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 2014年招生简章(共10篇)
1.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 2014年招生简章 篇一
2016年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招生简章
房天下济南二手房网 2016-06-22 14:40:00 来源: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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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区范围:
学区范围一:北起师范路,南至工人新村南村西区58号楼(包括58号楼),东起济洛路,西至师范小区。
具体包括:工人新村南村东区1-27号楼,工人新村西区1-58号楼,师范小区1-12号楼、15-19号楼、25-27号楼和29号楼。
学区范围二:北起小清河路香磨李社区,南至北园大街,东至京沪铁路线,西至济泺路。
具体包括:意福苑小区、紫金山小区、凤凰山庄、铁路宿舍、金凤苑小区、青年居易小区、香磨李社区。
二、入学条件、所须相关证明材料及报名流程:
年龄应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2016年天桥区小学招生继续实行“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疫苗接种部门开具的《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或《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补种通知单》(被录取后提供给录取学校)。
(一)天桥区市民子女须准备的相关材料和报名流程: 1.要求:学区内常住户口、长有房产、长期实际居住。
2.所须证明材料:学区内户口本、学区内房产证、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市民子女入学报名流程 网上注册——>网上信息登记——>网上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网上初审——>家长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适龄儿童到申报学校现场确认——>教育局复审——>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4.市民子女入学学区查询方式
方式一:可通过校门口张贴的学区公示图了解。
方式二:可通过学校校园网站公告栏查询(网址:/和加入济南天桥教育公众微信账号:jntqjy进行查阅《天桥区2016年中小学入学、转学事项须知手册.pdf》。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学校联系电话: 0531-82637906 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学校网站网址: www.jsfx.net
2.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 2014年招生简章 篇二
更新时间:2011-6-9 11:33:20 浏览次数:170
一、学校简介
我校是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的民办学校。(目前已有小学和初中)是上海市教委首批认定的双语教学实验学校。
学校办学宗旨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培养“外语突出,文理并重,综合发展”的高素质学生。
学校的教师团队由长期从事小学教育,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和英、美外籍教师组成,并聘请一批资深的学科特级教师、外语教学专家定期来校指导教学。
学校已经与美国德克萨斯州伯纳中学、法国杉宾中学、澳洲奥圣斯圣工会学校等结成友好姐妹学校,与国际间的合作交流日益加强,为学生拓展眼界,面向世界,走出国门提供有利的发展前景。
学校位于杨浦控江地区,校区占地面积约50亩,拥有现代化功能齐全的教学设施。
学校在校董会的领导下,以先进的办学理念、科学的管理方法、一流的教学质量、热忱的服务态度欢迎您的孩子到来。
二、招生原则
面向全区,公开招生,客观公正,择优录取。
三、招生对象
招收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智力正常,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以及家庭经济能承受民办学校所需学费、持本市户口的入学适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外省市适龄儿童4月30日前须到杨浦区教育局小招办办理相关手续)
四、招生班级数
拟定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6个班。
五、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
持有本市户口或已经取得区小招办批准的外省市的入学适龄儿童、有意向报考我校均可参加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5月1日上午8:00——5月10日晚10:00。进入“杨浦区教育局”网站即可登记报名。
凡是在网上报名我校的学生家长请于5月12日(星期四)上午8:30——下午4:00,到我校4号门口领取“面谈通知书”。过期不领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面谈事项
面谈时间:2011年5月21日(星期六)、5月22日(星期日)两天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为一年级新生面谈
面谈时携需材料:(1)面谈通知书(2)本市家庭户口簿或区小招办批准的外省市相关证明(3)预防接种证
3、面谈形式
在面谈过程中,严格遵守学前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成长规律,采取娱乐游戏活动形式。不涉及学科的文化内容,严禁“面试、测试和考试”。
六、录取程序
根据学生面谈活动情况,校方采取择优录取办法,以电话通知录取学生。一经录取,对口公办小学作自动放弃处理。6月12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七、报到时间:
根据区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2011年7月15日前。
八、收费标准
2011小学部新生每学期 元/人。
九、课程设置:
(1)开设新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课程和校本拓展课程。
(2)开设英语特色课程。
(3)开设适应小学生的兴趣课和活动课,个别课程渗透双语教学。
(4)开设由外籍教师任教的以英语游戏和活动为主的口语训练课。
十、学校网址、地址、交通:
我校网址:
学校地址:杨浦区永吉路351号
交通:90、6、103、863、522、842、538、137、8、819、220、大桥三线等公交线路;地铁M8号线黄兴路站。选择双语学校,就是选择了孩子的未来!
3.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 2014年招生简章 篇三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小学是滨海新区教育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滨海新区教育局与天津师范大学合作开办,是滨海新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要项目。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小学是滨海新区教育局的直属小学,学校硬件投入由滨海新区政府负责,办学则委托天津师范大学负责。学校将充分发挥天津师范大学优质教育资源和品牌优势,实现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学校位于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东台路与庆盛道交口,占地面积15255平方米,建筑规模为1217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4轨制。学校整体设计采用新古典建筑风格,设施先进、环境优雅,具有良好的育人环境。
学校计划于2014年9月开始使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4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4年拟招聘教师31名,其中,语文学科11名、数学学科10名、英语学科6名、音乐学科1名、体育学科2名、美术学科1名。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目前正在任教的在职教师(具体要求见《2014年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小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五、报考条件
(一)招聘教师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小学教育事业,为人师表,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开拓进取、无私奉献和团队合作的精神。
3.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实践能力强。
4.具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时正在备考者,可先参加招聘,如入职后一年以内未能取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5.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为211院校或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生,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2014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6.在职教师应聘人员必须是在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或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批准且具有学历教育资质的中小学校任教的在职教师。应聘人员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精神病史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网(.cn。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2日8:00至6月16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6月12日8:00至6月16日16:00进行。
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14年6月16日8:00至6月19日18:00。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试卷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科知识占40%,教育综合知识占6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6月20日8:00至16:00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2014年6月2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证书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⒈报名表;
⒉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⒊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⒋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⒌与单位签订合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⒍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
2014届毕业生可携带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6月27日8:00—12:00,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6月27日13:00至17:00。面试考务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五)面试
面试分两个环节进行,一是虚拟讲课,二是综合答辩。面试环节总分为100分,其中虚拟讲课成绩占60%,综合答辩成绩占40%。面试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1名为主考官。
虚拟讲课:考生将按我校通知的时间提前到校,现场抽取上课内容,准备30分钟后,进行无小学生配合的虚拟讲课,时间为15分钟。
综合答辩:考生回答综合素质考察组提出的问题,时间为8分钟。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计分时每项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主考官的分数保留),将保留分数的5位考官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项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就是应考人员的面试得分。
面试时间:2014年6月28-29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成绩、体检等有关情况在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cn)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网()上进行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察应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表》。经考察,用人单位认为不宜聘用的人员,须报区人社局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体检、考察、报到等阶段,如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
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报区人社局审核后,统一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拟聘人员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名册》,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天津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院长办公室022-23766040,区教育局022-6530583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4:00。
4.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 2014年招生简章 篇四
2014学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及闵行区教育局的相关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生范围】:
红明村(1、2、3、4队)、七宝村(除陈家塘3队)、友谊村、九星村(原东风村)、秀枫翠谷、金泰公寓、三佳花园、东风新村、茂盛花园、水景书香园、宝仪花园、学院新村、东方花园二期、东方花园三期、皇都花园、莲浦府邸(东区)、明泉公寓、蒲汇新村、蒲汇别墅、塘北(除吴宝路27弄)、塘南、宝隆新村、华夏名苑、农学院家属楼、江南御府、京都苑、白浪新村。
一、招生对象
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各类招生对象的户籍变动和房产变动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与房地产证一致,户主与产权人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
2、因本市市政动迁(含市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由动迁办安置在本镇的,凭本镇户籍、市政动迁安置协议等,在安排“户籍地(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与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3、非本镇户籍但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的学生,产权必须为住宅,产权人必须为儿童本人或父母,且居住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如是非本市户籍学生,须提供其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满2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年限计算时间:从首次发证日起截止2014年8月30日)和有效的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从登记日起截止到2014年8月30日),在安排前两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上述情况之外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请持户口簿原件、《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时间:4月30日)、预防接种卡、入学告知书等(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或本镇集体户口在本镇租房居住的,请持积分达到标准的上海市居住证或本镇集体户口证明、租房协议、预防接种卡、户口簿原件),到航华二小(航中路355号)登记报名,登记时间:6月21日上午,当报名入学人数大于该校计划数时,视实际情况予以跨校或跨块统筹安排入学。
二、招生时间、地点
时间:5月17日—5月1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00~3:00
地点:明强小学东校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新镇路1050号)
三、报名资料:
请父或母(1名家长)携儿童本人至学校报名,需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
与复印件:
本市户籍:户口本、房产证、父母身份证。
非本市户籍:户口本、房产证、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满2年的临时居住证及灵活就业证
补充说明:
1、户口簿复印:有地址的首页、儿童本人页。
2、房产证复印:购房日期页、产权人页。(产权人中无儿童姓名的,需提供产权人为儿童父母的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
3、入学告知书于招生5月9日前发到各小区居委或村委
4、港澳台儿童需携带港澳台户籍证明、台胞证等;
四、注意事项:
1、房产类就读申请日期为5月17-18日,过时作为自动放弃,不再接受就读申请(登记时不需携带儿童);
2、必须带齐全部资料方可报名;
3、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该儿童在七宝镇所有公办小学的入学资格;
4、报名时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次序,请勿大声喧哗,报名结束迅速离开,不得在校内逗留。
外籍学生:可到具有招收外籍学生资质的复旦万科实验学校、协和双语学校咨询报名。
居住或工作在本镇,但无本镇房产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可到振兴小学(华宝路123号)报名,咨询电话:3467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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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七宝明强小学招生范围:
(东校区)七宝村(除陈家塘3队)、友谊村、三佳花园(新镇路1060弄、富强街3弄)、茂盛花园(新镇路1036弄)、水景书香园(新镇路888弄)、宝仪花园(新镇路876弄)、学院新村(新镇路701弄)、东方花园二期(新镇路603弄)、东方花园三期(荣谊路108弄)、莲浦府邸东区(宝铭路88弄)、皇都花园(顾戴路2000弄)、明泉公寓(漕宝路3158弄)、蒲汇别墅(新镇路1258弄)、蒲汇新村(青年路25弄、77弄、88弄)、京都苑(青年路369弄),白浪新村(青年路267弄)、塘北居委所属小区(北大街、青年路、民主路、横沥新村等,除吴宝路27弄外)、塘南居委所属小区(南大街、南街、南西街、南东塘滩、竹行弄、浴堂街、富强街等)、华夏名苑(宝南路508弄)、宝隆新村(七莘路2938弄)、农学院家属小区(宝南路531弄);秀枫翠谷(漕宝路1911弄)、金泰公寓(漕宝路2999弄);红明村(1、2、3、4队)、九星村(原东风村夏家旗杆、李家木桥、范家塘、大小赵家巷、沈长浜、胡家塘)、江南御府(宝南路536弄)
2013年上海市闵行区明强小学东校区招生简章
一、招生入学规定
1、户籍变动和居住地变动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31日
2、小学新生的入学年龄为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
二、招生入学的具体办法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校招生区域内户籍与房产证一致的儿童(户主为儿童本人或直系亲属),挂靠亲友的一律无效;
2、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未迁入招生区域内(一年内有效),凭本市户籍、市政动迁证明和本区域居住证明报名(居住证明以房地局备案的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为有效);
3、非七宝镇有效户籍但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且居住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产权必须为住宅,房产变动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31日;《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上居住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产权人必须为儿童本人或父母。
三、生时间、地点
时间:5月18日—5月19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00~3:00
地点:明强小学东校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新镇路1050号)
四、报名资料
请父或母(1名家长)携儿童本人至学校报名,需提供如下资料:(1、2、3项为每个儿童必带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有地址的首页、儿童本人页);
2、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中无儿童姓名的,需提供产权人为儿童父母的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在上海办理的独生子女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4、户籍类儿童还需携带《入学告知书》;(告知书已发到各小区居委或村委)
5、外省市儿童还需携带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A证:CW9开头,B证:LR、FR开头,副联地址在招生区域内且与房产证地址一致,有效期至2013年9月以后;投靠类CW5开头;从业类CW0开头;临时居住证LS开头);
6、港澳台儿童还需携带港澳台户籍证明、台胞证等;
7、本市非七宝镇户籍儿童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
回执》(回执上居住地址应与房产证地址一致);
8、申请房产类就读的如有以下资料请一并携带:在七宝镇投资证明(投资人为孩子父母)、七宝镇纳税单、七宝镇交综合保险或社保金单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便统筹时进行优先考虑。(一年以上为有效)
五、招生原则
1、根据“户籍地(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该类对象按学区划分就近入学;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学额时,按户籍地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额时,实行七宝镇区域内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根据《2013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在招生入学具体办法中第1类儿童,当学校招生计划小于户籍类人数时,优先满足户籍迁入时间在入学当年4月1日前满三年的对象。户籍迁入未满三年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3、招生入学具体办法中第2、3类儿童先在招生区域内登记,在解决第1类儿童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依次解决第2、3类儿童入学。
4、招生入学具体办法中第3类儿童若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额时,实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安排顺序为:(1)引进人才居住证(2)港澳台(3)除引进人才、港澳台对象外的非上海市户籍(其中,父母在七宝镇投资、工作满一年的优
先安排)(4)上海市非闵行区户籍(5)闵行区非七宝镇户籍。
5、招生入学具体办法中第3类儿童产权房五年内无适龄儿童入学的,若学生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额时,实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安排顺序同上。五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此办法适用于2012年5月21日起办出产证的对象。
六、注意事项
1、房产类就读申请日期为5月18-19日,过时作为自动放弃,不再接受就读申请;
2、必须带齐全部资料方可报名;
3、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该儿童在七宝镇所有公办小学的入学资格;
4、报名时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次序,请勿大声喧哗,报名结束迅速离开,不得在校内逗留。
七、其他须知
人户分离:本市户籍不符合招生对象中第3类情况的“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请持户口簿原件、《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回执上登记日期截止时间:2013年4月30日)、预防接种卡、入学告知书等(上
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在七宝镇租房居住的,请持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及其副联、房地局备案的租房协议、预防接种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至航华二小(航中路355号)报名。当报名入学人数大于航华二小的计划数时,实行闵行区区域内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具体以航华二小招生通告为准。
外籍学生:可到具有招收外籍学生资质的复旦万科实验学校、协和双语学校咨询报名。
农民工务工子女:可到振兴小学(华宝路123号)报名,咨询电话:34672656。
5.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 2014年招生简章 篇五
初中、幼儿园教师简章
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应聘人员如放弃某一环节的,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初中教师100名、幼儿园教师50名,具体岗位详见《金沙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初中教师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所应聘岗位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
(1)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应聘岗位学科一致的,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
(2)应聘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辅导学科岗位,所学专业与所应聘岗位学科一致的,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
2.幼儿园教师
(1)金沙户籍(须于2014年5月18日前取得)或生源、取得幼儿教师资格、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学前教育专业的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
(2)金沙户籍(须于2014年5月18日前取得)或生源、普通高等教育音乐、美术、舞蹈、器乐、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年龄
—1—
(1)初中教师:18周岁以上(1996年5月1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2)幼儿园教师:18周岁以上(1996年5月18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5.《岗位一览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三年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2年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毕节市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9.金沙县机关、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时间:2014年4月30日。
招聘信息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如因应聘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五、加分、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加分。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1.对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到金沙县服务的“一村一大”、“到村任职”、“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截止到2014年5月18日,服务期在1年以上(含1年)不满2年的,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2年以上(含2年)的加3分;
2.对金沙县2012年秋季学期招聘的农村小学支教志愿者、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并一直在岗的,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对2013年秋季学期参加农村小学支教志愿者并一直在岗的,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加分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2014年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金沙县教育局人事股(金沙县鼓场街道成治路二小门前教育局办公楼四楼)。
3.报名事宜: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选择应聘岗位,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后,在“应聘人员签名”或“代报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同时下载并填写《金沙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未填写《加分申请表》的,视为放弃加分。
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①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按要求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⑤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经县级业务部门审核的加分证明材料;
⑥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⑦《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报名资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达3:1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未达3:1比例的岗位,调整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减少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书目,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考试科目:《综合知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其他占20%)。
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初中教师为所应聘岗位高中相应学科专业内容,幼儿园教师为学前教育相关内容。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加分分值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14年6月14日,上午09:00 — 11:30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6月12日至6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人数小于或等于1:2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全部作为面试人员。
招聘计划数与应参加面试人数未达1:2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其当日当场所在面试室面试成绩平均分(以下简称“面试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平均分=该面试室应试人员面试成绩之和÷该面试室实际参加面试人数)。
2.面试方式
初中教师岗位: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为说课,说课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应学科现行教材;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辅导学科为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才艺展示和综合素质测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结合《简章》有关要求,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如考试成绩完全相同的,则对成绩完全相同的应聘人员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0号)的规定执行。
报考化学、生物、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为色盲的,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一律不予认可。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怀疑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近期出具的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证明材料;已婚人员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近期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加盖县级计生行政部门公章)。
八、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金沙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材料、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通过考核,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撰写考核材料。
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九、公示
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行文聘用。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在聘用岗位最低服务三年,三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也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录聘用考试。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如应聘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十二、组织领导
6.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 2014年招生简章 篇六
2014年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7415名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考等最新资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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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5月29日8:00至6月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6月7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7日可随时登录“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6月7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9日18:00前登陆“考试网”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进行报名确认。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4年6月27日至6月30日期间,由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
1、县(市、区)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超过10人的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
岗位、紧缺专业,须经设区市级人社、教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6月12日8:00至6月13日18: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应于6月 14日18:00前完成资格审查。
三、笔试
2014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统一笔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笔试范围以《2014年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2)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上午 9:00—11:00 《教育综合知识》,下午14:00—16:30 《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各设区市(报考广德县、宿松县的考生,分别在宣城市、安庆市考点)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23日8:00至6月27日18:00登录“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7月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6月27-30日携带相关证书到报考市、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四、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于7月21日前由各市、县(市、区)相关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有关具体事项由各市、县(市、区)届时另行公告。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
7.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 2014年招生简章 篇七
新校区2014年建成后招生
校长王雷英介绍,新校区由三幢楼组成。主教学楼位于东南侧,共有36个标准教室,每间72平方米。教学楼中还有图书馆、观摩教室及六个个别辅导室。
综合体验馆位于校园的东北侧,分为专用教室区和体验中心两个区块。专用教室用来上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等课程。体验中心内有10个主题式体验场馆、1个圆形演艺中心、1个圆形露台,可以满足孩子全方位体验式学习的需求。
西北侧是由师生餐厅、综合训练馆、乒乓球馆等组成的运动生活馆。
杭州天地实验小学创办于1997年,是杭城开办较早的国有民办小学之一。2010年初,学校从国有民办转为公办。2010年和2011年学校停止招生,今年恢复招生,一年级在衢江路的临时校区过渡。新校区将于2014年建成后招生。
未来将新建改扩建
14所中小学幼儿园
上城区教育局透露,以后的望江、近江、新城单元将有一批新的优质学校。目前,这三个单元区块有中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6所、幼儿园7所。
已开工仍在建设的学校,除了天地实验小学新校区,还有北京师范大学杭州附属中学、胜利幼儿园新城园区。
这三个单元另有规划中学3所,分别为新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改扩造清泰实验学校、移交江滨职高作为复兴单元配套中学;规划小学2所,分别为新建木材厂地块小学、改扩建始版桥小学;规划幼儿园9所,分别为新建望南R22-05、R22-03地块配套幼儿园、望北R22-08、R22-
12、R22-
17、R22-18地块配套幼儿园、近江R22-B02地块配套幼儿园和新城B-05、D-07地块配套幼儿园。
8.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 2014年招生简章 篇八
一、指导思想
新学期,我们紧紧围绕学校实际工作,以创“人民满意的学校”为目标,以养成教育为重点,以创建优秀班集体和少先队活动为载体,以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以师德教育为保证,优化常规管理,深化德育活动,为学生快乐学习、幸福成长,主动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少先队队伍建设,强化浓厚的育人意识。
2、坚持活动育人思想,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3、狠抓规范养成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4、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创设和谐的德育环境。
5、搭建家校沟通平台,创建人民满意的学校。
三、主要措施
(一)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德育意识
1.加强师德规范教育。师德是教师素质的灵魂,要逐步健全完善制度,不断充实师德教育内容,通过教育引导、学习培训和考核奖惩等形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让每一位教师做到关爱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时时为师,处处为表。
2.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采取理论学习、现场观摩、工作交流、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班主任的德育工作水平和能力。通过培训会、新老班主任结队子活动,加强年轻班主任的培养。
3.确立“以人为本”思想。努力构建“平等、民主、和谐、合作”的师生关系,要全面认识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把学生作为“人”——真实的人、发展中的人、有差异的人、有潜能的人来看待,教育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内驱力,坚持激励和正面教育。
(二)扎实开展德育活动
1.强化养成教育。加强新学期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检查、考核力度,确保常规工作持之以恒,抓细抓实。各班队继续组织学生学习《守则》《规范》和《班级公约》,要求学生熟背并落实到行动中,以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重点抓好两操、路队、安全活动。继续推行领导班子值周,红领巾监督岗制度,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及时公布情况,保持校园良好的秩序和风气。
2.抓好法制、安全教育。学校将继续把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作为德育工作长期坚持的重点。各班队要把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贯穿到整个学期,常抓不懈。要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主题班队会、参观展览和安全演练等形式,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通过观察、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学生的心理现状,在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的同时,发挥校心理咨询室的作用,及时矫正某些学生的畸形心理,特别是对一些单亲学生及留守儿童进行心理辅导,尽最大努力使每一个学生的身心能健康发展。
4.落实感恩教育。以三八妇女节、母亲 节、劳动节为契机,从感恩父母入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开展“把忠心献给祖国,把关心献给他人,把爱心献给社会,把孝心献给父母,把信心留给自己”的“五心”活动。如:开展“争当爸爸妈妈的好帮手”主题活动,以班级为主体,举办“感恩教育”主题班队会,组织开展观看感恩影片、吟颂感恩诗歌、传唱感恩歌曲、阅读感恩美文、征集感恩格言的活动。开展“我能行”的活动,每个队员在家庭中选择一个岗位进行体验,帮爸爸妈妈做一件事,说一句心里话,送爸爸妈妈一件礼物等。
5.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利用学雷锋 日、清明节、母亲节、端午节等节日开展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的主题班(队)会,举办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教育活动。
6.开展好校园文体活动。本学期,继续开展好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组织体育活动系列评赛,六一联欢活动。通过各项文体活动陶冶情操,努力把德育的过程还给学生,使学生自我教育,让他们快乐成长。
(三)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良好的校园文化是一种无形的巨大的教育力量,对陶冶学生道德情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营造浓厚的校园氛围,充分挖掘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
(四)加强少先队工作
少先队工作要形成制度化、常规化,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健全组织,定期开展活动。要充分调动少先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让更多的队员参与到管理当中,引导队员在工作中相互学习、相互配合、相互监督,逐步使队员从“要我这样做”转变为“我应该这样做”,让良好的行为习惯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
9.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 2014年招生简章 篇九
一、指导思想
为了增强学生学习英语的学习兴趣,提高英语的表达能力及表达水平,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帮助学生树立学英语的自信心,形成有效的学习策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使学生在实践中感受到学英语、使用英语的快乐。丰富小学生的课余生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特拟定本计划。
二、活动目的
通过英语兴趣小组的活动,使学生的英语兴趣得到更好的发展,进一步了解英语的基本知识,培养学生的语言技能和语言的综合运用能力,提高学生的英语口语交际能力。
三、活动内容
1、学唱英语歌曲,做英语游戏,看、听、学、讲、演英语小故事等。
2、字母书写的强化训练。
3、英语词汇大比拼训练。
4、音标学习,以课本为基础,掺杂小部分适合本校3—6年级学生的各种教材内容。
四、活动对象
本校3——5年级学生,原则上学生总数不超过30人
五、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每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地点:四(1)班
六、活动要求
1、各班主任应积极配合,使学生按时参加活动。
2、小组成员必须准时到活动地点参加活动。
3、每次老师布置的作业,小组成员按时认真完成。
七、活动措施
1、做好组织工作
在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的基础上,要挑选各班有一定英语基础、成绩较好的学生参加。兴趣小组要在教师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学生的骨干力量。
2、教师要认真负责组织、开展,把它看成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组成部分,使本次活动圆满成功。
总之,开展英语兴趣小组活动,真正使学生学有所得。学校为本次活动搭建了平台,教师应以我校创特色校园为契机,英语教研组教师要做出很大努力,勤于思考,大胆实践,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将英语兴趣小组开展得丰富多彩,富有我校特色。
英语兴趣小组名单
号召学生积极参加英语学习,掀起学习英语、使用英语的高潮。积极招募英语兴趣小组成员:
何美英 周薇 黄美萍 王敏 何子慧 王夏花 何阳 何佳志
10.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宣传稿 篇十
今年,崇川区在教育领域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在办学思路上进行了重大调整。最近《2014年崇川区小学招生方案》也已经出台,记者就市民关心的实施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普惠广大市民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等有关问题,采访了崇川区教体局负责人。
一.今年崇川区以集团化办学的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具体有哪些措施?
答:
实施集团化办学是崇川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时代与内在需要,其目标就是让广大人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为崇川所有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创设一个公平、公正和普惠的教育生态环境。
这次教育集团的组建,我局希望通过集团内名校引领,学校相互促进,达到所有的学校同步发展。结合全区25所学校的位置分布,原则上以青年路为横轴、南大街为纵轴,全区25所小学组建4个教育集团。
通师一附教育集团:通师一附、一附朝晖校区、五山小学、虹桥一小、虹桥二小、虹桥三小、陆洪闸小学;
通师二附教育集团:通师二附、郭里园、跃龙桥小学、文亮小学、新桥小学、崇川学校、观音山地区学校;
城中小学教育集团:城中小学、通师三附、三里墩小学、城南小学、启秀小学;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实验小学、实小北校区、城西小学、钟秀小学、西郊小学。
二.集团化办学对化解热点学校招生矛盾有哪些作用? 25所小学组建4个教育集团,使通师一附、通师二附、城中小学、实验小学的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面从1平方公里扩展到100平方公里。
具体做法是:
一是以教育集团为单位,继续推进学校现代化、标准化建设,改造薄弱学校,使每一所学校都达到国家现代化办学标准。二是以教育集团为单位,均衡配置校舍、图书、仪器等办学资源,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实施集团内学校校长、干部、骨干教师、普通教师流动制度。今年,教育集团各学校起始年级确保每班有1名核心学校语文或数学教师执教,其他年级根据需要进行流动。每年教师流动比例不低于符合流动条件教师和骨干教师总数的15%。
三是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在教育集团内实现统一领导班子、统一师资调配、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课程设置、统一招生管理、统一学校名称“六统一”,集团内各校之间既有统一的协调和管理,以保证同样的教育品质,各校之间又相对独立,追求各自的办学特色,实现互惠互助,共同成长,发挥优质学校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各校教育教学整体水平。
四是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最终使每个学生都能在家门口读上好学校,逐步解决择校热的问题。
三.今年崇川区小学招生意见有哪些特点?
答:
招生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宣传教育集团办学举措,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放大优质教育资源;让所有的孩子
享受教育改革的成果,办好人民满意的崇川教育。
招生工作原则。坚持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规范操作,强化管理职责的原则;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
招生工作具体要求
1.宣传小学集团化办学的做法,引导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不得招收施教区外的择校生。
2.不得招收不符合年龄要求的儿童入学。不得组织智商测试,不得举办学前培训班。
3.各学校应当接受具有普通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4.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工作。
5.阳光编班,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
6、集团内各学校起始年级的任课教师由集团内各学校教师混编组合任教,确保每班有1名核心学校语文或数学教师执教,做到各班级教师配备公平均衡。
7、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与监督,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四.崇川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情况?
答:
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必须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多年来,崇川区教体局一直坚持一手抓服务,一手抓管理,对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一方面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大力实施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绿色通道”,让符合入学条件的每一位流动人口子女能够享受公平、普惠和优质的教育。另一方面又考虑流
动人口子女健康成长必须具备的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个基本条件,将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规范管理纳入整个社会管理体系,一切都为了保障流动人口子女能够享受更好的教育。至2014年6月,全区接受初中义务教育的适龄学生6831人,其中流动人口子女3417人,占比达50.02%;小学生38632人,其中流动人口子女13799人,占比达35.72%。
五.今年全国一些城市对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政策有所调整,能否具体说说?
答:
关爱流动人口子女,全面实现学有优教,一直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如何保障好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切实化解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难矛盾,是我们近年来着力解决的重点课题。《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中央主流媒体多次刊发崇川区推进教育均衡,关心流动人口子女的做法,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对崇川区启动以增量式改革、扩张式搬迁、战略性重组为核心的优质教育资源区域一体化改革进行了报道。
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推动了城市建设,繁荣了地方经济。但是,我们也看到,大批流动人口子女涌入流入地学校学习,给学校管理带来了挑战。有些流动人口对学校学籍管理缺乏意识,走去自由;有些流动人口经常变更住所,教师无法与其联系;有些一人在城市打工,将家族所有孩子带来上学等等。
近年来,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和昆山、张家港等周边地区纷纷探索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管理机制,把对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规范管理纳入整个社会管理体系,流动人口
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内容成为入学必备的条件。这一举措,有利于符合规范和要求的流动人口子女享受更适合、更优质的教育;有利于学校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的学籍管理,教师与家长建立更密切的联系;有利于家长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居住环境;有利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保障流动人口务工人员的权利,强化督促用工单位按规定及时与流动人口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人劳保险。由此可见,规范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管理是文明城市建设长效管理的需要,是加强社会治理创新的需要,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教育权利的需要。
六.今年崇川区对流动子女入学的政策有没有变化?
答:
今年的政策和去年相比没有变化,对入学的手续将会做到更加规范。
2004年,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规定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一)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暂住,有学习能力,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材料;
(二)户口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的暂住证;
(三)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
(四)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我区的规定是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精神提出的,旨在保证符合入学条件的每一位流动人口子女能够享受公平、普惠和优质的教育。
在崇川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或在崇川区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流动人口子女到崇川区属小学就读,由其父母或其父母委托的并经公证处公证的监护人向相关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户口簿;
(二)经核签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监护人居住证;
(三)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
流动人口子女的监护人必须同时持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额有空余的、居住地相对较近的学校申请报名。若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已没有空余学额,则由崇川区教体局按照统筹安排原则解决。任何学校都不得拒收统筹安排的流动人口子女。
七.崇川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政策的依据?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除港闸区、开发区、通州区以外的,随非崇川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崇川区居住的具有学习能力的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江苏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第二条 流动人口子女到崇川区属中小学就读,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相关中小学提出申请,并按其务工性质提供以下材料:
在崇川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或在崇川区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流动人口子女到崇川区属小学就读,由其父母或其父母委托的并经公证处公证的监护人向相关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户口簿(依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
务教育法>办法》、江苏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二)经核签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监护人居住证(依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江苏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南通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三)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江苏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参照2014年南京、苏州的规定。);
(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依据:江苏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2014年南京、苏州、常州的规定)。
八.崇川区教体局是如何方便流动人口子女报名入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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