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防保内容)

2024-06-19

医院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防保内容)(精选3篇)

1.医院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防保内容) 篇一

九龙口中心卫生院2011防保组

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院改革,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下达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各项工作任务,充分调动防保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医院的绩效考核方案,结合防保组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考核细则。

一、考核说明

百分考核制,德、能、勤、绩按比例分配,其中德能勤占40%,绩占60%(工作量占30%,工作质量占30%)。德能勤包括职业道德、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医疗安全、劳动纪律;业绩:包括工作量(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量)和工作质量(所承担项目工作的考核成绩)。工作量以县局建卫基[2010]15号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各专业分值为依据,工作质量以县局组织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每月考核按医院考核方案执行,考核到专业个人,考核分在90分为合格,每上升1分奖10元,每降1分惩10元。年终整个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经县局考核获前三名的根据医院考核方案给予相应奖励。

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防保工作任务,积极做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全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指标总分为100分,外加组织管理30分,合计130分。原则上人均承担任务指

标不得低于20分,但防保科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项目管理分类情况和具体要求,结合科组现有人员结构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分工。为体现奖勤罚懒,对任务目标分值低于20分的,可根据绩效考核情况与工资挂钩。

二、考核细则

1、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着装整洁,仪表端正,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点名结束未到视为迟到扣1分,下班前20分钟离岗视为早退扣1分。

2、工作人员上班后应坚守岗位,如无故离岗30分钟以上,且无人知道去向,视为溜班扣1分。

3、工作人员休假时应履行请假手续,未履行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半天以上的,一律视为旷工,扣3分。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视为在班干私话,扣1分。

5、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业务学习,每人次扣2分。

6、工作人员因服务不到位等原因,引发医患纠纷,经查实责任不在患方,扣当事人5分,造成后果的另行处理。

7、每月进行工作质量考核,应按时序进度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资料及时完善,工作不及时或资料不完善的一次扣1分。

8、每季对村所进行一次工作督查,覆盖率应达100%,缺一所次扣1分,缺一季次扣3分。

9、接种门诊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坚守岗位,服务

热情,要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工作衣、帽、口罩穿戴齐全,持证上岗,除特殊情况(不包括专业日常工作)外,一般不得请假、缺席,缺一个工作日惩50元,工作衣帽不全,发现一次惩10元,溜班一次20元,不参加打扫卫生的一次惩10元。

10、因工作不到位受上级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受表扬的一次奖3分,专业工作经县年终考核获全县前三名的奖励300-500元,如在倒数三名或以下的惩300元。

11、全体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进取,争创一流,要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服从医院及科组的统一调配,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参加医院和科组的各项集体活动。如预防接种、学生体检、卫生检查、宣传咨询、下乡指导、迎接上级检查、传染病防治及突发性工作等,均要无条件服从。一般性集体活动缺一次扣3分,对像传染病防治及突发性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不参加的扣10分,并上交院部作进一步处理。

本方案一式三份,医院、防保组、专业责任人各执一份。

防保组:

专业责任人:

二○一一年一月

2.大兴乡干部目标责任考核方案 篇二

根据上级目标管理体制责任制的要求,为了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推进各项工作,明确干部的职责,确定干部的奖罚标准。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大兴乡2013干部目标责任考核方案。

一、干部职责

工作实行条块管理,乡机关干部职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乡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言行得体,思想必须与乡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服从工作安排,听从统一调度,严格执行党委、政府的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坚决维护乡党委、政府形象。

(一)督查工作组职责

1、督查组要要紧紧围绕乡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抓好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领导交办事项以及乡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

2、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精神和本乡各项重要工作部署的方案和文件,掌握各项工作开展的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3、督查组要认真负责,切实负起责任,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向乡党委、政府汇报。

4、每次督查后,要及时反馈情况,写出督查情况通报定期公布并存档。

5、督查组成员要尽职尽责,积极工作,努力完成各自的任务。

6、严格纪律,没有特殊情况不准请假,要秉公执法,一视同仁,确保公平公正,树立督查组的良好形象。

(二)后勤服务组职责

1、协助党政主要领导搞好本乡的自身建设。负责乡政府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为党政主要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负责乡机关干部日常的政治业务学习,组织、承办党委、政府召开的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同时,承办完成其它组织召开的会议会务工作。

2、负责本乡文件的收发、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报告、工作信息、重要情况和本乡重大事件的收集、整理、编报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3、负责乡内的公物管理、办公耗材采购、环境卫生、后勤接待和食堂管理等工作;负责车辆调派、保养、维修等工作。负责本乡的电话值班工作。

4、配合其它站、办、所完成乡中心工作,承办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综治及农村社会稳定工作组职责

1、贯彻上级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拟定本辖区的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本辖区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做好群防群治工作。

3、指导、检查、督促村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

5、办理乡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它事项。

6、农村社会稳定工作

①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治安防范工作,切实做好定期排查,及早掌握矛盾隐患,并认真做好记录。

②将发现的矛盾隐患及时向包村领导或乡分管领导汇报,并积极参与处理。

③对于已经出现的上访等突发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包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并积极参与处理。

④加强对在上级“两会”、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的矛盾隐患排查和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

(四)农业生产、项目开发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全乡农业推广及农业综合开发。

2、负责对全乡相关项目的引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3、加大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协调专业技术人员到村到户指导工作。有计划、分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培训工作。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用物资就位工作及资金配套工作,切实为农业产业的发展搞好服务工作。

5、总结经验,宣传典型。

(五)计生工作组职责

1、及时、准确在掌握管理本辖区范围内的育龄人员结婚、怀孕、出生、死亡、流引产和各种节(绝)育措施落实以及流出、流入人员变动等基本情况。

2、负责本辖区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录入计算机工作,及时归档并按要求上报县计生局,做到条目分明、数据准确、记录清晰、变动及时。

3、召开工作例会,按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实现计生包村管理到位。

4、为符合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代办《生育证》和《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手册》,并送证上门。

5、认真抓好避孕药具的发放、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本辖区已婚育龄妇女参加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

6、采取各种形式向育龄群众提供生育、节育、不育方面咨询和服务。(六)驻村工作职责

1、负责所驻村的全部工作。

2、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所驻村的传达、贯彻,并能结合驻村实际加以落实。

3、及时传达乡党委、政府对各村工作的各种决定和要求,并督促、协助完成。重点工作内容包括班子建设、党员干部管理、群众宣传教育、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稳定工作、参加村级重要会议和主要活动、指导村级事务管理、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工作任务等。

4、每月要有一定的时间在所驻村工作。要与两委班子成员每月谈话一次,努力维护班子团结。与村民代表会议成员每季度谈话一次,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有的放矢的帮助解决。

5、定期走访困难户、定期入户掌握村干部、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包村领导反映情况。

6、按时参加村里的有关会议,特别是村“两委”会、党员会和村民代表会。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能及时或经请示有关领导后给予正确的答复。

7、协助所驻村制定党建、生产、村镇建设、办实事等工作目标,并以责任人的身份督办落实。

8、帮助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务、财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问题,重点进行督促检查。

9、了解掌握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随时掌握村里情况,保持村内稳定,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为全体干部,考核的原则是条块工作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乡、村干部评议和组织考评相结合,年终奖惩与工作实绩相挂钩,实行一百贰拾分制(120分),以倒扣分形式进行考核。考核系数为0.9,全年考核分值低于108分者(120×0.9),不能参与评先选优。

2、各工作组制定具体的目标考核细则,报督查组备案,督查组依据细则和中心工作任务实施平时考核,督查结果作为扣分依据。

3、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总分值120分(1)综合分值20分

①严肃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参加乡有关会议,有特殊情况的,按规定遵守请销假制度,未遵守每迟到1次扣1分,旷会一次扣2分。②及时上交交办的有关表册和材料,材料迟报1次扣1分,漏报或不报扣2分。

③相关工作被省、市、县、乡通报批评的分别扣4分、3分、2分、1分,造成工作恶果的另行处理。

④认真按照工作分工负起责任,做好各项工作,未及时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任务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乡党委、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

⑤督查组根据中心工作任务进行督查,凡被督查不到岗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

⑥因言行举止有损干部形象、服务态度差造成负面影响的每次扣2分。

⑦重、险、危、特殊工作和突击活动不到位的,每次扣5分。

⑧每月交学习心得体会1篇,每少1篇扣1分;积极参加乡里组织的培训学习和考试,参训少1次扣1分,考试不及格每次扣2分。

⑨值班期间无故不到岗的,每次扣2分;值班期间遇上级检查不在岗的扣2分;受到上级批评的每次扣3分。

⑩不听从乡党委、政府统一调度,不服从工作安排,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每出现1次扣5分。

拒不接听公务电话或处于关机状态无法接通的,贻误工作1次扣1分;不参加集体劳动或公益性活动的1次扣1分。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被上级和本乡查处,受党纪和行政惩处的,每次扣1分。

(2)业务工作:

①根据各站、所、办工作职责和分工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若所负责的工作被上级扣分,每出现1次扣2分;各站、所、办目标任务经县有关部门考核不达标的,该站、所、办每人每项扣1分。

②因工作失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每次扣1分。(3)评议工作:

①领导评议。由乡党政班子进行测评打分,凡测评分在90分至80分的,扣1分;79分至70分的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②群众评议。由全乡干部按各工作组进行测评,凡测评分在90分至80分的扣1分;79分至70分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各工作组按照制定的目标细则,实施的平时扣分,累计加此项。

③村三职干部测评。由党委、政府组织各村三职干部统一进行测评。凡测评分在90分至80分的扣1分,79分至70分的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评。

(4)加分

①全乡干部参加急、难、险、重工作并表现突出的加1-5分,由工作牵头领导在工作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将参加人员 名单报督查组备案,以备年底考核计分,全年加分不超过5分。

②因工作出色或在工作上有创新,被县、市、省宣传推广的分别加2分、4分、5分。

③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乡党委、政府下达的重点建设项目,成效明显,贡献较大的加1-5分。

④一般性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并上报相关材料到乡综治办的,每例加1分,疑难纠纷或跨村纠纷能得到解决,并上报相关材料到乡综治办的,每例加3分。

⑤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能自主撰写调研论文或简报信息的每篇加1分。

⑥其它工作出色的酌情加分。

4、考核结果等次确定及结果运用

按照被考核人所得的最后分值,确定考核等次。(1)被考核人分值在108分以上(含108分)的,参加优秀等次评选。

(2)被考核人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108分以下的,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被考核人分值在60分以上(含60分)90分以下的,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

(4)被考核人分值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5)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人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直接与干部年终奖金挂钩,以实绩记分,以分计酬。

(6)班子成员年终福利与所包村整体工作和所包项目完成情况挂钩。

四、干部工作纪律要求

1、所有工作按条块管理,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站、办、所具体负责。

2、保证到村工作时间。驻村干部和其他工作组人员依托村办公室开展工作,干部到村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3天。驻村干部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认真与村两委研究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凡入村干部必须建立民情登记簿,深入村屯,全面掌握各方面情况;深入群众,听民声、察民情、想民事、解民忧,帮助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将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

4、全乡干部实行“一岗多责”:既要接受所属办公室管理,出色完成各项业务工作;又要接受乡党委、政府对工作职责分工的安排,听从分管领导统筹安排、统一调度。包村干部和其他工作组人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职责分工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双促进”。

5、各工作人员每月要向分管领导汇报或上交书面总结,详细报告本月工作情况和下月工作打算。

6、树立良好的基层干部形象。全体干部要认真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洁身自好,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树立清廉形象。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乡纪委将严肃处理。

2013

中共肇源县大兴乡委员会

3.医院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防保内容) 篇三

高层管理人员目标责任考核与激励方案

一、目的为了充分调动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经营业绩,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为高层管理人员团队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与激励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

2.1 本方案的业绩考评对象和激励奖金发放范围适用于以同洲电子总裁为核心的经营高层管理人员团队,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人员,其他人员的考核激励方式不在本方案的实施范

围。

2.2 考核范围为公司当的总体经营业绩。如果公司发生收购控股其它公司事项的,由于该被收购公司的主营业务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内,本方案将视情况相应调整其对业绩考核和激励带来的影响。

三、原则

3.1 高层管理人员整体考核的原则。作为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应当集体对公司经营业绩负责,要求

每个成员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决策和行为以公司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

3.2 激励性原则。根据岗位责任大小和业绩优劣,合理拉开薪酬水平差距;针对各类岗位特点,合理

确定固定收入与浮动收入的比例关系,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3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薪酬制度的政策规定。

3.4 高层管理人员采用统一考核付薪,并实施年薪制,采用目标责任制考核,年薪水平与公司经营成果挂钩。

四、组织管理

4.1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

4.2 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高层管理人员的年薪标准和考核标准制定,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组织签定高层

管理人员《绩效承诺书》(附件一),并组织对高层管理人员实施

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将考核结果运用到薪酬发放中。

五、考核激励依据

高层管理人员年初签订的《绩效承诺书》,及公司当年的财务报表。

六、激励方式

采用年薪与奖金、期权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年薪收入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

薪两部分;奖金视公司全年业绩完成情况而定;期权激励为中长期激励,具体参照公司相关规定。

七、年薪构成7.1 根据行业特点与公平原则设定高层管理人员年薪总额基数。年薪组成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是指高层管理人员完成当年责任目标的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比例为:6:4。基本年薪每月工资固

定发放,绩效年薪的发放综合考虑管理指标与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决定。

7.2 基本年薪确定

基本年薪=年薪总额基数×个人职位系数×0.6

7.3 绩效年薪确定

高层管理人员个人的绩效年薪确定方法取决于个人绩效考核成绩和岗位系数:

年薪=年薪总额基数×个人职位系数×0.4 ×综合考评系数

7.4 绩效年薪的岗位系数与基本年薪的岗位系数相同。

八、考核内容与方式

8.1 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方式以《绩效承诺书》为依据,指标主要是经济指标,即公司经营指标、所

属部门销售额和利润完成情况,同时还包括管理指标,即对其承担的管理职能的考核。

8.2 高层管理人员考核内容为:

公司级KPI(20%)+个人绩效承诺(40%)+关键执行措施(40%)

8.3 高层管理人员岗位考核以年为周期,各项指标季度完成情况由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的部门进行了解与监控,并组织生产经营讨论会,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上交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报告。每季度由董事会集中汇总通报一次,对于高层管理人员绩效承诺采用季度业绩预警监控,亮点、暗点公示,年终由薪酬

考核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

8.4高层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由公司级 KPI达成情况、个人绩效承诺完成情况与关键执行措施

三项考评结果组成,满分为 100 分。考评分数(上限不在内)结果分为:

考核分数90 以上75~9060~750~60

考核等级优异合格需改进不合格

综合考评系数1.110.60

九、考核结果运用

9.1 考评结果对应系数发放绩效年薪。

9.2 考评为优异的责任人公司予以通报表彰,足额发放其绩效年薪,并予以奖励,如有薪度假、颁发奖金、提薪晋职等,晋职由公司总裁或分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统筹掌握。

9.3 考评为不合格的责任人,公司予以通报批评,无绩效年薪。同时,该责任人下一将不

得再担任该岗位或同等级别岗位的工作。

9.4 当公司全年业绩考核指标超出全年责任目标后,可发放奖金。考评为优异、合格的责任人

可参与奖金分配。奖金实际总额为公司全年目标超额部分毛利润的3%。个人奖金分配如下:

个人综合考评系数 ×个人岗位系数

个人奖金=×奖金实际总额

∑个人综合考核系数 ×个人岗位系数

十、年薪发放

10.1 高层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支付,每月应发金额为:基本年薪总额/12。

10.2 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在年终时根据高层管理人员总体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高层管理

人员个人考核结果确定发放。

10.3 若高层管理人员总体绩效考核分数低于60 分,全体高层管理人员均无绩效年薪。

10.4 若高层管理人员个人绩效考核分数低于60 分,不参与绩效年薪的分配。

10.5 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和超额奖励先考核后兑现。绩效年薪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后,当期兑现

80%,其余20%在一个任期结束后,根据考核与任期审计的情况延期兑现。

10.6 在经营过程中,如所属部门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责任事故以质量保证中心标准为依据),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归零。

十一、附则

11.1 本方案的制定与修改由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董事会的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经

董事会审批后实施。

11.2 公司每年可根据战略重点修改高层管理人员考核激励方案,对有关的考核指标及权重进行必要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原有的考核环境发生了突变导致原来制定的指标没有可能完成),可根据实际情况

修改或重新制定相应的考核方案。

11.3 建立高层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企业资产重大损失或完不成经

营目标任务的,企业应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撤销解聘职务等处罚。11.4 在进行高层管理人员离任审计时,如发现在任期内的经营业绩不实,薪酬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人

员的年薪进行调整,限期退回超出应得部分的收入,并追究法律责任。

11.5 高层管理人员在任期未满无正当理由辞职的,不按当年实际在职期计算其绩效年薪和奖金。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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