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江苏高温补贴标准(精选9篇)
1.20xx江苏高温补贴标准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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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江苏高温费补贴标准调整
在闷热的夏天,比起绿豆汤、冰汽水,或许只有“高温费”才能真正给那些挥汗如雨的人们解暑。昨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下发了《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记者获悉,今年高温费的发放标准有所调整: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60元调至200元,全年按4个月计发;非高温场所作业职工的高温费,不再规定具体发放标准,可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方式来合理确定。
室外、高温场所工作,高温费每月增40元
昨日发布的《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268号)明确规定,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
记者了解到,此前我省关于高温费的发放标准,执行的还是2007年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苏劳社劳薪[2007]18号),即在室外及高温场所工作的职工,高温费为每人每月160元,全年按4个月计发。本次调整后,这些职工每月的高温费将增加40元。高温费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一次性发放。
非高温场所工作,不再设高温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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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规,对于非高温场所作业的职工,也就是那些不在室外露天工作,或者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职工,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可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合理确定非高温场所作业职工享受的夏季高温津贴标准,并明确本单位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适用条件和具体岗位工种等。
据悉,此前非高温作业人员的高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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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庆高温补贴标准 篇二
当气温超过37℃时,人长时间在户外劳动或处于酷热之中,身体承受能力差,极有可能中暑,严重时还会威胁生命。因此,按照相关规定,在酷暑中坚持在高温天气中执行岗位工作的工人,应予发放高温补贴。可是高温天气中劳动的你,知道自己应该享受哪些补贴吗?
“高温补贴?从来没发过,要是领导来工地检查,兴许能发个饮料、毛巾什么的。”重庆一处建筑工地上,记者发现很多农民工对高温补贴不甚了解。
据大学网介绍,不仅仅是农民工,还有快递人员、清洁工,实际上能领到现金形式高温补贴的很少。他们中的很多人不知道有高温补贴的政策,甚至还会对包工头在三伏天给买一瓶冰红茶感激涕零,觉得遇到好老板了,却不知道自己丢掉了应得的权利。
根据《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重庆高温补贴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室内作业的人员,高温天气期间,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补贴(劳动者已经依法享受高温作业岗位津贴的除外)。重庆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5-9月份共5个月,每个月高温认定天数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气温为准。
重庆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具体规定如下:
(一)高温津贴发放范围
凡在建筑工地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包括生产工人和管理人员),均应按本通知规定享受高温津贴。
(二)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本通知规定的标准。
(三)高温津贴发放办法
劳动者的高温津贴,由施工企业按劳动(劳务)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或期限足额支付;没有约定的,每月支付一次,于次月同劳动者工资一并支付。发放高温津贴应当做好记录。
高温补贴五大关注热点
1、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清凉饮品为由,拒绝发放高温补贴。市安监局表示,以清凉饮品冲抵高温补贴,不合乎现行办法。办法明确规定,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2、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3、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4、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及高温补贴发放情况,并至少保存二年。
5、员工遇到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的,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每到夏季,高温劳动权益保障都会成为一个热门话题,而高温补贴即老百姓俗称的高温费的发放更是牵动众多职工的心。天气越热,越是要加强防暑降温工作,而高温补贴发放更要合情合理合法。那么下面我们来说说重庆市高温补贴发放的相关内容。
20重庆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及相关提醒
1、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的5到9月份。
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度高温天气。
3、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4、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5、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6、用人单位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7、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9、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3.高温补贴标准 篇三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区要对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和容易导致高温中暑的高危人群进行全面排查。用人单位要采取加大经费投入、改善作业条件、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发放高温补贴等措施,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通知》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
据记者粗略统计,全国已有28个省份制定了高温补贴标准。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标准不一,一些省份按月发放,另一些则按天发放。其中,按月发放的地区中,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每人每月240元,其次的浙江省,为每人每月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每人每月120元。 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每天24元(工作日),最低的为按天折算每天(工作日)每人6.9元的广东、湖南和深圳。
各地2015年高温补贴标准如下:(数据来源于媒体报道)
发放地区 发放金额 发放时间 北京
180元/月(室外)
120元/月(室内)
6-8月 浙江
225元/月(高温作业)
180元/月(非高温作业)
145元/月(一般工作)
6-9月 山西 240元/月 6-8月 上海 200元/月 6-9月 江苏 200元/月 6-9月 辽宁 200元/月 7-9月 福建 200元/月 5-9月 内蒙古 180元/月 -- 广东 6.9元/天,150元/月 6-10月 湖南 6.9元/天,不低于150元/月 7-9月 广西 100-200元/月 6-10月 江西
240元/月(室外)
160元/月(室内)
6-9月 山东
120元/月(室外)
80元/月(非高温)
6-9月 甘肃
12元/天(高温作业)
8元/天(其他工作)
6-9月 天津 全市职工日均工资12% 6-9月 湖北 12元/天 6-9月 河南 10元/天 -- 陕西 10元/天 6-9月 海南 10元/天 4-10月 云南 10元/天 -- 吉林 10元以上/天 -- 四川 8-12元/天 -- 新疆 10-20元/天 -- 宁夏
12元/天(高温作业)
8元/天(其他工作)
6-9月 重庆
33℃以上35℃以下 不低于5元/天
35℃以上37℃以下 不低于10元/天
37℃以上 不低于15元/天
4.北京高温补贴标准 篇四
一、2017北京高温补贴标准 北京什么人有高温补贴
1、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高温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2、高温补贴发放月份
北京市按照相关规定将在6―8月份发放高温补贴。
3、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二、高温加班补贴怎么算
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在国家和广西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
同时,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此外,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支付费用。
但现实中,一些建筑企业发几箱饮料就代替高温津贴了,这种做法行不行?按照规定,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劳动环境下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所给予的额外的必要补偿,要以货币形式支付,不能以实物来代替。
1.北京高温补贴标准
2.2017北京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3.2017全国各省高温补贴标准
4.2017全国各地高温补贴标准
5.2017深圳高温补贴标准
6.2017河南高温补贴标准
7.最新各地高温补贴标准
8.重庆高温补贴标准2017
9.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17
5.济南高温补贴标准 篇五
20济南高温补贴标准
年济南高温补贴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2016年济南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证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经研究,适当提高我省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月;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亦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
二、企业现执行的防暑降温费低于上述标准的,改按上述标准执行;生产条件特别艰苦且有支付能力的企业,经省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同意,可适当提高发放标准。
三、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企业应合理安排夏季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
山东高温补贴标准仍然沿用标准,即: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20,山东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对高温补贴标准规定如下:
“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济南非高温作业工作者也有4个月高温津贴 金额相对少一些
济南市气象台发布于7月23日的高温黄色预警还没有解除,预警发布期间,济南最高气温35~36℃,就连最低气温都高达29℃,不仅如此,相对湿度也高达60%~80%,走在街上,我们都是移动的蒸包……
难熬的夏天里,老板能多给发点工资吗?关于高温津贴这个事儿,就算老板不想发,劳动保障部门也不会同意……从7月17日至9月29日,济南市劳动监察支队都要持续检查企业是否发放高温津贴。
记者咨询了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如果你的工作性质不需要顶着烈日忍者高温在户外工作,单位也要发放高温津贴,只不过金额相对少一些。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45号)规定,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以下是劳动者应有的权利,要记住:(小)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不过,用人单位采取空调降温等措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的,以及因行业特点不能停工或者因生产、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不适用这三项规定。
6.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通知 篇六
河南
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海南
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湖北
湖北发放时间:6、7、8、9月
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福建
福建发放时间:5-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青岛
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四川
四川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重庆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上海
上海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江苏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新疆
新疆发放时间:6-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贵州
贵州发放时间:6-9月
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宁夏
宁夏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安徽
安徽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吉林">吉林
吉林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云南
云南发放时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甘肃
甘肃发放时间:7-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5元
湖南
湖南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发放时间: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
广西
广西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内蒙古
内蒙古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辽宁
辽宁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元
山西
山西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河北
河北发放时间:6月-9月份
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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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2016广东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7.2016年关于山东省高温补贴标准通知
8.2016海南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9.2016广东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7.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一览 篇七
一、2017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高温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确定。
【重庆】
重庆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河南“>河南”>河南】
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7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7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上海】
上海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江苏】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新疆】
新疆发放时间:6-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贵州】
贵州发放时间:6-9月
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78元/月标准发放。
【宁夏】
宁夏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安徽
安徽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吉林">吉林】
吉林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云南】
云南发放时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甘肃】
甘肃发放时间:7-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5元
【湖南】
湖南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发放时间: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
【广西】
广西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内蒙古】
内蒙古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辽宁】
辽宁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元
【山西】
山西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河北】
河北发放时间:6月-9月份
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70元/月;130元/月)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海南】
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湖北】
湖北发放时间:6、7、8、9月
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福建】
福建发放时间:5-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青岛】
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四川】
四川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二、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是哪几个月
据统计发现,在明确发放时间的22个省份中,发放高温津贴时间最长的是海南省,为4月至10月,有7个月。
由于我国南北方气温差异较大,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长短不一,正和我国各地气温差异有关。其中,多数省份发放时长为4个月,多为北方地区,达到11个省份。如北京每年发放的时间是6、7、8月,这3个月也正是北京比较热的时期。其中,海南发放时间最长,时长为4-10月,达到7个月时间,紧随其后的为重庆市,时长为5-10月,为6个月;发放时长最少为3个月,有四个省份。另外,安徽、新疆和四川等地发放高温津贴则没有天数的限制,规定以当地气象台公布的气温为准,当地气温露天在35 、室内不能降低至33 以下时,就可发高温津贴。
8.天津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篇八
2016年6月起,各地气温越来越高,天津5月30人最新气温达到35度,成为今年以来气温最高一天。6月起,广大劳动者有望增加一笔津贴收入,因此,在酷暑中仍然坚持在高温天气中执行岗位工作的工人予以发放高温补贴。
2016年天津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高温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确定。
天津市职工日平均工资是多少?
目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未公布20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2016年天津高温补贴标准可暂按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232元,月平均工资为4686元标准执行;
高温津贴提高到每人每天26元
按规定,气温超过35℃,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据了解,天津高温津贴标准已建立起了动态调整机制,职工高温津贴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按日计算,按月发放。20天津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86元,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据此计算,今年的日高温津贴为:4686(元)÷21.75(天)×12%=26元。
需要提醒的是,高温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用人单位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那么,天津在高温环境作业的劳动者,可获得多少高温补贴呢
天津高温补贴标准是每人每天26元,以每月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计算,26元×21.75(天)=565.5元,因此,据此计算,天津高温补贴每月职工可拿到565.5元,天津高温补贴时间为6月至9月,职工总共可拿到565.5元×4个月=2262元高温补贴
高温福利还有这些
1、达37℃以上,下午暂停工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孕妇工作环境不能超33℃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视为工伤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16年广东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企业不依法发放高温补贴将面临处罚
高温补贴是什么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高温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
高温津贴只是一项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针对不少企业甚至劳动者存在的这一观念误区,广州市人社局提醒: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9.安徽高温补贴标准 篇九
我省高温津贴标准5年未变
根据207月4日实施的《关于我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发〔〕34号) 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记者了解到,这一标准已经5年没有调整了。
每天10元被指“杯水车薪”
在合肥从事快递工作的小赵告诉记者:“我们的收入都是和我们的业务量挂钩的,和天气无关。高温津贴没听说过,如果必须要等到35℃时,一天才10块钱的话,从现在物价来看,那也太少了吧,连个西瓜都买不到。”
“我感觉高温津贴标准有点‘过时’了。”合肥白领文员张小姐认为:“虽然我们工作环境有空调,但高温天气下,我们上下班成本都明显提高了很多。现在城市那么大,上下班路上被各‘烤’一个小时是常事,像这几天只能选择打车或开车。所以高温津贴应覆盖到所有劳动者。”
我省5年未接到一例投诉
记者从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了解到,我省高温津贴制度实施五年来,该局未接到一起关于高温津贴方面的投诉。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一方面是该项政策还有很多劳动者并不熟知;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高温津贴标准相对较低,很少有劳动者会为一天十元这样的“小事”去和东家撕破脸,对簿公堂,这在很多人看来是得不偿失的行为。
合肥城管督查环卫工高温津贴发放 呼吁商家加入清凉驿站
近日,合肥持续高温天气,户外作业的环卫工群体引起社会关注。凤凰安徽从合肥市城管局获悉,自26日起,合肥城管部门启动高温工作预案,要求当天气预报最高气温超过40℃时,环卫工全天停止户外作业。同时,全市300多家清凉驿站面向环卫工人开放,城管部门也呼吁更多的沿街商家能够为环卫工人纳凉休息提供方便。
自7月25日开始,市城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赶赴各区,看望慰问高温下作业的环卫工人,发放防暑降温物品。市城管局要求,要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物品和药品的发放工作,在环卫道班房、环卫驿站和一线工作的场、队、所内配备防暑降温用品或发放到个人,便于作业人员随时取用;组织开展高温季节突发情况应急救援专项培训,确保应急救援措施人人知晓。
高温补贴及时足额下发了吗?每名环卫工人领到手了吗?据悉,针对高温补贴发放情况,城管部门负责人将到各个区对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督导,督察高温补贴发放情况,严格执行省高温津贴标准,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时,向户外环卫作业人员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个工作日不低于10元。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户外环卫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停止当日10:00-16:00时间段的户外环卫人工清扫保洁作业。
针对夏季高温事故易发等情况,要合理安排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加强安全驾驶和规范操作教育,做好高温季节垃圾收运人员的防暑降温、安全保障工作。适当调整年老体弱环卫作业人员的工作岗位,保障夏季作业人身安全。
合肥市城管局采取多种措施,为环卫工送清凉。近年来,在社会各界关注支持下,合肥城管局开展了环卫驿站建设工作,兴建了一批环卫工人歇脚点,先后有300余家沿街店铺加入“环卫驿站”,主动为周边环卫工提供纳凉歇脚地。但相对于全市上万名环卫工人而言,“环卫驿站”数量仍然偏少。在此,市城管局也呼吁更多的沿街店铺和商家加入“环卫驿站”。有意向的商家可联系市城管局环管处联系电话0551-63731061。
安徽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发放高温津贴
7月24日,省人社厅针对全省持续高温,要求各地发放高温津贴。今年我省高温津贴仍沿用2011年发布的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季节津贴。高温季节津贴计入工资总额,在企业成本中列支。在高温天气期间,企业应遵守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减少或停止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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