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管理技术工作总结(精选4篇)
1.堤防管理技术工作总结 篇一
河道堤防管理所 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河道堤防管理所各项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河道堤防管理的工作职能,结合我县河道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以“维护河道堤防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不断加大对非法采砂的执法力度,在这半年的时间里,经过全所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职工综合素质。
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正确引导职工自觉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的学习,促进广大职工政治上的认识、思想上的升华、理论上的提高,激发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政治责任感。
在业务知识学习方面,组织职工进行《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能够把学到的知识自觉灵活地运用到日常河道堤防管理工作中。
(二)完成《突泉县河道采砂规划》(2010—2015)的修订工作。为今后更加合理、有序地开发利用我县砂资源,在2010年编制的《突泉县河道采砂规划》的基础上,今年又受水利局委托,对规划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规划的任务特别繁重,既需要外业的实际测量,又需要内业的精心绘图。在兄弟单位(水工队)的帮助下,经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修订工作从3月份开始,到5月份结束,历时两个月时间,顺利完成。修订后的规划主要涉及我县5条主要河道,将河道划分为禁采区、可采区、限采区,对年开采量、禁采区域、限采区域进行严格控制。修订后的规划按时上报盟水务局,现已通过专家组评审。
(三)河道堤防管理工作不断完善
1、实行每日上堤巡查制度,发现有在河道里或者堤防附近违法施工的,及时处理,确保河道畅通,堤防安全。
上半年共发现在堤防两侧违法施工案件1起。具体情况是:突泉县移动公司未经审批,在北河堤防两侧非法施工,擅自铺设地埋光缆1500米,我单位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于施工单位联系,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2、在北河堤防出入口处重新加固限高标志,禁止重型车辆通行,保护堤防安全。
为禁止重型车辆从堤防通过,在北河堤防出入口处共设置了4处限高标志。由于限高标志屡次受到人为破坏,所以今年对限高标志进行了加固,减少了限高标志被破坏的频 率,有效地遏制了重型车辆在堤坝上通行,保护了堤坝安全。
3、河道清障工作及时到位,为汛期安全提供保障。
汛期,我们加大了检查力度,提出“汛期不过,检查不止”的要求,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做到巡查有记录,处理事情有结果,切实做好防汛工作。
对河道内堆放的垃圾杂物及采砂过程中形成的障碍物,本着“谁造成障碍谁清理”的原则,及时监督清理。
杜尔基镇五四村蛟流河段,多年采砂废弃物堆积在河道内,严重影响汛期行洪。面对这种情况,我们积极采取措施,动用钩机、铲车等机器设备进行回填,恢复河道原貌共5000平米,保障了河道畅通。同时也通过了国家水利部检查组的检查。
(四)对全县范围内河道采砂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河道采砂工作的管理,科学合理地规划采砂区域,春季就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县范围内的采砂场具体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登记内容包括:采砂场法人、采砂场具体位置、采砂范围、是否办理《采砂许可证》、是否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等。据统计,大部分采砂场没有办理《采砂许可证》。通过这次调查摸底,对我县的河道采砂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为进一步完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办理和《河道采砂管理费》的 征收
依据《突泉县河道采砂规划》(2010-2015),在大额木特河温家屯段,为突泉县鑫泰建筑安装公司规划砂场一处,同时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1套,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4万元。目前该砂场在生产过程中未堆积废弃料,保障了河道畅通。
(六)支持全县农村公路整修,为施工企业义务做河道采砂规划。
为支持农村公路整修工作,我们义务为施工单位规划砂场总计5处。在蛟流河六户—九龙段4处,永安镇永久村1处。同时,规划的5处砂场不收取《河道采砂管理费》。
(七)依法打击非法采砂和损毁堤防行为,维护水利形象。
1、查处杜尔基镇明星村村民损毁蛟流河防洪导流堤行为
损毁导流堤长度达210米,严重影响周围耕地和明星村的安全。经调查核实后,当事人供认不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做出了相应处罚,现在导流堤已恢复原貌。
2、查处非法采砂行为
突泉镇溪柳支委境内,在大额木特河道,建有采砂场3座,都不符合河道采砂规划,属非法采砂。另外,砂场存有大量砂料及废弃料,严重影响河道正常行洪。汛期到来之前,对其分别下达了《清障通知书》,现已达到法定执行期限,已报送法院强制清除。同样情况的还有九龙砂场和永安镇砂 场、杜尔基砂场。
3、依法取缔非法砂场
共计取缔非法采砂场3处,九龙乡2处,杜尔基农场1处,河道都已恢复原貌。
在查处上述案件过程在中,我所人员发扬“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对每起案件认真调查,轮流对违法施工现场进行蹲守,严格禁止违法施工,半年来,累计在违法施工现场蹲守达10天以上。
(八)、按时完成局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河道堤防维护经费不足,维护工作无法真正开展。
2、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管理基础条件差。由于采砂场都分布在乡镇,开展工作需要经常下乡,单位没有车辆,雇车下乡给单位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所以工作开展的不够全面、不够及时和到位。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1、加强学习,全面提高职工素质,运用所学的理论指导实践,使河道堤防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和正规化的轨道。
2、配合有关部门对非法采砂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3、进一步加强对河道堤防的巡查和维护。
4、按时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河道堤防所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不足,还需要继续努力,还有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不断的总结经验,扬长避短,将我县的河道堤防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河道堤防管理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2.管理分局堤防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堤防管理工作,落实管理目标,促进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面发展,依照省水利厅制定的《河道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分局实际,制定本制度,管理分局堤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分局的堤防管理工作。
第三条 堤防管理工作实行日常管理与日常养护相结合的原则,取消群众管养员,由各管理段把每公里堤段量化到其单位职工进行管理,实行绩效与人员工资及管养费用直接挂钩。促进管理工作常抓不懈。
第四条 局属各管理段是承担堤防管理任务的主体,平时包片局领导与科室人员负责督促指导管理段工作,但管理段有阶段性、突击性中心任务时,需包片局领导或包片科室负责人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真心诚意地帮助基层开展工作。
第二章 堤防日常管理
第五条 堤面长期保持平坦、无坑槽,无明显的波状起伏,雨后无积水,做到晴雨天都一样,有无检查都一样,车速行驶
50-60公里/小时无明显颠簸。
第六条 堤身、平台无高杆植物和杂草。要求每次杂草清除率达到100%,益草化率达到90%以上。
第七条 堤面、堤身、平台做到无杂物、牛粪等垃圾堆放。
第八条 堤肩与堤脚完整美观,做到无坑槽、无缺损、无吊坎。
第九条 堤身、平台不允许新增上下坡路。坚决封堵车流量不大的坡道,有计划地对翻堤马路进行整治,做到马路平整、无车槽、无切堤筑路现象。经上级审批同意修筑的上下坡路,要求用土帮堤筑路并高标准硬化。
第十条 堤身、平台、禁脚范围内无牛坑、无雨流沟缺。
第十一条 堤身和禁脚地范围内无违章建房、爆破、采砂、打井、挖洞、开沟、埋坟、铲草皮、打草晒粮、搭蓬、堆放物料和垃圾、钻探与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挖掘、违章种植以及从事其它损害堤身和禁脚地安全的行为。进一步完善划界确权工作,有计划地启动堤防护堤地的土权、林权、管理权“三权”回收工作,“三权”回收率达95%以上。
第三章 林木管理
第十二条 彻底消除内外禁脚空白段块,宜绿化面积绿化覆盖率达95%以上,要有计划积极上报分局,改造“小、乱、稀”和低产林堤段。
第十三条 严格把好选苗关、泡苗关、栽植关。选苗要选胸径2.5cm以上,苗高4米以上,无虫害的优质苗;泡苗浸水深度达1/3以上,浸泡时间一周左右;合理密植,翻耕松土,场地清理平整(含挖老树蔸)之后,采用钎插造林,栽植规格一般按行距4米、株距3米,深度0.8米;按灌一瓢水、填一锹土的方法进行培蔸紧杠;用石灰按高1米刷白进行防虫,新植幼树要横成排,纵成行,斜成线,苗齐苗壮,三沟相通,田间无杂草,定专人管理,确保成活率达到90%。
第十四条 五年以内的林地林间翻耕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林地内无高杆杂草。适时进行林木柯枝整形和防治病虫害,提高主材率、优材率。柯枝整形保留树冠的2/3。
第十五条 要做好更新砍伐的各项准备工作,依法处理被盗林木和损坏幼树的行为,成树被盗查处率达到100%,杜绝烧树毁树现象。对监守自盗或私伐林木的管理段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格给予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
第四章 防洪保安与工程设施及河道护工管理
第十六条 为了确保防洪安全,要求各管理段定期对所辖堤段的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进行徒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分局并协助处理。管理人员日巡一次,管理段周巡一次,工程管理科每月检查一次,同时认真做好徒步检查记载。
第十七条 防洪责任制措施落实,坚持每月工作22天,休息日有专人值班。防汛物资器材按规定地点堆放整齐、有专人管理,且帐物相符,保管妥善。管理段用房、哨棚和防汛设施无盗损。
第十八条 工程管理设施(如水尺、公里碑、百米桩、分界牌、险工险段牌、工程简介牌)齐全美观,无损坏;拦车卡有醒目警示标识。
第十九条 护坡、护岸等河道防护工程无缺损、无坍塌、无松动等险情;穿堤建筑物无险情发生。各管理段必须坚持日常检查,如有上述情况及时上报分局并配合分局处理,管理制度《管理分局堤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督促沿堤涵闸管理单位加强对穿堤建筑物进行日常管理,确保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养护良好、运转灵活;混凝土无老化、破损现象;堤身与建筑物联结可靠,结合部无隐患、无渗漏现象。
第二十一条 熟练掌握和运用水法规,用法律法规来维护河道堤防工程的完整与安全,依法治水、依法行政,打击违法行为;严格项目审批制度。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任何项目建设以及采砂取土等,必须按河道管理权限审批,不越权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阻水生物或建筑物的数量、位置、设障单位等情况清楚,及时提出清障方案并督促完成清障任务,无新设障现象。
第五章 内业管理
第二十二条 庭院内外环境整洁明亮、美观大方,规章制度完整齐全。
第二十三条 庭院内外宜林宜草绿化率达到95%以上,“五小”经济确保达到人均年利3000元的目标(用于职工13个月工资、年终福利和再生产)。
第二十四条 室内卫生整洁,各类生活用品摆放有序,办公室各类资料规范齐全,分类清楚,装订美观,保管妥善,有上墙的各项制度和学习专栏。
第二十五条 严格坚持日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做到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现象,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检查考评办法
第二十六条 检查办法。每月由分局检查考评专班分堤外、堤内、堤面三个组进行检查。检查时间为当月底至次月初,专班由工程管理科牵头,有关科室参加。分局进行半年和年终检查考评时,由工程管理科组织各管理段段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局直单位负责人参加,按考核评分表打分,评出名次。
第二十七条 考评办法。每月5日前各管理段上报当月堤防管理工作计划,工程管理科依据各管理段当月计划和分局堤防管理百分制考核标准在月底或次月初组织专班对照量化打分,合格分为93分,要求透明度高,有评分理由。当月考核结果记入各段档案,对合格〈含合格〉以上的管理段由工程管理科出具考核证明经分管局长签字后到计财科按规定发放月包干堤防管养费用。对有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视其情节扣发该段当月30%以上堤防管养费用,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落实本制度合格以上等次的管理段,按累计分数第一、二名上报省**局,由**局奖励和表彰;第三、四名由分局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十九条 各管理段正副职负责人的工资要直接与考评的等次挂钩,对局、分局连续两次堤防管理考核评比均落后者(合格分以下最后一名),取消其管理段负责人当年评优,并酌情扣减其管理经费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第三十条 维护单位资产和防洪器材安全,如发生林木、防汛器材和其它固定资产等被盗现象,将按国家和分局有关规定执行,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分管人员的责任,并全额赔偿所受损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国家和分局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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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对不服从本制度安排,消极怠工、贻误工作、出现差错的工作人员,按照堤防管理百分制考核办法,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对越权审批,发生重大事件后缓报、漏报、不报的将对责任人和所在单位领导予以纪律处分,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严格按照省**局的有关规定和分局制定的“三定”方案中规定的项目按月进行考核,堤防内外禁脚年亩均收入不少于100元,水利经济工作在每季度末与堤防管理同时考评。
第三十三条 各管理段当月考评分,按基础分(合格分)计奖罚。即每高出1分奖300元,每低1分罚堤防管养费300元,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各管理段必须按奖罚数分解到职工。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附《堤防管理百分制考核标准》。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管理分局工程管理科,分局制定的其它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3.管理分局堤防管理制度条例 篇三
第四条 局属各管理段是承担堤防管理任务的主体,平时包片局领导与科室人员负责督促指导管理段工作,但管理段有阶段性、突击性中心任务时,需包片局领导或包片科室负责人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真心诚意地帮助基层开展工作。
第二章 堤防日常管理
第五条 堤面长期保持平坦、无坑槽,无明显的波状起伏,雨后无积水,做到晴雨天都一样,有无检查都一样,车速行驶
50-60公里/小时无明显颠簸。
第六条 堤身、平台无高杆植物和杂草。要求每次杂草清除率达到100%,益草化率达到90%以上。
第七条 堤面、堤身、平台做到无杂物、牛粪等垃圾堆放。
第八条 堤肩与堤脚完整美观,做到无坑槽、无缺损、无吊坎。
第九条 堤身、平台不允许新增上下坡路。坚决封堵车流量不大的坡道,有计划地对翻堤马路进行整治,做到马路平整、无车槽、无切堤筑路现象。经上级审批同意修筑的上下坡路,要求用土帮堤筑路并高标准硬化。
第十条 堤身、平台、禁脚范围内无牛坑、无雨流沟缺。
第十一条 堤身和禁脚地范围内无违章建房、爆破、采砂、打井、挖洞、开沟、埋坟、铲草皮、打草晒粮、搭蓬、堆放物料和垃圾、钻探与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挖掘、违章种植以及从事其它损害堤身和禁脚地安全的行为。进一步完善划界确权工作,有计划地启动堤防护堤地的土权、林权、管理权“三权”回收工作,“三权”回收率达95%以上。
第三章 林木管理
第十二条 彻底消除内外禁脚空白段块,宜绿化面积绿化覆盖率达95%以上,要有计划积极上报分局,改造“小、乱、稀”和低产林堤段。
第十三条 严格把好选苗关、泡苗关、栽植关。选苗要选胸径2.5cm以上,苗高4米以上,无虫害的优质苗;泡苗浸水深度达1/3以上,浸泡时间一周左右;合理密植,翻耕松土,场地清理平整(含挖老树蔸)之后,采用钎插造林,栽植规格一般按行距4米、株距3米,深度0.8米;按灌一瓢水、填一锹土的方法进行培蔸紧杠;用石灰按高1米刷白进行防虫,新植幼树要横成排,纵成行,斜成线,苗齐苗壮,三沟相通,田间无杂草,定专人管理,确保成活率达到90%。
第十四条 五年以内的林地林间翻耕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林地内无高杆杂草。适时进行林木柯枝整形和防治病虫害,提高主材率、优材率。柯枝整形保留树冠的2/3。
第十五条 要做好更新砍伐的各项准备工作,依法处理被盗林木和损坏幼树的行为,成树被盗查处率达到100%,杜绝烧树毁树现象。对监守自盗或私伐林木的管理段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格给予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
第四章 防洪保安与工程设施及河道护工管理
第十六条 为了确保防洪安全,要求各管理段定期对所辖堤段的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进行徒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分局并协助处理。管理人员日巡一次,管理段周巡一次,工程管理科每月检查一次,同时认真做好徒步检查记载。
第十七条 防洪责任制措施落实,坚持每月工作22天,休息日有专人值班。防汛物资器材按规定地点堆放整齐、有专人管理,且帐物相符,保管妥善。管理段用房、哨棚和防汛设施无盗损。
第十八条 工程管理设施(如水尺、公里碑、百米桩、分界牌、险工险段牌、工程简介牌)齐全美观,无损坏;拦车卡有醒目警示标识。
第十九条 护坡、护岸等河道防护工程无缺损、无坍塌、无松动等险情;穿堤建筑物无险情发生。各管理段必须坚持日常检查,如有上述情况及时上报分局并配合分局处理。
第二十条 督促沿堤涵闸管理单位加强对穿堤建筑物进行日常管理,确保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养护良好、运转灵活;混凝土无老化、破损现象;堤身与建筑物联结可靠,结合部无隐患、无渗漏现象。
第二十一条 熟练掌握和运用水法规,用法律法规来维护河道堤防工程的完整与安全,依法治水、依法行政,打击违法行为;严格项目审批制度。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任何项目建设以及采砂取土等,必须按河道管理权限审批,不越权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阻水生物或建筑物的数量、位置、设障单位等情况清楚,及时提出清障方案并督促完成清障任务,无新设障现象。
第五章 内业管理
第二十二条 庭院内外环境整洁明亮、美观大方,规章制度完整齐全。
第二十三条 庭院内外宜林宜草绿化率达到95%以上,“五小”经济确保达到人均年利3000元的目标(用于职工13个月工资、年终福利和再生产)。
第二十四条 室内卫生整洁,各类生活用品摆放有序,办公室各类资料规范齐全,分类清楚,装订美观,保管妥善,有上墙的各项制度和学习专栏。
第二十五条 严格坚持日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做到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现象,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检查考评办法
第二十六条 检查办法。每月由分局检查考评专班分堤外、堤内、堤面三个组进行检查。检查时间为当月底至次月初,专班由工程管理科牵头,有关科室参加。分局进行半年和年终检查考评时,由工程管理科组织各管理段段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局直单位负责人参加,按考核评分表打分,评出名次。
第二十七条 考评办法。每月5日前各管理段上报当月堤防管理工作计划,工程管理科依据各管理段当月计划和分局堤防管理百分制考核标准在月底或次月初组织专班对照量化打分,合格分为93分,要求透明度高,有评分理由。当月考核结果记入各段档案,对合格〈含合格〉以上的管理段由工程管理科出具考核证明经分管局长签字后到计财科按规定发放月包干堤防管养费用。对有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视其情节扣发该段当月30%以上堤防管养费用,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落实本制度合格以上等次的管理段,按年度累计分数第一、二名上报省**局,由**局奖励和表彰;第三、四名由分局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十九条 各管理段正副职负责人的工资要直接与考评的等次挂钩,对局、分局连续两次堤防管理考核评比均落后者(合格分以下最后一名),取消其管理段负责人当年评优,并酌情扣减其管理经费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第三十条 维护单位资产和防洪器材安全,如发生林木、防汛器材和其它固定资产等被盗现象,将按国家和分局有关规定执行,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分管人员的`责任,并全额赔偿所受损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国家和分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对不服从本制度安排,消极怠工、贻误工作、出现差错的工作人员,按照堤防管理百分制考核办法,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对越权审批,发生重大事件后缓报、漏报、不报的将对责任人和所在单位领导予以纪律处分,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严格按照省**局的有关规定和分局制定的年度“三定”方案中规定的项目按月进行考核,堤防内外禁脚年亩均收入不少于100元,水利经济工作在每季度末与堤防管理同时考评。
第三十三条 各管理段当月考评分,按基础分(合格分)计奖罚。即每高出1分奖300元,每低1分罚堤防管养费300元,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各管理段必须按奖罚数分解到职工。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附《堤防管理百分制考核标准》。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管理分局工程管理科,分局制定的其它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4.浅谈堤防及护岸工程施工技术 篇四
摘要 堤防及护岸工程是防洪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工程措施,同时也是一个关键的环节,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灾害,要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提高水利提防施工水平就显得极其重要,也尤为迫切。本文对堤防及护岸工程的施工技术进行了探讨,以期对堤防及护岸工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起到积极作用。
关键词 堤防护岸工程 堤身填筑技术 护岸施工技术
水利工程的稳固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一直以来我国对堤防及护岸工程都予以高度重视,为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洪水侵蚀,加强堤防及护岸建筑不容忽视。本文对堤防及护岸工程的施工技术进行探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堤防施工中的堤身填筑技术
(1)土料选择与开采
土料作为堤坝和护岸建筑的原材料之一,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施工质量。在进行土料选择时,应遵循 以下原则:首先是要满足防渗要求,同时也要对材料的选取加以考虑,就地取材,因地制宜是土料选择的又一原则。在施工之前,应结合设计要求,对地方土质、天然含水量、运距及开采条件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来确定土料的选择。在进行土料开采时,地表清理是首要的。主要包括淤土清理以及排水等。土料场排水常采取的措施为:截、排结合,以截为主。土料开采以立面开采和平面开采为主,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必须对土料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土料含水率等各方面指标与规定要求相符合。
(2)堤防堤身填筑技术
首先是清理堤基。确保堤基干净是修筑堤身的第一步。在进行筑堤之前,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堤基清理。一般来说,堤基清理包括三个方面,分别为堤身、铺盖以及压载的基面。进行堤基清理时,必须确保堤基范围内的杂质被全部清理干净。堤基清理的边线应宽出设计基面边线 3O~50cm。对于老堤,为增强其安全性,宜进行加高培厚处理。堤基清理干净之后,在进行第一层铺填前应做好平整压实工作,确保压实后土体干密度 与设计要求相符合。其次,进行填筑作业时,应注意以下几点要求:当地面起伏不平时,宜进行水平分层,即自低开始逐层填筑,不允许在倾坡处进行铺填;当堤防横断面上的坡度陡于 1:5时,应对其进行处理,保证坡度缓于1:5:对于分段作业面长度,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机械施工时工段长度应超过 100m,人工施工时工段长度则可适当减短一些;对于各个作业面,应实行统一铺土和碾压,为防止界沟出现,在界面处要进行搭接;当在软土堤基上进行筑堤工作时,若堤身两侧有压裁平台,则应根据设计的断面进行同步分层填筑,也可选用含水量较高的土料填筑堤身,在填筑过程中必须控制好施工速度,必要时应在地基、位移观测点进行观测,并结合观测资料进行分析,做好安全施工指导工作。在填筑作 业的过程中,要对以下几点进行密切的关注:当地面起伏不平时,宜进行水平分层,即自低处开始逐层填筑不允 许在倾坡处进行铺填;当堤防横断面上的坡度陡于1:5时,应对其进行处理,保证坡度缓于1:5;对于分段作业面长度,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机械施工时工 段长度应超过 100m,人工施工时工段长度则可适当减短一些:对于各个作业面,应实行统一铺土和碾压,为防止界沟出现,在界面处要进行搭接;当在软土堤基上进行筑堤工作 时,若堤身两侧有压载平台,则应根据设计的断面进行同步分层填筑,也可选用含水量较高的土料填筑堤身,在填筑过程中必须控制好施工速度,必要时应在地、位移观测点进行 观,并结合观测资料进行分析,做好安全施工指导工作。在完成堤身填筑相关工作后,紧接着进行的就是整坡压实和削坡处理的工作,另外需对堤防两侧的护堤地面进行处理,填平地面坑洼处。
(3)压实作业的要求
压实作业是确保堤岸稳定必不可少的一步,在堤身填筑之前应进行碾压试验,并确定相关的碾压参数,以确保堤身的碾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进行碾压时。必须做好土料含水率的控制,一般宜控制在1%一3%范围内,150在进行分段填筑时,为防止出现漏压、欠压以及过压等不当操作现象,应在各段都设立标志。对砂砾料进行压实时,最佳洒水量应控制在填筑方量的20%~40%范围内;对中细砂进行压实时,则洒水量应根据最优含水率 加以控制。
二、护岸施工技术及方法
(1)坡式护岸技术
所谓坡式护岸就是指顺着岸坡及坡脚,将抗冲材料覆盖在一定范围内,这是一种比较常用的护岸形式,并且该护岸形式不会对河床边界条件和水流条件造成较大影响。坡式护岸的关键即护脚工程,这同时也是护岸工程的根基,护脚工程的稳固与否,是护岸工程成败的关键所在。对于护脚工程及其建筑材料有较高的要求,不仅要对水流的冲刷、推移质的磨损起到有效的抵御作用,还应具有较好的接体性,适应河床的变,同时也 应具备良好的水下防腐朽性,以便水下施工。抛石护脚是一种主要的平顺坡式护岸技术,该技术宜在枯水期进行施工,施工时要严格遵循施工程序,并做好抛石船位置设计。抛石工作应按照 自上游向下游渐进的顺序进行,由远而近,先点后线,自下而上分层均匀地抛投。沉枕护脚也是一种较为常用的护脚工程形式,具体操作为:首先用柳技、芦苇等扎成一定尺寸的梢把,然后将石块堆置在枕架上,将梢把放到石块上,最后用一定规格的铅丝捆紧成枕。枕体两端装上较大的石块,并捆成布袋口状,以防出现枕石外漏现象。沉枕多设计成单层,对于局部陡坡险段,可视实际情况设计成双层或三层。为防止最枯水位时沉枕外露,要求将沉枕上段置于常年枯水位下0.5m。为防止沉枕外脚,宜加抛压脚石。为确保枕体稳定,应在其上部加抛压枕石。
(2)墙式护岸
墙式护岸是指顺着堤岸修筑竖直陡坡式挡墙,一般多用在城区河流或海岸防护中。特别是在河道狭窄、堤外无滩的堤段,并且极易遭受水流的冲刷或受建筑物、地形条件限制的堤段,墙式护岸是被常采用的一种方式。墙式防护的土墙有多种形式,较为常见的有重力式挡土墙、扶壁式挡土墙以及悬臂式挡土墙等。该护岸方法常在临水侧采用直立式,在其稳定性达到设计要求的条件下,应尽量减小护岸的断面,以达到减少工程量的目的。关于墙体材料的选择,应以钢筋混凝土、浆砌石为主。为满足墙体和堤岸的稳定以及抗冲刷的要求,墙基要求嵌入堤岸护脚一定深度。
(3)坝式护岸
所谓坝式护岸主要是指丁坝、顺坝的修建,将水流挑离堤岸,以防堤岸边坡遭受水流、波浪或潮汐的冲刷。该护岸形式主要包括四种,分别为丁坝、顺坝、丁顺坝、潜坝,这四种形式的坝体结构大致相同。丁坝护岸较为常用,是一种间断性的、有重点的护岸方式,可以对水流起到调整作用。丁坝护岸多用于河床宽阔、水流较缓的河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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