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2024-07-20

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共10篇)

1.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一

博平镇联合校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力度,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确保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有关收费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收费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到位,一级对一级负责,坚决遏制乱收费现象。

2、认真贯彻执行国办发[1996] 8号、教育部监察厅[l998]1号文件以及“一费制”的有关规定。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擅自立项目或提高标准、扩大范围乱收费。

4、不以招生、办班、补课、住宿、间餐等名目收取赞助费或高收费、乱收费。

5、不以任何理由强制学生购买各种报刊、复习资料、学习用品及其他物品。

6、不以“勤工俭学”名义,向学生摊派钱物。

7、坚决抵制任何部门和单位向学校摊派行政性、事业性费用以及乱罚款和搭车收费。

8、要突出重点,抓好治理学校收费工作的薄弱环节以及收费不规范问题。

9、实行校务公开,尤其要公开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及其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10、坚持标本兼治,加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乱收费案件,严肃处理,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11、各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

1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博平镇联合校校长(签字):中心校长(签字):

年月日

2.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二

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教育局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和教师队伍的管理,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推进教育和谐发展,特制定本目标责任制。

1、要清楚认识治理乱收费对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树立法纪意识,加强师德修养,认真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禁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2、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及时公布,不得违反规定收费,不得对学生和家长进行任何摊派。

3、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学生作业量的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素质。

4、禁止利用节假日和双休日时间给学生补课或举办各种形式的补习班,经查出将严肃处理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校长签字:教师签字:

3.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三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责任书。

一、落实经费保障责任。深化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提高学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严格规范教育资金使用行为,做到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教育经费和国家教育资助资金,确保教育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学校在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违规补课收费和有偿家教等方面,要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制度,对校内出现的乱收费现象及时纠正。

三、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校务公开,每学期收费要张贴公示,并长期保存,接受群众监督。搞好民主评议教育行风工作,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和我省教育收费政策,及时通报治理工作情况,牢固树立遵纪守法,依法收费的观念,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关心、理解和支持教育的社会氛围,形成良好的治理工作环境。

五、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的规定,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对未履行治理工作责任、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本校乱收费问题未有效制止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中心校校长:村小校长:

4.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书 篇四

为贯彻落实中心校及上级关于坚决治理乱收费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减轻学生家长负担,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决定对收费工作实行责任管理并签定责任书。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重的报中心校处理,轻者本校考核打差,并相应加倍罚款:

1、不得违反中心校规定增加收费项目;

2、不能为收费赶走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不得强行向学生摊派教辅用书、资料、簿本、学习用品等;

4、按时收交学校规定的费用,不得挪用;

5、不得强迫学生参保、防疫、代收保险费、防疫费;

6、不负责任、收费项目解释不清,造成误解的;

7、不请示,不汇报,自作主张,无端乱罚款的。

校长:

教师:

5.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五

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继续开展学校“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增强全体教师的责任感,确保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工作、特拟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签订对象:岗位责任人。

二、责任期限:二零零八年三月——二零一二年三月

三、工作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规章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1、学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及全体教师要经常检查校舍、设备设施(门、窗、楼梯扶手、旗杆、电教器材、电教设备、体育设施、照明线路,电源插座等)。学校教育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无安全事故隐患,各种内部保卫制度健全,保安设施齐全。特别是恶劣天气更要重视对校舍的检查,防止不安全因素的产生。如发现危险隐患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有效的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2、各班班主任每天必须强调安全工作,每周工作安排要有安全教育,重点教育学生掌握交通法规知识,初步了解消防知识和重大灾难预防知识,使学生在遇险、遇火、遇难时能及时自救,及时报警,有安全教育工作记载(资料齐全,按要求存档)。

3、值日教师要切实做好护导工作,早晨、课间、午间,学校集体活动,班主任和值日教师及时到位,保证秩序正常。

4、加强对学生活动安全的管理。严禁在校园内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严禁以任何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饮品,严禁组织学生参与非教育性的社会活动,严禁未经学校审批同意私带学生外出,严禁学生攀高、玩火等不安

全行为。由各部门组织的一切活动要严密计划、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做到谁主落到实处,打造“平安和谐校园”,特制订本责任书。管谁负责。

5、严格体育课、活动课以及大扫除等各项活动管理。在教育教学中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6、班主任应严格教育学生不得乘坐非法运营载客的车辆,严禁不满法定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7、做好每天的清校工作,教师不经学校同意推迟教学时间,发生安全事故由教师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严禁提前放学,一切责任由相关责任人自负。

8、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凡本班学生发生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伤亡事件,必须立即向学校值班领导报告。

四、工作职责

(一)班主任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2、及时检查、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身边的各种安全隐患,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3、加强晨读、课外活动、课间活动、两操等班级日常管理,建立班级常规和各种记载簿;

4、经常与科任教师联系,协调各项活动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禁假期组织学生补课;

5、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加强生活管理;

6、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指导家长正确教育子女。

7、发现流行性传染病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避免疾病扩散。

8、加强本班学生在教学楼道上活动管理和教育,放学时组织本班学生有序下楼,杜绝学生在楼道上开展不安全的游戏或上下楼梯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二)任课教师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2、做好一切课前准备工作,按时进教室上课,做好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作息时间,按时下课;无特殊情况,不坐着上课,不随便离开教室,不与无关人员闲聊或接打手机;

3、杜绝讽刺、挖苦、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

4、因事、因公外出需调课的,必须提前报教导处安排;因故要变动授课时间的需经教导处批准。

5、因教学要求需带学生外出的,必须提前申报,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经分管副校长批准后方能外出开展活动;

6、严禁假期校外补课;

7、按时向学校医务室上报晨检和午检情况。发现流行性传染病应及时报告医务室和值班领导,避免疾病扩散。

8、加强教学班级学生在教学楼道上活动管理和教育,放学时组织教学班级有序下楼,杜绝学生在楼道上开展不安全的游戏或上下楼梯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五、考核与奖惩

将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列入教师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安全意识淡薄,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报县教育局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考核合格的责任人,由学校获得发给相应的奖励。

六、其它

1、在责任期内,责任书各条款不因责任人变化而变更或解除,接任责任人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2、本责任书由学校保存一份存档,责任人保存一份,双方签字生效。校长签字(盖章):岗位责任人(签名):

杨柳塘镇翁塘小学

6.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六

运输专项行动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市、县赋予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我乡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和厂区道路安全工作,巩固治超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保护交通公路基础设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交通运输安全,现结合我乡实际与(单位)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严禁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出本公司。

(2)严禁无牌无证、大吨小标、非法改(拼)装车辆以及车厢加高马槽驶入/出本公司。

(3)严禁重型和中型货运汽车载运煤炭、石子、沙、土等易遗洒物品,未使用封闭货厢或未采用其他方式封盖的驶入/出本公司。

(4)严禁55吨以上车辆驶入/出本公司,超载率严格控制在0.002%以内。

(5)进入公司按照规定的限速标志行驶,严禁乱停乱放乱闯,未经允许不得驶入禁火区。

二、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突出源头治理,规范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行为,严禁超限超载车辆驶出货源地;加强车辆管理,对驶入/出本公司的非法改装车辆责令恢复原状;

3、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规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的有关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加大力度安全工作。

4、充分认识当前治超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第223、224号令;严格按照晋中市治超工作领导组和晋中市重点工程总指挥部办公室(市治超字{2012}1号和市治超办字{2012}3号)文件精神,将治超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5、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超限超载检测和处罚,杜绝徇私舞弊行为,确保治超工作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6、不违章指挥,不盲目指挥,教育职工遵纪守法,不违章作业,不盲目蛮干。严格控制“三违”行为。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7、不得使用无牌无证车辆,不得接受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运输的货物;储、拌料场不得为车辆超限装载,弃土、扔渣不得为车辆超限装载;

8、无遮盖车辆不得驶入/出厂区,不得上路行驶;

9、严禁车辆在厂区和货场内乱停乱放,车辆要按指定

地方存放,临时停车要停放整齐,不得妨碍车辆和人员通行,车辆进入公司,限速5km/h,违者给予个人100元-500元罚款并且给予所在单位500元-1000元罚款。

10、自觉接受乡政府和县治超办、运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

1、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政府与单位各执一份。

**乡人民政府(代表人):(负责人):

7.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七

201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

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平安芦溪建设,确保芦溪政治社会稳定,为我镇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与各单位、村(居)签订201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重点抓好各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组(社)矛盾纠纷联动机制。排查调处网络及调解员,信息员等队伍建设。

(二)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和排查调处责任制。定期排查,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加强监督,将90%以上的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加强改进信访工作,扎实做好涉灾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实现“零”进京和少到省、市、县上访目标。

二、建立和谐管理机制,加强治安问题源头治理

(一)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建设。研究制定新措施、新方法。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配合,完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系。依托社区构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平台,在场镇社区要落实专人负责。坚持“以房管人、以业管人”,大力推广旅店式管理。推动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健

1全流出地与流入地双向服务管理机制。

(二)强化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刑事犯罪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全面摸清闲散少年,农村留守儿童,流浪儿童。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吸毒人员底细,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中心,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监护和关爱网络。推动安置帮教基地,培训基地,帮教协会建设,推广社区矫正,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三)强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物品,枪支弹药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健全严打整治经常性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突出治安问题

(一)健全公安、司法部门治安形势分析,打击行动决策部署,执法活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在侦查破案,批捕起诉、审判和监督改造等各个环节,有力打击犯罪。

(二)严密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分裂破坏活动,防止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事件。

(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和经济犯罪防止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保持在90%以上。

(四)重点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输汽管道,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等治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建立

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

四、完善治安大防控体系,增强防控实效

(一)深化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着力构建以社会面防控为重点,以单位,村(居)和重点部位导防为基础的治安“大防控”网络体系。

(二)加快推进科技防范,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落实农村人防、物防措施。

(三)大力推进治安防范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规范专职治安巡逻队伍管理,建立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推广保安有偿承诺服务、治安承包责任制等。

五、完善平安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一)建立以镇党委为核心,村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为支撑,警务室和调解室为骨干,治安巡逻队为基础的农村平安建设工作体系。

(二)以平安创建为重点,广泛开展平安单位、平安村(居)和平安医院、学校、企业、家庭等基本创建活动。深入宣传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创建活动,及时宣传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人物。

(三)各单位,村(居)配齐配强综治专干,村(居)广泛建立综治工作服务站。加强综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六、健全综治工作机制,有力保障平安建设

(一)健全领导责任制。镇党委、政府把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逐级签订综治责任书,下达工作目标,并落实好经费保障。

(二)建立健全共管机制。对各单位、村(居)下达综治工作目标。派出所、司法所在平安创建中充分发挥主力

军作用。各部门在平安创建工作中履职尽责,形成合力。

(三)健全奖惩考核机制。坚持暗访督查制度,建立综治巡视制度。切实把各单位、村(居)主要责任人把综治、平安创建的能力和实绩与奖惩直接挂钩。落实责任查究制度。

目标管理单位:

中共三台县芦溪镇委员会

三台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目标责任单位:

第一责任人签字:

第二责任人签字:

8.小学治理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八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发改价检文件的精神实质,开展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活动,学校的收费工作经历了一次严格的清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堵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建立村民治理乱收费监督领导小组。

二、学校高度重视收费工作。

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依照国家“两免一补”政策,不收学生一分钱,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设立“收费公示栏”和举报电话。

三、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的行为,学校和教师从来没有出现过有偿为学生服务的行为。

四、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

五、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

六、没有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借读费。

七、对于“两免一补”工作,学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布置安排,组织填写申请书、登记表,真正做到了客观公正公平,家喻户晓,群众满意。

总之,我校的收费工作严格贯彻了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没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小学

9.治理乱收费责任书 篇九

为了认真落实《毕节地区物价局

毕节地区教育局 毕节地区财政局

毕节地区监察局 毕节地区纠风办关于贯彻落实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纠风办<转发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收费行为,坚决禁止乱收费现象在我校发生,按县教育局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认真执行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自立项目收费或提高收费标准。严禁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向学生收取班费、补课费、保险费、本子费、取暖费、卫生费、资料费(或指定学生在某书店购置)等。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收的转学生、插班生等,不得以赞助费、捐资费、插班费等收取学生的费用。

三、为提高教学质量必需的教辅资料,必须经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购买,严禁教师指定或向学生推销或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

四、禁止举办以各种名目收取费用的重点班、超常班、在外办班等,禁止任何变相的乱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任何性质的押金。

五、严禁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向学生搭车收费以及乱摊派、乱集资行为。

六、严禁班科教师以任何理由或借口组织学生订购校服。

七、校长是治理学校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制止班级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要对班级收费的行为负总责。

八、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凡有违规收费的,一经查实,除学校出面组织强行清退外,要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相关责任人当年考核不合格。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重签之日止)

校 长:

副校长:

年级 班

班主任:

科任教师:

10.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十

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加大我校治理工作力度,坚决治理学校乱收费、乱办班、乱购学习资料。按照“标本兼治、严格标准、从严查处、狠抓落实”和“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本责任书。

责任内容:

1、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上级行政部门和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任何教师不得乱收费,从严执行代收代支,收支相抵,据实结算的规定。

2、严格收费项目及使用管理。学校任何教师必须按照学校通知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以任何借口收费或超标准收费,如有举报,一经核实,后果自负。

3、严禁搭车收费。学校任何教职工不能以学校通知收费之机搭车收费,如查证属实,必严肃处理。

4、严禁乱办班和外出兼课。学校任何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学校批准私自乱办班或外出兼课,也不得为社会办学办班在学生中宣传,或介绍学生到社会办学办班学习,更不得帮其收费。如有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学校设立收费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学校将组织人员立即核查,一经查实,学校将按上级有关规定从严处罚。(监督电话:2922106)

6.严禁私自为学生统一购买学习资料或私自要求学生或家长到指定地点购买学习资料。

双语小学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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