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

2024-07-25

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精选7篇)

1.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 篇一

国资损失八千万

——青海能源发展(集团)公司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2013年,青海省纪委与青海省检察院联合查处了青海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海能源公司”)所辖青海煤业鱼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鱼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原副部长、财务负责人王世才贪污、挪用公款用于购买彩票,青海能源公司主体企业青海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海煤业公司”)以虚假工程决算隐匿、套取国有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私分国有资金违纪违法案件。

此案涉案金额高达1.27亿元,涉及国有企业高中层管理者及相关人员18人,堪称新中国成立以来青海省发生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违纪违法案件。

2013年12月,经青海省纪委、监察厅研究并报青海省委、省政府批准,对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1人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涉案违法的1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监管缺失,财务主管深陷“彩票迷梦”

2012年3月,受青海省国资委、青海能源公司共同委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青海分所(简称“国富浩华青海分所”)对青海能源公司及所辖公司2011财务账目进行审计,发现鱼卡公司财务负责人王世才挪用公款689.8万元。

相关审计人员将此事告知青海能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张树仁,并询问是否将此情况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张答复暂不披露。随后,张树仁电话询问王世才此款去向,王谎称将钱垫付给了他人,会在十日内还款。其实,王世才已将挪用的公款全部用于购买彩票,梦想得到丰厚“回报”。此后,张树仁多次电话催促王世才还款,王始终未还。

同年7月,张树仁将王世才挪用689.8万元公款的情况告知去鱼卡矿区值(带)班的时任青海能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吴伯强,并安排吴核查此事。吴伯强到该公司后要求王世才提供银行对账单并询问此款去向,王谎称将钱借给他人做生意。直到吴伯强离开,王世才一直未提供银行对账单。同年11月,吴伯强再次去鱼卡矿区值(带)班,继续要求王世才提供银行对账单,王仍以各种借口推托。此后,吴伯强仅将两次询问情况向张树仁作了口头汇报,对款项是否归还没有再做核实,张树仁也未就此事再对吴伯强做过明确指示。同时,由于吴伯强怕得罪人,对王世才挪用公款之事,既未采取有效措施,也未向青海能源公司主要领导汇报。

2013年1月,青海能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杨玉晖去鱼卡矿区值(带)班,张树仁安排其查看鱼卡公司财务账目及银行账户余额,但未告知其王世才挪用公款一事。杨玉晖在鱼卡矿区值(带)班期间,到该公司财务科查看财务账目及银行账户余额,但财务人员以工作忙为由,未提供银行对

账单。杨玉晖回到青海能源公司后,向张树仁汇报了上述情况,张未作表态。

2013年3月,国富浩华青海分所对鱼卡公司2012财务账目进行审计时,再次发现王世才挪用公款4840余万元。3月6日,审计组组长山成花根据所长童成录指示,将此事分别告知了张树仁和青海能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平震宇。平震宇向张树仁、吴伯强了解证实此事后,即给鱼卡公司总经理杨秀君打电话,让其通知王世才回青海能源公司核实有关情况。

后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自2010年6月至2013年3月,王世才以给单位办事或以倒账为借口,指使财务人员通过做假账平账或收入不入账等方式,将职工住房租金16.5万元、绿化费38万元、某企业预付款30万元、某公司应付款689.8万元、鱼卡公司矿区商铺承包费12万元,共计786.3万元予以贪污,用于购买彩票;同时,将8085万元公款挪用后全部用于购买彩票。以上贪污、挪用款项共计8871.3万元始终未还。

案件发生后,鱼卡公司财务负责人王世才及相关财务人员,鱼卡公司总经理杨秀君,青海能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张树仁,国富浩华青海分所所长童成录、审计人员山成花等12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并被依法逮捕。

“无中生有”、“暗度陈仓”隐匿、套取国有资金

2005年,青海煤业公司超额完成青海省国资委年初下达的利润指标,为确保完成省国资委来年下达利润指标、少缴企业所得税,经时任青海煤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德明,常务副总经理韩富彪,总会计师兼资产财务部部长张树仁共同商议,同意张树仁以虚假工程决算将资金隐匿挂在公司“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既可增加成本,隐瞒利润,又可少缴企业所得税的建议。

此后,在张树仁安排下,由资产财务部副部长吴伯强编造虚假工程决算,经张审核、陈德明签字批准,该公司自2005年11月至2009年12月,分别编造“2368大巷”项目、“立井矿2257回风大巷”项目、“延深三采区轨道下山2060中巷”项目等14个虚假工程决算项目,隐匿国有资金3198.34万余元,均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中。

2006年6月,青海煤业公司以“红土坡煤矿3892探巷”、“2145探巷”、“2025探巷”等三个工程项目向国家发改委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资金)550万元。该款到账后,项目一直未组织实施。为避免中央和省发改委在检查资金落实时收回项目资金,2008年2月,经张树仁再次建议,陈德明同意并安排吴伯强将550万元国债项目资金以虚假工程决算方式核销后,挂在公司“其他应付款”科目中。上述以虚假工程决算隐匿国有资金和套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共计

3748.34万元。其中830余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和给中高层管理人员发放“奖金”。

私心作祟、假公济私,私分国有资金

2009年11月,青海省国资委下发的《青海省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年薪制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实行年薪的企业负责人除国家另有规定和省国资委同意领取的其他收入外,不得在本企业及所属的子公司和其他企业领取兼职收入、各种补贴、津贴和奖金等。因工作需要,在所属子公司、股份公司和其他企业兼职的企业负责人,其应领的兼职收入、各种补贴、津贴和奖金等,要全额上缴母公司。”

青海煤业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在明知此规定的情况下,于2010年春节前召集班子成员商议,如何给高层管理人员发点钱,既不影响公司当年利润,又不影响完成省国资委下达的考核指标。张树仁建议只能从以虚假工程决算套取的资金中发放,在场的班子成员均没有反对,陈德明便安排韩富彪、张树仁准备钱款。之后,张树仁在筹措中层管理人员奖金时,多提取96.87万余元现金,并从中提取35万元交给陈德明,陈在中层管理人员年薪兑现大会后,分别发放给韩富彪等11名中高层管理人员,每人2万元至4.5万元不等,陈德明本人分得4万元。

按此做法,2011年春节仍由张树仁经办并从上年提取现金中提取32万元,交由陈德明分别发放给韩富彪等8名高

层管理人员,每人4万元,陈德明本人分得4万元。青海能源公司成立后,2012年春节,按照惯例,张树仁以支付工程款为名,提取现金45万元,从中提取25万元,交由陈德明分别发放给韩富彪等14名中高层管理人员,每人1万元至2万元不等,陈德明本人分得2万元。以上青海煤业公司、青海能源公司给高层和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发放年薪以外“奖金”共计92万元,均系从虚假工程决算中套取的国有资金。

2013年春节前,陈德明请示到任不久的青海能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学军,是否给公司高管发点钱,李学军同意按照惯例办理。陈德明随后安排张树仁准备27万元现金,张从公司房屋租赁款46万元中提取27万元送到陈德明办公室。陈将其中1万元当场给了张树仁,将剩余26万元以红包名义分别发放给李学军、韩富彪等12名中高层管理人员,每人1万元至3万元不等,李学军、陈德明各分得3万元。此款的发放未经公司有关会议研究,也未在公司资产财务部办理任何手续。以上2010年至2013年间,青海煤业公司、青海能源公司以给高层和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发放年薪以外“奖金”名义,私分国有资产119万元。办案者说

此案暴露出当前有些国有企业中存在的监管缺失、违规运行等体制机制弊端,有很多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对做好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很多值得借鉴之处。

监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监管措施落实不力,督查工作不了了之,是造成8871.3万元国有资金损失的主要原因。如果在首次审计发现王世才挪用公款689.8万元问题时,监管部门就引起足够重视,严肃认真对待,彻底清查鱼卡公司财务账目,全面核实、查纠王世才所作所为,就不至于到2013年3月再次审计时发现王世才已挪用公款高达4800余万元。但经办案人员核查证实,此时实际挪用资金已累计达8871.3万元。监管人员极不负责任的态度和监管措施落实不力,使财务监督严重缺失,使企业蒙受巨大损失,企业有关人员也因此付出了惨痛代价。

不按制度规定办事,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是隐匿、套取3700余万元国有资金的重要诱因。如果青海煤业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具有严格的制度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按制度规定办事,自觉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正确处理大局利益和企业利益的关系,就不会违规运作,隐匿、套取巨额国有资金,谋取不正当利益。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是引发私分119万元国有资金的关键所在。如果青海煤业公司和青海能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能够严格做到令行禁止,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坚守清廉底线,遏制私心杂念,就绝不会为了一己私利,违规操作,巧立名目以发“奖金”名义私分国有资金。

2.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 篇二

(一) 食品、保健食品方面

1. 保定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椒粉被检出禁止添加物质罗丹明B。

2. 承德市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精粉在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抽检中被查出大肠杆菌菌群项目不合格。

3. 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唐山市某药房进行现场检查时, 对柜台内发现的尼达忠瓦胶囊 (批号20141031) 和康恩平糖 (批号20141118) 两种保健食品不能提供购进票据、厂家资质、产品检验报告, 遂对此两种产品查封扣押并进行抽检。

4.2015年1月14日, 井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河北省某自然生态风景区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该单位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5.2015年1月, 省局投诉举报中心接到举报线索, 称沧州某村存在违法加工销售病死猪肉问题。省局稽查局立即通知沧州市政府食安办组织调查处理。

(二) 药品、医疗器械方面案例

1. 北京某集团石家庄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劣药案。该公司生产的标示批号分别为20130901、20130902的黄连上清丸 (大蜜丸) , 经检验, “酒大黄”含量测定项不符合规定。

2. 捣毁邢台无证生产销售义齿窝点案。根据群众举报, 省局稽查局执法人员经过前期调查, 在省公安厅食药安保总队和邢台市食药监局稽查局配合下, 于2015年1月13日联合捣毁一无证生产销售义齿窝点, 涉案货值45万余元。

3. 唐山李某涉嫌销售假药案。唐山玉田县局根据群众举报与县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对玉田县李某家进行检查, 在其家中发现其通过电话联系、邮局寄款、邮局接货的方式, 购销“复方特效关节灵胶囊”2个批次7瓶。

4. 唐山彭某涉嫌使用假药案。接群众举报, 唐山食药监管局与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对唐山市某诊所进行检查, 发现23瓶无药品购进票据, 无进口药品通关单位, 无中文标示, 未标示注册证号的药品。

3.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 篇三

一、当前增值税违法犯罪案件产生的原因

(1)受利益的驱动,在主观上有偷逃税的欲望。纳税人如果按规定纳税,就要减少他的实有财产,对于纳税人来说是一个痛苦的事情。于是将偷税作为解决“利益冲突”的办法。税收的这种内在属性和特点,客观上成为涉税违法犯罪产生的经济原因。因此,偷税在一定时期内不会自行消亡。在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钻我们市场经济发展中制度不完善的空子,总会有一部分人受利益的驱动,置法律于不顾,冒险大搞偷逃税违法犯罪活动。(2)思想观念转变迟滞于形势的发展,税收环境有待优化。在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的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的产权意识淡漠,税收基本上以企业利润的形式出现,国家对国有企业征税被认为是自己对自己征税,属于“左口袋”与“右口袋”的关系,“无税论”在人们的观念中占有较大市场,税收没有、也不可能体现国家与国有企业之间直接的利益冲突。从社会环境来说,反映在有些政府部门身上,有的自立章法,变通税收政策;有的对税收违法案件说情或包庇,干预税务部门依法行政,实行地方保护主义,致使有些企业以困难为借口,得以公开偷逃税。(3)税收制度不完善,现金交易成为偷税的最大“黑洞”。有的企业表面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规范”的会计核算,而在实际经济交往活动中,却都普遍在采用现金交易、多家银行开户等体外循环的手法,避开税务部门的监控达到偷税的目的。现金交易是进行偷税活动的最大“黑洞”,也是导致税务稽查人员难以取得充分证据和偷税事实认定不足的难处所在。在税务案件查处中发现,有的企业利用信用卡结算或现金交易,致使稽查人员往往无法进行资金跟踪,大量帐外经营无法取证,这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偷逃税的一个巨大“黑洞”。

二、增值税违法犯罪案件的作案的手法。

(1)虚开。一是为他人虚开。大体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行为人在他人有商品交易或者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用自己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他人代开;另一种是行为人在他人没有商品交易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用自己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他人代开。如“金华税案”、“钦州税案”都是如此。二是为自己虚开。指行为人在没有商品交易或只有部分商品交易的情况下,在自行填开发票时,虚构商品交易的内容、数量、价款和税款。为自己虚开是与为他人虚开相对的。(2)销售不开票,在成本、费用上做文章。他们偷税的主要手段是销售不开具发票,有的收入不按规定入帐。从销售收入、成本、费用的核算,到发票的取得、使用和账务处理,偷税问题无所不在。从查处的举报涉税案件看,纳税人违法事实一般比较隐蔽,如果没有知情人的举报,则很难发现问题。(3)通过返利偷税。大宗商品购货返利已普遍存在,但是近年来的返利形式多种多样,各种名义收取的让利收入隐匿不申报,直接冲减成本费用,未作价外收入计提销项税额,更重要的是返利不用现金形式,而是采用实物返还形式,并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得偷税行为更加隐蔽,检查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三、当前遏制增值税违法犯罪案件采取的措施及建议

4.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 篇四

典型是一个汉语词汇,指旧法、模范;足以代表某一类事物特性的标准形式。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 20xx 年 9 月 23 日 10:45 中国纪检监察报杨淑华,女,1954 年 10 月 12 日生,汉族,四川省洪雅县人,大学文化,曾任洪雅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局长,2014 年 1月起任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20xx 年 2 月 23 日,眉山市纪委对杨淑华立案调查,并于 4 月 23 日移送眉山市检察院立案侦查。

经查,杨淑华在担任洪雅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整理工程、新建办公大楼的招投标、工程款拨付以及征地手续办理上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或直接收受 15 人贿赂共计人民币 1194 万余元(其中 600 万元系受贿未遂);此外,杨淑华还贪污公款人民币 8 万余元,挪用公款 398 万元,另有人民币 394 万余元、美元 2652 元的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20xx 年 8 月 25 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杨淑华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xx年 11 月 15 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

判。

为留“后路”,反断了“后路”

——杨淑华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钟季执

升迁无望转而谋求“后路”

“几万可以拿,几十万也敢要,几百万也不在话下”

在刚担任洪雅县国土资源局领导职务时,杨淑华一度有着很强的事业心,对自身的要求也比较严格,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曾作出过一定贡献。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杨淑华未能做到善始善终。

杨淑华在担任局长的最后几年中,自感升迁无望且面临退休。恰逢这个时候,她看到别人腰缠万贯、挥金如土时,心理逐渐失去了平衡。慢慢地,在杨淑华的眼中,官场成为了一个市场,权力变成了交易的资本,官位当做换取金钱的商品,她开始或明或暗甚至赤裸裸地进行权钱交易。“几万可以拿,几十万也敢要,几百万也不在话下。”杨淑华开始琢磨着为自己找“后路”,将精力放在对金钱的疯狂攫取上,最终把自己推进了违法犯罪的泥沼。2014 年,洪雅某建筑公司法人代表胡某某为感谢杨淑华在三宝镇河滩地土地整理工程款拨付上的“关照”,送给杨淑华 35 万元,后者欣然接受。

从在单位报销丈夫出国的费用,到授意造假套取补助;

从挪用公款截留利息,到帮助亲友承建工程自己从中分钱,杨淑华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疯狂敛财,甚至达到了雁过拔毛的地步。

铤而走险大搞“权力寻租”

对有求于己的开发商提出投资分红,并迫使其签订合同

土地是典型的稀缺资源,一些利益主体总想从中分一杯羹,土地领域“权力寻租”的空间很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中,对土地征用的条件、征用租用的价格、补偿费用的标准等仅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

如在处理具体的土地事务中,各级政府有很大的决策权,有关决策人员、经办人员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给公共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

杨淑华对有求于己的开发商提出投资分红要求,并迫使其签订合同,以掩盖索取巨额贿赂的事实。

眉山市某房地产公司在洪雅县从事项目开发时,杨淑华在土地拆迁及征地手续的办理中为该公司提供过帮助。2014年 5 月,杨淑华在该公司所开发的某房地产项目中以“投资分红”的名义,向该公司总经理易某索要 100 万元。同年 6月至 8 月间,杨淑华收受易某给予的所谓“分红”款 50 万元并退得所谓“本金”50 万元。

20xx 年初,杨淑华为成都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违规办理了 3333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并与该公司约定在某房地

产项目结束后一次性收取“投资分红”600 万元,后因案发未能得逞。

在土地收储、土地拆迁、土地平整、土地测量、土地规划等由国土部门管理的事项中,任何一个环节都有不小的自由裁量权。300 万的工程,好处费要拿 70 万,杨淑华正是在这种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不断地铤而走险,最终轰然倒下。

手段隐蔽多样用心良苦

从以“借用”为名索贿,到授意家族成员出面收受贿赂

在大肆收受、索取贿赂的过程中,杨淑华采取多种隐蔽手段,可谓用心良苦。

20xx 年,杨淑华为洪雅某电力公司水电站工程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提供帮助,后将该公司一辆小轿车长期“借用”,直至案发。

除以“借用”为名外,杨淑华还多次授意家族成员出面收受贿赂。

20xx 年 12 月,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江某某为感谢杨淑华在其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上给予的帮助,按杨淑华授意将其开发的某小区一套价值 26 万余元的公寓送给其妹妹杨淑珍。20xx 年至 20xx 年期间,杨淑华为侄儿杨勇等人承建洪雅县中保、中山、止戈镇河滩地整理,以及东岳镇多个土地整理工程及工程款拨付上提供帮助。20xx 年 11 月,为感谢杨淑华的“关照”,杨勇按照与杨淑华的事先约定,将付给

杨淑华的 200 万元“好处费”折算成杨勇名下某企业的 60%股份送给杨淑华。

大权独揽缺乏有效监督

管理全凭“一支笔”和“一张嘴”,自己签了说了就算数

杨淑华担任县国土资源局“一把手”近十年时间,有不少反映其在工程建设、土地整理、征地办理等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材料,但都因种种原因没有进入相关监管部门的视线,使得其更加肆无忌惮地疯狂作案。

本案中,权力失去监督,制度形同虚设,是杨淑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监督体制不合理。众多监督主体发挥作用不到位,在本案中,杨淑华的问题主要发生在其担任部门“一把手”期间,很多问题的出现就是因为她往往一个人决定许多重大工作事项,即使研究也是走走过场,或者是先确定后补办手续,领导班子成员基本上看“一把手”的眼色行事。

家长意识强,民主作风差,独断专行,唯利是图,杨淑华将公众赋予的权力完全私有化。在土地整理、办理征地、工程招标、款项拨付和经费管理等方面全凭“一支笔”和“一张嘴”,自己签了、说了就算数。

监督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制衡机制,造成了监督真空,滋生了腐败的土壤。国土资源

局是垂直管理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在监管上衔接不够有效,存在空当。

链接@办案者说:

在查处杨淑华这样的典型案件的同时,我们还应强化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更要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制度,从源头上堵住官商勾结的制度和监督漏洞。

一要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对权力集中岗位的领导干部加大交流力度。严厉打击官商勾结、违规投资入股、权力“期权化”等问题。严格落实重要岗位上的“一把手”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二要继续开展专项治理,深入推进资源市场化配置。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及其他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以外,各种公共资源的配置,都必须实行招拍挂出让制度。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结果公示制度,严肃查处破坏市场配置资源的行为。

三要在“治官”的同时加大“治商”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各领域建立“行贿人资料库”,将行贿人划入“黑名单”,在法定期限内或永久性禁止其进入市场,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严格的行业管理制度,运用行规、行约、行业标准约束行业行为。

评论:

有效防治国土资源领域腐败现象

杨淑华案涉案金额较大、发案环节典型、作案手段隐蔽,是发生在基层国土资源领域中的一个典型案件。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土地和矿产作为稀缺资源,社会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国土资源部门管理着土地和矿产两类稀缺资源,集行政审核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大额资金预算分配权于一身,权力运行的环境复杂、涉及面广、关联度高,牵涉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等多个方面,一些个人和单位借助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开发这个平台进行权力寻租,导致国土资源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目前深入推进的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正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认为,在目前已经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治理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

一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既是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在杨淑华担任国土资源局“一把手”近十年时间里,虽然有不少反映其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但都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使其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这说明有些单位对举报案件不予重视的现实情况,要么不查,要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此,要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对

新闻媒体揭露的问题认真了解,注意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对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决不姑息迁就。与此同时,应认真剖析研究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强化办案的治本功能,加强职务犯罪预防。

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以《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 17 部国土资源相关法律为基础,以《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二十多部法律法规与大量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政策法规为补充的国土资源法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涉及国土资源领域的现行法律法规存在原则规定多、具体细则少,部门规定多、适用规范少以及责任追究的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因此,迫

切需要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应加快制定和推出涉及国土资源领域关键环节的相关法规,对自由裁量度过大的权力明确行使标准,规范运行程序。如在国土资源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较为集中的招标投标环节,现有的《招标投标法》的有些规定较为原则化,对招投标的一些具体环节缺乏强制性规定,缺少责任约束和追究制度,导致招投标活动中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时有发生,需尽快出台相关实施条例,对上述问题予以有效治理。

三要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权力与监督是对立统一的共

同体。杨淑华的违纪违法事实再次证明,失去监督的权力容易产生腐败。防治国土资源领域腐败行为,不仅需要国土资源部门自身加强监督,如在管理方面更多地采用集体会审制、专家论证制等,更需要加强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群众的监督作用,将监督渗透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中,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杨淑华案中,其手中握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为公共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从而使其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铤而走险,最终走上违法犯罪之路。国土资源领域之所以腐败行为易发多发,有其体制机制上的原因。只有推进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合理分解国土资源领域过于集中的权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才能从源头上铲除这一领域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具体而言,一方面应大力推进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快建立全国规则统一、程序科学、公开透明的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另一方面,应深化国土资源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能够交给市场的都交给市场,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权,尽可能地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员)

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罗发玉违法违纪案件为各

级领导干部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作为我,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个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认识。

一、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毛泽东同志指出: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罗发玉走上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其中意识的蜕化是内因,也是主要原因。罗发玉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改造。他作为一名系统地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领导干部,自以为学历高,文凭硬,知识面广,阅历丰富,觉得不需要再下苦功学习了,即便学一点东西,也只是为了武装嘴巴和用做手电照别人,理论与实际工作相脱节。殊不知对于一个党的领导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物必自腐而生虫”,这句古训富有很深的哲理。罗发玉的毁灭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一个民族需要一种精神力量,一个人需要有一点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诱-惑所俘(更多

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虏。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而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强学习。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领导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领导干部必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罗发玉从一个贫苦农民的子弟成长为一名党的高级干部,也曾为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但随着权力和地位越来越高,周围的赞扬和吹捧越来越多,他逐渐地不清醒了,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监督的要求置于脑后,逐渐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最终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蜕化变质为人民的罪人。罗发玉的落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思想上的蜕变始于思想防线的崩溃,由生活作风的失检,到想方设法以权谋私,逐步发展到经济上贪得无厌,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最后一步一步走向毁灭之路。

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罗发玉走向自我毁灭,再次印证了这样一条真理: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领导干部作为组织的一员,既有监督的权利,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身为领导干部,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无论在什么上掌权、用权,都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领导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图美色,最终会在权力、金钱和美色考验面前跌跤翻船。罗发玉从忽视廉洁操守,发展到肆无忌惮地以权谋私,最终为党和人民所唾弃的这个典型案例,值得我们每一个领

导干部深刻和认真汲龋

当前党中央强调牢记“两个务必”,这是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的一个重要精神支柱。从这个意义上讲,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能不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贯彻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受的一个很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准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同时带头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仰不愧官,俯不愧民,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说到贪污腐败,人们的注意力往往更多地投放于那些“大老虎”身上,殊不知诸多的“苍蝇”、“蚊子”的贪腐能力也绝对不容小觑,他们的危害不亚于个别的“老虎”,有人把这种现象称之为“小官巨腐”。“苍蝇”与“老虎”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给党和国家带来极其严重的危害。

十八大后中央首轮巡视曾发现,一些地方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由于基层干部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其腐败行为往往危害更大,影响更坏。“苍蝇式”腐败在第二轮巡视发现的问题当中仍然比较突出,并且相当普遍,半数以上被巡视地区都有发生。巡视发现,广西

基层干部“苍蝇式”腐败问题日益凸显;江苏基层权力寻租机会较多、空间较大;上海有的地方基层干部“小官贪腐”;河北“小官巨腐”问题严重,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浙江一些地方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突出;西藏一些基层干部腐败问题较为突出[1]。

据新华社报道,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开展四轮巡视,发现巡视点存在“小官贪腐”问题的占比超过了四分之一。北京市纪委透露 2014 年查处 56 名违纪违法的村干部,有人贪污资金巨大。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的一个会计就挪用资金达 1.19 亿元。他们原本只是不在行政序列的“官”,竟然侵吞国家和集体的巨额资金,令人为之瞠目。朝阳区孙河乡原党委书记纪海义受贿 9000 余万元。2014 年 11 月 12日,河北省纪委通报了 8 起“小官巨腐”案件:唐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唐山市交警支队长徐忠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 1220 万元。“小官巨腐”已是不容忽视的小问题,它关系到基层党员干部的形象,更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高度重视,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紧防范“小官巨腐”篱笆,堵死“小官巨腐”之路。

一、“小官巨腐”的主要原因

小官巨腐,有一个问题显而易见,其贪腐的“能力”和手段一定“高明”,将手中的权力发挥到极致,深谙此道,终于为自己掘下这般落马的深坑。还有一个疑问,这么多钱,不会是一朝一夕得来的,即便贪污也有个过程,在其“财富”积累的漫长过程中,真的无人察觉,真可以做到天衣无缝?一个科级干部,上头的“婆婆”不会少,为何竟无人干涉,任由发展?是天高皇帝远的垄断,还是监管形同虚设?

(一)何为“小官巨腐”

“小官巨腐”是指一些干部官职不高,但贪污的数额巨大。“小官巨腐”的突出特点是官员的贪污程度,跟官员的职位不成正比。现金 1.2 亿元,黄金 37 公斤,房产 68 套――科级干部。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一个科级干部,平常百姓论克而沽的黄金在他家里是以公斤来计量的。马超群可谓是一马当先超越群腐,成为“小官巨腐”响当当的典型。如此低的级别,如此大的贪腐数字,着实令人难以置信。

(二)“小官巨腐”的共同点

第一,小官大权。这些官员官职不高,但手中掌握着涉及群众利益、涉及公共服务的权力,而且有自由裁量权,权力集中度都比较高。第二,小官大隐,大隐隐于市。和那些大老虎相比,小官的腐败极具隐蔽性,并不那么引人注目。小官们就在我们老百姓身边,而且潜伏期很长,欺骗性也比较强。第三,小官大害。在比较长的时间跨度中侵占了巨额公共财产,也就被喂饱了、喂大了,有的小苍蝇甚至已经成为“小老虎”、“中老虎”甚至是“大老虎”了。据河北纪委可靠数字,河北省仅 2014 年以来立案查处的科级以下干部中涉案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就有 233 件,涉及 248 人。

(三)小官巨腐的主要原因

官职不高,这些芝麻官怎样实现巨额贪腐是引人深思的。

1.“小官巨腐”问题严重,根在官小权力大。基层处于权力的低端,但是并不意味着权力不大,权力的大小不是以其所处地位决定的,主要取决于权力的集中度。基层一把手权力过大,并且握着一定的垄断资源;占有的公共资源不大,但寻租的空间不小;在单位和部门都是一手遮天,说一不二,俨然“土皇上”。高官腐败有时还搞点儿雅贿、暗贿什么的,而有些小官则直截了当伸手拿、张口要,乃至明码标价。

2.“小官巨腐”源于日积月累的潜伏与隐蔽。长期以来,在公众的心目中留下了一些基层的“小官”没啥油水的印象,也使得一些掌握实权的“小官”轻易躲避了监督和约束,通过日积月累,从小官不贪――小官微贪――小官中贪,最终逐步发展壮大成为大贪大腐。可见,只要失去约束和监督,“苍蝇式腐败”同样可以触目惊心。

3.缺乏制度的约束和监管是造成“小官巨腐”制度原因。这一点需要我们深刻反思党内干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深层次的问题。小官身居要职,监管不到位,监督监管流于形式,不能形成有效监督。一方面是党内监督链条存在逐级衰减的漏斗现象,也就是所谓天高皇帝远,越是到我们执政体系的最后一公里,监管监督就越流于形式。面对基层领导的强势,没人敢得罪这些“小官”,即使发现“小官”的一些腐败问题也不敢揭露,害怕遭到打击报复。另一方面,越是到基层和一线,我们的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当中,监督、决策、执行这样党内的权力同质同构的现象就越严重,有的人长期把持一个部门、一个地方,搞成了个人的小山头,形成所谓利益共同体,包括内部人控制这些特权的领地,这在客观上纵容了他们为非作歹的胆量。

4.党员干部自身党性严重缺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漠。具体表现为缺乏服务意识,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基层反映的问题久拖不决,工作中只唯上,不倾听群众呼声和意见。有的领导工作方法方法简单,作风粗暴,遇到有利的事情就办,无利的事情就拖着不办;给了好处啥事都能办,不给好处能办的事情也不办;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思想蜕化变质,追求物质享受,生活奢侈,沉溺于权钱交易、权色交易。

5.十八大以来曝出不少“小官巨腐”案件,为何会出现这一现象?或许与过去反腐路线有关。2011 年时,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就说:“1993 年以来,查办大要案成为反腐主线,重点监督一些位高权重的官员尤其是一把手。这亦是各级纪检部门工作成绩的主要体现,而

由此对一些小官大权的职位可能会形成监督盲区。”

二、防治“小官巨腐”的对策

小官巨腐危害巨大,已经逐渐成为瓦解政府公信力的一个链条。当下唯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堵死“小官巨腐”之路,扎紧防范“小官巨腐”篱笆才能从根本上完成从严治党的根本任务。

(一)治理小官巨腐重在“治权”,强化监督

要想从根本上治理小官巨腐,关键要从削减权力入手,权力被削减得越小,腐败的危害就越低。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首先要求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要建立起一整套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机制,以及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机制。其次是健全制度的配套机制,加强制度执行的保证力度与机制,明确惩戒追究措施。积极探索自上而下科学合理配置权力资源、公开依法行使权力相统一的有效途径,积极探索领导干部对上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相统一的实现机制,积极探索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相统一的实现形式。再次,要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要根据各地区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分层分类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指标,注重长效。要健全监督惩戒机制,发挥监督惩戒的督促保证作用。要积极推行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和领导干部职责权限、收入待遇公开制度,使领导干部的职务行为在阳光下运作,让全社会来监督,促使其自觉遵守国家法

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范。要畅通信访举报、社会舆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渠道,为社会民主监督搭建平台。

监督环节举足轻重,必不可少。当前无论是内部监督还是外部监督都存在设计方面的缺陷,尤其是内部监督有名无实。比如,最小的内部监督者当属村内监督者,要么不好意思监督,要么不敢监督,担心监督无用,害怕遭到打击报复。监督是村里的干部,甚至就是书记或主任的“自己人”,如此,监督也就形同虚设了。要实现有效监督,还是要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监督作用,引入群众监督机制,才能减少小官巨腐事件的发生。

(二)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监督与惩治腐败双轮驱动缺一不可,法治反腐、制度防腐,才是根治腐败的有效途径。要注重从制度入手,健全基层腐败案件查处机制和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大监督制约力度,规范权力运行,构建“伸手必被捉”的机制。反腐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不能搞一阵风。一经发现,必须一查到底,绝不手软,由此才能起到巨大的威慑作用和警示作用。

(三)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需要,要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威慑力的同时,加大以案治本工作的力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从源头上减少腐败问

题的发生。“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主要任务是以案施教、建章立制。要坚持“一案一教”,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说服力,努力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与警示教育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树立“三个自信”,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要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长此以往,就形成各级大小官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5.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 篇五

央广网北京2月11日消息(记者汤一亮)日前,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10起政法干

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1、山东省曲阜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颜斌酒后驾车案。2013年1月,颜斌酒后驾驶制式警车,被暗访组查获。目前,颜斌已被辞退,刑警大队教导员孔祥岭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中队长裴凤昌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分管副局长张立刚被诫勉谈话。

2、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三庭原庭长张军违纪案。2010年以来,张军多次与律师王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多次收受下级法院所送礼金1.5万元,向该省两位律师借款50万元用于个人购房(已于案发前偿还)。目前,张军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3、贵州省司法厅原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曹云平等人违纪违法案。2009年以来,贵州省部分监狱违禁品问题突出,王武监狱违规为罪犯办理减刑,省监狱管理局对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不力。曹云平等人对此疏于管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目前,违规办理的减刑已依法按程序予以撤销,相关直接责任人已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曹云平已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贵州省监狱管理局纪委书记项继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王武监狱原监狱长伍军、原副监狱长孟晓冬、原监区长王嘉鲤、原副监区长刘睿、原分监区长宿臣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4、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杨晓萍受贿案。2008年5月以来,杨晓萍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在五起案件中收受当事人及请托人贿赂158万元,伙同他人收受贿赂1791万余元,利用影响力受贿5万元,另有个人财产4005万余元及1800克黄金不能说明来源。目前,杨晓萍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5、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原秘书长刘涌涉嫌受贿案。2008年以来,刘涌接受多名案件当事人的请托,为案件审理说情打招呼,涉嫌收受贿赂200余万元。目前,刘涌已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关部门已决定开除其公职。

6、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密钥管理中心原主任佟建鸣涉嫌受贿案。佟建鸣自2001年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违警行为查处工作指导处处长以来,特别是在担任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密钥管理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谋取利益,涉嫌索贿、受贿223万元。目前,佟建鸣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鹭江站派出所原副所长刘钊受贿案。2010年1月至2011年2月,刘钊利用负责安排亚运会地铁沿线安保人员入住酒店职务之便,收受酒店贿赂20万元。目前,刘钊已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有关部门已决定开除其党籍、公职。

8、贵州省龙里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胡正昌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2003年至2011年,胡正昌在担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科科长、龙山派出所教导员、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期间,多次为他人违规办理虚假户口121个、第二代居民身份证45个,涉嫌收受贿赂27.5万元。目前,胡正昌已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9、广西自治区平南县公安局民警胡平涉嫌故意杀人案。2013年10月28日晚,胡平在协助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公安局民警调查办案期间,酒后滋事,持枪将平南县个体经营人员吴英、蔡世勇击伤,吴英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胡平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近日,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平南县原副县长、公安局长周贤,公安局原政委李坚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10、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于立峰交通肇事案。2013年2月,于立峰驾车肇事逃逸,受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于立峰逃离现场后找人顶替,后投案自首。目前,于立峰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中央政法委要求,全体政法干警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反腐倡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各级政法机关要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好反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攻坚战。

6.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 篇六

1、坚守“红线”,严守规矩

“以案促改”活动开展以来,集团、省公司和公司等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下发了很多案例,也重申了很多关于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文件和通知。一方面反映了各级领导对廉洁自律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各级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为我们划的“红线”,立的规矩,是“高压线”,绝不能触碰,更不能逾越。我对这些文件和通知始终如一的态度就是:认真学习,细心体会,了然于胸,严格遵守。把这些规矩作为自己履职的基本规矩和准绳,做到坚守“红线”,严守规矩。

2、慎独慎微,敬畏规矩

规矩是写在纸上的,能不能化为自己的自觉行动,不仅要靠上级部门和广大职工的监督,更重要的是自己能不能做到“慎独”和“慎微”。不断在工作中提高自己的“修炼”和“定力”,从“内心”,从“一点一滴”把握好自己,对规矩和制度要时刻心存“敬畏之心”,努力形成防微杜渐、见微知著、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3、防范风险,明确规矩

7.违纪违法案件反思材料 篇七

反思,回头、反过来思考的意思。近代西方哲学中广泛使用的概念之一。又译为反省、反映。原意指光的反射,作为哲学概念是借用光反射的间接性意义,指不同于直接认识的间接认识。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违纪违法案件反思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违纪违法案件反思材料一篇根据市委、市纪委《关于开展违法违纪案件警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标准,严查细对,扎实做好案件剖析、专题研讨、问题查摆等各项工作,由表及里深入思考,由外到内深挖根源,警醒了思想,升华了认识。下面,根据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从认识和体会、问题和不足、根源和分析、整改措施和下步努力方向四个方面,谈一谈自己的感想。

一、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认识和体会

深化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工作,并结合专项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行动,开展对照检查,这既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好履行职责使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纵深推进从严治党的有效抓手。近段时间以来,我集中学习了____总书记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论述以及省、市深化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观看了《迷失的权力》等警示教育片,原原本本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市县☆起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镜子”,立足自身实际,全面对照扫描,举一反三,发人深思,必须引以为戒。

纵观这些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可以看出,尽管他们的违纪违法手段、方式有所不同,但是深入剖析案件却有着共同特点,概括起来就是:信仰迷失,底色蜕变;监督缺位,用权任性;缺乏敬畏,底线失守;政商不分,站位不正。长期放松思想政治学习,丢掉了宗旨、忘记了初心、背离了党性,导致理想信念动摇、价值观扭曲和道德缺失,才导致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身陷囹圄。通过对☆违纪违法原因的深挖,使我们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有了更加深刻清醒的认识,进而反思自我、改进提升,避免重蹈覆辙、惨痛再现。

二、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但对照此次专项警示教育的标准和要求,我认为自己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贯彻落实“四个意识”方面。

☆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纪律,毫无“四个意识”,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这对我是一个警示。虽然我在政治上能够始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____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在学用关系处理得还不好,理论学习和具体实践一定程度上存在脱节。

(二)遵守政治纪律方面。

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作为一名党员,我保持坚定的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中央倡导和要求的坚决做到,党中央反对和禁止的坚决不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___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遵守组织纪律方面。

严明的组织纪律是保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基本条件。☆案就存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等违背组织纪律的问题。我在工作中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做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服从组织安排,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严格按照程序、规矩办事;能够按照要求,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情况和有关事项。但在组织生活中,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主动沟通交流多,与一般干部职工交流谈心较少,而且大多是就事论事,讲工作、讲成绩较多,很少谈问题、谈缺点,在深挖思想根源、真正触及灵魂深处上做的还不够,在频度和深度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遵守廉洁纪律方面。

人生道路很长,但关键之处往往就是几步,放松自律,就会铸成大错。☆案就是一个典型,小贪收不住,就会成为大贪。我在工作中能够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不廉洁侵袭,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不存在利用职权或影响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的行为,不存在收受礼金的行为。

(五)遵守群众纪律方面。

我能够树立群众观念,践行群众路线,来到☆后,与分管干部主动开展了一些座谈交流,也利用机会到基层单位,特别是相关扶贫责任单位进行了调研,了解了基本情况,严格遵守调研纪律,轻车简从,没有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但是联系基层、服务群众还不够深入,到目前还没有走遍☆每一个基层单位,与所属企业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座谈交流也不够深入,联系群众的方法还有待改进。

(六)遵守工作纪律方面。

党的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我能够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制度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但是更多的注重自身严格要求,目前对☆的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学习了解的还不够全面细致,一些程序、规定也是边干边学,需要进一步加快学习和掌握管理制度和纪律规定。

(七)遵守生活纪律方面。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艰苦奋斗、低调务实,是共产党员的本色。我能够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主动净化朋友圈、社交圈,严格要求和管理家人及亲属,不给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乘之机。但是勤俭节约意识还有待加强,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思想上也偶尔有放松调节的想法。

三、今后整改方向及主要措施

(一)强化党性修养,做到心中有党。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要以案为鉴,努力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戒。要持续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____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解决问题,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补足“精神之钙”。

(二)强化使命担当,做到心中有责。

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我党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硬骨头”,是检验共产党人使命担当的试金石。我将盯住各联系帮扶地区的脱贫实现和标准要求,列出任务清单、时间表、作战图,全力抓好脱贫攻坚任务落实。

(三)强化廉洁自律,做到心中有戒。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廉洁自律没有休息区。我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净化自己的思想、校正自己的行为,从反面教材用中受到教育和警醒,养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到日常生活的每个细节,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

违纪违法案件反思材料二篇党中央对腐败分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严肃查处,本人完全赞成、坚决拥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给予赖小民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按照总行党委深入剖析赖小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求,我在深入学习案例,对照案例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了反思,现在向各位领导汇报,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本人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定精神上来,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___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本人严格按照中央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及省联社、审计中心要求做好分管工作,不搞政治投机,不存在为个人职务升迁拉关系,搞美化宣传个人,捞取政治资本,不存在参加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情况。

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本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群众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不存在讲排场、摆阔气,挥霍浪费国家财产等问题,不存在安排或接受下属单位公款接待亲属旅游等情况。

工作中坚持把维护和实践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在工作作风上,深入实际,联系本行员工,倾听员工意见,想员工之所想,急员工之所急,同群众建立起融洽的关系;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始终不越八项规定红线。

三是违反组织纪律方面:本人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对组织忠诚,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人大代表选举和干部推荐过程中能够按照制度和规定贯彻落实,不存在任人唯权、任人唯利、任人唯圈等问题;

在组织函询时能够如实说明问题,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四是违反廉洁纪律方面:不存在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友经营活动牟利,不存在权色交易。

本人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始终不越八项规定红线。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违反工作纪律方面:本人严格执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相应服务事项。本人不存在违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越级插手具体项目,不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不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违纪违法案件反思材料三篇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些列制度、程序和方法,从而实现对风险的事先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这是我们都总所周知的,然而目前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系统还很薄弱,经营风险还很大的情况下,太过乐观不是好事。故近阶段在行领导的带领下,我们全体员工开始组织学习案件防控案例和相关知识,通过内控防案制度的学习以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违规违纪案例与分析》的学习,是我们更加清楚的认识到严以律已的重要性,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敬岗爱业,遵纪守法,从小我做起。通过认真的学习与具体的研究,要改变目前各种违规违纪主要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重塑优秀的企业精神,着力培育内部控制文化优秀企业精神是内部控制中的软约束力,他强调以人为核心,通过自我修养起作用。

首先应从培育正确的价值观入手,树立集体主义价值观,纠正狭隘的个人至上的思想导向:其次,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培训、建立赏罚机制、领导以身作责、广泛宣传等手段,培养职工良好的职业道德,以诚信、廉洁、守法、服务、敬业、勤勉、协作为标准来要求员工,熟悉岗内工作的职责要求,理解和掌握内部控制的要点,积极努力去发现问题和风险,使银行能拥有一个较好的内部控制氛围。

二、有效开展内部控制活动,控制各种风险在规章制度的规定方面要实现规章制度的制定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紧跟流程过程、变革及业务创新。

为将各项规则落到实处,要完善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如岗位双人,双职、双责制,进一步完善内部授权审批制和岗位责任制,确保内部权责明确,防止替岗、代岗现象,同时建立责任定性,考核定量的管理考评制度,建立风险管理奖惩制度,赏罚严明。这些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范操作风险。对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的防范则应适当增加呆帐准备金规模,并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培育好中国的衍生工具市场,利用多种金融工具进行投资组合、分散市场风险。

三、加强信息管理,建立顺畅的信息传递机制首先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要继续完善其会计核算体系,裁减核算主体,上收核算层级,统一会计口径,废除计划限制,同时完善会计帐务的电子化管理,减少造假可能性,强化审查,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度。

其次,建立完备的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设计,力求管理全面、安全可靠。再次,要防止信息传递过程中的理解偏差。以会议座谈、研讨等方式的上下级直接交流也有利于信息的正确传递和决策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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