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费

2024-11-08

乱收费(精选9篇)

1.乱收费 篇一

中和镇白云寺小学鱼水村小

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

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3‟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工作部署,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我校根据《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规范幼儿园收费:幼儿园每人人期收费600元,无其它乱收费。

2、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我校无择校生。

3、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情况:我校无“公参民办”学校办学。

4、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情况: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学生自愿购买。

5、我校无补课和乱收费情况。

6、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教育惠民政策,成立相关工作小

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工作。

7、一至六年级每生每期收取15元作业本费,无其它收费。

总的来说我校无补课乱收费乱办班等违规现象发生。

中和镇白云小学鱼水小

2013年12月10日

2.乱收费 篇二

一、“乱收费”的定义

按照公共财政理论, 财政收入由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组成。税收是一个国家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 向市场经济主体——企业和个人征收的财政资金, 具有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的特征。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 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另一类财政资金, 其特点:一是灵活性。收费项目随着国家宏观调控的变化而变化;二是不稳定性。项目通常不固定, 不构成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三是非普遍性。它仅对一部分人有约束力;四是资金使用的特定性。收费源自哪里, 用到哪里。从二者的定义和特点我们可看出, 财政收入中税收是主体, 非税收入是有益补充;税收是规范稳定的收入, 而非税收入是不规范、不稳定的收入。

由此引出“乱收费”就是指执收、执罚部门、单位或个人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附加) 、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规定, 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征收范围、搭车收费、变相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违反征收管理法规的行为。

二、“乱收费”造成的社会危害

总结近些年查处的“乱收费”案件, 乱收费虽然当时对违规者产生了利益、好处, 但其付出的最终成本会很大, 社会危害性也极其严重,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破坏了经济发展环境, 加重了企业负担

由于企业是承担各项费用的主要对象, 随着社会分工的深化和专业服务的发展, 企业的成本支出也不断增长。在交换中如果遵循自愿等价原则, 企业会按照成本效益原则选择最佳服务与价格组合, 但“乱收费”属于垄断权力, 其存在远远超越了正常交易范围, 使企业不堪重负。

(二) 逃避了财政监督, 分散了国家财力

由于现行非税收入仍是部分纳入预算管理、部分作为专户管理。近年来非税收入增长依然迅猛, 据统计, 2010年全国纳入一般预算非税收入规模达到9891亿元, 占当年一般预算收入12%。这一方面调动了各单位、部门及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但另一方面又分散了国家财力, 不利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三) 加剧了分配不公, 败坏了社会风气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的“劳动创造价值”决定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 而当今众多行政部门利用体制漏洞谋取收费权力, 以达到部门利益最大化, 这并非取决于财政分配能力, 而取决于部门垄断优势, 现实中就形成了单位、部门的“小金库”。

(四) 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不利于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其第一要义是发展, 核心是以人为本, 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 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要求我们通过构建和谐社会来推动科学发展, 实现又好又快。而“乱收费”直接增加了企业和群众负担, 导致社会不公、贫富差别, 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 严重阻碍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五) 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 助长了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政府收费体现的是公权力, 但如果部门、单位为了小集团利益, 放任权利的行使, 使政府职能部门化、部门职能利益化, 这就从根本上违背了我们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会直接损害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因此, 政府必须转变职能, 由“管制型”政府向“管理型”、“服务型”政府转变, 解决好政府职能的“缺位”与“越位”、政府与市场分工模糊不清、相互交叉的现象。

三、“乱收费”的形成原因

由“乱收费”对社会造成的极大危害, 不难分析出收费乱的“因”在哪里?动力是什么?

(一) “乱收费”形成的根本原因是行政管理体制滞后

改革开放后,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国民经济分配格局的变化, 众多政府部门公布和自行设置了一大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项目, 以满足事业发展和解决经费不足。由于项目众多, 规模较大造成管理混乱的现象。为规范收费管理, 国家从资金性质、管理范围、管理模式、法制建设等方面进行体制调整, 通过上收收费立项审批权、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进行规范。尽管如此, 但现行体制仍滞后于实际, 受认知水平、管理手段制约等因素, “乱收费”根源并没能彻底铲除。

(二) “乱收费”形成的直接原因是依法行政意识不强

行政机关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最大、与公民关系最密切的部门, 其人员素质的高低和能否实现依法行政直接决定着我国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

(三) “乱收费”形成的重要原因是监督不力

执收执罚部门多是拥有“生杀大权”的强势部门, 本身就缺乏自我监督, 加之社会监督、部门制衡的不到位更加纵容了部门的利益驱动心态。只有通过完善行政监督制度,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推行行政问责制和政府绩效评价制度, 才能不断规范行政许可、有效制止“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四、“乱收费”根治的对策

针对“乱收费”形成的原因, 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根治对策。

(一) 改革行政管理体制, 努力建设服务政府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通过规范部门非税收入管理, 大力整顿收费秩序, 从体制、机制上切断个人收入与部门权力、占有资源之间的联系, 将一些部门把精力从争权、争钱、争物, 转变到做好本职工作, 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上来, 有效遏制“三乱”现象, 减少擅自收费、重复收费、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 大力推行依法行政, 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加强法制教育。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 完善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 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行政机关严禁设立“小金库”;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严禁以各种形式返还, 从根本上切断行政与利益之间的链条。

(三)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努力建设透明政府

通过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完善公开办事制度, 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监督政府。强化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收费的全程监督, 有效防止收费中的“暗箱操作”, 遏制执收执罚和财务管理中的不正之风, 增强政府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改善执收执罚部门形象, 树立党和政府的威信。

总之, 随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的全面推行, 通过大家的同心协力、努力工作, “乱收费”现象一定会得到根治。

参考文献

[1]加雷斯·D·迈尔斯.公共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

[2]陈共.财政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

[3]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2009年中国财政发展报告[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9.

3.准垄断导致乱收费 篇三

广东省的燃气行业不像中国有些地方那样由一家公司垄断。表面看上去,各家燃气经营公司之间还有商业竞争,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但事实上只要燃气公司搞定了房产商,两个商业巨头一经联手,在他们面前,消费者的谈判能力是微乎其微的。因为一个楼盘不可能由两个以上的燃气公司分别来铺设管道,而房产开发商一旦选定了其中的一家,除非消费者自愿不安装燃气,否则没有第二种选择。而对房产开发商来说,反正这部分成本要转嫁给购房者的,它也不会费力费时地“招标”燃气公司。最后吃亏的当然是消费者。对他们来说,选好了100万元的房子,自然也不会为了3000元较太多真,而且即使较真,诉讼成本高还不一定能赢官司。

类似的“糊涂收费”还有很多,比如银行卡跨行查询收费,本刊也曾多次报道过。尽管“商业银行”间互相竞争激烈,但是通过“银联”等层面的沟通协调,最终网点较多的大银行纷纷收费,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其实也没什么挑三拣四的资格。

再比如曾经被公众千夫所指的购房过程中的“律师费”、“保险费”等项目,老百姓明知其不合理,却也逃脱不了挨宰的份。

总结这些“糊涂收费”,笔者发现它们有三个比较明显的共同特征:

其一,成本界定模糊。凡收这种费用的行业都一脸无辜地说,我们为它付出多少多少成本,如果不收费难以维持经营。但是公众也从来没有拿到过它们出示的具体的成本数据。像燃气初装费,广东、四川收三四千,北京、上海都只有一千不到,到底哪个地方的成本更高些呢?

其二,卖方市场。这种收费的行业虽然都是有很多企业主体在“竞争”着,但都是“卖方市场”的内部竞争。比如围绕房地产业、能源、金融等衍生出来的“准垄断行业”,都是些老百姓明知道挨了宰但却没法“用脚投票”的行业。如果是电视机行业里哪家公司要敢随意收取“遥控器费”,那它就等着倒闭吧,但是燃气公司不怕。

其三,裁判员缺位。没有葫芦僧哪有葫芦案?这些令人生厌的收费背后,我们总是难以看到监管者的身影,监管者的腰板不硬,消费者又指望谁呢?

4.乱收费责任追究 篇四

教 育 局 文 件

尖草坪教字„2012‟21号

关于下发《关于对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 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个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办教管中心,区直各校,各幼儿园,各培训学校:

为了进一步营造教育的良好氛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太原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中共太原市教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区教育局研究制定•关于对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征订教辅材料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等有违师德规范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关于对民办培训学校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等四个办法,现

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严厉查处。

附件:

1、•关于对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2、•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征订教辅材料违

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3、•关于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等有违师德规范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

4、•关于对民办培训学校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理办法(试

行)‣

二O一二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教育责任追究处理办法

报:区政府朱蓉副区长

抄送:局领导尖草坪区教育局办公室2012年5月3日印发

附件1

关于对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中小学校的办学行为,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中小学校乱收费行为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中小学校擅自立项、扩大收费范围、超标准收费的,对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或降级处分。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种名义乱办班,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对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或撤职处分。

三、中小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高额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款、建校费或实物的,对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或撤职处分。

四、中小学违反收支两支线管理规定“坐收坐支”设立“小金库”的,对责任者和主要领导一律先免职再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办法从2012年5月25日起执行,由尖草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欢迎广大群众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5640575。附件2

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征订教辅 材料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为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根据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或教师以各种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对学校主要领导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直接责任者给予降级处分。

二、学校或教师违反学生意愿集体购买省颁•教辅材料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或违反“一科一辅”规定的,对学校主要领导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三、学校或教师违反家长和学生意愿推荐并指定购买教辅材料书店的,对学校主要领导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辞退处分。

四、学校或教师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和从中谋利的,对学校主要领导给予撤职处分,对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

本办法从2012年5月25日起执行,由尖草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欢迎广大群众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5640564。

关于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等

有违师德规范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坚决抵制教师有偿家教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在工作日到民办培训机构代课的,一律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辞退。

二、公办学校在职教师组织或变相组织本班学生进行有偿家教的,一律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辞退。

三、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故意互相介绍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一票否决其评模评优资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降一级。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一律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辞退。

四、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介绍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补课或向民办培训机构泄露学生信息谋取私利的,一票否决其评模评优资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降一级。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一律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辞退。

本办法从2012年5月25日起执行,由尖草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欢迎广大群众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5640584。

关于对民办培训学校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对民办培训学校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民办培训学校在工作日聘请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代课的,责令限期整改,停止招生一年。

二、民办培训学校为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提供教学场地及资质的,责令限期整改,停止招生一年。

三、民办培训学校组织与“小升初”挂钩的统一考试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四、民办培训学校借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骗取钱财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本办法从2012年5月25日起执行,由尖草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5.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五

按照县、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校认真组织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学校根据上级安排收取学生伙食费,1-3年级130元,4-6年级140元。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

2、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3、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订,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4、教师没有进行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问题。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进行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琚村小学

6.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六

一、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严格根据“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录用新生,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二、学校高度重视收费工作。

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学校从未消失过独立工程的收费行为。

三、学校和教师没有消失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购置校服的行为,学校和教师没有消失强迫学生承受经营效劳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四、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试验班、重点班、特长班。

五、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账处账、小金库。

六、对于上级拨付的经费,没有违反规定用于为教师发放福利、津贴和奖金。

7.乱收费 篇七

一是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列入审计工作当年计划, 明确治理工作要求, 细化治理工作任务, 制定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在审计机关内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构, 定期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各阶段重点工作。在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召开的中小学一把手会议上, 对规范学校收费和上级要求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使各学校对开展审计工作有了共同的理解。三是审计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在辖区学校开展“依法规范收费, 争做人民满意学校”的文明创建活动, 使各学校把学校发展与为民施教紧密结合起来, 不断加强学校内部管理。

二、合理安排, 统筹兼顾,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一是审计机关在安排审计计划时, 既要注重审计项目之间的纵向联系, 又要注重审计项目之间的横向联系, 做到统筹兼顾, 减少重复审计, 消除审计盲点, 确保辖区内重点学校三年轮审一次。这样, 可以充分利用已形成的审计成果和审计档案, 然后再根据审计目标的不同, 在审计过程中重点检查教育收费问题, 大大减轻了审计的工作量, 加快了审计进度, 从而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根据目前中小学校各种收费项目, 从审计的角度分析, 确定收费项目的性质, 把握好合理收费与乱收费、正当捐资助学与变相乱收费之间的政策界限, 在摸清收费底数的基础上, 依据相关的法规, 对现行的收费项目进行判定, 从而发现违规收费问题,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三、依法审计, 纠正违规, 履行监督职能职责

(一) 搞好调查与检查工作。

为了做好教育收费审计工作, 审计组在审计前要进行周密的审前调查工作。一是对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调查, 搜集有关资料, 了解相关情况, 如教育资金收入、支出、资产方面的财务资料、组织机构以及管理活动、教育资金预算和配套设施建设计划等。二是对被审计学校进行审前调查, 如财务收支情况、支出结构情况、生源配比情况、学校发展与建设情况、控制度等方面的现状。三是深入到学生和家长中间对学校的各种收费进行调查, 如询问家长每学期交费内容, 交费数额, 平时是否还有其他名目的交费, 从而掌握各学校的基本情况, 为编制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奠定基础。四是重点检查学校“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学校收费是否坚持“一证、一卡、三统一” (收费许可证;中小学生收费卡;统一由财会人员收费、统一由学校财务机构专户管理、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制度, 是否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依靠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统一财务管理, 使学校和机关收支全部在支付中心进行, 建立起学校-核算中心-教育局“三位一体”的财务监督体系, 有效提高了资金的科学合理调度和使用效益, 杜绝了不合理支出和各种违规违纪支出, 从源头和制度上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五是重点检查学校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及学校收费公示制度。调查了解校务公开及学校收费公示制度是否已得到各校领导普遍重视, 是否自觉地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各校是否建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设立了校务公开 (公示) 栏、举报箱、监督联系电话, 公开 (公示) 内容是否规范明了。学校是否还结合实际, 采用公告、通知、墙报张榜、建立校长接待日、召开教代会、师生大会、家长代表会等形式进行校务公布, 对群众反馈的意见专人收集, 认真进行研究、采纳。

(二) 明确目标。

通过调查了解教育部门预算内外收入的项目、规模以及预算外收入的合法性, 分析教育收费对教育发展的支撑力, 揭露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容易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通过支出结构的分析, 反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等支出比例, 揭露学校扩大发展的问题与矛盾。在此基础上, 进一步重点检查学校是否有自立项目收费、是否有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是否有违反“三限”政策超收择校生收费等问题, 通过审前情况调查与审计重点目标的确定, 为整个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三) 从严执法。

教育收费审计的目的在于揭露和反映问题, 促使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依法收费, 规范收费, 加强财务管理, 使经费合理使用, 让经费使用效益最大化。因此, 对于通过审计发现存在问题的学校, 要依法处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给予行政、经济或刑事处罚, 维护审计工作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四) 提出可行性意见与建议。

教育收费审计的目的是促进教育的全面发展, 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从有助于问题与矛盾的解决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 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揭示, 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在总结的基础上, 结合法规、政策和要求, 形成审计小组的意见和建议, 对这些意见和建议做反馈调查, 检验其是否符合实际, 是否可行, 使审计工作立足于帮助和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把治标与治本有机结合起来, 促进教育收费管理的规范化和治理工作的制度化, 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

摘要:教育乱收费是当前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审计机关作为经济审计监督、治理乱收费的主要部门应合理安排、统筹兼顾、依法审计、严格执法、纠正违规, 履行监督职能职责, 担当起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任。

8.教育乱收费为何难治本 篇八

[新闻回放]

教育部治理办关于2011年下半年查处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的通报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得到一定遏制,但部分地方和学校的教育乱收费行为时有发生。2011年下半年,教育部继续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查处并重”的原则,严肃查处了一批教育乱收费案件,严肃追究了违规违纪人员责任,现将2011年下半年督办查处的部分乱收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类型1:虚报冒领国家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案件

案例1: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

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17所乡镇中学不同程度存在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国家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违纪行为。2010~2011年度,全县累计虚报学生人数3 547人,套取国家义务教育公用经费939 955元。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财教〔2009〕2号)等文件关于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的规定。该案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损害了国家利益,影响了教育形象。教育部督查督办,责成河南省教育厅严肃查处:汝南县纪委给予负重要领导责任的汝南县教体局局长、党组书记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的汝南县教体局分管副局长行政记大过处分。汝南县教体局在此项工作中监管不力、失职失察,驻马店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对汝南县教体局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汝南县教体局写出深刻检查。汝南县纪委给予虚报冒领国家公用经费的17所中小学校长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写出书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免去三桥中学校长职务。

类型2:克扣、挪用学生伙食费案件

案例2:湖南省沅江市琼湖书院、衡山县店门镇中心学校、耒阳市东湾中学

2009年,琼湖书院共收取学生伙食费225万元,实际支出158.6万元,结余的66.4万元,有37.9万元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津补贴,28.5万元用于学校日常支出。2008年,店门镇中心学校通过虚报菜金等形式,将学生食堂伙食费结余资金23.01万元转至帐外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职工津补贴和学校行政开支。2008年上学期至2010年上学期,东湾中学以虚报形式套取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共计5.4万元,用于学校日常支出。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关于中小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非营利原则及多退少不补的规定。教育部督查督办,相关部门已作出了严肃处理:沅江市监察局给予琼湖书院校长行政警告处分,并在全市范围内对琼湖书院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违规发给教师的津补贴已收缴至市财政。衡山县纪委给予店门镇中心学校校长和总务主任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副校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9.59万元津补贴已收缴至县财政。耒阳市纪委、监察局给予东湾中学校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学校总务主任兼会计行政记大过处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类型3: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收费案件

案例3:山东省德州市武城二中

山东省德州市武城二中部分教师于2011年7月14日组织学生到河北省故城县成龙学校进行跨省补课,计划补课4周,每生收费920元,共收取450名学生补课费414 000元。参加补课的教师有21人,其中6人为各年级分级部主任,15人为普通任课老师。武城二中跨省补课,违反了国家关于严禁收费办班、补课的规定,在全国产生了恶劣的影响。教育部督查督办,相关部门已作出了严肃处理:德州市对武城县教育局和武城二中的违规办学行为全市通报批评;武城县纪委、监察局对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县教育局分管负责人予以诫勉,对校委会负有领导责任的3人予以诫勉,给予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武城二中教务处负责人停职检查处分;对违规办班收取的补课费用,由县纠风办予以追缴并退还给学生;武城县教育局对武城二中全县通报批评,责令武城二中校委会作出书面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补课教师;武城二中对21名进行违规补课的教师全校通报批评,并扣发全年津贴;给予参与组织补课的6名分级部主任行政记过处分。

案例4:湖北省武汉市第六十四中学

湖北省武汉市第六十四中学于2011年暑期组织初三学生补课32天,收取补课费364 825元;组织初一、初二学生晚自习和周六补课,按60元每生的标准共计收费78 120元。上述行为违反《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教财〔2006〕6号)等文件关于规范学校办学秩序,严禁收费办班、补课的规定,加重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群众利益。教育部督查督办,硚口区教育局已责成学校立即停止违规补课及收费行为;将收取的初一、初二年级补课费78 120元、超收的初三年级暑期补课费228 138元退还给学生;给予该校校长行政警告处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了六十四中违规补课及收费问题,取消该校2011年度评先资格。

类型4: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案件

案例5: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东坑镇东坑中学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东坑镇东坑中学向九年级学生收取模拟测试卷费用68 029元、毕业生照相费6 200元、补课费54 375元、任课教师纪念品费用10 335元、其他零星杂支10 246元,共计收费149 185元。上述行为违背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等文件关于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违反了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事项的规定;同时也违反了《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教财〔2006〕6号)等文件关于规范学校办学秩序,严禁收费办班、补课的规定,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影响了教育形象。教育部督查督办,榆林市、靖边县教育局已责成东坑中学退还收取的模拟测试卷费68 029元;取消东坑中学“先进集体”称号,对该校乱收费行为全县通报;取消东坑中学校长靖边县首届“好校长”称号,免于行政处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案例6: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齐齐哈尔分局克山农场初中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齐齐哈尔分局克山农场初中2011年对每位学生收取21元“扫雪费”,所收费用合计为9 912元;对初一、初二学生收取“纸张费”每人每学期40元,初三学生收取“纸张费”每人每学期50元,所收费用合计为19 07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等文件关于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事项的规定,影响了教育形象。教育部督查督办,黑龙江省教育厅责成学校将收取的“扫雪费”和“纸张费”全部退还给学生,对克山农场初中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克山农场给予克山农场初中校长行政警告处分。

类型5:违反规定,自立名目收费案件

案例7: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下属计算机学院、城市规划与管理学院在2011年工程硕士全国联考中要求报考计算机、项目管理专业的考生缴纳考试、考务等费用600元,超出经过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擅自收取考务费300元、发票税金35元,共违规收取45名考生费用合计15 075元,所有费用均通过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收取。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第一章第四条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的规定,损害了考生利益。教育部督查督办,哈尔滨工业大学纪委已责成深圳研究生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回学校本部作出深刻检讨,并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将违规收取的每人335元全额退还考生;给予深圳研究生院计算机学院院长、城市规划与管理学院副院长、继续教育学院院长3人行政警告处分;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类型6:违规办班、培训收费案件

案例8:福建省厦门市紫星企业管理培训学校

厦门市紫星企业管理培训学校自2003年以来先后与国内31所高校签订了60份联合培训、招生合作协议。合作项目包括:博士、硕士、本科、自考等准学历性质的课程班、进修班、研修班,同时代理一些高校(继续教育)招生。这些项目均为超范围开展业务。该校与一些高校联合开展的培训、招生项目的收费标准未经物价局批准,均属违规行为。教育部督查督办,福建省教育厅、厦门市教育局作出了以下处理: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存在管理不严等问题,责成该局主要领导作出检讨,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对紫星学校予以警告,同时禁止其开展新的与招生有关的业务,对原来签订的项目要逐一进行认真清理整顿,如再发现新的违规行为,将吊销其办学许可证。由思明区教育局对学校校长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查。由厦门市物价局对紫星学校违规收费问题进行处理,规范其收费行为。由厦门市教育局对紫星学校的违规行为在全市教育系统内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全市同类教育培训机构,特别是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开展警示教育。

教育部将继续加大对教育乱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各级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严格履行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教育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自觉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抵制教育乱收费,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来源:教育部网站)

[记者调查]

教育乱收费背后有“利益联盟”择校成治理关键

应如何应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近日,《人民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和教育专家。

“项目更新、方式更隐蔽”,乱收费呈现新特点

记者了解到,随着相关部门多项治理措施的出台,很多学校在教育乱收费问题上,已不再像以前那样明目张胆,而是呈现了“项目更新、方式更隐蔽”的新特点。

比如,“化整为零,分次收取”、“避开锋芒、错时收取”,成为很多学校采取的乱收费手段。一些高档幼儿园费用每年在6万~8万元不等,若一次性收取一学年的费用,很容易让家长产生抵触情绪。因此,有的幼儿园化整为零,按月缴纳,这样平均下来,每个月几千元,就不会引人关注。

“巧立名目,变相收取”也是很多学校采用的新手段。有的学校迫于政府规定和社会舆论压力,在学杂费上不敢公开加码,于是就改换方式,利用开办特长班、补课班、兴趣班的机会,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变相增加学生负担,牟取利益。

乱收费背后存在“利益联盟”,加大了治理难度

“有的学校与主管部门在事实上形成了利益联盟,这是教育乱收费问题禁而不绝的重要原因。”有专家指出,在一些地方,政府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教育经费的截流、挤占、挪用及对于教育乱收费的变相鼓励与分成,使学校与主管部门在事实上形成了利益联盟,这在相当程度上加大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难度。

21世纪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指出,以近年来一些地方查处的乱收费案件为例进行分析,在有的地方政府部门看来,维持义务教育不均衡现状,对其自身有利:

首先,好的学校可以借机收取择校费,由此可减少政府部门的教育投入。一些地方收取择校费(或巧立名目为“捐资助学费”),就是由政府部门和学校“协同作战”——学校要求家长交款到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再分成给学校。这类乱收费很难查处。

其次,教育资源不均衡,为教育部门、学校等提供了可以利用和交换的资源。如果教育资源都均衡了,择校的“资源”也不存在了。可以说,在择校利益链上,政府部门往往成为重要的环节。

择校问题成为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关键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择校问题是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的关键,不久前出台的《八项措施》就明确提出了两个指标,旨在控制择校现象。

一个是10%,即跨范围招生的比例不能超过10%,并作量化检查。第二个指标是30%,要求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这样做有利于缓解“小升初”择校,因为就近上初中比择校上初中进入优质普通高中的机会大。

熊丙奇认为,治理择校热以及背后的择校乱收费,首先应该着眼于政府投入教育的行为,对政府不保障教育投入、不转变教育资源配置模式的行为严厉问责。唯有如此,治理择校乱收费才能走上正途。

熊丙奇说,必须改革学校管理制度,目前受教育者及家长往往缺乏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决策权,这就是各种乱收费畅通无阻的基础。如果改革学校内部管理,赋予受教育者参与学校管理、评价的权利,这一基础当不再存在。

专家认为,要使治理乱收费取得成效,必须斩断利益联盟关系,政府真正担负起投资与监管责任,治理学校乱收费才会有成效。

(来源:《人民日报》 赵婀娜/文)

[延伸阅读]

◎广东向择校乱收费“开刀” 治理方案年内出台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广东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广东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择校乱收费问题“动真格”。

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表示,今年要着重研究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争取年内出台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实施方案,确定治理择校乱收费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

关键词1:治理乱收费

查实违规收费 8校长被撤职

据广东省教育纪工委书记赵康披露,2011年,省教育纪工委共受理教育收费信访563件,已全部办结并按季度通报核查处理情况。重新选取50所中小学校进行教育收费动态监测。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2011年春秋两季全省共组织860个检查组,检查了10 871所学校,清退违规收费金额914.59万元,查处责任人93人(次),对查实违规收费的8名学校校长作了撤职处理。

在受理教育信访方面,会议透露,去年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 459件,立案118件,涉及138人,其中处级干部12人。给予党纪处分61人,政纪处分67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2人,挽回经济损失525.09万元。去年,省教育纪工委立案8件8人,涉及处级干部6人,办理省纪委交办的案件协查7件。

罗伟其透露,今年广东省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确保与国家现行教育收费政策保持一致。“要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今年广东省将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镇)复核工作。

关键词2:择校乱收费

“高中指标到校” 要逐步解决

记者注意到,择校乱收费问题,是此次会议“炮轰”火力最猛的一点。罗伟其强调,“目前,广东教育乱收费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地方还比较严重,群众信访投诉居高不下,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教育乱收费问题虽然发生在教育领域,但不仅仅是教育问题,还涉及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税收体制、经济利益、社会观念等方面的问题,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要取得新突破,必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

会议强调,广东省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义务教育阶段以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收特长生、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等方式的择校乱收费行为。建立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机制,逐步从源头上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得到明显缓解,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赵康表示。

在教育部颁布的“八条措施”中,明确提出高中学位指标分配到校要至少达到30%。但旨在解决“择校热”的这一利器,为何广州等大城市迟迟不见实施?罗伟其表示,高中择校比例的问题十分复杂,广东省不同地区确实有具体的情况,比如珠海的分配比例已经达到60%,但广州等特大城市外来人口众多,牵一发动全身,需要结合实际逐步解决。

关键词3:中小学教辅

变相强制买教辅 要追究责任

近年来,中小学教辅材料日益散滥。会议透露,针对日前国家多部门颁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将出台实施意见。

具体整治思路如何?罗伟其透露,广东省要研究制定广东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统一配备的管理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据悉,广东省将成立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按照“机会均等、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的原则,择优评议推荐若干套教辅材料,各地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按照“一科一辅”的要求,从中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选用。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编写行为。

“教辅材料购买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会议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会议强调,大力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监管。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来源:《南方日报》)

◎河北:签署“军令状”治理教育乱收费

针对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河北省教育厅与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高校分别签署了《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就落实经费保障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严格追究责任等具体工作立下“军令状”,重点治理乱收费这一“顽疾”。

记者日前从河北省教育纪检监察审计会议上获悉,2011年,全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检查大中小学校15 450所,查出违规收费1 282.6万元,清退899.5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通报批评61人。

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治理重点将瞄准教育乱收费问题,坚决取消义务教育阶段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款,并按照“小金库”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此外,还将努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坚决制止以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收特长生、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等乱收费行为,努力解决中小学补课乱收费问题,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课班,严禁公办学校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来源:新华网)

[相关评论]

募捐款学校不能伤孩子心

在教育部门严禁学校乱收费的大背景下,对学校组织的各种捐款活动,有关部门是否也该进行反思与清理?

长沙市清水塘第二小学组织学生捐款,有的孩子捐了几元钱,却落了个“没面子”。原来,老师公布了孩子们的捐款数额,捐一两百元的孩子得到鼓励和表扬,捐得少的孩子难免觉得失落。

爱心无价,爱心不能用金钱简单衡量,捐款组织者更不能由捐款数额来评判捐款者的爱心度。社会原本存在贫富差异,以捐款数额“论英雄”是狭隘的,更是偏颇的。这是很浅显的道理,也因此,当与此理相悖的事情发生在学校里,发生在教师身上,就难以原谅。

在学校搞募捐,本身就值得商榷。因为,让孩子捐款实际就是向家长要钱。同时,14周岁以下的孩子尚无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未成年人捐款,有可能不符合其监护人——家长的意愿。是否真能借此培养孩子的爱心、而不是攀比,也是个问题。从小培养孩子的爱心与奉献精神是对的,但是否一定要通过捐款这种形式,而不是进行其他参与度更高的社会活动?

该校德育主任称,学生捐款是自愿的,不存在强制要求,“可能是家长理解有误”。家长是否理解有误暂且不表,一些捐款少的孩子觉得“没面子”却是事实。这是自愿捐款预期的“积极效果”吗?有班主任称,对捐款踊跃的学生会适当表扬,不会批评少捐和没捐的学生。殊不知,表扬多捐已然表明了老师的倾向性。老师表扬多捐的学生,其他孩子能不找家长多要捐款吗?有家长反映,“一个学期要捐款好几次”。言下之意,捐款已给家长造成了一定负担,这种结果与自愿原则不相悖吗?

为了确保慈善的公信力,组织者应向捐款者公开善款用途,提供较为明细的开支清单。但在清水塘二小,教师只是在家长的QQ群中播放了“携手爱心基金”活动的视频。稀里糊涂捐款,善款用途不明,反而可能挫伤孩子的爱心,影响家长的慈善积极性。

在教育部门严禁学校乱收费的大背景下,对学校组织的各种捐款活动,有关部门是否也该进行反思与清理?

(来源:《京华时报》 蒋 萌/文)

9.乱收费 篇九

根据自治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20**年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督查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教育系统收费工作,坚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作为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今年秋季学期,全区中小学校没有出现一起违规收费行为。现将我区秋季学期教育系统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中小学校35所,其中初中3所,城区小学6所,乡镇中心校4所,村完小22所。据开学初数据统计,全区中小学生在校人数12826人,教职工 858人。其中小学在校人数为10678人,教职工658人;中学在校人数2148人,教职工200人。管辖的幼儿园30所,在园小朋友5813人,教职工413人。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检查,规范民办学校(幼儿园)收费

1.规范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行为及收费标准。我区现有注册民办各级各类学校34所,其中民办幼儿园30所。民办学校(幼儿园)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取得办学许可证,对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应当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在检查中,有部分幼儿园开办幼儿园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并适当收取一定费用给予教师补贴,但没有以此作为入园挂钩的行为。我们责令其整改,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范收费。

2.强化和完善预防制约机制,对已出台的政策规定,要切实抓好落实。继续实施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及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和投诉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全社会的监督,注重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公示内容真实有效。同时,健全财务制度,加强收费票据管理,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二)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

1.制订了全区中小学接收进城务工子女入学的工作方案。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禁止收取务工子女借读费和择校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该补助的则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实行资助扶持,让所有务工子弟“进得来,学得好”。经查,全区无收取借读费或择校费现象。

2.政府和其他部门没有“搭车收费”及向学校摊派费用。全区各中小学校没有违反规定强行捐资、赞助等行为。学校和教师没有举办“辅导班”“实习班”“提高班”等现象。

3.学校按规定实行公示、公开收费,所收学前班保育费全部纳入财政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没有坐收、坐支现象。

(三)加强督查,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1.我区中小学、幼儿园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区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收费,没有代收服务项目,没有擅自设立、提高收费和扩大收费现象发生,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作业本现象发生。暑假期间,学校没有组织师生办班补课,也查无在职教师举办有偿家教。

2.加强督查。开学初,我局联合区监察、物价、纠风、财政等部门组成专业督查小组,全程督查全区中小学校收费工作,全面检查全区35所中小学、12所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情况,并暗访200多名学生家长,没有发现乱收费的`现象。

3.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建立信访制度,听取群众意见,加大社会和群众监督力度,真正形成监督合力。

4.定期召开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每年开学初,都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存在问题,商议解决问题方法,做好检查后的反馈和总结工作。

(四)落实政策,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机制体制改革

1.领导重视,亲抓力管,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机制体制改革工作。为了保证政策落实到位,我区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纪委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纠风、纪检、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逐级建立责任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镇(街)领导密切关注学校的收费工作,层层把关。同时,全面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校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和加大对贫困寄宿生补助政策的宣传,我区通过新闻媒介、拉横幅、颁发宣传小册子、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保证国家惠民政策深入民心、家喻户晓。

2.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使用,加强学校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经费开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杜绝了学校教育经费的挪用、挤占等现象,把有限的教育经费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提高了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按照《XX区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学校建立健全财务档案常规管理,修改完善校产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校舍使用管理制度》、《校舍设施报修制度》、《财产领用、借用制度》、《财产损坏赔偿制度》、《财产物品报废、报损制度》等,完善校产造册登记管理,实行财务人员专人专职管理。本学期,公用经费也能按时拨付到位,没有挪用、挤占等现象。

3.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及禁止收取学生作业本费,免费向学生发放国家教科书,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等政策,禁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经查,20秋季学期,我区有学生12826人,全部享受免费教科书和免杂费,其中小学生10678人,中学生2148人。教科书经费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直接下拨到新华书店,再由新华书店直接支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教科书由新华书店运到学校,然后按“课前到书”要求统一发放。受助学生确定后,学校直接将教科书(教科书扉页上加盖“本书由国家免费提供”印章)发给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学校并认真做好签收免费教科书签领手续。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文件精神,根据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有关政策,今年秋季学期共核定有寄宿生1172人,全部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补助经费732500元;享受阳光早餐的中学毕业生共587人,资助经费176100元;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7918人,投入资金 2375400元。

三、下一步打算和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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