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滨州市师资培训和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共10篇)
1.关于开展评选滨州市师资培训和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 篇一
附件1:
关于开展2009杭州市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
表彰活动的通知
杭志工委[2010]1号
市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志工办、团委、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市属局(公司)、大专院校团(工)委,市属各志愿服务组织:
近年来,我市各志愿服务组织围绕党政中心,立足群众所需,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节庆赛会、绿色环保、法律援助、敬老助残、社区建设、扶贫帮困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工作,为志愿服务工作营造更为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杭州市志愿服务条例》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应当对志愿服务成绩突出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进行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和市领导2009年12月4日调研视察志愿服务工作精神,市志工办、团市委、市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决定开展2009杭州市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并在2010年3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予以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集体设市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10个、“优秀志愿服务集体”30个,“优秀志愿服务项目”20个,“示范社区志愿服务站”30个,其中市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在“优秀志愿服务集体”推荐单位中择优评出。个人设市级“杰出志愿者”10名、“优秀志愿者”100名、“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20名,其中市级“杰出志愿者”在“优秀志愿者”推荐人选中择优评出。另外,还对历年“功勋志愿者”(服务时间2000小时以上)进行统一评定。
市志工委成员单位先进由市志工办(团市委、市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择优推荐,各区、县(市)先进统一由所在区、县(市)志工办、团委和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择优推荐,市属局(公司)先进统一由团市委青工部择优推荐,市属学校先进统一由团市委学校部择优推荐,各地、各系统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重点依据当各地、各系统的志工委、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志愿者协会等组织建设情况以及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次数、志愿者参与人数、服务总时数等进行分配。各奖项由市志工办在认真审核评选的基础上,确定获奖对象,报市委、市政府审核后,由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其中,“杰出志愿服务集体”、“杰出志愿者”、“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由市志工办(团市委、市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牵头成立专家评审组,经集中评审产生。
二、推荐条件
“杭州市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参评条件为:成立1年以上,在阵地建设、志愿服务项目建设、服务的社会覆盖面、志愿者的动员面、规范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志愿服务集体或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提供临时性、突击性服务并作出较大贡献的志愿服务集体。
“杭州市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参评条件为:具有操作性、持久性、创新性,经过近几年实践证明,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富有地域特点的、有组织有计划有成效的志愿服务项目。
“杭州市示范社区志愿服务站”参评条件为:社区志愿服务站拥有固定的办公或活动场所,有专人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有1-2名以上“志工”协助工作,定期举办各类社区便民志愿服务活动。
“杭州市优秀志愿者”参评条件为:能严格遵守杭州市志愿服务相关章程和制度,热爱志愿服务事业,从事志愿服务1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在推动本地区、本组织志愿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评价较高。
“杭州市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参评条件为:正式参加志愿服务工作2年以上;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深入普及志愿服务理念,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做好志愿服务各项组织、管理等工作;热衷于志愿服务事业,在志愿服务工作中乐于奉献、扎实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志愿服务工作人员。
“杭州市功勋志愿者”参评条件为: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0小时以上。(以往已获得者不再参与推荐评定)
三、表彰奖励
由市委、市政府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奖章或奖牌,同时给予各获奖集体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志愿服务先进评选表彰工作,是志愿服务基本运行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志愿服务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环节,对引导激励更多社会人士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良好氛围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专门工作人员精心做好推荐组织工作。
2、广泛发动,严格把关。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层层动员,要坚持实事求是、择优推荐和严格把关的原则,切实做好此次活动的宣传、发动、推荐和审核工作,把真正具有先进示范作用的组织、个人和项目推荐上来。
3、树立典型,扩大宣传。各地、各单位要依据本地、本单位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分级分层次,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表彰,树立典型,加大宣传,引导更多群众加入到志愿服务行列中来,不断深化我市志愿服务工作。
各地各单位请于2010年2月25日前,将推荐的志愿服务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及事迹材料进行报送,并对所推荐的各类优秀集体、个人、项目排序(所有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参评集体、个人及项目的推荐登记表详见附件2、3、4、5、6、7,10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同时附志愿服务活动照片1-2张。推荐登记表须参评集体负责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经各区、县(市)志工办、团委和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审定盖章。
有关评选事宜,请与市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联系。联系人:庄丽、盛晓晶,电话:87030636,传真:87034595,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狮虎桥路8号8楼,邮编:310006,电子邮件:hzva05@126.com(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附件下载: 1、2009杭州市志愿服务工作各类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
2、杭州市优秀志愿服务集体推荐登记表
3、杭州市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推荐登记表
4、杭州市示范社区志愿服务站推荐登记表
5、杭州市优秀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6、杭州市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推荐登记表
7、杭州市功勋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杭州市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2月4日
2.关于开展评选滨州市师资培训和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 篇二
选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省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四川省“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12‟31号)下发后,根据相关要求,我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了全省“两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收到通知后,州委、州政府分管负责人庚即作出安排,由州教育局牵头,各县县委、县政府及纪委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及时开展了组织推荐评选工作。具体评选推荐工作由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在近段时间里精心做好了先进材料的收集、审核、上报等评选推荐的相关工作。
二、严格推荐程序。
按照要求,我州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审批、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的评选工作原则,严格标准,按照下达的名额,结合全州各县“两基”工作开展情况,推荐出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9人,并按要求在所属单位公示栏内进
行了为期5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后无异议。在收集整理推荐材料后,州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程序,分别征求了州政府分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人口计生的副州长意见,一致同意上报。
三、严肃工作纪律。
3.关于开展评选滨州市师资培训和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 篇三
关于在全省环保系统评选先进环保局 和环保单项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1998年4月27日)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以及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继续落实省委、省 政府苏发(1996)4号文的各项要求,激励广大职工献身环保事业,现决定在全省环 保系统开展先进环保局和环保单项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先进环保局以及环保单项工作先进单位均从各市、县(市、区)环保局中评选。全省共评选先进环保局10到12个,其中省辖市环保局2至3个;环保单项工作先 进单位各4个左右,其中省辖市环保局1至2个。
二、评选条件
先进环保局和环保单项工作先进单位必须坚持党的十五大路线,坚持两个文 明一起抓,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严格执法,强化管理,努力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1998年度具体评选条件附后。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在全省环保系统评选先进环保局和环保单项工作先进单位的活动,每年进行 一次。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上报审核的方法。各环保局先自评,参评材料经上一 级环保局审核(县一级环保局送省辖市环保局审核,省辖市环保局送省环保局审 核),然后报“全省环保系统评选表彰先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定。参评材料限定 在3000字以内。1998年度参评材料报送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的最后期限为1999 年1月20日。
四、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省环保局成立“全省环保系统评选表彰先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发),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办公 室设在省环保局人事处。
附件:
1、1998年度全省先进环保局及全省环保单项工作先进单位评比条件;
2、江苏省先进环保局登记表(略);
3、江苏省环保单项工作先进单位登记表(略);
[苏环人(98)21号] 附件1:
1998年度全省先进环保局及全省环保 单项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一、先进环保局
1、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法 律、法规,紧紧依靠党政领导,为本地区防治污染、保护生态、改善环境质量作出了 显著成绩,开创了本地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2、出色地完成本单位承担的环境管理、科研、监测、监理、宣传教育、统计和当 地政府、上级环保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在规定期限内实现污染源达标排放,认真实施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在排污收费、排污口整治、排污申报登记、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及现场执法监督 等方面都做出显著成绩。
4、按省编委等部门颁发的三个机构编制规范化标准化文件要求,全面做到机 构设置到位、编制到位(至少做到主管机关已下文,编制一次到位,人员分步到 位)、由财政预算列支的人员经费到位;按苏人办(97)125号文要求,人员文化结构 80%达到要求。
5、领导班子团结开拓,甘于奉献,注重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 硬”的方针,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政风建设成绩显著。
二、环保单项工作先进单位
(一)排污收费先进单位
l、监理机构健全。
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征收对象,核定征收额,征收台帐和征收程 序规范。
3、依法扩大征收面,积极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出色完成总量收费试点工作,“三产”收费成绩显著。
4、收费额与上一年相比增加幅度较大,收费总额与GDP以及排污总量的相 关度大体合理。
5、征收的排污费如实及时上报,按规定及时如数解缴。
6、排污费按规定纳人预算内管理,按政策正确安排使用,无挤占、挪用和大量 积存等情况。
(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先进单位
1、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和省局《方案》要求制定实 施方案并完成任务。
2、整治方案的实施具备以下条件:排污单位整治方案比较科学;排污口设置 合理;管网整治排污口归并、污水流量计或计量装置的安装、采样条件、排污口立 标等符合管理办法,及时检查并按规定组织验收企业的排污口整治工作。
3、按省局要求,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监控装置和CODcr在线监测仪安装计划。
4、建立排污口整治管理档案,一厂一档,随时可查阅。
(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先进单位
l、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苏环委[98]1号文,无 违法审批项目,无越权审批项目,无因审批不当而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 事件发生。
2、建立规范的项目预审工作程序,有效行使项目环保预审权。
3、严格执法,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行为严肃 处理。
4、实行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各个环节批复行文规范,要求明确,上报材料齐 全、准确、及时。
5、台帐规范清楚,内容完备,实行计算机管理,省辖市和省局联网,并按期上 报(以光盘收到日期为准)。
6、遵守《建设项目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办事廉洁、热情高效。
(四)排污申报登记先进单位
l、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有专人长期负责此项工作。
2、实行全面申报登记。各地受理申报的范围为省环保局《关于实施排放污染 物申报登记通告》所规定的排污单位,对拒报、谎报单位及时查处。
3、申报登记表填写规范,填报项目齐全,数据准确可靠,有切实可行的报表审 核和质量保证体系。
4、申报登记工作台帐资料齐全,建档符合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要求。
5、排污申报登记数据利用微机进行管理,申报数据的录人采用全省统一的数 据库软件,按时上报,除采用全省统一的软件外,能自行开发应用软件。
6、排污申报登记成果应用成效明显。申报数据在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污染 源、环境统计、城考、排污收费、环评等项工作中得到应用。
7、进行正常的变更申报登记,按省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排污申报登 记注册证的年审工作。
4.关于开展评选滨州市师资培训和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 篇四
关于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科室、年级组:
2012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顺利结束,共评出优秀教师18人、教科研先进个人10人、模范班主任6人、优秀教研组2个、优秀年级组1个、教学成果先进个人2人,现将评选具体结果予以公示。希望全体教师在教学、教研工作上继续努力,为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贡献。
优秀教师:
杨静孙红邵辉曹玉智岳祥张英李晓倩高海龙吕幼岚许乾坤刘斌苗传利李森张小蓓王绍伟姚芬陈静惠梁丽
教科研先进个人:
马林王绍伟周茂友李晓倩朱家标高海龙王玉玲魏大付石莉叶秀娟
模范班主任:
周剑波汪昊姚玉文孙贵周芳周明树
优秀教研组:理化生教研组英语组
优秀年级组:初三年级组
教学成果先进个人:魏大付程锦
5.关于开展评选滨州市师资培训和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 篇五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为表彰对劳动保障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总结交流他们在劳动保障工作中创造出的新成果、新经验,通过先进典型的带动和先进经验的推广,进一步推进我区劳动保障工作,区政府决定对全区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专项表彰。区就业和再就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和表彰工作,其下属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事宜。
各镇人民政府、区属各委办局以及有关单位,要按照《津南区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的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的原则,认真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及材料,于2 月12日前,报区就业和再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
1、津南区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2、津南区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候选表
3、津南区村(社区)级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人员候选表
津南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
(一)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的条件
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务实,开拓进取,在推进劳动保障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
2、坚决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劳动保障政策的研究、实施,对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
3、服务意识强,办事程序便捷,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满意,政策难点有突破,措施有创新,工作进展显著。
(二)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工作者的条件
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积极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在解决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上有思路、有办法、有实绩,在制定政策、落实政策或管理服务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心系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在本职岗位上竭诚奉献,勇于创新,勤政廉洁,深受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欢迎。
(三)村(社区)级劳动保障工作站优秀工作人员条件 心系基层百姓,爱岗敬业,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等,深受基层群众好评。
四、评选工作
6.关于开展评选滨州市师资培训和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 篇六
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公司:
为弘扬企业文化精神,展现先进部门、个人风采,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求真务实、争
先创优、积极进取的工作精神,公司将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先进
部门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充分肯定部门、个人成绩,优化团队协作,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达成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为公司做贡献的良好氛围。
二、指导思想:
以“诚信、专业、高效、创新”的理念为指导,以“学习、超越、领先”的态度为导向,通过评选活动,宏扬先进,进一步激发广大员工投身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为公司打造“立存久远,做大做强,百年企业,品牌世界”的目标而奋斗!
三、评选名额、奖励及范围:
评选名额:先进部门1 个、先进个人3名(设立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评选奖励:先进部门获得者将颁发奖牌(或证书),另获奖金1000元
先进个人获得者每人将颁发荣誉证书,另按奖项设置奖金分别为800元、600
元、400元。
评选范围:(此处请主任代拟)
四、评选标准:
(一)先进部门评选标准:
1、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实干高效,得到了员工的拥护。
2、在各项工作中,科学组织、管理到位、措施得力,做到了质量好、效率高、服务
意识强、信誉好,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3、积极组织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创效、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征集等活动,效
果明显、成绩突出。
4、坚持对职工进行形势任务教育,各项制度完善、措施得力,部门风气正、员工队
伍稳定,精神面貌好,文明素质高。
5、圆满完成各项生产经营承包指标,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的部门优先。
(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爱公司如家,不计较个人得失,有奉献精神积极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
2、遵守纪律,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起到模范表率作用。
3、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有礼有节、以良好的素质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
4、服从工作调遣,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客户的表扬)、忠于职守、务实勤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精通业务、帮助同事提高技术技能及工作效率。
6、不计报酬,克服困难,加班加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五、评选方法:
1、先进部门根据一年的部门工作成绩,由全体员工推荐,最后由总经理确定。
2、先进个人候选人由各部门推荐一至三名(也可自荐),经由全体员工对其测评或无
记名投票,最终结果由总经理确认后生效。
7.关于开展评选滨州市师资培训和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 篇七
和建立科普惠农项目库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协: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深入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省科协在2008年制定印发了《河北省“百强农技协”服务与管理办法》、《河北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评审与管理办法》、《河北省农村科普带头人命名与管理办法》(冀科协[2008]11号),并组织开展了农村基层科普工作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有效推动了农村科普典型的大量涌现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以上三个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协关于建立科普惠农项目库的要求,现就开展新一届农村基层科普工作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和建立科普惠农项目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先进典型的申报推荐和评选表彰
1、基本条件。河北省“百强农技协”、河北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河北省农村科普带头人申报推荐条件详见附件5、6、7(或见冀科协
[2008]11号文)。要重点关注在低炭农业和现代农业发展、建立和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建立科普惠农长效机制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典型。
2、范围和数量。申报推荐范围为县(含县)以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各地不受名额限制,各市科协分三个层次向省科协推荐:一是符合条件的;二是基本符合条件的;三是达不到条件,但有培养前途,经过一、二年发展能够达到优秀条件的,都要进行申报推荐。已被省科协命名和获得过科普惠农奖励的基层典型,这次也需要重新申报推荐,进行资格认定。省科协择优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科普工作典型进行命名表彰,其他申报推荐的典型将列入省级科普惠农项目库。
3、推荐程序。有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1、2、3),提交3000字的工作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县科协把各层次的典型申报到市科协。市科
协进行考察和初评,向省科协报送基层典型的申报表、工作总结和市科协评比报告、项目库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发送电子版),并进行分类排序,分别编号。
4、时间安排。各市在7月31日以前完成申报、推荐工作。省科协在8月份组织抽查和评选,8月底进行命名和表彰,颁发证书和牌匾。
二、建立科普惠农项目库
建立科普惠农项目库是中国科协的要求,也是我省推进“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深入实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科学实施和持续发展。
1、入库标准。各市科协推荐到省科协的不同层次的典型,原则上是能入库的尽量入库。今后推荐评定国家和省级科普惠农项目,都从项目库中产生。
2、项目库的管理和使用。科普惠农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更新,各市可在每年年底对本辖区入库项目提出排名顺序意见。省科协对有关典型进行实地考察,确定全省各类典型排序。
3、典型的扶持。省科协在入库各类典型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分期分批进行表彰,授予荣誉称号,推荐参加国家、省级科普惠农项目及其他科普资助项目的评选,在技术、信息上给予支持。加强对优秀典型的宣传,不断提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其参与科普惠农项目评选的竞争力。
4、市、县级科协的责任。市、县级科协要做好先进典型的发现、培养和扶持工作,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汇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报省科协。同时,开展辖区内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工作,并建立市、县级科普惠农项目库,进一步推动基层科普组织建设,为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奠定坚实基础。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范玉鑫王建军
联系电话:0311—***8
传真:0311—86698028
电子信箱:hbsfyx@163.com
附件:1.河北省“百强农技协”申报表
2.河北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doc
3.河北省农村科普带头人申报表.doc
4.河北省科普惠农项目库推荐汇总表.doc
5.河北省“百强农技协”服务与管理办法
6.河北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评审与管理办法.doc
7.河北省农村科普带头人命名与管理办法.doc
河北省学技术协会
8.关于开展评选滨州市师资培训和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 篇八
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精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宣传优秀教师和模范教育工作者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树创献”和“三育人”活动中,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教育系统教职工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决定开展“树创献”、“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县、区所属学校及直属各单位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树创献”先进个人(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项教育政策,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勇于探索和实践教育新理论、新成果。
2.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鹤岗市
教师公约》,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3.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宣传普及科学知识,努力培
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1 —
4.严谨治学,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新知识,运用教学新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5.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服从安排,顾全大局,淡薄名利,心态积极。
近五年来违反师德建设有关规定的不得申报参评。
师德标兵除应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需近两年来被评为校以上师德先进个人或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事迹真实、典型、感人,得到广泛认可,经得起群众和社会舆论考验。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团结同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育人意识,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工作有创新,业绩成果突出。积极关心、参与学校或部门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发展事业。
1.“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教风良好,治学严谨,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出色地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突出,认真开展科学研究,科研能力强。
(3)积极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的各项要求,教书育人,能通过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和专业思想
教育以及创新意识教育,注重培养实验技能和实践能力。
(4)积极承担和完成所承担的班主任、辅导员或指导教师等工作。
2.“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
(2)能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思想,具有较强的公仆意识,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3)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4)钻研业务,科学管理,讲求效率,提高质量。
(5)工作热情、周到、耐心、细致、诚信,受到广大教职工的普遍认可。
三、评选的组织和申报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要积极开展宣传、评选和申报活动。评选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真正选出那些在职业道德建设上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职工,特别是要评选出在鹤岗市“万名教师扶万生,万名教师访万家”、“讲身边的师德故事”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真实体现其先进性和示范性。
(二)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审核,严格把关,并将候选名单在校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市教育工会将对各单位申报先进个人进行全面考核,以确定最终人选。
(三)“三育人”先进个人总体有名额限制,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单项不作名额分配,但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两项受表彰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合计受表彰人数的15%。
(四)申报表一式二份,逐级审批,加盖公章后上报市教育工会,先进个人材料除在申报表上填写主要事迹以外,每人要附一份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要按A4规格打印。材料要通过典型事例说明事理,遵循育人规律,体现素质教育特性,展现师德工作真功。
(五)各基层工会务于11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工会,逾期不报按自动放弃对待(会期另行通知)。
附件:1.“树创献”及“三育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三育人”先进个人呈报表
3.“树创献”先进个人呈报表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师德建设表彰通知
抄送:省教育工会,市总工会。
鹤岗市教育局办公室2010年11月12日印发
9.关于开展评选滨州市师资培训和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 篇九
广州市关于表彰2005广州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穗府[2006]42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5年,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从发展规划、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和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着手,狠抓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有效地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了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控制目标。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萝岗区人民政府等17个单位“广州市生产安全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市公路局等16个单位“广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市教育局等17个单位“广州市消防安全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张伟雄等34人“广州市生产安全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吴伟等33人“广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先进个人”称号;授予林楚国等33人“广州市消防安全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学习先进,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争当安全生产排头兵,为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构建平安和谐广州而努力奋斗。
广州市2005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广州市安全生产(生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先进单位(50个)
(一)生产安全先进单位(17个)
市编委办
市国土房管局
市交委 市质监局
市安监局
市公安消防局
天河区政府
萝岗区政府
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铝业有限公司
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市煤气公司
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广州市有限公司
(二)道路交通安全先进单位(16个)
市市政园林局
市公路局
市公安交警支队
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
番禺区政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越秀大队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山大队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内环大队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
白云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
天河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
萝岗区公安分局交通防火处
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市第一公共汽车公司
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市广峻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消防安全先进单位(17个)
市府办公厅
市教育局
花都区政府
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
市公安消防局新市中队
越秀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海珠区政府办公室
天河区公安分局防火科
白云区三元里街道办事处
黄埔区公安分局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广州珠江钢琴厂
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
广东省民间工艺博物馆(陈家祠)
越秀区人民北路小学
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红棉大酒店
二、2005市安全生产(生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工作)先进个人(100名)
(一)生产安全先进个人(34名)
罗家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惠中 市府办公厅综合一处副处长
何志球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主任科员
蔡国强 市监察局副局长
谭曼青 市财政局副局长
江 云 市人事局局长
陈卓敏 市劳动保障局副处长
向恩明 市建委副主任
张伟雄 市安监局法规培训处处长
田 路 市法制办法规一处处长
丁志明 广州港务局副局长
李伟强 市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
谭卫宁 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副处长
陈伟光 市总工会主席
陈小钢 黄埔区委书记
黎裕华 荔湾区安监局副局长
黄成柱 海珠区安监局副局长
高广雄 从化市安监局副局长
徐谋华 珠江啤酒广州酿造厂厂长
赵 慕 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刘同华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副经理
庄泽锋 广州建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梁仲煊 广州造船厂安全生产部部长助理
黄和生 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总经理
杨永泉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梁梓程 广州酒家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蔡建原 广州大学教授
陈穗伟 广州高速公路总公司安全保卫处副处长
刘光武 广州地下铁道总公司党委副书记
崔浩江 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邓智文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 梁 亮 广东梁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余 欣 广州电视台记者
林华杰 广州电台主任记者
(二)道路交通安全先进个人(33名)
吴宇清 市府办公厅综合二处主任科员
谭育宁 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处主任科员
李卫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剑锋 市市政园林局市政设施管理处主任科员
辜祖德 市安监局安监三处副处长
刘敬军 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吴广惠 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李东明 市公安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
陈 伟 市公安交警支队安全教育处科员
吴伟明 市公安交警支队东山大队大队长
黄柔甲 市公安交警支队海珠大队副大队长
戚桂强 市公安交警支队天河大队大队长
张 鹏 市公安交警支队白云大队大队长
胡礼基 市公安交警支队芳村大队副大队长
卢伟国 市公安交警支队内环大队大队长
黄 艺 市公安交警支队花都大队教导员
周 昕 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科员
郭玉峰 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科员
陈高生 海珠区副区长
江绍强 荔湾区副区长
曾建伟 白云区副区长
齐小平黄埔区副区长
戴永昌 番禺区副区长
李沃田 增城市副市长
陈全德 越秀区公安分局交通科副科长
张子聪 天河区公安分局交通科副科长
何家申 南沙区交通管理所所长
张 卫 萝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梁润生 从化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袁细九 增城市公路局安全监督保卫科科长
朱灿林 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副经理
邹伟成 市第二汽车公司安全监督部副经理
吴 伟 市广峻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三)消防安全先进个人(33名)
崔仁泉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黄素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江小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惠波 市财政局政法处处长 梁醒虾 市安监局局长
吴士平市府办公厅出租屋管理处副处长
林楚国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
林炳荣 市公安消防局副局长
黄业灿 市公安消防局司令参谋长
李梅玲 市公安消防局防火监督处副处长
李其春 市公安消防局监督处重点科科长
蔡益华 市公安消防局防火监督处宣传科副主任科员
贡儿珍 越秀区委书记
卢玉萍 荔湾区委副书记
池柏良 天河区副区长
王中丙 花都区区长
刘悦伦 萝岗区区长
范洪波 越秀区公安分局黄花岗街派出所科员
蔡志昌 荔湾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
郑 恒 海珠区公安分局纪委书记
莫培进 白云区公安分局黄石街派出所科员
黄镜秦 白云区江高镇经济办主任
李镇初 天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罗志钊 黄埔区黄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钟建雄 花都区公安分局防火科科长
陈桐平番禺区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李志轩 南沙区公安分局珠江管理区派出所科员
吕志成 从化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海珠 增城市公安局中新镇派出所科员
杨国暴 广东省人民医院人事保卫处保卫科副科长
陈 辉 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震聪 广州市设计院副院长
蔡劲波 广州电视台科教部编导
10.关于开展评选滨州市师资培训和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 篇十
关于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
先进单位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公寓团工委:
2005年9月至今,我校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团员在校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部署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全校青年团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目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团员意识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团员的先进性意识,增强团员的光荣感和自豪感,努力把广大团员培养成“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实践者。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工作富有成效的先进团组织,为了表彰先进,校团委决定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先进单位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团委、公寓团工委。
二、评选条件
依据学校《关于在全校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
活动的实施意见》(团发„2005‟14号)文件的各项要求,重点参照三个阶段中教育活动的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三、评选方式和名额
评选采取申报制,从申报的团委、团工委中评选出五个团组织进行表彰。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充分反映本单位开展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落实情况、开展过程和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及取得的成效。每篇材料在5000字以内。
请有意申报参评的单位于2005年12月22日前,将材料一式两份送团委何婷英处。
附件:温州大学(筹)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先进单位申报表
共青团温州大学(筹)委员会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组织建设评优通知
温州大学(筹)团委办公室2005年12月12日印发(共印50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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