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电厂投产以来安全生产障碍事故分析

2024-09-13

某水电厂投产以来安全生产障碍事故分析(6篇)

1.某水电厂投产以来安全生产障碍事故分析 篇一

2013年安全工程师事故案例分析:某化工厂爆炸事故原因分析

一、企业概况

某化工厂于1999年6月创办,企业注册资金为58万元,建筑面积:1000多平方米,职工25人,产品有无色促进剂、洗衣粉、过氧化甲乙酮、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

企业建有一个南北向4开间单层砖混结构的生产厂房和其他辅助用房。生产厂房内设3个车间:东面一间是过氧化甲乙酮车间,西面一间是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车间,中间两间是洗衣粉车间。过氧化甲乙酮车间为一统开间,只有南面一扇双开门,西面靠南墙有一过道与其他车间相通,合成、过滤、配制、包装等均在这一开间内,没有任何隔离。过氧化甲乙酮(MEKP)和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TBPB)车间的厂房及工艺设备系自行改造、安装,均未经具有化工专业资质的单位设计和施工安装。

二、事故经过

2002 年1月3日07:30,过氧化甲乙酮车间1号釜开始生产第一批号产品。08:30,2号釜开始生产第二批号产品。当天上午回收来的lO桶(250kg)不合格过氧化甲乙酮(退货产品)临时堆放在邻间的洗衣粉车间内。约12:00,2号釜开始生产第五批号产品。此时,在配制作业点上有2l桶(525kg)半成品,在合成釜西侧地面手推车上有275kg成品。12:25左右,运料工袁某看到2号釜加料口冒出大量橘黄色烟雾并冲出料液,瞬间燃烧爆炸,大约15min后,洗衣粉车间发生更猛烈的爆炸,除西面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车间外,整个厂房坍塌,造成过氧化甲乙酮车间当班的4名作业人员死亡。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操作不当使合成釜内物料剧烈反应导致冲料,在釜外发生可燃性气液夹带物产生静电火花引起可燃性混合气体燃烧爆炸。

(2)车间结构不合理,从而使可燃性混合气体燃烧爆炸导致车间内存有的约800kg过氧化甲乙酮成品和半成品发生持续燃烧。

(3)临时堆放在邻间的10桶不合格过氧化甲乙酮遇爆炸和持续燃烧,产生分解,发生更猛烈的爆炸。

2.间接原因

(1)某化工厂车间厂房及工艺设备均未经具有化工专业资质的单位设计和施工安装,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基本条件。

(2)企业没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没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大部分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教育,对突发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差。

(3)政府有关基层组织和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和严重事故隐患没有给予有力的监督和及时查处。

问题:

l.每起事故分析时,都分析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怎样区分于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2.这起事故结案归档材料应包括哪些资料。

参考答案:

1.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见GB 644l—1986附录A中A.6不安全状态。

(2)人的不安全行为:见GB 6441 1986附录中A中A.7不安全行为。

属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7)其他。

2.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中的有关规定,这起事故结案归档材料如下:

(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

(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物证、人证材料。

(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论断书。

(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的人员的检查材料。

(11)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12)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

2.电厂安全事故反思 篇二

1、全面深刻的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从小事做起,工作中要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对工作认真负责,不能有丝毫的马虎,也许一个小小的失误就能给公司,给车间,给自己带来很大的损失和不良的影响;

2、努力学习,熟悉现场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工艺流程,尽量把隐患排除萌芽之中,尽量把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点,避免因操作和对现场不熟悉而引起的事故,虚心学习,接受老员工的安全经验教训

3、提高思想认识,从根本上杜绝不安全的操作,不安全的行为,时刻警惕自己,把安全责任时刻放在自己的心上,事情是自己的,责任是自己的,切实做到责任安全到人,对别人安全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

4、遵守公司和车间下发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好安全生产和检修作业,文明检修

5、作为我们仪表工作人员,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遇到问题首先要冷静分析,查看问题的根源,然后迅速制定出处理方案,快而好的解决好问题。

3.某水电厂投产以来安全生产障碍事故分析 篇三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认真吸取今年以来煤矿水害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文字号】 煤安监调查〔2011〕25号 【颁布时间】 2011-07-29 【生效时间】 2012-08-16 【时效性】 有效

煤安监调查〔2011〕25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切实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加大预防、监管监察、责任追究“三个力度”,全国煤矿安全形势继续保持持续稳定好转。但煤矿重大事故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发生了4起重大水害事故,造成69人死亡,占煤矿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4.4%和45.7%,水害防治形势严峻。

今年以来水害事故的主要特点是:小煤矿水害事故占70%左右;二季度之后水害事故上升;少数地区水害多发;透水水源以老空水和地表水为主;透水地点多数发生在掘进头。分析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山西省太原市清徐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探放水队伍;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老空水的积水范围和积水量,留足防隔水煤(岩)柱;建立健全矿井地质报告、图件和基础台账,真正做到地质图件与实际相符,为防治水工作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对于新建或技改矿井,凡地质资料不清楚的,一律不予审批,不准开工;新建矿井井筒到底后,应当优先施工永久排水系统,永久排水系统形成前,不得施工三期工程。

三、认真落实井下探放水措施。督促煤矿企业认真做好矿井充水条件分析预报,确定探水警戒线。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设计、施工。探放老空积水最小超前水平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不得用煤电钻代替探水钻进行探放水,不得用打钻、掘进出煤代替探放水。井下作业现场发现透水征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受水害威胁的所有作业人员,认真查明原因,采取有力措施;隐患未排除前,不得再组织生产。

四、严禁在水体下、采空区水淹区域下开采急倾斜煤层。急倾斜煤层开采,极易抽冒、引发事故,今年多起水害事故均与开采急倾斜煤层有关。开采急倾斜煤层的矿井要加强水害隐患的排查工作,特别是要排查采空区是否积水、煤层露头是否彻底充填,防止采空区积水、地表水通过裂缝(隙)与井下沟通,引起抽冒,发生事故。

4.电厂输煤系统安全事故 篇四

2014年10月10日,国电某发电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输煤系统火灾事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

该公司#

1、#2机组为350MW超临界发电机组,#1机组于2013年12月投产,#2机组在基建期。输煤系统有甲、乙两路皮带。

2014年10月10日#1机组运行,00时10分由甲皮带上煤,01时50分结束。05时01分,现场视频监控显示#6甲皮带导煤槽干式脉冲布袋除尘器吸粉管下部冒烟,05时21分出现明火,但值班人员未发现。05时43分集控室消防火灾监控系统发“T3转运站38米感温电缆火灾报警”信号,运行人员现场检查发现#6号皮带着火。05时55分,现场人员用消防水进行灭火,因侧煤仓18米层消防栓爆裂,消防水压低无法灭火,后用灭火器、启动冲洗水泵进行灭火,07时50分将火扑灭。

火灾造成#6甲、乙皮带55米烧毁,#6甲、乙皮带导煤槽内部缓冲床烧毁,导煤槽内下部36个托辊烧毁,#6皮带重锤室重锤上的包胶烧毁,#6乙皮带布袋除尘器36个布袋烧毁;#5甲、乙皮带烧断5米。16时45分,#1机组被迫停运。

二、事故分析

调查确认,火灾原因是#6甲皮带尾部干式脉冲布袋除尘器内长期积粉发生自燃,自燃后的煤粉由吸粉管弯口处落至皮带上,引起#6甲皮带着火,#6甲皮带烧断后滑落至重锤室将#6乙皮带引燃。#6皮带着火后通过落煤管又引燃了#5甲乙皮带。

三、暴露问题

事故暴露出责任单位生产管理基础薄弱、秩序混乱,生产环节和设备设施存在漏洞和隐患。体现在:

1.该发电公司自身生产队伍和管理水平不能满足生产运行需要,一些生产管理工作需依靠甲公司,并将生产运维全部委托甲公司。甲公司又将燃料系统运维分包给乙公司。但该发电公司对承运单位监管缺位,以包代管。

2.#1机组投运近一年,该发电公司未制定发布完整有效的现场规程和设备系统图,对输煤布袋除尘器运行维护、检查清理等定期工作没有明确规定。对设计、使用高挥发分煤种、存在自燃隐患的情况,也无必要的防控措施。燃料运行人员不熟悉设备,不清楚工作要求,输煤皮带除尘器清灰工作随意性大,造成煤粉长期积存发生自燃。

3.燃料运行管理松懈,值班监控和巡回检查不到位。制度规定运行人员每一个小时应进行一次巡回检查,但实际是两个小时检查一次。视频监控显示,05时01分已出现火情,但直至05时43分火灾报警系统报警运行人员才发现皮带着火。4.消防系统未经过验收,存在设计缺陷和设备隐患。火灾报警系统在火情出现半个小时后才发出警报,感温测点布置不合理、不灵敏,自动喷淋系统存在死角。爆裂的消防栓事故前刚刚进行了消缺,但再次发生故障,导致消防系统不能正常启用,延误了事故处理。

四、重点要求

目前,各地陆续进入采暖期,供热任务重、责任大,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这次事故教训,按照以下重点要求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1.组织该发电公司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要深入剖析,找出深层次的问题,对事故相关单位、部门、人员要严肃处理。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整改,尽快扭转生产管理不力的局面。

2.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要结合企业实际积极探索构建适合企业安全发展、科学有效的生产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细化安全生产各项保障措施,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加强外委工程管理。各单位要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外委工程管理工作机制,做到规范管理,严格管理。不仅加强对外委工程的安全监管,更要加强对外委工程生产业务的管理,对工程合同履行、工作组织实施及质量标准执行等实行全过程监管,明确相应的业务职能部门进行归口管理,真正避免以包代管。

4.加强运行管理。严肃运行值班纪律,认真监盘、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认真开展交接班检查、巡回检查工作,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和隐患,进行有效处置。完善现场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标准,做好设备维护工作,及时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

5.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组织体系和规章制度,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制。按照消防规程要求开展消防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的维护试验,保证消防系统设备状态良好,自动检测、报警和联锁正常,新投的消防系统设施要通过验收。制定落实燃料系统等重点部位的防火预案措施,及时清理积煤、积粉。做好事故预想,加强培训演练,提高人员的防火意识和消防能力,严防火灾导致机组停运事故发生。

河北某发电厂8.19

翻车机作业人身重伤事故情况通报

一、事故经过及原因分析 2014年8月19日19时15分,燃料部输煤运行一班开始A路翻车机卸车作业堆北1煤场,19时30分开始B路翻车机卸车作业进1号筒仓。20时15分1号筒仓满,改堆北2煤场,运行值班员付某某在B路翻车机进行挂钩工作。

22时20分,值班员付某某跑至A路翻车机处呼救称其右小臂被挤断,翻车机值班员刘某立即停止作业,并汇报班长,启动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拨打120,同时利用现场急救箱止血带进行止血后送市五院救治。公司领导立即组织人员救治和应急处理,安全管理部随即展开事故调查。8月20日0时4分,将事故快报报华北公司,1时11分报河北电监办和市开发区安监局。现伤者已转送河北省三院救治,伤情稳定。

经现场勘查和人员调查,分析确定付某在第44节空车迁车挂钩作业时,没有按照摘、挂钩操作要求在迁车台正钩后按确认按钮再进行迁车及送空车作业,而是违章先按确认按钮进行迁车及送车作业,车皮在空车线行走期间跟车行走并进行正钩作业,并且在行走中未观察到与43节前车距离,未能及时将手臂从钩头处撤出,在43、44两空车车钩对接时将右手小臂前端挤断。这是一起操作人员违反作业安全要求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

二、采取的措施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全公司立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整顿活动。

一是开展“反三违”专项治理。公司各部门深入排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从思想、制度、管理、落实各方面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针对此次事故,各岗位人员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身边的违章行为,立行立改,坚决杜绝各类违章行为。铁腕打击违章,对违章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绝不留情。

二是全面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立即对事故情况进行内部通报,各部门组织事故学习,传达到每一名员工。用血的事实警示员工,深刻认识违章的危害性,吸取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提高全员遵章守制意识。部门主任及管理人员要亲自到每一个班组参加指导事故学习。

三是燃料部组织安全大讨论。燃料部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事故学习大讨论,分析此次事故的违章点及危害,深层次反思事故产生的根源,从部门负责人到一线员工,逐级、逐班、逐人组织开展讨论,提高思想认识。每人要写出事故反思,制定防范措施。

四是加强翻车机摘、挂钩作业监管,研究实施摘、挂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安排燃料部加强翻车机作业监督工作,严格遵守翻车机作业操作规程,当前燃料部管理人员要分班全过程监督翻车机摘、挂钩作业。针对此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对翻车机摘、挂钩作业程序进行技术改进。

五是组织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再学习、再培训。生产各部门将前阶段总结的各部门、班组的危险点及预防措施安排专项学习和考试,熟知本岗位工作过程中的危险点及其危害,严格落实反事故组织、技术措施,严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关于江苏华电某发电有限公司 “12.31”人身死亡事故的通报

2015 年12月31日,江苏华电某发电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接受清理皮带机尾部地面积煤任务,违章作业,被突然启动的皮带卷入挤压死亡。

一、基本情况

该发电公司在役两台 330 兆瓦燃煤机组(编号为#

6、#7),于2005 年投产。两台机组共配有两套输煤系统,输煤栈桥共有7段,事发栈桥为第 5 段,并列设置双皮带(#71 与#72 输煤皮带),两皮带中间宽度 1.6 米。

市城北劳动服务有限公司1998年8月与该发电公司开始合作,最近一次合同期限从2014年1月1日到2016年2月29日,由该发电公司多经企业某集团有限公司与市城北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共安排26名劳务派遣人员从事清扫保洁工作,由保洁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管理。其中安排在燃料生产部16名,燃料生产部成立清扫小组,指定一名员工负责管理和监护劳务派遣人员现场清扫作业。

二、事发经过

12月31日,两台机组正常运行。

13时10分,该发电公司燃运二班班长臧X甫通知燃料程控副值杨X断开#71皮带机动力电源,计划在13:30后由部门清扫小组负责人带领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清理#71皮带机尾部地面积煤工作,13时10分杨X确认#71皮带机电源拉开;同时臧X甫通知上煤主值陈X检查#72皮带上煤系统现场,准备用#72皮带进行当班第二次上煤。13时20分左右,陈X确认#72皮带上煤系统现场正常。13时30分,郭X东(副班长代燃料程控主值)程控启动输煤皮带,13时33分#72皮带启动。

13时20分许,清扫小组负责人许X阳安排刁X星、王X林、卜X祥、陈X平、孙X平(死者,男,52岁,初中文化,市城北劳动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该发电公司人员,为劳务派遣用工。2005年5月10日进入燃料清扫小组)等5名劳务派遣人员清理#71皮带机尾部地面的积煤,简单交代了安全注意事项,并负责监护工作。在未执行工作票制度的情况下,许X阳安排孙X平拆除#71皮带导煤槽的挡煤胶皮,以便清扫时将地面的积煤铲至#71皮带尾部,#71皮带运行时可以将积煤带走。约13时25分,工作监护人许X阳带着5名劳务派遣人员从班组出发前往工作地点,孙X平行走较快,较工作组其他人员提前约3分钟率先抵达转运站。约13时35分,其他人员达到转运站,#72皮带机正在运行中,众人发现#72皮带机尾部地上落有一顶安全帽,随后发现导煤槽支架上卡着孙X平的身体(已死亡),立即拉动皮带紧急停机拉线开关,停止#72皮带机运行。有关人员立即逐级汇报,并保护事故现场,扬电公司迅速启动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检查#72皮带导煤槽下不对应位置有一只托辊脱落、支架变形弯曲,导煤槽东侧一段防护栏杆掉落。

三、原因分析

省公司事故调查小组成立后,针对事故现场没有目击者、事故现场无监控画面、不能直接还原发生事故过程的特殊情况(监控设施安装在机头,监视落煤口),调查组成员多次深入事故现场、班组,仔细勘察现场和设备、设施情况,发现#72皮带的导煤槽挡煤的胶皮和角铁被拆除,并扔到了台阶角处(见以下图片)。

至此,调查组综合分析事故现场检查情况、设备设施情况和询问了解的信息,分析推断为:死者孙X平提前来到转运站,此时#72皮带机尚未运行。本来要拆除#72皮带机导煤槽挡煤胶皮,却走错位置至#72皮带,脚踩#72皮带下部的支架,从防护栏杆横杆中去拆除挡煤的胶皮。拆除过程中,即使听到安装在皮带机头部的警铃无法辨别哪条皮带启动、安装在皮带机中部闪光警告灯被落煤管遮挡,孙X平未能看到闪光警告灯。孙X平将拆除的挡煤胶皮扔到台阶准备下来时,此时#72皮带机启动运行,孙X平身体某处被皮带牵拉,倒向皮带,防护栏杆掉落,孙X平被皮带卷入、挤压致死。

(一)直接原因:作业人员走错工作位置,违章拆除#72皮带机导煤槽挡煤胶皮时,被突然启动的皮带卷入挤压死亡。

(二)间接原因:一是落煤清扫违反本单位应拉至煤场的规定,怕麻烦、图省事、图方便违章将落煤铲至皮带上;二是清扫落煤作业时未执行工作票,未能按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和工作监护人未能按工作票要求审查和补充完善安全措施、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未能真正落实工作监护责任;三是监控装置未能覆盖重点部位,运行人员虽在上煤前检查了整个输煤系统,但无法做到皮带启动前切换监控画面,检查发现有人在皮带上工作的安全风险;四是安全监护不到位,工作监护人未能与作业人员同时来到作业现场,责任心不强,未能真正起到安全监护作用;五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现场发现部分皮带两侧插入式活动防护栏杆固定不牢固,皮带启动时警铃和闪光报警灯未能起到明确的提示作用,失去有效的人身防护作用;六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自我保护能力差,未能在突发情况下采取人身防范措施;七是未认真做到“两交清”工作,工作监护人在安排工作时交代安全注意事项不具体,无针对性。

四、暴露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作业人员未按要求全面认真进行安全交底,安全防范措施无针对性,未能有效履行安全职责。公司、安监部及燃料生产部对清扫队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未能发现长期存在进行燃料清扫工作、在输煤皮带运行区域拆除挡煤胶皮等作业未执行工作票制度的隐患,对一线生产现场作业监管缺失,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二)反违章工作不彻底

公司、部门及班组反违章工作不深入,未能长期发现清扫落煤工作违反规定的作业行为,忽视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反违章教育和查纠,反违章工作排查、监管不到位、处罚不严,未能有效遏制盲目蛮干的违章行为,未能彻底杜绝违章作业行为。

(三)执行工作票制度存在漏洞

工作票制度执行不严,执行工作票的工作项目清单不全面,组织实施工作票存在漏洞。由于未执行工作票制度,未能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未能审查安全措施的正确性和完备性。工作监护人无工作票带领人员进行现场工作,未检查现场的安全措施,工作前交代的危险点及安全注意事项无针对性,监护不到位,导致现场工作失去管控。

(四)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不全面,存在死角和漏洞,没有发现输煤系统存在防护栏杆不牢固、重点部位无监控、皮带启动前声光报警未全面覆盖等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导致安全基础工作弱化,现场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水平不高。

(五)对劳务派遣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

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学习要求不高,没有结合工作特点进行安全教育和开展日常安全学习活动,没有将以往人身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学习,没有深刻吸取教训,导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差。

(六)现场安全标识及设备标志牌未能起到明确的提示作用

#71皮带机及#72皮带机的设备标识牌积有煤灰,现场作业时不能非常清晰地辨识,皮带启动前的警铃及闪光报警灯仅安装在机头和皮带机中间,机尾作业时布恩那个得到明确的提示。

五、事故性质认定

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2014年版)》第十三条规定,本次事故定性为一般人身死亡事故。

六、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一)对该发电公司处理意见

1、按照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2014年版)》第十三条规定中断该发电公司安全记录。

2、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2014年版)》第十五条规定,对该发电公司罚款30万元。

(二)事故责任认定和对责任人处理意见 略…………

关于湖南华电某发电有限公司 “8·22”人身伤害事故的通报

一、基本情况

湖南华电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电公司)一期工程2×600MW燃煤机组相继于2007年10月23日和12月25日投产,两台机组共有两套(#

1、#2)入炉煤采样装置。某发电设备检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修公司)中标该发电公司#

1、#2机组设备维护标段项目,双方签订《日常维护及检修承包合同》,并签署了《安全管理协议》。

本次事故涉及到的#2入炉煤采样设备为徐州三原电力测控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SDCY-1400型,采集入炉煤中部煤样,采集过程中,煤样依次流经采样头、一级给料机(皮带式)、破碎机、二级给料机(皮带式)、缩分器、采样器。整机采用PLC进行编程控制,具有“现场手动(解锁)”和“远程自动(联锁)”两种控制方式,可在就地控制柜进行控制方式切换和设备启停操作。

二、事故经过

2008年8月22日19:50,该发电公司发电部燃料分部四班班长樊×接到值长要求上煤命令,20:00开始启动输煤系统B流程进行上煤工作。20:45输煤程控值班员潘×发现输煤程控上位机显示#2入炉煤采样机“轻故障”报警信号,随后电话通知设备部燃料专业值班负责人(点检员)姚某,并电话通知发电部化学分部当值值班员吕×打开#2入炉煤采样装置室门锁。20:50姚守卫将该设备缺陷电话通知了恒华公司燃料专业值班维护人员郑某。20:55吕×打开#2入炉煤采样装置室门,并看到郑某到达现场后,离开采样室。22:10停止B流程完成上煤工作。22:15吕×电话联系潘×询问#2入炉煤采样装置故障是否处理好,潘×回答暂无人办票处理,上位机仍显示#2入炉煤“轻故障”报警。23:30检修公司维护人员孙××办理“#1翻车机清煤斗工作票”终结手续时,告知樊×:检修公司维护人员处理#2入炉煤采样机缺陷时可能有人受伤。据事后调查:21:05检修公司维护人员郑某到达现采样室,经检查发现#2入炉煤采样装置“轻故障”报警是由于破碎机内部堵煤所致,于是回车间带领工作班成员孙某于21:47再次来到采样室,在未向姚某汇报检查结果、未办理工作票、相关安全措施也未布置的情况下即开始消缺工作。工作过程中,多次在就地控制柜启动采样装置二级给料机,对破碎机进行堵煤疏通,并通过敲击破碎机外壳等方式加快疏通工作进度。由于局部照明不足,孙某负责用手电为郑某提供照明。大约22:00左右,孙某看到破碎机堵煤逐渐好转,并发现二级皮带上有少量积煤,就用右手进行清理,随即,孙某右手臂被卷入二级给料机的皮带与滚筒之间,郑某发现后立即从采样室跑到就地控制柜将二级给料机停运,并对孙某受伤的右手臂采取有效的止血措施。随即,检修公司项目部将孙某送往市解放军163医院进行救治。

三、事故原因

1、检修公司维护人员郑某和孙某国违章作业,无票处理#2入炉煤采样装置堵煤缺陷,在未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越权启动采样装置二级给料机,直接导致孙某右手臂被卷入二级给料机皮带与滚筒之间致伤,是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发电公司设备部燃料专业值班负责人姚某在电话安排#2入炉煤采样装置“轻故障”报警消缺工作后,未严格履行职责,未到现场对消缺工作进行跟踪,也未安排其他人员对消缺情况进行核查,在20:50至22:00近70分钟内,任由郑某和孙某多次频繁违章启动采样装置二级给料机,直至发生事故,是导致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同时,燃料集控运行人员在采样装置“轻故障”报警发出至事故前,未继续跟踪缺陷消除进展情况,未及时制止维护人员随意操作运行设备等违章作业行为。

四、暴露出的问题

1、检修公司在安全教育和培训方面存在严重不足,维护人员郑某和孙某安全意识淡薄,无票作业,冒险蛮干,擅自启动运行设备,严重违反电业安规和“两票”管理制度。

2、发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未认真履行业主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全厂两台采样装置频繁故障(近4个月来,累计故障31次),多次出现维护人员无票作业的问题,虽然加大了监督考核工作力度,但未能有效杜绝,其根源在于未真正将检修公司纳入自身管理流程,“以罚代管”、“以包代管”的问题比较突出。

3、发电公司技术管理有差距,作业文件包未全部覆盖各检修、维护环节。该#

1、#2入炉煤采样装置频繁故障,相关作业文件包尚未完善,不能有效指导检修、维护工作。同时,对采样机就地可以随意启动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

4、检修公司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和规章制度执行力方面问题突出。目前,检修公司驻发电公司负责汽机、锅炉、电气、热控、燃料、化学等6个专业的维护人员121名,另有临时工208名,是一支309人的队伍,按照双方《日常维护及检修承包合同》的约定,纳入发电公司生产管理序列。检修公司在人员更换频繁的情况下,技术培训、生产组织管理等工作不能满足需要。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不及时汇报事故情况,直到23:30,检修公司其他维护人员办理“#1翻车机清煤斗工作票”终结手续时才告知燃料运行值班人员。此时距离事故发生已经过去了90分钟。

五、责任认定及处理 根据集团公司《发电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检修公司为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方,维护人员郑某和孙某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发电公司为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方,设备部燃料专业值班负责人(点检员)姚某对本次事故负次要责任。

按照管理关系归属,责成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多经企业---检修公司、主要责任人以及有关领导进行处理,并在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进行全面整顿。要求发电公司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本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报集团公司备案,并进行安全生产整顿,进一步堵塞安全漏洞,完善作业标准,加强反违章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关于贵州某发电有限公司“5·29” 燃煤采样人员作业中挤压死亡的快报

2016 年5月29日14:38 左右,贵州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电公司)1 名燃煤采样机操作人员在进行入厂煤采样作业中,违章进入采样装置行程范围,被挤在采样装置与采样平台栏杆之间,经抢救无效死亡。现将事故情况进行快报,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避免事故发生。

一、基本情况

发电公司装机 2×600MW超临界汽轮发电机组,#

1、#2机组分别于2013年12月27日、2014 年5月27日投产发电。

(一)燃煤采样装置情况

发电公司燃煤全部采用汽车运输,汽车入厂煤采样系统与主体工程同步投运。入厂煤采样装置(型号为 5E-CYQ,长沙开元 仪器有限公司制造)是集机械、液压、电气和微机控制为一体的 专用设备,主要由大小行车、采样系统、制样系统和电气控制系统等四部分组成。全厂共有五套该型号的采样装置(编号依次为#1-#5),为满足长度超过 8米煤车的采样需要,2015 年 9 至 11 月份对所有采样机进行了加长技改。

每套采样装置为双层结构:地上一层设置接样室等单元,主 要对所采煤样进行破碎、缩分后打包。地上二层(距地面 3.18 米高)设置采样机操作室(配置扩音器)等单元,主要对采样机 进行采样操作;采样机操作室有两个门,正对操作机右侧一个门(简称右侧门)通往同层的露天平台(作为设备清扫和维护之用,周边设置 1.05米高栏杆),正对操作机左侧一个门(简称左侧门)连接楼梯平台(作为操作室的常规出入门)。

(二)采样正常流程 每次来煤采样工作由采样机操作员(在二层操作室内)和接样员(在一层的接样室或走出室外工作)两人共同配合完成。

运煤汽车到达后,运煤车司机刷流程卡,采样机操作界面显示来煤车辆信息,采样机操作员确认信息后进行采样(均为全自动模式)。采样后,煤样经破碎缩分系统进入打包机打包,此时,拦车器自动开启,采样机操作员通过监控系统确认煤样打包后,用采样机操作台上的扩音器通知下一辆煤车进入采样通道,拦车器同步放下。

依据该采样机设备技术标准及规范,发电公司编制了《入厂煤采样机操作规程》,规定了入厂煤采样机系统及设备启(停)操作、事故处理、运行维护等相关内容。

采样机操作员按照规程规定,采样期间应始终在采样机操作 室。车辆指挥由采样机操作员通过扩音器进行。接样员负责执行采样机操作员的命令。

二、事发经过

2016年5月29日,发电公司#

3、#

4、#5 入厂煤采样机运行,来煤全部采用机采方式。14:00,燃料管理部收煤二班接班后,班长韩某某安排姚某某(接样员)在#3 采样机接样室负责接样工作,罗某某(死者,采样机操作员)在#3 采样机操作室负责操作采样监控系统进行采样作业。

据视频追溯事发经过为:当日14:30左右,A煤车进入#3采样通道,司机刷流程卡启动自动采样程序,由于采样系统感应不到而造成无法自动采样,采样机操作员罗某某走出采样机操作室左侧门到达同层的楼梯平台处,通知A煤车司机先向前驶离#3 采样机通道(准备稍后再退回来进行补采),后面的B煤车随即进入#3 采样机位置准备进行采样,罗某某告知姚某某通知后面的C煤车暂时不要进入#3 采样机采样位置(因 A 煤车需倒回该 位置重新采样)。随后,姚某某(未指挥 C 煤车)返回接样室工作,罗某某从楼梯平台(左侧门)返回操作室。

罗某某返回操作室后,未用扩音器阻止后续车辆进入采样区 域,而是从右侧门来到采样装置露天平台(出来前未按规程要求停止采样机运行),站在平台最外侧(采样机原始位置附近)并紧贴栏杆探身指挥,试图阻止 C 煤车进入采样区域,此时采样机采样头正处于落煤管处卸料,并将在15秒后按照程序设定返回“原始位置”。

当姚某某刚完成 B 煤车的接样工作,突然听到接样室外有人大喊“有人被压在采样机下面了”,于是立即跑上采样机操作室外平台查看,发现罗某某被挤压在#3 采样机与露天平台护栏之 间(采样头底部与栏杆间顶部距离约10公分左右)。事故照片和示意图见附件。现场其他人员立即紧急施救,并拨打 120 急救中心救助。后 经一系列抢救无效死亡。

三、初步原因分析

按照入厂煤采样机设定的采样程序,每次取完煤样后,采样 机都会回到“原始位置”(原始位置→取样→卸样→原始位置)。罗某某在操作采样机作业过程中,在采样工作程序尚未完成、采样机仍在卸样的情况下,违章离开采样操作室,进入采样机行程范围,当采样机卸料结束返回“原始位置”时将其挤压。

四、重点措施

(一)各火电企业要立即行动,结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 于加强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坚决遏制输(卸)煤系统事故。全体厂 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深入每一个基层班组,督促安全规程、作 业规程学习、执行以及事故教训吸取工作,全面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确保各项人身事故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各二级单位要对所属企业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强化安 全生产责任落实和事故防范工作,坚守安全底线。结合《关于迅速开展一次防汛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于 6 月 15 日前,将各项安排工作开展情况和本区域安全工作情况,以正式文 件形式报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

(二)各单位要举一反三汲取事故教训,采取系列措施,确保安全。

1、立即完善反事故措施,对存在隐患的同类型自动采样装置要马上整改,对设备行程范围采取隔离、围护、闭锁等措施,强化管理,严防人员进入行程范围内。

2、加强反违章工作,强化“违章就是事故”的思想认识,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班组长直至各级领导要认真担负起违章查禁责任,打好反违章持久战。

3、加强各级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严肃性和实效性,强化“不安全不工作”意识,努力践行“我的安全我负责,企业安全我们负责”理念。

4、按照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部署,深化以输(卸)煤系统为重点的综合治理,对装置性违章、工作标准低等问题要立查立改,坚决消除人身事故多发的“虎口”,狠抓制度落实,强化考核刚性。

附件1:事故照片

附件2:事故现场示意图

国电宁夏某发电公司 5.26人身伤亡事故快报

2017年5月26日国电宁夏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电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17年5月26日18时29分,发电公司输煤程控主值班员发现,输煤#2乙皮带发拉绳事故跳闸信号,停运#2乙皮带运行。同时,#2甲皮带发打滑报警信号,立即程控停止#2甲皮带运行。就地值班员检查发现#2带尾部中间楼梯过道堵煤严重,同时检查发现#1乙带工位头锚定器脱开,#1乙工位移位至#2甲乙带中间位置。班长李某某令程控停运系统,断开#2甲带电源并挂“禁止操作”牌,做好就地“拉绳”保护后组织值班员6人开始清理积煤。20时30分左右,在清理#2甲尾部皮带与改向滚筒之间积煤过程中,积煤不断减少,皮带突然松动,重锤拉紧装置出现下落,将正在此处清理积煤的吕某某挤压在回路皮带和尾部改向滚筒中间;班组立即组织进行施救,同时拨打120、119进行救援求助,并通知燃灰设备管理部切割皮带对被困人员进行施救。20时40分,将吕某某将拉出皮带进行就地施救。20时50分,救护车到达现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23时左右吕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分析当中。

二、重点要求

1、扎实开展输煤系统安全检查。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山东石横电厂“3.18”人身死亡事故教训及本次事故教训,切实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开展输煤制粉系统和防腐作业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具体要求,对输煤制粉系统现场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声光报警、紧急制动装置、安全防护用品、检修作业、动火作业、外委工程管理等进行全面排查。开展检查的过程中,要坚决杜绝“两张皮”现象,坚决杜绝以文件传达文件现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拿出有力措施,抓具体落实,创新检查的方式方法,切实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问题,有效防范人身和设备事故发生。

2、深入开展现场违章查处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现场反违章工作。建立违章查处的长效机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查处违章职责,强化反违章工作的全员参与,特别是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重大作业,加强现场违章查处的频次和力度,形成反违章的高压态势,切实规范现场作业人员的工作行为。

3、严格落实员工人身安全风险分析预控。建立完善全员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防控体系,将员工人身安全风险分析预控作为其中重要内容,生产系统所有员工都必须做到每人、每天和每项工作前进行安全风险分析预控。所有生产人员在进入现场作业或操作前,工作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工作组成员逐一签字确认;每名工作组成员必须针对个人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内容,进行安全风险和预控措施分析,并在《风险预控本》作好记录;建立安全互保机制,工作组成员之间要建立安全互保结对子,进一步保障生产作业环境、操作行为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共同完成安全生产任务。

4、强化运行安全管理。严肃运行值班纪律,特别是输煤系统等公用系统、外围生产区域,运行人员要认真执行作业程序、工作着装、劳动保护等工作要求,现场作业严格执行“两票”及监护制度。

5.某水电厂投产以来安全生产障碍事故分析 篇五

工作情况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的安排和要求,党的十七大以来,××××每都对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工作进行安排,三年来,在职36名党员全部参加了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参评率达到100%。共评出优秀党员 9名(次),合格党员99名(次),无不合格党员。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社科联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基本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是自治区党委领导下的以社会科学研究和宣传普及为主要任务的群众团体,是新疆社会科学学术团体的联合组织,是党委

和政府联系广大各族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机关有5个内设部室,下属还有两个事业单位,共有编制53个,现有45名工作人员。有党员36名,共设5个支部(包括老干支部)。党员数占职工总人数的80%;女性

党员12人,占党员总数的33%;少数民族党员9人,占党员总数的25%。

二、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

社科联党组对每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十分重视,要求机关党委和各支部要认真落实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各项工作安排,通过开展此项工作,使党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找出差距,积极整改。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做好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每年关于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要求,我们及时进行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各支部把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各位分管领导带头参加学习,统一思想,掌握政策,并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准备充分、扎实。

(二)召开了全体党员参加的民主生活会。由各位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大会,按照各自的党性分析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自己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分析原因,提出了整改方法,大会进行了逐个检查与评议,对每一位党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各位党员虚心接受,并表示将在会后努力改进。在民主生活会中,党员领导干部起到了表率作用,首先作发言,对自己在理想信念、组织纪律、思想

作风、工作作风等各方面进行了详尽的剖析,其它党员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单位负责的态度,向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工作方式、方法,待人处世,思想作风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这样面对面的直接对领导干部提意见,领导干部虚心听取,充分体现出了党的优良传统。个人党性分析材料能充分体现党员个人的态度与认识,找准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找到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了解决问题和改进不足的方法,才能使自己得到提高和发展。

(三)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党员进行无记名评议投票。根据社科联的总体安排,每都要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由机关党委向全体党员发放党员民主评议表,对全体党员进行无记名评议投票,每评出3名机关优秀党员,推选出1名优秀党员作为区直属机关优秀党员候选人。在投票前,机关党委都要提前将有关要求公示到全体党员,优秀党员主要侧重于一线工作的同志。在记票过程中,由机关党委召集纪检、非党人士、工会、团委等同志进行记票和监督。评出的优秀党员,由社科联党组进行公示并表彰。

三、意见和建议

(一)在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学习与评议、评议与工作的关系,这是搞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取得成效的良好基础。

(二)在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建议,这是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党员进行自我剖析、查找问题的有效手段。各支部在组织民

主评议过程中,把征求所辖部门党外群众意见建议作为一项必须的工作内容,通过召开座谈会、制作意见表、走访与己相关的工作部门等方式,再把意见反馈给党员,才能使大家在撰写材料时对问题和不足认识充分。

(三)把每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时间和形式相对固定下来,培养党员形成自觉意识。

6.某水电厂投产以来安全生产障碍事故分析 篇六

签发: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和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结合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具体情况,建立和制定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事故隐患实行分部门管理和分级负责制。

一、事故隐患的定义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1)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公司及操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4、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

(1)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2)各有关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包括书面或口头反映)。

(3)举报的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隐患:要求有关单位或部门限期排除。

2、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性措施决定,进行限期整改。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性措施决定,并 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强制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三、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根据公司《事故管理制度》规定,各车间(部门)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1、对单位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工厂、车间(部门)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认真协调进行彻底整改。

(1)车间(部门)下属岗位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由车间(部门)负责按规定及时进行查实。对本部门有能力进行整改的应认真进行彻底整改,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工厂安全部门备案;对本部门无能力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公司、工厂主管领导和厂部备案。

(2)各车间(部门)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公司、工厂的事故隐患,由厂部按规定及时进行查实,工厂主管领导和厂部协调各单位进行彻底整改,整改完成后工厂安全部门将整改情况记录备案。

2、科室、车间(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3、各科室、车间(部门)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工厂主管领导和厂安全部门备案,由工厂主管领导负责协调解决;工厂主管领导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公司领导,召开公司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本公司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县政府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工厂、科室、车间(部门)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将员工举报、检查发现、上报等各类事故隐患发现时间、隐患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

5、工厂安全部门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工厂主管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对事故隐患未按照职责进行认真排查和治理或未按规定上报各类隐患而导致发生问题的,按国务院《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及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2008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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