拆旧,旧房拆除的按人均0.25万元标准进行奖励,每户最高奖励1万元。

对于进城、进镇购房及进村插花购房安置的,其购房补助如下:

(1)补助面积

严格执行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政策,按人均建筑面积25平方米进行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125平方米)。

(2)补助标准

①在县城区、野三关集镇购买产权明晰的合法商品房的按补助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进行补助。

②在溪丘湾乡集镇购买产权明晰的合法商品房的按补助面积每平方米1100元进行补助。

③在其他乡集镇购买产权明晰的合法商品房的按补助面积每平方米800元进行补助。

④购买农村空置房安置的,按补助面积每平方米500元进行补助。

(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集中安置点红线范围内征地、场平以及配套建设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

建设资金按项目审批程序据实测算,统筹安排。

(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配套建设学校及幼儿园、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

建设资金按项目审批程序据实测算,统筹安排。

(四)后续帮扶脱贫。

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资产收益和社保兜底等帮扶脱贫。

每个集中安置点应重点突出一个以上脱贫项目类型。

所需资金按项目审批程序据实测算,统筹安排。

(五)搬迁安置区的建设方案、资金规模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审定。

各乡镇安置区建设资金总规模按户均18万元的上限把控,预留部分资金全县统筹解决相关后续问题。

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自筹资金0.25万元,户均最高不超过1万元,搬迁时缴入相关账户,作为搬迁资金来源之一。

鳏、寡、孤、独、残等特殊困难群体不要求自筹资金,但房屋产权归当地政府所有。

五、配套政策

(一)住房政策。

国有土地安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5年内不能进行交易;集体土地安置的,按照农村宅基地进行登记管理。

拓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源,允许地方政府购买存量保障房和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农村空置房安置搬迁群众。

提倡与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房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有机融合。

切实落实减免相关税费政策,采取政府主导代建企业微利建设等措施降低建房成本。

(二)土地政策。

1.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用地需求,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计划单列。

2.所有搬迁户必须建新房拆旧房,实行土地复垦、生态修复。

贫困户新房产权办理与拆除旧房挂钩,搬进新房后允许有过渡期,但不超过1年。

搬迁腾退的原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间隙地(未记入宅基地和承包地的农户场坝、自留地等)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登记,组织复垦。

3.集中安置宅基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三)其他农户搬迁政策。

对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并集中安置的其他农户,可享受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各乡镇要参照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对象的条件和程序确定同步搬迁人口,合理确定搬迁规模,防止规模过大影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进度和脱贫效果。

(四)帮扶政策。

切实处理好搬迁安置与后续发展、稳定脱贫的关系。

搬迁后,脱贫攻坚的其他措施要继续惠及搬迁贫困户。

1.就业。

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尽快实现就业。

加强就业培训,大力实行“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模式,强化工业园区定向培训,促进搬迁户转移就业;对于吸纳一定比例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的企业,地方税和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予以适当减免;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户务工情况摸底调查,掌握外出打工人员从业情况,各级政府积极与务工地政府和企业建立联动机制,支持务工人员长期稳定就业,公益性岗位重点向搬迁群众倾斜;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就业信息专项统计制度,把易地扶贫搬迁就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的范围。

2.产业。

和“产业发展脱贫一批”政策相结合,制定和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支持政策,在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引导和扶持搬迁群众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和资产收益等脱贫致富。

(1)发展特色产业,包括农、林、牧、副、渔等,加大农业产业化建设力度,积极发展特色种养农业,实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运行机制,使贫困户在产业链上增收;

(2)发展劳务经济,通过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等提高搬迁群众收入;

(3)发展现代服务业,包括商贸物流、租赁、农家乐及“互联网+”等;

(4)资产收益,拓宽增收脱贫渠道,通过光伏发电、土地(林地)流转、股份分红等,盘活农村资源,在不改变扶贫资金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在县城、集镇、中心村及产业园区、生态旅游区集中建设商业门店摊点或部分标准化厂房集中出租和扶贫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折股分红保底到户机制,租金及折股分红收入量化分配到搬迁贫困户。

(5)搬迁后,建档立卡贫困户原承包的土地、林地等相关生产资料承包权、使用权、收益权、继承权等继续享有。

鼓励、支持承包人“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或用于参股专业合作组织。

(五)社会保障政策。

切实做好搬迁群众的社会保障关系接续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搬迁群众与安置地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政策。

搬迁群众原享有的各项惠农政策不变。

凡符合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建档立卡搬迁贫困户必须做到应保尽保、应保必保。

(六)公共服务政策。

1.加强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使搬迁人口享受便利的公共服务。

2.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安排进场交易。

具体操作办法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

3.鼓励社会资本采取PPP模式投资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支持乡镇人民政府采取招商代建的方式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六、实施步骤

分为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2月—2016年4月)。

1.组建专班。

成立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办公,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召开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2.精准识别。

按照精准识别要求,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搬迁户进行锁定管理,确定全县搬迁总规模。

3.科学选址。

根据拟搬迁的贫困户规模,科学规划选定迁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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