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三违行为

2024-11-09

煤矿三违行为(精选9篇)

1.煤矿三违行为 篇一

山西灵石国泰红岩煤业《三违管理规定》学习辅导材料煤矿

“三违”行为及预防对策

煤矿“三违”行为及预防

一、“三违”的含义

“三违”是指矿山企业职工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或行为。“三违”是安全生产的大敌,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

1.违章指挥

违章指挥是指煤矿领导对矿工下达违反《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的指令,并强迫矿工执行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危害性是很大的。违章指挥是领导的特定行为。煤矿企业班组长以上的各级领导都有可能发生违章指挥行为,因为只有他们才有指挥、发号施令的权力。

违章指挥很可能给煤矿生产和矿工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造成违章指挥的心理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凭老经验办事,认为过去这样做行之有效,忽视了指挥的科学性原则;二是单纯追求经济效益,把安全置于脑后。

领导拥有一定的权力,虽然煤矿规定矿工对于违章指挥可以拒绝执行,但是领导权力给矿工的心理影响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因此违章指挥行为往往会带动、促进矿工的违章作业行为,使之具有连锁性,即领导的违章指挥和矿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 纪律行为会同时发生。从这个意义上讲,领导者的违章指挥行为的危害性往往要大于矿工的违章作业行为。

思考:为避免违章指挥情况的发生,对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有怎样的要求?

2.违章作业

违章作业,就是违反《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不懂安全常识及技术或不听从有关人员的劝告及阻止,冒险蛮干进行操作及作业的行为。这是人为制造事故的行为,是造成矿井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如带电检修电气设备、井下爆破时不检查瓦斯等。违章作业主要发生在矿工和直接操作的班组长身上,尤其班组长是矿工组织中的核心人物,其行动会对矿工的行为造成很大影响。个别班组长违章作业,会影响部分矿工效仿班组长的违章作业行为。因此,在制止违章作业方面班组长起着重大的作用,为了杜绝违章作业,应对班组长提出严格要求,使他们成为维护安全的模范。

启示:基层管理人员要树立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榜样!

3.违反劳动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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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行为及预防对策

违反劳动纪律,即违反企业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的现象和行为。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在任何单位都经常发生,煤矿虽然制定了严格的劳动纪律,并有严格的惩罚制度,但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还是时常发生,如井下吸烟、睡觉、晚下井、早上井、脱岗等。

劳动纪律是煤矿企业对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不规范行为的约束,它对煤矿安全生产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煤矿职工成千上万,分工细密,如果缺乏铁的劳动纪律,成千上万的职工将会成为一盘散沙,各工序将会混乱不堪,无法进行正常生产。纪律是生产的保证,劳动纪律可以保障矿工的安全。

反思:企业中实施惩罚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二、“三违”的危害

煤矿由于“三违”而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全国每年有上千起,伤亡数千人。安全事故与“三违”有着直接联系。据调查90%以上的煤矿事故均是由“三违”造成的。我们职工队工中的有些人,由于综合素质较差、安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三违”现象时有出现,屡禁不绝,严重地威胁了矿井的正常生产和矿工的生命安全,甚至造成了矿井的惨重灾难,其影响极坏、危害极大。因此,对“三违”的现象和行为,绝不能宽宽恕、忽视。我们只有坚决与“三违”作斗争,才能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三、“三违”产生的原因

导致“三违”行为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业人员的素质、心理及生产环境、管理等因素都会对“三违”行为的产生有所影响。

1.从业人员的素质

⑴煤矿的员工尤其是生产一线的员工往往文化素质较低,这就直接导致其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萄位,对安全生产作业技能掌握不够,对违章作业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

(2)煤矿生产的复杂性、艰苦性等特点致使技术工人严重缺乏。职工学技术的积极性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志愿到煤矿一线工作的人数逐年减少。目前,煤炭企业所需的技术工人出现“青黄不接”现象。

(3)受利益驱动,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争时间抢速度,不严格按工艺流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操作,在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仍以生产为主。

2.“三违”心理的表现

职工的文化素养、工作阅历、家庭情况以及性格因素都会对其心理造成影响。“三违”行为的心理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

⑴麻痹大意心理。麻痹就是失去警惕或疏忽大意,麻痹心理的形成往往与经验有直接关系。有的人由于从事某项工作时间较长,认为情况熟、作业环境熟,导致思想麻痹,对作业中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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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行为及预防对策

安全隐患熟视无睹,或者虽然引起注意,但行动上没重视,仍以习惯的经验方式作业。也有的因为一段时间内没有发生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比较稳定,一些职工就不自觉地松懈下来,把规程措施抛至脑后。

⑵习惯心理。这种心理是长期逐渐养成的,并且一时不容易改变。有些工人不顾井下多变的场所和条件,沿袭原有习惯活动方式,把领导的教育提醒当作耳旁风,表面上答应,领导不在场时为省事而“习惯成自然”地违章作业。也有的由于工作内容和操作方式单一重复,有的职工看惯了、干惯了、习惯了,思想上不以为然。

警示:井下不是耍小聪明的地方!

⑶蛮干心理。啥都不在乎、啥都没有关系的一种逞能行为,不管违章不违章,磕磕碰碰不在乎,认为按规程束手束脚,活儿就没法干了;你说你的,我做我的。也有些职工,只顾埋头干活,无视事前事中作业场所有否安全隐患,是否会造成事故,有的甚至发现隐患也不及时处理。

⑷侥幸心理。有些职工几次违章均没出事,就盲目自信,以为自控能力强,对作业环境和条件变化能够把握,就摒弃自认;为与生产无关的安全规定,经常抱着投机取巧、侥幸过关的态度。产生这种心理的原因:一是在井下干的时间长了,熟悉情况,认为抽烟、不抠柱窝等小违章不会出事;二是部分安监人员对“三违”查处不力;三是利用不正之风作掩护,违章了能有人说情庇护,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警示:井下无小事!人情埋藏了安全隐情!

⑸厌倦心理。有的职工因长年累月在井下作业,井下艰苦危险的工作环境,时有发生的工伤事故,思念亲人的情绪等,都可能使其产生厌烦情绪,有这种消极情绪的人,反应迟钝,工作起来无精打采,注意力不集中,责任能力下降,对遵守作业规程,处理不安全因素持消极态度。

⑹唯心心理。个别职工受封建迷信思想影响,抱着“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的错误想法,唯心地对待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

警示: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⑺急躁情绪。完不成任务、遇到恶劣的生产条件时,都容易产生急躁情绪。还有的年轻人班后要去跳舞或看电影,都可能在工作中表现出急躁情绪。这种情绪,往往使人理智受到限制,意识范围狭窄,不能正确评价行为的后果,表现为感情冲动、行为鲁莽、不听劝阻、一意孤行。在这种情绪支配下,最容易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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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行为及预防对策

⑻懒惰心理。有这种心理的人认为按程序作业麻烦,为了省事而减少工序,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即使发现隐患也熟视无睹,听之任之。

⑼无知心理。对本岗位的设备、技术、规程等知识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对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模糊不清,看到别人违章;作业没出事,也学着干,盲目从众,认为照别人的办法做不会错。

⑽马虎心理。有的职工在工作中一贯马马虎虎,粗枝大叶,当他遇到连续或特殊作业时注意力不会高度集中,依然我行我素,应付了事,易引发“三违”行为。

⑾逆反心理。表现为对某些人或某个领导的言行不满。产生抵触情绪。要求遵章守纪,我就偏不听、顶着干。

提示:管理人员要学会沟通!随时掌握员工工作状态。

⑿慌张心理。探亲及休假前后容易产生的一种心理。探亲前或休假前矿工归心似箭,表现为思想慌、干活慌、快干活、快升井、快回家、不沉着,急切忙乱,慌乱易出错。

⒀恐惧心理,也是一种恐惧情绪。初次接触陌生事物,过度紧张会带来一系列的行为紊乱。

⒁随意心理。表现为凭兴趣决定活动内容和行为方式,一切凭兴趣情绪来,自己想怎样干就怎样干。

⒂悲观情绪。悲观情绪的产生常常是由于受到事故的影响,或在完成任务过程中遇到重重困难而失去信心。悲观情绪使人信心不足,忧郁惆怅,抑制人的积极性,使队伍丧失战斗力。

⒃盲目乐观情绪。当安全生产取得一些成绩,受到上级表扬时,就骄傲自满、盲目乐观、放松警戒,往往接着就出事故。盲目乐观情绪易于导致麻痹、松懈、疏漏,只看到成绩,看不到潜伏着的危险,工作粗心大意,使安全生产在一定的周期内恶性循环。

3.环境因素

⑴作业条件恶劣。由于受矿井地质条件和煤层赋存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工作环境恶劣艰苦,生产条件复杂多变,特别是不可预知的环境突变因素仍随着采矿业长期存在,职工在生理和心理上很容易产生疲倦,而引发各种不利安全的因素。

⑵社会环境影响。随着改革开放,职工接触社会生活面不断扩大。一方面,各种信息大量涌入,造成职工思想活跃,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或操作行为走样;另一方面,职工对收入期望值提高,与有的行业相比有差距,造成心理失落,引发思想不稳定;此外,职工家庭或亲属发生矛盾或遭遇生老病死等重大事件,也会造成职工思想情绪波动,导致安全行为上的失调。

⑶装备设施方面。我国大部分煤矿的生产工艺和装备设施与世界上其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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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行为及预防对策

要产煤国家相比都存在较大的差距。装备水平上不去,有的长期带病运转或存在不健全不完善,这一现象在国有重点煤矿存在较少,突出集中在地方或民营煤矿。

4.管理因素:

⑴管理不科学。主要体现在有的经济实体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一些干部不讲究方式方法,缺乏民主公正,动辄罚款、训斥、高压强管;一些干部不能以身作则,违章指挥,强行要求;职工违章作业,造成职工安全观念错乱;有的单位不从作业现场;的实际考虑,工作任务安排布置忽视安全,违章蛮干,这些都严;重挫伤了职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

⑵规程、规章制度“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目前各单位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作业规程、施工措施、操作规程等应该说是比较齐全完善的,但贯彻落实不到位;

⑶落实规程、规章制度“重形式,走过场”。各种技术规程、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严肃性、实效性不足,缺乏铁面孔、铁手腕、铁心肠的“三铁”精神。在查处“三违”方面,对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执行较严,而对于违章指挥的责任追究,特别是没造成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的违章指挥的责任追究则失之于宽,这是在安全管理上的偏差,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深处分析,违章指挥要比后两者严重得多,因为有违章指挥资格的都是管理人员,都有一定的公共权力。

对于违章指挥,明目张胆的管理人员可以说是没有,但“隐性”违章指挥的居多。隐性违章指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职工违章作业持默许和回避态度;二是没有给单位职工创造一个安全的生产。工作行业环境;三是关注结果,不注重过程,只对工作的最后结果关心,而对完成工作的措施、流程漠然置之。隐性违章指挥的危害性在于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全在于具体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只负相应管理责任,因为在实际工作中,无其直接或硬性违章指挥的有力证明,这是管理人员的素质问题。

⑷“四个关系”处理不好。在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上,一遇到具体问题往往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造成抓生产增效益,忽视安全抓产量,给安全管理带来较大的难度。心理学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与人在当时的思想意识、心理状态有着密切的联系。人们心理活动的过程,首先是通过自己的感知觉器官,获得对客观事物的感觉认识,在此基础上通过大脑的思考、分析、判断等思维活动,形成思想,指挥行动,产生行为。所以,只要有不安全思想,就必然会造成不安全的行为和事故隐患,也就存在着演变成事故的可能性。

四、煤矿“三违”防范对策

1.运用安全心理学控制人的违章行为 ⑴正确运用激励机制

每个人都是有自尊心和荣誉感的,要激发和鼓励职工的上进心。正确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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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行为及预防对策

激励机制,才能让职工全身心地做好本职工作。如何正确选用激励方式,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是至关重要的。首先要掌握信息,了解情况,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其次要正确选择激励手段,一般来说,正面表扬或资金奖励容易调动积极性。而在一定的条件下,惩罚、批评也能起到一定的效果,但应以教育说理为主,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同时,要为被激励者排忧解难,改善不良的心理反应,引导他们产生积极的行为。

实践证明,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表扬、奖励一个单位或一个人就能鼓舞一大片人;惩处、通报一个单位或事故,能以儆效尤,教育一大片人。再则奖惩激励要及时。当前,我们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利益主体的互相转化,对个人、整体都会产生各式各样的心理反应。因此,采取激励手段要及时,不要等问题积累成堆了或产生不良后果才着手处理。

⑵正确运用自我调节机制

自我调节就是要自我控制,从而做到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保证安全生产。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人的精神状态与工作效率成正比。但是,精神状态与安全状态不一定是正比的关系。精神状态的组中值是精神稳定期,这时能力发挥稳定,工作起来有条不紊,不易发生事故。

据此,要努力提高职工的个人修养,学会自我调节精神状态,要有自制力。人逢喜事精神爽,这时最容易冲动,要告诫自己保持冷静、淡然的心态,记取乐极生悲的教训,而遇到困难和挫折打击时不要气馁,要有广阔的胸怀,要想得开,宠辱不惊,努力摆脱不利影响。在工作压力大或精神状态欠佳的时候,要合理安排工作,劳逸结合,业余时间多参加文娱、体育健身活动,忘却烦恼,或找知心朋友、同事、领导倾诉,沟通思想,释放压力,自我调节紧张状态。

⑶运用相互调节、制约机制相互调节、制约就是要相互提醒、相互帮助、相互制约、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人际关系之间的相互理解、默契和支持,会对双方心理状态产生重大的影响。稳定的心理状态与人的安全行为紧密相关,因此,相互调节、制约对安全生产起着重要的作用。相互调节、制约包括群众调节和制约、领导调节和制约、组织调节和制约。

群众调节和制约,就是人与人之间要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相互关心、相互爱护,相互帮助,相互提醒。看到违章现象时要立即制止和纠正。在同事遇到危险的紧要关头,要敢于挺身而出,理智地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在现实生活中,因一句话、一挥手而避免和防止了事故发生的事例是不胜枚举的。相互调节、制约就能使我们的周围形成人人、事事、处处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领导调节和制约,就是要求领导个人,一方面要以身作则,遵纪守法率先垂范,绝不违章指挥;一方面要敢抓敢管,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一个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好与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要真正落实行政一把手就是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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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行为及预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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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行为及预防对策

大话和无关痛痒的说教。

6.“三违”人员“过五关”

一是过登记检讨关。就是“三违”人员要到安监部门进行登记,并自我检查。这些,要进入个人的安全档案。这是“三违”人员要过的

2.煤矿三违行为 篇二

一、“三违”行为产生的心理

1、习惯性违章心理。

当前煤矿工人流动频繁, 有些单位对一些违章现象管理不严, 时间长了使职工对一些违章养成习惯。当在公司违章作业被发现后有这样的思想:在我原来的矿上就是长时间这样干的, 这么久也没出过问题, 对处罚不以为然, 心中不服。

2、懒惰心理。

懒是安全第一害。当懒惰的心理超过安全意识时便会发生违章现象。如井下停送电制度是谁停电谁送电, 但有时为了维修一个开关, 六七百米的下山要走好几次。当懒惰的心理超过安全意识时便会采用约好时间安排他人进行停送电的违章现象。

3、不违章就没法生产的心理。

有些职工认为如果按章操作就没法干活, 不违章就完不成任务。甚至个别区队长也有这样的想法,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便以不违章就没法生产的心理将天平倒向违章作业。

4、侥幸赌博心理。

有人认为不是每次违章就一定会出事故, 以前也这样做过都没有出问题, 这次也不会出事。当一些职工违章作业时也知道不对, 也怕被安全管理人员抓住, 但是有侥幸赌博心理存在:“这个点领导不会转过来, 安监员刚走不会回来”。如果违章有可能抓不住, 幸许这次能侥幸逃过检查, 要不赌一下, 试试运气。当然被抓住的几率毕竟少一些。但这样的心理如果长期存在, 违章行为不断发生只怕后果不仅是被管理干部抓住, 更可怕是会造成事故。

5、人情面子心理。

有些职工和安监员或管理干部关系熟, 人情好, 觉得自己真违章了他们也不好意思处罚, 就是别人要处罚也可以托托人照顾一下。时间长了总认为自己不管怎样违章也没人好意思处罚而放松自己。

二、“三违”行为的预防控制措施

产生“三违”的心理是多样的, 因此预防和杜绝“三违”就不能一蹴而就, 必须立足实际、循序渐进、多管齐下。形成“人人要安全, 个个能安全”的良好局面, 最终杜绝三违。

1、加强职工培训, 提高业务素质。

通过安全培训, 使每位职工真正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技能, 熟知岗位的危险点和预防方法。同时将各专业职工在生产中可能违章的条目、违章心理和危害逐一列出, 进行学习, 让职工知道哪些事情不能干, 为什么不能干。从源头上杜绝违章, 实现零违章保安全的目的。

2、加强“三违”人员管理力度。

“火炉效应”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即时性:如果你敢以身试法, 将手放在火红的炉壁上, 你立即就会被烫。警告性:炉火是滚烫的, 别人碰一下已经被烫伤, 所以我碰了必会被烫伤。

3、强化“三违”帮教, 杜绝重复性违章。

西周矿业公司理念前移, 将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应用到“三违”人员处罚上, 建立了《“三违”人员四不放过教育档案》, 主要包括:“三违”人员性格, 违章可能造成的后果、本人对违章认识、公司同违章家属沟通谈话内容等, “一人一档”、重点管理。同时各部门在班前会上对“三违”人员进行通报分析, 重点分析违章可能造成的后果, 使职工真正意识到违章的危害性, 既教育了违章者本人, 也让其他职工吸取教训。克服不良的安全习惯, 防止重复性违章行为的发生。

三、结语

煤矿事故多发与“三违”现象的大量存在有着密切的联系, 控制“三违”行为, 必须从克服违章心理入手, 通过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加强职工培训, 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安能力, 实现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王兵建, 张亚伟.煤矿“三违”行为的心理致因分析及对策[J].中州煤炭, 2009, 09.

[2]梁利.违章行为与心理因素分析[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2006, 16.

3.浅议煤矿“三违”管理 篇三

关键字:三违;管理

中图分类号:F426.21; X936 文献标识码:A

煤矿“三违”人员指在煤矿生产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管理人员。据统计,我国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有80%以上是由于“三违”行为引起的,可以说“三违”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大敌。通过对近年来我矿“三违”现象分析和认真总结我矿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符合当前生产实际,符合当前矿井安全发展需要的科学合理的教育管理办法,有效的降低煤矿“三违”现象的发生。

一、我矿“三违”类型及原因

(一)“三违”人员类别分析。

根据对我矿今年以来所查处的“三违”人员进行分析发现,我矿“三违”有以下特点:职工文化程度的高低与“三违”的发生成反比,文化程度越高,安全意识越强;作业工序多的单位“三违”相对严重。如采煤、掘进等单位为“三违”多发单位;“三违”的主要群体是40岁以下的中青年工人,尤其是中年的农民工。

(二)“三违”现象出现的原因。

1.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由于煤矿就业门槛底,矿井一线工人相当一部分来自农村,文化程度高低不均,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安全防护技能差。

2.职工的错误心理导致“三违”。有些职工存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控制力强,偶尔违章不会出事,因此出现思想松懈,工作麻痹大意不细心;由于工作内容和形式单一,很多职工有习惯心理,靠经验施工,将违背客观规律的不良作业习惯带到生产作业过程中,职工的错误心理是导致“三违”的主要根源。

二、“三违”程序化教育管理办法

针对近年来我矿“三违”现象的上述情况,及“三违”职工的不同违章心理,我矿安检科和职教中心对不同性质的“三违”行为,推行“三违”程序化教育管理办法,使其进行深刻的反思和自省,提高安全思想意识,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具体做法如下:

(一)健全机构。

企业领导是关键,一个企业安全工作的好坏其根源往往取决于企业领导的重视程度。为此我们首先成立了“三违”程序化教育管理领导小组,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相关职责部门进行了具体分工,以确保对“三违”实行“四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综合治理,并把反“三违”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之中,以做到层层抓、层层落实。

(二)群防群治是保障。

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中,“企业负责,群众监督”是两项同抓并举的任务。为此,我们以“三违”监督纠察为起点,实施“群防、群查、群治”反“三违”的监督纠察办法,以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我们要求全矿所有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有责任、有义务监督和制止他人工作中出现的“三违”行为,并杜绝自身“三违”行为。并如图所示对安检、宣传、职教、工会、电视站及“三违”责任部门做了明确的职责分工。

(三)安检队伍是主力军。

安监队伍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力军,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起着十分重要的监督和管理作用。为此我们要求安检科对“三违”行为进行有理有据的认定,并对认定的“三违”行为及现场查出的“三违”人员,必需告知本人违章事实及应当受到的处理。并要求对查出的“三违”人员必须当日上报至安检科,安检科登记、汇总,按一般“三违”、严重“三违”分类后分别向责任单位、职教中心下发“三违”通知单和“三违”学习通知单。通过认定、分类及甄别再到通知“三违”人员学习是一个很好的部门联动的结合。

(四)责任单位是“三违”再教育的主阵地。

责任单位在接到“三违”学习通知单后,停止“三违”人员的工作,由职教中心牵头,队党政工团对其进行谈话和教育,帮助其剖析违章的根本原因,这是与“三违”人员的一种人性化沟通,通过谈话教育及剖析“三违”原因的过程,实际上是一次对“三违”人员和其它职工的一次再教育,也是对责任单位自身日常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管理的一次查漏补缺。

(五)“三违”帮扶是再教育的进一步深化。

在“三违”人员帮教上,我们很好的运用亲情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以八条线(组织、宣传、纪检、行政、群监、协管、青年、保卫)为主线,进一步对“三违”人员及责任单位在“三违”行为上的再认识与自我纠正进行强化。组织线负责“三违”人员中,党员干部和管理人员个人违章的帮教。宣传线负责因员工安全行为、“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安全意识等造成的“三违”违章帮教。纪检线负责干部安全管理、干部跟班带班、值班违纪,隐患排查整改等方面的违章帮教。行政线负责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三违人员帮教。群监线负责对自身因素和外因造成的三违人员进行帮教。协管线负责组织“三违”人员及家属进行座谈帮教。青年线负责对团员的三违人员进行帮教。保卫线对不遵章守纪的违章人员进行帮教。

(六)教育培训是基础。

要实现“三违”人员的本质改变,不仅靠思想教育,还需搞好业务技能的培训。为此,我矿特别制定了关于“三违”人员培训的办法。由职教中心按相关规定对“三违”人员进行岗位标准,岗位“双述”及岗位安全行为培训、考试。同时把“三违”人员的培训学习内容分为原因分析、违章的危害性、学习岗位操作技能和本岗位安全知识,并要求经培训、考试测评合格后返岗,考试测评不合格则延长学习期限,直至合格为止。

总之,“三违”现象是影响企业形象和制约企业发展的"顽症"。近年来,通过对我矿对“三违”人员的程序化管理,职工的"三违"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我矿安全形势逐步好转,没有出现过严重的安全事故,并多次获得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河南省“五优”矿井等荣誉、集团的“安全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

参考文献:

[1] 冯自宇,郭羽丰。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中的“三违”危害及治理对策[J] ;中州煤炭;2007, (03)

4.煤矿“三违”帮教活动 篇四

“三违”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天敌。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是消除隐患、预防事故的有效措施。近年来,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郁江煤矿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不断创新“三违”

帮教的方式和方法,根据“三违”人员违章的具体心理特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使其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违章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彻底扭转盲目冒险的侥幸心理,放弃麻痹大意的不良习惯,时刻绷紧安全弦。

一、不断创新对“三违”人员的帮教工作思路,采取家属走进“帮教”课堂联合帮教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该矿根据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少数职工安全素质较低,在工作中存在着蛮干、麻痹大意思想,造成“三违”行为不断发生,有的甚至屡教不改情况,把对“三违”人员的教育纳入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由矿安全矿长、安监科、工会、行办、家属协管会等组成帮教小组,开设帮教课堂,定期召开“三违”人员帮教会,要求“三违”人员必须有家属陪同参加。帮教过程中,紧贴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分别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阐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结合“三违”人员的事故案例,指出违章行为的危害性,使与会人员吸取教训,时刻牢记安全第一。同时要求家属以亲情来帮助和教育自己的亲属,将父母爱、夫妻情、儿女心融入到安全教育的全过程。做到上班前嘱咐一声,回到家询问一声,吃饭时督促一声,晚上睡觉时吹吹“枕头风”。通过亲情呵护,提高矿工的安全自保意识,实现以亲情杜绝“三违”的目的。

二、实行安全心理咨询“三违”帮教 “请问王元超同志,你知道赶爬飞车的规定吗?如果知道为什么还要违章蛮干?你当时抱什么想法?”这是该矿“安全心理咨询三违帮教”的现场。

为掌握“三违”职工的心理状况,进一步提高“三违”帮教效果,该矿实行了“安全心理咨询三违帮教”。帮教人员根据“三违”者不同的“三违”性质和“三违”次数,在进行强化教育的同时,注重针对从“三违”者心理下手,让“三违”人员多讲自己在“三违”中的心理过程,从而掌握“三违”人员在“三违”中不同的心理变化所导致的行为表现。通过一系列心理咨询分析,总结归纳出“三违”人员主要有6种类型:习惯型“三违”、侥幸心理型“三违”、重复型“三违”、疏忽大意型“三违”、冒险型“三违”、情绪型“三违”,然后对症下药,从而结对帮教,从根源上彻底纠正“三违”职工的不正确安全心理和不安全行为。

三、组织召开“三违”帮教座谈会

对 “三违”人员,相信每一个企业都感到头痛。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该矿专门组织了一次

“三违”帮教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全矿长、安全科科长、行办主任、工会办主任、“三违”人员及其家属。

座谈会上,安全矿长首先说明了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远离“三违”,关爱生命。安监科长把近年来在该矿发生的死亡事故一一作了说明和分析。听后大家一致认为,“三违”事故多数是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漠,工作责任心不强,习惯性作业造成。安全矿长说:安全需要大家共同努力,“三违”多了,事故就多,事故多了,伤亡就会发生,这是哲学原理,因此工作中绝对要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三违”人员家属动之以情晓之有理地说:你上班,我的心也跟着你去了,看见你平安回来,我的心也就放下来了,你是家里的顶梁柱,工作中不能有任何闪失,想想家里的孩子和我,你一定要远离“三违”„„。说得在场的人员热泪盈眶。“三违”人员也彻底醒悟,对自己所犯的错误表示深深的内疚和自责。

会后,“三违”人员表示在以后工作中从自已做起,从身边做起,遵章守纪,绝不违章,并在安全科制定的安全承诺书上庄严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四、注重情感帮教与经济处罚相结合

该矿在“三违”帮教上更注重人性化、科学化管理,从关心人、尊重人、保护人上下功夫,做倒既抓好安全奖罚制度的落实,又突出人性化管理,做到了依法治矿,严爱相济。在帮教过程中,该矿安全矿长、安监部门、行政办、工会办结合实际和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分别对他们进行安全意识和井下应知应会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给他们讲解习惯性违章的具体表现和危害,讲述安全事故案例、安全重要性等等,让他们更进一步地了解什么是违章行为、违章现象,违章带给自己家人与他人的伤害和痛苦,应该如何做好安全工作。同时,矿工会办从家庭幸福的角度出发,适时开展了“手拉手”共创美好幸福生活的亲情帮教活动,与“三违”人员一起座谈安全工作对亲人们的重要性,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式,描述了亲人对他们做好安全工作的期盼。通过亲情呵护,有效提高员工们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遏止“三违”现象的发生。

五、实行广播通报批评、帮教照片于井口曝光。对“三违”人员具有很好的震慑作用,从而有效遏止“三违”的发生。

5.煤矿“三违”治理实施意见 篇五

煤矿“三违”治理实施意见2007-12-16 22:24:58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煤矿“三违”治理实施意见煤矿“三违”治理实施意见(2)煤矿“三违”治理实施意见

为了扭转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实现本质安全目标,根据某矿司党[2004]99号《关于“三违”治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矿研究决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三违”治理领导小组,×××、×××任组长,×××任副组长,×××同志具体负责“三违”治理的日常组织领导工作。安监部、生产部(生产办)、政工部、群工部、财资部、企管部、党政办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三违”治理活动办公室设在安监部,负责全矿“三违”的追查分析、统计上报等日常性工作,负责对各单位、各级领导反“三违”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二、治理目标:

1、“三违”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明显提高,杜绝重复违章现象;

2、广大员工对“三违”治理的自觉行动有明显进步;

3、“三违”人数有大幅度下降;

4、消除违章因素造成的各类事故,实现安全年。

三、“三违”的处理程序:

先由矿安监部初步追查,事实清楚,属“三违”行为后,按照追查分析、现身说法、停班学习、帮教提高、行政处罚、张榜公示、电视爆光、亲属签字、建档立卡、业务考试的“三违”处理程序进行。

1、追查分析:由矿安监部组织,相关部门领导、“三违”人员及单位负责人、发现“三违”人员参加。

2、现身说法:“三违”人员在本单

位安全活动时,结合自身“三违”事实,谈认识、谈体会,吸取教训,保证不再违章。由各单位主管负责。

3、停班学习:停班学习的形式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一般“三违”集中学习一周,严重“三违”集中学习10天,集中学习由财资部负责。

4、帮教提高:井级以上的领导、政工部长、群工部长、支部书记对“三违”人员进行谈话,帮助“三违”人员提高认识。

5、行政处罚:按照“三违”治理的条款进行处罚。

6、张榜公示:在公示栏公布处罚结果。

7、电视爆光:政工部组织,电讯中心对“三违”人员的追查、谈话、处理进行电视爆光。

8、亲属签字:“三违”人员在停班学习期间,通过认识,写出安全保证书,家属或亲人在安全保证书上签名。由单位支部书记负责。

9、建档立卡:对各类“三违”人员安监部建立追查、处理档案,记录清楚。

10、业务考试:停班学习期满前二天,“三违”人员带家属或亲人签字的安全保证书,进行业务知识考试,考试时严格按照教考分离的办法执行,考试不合格,将延长停班学习时间,直至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具体由财资部组织。

四、治理措施:

(一)认真抓好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增强对“三违”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虽然我矿总体安全形势基本稳定,但工伤事故时有发生,有些事故性质还相当严重,究其原因都是因“三违”造成的,“三违”行为屡禁不止,少数“三违”人员及习惯性违章屡教不改,已严重威胁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必须下大力气治理“三违”,否则,很难维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基层各单位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到

“三违”是造成各类事故的根源,也是影响企业形象和制约企业发展的“顽症”。各单位、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对反“三违”的认识,治理“三违”事关职工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事关企业利益和矿井安全,事关各级领导干部政治前途,事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是企业党政工组织关爱职工生命的具体行动。谁在治理“三违”活动中消极等待或有抵触情绪,谁就是不称职的干部,就要被淘汰。要利用多种有效形式,学习贯彻落实第7号《总经理安全办公会纪要》的意见,再一次组织职工学习集团公司[2002]50号文关于“三违”行为的界定范围和某矿发[2004]17号文《某某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奖惩暂行规定》。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要在全矿上下全面动员、全员参与,象防治“非典”那样来治理“三违”,打一场治理“三违”的歼灭战,力求“三违”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规范对各类“三违”行为的追

查分析。原创

1、对副总、井级及科区级干部的违章行为,由矿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牵头,矿安监部、政工部、群工部、财资部等部门参加追查分析。

2、对班组长的违章行为,由安监处长牵头,矿安监部、政工部、群工部、财资部和违章人员所在单位的区长或支部书记及当班的安监员参加追查分析。

3、对工人的违章行为,由矿安全监察部部长牵头,矿安监部、政工部、群工部及当班的跟班区长、班组长、安监员参加追查分析。

4、对党员的违章行为,由纪委书记牵头,矿安监部、政工部、群工部及所在单位党支部书记参加追查分析。

6.煤矿习惯性三违 篇六

第一部分 通用部分

1、入井矿帽不系帽带者。处罚50元。

2、工作时矿灯、自救器未随身携带。处罚100元。

3、井下休息不戴矿帽。处罚100元。

4、井下躺卧、打盹。处罚100元。

5、带电子表入井。处罚200元。

6、穿化纤衣服入井。处罚200元。

7、在刮板运输机的机槽内行走。处罚200元。

8、擅自脱岗、聊天。处罚100元。

9、在支护不全、不牢且有冒顶危险的地点休息或就餐。处罚200元。

10、通过风门时不随手关门。处罚200元。

11、进入采掘工作地点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处罚100元。

12、空顶作业。处罚200元。

13、不参加班前会。处罚100元。

14、无关人员进入井下机房硐室。处罚50元。

15、乱扔润滑油、棉纱、布头、矿泉水瓶。处罚50元。

16、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处罚200元。

17、没有在指定的工作地点交接班。处罚100元。

18、喷浆管路前方有人不停机继续作业。处罚100元。

19、大巷干活未穿反光马甲者。处罚100元。

20、一个人在梯子上干活而无人扶梯子者。处罚50元。

21、工作之前,未进行“手指口述”交接班。处罚责任者50元。

22、对作业现场存在的隐患不汇报、不处理、强行作业。不汇报罚责任者100元,不处理罚责任者200元,强行作业罚责任者300元。

23、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处罚责任者50元。

24、工作场所等禁烟区域吸烟或发现烟头。处罚100元。

25、不按规定运输、储存及使用氧气、乙炔瓶。处罚责任者200元。

26、违反停送电规定,机电设备检修时不停电、不挂牌、不加锁,已停用的电器开关不切断电源。处罚责任者100元。

27、刮板输送机压住后不处理,不采取措施强行开启。处罚责任者200元。

28、带式输送机跑偏磨架,掉托辊不处理。每处罚50元。

29、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处罚200元。

30、凡两人以上进行作业不指定安全负责人。罚责任领 导100元。

31、各个岗位未按时交接班,不按时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处罚50元。

32、在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设备在运转的过程中人员横跨设备。处罚200元。

33、乘人车时抢上抢下,拥挤、嬉戏、打闹,在人车内躺卧。各处罚100元。

34、井下私自修理矿灯。处罚200元。

35、下井时用腰带穿矿灯和自救器时顺序颠倒。处罚50元。

36、人员行走走道心,在轨道上坐卧、逗留。处罚100元。

37、带电搬迁电气设备及电缆,以及停电检修时没有按照停电验电五步骤进行。处罚100元。

38、打架斗殴者。处罚200元。第二部分 皮带队岗位工 A、胶带机司机岗:

122、巡检记录不详细、运转日志记录不规范。处罚300元。B、给煤机司机岗: 123、不及时放空煤仓内原煤导致满仓。处罚300元。C、漏煤斗看护岗: 124、润滑油、工器具等没放到堆放点。处罚200元。

125、发现大块矸石不及时停皮带处理。处罚300元。126、发现掘进头、工作面向系统上水煤时不及时汇报。处罚300元。D、清煤岗:

7.煤矿三违行为 篇七

石油化工企业由于其具有生产流程长, 工艺复杂, 生产条件苛刻, 生产原料、产品及半产品包括废弃物易燃易爆、毒性大、腐蚀性强, 并且在生产过程中原料、辅助原料及产品状态多样且互相转化等特点, 构成了它是一个危险性很大的行业, 较之其他行业事故的可发生性大。安全就成了石油化工企业的首要问题, 离开了安全生产这个前提条件, 生产就难以正常进行。

三违行为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对现代工业事故的研究统计数据表明, 造成事故的原因最终都归结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其中70%以上的事故原因与人的因素相关, 即人通过生产和生活中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地与事故发生联系。在三违行为中违章作业占70%左右, 因此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就显得尤为重要。

人的操作失误:主要指不安全行为中产生不良后果的行为 (即员工在劳动过程中, 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 。归纳为以下13类:操作失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存放不当、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攀坐不安全位置、在起吊物下作业、机器运转时加油、有分散注意力行为、忽视使用必须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或用具、不安全装束、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

2 三违情况分析

一是化工企业员工巡检不到位 (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巡检等) , 这里反映的是员工的风险及责任意识问题,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越是这些简单的工作, 应为简单、单调, 容易滋长一些人的不良倾向, 所以, 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很重要, 也很有必要, 越是这些简单的工作确实要重视, 因为它反应的是现场第一手的资料。员工要有一个健康的、良好的作业环境工作, 并要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心态。

二是有不安全行为、工作质量低、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无风险评价、管线冻凝、票证问题和其他行为, 虽然大多数都是由于一些偶然的因素造成的, 但是其所带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的, 这一部分问题对生产的正常运行会带来致命的影响, 它的影响是实实在在的, 比较实际的。

3 防止三违的措施

3.1 完善制度, 规范操作员工的各项安全操作

对本企业的安全、设备、工艺的制度进行评审, 进行完善、修订, 汇编成册并实施, 通过修订各项管理制度, 使得管理越来越细化;制定完善的操作规程, 组织技术干部进行讨论、评审, 有效地规范现场的安全操作;每月结合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 根据信得过班组奖励办法, 评选出信得过班组, 给予一定的奖励, 班组再根据班组自己的信得过个人奖励办法, 评选出班组的信得过个人。

3.2 认真落实票证管理, 规范作业程序

组织班组人员进行日常安全工作票的评审, 对不符合实际的情况, 提出意见或建议, 同时根据所提的问题, 进行一定的嘉奖, 对于采纳的, 给予奖励, 逐步规范作业步骤, 使得作业过程受控, 有效地调动了班组评审日常安全工作票的积极性, 使班组人员积极融入此项活动中去, 真正使日常安全工作票具有可操作性。

3.3 完善安全技术配备, 并进行安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

一是化工装置现场针对企业给员工配备的洗眼器、人体静电消除器、移动式消防炮等新的安全技术装备, 下发有关使用资料, 组织员工进行学习, 同时安全管理人员, 结合实际, 每班抽查安全技术装备的使用情况, 给予一定的考核, 对于不合格的人员, 再进行培训, 使班组全部人员会使用新的安全技术装备。

二是班前会提问制度, 提问内容包括工艺卡片、技术指标、防冻方案、介质互窜、工艺流程变换等多个内容。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督促班组接班前认真检查, 另一方面可以有机会对经常需要用的内容提醒班组人员。

3.4 强化事故的学习和反思, 引以为戒, 避免事故的发生

组织员工观看“反三违”短剧进行安全教育, 加强班组人员的安全意识, 灌输班组人员反三违的思想。另外, 认真组织班组学习本企业下发的《安全环保简报》和其他文件, 包括外单位的事故, 针对事故的原因, 对照查找本班组、本岗位是否在制度、管理、实际操作中也存在类似的现象。组织班组进行讨论, 同时将事故的学习, 列入当月安全管理的定期抽查中。

4加大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 杜绝施工现场违章行为

针对施工现场难于管理的问题, 对进入现场施工的所有人员, 都要进行安全教育, 另外在教育、考试合格之后, 给每一位施工人员发放一张安全教育卡片, 以备安全检查, 没有卡片的就为违章施工, 立即清退出施工现场。对于施工单位特殊工种作业资格证的审查把关工作, 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 将特殊工种作业资格证 (架子工证、电焊工证、起吊工证等) 的复印件交于安全责任部门进行保管、登记记录, 没有的一概不予施工, 有效的保证了施工现场的安全。

5 结语

主要是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努力学习和借鉴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经验, 改变观念, 运用现代安全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 总结和摸索出一套适合石油化工高危企业的安全管理方法, 使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参考文献

8.煤矿三违处罚规定 篇八

2.1作业规程在开工前10天,必须全部审批完毕送交技术科、安监站、通风区等相关部门,否则罚技术员100元。

2.2各综采工作面采高管理及考核由技术科负责,综采队组应严格按《作业规程》中规定采高值进行回采,不得随意降低采高,当综采工作面过地质构造、上覆采空、煤柱、空巷时,由队组编制专项措施,经技术科核实后按实际情况考核采高,如采高因人为因素低于规定值100mm时,每次罚当班上岗干部50元,罚队组1000元。

2.3综采队组必须严格按确定的停采线通知单位置准确停采,不得提前停采,否则按损失煤量×吨煤工资单价扣罚集体,罚队长、书记各500元,技术员300元。

2.4综采队组工作面端头、超前支护花边梁、防坠装置必须按规定使用,如有损坏,发现一处由责任人原价赔偿,如队组找不出责任人,则罚队长、书记各100元。

2.5综采新工作面切眼的托板、锚索板、钢梁应按规定回收,每发现一处不按要求回收,罚队长100元。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回收的,必须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领导签字同意。

2.6综采工作面停采线外的护帮网根据实际情况必须回收,如不回收,罚单位正职各500元。

2.7日常综采工作面的帮网必须及时回收,如确实不能

回收的必须当班将护帮网在支架切顶线处断开,停采线外不能回收的护帮网也必须在绕道处断开,严禁与采空区形成导电网络,否则罚队长、书记各500元。

2.8在过地质构造,不按规定采取支护的;支护规格不按措施执行的;工作面在遇特殊情况下两巷顺槽顶板压力大,需要多支单体柱不按规定支护的;罚技术员50元、队长、书记100元。

2.9 乳化液配比浓度达到3~5%,配比浓度不够,发现一次,罚责任者50元,同时单位队长、书记、上岗干部各罚款300元。

2.10损坏矿压仪表、仪器按原价赔偿,并队长、书记、当班上岗干部每块各罚款50元。

2.11 综采工作面的支架初撑力必须达到泵站压力的80%,如各种仪表显示支架初撑力不合格,每有一架罚当班上岗干部、队长、书记各50元,责任者20元;如连续5架不合格罚当班上岗干部、队长、书记各500元,责任者200元;如连续10架以上不合格,按责任事故处理。

2.12综采停采支护结束后,由技术科、安监站、调度室、准备区队组组织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撤退。否则罚责任单位队长、书记各100元。

2.13综采端头支护、超前支护必须按规程(措施)规定进行,支护排间距、数量等各项支护符合作业规程或措施

要求,有一处不合格,罚队长、书记100元。

2.14采掘工作面核准后应安装灯箱,巷道灯箱应标明巷道编号,各类管理牌板要齐全,整洁亮化,内容与工作面实际情况相符,否则,罚单位主要领导200元。

2.15泵站的压力要达到规程的规定,发现一次达不到规定,扣罚责任单位300元,责任者罚50元,单位主要领导、上岗干部各50元。

2.16超前支护和端头支护,必须达到两个百分之百,每缺一根扣罚上岗干部100元,责任者100元。

2.17综采工作面的单体柱要用硬连接连接(有效),并编号管理,没编号罚单位100元,每有一根未串联的,扣罚责任者50元,上岗干部30元,所有花边梁必须使用防坠装置,每有一根不使用(使用不规范)的罚责任者50元,上岗干部30元。

2.18头悬板要严格执行规程进行放顶,凡发现一次眼距和深度不符合规定的,扣罚责任单位正职500元;有眼不拉的罚责任人200元。

2.19各运转部位必须按要求安装防护设施,没有安装防护设施罚队长、书记每人200元,有防护设施而未安装的,罚上岗干部和责任者每人200元。

2.20皮带运输机必须按规定设置行人过桥,有一处没有设置的罚队长、书记、机电队长各200元。

2.21要完善皮带的各种保护,保护不齐全每缺一项扣罚队长、书记各200元,有保护不起作用的罚机电队长、责任者各200元。

2.22皮带信号必须按规定安装到位,且灵敏可靠。安装不到位、保护不齐全的罚机电队长、责任者各100元,信号不通的严禁开机否则按事故追查。

2.23皮带的上下托辊必须齐全,每缺一串,罚上岗干部、责任者各50元。

2.24皮带上下托辊不得有毛,发现一串有毛罚责任人30元。

2.25 皮带尾部必须安设戗尾装置,没有戗尾装置罚单位正职和机电队长各200元;有戗尾装置不用的,上岗干部和班组长各罚200元。

2.26综采工作面支架的前梁接顶必须严密,凡发现一架明显不接顶的扣罚责任者50元。2架到6架不是连续不接顶的,扣罚责任人、上岗干部各200元。7架以上不是连续不接顶的按事故追查。(责任者罚款300—500元,上岗干部、队长、书记各罚款300元)

2.27支架应按规定安装架间喷雾,没有安装的每缺一组罚队长、书记、机电队长各100元,已安装但使用不规范每有一组罚责任者50元。

2.28机组的各种仪表、手把必须齐全灵敏,凡达不到

规定的不准开机,违反规定者,罚责任人50元、并罚队长、书记各100元。

2.29机组必须按规定设置内外喷雾灭尘装置,每缺一个扣罚责任人100元,有该装置而不使用的扣罚责任人300元,并罚队长、书记各500元。(因设备存在的问题不考虑)

2.30截齿要齐全,每缺一个扣罚责任者50元,人为损坏一个齿座罚责任者300元,并罚队长、书记各500元。

9.“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引导和教育职工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根据国家、天津市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公司所有职工均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相关方在公司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也适用于本管理制度。第三条 术语和定义

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条 管理职责

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管理工作,包括检查纠正、记录、教育以及考核等。

人力资源部负责违反劳动纪律的管理工作,包括检查纠正、记录、教育以及考核等。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各班组长负责对分管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自查、教育和纠正。

各人员有责任有义务杜绝“三违”行为,有权利拒绝违章指挥。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车间,各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严禁违章操作行为。

第六条 各管理人员、班组长应当正确、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布置生产作业的同时布置安全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行为。

第七条 各作业人员有权利拒绝违章指挥的行为,有权利向安全管理部门/人员报告相关情况。

管理人员、班组长不得因作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而有报复、辱骂等行为。第八条 各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纪律,文明生产。

第九条 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日对各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检查,纠正各人员的“三违”行为,对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现场教育。

第十条 对危险性较大、影响恶劣的“三违”行为,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拍照,开出书面的《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十一条 相关人员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立即整改“三违”行为。

第十二条 有以下情况的,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或经济惩处,并进行单独的教育。

⑴“三违”行为情节严重,极易造成伤亡或者损坏设备事故的; ⑵“三违”行为且拒绝整改的;

第十三条 当多人次发生同样的“三违”行为,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相关的作业人员进行集体的安全教育,并对安全教育的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 各部门、车间,各人员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应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 因“三违”行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天津市的相关规定,或者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行政责任。第十六条 设备管理部门/设备主管应对作业人员使用设备的“三违”行为进行检查,并将相关情况报告至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各人员的违法劳动纪律行为进行检查,并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各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记录和汇总。以月为时间单位,建立“三违”行为台账。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人员的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进行记录。以月为时间单位,建立相应的台账。

第二十条 “三违”行为的考核应以月为时间单位,按如下实施:

(一)各管理人员、班组长违章指挥考核按以下执行:

1.同一违章指挥超过2次(含2次),当月考核为“不合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工资管理制度》扣除当月安全绩效奖的50%;

2.不同违章指挥超过3次(含3次),当月考核为“不合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工资管理制度》扣除当月安全绩效奖的50%;

3.连续3个月考核为“不合格”的,应撤销其职务,停工至安全管理部门学习。经学习考核合格后回原岗位进行1个月考察,考察和考核为“合格”可恢复相应职务。

4.违章指挥行为超过12次的,应永久撤销其职务,情节严重的,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

该部门、车间或班组不能参加当优秀组织的评定工作。5.违章指挥行为次数不累计至下一。

(二)各人员违章作业行为考核按以下执行:

1.同一违章作业行为超过3次(含3次),当月考核为“不合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工资管理制度》扣除当月安全绩效奖的50%; 2.不同违章作业行为超过5次(含5次),当月考核为“不合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工资管理制度》扣除当月安全绩效奖的50%;

3.连续3个月考核为“不合格”的,停工至安全管理部门学习。经学习考核合格后回原岗位进行1个月考察,考察和考核为“合格”可继续从事相应的工作。

4.违章作业行为超过18次的,或者停工学习考察考核“不合格”的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直接开除。

5.两次月考核为“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选。

6.违章作业行为次数不累计至下一。

(三)各人员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考核按以下执行:

1.同一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超过3次(含3次),当月考核为“不合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工资管理制度》扣除当月安全绩效奖的50%;

2.不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超过5次(含5次),当月考核为“不合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工资管理制度》扣除当月安全绩效奖的50%;

3.涉及出勤的,应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4.连续3个月考核为“不合格”的,应判定该人员劳动纪律散漫,立即开除处理。

5.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累计超过10次(含10次)的,应判定该人员劳动纪律散漫,立即开除处理。

6.有以下行为的,应由其承担责任,立即开除。涉及刑事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⑴打架、辱骂他人的; ⑵煽风点火、聚众闹事的; ⑶赌博、醉酒的; ⑷传播不良信息的。

7.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次数不累计至下一。

第二十一条 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应分别对“三违”行为的考核进行记录,每季度公布考核结果。

第二十二条 各人员对“三违”行为的处理和考核工作有异议的,有权向上一级部门报告和复议。

第二十二条 经核实不属于“三违”行为或与事实不符时,应取消对当事人的处理;

“三违”行为经核实属实的,对行为人从重处罚。当月考核为“不合格”,且扣除当月安全绩效奖的80%;

第二十三条 公司鼓励职工对“三违”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职工,经核实属实的,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其进行奖励。

被举报的人员不得对举报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任何打击报复行为按照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第二十四条 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应对“三违”行为管理工作的纪律进行归类存档,永久保存。

第二十五条 “三违”行为附后。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于2012年 月 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违”行为清单:

一、违反劳动纪律 1.班中睡觉、喝酒; 2.班中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3.固定岗位脱岗、窜岗; 4.酒后上岗;

5.工作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带班、值班不到岗; 7.无故迟到、早退; 8.其他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二、违章指挥

1.允许、批准未经入职三级安全教育且考试合格的人员,从事生产工作的; 2.允许、批准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者允许批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3.未经过逐级审批或者安全交底,指挥作业人员进行危险作业的; 4.无有效安全设施或措施,或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安全措施不完善,强令职工作业;

5.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越权指挥运行的;

6.允许、批准购置不符合国家、天津市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的个体劳动防护装备、安全设备设施的;或者采购已经淘汰报废的设备设施;

7.允许、批准或者指使拆除、变更安全设备设施,而进行生产作业的; 8.隐瞒生产安全事故,同时指使他人隐瞒生产安全事故的;

9.擅自变更未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不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 10.拒绝隐患整改,指使他人拒绝隐患整改的; 11.未经许可,指使他人或批准使用被查封的设备设施,或者私自恢复生产的;

12.其它指挥性违章行为。

三、违章作业 3.1管理违章

3.1.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未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1.2未按公司制度和要求组织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的; 3.1.3未按公司制度和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 3.1.4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未按“三同时”要求进行的; 3.1.5设备设施没有经过验收、年检的,无操作规程的;

3.1.6机构变更、设备变更或系统变更后,未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控制的;

3.1.7未对新入职人员进行职业病体检,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3.1.8未编制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预案无可操作性的; 3.1.9管理人员发现“三违”行为不纠正处理的; 3.1.10危险作业未执行安全交底会制度的; 3.1.11其他管理违章行为。3.2行为违章

3.2.1作业人员未正确穿戴个体劳动防护装备的; 3.2.2作业人员未取得有效证件从事特种作业;

3.2.3作业前未对相关的设备、设施、工具进行检查的,或者使用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工具的;

3.2.4危险作业未执行审批制度,未经过审批进行危险作业,或者变更作业项目、作业地点、作业时间未重新办理作业许可的;

3.2.5原材料、中间材料的储存、摆放、堆垛不符合要求的; 3.2.6危险化学品未独立分类存放、无安全技术说明书的; 3.2.7私自切断、拆除安全设备设施进行作业的; 3.2.8消防栓、配电室等部位堆放杂物,堵占消防通道的; 3.2.9危险作业未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执行进行的; 3.2.10损坏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的;

3.2.11发现隐患,未上报排除,冒险作业或者未交接班; 3.2.12设备设施超负荷、超载、超速、超温等非常规运行的;

3.2.13未按照设备设施操作规程或者作业指导书执行,错误操作、野蛮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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