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浅谈依法治国(8篇)
1.毕业论文浅谈依法治国 篇一
浅谈依法治国
河北省三河市第二中学 施艳红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并精辟阐述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这标志着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论日益走向成熟,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实践迈入更高阶段。以十五大报告的精辟论述为指导,全面深入研究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略,对于我们切实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理想,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确立
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依法治国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一种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相当发达的社会文化共存亡同兴衰的社会现象。真实意义与成熟形态的依法治国,即法下,不可能完全具备真正实行依法治国的三个基本条件,因此,当时的思想家们不能对其作出全面的、深层次的科学分析,当时实行的所谓依法治国也往往不过是专制与人治的陪衬而已。滥用权力、野蛮擅断、枉法裁判,在生产力和文化不发达的奴隶制与封建制时代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这是那种不发达社会的内在痼疾。
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开始实行。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政治力量的强大,依法治国主张与自由、平等、民主、宪政等进步观念开始广泛传播。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以自然法与社会契约论思想为基础,论证的资产阶级的法治理论,阐述了资产阶级的依法治国原则。从本质上说,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应当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民主国家,而且也应当成为真正实行依法治国的法治国家。
二依法治国的内涵
什么是依法治国?简单地说,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复杂些说“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些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从结构要素来看,依法治国是合三为一,有机结合的统一体。它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统一。其中,坚持党的领导是主导,发扬人民民主是实质,严格依法办事是基本内容。
三 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必然要求。
首先,依法治国是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民主与法治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密不可分。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只有人民掌握政权,实行社会主义民主,才能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法律,建立起自己的法律制度,才能使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民主制度、民主结构、民主形式和民主程序,都需要有法律加以确认、规范,并通过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实施。
其次,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离不开法制的保障。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比较完备的法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显得更加紧迫。当前我国经济领域出现不少混乱现象,如失信毁约、制假贩假、偷税漏税、欺行霸市等,破坏了市场秩序,干扰了国家建设,损害了群众利益。这些都与我们相关法律不够健全以及执法不力有直接关系。
再次,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只有实行依法治国,才能更好地促进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技术进步、文化教育发展。比如,我国的民法通则、婚姻法、收养法等法律,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要求,把道德义务转化为公民的法律义务,从而增加了道德规范的约束力,这无疑有助于社会主义道
德风尚的形成和改善。又如,我国刑法、行政法等法律把严重破坏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或行政违法行为,并对违反者施以不同程度的制裁和处罚,直接保证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
最后,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靠保障。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矛盾比较突出。这就要求我们要依靠法治来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还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环节
依法治国是一项治国的战略方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则是一项治国的战略目标。它不是一个空洞的抽象的概念。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现代社会一种最先进最文明的国家模式和政治法律制度类型,应具有一系列基本的原则和要求。根据人类的共同经验和中国的具体国情,可以将其概括为以下几项:
1、以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制定出来后,在尚未修改之前,任何组织特别是任何人都必须切实遵守。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宪法和法律在全社会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行各业、全体公民都要严格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任何人都不许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⑦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特别是宪法的特权,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说依法治国,归根到底就是依据宪法治理国家,建设国家。
2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完备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前提
当前急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因此要求建立一个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和谐、体例科学、协调发展的法律体系。治国必须有法,有法必须立法,有法可依是实行依法治国的前提。党的十五大提出,我们应在2010年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任务仍然艰
3、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依法行政是现代民主国家的重要标志, 它包含两层含义: 一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二是司法机关依法约束行政行为。依法治国能否取得成效, 主要取决于依法行政。只有在政府行政权力受到法的严格制约情况下, 才意味着法制的真正建立和完善。
(1)实行依法行政, 领导干部必须尊重法律权威, 杜绝特权思想
(2)实行依法行政, 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服从于法, 以身作则
(3)实行依法行政, 必须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
(4)实行依法行政, 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完善监督机制,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依法治国就必须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为此,一方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另一方面,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依照党的十五大的要求,建立与健全“民主监督”体系,是一项重要而长远的任务。深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是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
1986年6月28日,邓小平同志就作了题为《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的重要讲话,这是他一贯重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主张依法治国思想的一个基本观点。他认为“要讲法制,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由于我国公民缺乏专门的法律知识,因此必须在群众中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人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着重开展依法治国理论教育,广泛开展宪法知识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和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
法律知识是法律价值观的基础,法律价值观是法律意识中最核心的部分。故而在普法教育中,应该把二者结合,重点放在树立正确的法律价值观上。普法教育的目的绝不仅仅在于使公民懂得一点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要不断地启发和鼓励人民群众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树立社会主义的法律价值观,深刻理解严格维护和遵守社会主义的法律对国家、社会和个人的美好生活的重要性,不仅自己要守法,而且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发展法学教育,促进法学研究,是依法治国的必要条件
当代中国法学要克服自己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必须坚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集中体现这一理论的基本路线;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不断解放思想,转变不合时宜的观念;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深入实际,研究和总结中国的实践经验,注意世界法学研究的新动向,认真学习和借鉴历史上的或别国的经验,重视吸取人类积累的一切合理、有益的法律文化来丰富自己。依法治国是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它既是目标,更是过程。它需要几代、十几代人的努力,需要各个层面、各个部门、各个行业乃至全国人民齐心协力的共同努力。
2.毕业论文浅谈依法治国 篇二
1 依法治校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依法治校, 是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和实践, 是深化高等教育事业改革、推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2003年, 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政法罍2003) 3号) , 2010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再次提出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 表明了教育部推进依法治校的态度和决心。2013年教育部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 (教政治[2012]9号) , 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行动指南和实践纲领。如何贯彻好、落实好《纲要》, 对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推动学校行政管理体制和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依法治校、依法促教, 是高等教育领域中“民生法治”的具体体现, 是教育发达国家的一项成功经验, 是现代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标志, 也是我国教育管理的必由之路。随着我国教育法制的不断深化, 近年来高等教育领域的民生法治问题日益突出。高等教育管理中所涉及的受教育者、教育者、教育与社会之间方方面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实质上是一个典型的权利问题, 从解决问题的思路上看, 基本手段就是依法治校。
历史表明:任何国家步入法治状态都必须创设以下两个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条件, 首先是要有一整套尽可能详尽的、忠实反映社会关系尤其是社会经济关系及其发展变化规律的法律法规制度, 这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其次是全体公民和法人, 对法律秩序所包含的社会伦理价值的自觉和坚定的信仰与选择, 这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关键和核心。由此可见, 依法治校作为一种办学理念和管理实践, 参与性强、受众面广, 有利于调动师生员工的办学积极性, 是大学历史传承与现代大学制度的有机契合点, 彰显着独特的校园文化和人文精神, 是大学办学特色的有力保障, 是现代高校突出办学特色、谋求科学发展的必经之路, 是我国现代教育发展的必然。
2 依法治校是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的需要
近年来, 随着高校结构布局的调整, 各类大、中专学校合并升格后层次提升, 为了促进学校的建设健康发展, 只有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 依法实行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明确学校党委、校长、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各种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 才能做到相互配合, 权责统一, 依法办事。只有依法建立健全学校领导、各处室、院 (系) 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依法规范办学活动, 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才能有力地保障依法治校的顺利推进。
要搞好依法治校工作, 学校领导首先应坚持依法管理, 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凡是关系到学校的重大问题, 如干部任免、人事调动、重大经费开支、学校基本建设、职工福利分配等事项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布, 一律依法按章办事。二是学校要坚持教代会制度, 充分依靠教职工代表大会, 扩大全校教师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范围, 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三是要加强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建设。学校要做到规范化管理, 就得根据自身的办学层次、类型与特点, 依法制定、完善和修订学校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 使学校在办学性质、发展目标、学校的组织机构与决策程序、管理体制等方面, 形成一整套依法管理校务的规章制度。如在招生和财务管理上要全面贯彻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的招生政策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依法制订学生收费公示制度, 实行“阳光收费”和“阳光招生”, 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和检查, 彻底杜绝“乱收费”现象。如对教师任职资格要严格依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认定, 依法聘任具有相应资格的教师, 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尊重教师权利, 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
3 依法治校是培育和增强学生法制意识的需要
邓小平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青少年是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 具有战略意义。青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 他们的法律意识直接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能否早日实现。因此,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特别是加强对各类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 不仅是全民普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依法治校的需要。
依法治校的关健在于转变观念, 要以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指导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要坚持育人为本的思想, 按照教育部和全国教育系统关于普法工作的要求, 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 要按规定设置法制教育课, 把法律知识作为高等学校的必修课内容, 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和师资“四落实”, 在法制课教育中渗透法律法规意识教育, 按照要求开展一系列法制教育活动, 提高学生自觉践行法律法规的能力, 提高法律素质。
要搞好依法治校, 还得通过教师的学法、用法、懂法、知法, 依法规范教师行为。学校领导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 要把法律知识作为干部晋职、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 增强法制观念, 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为把学生培养成才, 要求教师在传授业务知识的同时, 向学生讲授与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并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注重自身形象, 为人师表, 增强服务意识, 提高办事效率, 不断规范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行为, 抓好学校教风、考风、学风、作风建设, 有利于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
4 依法治校是保护青年学生身心健康的需要
近年来,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呈上升趋势, 学校作为未成年人眼里的第二个“家”,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起着重要作用。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是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青少年犯罪不但给自已及家庭带来不幸, 而且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青少年违法乱纪犯罪问题是社会多种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 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抓教育, 重点是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学校要“管好自已的人, 看好自已的门, 办好自已的事”。成长过程中的青少年由于社会经验欠缺, 法制观念淡薄, 常以独立主体的身份参与社会生活, 他们的生理、心理、思想尚不成熟, 是非善恶观念尚未确立, 在外界刺激和诱惑下, 往往会因一时冲动而不考虑任何后果, 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 学校要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依据, 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结合普法宣传, 开展多种形式、生动活泼有针对性的各种主题教育活动, 如在新生入学教育进行校规校纪专题讲座, 以培养新生的法纪观念;在3月的法制宣传月和9月新生入学教育周, 召开学生大会, 组织学生学习有关依法治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文件和法规。通过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 使学生增强法制观念, 做到自觉遵纪守法。
总之, 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今天, 搞好学校管理, 重在依法治校, 即依法管理学校的各项事务, 让法律为教育保驾护航。这是各类学校现代管理方式的必然选择, 也是在深化教育改革的新形势下学校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摘要: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 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 推进依法治校是重视与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管理水平的有效抓手。深入推进依法治校, 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是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的需要;是培育和增强学生法制意识的需要;是保护青年学生身心健康的需要。
3.浅谈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篇三
关键词:法治;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并且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被认为是中国在法治发展的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事件,它标志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理念达到一个新的境界。这里我们就结合《决定》的内容和对法治的理解,着重分析探究在新的历史时期,法治为何成为国家治理的新常态,以及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一、为何法治成为国家治理新常态
早在春秋初期,管子就提出“治国使众莫如法,禁淫止暴莫如刑。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1]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他对“以法治国”的提倡,并且此后,“法为治具”也成为历代的传统性认识。在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对“依法治国”的探索也从未停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阶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首次作为全会的重要主题。从古代的“以法治国”到今天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能成为国家治理的新常态,我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
1.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
第一改革共识需要法治凝聚。新一轮改革影响面大,触及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只有寻求最大公约数,形成广泛的共识,凝聚强大的合力,改革才能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实现预期目标。我们知道,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国内理论界思想界非常活跃,对于未来中国的路怎么走,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左右之争更是激烈,那么如何凝聚改革共识,统一大家思想呢?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征求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國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时,习近平总书记给出了答案: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因为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现代法治与现代民主又是紧密相连、共为一体的,
第二,改革本身需要法治引领和规范。因为改革中的利益平衡、关系调节和行为规范需要法治。法律是什么?法律是利益妥协的产物,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是一种行为规范。同时改革也需要在法治框架内进行。依法治国要求改革不能突破法律界限,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所以有人说:“改革和法治是两个轮子,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是‘姊妹篇,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事业滚滚向前。”[2]
2.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法治
首先法治是人类社会最先进的社会治理模式。人类社会治理模式很多,比如神治、人治、法治等,但人类社会治理实践证明法治是目前最优的治理方式,也许它不是最好的,但目前还找不到比他更好的治理模式。亚里士多德就明确指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3]著名法学大家罗克斯·庞德认为:对人类内在本性的控制,即实行社会控制,有三种主要手段:法律、道德和宗教。[4]但是从16世纪以来,法律已成为社会控制的首要工具。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也认为:合法性统治包括三种历史类型:“卡里斯玛型(个人魅力型)”、“传统型”与“法理型”统制。并指出,一个国家在和平时期的合法统治最优模式是“法理型”统治。[5]邓小平同志也多次不断强调“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6]
其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核心要素是法治。有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五个标准:一是公共权力运行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民主化;三是法治;四是效率;五是协调。“依法治国”的战略与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是密切相连的,两者其实都是在强调公共管理与国家治理的理性化,这不仅是推进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而且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
二、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在明晰了法治已成为国家治理的新常态后,就面临这样一个问题,那在新的时期,我们又该如何践行这个新常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考虑。
1.让宪法真正成为权威。这可以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
之所以为要让宪法要成为真正的权威,其根源在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用宪法来治理国家,用宪法来执政,怎能不先明确宪法权威?可以说,树立宪法权威,关乎依法治国的全局。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我们要大力树立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将宪法权威和监督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高度。
2.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国家的法律法规靠谁实施?各级政府。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是谁?也是各级政府。一个政府的决策与执行是不是合法适当,不仅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福祉和整个社会的安全稳定,也关系到国家依法治国方略能不能妥善落实。因此,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
3.让法律成为全民信仰
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卢梭曾经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7]只有当法治成为一种全民意识,人人心中有法,人人心中尚法,人人行动守法,那么法治中国,才能最终成为现实。
法治中国,铿锵骊歌。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为新时期的法制建设谱好篇章,吹起号角,亿万中华儿女,让我们踏歌而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聚力拼搏。
参考文献:
[1]《管子·明法解》.
[2]11月7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在广西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辅导报告上的讲话.
[3]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4]罗克斯·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5]马克斯·韦伯《西方社会学理论》.
[6]邓小平《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
4.浅谈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篇四
一、全面把握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
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思路,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加强法治建设和政府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鲜明提出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指出,我们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更不能用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来动摇和否定党的领导。那样做在思想上是错误的,在政治上是十分危险的。特别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指出,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党委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这些重要论述,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鲜明提出要以法治推动和保障中国梦的实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法治建设既是重要内容,也是有力保障。强调,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要条件,是实现中国梦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没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没有公平正义;没有公平正义,就无法实现中国梦。我们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法治力量助推中国梦的实现。
鲜明提出要以法治方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政府工作的核心。这个根本利益如何实现?靠什么实现?关键要靠法治。强调,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这既突出了法治的核心价值,也使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这就要求我们在立法、执法等各领域各环节,都必须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好完善好,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受到侵害的权利依法得到保护和救济,使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受到制裁和惩罚,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鲜明提出一切行政行为都必须在法律的规范和约束下进行。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必须通过依法推进行政体制改革,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动力活力来实现。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行为是否规范、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直接关系到改革的走向和成败。强调,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把政府的一切工作更加严格地纳入到法治轨道上来,真正做到决策符合法律规范,办事符合法律要求,工作接受法律监督。归结为一句话,就是把政府工作装进法治的笼子里。
二、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
法治政府是现代政府管理体系的基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须自觉遵照法治精神,遵循法治原则,运用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各项权力,以法律的公信力保障政府的公信力,以法律的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打造职能有限、行政有为、运转高效的政府。
依法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政府职能如何转?政府机构如何改?都必须依法进行。明确指出,凡是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法治状态下,政府的权力、职能、责任义务、组织架构以及预算支出等都是法定的,不能超出法定范畴。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调”“控”同步,在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前提下,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科学合理调整机构设置,优化部门职责配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水平。坚持“放”“管”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创造力。要坚持合法性、合理性和重实效、重监督的原则,大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把不该管的事项还给社会、交给市场,使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更好地依法履行好、发挥好。
加强政府法规和制度建设。完备的法制是依法行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前提。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坚持立、改、废并重,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填补制度空白、制度盲点;及时修订和废止不合时宜、影响发展、有损公正的制度。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障立法过程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充分表达,合理的诉求、合法的利益得到充分体现,增强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政府治理始于决策,一旦决策违法,必然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危害。要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建立决策后的跟踪反馈和纠偏纠错制度,对决策实施引发重大问题的,应及时调整或停止实施,并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降低影响。
严格依法办事。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法律授权,政府所有的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做到法无授权则禁止,切实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全面推行政府及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梳理各部门的行政职权,细化和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遏制腐败、寻租现象的滋生。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解决多层、多头执法问题。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要养成按程序办事的习惯,真正做到作出行政决定时符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时遵守法定程序。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充实内容、扩大范围,增强政府行政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公开转变。当前,重点要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确保政府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都公开透明。
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法治政府必然是责任政府,用权要受监督,违法要受追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司法监督,加强财政、审计、监察等政府内部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直接监督政府的权利,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强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督导督查,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严明行政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三、不断提高各级干部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各级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中坚力量,其法治意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如何,直接关系整个法治建设的进程和效果。因此,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不断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是其法治意识和能力的集中体现。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真正尊崇宪法和法律,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人民权利,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努力做到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是要自觉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
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决纠正把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对立起来,认为“改革创新就是要突破法律的条条框框、突破法律的约束”、“依法办事会束缚手脚、妨碍改革、阻碍发展”的错误观念和做法,牢固树立“以法治引领发展、保障发展,优化法治环境就是优化发展环境”理念,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每一项具体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去谋划和研究,通过依法行政推动形成深化改革、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秩序、转变政府职能的新机制、新举措,发挥好法律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中的作用,努力使改革发展稳定进程与法治建设进程相协调、相统一。
5.浅谈“依法治校” 篇五
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法律也开始介入学校这个特殊的领域,依法治校已经不仅仅是一种口号,而应该成为每个学校、每个教育管理者所必须面对的问题。近10多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下简称《高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下简称《学位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等多部法律、法规。10年前某学生因非法同居受到开除学籍的处分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是今天学校却因此面临被诉的风险;10年前学校不授予某学生学位可以被视为行使自主管理权,可是今天司法机关已经开始介入此类纠纷之中。这一切都说明传统的教育观念与当今的法治思想之间产生了诸多的矛盾:一方面受传统观念的制约,受教育者基本上不愿意也缺乏法律手段就其所受到的不合理的管理向法院提起诉讼,使得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司法保护;另一方面,由于相关法律条文的缺失,非教育专家的法官主动大规模地介入学校教育领域,从而对学校的自主管理权构成了严重挑战。而《广东省2011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也提出“以在校学生为重点,开展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系列法治文化活动”,由此可见,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大学校园是一个相对自主自由的校园,不像小学初中高中那样管束着学生。毕竟,大学生基本都是成年人,能够自主管理、自我约束,有自己的想法,并且也开始接触社会,规定那些条条框框只会阻碍大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但是,过分的自由也会带来许多的问题。没有以前的束缚,有些大学生像一匹脱缰的野马,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同时,大学校园的开放也会让那些不法分子有机可趁。种种这些,都给学校的管理带来了难题。校园里,偷窃的事时有发生,外面的人到学校宣传推销产品也是经常的事,更甚者,对大学生进行诈骗或其它不法行为,对大学生的生活带来了困扰和不便。因此,我认为学校应加强这方面的管理,一方面,对学生的某些行为加以适当的约束,另一方面,对校外人员的进出进行监管,特别是对于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方,比如主楼,盗窃严重,很没安全感,要派保安进行巡逻。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持校园秩序,保证校园一切工作学习生活的正常运行。同时,应加强法制宣传,让每个学生都了解依法治校的相关内容,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今的大学校园都是民主的校园,对于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都有很多自己的想法,并非一味的遵从。因此,当学校的某些方面不能满足学生的要求,或者学生觉得学校的某些规定损害了他们的权益时,学生常常会埋怨,但学生的这些不满常常是投诉了也会石沉大海,很多时候都得不到解决,这样可能会愈演愈烈,最终导致一些学生做出一些反抗举动。所以,我认为学校应该对这些方面予以重视,对学生学习生活上遇到困难要定期调查,落实解决。可以设置民主信箱,定期开展领导与学生之间的座谈会,让所有学生都有机会与学校领导进行沟通交流,将学生的学习生活及遇到的困难都反映给领导。
上一学年作为班级的信息员,对于班上同学关于教学方面、设施方面、学风方面及其他方面的情况与意见,每个月都向院系里反映。同学们提出的改善意见很多,但是只有少部分得到解决,大部分都石沉大海。在此,我要重申那些意见:
第一,学校的垃圾桶近似于没有,希望能在每段校道都设置一个,为我们提供便利。
第二,操场那边,只开一个门超不方便,去进行体育锻炼的同学经常要绕一圈才能进去。
第三,主楼的课桌,都是连着的,有很多坏了的,一个人影响三排。
第四,校道太多坑了,让骑自行车的同学情何以堪。
第五,宿舍老鼠很强大,学校应多养些能捉老鼠的猫。
第六,饭堂好不好,不用检查,领导排序每星期不定时去吃个饭就行了。第七,宿舍的门窗残旧,安全系数小,希望能给我们维修。
第八,圈钱机应定期检查维修,否则很容易充不到钱。
第九,校园卡很容易无缘无故就刷不了磁。
第十,学校水电科、物业等有时没人接电话,宿舍水电等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
所有这些,我都希望能切实反映到学校有关部门,并且将我们的问题落实,让其得到切实的解决。
依法治校不只是遵守法律条文,而是重在管理制度和方法中体现法治精神依法治校的内涵,不仅是指在管理中应当遵守法律条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而且是重在通过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依法保障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在管理制度和方法中体现法治精神。概括地说,依法治校强调将法的精神渗透进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将其作为处理大学内部事务的主要依据。
6.浅谈国土系统如何依法行政 篇六
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已有多年,上上下下在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有关制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但是,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任务仍然繁重而又艰巨。一些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高;执法责任制度还不够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从客观上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同于一般的业务工作,它涉及国土资源管理方方面面。比如说,要做到依法行政,首先要保证有法可依,这就要求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又比如说,依法行政要求规范行政行为,管好该管的,放掉不该管的,这就要求加快转变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从主观上讲,几千年来的人治观念很难在短时间内根除。有的地方,“长官意志”至今仍有很大县场。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既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部门,又是维护人民财产权利、保护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的执法部门。这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出发,站在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高度,坚决按照合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一致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此,笔者结合多年工作实际和我局的相关做法,对依法行政工作谈以下体会:
一、要想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必须加强普法基础建设
我局近年来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契机,狠抓全系统学法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日常工作机构,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计划周密,目标明确。针对实际情况,局每年都制定切实可行的依法行政计划,并层层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明确各部门法制宣传、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的目标责任,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核。三是注重培训,提高能力。全局干部职工都坚持每周学习制度,系统学习依法行政基础知识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等。局每年举办6-8次培训班,对全系统人员集中培训。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集中开展调研。通过组织学习、集中培训和专题调研活动,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
二、要想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执行到位,必须建立完善监督机制,1、建立并完善依法行政相关制度。我局一直很重视行政执法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相关规定》、《廉政从政若干规定》、《国土资源动态巡回监察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
2、坚持依法、高效、规范办事程序。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依法办事。结合我局效能建设,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广灵县国土资源局还从决策机制、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工程招投标等方面规范办事程序,并作为全局上下的自觉行动。在决策机制方面,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建立起一套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机制。在行政许可方面,按照依法、效率、便民的原则,坚持“窗口一站式办理”。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坚持土地执法巡回检查和土地执法案件查处责任制度,最大限度地限制自由裁量权。在工程招投标方面,坚持移送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追踪监督。
3、建立重大事项集体会审制度。在依法办事的同时,对重大事项实行集体会审。凡涉及经营性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收回、规划修编调整、地价评估确认、重要土地信访事项的办理和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罚等重大事项都要提交局务会集体讨论,联合审批。
4、认真抓好行政执法公示。积极推行行政公示制,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疏理,并进行公示。日常工作中,在县行政审批大厅设立办事窗口,对建设用地审核、土地登记发证、矿业权登记、各类收费等各项业务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收费,限时办结,并将“五公开一明确”向社会公示,即公开管理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结果,明确办事时限。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通过电视、报纸将局内设机构、办事程序、完成时限、办事结果向社会公开。
5、严格行政执法过错追究。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到位,我局严格按照《广灵县国土资源系统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局行政管理人员及其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公务过程中的行政过错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追究方式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止执行职务、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去领导职务、辞退等。
以上是笔者对如何依法行政的一些粗浅看法。总之,我认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具有全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这一特点决定 3 了全面实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常抓不懈。
对集约节约用地的一点看法
土地资源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物质基础。由于世界各国的土地资源数量和质量不同、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不同,由此而产生的效果也不同。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发展过程,在土地利用方面,走的是粗放利用的路子,管理方式也存在很多缺陷和弊端。笔者从宏观方面认为,要想真正集约节约用地,需要以下工作:一是我国缺少统一协调的国土利用规划。各行各业的发展都有规划,但却是各搞各的,有的更是自行发展,互相之间根本谈不上匹配性、协调性、互补性,致使县城盲目扩张,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争着批争着上,水利电力工程领导批了就干,森林草原你争我抢等等现象屡见不鲜,以这种方式上项目,造成土地资源大量浪费。规划指标、设计规范本身存在粗放用地问题。我国的规划特别是县城规划的理论,基本上是采用西方的一套,要求办公、生活、工厂都要建在环境优美、空间敞亮的地方。这种理念本身没有问题,但与中国的国情结合在一起就出现问题了。中国没有那么多的土地,所以这种规划指导思想要调整,要多鼓励向空中发展。二是我国各行各业的设计标准与规范多数是采 用前苏联的标准,现在看来这个标准已过时了,必须重新修订,要从我国土地资源的实际国情出发,少占地多用空间,推出一套新标准。要尽快建立一套完整的利益机制。三是要征收不动产税,这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税制制度,而中国至今没有实行。用地者多占地不仅没有什么负担,相反土地升值会带来更多的利益,也会让一些地方政府不惜用大量的土地建大广场,修超宽马路,也便利于富豪们拥有更多的豪宅等。如果实行不动产税制,财政将大量增收,有利于调节贫富差距,有利于节约用地。进一步完善土地产权制度和县场机制。目前的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都比较空泛,具体的利益权不够明确,更谈不上细化,所以权利人也不可能去捍卫自己的利益。寄希望于《物权法》能把这些权益表述清楚,将来使权益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家应制订统一协调的国土利用规划,同时尽早出台征收不动产税,可以用不动产税发展城镇化,同时有利于调节贫富差距
集约用地是一个宏观概念,所以以上是宏观的一些政策,但针对区域土地利用,不针对具体项目,比如县城体系分布是否合理就涉及用地是否集约,从这方面看,节约用地又是一个微观概念,针对具体项目,这就需要通过一些具体的规范、技术指标来保证集约节约用地目标的实现。结合我多年的工作经验,我认为集约节约用地在微观上,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 从县城用地看,立足建成区改造挖潜,一可使旧城更新,二可使县城增容扩能,三可节约土地、保护耕地。我县从2000年开始实施旧城改造,基本实现县城发展不出城,近7年县城建设用地80%来自于城区存量土地。同时我县近几年的房地产 热,也是对原有的大片闲臵地进行了“二次开发”,盘活土地大体估计在200多亩。
二是从农村居民点用地来看,通过合理规划,引导农民“进城出村”,发展小城镇、中心村,迁村并点、建设农民多层住宅、整理“空心村”、退宅还田,可以腾出大量土地。
三是从农地整理、废弃地整治来看,我县有约30万亩中低产田,通过土地整理可以提高质量、增加面积;另有工矿、交通业建设废弃地数目也是非常可观,也可以通过治理重新利用,宜建则建,宜耕则耕。我县近3年实施了3个土地整理项目,涉及耕地4000多亩,工程结束后,将新增耕地700多亩。
7.毕业论文浅谈依法治国 篇七
早在二千多年前, 儒家大师子思的《中庸》就被作为一种治国理念单独成篇, 列为儒家经典“四书”之一, 成为历史上统治阶级的必修课本。中庸的核心思想是“中和”, 反对“过”和“不及”。所谓“过”就是超过, “不及”就是没有达到。“过”与“不及”的临界点就是“中”。中是不偏不倚, 庸就是平常不可改易, 一言以蔽之, 中庸就是平常而不可改易的中正和谐之道, 即今天讲的矛盾的对立统一。子思在阐述这一思想时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中, 发而谐中节谓之和。中也者, 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 天下之大道也。”“致中和, 天地位焉, 万物育焉。”所谓致中和, 就是人们达到了最理想的中和境界。儒家认为天道与人道是合一的, 都是依据其自身的规律运行的。日出而做, 日落而息, 昼去夜来, 周而复始, 万物春生夏长, 秋收冬藏, 岁岁如此。宇宙的一切都是和谐的, 万物都在和谐中发育。人的行为也应该是和谐的, 致中致和的过程, 是一条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如人之少年为一生中最美好的年华, 在长辈的呵护下, 天真烂漫, 无忧无虑, 如能有某种力量留住它, 试想这人类还能生息繁衍吗?又如春天是一年中最舒适的时光, 春暖花开, 风和日丽, 不应由炎夏代之, 否则不会有春生夏长, 秋收冬藏。
正如孔夫子所言, “中庸”是最难把握的。统治者们总想把自己的王朝永远维系在他们建立初期的黄金时期, 然而历史总是那样无情的按照其规律周而复始运行着。夏代末君桀, 穷途末路, 被新兴的商汤所取代, 而商到了纣王时, 又被周武王取代。周平王东迁四百年, 周王室日趋衰败, 天下大乱, 诸候并起, 礼崩乐坏, 王权岌岌可危。子思在引用其祖父孔子的话说:“中庸其至矣乎, 民鲜能久矣”。即中庸这一治国理念, 老百姓已经很久不能做到了。究其原因, 孔子曰:“道之不行也, 我知之矣, 知者过之, 愚者不及焉;道之不明也, 我知之矣, 贤者过之, 不肖者不及也, 人莫不饮食也, 鲜能知味也。”意思就是说, 聪明之人往往超过, 认为自己高明不值得去学习;而愚笨之人又不及, 而又不知道应该学习, 都是因为没有认识到中庸之道对人的深刻意义, 就象人人都要吃饭, 但很少有人能够品尝出其中的味道。因此, 孔子便大声疾呼:“要兴灭国, 继绝世, 举逸民”。即要恢复西周时期的礼乐制度。他周游列国, 宣扬其主张而最终未能实现。
从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建立了中央集权统治到中华民国建立, 其中大的王朝有十七个, 中间出现了五次大的分裂。每个朝代由盛而衰, 同样都是遵循着中和之规律在发展着。秦王赢政能吞并东方六强, 统一中国, 成为千古第一帝, 并非王候有种, 其先祖也不过是车夫而已。经历几百年的打拼发展, 到赢政的爷爷辈, 采用纵横家张仪的连横策略, 使东方六国西向事秦, 最终统一天下, 此乃致中致和而成。然而正是由他统一天下后的横征暴政, 置人民于水深火热而不顾, 被陈胜吴广一声号令, 揭竿而起, 顷刻之间, 赫赫帝国土崩瓦解, 终被刘氏政权所取代。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 刘邦政权吸取了教训, 当务之急是给人民休养生息, 对凶奴采取了和亲政策, “文景之治”的理念就是崇尚黄老之学, 主张无为而治。因此到了武帝时代国力已到了顶点。致中致和导致了汉武盛世。李世民由于是杀兄篡位而夺得了皇位, 他坐在龙椅上始终是战战兢兢, 为了能给历史一个交待, 他大彻大悟, 最终启用了象魏征这样一大批反对派的精英人士, 虚心采纳他们的治国之策, 使人心很快得以安定, 国力鼎盛, 历史上的“贞观之治”不仅是唐王朝之盛, 也是整个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 乃至成为当时的世界强国, 其原因仍然是致中致和。赵匡胤顺应历史趋势, 建立了自唐王朝后被分裂了五十多年的大宋王朝, 为了求中和, 他对开国功臣们既不放心, 又不忍无故杀戳, 就采用了“杯酒解兵权”之策安抚了他们, 使其既免遭不幸, 又各得其所。从而使国运昌盛, 可谓致中致和的又一典范。
当人类进入二十世纪, 中华民族也已经跨入了民主共和新纪元。中国人民在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的领导下, 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 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 用二十八年打败了国内外敌人, 建立了新中国。新生政权建立以后, 全国各族人民迸发了空前的政治热情, 政治上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局面, 使人民安居乐业, 到处欣欣向荣、蒸蒸日上, 冲破了国内外反华势力的种种阻挠和封锁, 可谓是致中致和。然而好景不长:五七年的那场“反右斗争”的扩大化, 从此阻塞了言路;五八年的“一大二公”, 开启了讲大话, 讲假话, 讲空话之先河;以阶段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到文化大革命时期, 已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国民经济严重受挫, 我党几十年形成的实事求是路线被践踏, 党和人民血肉相连、鱼水相依的关系受到严重冲击。在那种特殊的年代, 人们只能讲斗争, 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 不敢涉及“中庸”二字, 否则就会被扣上“阶段斗争熄灭论”的帽子。这无疑又重蹈历史的覆辙, 客观上违背了致中致和的治国理念。
科学发展观重新找回了中庸和谐的治国之道
8.浅谈“依法治企” 篇八
那么,如何落实“依法治企”的要求呢?笔者以为至少要从以下四方面着力:
建章立制,有法可依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要推进依法治企,首先须有法可依,即抓好制度建设是前提。在此要注意规章制度的制订过程,须广泛征求民意、突出针对性,充分体现出本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要求,努力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绝不可做表面文章。公之于众的制度条款要切合企业实际,界面清晰、职责明确、奖惩具体,实现“靠制度管理、以规则办事、按流程执行、凭标准奖惩”,便于员工“对号入座”,有益于形成决策科学、管理高效、执行有力、运转协调的工作秩序,不可大而化之,含糊其辞,真正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度标准化、标准流程化、流程信息化”。
没有制度,工作搞不起来;有了制度不执行,工作同样也搞不起来。“法律(制度)的效力在于言出必行”,制度只有在被执行的时候才能发挥作用、形成威慑,否则就是废话几句、废纸一张。
严格管理,言出必行
在从严治企中,要真正体现“严”与“公”,首先是企业领导者要做到严字当头、敢于负责。古人云“慈不掌兵”。很多人都熟知“孙武杀妃练女兵”“诸葛亮挥泪斩马谡”的故事,为了带出一支过硬的队伍,就必须严格坚持制度。因为企业的“法”,本身应当是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下,从企业的实际和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出发,并经法定程序而制定形成的,体现的是对企业所有成员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的是企业与员工的整体利益,是悬在所有员工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个企业要建立良好的秩序,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地运作,必须坚决贯彻“依法管理”的思想。
在严字当头与敢于负责的关系上,首先要突出“敢”。没有“敢”,就无从谈“严”。对国企领导干部而言,“敢”字精神,是党性原则的要求,是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的表现,更是求“严”求“公”的前提和保证。教育专家强调“没有惩罚就没有教育”,笔者则认为“没有惩罚就没有管理”。制度其实就是一个公司成员间的“信用”,如果每个人都可以随意破坏制度,那么公司的领导层在员工的心目中就没有了“信用”。面对一些违反制度的人和事,如果领导干部陷于人情的羁绊而心慈手软,或顾及私利,怕得罪人,结果必将导致纪律松弛、人心涣散。
刚柔相济,以“公”为先
管理说到底就是理顺人与人的对应关系,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达到和谐统一。管理的最高境界,就是达到“1+1>2”的效果,众人一心,思想一致、目标一致、行动一致,最终实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谋事必成,所以说高明的管理是一门艺术和智慧。
制度是靠人制订的,也要靠具体的人来落实。我们需要认识到:规章制度的制订与实施,对员工不仅是“管”(规范和约束),也是一种“引”(导向),目的在于形成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和氛围。因此,我们在制度建设中,要坚持“思圆行方”的原则,即出台制度前,对其合理性、有效性及可能产生的影响要思考周密,在实施中要注意方法、及时反馈效果,体现“圆”的柔性;但一旦思考成熟形成定制,则应坚决实施,说了就要算、定了就要干,体现“方”的刚性,这一点尤为重要。
注重界限,厘清利益
推进“依法治企”,要注意厘清企业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的界限,尤其是在“法”和“理”产生矛盾时,要分清“大道理”和“小道理”的是非;要致力于推动“三驾马车”(刚性的制度、坚持原则的领导、遵章守纪的群众)齐举,全面构筑一个“靠人去落实制度,靠制度来管人”的顺畅的法治环境。当“制度”与“人情”二者兼得时,和谐氛围即成,企业何愁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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