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推荐招聘制度

2024-10-18

员工推荐招聘制度(9篇)

1.员工推荐招聘制度 篇一

XX集团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为满足集团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规范人员招聘流程,健全人才选用机制。集团招聘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先内后外的原则,使用工用人机制更趋科学、合理。经集团董事会研究决定,制订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一、招聘职责分工

(一)人资事务部人资科全面负责集团管理岗位的人员招聘工作,审订集团各公司、集团部门生产岗位人员编制计划。

1、制订集团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

2、制定、完善集团招聘管理制度,规范招聘流程;

3、核定集团人力资源需求,确定人员编制,制定招聘计划;

4、组织分析集团各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制订并完善职位说明书;

5、组织实施内外部招聘活动,决定获取应聘人员的形式和渠道;

6、设计人员选拔测评方法,并指导用人部门使用这些方法;

7、主持实施人员选拔测评,并为用人单位提供录用建议;

8、定期进行市场薪酬水平调研,核定招聘职位薪酬待遇标准;

9、提供各类招聘数据统计及分析。

(二)集团各部门、各公司负责根据本单位经营目标合理确定人力资源要求,负责生产岗位人员招聘。

1、编制本单位人力需求计划,根据经营目标完成进度提出人力资源需求申请;

2、做好本单位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的分析,协助人资事务部人资科制订并完善岗位说明书;

3、对应聘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进行测评。

二、人力资源计划管理

集团对集团各部门、各公司的岗位编制及员工人数实行定额控制。

1、人资事务部人资科根据集团经营目标和综合业务能力发展的需要,协同集团各部门、各公司对组织机构及岗位编制计划修订,编制集团人力资源源配置计划,报集团董事会批准,并于每年的元月10日下发实施。

2、人资事务部人资科协同各公司建立起各公司、部门及项目部人员配置标准,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后,新设立分公司、新增项目按此标准进行人员配备。

3、集团各部门、各公司要严格控制各岗位人员配置,原则上不得突破年初岗位编制计划规定的数量。

4、人资事务部人资科要根据各单位经营目标完成进度与各用人单位沟通

后调整增补人员时间,确保人力资源增补的合理性。

三、招聘组织

(一)普通管理岗位员工由人资事务部人资科负责拟定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参与招聘测评的专业技术评价。中高级管理岗位的招聘由人资事务部人资科拟定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总经理确认后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应组成由其单位负责人、分管经理或公司总经理、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评审组参与专业技术评价。

(二)招聘流程

1、用人单位根据经营目标完成进度,填写招聘申请表交至人资事务部人资科;

2、人资事务部人资科组织进行招聘申请评估,根据全年经营目标进度及实际用人需要,确定是否组织招聘;

3、确定招聘后,人资事务部人资科根据集团内人员储备情况与用人单位沟通后,制订招聘计划实施招聘。

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人数、招聘标准(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个性品质等)、岗位任务要求、薪资标准、招聘形式、甄选形式、招聘经费预算等。

4、甄选

1)人资事务部人资科负责建立涵盖测评方式、测评指标、测评内容及测评小组的人才测评体系,并负责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

2)甄选包括初试和复试,必要时增加笔试。普通管理人员只进行初试,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初试结束后要进行复试。

3)人资事务部人资科招聘负责人负责对候选人的否具备该职位必备的素质条件及与企业文化的相融度进行审核,专业评审组负责对候选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与岗位的匹配度进行审核。

4)甄选结束后,人资事务部人资科招聘负责人和用人单位负责人、专业评审组成员应在《面试评价表》上签字,经用人单位总经理审核后确定是否录用或进入复试。

四、录用流程

(一)甄选结束后,由人资事务部人资科对拟录用人员作背景调查,根据甄选情况确定候选人最终排名,提出初步录用意见,由用人部门经理、部门分管经理和公司总经理确定录用人员。

(二)人资事务部人资科负责通知拟录用员工到指定医院进行指定项目的入职体检。

(三)人资事务部人资科根据拟录用员工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对社会应聘人员发试用通知书,对被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向其所在高校发接收函,签订就业协议书。同时,人资科将面试结果通知落选的应聘者。

(四)经批准录用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统一到人资事务部人资科报到,填写《人事档案卡》办理入职手续。报到需提供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近照两张、体检报告单、与原单位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若发现虚报或伪造,有权将其辞退。

五、试用期管理

(一)人资事务部人资科组织录用员工进行入职培训,详细讲解集团及所在公司的奖惩制度、考勤制度、福利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说明录用员工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同期录用人数在3人以下的,入职培训不少18课时,同期录用人数在3人以上的,应编制培训计划,入职培训不少36课时。

(二)人资事务部人资科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录用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约定3-6个月的试用期限。试用期内试用员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赔偿。

(三)人资事务部人资科与用人单位共同确定录用人员试用期的入职引导师,入职引导师与录用人员签订《师徒协议》。

(四)用人单位与入职引导师负责录用人员试用期内的考核,每月填写《试用期考评表》,并由入职引导师将考评意见与试用人员进行沟通,人资事务部人资科负责全程跟踪试用人员试用期考核,并在《试用期考评表》中填写考核意见。

(五)试用期不合格人员由人资事务部人资科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合格人员用人单位需于试用期到期前7天填写《试用员工转正审批表》,试用人员做试用期间工作小结,由用人部门和人资事务部人资科填写考核意见,经用人单位总经理批准后,人资事务部人资科发放转正通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

五、试用期工资管理

(一)员工试用期间,按照集团工资管理办法核定工资标准执行,不执行目标工资;

(二)员工转正后,根据任职岗位及入司前工作、学历情况,按照集团工资管理办法套入基本工资相应级别。

(三)属目标工资核定人数数额范围内的新增人员不调增目标工资,一级项目经理级别以上人员入司超过6个月的按转正日期调增目标工资,其它岗位新增人员不调增目标工资。

六、附 则

本管理办法由人资事务部人资科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2.员工招聘转正解聘制度 篇二

1﹑目的:为使本公司人员从招聘、入职定薪﹑转正﹑调动、职务异动、调

薪、解聘的管理有章可循,特修订原相关制度。

2﹑范围: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3﹑内容:

3.1人员招聘

3.1.1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须新增、补充人员时,填写《从业人员需求表》,经部门最高主管签署、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核准后,由人力资源课组织办理招聘之事宜。

3.1.2 招聘途径:包括公告招工、媒体招聘(报刊、上网)、人才市场现场招聘﹑内部招聘﹑介绍招聘等。

3.1.3 公司员工之考选﹐以学历、能力、品德及岗位任职资格为准,必要时增加个人背景调查。

3.1.3.1 普通员工之招聘:采用张贴招工广告﹑校企合作等厂外招聘,人力资源课按正常招聘考核程序组织办理招聘。

3.1.3.2 管理技术人员之招聘:采取人才市场招聘、登报(网上)招聘﹑介绍招聘或内部选拔的方式进行;管理、技术人员招聘须由需求部门课长级以上干部会同人力资源课共同办理面试考选事宜。

3.1.4 应试人员填写“新进人员面谈记录表”由人力资源课初试﹐了解该员基本之资料﹑道德﹑操守情况﹐符合则交由需求部门面试考核后,将面试(口试/笔试)结果报人力资源课审核(身份/证件/岗位技能等),通过部门岗位技能要求考核/人力资源课审核/管理部或总经理核准的应试人员即可录用。

3.2报到

3.2.1报到时需办妥下列手续:

3.2.1.1 上交学历证、身份证、计生证复印件各一张,标准一寸彩色照片二张。

3.2.1.2 财务、司机、业务等特殊岗位人员办理担保书(户籍、房产、信用等)﹐保安须出具户籍所在地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经总经理核准才可以上岗),副课级(含)以上的相同职称人员须提供前任公司的就职证明或提供前任公司的可查询就职情况的电话号码。

3.2.1.3 报到入职人员须提供当地卫生防疫站体检合格证明(原则上统一由防疫站上门服务﹐公司不代收代垫任何费用﹐个别入职自行前往体检)。

3.2.1.4填写员工履历表。

3.2.2 报到人员办妥上述手续后,由人力资源课给报到人员编工号(员工识别证/ID卡在岗前培训期间发放)、联络总务部门安排食宿;

3.2.3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将予以取消录用资格。

3.3 试用

3.3.1 入职定薪:新进人员办妥入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课将“人事资料”和“人事异动单”(注明了入厂日期和生效日期)交用人部门主管依公司定薪标准定薪。普通员工不计算工作年资。间接岗位初入职场或没有本职工作经验者一律从相应职等的第一级起薪。用人部门的入职定薪工作时间为一个工作日。薪资从报到培训上班开始计薪,若漏定薪则由使用单位组长/课长负责,所有入职人员须由管理部主管/总经理核准。

3.3.2 岗前培训﹕新入职人员在岗前培训期间﹐由管理部人力资源课组织实施岗前培训内容﹕公司简介﹑厂规厂纪﹑早操﹑工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精神教育。

3.3.3 所有聘用人员均需连续一个月至三个月的试用期,如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有出色的工作表现且有具体事迹,可由部门课长/经理提出缩短试用期,提交人力资源课审核,报管理部主管/总经理批准后提前任用。一般员工经管理部主管审核后提前正式录用,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经总经理核准后提前录用。

3.3.4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无故旷工或工作不达公司要求者,公司随时终止试用,予以解雇。

3.3.5用人单位每月20日须对试用员工通过《员工(试用)考核表》进行考核,若试用期三个月且考核合格须同时填写《人事异动表》及对应《员工(试用)考核表》于每月28日前转交人力资源课,由人力资源课作出复核建议统一报管理部主管/总经理核准(无人力资源课编号和管理部主管签核的“人事异动表”一律无效),决定试用期员工之去﹑留﹑延长试用和薪资水平。

3.3.6 转正调薪以每月15日为界,15日前计算当月为转正调薪时间,15日之后计算为下月的转正调薪时间。

3.4 转正﹕

3.4.1 满试用期经管理部主管/总经理批准录用的员工即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3.4.2 员工需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进入公司报到第一天就要签订﹐老员工定为每年的一月一日为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工作起始日。

3.4.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需要,公司与雇员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后,可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

3.4.4 在合同期内公司与雇员均需遵守双方所签订之《劳动合同》,双方均需依

据合同之规定处理有关问题,特殊事项须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3.5解聘和违约出走

公司对员工解聘分除名(解雇)、辞职及合约期满三种。

3.5.1 除名(解雇):严重违反厂规厂纪或有违法行为者﹐按实际出勤日计算薪资﹐违规者结算违规之前的薪资。若造成公司损失须负责赔偿﹐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3.5.2 辞职:员工终止试用期或在雇佣关系情况下,提出终止雇佣关系为辞职。

3.5.2.1试用期内员工辞职,需提前一周出具书面申请,由部门文员到管理部人力资源课领取“离职申请单”经所在班组、部门主管核准后﹐于第七日方可停止工作办理离职手续。在辞职申请期内的人员不得请三天以上的长假。

3.5.2.2试用期结束后员工辞职,需提前出具书面申请(原则上管理人员、办公室职员需提前一个月,车间员工提前十天)﹐由部门文员到管理部人力资源课领取“离职申请单”经所在班组、部门主管或总经理核准﹐在申请期满时停止工作﹐办理离职手续。在辞职申请期内的人员不得请三天以上的长假。

3.5.2.3合约期满:双方不再签约,则雇用关系自行解除,人力资源课在合约期满前30天以书面形式知会合同期满员工,如双方不再签约,则雇用关系自行解除,办理离职手续。

3.5.3 解聘人员在申请期到期时须持《离职申请单》到公司各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将所经办事项、卷宗、帐目、款项及公物等全部移交清楚,特殊情况由管理部人员一同前往办理交接。

3.5.4 离职员工的移交应亲自办理,倘若有其它特别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有关人员代为办理(代办之人员需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对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3.5.5 《离职申请单》所载事项办理完毕后经管理部主管核准后,人力资源课通知财务办理薪资结算手续离职(间接部门人员﹑直接单位领班级以上(含)人员在辞工手续办理完毕后的第七天才可以发放薪资,财务配合转账支付)。

3.5.6 凡解雇之员工必须当天下班前办理完辞工手续﹑薪资结算手续离开公司;其它解聘人员在移交完毕停止工作的第二天必须离开公司。

3.5.7 违约出走﹕未办离职手续或请假手续未完成之人员自动离职三天定性为违约出走﹐第四天由用人部门按离职除名办理离职手续﹐第六天开始如由人力资源课发现的自动离职者未办理离职除名手续一方面要求该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另一方面对用人部门组级干部提报行政警告处理。违约出走超过三天(含)者按旷工处理无条件除名﹐公司不予结算任何薪资﹐且公司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

任之权利。

3.如何制定员工招聘制度 篇三

人员甄选测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设计和实施,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或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承担设计和有关测评工作。初步筛选。审查求职者的个人简历和求职表是进行初步筛选的有效手段,目的在于获取应聘人员的背景信息,据此淘汰不符合职务说明书要求的候选人。初步筛选性会见在外部应聘人员填写完求职表后进行。就业测试是外部招聘初步筛选的最后一个环节,对于可以进行工作样本法测试的岗位如打字员、搬运工,生产部门的某些岗位在初步筛选时可进行实地操作测试。对于无法进行工作样本法测试的岗位包括管理类岗位和技术类岗位,要通过审查其著作、发明,或核查其学历、经历,以鉴定其资格。人力资源部根据收集到的求职者信息建立外部人才库。

初步面试。对初步筛选合格的求职者邀请面试。初步面试一般由人力资源部专员主持。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的学识、智力、品德和综合素质进行初试和评价,并填写《面试登记表》里的初试评价栏。人力资源部确定初试合格人员,经人力资源部部长签字认可后推荐给相关业务部门复试。

复试。复试由复试甄选小组进行。复试甄选小组一般由以下三方面人员组成:一、用人部门代表;二、人力资源部专门人员;三、资深专业人士。一般岗位的招聘可无资深专业人士。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招聘必须有资深专业人士参加。资深专业人士应对该职缺的工作有深切的了解和密切的工作关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面试由总经理负责,资深专业人士参加,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工作。在复试前根据招聘职位的职位说明书设计面试评分量表。复试应通过多角度、多方法进行测评。

复试的实施。复试过程中,复试甄选小组成员应填写复试记录表,表明对应聘者的评语及结论。全部复试结束后,甄选小组成员应讨论对各应聘者的意见。当小组成员未能达成一致结论时,由用人部门代表拍板。评价结果应填写在复试结果推荐书上,送达用人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下一步行动的依据。

笔试。重要岗位的招聘应采取笔试,由用人部门组织进行。组织笔试的目的是为了检验应聘人知识和能力,笔试试题根据需要确定。

甄选结果的反馈。通过复试的应聘人员由分管部门的主管领导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高层次人才引进、批次进人时需经经理办公会讨论审批。所有人员应经总经理最后签字批准。同时,人力资源部将面试结果通知落选的应聘者。

试用和正式录用

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应聘人员到公司报到后,要填写“职工登记表”,并签定试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的目的在于弥补甄选中的失误。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在其它单位工作不到一年者,试用期满后,还有6个月见习期。

试用期的人员,尚不属于公司正式员工。在此期间,双方均可随时提出终止试用。试用或见习期满后的员工,经考核合格,由部门负责人出据书面意见交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司和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后,由人力资源部在该员工的“职工登记表”里注明加盟本公司的时间和转正时间。

七、招聘工作评估

4.酒店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的:完善公司的员工聘用管理,既满足公司用工需求,有合理控制人员编制规模,便

于公司人事行政部掌握各中心、部门的用工情况。

二.招聘原则:

1.公司各经营店员工批量招聘和管理岗位员工招聘、甄选,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承担。各部门负责人有用人推荐权;足底保健师、芳香理疗师技术岗位的员工录用,店面技术部部长行使技术鉴定权利;其它管理岗位的人员(主管级以上)录用,由总经理鉴定;为拓宽招聘渠道,各经营店行使公司人事行政部授权的普通员工(服务员、迎宾员、保安员、保洁员)零星招聘职权,各经营店零星招聘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员编制数量,超出部分应汇报公司人事行政经理同意。人事行政经理根据各店的人员编制协调安排零星入职员工上岗。

2.提倡公开从社会上批量招聘录用员工,也可由内部员工引荐,内部引荐人员获准聘用后,根据经营需求分配至人员紧缺的分店;

3.招聘时要遵循品、德兼优,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人员招聘态度应认真,热情、温和,善于发问,不同的岗位设置不同的问答话题。根据应聘岗位资质要求进行多方面提问和考查,以确保招聘有效;

4.人员招聘应经过面试(或笔试)及部门试用后才能正式录用,主管级及以上管理层要在公司总经理亲自面试之后才能录用;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雇用:(1)年龄未满16周岁;(2)在社会上曾造成过不良影响的;

(3)被司法机关追纪其刑事责任的;(4)其它不符合企业标准的人员;

6.从事管理和业务工作的正式员工一般必须满足下述条件:(1)中专以上学历;(2)2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3)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45岁。

三.招聘的职责

1.管理公司人事行政部职责:

1.1人事行政部根据编制计划,审核各经营店、管理公司其他部门提出的招聘需求申请数

量是否在编制内,如因业务拓展而提出的用人申请,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

1.2确定招聘人数后,人事行政部根据用工需要,选定符合企业需求的招聘方式;

1.3管理公司人事行政部,根据企业整体发展、扩张战略计划,掌控企业整体用工需求、合理调控人员储备计划,在各经营店、部门的编制之外根据经营设施和岗位状况合理均衡、协调人员储备数量;

1.4人事行政部经理作招聘预算及费用申请;

1.5出具招聘岗位基本资质要求,参见《员工招聘资质标准》;负责对重要岗位聘用对象作

相应的背景资料调查工作,确保该员工求职背景信息的准确性;

1.6公司人事行政经理需赴现场对备选人员进行初步面试,现场填写、收集《招聘登记表》;

1.8面试合格、确认后的人员由人事行政经理或授权人力资源专员负责进行相关入职工作,包括:复印身份证件存留、安排具体到公司日期及相关接待、安排宿舍、集训安排、批量招聘入职办理、分配、试用、签订合同等;

1.9负责基层员工招聘定薪,和根据工资政策标准与总经理及相关部门经理,为管理岗、高技术岗员工定薪工作

1.10负责指导经营店建立、完善员工的电子档案、文本档案。负责建立、保管管理公司员

工的文本档案,经营店及管理公司(所有员工)的电子档案;

1.11负责定期检查各中心、部门负责人对《新员工入职试用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追踪、处理和反馈工作;

2.管理公司其他部门职责:

2.1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及编制,合理确定员工聘用需求;

2.2负责根据本部门工作性质,协助人事行政部确定员工聘用的资质要求;

2.3负责协同人事行政部开展本中心、部门中基层管理、技术人员的面试、笔试等甄选工作;

2.4配合人事行政部完善员工的聘用信息、档案资料,并将电子档案送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2.5负责向人事行政部反馈管理岗、高技术岗员工在试工期前试工状况;

3.经营店职责:

3.1经营店内各部门严格按核定的人员编制,于每年1月和7月以书面形式,由驻店经理

向公司人事行政部提出人员补充招聘申请,申请时要注明所需人员岗位及所需人数;

3.2经营店在公司人事行政部授权下,在本店的编制范围内自行招聘补充流失的服务员、足底保健师、芳香理疗师、迎宾、保安员、保洁员岗位的员工;或根据公司人事行政部的授意,协助人事行政部因公司发展、扩张战略计划需要,进行普通员工储备招聘;

3.3驻店人力专员在驻店经理授意下,书写、张贴经营店公开招聘广告;广告内容需发送

至公司人事行政部,以审核招聘计划是否超编,并保证招聘广告的专业标准;

3.4配合人事行政部完善员工的聘用信息、档案资料,并将文本、电子档案送交人事行政

部备案;

3.5驻店人力专员执行公司制定的招聘程序与标准进行招聘工作(参见相关程序与标准)。

3.6负责向人事行政部反馈管理岗、高技术岗员工在试工期前试工状况;

4财务部职责:

5.1负责审核预算费用计划,审批后提供在预算的相关费用;

5.2负责新进入员工的薪酬福利待遇标准的财务备案工作;

四、员工招聘流程:

1.批量招聘流程:

1.1制定批量招聘计划,确定批量招聘人数: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计划,预计当年用工需

求;根据公司人员编制及员工流失率,确定因岗位流需失补充员工数量。

1.2申请招聘费用,拟定招聘计划:人事行政部向总经理上报招聘计划及费用预算申请;总

经理审批后,人事行政部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1.3开拓招聘渠道:

1.4实施招聘:

1.5新员工集训:<见全员培训管理制度>

1.6入职办理及分配:

1.7劳动协议签订:员工实习期结束后,公司人事行政部组织与该员工签订正式劳务合同。

2.零星招聘流程:

2.1用工需求提出与审核:分店/部门提出零星用工需求,公司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既定的人

员编制进行审核。

2.2实施招聘:发布招聘信息,选择招聘方式,现场面试。

2.3员工试工:零星招聘的员工(包括管理者、技术岗员工、普通员工)面试合格后,安排

到相应的岗位进行见习试工。试工期时间:管理者、技术人员、总公司职员10天,其他部门基层员工7天;试工期间待遇规定:试工期间按日计薪,管理者、技术岗员工每日20元,普通员工工每日10元。

2.4入职办理、及分配:通过试工期后,员工办理正式手续。公司人事行政部面试招聘的员

工,在公司人力资源办理入职手续;所有管理者、技术岗员工在公司人力资源办理入职

手续;分店面试招聘的普通员工,在分店办理入职手续。入职分配时,原则上安排在试工岗位,但亦可根据经营需要进行分配。

2.5员工试工目的:此阶段为双向选择期,员工与公司双方可以任何理由结束劳务关系;该

岗所属的直接上司要与该员工有至少两次的单独沟通、座谈,充分了解该员工;该岗的直接上司要严格把关、观察员工的工作情况,如有不适用的因素出现后,应即刻上报人事行政部,提出调离申请,尽可能的避免在试工期之后提出。

2.6劳动协议签订:员工见习(实习)期结束后,公司人事行政部组织与该员工签订正式劳

务合同。

五、员工聘用期各项工作安排规定:

1.根据员工应聘的岗位,人事行政部及各分店、部门的招聘负责人必须让应聘员工提供、出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一英寸免冠近照2张,学历、工作证明原、复件完整填写应聘登记表等资料。确定该员工是否住宿需求,如果有必须在员工进入岗位前协调解决。

2.应聘员工在试用期前,应知会《岗位工作须知》、公司相关福利待遇政策、公司员工日常管理制度、员工仪表仪容与行为规范、奖惩管理规定、奖惩条例等公共规章制度,并签字确认;

3.自员工进入试工期开始起至试用期结束期间,各分店、部门负责人应为其指定岗位训导员、岗位直接上级。人事行政部责令岗位训导员、岗位直接上级履行相应的工作任务;

4.岗位训导员工作任务:负责引领有住宿需求的员工到给他安排的宿舍、床位,协助其整理个人生活用品;负责试工期前三天的用餐安排工作;一对一的负责新员工《岗位工作须知》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新员工所提问题解答及相关沟通交流工作;负责督导新员工学习公司人事行政部公共规章制度;负责向上级及时回复新员工工作状态的反馈工作;负责岗位基础工作领入、培训工作。

5.岗位直接上级工作任务:在员工试工期3-5天内与其进行一次1对1的鼓励谈话,帮助员工适应工作环境;在试工期间要根据给员工的优秀表现进行一次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承认他的进步,帮助其建立工作信心;主动与其沟通谈话每月3次以上,追踪该员工与其岗位训导员的工作清况;协同该员工岗位训导员,辑写试用期工作表现评估报告,待员工确认后存入档案;每周一12:00前与人事行政部核对员工变动清况

5.员工招聘、录用、试用和离职制度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人员招聘与录用、试用期、离职的管理,满足企业人才需求,引进合适人才,通过内部竞争优胜劣汰,保证企业合理的人才结构和人才储备,为企业的经营提供充足、合格的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员工招聘

第三条 招聘原则

1.公平竞争原则:所有应聘人员,均有平等的录用机会,是否录用决定于企业的实际需要及应聘者本人的教育背景、职业背景、工作能力等综合因素;

2.内部优先原则:企业若有职位空缺时,在可能情况下优先考虑现职员工,然后再向社会招聘;

3.业绩导向原则:员工竞聘岗位的主要依据是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

第四条 招聘员工类型:劳动合同制员工。

第五条 招聘计划是依据企业战略目标、发展方向、业务经营计划,及企业组织机构变更等制定的,分为招聘计划和阶段招聘计划。

第六条 招聘计划即填写《招聘计划申请表》,其中应注明招聘的原

因,所需人员职位、数量、工作职责、任职要求、时间要求等事项。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的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对各部门提交的招聘计划进行审定,结合定岗定编工作制订或阶段的招聘计划,提交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总经理审批后的招聘计划组织实施。

第八条 招聘渠道:包括内部招聘,即在企业内部公开招聘需求的岗位,员工可推荐或自荐;外部招聘,包括社会上的招聘会、网络招聘、媒体广告招聘、人才市场招聘、校园招聘、推荐招聘等。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计划,通过各种合法途径收集各类应聘人员的简历并初步对简历进行筛选。对简历筛选通过的应聘人员,人力资源部通知初步约见。

第十条 人力资源的初步约见,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各种证书及工作经历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和对真实性进行确认,并审查其个人档案、劳动合同、保险等相关手续的情况是否符合企业招聘要求。第十一条 通过人力资源部初步约见的应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相应的笔试(入职笔试、专业笔试)。

第十二条 通过以上面试的应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发出录用申请。第十三条 录用准则:

1.身体健康;

2.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身体状况等方面测评达到企业业务需要的基本素质和岗位要求;

3.符合本制度第十条的规定;

4.个人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与企业文化相协调;

5.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6.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就业条件。

第三章 录用

第十六条符合录用规定的应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并为其办理入职手续。

第十七条录用程序

1.新员工入职时,应提交企业规定的相关材料:

① 上一单位离职证明;

② 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资质证书及企业要求的其他证照的原件、复印件(企业只留存复印件);

③ **银行卡正面复印件一张(支付工资使用);

④ 小二寸照片4张;

⑤ 填写企业规定的相关表格,如《保密协议》等;

第十八条人力资源部要组织对新员工进行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内容的培训,用人部门要指定专人对新员工进行业务指导,帮助新员工尽快了解和熟悉企业情况。

第四章 试用期管理

第十九条试用期应遵循以下原则: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一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内表现突出者,可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适当缩短试用期;

4.试用期内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提前10天通知员工离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企业,并填写《离职申请表》。

第二十条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应遵循以下试用期规定:

1.试用期人员一般不能晋升职位和工资;

2.试用期人员应参加企业组织的各项培训。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员工有下列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之一的,企业将在试用期内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应聘时未如实告知自己与工作相关的信息,包括自己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身体状况等,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获得录用的;

2.不能达到岗位职责或业绩要求等,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情形;

3.未经授权从事授权以外的工作;

4.发生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5.出现企业规定的严重违纪行为;

6.发生旷工行为;

7.无法提供最后离职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

8.未按规定办理档案、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的;

9.拒绝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专项协议书的;

10.11.12.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十二条试用期满,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提交《转正申请表》,并由其业务指导人和部门经理对其试用期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由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本人、部门经理、业务指导人填写《转正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员工正式转正。第二十三条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相关程序办理。

第五章 员工异动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入职后,如有岗位变动(内调、晋升、降级)、调薪等情况皆称作异动。

第二十五条员工有异动者,需本人填写《异动审批表》,做好工作交接,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正式生效。

第六章 员工离职

第二十六条员工离职须按照企业规定,办理工作移交,即填写《离职工作交接、审批表》:

1.将企业的各种文件、账册等事项列出清单,移交给指定的接替人

员;

2.将经手工作的进展情况、相关资料详细列明,移交给指定的接替人员;

3.业务人员须将应收款逐笔列出清单,由接替人和经手人签字,交接后由财务部负责人和总经理核实签字;

4.办公用品、钥匙、借用物品等交还相关部门,接收部门在表单上签字确认;

5.财务人员还将确认员工是否有借出款项,借款偿还后在表单上签字确认;

6.员工交接除双方交接人签字外,必须有监交人签字;

第二十七条自动提出辞职的正式员工,需提前30日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表》。

6.教职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 目 的为规范员工招聘、试用及转正管理工作,提高人员招聘的有效性,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育质量,维护聘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校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原 则

一、招聘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择优。

二、员工招聘的标准按学校《岗位说明书》中的任职要求执行。

三、招生办根据学校下达的工作计划或学校发展需要,编制招聘员工方案,报校长批准后实施招聘。

四、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招聘需求申请,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报校长批准后实施招聘。(人员增补需提前2个星期申请)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员工。

第二章

应聘条件和招聘流程

第四条 员工应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合作精神、严谨的治学和工作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或管理经验;

三、应聘教师岗位必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应聘职员必须具有中专或

四、应聘教师岗位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应聘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普通话登记证书,语文老师普通话等级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

六、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应聘教师岗位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应聘职员岗位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的或确因工作需要的,相关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可以破格聘用。

七、在前一单位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问题。第五条 招聘流程

一、招生办根据审批后《人员增补申请表》,在相关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并筛选出合适的应聘人员及时预约安排面试。

二、应聘人员前来学校面试时需提交个人材料,教导处校验有关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合法证明),符合条件者填写应聘申请表。

三、面试由分管校长组织实施,并根据岗位需求决定是否增加笔试考核。

四、应聘教师岗位的,面试合格后必须进行试讲,由分管副校长、教务处主任主持听课、评价并提出初录意见报校长决定。

五、主管及以上员工的面试校长主持并决定录用人员。

第六条 不录用理由

一、隐瞒个人资料真实情况者(学历学位、劳动关系状况、社会保险、职务成果、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等);

二、与其它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者;

四、被依法剥夺权利尚未恢复者或被判处刑罚尚未结案或被通缉者;

六、吸食毒品、赌博或有其它劣迹者或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为者;

七、经学校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八、被录用的员工,经核实有以上情形者,学校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七条 报 到

一、面试及相关考核通过后,由招生办通知应聘人员提交以下资料:

(一)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历和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合法证明;

(四)学校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五)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部分岗位需要提供,具体由招生办确定)

二、面试合格人员接到通知后,应按指定日期、时间、地点前往办理报到手续。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未于通知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受聘。

三、新员工报到办理入职手续时,即应认真诚实填写《教职工入职登记表》,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签订的,必须在入职后一个月内补签。员工拒绝与学校订立合同的,不予录用或终止试用。

第八条 员工试用

一、新员工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原则上为一学年。

二、试用期内招生办应对重要岗位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工作,经核实有隐

三、招生办与用人处室共同承担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工作。相应工作内容按照处室工作职责进行。

四、试用期间有下列情形的人员被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学校将终止其试用并解除劳动合同:

(一)达不到岗位基本要求者(以学校岗位要求为基准);

(二)受警告及以上之处分者;

(三)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达3次者;

(四)事假累计达5日者或有旷工现象者;

(五)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者或违反诚信原则者;

(六)与学校价值观不符者或对学校文化不认同者。

五、试用员工在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标准根据学校薪酬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员工转正

一、试用期满,由本人写出工作总结,所在部门负责人出具鉴定材料,招生办提出具体意见,并将试用考核结果报请校长同意后即可转正。

二、试用期员工表现突出、成绩优异且对学校有重大贡献的,由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照转正程序批准后,可提前转正。

第三章

受聘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受聘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时获取相应职务的工资报酬;

7.员工推荐招聘制度 篇七

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聘管理业务流程,提高招聘质量和效率,及时有效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为公司选好、用好、留住人材奠定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招聘原则

1.需求量与公司整体目标相匹配原则。综合部和各用人部门应以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依据,对人员需求进行准确预测、总量控制、统筹审核、严格把关,避免岗位重叠、因人设岗、资源浪费;

2.预测与计划原则。招聘工作必须提前预测需求,事先计划周密,综合部和各用人部门应根据公司发展的不同阶段适时预测人员需求,按期拟制周密的需求计划;

3.责任与沟通原则。综合部与各职能部门在招聘工作中应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并互为补充,以提高招聘工作时效和人才的录用质量。

4.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招聘工作应对社会和公司全体员工保持较高的透明度,对应聘者一视同仁,机会均等,公平竞争、全面考察、择优录用,以实现广招良才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目的。

5.规范与时效原则。招聘工作应不断完善业务流程、缩短招聘周期、提高招聘时效,以保证人才的顺利引进和减少损耗。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招聘组织部门及职责

第四条 招聘工作由综合部组织进行,主要职责如下: 1.人力资源需求总量的控制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的拟制;

2.公司人力需求预测和招聘计划的制定、实施,招聘策略的制定和招聘费用的控制;

3.对各用人部门人力需求的审核和报批;

4.组织和实施招聘各环节工作,执行向公司领导报批程序,办理录用人员手续。5.组织、实施新员工入职指导;

6.建立备用人才信息库,为公司发展储备人才。

第五条 各用人部门在综合部的组织、协调下参与招聘相关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定期对本部门人力资源需求进行分析、预测和控制,拟制部门内组织架构图,填写《员工招聘需求申报表》,按要求报综合部。

2.协助综合部实施招聘工作,编制和修订《岗位说明书》、应聘人员笔试题。3.实施对应聘人员的复试,对其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进行测评,并提出录用、定岗定级意见。

3.组织对新员工的上岗培训、执行导师制;

第六条 对一些重要职位的招聘和特殊的招聘过程,可由综合部牵头组成临时招聘小组或临时招聘委员会,实施招聘计划。

第三章 招聘形式

第七条

公司实行对外、对内两种招聘方式。

1.外聘:主要是通过校园招聘、人才市场、网络、报界媒体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实施招聘。

2.内聘:指在公司内部,向全体员工发布招聘信息,经员工自荐或部门举荐的方式实施招聘。

第四章 需求预测和计划报批

第八条 需求预测

每末(11—12月),各用人部门应分析、评估、清理本部门组织机构、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状况,并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相应作出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填报《部门人员需求申报表》。在此基础上,综合部制订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发展规划,报公司领导审阅。

第九条 制订计划

1.各用人部门以需求预测为依据,按季度填报《员工招聘需求申报表》报综合部,上报时间要求如下:

重要管理、咨询设计岗、软件及网络工程岗的需求提前一个月报批。一般管理、市场、咨询设计辅助岗、驾驶岗需求提前半个月报批。

2.各用人部门报批《员工招聘需求申报表》的同时,应附上修订好的《岗位说明书》和其它相关材料,为综合部提供有效的招聘资料。

3.综合部汇总、审核各部门按季度上报的《员工招聘需求申报表》,并与用人部门加强沟通、共同分析,达成共识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在此基础上,制定公司季度招聘计划,并填报《员工招聘增补计划表》。

4.综合部应将季度招聘计划反馈给各部门,在实施招聘计划时,应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严格控制非计划人员需求,如用人部门确实有人员紧急需求时,综合部及用人部门应快捷办理人员需求报批程序,按人力需求实施招聘。

第五章 录用程序

第十条 录用标准依据

以《岗位说明书》描述的任职条件为录用基本依据。第十一条 外聘人员的面试与录用程序 1.资格审查和专业考试

(1)凡符合应聘条件前来应聘人员,需真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综合部根据应聘岗位《岗位说明书》,对应聘者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同时,组织应聘者进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考试、人才测评。

(3)通过资格审查与专业考试应聘者,进入面试环节。2.面试

综合部组织对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小组由4--5人组成,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任职条件、应聘动机、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的评估,并相应填写《面试等级评定表》,评估结果报分管领导。

3.复试

(1)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复试,主要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适用程度进行评估和考察,提出评估、录用意见。

(2)综合部审核用人部门的录用意见后,报分管副总进行审批,总经理批准,按照《xxxxxxxx有限公司定岗标准》进行定岗定级。

4.体检 由总经理进行审批批准录用的人员,由综合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验合格者,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报到时间,以书面方式发放《新员工报到手续指南》。体检不合格者不录用。

5.入职手续办理

(1)应聘者接到入职报到通知后,应在约定时间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提前与公司综合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逾期不到视为放弃。

(2)办理入司手续需准备如下资料: A.校园招聘

 居民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4张,需正反两面复印;如因落户后,重新办理身份证的员工,需将新身份证复印件送交公司综合部);  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  派遣证原件及1张复印件;  户口迁移证原件及1张复印件;  1寸彩色照片3张;

 个人档案(若由学校通过派遣形式统一派送档案,则不需要提供个人档案);  如为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B.社会招聘

 居民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4张,需正反两面复印;如因落户后,重新办理身份证的员工,需将新身份证复印件送交公司综合部);  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  户口页复印件;

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  1寸彩色照片3张;  个人档案;

 婚育证明原件及1张复印件;

 如为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员工入职资料齐全、无误后,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书》、《员工保密协议》及其他确定劳动关系时需签定的资料。

(4)集团公司入职手续完结后,到公司综合部办理入职手续,需提交如下资料: 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  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2份;  户口页复印件;

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复印件1份;  1寸及2寸彩色照片各3张;

 各类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5)由综合部引领新员工到所属部门,接受工作安排,进入试用期,接受入职及岗位基本技能培训。

第十二条 内聘人员的面试及录用程序

1.应聘员工知悉公司内部招聘通知,向综合部提出应聘书面申请,填写《内部招聘报名表》。综合部审查应聘员工的任职资格后,组织考试。

2.凡经审查、考试合格者,由综合部向需求部门推荐。由需求部门面试,并提出是否录用意见。

3.需求部门提出录用意见后,综合部须征求调出部门意见。经调出部门同意,由需求部门填报《员工岗位调整审批表》。经双方部门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副总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办理调动手续。

4.综合部向调离部门,开具《员工岗位调整通知》。双方部门应及时做好移交、接收准备工作。

5.应聘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移交工作。按期到需求部门报到。

6.接收部门应对调动员工在上岗前及时进行转岗培训。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其他文件与本制度相抵触的地方,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8.员工上班制度[推荐] 篇八

1、上班不能玩手机。

2、准时上班9:30-9:40。

3、收碗倒盘时,有顾客时不能用倒。

4、门口地板卫生要清理。

5、上班接电话快捷,不能坐着闲聊。

6、有顾客要先接待客人,说些礼貌用语,您好!几

位?这边请,慢走等。

7、上班时服装一定要整洁,扣子扣好,不能刺身。

8、上菜的时候一定要先报菜名,小心菜来了。

9、上完最后一道菜的时候也要跟顾客说:你好,您的菜上齐了,请慢用。

9.超市员工规章制度(推荐) 篇九

一、打卡

1、所有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打卡或者签到点名制度

2、员工上班时,应换好工作服再打卡

3、员工下班时,应先打卡再换工作服

4、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不允许互相打卡,如有发现者,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并罚款10元;第二次予以书面警告,并罚款2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

5、上班和下班未打卡,次日未经主管签字者,没漏打一次,口头警告,罚款5元,当月累计三次者,以书面警告,并罚款10元;

6、如卡机出现故障时,需由值班店长签字方可生效。

二、员工注意事项

1、公司原则上不聘用员工的近亲(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同单位员工不得谈恋爱;

2、员工是公司的财富,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具体情况决定员工必须的培训课程,包括上岗前的培训,平时非工作时间安排的培训;

3、员工本人要求调动部门、工种的,应首先向所在的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而不应直接与其他部门接洽;

4、爱护公司财产,保养、管理好归自己使用的各类用品和设备,不允许将公司的设备、工具、物品等公司财产用于个人,不得私自转让他人使用。

5、对公司的快讯,不得私自挪用,不得乱涂、乱画、乱丢;公司赠品应当视同商品,不得私自挪用或不按规定擅自赠送;

6、每个员工都应妥善保管公司交给的任何场所的钥匙,不得擅自复制,不得借给他人;遗失钥匙,应立即报告直接主管或人事部,公司分发的制服和其他物品,离职时同钥匙一起交还给人事部;除正常损耗外,损毁费用将由员工支付;

7、员工号牌如遗失,应及时通知人事部,人事部将补发号牌,并收取补证费用5元,号牌必须佩戴于左胸前;

8、员工应避免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上班;不得携带私人物品进卖场,所有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公司规定的更衣柜里,并需自付保管责任;

9、员工如发现内盗,可直接向店值班或防损部(主管及内保)报告,如情况属实,将给予该员工500元奖金,对偷窃员工公司将扣除全月工资及奖金,并将所盗物品以十倍价格购买,并在该员工档案上记录备案,对举报者公司将做到绝对保密;

10、员工在公司场所(包括卖场)内拾到物品,或收到由顾客交来的拾到物品时,须立即给予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转交防损部并记录在案,同时广播通知失主;若失主向员工询问遗失物品时可指示失主去防损部查询。所有遗失的物品将由保安部保存,并由保安部负责处理;员工若有任何隐藏失物不报的行为将按偷窃行为处理;

11、对主管工作安排不得顶或故意违抗;

12、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不得随意串岗、离岗,有事离开须向主管报告;不得与同事嬉戏打闹,与顾客发生争吵:员工下班后或休假期间,不得无故在公司逗留。禁止在公司场所内酗酒、赌博;

13、随时维持卖场商品、或加几个包干区的清洁;

14、不准在卖场内吃食品,喝饮料,动用或使用卖场内的商品;

15、员工(促销员和厂家进店人员)购物时,必须在早班下班后才能购物,不准在工作时间购物或将所购商品存放于服务台,员工不得私自扣留畅销商品;

16、快下班时不要催促顾客,不可有任何准备下班的动作,不要在顾客面前表现出一副急躁不安,走来走去的样子,要以愉快的心情欢送顾客。

违纪处罚标准一、一般过失(A类过失 每次处罚2~5元)

(一般过失给予员工口头警告,并要求员工在过失单上签字确认后,存入人事档案)

1、上班穿无带凉鞋,靴子;

2、个人卫生不佳,工作服上有明显污迹或不整齐;

3、员工指甲过长或指甲里特别脏(个别指甲留长也不允许);

4、留怪发型,头发凌乱;

5、男员工头发过耳,女员工头发过肩没有梳起;

6、吃饭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以内,没有按时返回工作岗位;

7、上班时间未按要求佩戴工牌;

8、随地吐痰,当众挖鼻孔,掏耳朵;

9、男员工戴奇异饰物;

10、生鲜部员工戴戒指,涂指甲油;

11、当众嚼口香糖;

12、当月迟到或早退一次{按规定,晚到5分钟以内为迟到,30分钟以上为旷工}

二、轻度过失(B类过失 小过5~10次)

(按照规定填写过失单,并处以20元或以上罚款,存入人事档案)

1、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两次(含两次)。

2、代人打卡(或请人代打卡)。

3、在卖场换装,整理衣物,梳头化妆,照镜子。

4、站姿不佳,身体松懈懒散,东歪西靠。

5、吃饭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

6、工作时间会友。

7、上班时间结伴上厕所。

8、没有按时完成上货,清理、整理仓库。

9、两次以上(含两次),被口头警告工作不改的。

10、营业时间在卖场并排勾肩搭背、行走聊天、嘲笑打闹。

11、1月内有两次一般过失口头警告者。

三、重度过失(C类过失 大过扣20~50元)

(按照规定填写过失单,情节严重者扣除相应奖金,计入人事档案)

1、在卖场聊天,工作时间打瞌睡、睡觉;

2、在卖场里仍递商品;

3、旷工1天以上(含1天);

4、吃饭时间超过规定时间半小时以上,没有按时返回工作岗位;

5、工作时间擅自离工作岗位、串岗;

6、未经批准私自调班;

7、在卖场、库房、更衣室等禁止吸烟的地方的地方吸烟;

8、工作时间在卖场大声喧哗、叫骂、追逐打闹;

9、盘点中出现人为重大纰漏的;

10、在卖场内评论商品的进货渠道、进价、制作过程、质量问题等

11、无论什么原因,于顾客发生争执的;

12、在工作期间使用粗俗、污秽、漫骂等有损个人形象、企业形象语言;

13、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的;

14、工作时间在办公室区大声喧哗、争吵唱歌吃零食,影响办公秩序;

15、丢失重要单据;

16、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17、经核实使用虚假病假条;

18、违反工作程序;

19、擅自改变商品价格;

20、没有按照采购部的商品清单订货;

21擅自改动商品陈列排面;

22、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以上(含五次),并扣除当月奖金;

23、传播内容失实的小道消息,制造谣言(扣除全部奖金);

24、一个月内两次轻度记录(小过),扣除当月奖金;

25、主管级以上人员决策失误,影响企业形象和销售业绩(扣除当月奖金);

四、严重过失(D类过失)

(犯有严重过失者经查实后一律予以除名,并根据情况处以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索贿受贿,贪污盗窃,吃拿卡要;

2、故意毁坏商品及公司财产;

3、私自将超市商品拿出超市;

4、拒不执行上级指示,不服从工作安排;

5、越权行使造成严重后果的;

6、款共三天以上(含三天);

7、收银员私拿、留存或代他人留存营业款及结账时少收或不收款;

8、泄露公司机密的;

9、打骂顾客,造成不好影响的;

10、严重失职、渎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11、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机密文件、规章制度等带出公司;

12、传播小道消息,造成恶劣影响的;

13、触犯国家刑事;

14半年内犯有两次(含两次)重度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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