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公示

2024-10-13

202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公示(共4篇)

1.202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公示 篇一

2011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建设计划拟立项支持的项目学校名单

公示

根据《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1]46号)要求,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评审申报,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组织专家复核,现将2011年度中央财政拟立项支持的377个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9月19日起至9月27日止。公示期内,如对评审和复核结果有不同意见,请向教育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务请于9月28日之前通过邮递、传真或电子邮件(扫描件)送达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邮政编码:100816;联系电话:010-66096234;传真:010-66020434;电子信箱:gjsfx@moe.edu.cn

附件:2011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拟立项支持的项目学校名单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2.202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公示 篇二

硅酸盐学会联合组织开展。为使“建材科技奖”的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工作要求

申报项目内容应不超出《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和《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规定范围。可依据项目情况, 在基础研究、技术发明或科技进步三类选择其一, 同一技术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建材科技奖”申报书 (以下简称“申报书”) 是评审的主要依据, 请按“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应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技术创新内容。

申报基础研究类项目, 相关论著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 同时要注明主要论著被引用情况, 含他引、自引、正面引用的具体内容。

申报技术发明类项目, 其核心技术应获发明专利授权, 并提交相应的知识产权证明。对属技术发明类评审范围, 但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公益性成果, 应出具规范的项目查新报告。

申报科技进步类项目, 应依据项目特点, 按科技开发或社会公益项目要求填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 不得申报或推荐:

1. 已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的;

2. 未经省、部级鉴定或验收的, 成果应用或论文公开发表时间不满一年 (2009年5月30日后) 的;

3. 已向省、自治区、其它部委或社会力量办奖单位

申报的;

4. 虽已申请技术发明专利, 但尚未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

已获低等级奖励, 但有重大突破或创新的项目可再次申报。

2007年 (含) 前已获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较低等级奖励的项目, 如有重大突破或创新发展可再次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必须同时报送申报书和与申报书内容完全一致的数据光盘, 以及申报和推荐建材科技奖联系人登记表。申报材料一式6份 (含一份原件) 并装订成册。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0年5月15日前, 将申报材料送交、邮寄或电邮至省建材行业协会秘书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泽红、陈环

电话: (020) 83326013传真: (020) 83342536E-mail:gbma@21cn.com邮编:510030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附楼3701

四、其他事项

请到广东省建材行业协会网 (www.gbma.org) 或广东陶瓷协会网 (www.gdceramics.cn) , 查阅和下载《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及相应奖项类别的《填写说明》等有关附件。

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3.202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公示 篇三

使用),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及相关学院及时下载相关内容。

2012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

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下载2012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学院科研科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

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

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提前向科学技术研究院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学院科研科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

除外)。

2012年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请各位老师务必仔细阅读

4.202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公示 篇四

工作程序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如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复审申请。有关复审申请与审查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复审申请程序

(一)复审申请人使用在线申请项目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ISIS系统;如个人用户名及密码忘记,请与依托单位联系重新发送。

(二)复审申请人登陆ISIS系统,在线填写复审申请表并于2015年5月19日16:00前提交。

(三)复审申请人在ISIS系统提交电子申请表后应当打印一份纸质申请表并保证二者内容一致,本人签字后将纸质申请表以特快专递方式于5月19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送相关科学部综合处。

(四)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 1.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2.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时间的; 3.复审申请手续不全的(复审申请表未通过ISIS系统提交、缺纸质复审申请表或本人未签字等);

4.项目申请人以本人或主要参与者被他人假冒签名为由提出的复审申请(该类情况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投诉和举报)。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相关科学部通知复审申请人。

二、复审申请审查工作程序

(一)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负责对受理的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复审申请的依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二)经审查,认为原不予受理决定符合相关规定的,维持原决定;认为原不予受理决定有误的,撤销原决定并进行评审。

(三)复审申请审查结果将由相关科学部在6月12日前以公函形式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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