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真实情况分析调研报告

2024-11-06

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真实情况分析调研报告(8篇)

1.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真实情况分析调研报告 篇一

***区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情况汇报

(2015年 月 日)

***区辖*个乡、*个镇、*个街道,113个村(镇),1502个村民小组。有农户4.98万户,农业人口16.53万人,其中劳动力10.23万人。集体所有农用地面积34.0302万亩。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提出后,我区迅速部署、积极推进,将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点、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平台、实现城乡统筹的有力抓手,着力引导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的基本情况

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在较长时期内,流转规模较小,大约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4%左右。近几年以来推进速度加快。截止2013年6月底止,全区土地流转面积3.6万亩,占全区农用地面积的10.6%,其中流转耕地面积2.8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3%。

从流转形式来看,主要以租赁为主,约占3.2万亩,占流转面积的89%。具体方式即原承包方将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第三者,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仍由出租方履行。其中大致可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大宗土地出租。农户(出租方)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出租给第三者(承租方)并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权流转合同书》。二是自行出租。这是土地流转的最初形式,一些外出打工或无力耕种的农户,通过私下协商或口头协议等方式以较低的价格将承包地转包给亲朋好友耕种。

随着土地流转速度的加快,我区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步伐加快。目前,全区有农民专业合作***家,家庭农场9家,直接联结农户11238户,建设各类种养+基地近200个,带动农户近2万户。特别是在专业大户的带动下,农业生产效益显著提升。如:“***农业科技示范园”投入150万元,流转土地300余亩;“***林产品交易市场”项目已完成投入近500万元,流转土地200亩,工程二期正加速推进;**现代农业示范片通过土地流转,今年种植蔬菜620亩、西瓜270亩、菜藕156亩、水稻200多亩,且示范片基础设施、经济效益都有显著提升,日益成为***农业的亮点与示范。同时,***180亩荒山、**村227亩林地,**村1200亩耕地流转,***等村1500多亩蔬菜基地项目的土地流转,等等,都为***农业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

二、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基本做法

1、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2004年,我区成立以主管农业的副区长为组长,农办、国土、规划等部门参与的“***区土地流转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土地流转协调、监管和扶持政策的制定等工作。同时,各乡镇也相应建立了领导机构,在规范管理、土地整理、基础设施改善、矛盾化解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作用。同时,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引导,先后出台了《***区关于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核发换发证工作意见》等促进土地流转的规范性文件,为土地流转营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此外,加强土地流转中的项目扶持,把土地平整、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与土地流转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整合力度,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

2、切实强化服务管理职能。一是把握四项政策原则。即坚持“稳制、分权、搞活”的原则,在稳定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使用权的适当分离,强化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等违反农民意愿的硬性流转,充分体现有偿使用原则;坚持“集中、连片、规模”的原则,土地流转实行相对集中连片,规模开发,集约经营,发挥规模经营效应;坚持“指导、管理、规范”的原则。加强对土地流转各个环节的管理指导,确保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规范、有序进行。二是依法规范流转程序。完善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发和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工作,做到承包地块、合同、证书、台帐“四到户”。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土地流转集中清理,全面落实土地流转合同制度,健全土地流转登记、备案、鉴证制度。三是加强合同管理。统一编制“三书”,即土地经营权流转申请书、土地经营权流转委托书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书。在流转合同中,将土地流转的主体、对象、范围、原则、形式、程序和监督管理都作系统明确规定。农户之间无偿转让、零星转包的,不一定要签订合同,但是要到村登记备案。较大规模或涉及主体较多的流转,必须要求签订合同,进行合同的登记、鉴证,并做好档案台账管理工作。

3、积极创新市场流转机制。探索建立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计划筹建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中心,在**乡、**镇设土地流转信托服务所(合作社),在村设立土地流转信息员,以构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市场平台。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探索构建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信息平台,对土地流转项目进行整理加工,储备土地资源,开展招商引资,促进农业产业规模经营。二是探索建立土地流转价格指导机制,土地流转价格按土地产出和物价等因素确定,由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不同产业不同片区制订最低指导价格,具体流转价格由承包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并提倡以实物折价确定流转价格。

4、合理引导农民规模经营。将土地流转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使农业从根本上摆脱弱质产业,实行集约经营,以提高土地种植效益。一是建立土地流转激励机制,推动土地流转。对区内新建且入股面积在300亩以上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对动作规范、作用明显、每年度新增土地流转面积500亩以上的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二是培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土地流转。农户为发展农业生产需要,将各自承包经营权入股,并以入股的股份作为分红的依据,形成土地变股 权、农民变股东、有地不种地、收益靠分红的收益模式。全区成立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91家,有效地带动了土地流转。三是盘活农村闲置土地,拉动土地流转。在**、**等地农村学校、闲置工厂等闲置土地和水面、圩堆、“四荒地”,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价拍卖,招标承包,盘活集体存量资产。

5、加快非农化进程助推土地流转。只有实现农民有序流出,才能实现土地有效流转。我区把农民的“非农化”作为促进土地流转、加速规模经营的一个重要引擎,以非农化推动土地流转,以土地流转加快非农化进程,有效地解决了“人往哪里去,地从哪里来”的两大难题,走出一条“让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让土地从农民手中流转出来”的土地流转之路。一是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实现“外循环”。如***村成立劳务公司,千方百计解放农民,减少农民,让他们走出土地,进城务工创业,目前劳务输出业务拓展到全区,总量保持在5万人左右,使能够流转土地面积大幅提高。二是大力推进城镇化,实现“内循环”。大力实施“城镇带动”战略,加快*****等地小城镇建设,大力实施城中村、城郊村改造,拉开城市框架,吸纳农民进城。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有效缓和了人地矛盾,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同时,资本与土地的结合,将大大拓展农业的内涵和增值能力,实现“1+1>2”的效益。然而在我区这几年的实践中,遇到了一些困难:

1、流转方式不规范。早些年,我区的村民个体土地流转主要以口头协议为主,即使签订书面合同,大多条款不规范,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不够明确。农户自行参与流转的,大多不报村集体备案,村不加干预,也不进行登记,引发了系列矛盾纠纷。

2、流转价格不科学。多数土地流转只是事先简单约定价格,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土地市场发育和物价上涨,土地的远期价值难以准确评估,事先简单约定价格,容易损害农民利益,引发社会矛盾。

3、流转主体不健全。总体来看,我区现有规模大户不多,效益不明显,市场开拓能力差;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小,带动力有限;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不快,覆盖面不广,管理不规范,服务层次低,仅停留在信息、技术等层面,产供销一体化运作还任重道远。

4、流转市场不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尚未形成,缺乏必要中介服务。我区虽然有意筹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但缺乏必要的人员保障和资金扶持,规范正常运转较难。目前,土地流转主要依靠自发进行和政府推动,想转出土地的农户寻找流转对象难度较大,而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大户却苦于和一家一户的谈判费时费力又不能保证连片发展的规模,使土地流转空间狭窄,流转成本增大,严重影响了土地流转的速度、规模和效益。土地流转缺乏中介组织,信息传播渠道的不通畅,很大程度上延缓了土地流转的进程。

四、下一步打算及相关工作建议

1、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化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遵照党中央的农村土地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农民所需为出发点,结合***、***的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土地流转政策,使农民、企业、大户自愿参与流转。

2、加大土地流转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开展土地流转利弊分析大讨论,分析研究当地土地流转的可行性及具体操作办法,转变干部群众对土地的传统耕作管理观念,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土地不再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也不应成为农民就业和生存的唯一手段,它同时也是一大笔资产。加快土地流转正是合理利用这一资产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引导。受土地二轮承包平均分配原则的影响,我区农民实际持有耕地面积差别较大,耕地散乱、不集中的现象非常普遍,土地流转工作开展难度较大。应进一步加强人员力量,提供组织保障。一是选配思想观念新、种植经验丰富且群众威信较高的种、养大户担任村干部;二是乡镇党委、政府加强指导,帮助农民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消除部分农民等待、观望的现象和思想顾虑,提高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积极性;三是紧密结合各村实际,选择土地流转示范点,根据不同情况引导农民采取不同土地流转形式,不搞一刀切。

5、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制。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土地流 转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实行登记制度,由村委会备案,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登记,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调节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成立土地流转信托服务所,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村级设立土地流转信息员,接收农户申请托管的土地,合理利用撂荒地,把土地承包出去,解决“包给谁”和“谁想包”的土地使用供求矛盾和土地撂荒问题,使土地流转进入有序的市场化轨道。

5、制定鼓励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出台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政策上积极引导,经济上给予奖励,刺激和调动承包户和流转大户搞好土地流转工作,营造良好的土地流转氛围。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支持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土地流转扶持资金,对于全部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扶持其进城务工创业;对于引导农户流转土地较多、增收效果显著的乡镇和行政村给予适当奖励;对于通过采取土地流转合作方式集中农户土地进行规模经营,并能切实带动农户增加收入的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进行重奖,并从扶持资金、税收政策、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

6、强化土地流转中间组织服务功能。继续发挥村级组织的行政推动作用、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作用,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为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减少矛盾纠纷提供组织保障。做好土地流转载体对接工作,动员广大村组干部主动介入农村土地流转信息 的搜集发布,拓展农户流转土地空间,提升流转速度,有效解决流转信息不畅,空间过小问题。建立健全并充分发挥仲裁机构职能,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健康有序。

7、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在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过程中,明确农民利益不受损害,不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建立各种社会保障机制,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弱化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地兴办养老、医疗、生育、伤残等社会保险。对于已经流转土地的农民,引导他们从土地流转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建立个人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提高自我保障能力。同时,积极做好土地流转合同未签补签工作,完善土地流转手续,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承包户放心流出土地,流入户放手经营。

2.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真实情况分析调研报告 篇二

依安县地处松嫩平原北缘, 地势平坦、土地肥沃, 面积3685平方公里, 16个乡镇148个行政村人口37万, 拥有农村劳动力21万, 主要是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

依安县现有耕地318万亩, 2006年转移3.5万户, 涉及人口14万人, 流转面积84万亩。流转形式有转包、转让、出租、代耕等, 其中转包和代耕是流转的主要形式, 转包占流转总数的80%, 代耕占流转总数的5%。从流转机制上看, 自行发包占90%、政府组织占5%、委托代包占5%。从土地流转关系上看, 口头协议、签订合同、第三者证明三种情况都有, 但90%以上的农户都签了流转合同。流转期限1年、2年、3年期不等, 也有长期的, 但大多数都是3年期以下, 占85%。

2 农村土地流转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原因

2.1 土地流转纠纷多。

究其原因, 一是农村土地流转不依法进行。土地流转应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指导下、在村委会协调下进行。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但大多数农民土地流转都是在私下进行的, 并没有向发包方提出流转申请, 签订流转合同的也不向发包方备案。他们认为土地经营权是自己的, 没有必要向村委会申请或备案, 造成村委会无法进行协调、指导, 引发一些农民间的矛盾和纠纷, 无法有效解决;二是流转行为不规范。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 农户不愿意村委会介入他们的土地流转, 村委会感到费力不讨好, 对积极引导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不高, 也不对农户签订的流转合同进行指导。

2.2 思想认识不足、观念落后。

当前, 仍有部分农民满足于过去那种“七亩地, 两头牛, 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 只求有吃有穿过得去, 能够年吃年用就可以了, 缺乏“富而思进”、“快富大富”的意识, 老守田园过日子。另外, 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缺乏对土地流转重要性认识, 没把土地流转作为一项主要工作, 去积极协调和帮助, 而是无所作为, 任其自然, 使土地流转处于自发无序盲目状态。

2.3 承包地分散影响土地流转。

由于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 面积小, 地块分散, 好坏搭配, 每户承包地少则几块, 多的八、九块, 除自身经营管理不便外, 也为土地流转带来了极大影响, 不便于形成片, 集中规范经营。

3 土地流转的意义和作用

3.1 促进了土地规模化经营。

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分发展, 农村土地已由过去的生产资料单一性质变成了生产资料与生产资本的双重属性, 使农民对土地由耕种到经营成为可能;国家实施的“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 尤其是土地承包政策30年不变, “一免两补”等惠农政策的实施, 调动了农民科学种田、规范种地的积极性, 促进了农村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流转, 使分散的土地得到集中, 形成了规模, 防止土地荒芜, 实现了土地规模化和集约化, 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3.2 促进农业机械化和科技水平的提高。

随着土地流转的多样化、规模化, 种养的特色化, 要求的生产条件, 技术条件大幅度提高。规模经营必然促进资金与技术密度高度集中, 促进农业机械化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

3.3 促进了农村经济产业化经营。

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吸引规模开发, 规模经营土地, 进行区域化种植, 特色农业的生产, 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3.4 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

农村土地成功流转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大部分农村劳动力从土地束缚中解脱出来, 不断向外转移, 进入城乡务工经商, 安心打工挣钱, 甚至投资置业, 减少了农民富裕了农民。

4 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建议

4.1 转变观念, 切实解决干部群众对土地流转认识不足的问题。

思想认识的程度决定着土地流转的速度和质效, 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高效流转, 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一方面, 应解决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认识不足的问题, 应当引导基层干部把土地流转工作重视起来, 千方百计抓好这项工作, 切实维护好农民权益, 并以此为契机, 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水平。另一方面, 应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让他们明白在土地流转过程中, 应当保值增值, 流转后土地的平均产出率和效益不应该低于现在水平。

4.2 因地制宜, 进一步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有效式。

推进农村土地进一步流转最直接的目的就是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提高农业整体生产水平。一方面, 科学引导流转, 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应该引导土地向种田能手、种田大户转移, 甚至是农业经营公司和主要龙头企业;引导畜牧业生产大户、流通业大户以及一些生产投入不足的农户把土地流转出去。其次是探索好经营形式。现阶段的主要形式就是把农民流转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优先向大户集中, 培育家庭农场式农庄。有条件的地方, 也可探索“公司+农户”的企业化经营模式, 农户通过土地、劳动力入股等方式与龙头企业结成一体化程度很高的企业化合作组织。同时也可探索农户联合经营和合作经营的形式, 促进农村生产要素优化集中, 做大农业化比较效益。另一方面, 规范组织流转, 解决好后顾之忧。在工作推进方法上规范, 注重引导和服务, 尊重农民的意愿, 宜转则转, 不搞强迫命令, 不搞“一刀切”, 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在土地流转的程序上规范, 凡是流转的土地都应严格按照《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场经济的要求, 做到流转程序合法、合同规范、手续完备。坚持农户申请, 选择对象, 双方协商, 集体协调, 签定合同, 并报村或乡镇管理部门备案的土地流转程序, 以便于乡村组织对土地的管理。尤其是签定合同必须规范, 具有法律效力, 内容要包括流转土地的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流转年限和起止时间、土地用途、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这样既可有效保护好农民的利益, 也有利于协调好农民与乡村组织的关系。

4.3 强化责任意识, 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优质到位的服务。

推进流转不是目的, 让农民增收、让经营增效才是终极目标。这就需要各级组织对流转双方都要“扶上马, 送一程”。一是为把土地流转出去的农民服好务。各级组织应当因户而宜, 积极为农民找致富门路, 能够外出打工的, 有组织、有针对性地搞好相关培训, 有目标地向外输出;能在就地务工, 选好带头人, 成立劳务协作组织, 就地劳务增收;有发展畜牧业意向的, 在争取中长期贷款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和提供技术支持等方面多加力;对于那些从事流通、加工业的农民, 在税收政策、市场信息等方面扶持、多提供。只有这样, 以土地流转推动农民分工分业、带动农民多元增收的目标才能实现。二是为土地经营者服好务。规模经营需要科学投入, 需要多方面支持。对于种植业贷款, 应向种植大户倾斜。同时, 大型农机具补贴政策、良种良法应用与推广、市场信息等方面, 切实给予支持, 并且有针对性地加强农业大户经营区域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真正让这些大户以规模土地创造出规模效益, 带动我县农业生产总体水平不断提高, 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夯实基础。

4.4 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一是坚决贯彻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政策, 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积极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农村土地长期、有序流转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各级农经部门应加强对村级组织的指导, 指导村级组织如何按规范的流转程序, 在双方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流转合同, 保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三是制定规范的流转程序。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制定出适应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的工作程序, 便于操作;四是搞好宣传。采取培训村级干部、发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让农民明白如何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真实情况分析调研报告 篇三

关键词:土地流转;特点;措施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5.04.025

1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近年来,磐石市始终把推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作为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措施,按照“政府扶持不干预,指导不包办”的思路,以群众自愿和依法、有序、有偿流转为前提,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磐石市共辖15个乡(镇、街),2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总人口54万,农业人口33万,农户总数8.6万户。实有耕地面积8.1万公顷。截至目前,我市土地流转面积已达7449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9.1%,流转户数5247户,占全市承包农户总数6.1%,涉及15个乡(镇、街),1个开发区,其中转包5596公顷,出租1125公顷,转让570公顷,互换108公顷,委托代耕50公顷。

2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

2.1土地流转的形式趋向多样化

从经营模式看,主要有农户委托型、大户承包型、合作生产型等,大多以承包耕地为主。

2.2土地流转的进程提速

2009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只有5926公顷,2012年达到7449公顷,年均递增7.9%。呈现有序、有度、有效的特点,促进了农民增收。

2.3土地流转的范围不断拓宽

土地流转从农户相互间的自发流转向组织化、程序化流转发展。土地流转的对象由原来的本村扩展到外村、外乡。如吉昌镇烧锅鲜村土地流转达167公顷,涉及周边村和外乡(镇)。

2.4土地流转的期限延长

土地流转期限一般由原来的1~2年,延长至2~5年,我市流转期限3年以内(含3年)6495公顷,4~5年(含5年)543公顷,6~10年(含10年)187公顷,10年以上224公顷。

3土地流转采取的主要措施

3.1营造宽松环境,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

一是加大扶持力度。政府出台了扶持农村二、三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为农民创造就业机会,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为促进土地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奠定了基础;二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截至目前,共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52个,并涌现出烟筒山隆丰精米加工、黑石黄营葡萄、取柴河王家食用菌、富太中和养牛、红旗岭草莓、石嘴蛋鸡等一批在当地具有影响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些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带动我市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2578人,流转土地776公顷;三是加强小城镇建设。我市采取切实措施,加快烟筒山、明城、红旗岭等小城镇建设,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3729人,流转土地1100公顷;四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鼓励农民外出打工、创业和创收,让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我市以市农广校、市农机校、市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为依托,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对每个参加培训的农民补贴300~600元,加速发展职业教育,加大“阳光工程”培训力度,让每个外出打工农民都掌握一技之长。2013年全市域外输出劳动力5.7万人次,流转土地2625公顷。

3.2把握原则,确保土地流转有章可循

一是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土地是否流转,以哪种形式流转,由农户自主决定,不靠行政手段强行流转;二是坚持平等协商、有偿流转原则。土地流转的转包费、租金等由农户与受让方或承租方平等协商确定,政府不干预,其流转收益归农户所有;三是坚持依法有序原则。我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土地流转中,严格规定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权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不得擅自改变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的剩余期限;四是坚持规范操作原则。采取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组织流转双方签订标准化流转合同,建立土地流转台账等方式,发挥好流转双方“中间人”的纽带作用。

3.3健全制度,依法规范土地流转

一是建立和实施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确保流转主体和行为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我市、乡(镇、街)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对每一起土地流转都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对已经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进行备案,并实行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二是建立和实施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指导流转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建立稳定规范的流转关系。为保证土地流转有序进行,我市规定流转双方必须使用省里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农户之间无偿转让、零星转包的,可以不签订合同,但要到村委会登记备案。较大规模或涉及主体较多的流转,必须由乡(镇、街)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指导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进行登记、鉴证;三是实施土地流转纠纷调处制度,使流转纠纷得到及时解决。

3.4总结并在全市推广三种土地流转模式

一是朝阳山镇大快当村赵大院屯农业产业化企业整屯流转模式。大快当村赵大院屯现有农业人口260人,户数48户,耕地面积140公顷,其中:旱田104公顷。2013年1月吉林省松花江种业公司委派专业人员到赵大院屯实地踏查地理环境,认为比较适宜种子繁育,经种业公司、村委会和农户三方协商,最终种业公司与赵大院屯全体农户达成协议,以每亩1000元的价格将赵大院屯所有旱田全部流转给种业公司,并与所有农户签订标准化流转合同,流转金额106万元。目前,种业公司已预付定金21万元,余款85万元待开春种地测量实际面积时补齐。

二是松山镇爱耕村大色力屯合作社统一流转模式。松山镇爱耕村大色力屯现有农业人口526人,户数138户,耕地面积310公顷,其中水田40公顷。2012年,经松山镇爱耕村大色力屯、松山镇飘香稻米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所有农户共同协商,将大色力屯40公顷水田以每亩1000元的价格,全部流转给松山镇飘香稻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统一注册“爱耕”牌有机大米,对外出售,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土地转出农户可以外出打工,也可以到合作社打工,增加了收入。

三是明城镇石山村土地流转集中统一发包模式。明城镇石山村现有耕地面积146公顷,其中水田89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189公顷,原有农业户数255户,农业人口772人,劳动力512人。石山村是一个朝鲜族村,从2001年开始农民逐渐外出打工,到2011年底,外出打工劳动力达到474人(其中:国外打工352人),占全村劳动力总数的93%。多数劳动力外出打工,承包地无人耕种。经村委会与农户协商,采取村委会集中统一发包的形式,农户将承包地统一承包给村委会,由村委会统一对外竞价发包。承包费先由在家社员讨论确定底价,然后召开竞标大会,村委会集中统一对外竞价发包。竞标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外来人员或企业。2012年,村委会将全村120公顷耕地全部承包给外地8个种粮大户,收取承包费67万元,按统一标准558元/亩分配给社员。采取村委会集中统一发包的形式经营土地,社员收益高于一家一户单独经营,在家社员也纷纷将土地承包给村委会,统一经营,自己从事其他产业。

4磐石市土地流转的主要成效

4.1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

通过土地流转,满足了有技术特色、有资金实力、有经营管理能力的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集约经营土地的愿望,实现了资金、技术、土地等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了全市现代农业向集约型、规模化发展。

4.2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

土地流转加快了农业产业化步伐,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能够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多环节形成产业链,带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有效提高了土地综合效益。

4.3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

磐石市每年在外务工人员达到9万人。青壮劳力外出务工,部分乡村出现劳力紧张,导致土地利用效益低下。土地流转解决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使得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向城镇二、三产业转移,加快农民增收步伐。

4.神木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篇四

神木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作者:郭考平白伟

来源:《新农村》2011年第13期

农村土地实行有序流转,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土地产出的有效手段,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个现实课题和长远目标,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为了全面了解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现状,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规模经济快速发展,农业局组成专门的调研组,深入乡镇村组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我县土地流转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业基本情况

神木县位于陕西省北部,晋、陕、蒙三省交界处,属陕北黄土丘陵与内蒙古草原过渡地带。全县总面积7635平方公里,是陕西省面积最大的县,县辖15个镇4个乡629个行政村,总人口4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9.2万人。全县地貌以明长城为界,北部为风沙草滩区,占全县总面积的51%,地表为波状起伏的风尘沙丘,沙丘间形成大小不等的滩地,该区土地平旷,地下水位高,水源充足,适宜发展机械化耕作的灌溉农业,也是发展畜牧业的理想场所;中部为丘陵沟壑区,占全县总面积的38%,该区梁峁纵横,土层深厚,光照充足,适宜豆类、小杂粮、薯类生产;南部为黄河沿岸土石山区,占全县总面积的11%,该区山大沟深,石多土薄,是传统的红枣、杂豆产区,目前有红枣面积20万亩。全县耕地面积110万亩,常年农作物播种面积78万亩,其中玉米18万亩,薯类16万亩,小杂粮36万亩,初步形成了以玉米、优质小杂粮、薯类、红枣、养殖五大主导产业的农业生产格局。近年来,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要求,县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奠定了良好的示范推进及农民直接受益的基础,促进了规模种植户的产业扩大化。随着农业资金投入的多元化,特别是大量企业家资本向农村的转移,客观上加快了土地流转速度。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

神木是一个以煤炭工业为主的经济强县,快速发展的经济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由于工农剪刀差大,种粮效益下滑,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下降,转而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逐渐下降,农民已经不把土地作为唯一可依赖的对象。而随着农业劳动力转移程度的不断提高,从事农业的有效劳动力则逐年下降,2010年全县外出务工人员86107人,在家从事农业生产的多为中老年人,各村都出现了农民少种或不种粮田的现象。近年来,神木县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目标,切实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各乡镇在土地流转方面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促进农村土地逐步向合作农业、高效农业、规模农业的合理流转。2010年全县农业人口299963人,农户100564户,全县耕地种植面积78万亩,土地流转面积60720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7.8%,参与流转户数11062户,占总户数的11%,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数2212份,占流转户数的2%。神木县土地流

转的主要方式是农户之间相互协商,自然流转,部分农民通过相互协商,将少种或不种的粮田无偿或以少量补偿给其他农民种植,实行土地的自然流转。

神木县的土地流转呈现出以下新特点:(1)从有偿流转向无偿流转转变。以前承包户种田要交纳一定的承包费,而现在种田大户大多都是“免费”种植,种粮直补资金,由承包户享受。(2)土地流转从部分村向全镇扩展,从部分镇向全县发散。各村由于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经商,土地流转步伐明显加快。(3)农民相互间自然流转。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大多为口头协议,不申请,不登记,不报告,集体经济组织也少加干预,缺少契约和约束。(4)土地流转方式多样化,有转让、转包、委托代耕、租赁等多种方式。(5)土地流转约定流转期限短,绝大多数流转时间为一年,影响土地流入户或者承包户对土地的投入。

三、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目前,神木县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区域结构复杂,耕地面积分散

北部土地平旷,水源充足,有利于土地的集中有效流转,多种流转形式并存,调换结合、转租承包、化整为零、适度规模全面开展,目前土地流转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中南部沟壑纵横,地形复杂,粮田分散,面积小,交通不方便,实行规模集中的难度较大,难以实现有效的土地流转,从而土地的资源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更有农民对部分粮田弃耕的情况有所增加。

2.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流转进展不平衡

目前,大多数农民恋土情结较浓,加上各项农业补贴,土地收益得到提升,农民把土地看得更加珍贵。即使外出务工、经商,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从而限制和影响了土地流转。不少农民小农经济意识比较严重,小富即安,投资兴业怕担风险,务工经商怕丢地权,满足于守土经营或交亲戚耕种比较放心。部分农民怕土地流转政策不稳定,不敢大胆投入。部分承包户认为土地流转期短的多,流转期长的少,这种情况容易出现短期行为,不利于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3.组织化程度还须提高,流转行为不够规范

目前,相当一部分土地流转还处在一个自发、分散、无序的小规模状态,流转周期较短,组织化程度低,管理水平不高,没有建立长久、稳定、规范的流转关系,随意性和不稳定性较大。有的地方土地流转信息尚未畅通。不少乡镇在对外信息发布上,尚未统一。农户自行流转不够规范,一些地方在土地流转中,农户之间自发流转仍占较大比例,部分农户流转合同不规范或仅以口头协议为主。

4.服务体系还不完善,社会保障机制薄弱

目前,土地流转工作服务还不到位,有的乡镇虽然已成立了土地流转的服务机构,但由于受交通、人员、经费等限制,不易及时有效地为农户提供土地流转的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法律政策咨询、调解合同纠纷等服务,致使有资金有项目的业主找不到地,有地流转的农户找不到项目和资金,土地流转平台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农民把土地作为最后的社会保障,在当前农村其他社会保障功能十分薄弱的情况下,农民不敢在较长时间内放弃土地经营权,因此土地流转年限基本上是一年一次的口头协议,土地流转情况不稳定,造成部分土地流入大户不敢对流入的土地进行生产投入和长期规划,不敢购买大型的农业机械设施,甚至个别流入户实行掠夺式种植,造成土地肥力降低,农业基础设施损毁。此类情况已经影响到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

四、实现土地有序流转的对策建议

为进一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构筑新的农业生产格局,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新突破,让土地流转更加规范有序。提出以下几项对策建议:

1.强化责任,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工作

在农村土地流转的进程中,强化镇村干部的责任作用。他们熟悉农户家庭现状、当地的产业特点、劳动力的流动状况、农民的思想动态,做工作的针对性强。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是加快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土地流转的基本前提。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做好二轮承包完善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承包台帐。同时,要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不改变每户原有土地承包面积坚持依法、依规、就近、就亲、有偿、自愿流转的原则,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加速推进农业向规模化、现代化发展。

2.加强宣传,消除农民的思想顾虑

一要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宣传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典型,使土地流转的基本政策、原则、程序家喻户晓,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政策环境。二要让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土地不仅是就业和生存的手段,更是一笔可以利用的资产,从而提高农民群众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强力推进,创新土地流转模式

根据全县农业发展的实际,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最大限度的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一要大户示范带动。大力培育种植、养殖大户,依靠大户的示范效应,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二要农民合作社合力带动。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民主原则对土地统一管理,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三要招商引资带动。建议将土地流转工作与招商引资工作有效对接,互为促动。要大力引进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兴办特色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

4.完善机制,提高土地流转服务水平

5.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五

几年来,我省、市一直把搞好土地有序流转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依法推进土地流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作为一名乡镇农办人员,为深入了解我镇土地流转情况,于2011年3月15日—2011年3月22日对我镇辖区内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为期7天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镇辖区内土地流转的现状

截止2010年末,全镇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7417公顷,涉及943个农户,分别占耕地面积的10.8%和总农户的11.2%。其中流向种养大户和龙头企业的为173公顷,占流转总量的2.3%;流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178公顷,占流转总量的2.4%;流向农户的7068公顷,占流转总量的95.3%。在土地流转总量中转包的5599公顷,出租的742公顷,互换的37公顷,转让的660公顷,入股的178公顷,其他形式的200公顷,分别占流转总量的75.5%、10%、0.5%、8.9%、2.4%、2.7%。流转的土地中自发流转的6897公顷,占流转土地的93%;流转出的土地主要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占流转总量的80%以上,种植经济作物和蔬菜占流转总量的10%左右。流转期限以中短期为主,5年以下流转面积占88.4%,5~10年占4.3%,10年以上占7.3%。由于我镇采取土地入股等形式,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数粮大户,搞土地规模经营,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发挥了规模效益。一是促进了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通过土地入股流转,使农村土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有能力经营的农民集中,实现了土地规模经营。二是实现了转移劳动力和农民增收双赢。农村土地流转后使一些会手艺、头脑活、善经营的农民摆脱了土地束缚,或打工,或经商,服务于二、三产业。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活跃和繁荣了城乡经济,加快了小城镇建设步伐。三是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通过成立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规范土地流转操作程序,加快土地流转进程,采取公司+流转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形式,吸引大量社会资本投向农业,促进了先进生产技术、现代装备、现代管理在农业领域的运用和推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土地流转的意义和认识不足。许多农民还没有把土地流转作为整合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产出率、转变经营方式、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多种经营、拓宽增收渠道等有效手段和必然途径。有些农民依然存在小富即安的传统观念,不愿离开自己那块有限收入的土地。二是土地流转需要进一步规范。各地没有完全健立和实施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有的流转主体和行为还不能完全依法运行。对流转情况缺乏相关备案登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变更手续。合同文本还没有统一。还存在土地流转引起的纠纷现象。三是土地流转的体制机制和流转形式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换言之,以土地经营方式的变革为显著标志的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协调。

三、相关对策与建议

一是要广泛宣传,提高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采取电视、广播、标语、条幅、下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土地流转的意义及土地流转政策措施,以及流转土地农民增收的实际效果,消除农民思想顾虑,提高土地流转意识。

二是积极调研,及时解决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要把土地流转作为一个课题,组成调研组,深入村和农户对我镇土地流转情况开展调研,及时掌握全市土地流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新办法。

三是加强典型引导,营造土地流转的良好转氛围。要把培育土地流转典型作为促进土地流转的重要手段,总结典型经验,加强引导。

四是要健全制度,依法规范土地流转。健立和实施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确保流转主体和行为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流转合同及有关资料进行归案并妥善保管,建立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记载和反映流转情况。对以转包、出租或其它方式流转的,及时办理相关备案登记;对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变更手续。建立和实施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指导流转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建立稳定规范的流转关系。使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较大规模或涉及主体较多的流转,必须由农经站指导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进行合同登记、鉴证。

五是重视纠纷调处,保护土地流转。为保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该县在各镇成立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全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6.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真实情况分析调研报告 篇六

近年来,芦坪乡狠抓小城镇建设、发展劳务经济、调整农业结构,形成了礼品西瓜、瘦肉型生猪、优质水稻三大骨干产业,促进了我乡农村经济持续快续的发展。但是,随着农村青壮年农民大量外出,在家务农的劳动力越来越少,留守的以老人、妇女为主的劳动力无力耕种所有土地,造成土地弃耕抛荒现象日益严重。为了改变这一现况,芦坪乡党委、政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着力加强土地流转工作,转变种植模式,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同时促进破解耕地抛荒问题,现将我乡农村土地流转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芦坪乡位于怀化市北部,距市区21公里,海拔位于200—1280米之间,与中方县泸阳镇、聂家村乡、辰溪县大水田乡接壤,幅员面积81.13平方公里,辖张家、芦坪、尽远、坪星、楼城坳、壮丁、远垅、长潭、刘家、江垅湾、水沙溪、大门溪12个行政村,12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15人,林地面积85000亩。耕地面积近20000亩,其中水田15000亩,旱地5000亩,人均1.2亩。农业以水稻为主,是鹤城区粮食生产、油料生产主产区。

一、我乡土地流转的现况和特点

(1)现已完成土地流转面积1500亩,占全乡耕地总面积5.5%,涉及6个村308户,630人,人均流转土地3.15亩。

(2)全乡从事土地承包经营的有31个,分种植业、养殖业、棚菜等。种植业流转土地1200亩,养殖业流转土地100亩,棚菜业流转土地200亩,各占流转面积的68.75%、11.25%、20%。

(3)流转土地的主要用途有种植业、养殖业、棚菜等,土地流转价格约为300-600元/亩,其中水田约为500-600元/亩,旱田约为300-500元/亩。

(4)土地流转的年限一般为10年,最长的达40年,土地流转年限20年以上的约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30%(5)流转土地形式为转包、出租、互转。涉及农户308户,630人,土地面积1500亩。

(6)我乡现在可流转的土地面积在5000亩左右。

二、土地流转形式日趋多样化

经过几年的发展,全乡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等3种形式,从统计结果看,流转的土地中转包722亩,出租600亩,互换178亩。

1、农户内部之间流转依然是主要流转方式。

目前,在1500亩流转的土地面积中,除坪星村五丰农业基地和楼城坳蔬菜基地以外,其它几乎全是农户内部之间的流转。

2、土地流转的动机发生了变化。

未取消农业税前,一些农户为了完成税费或避免土地撂荒受罚,把土地无偿甚至“倒补偿”转包给别人,土地经营权不仅没有效益,反而成为一种负担。近年来,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土地流转步伐的加快,特别是农业税取消后,实行种粮补贴,土地产业效益明显提高,不论是村社集体组织规模流转,还是农户自主进行流转,其动机都是为了增加收入。可以说,二者的行为由被动变为主动,农户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很高。

三、芦坪乡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

1、转包:转包虽局限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但对土地流转仍起到了很好的极积作用。

2、出租:出租是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货币化,对出租方(即承包方)和承租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比较清楚,属于目前比较规范、也为各方所普遍接受的一种符合市场化规律的农村土地流转形式。它一方面有利于将农民从农村土地中解放出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各种非农资金、科技和信息向农业农村流动,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和产业发展,提高单位土地产出效益和农业比较收益。如:我乡坪星村南屋院组,按农民自愿,互惠互利、双盈原则,通过一事一议,按照十年一租的形式,将170户村民的500亩耕地集中起来,承包给五丰农业公司统一经营。承包期限自2009年-2019年,合计10年。

3、互换: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其他各自需要,自愿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全乡土地流转中,互换面积达178亩。互换形式的土地流转意义不大,只是方便了互换双方的生产,一般期限较长,流转面积较小,手续简单,往往只是口头协议,相互之间容易产生土地纠纷。

四、影响土地流转的因素

(1)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土地流转的影响

随着劳务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逐步向城镇集中和非农产业转移,形成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农民工。在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向人口转移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即农民工的农村承包土地问题。

(2)农业机械化水平和社会化服务增强对土地流转的影响

芦坪乡农业基础设施近年来有很大有改善,但田间渠、机耕道等基础设施还没有完善,干旱缺水的矛盾比较突出,尤其是土地比较零散,不规则,大型机器不便进行农业机械化生产,无形中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与龙头企业、经营大户等土地流转主体要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3)农产品价格变动和农业比较效益

农村土地流转的目的在于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驱动是农村土地流转的源泉和动力,市场需求不足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利益驱动障碍。根据调查,2009年我乡水稻、礼品西瓜等农作物的每亩净利润分别为162 元和128 元,即使是种植油菜,其每亩净利润也只有的 187 元,农业尤其是种植业比较收益不高可见一斑。过低的农业比较收益和农业本身固有报酬递减规律,以及农业投资存在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使得各种资本缺乏对经营农村土地的利益驱动,造成土地流转市场需求不足。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单位土地的净收益要高一些,但却需要相对较高投入,但受农村土地及其附着物不能担保和抵押贷款等政策限制,以及农村金融的缺失又限制了农民和业主发展类似的高投入产业。

(4)农民收入水平及构成变化对土地流转的影响 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农业税,加之国家实施了多项支农惠农政策,从根本上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来自土地的收入,使一些外出务工者又回乡务农,更多的农民打消了务工的想法,打算通过种地增加收入。加之外出务工受技术和文化层次等因素的限制,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与种地相比,其收益不相上下,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流转。

五、正确引导土地流转的具体措施和经验

(一)保护农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流转收益权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国家法律赋予农民的权利,农民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流转和收益等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

2、农民依法自主决定其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形式和对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民依法流转其承包地。

3、保护农民承包土地流转收益权。除支付必要的流转中介费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全部归农民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和扣缴。

(二)拓展农村土地流转经营主体范围

1、拓展农村土地流转经营主体范围。农村土地流转经营主体既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同时,农村土地流转经营主体应当具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不得撂荒其流转所得土地。

2、鼓励各种金融资本、城市资本、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等资本依法参与农村土地流转,成为农村土地流转经营主体,单独兴办或与农民联合兴办农业企业。

(三)鼓励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形式

1、各村结合自己的实际,既可以采取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和入股等多种形式进行农村土地流转,也可以采取其它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的形式进行流转。

2、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方式进行农业合作生产,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民以土地入股单独兴办或与企业联办股份制有限农业企业试点工作;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多种形式参与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租赁和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建立生产基地。

(四)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

1、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农村土地流转意向达成后,应按照统一的流转合同规范文本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并报大坡乡农村土地流转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实行统一档案管理。

2、农村土地承包农户既可以自己直接进行土地流转,也可以委托所在集体经济组织、中介组织和其他第三方进行流转。对于委托流转的,承包方必须出具书面委托书,并明确委托的事项、期限和权限等。

3、农村土地流转价格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要充分考虑市场因素。

4、从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在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同时,还应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和指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提供流转中介服务。

5、在集中连片流转过程中,对于个别不愿流转的农户,应由集体经济组织出面,在尊重农民意愿和不影响农户经营收益基础上通过调整和互换等多种形式来解决。

6、在土地流转登记过程中,要及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和行为。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管理,防止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发生。

7、农村土地流转发生争议或纠纷,流转双方既可以自行依法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既可以申请当地流转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适当放宽农村土地的农业用途范围

1、在不损害土地耕作条件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下,农作物种植(包括果树、多年生经济作物、苗木、大棚和设施农业等)、禽畜养殖、水产养殖、农业科学试验等应视为农业用途。

2、允许农村土地流转经营主体依托其流入土地和经营主业,开展农产品加工、物流配送、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和农业观光旅游等经营活动,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和服务。

3、鼓励农村土地流转经营主体在其获得经营权的土地上投资兴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所占土地不占其临时建设用地指标,并免收各种手续费。

六、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受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农民对耕地的依赖性极强。农民视土地为生存根本的观念还未转变,加上近年来承载于土地上的各种负担已消除,因此大多数农民不愿意将其承包的耕地进行流转。

2、土地流转操作程序不规范。农户之间的转包、租赁采用“口头协议”的方式大有存在,私下进行自发性流转,不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续,未通过流转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纠纷隐患较多。

3、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

我乡农村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农民自行流转多,报批准备案的少;口头协议多,书面协议少;双方约定不明的多,约定明确的少;书面协议内容不规范的多,内容规范的少等。

4、流转机制不完善,因土地出现的一些历吏遗留问题难于得到有效解决。

由于我乡农村土地流转尚处于摸索和起步阶段,尚未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土地流转合同缺少统一的标准尺度,流转的程序不规范、不固定,流转的市场运行、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对流转双方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流转纠纷的调解仲裁机制等一系列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尚不完善。

七、对正确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健全土地流转市场的意见和建议

1、经费保障,成立机构,制定规划

为加强领导,确保土地流转工作有序推进,相应工作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成立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乡农村土地流转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服务工作,各村委会应落实了专人负责对土地流转、招商引资、信息发布等工作,保证和促进土地流转顺利进行。乡流转办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要求,围绕培育主导产业和优势项目,有目的地筛选适宜本地生产经营项目,引导农户流转土地,调整产业结构,实施规模连片经营。

2、深入基层,调查摸底

乡里没有固定模式的情况下,深入基层,开展农村土地调研工作,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激励机制和农民保障机制。拟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土地资源、土地流转现状、流转方式、规模经营业主和大户土地流转情况等作详细调查摸底,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3、狠抓典型,确定示范

乡流转办在深入调研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选择二、三产业较发达、劳动力转移多、土地闲置量大的大户、基地等进行示范,探索规律,总结经验,抓好典型,树立榜样,搞好示范引路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创造性,积极引导业主和种养大户创办基地,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增强农民的信心,促其放心流转,让更多农户认识到土地流转给自身带来的好处,从而主动、自觉、自愿地加入到土地流转中来。如水沙溪村全福牧业、坪星村蔬菜基地等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

4、探索创新,建立平台

在建立土地流转机构的基础上,成立市场中介组织,建立信息平台,强化中介组织服务功能,为土地流转提供土地政策、流转方式、信息传递、法律咨询和土地价格评估等项目服务,制定规范合同文本、监督指导流转合同的签订和备案、开展流转主体资质审查、及时调处土地流转纠纷、查处土地流转中的坑农行为。

5、进一步加强对土地流转必要性的宣传。通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增强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流转土地的积极性,使土地流转由自发转向自觉。

6、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建立通过市场调节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一是探索建立土地使用权转让机制,允许农村土地在一定范围内流转,并通过市场机制形成合理的土地转让价格;二是培育和发展各种类型的为土地流转提供服务的中介组织。中介组织要积极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法律政策咨询、调解合同纠纷、建立流转档案等工作,通过市场机制提供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并可以适当收取中介服务费;三是建立合理的土地价格形成机制。运用土地评等定级成果,收集和发布土地流转市场信息和价格,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合理确定土地价格标准,引导土地成片流转,引入竞价承包、招标租赁等交易方式,加速土地流转,提高土地效益。

7、强化政策引导。进一步明确土地权属,允许农户把土地作为要素在市场上依法自由流转,促进农业生产要素优先组合,保障农民权益。一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土地流转必须签定规范的流转合同,实行登记制度,签定统一的流转协议,由村委会备案,乡经管站登记;二是强化管理服务,乡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农民提供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建立完善的土地档案,妥善处理土地流转纠纷;三是土地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监督,防止以流转土地为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7.信阳市农村土地流转调研分析 篇七

张连玉(1995.11-),女,汉族,河南泌阳人,河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旅游管理专业。

毕晨磊(1994.07-),男,汉族,河南许昌鄢陵人,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会计专业。

车国帅(1993.01-),男,汉族,河南洛阳人,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经济学专业。

摘要:信阳是个农业大市,由于发展基础较落后,目前信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总体规模偏小,当前信阳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出租、转让、互换、转包、入股、抵押、代耕等形式。但是现有的几种流转形式在实践上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内在缺陷。本文以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土地流转为个案进行研究,因其普遍性和代表性,深入剖析土地流转的现状,探索出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因此,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调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土地流转;流转模式;形式

个例分析——以淮滨县为例

(1)淮滨县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淮滨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地处淮河中上游,豫皖两省交界处,南望大别山,北接黄淮大平原,淮河干流横贯其中,享有“淮上江南”美誉。全县总面积120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7万亩,人口75万。自2009年信阳地区推行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以来,全县上下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建立起了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中介和服务网络,目前已成立乡镇土地流转中心17个。截止目前,全县已流转土地39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3%。100亩以上流转面积大概有9万亩,100亩以下散户流转土地30万亩。

(2)淮滨县土地流转主要模式

根据实地调查研究,结合县情实际,科学把握土地流转的趋势和规律,探索出具有鲜明特点的“四大土地流转模式”:

①“自发流转”模式。具体来讲就是个人出去打工了或者移居他乡了,把地交给亲戚、朋友、邻居种植,这种模式占全县土地流转面积的70%以上,这就造成部分土地向一部分村民手里集中,现在全县每个村都有几户种植50-60亩的农户,其特点:面积小,几亩或者十几亩;手续简单,一般不签合同,口头承诺;费用低,一亩地100-200元,甚至不要钱,给几袋粮食就行。

②“企业拉动”模式。把土地流转工作与龙头企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农村土地流转,初步实现了农村土地由分散性、小宗地、亲邻间流转,逐渐向整体性、大宗地、区域间流转过渡。

③“土地信托”模式。信托公司主要依托它的经济实力和信誉,将农户手中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再转包(出租)给具备农业经营资质(经验)的大户或企业,并以此收取开发收益,最后将投资收益分配给投资者和受益人。这样既可以提升土地的潜力,拓宽土地的增值空间,也可以实现土地、资本要素的最佳配置,达到土地所有权、经营权和受益权的分离,更能够有效地解决农户“有地无力开发、有力无地开发”的弊端,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④“大户流转”模式。一些种粮能手、种粮大户也成为土地流转的重要推动力。

(3)土地流转中存在具体的问题

①资金投入不足。农业是高风险、高投入、效益低的一个行业,经营农业需要大量投入,特别是随着规模的扩大,在进行大田整理、低洼田整治、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都需要大量投入。資金对土地流转的规模、速度制约比较大,财政应加大扶持力度,配套有关基础设施。

②土地流转程序和形式不规范。其主要表现在农户之间的流转只有口头约定(协议),没有书面合同,不利于承租方长久经营规划;有的不按规范签订合同,书面合同内容不完整,在某些方而缺乏法律效力;有些未经过有关管理机构的审核,使得经营方心存顾虑。由于流转方式的不规范,导致受让方缺乏有效监督和约束,为将来可能出现的权益纠纷埋下了祸根。在淮滨县的一些村庄中,一些农民围绕着对土地利益引发的争执甚至造成局部的暴力冲突事件。

③经营主体实力不够强。种植大户、专业农村合作社组织,企业业主一定程度上拉动了土地流转,促进了规模经营,但是大多数经营主体尚处于起步阶段,普遍存在缺资金、缺技术、缺管理、缺信息等问题,因此拉动土地流转的动力较弱,导致农民对土地流转的信心也不足。

④保障机制不完善,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普遍不足。在当前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形成的前提下,土地是农民的保命田,具有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即便是现在大部分农民外出打工,或找到一份固定的谋生职业,土地仍然被他们视为“活命田”、“保险田”,所以说他们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

(4)对土地流转的有效性建议

①政府完善土地流转规划,规范运作确保有序流转。立足实际,政府应修订土地流转工作方案,完善土地利用规划。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路,大力开展空心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耕。加大对废弃地、低等田的综合整治力度,提升土地利用效果。政府及相关机构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要引导、指导、规范、服务、要有所作为,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切实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多种途径、多角度从土地上要效益、谋发展。

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重要性认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土地流转的意义和土地流转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及流转土地农民增收的实际效果,“大放规模流转效应”,消除农民思想顾虑,提高土地流转意识,从而“提升土地经营水平”。

③筑牢土地流转平台,规范土地流转。充分发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所、乡镇两级流转站(点)的作用,畅通土地流转信息渠道。积极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县级政府财政奖补资金作用,在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对具有技术推广价值和市场发展前景的特色产业项目重点扶持,确保专项资金规范使用,专款专用,发挥应有作用。

④完善农村社保机制。完善各项社会保障措施,弱化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增强农民离开土的安全感和适应市场风险的能力。试行农民土地经营权推出补偿机制,鼓励在城镇有固定住所或稳定工作的农村人口主动退出土地经营权。

⑤引导工商资本涉足农业。外来资本的介入能带来农业管理方式的变革、技术的提升、市场的开拓,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现淮滨县农业跨越式发展,对传统农业的改造和加速土地的流转需要工商资本的介入。要鼓励工商资本参与农业建设、参与土地流转,规范资本用途,使其真正用在农业发展、农民致富上。

本文通过深入对信阳市农村土地流转现状的调查,凝练出信阳市淮滨县土地流转的方式、模式,探索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因地制宜提出推动土地平稳有序流转的对策建议,为相关部门制定政策、监管提供依据和参考,促进该地区农村土地的规范高效流转,提高农业规模效益、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劳动力转移。(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张世军.“信阳土地流转的现状趋势及对策研究”《信阳社会科学》 2010/5.

[2]河南省信阳市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中国农经信息网.

[3]张文信.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动力机制探讨—以河南省土地流转为例[j]曲阜师范大学学报,2003,1.

[4]傅晨,刘梦琴.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足的经济分析[J].调研世界,2007,(1).

8.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真实情况分析调研报告 篇八

一、当前龙潭乡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龙潭乡位于思茅区西南部,距思茅60公里,辖6个村委会(其中一个为易地移民村),54个村民小组。2011年末总人口10582人、农业户2029户、10079人,有耕地面积23883.4亩,人均耕地面积2.37亩。

龙潭乡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村有2个,流转耕地面积6022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5%。其中:龙潭村5625亩,转包1584亩,转让4068亩;转包370亩。

一、存在问题和困难

从调研的情况看,当前龙潭乡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有:

一是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思想认识不足。大部分农民认为土地一旦流转出去,将难以收回,因此不愿轻易放弃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一些长期在外经商务工的农民,有的甚至举家外迁,不再以土地为生,但仍然把土地当作最终退路,对有关政策也心存疑虑,流转意愿不强。

二是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方面现行的土地承包法律政策造成了各家各户承包耕地较为分散,好坏地插花,特别是农业税免除后,有些农户自己不想种,也不愿别人种,农村土地流转不畅,难以形成规模经营,也造成了极少数土地的抛荒。另一方面部分农户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规定落实不够,还存在“几年一调整”现象,1这也影响了农户的流转意愿和业主的稳定预期。

三是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程序不够规范。没有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流转程序不规范,流转信息不畅。

二、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宣传发动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十分艰巨而复杂的工作,事关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我乡努力做到合力推动: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农业、林业、财政、国土、水利、劳动、教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宣传发动、政策指导、招商引资和规范管理等各项工作。二是宣传发动。利用入户宣传发动等形式,结合农村土地流转的典型成功事例,有针对性地宣传市、区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及其流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营造了良好环境。三是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纳入目标管理。

(二)规范流转,服务促动

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全乡各地规范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一是做好二轮承包后续完善工作。扎实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和承包合同签订的扫尾工作,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了制度基础。二是构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以农业部门及其经管机构为依托,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土地流转档案,为农村土地流转双方提供供求信息、法律政策咨询、流转价格评估和合同签订指导等服务。三是切实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充分尊重农民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流转原则,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做到“三个不得”,即: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和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招商引资,项目带动

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带动一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发展,促进了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培养了一批新型农民。另一方面,有组织的农村土地流转解除了外出劳力的后顾之忧,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加快转移,农民通过进城务工、经商、办企业等,另辟致富渠道,其工资性和经营性收入远远高于原来的务农收入。

三、几点建议和意见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是推进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为此,调研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意见:

(一)广泛宣传,积极引导。不断提高农民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关政策要求,让农民认识到土地流转有利于土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发 展生产力,有利于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要通过典型示范,使广大农民看到土地流转带来的实际利益,从而转变思想观念,加快农村土地流转。

(二)加强管理,搞好服务。不断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切实做到三个规范:即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程序、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二要加快建立区、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

(三)加大扶持,提供保障,不断拓展农村土地流转空间。一要拓宽劳务输出渠道,为农民外出就业创造条件。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为农村劳动力永久性、实质性向二、三产业转移提供条件,让大量农村劳动力能够出得去,挣到钱,留得住,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必要的条件和有效的空间。二要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加强以农

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大病救助、子女教育、农民工保护等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弱化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进而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条件。三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资源整合,带动农户搞规模经营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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