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租赁 承租方 格式合同

2024-08-04

机械设备租赁 承租方 格式合同(8篇)

1.机械设备租赁 承租方 格式合同 篇一

租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租赁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和型号:xxx

第二条租赁形式。

乙方将该设备以月租的形式租用给甲方。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每月月租时间限时为280小时,若超出280小时,每小时按 元/小时计算。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相关事宜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具体租用时间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续签定租赁合同。

(1)在租赁期间,甲方只有对该机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保证对机械享有权并有权出租。

(2)在租赁期间,机械驾驶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如不服从,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或终止协议。

(3)工作期间,机械驾驶员食宿由甲方负责。乙方应负责机械保养,维修,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第四条安全保障

(1)在施工现场,操作员应严格按操作规划办事,否则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反,在管理员要求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全权负责。

(2)该机械在施工现场,在甲方施工现场出现的天体掉物对该机械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相关手续

(1)甲方应用现金形式支付乙方租金,乙方需月初五日内到甲方办理结算凭证的审批手续及挂帐事宜。办理完善后,甲方必须在七日之内支付结算的实际租金的 %支付给乙方。如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给乙方租金,每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当月实际租金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值到甲方支付给乙方租金为止。

(2)剩余的 %尾款于 年 月 日全部付清。如超出该时间后,每天按总余款的百分之一收取违约金。

(3)乙方不向甲方提供任何税务发票。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履行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清楚并一致同意上述条款,未有任何歧义。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身份证: 身份证: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2.财产租赁合同(我方作为承租方) 篇二

财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托普********公司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当及时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承租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租方将出租财产转让给第三方,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的违约责任:若出租方未按约定按时将租赁物交由承租

方,每迟延一天,需向承租方支付租金总额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承租方由此而产生的其他损失。如迟延 日以上,承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的权属无争议,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影响

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的,承租人有权不付租金,并解除本合同。

3、承租方的违约责任:若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需向出租方

支付欠付部分租金额的%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而造成(租赁物)的损坏或灭失,承租方及时向出租方说明情况,承租方不负修复或赔偿的责任。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续租

本合同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物享有优先续租权;在规定的租赁期界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3.机械设备租赁 承租方 格式合同 篇三

分类:合同范本标签: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合同 倾向于租客 合同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范本 合同范本 |

房屋租赁合同补充条款

一、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纳的房产租赁相关的税费由甲方支付。

二、甲方同意自交房之日起一个月为免租期(即免租金期),本合同条款同样适用于免租期。

三、租赁期间,甲方如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即对该房屋予以转让、抵押、出典,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四、房屋修缮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须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转租的约定

1、双方约定,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六、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二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可依法免除责任的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六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二倍的违约金。

八、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1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

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2、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公证之日起)的15天内,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按本市有关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十、本合同经登记、取得《房屋租赁证》后,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终止登记手续。

十一、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4.承租户遭遇拆迁 租赁合同是关键 篇四

作者:吴少博律师

前不久接到这样一件案子。

自然人A(乙方)与 企业B(甲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A承租B企业的房屋用于餐饮业经营。合同除了设置了常规的租赁合同条款外,还约定,“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或集体需要拆迁房屋,甲乙双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合同即时终止,互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甲方退回未到期部分租金及押金,但不承担乙方其他一切经济损失。”“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走,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后来,在租赁期间未届满的情况下,房屋果然遭遇了拆迁。其后,B企业向A送达了通知书,称该房屋不久就会停水停电。

当事人在一筹莫展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咨询渠道找到了我们。他说,他只是随手问一问,没想到收获这么大。

我想请问一下大家,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办。毕竟,承租户遭遇拆迁,是拆迁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我想大多数人应该和我的当事人起初的反应一样,认为自己只能自认倒霉,卷铺盖走人。为什么呢?我的当事人说到,合同都约定了,遇到拆迁无条件终止合同,而且对方不承担自己的一切经济损失。他还说,他当时特别担心对方根据合同条款将自己的东西扔出来!我们在哭笑不得的同时,也意识到,对于一个没有太多法律知识的人来说,对租赁合同有这样的理解也很正常。因此,我们觉得有必要向大家普及一下,承租户在遭遇拆迁时,为何必须抓住租赁合同这一个关键点。

租赁合同是出租方、承租方双方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依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必须严格依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很多时候,租赁合同的含义并不是很清楚或者有歧义,这就导致当事人并没有理解它的真正含义。就拿本案来说。因合同约定“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或集体需要拆迁房屋,甲乙双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合同即时终止,互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甲方退回未到期部分租金及押金,但不承担乙方其他一切经济损失。”,当事人便认为自己因拆迁导致合同解除所受的所有损失都得不到补偿,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面吞。

实际上,当事人没有理解该条款的真正含义:该条款前一句说的是拆迁是合同无条件即时终止的事由;后两句说的是,甲方不因合同终止承担违约责任和补偿乙方所受到的损失。而不是当事人所理解的自己享受不到任何拆迁补偿。我们需要根据合同全文进行分析,遇到较复杂的情况时,还需要用到格式合同的解释规则等合同法上的技巧,尽量得出有利于维护自己利益的解释结论。

我们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除了租赁合同明确约定承租方不享受拆迁补偿外,承租户均可以争取到拆迁补偿。

当租赁房屋传出拆迁的风声时,出租方在出租房屋时都会多留个心眼,会在订立承租合同时涉及到拆迁补偿的分配问题。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承租合同对拆迁补偿有约定,一般只需要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即可。

多数情况下,租赁合同对拆迁补偿都不会有涉及。一旦遇到拆迁这种不可抗力导致租赁合同无法正常继续履行时,房东和拆迁方一般都会像本案一样,用停水停电等手段给租户压力,迫使其早日搬离。面对这种压力,承租户很多时候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反正房子也不是我的,拆迁补偿肯定就没我的份了,合同解除也是迫不得已,就不要自找没趣了。这是一个正常人的逻辑,但决不是一个法律人的逻辑。大家需要明确的是,当租赁合同对拆迁补偿没有涉及时,承租户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的。这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3条第2款,“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再据第27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当然,具体如何补偿,还要参照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与公告。因此,承租户此时必须立即采取以下行动:通过各种渠道获取此次拆迁的补偿政策和承租户可以获取拆迁补偿的各种法律法规,然后拿着这些规定与拆迁方和房东积极沟通。若对方态度强硬,谈不下来,我们建议必须勇敢诉诸法律手段,这种情况下,法院基本上都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承租户的合法权益。

所以我们才说,承租户若遇到拆迁补偿,承租合同是关键点。我们必须厘清租赁合同的真实含义,并根据租赁合同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斗争策略。

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千差万别,在租赁合同有争议的情况下,我们建议一定要咨询律师,不要自己想当然处理。一旦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获取,相关法律程序的进行,一定要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这样才能不吃亏,才能不让拆迁方和出租方钻空子,才能有效打击对方的嚣张气焰。

说了这么多,大家可能也发现了,如果一开始就在租赁合同中将拆迁补偿事宜约定好,后面将会省去许多麻烦。但是,如何约定才更有利于自己又是承租户要面临的一个问题。我们建议,承租户大可以将租赁协议带给律师把把关,防患于未然。

5.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格式合同 篇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地处一幢单元号的房屋一套(间)租给乙方居住,其具体协商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租赁时间:

2、租金:月租金为人民币

3、租金交纳方式:按缴纳,提前缴纳房屋租金。

4、商议交纳财物押金元(财物明细表附后)。

5、乙方在居住使用期间,应遵纪守法,防火、防盗。

6、乙方在居住期间,不得改变其房屋的结构。

7、乙方在居住期间,对其所使用的水电气闭费用,应按时缴纳,不得拖欠。不得转租,不得损坏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8、本租赁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可在附后部份注明。

9、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各项条款,如果一方违约,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违约方负责。

10、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持一份。

11、本协议经甲、乙、丙叁方签字生效。

12、中介费由违约方支付。

13、水止数气止数电止数

甲方:乙方: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6.房屋租赁合同(格式) 篇六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代表: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合同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合同双方同意并自愿承诺遵守下列合同条款:

第一条 租赁房屋位置、面积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南宁市 租赁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占地面积平方米,含房屋前空地(以下称租赁物);附属设施: 设备:。

2.乙方承租房屋可用于经营酒店(餐饮)、商业、办公等,禁止用于经营国家、自治区禁止经营的有关项目。

3.乙方租赁房屋用途为。4.乙方在租赁期间变更租赁用途的,须提前三十日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已交租金及保证金。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赁物交付

1.合同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2.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给乙方,若乙方在交接当场发现租赁物及部分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的,应另予以书面注明,并由双方确认;当场难以发现的,乙方应在交接后三日内书面提出,由双方确认;若乙方未提出,应视为完好,适于本合同约定用途,满足功能要求和安全使用的条件。

3.租赁物于交接前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网络、有线电视等费用 第1页 / 共2页

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租赁物交付前结清前述所有费用。

4.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交接延期且晚于起租日的,租期从实际交接日之次日起算。第三条 房屋使用保证金及租金支付

1.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00)。租金按年结算,乙方必须在每年租金到期日(月 日)前10日,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租金给甲方。

2.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水电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及两年租金(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人民币 元整(¥.00),上述共计人民币 元整(¥),须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乙方逾期 7日仍未付清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已交的保证金。4.租赁期满,在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及应本租赁行为产生的应由乙方支付的租金、违约金、水电费、赔偿款及其它款项的,并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还租赁物后,由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

5.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保证金、租金等所以费用,应出具同等金额收据给乙方。6.乙方不按期交租金的,甲方有权停水停电,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租赁物转租 1.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

2.乙方擅自将租赁物转租、转借、分租给他人使用或转让合同权利和义务等,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终止(解除)本合同,已交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水、电配置及附属设施设备维护责任

1.甲方提供给乙方:(1)供电线路接至租赁物配置点总开关前;(2)市政供水管路接至租赁物外。与该供电线路和供水管路对接的乙方用电用水线(管)路敷设、设施安装及维修养护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处理。

2.租赁物范围内及附属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义务按照市政和合同约定,安全、合理使用供电供水及配套设施,因乙方原因导致供电供水系统中断运行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赔偿责任。

4.乙方应按供水、供电部门或有关单位的交费通知及时缴纳水电等费用。乙方逾期缴纳水、电、通讯等其他应付的费用,导致甲方被供水、供电、通讯等部门加收滞纳金或被罚款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逾期缴纳水、电、通讯等其他应付的费用导致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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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制执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5.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从租赁物交接之日起,甲方负责维护供水、供电总表前的管路及配套设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供水、供电后管路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6.租赁物用水、用电实行分表计量计费,每月月底或月初由甲方进行抄用水表、电表,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缴费通知及时缴纳费用。

7.租赁期间乙方应承担租赁物用水、用电公推费用,具体公推费用按供水、供电部门缴纳通知单由甲方代收代付。

第六条 租赁物的合理使用与安全防范

1.租赁期内,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给定,正常、合理、安全使用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经甲方三次以上书面通知拒不纠正,甲方可解除(终止)本合同。乙方违反前述约定造成设施、设备损害的,应承担修复责任或负责赔偿。

2.租赁期内,乙方应当承担租赁物内安全生产的义务: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承租场所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根据“谁租用、谁负责”的原则,乙方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3)加强用水、用电、用气规范,不乱搭接,采用合格装修装饰材料,使用合格设施,设置安全阀、闸,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租赁物内不得生产或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

(5)乙方自配的消防、压力容器、高压配电等各类需要强制检测的特种设备要按规定定期检测,许可证要按规定时间年审;

(6)乙方应在承租场所内按照《消防法》的规定进行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如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等;

(7)乙方违反以上约定,造成甲方严重损失的或经甲方或政府主管部门责令整改而拒不按要求整改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终止)本合同,且由此产生任何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内,由乙方负责维修房屋,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基础结构的维修由甲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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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装修条款

1.租赁期内,乙方有权按照经营需要对租赁物进行装修,但应事前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设计图纸材料、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报甲方备案,乙方承诺该装修设计方案符合国家当时的设计安全规范。乙方的装修不得改建或改动租赁物的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墙体。乙方的装修施工管理必须规范,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危及或损害公共安全、他人人身和财产,如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甲方发现乙方的装修设计方案或者实际装修结果违反安全规范或违建行为的,有权阻止乙方进行装修,或者要求拆除,因改变设计、拆除装修物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未能发现乙方设计或装修的安全隐患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期满或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补偿装修费用。4.任何情形下归还租赁物时,乙方必须按合同终止或解约时的状态归还,并保证房屋主体结构完整,如房屋主体结构有损害的,乙方必须负责修复,乙方不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相应扣除,履约保证金尚不足以修复的,甲方可另行向乙方追索;租赁物内乙方装修的地板、吊顶、门、窗等不可白拆卸部分,应保持完整,乙方不得拆除或损坏。

第八条 免责条款

因不抗力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证明文件。

第九条 合同终止或解除

1.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2.如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甲方并与甲方协议达成书面协议,否则乙方须对此支付甲方三倍月租金标准的违约金,乙方已交但未到期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另行赔偿。

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办理租赁物的交接、租金、其他应付费用及保证金的结算等手续。

4.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可要求供水、供电部门停止向租赁物供水和供电,乙方未经许可继续使用租赁物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5.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时,乙方应交清所有费用后,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解除)之次日(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将租赁物内乙方的所有财物搬走,并将租赁物清扫干净后归还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逾期违约金按本合同第一条第1点的租金标准按日租金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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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若乙方逾期未搬走租赁物内乙方物品的,视为乙方放弃租赁物内物品的所有权且已作为垃圾丢弃,甲方有权处分(处分所得归甲方),因垃圾丢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未清扫干净租赁物的,甲方有权收取相应代为履行的费用,该费用甲方可以保证金中进行扣抵。

7、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改变、破坏租赁房屋的结构,经甲方指出后拒不纠正,或未经甲方同意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故意或过失损毁租赁房屋或属甲方所有的设施、设备后,未及时修复或赔偿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进行装修或装修方案违反城建规定的;(3)擅自转租、分租房屋的;

(4)拖欠租金、水电费或者其他款项过超过30日或拖欠金额超过5000元的;(5)租期内,逾期支付租金累计超过2次的;(6)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7)其他根本性违约行为。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到期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另行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乙方逾期不交还租赁物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合同终止时的租金标准向甲方双倍支付租金,但甲方要求乙方支付双倍租金,不影响根据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收回租赁物,处理乙方滞留在租赁物内的物品,并要求乙方承担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合同解除时,乙方不交还房屋钥匙的,甲方有权自行开门。

3.承租期间,甲方将本合同涉及的土地及房屋进行抵押、担保的,应在上述行为作出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上述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损害乙方利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4.任何一方的一般性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在对方指出违约行为并要求违约方自行纠正后五日内予以纠正,同时还应就每一项违约行为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违约方三次拒绝纠正对方指出的违约行为或者三次拒绝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整改不到位的,视为根本性违约,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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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须赔偿守约方相应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索赔诉讼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评估、拍卖等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十一条 征收、征用和拆迁补偿

乙方在承租期间内,如发生政府重新规划、征用土地或拆迁等事件时,土地及土地上的甲方建筑物、附属物等国家政策规定的土地征用和拆迁补偿归甲方所有。乙方承租甲方场地后依潜建设的建筑物及附属物拆迁补偿、装修补偿归乙方所有,国家政策规定的经营性补偿亦归乙方所有。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租赁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2.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或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日期:

7.钢板桩租赁合同格式 篇七

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租用拉森钢板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值及日租金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提货日期

1、租赁期限暂定为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在本工地实际租用时间不足90天,乙方须按90天向甲方支付租金。合同到期后乙方须将租赁物如数归还,如乙方因工程需要须延期归还,须在一周内办理延期手续或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押金到位后五天内提货有效,交货日期及数量提前三天以传真通知。乙方逾期提货,甲方有权将租赁物保留或转租他方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押金

甲方收取乙方押金12米拉森桩1200元/支,18米拉森桩1800元/支,乙方付清押金方可提货。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缺损赔偿金、修理费后,押金余额三天内退还乙方。

第四条 租赁物使用范围

1、租赁期间,租赁物仅供乙方本工程使用,工程地址:12米 ,18米 ;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用于其他工地或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将租赁物转让,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及赔偿

1、租赁期间,乙方对租赁物要妥善保管,保持租赁物的完好状态。租赁物退还时,由双方检查验收。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缺损由乙方承担维修费及相应的赔偿费。具体维修赔偿标准见附表。

2、附表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接验收和交接地点

1、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仓库地址派员到甲方仓库提货,双方在交接租赁物时应认真点验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不合格拒收。对检查出的不影响正常使用的问题详细记录在出、进库码单上,检验合格后双方的授权代表应在出、进库码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所发出的租赁物在乙方使用过程中发生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

2、租赁物的交接地点为 甲方仓库 联系电话:13505880785;联系人:郑静安。 3、乙方的授权提货人为: 联系电话: ; 第七条 租赁的装卸运输及费用

1、乙方提取或退还货物时的仓库装卸概由甲方提供装卸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物的运输及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提取或退还租赁物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至甲方指定库位装卸;

3、车上作业人员乙方自行派员承,装车或卸车费每吨10.00元;作业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4车上作业人员甲方提供,装车或卸车费每吨20元;作业人员的安全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租金的收取

租金收取按出、进库码单实际租用时间和数量计算,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月初10号前甲方提供租费结算单报乙方复核并办理结算;乙方应在每月20日内将上个月的租费汇至甲方帐户。否责视作违约。甲方应负责及时提交正规、足额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质量、数量提供租赁物,致使乙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现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违约期租金每日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以乙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并确保不因甲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事件给乙方带来风险或造成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应按每日加收欠付租费0.3%的滞纳金。

2、如擅自将租赁物转移工地或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或有租赁物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除有权解除合同、期限如数收回租赁物外,乙方应自违约之日起加付0.5倍的日租金,并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租赁期间,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租赁物还清,结清费用终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出、进库码单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盖章):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代表: 出租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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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商铺租赁合同(利于承租人版本) 篇八

(合同编号:)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拥有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结合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制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一、出租商铺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的主要情况如下: 座 落: 建筑面积: 结 构: 楼 层: 装修情况:

1-1 甲方保证有权对外出租该房屋,作为该房屋的房屋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1—2 本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包括:。甲方保证所有产权共有人均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并与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签字确认,出租的房屋没有权属纠纷。(产权共有人以授权的方式委托甲方签字,甲方保证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房屋装修期,甲方免收租金。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该房屋租赁期为 年。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租金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且甲方同意,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甲方未按时履行合同交付房屋,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租金,造成乙方损失的据实赔偿,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十五支付滞纳金。

4-3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金。以后租金在每年 月 日前支付,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十五支付滞纳金。

4-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日前7日内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赁费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后使用支票、电汇等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房租,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出具发票乙方有权不支付房租。

五、其他费用

5-1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设施和设备日常维修由乙方承担。甲方设备、房屋维修和其他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另外,属于甲方维修范围需要进行大修时,若因维修工作对乙方的营业造成较大和较长时间的影响,甚至导致乙方完全无法营业,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响期间适当减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体减免比例由双方根据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设施维修或公共部分维修所造成的影响不属于此范围,但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6-5 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6-6 乙方保证不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7 乙方具有免费使用商品房外墙、楼顶及门前停车位的使用权。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所规定的日租金标准的1.5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7-3 属于乙方的家具、灯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装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地砖、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坏室内的装修状况(或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8-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8-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提前6个月通知乙方。根据国家法律,甲方出售本房屋给第三人后,本合同继续有效。甲方应在出售本房屋前应协调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须退回未到期的租赁费: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10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在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发生房屋权属不明、抵押、担保或手续不全等引起的纠纷,甲方应出面处理。因处理不当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四)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五)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六)乙方擅自转租房屋、转让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15日的;

(八)因政策或法律及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留出足够的搬迁期间。

十、违约责任

10-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10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0个月的租金做为赔偿,如该赔偿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实际损失的,甲方还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或者超出甲方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10-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6个月的资金做为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10-7 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对外出售、出租、抵押该房屋应向乙方支付6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实际损失,甲方还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十一、其他条款

11-1若因政府调整规划等原因发生房屋拆迁,双方同意按照政府有关拆迁的规定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11-2 甲方应按照国家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正式租赁费发票。

11-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立即生效。生效后的 7 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济南 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向乙方提供备案证明的复印件,登记备案费用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 7 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11-4 甲方同意乙方对商铺的外立面进行包装,同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前空地为乙方租赁期内的专属空地,如因其他原因导致他人对外立面包装及专属空地使用区提出异议,由甲方负责解释及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及造成的各方经济损失。

11-5 甲方应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与当地公安派出所签定治安责任保证书。乙方应全力协助办理好相关事宜。甲方也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乙方办理相关事宜。

11-6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保证不在本房屋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事情;若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11-7 若乙方在本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11-8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9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10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11-11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合同中的相关条款。1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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