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024-09-20

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10篇)

1.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篇一

2018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规定,同时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特制订职业病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的最新精神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公司及处有关规定和本项目部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本项目部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的标准体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病管理水平;强化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制教育和宣传,切实把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职业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日常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消除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隐患,决不留死角,从而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工作计划及目标

1、建立健全项目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做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100%,对工作场所粉尘、毒物、噪声、高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100%。

2、利用宣传栏、各种学习讲座等活动,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活动;

3、对项目部工作场所安设职业病危害告知牌和警示标识,做到设置率100%。

4、做好本年接触有危害因素职工健康检查和各类职工健康普检工作,职工就业前体检率达到100%;在岗职工体检率达到100%;离岗前职工体检率达到100%;同时建立健全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5、新职工入职要及时参加工伤保险,做到在职职工工伤保险覆盖率100%。

6、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达到100%,使用率达到95%;

7、逐步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及劳动强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环境,降低职工劳动紧张度和减轻压力及厌倦情绪,适当调整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营养膳食,注重工作期间的休息效果以减缓疲劳;

8、作业场所轻伤发生率控制在0.2%,职业病发病率为0,急性中毒发生率为0,不发生重大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

9、认真做好突发传染性疾病的预防、诊治和报告工作。

三、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职业健康管理员:

四、实施方案

(一)规章制度实行过程中进行效果评估

在公司的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企业管理标准,由综合组、生产部牵头组织项目部有关管理部门对项目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目的是检验规章制度的可行性,是否合理进行综合评定,项目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为:

1、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3、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

(二)宣传教育培训和具体实施部门及进度

1、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利用多媒体、宣传栏、映像资料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护的宣传活动;

2、组织职工消防、触电、创伤急救的知识培训;

3、定期对接触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4、开展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对在岗职工进行岗位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自防、互防技能,对接触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待遇,职工签订率要达到100%;

(三)加强日常管理,改善作业环境,落实职业防护措施

1、综合组负责有危害作业场所、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工作;

2、各队部监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3、各队部、综合组定期对生产车间工人作业环境面貌进行整改,使生产环境、工人休息室等场所环境整洁、舒适;

4、综合组做好绿化工作,增强企业绿肺功能;

5、综合组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检查工作。

2.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行为 篇二

(1)主动参与,找工作时不要忘了问“该工作是否有害健康”。在许多工作中会接触到粉尘、有毒化学物、放射线、噪声等职业有害因素,如果不注意防护就有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发生。因此在寻找工作过程中,在询问工资待遇的同时一定不要忘了主动向企业询问“工作是否有害健康”。

(2)主动参与。岗前培训从我做起。职业健康知识是劳动者应当掌握的基本常识。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机器设备和原辅材料,可能会接触到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因此,劳动者要主动参与岗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正确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操作程序和职业卫生防护知识,了解工作岗位可能接触的职业危害种类以及可能导致的危害后果、预防措施、急救方法等。

(3)主动参与,预防职业病。在工作中,粉尘、有毒化学物、噪声、放射线等职业有害因素广泛存在,难以避免,但只要了解职业危害,增加职业病预防知识,企业采取措施,自己积极参与。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要重视职业病危害,但不要过度恐慌。工作中保护劳动者健康毫无疑问企业负主要责任,但在职业活动中,员工的参与至关重要,要有职业卫生意识,学习掌握基本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及时发现问题,容易的自己去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及时向企业提出,,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减少有毒物质吸收,防范职业危害。

2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珍惜生命、保护健康

职业安全卫生规程作为工作规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前人用众多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是为了避免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伤亡事故而制定的。用人单位应制定和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而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操作规程,千万不能嫌麻烦,图方便,而忽视操作规程。事实上,许多职业病事故的发生,都与劳动者违章操作有关,劳动者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等于珍惜生命、保护健康。

培训劳动者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也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禁止的不安全操作行为:

(1)未按职业安全卫生规程违规操作。

(2)拆除工程防护装置,或使防护装置失效的行为。

(3)不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或选用不当,或佩戴不安全。

(4)随意触摸未知化学品。

(5)贸然进入密闭空间。

(6)发生事故贸然相救。

3注意细节,容器加盖密闭,及时清理,减少挥发

盛放化学品的容器是有害气体重要的散发源,工作时要尽量对使用的容器加盖,减少存放量,养成随时把空容器清理出车间岗位的习惯,减少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

常整理、常整顿、常清扫、常清洁(4S),创建清洁工作场所。

(1)整理——做到物品有毒、无毒分开,有用、无用分开,无用物品及时处理。

(2)整顿——有用物品须分类存放,取放简单,使用方便,安全保险。

(3)清扫——随时打扫、清理垃圾、泄漏物、灰尘和污物。

(4)清洁——保持服装整洁,车间干净。

4合理通风,加快有害气体的排出

在进行岗位操作时,要确保生产设备、车间、岗位上已安装的通风设施正常运转,开启换气扇后要选择合适的进风口,及时关闭排风扇临近的门窗,防止气流短路。夏季要注意电风扇的摆放位置,要防止电风扇的风从污染源吹向自己,做到“顺风施农药”。寒冷的冬天也应该注意通风,克服寒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然通风或开启部分换风扇。在利用自然通风时,要尽量靠近窗户。

5佩戴合适的防毒防尘口罩,减少吸收

从事有毒或有粉尘的作业,要养成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习惯,如果单位没有配备,员工应当主动索要。要注意防尘口罩的滤膜需及时更换,防毒口罩也要及时更换滤罐内起到吸收有毒气体的活性炭;防护口罩一定要坚持佩戴,要养成先佩戴防护口罩,后进岗位作业的习惯。特别是短时接触较高浓度有害气体时,一定要佩戴好防毒口罩再进行操作;,罩的面罩部分要经常进行清洗,保持清洁;清洗时要注意滤灌和滤膜的防潮、防水,滤膜一旦湿透即失去了防尘作用;防毒口罩不要存放在工作场所,要养成用干净的塑料袋密封保存的习惯,确保防毒口罩的有效性。

6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对皮肤的伤害

上下班要及时更换工作服装,吃饭前,一定要先洗手,有条件的下班后一定要洗个澡;接触化学品前一定要戴好防护手套,避免直接接触,万一在工作中手等皮肤碰到化学品,不论其毒性如何,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清洗;夏季不要只穿汗衫、甚至光膀子上岗;皮肤有破损或炎症时,要及时进行治疗。如果眼睛或皮肤被腐蚀陸强的化学品污染,必须先进行彻底冲洗(特别是眼睛),再送医院,千万别一慌乱,只忙着送医院,忘了现场急救处理,否则到了医院。医生也无能为力了。

7熟知安全卫生警示标识并遵守

应熟知在作业场所、设备、产品包装、贮存场所、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等醒目位置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的含义,并遵守有关使用规定。

8劳逸结合,注意饮食,提高抵抗力

工作之余,要注意劳逸结合,休闲轻松的娱乐、运动有利健康,但娱乐一定要适度,特别是要确保有充足的睡眠,切忌通宵达旦,否则将有害健康;要注意饮食卫生、营养,肝脏是化学毒物的解毒器官,因此,要避免酗酒,损伤肝脏;在单位纪律允许的情况下,注意工间休息,也有利工作和健康,另外,当身体出现不适时,要及时就医,尽量避免带病工作。

9听从企业安排,及时参加职业健康检查

招工要体检,看看自己有没有职业禁忌,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上岗:工作中定期参加体检,看看是否有职业相关的损害。要关心体检结果,也要正确看待体检发现的问题,因为健康本身是一个动态过程,在一生中谁都有可能生各种各样的病,影响因素也非常多,要相信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做出的体检结论,当然,您也随时可以向当地的卫生监督等部门咨询。如果发现了职业禁忌,要服从企业的安排,调离原岗位。一旦被确定为疑似职业病,尽量不要和企业私下解决,要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以确定是否患职业病及其程度。

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主动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有利于保护劳动者自己健康和相关权益。

10注意车间空气变化,及时发现问题

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车间空气的变化。如果闻到的气味变重,或其他异味或看到灰尘很大,您要及时向企业提出,帮助查找原因,如果简单的问题,也可以自己解决,或许就因为您的注意,就杜绝了一起严重事故的发生。您也可以向企业提出,要求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看看是否还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如果企业对您的要求置之不理,工作环境仍然恶劣,您应该及时向安全监督等部门投诉反映。

11对待急性中毒事故,应沉着冷静,正确进行现场急救

万一发生事故,若处理不当,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发生事故时要沉着镇定,迅速准确判断,采取规定的应急措施,组织自救互救,尽量减少伤亡损失。

立即关闭毒源,尽快将中毒者转移到新鲜空气处(注意:中毒人员以及其他人员一定要注意往泄露点或车间的上风侧转移,注意观察风向标),使患者停止接触毒物,保持呼吸道畅通,患者的衣服、皮肤已被毒物污染时,要将患者衣服脱下,用温水、自来水或肥皂水冲洗皮肤,眼睛被污染时更要立即的用流动水彻底冲洗,如出现呼吸、心跳停止要迅速实施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摩抢救。

现场急救是抢救中毒者生命和减少损失的关键,要争分夺秒,但在急救过程中,抢救人员要注意自身保护,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止抢救者中毒,导致事态扩大。此外,一旦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在开展积极现场抢救的同时,一定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如同时报告消防部门(电话119,他们有专业的救援设施和人员,能及时处理泄漏点或从危险环境中救出中毒被困人员)和医疗急救部门(电话120,他们有专业的急救医师和急救设备,可以对救出的中毒人员进行医学急救处理和快速转运到医院)。

12爱护自身健康,促进企业发展

3.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篇三

金河煤矿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编制单位:盘县金河煤矿

编制日期: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八日

金河煤矿2014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的规定,制定我矿2014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2013年度防治计划目标

1、控制 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

2、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基层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5%。提高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提高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提高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提高粉尘、有毒化学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提高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评价率,提高控制效果评价率。、提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基本实现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全覆盖。

7、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病防治的监督覆盖率比2013年有所提高。

二、2014年度防治计划、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制定由我矿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1)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第一责任人。

(3)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惩挂钩)。、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煤矿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

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4)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我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5)进一步完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6)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我矿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

(8)进一步完善职业病报告制度 ;

(9)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0)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告知 义务;

(11)进一步完善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

(12)进一步完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

三、2013年度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矿属各单位应结合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参照以上职业病防治计划所列的事项,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确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事项。将各项工作事项分解、细化。将分解、细化的各项工作纳入时间表、把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分工负责、按时完成职业病防治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保障职业病防治计划的落实,实施方案应该包括对开展各项工作所需经费的预算。只有经费得到了落实,才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金河煤矿

4.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篇四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领导小组

我矿成立以法人(矿长)任组长,副矿长和总工任副组长,安全科、通防队、劳资科、工会、职工医务室及各工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我矿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室,具体负责我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指导和协调等工作,我矿劳资科、通防队、医务室等部门做好配合。

我矿劳资科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职工职业危害培训、健康查体、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劳动合同签订时职业危害告知等工作。

我矿通防队负责职业危害日常检测,负责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价等工作,加强“一通三防”设备、设施管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职业危害防治技术、工艺。

我矿医务室配合劳资科部搞好职工健康检查工作,积极参加职业病事故救治工作,并负责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二)目的及目标

1、目的:规范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控制、减少或杜绝职业危害因素,为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2、目标:

(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完好率为96%;

(2)员工个体防护用品正确配戴率为98%;

(3)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职业健康查体率为100%;

(4)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率为100%;

(5)20**年无新增职业病人。

(三)时间安排

20**年1月1日----20**年12月31日。

(四)具体措施及保障条件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实施职业卫生目标化管理

为保障我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成立由法人(矿长)为组长,副矿长为副组长,安全科、劳资科、通防队、医务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职业卫生工作。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日常开展。实行目标化管理,将目标层层分解到各专业、各单位,并把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为对单位领导人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考核。

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各项制度。

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第十条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各级责任制和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益。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账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职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职工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职工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4、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6、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7、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制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职工医务室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

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务室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务室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9、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0、加大投入,改进工艺,积极开展危害因素治理。

(1)粉尘治理。一是用好各类防尘设施,采煤工作面放煤点每隔五米安装洒水降尘装置,溜子道、材料道均安装风流净化水幕,掘进工作面放炮时,开启放炮喷雾,迎头后安装净化水幕,皮带机巷及溜子道点均安装降尘喷头,并保持完好、使用正常。二是采掘工作面采用煤层注水、湿式打眼、水封爆破等。三是加强个人防护,戴防尘口罩等。四是定期冲刷巷道。

(2)噪声防治。一是控制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或改革工艺过程、采取减振、隔振等措施,提高机器设备的装配质量、减少部件之间的摩擦和撞击,以降低噪声。二是控制噪声的传播,采用吸声、隔声、消声材料和装置,阻断

和屏蔽噪声的传播,三是加强个体防护,在作业现场噪声得不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正确合理地佩戴防噪声护具。

(3)有毒有害气体的控制。一是改善劳动环境,加强井下通风排毒措施,使作业环境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二是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比如爆破后待炮烟吹散后方可进入作业。三是设置警示标识,在井下通风不良地点或不通风的巷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四是加强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11、落实经费投入,确保各项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5.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篇五

为了确保作业环境质量达标和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减少和预防化学品对职工身体的危害,特制订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1、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机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配备必须专职、兼职管理,懂业务、责任心强、专业技术精的人才,服务好广大职工。

3、与市职业病防治中心联手对作业场所不定期的检测、评价,并对检测的结果负责。

4、对职工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对监护的结果用公告的形式进行安全告知。

5、6、建立健全的职工、职业病、卫生防治检查健康档案。建立职业病卫生危害安全告知、培训、学习教育制度,每月培训一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小时:①现场培训;②专项培训;③车间班组培训;④早会培训;⑤送出去培训;⑥请专家来公司培训。

7、8、制订确实可行的职业病危害救援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配备足够的保健物品、药品,落实职业病防治专项资金每月不少于2万元。

湖北迅达药业安全生产委员会

6.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促进矿井绿色清洁发展,依法保护职工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经职业危害防治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特制定本计划。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目的

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目的是研究和评价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提高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积极控制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了搞好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促进本公司的和谐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危害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制定本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目标

1、降低职业病的发生;

2、职业危害因素达标率99%以上;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4、职工教育培训覆盖率100%;

5、职业卫生档案建档率100%;

6、职业病查体率100%;

7、职业危害监测覆盖率100%;

8、职业病人治疗、疗养率100%,妥善安置率100%;

9、工伤保险覆盖率100%,劳动合同签定率100%。

三、职业病危害防治实施计划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2、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3、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完善井下设施,保证硬件到位。

5、做好评价及申报工作。

6、做好体检及相关档案保存工作。

四、职业病危害防治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以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安检、调度、疾控中心、生产、技术、地测、企管、人力资源、、财务、后勤、培训、供应、工会、党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管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工作职责,齐抓共管,确保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设立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配备1-4名专兼职职防人员,在上级单位及公司领导小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公司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防治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四)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五)职业病危害防治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危害防治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危害防治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六)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危害防治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七)完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1)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2)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公司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危害防治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危害人数;全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危害防治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3)做好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公司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工作。

(4)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并按规定进行演练。

(八)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公司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九)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根据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新安县疾控中心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在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新安县疾控中心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危害防治的患者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十)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在产生职业危害的场所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十一)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

(2)提供的职业危害防治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治防护用品;

(3)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4)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5)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

(十二)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培训对象包括: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有:对员工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分别是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卫生标准;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十三)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发放管理 严格执行《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

7.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篇七

为有效改善作业场所生产环境,预防、控制及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及公司《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三年规划》文件要求,特制定《2015年职业卫生防治目标计划和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坚持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的防治原则,降低职业病发病率,构建职业健康安全长效机制,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深化精细化、无尘化建设保证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有效运行,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职工职业健康。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设备、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突出重点,有序实施。

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以防治煤矿尘肺病为重点,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建设,全面提高公司职业健康水平。

3、依法依规,规范落实。

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关于职业病防治和作业环境职业危害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6月底,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和工伤保险体系,到2015年底要全面形成职业卫生防治体系,使劳动者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具体指标为:

1、严格控制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重点防控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特别是一氧化碳、硫化氢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全体员工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各科室、队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100%。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90%以上,粉尘、有害气体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4、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评价率达到9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100%以上。

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100%。

6、实现全员工伤保险全覆盖;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妥善安置,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7、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病防治的监督覆盖率比2014年提高5%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8、修编、下发落实山西煤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2015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9、按照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职业病伤害后社会医疗保险救助。

10、根据山西煤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采掘接续计划,及时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通风区安排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合格率高于95%,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同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我公司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形成书面报告。

11、根据作业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防护设施、设备配置率达100%,完好率达95%。

12、完善我公司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洗衣房、医疗急救站等卫生设施。

13、供应科根据我公司全年实际情况,及时完善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等要求的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

14、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我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5、及时更新、完善2015年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内容包括: 15.1公司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人数。

15.2患职业病人数。

15.3 山西煤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 3

类。

15.4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

15.5 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

15.6 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

16、及时更新、完善2015年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包括:

16.1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16.2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16.3 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16.4 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记录、试卷及培训合格证。

17、修编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18、完善2015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9、完善2015职业病报告制度。19.1急性职业病报告: 19.2 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20、及时完善2015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21、向各部门提供生产设备危害告知。

22、完善2015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23、及时开展2015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24、总结2015年职业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规划2016年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25、将山西煤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煤业2015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现场落实情况列入到质量标准化达标体系检查项目中,进行检查并考核。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2015年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组织力及执行力,确保顺利推进,特成立职业卫生防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赵献荣

常务副组长:赵亚林 谢晋红 宋 剑

副 组 长:段文军 白守江 李文碧 李 明 田书堂 张玉锁 刘永红 谢晋军 李占华 郭瑞鸿

常晋生

成 员:霍树友 义晋华 尚瑞臣 李克爱 苏光祥

贾陈海 刘 荣 张晓飞 赵于民 孙永强 张 峰 王秀荣 薛俊峰 李晋忠 禹彦峰 刘文军 陈云岗 吕瑞林 李 瑞 夏斌斌 王军如 吴利军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职业病防治科,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及各类档案管理,同时对各专业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协调、监督、检查、考核。

四、各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1、职业病防治科

1.1负责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及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1.2负责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完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措施的落实,组织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1.3负责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职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1.4负责做好职工职业卫生告知的监督,职工职业卫生知情权与参与权的落实工作。

1.5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按期如实向上级部门对我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职业危害项目、职业危害事故等工作进行申报。

1.6负责职业健康监护的申请与职业健康监护人数的上报和(疑似)职业病人员的管理工作。

1.7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申请、检测、评价及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工作。

1.8负责将变换工种、复工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工作。1.9负责在岗职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1.10负责(疑似)职业病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和诊断工作。

1.11负责对职业健康体检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并按处置意见处置。

1.12负责做好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1.13负责对各部门职业健康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2、人事劳资科

2.1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医疗救护工作和职业危害事故排查以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2.2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分类做好本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人员统计工作。

2.3负责做好本上岗前、离岗职工的职业健康监护,(疑似)职业病人员的康复、鉴定工作。

2.4依据上岗前、离岗职工职业健康监护结果,对职业健康体检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并按处置意见处置。

2.5负责做好对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进行工伤认定、工伤等级鉴定和工伤待遇办理工作。

2.6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用品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发给职工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登记工作,参与监督个体(劳动者)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2.7负责将新员工、变换工种、复工人员名单报给培训中心。2.8负责本退休职工的健康体检统计与体检工作。

2.9负责退休(疑似)尘肺病人员的管理与个人信息资料登记工作,登记内容要全面、详实、可靠、并报职业病防治科存档。

3、教育培训科

3.1负责本作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工作落实,并建立健全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档案。

3.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专项知识培训,每次不得少于4学时,保证作业人员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能力;未经培训及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安排其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

3.3根据人事劳资科提供的新员工、变换工种、复工名单组织实施分批、分期进行安全专项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企业管理科

4.1负责制定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4.2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备案、审核、审查、验收有关回执、批复文件等。

4.3负责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概算。

5、财务科

5.1负责建立稳定的职业卫生投入资金渠道,积极落实职业卫生需要投入项目所需资金。

5.2负责建立职业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台账,加强财务管理,专款专用,实行资金使用台账登记。

6、工会办公室、综合管理科

6.1负责按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且认真落实,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并有详细记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6.2负责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告知与告知牌板的设置和职业危害因素防治监督工作。

6.3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反馈职工职业健康方面的合理要求。

6.4依法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检查,纠正侵犯职工利益的行为,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理等。

7、总务科

负责公司浴室、洗衣房、餐厅等职业卫生设施的配备、维护和管理,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台帐记录。

8、供应科

负责职工劳动保护用品、职业危害防治设备、设施的购置及发放工作,健立健全发放台账,并将支出的费用报财务科。

9、生产技术科

9.1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各岗位操作规程。

9.2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技术责任工作,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防治的现场管理、措施落实、监督、考核。

9.3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职业危害因素防治排查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10、调度室

10.1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设施的现场管理、措施落实、监督、考核。

10.2负责职业卫生事故隐患排查,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 9

案并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对职业危害因素防治治理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11、通风区

11.1负责作业场所粉尘、噪音、振动、有毒有害气体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工作,检测数据登记造册。

11.2负责配置足够的检测仪器设备,设立专职人员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工作,对设备、设施使用、维修保养建立台帐和记录。

11.3负责“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落实以及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巷道冲尘、消尘设备和设施的使用进行督查与验收,并制定相应措施。

11.4负责制定检测工作计划,按计划实施粉尘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的工作,如实上报检测月报和季度报表并于月底报职业病防治科存档。

11.5负责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安装、维护及检修,并做好相关记录台帐。

11.6负责职业健康警示标识牌板的挂设及维护工作。

12、安全监察处

12.1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及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督促本单位职工严格按章操作,督促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12.2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职业危害因素防治排查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13、机运区

负责对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及技术改造等工作,并建立台 10

账,做好本部门管理区域的防尘、控尘、消尘和防噪等工作。

五、为更好、更具体地开展好2015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特制订了2015年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季度计划:

一季度:

1、工作内容:修编2015年职业病防治相关管理制度、文件。工作要求:根据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二月份下发。责 任 人:张 峰

2、工作内容:全年为员工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工作要求:在每月工资中列支。责 任 人:谢燃、范丽娜

3、工作内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工作要求:通风区加强检测、治理,确保粉尘合格率不低于95%。

责 任 人:王秀荣

4、工作内容: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

工作要求:设备、设施配置率不低于95%,完好率不低于95%。

责 任 人:李 瑞 王秀荣

5、工作内容:购置一季度劳动保护用品。

工作要求:供应科购置符合国家标准且满足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等要求的劳保用品,并按使用周期及时发放,同时做好发放记录。

责 任 人:李 瑞

6、工作内容:配备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工作要求:各部门均配置。

责 任 人:各部门负责人

7、工作内容:完善一季度职业卫生档案

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公司人数,男女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患职业病人数、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佩戴情况。

责 任 人:张 峰

8、工作内容:完善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工作要求: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接触史以及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责 任 人:张 峰

9、工作内容:修编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工作要求:内容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责 任 人:夏斌斌

11、工作内容:完善全员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工作要求: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责 任 人:张 峰

12、工作内容:完善职业病报告制度。

工作要求:急性职业病报告,非急性职业病报告。责 任 人:张 峰

13、工作内容:完善一季度职业病公告告知和告知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工作要求:调度室在办公楼LED显示器上公告,各部门在班前会、学习会上传达。

责 任 人:张 峰、各部门负责人

14、工作内容:向各专业部门提供已有及新投运生产设备的危害告知。

工作要求:作业设备危害告知书要及时下发。责 任 人:张 峰

15.工作内容:完善一季度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工作要求:劳资科在签订、续签合同时,一并列入合同内容。责 任 人:王淑琴、范丽娜

16.工作内容: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普及卫生知识。

工作要求:委托县煤炭局培训中心对全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监督各部门月度部门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责 任 人:张 峰、孙永强、各部门负责人

17、工作内容:检查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现场落实情况。工作要求:每月必须对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全面检查一次。

责 任 人:张 峰

18、工作内容: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健康体检。

工作要求:组织全员进行健康体检工作,同时进行体检报告入档工作。

责 任 人:张 峰 二季度:

1.工作内容:检查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现场落实情况。工作要求:每月必须对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全面检查一次。

责 任 人:张 峰

2.工作内容:完善二季度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工作要求: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接触史以及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责 任 人:张 峰

3、工作内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工作要求:通风区加强检测、治理,确保粉尘合格率不低于95%。责 任 人:王秀荣

4、工作内容: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

工作要求:设备、设施配置率不低于95%,完好率不低于95%。

责 任 人:李 瑞 王秀荣

5、工作内容:完善配套更衣间、洗浴间、洗衣房等卫生设施。工作要求:5月份投入使用。

责 任 人:吴利军

6、工作内容:购置二季度劳动保护用品。

工作要求:供应科购置符合国家标准且满足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等要求的劳保用品,并按使用周期及时发放,同时做好发放记录。

责 任 人:李 瑞

7、工作内容:向各专业部门提供已有及新投运生产设备的危害告知。

工作要求:作业设备危害告知书要及时下发。责 任 人:张 峰

8.工作内容:完善二季度职业卫生档案。

工作要求:内容包括:公司人数,男女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患职业病人数、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佩戴情况。

责 任 人:张 峰

9.工作内容:完善二季度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工作要求:人事劳资科在签订、续签合同时,一并列入合同内容。责 任 人:王淑琴、范丽娜

10.工作内容:开展二季度职业卫生培训,普及卫生知识。工作要求:监督各部门月度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责 任 人:张 峰、孙永强、各部门负责人

11、工作内容:联合试运转前置验收。

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防治档案、台帐,迎接联合试运转前置验收,同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责 任 人:张 峰 三季度:

1.工作内容:检查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现场落实情况。工作要求:每月必须对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全面检查一次。

责 任 人:张 峰

2.工作内容:完善三季度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工作要求: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接触史以及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责 任 人:张 峰

3、工作内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工作要求:通风区加强检测、治理,确保粉尘合格率不低于95%。责 任 人:王秀荣

4、工作内容: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

工作要求:设备、设施配置率不低于95%,完好率不低于95%。

责 任 人:李 瑞 王秀荣

5、工作内容:监督检查更衣间、洗浴间、洗衣房等卫生设施。

工作要求:按月度进行检查完善。

责 任 人:吴利军

6、工作内容:购置三季度劳动保护用品。

工作要求:供应科购置符合国家标准且满足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等要求的劳保用品,并按使用周期及时发放,同时做好发放记录。

责 任 人:李 瑞

7、工作内容:向各专业部门提供已有及新投运生产设备的危害告知。

工作要求:作业设备危害告知书要及时下发。责 任 人:张 峰

8.工作内容:完善三季度职业卫生档案。

工作要求:内容包括:公司人数,男女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患职业病人数、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佩戴情况。

责 任 人:张 峰

9.工作内容:完善三季度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工作要求:人事劳资科在签订、续签合同时,一并列入合同内容。责 任 人:王淑琴、范丽娜

10.工作内容:开展三季度职业卫生培训,普及卫生知识。工作要求:监督各部门月度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责 任 人:张 峰、孙永强、各部门负责人

四季度:

1.工作内容:检查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现场落实情况。工作要求:每月必须对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全面检查一次。

责 任 人:张 峰

2.工作内容:完善四季度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工作要求: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接触史以及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责 任 人:张 峰

3、工作内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工作要求:通风区加强检测、治理,确保粉尘合格率不低于95%。责 任 人:王秀荣

4、工作内容: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

工作要求:设备、设施配置率不低于95%,完好率不低于95%。

责 任 人:李 瑞 王秀荣

5、工作内容:监督检查更衣间、洗浴间、洗衣房等卫生设施。

工作要求:按月度进行检查完善。

责 任 人:吴利军

6、工作内容:购置四季度劳动保护用品。

工作要求:供应科购置符合国家标准且满足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等要求的劳保用品,并按使用周期及时发放,同时做好发放记录。

责 任 人:李 瑞

7、工作内容:向各专业部门提供已有及新投运生产设备的危害告知。

工作要求:作业设备危害告知书要及时下发。责 任 人:张 峰

8.工作内容:完善四季度职业卫生档案。

工作要求:内容包括:公司人数,男女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患职业病人数、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佩戴情况。

责 任 人:张 峰

9.工作内容:完善四季度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工作要求:劳资科在签订、续签合同时,一并列入合同内容。责 任 人:王淑琴、范丽娜

10.工作内容:开展四季度职业卫生培训,普及卫生知识。工作要求:监督各部门月度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责 任 人:张 峰、孙永强、各部门负责人

11、工作内容:总结2015年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规划2016年 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工作要求:改进2015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扩展思路,做好下一工作计划。

责 任 人:张 峰

六、措施与保障

1、职业健康工作是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职工健康和生命,关系企业效益、社会声誉和企业发展的一项长远而艰巨的工作,各部门要通过班前会、安全活动、板报、广播、网络媒体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对职工的引导和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防范知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人人参与、工作环境安全的良好氛围。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降低职业危害的患病率,实现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健康目标。

2、职业病防治领导组要加强对职业卫生工作的指导,制定工作计划目标、实施方案,狠抓措施落实,迅速全面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着力提升我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从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出发,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治理和预治工作。

3、强化源头治理与过程控制,重点抓好现有职业危害防治设备设施的使用与维护、工作制度的执行与考核,杜绝煤尘积聚、飞扬。切实提高综合防尘水平,把治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为重点,跟踪整改质量和实际效果,实行综合防尘治理目标责任主体管理。

4、在涉及职业危害工作场所的部门必须设置一名兼职职业健康监督员,健康监督员必须经过职业卫生专项知识学习、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监督员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防治防护措施、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每月月底前,将本月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防护设施使用维护情况,及时上报职业病防治科。

5、各涉及职业病危害的部门(总务科、供应科及所有生产部门)20

必须每月组织职业卫生方面专题学习培训,向全员贯彻学习职业卫生防治知识,培训要留有会议纪要及签到记录,必须做到全员覆盖,并于每月30日前报送职业病防治科备案,如迟报、漏报将对相关专业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6、如在职业卫生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完善,否则对责任人按《“三违”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8.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 篇八

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

二0一四年

杉桥煤矿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要求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前安全生产的严竣局面,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治,强化“一通三防”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不断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编制2014年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

一、工作计划

一)在全矿范围内对接触和可能造成职业病的职工年初入矿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到县卫生防疫站进行身体检查、摸底。

二)建立职工档案:

在全矿职工中建立职工职业卫生档案,了解职工身体健康状况。

三)创造安全工作环境:

在可能危及职工身体健康的工作场所,设立洒水喷雾等综合防尘措施,给职工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从源头上杜绝职业病危害。

四)配发劳动保护用品 :

矿上研究对井下职工发放口罩、毛巾、工作服、胶鞋、矿帽等劳动保护用品,杜绝穿化纤衣服下井。

五)两堂一舍的治理:

对我矿食堂、澡堂、每月三次检查,使之达到国家已有规定,对职工宿舍全面卫生达标,并在近期启用职工宿舍楼。

二、工作措施

1、必须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从组织措施上提供有力保障。

2、建立健全煤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矿井“一通三防”等矽肺病综合治理措施进行修订,使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特别是矿井粉尘综合治理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矿井、各部门、各作业班组,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3、健全生产矿井通风管理机构,加强通风队伍建设,配齐配足能够满足通风防尘工作需要的专兼职人员,确实保障通风防尘工作正常开展。

4、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对采空区封闭和风门的管理工作,增加矿井有效风量,加强采掘工作面的局部通风管理,确保井下人员有符合质量和风量要求的新鲜风流;同时随着开采深度的延

伸, 应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造和完善通风系统,加强“一通三防”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较为全面的矽肺综合治理的基础设施,为矽肺病综合治理提供物质基础保障。

5、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认真落实地面和井下产尘作业地点粉尘浓度的监测工作,强化煤矿粉尘检测,并按有关职业病防治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促进粉尘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完善、不断改进。

6、加强矿井综合防尘管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①矿井对通风系统进行经常性检查,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时有效地排除,减少粉尘的危害。②建立井下防尘系统。

③掘进工作面实施湿式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的产生。④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督促职工正确配带、正常使用,努力减少粉尘的危害程度。

7、加强职工尘肺病的综合防治管理,每年定期对接触粉尘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做好治疗工作;发现

患职业病人员及时调离原岗位,重新安排工作,并按规定发给补贴待遇。

9.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篇九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集团公司、油田公司职业健康工作的相关要求,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确保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经厂HSE委员会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2012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

(1)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

(3)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惩挂钩)。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员工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厂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进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厂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厂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用人单位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7、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9、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0、生产设备的危害告知。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配备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1、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的管理规定。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配备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配方、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12、职业卫生培训。

对新员工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及对在岗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13、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和劳动能力鉴定。

职业病患者在治疗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工作的,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能力受损程度按照已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 B/T16180—1996)进行鉴定,并按劳动保险条例,给以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二)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结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将各项工作事项分解、细化,制定了职业病防治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

1、认真开展职业危害因素辨识评价、控制活动,并对员工进行培训。

10.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篇十

为了搞好我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促进我矿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我矿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3、定期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4、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5、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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