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评语

2024-08-08

再议评语(共5篇)

1.再议评语 篇一

再议法院安全检查工作

2013-12-10 11:34 来源:刘峰 我要纠错 | 打印 | 收藏 | 大 | 中 | 小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法院和法官代表国家适用法律, 审理案件, 负有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正义的神圣职责,应该享有绝对的权威,受到全社会的尊重。但是近年来 ,发生在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的突发事件越来越多 ,给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威胁 ,严重妨碍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司法警察的实施安全检查勤务 ,是保证参加庭审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的需要。应此我们从我国司法警察安全检查勤务的特点、必要性等方面进行分析出发 ,努力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司法警察安全检查的新路子。

安全检查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根据审判工作需要 ,依法防止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保证参加庭审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的职务行为。司法警察的安全检查勤务主要具有以下几点特点。技术性强:司法警察安全检查勤务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各种安全检查设备的操作、维修,对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检查、识别和排除,都需要有一定的业务知识、专业安检技能。涉及面广: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复杂,包括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当事人,律师、第三人以及参加旁听的人员。司法警察在安全检查中不仅和审判人员、诉讼参与人直接接触,而且直接和参加旁听的人员接触,涉及面广,给安全检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司法警察还要对进入审判场所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规范细致:司法警察担负的安全检查勤务具有强制性,政策界限要求很严,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办事, 处理问题时决不能带有随意性。另外,司法警察在安全检查工作中 , 对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物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 不放过与违法犯罪有关的蛛丝马迹。风险性大:安全检查工作是同隐蔽的、以各种身份进入审判场所的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违法犯罪分子多是亡命之徒,手段狠毒,阴险狡猾,在其阴谋败露时 ,就会铤而走险,孤注一掷,行凶肇事,对安全检查人员人身构成威胁。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安全检查, 是司法警察为保证参加庭审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的一项经常性和预防性工作。因此,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勤务,对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各项安全制度,预防各种危害审判活动情况的发生等,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通过安全检查,能够及时发现隐患,防患于未然。安全的对立面是危险与危害, 危险或不安全隐患是导致危害发生的潜在因素。由于一些部门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或其他原因,往往容易发生各类案件事故 , 影响法院审判活动。事实证明 ,司法警察必须通过严格的安全检查,才能有效地竭制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确保审判庭的安全 ,才能够及时发现隐患,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通过安全检查, 可以有效地防止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人民法庭处在审判工作的第一线 ,直接面对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是各种矛盾纠纷的集散地。而审判场所管理,则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特别是审判场所的出入口, 不仅是司法警察安全检查的重点, 而且往往是违法犯罪分子阴谋破坏活动的重点地区与侵害目标。因此 ,人民法院只有通过安全检查,才能及时发现违法犯罪分子的阴谋, 防止破坏活动和悲剧的发生,才可以维护司法权威,严惩任何亵渎法律的行为。通过安全检查 , 能够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和严格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通过对审判场所的安全检查 ,能够确保审判场所的安全与稳定,可以督促安全防范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审判场所秩序的好坏,往往以不发生或少发生各类案件、事故等问题为标准。要做到不发生或少发生各类案件、事故等问题,最关键的是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 , 将安全检查制度切实落实到每一次庭审活动中,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对有的审判活动进行安全检查, 有的审判活动则不进行安全检查 ,能够确保审判场所的安全与稳定,可以督促安全防范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审判场所秩序的好坏,往往以不发生或少发生各类案件、事故等问题为标准。要做到不发生或少发生各类案件、事故等问题,最关键的是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 , 将安全检查制度切实落实到每一次庭审活动中,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对有的审判活动进行安全检查, 有的审判活动则不进行安全检查。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安全检查是一项艰巨而特殊的工作, 必须要在人民法院的领导和支持下,由司法警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相关部门协助下共同进行。审判场所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主要场所, 庭审活动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环节。因此,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为保证参加庭审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 审判法庭的安全检查工作应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1.坚持严格原则 , 这是搞好审判场所安全检查工作的前提。要求严密控制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 它是“执法必严”法制原则的体现。其具体要求有:一是要求执行安全检查勤务的司法警察在安检过程中, 必须做到依法检查和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二是执行安全检查勤务的司法警察 , 要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安检纪律,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三是在实施安全检查工作中,在执行每次任务中,安检人员都要做到一丝不苟,全神贯注 ,严把验证、人身检查、物品检查,做到万无一失。

2.坚持细致原则 , 这是搞好审判场所安全检查工作的关键。要求司法警察在进行安全检查时 ,对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物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不放过与违法犯罪有关的蛛丝马迹。在对受检者进行人身安全检查时通常有两种方法:仪器检查和人工检查。采用仪器检查时,由引导员提示受检者取下随身携带物品, 放置于设在安全检查门边的工作台上。对通过安全检查门报警的受检者 , 检测员应当令其重新过门检查或采用人工安全检查的方法进行复检。在对随身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时,对有疑点的箱包还应用手工方式进行当面开包检查。以上这些都是细致原则的具体体现 ,是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的重要职责和任务, 同时也是发现问题、杜绝各种问题发生的最为有效的办法。

3.坚持文明原则, 这是搞好审判场所安全检查工作的根本保证。文明原则,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文明原则体现出来的不仅仅是一个工作方法问题,更是一个思想态度问题。因此,在安全检查中,凡是国家政策法律允许的, 应认真保护, 简化手续, 提供方便,讲究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注意工作态度,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在司法实践中,要真正做到坚持文明原则,必须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文明执勤。司法警察在执行安全检查勤务时,要以满腔热情对待工作,以主动、热情、诚恳周到、宽容耐心的服务态度对待进出审判场所的人员。二是要规范化服务。司法警察在执勤时仪容整洁,举止端庄,说话和气,使用文明执勤用语,不说服务忌语。三是摆正严格检查与文明服务的辩证关系, 两者是互相紧密联系的整体。

4.坚持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的原则, 这是搞好审判场所安全检查工作必不可少的条件。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任务是一项非常严肃而又复杂的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难免发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从一般意义上来讲,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对一般出现的情况,应按一般的方法处置 , 如对证件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要求进入审判场所时,要劝阻说服,不服从者交有关部门处理;对有疑点的受检者要进行询问等等。但对安全检查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 应坚持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的方法和原则。

2.读《再议林黛玉》有感 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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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很多人对黛、钗的评价,会是黛玉多病、多心、多疑、小心眼、尖酸刻薄等等,而宝钗则显得知书达理、善解人意、心胸开阔些。如果觉得健康性感的更好,那么宝钗最合适,这和黛玉无缘。让很多人喜欢上黛玉的原因,是她代表了一种作诗的性格;而宝钗是做人的性格,这个比较好理解。

我们今天常讲“会做人”这三个字,在职场里其实就是情商高,这其实很具体,很现实,也是生活中大家喜欢的优点。但是,在文艺作品中,会做人只能算是特点了,虽然有好的一面,却显得太俗,宝钗就是这样。作诗的性格则相反,它只要意境、浪漫、唯美和理想,同时不失率真。它对世俗的美德会不屑一顾。

在书的第二十回里,史湘云当面对林黛玉说:“你敢挑宝姐姐的不是,就算你是好的,我不如你,她怎么不及你呢?”林黛玉听了当时就“冷笑”道:“我当是谁,原来是她,我哪里敢挑她呢。”后来还是众人劝解开来。黛玉的冷笑很说明问题,她根本看不上宝钗会做人的俗气。而众人来劝解,说明他们境界和黛玉不在一个层次上;在整个贾府里,能够懂得黛玉的只有宝玉一个人。黛玉是作诗,宝钗是做人。黛玉有灵性,宝钗有美德。

在现实生活中,光是作诗的性格,不见容于世,这一点没有疑问。但是,世界上不能缺少黛玉这样以生命作诗的人,否则一个社会是庸俗的社会,一个国家是庸俗的国家。林黛玉虽然年纪轻轻就死了,但是她这种以生命作诗的精神在一代代年轻人的心里生根发芽,我们的生活中才有了浪漫二字。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林黛玉不曾死,因为她化作雨神,沁润到每一个少男少女心里。作诗的性格在文明进程中的作用不容小视。如果我们往前追溯历史,可以看到正因为我们这个民族多少还有点作诗的性格,才有屈原、李白、李商隐这样的人。而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也不乏像林黛玉这样以生命作诗的人,像贝多芬、托尔斯泰、梵高、海明威等人。在西方的诗人中,雪莱、拜伦和济慈以命作诗,而歌德活得太实在。

我们的社会,有时太讲究功利,太讲究做人,纵有金山银山给你,也是乏味无趣的。我被很多企业家群给拉了进去,虽然不发言,但是可以看到大家在做什么。让我感到很绝望的,就是那些群大部分时候只在做两件事,生日发红包和公司有了好消息时发红包。当精英们都变得只会做人之后,社会就没有了灵性。

社会的上层如此,中层和底层也是如此。在互联网上,不乏把自己标榜成“左派”的键盘侠们。而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出现了一大批真正的左派,他们是以生命写诗的`人,像罗曼・罗兰、茨威格、海明威、乔治・奥威尔、白求恩、罗伯特・卡帕,他们在为自己的理想甚至是幻想燃烧生命,其中不少人放弃掉一切,在西班牙内战时跑去保卫马德里。甚至还有人认为,硅谷的成功,主要靠这种林黛玉式的理想主义叛逆行为。所不同的是,林黛玉得到了一个悲剧结局,而硅谷很多创业者们成功了。今天很多键盘侠们,脑子里想的不过是有房有车的生活,所抱怨的,不过是自己还没有那两样东西,这些人多少有点玷污了左派二字。

3.内河封闭水域客渡船安全管理再议 篇三

内容摘要:封闭水域水上交通很不发达,船舶航行性能、船员的综合安全素质与法规规定相差甚远,成为严重的安全隐患。客渡船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社会影响极大。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最大隐患莫过于船主(员)的综合安全素质。在封闭水域,要提高船主(员)安全素质,改革过去的陋习,还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还必须在法律范围内采取超常规的办法强化船主(员)安全管理,提高船主(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本文旨在探讨引入公安力量强化封闭水域的安全管理,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即时消除隐患,让悲剧不在重演。

关键词:封闭水域、客渡船、安全管理机制

一、前言

我国有许多湖泊、水库因受自然条件限制,没有与大江大河等水网地区相连接的航道,这些湖、库在一定区域内形成了可供船舶航行的封闭水域(该水域相对于水网地区),船舶在封闭水域的交通运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封闭水域大多处于偏远乡镇,承载运输的船舶全部是乡镇个体或联营的客渡船(以下简称乡镇船舶)。普遍存在着经济基础薄弱,人们思想观念相对落后,船员安全意识低,船舶适航性能差,船舶超员现象普遍,管理相对滞后的问题,形成了船舶事故隐患的窝点。交通部,国家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的意见》一文指出:“乡镇船舶沉船事故频繁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已占全部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90%,成为影响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决定性因素。”封闭水域的客渡船舶是乡镇船舶的一个特殊群族,极易发生群死群亡水上交通事故。2006年3月15日,四川广安岳池一条26米宽的小河沟发在死亡28人的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小河沟、大灾难》),再次给社会敲响了强化封闭水域客渡船舶安全管理的警钟。因此,封闭水域客渡船安全管理工作值得我们认真探讨。

二、封闭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难管理

封闭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水网地区相比较,存在着许多管理的难点问题,具体体现在:

(一)船舶适航性能差、船员法规意识低。封闭水域的船舶有着自身独特的特点。一是船舶存在“先天缺陷”。由于经济条件差,船舶经济效益差,无法对船舶更多的投入。船主只要求船舶能载客(货)、能航行就行的原则,船体的建造没有规范的图纸,没有国家认可的厂家,用才用料因陋就简,救生消防设备配备不到位,主机设备配置档次低等,船舶从建造就不能适应规范标准的要求,出厂之时就“先天不足”;二是船员安全意识差。封闭水域船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长期在封闭水域航行,见少识窄,对安全的危害性缺少感性认识,舍不得进行安全投入,船主(员)总是抱着能开就行的侥幸心理,出了事故自认倒霉。同时,乘客对船舶条件要求也不能过高,只要能满足于方便出行就行。由于封闭水域的船舶只能从事短途客货运输,基本上是在自家门前打转转,船员常年只同一个海事机构打交道,认为船舶能装,人能开,是否检验、是否培训,有证无证都是一个样。他们认为管理机构要求检验、办证说穿了就是要几个钱。由于存在着上述心态,受经济利益驱使,船主把法规视作儿戏,对海事机关的管理他们能拖则拖,能抗则抗。

(二)乡镇船舶“乡镇(政府)管”的职责不到位。按照国务院及有关文件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负责,在船舶安全管理上做到“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和具体工作”五落实。海事机机构履行国家监察的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对乡镇的考核制约机制,乡镇政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存在执法主体资格的问题,导致该项责任无法完全到位。我们海事机构在向乡镇政府提出落实责任要求的建议时,很多乡镇领导就说:“乡镇政府一无船舶安全管理机构编制,二无船舶安全管理人员编制,三无经费来源,四不是船舶安全执法主体,叫我们如何管理?我们如何负责?再说,船舶证书由你们办、费由你们收,你们是国家授权的管理单位,你们不管哪个管?责任你们不负哪个负?这也是乡镇政府的责任,那也是乡镇政府的责任,还要这么多部门(机构)干什么?”由于存在这种责、权、利不统一的问题,乡镇政府对水上安全管理责任抱着无可奈何的心理,与县市政府签责任书也是硬着头皮签。责任感(危机感)强一点的乡镇政府也只在有关会议上强调一下,节假日安排人员在码头上站一站,转一转,至于能否解决问题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万一发生了事故对上、对下都有一个说法。责任感差一点的乡镇政府根本不过问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因此,乡镇政府管理乡镇船舶的责任在很大程度上落空;我认为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上,对乡镇政府寄予的希望越大,其结果失望就会越大。

(三)封闭水域难执法,事故隐患难消除。船主认为接受管理就是花钱(买设备要花钱、培训、考试要花钱,办证办照要花钱),不超载、不冒险就赚不到钱,海事机构对其宣传安全,提出整改意见他就认为你对他过不去,有碍他发家致富;他们认为,管理部门所要求的不是要他掏钱就是要他少赚钱。海事机构对违章船舶采取措施,他就抗拒管理,轻则谩骂,更有甚者,全家老少,左邻右舍手持刀棍对海事人员进行围攻殴打;政府的整顿专班一走,他就搞得你海事人员及家属不得安宁。长期以来,形成了你说你的,他跑他的。因此,封闭水域靠海事人员说服教育根本起不了作用,达不到管理的目的。

国家的行政管理机关一般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海事机构对封闭水域违法行为人说服教育不起作用,那行政处罚又会怎么样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决定按一般程序(当场处罚对船主来说只是一纸空文,对海事来说已尽到了管理责任)必须先进行调查制作调查报告,再制作行政处罚通知书,在送达通知书时要告知违法行为人具有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三日后填制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设法送达当事人。对于海事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当事人一般不会按照处罚决定去落实,海事机关只有等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到当事人满90天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需要近100天的时间;如果当事人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时间要求就会更长。如果这起行政处罚决定,海事机关针对的是严重违章情况,在这100天的时间里,该发生的事故早就发生了(如果没有发生事故也成了违法当事人驳斥海事人员危言耸听的藉口)。海事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并不意味着这起违法行为就得到了处罚、当事人受到了教育。因为,人民法院会采取如下方法对待海事机关的强制申请。一是由于种种原因(当然这些原因中并不包括海事机关在进行行政处罚时不遵守法定程序或没有法定依据)法院没有给予强制执行,相对于违法当事人来说《海事处罚决定书》等于是一纸空文,他可以继续他的违法行为,事故隐患依然存在;对于海事机关来说,只能无可奈何地将有关文书存档,作为今后免受责任追究的依据。二是法院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强制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面对违法行为人软缠硬硬磨甚至是威胁利诱,法官在海事机关与违法行为人之间往往充当和事佬,对处罚决定大打折扣。有时只落实应该由当事人正常承担的义务,而免除处罚。上述两种情况,都达不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违法当事人甚至认为申请到法院又能怎么样,还不就是那回事吗?因此,当事人对海事行政处罚越看越轻;海事机关对违法行为越来越无可奈何。由于海事机关经常遇到调查取证难,文书送达难,处罚执行难,甚至经常遭到不法人员的人身攻击或恫吓,工作不能正常进行,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

三、封闭水域客渡船安全管理的建议

封闭水域客渡船安全之所以难管理,主要是海事机关的管理力量薄弱,缺乏强有力的管理措施。尽管国务院将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纳入有关县(市)政府和乡镇政府的责任范围之内,但由于存在责、权、利不相统一的问题,仍然不能解决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我在封闭水域从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二十多年,我认为解决封存闭水城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难,必须首先解决主管机关管理力量薄弱和措施不力的问题,必须引入新的安全管理机制,牢牢抓住影响水上交通安全最大隐患——船主(员)安全综合素质不放松。大家知道,船舶超员和汽车超员所造成的后果应该是一样的,都是国家法规明令禁止的。一辆19客位的客车超员20%(超过4个客位)交警就可以对司机拘留和罚款;但是,对一艘超过船舶定员100%的船主,海事机构要对船舶采取措施,对船主进行处罚不按照处罚程序申请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就很难实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有效时效必须具备100天左右的时间,这些还不包括法院没有按照申请要求执行的。这个处罚过程与交通警察现场作出的强制措施要软的多。为什么交警可以对超员20%以上的司机采取拘留的处罚措施,而超员100%甚至更多的船主海事机构就很难处罚呢?主要原因是两个机构的处罚权限不同,交警可以对违法当事人现场采取强制措施,而海事机构不能对违法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因此,要即时发现并即时消除事故隐患,必须改变现有的船舶安全管理机制,引入公安部门的力量。建议考虑下面三种模式。

(一)成立水上交通安全警察(“水上交警”)机构。该机构作为一个警种,受公安和海事双重领(指)导,海事以业务指导为主,“水上交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对水上交通安全履行检查权和管理权。海事机关负责证书证照的办理,船员的培训,考试等业务工作。也就是说,海事机关负责船舶、船员的“准入关”,“水上交警”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秩序的“监督关”。“水上交警”与海事一门两牌,合署办公,各司其职,共同管理。这种模式在县市级只要三名“水上交警”编制,二名海事编制。

如果说成立“水上交警”机构需要一个很长的时期,或者很难实现,在此模式下可以考虑成立“船舶安全联合管理办公室”。“联合管理办公室”可以从安监、交通、海事、公安、乡镇政府抽调人员,明确各自人员的管理职责,定期和不定期对船舶安全进行检查和管理。

(二)以“水上交警”取代封闭水域的海事机构。将海事机关人员和职责全部交给公安机关,象道路交警取代车辆监理那样。“水上交警”取代海事机构后,业务上接受封闭水域上一级海事机构的领导,这种模式只要五名警察编制就可完成县市封闭水域的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三)乡镇政府领导,公安派出所具体实施。国家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乡镇船舶安全负责。但是,乡镇人民政府在进行具体管理时存在执法规范的问题,除了利用行政手段对船主和当事人做说服教育工作外,其他具体工作很难落实。如果将乡镇政府管理船舶安全的具体工作再落实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由派出所负责对所辖水上交通安全秩序进行监督管理,将该区域船舶安全情况与派出所的工作考评持钩,乡镇政府的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就很好落实了。海事机构负责船舶证书证照的办理,负责“准入关”,并对派出所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这种模式就是在现有模式上给乡镇公安派出所“强加了”船舶安全管理责任。有船乡镇只要明确一名警察就完全可以解决乡镇辖区的船舶安全监管工作。

由于公安民警(“水上交警”)具有人身强制权,当场盘问权,检查权和留置盘问权。因此,在管理水上交通安全时就显得非常强制有力,海事机构遇到的调查难,送达难,执行难,现场管理难的问题让公安机构(“水上交警”)去解决就非常容易,事故隐患从发现到根除也只需很短的时间,基本上可以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消除。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加强了对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条规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第十一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水上交通安全是公共交通安全的一个种类,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导致事发后危害程度大、应对措施少、救助效果差。因此,更应该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只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打消本位主义的观念,上述的管理模式在封闭水域应该是很容易实施的。

4.再议新数运动与数学教育的现代化 篇四

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是制约数学教育的主要因素,因此数学教育改革必须符合时代特征.新数运动正是在国际竞争特别是军备竞赛的社会背景下发起的一场数学教育现代化的运动.为了适应当前国际范围内新技术革命的挑战和培养高素质人材的需要,我国数学教育正朝着现代化的目标前进.因此,对新数运动进行回顾、反思,无疑对促进我国数学教育的现代化有着积极意义.本文着重从宏观上进行分析.

一、新数运动倡导数学教育现代化

众所周知,新数运动是六十年代发起的一场席卷世界的数学教育改革运动,其主要目标“就是要以现代数学思想对传统的数学教育进行改造,从而实现数学教育的现代化.”[1]新数运动对传统数学课程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小学的数学已经全部作了重新考虑,‘结构’(主要是代数结构)成了中学课程的基础,许多国家里,几何作为独立的实体趋向于从课程中消失.虽然作为补偿,增加了图像和图像表示的应用.特别地,坐标几何倾向于下放小学.”[2]

因此,新数运动所倡导的现代化,实质上就是数学内容的现代化,其前提是“要像20世纪的数学家所理解的那样,去逐步向学生揭示数学结构,从而使学生们进一步领会、应用和爱好数学.”[2]但倡导者们的美好愿望因新数运动的受挫而破灭了.

二、从新数运动看数学教育的现代化

1.数学教育的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

新数运动之所以受挫,就是因为过多地注重了数学内容的现代化,而忽视了数学教育现代化的其他方面.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数学教育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由一系列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子系统组成,同时它又从属于数学教育这一更大的.系统.因此,在研究该系统时,既要从系统总体出发,综合考虑诸子系统及其相互作用,又要把它放到更大的系统中,研究它和外界环境的关系.

1.1数学教育现代化必须综合考虑

各子系统间的相互关系数学教育的现代化,简言之就是创造符合时代要求的数学教育.其中,数学教育观念的更新.数学内容的现代化、教学方法的现代化、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学习方法的现代化、师资队伍的现代化、数学评价的现代化等要素均为该系统的子系统.诸子系统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

新数运动的宗旨是实现数学教育的现代化,它顺应了社会对数学教育的要求,是完全正确、合理的.但倡导者们没有认识到,数学教育现代化是一个包含着一系列要素的大的系统工程.数学教学内容(或学习内容)突出了现代化,而数学教学方法、数学教师素质却没跟上现代化的步伐.用传统的方法去实施新课程的教学,难免会出现“异化”、“落伍”的现象.同时教师面临的是“放弃他们熟悉的东西而去追求他们感到陌生的东西,”[2]这样,不仅存在心理上的障碍,而且有知识结构上的障碍.可见各子系统间若不相互配合,便会产生负作用.只有综合考察,使它们相互促进、相互协作,才能形成实现数学教育现代化的合力.

1.2数学教育现代化必须置于数学教育这个更大的系统中考虑

数学教育现代化又从属于数学教育这个大系统,因此研究数学教育现代化,还必须探讨教育学、心理学、科学方法论等相关学科对它的影响,

5.再议评语 篇五

活动具体安排部署

为了认真落实好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各项工作,白浪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根据县委组织部的相关部署要求,开展基层党组织再评再议工作,就“整改提高、晋位升级”的相关工作作出全面的安排,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抓好再评再议工作,全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整体水平。制定如下具体整改方案,一、党支部书记和主要负责人分别带队进行调研,通报分类定级结果,同时采取座谈讨论、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分析原因,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抓结对帮扶聚合力。支部书记采取思路上、信息上、物质上、技术上帮助等方式,出谋划策,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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