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汇报

2024-07-14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汇报(共9篇)

1.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汇报 篇一

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情况汇报

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为前提,依法按程序办事为核心,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维护稳定为宗旨”,在上级主管部门正确指导下,结合我县劳动保障工作实际,不断开拓创新,积极主动稳妥化解矛盾和纠纷,正确处理发展经济、服务企业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者之间的关系,积极开展工作。现将我县2011年以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

1、结合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我们充分利用到用人单位日常巡查和办理投诉案件等机会,深入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用人单位自觉守法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

2、将法律宣传工作与县政府开展的“法律助困”、“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有机结合,大力进行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者维权的普法宣传,使全县逐步形成共同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良好氛围;

3、2011年以来向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设立咨询宣传台5起,为县经济开发区、源牌集团举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班,深受企业好评。

二、加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1、按照上级布署和要求,圆满完成全县用人单位年审工作,2011年共审查用人单位130多户,涉及劳动者24500余人,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1500多份,参加社会保险800余人,经过认真审查,29户企业年审合格(其中有2家企业申报省级诚信示范企业,3家企业申报市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29户事业单位年审合格;年审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66户对年审不合格的用人单位要求其进行整改;

2、加大力度,认真开展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执法检查活动。积极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劳动用工专项检查行动”、“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等专项检查;扎实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截止2012年6月前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36起,涉及农民工2250余人,追回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620万余元;积极开展“春暖行动”,推动城镇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使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以上,并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

3、认真受理和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2011年以来共受理举报投诉840多起,涉及劳动者6800多人:内容涉及拖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扣押证件、超时加班、未参加社会保险等各个方面,其中涉及20人以上群体性案件10多起;

4、完成领导交办和其他部门转办案件8起。全年共对存在违法行为的19家用人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三、积极推行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

根据市局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从制度上确保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选定4个乡镇作为开展“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但目前由于存在缺少人员、技术设备、办公经费等困难,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加强劳动监察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和办案程序,文明执法。出台了《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案规程及流程图》、《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内部股室职责制度》、《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内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监察权,履行职责,防止监察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现象的发生。根据明确的法律依据或上级布置的执法检查文件实施执法检查,并提前将参与检查的执法单位、检查事项、具体检查时间及有关依据报县经保办备案。制定周会学习制度,组织大队全体人员每周五下午半天时间深入学习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自身素质,提高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能力。组织新进人员参加省厅举办的业务培训,为规范执法的打下坚实基础。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认真完成省、市布置的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开展对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制度的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社会保险扩面征徼、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权益保护等执法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按“三化”要求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员素质,讲求执法艺术,使我县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4、进一步做好“两网化”管理工作。

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2年6月5日

2.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汇报 篇二

劳动保障监察, 在世界其他国家和国际劳工组织, 又称为劳动监察, 亦或是劳工监察, 是政府依法协调劳动关系的一项强制性手段, 其特点体现在强制性、专门性、行政性和法定性等方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 以便民、高效、公开和公正为原则, 秉承事实为根据, 坚持法律为标准, 将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以教育为主体、惩处为辅助, 办案过程必须公开、公正且透明, 接受社会的检察、监督, 是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根本所在[1]。

1 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属性

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制定的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属性主要有:其一, 法定性, 法律直接规定劳动保障监察的相关准则, 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机关, 必须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监察执法工作, 接受监察的单位, 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城乡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等, 需依据劳动法、征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接受相关的监察工作;其二, 行政性, 劳动保障监察是执行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其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 或者是行政处罚决定, 若监察主体不服, 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 亦或是行政诉讼;其三, 专门性, 劳动保障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 针对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状况开展的一项监察工作;其四, 强制性, 劳动保障监察是代表国家政府实施的一项合法权益, 具有国家强制力, 被监察主体没有拒绝权利[2]。劳动保障监察

2 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对劳动保障监察思想上的误区

对劳动保障监察思想上的误区, 严重影响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监察难、难监察是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较为普遍的难题, 究其缘由主要是:部分地区领导对劳动监察没有充分的了解, 为促进当地经济的迅速发展, 创建了较多的招商引资的地方性优惠政策, 但是这种情况, 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 却忽视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 制定的优惠政策个别条例与国家《劳动法》相矛盾, 给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带来了难题。另外, 部分招商部门不能及时提供检查证明, 担心影响地方经济建设, 这种情况下,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无法及时开展, 贻误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企业违反劳动法规行为的惩罚时机。

2.2 劳动保障监察覆盖面窄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实施时间较短, 有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劳动保障监察普及面狭窄。如某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在2008年对7万多家用人企业进行监察, 同期全省工商企业, 以及个体私营企业约28万余家, 劳动保障检查率约为27%, 若加上其他就业组织, 监察率会更加低。

2.3 企业对劳动保障监察具有较大的抵触情绪

现阶段, 我国多数企业侧重于生产和效益的问题, 忽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大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国家法律政策漠不关心, 另外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 对劳动保障监察具有相当大的抵触情绪, 存在短期行为, 盲目的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对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置之不理, 甚至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导致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常发生。

2.4 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薄弱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 科学技术的大力普及, 农村闲余劳动力越来越多, 面对当前就业困难的情形, 大多数劳动者为维持生活, 对用人单位提出的不合理条件委曲求全, 自我维权意识薄弱, 放弃自己应有的权益。对用人单位一系列不合法行为, 如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无故加大劳动强度, 延长工作时间, 收取风险抵押金, 不为劳动者缴纳保险费用等等行为忍气吞声, 在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无维权意识[3]。

2.5 劳动保障监察缺乏强制性

劳动保障监察强制手段的缺乏, 惩处策略无法实施到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 主要遵循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以及各个地方的贯彻执行条例, 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 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 但是执法力度和执法强度还无法完全适应不断变换的劳动环境。如果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执法过程中, 没有查封物品、冻结账户, 没收非法所获, 进一步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等采用强制措施的权力, 对拖欠工资和欠缴社会保险费用等行为,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只能处罚, 但对企业逃避惩处、转移财产和拒不执行等现象,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于申请法院执行时间较长, 在具体实施执行时, 企业已无能力偿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处罚通常是一纸空文。

3 怎样做好新形势下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3.1 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范围广泛, 涉及到众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是一项具有社会性和政策性, 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效率直接决定行政执法的成效, 直接关系到政府的整体形象。为适应新形势, 必须着重强调执法团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的提高, 以及劳动法律和法规知识的提升, 培养执法团队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建设一支高效、务实、勤政且廉洁的行政执法队伍, 是做好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基础保障。另外, 必须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根本任务, 是指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执法为民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方向和依托。树立执法为民观念, 着重强调关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突出矛盾, 将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 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基础和最终目标, 营造一个逐渐满足劳动者维权需求, 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全面开展, 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制环境。

3.2 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我国相关劳动保障方面的立法, 旨在体现的是维护劳动者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为此,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机构及其监察部门, 有责任和义务, 为社会、企业和劳动者进行劳动保障监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就当前大部分企业雇佣劳动者却不签订劳动合同, 不缴纳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 需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对提升企业劳动保障监察的意识具有实质性的意义[4]。通过大力宣传和教育, 培养劳动者对自身合法权利和义务的把握, 提升自我维权意识, 具备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推进企业实施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政策的法制理念;营造良好的劳动保障法制的氛围。

3.3 加强劳动保障专项监察

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量大且繁重, 这种情况下就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对劳动保障监察具体工作, 进行客观的分析和研究, 抓住工作重点和难点, 提出针对性的策略和方法。实践证明, 针对某一方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及时展开专项监察, 问题会得到高效的处理和推动。例如, 我国集中进行的为农民工讨还工资的行为, 在社会上下产生了非常正面的影响, 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 也将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落实成了具体的制度, 很好的抑制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4 结语

总之, 近年来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 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做出了至关重要的贡献。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 针对民生等方面的问题, 特别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新形势下怎样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提出了许多要求和任务, 所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 劳动监察工作者需不断地努力进取、积极奋斗。

参考文献

[1]薛启凤.做好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思考[J].现代交际, 2011 (5) :45-47.

[2]杨海峰.浅谈新形势下劳动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商业, 2014 (26) :78-79.

[3]王桂霞.如何做好新形式下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J].劳动保障世界, 2012 (6) :34-37.

3.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汇报 篇三

关键词:协管员职责;作用;工作心得

一、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我们的职责

第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第二,定期、逐一对网格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基本信息进行采集、更新;第三,建立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动态记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情况并进行监督;第四,反馈职工群众对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第五,协助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调查处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第六,结合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要求,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作用

第一,宣传员。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第二,信息员。定期、逐一对网格内所有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进行采集、更新。第三,监督员。建立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动态记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情况并进行监督。第四,报告员。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反馈职工群众对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第五,协管员。协助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情况,依法处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

协管员的工作相对于专职监察员的执法权限来讲,虽然小但是肩负着同样的社会责任。两年工作下来工作日记已有满满三本,心中满满的也是这两年来一日日积攒的工作心得。总结一句话就是:做好劳动保障协管员的工作,必须有心。

要有求学之心,在入职培训上市局领导对我们提出了不断学习的要求,入职后要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后要不断进行政策学习和业务进步。我记得在入职的第一天,面对一位位来访的劳动者,看到他们焦急的愁容,我也跟着着急了起来,由于心中的法律法规没有形成系统,没有任何办案经验,我只能干站着听着他们所遭遇的一切并进行安抚,而政策性的问题只能能寻求监察员进行解答。为了更好的履行工作职责我必须学习,眼多看、嘴多问、腿要勤。

要有同理之心,同理心,就是进入并了解他人的内心世界,并将这种了解传达给他人的一种技术与能力。劳动监察工作是一项基层保障工作,每天接触的都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满怀怨气、抱怨不公正待遇的打工者。解决的是群众“需、盼、求、急、难、愁”的现实问题,他们的愤怒、怨恨、无助都深深的写在脸上,他们的态度有的蛮横,有的哀怨。在劳动保障监察窗口服务工作,如果将同理心常放心头,与案件相关人员感同身受,就会发现其实一切都是可以理解,一切都是可以化解。如果我们自己辛苦挣来的工资被扣基本生活都成问题,如果我们的保险没有缴纳影响以后的退休待遇,如果是你寒冬腊月去办业务,早到了一会儿却只被工作人员赶出去受冻,气儿肯定不顺。投诉人这边,大多来自社会底层,理解能力弱,出现问题只能抓住我们不放。多说几句,我理解你、我相信你,让矛盾双方都知道你的感同身受,每一方都把你当做自己人,矛盾和谐了问题也解决了。其实没有故意找茬的群众,他们不懂法不知道如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我们应该理解他们激动情绪,理解他们一清早就堵在门口等待的焦急心情。只要我们用真情真心去体会,帮他们理顺事情经过切中要点找到解决方法与途径,他们理通了,气便可顺了。

要有求进之心,在新形势下我们该如何紧党的领导、政策的指引去做好工作,就需要我们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勇于创新,表现出我们年轻人应有的灵活四维、创新能力。我发现劳动监察的工作是与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打交道,需要明确的除了投诉人信息,更需要明确的是单位的基本信息并且要做到及时更新。

要有责任之心,责任是什么?我想,责任是实现优质工作的“基石”,是与生俱来的使命。在工作岗位上无论个人能力怎样,每个人都肩负责任,这种责任感是能否履行职责、优质服务的关键。如果没有责任,每天面对充满怨气的投诉人我们就无法坚持,面对胡搅蛮缠暴力抗法的执法对象我们就无法冷静。也正是因为我们清楚的认识自身工作的职责和责任,在被群众误解、被投诉人无理追责、被用人单位辱骂的情况下,我们依然能保证依法执政、微笑服务。随着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对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越来越严,对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涉及切身利益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期待越来越迫切。我们必须始终以一种时不我待的使命感、责任感忘我工作,不更加关注工作的细节,吃得起苦、受得起累,脚踏实地、勤奋苦干地抓好每一件小事,在细节中体现责任,在奉献中体现责任。责任胜于能力,责任造就魅力,我坚信,只要我们立足本职工作,尽职尽责,让责任成为习惯,就一定会为和谐劳动关系发展提供持久支持和不竭动力。时刻不忘我们身上担负着领导的嘱托,担负着用人单位的企盼,担负着劳动者的信任。

通过近两年的历练,本人更加确定我要尽自己所能去服务群众,在劳动保障监察的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用求学之心、同理之心、求进之心、责任之心,提升自我、燃烧自己、温暖他人。

4.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汇报 篇四

1、在3月5日下午召开的全县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会议上由纪检员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县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

2、认真制订2010年劳动保障局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意见;

3、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特别是下属单位负责人廉洁自律工作;

4、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和政风行风工作。会上与会领导一致同意这个工作安排。最后,王局长强调: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非常重要,大家要按《中共连江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连江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各负其责,真正落实一岗双责;二要强化监督检查。要求局领导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不仅自己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各项规定,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还要督促检查所分管的单位和科室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要强化领导表率。中央刚刚颁布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文件,对我们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了明确规定,可操作性强,希望局领导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要带头遵守,严格执行。只要领导以身作则,各项工作才能落实。二是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安排: 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县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围绕县委工作中心、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严格按照《中共连江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连江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文件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以学习宣传《廉政准则》为契机,抓好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活动的通知》(连纪[2010]2号)文件精神,我们结合劳动保障系统实际,制定了《连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活动方案》,在整个学习宣传活动中,我们要做到“五个一”:一是召开一场学习《廉政准则》报告会,由局主要领导给全体党员干部谈学习《廉政准则》心得,时间安排3月下旬;二是参观一次县廉政教 育基地,由局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县革命纪念碑扫墓和参观县廉政教育基地,使全体党员干部在缅怀革命先烈的同时,接受廉政教育,时间安排在4月初;三是上一堂廉政主题教育党课,聘请县纪委领导或县委党校教师给我局全体党员干部讲课,时间安排在4月上旬;四是开展一次学习心得讨论会,由下属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讨论,局领导也要参加分管单位的讨论会,时间安排在4月中旬;五是撰写一条廉政格言,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根据自己的岗位特点,撰写一条廉政格言,在4月15日之前交到局办公室,印制在工作桌牌背面,时刻警示鞭策自己;同时,结合学习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回头看,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增强道德约束力,增强干部职工反腐倡廉和遵纪守法意识,自觉做 “三个代表”的实践者。

二、以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为目标,抓好机关效能和政风行风建设 今年,我们要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保民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服务意识,着力加强下属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一要规范行政作为,方便群众办事。要严格按照去年制定的并报县政府备案的《连江县劳动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要建立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平台,把行政审批的职能部门、管理权限、办理机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提交资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机构地址和电话等内容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对已开通了网上审批的工伤认定、医保 中心和就业中心的要全部实行网上审批,真正实现 “阳光”操作。二要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今年,我们要在完善医保、就业、社保、监察和仲裁五个窗口单位星级服务考评制度的基础上,向全系统所有窗口全面铺开。以此调动窗口服务人员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实现服务评价由内部评价向外部评价的转移,来促进各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提升。三要强化效能督查,搞好政务公开。今年,要坚决纠正政令不畅、执行力低下,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继续开展“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增加督查次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该罚的要罚,该通报的通报,该效能告戒的效能告戒,把问题解决在自己内部。具体做法是:一是执行每月一督查制度;二是建立月通报制度,要求每月底对本月检查情况以简报形式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好的予以表扬,差的予以批评。对存在问题的同志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实行领导问责制,哪个单位发生问题追究哪个单位领导责任。被本局检查出问题的,除了当事人被效能告戒,还要通报单位领导;被县里检查出问题的,当事人按规定被处理外,单位领导也要被效能告戒;效能告戒两次的,单位领导引咎辞职;被市里检查出问题的,当事人被县效能办按规定处理外,下属单位领导报组织部予以免职,分管领导按县里规定处理。四要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特别是“12345”投诉件,一定要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同时,我们要继续按照《福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做到每季度公布一次,对外 公开内容适时更新,对内公开内容全面规范。

5.社区劳动保障监察站汇报 篇五

瑞北社区成立于2007年2月,属马鞍山市金家庄区江东街道管辖社区。位于金瑞新城北部,南邻瑞南社区、北邻林里路、东邻慈湖河路、西邻慈湖河景观带。由金瑞新城的三村、四村两部分组成,占地面积为46万平米。可居住居民3560户,人口12000人。居住人群95%以上是被征迁安置的农民。社区内服务功能完善、基础设施齐全,建有小学一所、幼儿园二所、超市3家、农贸市场、消防中队、垃圾中转站、卫生服务站、大型机动车车库2处,便民自行车、摩托车停车库17处等便民服务场所。

社区办公用房22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具备“七室、两栏、一厅、一校、一场所、一中心”。集办公、服务、会议、图书阅览、室内健身、文化体育活动为一体。社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物业管理规范,居民生活便利。是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型现代化小区。

社区现有工作人员19名。其中党总支书记1名、主任1名、专职副书记1名、副主任2名、委员6名、专管员9名。社区党总支现有党员95名(非直管党员32名)下设3个党支部开展工作。

近年来,社区先后获得了省“和谐社区”、省级“农家书屋”荣誉称号;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市级“平安家庭

1建设先进单位”、市级“四有四无”先进单位、市级“人口与计划生育示范社区”、市级“文化体育先进单位”、市级“健康社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区级劳动保障“先进集体”、“充分就业社区”等荣誉称号。目前我社区正在打造“精品四优”社区。

根据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和“两网化”的要求,瑞北社区于2009年12月成立了劳动保障监察站,监察站由4名成员组成,其中站长1名,由社区主任兼任,成员3名,其中1名专职监察员,兼职2名由再就业专管员担任。3名专管员都是大专以上文化,全部是通过金家庄区人事部门同一招聘,择优录取的。

自社区劳动保障监察站成立以后,江东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大力支持,及时为监察员配备了电脑、打印机,还设立了一部投诉电话3551723,保障了劳动监察站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我们在“一站式服务大厅”内设立了两个咨询服务窗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站负责接待调解投诉案件。

一、人员分工明确、网络化管理到位

为便于开展工作,社区劳动保障监察站将工作任务做了明确的分工。站长负责社区监察站全面工作,落实上级监察机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专职监察员负责协调处理辖区内日常投诉和群访案件,配合街道中队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瑞

北社区共有建筑主体99栋,按3大区域进行分片管理,3名监察员实行分片包保责任制,刘苹负责红色区域,管理四村27-51栋,共计26栋楼,1100户,3500多人;尹璐负责粉色区域,管理三村6-16栋,四村12-49栋,共计27栋楼,1200户,3900多人;范睿负责黄色区域,管理三村4-

10、22-28栋,四村1-25栋,共计36栋楼,1200多户,4600多人。

二、开展摸底调查、及时采集信息

作为新建立的 “两网化”建设试点单位,我们首先把工作放在了摸底调查及采集信息方面。经调查,目前我辖区内没有生产型企业,5人(含5人)以上用工单位有4家,用工是102人,并为其建立了专门档案,定期进行用工巡查;86家个体经营户,涉及用工212人;建立了辖区用工单位基础台帐,并积极配合街道劳动监察中队进行了“企业工资情况的调查”。对辖区用人单位实施动态监控,及时采集和维护辖区内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基本信息、用工管理、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情况。

三、注重加强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

1、首先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贴画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定期更换内容。

2、积极配合街道劳动监察中队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专门设立宣传窗口,共接待前来现场咨询的企业和劳动

者达45人次。

3、利用入户的时机,在两节期间,对务工返乡的农民工,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来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

4、社区特创办了劳动保障工作“简报”,每两个月制作一期20余份,及时发放给上级部门、辖区用工单位、及周边的园区企业,内容包括:发布劳动保障重要新闻、法律法规政策、用工求职信息、生活小常识等。深受辖区企业的好评。

四、积极配合、做好服务

一是配合街道劳动监察中队及时掌握两节期间,农民工

工资清欠信息,做到早发现、早解决。目前为止,我社区未发现一起投诉案件。

二是在劳动保障年审期间,社区监察站努力协助街道劳

动监察中队,督促辖区单位进行及时年检。

以上是我社区劳动保障监察站建立以来所开展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在市、区、街劳动保障监察局的领导指导下,不断努力,开拓进取,使我社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不足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6.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汇报 篇六

文明执法

——xx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情况汇报

xx纪委:

我队2011年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部署,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人社系统“五心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切实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重点,以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软环境为目标,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合同法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各职能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通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在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签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持证上岗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建立健全了劳动用工管理长效机制,社会反响良好。

一、注重法律法规宣传

不断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的宣传力度,印发《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手册》10000册,相关资料、传单50000余份,利用巡查、并及时把宣传手册、资料、传单发放到用工单位和农民工手中,耐心细致给他们讲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了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增强了广大农民工合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为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奠定了

据、执法职责、工作流程明确、清晰,我们严格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规范》的各项规定,并收集整理完善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常用法律依据》汇编材料,做到了执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实现了“监察行为法制化、监察程序合法化、监察方式规范化、监察服务文明化、监察文书标准化”的目标,公开办事、依法执法、敢于执法、善于执法、文明执法,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到目前未发现野蛮粗暴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

五、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及时维护社会稳定

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提早介入,教育疏导,区别对待,快速处理,就地解决”的原则,特事特办,提早判断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和状态。一方面及时加强与当事双方沟通,做好教育解释和疏导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和上级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协商,进行信息反馈与案情通报,共同采取灵活务实的方法,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由于我们提早介入,先期劝导,杜绝了多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妥善解决了今年9起突发事件共1386人、涉及金额20余万元的突发事件,及时化解了矛盾,切实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xx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7.强化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研究 篇七

1 传统劳动保障监察方式网络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及网络化建设

1.1 传统监察方式中网络化存在的不足

(1) 对违法行为的监察不具有及时性和主动性。经常要靠群众对违法行为进行反映, 传统书面审查主要是采集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没有发挥网络的记录和共享作用, 使得制约巡查、专项监察的人员以及各种条件会极大地增加调查的时间, 监察工作失去及时性。

(2) 案件的处理缓慢。传统的案件处理方式需要进行报批, 期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降低了监察工作的效率, 没有发挥网络上下联系的作用, 通过网络管理系统可以有效的节省报批的时间和效率。

(3) 所需要的调查信息的共享性不够。有的调查信息不能通过网络进行信息查询, 还要进行实地考察, 同时受到部门权限的影响。

(4)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只是运用新闻媒体或是大型咨询活动进行宣传并不能够使得所有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和遵守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损害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没有重视网络的信息传播作用, 可以利用网络对劳动保障监察宣传的内容进行有效的传播和接收。

1.2 网络化建设

(1) 要加快网络建设, 就要依靠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进行统一的劳动保障专网建设, 将部、省、市、县等紧密的联系起来, 地级以上的数据中心可以将各类社保经办机构、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等纳入网络体系之中, 把就业培训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等也纳入网络体系中, 不断地向街道、小区以及农村等地扩展, 形成完整的市域网。

(2) 提升主干网络的性能。要保证主干网络畅通无阻, 满足信息传递和接收以及各项数据监测的需要, 并且强化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 与国家的电子政务网络体系相连接, 完成财政、教育、卫生、民政等方面的信息交流与沟通。

(3) 建立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劳动保障业务专网要加强安全防护, 做好病毒防范、访问控制等工作, 制定风险分析、安全审计等安全策略, 实现管理和技术相结合, 例如使用PKI/CA技术。

(4) 建立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可以进行提供有关劳动保障的电话咨询服务, 开通公益热线。强化劳动保障系统政府网站建设, 为公众与政府进行信息互动创造条件。可以为街道、农村乡镇等提供计算机、摄录等信息设备, 为各种管理服务提供物质保证。同时还可以办理劳动保障卡, 可以跨地域使用。

如图1所示是某市用人单位在缴费结算期内向劳动监察部门申报的缴费信息和各社保部分申报的缴费信息比对。

2 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的创新研究

(1) 实施“两网”制度, 发挥两网化的先导性, 为网络化的管理提供可行性。“两网”制度就是发挥网格化管理和网络化监察的重要作用, 使得省、市、乡能够适应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建立健全乡镇级执法派出机构, 实现细节化、动态化以及标准化的劳动保障监察, 例如在杭州市, 以杭州市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主, 管辖附近的13个区、县, 对其网络体系进行全面有效地监察, 并且加快完善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体系, 实现网格化管理, 将监察的权限下放, 使得从大范围到小范围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都可以认真落到实处。

(2) 建立健全对违法行为进行监察的发现机制, 通过网络信息实现发现的主动性和及时性。利用网络技术将需要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信息资料进行整理, 通过将用人单位分支机构以及关联机构的用工情况进行认真的对比审查, 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的合法性进行监察, 并且将监察机构的整合信息与公安部门的信息相结合, 主动发现劳动关系和劳动力资源使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

(3) 建立健全违法处理机制, 确保处理工作的精确性和全面性。利用网络技术, 使得数据中心可以给用人单位招聘或是辞退的员工发送注意事项以及劳动法律法规等信息, 同时在两网化的体系中对用人单位的用工进行严格的监察, 可以通过数据中心对违法行为进行动态监控, 并及时和相关负责人联系, 将违法用人单位进行依法处理。

(4) 明确职责和权限, 实行监察综合评价。上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对下级的监察工作进行综合性的评价, 深入研究数据中心的数据, 结合案件类型、书面审查以及的方面的统计数据等进行全面的分析, 做出最终的综合评价, 并实行考核目标评估, 实现向系统高效方面的转化。此外还要对用人单位的用工进行综合评估, 根据书面审查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价, 实现精细化管理。

3 结束语

8.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汇报 篇八

一、当前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以我院为例,院纪检监察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是:①部分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认识误区。认为纪检监察部门是专门挑刺、整人的,影响了业务工作的开展;而纪检监察工作在执行过程中,面对的都是自己的同事兄弟姐妹,容易得罪人,有时碍于情面难以深入开展。②工作力度不够,业务培训少。工作多以考勤考核和开展较为抽象的整顿、教育活动,或例行公事的纪律巡查,公车使用情况督察,有些工作停留在应付上级要求,完成上级任务的层面。另外,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大多数是“半路出家”,以前从未干过这项工作,要精通该业务,需要一定时间的锻炼,也需要必要的岗前培训及各种专门技能训练。③监督范围不广,对办案人员监督相对较多,对综合部门人员相对放松,对干警工作时间内监督较多,对8小时外、因公出差监督较少。④监督方式滞后,存在重事后监督,轻同步监督问题。较多注重结案后的监督审查,对于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是否有贪赃枉法、滥用职权、刑讯逼供、是否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现的时间往往较晚,即使事后有相应的惩戒和责任追究机制,但不当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已无法挽回。此外,在监督方式上多采用书面监督,主要依靠审查侦查卷宗的形式进行,使得自侦部门侦查活动虽名义上接受侦查监督部门的约束和制约,但事实上却游离于侦查监督之外。

二、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的对策

为了充分发挥好纪检监察的监督的作用,促进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加强自身建设,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打铁还需自身硬,检察机关纪检监察人员,肩负着对干警行使检察权进行监督的重任,没有过硬素质,难以胜任监督工作。因此,作为纪检监察人员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二是要加强道德修养,作风正派,工作积极主动,敢于担当,办事严谨,处事公道,切实做到“自省、自警、自励、自律”;三是要加强对专业知识和纪检监察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执纪水平。总之,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掌握丰富的专业知识,具备扎实的工作作风,达到“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境界,才能以理服人、以德服人,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2.扩宽监督渠道,进一步加强与业务部门、家庭、社会的联系,实现全面监督

一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会同院党组和政工部门经常对干警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要及时向其他部门了解掌握干警工作和思想动态,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建立好检察官和后勤人员工作档案和廉政档案,及时发现其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教育、未雨绸缪,防止和减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三是要构筑家庭、社会联通机制。具体做法是建立家访制,定期与干部家属沟通联系,通过走访座谈,召开家属“连心会”,及时向家属通报干警的工作情况,同时向家属了解干警生活、交往情况,促进良性互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来访,对涉及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深入调查、及时查处,促使干警不断规范自身行为,树立检察官良好形象。

3.丰富监督方式,实现实时动态监督

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的大局和执法办案活动的中心任务,加强对检察权运行全过程和重点执法岗位、重点执法环节、重点执法人员的监督,尤其是本院自侦、不捕、不诉类案件,要加大监督审查力度,为检察中心工作的规范、安全运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从实体型监督向程序型监督转变。要牢固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理念;要把监督的关口前移,把事前监督、过程监督纳入监督的视角,做到既注重结果监督,又注重程序监督。具体措施是:①做好案前警示预防。在线索初查之始,要求办案部门对作出立案、撤销案件、采取或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案件三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向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同时向办案人员发放“办案纪律提示卡”,办案人员向纪检部门签订“个案公正廉洁执法承诺书”,从源头上做好办案人员可能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的预防工作。立案后,到案发单位张贴“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公示”,公布检察院监督举报电话,主动引导发挥案发单位群众的监督作用。②案中同步介入。在办案人员接触被调查人或立案开始,纪检人员同步介入侦查过程的现场监督,通过对审讯、询问证人过程的远程监控,并对搜查、扣押工作的现场监督,与犯罪嫌疑人谈话等方式,监督办案人员是否依法规范办案,防止刑讯逼供、诱供、不文明办案、超期羁押等违法办案情况的发生。此外,可以探讨建立邀请人民監督员参与案件回访考察制度,进一步提高回访质量和执法办案公信力。

4.建设廉政文化,营造良好氛围

廉政文化建设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是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有力保障。因此,应该为广大干警营造一个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①在办公楼的大厅、各个楼道、会议室和办公室沾挂反腐倡廉挂图、牌匾、警句等,并动员干警亲自动手创做廉政作品。②可以利用网络设置“廉政文化”专页,促使干警树廉政新风、以史为鉴、警钟长鸣。③经常组织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从而寓教于乐增强队伍的亲和力和凝聚力。④要用健康向上、先进的廉政文化占领干警的思想阵地,订购各种与检察业务有关的书籍、学习教材,增加他们的精神食粮。扩大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吸收力和渗透力。

5.从小事做起,规范日常工作行为

9.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篇九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错综复杂,特别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监管范围、监管对象、监管方式、监管环境出现新的变化,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同时,对劳动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定义

劳动保障监察,是指法定的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的检查、处理、处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

二、劳动保障监察的目的为了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 劳动秩序,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

三、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1-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五、劳动保障监察的形式

(一)、日常巡视检查;

(二)、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

(三)、接受举报投诉;

(四)、专项检查。

六、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利

(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二)、就调查、检查事项有权询问有关人员;

(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通知书;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五)、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七、劳动保障监察的程序

宝应县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流程图

八、举报投诉须知

(一)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 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二)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监察员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三)投诉文书应当载明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四)应当通过劳动争议 处理程序解决的,已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和仲裁的或已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投诉,投诉人应当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诉讼程序办理。

(五)违反劳动保障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部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九、劳动保障行政处罚的种类

根据《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处罚种类,以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劳动保障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十、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处理程序的区别

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争议处理都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但又是解决劳动保障问题的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其区别:

(一)性质不同;

(二)基本原则不同;

(三)程序不同;

(四)处理不同。

十一、采集证据应注意的问题

1、取证的方式要合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明确了劳动保障部门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时有权采取的各项措施有: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就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委托会计事务所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进行审计。在处理案件时应根据具体 情况,按照行政法律法规所授权的证据采集方式。

2、提取复印件的要求。收集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如取得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取复制件。对查办案件中需要提取的账目、凭证、报表及其他证书和证物,能提取原件的尽量提取原件。不能提取原件的,有关书证材料可以复印、复制。为便于日后全面了解案情,复制材料时应注意全面真实反映原件的原貌,载明复印、复制的时间、地点、制作方法,证明对象,原件保管人、证据提取人、制作人的签名或盖章。

3、制作录音资料的要求。对于行政执法过程,不能提取复制又不易管理的书证或证物,可以采用摄影、录音或录像等视听资料形式固定证据,并对提取证据的过程制作笔录,由当事人签字盖章,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4、电子数据、邮件证据制作的要求。以有形载体固定的或者显示的电子数据交换(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其制作情况和真实性经当事人确认,或以公证等其他有效方式证明。对于上述证据的复制和制作,一定要严格按照以上方式进行操作,不可以图省事而忽略以上的环节,否则在行政应诉中很容易成为无效证据。

5、制作询问笔录证据的要求。制作询问笔录时,应有两名以上调查人

员在场,笔录注明制作的时间、地点、记录人员、调查人员、在场人的姓名,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务、住址等)。在开头时应载明:“我们是xxx劳动保障监察人员xxx和xxx,现向你出示证件。请你如实回答我们的提问,作虚假陈诉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笔录采取一问一答形式,笔录中有关人员的陈述应采用第一人称“我”的口述方式记录,尽量保证记录的原汁原味。笔录应经当事人阅读无误写上“以上内容看过,与我所讲的一致”,之后签字或盖章,不会书写的当事人也可按上手印,并附上如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身份的文件,调查人员和记录人也应当在笔录后签名。

6、制作现场笔录的要求。制作现场笔录时,应当载明时间、地点、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员在现场的,应当由无厉害关系的在场人员签名。

7、制作鉴定结论证据的要求。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采用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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