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工具领用制度

2024-08-02

仓库工具领用制度(共10篇)

1.仓库工具领用制度 篇一

仓库库存材料(设备)领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仓库库存材料(设备)的领用发放管理,确保材料(设备)发放秩序和授权审批流程的执行,特制定仓库库存材料(设备)领用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一、领料申请

1.领料人持领用单位开具的“车间领料申请单”,至物资仓库领取。2.物资仓库保管员根据“车间领料申请单”,将票号输入造船决策支持系统,自动生成“天津新港船舶重工责任公司领料单“,进系统验证可用后发放。

二、仓库发放 1.仓库保管员根据领料凭证核对无误后限额发料, 发出的数量要准确, 不得超出凭证的数量。

2.按发放器材的规格、型号、数量详细核对, 清点后交给领料人员防止差错。3.属(XGSIC/QMS2-708《配套产品质量检验控制程序》中常规检验项目)的出库物资, 在发料前通知质量保证部检验人员到现场检查, 在《配套产品入厂(出库)检验单》上签字认可后方可发放。

4.属船东检查经验收合格后的入库物资,发放时按规定要求: A 提供有效技术文件、配套备附件、测量设备和其他保障资源。B 提供按规定签署的产品合格证明和有关检验情况等文件。C 提供有关最终产品技术状态更改的执行情况。在发料前通知检查员(必要时通知船东)到现场检查, 在《配套产品入厂(出库)检验单》上签字认可后发放。

5.生产急需代用物资发放, 限额器材发放都要履行手续,进口设备动用拆套必须经主管计划员签字后,方可发料。

6.物资发出后及时销账,填单登帐注销,一般当日内结账,账目不得任意涂改。7.仓库内所有物资,禁止以白条抵库。8.数量不确定产品的发放规定如下:

领用人要求数量(个)与仓库存放成套物资数量(套)领用不匹配时,原材料、配套产品根据设计部下发的托盘表,严格按照托盘表数量发放,每次记好段号,逐项签字确认后组织发货,直至成批(套)物资发出后出账,填单登帐。机电设备根据设备装箱单发放,要求主体或附件逐项签字确认后组织发货,直至成套物资(主体)发出后出账,填单登帐。

9.物资仓库保管员对物资发放过程进行记录,及时出账,确保账物相符。

2.工具领用制度 篇二

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

1、操作工具首次领用,必须是在领用标准范围内;换领必须以旧换新,不准外流。

2、工具丢失或最低使用限期内损坏,规定实行丢失赔偿原则,(或主管及负责人同意)再重新领用。请妥善保管好领用的工具。

3、工具交接或离职退还,都得办理相应手续。

4、工具借用必须经当事人同意才可以。

5、旧品报废,经仓库保管核实,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

6、公用的工具等有指定专人保管。

个人各类钳子一年半、扳手二年、螺丝刀等根据损坏程度更换。其他都得保管部确定。

3.仓库工具领用制度 篇三

一、维护的标准及配套的考核

1、电机槽内无积灰,发现电机槽内有积灰,一个槽罚款该台设备责任人2元人民币,设备责任人由分厂提供,实施考核部门归口机动部。

2、固定电机的地脚螺母不应有松动现象,螺栓无弯曲,固定电机的平台无裂纹和开焊的情况发生,电机所属的岗位工发现以上情况第一时间汇报机动部,由机动部统一协调相应的对口部门和分厂的相关人员予以处理,对那些不能彻底处理的上报机动部备案;出现以上情况隐瞒不报者,发现一人次处罚该台设备责任人10元人民币,设备责任人由分厂提供,实施考核部门归口机动部。不服从机动部统一协调的处罚对口部门和分厂责任人50元人民币。对那些不能彻底处理的问题,结果又没有上报机动部备案的发现一人次处罚对口部门和分厂责任人5元人民币。

3、电机所属岗位的岗位负责人每隔2个小时要巡检一次,并在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巡检的标准是电机声音不刺耳,没有忽大忽小的变化;手背触摸电机以不烫伤手背可以停留30秒为基准。

4、发现电机的接地线松动或者没有加装接地线,第一时间通知电工前去处理,原则当班事情当班处理,当班没有处理的处理电气科5元,中间隔班处理的加倍处罚。通知到电工后,记录应答人的名字,作为考核时的依据。

5、在电动机出现问题时,电气维修人员、机械维修人员、岗位值班员等应立即赶到场共同查明电机烧坏原因,原因查明后在电动机修理申请表上注明后由岗位人员送往仓库进行修理,任何部门不得无故不到现场,否则由该部门承担烧坏电机考核。

6、电机烧坏原因查明后,按照谁的责任谁负责的原则分别进行考核,原则上4KW以下电机每台考核相关单位20元、4KW以上11KW以下每台30元、11KW以上每KW按修理费用的10%进行考核(目前修理费用按每KW30元计算),考核比例按责任单位60%,岗位工40%的比例进行考核,新购进或新修理电机因质量问题烧坏的由供货商或修理商调换或修理。

二、电机烧毁后送修仓库和领用的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

1、电机烧毁后送修仓库之前,送修的申请单要求每个项目填写完整,对填写不完整或干脆拿空白表单的,发现一人次处罚当事人5元;对手续不全私自签名者,遵循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仓库在接到申请单后办理入库手续,该台电机的卡片内容应包含送修单位,送修人,送修时间,电机在送修单位的具体安放位置;电机修理完毕后原有的电机卡片内容应换为修理单位责任人,验收人,修理后返厂入库的具体时间,电机存放地点;领用修复好的电机时卡片内容更换为领用单位,领用人,领用时间,电机领用后安放的具体位置。以上的三种卡片和电机的送修申请单要求同时存放,时效为7个月。该工序由供应处完善,出现疏忽者,发现一人次处罚5元并要求当事人给与及时完善,拒不完善着加倍处罚。

2、电机烧毁后不允许私自乱拆,直连式的风机电机一体送修,要求修理单位责任人负责到底,免纠纷。7.5KW以下的摆线针轮减速机要求整体送修,电机送修厂家后需要更换新轴承,质保遵循谁修谁负责的原则。私自乱拆造成无法配套成一体的,电机安放在谁的责任管辖范围内谁负责,一人次处罚10元,考核单位机动部。

3、每逢月初5日前,由机动处将上月烧坏电机数量、考核情况等整理后发往各单位进行确认,10日前将确认后的结果发往综合办进行考核,10日前各单位未及时回复的视同已认可考核情况。

4、对领用的修复电机在正常维护的范围内,使用周期未达半年而损坏的,依据电机的三张卡片和一张送修单;督促责成修理单位责任人免费给予维修。无正当理由拒不维修的解除其维修资格。考核单位机动部。

5、电机在分厂更换完毕后,1天-2天内通知机动部,由机动部安排相关人员给与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人要将电机烧毁的事故经过,事故报告存档,事故经过由分厂岗位工完成;事故报告由事故当事人,分厂主管领导,机动部相关人员,生产处领导,主管副总等参加事故分析会后,统一意见后形成事故报告,上报机动部备案。时间要求从机动部接到通知后7天内完成以上工作。建议主管副总牵头。不足之处敬请领导完善。

机动部

4.工具采购、保管、领用规定 篇四

一、负责采购工具的部门无论是直接采购,还是委托采购,都必须确保工具质量,不得购进劣质工具,以次充好。凡新添门类,在试用中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立即退换;凡长期使用的品种,应指定生产厂家,采购质优价宜的工具。如重复采购质量不过关的工具,影响生产、增大成本,则追究责任人和被委托采购部门的责任,具体参照公司质量赔偿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二、采购工具入库,按公司仓库管理制度登帐,妥善保管。仓库建有工具领、还专用卡(重新设立),凡领用人均需持必要的审批手续,到库领用,由仓库管理人员登卡。领用人调动、调离,必须将所领工具归还仓库后方予以办理调动、调离手续。

三、领用工具根据本工种需要由本人申请、车间(部门)负责人同意,分管生产副总批准,持签署实名的领料单到仓库领取。原则上不准同时领用两把以上(含两把)同一工具。车间确需领用售后服务备用工具,由车间主任申领,记入车间主任工具卡。凡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不允许以集体名义批量领用工具。

四、设定各类工具的使用时间,在规定使用时间内所领工具不得更换。超过使用时间,需更换的持原工具,经鉴别批准后,以旧换新。

五、需更换的工具具有修复价值的由车间管理人员或生产制造部维修班人员修理,能修复的暂缓更换。

六、仓库每季一次将收下的报废工具(列銮宓ィ┮谱せ岱掀房狻?/SpAN>

七、在条件成熟后由财务价格部下达各部门(车间)工具费用限额指标。

5.材料领用制度 篇五

TO:生产中心、车间主管、各班组长、补件组、售后处、机电班

1.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领料单,领用人、发料人、审批人签字确认,缺一不可;领料单实行

两级审核制,材料必须经组长或以上人员领取,组长领用,主管按当日生产安排量进行领用数量审核,领用人、审核人员对领用数量负责,组长不能过量申报领用数量,组长领用材料应有计划进行,车间使用材料时应运用科学方法,杜绝浪费,若领用数量过量,主管负责,员工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浪费,由员工赔偿。车间领用材料必须注明生产计划单号。库管员作好记录便于查询。领料单必须一式两份,红色库房记帐,绿色交财务审核。

2.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先办理出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现象,严禁白

条发货。

3. 各种物资材料的外售必须在销售部并按原价上浮10%开销售单价,经部门主管审批,财务审核

后方可领取。外售、报废等材料库管员应上报主管、财务。库管员不得私自处理。

4.属保修领用的材料一律由销售部填制领料单,注明详细原因以及发往单位或客户名,经部门主

管及以上人员审批后方可领取。

4. 维护材料的领用由设备管理部门填制领料单,经机电主任及以上人员审批后方可领取。

6.工具类的领用,全额扣款的可直接在材料库开单领取,扣款一半或不扣款的经相关部门主管审

核后方可领取。不扣款和扣半的工具库管员应作登记,归口管理。

7.生产车间领用原材料,采用限额领料单和车间主管审核领料单。必须有计划领取材料,车间填

制领料单时需注明生产计划单号,库管员据领用数据或批次作好记录便于查询。对于计划单号重复的领料单领取同样材料的,库房不得发料。部份无定额特殊材料需以旧换新或用完后的器具换领(如打包带、白乳胶、拼板胶、维修用料、清洁用具等),领用时应注意领用数量,员工应科学的使用材料,杜绝浪费。

8. 补件组领用原材料,须在领料单上注明客户名称以及保修单号或补件单号,经主管部门审批后

方可领取。在生产过程中的补件、返工件应经品管出示返工单,300元以下的品管经理签字、车间主管签字、计划经理签字方可发放,超过300元以上的在此人员签字基础上生产总监签字后由车间主管提交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发放。

9. 管理人员领用劳保用品。一律按照行政办制定的“劳保用品发放条列”执行,领用时从物控处

填制领料单,经主管审批;超出“劳保用品发放条列”范围的领用,直接在材料库填制领料单,月底由库管员统计,并报人力资源部核算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10.生产车间领用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品(除设计部物耗表上物料外)的,可直接在材料库填制领

料单,月底由库管员统计,并报财务部核算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1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借用库房所有物品(特殊情况或经总经理批准除外)。

12.车间领料若发现异常情况,库管员在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领导。

13.库房主管要经常到车间检查材料使用情况是否正常,每周给领导汇报。

编制:吴太勇审核:批准:

6.公章的领用制度 篇六

一、公司印章指公司行政章、合同章及财务章,公章由公司财务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公章保管人员应对盖章对象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对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否则不予以盖章。

三、对加盖公章的文件,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四、公章一般不能携带外出使用,如因特殊需要,需携带公章带出,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人员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公章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九、公章使用流程:

1.使用流程:

1)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购单及对外的重要文件等,由各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副总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

合同章使用流程:办公室登记编号后,由部门相关人员自行保管,并对合同章的使用负责。使用时部门经理批准,并在使用登记台帐上作好使用记录;

2)公司公章使用流程:

A 申请人所在部门经理或主管上级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B 印章保管人员审阅、了解用印内容;

C 印章保管人员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核准并在《百信公章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由印章保管人盖戳;

D 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管理程序使用公章,违反本管理程序的规定,擅自使用公章,予以处分或经济处罚。

3)财务章使用流程:同公章使用流程。

7.物资验收、保管、领用制度 篇七

关于颁发《物资验收、保管、领用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将《物资验收、保管、领用制度》予以颁发,希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物资验收、保管、领用制度》

二〇〇五年一月十二日

星采购和贵重物资当天验收入库;对批量大、品种规格多,三天内应完成验收入库;大宗物资在七天内完成验收工作。

四、未经正式验收的物资置于待验区,单独保管,建立待验物资登记簿。

五、对与计划不符,无供货清单、无运输装箱单和短少、损坏的物资,仓库管理员应拒绝收货,并通知物资采购经理,做好到货物资先存放在待验区的保管工作。

六、对三材的验收,材料进场应复检,凭计划、合同、到货凭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七、发票未到,可凭装箱单、合同及其它到货凭证验收。物资未到全,应拒付全额货款。

八、与发票、合同、计划不符或物资发生损坏,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但必须做好记录,妥善保存并积极配合物资采购经理查找原因。由物资采购经理负责索赔、补发、调换。

九、国外设备到货发生损坏、短缺、变质等问题时,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请国家商检部门出具“商检记录”和“商检报告证明书”,以此作为向外商索赔的依据。

第三章 物资的保管

第五条 保管

保证存储物资的安全,对不同性能的物资采用适当的保管、保养方法;露天堆场应设围栏或其它隔离设施,同时根据存储物资的物理、化学性能及存储的要求,做好适当的防护措施。

三、领用物资后或解体检查才能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将书面材料反馈物资采购部。

四、领用计划外物资须办理变更计划批准手续,并经物资采购部部长调整后,仓库管理员方可发放;领、发双方不得强领或多发。

五、由施工单位开具的领料单,经工程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部长签字、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仓库管理员核对无误方可发放,同时冲减计划和费用。

六、库存物资一律不借用,不经仓储主管允许擅自动用,按盗窃论处。

七、领用固定资产和精密仪器仪表,物资领料单经相关部门领导和物资采购部部长签字,方可发料。

八、物资使用后剩余的不得私自处理,应交仓库按退库处理。第七条 物资发放

一、发放物资应坚持“先进先发、易损先发、未收不发”的原则。

二、危险品的发放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在仓库负责人的监督下方可发放。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 生效和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本办法由总经理授权物资采购部解释。

8.后勤物资领用制度(定稿) 篇八

1.后勤物资实行计划采购,有总务采购人员提出计划报总务科长审核,并报请院长批准后执行。

2.购入物资严格履行入库验收手续,购入大型或大批耐用物资须会同院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验收,固定资产须上账,上卡。

3.后勤维修用配件,应由专人采购入库,并由被维修科室负责人签字领用,旧配件交总务废品处。

4.后勤物资领用须由护士长签字,并计入科室当月消耗,需交旧领新的物资,必须交回旧物资处,方可领用新物质。

9.物品领用管理规则制度 篇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行政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管理和监控,本着“保证质量、节约开支、堵塞漏洞、避免损失、提高效益”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公共利益,保证行政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采购应当符合节能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优先采购低能耗低污染的货物和工程。

三、行政部作为采购工作的管理和执行部门,须详细进行采购物资的成本核算,有权根据各部门的具体使用情况选择产品的品牌、档次及供货渠道,从而控制产品价位,降低物资成本。

四、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做到采购经手人员、保管人员、审批人员分离制衡。

第三条 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集团及直属全资子公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及工程的采购管理(不包括生产材料及生产设备的采购),集团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二、集团行政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原则上实行集中采购:

1、单价在1万元,批量在2万元以上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和家具;

2、合同价值5万元以上公共工程按工程招标、投标办法执行。

3、合同价值5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

第二章 采购方式

第四条 集中采购原则上统一到集团指定的采购定点单位实施采购;如果没有集中的采购定点单位,则由各企业行政部与使用单位共同确定专人组成不少于3人的采购小组,按采购规定及程序实施采购,分散采购由各企业行政部根据本企业情况组织采购。

第五条 行政采购以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为主,同时,可根据实际,采取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和直接采购等方法。

一、公开招标采购指招标人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参与投标。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是直接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

四、询价采购是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竞争性价格的采购。

五、直接采购是指采购人向供应商(厂家)直接购买的方式。

第六条 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项目,应当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一、确定采购谈判小组成员、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定标准等。

二、谈判人拟定合同条款,提出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三、参加谈判的所有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谈判人据此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七条 实行询价采购的项目,应当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一、定询价小组成员、价格构成、定标准等。

二、询价人拟定合同条款,提出报价供应商名单。

三、询价活动必须公平进行,询价人应要求供应商书面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询价人确定的中标人是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第八条 采购员对于小额物品的采购,应尽量去正规商场采购,并做到货比三家,严格控制采购物品的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

第三章 采购程序

第九条 采购计划与申请

一、属行政采购项目,申请部门须拟订本部门采购计划,并附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估计价值、供货时间等有关材料,报行政部审核。

二、行政部对申请部门上报的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后,制定公司采购计划预案。

三、公司采购计划须经总裁批准方可实施。

四、根据采购计划制作的采购预算表,分别需经行政部负责人、主管领导、总裁按权限签批核准。

五、属于临时采购项目,申请部门须提供按权限签批核准的申购单,并附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性能、供货时间等有关资料,报行政部办理。

第十条 采购实施

一、采购员收到被批复后的请购单或采购计划,立刻开展多方询价、比价、议价,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询价人员将三家以上候选供应商的品种、规格型号、报价、数量、性能指标等情况整理填写<报价审批表>报行政负责人,行政部负责人填写采购意见报财务部及主管领导审批。

二、对大宗、贵重、批量性的采购可采取公开竞价、招标、产品订货会等方式进行采购。尽量提高每次采购批量,获得批量折扣,降低采购成本。

三、报价审批获准后,如需签定合同,采购员即与供应商洽谈买卖合同条款。合同文本经法律室审核后须经行政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主管领导及总裁按权限签批核准。

四、采购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生效后的采购合同交财务部备案,行政部留复印件。采购员按合同付款进度,向财务部申请借款,支付给供应方。

五、采购员按合同交货进度,及时催促供应方按时发货。

六、采购员对所有采购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办公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号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信情况等)应建立一个完整的供应商档案,报行政部备案。

七、采购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市场办公用品的价格行情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市场信息,善于收集相关资料,及时采购到质好价廉的物品,建立各类办公用品价格数据库,做为核价的依据。

第十一条 验收与结算

一、货到,采购员会同使用部门进行验收,清点货物品种、质量、数量或重量,相符后签收并填写验收报告。

二、如发现货物品种、数量或重量与合同不符,质量经检测与合同约定标准不符,采购员将货物退回供应方,并与供货方就退货、经济补偿、赔偿和罚款事宜进行谈判。

三、采购员对缺货、供货延迟、验收不合格、货款诈骗等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处置。

四、验收合格的货物及时运抵仓库,办理移交入库手续,行政部做好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的登记建账工作。

五、采购员持请购单、入库单及有关发票到财务部销帐;财务部作好资产登记入帐工作。

六、实施大额(壹仟元或以上)物品采购原则上以支票形式支付。临时采购或以支票形式支付不便时,需将情况予以说明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实施采购。

第四章 采购监督

第十二条 财务部结合采购付款、报销及盘点实施监督;审计部结合财务审计或专项内部审计实施监督。

第十三条 被检查的人必须如实提供检查所必需的材料和情况,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一、采购活动中拒绝监督,或招标采取走过场,明招暗送,泄露标底的;

二、与投标者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者公平竞争或干扰招标活动,使招投标不能正常进行的;

三、与供货单位相互沟通,高估冒算,有意多付货款的;

四、采购过程中,接受供货方的吃请、娱乐和旅游等,私自参与供货方组织的活动的;

五、接受供货方的回扣或有价证券等各种好处而不上交的;

六、挥霍浪费或挪用、贪污、私分采购款的;

七、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购进的货物为以次充好、价高货次、假冒伪劣产品的;

八、利用各种理由把采购款和采购物品化整为零进行采购,逃避上述条款约束的。

第十五条 行政采购接受各部门的监督。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对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控告和检举。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集团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物资采购简介

10.仓库工具领用制度 篇十

为便于控制公司办公费用,合理使用办公资金,使资金使用有计划性,管理更趋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对公司办公用品(物品)、固定设施设备、设备

耗材等的请购、备置和保管,其他任何部门、个人均不得擅自采购。

二、公司办公室对公司各部门固定设备、资产进行合理有效的调配,其他

任何部门、个人均不得擅自挪用、调配。

三、原则上各部门须在每月底前3至5天,申报本部门近期所需办公用品

(物品)等,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交办公室审核后,再报总经理审批。

四、申购计划中要尽量详细列明所申购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由办公室根据费用预算和轻重缓急,权衡核定后统筹安排。

五、采购人员必须按公司领导批核的申购计划实施采购,不得自作主张,随意采购。

六、采购办公用品应注意价格是否合理,质量是否过关,信誉是否良好,并要求尽可能找批发商或生产厂家直接提货,节约费用。

七、办公室负责人须对采购人员所购回物品进行检查核对后,采购人员方

可报销。

八、个人领用办公用品(物品),须在领用登记簿上签字后方可领取。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有限公司

年月日

考 勤 制 度

为了强化公司管理,贯彻落实公司规章制度,提高员工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加强责任心,并依据公司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希严格遵守。

一、作息时间:上午8:45-12:00,下午1:30-5:451、各部门员工每天必须按时上下班并打卡作记录,不得请人或替人打卡,若违规,请人打卡者和替人打卡者都将按50元/次处罚。原则上每天必须到公司报到后再外出办公。

2、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或出差外埠,须在留言板上登记注明外出时间、事由、地点、回否,以便工作沟通,相互联系。若发现未登记者,一次警告,两次以上则按20元/次处罚。

3、员工作息时间外15分钟内未打卡视为迟到或早退,迟到、早退每次按5元扣罚。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半天,30分钟视为旷工一天,以此类推,旷一罚二。每月迟到、早退7次(含7次)以上,视为旷工1天,每月旷工3天以上,给予无薪工作3天和6天日工资总额罚款,直至除名。

二、病、事假

1、员工请假须事先填请假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不得请霸王假或电话请假(病假除外,但上班后需立即持正规医院病历及处方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请假审批单月底经办公室汇总统计后,随考勤表一同报往财务。

2、普通员工请假一天以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报办公室考勤登记。两天以内经分管领导批准,报办公室考勤登记,三天以上需总经理审批。

3、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内经分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须经总经理

审批,并考勤登记。

4、分管领导请假直接报总经理审批,办公室考勤登记。

5、事假无工资,病假三天内(含三天)凭正规医院病历、处方证明,享受基本工资待遇(扣除其它补贴),三天以上无工资。

6、婚、丧、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重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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