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代缴供暖费协议

2024-09-15

代收代缴供暖费协议(共10篇)

1.代收代缴供暖费协议 篇一

甲方:乙方:

根据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的水电费进行代收代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座落位置: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对()的水电费进行代收代缴,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加盖物业公章的相关缴费通知单、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转帐帐号等便于甲方及时转帐支付相关费用,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关缴费非经营性收据;

2、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3、甲方按相关部门向甲方收取的水电费为依据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乙方不再另行向甲方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4、乙方应将代收代缴的费用及时代缴,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滞纳金或其它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

第三条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至甲方在该物业租赁期满为止。

第四条其他事项1、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订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3、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5、本合同共二页,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2.代收代付协议 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xxxx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xxxxx交予乙方制作,制作费由甲方代收代付。

二、制作收费标准xxxx元/只,统一由甲方代乙方收取并定期与乙方结算。

三、所有与制作相关的质量、工期、发票等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予甲家满意的答复。

四、若由乙方制作的产品产生的有关问题乙方未能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先行处理,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3.代缴社保协议 篇三

乙方:

为便于管理,甲乙双方就公司统一调转、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从XX年01月01日起,经公司统一调配,甲方(□调往□派遣)到乙方的人员(明细单附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由甲方代办,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根据(市/县)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给调转/派遣人员在(市/县)社会保险局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基本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上述社会保险代缴业务所发生的费用实行一年结算,结算日定为每年的12月31日。结算日由甲方提供一年代缴明细清单,乙方核对无误后划转费用。

甲方户名: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协议未尽事宜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甲方: 公司乙方: 公司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员工需长期驻派乙方所在地工作,鉴于此情况,为方便员工,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员工代办社保、代发工资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在符合法规政策的前提下,甲方委托乙方为本单位指定员工代 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 公积金等社保费,并代支付工资。(指定员工情况见附表 1),乙方同意并免费接受委托业务。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委托员工的社保扣缴、工资等情况数据,并及 时将款项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到乙方银行帐户。

三、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汇款,及时办理甲方相应员工的社 保缴纳手续、代发工资,并将社保扣缴、工资发放回执行等相应 票据回传至甲方。

四、甲方员工有工资、社保扣缴或人员情况变动时,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及时办理变动手续。

五、乙方对甲方委托过程中获知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 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 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 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 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协议到期后双方未提出终止协议的,可视作自动延期______年。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在 本协议生效期内,如其中一方要求变更、终止协的,必须提前_____ 个月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或纠纷由毁约一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代收帐款合作协议 篇四

甲方:深圳市信益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乙方:蔡卫飞(身份证号码:***718;下称乙方)

签约地点: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下横朗春长工业区A栋三楼办公室

以甲乙双方既有的业务合作关系为基础,乙方表示愿为甲方存在于江苏省常州市家善新科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方)供货帐款90余万元的债权进行受托代催收结付事宜。乙方将充分发挥和利用其故乡人脉资源优势等有利条件,为甲方清偿该项债权服务。双方协商一致,兹订立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拟定提供所需资料范本:

1、供由双方签订借款协议并随附甲方出具借款收据之用;

2、供必要时双方签订债权转移协议之用;

以此方式构筑双方与常州市家善新科电器有限公司的三角债关系或债权转移模式,使乙方在代表甲方履行债权人职责时具有相应的正当性与合法性。

二、为配合支持乙方有效开展代催收工作,甲方应尽快向法院提出解封申请,使被冻结的甲方债权可供乙方介入催收或使债务方可合法支付给甲方。

三、乙方在受托代行债权人职责时,催收回笼资金的给付渠道必须依照甲方与债务方财务结算支付的既有渠道办理,不得截转截留。涉及到甲方供货品质争议的产品退货,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和确认,乙方不得擅自处理或改变仓储方式及地点;由债务方提出的退货产品其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

四、为防止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和债权转移协议正本及借款收据正联等资料发生不测和意外,从而导致甲方债权流失及其权益损害:

1、乙方确认并承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和出具的借款收据正联(NO.0001939#、NO.0001943#两份)仅用于向债务方代催收欠款事宜,绝不扩大或超范围使用,若持有人违反约定改变用途则无效,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2、双方确认采取必要的对应程序和措施来确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协议文本及借款收据的专用性和唯一功能。乙方在获得上述资料时,均须在复印副本及留底联上签注明示包括用途、效力和否定相关资料所述事实与文字原意的声明。若涉及到虚拟金额的须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收条或欠条予以冲抵。

五、乙方在受托代行甲方债权人职责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据实凭证向甲方报销。

六、甲方给予乙方的回报承诺是:

1、继续免费为乙方新产品试制样品。

2、为乙方垫资生产不低于10万元总价款的订购产品,甲方垫资期为陆个月。

3、当乙方经营资金发生困难时,甲方依据乙方代催收回笼资金总额的15%,免息出借给乙方使用叁个月。

七、双方特别约定:

1、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受托清偿完甲方债权时止。

2、在协议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定。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捺印)

电话:0755-86165787电话:(0)***、0512-81615299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作业程序指南

1、由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谈话、落实问题,并对谈话过程进行录音(准备录音器材)。

2、在合作协议上签字(日期应与借款协议相同或稍早些均可,喻需带上原公章)。

3、由另一方当事人在借款协议上签注明示:此协议正本仅供本人代表债权人深圳市信益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债务人常州市家善新科电器有限公司催收欠款之用。协议双方无借贷事实亦无此项债权债务关系。该正本自乙方持有之日起即作废。

4、在债权转移协议上签注明示:此协议正本仅供本人用于代甲方向债务人常州市家善新科电器有限公司催收欠款之事宜。协议双方并无债权转移事实。该项债权仍归深圳市信益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正本自乙方持有之日起作废。

5、在两份收据底联上签注明示:该收据正联仅用于受托代催收欠款之事宜,双方并无借贷事实与关系,收据正联自出具之日起作废。收据正联持有人若改变约定用途则依法论究。

6、由另一方当事人分别出具:

A、按合作协议或债权转移协议反打对应金额之收条或欠条(06年12月31日)。

B、出具从新科划走的35万元欠条。

C、出具从新科领走的退货数量及总价款的欠条(喻需带上蔡卫飞从新科领走该批货物的手续及证明材料)。

5.委托代缴保险协议 篇五

甲方:北京柏海青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自2011年4月1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止,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

商续签或终止协议事宜。如不续签,协议期满自行终止。

第二条 乙方委托甲方代为乙方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服务。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责任: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参加社会保险所需要的个人身份材料,要求材料真实、有效,并且合法。如因乙方提供虚假材料而影响甲方不能为乙方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所有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责任按乙方要求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在每年6月份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缴费证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漏缴社会保险的,由甲方负责给予补缴,或补偿给乙方同等金额的补偿金。

3、甲方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包含个人社保开户、社保缴费基数核定、办理医保手册、办理医保存折、办理社保卡、报销医药费用。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责任: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保险缴纳的种类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2、乙方有责任按乙方要求以6个月为一周期,分两次将乙方保险费用汇入甲方帐户内。第一次汇款日期为于2011年4月1日至4月15日之间;第二次汇款日期为2011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之间。如因乙方漏缴保险费用而导致乙方保险未能正常连续缴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在签订该协议5个工作日内将代办费和第一周期的保险费汇入甲方帐户内。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X年X月X日起生效。

甲方:北京柏海青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乙方(姓名):

联系人:张琦

联系方式:***

6.代收代付协议书 篇六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为妥善解决代收代付问题,根据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三方 共同遵守执行:

一、丙方用在甲方厂区的混凝土货款,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给丙方;

二、丙方收到甲方的货款后,甲方的支付货款的行为乙方予以认可,该款从甲方 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减;

三、丙方收到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的混凝土货款后,丙方认可乙方向丙方支付了混凝土货款,并开具收条加盖丙方财务章给乙方;

四、甲方付款数额以不超过丙方与乙方混凝土的总货款为限;

五、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属于乙方和丙方于2018年6月5日签署的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的附属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本协议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代表人:

乙方::(盖章)代表人:

丙方:(盖章)代表人:

7.代收学费协议书 篇七

鹤壁高中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行

甲方:鹤壁高中

乙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行

为保证鹤壁高中学费、学杂费、住宿费的集中、及时、安全收缴,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和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方便客户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学费代收工作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原则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利用自身网点的优良服务条件和网络优势,为甲方山城区、淇滨区校区在校学生进行学费、学杂费、住宿费的代收服务。

第二条

甲乙双方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并分别负责督促各下属部门按照协议履行。

二、合作内容

第三条

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收缴资金按时汇缴至指定账户,保证安全、及时、准确、足额将资金划转至鹤壁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在乙方开立的银行账户。账户号:***002;账户名称:鹤壁市市级非税收入归集专户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第四条

甲方应至指派相关人员协助乙方进行学费代收工作,各个年级、班级应积极配合甲方代收工作。

第五条

乙方在代收学费过程中,甲方负责校内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第六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上门收款服务,乙方需要提供人员、车辆及相应的配套设备(验钞器、计算器等)。

第七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优质的服务,加强内部人员管理,有效做好学费代收工作。

第八条

乙方人员不得对外透露甲方各项费用的缴纳标准、学生人数、代收量等信息,并负责保守甲方的所有与此有关的商业秘密。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

第九条

在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明确代收范围、代收方式和对对方的承诺及责任等有关事宜。

第十条

对账原则:以甲方每次开具的收款证明为对账依据,资金入非税账户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对账信息进行对账,并将对账结果反馈给甲方,使双方数据一致(甲乙双方有专人负责对账)。

六、违约

第十一条

双方承认,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违反都将给对方造成损失。如果一方违约,遵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通过双方商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获得补偿。

七、争议解决

第十二条

双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尽可能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八、附则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有效期满后,如双方均无提出异议,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由于法律或法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实施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在若一方欲终止协议,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四条

如遇双方上级主管单位、分行签定相同合作协议,以上级签定协议为准执行,本协议自行作废。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鹤壁高中 乙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行

(盖章)

(盖章)

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年**月**日

8.代收款协议书 篇八

甲方:

乙方:为了方便甲方货款的便捷收取,提供交易货款资金流与物流的综合解决方案,甲乙双方共同以向社会提供一种购销两便、安全可靠的服务方式,加速扩大商品有效流 通,丰富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为目的,本着上互相信任、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代收货款事宜,特拟定 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乙方所提供的法定代表人“代收货款”服务是指由乙方向买卖双方用户提供货款资金流与物流的一种综合解决方案,其方案设计为甲方办理一台或多台绑定甲方对公账户的移动pos结算终端,以便甲方货款及时收取,避免携带现金,收取假币,以及回款速度太慢的弊端。

2.“代收货款”服务具体操作流程:甲方有货款需要收取,甲方填写代收款单据,把代收款单据和移动pos终端交予乙方跟单员或者甲方认可的物流公司,货物至目的地通过刷卡交易支付货款,通过银联支付系统,T+1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结算至甲方绑定的对公账户。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

1.甲方必须是国家相关单位批准的合法经营的单位。

2.甲方必须开立对公账户,以供银联系统结算货款。

3.甲方委托代收货款对应的货物不得是房地产;军火和武器;盗版软件和音像制品;赝品;非法药品:禁运物品;人类或动物遗体和器官:在经济上或操作上不适合运输的货物: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物品。

4.甲方委托代收款项不得是虚假交易。

5.甲方不能伙同乙方跟单员或者私自非法使用pos终端进行违法交易,甲方提供的用于乙方代收款的pos终端,必须专户专用,不能转租,转借,出售甲方提供的pos终端。

6.甲方委托代收款必须正确填写代收款单据,收货单位或者个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必须

清楚,以方便乙方跟单员或者物流公司顺利联系到收货单位或个人顺利交付货物收取货款。7.甲方应将、、收货人应付款”额(以“元”为尾数)清晰标注在代收款单据上,“收件人应付款”数额不得为零,应以人民币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分别注明,不得有涂改痕迹。

8.甲方不得向客户提供残次、伪冒商品,;乙方仅负责货物代收款,不对商品的质量保

证及其售后服务承担责任。

9.协议生效后,视为甲方认可接受pos终端产生的费用,以及代收款手续费

(1)pos终端费用为单笔1%-20元封顶;

(2)代收款手续费为交易金额的千分之二点五;

(二)乙方:

1.乙方接到甲方申请,要严格履行核查责任,符合条件为甲方配备一台或多台移动pos终端设备,以供甲方收取货款。

2.乙方提供的移动pos终端设备系统稳定、运行良好。

3.对于妥投货物,乙方按时向甲方结算代收的货款(扣除相应费用)。

4.因乙方责任造成保价货物全部丢失或损毁,乙方按货物保价金额全额赔偿并退还相关费用;对于部分丢失或损毁的,乙方按保价金额以内的实际丢损价值予以赔偿。此过程中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减少双方的损夫。

5.本协议未注明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三、帐务结算:

1.货款结算:乙方提供移动pos终端采取的是资金归集方式,在扣除乙方应收取的代收货款结算费和pos终端产生的费用后,由山东省银联结算系统T+l结算至甲方开设的对公账户。

2.如因银联系统故障造成货款未结算至甲方账户,甲方应配合乙方,通知银联以及收单行进行人工调账,以保证甲方货款及时结算。

四、违约责任:

l、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如发现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或发生争议,原则上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经核实甲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通知银联和收单行停止结算或者封停pos终端:

(1)甲方违法使用乙方配备的pos终端;

(2)甲方私自转租,转借,出让专户专用的pos终端;

(3)甲方交寄国家和邮政部门规定的禁寄、超限寄物品,或向客户提供残次、伪冒商品,并在相关商务或邮购业务宣传中没有明确售后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的。

五、其他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时间定为:年月日。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两年。合同到期时,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未提出书面的终止协议,则该协议的有效期将自动顺延,长期有效。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拟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为甲乙双边内部协议,双方均有责任和义务对协议内容保

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9.代缴社保协议书 篇九

乙方: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原因希望将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下文简称“社保”)等关系挂靠在甲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

1、住房公积金每月代缴448元,养老保险每月代缴616元,医疗保险每月代缴382元,失业保险每月代缴84元,工伤保险每月代缴11.2元,生育保险每月代缴16.8元,以上共合计1558元;

2、甲方代乙方缴纳社保费用,甲方所代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公司与个人缴纳款(以第一条为准);

3、乙方支付方式:按照每两个月为一个周期,在甲方代缴之前,每周期提前10天一次性支付完毕当个周期的费用,从20XX年3月开始。

4、凭证协助事宜:乙方支付甲方费用后,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的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在一个会计年度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职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提供一个会计年度所代缴的社保信息。

5、双方权利义务:甲方在收取乙方代缴社保费用后,应当及时办理代缴社保事宜,如有特殊原因暂停办理的,须提前10天告知乙方;乙方如未按期支付社保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办理乙方的代缴社保事宜,根据友好原则,请甲方在停止办理乙方社保事宜3天前友好通知乙方。

6、若因此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日期:

10.代缴社保协议 篇十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乙方于 年 月 日从甲方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现乙方处于失业状态,没有与任何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等建立劳动关系,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提出申请,在乙方失业期间由甲方为其代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签订本协议时,根据深圳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乙方的社会保险每月需缴纳 元,其中企业承担部分 元,个人承担部分 元,以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

二、乙方按照每 个月为一个周期,在甲方代缴前,每周期提前 天一次性支付完毕当个周期的费用,从 年 月开始缴纳。乙方如未按期支付社保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办理。

三、乙方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有异义,应在付款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乙方确认缴费金额无误。

四、乙方若与第三方建立劳动关系,最迟应该在建立劳动关系后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终止缴费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为乙方代缴的社保缴费基数为深圳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甲乙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六、在甲方为乙方代缴社保期间,预计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当以 现金 形式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代缴社保,无论甲方事先有无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诺放弃一切基于社保和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经济赔偿及补偿。

七、乙方声明:乙方不是甲方员工,不为甲方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及福利等待遇,在甲方为乙方代缴社保期间乙方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行使任何职务行为,否则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声明人:(签名)。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风险提示:

1、代缴社保协议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例如:如果员工以公司名义对外产生法律关系,这个法律后果可能要公司承担。

2、公司必须妥善保管该员工的离职申请书和该代缴社保协议,一旦遗失有可能产生基于社保关系产生的劳动法律风险。

3、购买社会保险企业有配合员工实现保险待遇的义务,可能会增加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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