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公司承包合同

2024-07-25

保安公司承包合同(共11篇)

1.保安公司承包合同 篇一

安全保卫业务承包合同

甲方(定做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

址:

乙方(承揽方):宁乡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地

址:

宁乡县玉潭镇楚沩东路124号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工作需要,为妥善解决厂区内安全保卫问题,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甲方厂区安全保卫等工作业务订立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和履行:

第一条:承揽标的

1.1甲方交由乙方承揽的业务为:提供甲方所辖区域或临时活动的守护、巡逻等内部安全防范服务。(以下简称“乙方承揽工作”)。

第二条:合同期限

2.1自2010年元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第三条:承揽方式

3.1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按甲方安排的工作时间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前文所述劳力是仅指乙方指派到甲方承担乙方承揽工作的员工(以下简称“乙方员工”)。

3.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工作场所。

3.3乙方员工具体的工作时间应遵守甲方相关作息时间的规章制度及甲方的工作安排。第四条:价款与费用

4.1计价方式及标准:按甲方管理标准作为核算标准(含税价,见附件)

4.2《劳动法》规定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甲方支付给乙方总的承揽费用标准

;甲方可根据乙方工作质量按甲方规定扣减月承揽费用,月度最终承揽费用以甲方核定的费用为准。

4.3乙方员工不享受甲方员工所有的福利待遇。

4.4付款方式:每月结算。甲方按上述服务费用协定,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于每月20日前将上月的服务费(除考核部分)汇入乙方帐号,具体帐号由乙方提供。

第五条:工作内容及质量

5.1加强甲方厂区的治安防范工作、维护甲方的正常生产秩序; 5.2维护甲方区域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5.3将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送公安机关处理;

5.4负责甲方设在前门卫的监控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对设备运行异常状况及时上报甲方;

5.5服务区域内的防盗、防破坏工作,负责确保甲方的财物安全; 5.6协助甲方做好防火、防治自然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5.7协助甲方做好厂区劳动纪律管理工作,做好保安室及周边区域的现场管理工作; 5.8协助甲方做好每月的升旗仪式; 5.9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1甲方有权根据与乙方承揽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及其员工的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6.1.2甲方有权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乙方员工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以甲方制度规定为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保安员。

6.1.3甲方应定期对乙方员工进行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关制度培训; 6.1.4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按时足额的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乙方承诺于本协议签订时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始终具有备承揽本协议约定工作的合法资格;

6.2.2乙方负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与承担甲方承揽工作的乙方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并负责处理与劳动关系有关的所有事项;

6.2.3乙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取得价款或相关费用; 6.2.4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甲方的管理。6.2.5乙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必备的警卫用品。第七条:乙方承诺及责任

7.1经协商,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员

名,乙方必须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提报乙方员工名单,以后若有保安人员发生变动,乙方须在保安员离职之前三天告知甲方且在离职之日为甲方提供新的保安人员,保证无缺员。

7.2乙方员工要求:

7.2.1乙方员工须为男性,身高170CM以上,年龄在25—45岁之间;

7.2.2乙方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若乙方员工有精神病、传染病的,或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属于童工及未成年人的,或身份不明的,每发现一人次,甲方有权从当月向乙方支付的价款中扣减500元作为违约金,并且乙方应予更换该员工; 7.2.3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管理制度(按甲方设定的门岗水、电考核指标执行);

7.3乙方对甲方现聘的所有保安人员进行评估,接收符合乙方要求的甲方所属保安人员。7.4在乙方服务期间,若甲方出现财物被盗事件,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被盗财物。第八条:安全责任

8.1进入甲方厂区承担承揽工作前,乙方应对其员工进行安全责任培训,督促其达到相关的安全要求。乙方员工有义务履行甲方的各项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8.2乙方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或者在甲方厂区内、外发生其他意外事故需要治疗或休假的,乙方负担医疗费及误工补助等所有费用;伤残或死亡的,乙方应当以当事人身份参与解决处理程序(如工伤报告、工伤鉴定、协商、仲裁、诉讼等事项),并按国家规定标准负担工伤待遇及伤亡补偿费,甲方一概不负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此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必须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将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罚:属乙方违约的,乙方须支付一个月合同规定人数的雇用费给甲方。违约金在明确责任后30天内偿付,违约方若逾期付款的,每日按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给守约方。

9.2若甲方超过60天不支付雇用费的,每超期一日按所欠雇用费总额的千分之三累计支付滞纳金给乙方,同时乙方有权在未告知甲方的情况下随时终止合同和撤出保安人员,并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所欠雇用费。乙方自撤出保安人员之日起,甲方所发生一切事情及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条:协议解除

10.1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未能满足甲方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10.2本协议生效后,若乙方员工出现集体不听从甲方管理或因违纪而更换人数达6人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单方面解除协议的通知自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保密约定

11.1乙方及乙方员工应当保守在完成承揽工作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和技术资料或信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留存或在未获得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透露给第三方,乙方不得借本协议利用甲方名义为乙方进行对外宣传和办理与甲方委托承揽业务无关的事宜,否则,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2.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2.2诉讼期间,甲、乙双方仍须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协议条款。

第十三条:其它 13.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3.2本协议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期限,但应以书面形式续约或重新订立,如无续订或重新订立书面协议,本协议自有效期届满之日终止。

13.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协议签署:

甲方:

乙方:宁乡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2009年12月

日于宁乡

签约时间:2009年12月

日于宁乡

附件:文件目录 1.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等资质证明资料

2.有限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效力探析 篇二

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效力

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是发包方将公司的经营权全部或部分发包给承包方,同时承包经营期间的经营风险也转移给承包方,以换取承包方交付的稳定承包金的合同。在1993年制定了《公司法》后,国有企业承包经营制度逐渐被现代企业制度所代替,然而民营公司的承包经营在近年来,呈现了遍地开花的局势,这就引起了对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相关问题的探讨。

笔者在阅读了从中国知网上检索到的45篇研究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论文的基础上,发现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之争在学术界尚无定论。从实证研究的角度,笔者利用北大法法意网的裁判文书库进行了梳理。笔者检索到的公司整体承包合同纠纷判决书有55份。通过对这些判决书的阅读,笔者发现在公司承包合同纠纷的实际处理中存在以下现象:①实务中股份公司的承包经营是及其稀少甚至没有,主要还是有限公司的承包经营。②在55份判决书中,没有一份判决书否认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有些是没有涉及效力认定问题,直接处理争议问题,也就等同于默认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大部分尽管涉及到效力认定问题,但也只是草草一句“该承包经营合同系双方合意达成,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

分析学术界对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研究和实务界对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处理可以看出:①理论界过于注重对合同效力的研究,忽视了现实中广泛存在的公司承包经营实例,忽视了联系实际对公司承包经营合同具体问题的研究。②实务界尽管基本上确认了有限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但缺乏说理,对理论界的研究缺乏回应,采取了回避的态度。

基于以上对理论界和实务界在公司承包经营问题上的研究和处理的总结和评析,笔者对该问题作一番梳理,并提出自己的一些意见。鉴于实践中出现的基本上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承包经营问题,笔者将以有限责任公司为基点讨论。

关于有限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问题,有三种意见:有效说认为,公司承包合同是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结果,应当受到保护。公司法关于治理结构和利润分配的规则并非强制性的,应当允许当事人根据合意对此改变;无效说认为,公司法关于治理结构和利润分配的规则是强行性规则,公司承包会破坏公司的分权治理结构,对承包费的约定也会破坏公司法确立的利润分配规则;折中说认为应当区分公司形式给予不同对待,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放松管制。

由理论界的争论看来,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效力认定的焦点在于公司法上强行性规范与非强制性规范分野的问题。但目前大部分人只是从公司法的发展理念和民商法的基本原则观念去分析,从具体规范的解释和实证上的考究方面去研究的人极少。因此笔者希望从这两个方面去探讨这个问题。只针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笔者就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规范的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既属合同,判定其效力的法律依据自然是《合同法》和《公司法》规范。《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数种情形,理论界争论的关键在于(五)项,即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是否违反了公司法的强制性规范,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14条“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由此,有限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认定就看其是否违反了公司法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由此,两个问题需要作出判断:一是《公司法》中关于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利润分配的规范是强制性的还是非强制性的;二是若认为其为强制性规范,此两类规范是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还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38条、47条、50条、54条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的职权范围进行了规定,这四条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司内部的分权制衡,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从文义解释上讲,该些条款没有“应当”“必须”等强制性词汇,也不好直接认定是任意性规范,因此该种解释方法无法判定其性质。从体系解释上看,《公司法》第38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47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50条规定:“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38条和第47条对股东会职权、董事会职权的表述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而第50条对经理职权的表述是“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体系解释可知,对于经理的职权,公司章程能够变更《公司法》的规定范围,而对于《公司法》关于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的规定,公司章程只能补充未规定的职权,不能变更已作出的规定。再者,从整部《公司法》来看,对于公司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替代的选择性或任意性规范,《公司法》都作了“例外除外”的说明,而在这几个条款所确立的公司治理结构上,并无其他选择。由此可知,立法的意图是要求公司建立该四个条款所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治理结构无疑。因此这种结构性规范应当是强制性规范。

那么这种强制性规范是效力性的还是管理性的呢?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2007年5月30日的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两个规范作了阐述:“管理性规范是指法律及行政法规未明确规定违反此类规范将导致合同无效的规范。此类规范旨在管理和处罚违反规定的行为,但并不否认该行为在民商法上的效力。效力性规定是指法律及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违反该类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的规范,或者虽未明确规定违反之后将导致合同无效,但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规范。此类规范不仅旨在处罚违反之行为,而且意在否定其在民商法上的效力。”我们以该观点来看公司法结构性规范的性质。首先,《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违法其结构性规范的合同条款无效;其次,有限公司利益相關者仅限于股东、管理人员、承包人、债权人等范围,而且作为有限公司来讲,所涉及的人员范围是比较小的,即使承包合同对结构性规范进行了变更也基本不会牵涉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据此,有限公司的结构性规范也仅仅是管理性规范,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合同即使违反了《公司法》的结构性规范也不会导致合同无效。

而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的分配性规则,2005年《公司法》已经将其设置为任意性规范了,因此承包费条款也并不会违反《公司法》的哪条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二、实证的研究

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合同在实践中广泛存在,如果一概认为其违反了公司法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否定其效力,显然是不切实际的。从笔者阅读的公司承包的65份判决来看,都认可了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經营合同的效力。在绍兴市中院审理的A置业有限公司与B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中,判决书对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可作了如下解释:“三家股东以承包协议的方式发包合营公司并无不当。在承包协议中各方约定,杭州C公司有权决定合营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事任命。(下转第196页)

(上接第193页)该约定系各股东对合营公司治理方式的自主选择。该种情形虽非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之常态,但法律对此并无禁止性的规定,应当认定有效。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上诉人承包经营合营公司时,对合营公司预期可得之利润应有合理的判断。在此基础上其与被上诉人之间关于由其实际经营合营公司、由被上诉人以承包款形式收取固定红利的约定,权利义务均衡。”其他判决书尽管缺乏说理,但相信也应当是与绍兴中院持相同或类似的理由从而认可了有限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

三、公司制度架构层面的分析

对于具体的承包合同来讲,承包人所获得的权力是不一样的,因此笼统的讲承包会突破公司法规范是不正确的。再者,承包并不意味着公司资本制度、财务会计制度、会议制度、解散清算制度的“破产”。这些规则还是要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执行的。承包经营中承包人所获取的主要是有关经营的决策权和执行权,通常也仅仅是对股东会、董事会的权力作出暂时的部分限制,这些限制是双方合意的结果,并不涉及第三方利益,且也仅仅是公司制度的一小部分改变,并不会威胁到整个公司制度架构。而且股东和监事会对承包人仍会依据公司法对承包人享有监督权和诉权,权力制衡体系仍旧存在。

综合以上观点,无论是从规范分析的角度还是实证考究的角度,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都不应轻易否定。再者,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即使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有某条款确实违反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也不应否定其他部分的效力。

参考文献:

[1]刘俊海:《新公司法框架下的公司承包经营问题研究》,载《当代法学》2008年3月第22卷第2期。

[2]张如海:《公司承包经营的法律效力与法之规制》,载《广西社会科学》2009年12期。

[3]李志强,马宁:《公司承包经营的相关法律问题探析》,载《行政与法》2011年11期。

[4]蒋大兴:《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5]王利明:《合同法新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作者简介:

3.保安公司合同 篇三

一、保安服务项目

为加强治安保卫工作,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应甲方委托,由乙方派驻保安人员6名承担保安业务,具体项目为办公区、施工区和生产生活区内安全防范。(1)江苏昇茂木业有限公司内部安全和维护;(2)对外来人员、车辆的检查;(3)对公司各类物资进出的控制;(4)对各类危险物品的控制;(5)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和规范);(6)对院内的各类紧急情况进行控制;(7)协助公司处置发生在院内的紧急事件。在执勤中,如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保安人员除采取应急措施外,应立即报告甲方保卫部门或值班领导。如发生火灾、盗窃或其他治安或刑事案件,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领导或视情况通知公安机关查处。对抓获的现行违法犯罪分子,应扭送公安机关处理;遇到一般治安事件,保安人员应尽力劝阻平息事态发展;属治安案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二、保安队员值班班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领导管理

1、保安队员享受甲乙双方的共同领导,按合同履行保安业务。

2、甲方应明确一名同志,负责协调甲乙双方关系和协调处理日常事务。

3、保安队员必须共同执行甲乙双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如发现保安人员不能胜任保安工作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与一调换。

四、经费结算

乙方派驻甲方的保安人员,每人每月保安服务费为元,名保安人员

全年服务费为元整。自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按支付服务费给乙方。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辖区内委托的治安保卫管理工作,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2)协调与当地公安部门的关系。共同维护好辖区内的治安秩序。

(3)负责治安管理及安全防范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考核。

(4)与主管部门及乙方共同解决和处理好违章违规和治安事件。

(5)协助乙方对保安人员做好督促、检查、教育和管理工作。

(6)甲方按公安部门规定,完善防范设施和相关操作流程规范,不得将仓库、财务等重地场所钥匙、密码等交给保安人员保管。否则引起责任一方不予承担。

(7)甲方有权依据乙方保安现实表现,实时向乙方提出更换保安人员,乙方必须及时调整和更换。

(8)及时互通安全、消防等治安信息。定期不定期主动与乙方交流情况,分析安全问题,共同配合做好整改工作。

(9)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人员的亲朋好友在甲方所属单位及部门担任保安工作,更不能使用安排被乙方解聘、除名、辞退的人员(喊合同期满后解聘人员)。

2、乙方责任

(1)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和考核。

(2)负责院内人员、财产等安全防卫以及厅外客户和门前秩序维护,负责敞开服务区等公共部位的安全防卫巡视工作,参与公司院内内部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理。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保安队员从事保安工作,并做好保安人员日常教育、管理、训练和考核,以适应甲方治安保卫需要。

(4)乙方保安人员须认真执勤,尽职尽责,对责任区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或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秩序,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并及时报案,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5)乙方保安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上班,否则不予当班。

(6)与甲方其他部门积极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安全保卫防范管理工作,乙方保安人员除负责以上工作职责外,还需主动配合所在单位做好车辆停放管理,严禁各种车辆乱停乱放,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7)保安人员值班期间实行坐班巡视制,在执勤过程中要严守岗位,严格履职,不得脱岗、溜岗、迟进岗,不得与他人闲聊,不得泄露任何机密,不得睡觉和吃东西。

(8)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必须服从保安负责人及辖区领导的管理,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必须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合规合法使用器械,注重仪表仪容,确保单位形象不因个人行为受损,自觉维护甲乙双方单位的声誉。

(9)如因乙方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资金、财产损失,通过甲乙双方协商,如因 乙方直接责任导致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适当的补偿。

六、免责条款

(1)如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终止合同的,按照合同签订金额的赔偿对方。

(2)由于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法规变动)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正式签署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在履行期满后,若双方未提出异议(书面),本合同有效期顺延,甲方按有效期间的标准数额将服务费及时付给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4.保安公司劳动合同 篇四

甲 方:乙 方:

性 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职责及要求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保安劳务派遣的)需要,担任被派遣单位的保安岗位工作。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保安岗位上从事保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执勤区域内的保安工作,维护客户客户单位的生产、生活、工作正常经营秩序;对发生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和客户

单位,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案发现场秩序;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发现执勤区域的治安隐患,立即报告客户单位和辖区派出所,并协助予以处置。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原则上实行八小时轮班工作制。

第五条 甲方的派遣公司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南充市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第八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元。

第九条 乙方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

五、保险福利待遇 费不低于______元。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甲方要求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资_____元钱,并支付乙方每月保险金____元钱,乙方必须自行购买除工伤保险的保险。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被派遣单位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三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五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5.企业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 篇五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保安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合作,有乙方派保安员 名,承担甲方门卫安全保卫工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工作要求、责任、义务

1、安保人员负责公司大门、厂区的安保工作,执行工作岗位制度,对进出车辆、物资、人员进行登记、监督、检查。

2、出入大门的车辆装载和人员携带物资、物品的品种、数量一致且收到出门条或者公司员工到场予以放行,并收回出门条。

3、保安人员在岗,岗上不准睡觉、按着要求尽职尽责的看护和守卫,上下班时间保安人员要守在通勤口,对出入员工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4、保安人员在工作区域内因工作失职(如睡岗、脱岗及未进行甄别的人员擅自放入),发生盗窃案件(如厂房为破窗户、门进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及保安人员承担责任。

5、保安人员监守自盗或与内外人员勾结行盗,经双方确认后,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包赔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保安人员在工作中接受甲方直属管理人员检查、指导、监督,对违规、渎职、责任心不强的保安人员,有甲方提出建议,乙方予以更换。

7、乙方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保安员执勤制度》。

8、门卫、停车区按照规定设有监控,保证其监控清楚。

9、保安人员在岗位和合同期内因病或意外造成人身伤、亡甲方不负责任。

10、因自然灾害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不负责任。

二、乙方服务责任、义务

1、选派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的保安人员承担门卫的安全守卫工作。

2、保安人员要按甲方提出的“安保人员执勤须知”的要求,认真执行,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预防案件的发生。

3、保安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对于违反者由甲方按规定处罚。

4、乙方保安人员在岗位期间抓获触犯刑律、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交给公安机关处理;抓获小拿小摸、违反公司规定的交给公司保卫部门处理。同时根据保安人员表现给予适当奖励。

5、甲方协助乙方对门卫保安人员进行经常的抽查、检查,定期考核。

6、对于不称职人员及时调换。

三、保安服务价款金额及付款方式

每名保安员每月甲方支付包杆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签订合同后,以每月_ 日给付上个月服务费于乙方。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年 月 日止,双方要严格遵守。如有一方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6.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研究 篇六

【关键词】总承包合同管理;对策研究;效果评价

1.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现代建筑对功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其建筑形式和结构也越来越复杂。在这种情况下,专业化施工也成为现代建筑的要求,面对如此复杂的工作,发包方的一般做法是通过签订总承包合同将全部工程交给一个总承包商来对建筑进行较为全面的管理[1],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般来说,总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均是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或者是经过长期合作的,但是即使这样对分包商的监管也是十分必要的,而经过合同确认并进行科学的管理也是必须的[2]。

1.2 研究内容与思路

建筑工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种类很多,有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桩基合同、劳务合同、钢结构加工合同、空调大型机电设备采购、委托监理合同、管理公司合同等。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日益成为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心之重,对整个建筑工程合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有的工程项目合同均处于总承包合同管理的体系框架之下,形成了整个工程管理的整体管理体系,离开了总承包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将无法继续进行。

1.3 研究方法

文献研究法:它是一种古老却极具生命力的科学研究方法,它的精髓在于搜集、鉴别和整理文献,该方法是通过对文献的研究从而得到对事实的科学认识[5]。仅仅通过观察与调查,是无法对现状进行全面的研究的,因而需查阅与现状有关的各种文献,综合分析得出结论。为了更好地选定研究课题,为论文内容提供更多的科学依据,本文在写作过程中查阅了国内外与总承包合同管理相关的期刊、著作及学术论文,并了解了与总承包合同有关的规定和法律法规。

2.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相关概述

2.1 施工总承包合同概述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工程保修工作,而签订的确定双方权利和业务的协议,简称施工合同。

总承包合同管理定义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否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搞好合同管理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本要求。企业主要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经济往来,因而企业经营得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和动态性的。

2.2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阶段

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管理总体上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的管理:合同的准备阶段管理、合同的签订阶段管理、合同执行阶段管理、合同收尾阶段管理。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执行合同的前提和基础,二者相辅相成。合同中可以体现如果保证承包方的经济效益,一份效益巨大的合同可以给承包方发展带来契机,而一份效益较小的合同甚至在履行过程中就会困难重重。签订一份对承包方有利的合同需要承包方进行充分的准备,在对市场信息和工程信息充分了解基础上提出有利于自己的条件才能实现。

3.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问题及策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就是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各个阶段管理,由此引起的经济效益将明显变化。只有加强项目内部的各个阶段的合同管理,完善建设工程合同阶段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才能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地平稳发展。合同管理可以分为按阶段性施工分为四个阶段:合同准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合同执行阶段,合同收尾阶段。

4.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效果评价

建筑施工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生产活动,具有周期长,资金量大,材料类型多、地质条件和结构类型复杂、社会条件多变等特点,建设活动中包括了业主、政府管理部门、设计、监理等多个单位和部门,涵盖了质量、投资、进度三大目标。在整个建设活动中,合同是中心和重心,合同管理和控制的成败,即合同管理的效果,决定了工程的成败。

4.1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效果评价指标分析

4.1.1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效果评价指标确立的原则。

在进行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效果评价时,必须首先分析影响总承包合同管理效果的各个因素,并进行整理和分类,弄清每一个影响因素与合同管理整体效果之间的关系,根据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建立一套系统、科学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效果指标体系的设置遵循以下四条原则:

(1) 指标要全面,指标体系中应包括对总承包合同管理效果有实质性影响的因素。

(2) 指标要有较好的代表性,指标体系要能有效地反映总承包合同管理效果。

(3) 指标要有可操作性,指标体系中的指标量值要便于获取与评价。

(4)指标要有逻辑性,指标体系中各指标之间的层次关系要明确。

4.1.2 合同收尾阶段评价指标。

(1)竣工资料

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及设计文件、施工图等,完成承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并经工程交接后,在三个月内将装订成册的交工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向建设单位归档。合同条款中对竣工资料的有关规定,将直接影响到工程是否能够顺利办理竣工验收。

(2)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既是对业主负责,也是施工企业收回保修金,同时维护企业声誉的重要工作。

5.总结

本文在检阅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概念进行了澄清,明确了研究对象,然后结合本人的经验提出了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阶段性方法,对合同管理的四个阶段可以降低项目合同风险的事项进行了细致说明,期望这些事项能够保证项目质量、成本、安全和工期不出现问题,然后本文将模糊层次分析法用于评价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的效果。通过效果评价发现总承包商在业主信息、合同审批、索赔等方面仍需要加以改进。

参考文献:

[1]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菲迪克(FIDIC)施工合同条件[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8-14.

[2]田威. FIDIC合同条件应用实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13-15.

[3]蔡丽虹.对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的一些思考[J].现代商业,2008,8:55-56.

[4]张勇志.论工程总承包体制下的项目管理模式[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8,14:79-81.

7.保安公司合同到期不再续签书 篇七

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首先,非常感谢贵司一直以来对我司保安消防管理服务的配合与支持!根据贵我双方所签署的《保安消防管理服务合同》中“第_____条款”针对服务期限的明文约定,现我司正式通知贵司,我司将于合同期届满之日起终止与贵司所签署的服务合同而不再续约,请贵司在收悉此通知之日起,作好与我司相关资料、物品等交接工作的准备,并于合同期满前十四天与我司落实相关的撤场交接事宜。

请贵司对以上内容确认后在本合同期满终止通知书的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贵司公章,并将签名、盖章的原件立即返还至我司。

顺祝生意兴隆!

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8.快递公司承包合同 篇八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乙方在全面了解甲方的经营状况、运作模式等基础上,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服从甲方统一品牌、统一公司形象、统一运作模式、统一价格结算、统一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申请作为甲方的承包人,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经营范围及特别约定

1、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县)乡(镇)双方确认的区域范围内经营取派件(操作区域明细见附件),乙方不得超出此区域经营业务,业务经营范围不得超过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乙方变更、新增经营场所以及在甲方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均需及时(最迟两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2、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从事业务,乙方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第二条 合同变更、终止和续签

1、本合同期限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需提前18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继续保障操作,最长不超过180天。甲方确定乙方停止操作后,在180天内与乙方清理完毕所有的账务。

3、合同签订后,若乙方在合同生效协议时间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为甲方的承包人。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开展门到门服务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 “申通快递”的形象、声誉,切实保障双方的利益,严格保守商业秘密。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指导使用相关软件、系统等;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规定、考核要求和服务规范等,如乙方达不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与业务指导,并承诺无条件实施约定服务区域内的派送及快件的保管,及时、高效完成甲方赋予的任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理由加以拒绝或延迟派件义务。

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申通快递相关操作规定和申通总部的网络管理规定,对投递方式,投递时限,快件保管,用户签收严格按照申通总公司规定操作,并有责任保证用户信息安全。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5、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的业务,必须通过甲方承运,不得通过其它快递公司或货运代理承运;除到付运费和代收货款外,送货方不得向收货人收取任何费用。

6、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乙方的原因,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甲方认为乙方确有过错,甲方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7、因乙方或其职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存在其雇员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9、乙方的经营风险、法律责任和所加盟经营区域的业务开发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有关或相关连带责任。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 结算条款

1、代收款与其它费用分别结算。乙方将当天收到的代收款及时存到网银账户,最晚不得超过次日12:00,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拖延或抵扣,存款的同时需要向甲方提供存款项目明细。

2、到付款、派送费、保险费、到付款税金,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为1-31日。

3、结算业务时,如发生价格纠纷、服务质量纠纷、服务事故等情况,责任双方已协商一致的应在本月结算完毕。如果纠纷、事故未能解决或双方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相关问题件的费用结算顺延至纠纷、事故解决后再行结算,最迟不超过结算期满后1个月,不得影响其它正常件的结算。

4、乙方购买甲方工作单、物料、装备时,应先将款项存入甲方网银账户,甲方确认到款后再行发货。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运单,每丢失一份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元/单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已派送货物乙方不能按规定返回签收单的,乙方承担50元/单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无法收款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派送方责任造成货物延误、丢失或破损的,严格按照《申通网络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确定责任及赔偿,责任方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裁定的应赔付总额赔偿给受损方,延期赔偿的,每迟延一天支付给损失金额1%的滞纳金,超过15天没有赔偿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3、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制定的考核标准和操作要求,如考核不达标或操作不能达到的应在一周内整改,一个月内仍不达标,对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无需向对方进行赔偿或补偿。第六条 风险转移

货物交接后,由接收方对货物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破损、丢失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则

1、本合同附件以及甲方在管理过程中公示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发文是本合同的有效补充,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附加,所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9.公司承包经营合同 篇九

乙方:***

为拓展***建设市场业务,经甲方研究决定确定在本市西五县片区设立分公司,并委派冉爱华负责日常承包经营管理工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相互尊重。共同达成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经营区域:***地域范围内以及经甲方同意的***区的工程项目。

二、经营项目的范围:甲方资质证书所许可的资格范围。

三、承包经营方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干包金额交纳管理费、超额乙方全额留存、亏损乙方自负。经营期间乙方不另设账户,全部工程款均转入甲方账户,不另刻公章,全部合同协议均由甲方审核后签字盖章。

四、承包期限:乙方承包期暂定一年。承包经营期满后根据双方诚信经营情况另行签订。

五、在承包期内乙方向甲方缴纳管理费指标:

1、年度上缴甲方底数为每年十万元人民币(无论完成产值多少都要保证),工程资料押金贰万元 ,在经营年度第一个月十日前上缴给甲方。

2、合约履约率:合同履约率为100%。质量、安全指标: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达100%;杜绝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群体职业病现象发生,安全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2%以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0‰以下。

六、甲方权利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监督、指导,为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公司资料、手续和财务票据,为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发生招投标、承建等业务关系提供便利。

2、协助乙方办理开工前的审核(人员配备、机械设备、施工方法、安全和环保的控制)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审定。

3、甲方工程部对乙方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检查督促,如发现乙方在施工及经营管理中发生问题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或停工以及处罚。

4、甲方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服务工作;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等相关工作;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5、做好工程项目管理的考核工作,并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进行奖励和处罚。

6、乙方所经营施工的项目拨付的进度款、工程决算款,除上缴地方一切税、费和向甲方缴纳管理费外,经结算后的其余利润,甲方应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资金及时到帐,不占用乙方可用资金。

7、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所需的相关培训、资质办理等工作。

七、乙方权利义务

1、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和规定,服从甲方统一领导和管理,信守并严格执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和承诺;合同、协议、中标通知应在十日内上报公司备案。

2、应当设置固定的办公室场所,配置必要设备、设施。

3、须按甲方的规定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工程部施工员,财务部等必要的管理人员),并依法为分公司服务的管理人员办理劳动保险。同时应将名单上报公司备案。

4、乙方为其所签订的工程合同和相关协议承担全部义务和法律后果;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城管、环保、消防、治安、劳动管理、计生等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办理上述范围内有关手续费用支出,以及因违犯其规定导致的经济、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

5、所有建设单位工程款均应汇入甲方帐户,按规定扣除法定税、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应缴管理费后转到分公司帐户。乙方除按本合同承担国家、地方一切税、费和向甲方缴纳管理费外,经结算后的其余利润全额归乙方所有。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均由乙方承担。

6、在乙方经营范围内由分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国家和地方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在每次工程款汇入甲方帐户时扣除。

7、乙方应自行解决项目所需的各种带垫资、押金、保证金等,并承担及时收回的全部责任。

7、在承包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质量事故给公司造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工程竣工后应及时通知公司技术部门进行初验和参加正式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月内必须向甲方提交一份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并在半年内办理竣工备案表。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按时缴纳给总公司管理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且必须无条件移交全部资料手续,并承担违约责任 。

2、因甲方保障服务时效问题影响到乙方信誉,例如甲方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转帐、投标资料更新不能及时到位、投标文件变更不能及时加盖公章、因拖拉时间耽误开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九、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诉讼,现约定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10.公司承包合同 篇十

承包方:————

————公司(发包方)与——————(承包方)经协商一致,且经————公司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标

第三条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一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二千元。该笔款项于____之前付清。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的权利

第五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

1、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七条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条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承包方的义务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第十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11.公司饭堂承包合同 篇十一

1,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去防疫部门体检,持有效的

4, 员工每人每天 餐,每人每天伙食标准为 元,早餐 元,中,晚餐各 元,中,晚餐各 菜 汤( 荤 素).管理员每人每天 餐,每人每天伙食标准为 元,早餐 元,中,晚餐 元.中,晚餐各 菜 汤( 荤 素).员工,管理员夜宵另计 元. 5, 节假日要安排正常开餐,甲方如需加餐,乙方应负责加工服务.

6, 乙方在承包期间,要定期变换菜谱,应注意伙食的质量,份量,保证甲方员工每餐的食量,每餐应有肉,菜,鱼,蛋,疏菜多样化,新鲜化.每餐设有南北风味任甲方员工选择,以适应不同口味的人的要求.

7, 乙方所配送的原料,必须经过防疫部门检验或合格食品方能使用. 8, 保证准时开餐,不行无故推迟开餐时间表,保证甲方员工饭菜的质量及份量.

9, 严格执行《饮食卫生法》同时负责厨房范围的环境,设备,用具的卫生管理,如出现食物中毒,火灾事故,经过有关部门核实属乙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0, 厨房餐厅剩饭,剩菜由乙方负责处理.

11,乙方工作人应遵守甲方厂规,厂纪,如有违反则按甲方规定处理. 12,派有专人深入就餐人员了解和掌握员工的需求,以便促进工作.

13,乙方终止甲方合同时,须提前半个月或一个月通知甲方,须经甲方同意协商主可执行.

三, 其它:

乙方从 年 月 日,开始承包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为 年,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约,须双方协商,并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如有未尽事宜,不在本合约之内,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约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即日生效. 甲方: 乙方:佳诚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饭堂承包合同范文三

甲方: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乙方:佛山市鸿励食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职工饭堂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经营范围:

1、定时供应医院员工、进修实习学员和住院陪护人员餐饮服务。

2、定时供应病人的餐饮和营养治疗饮食套餐。

3、按甲方要求提供手术过时餐、工作餐、夜餐。

4、按甲方要求提供临时性餐饮服务,包括会议订餐、接待餐、职工清凉饮品等。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承包经营全过程,可随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各项工作检查。

2、甲方按要求提供医院⑤号楼(原职工饭堂)作为乙方的经营场所。

3、将甲方饭堂现有的饭堂用房、设施、设备、工具器皿等造册交乙方使用管理,如遇人为损坏的需按价赔偿。

4、甲方饭堂现有的设施、设备、工具器皿等已不能满足正常的生产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交申请增加的厨房设施、设备、工具器皿等由甲方负责。

5、甲方每月固定向乙方收取分红利润人民币5000元整,并且按每月元向乙方收取相关设备实施的折旧费用。

6、饭堂的全部经营费用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每月5日前统计上月职工、病人饭卡(IC卡)的消费收入,于10日前办理结算手续。甲方根据每月饭堂消费统计表的实际盈利,经核实审批后,将款项拨付给乙方作为职工伙食补助和支付病人的消费收入。

7、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有权对饭堂的收支账目进行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

8、对于乙方出现的食品和环境卫生违规以及造成医院职工和住院患者的有效投诉现象,甲方有权视情节的严重性对乙方进行每次人民币1000~5000元的扣罚。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承包甲方饭堂,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依法运作、守法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饭堂的经营承包权不得转让给他人。

2、乙方必须按时办好卫生许可证(费用由乙方负责),亮证经营;所有员工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卫生许可证、员工健康证等证照随时备查,复印件交医院总务科备案。

3、乙方必须留用甲方饭堂原有的工作人员(包括职工、合同工),工资福利待遇与以前一样(如退休的由院方办理退休手续离场),相关开支先由甲方代乙方支付,在结算时再向乙方扣除。

4、乙方自行招聘的员工需与乙方订立劳动合同关系,员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员工因工资、社会保险、工伤等问题与乙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和协调,与甲方无关。

5、按甲方要求为临床科室、病人、会议等提供配送餐饮服务。

6、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食品卫生、物价、环保、消防、炉具安全和其他部门检查,并参加卫生监督部门等组织的学习培训。若有关部门检查认为不符合要求的,应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限期整改,由此引起的费用和相关罚款由乙方负责。

7、文明经营,真心听取医院员工及病人意见,及时回复和改正。乙方同意每月的10~15日内按规定向医院职工和病患者发放满意度调查表50份,由甲方回收统计。要求满意度大于85%以上,否则,如乙方又不能在一周内通过改进工作提高满意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按照甲方规定的指定地点堆放垃圾,当天产生的绝不能留待次日清理。每月定期清理潲水池及有关的排水管道,确保通畅和环境卫生。

9、严防食品中毒,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0、采取正当手段经营,不强买、强卖。

11、不任意改变经营场所结构,如有需要,须征得甲方同意。

12、乙方负责饭堂设备维修、更新、法定检查、用具补充、饭堂员工健康检查及国家规定的证照办理等费用。

13、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对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必须如数归还。如有意损坏的需按价赔偿,如属使用过程中正常损耗,确需报废的,按甲方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14、依法纳税,向甲方收取的业务招待餐、手术过时餐、会议订餐费用要提供发票。

15、建立饭堂进货台帐,所进原料要索证备查;饭堂的财务帐目要清楚,明确记录饭堂的收支情况,接受医院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16、乙方的经营利润应保持在20%以下,不能暴利经营,餐饮的售价可据此与甲方商定,不能随意调升。

17、乙方每月所使用的水、电费用和燃气费用的实际开支必须按照相关部门的收费标准由甲方定期扣缴。

四、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条款: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随意变更、终止和解除,无正当理由而单方变更、终止和解除的,按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及时协商处理。

3、合同期满后,乙方如不再承包,所投入的动产与不动产,在不损害甲方饭堂相关设施为前提下,由乙方自行处置。

五、委托经营期限:

本合同期有效期为壹年,自8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

六、附则: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营期满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的修改,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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