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技术咨询合同

2024-11-17

科技部技术咨询合同(12篇)

1.科技部技术咨询合同 篇一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_________。

(三)乙方的义务如下:

1.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内派遣_________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咨询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为期_________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附件中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写。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_________个日历日(包括个旅途日和_________个周末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义务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

2.为乙方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的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总金额的75%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所派专家到达_________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和_______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2)商业发票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的25%,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___天通过中国银行和_______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_________国,由_________(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的名称)根据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4.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协议应继续执行。

(十)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地震、内乱、封锁、政变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经双方协商后本协议可以暂停履行。如乙方专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回国的,甲方应负担回国旅费。

(十一)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中_________文书写,并采用公制单位。

(十二)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中_________文写成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双方法定地址

中国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电传: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技术咨询具体范围(略)

2.科技部技术咨询合同 篇二

12月29日, 集团辊压机事业部与广安玖源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成套制粉设备供货合同签字仪式在长沙举行, 涉及合同总金额近2000万元。广安玖源公司焦抗帝、侯拥和, 中材装备集团许芬、马秀宽等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了签字仪式。本项目是集团辊压机、辊磨、选粉机等设备首次应用于磷化工行业的制粉领域, 标志着集团成功开辟了新的市场。

该项目经过辊压机事业部近两年的前期技术方案讨论及论证, 并对物料进行实验后确定方案, 最终集团以价格合理, 技术先进, 在竞争中胜出。合同涉及磷矿石粉磨、煤粉磨、硅石粉磨、渣球粉磨四个工段和配套电气系统的成套设备的供货;承担车间工艺布置及电气系统的设计;并提供粉磨相关的技术支持与咨询等服务。供货范围涵盖辊压机、辊磨、提升机、选粉机、收尘器、风机、电机、减速机等关键设备以及配套管道附件, 这是集团首次把辊压机、辊磨应用于粉磨磷矿石、硅石和渣球等物料。

据悉, 广安玖源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是玖源化工 (集团) 有限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长沙矿冶院合资经营成立, 致力于利用中低品位磷矿生产磷酸、磷酸盐的产业化。该项目为广安市重点工程项目, 分两期建设, 其中, 第一期工程投资3亿元, 建设一套5万吨/年85%工业磷酸JCKPA窑法磷酸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设施;第二期工程投资约7亿元, 再建一套5万吨/年85%工业磷酸JCKPA窑法磷酸生产装置, 10万吨磷酸盐项目及JCKPA窑法磷酸技术研发中心。其采用的JCKPA窑法磷酸新工艺是一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全新磷酸制备工艺, 项目的成功投产将在磷化工行业引领一场变革。

3.科技部技术咨询合同 篇三

孔铭:此前一直在提示创业板风险,十白的就是大盘跌带动小盘股暴跌,而且创业板也是高危的点位,不得不防,但到目前,大盘已经跌至2000点下方,我反而不恐慌,高兴还来不及呢。

《动态》:为何高兴,该不是幸灾乐祸吧!

孔铭:别把我想得那么阴暗。我只是觉得大盘急跌,带动个股普遍回落,一些好股跌出了买点。

《动态》:哦。有哪些个股你认为可以出手了?

孔铭:还是围绕前期栏目推荐的一些个股再结合他们最新的公告做点评。海默科技(300084)3月7日发布年报201 3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605.14%,更值得注意的是一季度实现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80%至200%。公司高增长非常明确,目前停牌重组,保持关注吧。

康得新(002450)一季度盈利同比增长55%-60%,净利润或将超过1亿元。对于业绩增长的原因,康得新解释称,是生产线的产能释放和产品品种变化所致。公司基本面就不啰嗦了,本轮下跌中,领先大盘企稳,可继续看好。

延华智能(002178)周一盘后发布年报,2013公司实现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37.0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114.24%。公司向“智慧城市服务商”转变已具雏形,公司智能建筑、智能医疗、指挥交通等多个业务板块都呈现较好的发展趋势,区域布局日趋完善。公司预计2014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变动幅度20%至50%。

其他,新大陆(二维码龙头),平高电气(特高压)、探路者(户外服装+在线旅游)都有特色,基本面也不错,跌下来要敢于买入。

《动态》:前面你再次补充了些好股的新公告。本周有没有新的公司引起你的关注。

孔铭:有两家,先来说说东华科技(002140)。3月10日公告,公司与吉林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工程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合同标的为提供该项目合同工厂的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等服务,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暂定共计37亿元。公告还提到:合同履行期限约22个月,年均合同额约占本公司201 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6.1 7%。而最新公布的201 3年业绩快报披露去年营业收入为27.15亿。可以看出,无论怎么比较,该合同额度巨大,其若顺利执行将极大影响今年的业绩。

2014年2月,公司刚与康乃尔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内蒙古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一期30万吨,年)工程设计合同》。合同金额4500万元。

2013年东华科技业绩未达预期,营业收入27.15亿,下降10.97%,净利润下降29.93%。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工程进度滞后,研发费用、营销费用增加,已完工程款未全部收回等。事实上,公司每年的业绩与上年的订单数量息息相关,13年业绩下滑的主因与2012年新签订单较少有较大关系。可喜的是东华科技13年已签合同额高达56亿,是12年全年新签合同额25亿的两倍多,也是13年营收的两倍。这样就确保了今年营收高速增长。再加上本次37亿的合同,年内业绩翻转已成定局。

本次项目是煤制乙二醇,公司在煤制油、煤制气同样具备实力。在煤炭行业单靠采煤无法获得生存利润的背景下,选择新型煤化工作为突围手段已经是煤炭业内的共识。201 3年起,中国步入新型煤化工投资高峰期。目前新型煤化工技术、需求、政策都具备,业主资金实力和项目盈利驱动等因素将使新型煤化工项目今年招标好于去年。

今年1月,公司总经理吴光美以自有资金购买了本公司股票20万股。高管增持无疑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对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本周该股突破半年线后有所回落,后市值得重点跟踪。

《动态》:东华科技去年全年小跌。今年明确反转,是不错的跟踪标的。那么,还有那只个股引起你关注?

孔铭:惠博普(002554)周二公告中标中海油伊拉克米桑油田脱酸项目,合同金额为3143.17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93亿元。占公司2013年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20.29%。

公司近期还有更多值得关注的公告,比方3月4日公告中标哈萨克斯坦埃米尔油田油气联合处理站工程项目撬装油气处理工艺设备,合同金额约1.54亿元。2月26日公告控股股东追加股份锁定期限一年。

公司2013年底以来密集获取海外合同,夯实2014年业绩成长基础。自2013年12月以来,公司在伊拉克和哈萨克斯坦总计获得合同金额已经超过10亿元,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51亿元,这里面来自天然气的收入约有4亿,另一部分是油田服务所供献,不难看出,新增的油田合同订单已经覆盖了去年总营业额,公司全年业绩大幅好于去年显然已经定调。

4.科技部技术咨询合同 篇四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0)朝民初字第18458号

原告北京领克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朴润奉,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志恒,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州摩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佘晓成。

原告北京领克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领克特公司)与被告广州摩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摩拉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0年5月1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7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领克特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志恒到庭参加了诉讼。摩拉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领克特公司诉称,2009年1月1日,我公司与摩拉公司签订《网络联盟营销服务协议书》,约定摩拉公司为推广其产品或服务同意按照约定在我公司的营销平台上发布广告,按互联网用户产生的“效果”支付服务费用。双方约定,通过电子邮件确认业绩,并于下个月10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服务费汇入我公司指定账号,如摩拉公司延期付款按照服务费金额的每日0.5%计算违约金,并赔偿我公司因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和开支。签约后,我公司积极履行了合同义务,但自2009年8月起,摩拉公司除继续用电子邮件核对我公司的业务数据外,没有支付服务费用,截至2009年12月,根据摩拉公司确认的业务数据共拖欠我公司服务费59 128.11元未付。我公司将摩拉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服务费59 128.11元,支付2009年12月20日至2010年4月20日的违约金35 476元,赔偿我公司律师费6000元。我公司起诉后,摩拉公司先后于2010年5月28日和2010年7月2日分两次付清了所欠服务费。因此,我公司现要求摩拉公司按照每日0.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其中33 968.91元自2010年2月20日计算至2010年5月28日,25 159.20

元自2010年2月20日计算至2010年7月2日,赔偿我公司律师费5000元。

摩拉公司未答辩。

经审理查明:2009年1月1日,摩拉公司(甲方)与领克特公司(乙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络联盟营销平台服务及系统使用;甲方从2009年1月1日起使用乙方的CPS(COST PER SALES,即按实际销售提成佣金模式)服务,甲方每月给乙方按实际销售产品的定单交易价格中分成,分成比例采用分级分成制,分成比例最高为12%,具体是:实际销售额人民币5万元以下部分分成比例8%;实际销售额10万元以下部分分成比例10%;实际销售额10万元以上部分分成比例12%;乙方以通过技术接口获得甲方向乙方返回的销售数据为基准,以返回的销售数据中的有效销售数据为最终的结算依据,甲方每月5号至10号核对上上个月的数据,每月15号之前以邮件方式确认,数据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双方核对数据的往来电子邮件即为确定数据量的有效证件,任何一方不得对邮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有效性提出质疑,双方之间用以沟通联络的QQ/MSN对话记录,甲乙双方均应完好保存,该记录均为双方确定数据量或解释其他争议的证据;甲方业绩数据确认联系人为孙金刚,E-MAIL:sunjingang@moonbasa.com,乙方业绩数据确认联系人为陈魏兰,E-MAIL:sucai1986@linktech.cn;每月20日前,依据双方核对的有效数据向乙方支付上上月佣金;甲方在迟延支付佣金的情况下,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向乙方支付一定的滞纳金(每天按佣金支付额的0.5%计算);若因违约方违反本协议而使非违约方发生任何费用或开支或额外责任,或遭受损失(利润亏损或其他间接损失除外),违约方应就该等费用、开支、责任或损失、包括已付、应付或将付的利息、给予非违约方补偿;本协议有效期1年,协议到期后,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协议要求,视为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协议中约定的甲方(即摩拉公司)业绩数据确认联系人孙金刚曾于2009年10月26日发送邮件声明:“8月份款项对账由我的同事吕志娟今日提供(以后对账也由她来执行)。款项事宜我来落实。”此后,摩拉公司就通过吕志娟以电子邮件形式来进行业绩数据确认。

2010年5月6日,领克特公司以摩拉公司拖欠上述协议约定的服务费为由将摩拉公司诉至本院,要求摩拉公司支付拖欠的服务费即佣金59 128.11元及违约金35 476元,并赔偿律师费6000元。摩拉公司在收到起诉状后,先后于2010年5月28日向领克特公司支付了33 968.91元,2010年7月2日向领克特公司支付了25 159.20元,合计59 128.11元。为此,领克特公司在庭审过程中变更诉讼请求,只要求摩拉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律师费5000元。就摩拉公司支付的59 128.11元,均是摩拉公司的吕志娟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的确认,其中2009年10月28日确认2009年8月份的业绩为9783.76元、2009年12月8日确认2009年9月份的业绩是12 923.75元、2010年1月6日确认2009年10月份的业绩是11 261.4元、2010年3月3日确认2009年11月份的业绩是13 292.54元、12月份的业绩是11 705.66元,以及161元的丢单。

领克特公司为本案支出律师费5000元。

上述事实,有协议书、往来邮件、银行收款回单、律师费发票,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本院认为:领克特公司与摩拉公司签订的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根据协议书的约定,摩拉公司应当在每月20日前,依据双方核对的有效数据向领克特公司支付上上月佣金。摩拉公司先后于2009年10月28日确认了2009年8月份的业绩数据、于2009年12月8日确认了2009年9月份的业绩数据、于2010年1月6日确认了2009年10月份的业绩数据、于2010年3月3日确认了2009年11月和12月的业绩数据。依据约定的付款期限,摩拉公司应分别于2009年11月20日支付2009年8月的佣金、于2009年12月20日支付2009年9月的佣金、于2010年1月20日支付2009年10月的佣金、于2010年3月20日支付2009年11月和12月的佣金。但直至领克特公司提起本案诉讼之后,才分别于2010年5月28日和2010年7月2日将所确认的佣金支付给领克特公司。因此,摩拉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摩拉公司并未主张约定违约金标准过高的情况下,领克特公司要求摩拉公司依据协议书的约定按照每日0.5%支付违约金,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对于违约金的起算时间,领克特公司主张从2010年2月20日计算。但由于2009年11月和12月的业绩数据摩拉公司在2010年3月3日才做出确认,因此该笔佣金只能从2010年3月20日计算违约金,其余的佣金可以从2010年2月20日起计算违约金。摩拉公司在领克特公司起诉后分两笔支付的佣金数额分别是33 968.91元和25 159.2元,与2009年8月至10月的佣金总额33 968.91元和2009年11月至12月的佣金总额25 159.2元相等。因此,摩拉公司需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应分两部分计算,其中33 968.91元从2010年2月20日计算至2010年5月27日,25 159.2元从2010年3月20日计算至2010年7月1日。

同时,由于协议书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应将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因此本院在计算违约金时扣除应计算违约金期间的法定节假日。

至于领克特公司主张的律师费,依据的是协议书中“若因违约方违反本协议而使非违约方发生任何费用或开支或额外责任,或遭受损失(利润亏损或其他间接损失除外),违约方应就该等费用、开支、责任或损失、包括已付、应付或将付的利息、给予非违约方补偿”的约定。但我国并未强制规定律师代理诉讼的制度,本案的律师费并非摩拉公司违约而使领克特公司发生的必然费用,因此对该项主张本院不予支持。摩拉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不影响本院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裁判。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三十条之规定,缺席判决如下:

一、广州摩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领克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二万零四百八十元;

二、驳回北京领克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广州摩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81元,由北京领克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400元(已交纳);由广州摩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81元(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5.科技协作合同 篇五

1.协作项目名称及其主要内容:

_________。

2.技术经济要求:

(1)技术要求:

_________。

(2)经济要求:

_________。

3.计划进度: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完成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完成_________;

_________。

受托方按计划进度须向委托方和保证人报告完成情况。

4.协作方式:

_________。

5.经费和物资概算:

(1)经费:_________。

(2)物资:_________。

6.违约责任:委托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天内支付受托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委托费。委托方不履行合同时,不得追回该项费用;受托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全部退回该项费用。

7.保证人负责监督合同的执行,并帮助解决委托方和受托方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8.受托方完成协作项目后,应做出报告,并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经委托方、受托方和保证人三方共同协商确定的专家进行评审,符合合同要求则为完成。

9.协作项目完成后,委托方付给受托方下列的报酬:

_________。

10.当事人应当对下列技术资料在_________期限内承担保密义务:

_________。

11.争议及解决方法。

_________。

12.协作项目完成后的技术成果归_________所有。

13.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委托方、受托方、保证人各执_________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受托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主要研究人员: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科技查新合同(样式二) 篇六

科技查新合同

┌──────────┬───────────────────────────────┐

│查新项目名称│中文:│

│├───────────────────────────────┤

││英文:│

├──┬───────┼───────────────────────────────┤

│委托│单位名称││

│机构├───────┼───────────────────────────────┤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

│├───────┼────┼──────┼───────┬────┬──────┤

││负责人││电 话││ 传真 ││

│├───────┼────┼──────┼───────┼────┼──────┤

││联系人││手 机││ 电话 ││

├──┼───────┼────┴──────┴───────┴────┴──────┤

│查新│机构名称││

│机构├───────┼───────────────────────────────┤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

│├───────┼────┼──────┼───────┬────┬──────┤

││负责人││电 话││ 传 真 ││

│├───────┼────┼──────┼───────┼────┼──────┤

││联系人││电 话││ 传 真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查新合同双方就项目的查新事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一、查新目的(请填写)│

│1.立项:国家[]部委[]省攻关[] 省基金[]市[]│

│2.鉴定:国家[]部委[]省[]市[]鉴定时间[] │

│3.报奖:国家[]部委[]省[]市[]申报时间[] │

│查新范围:国内[]国内外[]│

├────────────────────────────────────────┤

二、查新委托人提供的主题词(关键词、同义词、近义词)│

│中文:英文:│

├────────────────────────────────────────┤

三、项目概况│

│投资额:万元预计效益:万元│

├────────────────────────────────────────┤

四、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项目简介)│

││

││

││

││

├────────────────────────────────────────┤

五、查新点和查新要求(创新点)│

││

││

││

├────────────────────────────────────────┤

六、用户提供的参考文献│

││

││

││

││

├────────────────────────────────────────┤

七、委托查新项目提供的主要技术文件、背景材料及密级:│

│○开题报告 ○总结报告 ○成果申报表│

│○专利说明书 ○发表论文 ○产品样本 ○检测报告 ○用户报告 ○其他(请注明)│

│份数:密级:│

├────────────────────────────────────────┤

八、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在年月日之前在青岛科技信息网络中心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委托人亲自到查新机构履行│

├────────────────────────────────────────┤

九、查新报告的使用范围│

│此报告只能用于,其它用途无效。│

├────────────────────────────────────────┤

十、查新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国内,一次总付:元,时间:;│

│(2)国内外,一次总付:元,时间:。│

├────────────────────────────────────────┤

十一、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1)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

│(2)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3)其它│

├────────────────────────────────────────┤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和解解决,也可以请求 青岛市科技局进行│

│调解。│

│双方不愿和解、调解解决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

│解决。│

│(1)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7.科技查新合同书填写说明 篇七

一、“合同编号”及“查新员”由查新机构填写。

二、查新合同 是指查新委托人和查新机构约定,由查新机构处理查新委托人的查新事务的合同。合同签字应当使用钢笔或者炭素笔。

术要点的人。

时间顺延,具体时间协商决定。

三、查新目的可分为立项查新、成果查新等。立项查新包括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科研课题开始前的资料收集等;成果查新包括为开展成果鉴定、申报奖励等。

四、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

要着重说明查新项目的主要科学技术特征、技术参数或指标、应用范围、用途、查新委托人自我判断的新颖性等。

五、查新点与查新要求

查新点是指需要查证的内容要点。着重说明查新项目在科学技术特征、技术参数或指标、应用范围等方面,查新委托人自我判断的项目的新颖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的理由。

(查新项目每一次委托可在相同研究对象下提出若干个查新点,如另有不同的研究对象,原则上应另作委托对待。)

查新要求是指查新委托人对查新提出的具体愿望。一般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希望查新机构通过查新,证明在所查范围内有无相同或类似研究;(2)查新委托人提出的其他愿望。

六、参考文献

是指查新委托人列出的与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文献(应当尽可能注明文献的著者、题目、刊名、年、卷、期、页),这些文献仅供查新机构在处理查新事务中参考。

七、保密责任

应当包括当事人对技术内容和资料保守秘密的内容、期限和泄露科学技术秘密应当承担的责任。双方可以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8.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 篇八

文件编号: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

合同

(计划类别:事业单位科技计划(切块管理))

用款单位:

单位地址:

电话:传真:

深 圳 市 科 技 和 信 息 局

二ОО七年制

甲方(管理单位):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乙方(用款单位):

乙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乙方负责人:职务:身份证号码:乙方开户单位名称:乙方开户银行:帐号:

根据深府办[2007]133号通知要求,根据乙方的办学和科研规模安排一定额度的切块资金,由甲方委托乙方依据公平、合理、高效的原则进行管理,并确定给予资助的科研项目/单位和资助额。

根据深科信[200]号文件,甲乙双方为做好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切块资金的管理,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市科技研发资金切块资金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元

(小写)万元,由市财政局拨付。市财政局对拨付的市科技研发资金

实行专户划拨、监督使用,乙方应当在市财政局指定的银行开立专户。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深圳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研发经费资助计划

操作规程》(深府办[2006]133号)的要求对切块资金进行管理,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财务监督。

第三条乙方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监督检查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建立资助

项目档案,审查项目执行情况,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及验收。如有项目失败,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乙方负责与获得资助的单位或部门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合同书的内容应当包

括资助金额、资助款的用途、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和仪器设备的归属、绩效考评事项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五条本专项资金管理实行绩效评估制度。甲方有权对市科技研发资金的使用情况进

行跟踪评价或绩效评估,包括聘请中介机构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独立审计和评估,乙方应当给予配合。如乙方不予配合,甲方有权通知市财政局停止资助乙方未到位之科技研发资金或收回已划入专户但尚未使用完毕之资金。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切块管理资金进行绩效评估。绩效评估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是否在研发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2、是否在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方面取得突破;

3、是否获得了一定数量、质量的科研成果,包括论著及知识产权。

绩效评估的结果将作为下一切块资助额度确定的依据。

第七条本切块管理资金开支范围只包括人员费、仪器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

费、差旅费及其它与项目研究开发相关的费用,不得用于支付给所在单位有事业费拨款的项目组成员的工资性费用,不得用于采购单台(项)十万元以上设备及软件。

第八条乙方应在收到市财政局拨付的切块资金后及时与项目承担单位或部门签定项

目合同书,同时拨付项目经费或办理项目经费使用手续(须在本合同后附立项项目清单)。

第九条切块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在管理和监督中滥

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切块资金的,交由相关管理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的权限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处分或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项目合同期内,合同书内容一般不作调整。乙方若确需变更合同书内容或项目

失败的,应当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经甲方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或终止项目,否则视同擅自变更合同书内容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或擅自变更合同书内容的,甲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本合同。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后,乙方应进行项目清算,并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30日内全额退还甲方资助的市科技研发资金,否则应按逾期还款日万分之一支付甲方延期付款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在乙方违约之日起三年内不再受理乙方的项目申请。

第十二条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订立的附加条款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

分。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解决,当合同非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或擅自变更合同书内容需要更改或解除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后订立书面变更条款或协议。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协议各方同意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该会规则仲裁解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科技

研发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研发经费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及市财政局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单位盖章)通讯地址:深圳市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

邮政编码:518031

局负责人(签字):

处室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

通讯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理)(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 系 人:联系电话:

E-mail:

9.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合同 篇九

合同编号: [号]

签定单位:

负 责 人:

签定时间:甲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为将科技创新成果迅速、高效地转变为社会生产力,培育中小

型科技企业成功创业和快速成长,甲方提供孵化场地,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吸纳高新技术企业(项目)、人才入孵。乙方符合甲方的孵化条件,自愿申请入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孵化场地、期限、场地使用费及相关费用:

1、孵化场地位于层

房间,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计m2。

2、孵化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在孵化期间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孵化场地使用费、物业服务费、咨询服务费和中央空调使用费。数额如下:

孵化场地使用费为元/㎡.月,全年计元;

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电梯、卫生、安全保卫等)3元/㎡.月,全年计元;

咨询服务费为2元/㎡.月,全年计元;

中央空调使用费为3.5元/㎡.月(全年收费期为8个月),全年计元;

四项合计全年费用为元。

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4、付款方式及期限

付款方式为(一季度、半年、一年)一付,每次元。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合同签定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乙方将应付款项以现金或支票形式存入或转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款到帐后,乙方即可入住;在上一期费用到期前一周内(遇节假日应向前顺延),乙方将下一期应付费用按照同样方式存入或转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甲方每年为乙方开具一次正式的发票,若是按季度、按半年支付费用,未满一年,甲方为乙方暂时开具内部收款收据,年底由甲方统一换发票。

二、甲方的义务

1、协调外部关系,保证水、电、空调等基础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转。

2、为乙方提供相关科技中介服务和各项代理、代办服务。

3、保守乙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机密。

4、组织乙方参加各类培训、会务、展示等科技活动。

三、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从事合法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活动。

2、遵守************企业孵化器的管理制度。

3、按时交纳各项费用。

4、爱护孵化场地的建筑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动建筑结构及附属设施,必要的装潢施工,需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5、按期(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真实、可靠、准确的项目进展、经营状况及相关统计报表。

四、甲方的权利

1、可以定期了解乙方真实的研发、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2、发现违法经营问题,可提出警告,不听劝阻或问题严重的可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终止合同。

3、发现乙方研发工作停滞不前、或经营管理不善,甲方有权提出指正,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4、乙方拖欠各项费用,甲方可采取相关措施催交。

五、乙方权利

1、乙方可以拒绝除政府明文规定的检查验收外的任何检查、验收、评比、摊派等。

2、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在孵化场地进行必要的装饰。

3、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受侵犯,企业的人事、财务、生产、营销、技术、市场、规划等管理,均自主决策。

六、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足额交纳各项费用,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向甲方交纳所欠费用总额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乙方拖欠费用超过3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所欠全部费用和滞纳金。

2、甲方不能保证孵化场地各项配套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可拒付有关费用,直至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为止。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有权制止,直至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动房产结构,甲方有权制止,直至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改动过的房产恢复原样,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违反规定或违规操作,造成房产、设施、设备损坏,或引起火灾、水患、安全隐患,乙方负责修缮,给甲方或别的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合同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双方可终止合同。但提出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

7、如遇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各自承担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另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诸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代表人:

年月

10.科技部技术咨询合同 篇十

##省重大科技攻关计划

项目(课题)合同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课题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课题)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止年限:_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月

##省科学技术厅制

合同说明

1、根据《##省重大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重大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下达后,必须签订《##省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课题)合同书》。

2、“项目(课题)合同书”是项目(课题)经费拨付和检查、评估、总结、验收的依据。

3、“项目(课题)合同书”的内容必须与《##省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建议书》衔接一致。

4、“项目(课题)合同书”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内容简明扼要、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量化。

攻关目标和主要内容(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难点和问题):

预期主要

成果形式

□□□

1.论文论著2.研究(咨询)报告3.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4.新装置

5.新材料6.新工艺(或新方法、新模式)7.计算机软件9.其它

试验基地(个)

中试线(条)

生产线(种)

示范点(个)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经济、社会、环境的预期效益):

项目实施的分阶段目标和进展计划:

项目经费预算表

经费投入

经费支出

科目

计划申报数

(万元)

科目

金额

(万元)

其中:

省拨款

国家拨款

基建费(含维修改造)

省拨款

仪器设备购置费

部门匹配

材料、燃动费

地方匹配

加工费

银行贷款

试验费

单位自筹

管理费

社会资助

劳务费

其它

引进软、硬件费

调研费

税费

其它

合计

合计

省批准经费数(万元):

合计

项目(课题)主要完成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学历

从事专业

主要分工

合同条款

签约各方均应按照《##省重大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均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1、乙方必须按计划任务的各项目标执行,并分提交上年计划执行情况及经费决算的正式报告,提出当年计划。

2、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如需修改合同某项条款,应根据《

##省重大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出变更内容及理由的申请报告,经甲方审定后实施。未经批准前双方须按原合同条款履行,否则后果由自行修改条款的一方负责。

3、乙方因主观原因(如: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有出入、挪用经费、技术措施或某些条件不落实)致使计划无法执行而要求解除合同,应视不同情况,部分、全部或加倍退还所拨经费;如乙方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甲方可根据调查情况有权提出合同中止。

4、乙方的合同经费按省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执行。

5、丙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检查项目进展,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保证匹配资金的落实等。凡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丙方负责提出调整意见并报甲方审批后执行。同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丙方可向甲方提出项目延续或中止建议。

6、甲方负责按拨款,及项目的组织、协调、检查、总结、评价等。

7、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8、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归属和管理按照科技部《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执行。

9、对于涉密项目的科技保密,鉴约各方均应按照《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执行。

10、本合同其它协议条款如下:

(1)

(2)

签约各方

乙方:(项目承担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丙方:(行业主管部门或市科技管理部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甲方:##省科学技术厅

归口管理专业处发展计划处

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11.江西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合同书 篇十一

编号: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使气象科学更好地转化为生产力,国名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趋利避害,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增强经济效益,经双方商定签订如下专业气象服务合同。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统一付给乙方专业气象服务劳务费______元,成本费_____元,维护费____元,资料费____元,共计______元。

甲方:______(盖公章)乙方:______(盖公章)签约人: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帐号:__________

12.科技服务合同书 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促进企业科技进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如下科技服务合同:

一、甲方要及时、迅速地向乙方提供国家、省、市最新的科技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帮助乙方用活用足各级提供的优惠政策。协助乙方争取科技贷(拨)款,促进乙方发展,这主要包括争取火炬计划项

目、星火计划项目、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项目、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高新技术产业周转金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和科技贷(拨)款,为企业新产品开发和后劲项目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争取上述科技政策和科技贷(拨)款过程中,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人员以及科技局的公章等支持。乙方负责每年按从甲方的科技部门渠道的无偿资金和有偿资金中节省企业利息支出部门的总额的(含

)作为甲方的差旅费与公关费、服务费等基本费用,6月30日前兑现已到帐科技资金的服务费,12月31日以前兑现全年已到帐科技资金的服务费。

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间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公章)(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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