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服务承诺书(共11篇)
1.财政所服务承诺书 篇一
连带保证责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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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 于年 月 日在 贷款 万元,到期日为 年 月日。对此贷款的本息及你社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含律师费),本人愿意以个人及家庭拥有的全部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展期合同约定贷款到期之日次日起两年。如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你社可直接要求本人代偿,不受物保优先于人保的限制。
本连带保证责任承诺书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而无效,不受本人是否退股或股权转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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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2.财政所服务承诺书 篇二
一、公共文化服务的性质界定
(一)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
公共文化服务是具有公共性、公益性、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等其他公共服务属性的,主要由政府为主导并负责提供的,主要服务对象是面向所有社会大众的公共服务的一种。具体有以下两方面内涵。
一是在公共文化权利方面,首先,作为人权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文化权利是人与生俱来、理应享有的发展权的基本内涵。
二是在社会公众的需要方面,温饱问题解决之后,经济增长使消费重点也从物质向文化转型,社会发展价值取向不再简单地以经济发展为目的,更是以精神文化生活的高质量为目的,所以后工业时代的来临使经济价值越来越依赖于文化价值。并且,文化物品和服务在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形成特定政治体系所要求的公民政治文化,维护国家政治稳定、文化安全等方面发挥作用。
(二)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属性分析
公共物品,根据保罗·萨缪尔森的定义,是指“每个人对该产品的消费不会造成其他人消费的减少”。纯粹意义上的公共物品,是具有这样两个重要特性的产品:一方面,在其允许的限度之内,对它的消费不存在竞争性。也就是说消费者之间不存在竞争性或排他性,增加一个消费者并不增加相应的成本,亦即其边际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另一方面,它一旦被供应出来,则供应者或生产者就不能阻止任何人来消费它。这也就是所谓公共物品供应的“非排他性”。同时包含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是具有纯公共物品性质的公益性文化产品或设施,例如国防、外交、消防等等。而很多具有某种不完全公共物品特点的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如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等。这些文化设施和服务的提供在拥挤到来之前增加若干消费者并不会增加边际成本,但拥挤程度的提高会增加成本(等待时间延长、购置书籍和安排阅览室座位的费用增加),它们事实上又是可排他(如有些图书馆收票制)。但是,一些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具有排他性的准公共物品性质,并不意味着它们必然或必须按照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市场化和产业化逻辑来运作。图书馆、博物馆、天文馆、科技馆是公共文化教育机构,它是一种公共物品,应靠全民税收由政府兴办,但不可能变为经济实体,不应该实行有偿服务。
上述表明,公共文化服务的属性与市场的属性、产业的属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矛盾的、不兼容的,因此,不能通过产业方式经营,不能走产业化发展之路。公共文化服务可以由政府和非产业化的公益性的文化事业单位提供。
二、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机制现状
财政机制是指构成财政的各个要素和相互关系,由此决定的财政所具有的功能以及财政发挥其功能的方式,即财政的运行规律。目前,我国公共文化财政投入方式主要有政府预算拨款和专项经费投入两种。公共文化财政预算多年来基本是按人头核拨预算,政府预算拨款主要是各级公共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共文化事业单位的人头经费和适当办公经费。专项经费根据各地财政状况和争取力度适当投入,按实际工作需要拨部分专项经费,一般来讲公共文化专项经费的多少按所在地区的行政级别从上至下来安排。公共文化投入方向一是公共文化事业单位,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文化保障能力;二是直接投向广大群众,用于群众举办各种活动的公共文化开支,保证各种文化活动的有效举行。
三、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机制的主要观点
对于公共文化服务来讲,一个理想的运行良好的财政机制应该是一个以满足社会公共文化需要为目的,有着转移支付制度完善,能够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财政分配关系,成规模并且规范的财政收入机制;有着预算制度完善,与市场机制能良好适应与结合的财政支出机制;并且拥有确保整个财政机制准确运行的财政保障机制、财政评价机制和财政监管机制等的政府收支活动模式。以此为研究基础当前相关的研究观点主要有。
(一)公共文化服务须有政府供给
2005年以前齐勇锋对于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与资金支付上的研究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必须由政府提供,如纯公共文化产品和准公共文化产品,前者直接关系到国家文化主权、文化信息安全或社会稳定,或与民族文化创新、传承直接相关,其供给容易出现市场失灵;后者,虽然在消费上具有私人产品的竞争性,但在技术手段上难以实现排他性消费的服务和收费,或虽可以实现排他性的收费,但由于边际收益不足以弥补边际成本,需采取由政府和市场混合提供的模式。
(二)公共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的作用
公共财政支出是政府分配职能履行的主要手段,最早在2009年我国学者做出的就是对公共财政支出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之间联系的理论探索。如陈则谦在对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研究中指出财政所要解决的是市场不能解决的或者是通过市场解决不能令人满意的问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具有明显的效益外溢性特征,通过市场途径不能有效地加以解决,因此,政府应当运用必要的财政手段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的生产。公共财政的基本出发点是满足公共需要,公共财政的产生和发展一直都是在围绕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张波、郝玲玲站在政府的视角下指出财政的存在首先由于存在公共产品,其供给无法按市场机制决定,只能靠政府解决。公共财政作为政府分配职能履行的主要手段,确保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是财政的基本职能和政府财力分配的基本经济目标,其核心就是通过有效提供各种公共产品,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为公众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从而提高社会整体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这些都说明了,政府要实现公共财政具有调节分配职能,就必须以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和广覆盖为根本目标,并且通过科学制定财政体制和财政收支政策来实现。
(三)现行财政机制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制约
一些实证研究给出了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财政投入的主要制约因素,如:何广前、赵英吉就在近期的研究中意识到由于文化建设长期以来并没有受到充分重视,现代公共文化设施普遍缺乏,公共文化服务品种单一、落后,从而使得对公共文化的需求与供给存在严重的不对称,导致了目前所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不能充分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当前明显滞后的文化体制,使得公共文化服务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总量上供给不足,结构上,供给效率偏低。并且在当前的财政投入方式下,中央财政资金投人时,往往要求地方政府有配套资金,但是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往往不能充分足额到位,同时,各文化主管部门往往把财政资金局限在自身主管的事业单位和机构上,造成财政资金整体使用效率不高。马海涛、程岚将这些问题概括为:财政支出总量不足,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财政投入的区域结构失衡问题严重,财政投入的城乡差异明显,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主体单一,财政支持滞后等。主要结论均侧重于揭示由于客观条件作用下造成的财政性投入不足。
(四)完善财政保障机制的必要性和相应建议
2009年以后更多的学者意识到政府如果作为文化服务唯一的提供者与不完善的保障机制所带来很多弊端,就认为并不是所有的公共文化产品都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因此,政府并不是其唯一的生产者和供给者。但由政府和市场共同提供公共文化产品,既能使广大人民群众都享受到文化需求,体现公平性,还能满足个别消费者的需求,体现差异性。同时,由于社会力量的参与,也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对于企业而言,政府利用税收激励政策,完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使企业愿意投入财力发展公共文化。此外,还大力发展公益性组织,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生产和公共文化项目外包等途径参与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与政府文化部门之间开展竟争,进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韩梅则建议适当提高运行经费,根据其业务经费数额和业务完成情况确定下一年度是增加还是减少其业务经费,对重大工程项目要求提供比较详实的规划和年度完成目标。何广前、赵英吉也指出财政投人方向要向保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转变职能倾斜,要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强化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财政对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在转变职能过程中增加的合理支出给予必要的保障。这些建议都可以成为以后完善财政投入机制的很好借鉴。
四、结论
综上所述,近几年来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应的财政投入的研究大幅增加,充分肯定了政府公共财政、相应的财政机制对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作用与重要性,对于完善财政机制的转移支付制度方面给出很多合理的建议。虽然关于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性质、公共文化提供与财政的关系、公共文化方面财政政策的研究众多,主要都集中在分析相应影响与试探构建模式方面。鲜有对具体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财政投入机制的细节系统阐述,如绩效评价、后期保障等方面。这或许与中国财政性经费运行系统过于庞大、运行机制涉及方方面面众多因素有关。只有预算拨付,没有执行监管、绩效评价的机制存在相当大的漏洞,其运行效果必将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在实际研究中需要通过调研将当前的现实状况纳入框架中进行考察和研究,才能构建一个相对完备的财政机制理想框架。
摘要: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应由公共财政负责,相应的财政机制更应完善。从多视角将当前国内众多研究对公共文化服务方面财政机制的看法与反映进行总结,探讨这些层面研究的内涵、可参考性,认为在机制细节理论设计方面有不完善之处,通过调研全面考察、研究可以完善我国财政机制。
关键词: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机制,财政投入
参考文献
[1]张波,郝玲玲,公共财政视角下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创新[J].学术交流,2010(6).
[2]陈则谦,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研究[J].学术论丛,2009(5).
[3]王广深,王金秀,我国文化事业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分析[J].华东经济管理,2008(5).
3.财政:“服务者”与“监管者” 篇三
唐山市财政局的大门一打开,墙上的LED大屏幕上这八个字分外显眼。
唐山财政是一个很有趣的团队。与许多地方财政有所不同,正常情况下为“重头”的,与预算部门联系紧密的处室,全部设置在办公楼一层。因此财政局一楼经常显得门庭若市。
“我们本来就是服务部门嘛。”唐山财政局工作人员的一句话让记者愣了一会。以往“衙门口朝南开”的财政局,什么时候变成服务部门了?
而接下来我们看到的唐山财政,似乎颠覆了在我们心中的很多定义。
服务型沟通者
在创新的主题下,唐山财政对自己的定位是:新型服务型机关。
唐山财政建立了财政服务平台,实现“一口受理,内部传递,限时办结,高效服务”的承诺。
这似乎更像是一个有模有样的服务机构所作出的承诺。唐山财政表示,不僅有“首问服务岗”的第一手受理,而且有“首办负责制”的全程跟踪办理。
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财政在普通民众心目中的形象。笔者在唐山财政采访多日中发现,唐山财政的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在“五个不让”和“五个必须”这种模范化精神的带领下堪称叹为观止。唐山财政人表示,这种表象上的通畅,其实尤其深层的支撑所在:即强大信息化的横向沟通机制,和“一竿子到底”的纵向资金管理。
唐山财政是率先通过信息化建设完善集中支付零余额清算的地方财政之一。在地方推行公务卡之时,唐山财政已经在扩大公务卡的适用范围。这种先知先觉让唐山财政首先在自己经手资金的过程中的流程大为缩短。另外,通过信息化流程,唐山财政将政府采购电子化,并将以往没有划入政府采购的货物服务类纳入政府采购流程一并上网。这样就使得堆积在财政手里的工作少了很多。
在横向上,唐山财政积极推进市级预算部门横向联网工作,这也是财政信息化工作中的一个难点。唐山财政采用网络与会议相结合模式,完善财政、国税、地税局长联席会议制度,并建立了财税、工商、银行、电力系统沟通机制,以保证沟通的顺畅和及时。
合作型监督者
在“服务型机关”的背景之下,唐山财政采用了三层资金监管的方式对本职工作加强。
首先是预算监督。唐山财政于2011年全面取消了学校合法收费以外的预算外资金,将所有政府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且把绩效考核纳入了管理链条,将项目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统筹考虑,加大项目结余资金的收回力度。
“所有政府性收入,无一例外。”唐山财政局工作人员经过再三核定,给出了这样的答案。
如果说这还是财政在“过手资金”过程中的资金监管,那么唐山财政的派驻监督则是在横向资金监管中一个相当的亮点。
财政的派驻监督,是政府会计改革的一个重头戏。但由于处理与预算单位之间的关系较难等各种原因,推行派驻监督非常困难。因此唐山财政从财政年支出3000万以上的6个市直部门开始推行,到今年为止,已经扩展到年财政支出2000万以上的29个预算单位,实施了有效的财政监管。
那么为什么派驻监督在唐山发展的如此顺利?唐山财政表示,这与财政“服务性部门”重新定位的概念是分不开的。
首先是对地方政府的服务。派驻式监督实际上是对地方政府掌握更细致财政资金流向而提供的服务;其次,派驻式监督为预算部门使用资金的细致性和严谨性提供了更为专业的服务;最后,派驻式监督为财政部门形成了一个科学合理,刚性有效的财政监督机制,并且也是“唐山式绩效”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第三层监管,是强化基层监督。健全乡镇财政职能。在给予地方基层财政更大财力的同时,唐山财政让乡镇财政不再是一个“无责任,有义务”的财政,而是发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建立健全乡镇辖区内项目管理监督机制,全面监管乡村各类财政资金。这在财政体系内不能不说是一个创举。
链条上的融合者
“总而言之,我对地方财政定位的看法是,它应当是一个,在任意一个政府环境下都不可缺少的服务者,一个连接各方面链条核心的融合者,一个政府资金流通的输送者和监督者。”唐山市财政局局长苏铁成对于财政的理解相当深刻。
而唐山财政人认为,一个地方财政工作效率的高低和工作结果的好坏,我们传统的着眼点可能太过于狭隘。
“比如预算编制,比如资金拨付,比如绩效考评,还有很多很多财政的工作,你评价它的好坏,可能通过单纯的财政体系来评价吗?不能,即使能,也有失偏颇。”苏铁成表示,财政的工作,其实质上是一种延展式的工作。上以服务主政者之规划,中以推动预算单位之计划,下以解决普通民众之疾苦。“无论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说,我们都是服务者。”他表示,财政与预算单位之间的关系,甚至与当地百姓的关系,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我们从根本上来说,是一个整体,共同构成了唐山整个城市的繁荣。如果能以这一点出发,那么我们之间不会存在任何工作上的矛盾。每个人都在享受财政带来的服务和融合,而监督也并不是财政在监督,而是为了唐山的发展,帮助唐山政府,百姓甚至预算单位自己在监督。”
这才是唐山财政能够做到“聚八方之财而不逾矩”的核心。财政的“重定位”,不仅给唐山财政带来了新的起点和面貌,也势必令整个唐山焕然一新。
4.财政局党员承诺书 篇四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水平,深刻领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精神实质,明确“创先争优”的具体要求,增强党性原则,充分认识“创先争优”的重要意义,激发“创先争优”热情;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更好的践行财政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大局意识,树立公仆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心态、高度的热忱、严谨的作风和负责任的态度,将本股室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财政的良好形象。
三、严格遵守局机关各项制度,按时上下班,爱岗敬业,脚踏实地,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
四、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做好本股室工作,认真完成市局和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投入到比、学、赶、帮、超的工作热潮中,乐于奉献,力求最优,不断提升财政优质服务新形象。
承诺人:
5.市财政局公开承诺书 篇五
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局内各项规章制度,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作风踏实,服务热情。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改进工作作风,努力钻研业务知识,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奋发有为。
在具体工作中,严格做到:
1、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全年区、镇(街)两级实现地方财政收入 52250万元,增长25%。
2、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严控一般性财政支出,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全年收支平衡。
3、大力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强化对事关民生资金的监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深入开展税收收入质量、财经纪律、支农资金、票据清理等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4、充分发挥财税政策激励作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大力培植财源,支持全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
5、扎实开展“争先创优”、“转作风、提效能”和“党务公开”活动,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
承诺人:汤守华
6.构建公共服务型财政的若干思考 篇六
关键词:公共服务型财政,财政支出结构,社会公共性开支
建设公共服务体系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 “十六大”以来, 中央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由此公共服务型财政在公共财政体制框架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提升。加快公共财政建设步伐, 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首要之举。
一、公共服务型财政的概念
公共服务型财政概念的提出, 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进和财政体制改革的产物。
根据公共财政支出的功能, 公共财政可以分为经济服务型财政支出和公共服务型财政支出。经济服务型财政是指政府为经济建设和发展所进行的各种财政支持或投资, 而公共服务型财政是指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和财政手段支持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服务项目开支。这里的“公共服务”, 用温家宝总理的话说, “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 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 发布公共信息等, 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
二、构建公共服务型财政的必要性
首先, 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利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 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仅有利于建立公共财政体制, 把公平、公正的原则贯彻到财政资金使用的全过程, 实现生产建设型财政向公共服务型财政的转变, 而且能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缩小收入差距、保障社会公平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实现政府职能从注重经济建设逐渐过渡到关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和社会安全等公共服务方面, 从而使全体社会成员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权利得到基本实现和维护。
其次, 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利于保障民生, 实现社会公平公正。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加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投入, 不仅有助于缓解收入分配的差距, 把贫富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切实改变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 消除不和谐因素, 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保障民生, 而且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提高国家凝聚力, 缩小城乡、区域之间的差距, 促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协调发展, 使不同社会阶层均衡受益, 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最后, 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利于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发展。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不仅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三次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而且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 优化区域产业布局,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经济系统与社会、生态系统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构建公共服务型财政的若干思考
第一, 以公共财政理念为导向, 科学界定财政支出范围。政府解决财政供给的“越位”与“缺位”并存问题, 应以社会公共需要为标准, 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支出责任, 凡是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事情, 政府就不要通过财政手段去干预, 只有市场机制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时才由政府介入。
第二, 以改善民生为重点, 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共性开支。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地发展, 我们必须调整和完善财政支出结构, 扭转重经济增长、轻社会事业发展的传统做法, 加大公共服务支出, 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 让全体百姓共同分享经济发展成果, 从而不断化解社会矛盾和改善民生问题。一是要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 确保现有预算口径的教育支出稳定增长, 确保财政教育支出的可靠来源。二是增加医疗卫生投入。三是要加大社会保障支出。四是重视生态保护, 加大环境建设投入和环境污染治理力度,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第三, 以突破“瓶颈制约”为抓手, 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职能。一是大力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必须加大财政支农力度, 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新技术推广、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 确保国家对农业的净投入比例逐年上升。二是加大对科技进步和发展的支持。要着力发挥财政科研投入的主要作用, 利用政策导向, 促进企业建立创新机制, 推进企业的科技进步。三是加大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产业的支持。公共基础设施是实现工业化的基础, 加大石油、电力等能源基础产业的发展, 推动铁路、公路网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 既有利于调整和改善投资结构, 也有利于增加城乡居民消费, 实现国民经济的良性互动发展。
第四, 以大部制改革为契机, 努力降低政府运作成本。多年来, 我国政府一直在努力压缩行政经费开支, 但实际效果却不尽如人意。追根究底, 既有人员、机构双膨胀和预算软约束的直接原因, 又有体制转轨和政府职能错位等深层次原因, 因此, 降低政府运作成本的关键不是简单地削减经费, 而是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建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效率型政府。
第五, 以深化改革为主线, 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推行综合预算管理。二是要尽快建立外部压力机制, 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对财政支出效果和支出效益进行综合评判。三是依法理财, 硬化预算约束。
参考文献
[1]、杨海林.地方财政支出在扩大内需中应注意的问题[J].中国财政, 2009 (5) .
[2]、王莉.财政支出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探析[J].现代财经, 2007 (7) .
7.财政所服务承诺书 篇七
关键词:公共财政;服务“三农”;发展
“十二五”期间,安徽省滁州市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三农”工作部署,积极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强化支农投入,创新资金管理,为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要措施
(一)增加支农投入,夯实发展基础。一是强化预算编制,增加本级投入。市县两级财政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部署,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支农支出投入,确保了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五年来,全市农林水事务预算达到109.03亿元,其中市县财力安排71.15亿元。二是推进项目管理,做大投入规模。2013年起,随着审批权限的不断下划,市县财政加强与农口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主动做好项目指南发布、专家评审、立项公示等工作,规范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支出,推进惠农政策有效落实。“十二五”期间,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总量达到222.05亿元,较“十一五”期间支出总量57.34亿元增加164.71亿元,增长287.25%。
(二)创新资金管理,引导各方投入。一是引导银行信贷资金投入。来安县于2012年起,财政先后安排600万元、农业主体筹措400万元,为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担保,由县农村商业银行按1∶5的比例配套5000万元信贷额度。天长市从2013年起,设立500万元农业担保基金,由民生村镇银行按1︰6配套3000万元信贷额度。2015年,来安县、南谯区进入省级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试点;明光市、凤阳县列入市级试点,融资贷款已陆续发放。2015年,市本级设立林业贷款专项担保基金1000万元,经过财政、林业及合作银行密切配合,担保贷款当年发放605万元。涉农专项担保基金的设立和运行,为建立健全农业担保体系建设摸索了路径,对进一步增加“三农”信贷投入将产生积极作用。二是撬动社会资金投入。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运用好市场的手,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田水利、美好乡村建设和实施森林增长工程等。
(三)完善制度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十二五”期间,市县两级财政制定、修订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70余项,将制度管理贯穿于资金申报、分配、使用、监督等环节。2014年,针对项目管理存在不足、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的问题,滁州市出台了《关于建立财政农业项目库工作意见》和《财政农业项目市级专家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项目库意见》按照“信息公开、市县联动、动态管理”的原则,以公开征集入库项目的形式完成市级项目库建设。明确财政扶持农业项目原则上均从项目库中评审产生;对连续申报、多头申报等行为进行界定。2014年起,财政、水利、扶贫等部门先后完成市级项目库建设并得到了应用,取得了一定成效。《评审办法》按照“公正、独立、保密、回避”的原则,通过涉农主管部门推荐、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方式,建立市级专家库。同时还对评审专家的基本条件、职责、评审内容、评审流程等进行明确,完善了专家年度履职评价制度。2014年,滁州市建立了共有68名专家的农业项目评审专家库,成为市直农口单位项目评审的共享平台。
(四)提升整合水平,增强使用效益。“十二五”期间,滁州市进一步健全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体系,深入推动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一是以预算编制为整合引导。各地为深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在预算编制环节按照“开源节流、优化支出、调整结构”的原则,对重点工作进行统筹考虑,调整财力予以支持。市财政在2014、2015年度,分别整合5000万元,集中支持农业示范区建设。二是以行政推动为整合动力。各县(市、区)政府分别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财政、发改、农业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整合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三是以规划实施为整合平台。各县(市、区)依据本地农业、水利“十二五”规划,围绕主导产业发展、美好乡村建设等中心,树立“一盘棋”思想,组织力量精心编制年度的整合方案,统筹安排小农水重点县等重点项目,集中财力组织建设。四是以制度健全为整合保障。各地财政部门主动牵头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出台管理制度,为整合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撑。五是以财政资金为整合撬动。各地制定财政奖补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农业,同时完善融资平台建设,吸引金融资本投入。据统计,2015年全市共整合涉农资金28.17亿元,引导社会投入19.12亿元,进一步推动了美好乡村、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
(五)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一是认真组织各项检查。“十二五”期间,我们先后组织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回头看”活动、2011年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2011—2012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全市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2013年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活动、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等多项重点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宣传了强农惠农政策,增强了各主管部门责任意识。二是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在各项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认真整改,促进了涉农资金的规范管理。仅在2015年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整改问题61件,整改金额8848.4万元。
二、成效
(一)农业基础设施有效改善。一是水利建设步伐加快。“十二五”期间,投资10.50亿元,完成小水库除险加固540座;投资22.74亿元,对小泵站、小水闸、中小灌区、塘坝、河沟、末级渠系等为重点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造提升;投资4134万元,完成5条小流域综合治理,治理面积29.3平方公里;投入6.04亿元,先后实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27个,通过实施沟、渠、涵、闸、路、桥等工程,治理田间工程52.23万亩。二是农机装备水平提高。全市共兑付农机购置补贴6.14亿元,有力推动了全市农机装备水平的提高。2015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690万千瓦,比2011年增加146万千瓦;全市农作物耕种收获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0%,比2011年提高5.6个百分点。三是粮食产量稳步增长。通过大规模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结合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应用,进一步强化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15年,全市粮食产量达到89.01亿斤,较2010年77.5亿斤增长14.85%。
nlc202309082224
(二)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十二五”期间,滁州市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家庭农场发展,进一步增强农业发展活力。市、县两级分别制定了《家庭农场认定办法》,出台了《示范合作社奖补办法》,安排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改贴息专项资金,实施了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奖补政策。据统计,仅市级以上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扶持合作社发展资金即达5600余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6500余万元。截至“十二五”末,全市共认定家庭农场300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090户;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37户,其中国家级3户。
(三)农民收入增长得到促进。“十二五“期间,滁州市以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近三年,市本级整合农业专项1.2亿元,直接支持示范区建设。至“十二五”末,全市各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共有103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6个、市级15个。南谯区积极发展“城郊型农业”,大力发展滁菊、茶叶等,初步形成了以示范基地为核心、以龙头企业为纽带、以园区建设为亮点的特色农业发展之路。全市适用技术推广面积达1280万亩次,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新增无公害农产品认证506个、有机食品11个、绿色食品215个。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大大提高了全市农业生产水平。2015年,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70元,较上年增长9.8%。
(四)农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滁州市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农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二五“期间,共发放农作物良种补贴、综合补贴及粮食直补资金52.29亿元;政策性农业保险稳步推进,种植业共承保4498.2万亩,养殖业共承保563798头,应付保费7亿元,支付理赔款4.8亿元,其中种植业4.5亿元,养殖业0.3亿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项目10953个,累计投入资金11.9亿元。
(五)资金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十二五”期间,市县财政部门在省厅的指导下,不断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申报审批、资金分配和拨付、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和资金使用监督等重点环节,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规范流程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资金报账制和竣工验收制,实行全程公开、阳光操作。二是规范资金管理。所有财政支农资金严格按方案实施,涉农补贴类资金一律由主管部门进行登记造册,张榜公布,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打卡到户;非补贴类的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和项目批复内容实施,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五年来,全市通过“一卡通”共发放各类补贴资金100.92亿元。
虽然“十二五”期间财政支农工作成效显著,但不能忽视存在的问题。项目分散、多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部分地方对整合的认识不足,影响支农资金整合;支农项目要求配套过多,地方难以做到;项目管理要求不断提高,与项目实施难度不断增大形成反差,部分经办人员的申报意愿下降。
三、建议
(一)建立健全规划引领机制。各地应以农田水利建设、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农村道路建设等分项规划为基础,编制县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以规划为引领,扎实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同时,随着涉农项目审批权限的不断下划,为各地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创造了条件;通过合理布局涉农项目,科学整合涉农资金,又为规划有序实施提供了便利。
(二)切实加强涉农工作领导。由于涉农项目的多部门管理,使涉农资金科学整合存在困难,各地应予高度重视。在政府层面,探索建立涉农项目统一管理的领导机制,可以减少多部门管理的不协调,降低规划实施难度,进而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三)调整项目管理方式。为规范涉农资金管理,各地各部门不断强化涉农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从“四制”升至“六制”,客观上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率。因此,要调整项目管理方式。一是提高项目“村民自建”比例。对以村集体为实施主体的部分公益性项目,可以在一定监督的前提下,鼓励以“村民自建”的方式实施,能增强群众自我服务的主体意识。二是对以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体的小额补助项目,在完成实施内容确认等相关手续后,即可直接支付补助,不必经过招标、采购及审计等程序,以减轻项目主体负担。
(四)建立涉农工作激励机制。由于涉农项目管理程序强化,使涉农项目实施难度增大,部分经办人员不愿申报项目。鉴于涉农项目管理这一新问题,各地政府应采取一定措施,帮助解决涉农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建立涉农工作激励机制,切实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涉农项目实施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安徽省滁州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洪峰
8.财政局党员创先争优承诺书 篇八
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化抽象微具体,化无形为有形,在推动温宿经济发展中,贡献自己最大力量,找准自己的位置,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本人结合岗位实际,作出如下承诺:
1.全面提升个人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学习,广泛阅读时事及财政相关书籍,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争取做一名更加优秀的共产党员;
2.恪守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廉政有关规定。
3.做好本职工作,爱岗敬业,专心致志,开拓进取,为打造财政工作全新的局面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
4.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党决定的事情,一定严格执行;
5.认真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求真务实,有意见摆在桌面上,不搞两面派,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在职工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调整自己的处事方式,争做螺丝钉,在党最需要的时候,能够及时出现,用自己微薄的力量为社会主义建设增添力量。
7.锐意进取,乐于奉献,努力在现有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
9.财政承诺函样本一 篇九
XXX财政局 承诺函
XX信托有限公司:
XX公司作为融资主体,拟通过贵公司设立的“XX信托计划”融资人民币XX亿元(以该信托计划实际募集金额为准),信托资金用于XX,我局承诺:
XX公司按照信托融资合同条款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财政局保证借款人按照借款用途使用资金,并将其收入优先用于归还贵公司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如前述资金归还信托融资款项仍存在缺口,则缺口资金由本局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予以补足。
XX财政局
10.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政策 篇十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
改革开放三十六年来,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同时也进入了中等收入陷阱阶段,城乡差异较大,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公平和稳定的重大因素。为此,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 “ 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 等化。”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 缩小各地区在享有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使不同区域民众 享有比较均等的就业、住房、医疗、教育、基本公共文化的机会、公共服务水平和良好生活环境。”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财政作为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物质经济基础和主要政策工具,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但是,由于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相符合的公共财政体制尚不完善。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现行财政体制进行改革,进一步完善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制。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
正确理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含义,必须从理论上完整把握公共服务与基本公共服务之间的逻辑关系,明确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1、基本公共服务的内涵。所谓公共服务是指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提供的使社会成员公共受益的各项服务。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体系中的最基本的内容,或者说是指政府为满足社会成员生存与发展的最低层次需要而提供的民生性的公共服务。
2、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所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把那些尚未达到均等化提供状态或尚未达到社会均等化受益程度的基本公共服务,由政府非均等提供转化为均等提供,由社会非均等受益转化为社会均等受益的过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包含着这样两方面内容:一是在范围上不是泛指满足社会成员生存与发展最低层次需要的全部基本公共服务内容,而是特指的那些尚未达到均等化提供状态或尚未达到社会均等化受益程度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如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是一个复合性的目标体系,基本公共服务涉及到政府提供基本服务的财力均等化,政府提供基本服务的能力均等化,政府提供基本服务的结果均等化,社会成员从政府提供基本服务中获得的受益程度均等化等多重含义。由于基本公共服务本质上具有公共性和普惠性,只有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才符合基本公共服务本质属性和客观要求。
二、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面临的财政问题
(一)支出结构有待完善
由于受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影响,财政支出以经济发展为优先,加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没有调整好,导致政府直接参与有关经济活动,同时在政绩考核体系中对经济发展类指标的过度关注导致了政府财政支出向经济类项目倾斜。这样的财政支出结构无法适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使得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支出比重较低。转移支付制度由于受到原有制度惯性和既得利益的影响并未起到平衡财政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作用。
(二)财税体制不够健全
1、政府事权配置不合理。所谓事权是指每一级政府在公共事务和服务中应承担的任务和职责。我国宪法原则上仅对中央和地方政府职责范围做出了规定,但没有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对地方各级政府的事权加以明确划分,政府间事权不清直接导致政府责权交叉,财政支出责任越位、错位与缺位并存。同时,我国垂直的行政命令体系使上级政府常常对下级政府发出指令或考核指标,但相应的支出责任却由下级政府全部或部分承担,这种“事”在下而“权”在上的行政管理体制特征,对下级财政支出膨胀有着强烈的助推效应,增加了下级政府尤其是县乡政府财政支出压力。[1]
2、财权配置存在缺陷。所谓财权是指一级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确定财政支出的权力。受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约束,两级政府间收入划分的权力交由上一级政府决定,上级政府一般将数额大、较稳定、增收潜力大的税种上收或实行共享,留给下级政府尤其是县乡政府的税收种类数额小、较零散、征收成本高,导致下级缺乏与经济增长相关性强的主体税种,从而大大降低了下级税收增长弹性,基层缺乏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基础。而上级对共享税收增量部分采取上划或分成的做法,导致上划税收增长较快,而下级税收增长缓慢,下级自有财力也相应减少,在这种财权上移而事权下移即事权与财权不匹配的情况下,下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与其财力保障不匹配,导致上下级之间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越来越大。
(三)基本公共服务的基层财力匮乏
公共财政体制已初步建立,但其不合理的方面仍存在。政府事权和财权的不合理划分,使得基层政府承担了过多的公共服务职责,但又缺乏相应的财力保障。同时上级政府将数额大、较稳定、增收潜力大的税种上收,数额小、较零散、征收成本高的税种下放,导致基层政府缺乏有力的税收来源增加财政收入。加之转移支付制度均衡财政能力的作用不明显,最终导致基层缺乏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基础,无法很好的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四)区域间的财力差距导致了服务差异较大
11.财政所服务承诺书 篇十一
一、财政性投入成为农村公共文化资源供给的重要保障
稳定的农村公共文化资源供给需要可靠的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决定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保障必须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资金供给应该由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 而不能主要靠市场收费解决。近年来,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 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文化财政投入力度, 全国文化投入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十一五”期间, 全国文化事业费总计达1 220.41亿元, 是“十五”时期的2.46倍, 年均增长速度为19.3%, 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增长速度最快的一个时期[1]。针对农村地区文化建设相对薄弱的问题, 国家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 提出“文化投入重心下移、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方针, 全国文化投入结构有所改善, 财政投入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倾斜。据文化部的统计结果显示, 2010年, 全国文化事业费为323.06亿元, 其中农村投入116.41亿元, 占36.0%;2011年, 农村地区文化事业费为187.12亿元, 占全国文化事业费的47.7%, 较2010年提高了11.7个百分点。一系列面向农村的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2007—2010年, 中央财政共投入39.48亿元, 补助全国2.67万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到“十一五”末基本实现了“乡乡有综合文化站”的建设目标。截至2012年3月底, 全国已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22 443个, 建设资金总计89.49亿元, 平均每站建设资金39.87万元[2]。
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投入存在的问题
(一) 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投入差距日益扩大
当前我国城乡公共文化建设的财政投入呈不均衡发展态势, 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投入少, 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不足。农村财政性文化经费的政府支出层级较低, 一般由县级以下政府提供。自从2002年我国农村实施税费改革以来, 乡镇取消了原先纳入财政预算和财政财务开支的税费项目, 仅剩下为数极少的工商税, 可支配财力薄弱, 基本上没有用于文化建设的资金, 村一级每年的转移支付资金中也没有“基本文化活动经费”这一项目。农村地区文化事业经费投入远远落后于城市。据文化部统计显示, “十一五”期间, 全国文化事业费1 220.41亿元, 其中, 农村投入389.76亿元, 仅占30.29%;城市投入850.65亿元, 占69.71%, 城市投入约为农村投入的2.3倍。由此可见, 城乡文化事业财政投入差距依然较大, 实现城乡公共文化均等化的任务非常艰巨。
(二) 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财政支出项目选择结构失衡
在农村文化事业基础设施建设中, 各地都将注意力放到了如何获取上级财政的拨款上, 而将财政支出的项目选择放到了次要位置。一些见效快、易出政绩的“显性”农村公共文化建设项目财政投入过剩, 而一些见效慢、期限长, 具有战略性的“隐性”公共文化建设项目投入不足。此外, 在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的使用方面, 各地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形式主义、铺张浪费、为完成上级指定的任务盲目追求数量的现象———热衷于投资新建公共文化项目, 而不愿投资维修现存的公共文化设施。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绝对数量虽然增加了, 但很多质量没有跟上, 没有实用价值, 形不成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 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我国政府分层较多, 在农村文化事业经费转移支付过程中, 各个环节挪用、截留、挤压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导致资金到位慢, 到位率低。而财政资金经过层层截留, 下拨到农村后, 基层政府对资金的预算管理差, 不仅出现多个部门共同管理下拨资金的局面, 而且往往还要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专项文化资金、项目运作, 这些机构和行政人员又占用了大量资金, 这都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 在各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运行成本过高的问题普遍存在, 导致财政投入到农村公共文化领域的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投入乏力的原因
(一) 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要求与政府财政统筹体制的矛盾
均等化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属性之一, 要求不同区域不同群体之间均等的分配公共文化资源。要做到这一点, 政府必须对公共文化建设的资金进行统筹。但我国目前实行各级政府“分税制”, 这就出现了“统”与“分”的矛盾。即“税”要分而用之, 但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却需要“统”而用之。这一矛盾的解决需要对公共文化建设的财政资金统筹方面进行相应调整。
(二) 非均衡的国民收入分配政策
在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中, 受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影响, 公共财政投入一直以来重城市而轻农村。统筹城乡发展并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实现的, 国民收入的城乡分配当前依然存在向城市倾斜的问题。此外, 政府在GDP政绩的指挥下, 文化建设长期受到轻视、忽视和偏视, 加之财政性公共文化建设的显性效益低于其他公共事业建设, 一些地区没有将文化建设真正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进行规划和部署。因此, 造成了我国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财政投入不足。
(三) 转移支付制度尚未健全
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转移支付中, 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在使用上随意性较强, 资金监管难度较大。因此, 目前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在我国各地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资金的转移支付中所占比重较大。专项转移支付的资金都是针对具体项目, 规定了具体用途, 在资金的使用上受到严格监管。这种转移支付方式由于投入项目种类繁多, 重点不够突出, 对于缓解地区间公共文化建设的差异不能起到显著的作用。而且专项性转移支付额的额度、对象的确定均未进过科学论证, 财政部门很难对各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以及农民对公共文化产品的实际需求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 所划拨的金额往往与实际需求不相匹配。
(四) 财政投入绩效评价体系的缺失
文化经济领域的统计一直以来都是社会统计中的难点, 中央和地方政府对于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财政支出的评价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由于对财政资金投入文化领域的评估不仅要衡量其经济效益, 还要有针对性的衡量其社会效益, 而社会效益的评估很难直接量化, 需要借鉴中间指标, 这样难免出现评估主体认识所引起的误差。因此, 现行的评价方法存在欠缺连贯性、科学性和系统性, 评价指标关联度不高等问题。
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投入机制的改革与创新
(一) 加大财政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倾斜力度, 合理界定各级财政的出资责任
首先应改变“重经济、轻文化、重城市、轻农村”的不均衡发展思路, 平衡经济建设和文化发展的财政投入结构, 平衡城乡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的结构;其次, 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投入责任。分税制改革后, 财权主要集中在中央, 事权却集中于县、乡政府。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中, 基层政府是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的主体, 然而由于基层政府财力有限, 用于文化建设经费的缺口不断增大。尽管中央财政已逐年增加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 但依旧不足。农村公共文化事业作为一项覆盖广大农村地区、以提高农民文化素质为主要目标的公益福利事业, 根据公共财政“事权与财权相对称”的理论, 中央财政对农村公共文化事业的投资中理应承担主体责任, 而在地方财政的出资中, 则应明确以省级财政为主要出资主体。
(二) 优化财政投入结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首先, 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财政投入的项目选择上应结合农民对文化产品的实际需求。要考虑到文化传统、人口差异和地区差异等因素, 再对适合的公共文化项目进行资金投放。可尝试构建一个由辖区内部需求决定的公共文化建设项目财政投入决策机制, 由全体农民或农民代表对本辖区内的公共文化建设财政投入的项目进行表决, 提高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财政投入的实际效率。其次, 应积极调整农村公共文化财政投入资金使用方向。目前我国乡镇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应将今后的财政投入重点分配到最基层的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可以有效降低农民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成本, 提高各类文化基础设施及公共文化产品的使用效益, 扩大各类农村文化活动的参与面和受益面。
(三) 建立合理科学的转移支付制度
一般性转移支付在实现公共文化建设的均等化、缩小地区间的差异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而专项性转移支付只能作为解决特定问题的工具, 起辅助性作用。所以应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一般性转移的比重, 这样才能有效填补基层政府为开展各类农村文化惠民工程所产生的资金缺口, 保证农村公共文化财政投入的稳定。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就需要相应增强资金的监管力度。自上而下成立一个管理和分配农村公共文化事业资金的独立的专门机构, 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增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及规范性。在降低专项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的同时应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在对专项经费的投入上, 应该选择文化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
(四) 健全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建设的资金投入绩效评价和反馈体系
可从量化指标与民主评议两个方面设计农村公共文化事业财政投入的评价体系。一方面, 可以采用量化指标, 测算年度农村公共文化事业财政投入总量、农村公共文化事业投入在财政总支出中所占比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需求量及财政实际投放量等数据来量化农村公共文化资金投入质量。另一方面, 可以在政府的支持和指导下, 通过引进专家咨询制度和中介机构评价监督制度结合农村群众民主评议的形式, 考核各级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投入与资金使用效果。
(五) 积极探索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非财政投入方式
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 由政府主导并不等于政府包办, 受财政总量的限制, 公共财政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只能进行有限的投入, 因此应该应积极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要求的非财政投入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可以尝试利用积极的金融及财税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的新格局。
摘要:当前, 我国城乡文化均等化任务非常艰巨, 农村地区公共文化建设滞后, 其主要原因就是资金短缺、财政投入乏力。通过总结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投入现存的问题, 分析其成因, 探寻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投入机制的创新。
关键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投入机制,均等化
参考文献
[1]于群, 李国新.中国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报告 (2012) [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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