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2024-11-18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精选11篇)

1.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篇一

紫湖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学生出入校门的手续,特制定本请假制度,要求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学生请假必须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必须由班主任签字批假方可离校。同时,班主任还须把学生请假事由电话告知家长。凡请假者都要备案(班主任保管好请假存根),用于学生学期考勤记录;超过一周的请假手续要存入学生档案,超过1个月的请假时间,要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二、学生请假离校,出校门时把班主任签名的假条交门卫,门卫将记录请假学生的出校时间。学生返校时要到门卫室销假,门卫记录好学生返校时间。

三、需续假或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由家长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过后用短信发给班主任,用于备案。

四、请假审批权限:两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至一周内由班主任获知签字后,拿给年级长批准;超过一周由班主任获知签字后再政教处批准,并告知主管校长。班主任收好学生的请假凭证和后续跟踪。

五、不按学校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凡出现旷课行为者,在班内点名批评并检讨;累计旷课5次或20节(3天)者,在年级点名批评并检讨;累计旷课60节者,学校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累计旷课100节者,学校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累计旷课150节者,学校将劝其转学。

六、学生在家期间的请假,必须由家长向班主任打电话,之后用短信发给班主任,用于备案。

2.从出土档案看西夏官吏请假制度* 篇二

关键词:西夏;官吏;请假制度

Abstract: The system of official asks for leave reflects the system of official management in Xixia. According to 2 copies of unearthed leaving notes in Chinese at Wuwei in Gansu province ,that is the xixia hometown ,and related research materials on asking for leave regulations about the Tiansheng Lvling(《天盛律令》), we know that the formalities is strict ,the program of which is specification , resulting modest on the leave system in Xixia.Its incentive to improve the confidence of the officials and the work efficiency powerfully. This system also has a certain influence on the later.

Keywords: Xixia;Officials;The system of asking for leave

史籍记载,请假以及休假制度从汉代开始就已经实行了,而且请假的范围涉及了社会生活的全方位。南朝宋鲍照因家中房屋漏雨需修葺和老母有病无人照料而撰有2篇《请假启》。其中一篇《请假启》载:“臣启:臣居家乏治,上漏下湿,暑雨将降,有惧崩压。比欲完葺,私寡功力。板锸陶涂,必须躬役。冒欲请假三十日,伏愿天恩,赐垂矜许。手启复追悚息,谨启。”[1]到了唐代,朝廷不仅制定了《假宁令》来管理官吏的请假等事项,而且出土的请假文书如《唐永徽五年(654)九月西州诸府主帅牒为请替番上事》[2]等也证明了唐代请假制度之严厉。作为11世纪~13世纪立国于西北边鄙的西夏,官吏请假是否也借鉴和吸收了中原唐宋的官吏请假制度?其请假的范围有哪些?请假的程序又是怎样?超过请假期限时又是如何处罚的?我们结合西夏故地出土的请假条和《天盛律令》的有关规定,对西夏官吏的请假制度进行一些简单的探讨。

1 请假条整理

目前出土并发现的西夏请假条只有2件,均为汉文书写,且为残件。现整理如下:

中藏G21.026-1P汉文 请假条;

中藏G21.026-2P汉文 请假条。[3]

这2件残件汉文请假条出土于甘肃武威,墨写。中藏G21.026-1P请假条残存二行,第一行:今申本卡先差司吏高践苟一名,本人告称或有……第二行:……□遣及诸处驱赶请假,今目下见……

中藏G21.026-2P请假条残存三行,第一行:……患伤寒,行履不能,本卡并死,□□□手力不……第二行:……乐人……惜……第三行:……余吏自行送之……

2 请假条研究

2.1 西夏请假条的相关内容

2.1.1 文书种类推测。从南朝宋鲍照的《请假启》来看,南朝宋时官吏请假以“启”这一上行文书种类履行请假程序,从唐代出土文书《唐永徽五年(654)九月西州诸府主帅牒为请替番上事》来看则是以“牒”履行请假程序。由此可看出,各朝代请假所用上行文书种类各不相同。那么,西夏请假是以何文书种类履行请假程序的呢?由于甘肃武威出土的2份《请假条》前后残缺严重,无法知道所用文书种类。但从中藏G21.026-1P中“今申本卡先差司吏”等以及西夏上行文书种类的用途来推测,“申”或“申状”的可能性比较大。此外,“呈状”或“禀帖”也有可能。

2.1.2 基层机构“卡”之说明。从中藏G21.026-1P和中藏G21.026-1P请假条残片中的内容可知,西夏存在“卡”这样的基层建制。关于此,陈炳应已经有过简单的说明:“乡是农村的一级行政组织。卡是交通要道上收税、检查的机构。张义地处武威与青海省交界的山口,设卡是很自然的事。这两个机构及名称,我国历史上早就有了,西夏有这些机构和名称并不奇怪,但因其他西夏文献和史籍都未提及,此属首次发现,值得重视。”[4]可见,“卡”是西夏在基层交通要道上设置的用于检查过往贸易之“驮队”等而收取税费的机构。

2.1.3 最基层也存在严格的请假制度。从上揭2份西夏《请假条》来看,反映出西夏请假制度的严格和严密,就连最基层的“卡”这一机构中的官吏,有事有病等都要履行严格的请假手续,否则,可能要按律惩处。

2.1.4 官吏请假的范围。从甘肃武威出土的这2份《请假条》来看,中藏G21.026-1P可能是因事而请假,中藏G21.026-2P可能是因“本卡”某人“患伤寒,行履不能”而导致最后死亡,为安葬亡故之人而请假。可见,西夏官吏的请假范围也如中原唐宋一样,有事有病等都允许请假。

2.1.5 官吏请假的程序。由上揭2份《请假条》来看,首先是官吏本人要向上司提出请假申请,“本人告称或……”由于西夏的这2份《请假条》残损严重,不知是向本卡主管官员提出请假的申请,还是向更高一级的官府提出请假申请。因为古代请假也有权限的要求,西夏也应如此,所以,西夏最基层的“卡”是否有权限请假?其次是上司的批示。由于该《请假条》残损严重,所以,无法得知这2份请假条是否得到上司的批准。但这2份汉文请假条实物档案至少印证了西夏法典规定的相关请假制度。

2.1.6 “司吏”这一职官说明。从上揭2份汉文《请假条》可知,西夏的“卡”这一交通要道上也派设有“司吏”这一职官。西夏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机构中司吏的派遣在《天盛律令》中没有明确界定。因为,“司吏”这一职官职位很低,各司署衙门可以根据任务多少来选派,西夏法律只是宏观地进行了界定:“前述诸司都案、案头数除已明定之外,司吏以及诸堡、城、军、寨、转运司、工院、经治司、行宫三司、县末等司都案、案头、司吏者,当以职阶计,限量遣之。”[5]

军事机构中案头、司吏等所派遣的数量,《天盛律令·遣边司局分门》中有具体的规定:“诸边经略使监军司全部一律当遣五十,监军司司吏当遣四十。”并且规定,经略使及监军司派遣案头、司吏的数量必须按规定执行,否则,要治罪:“诸边经略使及监军司等案头、司吏数当依所定派遣,不许使超额。若违律时,随意寻安乐者徒一年,使退减数者徒三个月。”[6]再结合上揭2份汉文《请假条》可知,西夏的确从中央到地方的州、县、堡、寨、卡以及各种粮食仓库等司署衙门中都派设有“司吏”这一低级职官,而且根据司署衙门大小、任务多少配备数量不等的司吏。

2.1.7 “乐人”现象探析。中藏G21.026-2P请假条中出现了“乐人”一词。我们推测“乐人”是专门为人唱歌、奏乐的艺人。西夏本来就十分重视歌舞,在中央政府就设有“番汉乐人院”,属末等司。[7]西夏还设有“乐官”“乐人”之职。“武威下西沟岘出土的文书中有‘西路乐府(都)勾官所,‘监乐官,‘乐人等名称,使我们有可能推测,在地方路、府、州一级设有‘乐府都勾管所,任命‘监乐官等职,负责组织、管理‘乐人,收集民间歌词、声律诸事。由此可见,在西夏时期,自上而下都有一套行政机构来组织推动音乐的发展。”[8]中藏G21.026-2P请假条中的“乐人”可能是为“患伤寒”而导致死亡的人送葬奏乐的人。关于送葬中奏乐一事,不仅史籍中有记载:“送葬途中要搭设木屋,灵柩过时进行祭奠,柩行鸣一切乐器”,[9]而且西夏故地出土文书中也有记载,黑水城出土俄ИНB.NO.3775汉文《光定七年(1127)祭文》中有“铙钹引路”、[10]甘肃景泰出土西夏文《水陆法会祭文》中有“功名已就,足登官靴,白昼黑夜沉眠于甜蜜的音乐声中,如同神仙似地快乐”[11]等说明在亡人送葬和超度作法会过程中都要用到奏乐。可见,中藏G21.026-2P请假条中的“乐人”就是为患伤寒而亡故的人送葬奏乐的人。

2.1.8 提供了语言研究的素材。甘肃武威出土的西夏请假条中出现了同音代替的用字现象。如,中藏G21.026-2P请假条残片中“……患伤寒,行履不能,本卡并死……”这里的“并”可能是“病”的替字。如果真是如此的话,这给西夏汉文文书档案用字研究提供了实物依据。

2.2 西夏请假的法律规定。西夏请假休假有法律规定,具体体现在《天盛律令》卷10《失职宽限变告门》等相关条款中。

2.2.1 西夏有常规休假制度。西夏对官吏有必需的、常规的休假制度。官吏三年期满经考核并无住滞需要续转到另一个司署衙门时,官吏有固定的续转休假期限。但《天盛律令》并未具体规定官吏续转时需休息多长时间,只规定了续转休假期满时在规定的时间赴任,超期赴任则要受到各种处罚。[12]只有丧假是比较明确和固定的,而且以服丧时间的长短将亲属分为五等:服三年、一年、九个月、五个月、三个月丧。[13]由上可知,西夏的确如中原王朝一样都有常规的休假制度。

2.2.2 请假的权限规定。西夏法律允许各级官吏有事有病等请假,而且必须按照隶属关系,根据请假时日多少依次向上级司署衙门请假。

首先是京师内所属诸司官吏的请假权限问题。京师所属诸司官吏请假若超出直接上司的权限者,还要向更高一级上司奏报,直到请假成功。其程序是:“京师所属诸司大人、承旨宽限期次第者,一日起至十日于閤门司,十日以上则一律于中书等分别奏报,当以为宽限期。诸司都案二十日期间当报属司、及期□上当报中书,与中书、枢密都案□□大人酌计限期。其余案头、司吏、□所使等当报于本司中大人,应酌计给予宽限。”[14]

其次是边中诸司中各官吏的请假权限及程序。“边中正副统、刺史、监军、习判及任其余大小职位等完限期时,至二十日以内者,所属经略应酌计宽限期。有二十日以上宽限期者,则当有谕文,当以文武次第奏报中书、枢密所职管处定宽限期。”此外,官吏本人有病或亲属有病等时可再续假,但有具体的规定:“前述边中任职位人宽限期分别依前以外,其中或自身染疾病而不堪赴任上,或父母、叔姨、兄弟、妻子、子孙等病重而死生不明及已死等,则□五日期间者,于自身相共职处为宽限期。若无相共职,则当遣子告主职经略使,以十五、二十日为宽限期,当携状而限之。”[15]

最后是宗教界官吏的请假权限和程序。“国师、法师、禅师、功德司大人、副判、承旨,道士功德司大人、承旨等司中有职管事限度者一日起至十日,寺检校、僧监、众主二十日期间当报所属功德司,使定宽限度,二十日以上则当告变。国师、法师、禅师等司内不管者,径直当报中书,依所报次第限之。”[16]

综上,西夏官吏必须严格按照《天盛律令》的规定而执行,一般不得越级请假,只有特殊情况可以越级请假。西夏官吏只有得到上司核批的允许宽限时日的请假条之后,才能按照核批的固定时日休假或办理私人事项。

2.2.3 西夏官吏超过请假期限的处罚规定。西夏允许官吏有事有病请假,但若超出请假时限还不赴任上时,则要按照《天盛律令》有关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首先是对诸司大人、承旨、习判、都案、案头等超期处罚的规定:“诸大人、承旨、习判、都案、案头等不赴任上及超出宽限期,又得职位官敕谕文已发而不赴任等,一律超一二日罚五斤铁,三四日十斤铁,五日十三杖,六日起至十日徒三个月,十一日起至十五日徒六个月,十六日起至二十日徒一年,二十日以上至二十五日徒二年,二十六日起至一个月徒三年,一个月以上一律当革职,官□□马勿失。”[17]由上可知,超期四日以内者,对上述官吏处以罚铁,这是从物质上给予处罚。若超期五日以上乃至一个月者,给予上述官吏十三杖、徒三个月直至革职的处罚。看来,对案头以上的官吏的处罚是十分严重的,以此来督促官吏及时赴任,不致影响司署衙门的工作。

其次是对各职司中的低级官吏司吏的处罚。西夏法律规定司吏在宽限期内不赴任上时,则要因旷工时日多少受到惩处。“司吏不赴司职时,一日起至五日笞十五,六日起至十日十杖,十一日起至十五日十三杖,十六日起至二十五日徒三个月,二十六日起至一个月徒六个月,一个月以上至三个月徒一年,三个月以上至十个月徒二年,十个月以上一律徒三年。”[18]由上可知,西夏对司吏的超期只从精神上给予处罚,而且并不是特别的严厉。当然,司吏与诸大人、承旨、习判、都案和案头官相比,职低位轻,影响较轻,损失较小,所以,其处罚自然要比诸大人等要轻微,这也符合了人性化管理的原则。

2.2.4 西夏官吏欺瞒请假的处罚规定。西夏允许官吏有事有病或其他重大事项时请假,但绝对禁止欺瞒请假。若发现欺瞒请假现象时要严厉处罚,“诸人自己故意于亲父母、庶母实有时谓其已死而索假期时,与当面出恶语争吵同等判断”。[19]

综上所述,西夏故地甘肃武威出土的2份汉文残片请假条即中藏G21.026-1P~2P不仅印证了西夏法律关于官吏有事有病等请假的规定以及超期不赴任上的处罚,而且还为研究西夏的基层职官建制、职官制度、乐人现象和汉文文书用字现象提供了实物证据,同时在一定程序上对后世的请休假制度和政府官员的管理有借鉴作用。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西夏档案及档案工作”(批准号:12XTQ013)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宋文(卷47)[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558.

[2]徐秀玲.从吐鲁番出土文书看唐代官吏请假制度[J].兰台世界,2011(1月下):57.

[3]史金波,陈育宁.中国藏西夏文献(第16册)[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敦煌文艺出版社,2006:272.

[4][8]陈炳应.西夏文物研究[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5:300~301,.

[5][6][7][12][14][15][16][17][18]史金波,聂鸿音,白滨.天盛律令(卷10)[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351~379.

[9]冯承均.马可波罗行纪[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117.

[10]史金波,等.俄藏黑水城文献(第6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303.

[11]孙寿岭.西夏文水陆法会祭祀文考析[C]//杜建录主编.西夏学.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06(第1辑):87~90.

[13]史金波,聂鸿音,白滨.天盛律令(卷2)[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134~138.

[19]史金波,聂鸿音,白滨.天盛律令(卷20)[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611.

3.泗阳县三庄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篇三

为加强和规范学生请假和销假的管理,加强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条件

1、学生家中发生重大事件,学生必须回家的。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接受妥善治疗,必须回家就诊的。

3、其他特殊情况。

二、请假原则及有关要求

1、每班每周不超过两人。

2、每周超过两人的,由年级主任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确认必须请假的予以批准。

3、凡有学生请假,班主任必须致电学生家长,经家长同意后方可批准学生请假。

4、住校生请假的,晚寝时,班主任必须在宿舍管理签名簿上详细说明,以便宿舍管理员检查宿舍。

5、凡当天有请假的班级,班主任必须通报年级主任。

6、学生请假离校后,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系,确认学生到家。

7、学生不履行请假手续离校的,班主任要立即与家长联系。

三、请假程序

1、凡有符合上述请假条件学生向班主任提出请假的,班主任认真审核,要求学生在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上填写相关内容,然后经班主任审核无误后签名批准。(班主任不在校时,由临时班主任审批,或由年级主任审批)

2、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交门卫,一份班主任留存。

四、请假权限

1、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

2、一天以上由年级主任审批。

五,销假制度

1、请假学生在限定时间内到校的必须在原请假条上签名销假。

2、对限定时间内未到校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明原因。

六、续假制度

请假学生若因紧急事情或其他特殊情况须临时续假的,由学生家长亲自打电话给班主任说明情况,在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续假。班主任详细做好记录。

4.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篇四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1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学校管理,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服务于学生,特制订姜山镇中学教师请假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请假程序

1、请假2小时以内,自行调整好课务,到教务处请假,教务处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统计一次,作为学期结束考核的依据。

2、请假半天及半天以上的须向校长办公室请假,持校长办公室主任开出的回执与教务处、年级段排课联系处理相应课务。

3、教师参加学习培训持通知书提前1天,持校长办公室室回执与教务处联系,无特殊情况自行调整好课务,并将课务安排情况上报教务处及年级段。

4、教师会议请假或缺席2次作请事假半天处理。

5、一般情况下,教师应先请假经允许方可离校。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其他教师请假,但事后应立即按时间长短到相应部门补办有关手续。

6、未请假而擅离学校工作岗位或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未补办手续的按旷课处理。

二、有关法定假期处理意见

1、婚假:学校提倡教师婚礼在节假日举行。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在教学工作日内请假的,须向校长室请假,学校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超过规定日期按实际工作日作事假处理。

2、产假:国家规定的产假期内按国家规定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但不能再享受产假期间的奖励性奖效工资。法定假期以外的按实际工作日作事假处理。

3、哺乳期:哺乳期是个特殊阶段,在不影响其他教师工作、休息的情况下,可在校内适当位置安排住宿。在不影响教学工作前提下,允许在工作时间内处理小孩的饮食问题,但时间应自觉控制。哺乳照顾期为半年(自小孩出生日计算)4、丧假:三代以内直系血亲亡故,允许请假3天,3天以外按事假处理;其他亲属亡故允许请假1天,1天以外按事假处理。

三、请假处理

1、教师在调好当天课务情况下,处理与本人有重大关系的突发事情,2小时内向教务处请假,经同意后,不扣全勤奖,根据请假次数期末考核时另行考虑。

2、教师半天以上请假需到校长办公室请假,办好手续,并与教务处、年级段联系。

3、教师请假病假三天以内,调好课务,不扣发全勤奖。病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事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扣去全勤奖,超过部分以病假每天15元,事假每天30元,在期末考核时结算。

4、教师无故不到校办公,做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或一天以上不发当月全勤奖,并在期末考核中降一个等第。

5、旷课一节按每节30元在当月全勤奖中扣除。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2

(一)请假程序、批准权限:

1.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有请假条(1周以上要医院有诊断书),中小学半日之内由主任教师或年级组长批准,1—— 3日之内由业务校长批准,3日以上有中心校长批准。

2.教职工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况,不能实现请假的,要及时委托他人说明情况代为办理。

3.请产假:教师个人要提出书面申请,由中心校长审批,并补交医院开具的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关于病假的相关规定:

1.学期累计病假在10天以内,不扣发工资;从起病假第1天起,累计11——22天的每日扣发10元,累计23天以上每日扣发20元。

2. 病假工作量化扣分:住院1日扣0.2分,一班病假1日扣0.25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15天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30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4.教职工病愈后上班后,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继续休病假的,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5.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关于事假的相关规定:

1.学期事假5天以内,工资照发,从请事假第1天起,累计6天以上,每日扣20元。

2. 事假工作量化扣分:每1日扣0.5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 7日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15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事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4.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作,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

(四)关于婚假的相关规定:

1.婚假7天工资全额发放;超过7天按事假处理。

2.在寒暑假、公休假和法定假结婚的,开学后学校不再安排补休婚假。

(五)关于产假的相关规定:

1.女职工在法定规定的休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2.女职工产假为三个月(90天)(含期间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年满24周岁的为晚育,可享受晚育假一个半月(45天);产假期间报名夫妇终身只生一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一个月(30天);由医院证明剖腹产或难产的另外增加产加半个月(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假期不扣除。

3.按省 关于迟到、早退的相关规定:

1.按规定的时间晚到,即迟到一次,提前离岗,即早退一次。学期累计迟到或早退6次,不作处理。

2.不向领导请假,擅离工作岗位超过两节课的,即为旷工半天。

3.迟到、早退工作量化扣分:学期超过规定次数,迟到、早退:1节扣0.1分,每超过3次,请假的按事假1天计算,不请假的按旷工1天计算。早退半天扣0.3分。

(八)关于矿工的相关规定: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实为旷工:①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不上班者;②擅离职守半天以上(含半天)者;③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未续假或续假未获准而逾期不归者;④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无故拖延不按规定时间到岗者;⑤以欺骗手段请假、事假者。

2.学年旷工1天,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

3.计算旷工期限,从单位知道或应当知道缺勤当事人离开学校之日起计算;旷工每日,扣工资100元。

4.矿工工作量化扣分:无故旷工每节课扣2分,每天扣5分,2天扣15分。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3

一、学校教师的请假要严格按照《揭东县学校人事管理暂行规定》中第三章《教职工请假制度》的有关要求办理教师请假,凡须请假的教师一律须报校长批准,准予请假后方可离岗。

二、教师的请假都应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一切请假事先均要办理请假报批(急病的可事后办理),请假期满后应上班并办理销假手续,须延长假期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三、教师因病请假7天及以内的,须提供镇级以上医院证明,7天以上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要有二名主治医生签名)和病历,学校有权要求陪同到医院检查。

四、教师因办理私事而占用工作时间确须请事假的,由本人提前书面申请,并办理请假手续报批。

五、教师按国家的政策规定请假的,如生育假(产假、落实计育措施)、婚假、丧假等,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产假的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注明预产期)并附准生证;落实计育措施的须提供实施手术的医院证明;婚假的须提供结婚证。

六、教师的请假审批按规定办理,事假3天及以内、病假7天及以内的由学校校长审批并登记存档,其他的请假都按规定手续逐级上报审批,学校根据批复情况登记存档。

七、育龄女教师请假超过一个月的(除产假)须提供最近一次的孕检证明,并按时参加例检。

八、教师的一切请假均须审批获准后确认,未获批准离岗或私自超期未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处理意见按揭东教字[20xx]32号文规定的办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4

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中的教职工请假制度,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因事、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请假,但必须覆行请假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使教师请假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时限

1、事假

(1)、婚假七天。符合晚婚条件的教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适当延长至半月。

(2)、教职工直系亲属,丧假七天。

(3)、其他特殊原因请假,一学期最多不超过10天。

(4)、婚、丧假期问的工资照发,除此以外经严格审查的其它事假,中心校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工资待遇。

教职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不予准许。

(1)、每学期病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除年终一个月的奖金。

(2)、如系医院确诊为癌症、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患者(均凭医院证明),工资待遇可作特殊对待。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必须专心治病、养病,不得从事以获取利润和报酬为目的的第二职业。每月必须定期向单位汇报疾病治疗情况,凡有借治病休养为名从事第二职业者,可按旷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3、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女职工产假一般为90天,符台晚婚规定的(己婚女24周身岁生育第一胎者),产假为120天,产假期间,采取了节育措施、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80天。超计划生育者,不享受产假,休息期间停发工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不假自假者,一律按旷工的有关规定论处。除正常的事、病、产、婚、丧等假之外,凡超过假期或非正常请假者,每学期假期累计计算,1个月以内每天按本人日工资的50%扣除,一个月以上按每天本人日工资的70%扣除,学校扣除请假教师工资,应按日计算,当月扣除。

二、审批权限

教师请假三天以内由小学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半月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半月以上由本人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三、请假必须写请假条

先经本校校长签字后到中心校审批登记,方可离岗。凡不履行请假、销假手续,随意离岗或既无正当理由,又不办理请假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扣发日均工资,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一个月的,除扣发工资外,本不予考核,三年不得评模,评优,晋升职称。

5.水口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篇五

彬水中发【2009】 40号

水口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结合《彬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办法》,特对本校教职工请假事宜作出以下规定:

一、凡需请假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任何口头捎假,电话请假一律无效。

二、请假程序:

A、专任教师及教辅人员请假,应先在教导处填写假条,委托好工作后由受托人签名,再到教导主任、校长、县局逐级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校,返校后必须在主管领导处销假。

B、学校管理人员统一在校长处审批。

C、请假手续:请假者一般须事先填写假条,经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安排好课务和工作后方可离岗。假期届满,必须按时返回岗位并销假。确需延长请假时间,1

应在原请假期限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自行延长假期的按旷职处理。

三、请假类别及假期待遇

1、婚、丧、产假

A、本人结婚可给婚假7天。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的初婚夫妻,可享受婚假10天(含法定婚假3天),如属重新组合的家庭,初婚一方符合晚婚也给假10天。

B、在规定的婚、丧假(包括必要的路程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如确有特殊情况经批准续假的,续假期间的待遇按事假规定处理。

C、本人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死亡时,可给予7天丧假,岳父母死亡时,可给予4天丧假。

D、女职工法定产假为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在规定的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女职工产假期间不再实行哺乳假。

2、病假

教职工因病离岗治疗和休养,3天以上者必须提交县级以上医院(急诊除外)的诊断证明、病假条和本人病历,经学校批准后休息。

病假期内工资、奖金待遇:病假每学期累计不超过15天,超过15天的,从第16天起,扣除日工资总额的40%;超过30天者扣发年终奖励工资(国拨)并从第31天起,扣除日工资总额的50%,超过60天,从第61天起扣除日工资总额的70%。

3、事假

教职工应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和本职任务,尤其要保证上课时间。因特殊原因教职工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事的,经领导批准请事假。

事假期内工资、奖金待遇:每学期教职工事假7天。事假累计超过7天(不含7天)每超一天扣日工资总额的40%;从第16天起扣除日工资的50%;从第31天起,扣除本人日工资的70%,并扣发年终奖励工资(国拨);从第61天起停发工资。

凡请假者,必须自己托好工作,确需学校委派的,每节课扣请假人10元、辅导、早读、自习每节5元,班务及其他工作,每天扣5元(确因特殊情况需住院治疗的除外)。连续请假超过1个月的,不参加当月绩效工资分配。

四、审批权限:

主任审批1天以内(含1天),副校长审批1天以上3天以下,校长审批5天以内,5天以上经县局审批方可生效。凡是请假要逐级签字,不签字不批假。

五、受托人职责要求与处理:

受托人在接受工作任务后,要按要求上课或开展工作不准放任自流或随意上自习。若有贻误工作者按误职、旷职处理。

六、请假登记汇总:

教职工请假由教导处登记、汇总,负责检查落实。

七、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6.可园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篇六

作者:佚名制度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27更新时间:2012-9-1

1《可园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2012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贯彻落实《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此规定适用于广东省境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有关条例精神,并结合本校实际,现修订《可园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婚假

(一)教职工登记结婚,婚假3天(须提供《结婚证》),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婚假10天。

(二)自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之日起1年内一次休完婚假。规定时间内不休婚假者,视为自动放弃休婚假。

二、产假

(一)女教职工生育,基本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二)难产(须提供医院证明)增加产假30天。

(三)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

(四)在产后3个月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产假35天,并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看护假期间男教师照常上课,但可以不用坐班)。

(五)女教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产假15天。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产假42天。

三、节育假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者,自手术之日起休息2天。

(二)经医生出具证明,取出宫内节育器者,手术当日休息1天。

(三)输精管结扎者,自手术之日起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者自手术之日起休息21天。

四、丧假

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丧假3天。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者,经校长室批准,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给予路程假。

五、教职工婚假、产假、看护假、节育假、丧假期间应一次性连续休假,假期内遇公休、节假日,均不另加假期天数。因学校工作需要安排在假期内上班的休假人员每天补助100元。

六、请假程序

(一)法定休假

教职工法定休假由分管副校长批准。

(二)病假、事假

1、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批准,一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2、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处室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分管副校长批准。

3、非住院病假须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住院病假须提供住院缴费收据和住院病历材料。事假须填写请假事由。

(三)公假

1、教学人员因公外出凭公函到教务处备案,并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批准。

2、非教学人员因公外出凭公函由分管副校长批准。

(四)副主任以上的行政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级长请假由分管政教的副校长批准,科组长请假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批准。

(五)教学人员请假到级长处领取请假申请单,完成以上规定程序后将请假单放到教务处备案。非教学人员在所属处室或部门领取请假申请单,完成以上规定程序后将请假单放到学校办公室备案。

(六)教职工请假期满后应按时到岗上班,并到备案部

门销假。

七、请假扣款

(一)产假:无教学质量奖,浮动工资按教师工作量(不含班主任工作量)的平均值的70%计算。

(二)住院病假:每天扣30元,扣发当月浮动工资后再扣发教学质量奖,扣完为止。

(三)病假:每天扣50元。

(四)事假:每天扣120元。

八、此制度自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起施行。

东莞市可园中学

7.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请假考勤制度,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我校请假考勤制度。

第一条 请假手续

凡请假者,均须填写请假条,连同有关证明材料,按审批权限,逐级报批。长期请病假者需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请假者一般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假满后要及时回单位工作并办理销假手续。确因急事、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可电话告知相关负责人请假,并尽快补办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因事、因病确需续假的必须在原假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

第二条

法定假期规定

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初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教师在寒暑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间工资和绩效工资照发。

产假:教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工资和绩效工资照发。

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假7天(含节假日),配偶的父母死亡的给假3天。丧假工资和绩效工资照发。

第三条 事假、病假规定

公假:教职工因公被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病假:一般病假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急病来不及请假的,要及时电话告知年级主任和相关校领导,随后及时补上请假手续。

事假:教职工因私事请假一天以内的需自行调整好当天的课程或职责;然后向年级主任申请报批,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告知,事后补上请假手续。请假一天以上的向校长申请报批,并将通过批准的请假条交年级主任。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职。

两个月以上病假、事假的按《临渭区教育局教职工请假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条 考勤管理

每周例会由年级主任公布当周考勤结果;

凡旷职的视为严重违反校纪,在当周例会上通报批评,并向全体教师做出深刻检查,所在学期各类考评中不得评为先进,每学年有两次及以上旷职的当年考核不得为优秀;

病、事假每学期累计超过一月者,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镇初级中学

8.学生外出请假制度 篇八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学,不迟到早退,不随便离校。

2、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家长通过电话或请假条的方式向班主任请假,不得让其他同学口头代请。

3、上学期间,学生不得随意离校,特殊情况需中途离校,必须由家长亲自到校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后,填写学生中途离校请假单,经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并到传达室登记后方可离校。

4、学生不请假又不到校,班主任要及时和家长联系,查清原因。并及时向政教处报告,政教处必须登记。

5、传达室必须做好出入登记,未见学校开出的学生中途离校请 假单不得让其离开校园,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9.学生请假制度 篇九

为了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勤奋学习,遵纪守规的优良习惯和作风,结合我校的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考勤制度:

一、请假规则

1、学生必须积极参加教育计划的一切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早操、早读、上课、午自习、实验、晚自习、午休、晚休及学校规定的一切集体活动都实行考勤。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的,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与家长联系确认真伪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准假,必要时要求其家长亲自到学校来接。学生请假手续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履行,严禁别人代请、口头请假和短信请假。请假时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注明请假的原因及起止时间。

请假条由德育处统一印制,请假人填写一式三份,交班主任一份,班务日志粘贴一份,出门时交保安一份(住宿生交宿管员、班主任、保安各一份)。

2、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

①、事假:学生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事假须有家长出具书面证明或班主任与家长电话联系确认事由。

②、病假: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晚休)而提出的请假,须有家长(班主任/当堂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或医院证明。

③、公假:学生因参加学校内外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学校有关领导证实后确实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二、请假程序、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学生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学生在校请假,应事先由学生本人当着班主任联系家长并经家长许可,学生亲自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计划出校与预计返校时间,经班主任同意后准确填写。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班主任同意请假人数用中文大写填写,不准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人数,人数涂改无效。请假条存根由班主任保留。

6、如有特殊情况,经家长或学生申诉理由或者持有效证明材料可准予补假,但必须提前由家长或学生与班主任电话联系,说明原因。学生不请假,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或者开学后即不到校报到又不请假者,均按旷课处理。

三、准假权限

1、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请假,由德育处审批;

3、一周以上的请假,由分管校长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销假

请假期满,学生返校后必须到班主任处注明返校时间,进行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五、处罚

1、学生如果以欺骗手段请假,一经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凡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批准、超假或延续期手续不全者,均以旷课论处。旷课一天以旷课10课时计算。无故旷课半天,给予班内通报批评;无故旷课达30课时,视其认错态度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旷课达50课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超过50课时者责令其家长领回家教育。

3.学生在应参加的上课或活动中,每迟到或早退三次(迟到、早退20分钟视为旷课),按旷课1课时论处。凡有旷课、迟到、早退(三次)现象者,在学期操行等级、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凡旷课达到5学时或请假时数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期末操行评定等次为不合格。

六、其他

1、班主任每天应在早操、午自习、晚自习前做到三查,实时监控学生到校情况;宿管员应在午休、晚休前会同班主任和值周组仔细核查每个宿舍学生到位情况,并及时反馈信息;每节课上课的老师必须认真清理学生人数,如实填写《班务日志》。如果发现学生未请假、未按时到校或擅自离校,要及时联系班主任及值周人员,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调查学生去向,并把相关情况告知家长和值周领导,查找学生或敦促家长送学生到校。

2、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科任老师、宿管员、保安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凡未负起责任的相关人员均按有关规定处理。

3、保安必须控制好学生的出入,学生出校门须有班主任亲笔签批的请假条才能放行,必要时由家长亲自到校接人。

4、门卫处的请假条按月装订,下月月初交教德育处存档。

5、本制度自2013年3月起执行。

6、本制度由学校德育处负责解释。

10.学生放假请假制度 篇十

总则:本制度之下的“假”分为:病假、事假、不假离校、超假、寒假、暑假、因不可抗拒原因(含停电)而放假;

1、每年病假、事假不能超过三个月。

2、休病假、事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出具相关证明,否则一律不准假。

 一天以下(含一天)的病假,不需要提供证明;一天以下(含一天)的事假,不需要提供证明(未满18周岁的学生还必须家长电话告知班主任);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含三天)的事假,需要家长电话告知。

 一天以上七天以下(含七天)的病假,学生必须出具镇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  七天以上一个月天以下(含一个月)的病假,学生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

 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含三个月)的病假,学生必须出具市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和家长必须传真身份证复印件和“同意请假签字证明书”的复印件;三天以上一个月以下(含一个月)的事假,需要家长必须传真身份证复印件和“同意请假签字证明书”的复印件;

 一个月以上的事假,家长必须亲自到校办理。三个月以上的病假,学生必须出具市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同时家长必须亲自到校办理;此条备注:路途遥远或者省外学生请假家长可以书面委托他人来校办理。

3、审批病假、事假时,相关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审批权限规定,否则学校将给以相关责任人记大过以上处罚。

 一天以下(含一天)的病假、事假,由班主任直接审批,但班主任每天每班只能审批2位学生,超过的由学生科科长直接审批;

 一天以上七天以下(含七天)的病假、事假,由学生科科长直接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和超出请假事由交到学校办公室,但学生科科长每天只能审批3位学生(含一天以下的病假、事假),超过的由学校分管校领导直接审批;

 七天以上一个月天以下(含一个月)的病假、事假,由学校分管校领导直接审批,但学校分管校领导每天只能审批3位学生(含一天以上七天以下(含七天)的病假、事假),超过的由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将具体情况报校长;

 每张《病假、事假离校凭条》的归校时间不得超过上晚自习的开始时间。 每张病假、事假条只能准假一个人。

4、学生休病假、事假时,凭《假条》可以回宿舍,也可以离校。

5、所有不假离校的学生均视为旷课,不假离校累计超过7天的,一律给以开除处理。

6、超假的学生均视为旷课,每学期超假累计超过7天(每天按9节课进行计算)的,一律给以开除处理,情节恶劣的直接开除学籍。

7、在晚自习开始后,除学校办公室特批或校车专门接送的生病学生外,任何学生不得离开学校。

8、每年寒假和暑假放假时间以学校公告为准。

9、因不可抗拒原因(如停电等自然灾害)而停课,学校根据情况安排自习或与周六周日调课并做放假处理,放假期间按正常放假制度执行(学生安全自负)。

11.树理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篇十一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遵循一切为教学服务的原则,真正为广大教职工创设一个宽松、舒适、情感交融的工作环境和团结互助的工作氛围,现制定我校请假制度如下:

一、假期

1、享有假期

享有假期一般是指节假、公休日和国家规定的寒暑假,根据我校特点,参加兄弟校的办法,我校实行周六工作制度。对于婚、丧、产假的享有依然按照本人、直系、独生子女、晚婚晚育等相关规定给予国家相应规定期限的假期。

2、事假

事假是指除享有假期之外的请假,均视为事假,病假也属事假之列。一月之内为短假,一月以上为长假。短假按调出课时数(以教导处的记录为准)扣款,每节10元,自行调课不扣钱。长假以年龄段进行一定的扣缴,50岁以上(含50岁)教职工有事需请假者不扣款,40岁以上(含40岁)每月扣除500元,40岁以下的每月扣除800元。

二、请假

1、请假手续

请假人必须持有本人亲笔签字的请假条(请假条要注明请假的起始和终止时间),审批人批准,教导处备案,方为完整的请假手续。

2、请假程序

请假人有事请假需写出具体事因的请假条,到指定领导处签准后,交教导处登记备案方为请假,如自行调课,需向教导处说明。

3、公差假

可由校长批准后,教导处登记备案。

4、限请假

学校工作中的开学、放假、考试等一律不准请假,星期六上午和星期日晚上请假教导处不予调课,自行调课。

三、审批权限

1、所有担任教学任务的人员必须经教导处主任签准;

2、教辅、工勤人员、公差派出须经校长签准;

3、一次请假七天以上者经校长批准;

四、考核规定

1、教师自行调课不享受调课补助,教导处调出的课每节补助10元。

2、凡查课(含自习)无故旷课每人每次扣30元,并在年终考核结果中扣5分。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20元。

3、考核累计旷课次数达10次以上者(含10次)考核直接定为尾数交流,次数达15次以上者(含15次)依照县科教局考核规定执行。

五、其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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