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例行督察情况通报会市国土局表态发言

2024-09-08

土地例行督察情况通报会市国土局表态发言

1.土地例行督察情况通报会市国土局表态发言 篇一

(重发件,以此件为准。)

防城港市

人民政府文件

防政发„2011‟5号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 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预验收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及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防政发„2011‟4号)精神,2011年1月20日至23日,市人民政府组织了两个工作组,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了预检查验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现场检查,各地虽已开展了整改工作,但从整体来看,还存在外业执行方面查处力度不够、强制措施不力、整改情况不理想等问题。上思县、东兴市整改任务基本完成(各有1宗虽已进行整改但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港口区、防城区(江山片区纳入防城区)整改工作不理想。港口区2009年度卫

-1-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整改49宗,基本符合整改标准18宗,未达到整改标准31宗(其中:立案查处10宗,基本符合整改标准4宗,未达到整改标准6宗;非立案查处整改39宗,基本符合整改标准14宗,未达到整改标准25宗)。防城区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整改10宗,基本符合整改标准7宗,未达到整改标准3宗(其中:立案查处6宗,基本符合整改标准5宗,未达到整改标准1宗;非立案查处整改4宗,基本符合整改标准2宗,未达到整改标准2宗)。

对港口区、防城区因整改不力,在限期内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给予严肃批评。为切实做好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例行督察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和自治区的验收评估,现对各地整改工作再次提出严格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尤其港口区、防城区人民政府必须认清形势,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土地监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督察意见书》以及自治区、市人民政府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照预检查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高标准、严要求进行整改,务必于2011年1月30日前对所需整改事项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同时,要对前阶段工作进行一轮“回头看”,认真细致开展自查自纠,逐宗落实,查漏补缺,做好整改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防止因工作疏漏影响验收评估。市国土资源局要落实专人,加强指导。

二、市人民政府督察室、市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的督察检查,对因措施不力、逾期整改不到位,影响全市验收评估工作的,将按相关规定首先对项目责任人及土地管理责任人追究责任。

特此通报。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土地 整改 通报

抄送:市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防城港市委会,市工商联。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27日印发

(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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