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09-25

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精选8篇)

1.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篇一

贺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维稳工作风险评估

报告

上半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综治维稳工作紧紧围绕《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2012贺州市八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按照构建“平安机关大院”的要求,以《2012贺州市政法工作要点》为工作核心,以巩固“平安机关大院”工作为载体,以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抓手,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处理突出社会治安热点、难点问题,为贺州市党政中心创造了稳定的办公治安环境。现对上半年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形成安保评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保卫科治安队现有人数65人,分管着办公区、生活区、广场、监控室四大区域,负责26万平方米范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日常保卫工作。保卫科现有装备及物资:岗亭5个,对讲机17台,警棍12条,警用强光手电3把,雨伞9把,水鞋7对,风扇4台,饮水机1台,钢管7条,灭火器1个,停车警示牌1把,警示带3卷。

二、制定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两会”和各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稳定突发事件,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机关大院办公和生活秩序稳定,为“两会”和各节假日营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机关大院应对群众性上防应急预案》和《保卫科应急处置预案》。

三、防范措施

1、成立创建平安单位活动领导小组

我局成立了创建平安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局长廖钦洋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左国强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科,由黄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抓好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经常对全院消防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特别是对大院的宿舍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不仅如此,还根据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节假日安全管理通知要求,对机关大院用电、用气、用火、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易出现安全隐患苗头及时进行了整改,有效地杜绝和防范隐患事故。

3、狠抓内部治安管理

鉴于目前较为严峻的机关大院治安形势,机关大院的公务用车、私家车时有发生乱停乱放的现象,我局积极研究对策,狠抓“事件处置办法”的落实,强化治安队员职责,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道路畅通。加强对机关大院的值班、巡逻,及分区管理责任制,在保卫科队员进行全天24小时值班的基础上,调换责任心强的队员,守好大院重点部位。对进出机关大院的物资,进行清查和登记;大厅在登记来人来访时,对进入机关的可疑人员,进行跟踪查问,详细查看是否带有危险品进入大楼;同时,后门、宿舍岗亭时刻加强对各栋宿舍楼的管理,对进入宿舍区的外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并坚持每晚对宿舍大院的清查工作;注意检查办公大数各个科室、办公室门窗和车窗的关锁情况,切实保障办公和干部职工的自身利益。

(四)做好业务培训及相关会议的传达学习

以3月综治宣传月为契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4月8日召开全局创建“平安机关大院”工作会议,对自治区、市和八步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作了传达学习,对今年的政法工作和综治维稳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5月4日及时召开大院及周边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会议,全面部署和开展办公区、生活区及周边安全工作隐患大排查。上半年,共召开政法、综治等会议共4次,其中局党委班子会议3次。

(五)协助接待上访工作

上半年协助信访部门有序接待群体性上访人员27批次,其中30人以上占19批次,总人数达2394人,没有发生任何因接访处理不当造成的不良影响,确保了大院的政治稳定和良好的机关治安秩序。

(六)强化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模式

一是强化预防和打击犯罪职能,确保大院治安稳定。始终坚定不移的贯彻“严打”方针,以“三项重点工作”为核心,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把经常性打击与专项斗争有机结合起来,根据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采取不同的斗争方式,保持“严打”斗争的强度和力度。按照市、区会议精神,建立动态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治安大局的持续平稳。

二是大院90个监控探头为依托,以各治安门岗为据点,构建覆盖整个机关大院的治安防控网,创新大院社会治安管理模式,做到了警力跟着警情走。

三是完善大院防控体系建设,把保护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开展治安工作。全面开展对偷、抢、吸毒人员的排查,取得了明显成效。

六、处置措施

(一)及时启动预案,搜集情况。当发生预案适用范围的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及时将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报告、协调领导指挥。

(二)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在发生突发事件的地方,主要领导要立即到位并采取有效措施,调解人员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和发现矛盾纠纷可能引起的群体性械斗、群体性上访及其他重大性上访及其它重大情况时,领导小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态恶化。同时,及时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三)加强值班,及时上报发现的情况。认真制定、落实“两会”及各节假日期间值班制度,进行24小时值班。认真坚守岗位,保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处理并及时上报值班过程中发生的情况;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散播有关反党、反社会、民族分裂和邪教等破坏民族团结和稳定大局的信息,一经发现要及时上报,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贺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2.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篇二

一、建筑施工企业机关综合事务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施工企业机关综合事务管理具有重要性, 新形势下建筑施工企业应尤为注重机关综合事务管理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首先, 建筑施工企业承接的都是系统性工程, 只有管理水平跟上了, 工程质量才能得以保障。做好机关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有助于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系统化管理水平, 特别是融入科学管理的理念和机制, 能够有效地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其次, 建筑施工企业与其他企业的不同之处在于对安全生产的要求有着更高的标准, 只有遵循最为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 才能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机关综合事务管理能够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平台, 有助于防范安全生产管理中疏忽和漏洞。 最后, 新常态经济下的建筑施工企业亟待升级转型, 提升管理水平, 强化管理质效, 这是建筑施工企业升级转型的出路。

二、建筑施工企业机关综合事务管理的思路创新

新形势下建筑施工企业机关综合事务管理的思路创新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

1.从管理思路转变到服务思路。建筑施工企业机关综合事务管理虽然名为“管理”, 但应该以服务的思路做好具体工作。“管理思路”到“服务思路”的转变是建筑施工企业机关综合事务管理理念的升华, 有助于提高机关综合事务部门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

2.从粗放思路转变到集约思路。建筑施工企业机关综合事务管理不能走粗放型管理的旧路, 而应走科学管理、综合管理、效益管理的集约化新路。集约化管理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机关综合事务管理工作遵循科学的管理规范, 可以编制《基层办公室工作手册》 之类的文件, 并要求工作人员按其执行, 实行标准化管理, 杜绝一切散漫管理、分散管理和随意管理的不良现象。

3.从小我思路转变到全局思路。传统上机关综合事务管理人员仅追求做好本职工作, 不犯错, 不受批评, 就算圆满完成工作。这可以称作“小我”思路, 只求无过, 不求有功。这样的管理心态和管理思路, 已经不能满足新常态经济下建筑施工企业长远发展的要求, 必须被抛弃。新形势下建筑施工企业机关综合事务管理应从 “小我思路”转变到“全局思路”, 机关综合事务管理人员必须有全局意识、大局观念, 并以服务大局、瞻顾大局的思路做好各项工作。

三、建筑施工企业机关综合事务管理的方法创新

新形势下建筑施工企业机关综合事务管理需要通过一定的方法创新, 提升工作绩效, 服务于企业发展。笔者就方法创新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保障工作质量。建筑施工企业机关综合事务管理方法的创旨在提升工作质量。工作人员应提高办文质量, 切实保障重大活动的开展, 力争将企业管理规范落到实处。工作质量的提升有赖于评估方法的改进, 建议通过BSC、KPI及360度考核等方法, 将企业管理中的主流考核方法综合运用到机关工作方法创新中去, 同时还要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 因地制宜地创新运用。

2.提升工作效率。新形势下建筑施工企业机关综合事务管理需要做到在讲求质量的基础上, 提升工作效率。对于任何企业来说, 质量和效率都是企业的生命线, 建筑施工企业也不例外。建筑施工企业机关综合事务管理效率的提升, 在方法上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 制定标准化的管理操作规范, 使每一项管理工作都能够遵循确定的规范进行, 降低人为要素, 避免管理工作的随意性, 提高管理实效。其次, 降低管理工作中的沟通成本, 避免“大企业病”, 实现无障碍沟通。最后, 要通过BSC、KPI及360度考核等方法, 进行科学的绩效评估, 以绩效评估鞭策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

3.强化工作责任。鉴于建筑施工企业机关综合事务管理的重要性, 有必要强化工作责任, 以责任的强化, 提升管理工作的质效。 长期以来, 企业机关综合事务管理往往被误认为是“打杂”, 其重要性没有得到科学认识, 导致企业机关综合事务管理得不到应有重视, 造成一系列恶果。新形势下建筑施工企业机关综合事务管理工作人员应强调责任意识, 办公室每位同志都担负着自己的职责和责任, 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失误, 都可能给办公室乃至公司的整体工作造成被动。为强化责任, 建议制定责任追究机制、细化责任考核机制、建立责任奖惩机制, 从而以责任的强化改进建筑施工企业机关综合事务管理的方法。

四、结语

新形势下企业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要围绕企业发展的中心, 不断从思路上、方法上去创新, 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龚俊国.提升企业管理执行力[J].经营与管理, 2016 (2) .

3.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篇三

【关键词】机关后勤;后勤改革;机关事务管理

机关后勤服务改革是后勤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从我国提出机关后勤服务化以来,机关后勤的服务保障工作不断有序推进,从局面向全面、系统化发展,初步建立了后勤保障体制。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国家改革步伐加快,机关后勤保障服务中的弊端开始凸显,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需要。加大改革速度,提高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高机关事务管理的规范性十分必要。

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

机关事务是机关政务的辅助工作,主要是事务性管理和服务工作,目的是保证机关正常运行。机关事务包括两方面的工作,生活事务和文书事务。生活事务的内容比较广泛,包括后勤保障服务事务、通信工作以及安全保卫工作等。文书事务主要是文书上面的工作,有文书的起草、发放、整理以及存档等工作,也包括机关单位内部活动的组织等。机关后勤保障服务是机关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机关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有重要意义,是机关职能正常运转的基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的对象是机关的职能活动,包括相关的从事职能活动的工作人员。但是很多人对机关事务和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的认识存在误区,经常对它们的工作认识混淆,使机关事务工作的地位有所下降,不利于机关事务工作的开展。

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与机关事务工作有实质的区别。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是后勤人员用自己的知识技能,通过利用一定的设施,为机关的工作以及职工的生活,提供劳务方式的服务。机关后勤工作不仅是一项服务工作,也是一项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方法和管理原则。通过管理,达到后勤工作的目标,组织协调后勤的工作。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的职责核心是资产管理,通过提供物质保障,使机关单位的工作能够实现有序运转。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要随之进行改革,使其更好地发挥职能。机关事务工作是政府行政管理的一部分,关系着政府的自身建设。机关事务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目标明确,不能进行社会化改革。随着国家改革的深化,政府职能的转变,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直接提供后勤服务保障的职能会逐渐减弱。

二、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现状

1.内在机制不完善

我国的机关单位后勤体制,形成于早期的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经过长期发展,机关后勤有充足的人员、资金和设备,基本要素并不缺乏,真正缺乏的是先进的管理体制。在机关后勤的内在体制上并不完善,没有科学的竞争机制、管理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等。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和建立,机关后勤单位需要参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科学改革。

2.平均主义思想严重

目前,在部分机关单位后勤的内部,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仍然存在,没有建立现代的劳动分配体制,即按劳分配的要求。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尤其是计划经济体制观念的残余,机关后勤部门在管理上和服务上的职能没有分清,过多使用行政手段,管理过死,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由于缺少竞争机制,有充足的资金和人员,服务的对象是面向机关,没有竞争者,没有经营的风险,再加上权力和责任脱节,工作人员的贡献与经济利益的联系不大,大锅饭的状态严重影响机关后期保障部门的劳动效率和服务的质量。

3.机构庞大重叠,效益低下

机关后勤保障部门的人力物力过多,机构庞大,资源浪费严重。部分机关后勤部门的工作人员占机关人数的三分之一或者四分之一左右。每个机关的体系不一样,各有机构体制,只强调服务的保障,出现大而全、小而全的现象,过多的人力和物力的投入,严重浪费资源,使政府的财政负担加重。由于不能统一集中管理,后勤的资产流动很难,许多机关后勤保障部门的设备利用率很低,大量积压而放坏。

4.观念陈旧,以被动服务为主

很多机关后勤部门的工作,仍然是传统的封闭式服务管理,观念陈旧,经营粗放。并且不重视专业人员的配置,许多机关后勤部门的人员老龄化严重,文化水平不高,没有专业的服务和管理技能。机关后勤部门的要、等、靠思想严重,没有竞争的压力,没有工作的动力和积极性,也没有成本收益的意识,再加上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机关后勤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高。

三、促进机关后勤保障服务改革的策略

1.完善内部机制

应当明确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的地位,以及机构的设置和职能,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机制。机关后勤部门管理工作的核心是资产管理,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后勤的资源。后勤管理机制的制定要既能协调运转,又要能够相互制衡,避免权责脱节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对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制度等的改革,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竞争机制、监督机制,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2.改变传统观念,优化后勤队伍

要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和束缚,建立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制度。要引入市场机制,建立现代化的企业制度,消除平均主义的思想,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机关后勤部门要按照实际需要精简机构,节约人力资源和财力,建立统一的管理体制,合理分配利用资源。在机关后勤人员的选拔上要选择专业化和技能化的人才,年龄结构要年轻化,使用文化水平较高的工作人员,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满足后勤现代化和科学化的发展要求。

3.转变职能,改进服务

机关后勤保障服务要沿着产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的方向进行改革,在服务型政府的理念下转变运行机制,改进服务。机关后勤的劳动方式要专业化,细化社会分工,实现专业化的服务能够促进机关其他工作的开展。机关后勤保障服务要与竞争性的社会市场紧密相连,向市场经济靠拢,避免大锅饭的现象,实现自主经营,自我发展,接受市场的考验,促进后勤工作质量的提高。加快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的改革,要注意服务职能的分离,使其成为独立的服务产品的管理者,以社会需求为目的。

4.引入市场机制,增强后勤保障活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机关要牢固树立竞争意识、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用优质服务和良好的企业形象去占领后勤保障市场。机关要大力发展后勤经济实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规模经营,打破部门界限,整合分散资源,将有条件的后勤服务经营单位改组跨部门的经营实体或企业集团,实现分工协作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利用庞大的后勤资源来创造更高的效益,迸一步提高后勤保障能力,从科学管理中谋求效益,不断提高机关后勤产业的科技含量,依靠科技进步推动机关后勤产业的发展。

四、小结

总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政治、经济各项改革的逐步推进,社会服务业不断对外开放,原有的后勤体制的各种弊端和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加大了财政的负担,已不能适应新时期党政机关政务工作的保障要求,这就对我国加强行政机关后勤保障提出了更多新的要求。因此,要加大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的改革速度,提高机关事务管理的规范性,充分认识到机关后勤保障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法,终而提高机关后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参考文献:

[1]苏岩. 转变观念改革创新增强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活力[J]. 中国机关后勤, 2014(2):31-32.

[2]国家工商总局机关服务局. 加强科学管理深化后勤建设[J]. 中国机关后勤, 2016(3).

[3]张娜. 论新时期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的保障措施[J]. 西江月, 2014.

4.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篇四

一、长抓不懈,进一步加强党风

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以及市、县纪委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紧密结合“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积极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党风廉政责任制,积极开展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等规章制度。继续加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干部任用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抵制商业贿赂。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市、县工程立项、招标(比选)、审计等相关制度,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节约政府投入资金;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实行采购与货物验收、货款支付相分离,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二、立足本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根据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体部署,我局领导班子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县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增长方式转变,开创城乡统筹、科学发展新局面”主题,以我局提出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服务水平”为载体,以局班子和各科、室党员干部为重点,以“三提高”为总要求(即提高紧贴中心、服务全局的工作水平;提高创新管理、优质服务的工作水平,提高提升效能、厉行节约的工作水平),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了学些调研阶段、分析检查阶段和整改落实的工作,学习效果明显。

三、履职到位,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1、不断强化后勤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1)努力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切实承担起协调、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和指导、监督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职责。一是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规定及有关工作职责,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增强机关工作人员节能意识。二是切实抓好机关大楼节电、节水、节油工作和指导、监督街道、部门节能工作。三是做好能耗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完成了县级机关、街道及事业单位—及一、二、三季度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2)坚持精细管理,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一是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加大对办公大院内的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针对我局职能管辖和安全管理监管工作指导范围积极开展设施设备安全、消防安全、宿舍安全、车辆安全和办公室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提示,及时整改落实。二是加强对政务中心大楼进出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外来办事人员登记等各项制度。

(3)做好设施设备保障工作,确保政务中心大楼正常运转。

坚持巡查制度,认真做好了政务中心大楼内水、电、气及空调冷暖风的正常供应工作,定期对电梯和会议室的音响系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政务中心大楼正常运转。

四、做好机关后勤提供保障。

充分发挥机关事务管理的职能作用,强化管理意识,重点抓统筹、抓制度、抓标准、抓监管,推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在创新管理中提高机关后勤服务水平。

一是抓好责任管理。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和政务公开机制,量化细化岗位考核指标,完善“责任倒查(来源:好范文 http:///)制”和奖惩制度,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抓好安全管理。加强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机关安全正常的工作秩序;

三是认真做好机关日常性服务工作。着重抓好日常为机关提供膳食、车辆、保卫、会务、接待、水电空调维修等方面的优质服务,保证领导和机关各项业务工作和活动的正常运作;

四是精心做好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每次会议(活动)前,明确机关后勤服务的重点,及早计划,提前准备,精心策划,严密组织;

五是全力做好应急突发事件的服务工作。制定机关后勤应对各种突发性事件工作的预案和应急服务措施,有条不紊地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快捷优质的后勤保障。

2010年工作思路

1、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严格按照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县委“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增长方式转变,开创城乡统筹、科学发展新局面”主题,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力推进管理创新、全力加强机关保障、全力提高服务质量。

2、强化主动服务意识。2010年我局将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在机关管理、后勤服务和内部保障等方面强化干部职工的主动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主动

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将主动服务意识自觉转化为服务行动。同时,还要加强干部培训工作,提高业务能力,增强服务本领,努力为机关干部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3、全力推进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政府采购工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1)我局2010年的机关办公县域的管理工作要以“安全、服务、规范、有序”为标准,坚持“保障有力、服务为先、高效便捷”的原则,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2)2010年要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标准,积极探索政府采购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科学、规范、合法”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圆满完成县采购办下达的各项采购任务,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服务于全县经济发展、社会事务发展和环境优化发展的作用。

5.机关事务管理局 各项制度 篇五

色达县县委、政府机关事务局为加强办公室的管理制度,适应机关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转变干部职工的观念和工作作风,切实发挥县四大家的后勤职能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遵守现行上下班时间制度,实行签到制,严格考勤制度,禁止和杜绝上班时间的随意性,做到上班时间室不离人,随时准备服务。如遇会务、接待工作应提前1小时到位。

二、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充分利用业余时间,集中学习讨论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及文件精神,并要求针对性提出合理性建议,每个星期一早上10点为学习时间。

三、严格按规定办事,对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应认真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四、及时更新知识,适应形势发展,不断加强自身知识修养,提高为人民服务的专业水平。

五、注重职业道德,端正思想作风。

六、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加强团结协作,发挥智囊作用。

七、拥有良好的全局观念与单位形象密切相关。

八、必须参加集体劳动和集体活动,单位成员家庭如有婚嫁丧葬事宜,全办公室人员必须参加。

九、同事间相互团结,不挑拨是非,制造矛盾,不能挑拨离间及中伤同事等。

十、同事间相互了解,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具有合作意识,团队精神。

十一、严格做到“三勤”即“嘴勤、手勤、腿勤 “三心”即“热心、耐心、细心”

以上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执行情况将作为年底考评的依据。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色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色达县机关事务局接待制度

1、在接待完后,要认真、细心算清帐单与服务员点清所用烟、酒水、饮料。剩余的烟、酒水、饮料需退回吧台。再签单。

2、签单时必须由消费地的主管与本单位二位工作人员双方签字作废结算单,然后签单本,详细注名时间、接待对象、人数、参接人员名单和人数等。

3、签单员必须有二位,签的字体要公整、清楚和大小写同时具备。

4、任何人不能擅自更改签单金额,不能擅自签私单,不能弄虚作假。

5、接人者,所拿物品急时收回,不得有遗漏,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6、在月统计和统计时,必须由消费地负责人与本单位统计员双方统计数字,双方核实,在统计表上详细、规范的写清统计时间、统计金额数字(大小写),然后双方签字,如有失误,双方个人负责。

7以上条款,违反三次以下做警告处分,三次以上(包括三次)不参加考核,五次以上单位内部记大过一次,特别违反第四条款的五次以上交纪委处置。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色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色达县机关事务局接待工作职责

大中型接待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做到跟踪接待,责任到人,从迎送、就餐、住宿、安排水果、卫生以及碗碟杯盘是否残缺,是否准备洗手水等。每个接待程序要做到万无一失。

迎客:安排迎宾员、哈达、藏托盘、银酒杯、酒、藏酒壶、衣着等,主动给客人打招呼、提行李。

住宿:安排房间、水果、氧气袋、肌苷口服液、取暖器等。

餐饭:

1、特殊情况外,不安排标准定餐,饭莱根据来客的特点和口胃,点菜安排,尽量安排适合口胃的地方特色菜,要中餐与藏餐结合,凉、热、荤、素搭配合理,色、香、味、形、器、质、量、价八要素,统一制作标准。在就餐过程中必须安档次该站立的要站立,还要发挥能唱能跳的优势特长,上菜的时候规定分先后秩序、造型进行上莱。

2、对客人要表现出热情、亲切的表情,做到精神饱满、笑态自然、有礼有貌、使人感到亲切愉快。

3、接待中进行陪客时,不准擅自离岗,不准处理私人事物或接待亲友探访,不准擅自帮别人去接待。

4、对客人、上级要用礼貌用语,主动为客人拉椅、让座,禁止在陪客时长时间接听电话。

5、对领导安排的任务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6、客人离开后要搞好房间里的或餐厅的物资回收工作,实现

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

7、坚持请求汇报制

8、其次,在接待中工作人员,要严格配带工作证。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色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色达县机关事务局廉政建设制度

为严格党内生活若干规定及《廉政准则》,继续落实八条规定和有关廉政建设文件精神,结合机关事务局实际,作如下规定:

1、采取定点接待,归口管理的办法,按接待标准最大限度节约接待费用。

2、每个人要签定廉政责任书。

3、严把签字关,作科学严密的表格,按程序规范操作,防止弄虚作假。

4、保管员把好财物出入库关,有效防止物质的滴、漏、损坏。

5、采取多种措施,开源节流。

6、财会员要管好资金的收入、支出、健全各种明细帐目,严格执行财务审核制度,做到收有凭据,付有依据,健全各种明细帐目。

7、以机关事务局领导为主形成相互监督的机制,提高全体人员,道德素养。

8、每个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不能乱拿、乱吃、乱给、乱签单,在工作中明查暗访发现某人有不良现象发生的,情节轻微由内部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纪委监察。

9、在工作中要高标准严要求,把好金钱关、人情关,确保政令畅通,树立公正、勤政、廉洁、高效服务的形象。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色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保管员制度

1、负责管理了仓库中的公共财物,做到无遗失、无损害,并对易腐易烂的物品进行定期检查。

2、建立健全物品帐,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和物品数量清楚记录,对每月增减的固定资产及物品都应根据出入库单据随时登记签字,同时注明使用位置,每月上报数据。

3、不定期的盘总物品,正常破损的损耗部分统计上报,进行报损登记,主任签字后交保管员。

4、擅自将库房物品作人情的除赔偿金额外,给予行政处分。

5、建立健全财物出入库手续,严格遵守财物出入库制度,把好出入库关,做到帐物吻合。

6、凡仓库中的财物出库,必须经机关事务局领导批准,按出库手续,说明出库事由,要爱护和管理好公物财产。

7、凡仓库中的所有物资,不得擅自借用。

8、要经常打扫和整理仓库里的物品,摆放要整齐美观,分门别类。

9、确保仓库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工作,切实树立安全意识、保密意识,以确保保管工作万无一失。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色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色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文明接待公约

1、按照规定,定点、定时接待,服从管理,充分发挥协调作用。

2、文明接待,礼貌待客,文雅和气。

3、着装整洁,讲究卫生。

4、扎实工作,有呼有应。

5、勤俭节约,降低费用,注重服务质量。

6、遵纪守法,克己奉公。

7、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四大家服务。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色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色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财会制度

1、严格执行财务审核制度,必须做到收有凭据,付有依据,各项凭证要实行一支笔审批方式报销入账。

2、保证财产有账可查,健全各种明细账目。

3、增强自身修养,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作到能说的说,不能说的坚决不说。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色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色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着装与仪容仪表要求

1、全办公室人员必须保持个人清洁卫生,规范化的仪表和衣着。

2、不得有披头散发或浓装艳抹出席接待场合。

3、必须无条件服从按接待档次的着装要求。服装分:春、冬两季服装3套。

4、客人面前不准掏鼻孔、挖耳朵、化妆、经常看表,勿与客人过分亲昵,要大方而得体,不做作。

5、所有人员在大型接待时,着装统一、整齐、干净。必须佩带工作证。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色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色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络制度

为便于工作开展,现对办公室工作人员通信联络作如下规定:

1、如有关机现象,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如有再犯扣除本人20元工资,如上三次每次扣当天的工资,上10次者不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如电池没电下班后不得已关机时,马上给领导汇报你所在处所和座机号,如有再变动再回报)。、2、如有故意不接或故意代人接听的现象,处理办法与关机处理办法相同(要做到机不离身)。

3、如手机欠费者,首次提醒,如有再犯警告处分并当众批评,如上三次的扣除本的座机费。欠费上三次以上,每次扣当天的工资,上15次者不参加考核。

4、联络通后,在规定的时间里没有到位或完成任务,经调查是故意拖延的,1次给予警告,2次记过,3次以上的给记大过处分。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色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色达县机关事务局请销假制度

(一)病假

1、工作人员请病假在三天以内的出示假条,并需持有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报局长审批。

2、工作人员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将按照《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参加当年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特殊情况除外)

(二)事假

1、工作人员请事假半天以内的,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可以请假,一天以上的须经局长同意才能请假。

2、工作人员因特殊急事未能先请假的,应及时打电话给局长请假,不能先斩后奏。

3、工作人员当年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不参加当年考核。

(三)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迟到假)

凡超过接待安排时间10分钟的,视为迟到;安排时间1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理);迟到3次,每次扣去本人工资1 0元,迟到三次以上,每迟到1次扣除当天工资。在工作时间内,因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等造成工作失误或没及时完成工作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三次以上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2、旷工

凡无故缺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本人当日的工资;旷工三天以上者扣除本人当日工资外,给予通报批评,旷工十天以上者扣除本人当月工资,连续旷工1 5天或者一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四)婚假、丧假、产假均按国家、省、州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

1、工作人员请假,均应出示假条,写明理由和期限,并按制度规定,由领导签字后送考勤人员备案。

2、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做好工作的交接手续,不得耽误工作,同意请假后,限时返回。

3、请假程序中,不得让别人委托他人代传话请假。

4、基于本单位工作性质,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周六、周日八小时之外)需上班的,要求本单位工作人员做到随叫随到。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色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色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工作态度

1、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愤怒、僵硬不悦的表情。

2、不得扭捏作态,做鬼脸、吐舌、眨眼、假笑。

3、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必须以愉快和气的口吻接受,不能有抵触情绪(如:顶撞、耍脾气)、工作时撂挑子、赌气离岗。

4、对上级必须要有服从观念,不能说“不”、“不行”、“我做不了”’如有特殊原因要以口蔼的态度反应具体情况。

5、在工作场所不能发生冲突、争吵、不能造成来得影响。工作中,严禁在来宾、外单位人员面前搬弄是非,说长道短,同事间相互埋怨。如发现一次,作警告处分,三次以上单位内部记大过一次,8次以上不参加考核,如屡教不改,劝其调离本单位。

6、安排人员要以和蔼的口气安排工作,不得有脏话和辱骂的语言,在安排过程中不能有不符合原则、不近人情的安排。

7、接待工作进行中,不得擅自离岗,不得擅自休息,不得窃窃私语,互相交头接耳。要乐意的听从领导的安排,理解领导意图。

8、在工作中不得玩忽职守,不得擅作主张。

9、作风正派,不得向同事灌输不健康的思想,不得听信传谣。

10、上级指出问题时,要虚心乐意聆听,不准插话,不许顶嘴。

11、不得编造谎言,欺骗上级。1

2、工作时要态度端正,认真负责,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色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色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保管制度

后勤物资保管是担负着机关事务管理局与金马商务酒店物资管理工作,为了切实改选好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1、管理人员应对烟酒实行登记造册、标出单价,让领取物资人心有数。

2、管理人员应经常清理物资,保持仓库的整洁有序,物资应堆放合理科学。

3、管理人员应对机关事务管理局物资与金马商务酒店物资做到进出有帐、帐物相实、帐物相符的科学管理。

4、管理人员应做到对物资领取人员热情大方,在领取时做到物资进出有经手人签字手续,在物资品种不齐应及时反映给领导,好及时采购备用。

5、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好烟酒等更新返库的物资并作好登记在册。

6、管理人员应严格把好物资的进出关,在管理库房中应严格遵守钥匙一手制制度,如出问题后果自负。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色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色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审批程序

(一)由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承办的接待工作的审批程序:

1、凡属党委序列(含群团和县委组织召开的大型会议)的各单位的公务接待,由相关单位提前报告分管领导和县委办公室,并由县委办公室负责填写《色达县公务接待通知单》报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及时送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凡属县人大机关(含县人大组织召开的大型会议)的公务接待,由县人大办公室负责填写《色达县公务接待通知单》并报县人大主持工作的领导审定签字后,及时送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3、凡属县政府及其部分单位(含县政府组织召开的大型会议)的公务接待,由相关单位提前报告分管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填写《色达要公务接待通知单》并报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及时送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4、凡属县政协机关(含县政协组织召开的大型会议)的公务接待,由县政协办公室负责填写《色达县公务接待通知单》并报县政协主持工作的领导审定签字后,及时送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5、县机关事务局在收到四大家办公室的《色达县公务接待通知单》后,要立即向直接分管机关事务局的县政府领导汇报、请示,经审批后,按要求做好相应接待准备工作。

6、对特殊或其他大型接待活动的安排,由县委书记或政府县长特别审批。

7、所有公务接待一律实行预通报制度,即:《色达县公务接待通知单》一律在接待活动发生前5小时送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紧急接待事后补单。大型或重要接待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接待准备。在一般公务接待中,遇特殊情况时,应由收到来宾来县信息的领导或部门及时通报县政府分管机关事务局的领导,并由县机关事务局负责安排,其他领导和部门一律不得擅自安排或事后才通知机关事务局签单。

8、各级领导下乡开展工作和从乡下回县时,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则上不安排生活物资和就餐,如需要慰问区乡机关、退休干部、群众等,则由县委、县政府共同研究决定,统一进行慰问。

(二)属各单位自行安排的公务接待的审批

不属于县机关事务局接待范围内并由县级机关各单位自行安排的公务接待活动,事前要报告分管领导。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色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接待标准及要求

(一)总体要求:安排县机关事务局的各项接待工作要求做到既热情好客、又不铺张浪费。要本着热情、周到、务实、节俭、礼仪的原则,坚持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对口负责、互相配合。

(二)正、副省(部)级及以上干部

1、住宿标准。正、副省部级以上干部安排套房,对随行人员可视情况安排单间或标准间。

2、伙食标准。可视情安排1—2次宴请,宴请标准为每席600元—1000元,烟及酒水除外。其余时间一律安排工作餐,工作餐的标准85元/人/天以内。

(三)正、副州(厅)级干部

1、住宿标准。正、副州(厅)级领导干部安排套房,随行人员原则上安排单间或标准间。

2、用餐标准。可视情安排1—2次宴请,宴请标准为每桌

600元一800元,烟及酒水除外。其余时间一律安排工作餐,工作餐的标准为85元/人/天以内

(四)省级部门正副处级干部

1、住宿标准。省级部门正副级干部视情可安排套房,随行人员安排标准间。

2、用餐标准。可视情安排1—2次宴请,宴请标准每席为600元—800元,烟及酒水除外。其余时间一律安排工作餐,工

作餐的标准为85元/人/天以内。

(五)州级部门

1、住宿标准。州级部门正副处级可安排套房、单间或标准间,随行人员安排标准间。套房内另外摆放水果、常用抗高原反应药品和其他用品,标准间内可视情摆放相应物品。

2、用餐标准。可视情安排1—2次宴请,宴请标准为每席500元—800元,烟及酒水在外。其余时间一律安排工作餐,工作餐的标准差85元/人/天以内。

(六)友邻地区团、组

1、住宿标准。对友邻地区组(团)来宾,参照上述接待标准相应安排套房、单间或标准间。

2、用餐标准。可视情安排1—2次宴请,宴请标准为每席

500元—800元以内,烟及酒水在外。其余时间一律安排工作餐,工作餐的标准为85元/人/天以内。

(七)投资商及财团

1、住宿标准。由县委、现政府安排接待的投资商、财团董事长和总经理住宿可以安排套房,随行人员可视情安排单间或标准间。

2、用餐标准。可视情安排1—2次宴请,宴请标准为每席500元—800元以内,烟及酒水在外。其余时间一律安排工作餐,工作餐的标准为85元/人/天以内。

(八)全县性会议参会人员

1、住宿标准:一律不超过标准间的住宿标准。

2、用餐标准:一律安排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85元标准。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安排宴请时,其宴请标准为每席500元—700元,烟及酒水在外。

(九)接待用烟及酒水标准

1、烟及酒水原则上使用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局公室统一打购的烟及酒水,由机关事务局统一调配管理。

2、一般烟酒由接待人员携带,在外一律不得消费烟酒,如接待人员违规,将以自费处理。

3、对重要的接待,由接待申请单位或领导征求分管接待工作的县政府领导意见并经过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提高接待用烟及酒水标准;未经批准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擅自或临时改变提高接待标准。

4、县委、县政府接待要从严掌握控制接待标准,对不符

合接待标准的要坚决回绝。

(十)宴请活动中安排歌舞表演的规定

在接待正处级以上重要领导、友邻地区团(组)和重要投资商及财团的宴请活动中,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意见,需安排歌舞宴会时,按照接待对象和接待分工职责,分别由县四大家办公室牵头与县机关事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藏剧团共同磋商下安排落实。如需要从各单位临时抽调志愿者的,由妇联、团委牵头,并由县机关事务局负责统一安排分工。

藏戏团表演、出

差由团长四郎旺珍统一负责,志愿者包括小型接待中的接人与唱歌,统一与团长四郎旺珍联系。

(十一)宴请次数规定

凡属县机关事务局负责接待范围内的来宾:在县活动两天或两天以内的,安排一次宴请(在迎接或欢送时);在县活动两天以上的,安排两次宴请(迎接和饯行时各一次)。

(十二)定期报告制度

县机关事务局一个季度向分管领导汇报一个季度接待情况和资金状况。

(十三)其他

县机关事务局可以择质择价在各个宾馆和餐馆安排来宾食宿,同时在实施公务接待中,如参与公务接待的驾驶员或其他工作人员错过就餐时间,县机关事务局可以对期安排工作餐。

6.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制度 篇六

1.进出综合办公大楼的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进入办公大楼时,应自觉接受检验。如人证不符,保安人员有权收回证件,查明原因,视情节做出处理。

2.进出综合办公大楼办公区的机动车辆实行分类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局大楼管理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核发通行证。有关车辆凭车辆通行证出入。

3.配穿越小说网 http://有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不准携带闲杂人员进出综合办公大楼办公区。

4.车辆通行证一律放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左下方,以便于接受检查。

5.车辆通行证、人员工作证不得擅自涂改、转借他人使用,发现涂改、转借者,一经查实,除收回车辆通行证外,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车辆通行证、人员工作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机关事务管理局大楼管理服务中心挂失,并由单位出具证明信,注明丢失证件号,视情况予以补发。

二、门岗管理规定

1.进出综合办公大楼办公区的车辆凭出入证、临时出入证、车辆通行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出入;汽车、摩托车进出办公区要减速行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下班以后进出办公区的车辆实行登记制度。

3.对进入综合办公大楼的所有人员一律凭出入证或工作证进出;对外来办事人员凭有效证件或经办事单位电话确认,填写会客单后进出。

4.严禁衣冠不整者进入办公区;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推销产品、收购废旧物品。

5.进入办公区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检疫标准和安全防范要求,并自觉接受门卫登记检查,否则,门卫值班人员有权阻止。

6.各单位采购物品的车辆进入办公区除事先征得门卫同意外,承办单位必须接进送出,不得夹带公用物资和危险物品。

三、车辆管理规定

1.车辆进入综合办公大楼办公区,应按规定停放,在办公大楼办公的机关、部门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外来办事车辆(含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应按规定区域停放。

2.车辆进入办公区内禁止鸣笛,主动减速行驶。保持好停车场的清洁卫生,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使用明火。

3.进入停车场的司机,按指定的车位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防止丢失。

4.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进入办公区;严禁载重车辆、出租车及其他无证车辆进入办公区。

5.进入办公区的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安全消防规定,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6.为确保停车场道路畅通,场内不准堆放物品;严禁在车库入口和通道上停放车辆。

7.安全保卫人员要坚持验证制度,对进出办公区的车辆严格检查,验证后放行。一旦发现问题,值班人员要拒绝车辆进出,并报告值班领导处理。

四、会客规定

1.工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场所会客,一般不得将客人带到办公室。

2.有来访者,门卫人员必须向被访人通报,经同意方可准入。

3.来访者须填写会客登记单;会客完毕,由被访人在会客登记单上签名后退还门卫。

4.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向客人介绍办公楼情况;未经保卫部门同意;不得带客人在楼内随意参观。

5.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在楼内会客。

五、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定

1.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机关办公大楼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成立区综合办公大楼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综合办公大楼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局大楼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2.综合办公大楼内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办公区和办公大楼的工作秩序,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保安人员开展工作。

3.严格实行凭证出入和来客登记制度。全体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要自觉佩戴工作证,不佩戴、不出示证件者,保安人员有权询问和检查。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将亲戚、朋友带入大楼。外来办事人员凭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个访人员由门卫受访单位,同意后登记进入;群访人员不得进入办公大楼,由保安人员通知两办,两办通知区信访局进行接访。

4.办公大楼实行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5.办公大楼的消防安全和各种设备实行统一管理。各种设备由专业检修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相关单位要予以配合,确保大楼内各种设备安全有效运行。

7.杭州市财经职业学校金融事务专业 篇七

金融事务专业是学校的重点建设精品专业,源于1984年创办的财经专业。为促进专业发展,2000年学校将财经专业分设为会计专业和金融事务专业。财经专业现有班级19个(其中金融事务专业10个),在校生近千人(其中金融事务专业452人),是我校主干专业。专业开办以来,已经为杭城金融企业输送了6000多名毕业生,分布于杭城各大金融企业和中小工商企业。

金融事务专业组坚持“以岗定教”的办学理念,不断改革与创新,主持了浙江省金融事务专业课程改革,引领全省中职金融事务专业的改革和发展。先后完成了《浙江省中职金融事务专业的教学指导方案》的制订、核心课程的开发和相关数字化资源建设,搭建了专业教研慕课平台等,创建了浙江省中职金融事务专业数字化资源建设基地。金融事务专业正朝着全面推进信息化教学大步迈进,先后被授予浙江省中职金融事务示范专业和实训基地、杭州市示范性实训基地。

师资队伍:德技双馨

专业组有一批德技双馨的教师,现有专业教师22人,其中,高级教师10人,中级教师10人,注册会计师1人,中级会计师3人,中级经济师3人,研究生4人;市级师德先进个人1人,教科研先进个人2人,市级教坛新秀5人;省财经专业大组长1人,市财经大组成员2人(其中1人为大组长),市财经专业学科带头人1人。近三年来,专业教师在各级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国家级竞赛一等奖2人次,三等奖1人次;获得省级竞赛一等奖2人次,二等奖1人次,三等奖3人次。专业组先后被评为杭州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先进班组、杭州市“工人先锋号”和浙江省“工人先锋号”。

学生发展:技能突出

专业组尤为注重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每年均组织学生开展校内技能等级鉴定、技能周、才智周等技能教学和竞赛活动,面向全体同学,广泛开展点钞、传票翻打、五笔文录、会计电算化、会计实务做账、证券实际操作、银行临柜操作、企业经营沙盘等技能训练活动。学生在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中成绩突出。在历年沙盘比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2人次,省一等奖2人次,省二等奖1人次,省三等奖1人次;会计电算化比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2人次,省一等奖4人次,省二等奖4人次,省三等奖6人次;会计手工竞赛中获得省二等奖3人次;金融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3人次,二等奖5人次,三等奖3人次。

实训建设:先进高效

2015年,学校搬迁至滨江区,更名为杭州市财经职业学校,为该专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专业组拥有省内示范的实训场地和一流的设备和实训软件,形成了仿真的实训环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值新校区搬迁之际,专业组进一步科学规划实训室,打造信息化、仿真化、综合化的实训场地。目前建有点钞实训室、传票实训室、企业财务实训室、会计电算化实训室、企业经营沙盘实训室、证券与保险实训室、金融营销与礼仪实训室、模拟银行、货币陈列室。所有实训室均配备大屏交互式一体机、独立服务器,百兆接入校园网,千兆接通广域网,与省数字化资源基地网站、省网络课程平台接通。实训室硬件配备先进,网络资源丰富,环境建设仿真,实训资料齐备,功能设计复合,使用率达100%。

校企合作:跨界共赢

专业组尤为重视校企合作,2010年,建立杭州市中职金融事务专业指导委员会,与财通证券、银河证券、中国人保、阳光财险、交通银行、农业银行、杭州联合银行、京北方金融服务公司、安邦护卫等十多家金融企业开展校企合作。通过企业专家进课堂、学校教师下企业、金融学生去实习、校企合作定课程、专业发展共研讨、企业培训进学校等途径开展深度融合,实现校企双方合作共赢。每年学校为企业输送实习生100人左右,为银行新员工培训达500人左右,企业专家在专业规划、师资建设、实习实训和课程改革中给予全面指导。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学校为学生建设了“小赢家”证券工作室、“小管家”企业经营工作室和“小会计”财务工作室。

课程改革:示范引领

学校金融事务专业自创办以来,一直坚持改革、创新、发展。经过多年的建设,2008年被评为浙江省中职金融事务专业示范专业和实训基地。2010年,专业组开始主持浙江省中职金融事务专业课程改革,组织和引领省内各金融事务专业骨干教师先后完成了行业调研、金融岗位工作任务分析、核心课程开发和数字化资源建设。同年,牵头成立了杭州市中职金融事务专业指导委员会,2014年,承办了全国金融职业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全国中职金融事务专业技能大赛。近年来接待全国各地来校交流学习的学校20多所。该专业在师资培养、课程改革、实训室建设、校企合作、技能竞赛等方面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中高衔接:携手共进

8.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篇八

关键词:民事行政检察 监督 抗诉 律师 沟通协商

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加强检察机关与律师事务所的沟通协商,建立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的便捷快速通道,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节约司法资源,对共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和构筑公正廉洁的司法环境将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一、检察机关与律师事务所沟通协商之价值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所必然经历的转型期,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利益诉求的复杂化、利益冲突的群体化,使各种利益关系相互交织、各种社会矛盾相互冲突并呈高发、频发态势。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仅依靠传统行政强制性手段来平息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已难以为继。而司法作为国家的基石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正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面对人民群众日益高涨的司法需求和对司法公正的迫切期望,加强检察工作与律师工作的沟通联系,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法治尊严意义重大。

(一)有利于共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作为社会关系的调节器,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在引导规范社会关系、合理调节人们利益关系、平衡利益冲突等方面的功能日益凸显,同时法律知识的普及、法治意识的培育、法治精神的弘扬,法治环境的优化、法治社会的进步等都极大激发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法律手段和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热情,也直接导致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急剧增长的“井喷”现象。应该说,面对前所未有的繁重审判任务和巨大办案压力,人民法院作出的绝大部分民事行政裁判是公平公正的,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但也存在有的法官业务素质不高、司法能力不强;一些案件审判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极少数审判人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案件审判质量不高以及司法不公甚至司法腐败等现象,严重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律师的职业性质决定其总是站在社会矛盾冲突的最前沿位置,时刻处在社会纠纷的激流中,是社会不和谐音符的直接感受者。[1]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和律师事务所加强沟通,整合发挥各自在受理申诉、依法提起抗诉和代理申诉、出庭辩护等工作职能,势必共同形成为不服民事行政裁判的案件当事人及时多方位提供法律服务、拓展法律救济渠道,切实保障和维护其正当合法权益的强大合力。

(二)有利于共同构筑公正廉明的司法环境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依法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民事行政抗诉的同时,也负有积极查办民事行政诉讼中在实体、程序方面严重违法和司法不公背后隐藏的审判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职责。但由于当前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主要局限为事后监督,审判人员枉法裁判的案件线索来源较少,且审判人员作为司法人员一般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往往利用其专业法律知识通过法律程序和利用法律漏洞来掩盖其犯罪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而律师在受当事人委托全程参与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因亲历性和专业性而熟悉全案的事实和证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审判人员的裁判过程和裁判结论能够依据其深厚的法律素养和客观公正的法律品格作出独立专业的分析判断,从而发现问题,掌握线索,提供证据。加强检察机关与律师事务所的联系,对于拓展案件线索,深入查办司法人员腐败案件,积极营造公正廉明的司法环境无疑会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同时,建立检律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的协商沟通机制,也有助于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引入外部监督,使民事行政检察权的运行处于“阳光”之下,有助于提高民事行政检察案件质量,增强执法公信力。此外,双方可互信形成抵制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各种不当交往和交易的防御体,共同净化司法环境。

(三)有利于共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特别是对涉农维权、弱势群体保护、劳动争议、保险纠纷、补贴救助等涉及民生的错误案件,检察机关依法抗诉。对于虚假诉讼、违法调解和其他显失公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裁判,检察机关予以重点监督;对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涉及国家、社会公益的民事行政公益案件,探索提起公益诉讼或支持起诉、督促起诉,都体现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关注和保障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中也发挥着积极作用,他们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开展诉讼和非诉讼代理、进行法律鉴证等法律服务活动,以其法律社会工作者的客观中立地位、扎实法律理论功底及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优势,积极向当事人说法释理,传播公平正义的理念,引导他们依法表达合理诉求,行使正当权利义务,疏导过激失控行为,从而达到法律框架下趋利避害的最佳法律和社会效果。加强律师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既可以委托其代理当事人申诉,通过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可配合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人民法院正确的裁判开展释法说理,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对可能激化矛盾、影响稳定的群体申诉案件,共同从法律事实和证据认定、法律裁判规则运用、法律程序等多维角度对当事人从法理、情理、事理等方面进行正面疏导促和,积极稳定当事人情绪,促进矛盾化解,增强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罢访的说服力和公信度,从而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避免诉讼参与人盲目上诉、申诉,既节约了社会成本,也使司法效益实现最大化。此外,加强检律协商沟通,充分听取律师代理意见,对拟提起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进行案前评估和风险预警,可有效避免一些可抗可不抗或可以通过调解协商解决的案件进入到抗诉程序,避免因以案就案的机械执法办案而激化社会矛盾,造成不良后果和负面社会影响。

二、检察机关与律师事务所沟通协商之可行性

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体系中,检察工作与律师工作有着维护公平正义的共同理念,捍卫法律尊严的共同目标,检察官和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有着相同的法律教育背景,这些都为构建检察机关与律师事务所的沟通协商机制提供了充分依据。

(一)检察工作与律师工作在法治进程中有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共同理念

法律的真谛在于公正,公正是司法的灵魂,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2]法治社会里司法公正是实现社会稳定的基础,检察工作与律师工作对此有着完全一致的价值取向。《律师法》第2条明确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则始终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工作主题,一方面在执法办案中以实现公平正义为最高目标,另一方面则通过严格法律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因此,建立双方沟通协商机制不存在价值理念上的冲突。

(二)检察工作与律师工作有着维护社会利益和法律尊严的共同利益目标

检察机关从产生之初,即被视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3]同时我国检察机关被宪法赋予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任,以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法制统一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律师作为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在法律执业过程中通过理性地运用法律、积极地宣传法律、大胆地质疑法律而推动我国法治建设不断进步完善;在发挥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中,努力防止和对抗公权力的膨胀与恣肆,从而从程序上有效制衡了司法权的扩张,维护了法治的尊严。同时,加强双方沟通协商既可延伸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领域,也扩大了律师的业务范围,在利益与共、目标一致的语境下,加强检律沟通协商也就有了合作的共同需求和坚实基础。

(三)检察官和律师均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成员,相同的法律职业特质为相互沟通协商扫平了障碍

法律职业共同体是以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立法者这些法律职业为核心构成的群体,他们拥有共同的法律价值取向、共同的法律知识、共同的法律伦理、共同的法律语言、共同的法律技术、共同的法律思维,从而形成所谓的“解释共同体”,即特定的人群由于分享同样的知识、同样的技能、同样的伦理准则和同样的职业理念而形成的一种社会阶层和社会力量。[4]因此,对于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的法官作出的民事行政裁判,检察官和律师能在法律人的正义与良知指引下,以共同遵守的法律规则和相同的思维理性在维护法律权威、化解纠纷矛盾、匡扶弱势群体、维护公序良俗中达成共识,形成务实高效的沟通协商机制。

三、检察机关与律师事务所沟通协商机制之架构

构建检察机关与律师事务所的沟通协商机制,要形成相应的规则。这其中,最主要的是沟通协商应坚持平等自愿、合法和公正效率原则,同时要对沟通协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规范。

(一)基本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平等是现代法治的内在要求,自愿体现了法治的民主性特征。检察制度和律师制度都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都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根本宗旨,只不过为了体现权力的制衡性,律师站在了检察官的对抗面。但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共同语境下,检察机关和律师事务所是平等的合作主体,且秉持自愿原则开展沟通协商,因此在检律沟通协商机制中,不存在强制性指令和谁更握有话语权的问题。同时,自愿原则也意味着必须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处分意愿,不得强迫误导当事人提出民事行政案件申诉。

2.合法原则。作为司法领域特有的原则,合法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并使其他一切原则都处于合法性阳光的普照之下。[5]这也意味着检察机关与律师事务所在民事行政检察领域开展沟通协商必须遵循《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律师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嬗越法律的雷池,不得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受利益驱动滥用民事行政检察抗诉权。

3.公正效率原则。“迟到的公正不是正义”。建立检律沟通协商机制的初衷是为了为当事人不服生效法院民事行政裁判的申诉提供快捷办理和反馈通道,避免当事人权益处在不稳定状态,减少其承受的心理与物质压力,同时也可及时收集掌握有关审判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因此,注重效率是检律沟通协商机制的保障和价值体现,即检察机关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应有着畅通的协商渠道、便捷的沟通机制、高效的合作流程。公正是效率的前提和保证,因此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必须将公正置于首要位置。其中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核心,“程序是法律的心脏”,[6]法律的正义唯有通过公正的程序才能实现。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必须严格法定程序,保障申诉活动的公开公正以及当事人的平等参与,不得违背当事人意志侵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过度简化法定审查程序,规避程序规则,不得违反调查收集证据。唯有如此,方能正确行使民事行政检察权,树立起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权威与公信。

(二)沟通协商机制安排

1.沟通协商日常例会机制。检察机关与律师事务所达成合作协议后,应定期组织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人员与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协商会谈,对沟通协商中的问题进行坦诚交流,明确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机制。

2.复杂疑难和新型案件研讨机制。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与律师事务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察官和律师就涉及的复杂疑难和新类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从法理、裁判规则运用及事实证据认定等角度进行研讨,共同提高办案水平,促进相互的尊重与理解,学习借鉴相互优秀的思辩技巧、法律智慧、专业技能与办案策略。

3.代理当事人申诉快速办理机制。即利用律师事务所作为社会法律服务中介机构,业务面广、接触社会层面多,法律服务专业水平高,律师职业易被社会认同等优势,明确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代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应代为宣传民事行政检察的职能和受案范围,告知当事人如对民事行政裁判不服的,应首先选择向人民法院上诉和申诉程序,待再审裁判生效后再向检察机关申诉,同时一并告知法律后果及法律风险。如再审后当事人自愿选择向检察机关申诉的,经当事人委托,可代理其向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关对律师代理申诉的,应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提请抗诉或提出抗诉。同时在依法办案和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对经审查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及时向代理律师说明不抗诉理由,充分听取其代理意见。

4.案件通报和移送机制。律师事务所在开展法律服务,代理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如发现民事行政申诉符合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抗诉范围的,应及时向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通报。同时,对发现的在民事行政审判、调解、执行等诉讼活动中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以及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被侵犯的重大民事行政案件线索,应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

5.出庭观摩、列席案件讨论等业务交流机制。对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诉讼、涉及重大民生的土地、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民事行政案件或新型公益类案件,律师事务所可邀请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观摩出庭,使检察机关既可提前掌握有关案件动态,也可学习了解有关专业领域法律知识。检察机关在讨论重大复杂疑难的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时,也可由律师事务所指派专业律师参与旁听,旁听律师并可就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定性处理发表法律意见。此外,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和律师事务所也可共同组织或相互参与法律宣传活动,宣传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办案程序,为群众解疑答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其他问题

1.沟通协商主体问题。为稳步推进检察机关与律师事务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沟通协商机制,可先由地市级检察院与市级司法局会签有关沟通协商协定,下发由全市两级检察院和市内所有律师事务所依照执行。市检察院和县区检察院可在协议框架下分别与大型律师事务所和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建立联系点,且基于就近和便利原则,一家检察院可与多家律师事务所形成具体的沟通协商联系。待试点成熟后,可由省级检察院与省司法厅共同制订检律沟通协商的正式实施办法。

2.公正廉洁执法问题。应当明确,检察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在沟通协商中必须严格遵守检察官职业道德和律师执业规范。检察机关受理律师代理的当事人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律师的吃请送礼,不得在非工作时间和非工作场所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律师进行非工作性接触,不得以合作为名接受或索取律师事务所或律师的任何办案赞助款物。律师事务所也不得以与检察机关建立合作关系为名,向当事人进行有违市场公平竞争和对检察机关公正执法形象有影响的误导式宣传,也不得私自收取收费范围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鼓动或欺骗诱导当事人滥诉或恶意诉讼从而激化矛盾、挑起争端。

3.共同开展息诉服判问题。对律师代为申诉的民事行政案件,检察机关经审查后如决定中止审查不予支持抗诉的,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应向代理律师及时通报反馈,并共同做好当事人劝导说服工作。对法院正确的民事行政裁判,当事人反复到检察机关申诉的,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可邀请律师共同接待接访当事人,充分听取其申诉意见,共同从事实、法律等角度做好息诉服判工作,使矛盾得以化解,纠纷得以平息,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注释:

[1]参见鲁邦升:《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中的地位和作用》,http://www.66law.cn/channel/lawarticle/2007-12-06/2786.aspx,访问日期:2016年1月5日。

[2]参见[美]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页。

[3]参见朱孝清:《检察的内涵及其启示》,载《人民检察》2010年第9期。

[4]参见张文显、卢学英:《法律共同体引论》,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6期。

[5]参见郑成良:《法律之内的正义——一个关于司法公正的法律实证主义解读》,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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