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稿(通用11篇)
1.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稿 篇一
永乐乡民主生活会 征求意见、整改措施
及落实情况
永乐乡主持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由乡党委书记赵贤慧主持,乡班子成员和乡直各站所负责人参加了民主生活会。
这次会议是在广泛征求广大群众和乡机关干部职工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的情况下,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党委书记与副科领导干部、部分部门负责人、部分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部分党员群众谈心,副科领导干部之间相互交心,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心、党员与党员谈心的基础上召开的,会议采取的形式为:
1、通报征求意见的梳理情况。
2、通报谈心活动的开展情况和谈心中收集到的合理化建议。
3、领导干部之间本着讲团结、讲友谊、讲工作为重点的思想,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方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个人发言中,对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他人存在的问题实话实说,态度诚恳,达到增进友谊、增强团结、促进工作、相互监督、相互提高的目的。
民主生活会上,领导干部认真查摆和剖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分析和提出了对其他班子成员的批评和意见,归纳起来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班子成员学习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与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力度不够,存在会上安排布置多,检查时间少。三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思想沟通不够。四是解放思想不够,思维未得到解放,发展意识不强,创新思维不够。五是在处理职能部门的问题上,关心和支持的力度不够。六是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容易出现畏难情绪。七是执行力不够,执行力效果不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结合乡的实际,乡党委班子成员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全面的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知识水平,更进一步加强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认识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是深入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体恤民情,了解民生,反映民意。三是多加强交流与沟通,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加了解,增进团结。四是对待工作多思考、创新,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着重抓好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五是严格执行党的廉洁从政五十二条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着力解决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六是以“十二五”规划为契机,着力实施,切实做到“五个树立,五个带头”,即树立理想信念,带头加强学习;树立发展理念,带头勤奋工作;树立良好形
象,带头端正作风;树立大局观念,带头维护团结;树立廉政意识,带头清正廉洁。
中共永乐乡委员会
2.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稿 篇二
1) 按照区域规划需搬迁的企业再新建湿法磷酸及配套的磷酸一铵、磷酸二铵装置时, 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满足表1的指标要求。
注:kgce为千克标准煤, 1kgce=29.3076MJ, 下同。
2) 现有湿法磷酸及配套的磷酸一铵、磷酸二铵装置, 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满足表2的指标要求。
注:Ⅰ类磷矿系指用于生产湿法磷酸及磷铵的磷矿原矿或经选别后矿粉 (或矿浆) 其w (P2O5) >28.5%, 主要杂质含量w (Fe2O3+Al2O3) <6.5%;Ⅱ类磷矿系指用于生产湿法磷酸及磷铵的磷矿原矿或经选别后矿粉 (或矿浆) , 其w (P2O5) ≤28.5%, 主要杂质含量w (Fe2O3+Al2O3) ≥6.5%。
3) 现有硫铁矿制酸企业副产的矿渣必须全部回收利用;现有磷铵企业必须配套建有规范的磷石膏堆场, 未建磷石膏堆场的企业3年内必须完成装置建设, 且磷石膏利用率在3年内必须达到年产生量的15%。达不到以上要求的企业必须关停。
4) 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环保指标必须达到表3的要求。
5) 现有磷铵装置的环保指标必须达到表4的要求。
3.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稿 篇三
面对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灾害,灾区广大教师始终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舍生忘死,奋不顾身,保护学生,以爱与责任,见证了人民教师的伟大师魂,在全社会赢得了高度赞誉,也引发了对教师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深入思考和广泛讨论。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8.31”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和大力弘扬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崇高师德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建设,《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研究小组将研究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布,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
(教育部网站2008年6月26日)
新闻出版总署:第五次向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
5月20日至21日,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司组织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党校、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教委等单位的儿童文学作家、青少年教育和儿童读物推广等方面的20多位专家学者召开了评审会。从全国279家出版社报来的1171种图书中,专家经过认真审读和充分论证,最终确定推荐图书100种。
为了推动青少年阅读活动顺利开展,新闻出版总署从6月中旬开始开展“红色书香活动”,将百种青少年优秀图书送往革命老区的中小学校;9月新学期开学后,还将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一起联合举办“呵护心灵成长重建精神家园”活动。宋庆龄基金会将通过向全国募集资金的方式购买图书,新闻出版总署通过全国出版社捐助图书,向重灾区中小学捐助10万册。
(《人民日报》2008年6月2日)
福建:“乡土艺术进中小学校园”活动启动
福建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乡土艺术进中小学校园”活动,以提高学生的审美素养和综合素质。
福建省教育厅表示,优秀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具有浓郁的地域地方特色和乡土气息,开展“乡土艺术进中小学校园”活动有利于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学生的审美素养和综合素质。
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学校和乡土艺术师资等具体情况,可开设校本课程、地方课程以及开展课外艺术兴趣小组活动,送戏或送画进校园演出或展览,从而培养和激发学生对乡土艺术的热爱和乡土感情。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把“乡土艺术进中小学校园”活动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优先支持配合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艺术项目进校园。同时,学校要宣传动员学生主动参加乡土艺术课外兴趣小组,并为文化艺术单位到学校演出或展览提供便利条件。
4.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 篇四
1.在意识形态方面,观念落后,工作创新意识有待提高。
2.在作风方面,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彻底消除作风的浮躁和形式主义。
3.在工作思路上,要充分发挥党员的主观能动性,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注重细节。
4.在工作措施方面,要明确工作思路和部门职责分工,为各项工作供给坚实支撑,收集更多有利于工作发展的提议。我们应当更加重视基层干部。
5.进一步明确工作的长期目标和有效性
6.推动发展,就是要挖掘潜力,强化管理和评价体系,进一步促进发展。
1.领导小组工作成果
(1)领导班子整体政治素质高,在党员干部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2)领导小组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集团成员分工明确,沟通协调本事强。在重大问题决策方面,经过大会的讨论和决定,严格执行重大问题团体讨论制度。充分体现团体
团队的力量和团结。
(3)领导机构思路清晰,战略发展清晰。
(4)领导班子敬业负责,经常没有休息日。
致力于发展纪检监察事业,不顾个人得失。
(5)在廉洁自律方面,领导班子能够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有效防止腐败的发生,树立良好的口碑。
2.主要问题。
(1)领导要多到基层,了解基层党员干部的实际生活情景,多帮忙基层解决实际困难,提出更加人性化的管理,增加基层领导干部之间的交流。
(2)提议领导小组加强对青年领导人的培训。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者的意识和知识。
(3)提议领导干部的晋升应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要事先向总参谋部公开晋升干部的个人情景,广泛征求意见,加强对晋升干部的考核和监督。
(4)领导在管理上制定了规章制度,但在检查执行上不够执着。
(5)提议领导在工作中对下属坚持平易近人的态度,坚持员工与领导之间简便和谐的工作氛围。领导者的威信是由人格魅力、专业水平和管理本事建立起来的。
(2)对领导小组成员的意见和提议
1.总体评价。领导班子成员普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本事、改革创新意识、良好的团队团结协作精神、较强的敬业精神和事业心,能够严格自律、诚实守信、为社会服务。
3.缺陷和提议。
(1)个别领导要克服官僚主义,不能从表面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而要在实践中贯彻落实,维护群众利益。
(2)个别领导,包括部分中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缺乏领导风格和艺术。
(3)改善领导工作方法和方法。它们应当是合理的,有说服力的,不应当是武断的。
有些同志很重视管理工作,把管理工作抓得很紧,可是不明白管理工作的中心。有些同志处理复杂情景、解决重大复杂问题的本事不够,工作中缺乏远见卓识,事先解决问题的本事不够。更多的时候,他们是“灭火”和“灭火”之后。
5.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汇总 篇五
根据《中国共产党宁都县委关于印发〈“加快宁都发展,重塑宁都形象”主题教育实施案〉的通知》(宁发[2012]12号文件)精神对照检查阶段的要求,通过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为切实找准我局领导班子存在的不足,为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我们于7月下旬发出征求意见建议表,分别向局属各党支部、各部门、运输企业和服务对象发放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向县直各单位发出征求意见表15份,收回10份;无空表现象,填表率100%。梳理汇总情况如下:
一、肯定意见方面
1、政治思想过硬,拥护县委、县政府的决议,相结当前主题教育的要求勤政廉洁,能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维护领导班子荣誉。工作雷厉风行,敢抓敢管敢干,执行党的政策和上级指示,不打折扣,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执政能力强,不断带领全局职工开拓进取。
2、局领导班子成员整体素质较高,在廉洁自律方面能够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口碑较好,在职工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3、局党总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重点工程建设、交通行政执法、公路路政管理及养护、危桥改建、运政管理、廉洁从政、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得到了上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4、局领导班子是一个政治坚定、团结务实、勤奋实干、作风民主、敬业精神强、极富战斗力和创造力的领导班子。(党性分析 )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的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和谐地发展交通事业,在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关心并解决群众及交通运输行业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廉洁自律。
二、意见建议方面
1、加强全系统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适应新形势发展和交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2、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
3、关心职工生活。
4、加倍珍惜和维护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民主意识,坚持民主程序决策。
5、从政治思想、廉洁勤政、作风建设及工作能力及各方面,狠抓制度建设。
6、加强宣传思想工作,为交通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其他方面
1、希望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运输企业调查研究,开展暗访调查,分析了解基层情况,提出指导意见。
2、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3、以〈若干意见〉为契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统筹城乡交通发展,大力实施农村交通物流。
4、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推进城乡公交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民主生活会征求的意见、建议,可以看出广大党员、群众对我局党总支的期望值比较高,希望全体党员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戒骄戒躁,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三送)活动,以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6.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稿 篇六
1 企业设立和规模
(1) 拖拉机企业设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
(2) 生产发动机功率为18.38~36.68kW的拖拉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 000万元;36.68~88.24 kW的不低于3 000万元;88.24 k W以上的不低于8 000万元。形成的拖拉机生产能力 (拖拉机额定功率×生产台数) 不低于50 000 kW/年。
(3) 鼓励企业通过资产重组、企业兼并、技术改造等方式, 合理扩大生产规模。
2 生产设施和工艺装备
(1) 具有满足生产所需的生产场地和基础设施、存储场地及库房;具有土地使用权及证明、主要生产及检验设备的所有权;具有适应产品生产的物流系统。
(2) 企业具备保证生产所需的生产设施、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至少包括:清洗机或大型零部件的清洗烘干设备;漆前处理及涂装设备;整机装配线不低于10车位;必备的箱体类加工设备;必备的轴类加工设备;必备的钣金件冲压设备;必备的焊接设备;必备的检具、工位器具及工装夹具;必要的起重运输、吊运、搬运设备。
(3) 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检测手段和检测仪器设备。至少包括:动力输出轴试验台或发动机台架;传动系试验台;燃油耗仪;液压悬挂提升测量设备;液压输出测量设备;声级计;行车与驻车制动仪器;空载或加载磨合试验台;驻车坡道等。
3 设计开发能力
(1) 企业必须设置独立设计研发机构, 研发机构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所需办公设备。研发机构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研发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关岗位任职资格。
(2) 具有发动机配套, 拖拉机整机及传动、液压、电器等主要零部件设计、检验、验证能力;掌握国内外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能为生产、质检等部门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4 产品要求
(1) 所生产的拖拉机产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的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具有完整的产品图样、工艺文件、试制及试验验证报告等技术文件。
(2) 对于现有产品, 企业能够提供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认可的产品鉴定报告, 至少须提供:具有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 并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定型 (型式) 检验报告;定型试验项目包含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项目、基本功能项目和整机可靠性试验或部件试验等。
(3) 新产品投产前,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实施的《农业装备新产品生产鉴定管理办法》, 企业须提供相应产品的鉴定报告。
(4)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生产、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拖拉机。
5 质量保证体系
(1) 具有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职责明确的质量保证体系及产品一致性质量保证计划, 执行质量保证体系工艺文件规定, 所采用工艺能够保证生产产品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具备拖拉机产品生产一致性保障能力。
(2) 企业应详细制定有关入厂检验、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标准及检验方法, 对生产全过程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标准制定应以国家标准 (或行业标准) 为准, 若无国家标准 (或行业标准) , 应制定企业标准, 并经有关部门备案。
(3) 企业对采购的零部件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厂检验制度。企业应制定关键控制点的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 对生产过程及半成品进行检验, 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4) 企业应独立设置产品质量质检机构并配备专职质检人员, 质检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任职资格。产品出厂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企业应设置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
(5) 企业应取得国家行业或银行信用A级以上等级资质。
6 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
(1) 企业必须具备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必须配备劳动保护和工业卫生设施。新建与改扩建项目 (企业) 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2) 企业应重视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工作,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依法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新建与改扩建项目 (企业) 建设与项目相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并依法申请环境保护设施专项竣工验收。
(3) 企业废水的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粉尘、废气的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噪声的排放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 。
(4)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
7 销售和售后服务
(1) 企业要建立完善的产品销售和服务体系。
(2) 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3) 企业要加强与用户的联系, 做好用户培训, 指导用户合理使用拖拉机产品, 为用户提供基本的维修保养知识。
8 监督管理
(1) 拖拉机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上述相关准入条件。对现有拖拉机生产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准入条件进行核查。
(2) 拖拉机生产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土地供应、环保审批、信贷融资等工作时要以本准入条件为依据。新建或改扩建拖拉机生产项目建成投产前, 要按照准入条件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3) 各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本地区的拖拉机企业准入公告申请, 并对企业上报材料进行核实。国家工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中介机构的专家负责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和重点抽查。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公告符合准入条件的拖拉机生产企业名单, 公告实行社会监督、动态管理。实施准入的管理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制定发布。
(4) 通过核查符合准入条件的拖拉机企业, 方可享受国家和地方各有关部门在产品购置补贴、技术改造、产品出口、牌证管理、税收优惠、金融信贷等方面的相关扶持政策。
(5) 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参照本准入条件制定相应的配套监管办法。工业、土地、环保、安全、质检等管理部门应当通过联合检查等方式, 监督本准入条件的执行。各级工业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部门负责对当地拖拉机生产企业执行本准入条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业协会及相关技术、认证和检验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 加强行业自律, 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拖拉机行业准入监督和管理。
9 附则
(1) 本准入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台湾、香港、澳门特殊地区除外) 从事制造发动机功率大于18.38 kW的拖拉机生产企业。
(2) 本准入条件所涉及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政策、法规若进行修订, 则按修订后的规定执行。
(3) 本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7.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稿 篇七
关键词:地籍;不动产登记;探讨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一届中央政府对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要求十分明确具体。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笔者认真读过征求意见稿后认为贯彻实施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央到地方应完善好以下几方面配套的工作,包括涉及登记规则、登记机构、登记程序、登记权属证书、登记信息查询系统等软硬件方面的建设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序衔接。笔者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登记规则方面
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首要面临的困难就是不动产登记的依据文件繁杂。在关于不动产登记方面,除《物权法》外,房屋登记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土地登记有《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林地登记有《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农村承包土地登记有《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矿产资源登记有《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且每块还有相应的部门规章,比如《土地登记办法》、《房屋登记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已办理土地登记而未办理房屋登记的房屋转让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情形,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及《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该土地变更登记就不能办理。而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该房屋的受让人也不能办理房屋登记,从而使该房屋的权益人因法律法规的不统一而陷入困难境地。
针对上述情况,建议要及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不动产登记方面的统一登记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应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统一登记的法条,为农村集体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转让、抵押打好法律基础。
二、登记机构方面
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面临的第二个困难就是现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分散,如房屋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和矿产资源等由国土资源部门登记,林地由林业部门登记,承包经营的耕地由农业部门登记,不同登记机构都形成了一套登记机构、登记人员和登记办法。这种分散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不仅增加了群众、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便,增加了其时间和资金成本,也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有效行政管理。
如何将现行的分散在不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的登记职能分离出来整合为一个只履行不动产登记职能而不负有监督管理职能的登记机构,如何整合在职的不同身份的、不同财政供养方式的登记人员,以哪个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的登记职能为基础整合其它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的登记职能,这些问题都是设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面临的十分棘手的问题。
建议应该以土地登记为基础确立登记机构,因为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明确国土资源部履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职责,并且国土部门已经建立了覆盖全国的“一张图管地”工程系统,只要研究解决好如何把已有的其它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的登记信息融合到“一张图管地”工程系统中就有利于下一步加快建立统一登记信息查询系统。
三、登记程序方面
前面说过现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分散,对各自所管理的不动产登记都设置了自己的一套标准、一套程序。例如对农村集体土地的不动产登记,其地上房屋办理《村镇房屋所有权证》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设定的程序办理,其宅基地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要按照国土资源部门设定的程序办理,而承包的土地要确权办理《承包经营权证》就要按照农业部门设定的程序。对于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土地登记和房屋登记则要按照国土资源部门设定的程序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设定的程序分别办理,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同样对于国有土地上不动产抵押登记,则需要先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再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抵押登记。
建议对农民宅基地、房屋不动产登记和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要通盘考虑设定一套程序,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建设的批准对象是针对农民个人,而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开发用地的使用权和工程建设的批准对象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设定程序时应注意批准对象的不同。同时登记程序的统一也可以为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和流转做好技术保障。
四、登记权属证书方面
现行不动产登记颁发的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设定的职能分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等,证件种类较多,不仅权利人办理登记不方便,而且利害关系人查询登记资料也要多个部门跑,不利于不动产规范管理,也不利于不动产合法流转,制约着不动产发挥其最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建议从国家层面整合不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的登记证书,研究制定一个涵盖范围、内容较为广泛并且能够较好衔接以往登记内容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制作一套格式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册、表、薄,最好以国家标准的形式固定下来。
五、登记信息查询方面
现行不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依据其不动产登记职能都建立了相应的登记查询系统,国土部门已经建立了档案查询系统,可以对土地登记信息进行网上或纸质查询,房地产管理部门建立了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系统,有的已经实现网上信息查询,有的还仅仅是纸质的登记台账,有的登记信息查询系统的内容还不是太完善。同样存在登记信息查询系统多头管理,登记信息存在瑕疵的问题。
建议应加快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以图、以属性、以扫描资料挂接来管理不动产统一登记。地理信息系统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土地、房屋、林地、承包地等不动产权属界址都可以通过GPS确定唯一的坐标,广泛采集土地、房屋、林地、承包地等信息,打造一个全面的综合数据平台,建立全国统一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
8.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 篇八
根据县委常委会议精神,为切实开好2012年镇党委民主生活会,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县纪委、镇委于2012年8月15日组织召开了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党员干部及退休老干部代表共13人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了意见。
与会人员根据夹信子镇党委确定的常委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就镇党委常委领导班子及个人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坚持“一条主线、五篇文章”的发展思路,履行职责,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8个方面内容开展了座谈,对县委的工作和县委班子客观公正地进行了评价,肯定了成绩,同时也提出了问题和不足,并积极地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下面,将座谈会征求的意见整理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在座谈中,大家一致认为,镇委常委班子是一个政治坚定、团结实干、作风民主、敬业精神强,有战斗力的班子。按照“一条主线、五篇文章”的工作思路,带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解放
思想、与时俱进、实施了一系列乎合分宜县情的发展举措,有力地促进了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要求从严。镇委常委“一班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权威;坚持既分工负责,又团结协作,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
2、工作扎实有效。今年以来,镇委常委“一班人”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牢把握执政兴国第一要务,以招商引资为总抓手,定期分析全镇的经济发展形势,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和对策,研究解决经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全县经济呈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今年1-6月份,全镇国内生产总值64213万元,同比增长11.3%;财政收入达7396万元,同比增长20.7%,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590万元,同比增长22.9%。具体表现在:一是招商引资有新进展,1-6月份,全县引进内资项目90个,实际进资3.5亿元,同比增长377%;引进外资合同资金400万美元,同比增长300%。二是道路建设有新突破,镇及主干道实现了硬质的要求。三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全镇16个村有10个村达到规划要求。
3、作风勤政廉洁。镇委常委“一班人”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和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市十一届四次会议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坚持从自己做起,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身边的人。牢记两个务必,在全镇带头兴廉洁之风,创业之风,朴实之风。座谈会上,大家一致认为,镇委常委班子是一个作风民主、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廉洁高效,能够领导建设小康分宜的坚强领导班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座谈会上,大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本着客观公正和高度负责的态度指出了过去一年来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归结起来为以下几点:
1、村及公共服务设施还不够完善。
2、村建设功能不配套,没有专门的停车场、文化娱乐场所,交通秩序较为混乱。
3、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还较为落后。
4、农民增收渠道不多。
5、社会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
三、几点建议
座谈会上,大家也提出了一些建议,主要是:
1、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干部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我镇与南方发达地区相比,最大的差距还是干部的思想观念落后,干部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偏低,应把干部的思想再搅动起来,解放出来。建议镇委分期分批组织部分干部到发达地区锻炼学习,吸收新鲜的经验,更快地较变干部观念。也通过在外地与企业业主广泛接触,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招商进镇,搞活本地经济。
2、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不断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一要加大对投资环境的宣传和整治力度,既要不断推介分宜,宣传分宜特色,更要对破坏投资环境的人和事进行坚决的查处,真正让分宜形成一个“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氛围,营造安全文明的法治环境,称心舒心的人文环境和诚信的政策环境;二要加快工业园区的自身建设,尽快完成“三通一平”工作,为我镇招商引资工作创造载体优势,筑巢引凤。三要处理好加快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对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项目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要坚决禁止,确保健康发展。
3、进一步提高城镇管理水平,努力优化人居环境。要继续完善尚未改造地段的亮化、绿化、净化工作,同时也要搞好已改造地段的“门前三包”工作,着力提高城镇管理水平。
4、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一是高度重视农产品流通工作,让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销得出,卖得好价钱。要大力组织实施“绿色通道”,大力发展那些内联农户、外联市场的生产销售网络化组织,保证农产品销售畅通;要努力加快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为广大农民提供信息服务,帮助农民了解市场行情,掌握市场动态,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的利益。二是积极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合理组织、引导农民有序返城务工。三是切实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扎实推进和深化农村税费配套改革,落实好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制度和措施,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四是启用政策调控杠杆,大力扶持规模绿色产业,着力发展畜牧、水产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毛葱、万寿菊等特色农产品,千方百计拓展农民就业新途径,增加农民收入。
9.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梳理 篇九
苔青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于9月9日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前的准备会议,按照2011年基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通知要求,党工委召开会议确定下发党工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征求意见函,召开辖区老党员、企业负责人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班子同志对照《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照查找,按照党工委确定的议题,走访了个别党员,通过征求意见,9月7日党工委班子召开会议,将征求意见梳理如下:
一、在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方面不够深入。对辖区弱势群体、低保户、贫困家庭服务没有到位。抓好民生工作是基层政府的主要工作任务,由于工作不够到位,对辖区部分弱势群体、低保户、贫困家庭没有能够及时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我们将通过这次民主生活会,提高办事处和社区整体工作素质,熟练和掌握基层工作,深入细致的掌握辖区居民的各项信息,建档、立册及时的把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服务到群众中去,让他们体会党的政策的温暖。
二、围绕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反腐倡廉
认识性不足。一是对廉洁从政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降低了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二是在工作中自己也参与了一些宴请活动。三是存在老好人现象,不愿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在发展辖区各体经济方面的提供信息服务咨询方面存在不足,提供的信息服务不够全面。通过创先争优活动,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发展辖区经济,需要用科学的态度、科学的工作方法、提供科学的技术信息来引导职工家庭和农民致富,是我们班子今后的主要工作任务。
四、党性原则方面,纪律、廉洁不够严格,在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存在问题。一是制度不完善。单位制订的绩效考评制度不细、操作性不强,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还未充分得到发挥。二是教育针对性不强。在人员思想政治工作上,针对性不强,部分干部职工还有宗旨意识淡漠,为群众、为基层、为企业服务的意识淡化,对居民群众服务不热情;一些同志缺乏开拓创新和积极进取精神,工作上安于现状。主要原因有:一方面,机关对工作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的不够,制定的措施不够完善具体。另一方面,在落实规章制度上还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第三方面,存在迁就思想,总感到对干部职工要多从侧面提醒,少当面批评,自觉不自觉地降低了标准,放松了对职工的要求。在处理国
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中也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主要表现是:国家的大政方针,走形式,贯彻不到位 ;注重小集体的本位主义而忽略了整体工作效能的发挥和服务态度的提高,在实际工作中,为辖区居民服务热情和工作态度,按照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在处理个人的利益上,个别工作人员对待服务对象的个体工作敷衍了事,工作态度不认真,而对个人有利益的事情却积极主动,导致辖区部分群众负面反映,而影响了整体的工作形象。这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提高工作人员的行政水平和职业道德,因而促进单位的整体工作效率,通过优良的服务赢得辖区群众的满意。
五、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参加会议、组织活动、工作和思想作风建设方面有差距存在不足。在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要求下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认真总结经验查摆问题,改进了工作,应该说是通过学习还是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领导干部应要做到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学习中,我们比较注重形式和内容,但从学习情况来看,我们在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上还比较肤浅,人员的政治素养还不高,我们在理论学习上还需要进行长期的、坚持不懈的系统学习。二是学习与实践结合不是很密切。学习方法和方式还比较单一,学习安排和工作开展上有时存在脱节现象。个别同志还有走形式,图完成任务的思想。通过意见函和座
谈会梳理出5条问题,这有待于我们在这次班子民主生活会后深刻反思。加强整改,解决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苔青街道办事处党工委
10.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稿 篇十
我们的主要关注点之一是草案是否影响外国进口产品不能进入中国政府采购市场。比如,“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的定义不够明确,有可能造成政府采购市场的范围不合理扩展。我们对于无论部分使用还是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采购都被视为政府采购也有不同意见,因为这也会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
草案还扩大了政府采购的对象,包括了有形物和无形物,例如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专利权。而后者在《政府采购法》中并没有提到,条例对政府采购对象的定义超过了政府采购法的定义范围。另外,在实践中政府在购买知识产权后很难做到知识产权的实施和保护。所以我们建议草案不妨去除有关购买知识产权的规定。
我们对草案中有关“自主创新”的条款也比较关注,比如第9条和第55条等要求“通过优先或强制采购等措施,支持自主创新产品……”草案没有说明可优先采购的“自主创新产品”必须满足哪些要求,也许这些要求在其他文件中已经有明确规定,比如2009年11月发布的《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说明》。但中国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的规定是当前全球广为关注的问题,公开信息显示,中美两国正就这一问题进行紧张的讨论。各部门对自主创新产品标准理解也有较大差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难以统一。
中国在其“入世协议”中承诺将“尽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并且从那以后多次重申该承诺,如2009年10月中美商贸联合委员会的会谈纪要中表示,“中国承诺在2010年尽可能早的时间提交一份修改后的加入WTO政府采购协定的申请。”鉴此我们也希望相关条款能考虑到中国作为GPA成员国应当采用的标准,如对于本国货物、进口产品、信息透明等的规定。
当然,我们提交的意见只是本行业从促进双边贸易角度提出的一些具体看法,鉴于篇幅有限,这里难以更多表述,我们希望有机会更多地向同行学习。
11.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稿 篇十一
一、《政府会计准则——存货(征求意见稿)》出台的意义
多年来,我国在政府会计领域实行的是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预算会计标准体系,主要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这一体系是为了适应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建立和逐步发展起来的,为财政资金的运行管理和宏观经济决策发挥作用奠定了基础。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预算会计标准体系难以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主要表现为:一是不能如实反映政府“家底”,不利于政府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二是不能客观反映政府运行成本,不利于科学评价政府的运营绩效;三是缺乏统一、规范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不能提供准确、完整信息的政府财务报告。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有关专家等纷纷呼吁,要求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能够真实反映政府“家底”、绩效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政府会计体系,审计署也提出了相关建议。与此同时,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政府会计准则——存货(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政府存货准则”)的出台为整合现行政府预算会计制度体系,建立国家统一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奠定了基础,有利于规范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政府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全面性、相关性、可比性、及时性和可理解性。
二、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比较
1. 章节结构。
政府存货准则将存货的计量分为取得、发出和处置三部分,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CAS1)则将其全部囊括在存货的计量中。显然,前者对存货计量的规定更为复杂、细致,可能是由于其作为行政和事业单位的纲领性文件,其中的规定必须清晰、合理,以方便行政和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2. 总则。
针对政府会计和企业会计制定存货准则的目的一致,都是为了规范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区别:
(1)存货的定义。政府存货准则把存货的定义列在总则中,而CAS 1把存货的定义列在存货的确认中。前者对存货的定义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日常工作中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耗用或者储存的资产,如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以及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等。后者将存货定义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可见,前者的存货不包括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这与政府的服务性质有关。
(2)存货准则的适用范围。政府存货准则没有明确列示其适用范围,可视为满足存货定义的都适用存货准则。而CAS 1将适用于其他准则的存货一一列举,包括因建造合同形成的存货和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生物资产。两者有此差别,是由于企业的存货种类比政府复杂得多,规定也复杂得多,某些存货的适用范围很可能会受到其他准则规定的影响。
3. 存货的确认条件。
CAS 1比政府存货准则多了存货的定义,确认条件上两者差异不大,后者对存货的确认多了与之有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的存货。政府部门与企业相比,多了为社会人民服务的职责,这是因为存货确认多了服务潜力这项内容。后者还多了一条“存货应当在其到达存放地点并完成验收时予以确认。”前者却没有这条规定,因为企业存货包括材料采购和在途物资,这两项并非到达存放地点并完成验收时才予以确认。
4. 存货的取得。
政府存货准则分别对购入的存货、自行加工的存货、委托加工的存货、通过置换取得的存货和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进行了规定。CAS 1首先规定了存货成本的内容主要是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并对这三种成本做了具体的阐述,规定了成本的内容和范围;然后又分别规定了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以及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取得存货的成本和收购时的农产品的初始计量成本。两相比较,前者的规定更加清晰、合理,可能是由于政府存货的构成包括营利性的和非营利性的两类,规定内容差异较大,而且前者将存货的初始计量规定都集中在一起,方便阅读和参考。
5. 存货的发出。
政府存货准则将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和处理放在存货的发出里,而CAS 1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并没有和存货发出的几个规定放在一起。另外,CAS 1分别对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以及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劳务的存货的发出方法进行了具体的规定,而政府存货准则并没有提及。
CAS 1并不存在“存货”这一科目,而是通过“在产品”、“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核算存货。主要是因为企业的存货多是制造或购买的,单纯的“存货”科目并不能够将企业存货的性质进行合理区分。
6. 存货的处置。
政府存货准则只简单规定了发出存货成本结转以及存货盘盈盘亏的处理方法。而CAS 1还规定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价时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对不同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从而能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资产总额。
7. 存货的披露。
CAS 1中存货的披露内容比政府存货准则多,包括: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当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当期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以及计提和转回的有关情况;用于债务担保的存货账面价值。
三、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存货相关规定的比较
1. 存货的定义。
两者对存货的定义大致相当,只在语言表达上有些许差异。《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存货的定义中对行政单位接受委托人指定受赠人的转赠物资和行政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做出了另外的具体规定。
2. 存货的取得。
政府存货准则规定了不同种类存货的计价成本,包括购入的存货、置换换入的存货和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而行政单位会计的规定更细致,不仅包括不同种类存货的计价成本,还具体列出了处理方法、借贷科目。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购入的存货验收入库需做存货增加和确认支出的双分录。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存货”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存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尚未付款的,应当按照应付未付的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而政府存货准则在发出存货时才确认支出。另外,政府存货准则未考虑委托加工存货的核算,还有待补充和改进。
3. 存货的发出。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对存货的发出规定更细致,对开展业务活动等领用、发出的存货、经批准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的存货以及经批准对外出售、置换换出的存货分别做出了具体规定,也同样包括会计分录。政府存货准则只规定了一些总体性的存货发出。另外,前者并未提及存货中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而后者规定政府会计主体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进行摊销,将其成本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可见,后者作为纲领性文件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了一个合理的参照标准。
4. 存货的盘点。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盘盈的存货,按照取得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确定入账价值;没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盘盈的存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存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盘亏的存货,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按照其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存货”科目。
政府存货准则规定: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市场价格均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存货盘亏造成的损失,报经批准后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可见,前者规定包括具体的会计分录,而后者并没有对此做出具体规定。
四、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货相关规定的比较
1. 存货的定义。
两者对存货的定义大致相同。不过,《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了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以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通过“存货”科目核算。
2. 存货的取得。
政府存货准则规定了购入的存货、自行加工的存货、委托加工的存货、通过置换取得的存货和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等取得成本的具体构成。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仅规定了购入的存货、自行加工的存货和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的成本构成,同时规定了存货取得时的会计分录。事业单位购入存货验收入库时,按确定的成本借记“存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等科目。可见,虽然前者并没有涉及具体会计分录,但对存货取得的各种情况的规定要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完整。
3. 存货的发出。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存货的发出上比政府存货准则的规定更细致,分别规定了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和实际捐出、调出存货的处置方法和相关处置科目。而后者仅总体规定了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和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的成本计价方法。
另外,事业单位会计在存货发出时,对于业务活动领用的存货,按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存货”科目。而行政业务活动领用存货时,作净资产减少的处理,不作支出处理,借记“资产基金———存货”科目,贷记“存货”科目。
可见,事业单位的这种存货核算方法使得事业单位支出和实际使用的预算拨款支出存在不一致,还会使得事业单位的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存在问题。而政府存货准则的存货核算方法有了重大改进。
4. 存货的盘点。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市场价格均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盘盈的存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存货”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存货,转入待处理资产时,按照待处理存货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存货”科目。
由前述分析可知,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对存货的核算是存在差异的,而政府存货准则并没有对这些差异做出修改,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在核算管理上的差异会影响政府会计的整体管理,不利于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政府会计报告。
五、政府存货准则需关注的问题
关于存货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并未提及具体的做法,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了摊销按一次转销法处理,由此可见,两者的规定并不统一。
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取得存货的核算不统一。事业单位在取得存货时是借记“存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而行政单位在取得存货时则是先借记“存货”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存货”科目,同时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核算不统一的地方,政府存货准则并没有提出修改意见。
在存货盘盈、盘亏的核算中,事业单位会计盘盈的存货不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报经批准后直接记入“其他收入”科目;盘亏(或毁损、报废)的存货,则需要先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然后再将清理净收入转入“应缴国库款”科目。而行政单位的核算则都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进行。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的核算不统一,“待处置资产损溢”和“待处理财产损溢”两个科目在设置上也不一致。政府存货准则并没有对此问题提出修改建议,行政和事业单位存货核算依然没有统一合理的规定,不利于政府单位的内部管理,影响政府单位对外披露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存货的后续计量方面,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存货均不计提减值,反映出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存货核算缺乏谨慎性和客观性。政府存货准则也没有规定对存货计提减值。
六、结论与建议
政府存货准则提出了会计主体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于领用时进行摊销。该方法与事业单位的核算方法一致,为行政单位提供了核算的依据来源,方便行政单位核算和披露,也有利于政府会计整体的管理和对外披露。
行政单位会计中关于存货盘盈盘亏的核算,无论是处理方法,还是科目设置,都优于事业单位会计。我国政府存货准则应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同时充分考虑前述问题,以便及时改进,提高相关信息的一致性和可理解性。
我们认为,政府存货准则可以进行一个小范围的改革,尝试进行存货的减值核算,在加强对管理人员监督控制的基础上,保证减值的准确合理,从而使得存货的核算更加客观、有效。
摘要:本文通过将《政府会计准则——存货(征求意见稿)》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存货相关规定进行比较,分析该征求意见稿的贡献、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存货,政府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
参考文献
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编审委员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讲解[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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