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转移接续联系函

2024-08-30

医保转移接续联系函

1.医保转移接续联系函 篇一

1 基本情况

2010年7月杭州市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以来, 随着就业人口流动规模加大, 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量逐年递增。

1.1 主要数据

截至2013年底, 杭州市本级共办理转移接续业务140996人次, 其中转入59769人次, 转出81227人次, 转出的业务量大幅高于转入的业务量。2010年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人数占参保职工总人数的0.60%, 2011年达1.64%, 2012年达1.93%, 2013年达2.08%, 呈逐年递增态势。

1.2 流向分析

从转移流向看, 无论是转入还是转出, 省内业务量占比较大, 达76.12%, 其中省内转出占转出总量的88.43%, 省内转入占转入总量59.38%。

从省内转移情况看, 转入主要是来自杭州地区, 占86.2%, 其次是宁波地区、绍兴地区、温州地区。转出目的地以杭州地区为主, 占46.59%, 其余相对分散。

从省外转移情况看, 主要集中于珠江三角洲地区 (包括深圳、广州等) , 长江三角洲地区 (上海、江苏等) , 京津冀地区等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其中由外省转入本市的, 以深圳为最, 占7.2%, 其次是北京, 占2.1%。转出省外的, 主要去向是北京、深圳和上海, 分别占6.8%、4.6%和3.5%。

1.3 单位分析

申请办理转移接续业务的单位相对集中, 主要是较参保人员对于社保政策更为熟悉的人事代理单位。如转入业务量较大的前20家单位, 占转入总量的13.7%, 其中有13家单位是人事代理单位, 占10.3%;转出业务量较大的前20家单位, 占总业务量的9.5%, 其中有15家单位是人事代理单位, 占7.8%。

1.4 性别分析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2》显示, 流动人口男性比例为50.2%, 女性比例为49.8%。本市转入业务量的数据与该报告较为接近, 但转出业务中女性比例略高。

1.5 年龄分析

办理转移接续人员平均年龄为32.6岁, 其中30岁以下的占45%以上, 这与《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2》关于“‘80后’新生代农民工已占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近一半”的论述较为吻合 (见图1、图2) 。

2 主要问题

2.1 标准尚未统一

尽管国家早已就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出台了相关文件, 各地也先后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 但由于各地医保政策不一, 造成转移接续工作标准不一。部分统筹地区寄送的材料不齐全, 如缺少《参保 (合) 凭证》, 有个别统筹地区要求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后才能办理医保关系转出, 也有一些地区需要本人在当地办理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提取后才可办理转出, 部分统筹地区甚至仍未开展此项业务, 造成“转不出 (入) , 续不上”的情况。

2.2 统筹层次过低

当前, 基本医保多为市级统筹, 有的还是县、区级统筹。统筹区域小层次过低, 使得参保人员“一出门就跨区, 一跨区就得转移”, 再加上办理业务环节多, 办理时间较长, 如《浙江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试行) 》 (浙人社发[2010]184号) 规定, 转移接续整个过程经办时限为45个工作日。如果参保人员在这一段时期内, 在临近的多个统筹地区频繁流动就业, 经常会出现上一次转移接续业务尚未办结, 又收到了第二、三次转移申请的情况。

2.3 协调机制欠缺

转移接续材料主要通过统筹地区之间的信函递送, 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则通过银行转账, 涉及部门多、流程长, 有时需要通过电话沟通, 但是人社部政府网的医保经办机构联系信息长期未能更新, 登记的联系电话或已停机或无人接听, 即使联系上, 相互间也缺乏协商合作意识。

2.4 维权意识不强

尽管经办机构做了很多有关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宣传工作, 但部分参保人员仍缺乏自我维权意识, 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现象较多。统计表明, 杭州市这几年职工医保的参保人数稳步增长, 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外来人口的参保, 但同时也发现, 这几年转出的业务量却大于转入量, 是否与参保人员为了得到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而办理关系转移手续有关, 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

3 有关建议

3.1 提升统筹层次

从杭州的经办实践可以看到, 统筹范围内的转移接续业务占业务总量的45.65%, 而浙江省内的转移更是占到了业务总量的76.11%, 如能实现更大范围的统筹, 如省级统筹, 变“异地”为“一地”, 将大幅减少相关业务量, 从而降低经办成本, 更有利于人员的流动。

3.2 统一经办标准

当前, 由于国家层面仍未对参保缴费年限、医保待遇享受、转移接续条件、个人账户处置等具体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以致各统筹地区各自为政, 出台的实施细则也大多考虑地方利益, 影响工作效率, 给参保人员带来很大不便, 需要进一步统一。

3.3 完善信息网络建设

加快医保信息系统建设, 实现全国医保数据库的联网与信息共享, 减少人工、纸质信息传递, 为实现转移接续业务高效办理提供技术支持。

3.4 建立资金结算中心

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过程时限长的重要原因, 是因为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主要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 由于各地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不一, 跨行资金划转过程中经常出现速度慢、信息不对称等情况, 影响业务的及时办结。建议建立国家级资金结算中心, 通过系统内部清算, 加快个人账户的划转, 从而更有利于医保转移接续工作的开展。

摘要:杭州市从2010年7月实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以来, 业务逐年增加, 但由于存在标准不统一, 统筹层次低, 协调机制欠缺等问题, 影响了工作效率。为此, 作者建议统一经办标准、提升统筹层次、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国家资金结算中心。

关键词:医疗保险,转移接续

参考文献

[1]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2[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 2012.

[2]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度杭州市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杭流动人口办[2013]1号) [Z].2013.

[3]龚文君.对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理念的思考:基于公共政策视角[J].中国卫生经济, 2012 (5) :33-35.

[4]汤晓莉.浙江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及经办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 2011 (1) :58-61.

[5]徐玮.破解转移接续难点重在制度完善[J].中国医疗保险, 2010, 18 (3) :46-47.

[6]梁金刚.流动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方略[J].中国医疗保险, 2011, 31 (4) :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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