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旅游的导游词

2024-07-25

四川旅游的导游词(共8篇)

1.四川旅游的导游词 篇一

开头语

各位团友,大家好: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我们”四川旅游导游词旅行社”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下面,请允许我介绍一下自己,我叫王××,大家可以叫我“小王”或者“王导”。

此次旅行,还有一位和我一起为大家服务的,就是前面这位有着丰富驾驶经验的司机李师傅,李师傅,拥有十多年的驾车经验,在此次旅途中由李师傅为我们保驾护航,相信我们的旅途一定安全快乐,请大家特别记住,本车的车牌号是“浙F12345” ,它将承载我们一路欢歌笑语!本次的嘉兴旅游,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天,但是,我们会本着“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尽心尽力地做好服务,同时也希望我们的工作能得到大家的支持和配合,促进我们提高服务质量,从而使大家吃得满意,住得舒适,玩得愉快,走得顺利。

我们衷心希望这次“四川旅游导游词之旅”能给大家流下愉快而美好的印象。

(注;欢迎词一般作为整个导游词的开头语,语言的组织比较灵活,主要表达对游客的欢迎、此次行程的目的地、路线,还有司机、服务等内容的介绍,大家可根据自己所选景区的情况自己填写)

沿途导游词

这次我们将游览遂宁广德寺。

现在我们已经到达遂宁火车站, 大巴已经在等着我们了。

也许大家对遂宁这个城市还比较陌生,首先我先对遂宁市给大家做一个介绍。

遂宁,位于四川盆地中部,涪江中游,东西宽 90.3公里,南北长108.9公里,总面积5300平方公里。

东邻重庆、广安、南充,西连成都,南接内江、资阳,北靠德阳、绵阳,与成都、重庆呈等距三角。

遂宁处于四川城镇化发展主轴上,成为全省战略部署建设的“六大都市区”之一。

历史上,遂宁曾以其深厚的文化底蕴、迷人的灵性山水和发达的农工商贸而成为川中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尤以纺织食品工业闻名,素有“东川巨邑”、“川中重镇”、“小成都”之称。

1985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省辖遂宁市,现辖船山、安居两区和射洪、蓬溪、大英三县。

人口近380万。

市城区建成区面积 75.90平方公里,人口63.67万。

(注:沿途导游词主要从旅客到达目的地城市开始,设计好路线,讲解去往目的景区路上所遇到的景物概述,主要有所在城市的概况、下榻酒店的情况,城市的风土人情、特产美食,以及经过的一些除目的地之外的自然和人文景观)

景点导游词

不知不觉就来到了我这次旅行的目的地,广德寺,广德寺始建于唐代开元年间(713一741)距今已有1280多年汗青。

原名石佛寺,明武宗正德年间(1546一1521),封为“广德寺”,寺名相沿至今。

现存建筑为明洪武元年重建并经清代多次扩建所成,齐寺占地一万五千多平方米,建筑面积8350平方米,寺园森林330余亩。

寺院建设规模宏大,以“大雄宝殿”为轴心,呈三列纵向分布。

从山麓至山顶,共有殷宇九重,亭榭两十六处,巨细殿舍两十余幢。

主次分明,阁下对称,是目前国内现存的规模最大的盛唐气势气派建筑群。

开始我一曲在强调广德寺是皇家禅林,可能有朋侪会问那广德寺位于西北要地,近离政治中心,皇帝们怎么会在在那里建一个皇家禅林呢?今天我们就在开始一场侦察之旅,深进广德寺的内部看个究竟,找出皇家禅林的王者气派在何处。

2.四川旅游的导游词 篇二

一、导游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导游个人素质问题

1、导游讲解中反映出的导游知识素质问题。

导游讲解的主要问题表现在:导游讲解太少或根本不讲的哑巴导游;导游光讲神神鬼鬼的传说神化, 对景点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科学价值缺乏了解;导游讲解信口开河或闹笑话, 缺乏基本的知识;导游语言千人一面, 刻板背诵导游词。

2、导游服务中反映出的导游职业素质问题。

游客投诉较多的导游接团中的漏接、迟接, 反映出应变能力、预测计划安排不足等职业技能不过关, 另外也反映出职业责任感不强。游客投诉较多的擅自更改线路、增加购物点的问题, 甚至有的导游对不购物或购物少的游客“给脸色”、“说冷话”等, 一定程度上反映导游个人素质和职业道德的低下。有些游客投诉中的导游协调处理不积极或失当, 导致游客和供应方在出现矛盾时加剧冲突, 最后引起双方较大损失。这样的案例反映出导游的服务工作责任感差或者工作技能低。

3、导游与游客交往中反映出的导游个人综合素质问题。

导游与游客交往缺乏沟通技巧, 或经济目的唯一, 沟通品位低下, 以至于社会上对导游存在“油、精、奸”等看法, 这与导游的专业技术水平低, 个人综合素质较低有关。

(二) 旅游管理问题集中体现在导游服务过程中

1、组团社与地接社团款纠纷。

团款纠纷是导致较大旅游投诉案例的重要原因之一, 出现这样的问题首先受到游客责难的就是导游, 如果导游处理稍有不当, 自己就会成为投诉对象之一, 成为两家旅行社纠纷的“陪葬品”。

2、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纠纷。

尽管国家旅游局和各省旅游局都分别推出了旅游合同范本, 并要求旅行社必须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 但还是有一些旅行社不与游客签订合同或者在合同条款上设置“陷阱”, 游客受骗的同时, 处于一线服务地位的导游被作为旅行社的代表, 必然首先受到游客责难。还有的是尽管签订了规范的旅游合同, 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没有充分依照法律程序而带来的纠纷, 导游作为履行旅游合同的一分子遭到投诉。

3、旅游旺季供给短缺造成接待标准降低。

这是旅游旺季最多见的投诉, 多出现在旅游旺季的热点地区, 超过旅游舒适容量带来游客体验水平降低, 导游无力回天, 很容易成为供给方的替罪羊。

(三) 导游管理体制问题

1、导游职业定位问题。

刘辛田 (2005) 的研究表明, 按照我国目前的职业分类体系, 导游职业不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类别, 属于旅游及公共游览场所服务人员小类, 归于饭店、旅游及健身娱乐场所服务人员中类。因为不属于专业技术人员, 所以导游没有专业技术职称。国家旅游局的《导游人员等级评定制度》多年没有有效实施, 况且导游员职称也并没有进入我国的职称序列, 没有切实与职称评定的初、中、高级建立对应关系, 只是旅游企业内部的名号而已, 甚至在一些旅游企业中也得不到相应的报酬福利。

当前的这种导游职业定位直接或间接导致了导游职业的社会地位低, 高素质旅游人才不愿进入;导游资格考试的门槛较低 (仅为高中毕业) , 大量社会人员非理性涌入, 掀起报考热潮, 考到资格证后, 临时性赚钱的多, 认真对待工作的少;从业导游职业前景差, 许多人仅仅是趁年轻考个导游证挣钱, 有机会就改行, 很少有人打算把导游作为长期职业认真做, 因而导游钻研业务、研究旅游文化的少, 一心只要提高收入, 这是制度造成的导游素质问题。

2、导游隶属问题。

导游的隶属问题不光涉及导游自身的身份, 而且直接涉及导游的监督、日常管理, 间接影响导游的培训、奖惩晋级和福利待遇等一系列问题。因为我国的旅游市场管理不允许导游人员私自组团带团, 并将之视为“野导”打击惩处, 所以目前我国的导游员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职业者”, 导游的隶属关系主要在旅行社和导游服务公司。其中, 属于旅行社的导游又分两种:一种是旅行社的正式员工, 各种关系都在社里, 从社里领工资, 除导游工作外还可能兼做内勤等其他工作, 这类导游福利待遇有保障, 学习培训和日常管理都正规, 导游工作能力和经验都比较丰富, 相对素质较高, 绝大多数高级导游都属这一类:另一种是旅行社的“挂靠”导游, 各种关系都不在社里, 只将导游资格证押在社里, 有团时以社里导游的名义带团, 无团时自便, 这种导游是兼职, 有工作或是学生, 做导游的目的是出于爱好、专业实习、第二收入等目的, 因无规范的培训学习管理, 这类导游相对业务和经验较差, 工作责任心和导游技巧较低, 以初级导游为多, 旅行社也多将其作为旺季导游人手不够时的补充, 实际上越是旺季越需要经验丰富素质较高的导游, 这种挂靠导游往往难以应对。

导游服务公司是为大量社会导游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但实际上, 导服公司问题很多, 最典型的是导游人员反映其光收管理费不介绍带团机会, 更不提供学习培训;而旅行社因其介绍的导游素质太低无法用, 宁愿自己找。政府执法人员进行的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发现, 导服公司的许多导游因无带团机会, 要么自己想办法组团带, 成为“野导”;要么不再交费, 不参加年检, 沦为“黑导”。

3、导游薪酬问题。

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旅游学系本科生科研创新小组 (2003) 的研究表明, 在现行狭义的导游人员报酬机制中, 导游的收入结构不合理, 导游没有或少有工资, 却反而要付给旅行社“人头费”等费用;导游以回扣为主要收入来源, 而回扣收入又是不合法的。这样的收入结构事实上鼓励了导游导购, 是造成导游服务问题的直接原因。导游薪酬机制直接导致了从业导游工作中价值取向的偏离, 阻碍了导游队伍的素质提高和导游队伍的稳定性、职业道德建设等方方面面。

4、导游奖惩晋级问题。

导游的奖惩是对导游监督管理的手段。目前的IC卡制度对于违规导游扣分, 扣分超过十分的直接吊销资格证的规定, 对于导游的监管起到了作用。但IC卡执法检查的比例较低 (全国平均20%多) , 对绝大多数导游, 尤其是较偏远景区约束力差。

导游员等级制度一直没有切实实施, 晋级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导游的社会声誉和从业前景, 阻碍了导游队伍素质的提高。

二、导游服务质量问题的视角转换

(一) 从管理者视角转向游客体验视角。

从旅游管理者角度, 目前对导游服务质量的监控有两个主要渠道:一是政府管理部门的旅游执法人员的监控, 主要是IC卡计分监督;另一个是游客投诉及处理。这两个渠道反映的问题就是我国目前导游管理中最主要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但是, 从管理者角度对导游进行的执法监督和投诉处理并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导游的服务质量。因为执法监督主要针对导游违规行为或“黑导”等市场问题, 不直接针对导游服务质量;游客投诉也大多是游客在涉及较大经济纠纷时的一种选择, 游客目的多是为获得经济赔偿, 不能反映导游服务质量, 游客不投诉并不等于对导游的服务满意。所以, 要深入全面地分析导游服务质量, 不能单单从旅游管理者的角度, 应该更多地从游客体验角度, 甚至可以说, 导游服务质量根本性的提高, 首先是分析研究视角的转变, 从旅游管理者的视角彻底转变到游客体验视角。从游客体验入手深入发掘导游服务问题的根源, 再从管理体制改革着手来提高服务质量, 这是本文提出的从根本上研究解决我国导游服务质量问题的基本思路。

依照这一思路, 针对上文导游服务的三方面主要问题, 本文提倡导游服务质量问题改善应该基于游客体验, 从游客的需要和满意出发, 改革现有的导游管理和培训体制。

(二) 从导游管理和培训两方面着手提高导游服务质量。

游客需要的导游是知识广博、自身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导游, 更需要的是有着积极正确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的导游。前者要求导游培训练内功, 工作中继续不断学习;后者要求改革管理体制为导游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前景。因此, 从游客需要和满意出发, 导游的在岗学习和培训问题既是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的问题, 也是导游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

导游学习培训体制是导游管理的一部分, 也是提高导游服务质量的核心。导游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与否, 根本上是看能否使在岗导游得到有效的培训, 切实提高服务质量。而在岗导游的学习培训能否落到实处, 关键在于建立合理的导游管理制度, 使导游自身激发出不断学习提高的内在积极性。

三、改革导游管理体制, 为导游培训建立良好的职业环境

我国目前的在岗导游学习培训问题, 很大程度上根源在于导游的职业管理体制不完善, 导致导游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提升难以取得根本性突破。当前, 改革导游管理体制主要解决选拔机制和薪酬体制问题。

(一) 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导游队伍。

导游人才选拔的第一关注重个人素质和知识, 为导游队伍整体的高素质奠定了基础。

1、建议提高导游资格考试门槛。

导游资格考试作为导游职业的准入证, 因其门槛低, 吸引了大量社会人员, 多次掀起报考高峰。但低门槛直接造成当前的导游人员素质降低, 影响导游职业声誉, 因此建议各省在实际分析本地导游工作量基础上, 科学计算导游需求数量, 有计划的提高导游资格考试的门槛, 建议达到大专以上水平, 并逐步优化人才学历结构, 对现有的低学历的导游要限期参加旅游院校的学习培训, 提高学历水平。

2、用好旅游院校培养的旅游专业人才。

2008年我国有旅游大中专院校1, 775所, 旅游专业教师37, 737人, 在校生84.5万人, 投资巨大的旅游院校培养的旅游人才具有旅游知识技能全面, 个人素养较好的特点, 旅游行业应充分用好这些人才。可以借鉴师范生取得教师资格的方法, 鼓励这些旅游专业人才以评代考取得导游证, 走上导游岗位。

3、聘请民间导游和专家型导游。

旅游是文化行业, 需要具有文化科技专业知识的专家, 引导游客理解文化, 提高导游讲解层次。高等院校、文化科研院所的文化、历史、旅游、建筑、生物、科技专家都可以聘请为专家型导游, 这样的导游学养深厚、见识广博, 对游客来说是一次难得的与高层次人才交往的机会, 会留下深刻的体验。还有一些有特殊身份或经历, 或者和某一旅游景点、旅游目的地有特殊关系的人, 都可以聘请为民间导游, 对游客来说, 与他们的交往能更深刻地理解旅游地文化, 得到更好的旅游体验。

(二) 导游薪酬合理化问题是提高导游职业声誉的重点

1、旅行社给优秀导游的薪金和福利。

曾经有许多文章呼吁给导游固定的薪金, 以减少导游对回扣、小费的追求, 但实际中执行的并不理想。例如, 海南省就曾规定, 旅行社给导游的固定薪金不得低于300元/月, 但实际很难推行。的确, 作为自由职业的导游, 让旅行社给付固定薪金, 旅行社的确很难接受。但是, 让旅行社付给经常为其带团, 并且业绩优秀的导游固定薪金和相当于社内专职导游的福利待遇, 旅行社并不会过于为难, 这还可以作为旅行社留住优秀导游的奖励方法。

2、导游管理部门对导游的各种工作奖励。

旅游局、导游服务公司、旅行社等导游管理部门对导游实行范围较大的工作奖励, 并将其作为导游常规收入的重要部分, 这种奖励不仅是薪酬, 而且起到激励导游主动积极提高服务水平的作用。厦门市完善导游福利保障, 导游服务公司为注册满两年的社会导游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回扣严格杜绝、佣金透明管理、小费逐步提倡。

回扣、佣金、小费是三个不同的概念。回扣来自旅游商品的超高标价, 是有害于旅游业长期发展的不正当收入, 我国导游管理条例明确规定, 导游不得收受回扣;佣金是旅游产品链中的相关企业付给旅行社的中介费, 是旅行社业务成熟时的主要收入来源, 这部分收入理应由旅行社管理, 不应算导游收入;小费是消费者对服务人员工作优秀的一种自愿奖励, 导游凭借杰出的工作表现, 赢得游客的好评, 在游客自愿的前提下, 导游可以收小费。而且游客自愿给付的小费可以激励导游工作积极性, 是西方消费者流行的做法。但我国消费者目前还没有广泛养成给服务人员小费的习惯, 但随着国际化意识的增强, 我们应该逐步提倡小费的做法。

4、用好IC卡, 重视游客体验, 切实对导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管。

2002年实行的导游IC卡管理制度, 是对导游服务进行监管, 进行导游日常管理的有效方法, 但是这一制度并未切实实施。主要问题有, 由于设备、人员的原因, IC卡执法检查比例较低, 全国平均只有20%左右, 有的省市甚至没有执行;检查流于违规行为, 但无法评价服务质量, 也就是说执法部门眼中的“合格”导游仅是不违规的导游, 与游客体验中的合格导游服务还有差距;处罚相对轻、处罚范围小, 例如即使在执法检查较好的陕西, 2005年的导游执法检查中, 被处罚扣分的只占检查人数的2.4%。这些问题有的是管理部门执法不严的问题, 但更多的是没有充分发挥IC卡监管的作用, 监管内容和项目不详细, 没有切实从游客体验角度出发, 制定详细的服务质量监管条目, 没有充分重视游客对导游服务质量的评价, 这些问题都是在IC卡制度完善过程中应该研究考虑的。

四、学习型导游职业管理制度的逐步形成

将在岗导游的学习培训制度化、经常化, 成为职业规划的一部分。导游业内管理注重服务技能、职业道德和终身学习的激励, 建立学习型导游职业管理制度。主要方法是导游等级制度、较大覆盖率的先进奖励和多途径的学习奖励制度、对导游的内部积分奖励等。

(一) 注重服务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学习培训。

一旦通过资格考试, 取得导游从业资格, 各级导游管理部门就应该重视导游的服务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学习培训。其中, 树立榜样、模范, 表彰一批服务技能优秀、职业道德高尚的优秀导游, 并定期举办传艺正德的学习讲座。大范围表彰导游技能创新和职业道德表率, 在整个行业多树模范, 营造学习氛围。

(二) 运用多种奖励激励方法, 激励导游终身学习的积极性。

在导游行业设立多种奖励, 奖励可以涉及导游知识、服务技能、道德素养等方面, 可以由导游互评、游客评议、旅游企业和导游管理部门评议等多种渠道, 获奖面可以广至从业导游数量的50%左右都可获得不同奖项, 以增强激励效力。奖励方式以物质和精神奖励结合, 尤其可以奖励导游普遍关注的福利待遇, 如增加薪金、增加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的缴付比例、公费学习进修, 让自由职业的优秀导游可以享受到稳定职业的待遇, 这有利于激励导游提高业务水平, 也有利于导游行业优秀导游队伍的稳定。

(三) 对导游进行职业生涯规划。

社会上流行对导游职业的看法, 认为导游是“青春饭”, 导游队伍内也存在这样的认识, 导致导游工作中短视的看法, 学习知识、提高服务水平的学习氛围差, 争先进、当模范的争优意识差, 人员流动性大。要提高导游整体服务水平就要通过对导游的职业生涯规划, 树立长期的从业愿望和提高职业的满意程度。当前, 最紧迫的就是建立导游等级评定制度, 先建立初级导游、中级导游、高级导游、特级导游的职业发展途径, 让有志于导游工作的人有长期的发展目标。

五、根据导游工作特点, 创新学习培训方法途径

我国旅游市场发展日新月异, 旅游产品推陈出新, 游客旅游消费需求和行为不断变化, 导游只有不断学习, 才能满足游客的服务要求。导游工作的特点是紧密结合旅游发展实践, 在景点学, 从服务企业中学, 从与游客交往中学。因此, 对于在岗导游的学习和培训不能局限于传统的培训和考核, 应该结合导游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学习培训方法途径, 才能满足导游学习的需要。

(一) 结合大型旅游活动, 进行专门的导游培训。

近年来, 各地市大型节事活动精彩纷呈, 例如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 国家旅游局每年也开展主题宣传。充分利用这些大型活动, 进行导游员专题培训, 例如“2009生态环境旅游年”, 可以开展导游员的生态环境专题培训, 适应主题旅游活动的要求。在大型活动策划中, 要包括导游人员培训的内容, 为这些大型活动服务的导游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学习培训才能上岗。

(二) 积极开展网上培训, 统筹推进导游全员培训。

自2007年起, 南京市旅游局开通导游员网上课堂, 推出20期网上课件, 内容涉及奥运专题、南京解放60年回顾、江苏世界遗产解读、明城墙、六朝石刻等。杭州市旅委在导游年审培训中做到“网络化、菜单式、以人为本和名师授课”, 开发了10个专题网络视频, 内容涵盖全市导游业主要工作和历史文化知识。

(三) 建立旅游企业与导游互动的学习机制, 积极促进导游在工作中学习提高。

旅游企业应成为导游学习培训的主阵地, 鼓励导游到旅游企业中学习, 鼓励旅游企业将自己的服务特色, 将旅游景点最新的旅游信息提供给导游, 积极促进导游员在工作中自主学习。这种旅游企业与导游员互动的学习, 应该建立机制, 纳入导游培训管理中。烟台以海滨旅游区、蓬莱阁景区、长岛景区为基地, 培育讲解开埠文化、仙道文化的专业性导游, 以张裕酒文化博物馆、国际葡萄酒城之窗为基地, 培养研究葡萄酒专业知识、应用文化、衍生文化的专业型导游。烟台有15个各具特色的高尔夫球场, 积极联络旅行社, 培训了解高尔夫文化、打球及比赛规则的专业型导游。

(四) 实施名师名导工程, 开展导游争优培优, 宣传良好的职业形象。

武汉2008年成功举办“武汉快乐导游大奖赛”, 探索赛训结合、以赛代训、以赛促训的培训新模式, 选拔出一批优秀导游, 展现了导游的智慧、才艺、品质、毅力和职业操守。黄山市鼓励优秀导游在岗进修, 对取得硕士学位的财政补助1万元, 取得博士学位的补助3万元。

(五) 推动岗位技能训练和经验交流, 加强优秀导游团队建设。

多种形式搭建导游同业互学互促平台, 例如建立导游员经验交流的文字媒体平台, 导游工作简报、刊物、专栏等。上海在2009年的“青年导游员大赛”中, 注重了导游员同业的交流和互学提高, 在初赛环节采用半开放形式, 复赛中同一语种选手在同一辆车上, 互相观摩学习取长补短;还将精彩的导游词汇编成册, 供大家学习交流, 使选手在比赛中获得了难得的互相学习的机会。

经验交流、互学互促, 有利于形成优秀的导游团队, 导游团队建设又会促进优秀导游员的培养。上海春秋国旅汇聚众多优秀导游员, 在多次职业技能比赛中得奖, 与公司注重导游团队建设分不开。公司多次请上海知名高校教师, 组织参赛导游的强化培训, 甚至还专门请形象设计公司, 对参赛导游从外形、举止、仪态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包装, 带出一支形象好、技能强、素质佳的导游人员队伍。

参考文献

[1]陶汉军.导游服务学概论[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 2003.

[2]刘辛田.我国导游管理实践中的关键——职业定位和薪金制度[J].宜宾学院学报, 2005.3.

[3]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旅游学系本科生科研创新小组.对建立合理的导游人员职业机制问题的探讨[J].旅游学刊, 2003.6.

[4]伍延基.导游人员资格认定的另一种途径[J].漳州师范学院学报 (哲社版) , 2005.3.

[5]邹伏霞.导游人力资源的现状分析与对策[J].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4.10.4.

[6]涂远芬, 李志强.浅析我国导游人力资源现状及建设对策[J].商场现代化, 2005.11.

3.四川旅游的导游词 篇三

【关键词】跨文化 导游词 红色旅游史料 英译策略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5)09C-0146-02

广西是全国红色旅游重点地区之一,红色旅游资源丰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走向胜利的各个历史时期,几乎都在广西留下了足迹:以邓小平领导的百色起义、龙州起义以及桂林红色文化等为标志,有一大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是真正到广西参加红色旅游的入境游客少之又少,这就要求导游人员在广西经典的“绿色”旅游(山水休闲游)、“蓝色”旅游(沿海休闲游)中,积极介绍红色旅游史料,从英语国家游客易接受的跨文化角度对红色旅游史料进行英译,满足英语国家游客红色旅游文化需求。这样,可以带动境外游客更多地参与到广西“红色”旅游。

一、导游人员翻译红色文化史料存在的问题

(一)对红色文化史料知之甚少。导游人员学历一般从高中到本科不等,研究生学历较少。在学校学习过程中,红色文化史料学习多为应试教育需要,存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现象。而系统地整理和研究当地红色文化史料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英语导游人员由于工作时间弹性大、工作强度大,工作之余缺乏主动学习的热情。带团时间短的导游,忙于熟悉景区景点常规导游词和带团业务操作;带团时间长的导游,倾向于研究中西文化中的显著差异,如何提高服务技能,或提高经济效益。长期如此,这就促使很多英语导游人员对于历史、政治敏感话题,对于红色文化史料的内容了解范围和深度有限。当入境游客提及相关提问时,往往采取回避或点到为止的谈及。

(二)翻译失误。对红色文化的介绍首先要进行语言转换,导游人员首先需要熟悉两种语言,特别是一些词汇的发音、基本的语言结构和习惯用法。英语语言基本功不到位,发音带方言、重音不正确、语法不严谨,用词不准确等语言失误,会导致英语国家游客对红色文化史料在理解上的失误。

同时,由于没有自觉、主动学习等原因,没有积累中国特色红色文化词汇,导致中国式红色文化词汇翻译的文化缺失,不能准确地翻译内涵丰富的红色文化词汇。

二、红色文化史料英译原则与策略

(一)严肃、客观、准确的陈述。红色文化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导游人员在翻译政治事件时,必须秉持对历史严肃的态度,认真查阅资料、规范翻译。严肃、客观、准确地陈述历史事件的信息,不仅可以满足游客的求知欲,还可以引起游客反对侵略战争、热爱和平、珍惜现在来之不易和平年代的共鸣。

例如,在游客经过市区中山北路时,导游人员可以有意识地介绍八路军桂林办事处纪念馆(Guilin Office of the Eight Route Army),纪念馆墙上3个名称就能很好地引起游客兴趣。即纪念馆大门挂着的叶剑英元帅1983年元月题写的“八路军桂林办事处纪念馆”以及“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办事处”两块牌子,还有大门墙上写着“万祥糟坊”四个大字。三者关系为:The Eighth Route Army, also known as the 18th Army Group of the National Revolutionary Army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was group army under the command of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nominally within the structure of the Chinese military headed by the Chinese Nationalist Party during the Second Sino-Japanese War. And “Wanxiang Distillery”is a good protection against Japanese armies. 这样的引入,可以激发游客进一步去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桂林抗日文化救亡运动。

(二)对中国特有的“红色”术语进行必要的增加和删减。中国红色文化史料中含有大量具有中国特色的词汇,导游人员在进行翻译时,必须掌握革命事件发生的过程,事件发生的时代背景。这就要求导游人员在日常生活中,养成求真、求实地探索精神,大量阅读和分析红色文化史料,在理解中国特有的“红色”术语的文化背景后,对革命事件进行必要的增加或改写,帮助英语国家游客理解红色文化。

英语国家游客在看到桂林漓江两岸农田,在阳朔乡间看到农民劳作时,在农户家家户户悬挂毛主席画像时,经常问道相关农民问题,如农民是否拥护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等。导游人员在进行疑问解答的时候,应该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肯定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走向民族独立的重要性。国家领导人在民族独立、发展道路上的指引作用。如,在回答邓小平同志在广西红色革命史中的突出贡献时,可介绍其领导的百色起义:1929年12月11日,邓小平、张云逸、陈豪人、李明瑞、雷经天、韦拔群在广西百色举行起义,开始了中国共产党指导广西各族人民进行左右江地区“工农武装割据”革命。译文:On Dec. 11th ,1929, Deng Xiaoping, Zhang Yunyi, Chen Haoren, Li Mingrui, Lei Jingtian and Wei Baqun led the famous Baise Upright in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 which shows under the lead of the CPC, local ethnic minrorities launch the revolution of “an armed independent regime of workers and peasants” in Zuojiang and Youjiang area. 对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进行准确翻译,体现红色文化史料严肃性和客观性。其中,“famous”的增加,足以证明百色起义的重要性,“an armed independent regime of workers and peasants”突出了中国特色红色文化术语保持了中国化。

(三)研究并适度使用英语国家已有的史料。在中国红色文化发展期间,有很多国际友人参与其中,也有很多英语国家文献记载了这段历史。研究并适度使用英语国家已有的史料,在介绍红色文化时,可以更倾向于从英语国家价值观、思维方式和语言习惯进行翻译,从而更好地帮助英语国家旅游了解中国红色文化。如,共产国际机关刊物《共产国际》及《国际新闻通讯》的英、俄、法、德多种文版每期都发表文章和报道介绍中国抗日斗争。

红色文化是中国近现代特色文化的代表,是中国文化很重要的一部分。提高导游人员对红色文化史料的认知有很多方法:政府可以着力建设红色文化史料场馆,进一步规范翻译用词;旅游局行政部门可以加强导游业务学习,请研究红色文化的专家讲座;导游人员要树立终身学习人生观,自觉提高个人语言技能和跨文化意识。在日常生活照,导游人员可以通过浏览中国官方对外宣传的媒体(中国日报“China Daily”),积累中国特色的红色文化专有名词;通过参观广西重点建设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配有中英双注解说词),如百色起义纪念馆、龙州起义纪念馆等,学习广西红色文化史料的规范翻译和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这样,能很好满足英语国家游客对中国红色文化的好奇心理,更好地宣传中国红色文化意识,让世界更加了解中国。

【参考文献】

[1]朱希祥. 中西旅游文化审美比较[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2]覃丽霞.广西百色红色旅游宣传资料翻译特点及理论[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5(2)

[3]邓显奕,邓大飞.广西红色旅游区纪念场馆解说词翻译概述[J].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6)

[4]黄进,邹萍.现场导游[M].南宁: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

[5]卢有霞.从跨文化交际角度看中国红色旅游解说词的英译问题[J].重庆:重庆师范大学,2012

【基金项目】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青年基金项目(2013QN03)

4.四川寨沟的导游词 篇四

(诺日朗站到镜海)我们已经过了主沟树正沟,现在我们游览的是日则沟,第一个景点是镜海,看镜海倒影最佳时间是无风的时候,镜海水11米,最深处达24.3米,面积19万平方米,长约925米。镜海一平如镜,故名镜海。镜海揽蓝天、白云、雪山于一海,达到鱼在云中游,鸟在水中飞”的奇观。这正是镜海一奇,倒影胜实景,另有二奇分别是水带波光和镜海月夜。镜海边还有一棵藤缠树,树给藤无限的爱意,而藤给树无尽的缠绵,所以镜海因藤缠树而得名爱情公园,远方而来的有情人都会在这里留影以示爱情的忠贞。

这里大家还可以看到枯木逢春的奇特景观。

(镜海站到珍珠滩)经过镜海,我们将到珍珠滩瀑布,珍珠滩瀑布以它磅礴的气势成了《西游记》片头景的拍摄点.镜海的水是静谧的美,而珍珠滩以喜辣成名,水冲洗着凹凸不平的生物喀斯特体,溅起的水花,在阳光的照耀下像一颗颗晶莹夺目的珍珠,走在长3500米的栈道上,能享受一番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情调,珍珠滩上长满了高山杜鹃,每到4月、5月时节,珍珠滩又是一片花的海洋。山间栈道会带给您来到九寨沟的精华地段珍珠滩瀑布,瀑布呈新月形,宽162.5米,高21米,最大落差40米,站在瀑布下边,腾飞的水雾扑面而一,顿生一种沁人心脾、清心爽朗的感觉。亲爱的游客,请别忘记只要您一踏上珍珠滩栈道就不要回头,走完栈道,表明旅途圆满;另外,您还可以许愿,如果许愿成功的话,您应该再到九寨沟来还愿。

(珍珠滩站到五花海)我们走过了珍珠滩,非常遗憾的是没带走一颗珍珠,乘兴而来的您将这深深的遗憾留了下来,就让我们继续上行,请看右边这一大一小的海子,它们就是金铃海,是九寨沟最深的海子,据说是万山之神扎依扎嘎曾摇动金铃,铃声响彻山谷,使百姓欢乐鼓舞,而使妖魔心惊胆战,后来,扎依扎嘎为了保民平安,而将这对铃铛留在了这里,形成了金铃海。

亲爱的游客,我们沿孔雀河往上游,便到了被誉为九寨沟的骄傲--五花海。五花海海拔2472米,深5米,面积9万平方米。五花海酷似一只开屏献彩的孔雀,明艳夺目,五颜六色。这里有一座古老的栈桥,直通两岸,在栈桥上可见许多鱼群,这里裸鲤鱼,是耐高寒性冷水区中九寨特有的鱼种,鱼无鳞、体积小、发育迟缓,俗称林叶子。

五花海站到了,我们希望大家尽情地投入到五花海的怀抱中,数一数到底有几种颜色。

(五花海站至熊猫海)沿着长达3500米的熊猫海栈道可看见五花海尽头深处栩栩如生的鳄鱼头和生长水中一棵有趣的伸缩树。五花海的藻类和沉积的钙化物在阳光的照射下呈现出绿色、鹅黄、宝石蓝等色彩,五彩缤纷,姣艳夺目。传说五花海是神鹿的化身,九寨沟的藏民视之为神仙,它的水洒在哪里,哪里就会花繁林茂,富饶美丽。

我们将上行1.3公里,拐两个大弯就到了老虎嘴。在老虎嘴可俯视五花海的全貌,可看到五花海像一只五彩缤纷半开屏的孔雀。好,现在到看五花海全景的时候了,请我们师傅开慢一点这里有才虎嘴棰道到五花海。

熊猫海瀑布紧连熊猫海,熊猫海瀑布高60米,海拔2592米,瀑布宽50米,大家可走熊猫海栈道沿阶梯而下观看,瀑布呈三级叠水,称三级瀑布,是九寨沟落差最大瀑布。熊猫海是熊猫的乐园,熊猫海和五花海中的鱼群都属耐高寒的冷水鱼,称裸鲤鱼,九寨沟的水中这种鱼较多,其他鱼很难生存。1983年成都水产局和都江堰管理局将55尾虹鳟鱼投入海子里,1年以后,不见踪影。

(熊猫海站到箭竹海)熊猫海和箭竹海是一对姐妹海,大熊猫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被称为动物的活化石”,有熊猫必定有供熊猫食用的箭竹。冬季,熊猫海冰清玉洁,结上厚厚的冰层,但箭重型海还是一汪碧水。箭竹海中,有许多被钙化的枯木,形成奇特的珊瑚树,而在腐木上又可见一些新生的树,这被称为腐木更新,或叫枯木逢春和再生树。无风的时候,可欣赏到箭竹海的倒影。熊猫海得名是由于传说九寨沟的熊猫特别钟爱这个海子,常在此海游玩;盛夏时节,海边水底天生的黑纹酷似熊猫,因此而得名。熊猫海至箭竹海之间有许多大小各异的季节湖,这些湖泊大多是地表水流而形成的。熊猫海至箭竹海有2公里的距离,我们现在重点向大家介绍大熊猫的一些情况。

1、大熊猫有食铁的嗜好。不久前,四川卧龙大熊猫莉莉”把一个铁食盆咬碎食下,竟安然无恙。

2、熊猫爱喝水,如醉汉含杯,喝得肚子胀圆,胀得一醉方休,不省人事”,醉”倒河边。

3、熊猫有暴食的习惯,因它肠子短,只有用暴食维持生命,一只大熊猫年平均食竹子5000多公斤,一天粪便约20公斤。

5.介绍四川的导游词 篇五

锦里是西蜀历史上最古老、最具有商业气息的街道之一,早在秦汉、三国时期便闻名全国。今天的锦里依托成都武侯祠,以秦汉、三国精神为灵魂,明、清风貌作外表,川西民风、民俗作内容,扩大了三国文化的外延。在这条全长350米的街上,浓缩了成都生活的精华:有茶楼、客栈、酒楼、酒吧、戏台、风味小吃、工艺品、土特产,充分展现了四川民风民俗的独特魅力。

古戏台将定期上演川戏的经典剧目,戏台前会定期放映坝坝电影、以特色小摊的方式举行民间艺人的展演(如糖画、捏泥人、剪纸表演、皮影表演、西洋镜等);

热闹非凡的民间小吃集市,让人们亲身体验川西古镇“赶场”的热闹场景;

趣味十足的民间婚礼展示,游人可参与其中,乐在其中,而情侣们甚至还可以将自己的婚礼仪式搬来锦里举行,体会一种独特的、传统的婚庆方式;

民间音乐及戏剧表演、民俗服装秀更是常年不断,花样百出。

其他诸如夜晚打更、采用花轿和滑竿等传统交通工具等多种古韵十足的特色项目,让锦里重现昔日川西古镇的生活原茂。

成都,以浓郁的休闲气质而闻名。为满足成都市民对特色休闲生活的追求,锦里还会在街区内按照中国传统节日举行具有鲜明民俗特色的主题活动。例如元宵灯会、小吃节、端午吃粽子大赛、七夕情人节主题活动、中秋亲友团聚赏月会等等,每一个活动都将成为成都市民的盛大节日。

6.导游介绍四川景点的导游词 篇六

黑竹沟有野人之说,也是个谜。据说1974年10月勒乌乡村民冉千布干曾亲眼见到高约2米,脸部与人无二,浑身长满黄褐色绒毛的雄性巨物---野人,后来,当地群众曾发现野人的踪迹,当地人对“野人”的敬畏超过对山神的敬畏,称之为“诺神罗阿普”,意为“山神的爷爷”,许多人至今说到野人,仍然心怀余悸。而黑竹沟风有一个地名就叫“野人谷”。

金字塔

黑竹沟所处的纬度和耸人听闻的百慕大三角,神奇无比的埃及金字塔相近(北纬30度)这是探险家称为的“死亡纬度线”,学术界也一直未能解开此谜。黑竹沟的峰一马鞍山主峰东侧,有一座海拔3998米的山峰,其上部成三棱形,酷似埃及金字塔,在红光照耀下,金光四射,形成一个神奇无比的梦幻世界,成为一座以假乱真的耀眼金山,“金字塔”是黑竹沟两大水系的分水岭,发源于北面的三岔河与南面的罗索依达河,就象“金字塔”伸出的两条玉臂,把整个黑竹沟区域的腹心地带紧紧环抱。

黑竹沟“金字塔”不仅具有极高的科考价值,而且是极为难得的观景台,旅游者站在金字塔之上,近可将古冰川遗迹,冰斗、角峰、V型谷等景观一览无遗;远可望日出、云海、佛光奇景,黑竹沟全貌尽收眼底,“金字塔”脚下的万亩杜鹃花,白色、淡红、黄色,花团锦簇,应有尽有,成为黑竹沟又一奇观。杜鹃花的种类极为丰富,花期长,色彩艳丽,把黑竹沟装扮得五彩缤纷。

人畜失踪之谜

人畜进入黑竹沟屡屡出现失踪和死亡事件,早有所闻,很多媒体也都披露过,人进去后是怎样失踪的,很多原因至今还是个谜。据不完全统计,自1951年至今,川南林业局、四川省林业厅勘探队、测绘队和彝族同胞曾多次在黑竹沟遇险,其中三死三伤,二人失踪。据当地的彝族长者介绍,1950年,国民党胡宗南残部30余人,仗着武器精良,穿越黑竹沟,入沟后无一人生还,因此,这里留下了“恐怖死亡谷”之说。

神秘浓雾

黑竹沟由于地形独特,植被茂盛,再加之雨量充沛,湿度大,山雾是这里的特色。沟内经常是迷雾缭绕,浓雾紧锁,阴气沉沉,更显神秘莫测。此处的山雾千姿百态,清晨紫雾滚滚,傍晚烟雾满天,时近时远,时静时动,忽明忽暗,变幻无穷。据当地彝胞讲,进沟不得高声喧哗,否则将惊动山神,山神发怒会吐出青雾,将人畜卷走,考察者分析,人畜入沟死亡失踪原因,迷雾造成的可能性很大,人进入这深山野谷的奇雾之中,地形又不熟,很难逃脱这死亡谷的陷井。当地人和考察者总结出这样一个顺口溜“石门关,石门关,迷雾暗沟伴保潭;猿猴至此愁攀援,英雄难过这一关。”彝族同胞自豪地告诉我们:黑竹沟是一个金山银地,连雾也舍不得离,这里“盛产”的雾,扑朔离奇得象软绵绵的飘布,一旦深入其中,会把你包围,把你吞没,这里的雾为什么这样变幻莫测?为什么会导致伤亡?雾气会不会含有其它成分?都有待人们去研究。

彝族祖籍之谜

7.四川旅游的导游词 篇七

新颁布的《旅游法》共有10章112条,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内容涵盖旅游者、旅游经营者、旅游规划、旅游安全、旅游合同、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等方面,其制定的中心点是保护旅游者的相关利益和维护旅游服务提供者(即旅游经营者的利益)。

导游向来被称为“旅游社服务的灵魂”和“旅游业最具代表性的工作人员”,在旅游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旅游法》中明确提及“导游”的条款多达14项,占到了12.5%的比例。从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出导游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地位。同时,也看到了国家大力维护导游合法权益的决心。《旅游法》的出台有望改变我国导游权益缺乏立法保障的局面,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保障导游合法收入

目前,按照导游的就业方式,可以分为专职导游和兼职导游,专职导游是指与旅行社签订了劳动合同,专门为该旅行社从事导游带团工作,以带团为职业的导游。兼职导游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有自己的固定职业,仅利用闲暇时间为旅行社从事带团活动的导游;另一类是虽然以导游为职业,但不和某一家旅行社签约,为多家旅行社服务。由于旅游业淡旺季明显,对导游的需求量季节性很强。据调查,只有少数旅行社为导游支付基本工资,其余的一些旅行社只为部分优秀导游支付基本工资,还有一些旅行社则完全不养导游,有团时才临时聘请兼职导游,兼职导游不但没有底薪和社保,而且有的还得自掏腰包向旅行社“买团”,甚至垫付游客住宿等接待费用,他们的收入没有稳定的保障,为了挣回买团所支出的费用,企图依靠旅游行程中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的方式来以小博大,这种行为被旅游业界称为“赌团”。

按理来说,劳动者只要付出了正常劳动,就应当获得劳动报酬,这是不容置疑的。为何在旅游业内,导游却失去了获得劳动报酬的权益。通过对旅行社组团和报价的认真分析,我们不难发现,隐藏在导游无工资现象的背后,其实是旅游业的恶性削价竞争在作祟,这才是导游权益缺失的直接根源。为了吸引旅游者,旅行社在接外地组团社的团队时开始不断降价,分文不赚只收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接团,这就导致“零负团费”的出现。零团费、负团费最早出现在泰国,然后很快在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等地的旅游市场上出现。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零团费和负团费现象在我国一些旅游目的地也相继出现。“零负团费”以低价来吸引游客,其本质是欺诈游客,非法牟利。地接社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来承接旅游团,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将风险转移到导游的身上,于是便出现了旅行社“卖团”和导游“买团”的怪相。导游在沉重的经济压力下,不得不想尽一切办法在旅游途中不断增加自费景点和购物点,这种做法违背了游客出游的初衷和向往,旅游团直接变味成了购物团,导致旅游者对导游失去了信任,并产生抵触情绪,恶化了游客和导游的关系。为了规范健康的市场秩序,全国多地开展了整治“零负团费”的专项工作,并且出台了各种措施,可“零负团费”依旧屡禁不止,还有愈演愈烈之势。

针对顽固的“零负团费”,《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该条款对“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作出了强制规定,使“零负团费”这样的不良的价格竞争再无生存空间。在第三十八条中,还进一步规范了旅行社与两类导游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对于旅行社聘任的专职导游,要求旅行社必须“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不得拖欠导游工资或者是服务费。”;对于临时聘用的各类社会导游和兼职导游,则要求“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本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导游服务费用”(即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导游服务费用);同时,“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的,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此外,在第九十六条中还制定了相关的行政处罚规定。

《旅游法》出台的这一系列条款的创新意义在于通过法律形式保障了各类导游的基础性待遇,结束了我国导游人员一直以来的无工资、无福利、无劳动报酬的“三无”生存状态,同时也明确了旅行社对所聘用的导游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以制度的方式从源头上为各类导游确立了稳定的收入渠道,以此维护了导游的合法权益。有了合理的薪酬制度,导游就可以轻轻松松带团,工作的积极性必将大大提高,对行业也将更有归属感,也更有利于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二、回归正常职业角色

根据国务院1999年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可以得知,我国的导游人员是指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由此可以看出,导游是由旅行社派出的工作人员,要全面落实和执行旅行社下发的旅游接待计划,为旅游者提供讲解、生活、安全和咨询服务,并且要处理和解决旅游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和困难。讲解服务是导游的核心工作之一,人们常说“祖国江山美不美,全靠导游一张嘴”,导游通过自己的语言加工和再创造,将我国壮丽的景观、悠久的历史以及多彩的民俗传递给来自不同地域的旅游者,使游客真切地感受到我国的地大物博和各地文化的独特性,正是因为如此,导游被称为“民间大使”和“城市风景和形象的代言人”。

然而在现实中,一提到导游,许多参加过团队旅游的游客首先联想到的是“导购”和“促销”,大部分游客认为:导游所做的一切工作,不论是热情的接待,周到的服务还是精妙的讲解,无一不是为了行程中的购物和加点活动做好铺垫,导游就是“一个想尽一切办法让游客多花钱的人”,因此,游客对导游的信任度一再降低。据有关调查显示,在一些旅游线路中,游客平均每天至少要进三个购物店,为了完成进店任务,有的导游员擅自缩短景点游览的时间或者取消个别景点,甚至通过各种方式强迫游客购物,使原本无足轻重的购物变成了旅游活动的“主旋律”,旅游活动的品质被大打折扣。过于频繁的购物招致游客的极度反感,同时也扭曲了导游作为“民间大使”的角色。对此,导游们感到大受委屈,满腹苦衷,他们表示,带团购物并非自己所愿,实属无奈之举。一方面,作为旅游合同的实施者,为了完成旅游行程的规定,他们必须走完行程中所要求购物点,否则,就会被扣取相应的“人头费”等费用。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导游没有基本工资,购物是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为了自己生活保障,又不得不购物。如果游客配合完成购物任务,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导游的收入,但却会使游客认为导游变成了“导购”,导游的工作偏离了本质。

对于备受游客抵触和抱怨的购物,《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这一条款从旅游社开始组织旅游团的最初阶段就杜绝了购物的产生,从根源上禁止旅行社安排购物。另外,第四十一条中对导游在购物活动上的行为也出了规定,“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只有当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是由旅游者主动要求,并且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情况下,才可以在旅游行程中安排一定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

可以说,《旅游法》通过对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的限制和调整,不仅维护了旅游市场秩序、保证了游客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让导游回归了正常的职业角色。导游再也不用徘徊在“购与不购”“加与不加”的矛盾之中,没有了加点和购物的压迫,导游可以将工作重心更好地放在专研讲解能力和精炼业务水平上,从而真正地为千万游客的旅游活动提供更为优良的服务。

三、结语

导游是旅游业的窗口和形象,他们活跃在旅游业的第一线,与旅游者面对面接触,是旅游合同的执行者,同时也是旅游活动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等服务得以实现的纽带,导游服务直接关系到旅游服务的质量、旅游业的整体水平和正面形象。《旅游法》的出台斩断了“零负团费”的利益链条,明确了导游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从法律的层面上保证了旅游业的有序竞争,也为导游营造了健康的执业环境,维护了导游人员的权益,为旅游行政部门建立明确、全面的导游薪酬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我国导游队伍的稳定发展。

8.浅谈导游讲解对旅游景区的影响 篇八

关键词 导游讲解 旅游景区 影响

一、导游讲解概述

导游讲解是游人员以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和璀璨壮丽的景观景物为题材,以兴趣爱好不同、审美情趣各异的游客为对象,对自己掌握的各类知识进行整理、加工和组织,用口头语言进行的一种意境再创造。 在导游提供的诸多服务中,讲解服务是最为重要的。对于一个旅游景区而言,如果没有导游的讲解,那游客看到的便只是呆板的美。作为将景区和游客沟通起来的最好方式,导游人员精彩的讲解,可使旅游景区的景色更加生动形象,风俗民情更加绚丽多彩,使游客觉得旅途生活妙趣横生,使其留下难忘的印象。因而也有人说导游讲解时导游服务的灵魂。 1、优化服务质量;2、利于文化传播;3、陶冶游客性情是导游讲解的核心优势。

二、导游讲解对旅游景区的影响

1、宣传展示旅游景区的特色

导游讲解是导游说景、游客听景的过程。我国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幅员辽阔、地大物博,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如果没有导游的精彩讲解,旅游者只是单单从景区景观的表象很难完全了解其价值。而通过导游讲解,引导自觉地丰富和完善景区形象,对旅游景区的认识就更加深刻、全面。

2、丰富充实旅游景区的内涵

导游就是景区最好的代言人,在旅游者心目中,导游形象往往是和景区形

(本文荣获2011年第八届全国职教优秀论文三等奖。本刊有删节))

象联系在一起的。健康、阳光的导游形象,结合生动的导游讲解,会使旅游者对景区产生正面的评价。优秀导游能够将景区的自然风光与人文历史有机地结合,从而使景区形象在游客中得到整体提升。

三、目前导游讲解存在的问题及对旅游景区的影响

1、导游讲解员缺乏职业道德。导游薪酬一般是底薪+提成,提成指的就是回扣和小费。

2、导游讲解中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目前我国对于导游讲解的内容还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以致有些导游员在讲解服务过程中偷工减料。

3、导游讲解水平不高。如(1)脱离事实,信口开河;(2)照本宣科,没有针对性;(3)讲解古板,不够生动。许多导游在进行导游讲解的时候,不是讲解,而是背诵,语言平淡无味,没有注意导游技巧和方法的运用;(4)不良的口语表达习惯,直接妨碍整个讲解内容的连贯性,使旅游景区的形象大打折扣。

四、提高导游讲解水平,提升旅游景区人气

针对目前导游讲解存在的问题,有必要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提高导游讲解的水平,不仅是出于导游讲解服务自身质量完善的需要,还是为旅游景区负责,宣传和提升旅游景区形象和人气的必然。

1、导游讲解的基本原则

导游讲解既有对景区自然风光、地理成因的描述,也有对景区人文历史、风土人情等的描述,目的是为了让游客充分了解景区的形象信息,欣赏景区的自然和人文的特点,从而在游客心目中形成良好的景区形象。优秀的导游讲解能向游客提供最新的信息、最好的服务,满足旅游者的求新、求美、求乐的旅游需求。

(1)客观性。指导游讲解要以客观存在的景观为依据,在客观景观的基础上进行意境的再创造。在旅游景区景观的基础上,传递正确的旅游景区文化,不能张冠李戴,杜撰史实。

(2)针对性。指导游人员要从旅游者的实际情况出发,因人而异、有的放矢地进行导游讲解。导游的工作对象是来自四面八方的旅游者,文化修养和知识水平等层次悬殊,审美情趣也各有不同。导游讲解应该根据游客具体情况,调整自己的导游词。

(3)灵活性。指导游讲解要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旅游活动常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和限制。讲解时,根据游客具体情况,灵活运用知识和技巧,采用切合实际的方式进行导游讲解。

(4)计划性。指导游讲解的科学性和目的性,要求导游人员在特定的工作对象和时空下,必须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科学地安排游客的旅游日程,有计划、有目的地运用科学的导游方法和技巧,使得旅游者可以在有限的旅游生活中享受到尽可能多的美好体验。

2、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对于导游人员在讲解过程中偷工减料的情况,虽然根据《旅行社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游客可以投诉,但绝大多数游客不愿因此大动肝火,可游客不投诉并不等于对导游的服务满意。因此。相关部门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将工作做全,做细。另一方面,也可以借鉴西方的导游小费制度,导游与游客在心理契约的基础上,游客自主、自愿地支付导游小费,对导游讲解服务也会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

3、加大对导游员的培训力度

一些导游员尤其是景区内的导游人员缺乏必要的相关培训,甚至是仅靠背诵一篇导游词就匆匆上岗。因此旅行社和导游公司应加大对员工的基本知识和讲解能力的培训,不达标绝不能上岗。同时,还应加强导游员职业道德的培训,培养导游人员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敬业精神,全面提高导游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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