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十二五规划

2024-06-19

感悟十二五规划(共8篇)

1.感悟十二五规划 篇一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山东省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 和《山东省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鲁政发〔2011〕1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山东省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山东省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

前言

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在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在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男女平等的重要途径。妇女占人口的半数,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妇女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始终把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2001年,省政府颁布的《山东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妇女纲要》)确定了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十一五”时期,省政府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力地促进了妇女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积极努力下,在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广大妇女的积极参与下,我省妇女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截止2010年年底,《妇女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妇女参与经济和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妇女参政比例和层次逐步上升,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平均预期寿命延长;保护妇

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普及程度提高,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纲要》的实施,对于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十二五”时期妇女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妇女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历史文化中残存的男女不平等的陈规陋习尚未消除,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权利在一些领域未能完全实现,妇女在社会分工和资源占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城乡、区域妇女发展不平衡;妇女在文化教育、经济参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法律保护等方面的发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制约妇女发展,也影响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进程。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全面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任重道远。

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妇女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将妇女发展融入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大局,保障妇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妇女在全面参与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着眼妇女发展需求,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问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2.坚持男女平等,促进男女和谐发展。注重社会公平,进一步缩小两性社会地位差距。

3.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区域妇女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区域妇女发展差距。

4.坚持妇女参与,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

二、总目标

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地方法规和公共政策,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公共卫生优质服务,妇女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妇女平等获得教育资源的权利和机会,妇女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妇女经济地位不断提升;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国家社会事务决策与管理,妇女参政比例和决策水平明显提高;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妇女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加强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妇女生存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1.主要目标。

(1)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9/10万以下,缩小城乡、区域差距。

(3)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4)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50%以上。提高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5)妇女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新发感染与性病感染得到控制。

(6)减少妇女心理问题和精神疾病的发生。

(7)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5%以上,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2.策略措施。

(1)加大对妇幼卫生的支持力度,保障妇女整个生命周期享有卫生保健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

化卫生投入机制,进一步整合公共卫生资源,健全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改善农村妇幼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资源短缺状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工作,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妇幼卫生服务。保障流动妇女享有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

(2)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加强基层产科建设,加大妇幼保健人员医疗技术的培训力度,提高孕产妇医疗保健水平。依法开展孕前保健服务,做好孕前卫生咨询、卫生指导和孕前医学检查。落实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政策,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85%以上;孕早期检查率保持在90%以上;农村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和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5%以上;开展高危孕产妇的筛查,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9%以上。

(3)创造促进自然分娩的社会环境。普及自然分娩知识,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帮助孕产妇树立正确生育观,科学选择分娩方式,降低剖宫产率。加强围产保健工作规范化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预。

(4)加强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宣传普及妇女健康知识,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培训,提高妇女常见病预防和治疗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医改方案规定,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服务项目,加强项目管理,扩大农村妇女受益面。认真执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确保用人单位每年安排本单位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病、乳腺病筛查,县级人民政府至少每两年安排生活困难的妇女进行一次妇科病、乳腺病筛查。每年对65周岁以上老年妇女免费进行一次查体。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贫困妇女妇科病、乳腺病筛查提供帮助。

(5)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对妇女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推广有效干预措施。把预防艾滋病、梅毒等母婴传播纳入妇幼卫生常规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提供规范化的艾滋病、性病诊疗服务,积极实施医疗救治,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6)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整合公共卫生资源,建立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工作互补、资源共享长效机制,为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服务。加大避孕知识宣传力度,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意识,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5%以上。

(7)提高妇女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宣传普及妇女营养保健知识,加强合理膳食指导,提倡科学的膳食结构。面向孕妇、乳母贫血高危人群开展针对性干预,倡导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合理补充叶酸、复合维生素等营养素。大力推进妇女健身示范站点争创和基层妇女体育组织建设,广泛开展妇女健身活动。

(8)提高精神卫生工作服务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加强对精神卫生

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和干预,普及妇女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

(9)加强对妇女食品、用品等安全监管。加强对与妇女健康有关的食品、药品、卫生用品、保健品、化妆品、服装的质量检测和卫生监督,定期组织质量标准检查。

(二)妇女与教育。

1.主要目标。

(1)性别平等原则在教育法规、规划、政策和各级各类教育中得到充分体现。

(2)适龄女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以上。

(3)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达到9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以上。

(4)女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7%。

(5)妇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

(6)提高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比例。

(7)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

(8)成人妇女识字率达到90%以上,其中青壮年妇女识字率提高到98%左右。

2.策略措施。

(1)教育工作贯彻性别平等原则。在有关教育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的制定、修订和评估过程中,在课程设置、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中,体现社会性别意识。改善教育管理者的性别结构,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管理层的妇女比例。均衡中、高等教育学科领域的性别结构,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弱化性别因素对学生专业选择的影响,鼓励更多妇女参与高科技领域的学习和研究。

(2)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抓好农村和城市新建小区幼儿园以及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残疾儿童免费学前教育,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

以资助。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多形式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保证农村适龄女童入园。

(3)保障适龄女童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加大对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家长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自觉性。制定支持贫困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防止女童辍学制度。继续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确保贫困家庭女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4)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加大对农村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加快普通高中的多样化发展,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童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实施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为残疾女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

(5)提高妇女接受高等教育水平。保障妇女平等接受高等教育,保持高等院校在校生中的男女比例均衡。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妇女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落实对贫困女大学生的资助政策。

(6)加强妇女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坚持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供更多机会和资源。在政府补贴的专项培训中,保证符合条件的妇女平等享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完善相关资助政策,为失业妇女、贫困妇女、残疾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创造条件。

(7)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鼓励妇女接受多形式的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妇女提供继续教育机会。普及网络知识,提高妇女利用网络媒体接受远程教育的能力。整合教育资源,探索多样化教育模式,满足妇女个性化学习和发展需求。继续扫除妇女文盲,巩固扫盲成果。

(三)妇女与经济。

1.主要目标。

(1)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妇女新增劳动力就业增加。

(2)城镇就业人员中妇女比例稳定在40%以上,失业人员中妇女比例降低到50%以下。

(3)创业人员中妇女比例不断提高。

(4)提高妇女科技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比例,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妇女比例不低于35%。

(5)男女非农就业率和男女收入差距缩小。

(6)保障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减少女职工职业病的发生。

(7)妇女贫困率明显降低,贫困妇女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策略措施。

(1)加大对妇女经济权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力度。把性别平等理念纳入经济分析和经济结构调整,制定和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法规、政策,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障妇女平等获得资本、信贷、土地、技术、信息等权利。

(2)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禁止人力资源市场中的性别歧视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岗位外拒绝录用妇女、提高妇女录用标准、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妇女结婚和生育的违法行为。

(3)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确保在任何行业、职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的劳动者获取同等劳动报酬。

(4)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为妇女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岗位。鼓励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吸纳妇女就业。优化妇女就业结构,推动妇女在新兴产业和行业就业。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妇女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加强对困难妇女群体的就业援助,帮扶失业妇女、失地妇女就业和再就业。

(5)促进女大学生更加充分就业。完善女大学生就业和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实施岗位拓展、创业引领、就业服务与援助、就业见习与培训、基层服务项目等计划,加强对女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创业培训和服务,为女大学生正确择业、自主创业、充分就业创造条件。

(6)提高妇女就业层次。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初、中、高级技能劳动者妇女比例。完善妇女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妇女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妇女平等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依托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和重大科研项目,集聚和培养妇女科技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

(7)促进农村妇女持续增收。实施蔬菜、渔业、畜牧、果业、苗木花卉等产业振兴规划,提高农村妇女从事高效特色农业的收入。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家庭工副业、乡村旅游等农村二三产业,创造适宜农村妇女就业的岗位,增加农村妇女非农收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减少制约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

制度障碍,引导和帮助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转移,提高农村妇女工资性收入。

(8)依法维护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推进已建工会的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加大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妇女健康的保护力度,将女职工劳动保护和防止职业病危害纳入劳动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内容,严肃查处企业侵犯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案件,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主要目标。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换届选举时,正式代表候选人中妇女比例不低于30%。各级人大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各级政协妇女委员要占一定比例。

(2)公务员中的妇女比例逐步提高。

(3)市、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各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并逐步增加。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要配备女干部。

(4)担任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女干部要有一定数量。

(5)省、市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县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在2010年基础上有所增加;担任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正职的女干部要有一定数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领导班子要首先配备女干部。

(6)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比例,市不少于15%,县(市、区)不少于20%。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女干部。

(7)提高高等院校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妇女比例。

(8)村(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党支部成员中妇女比例和妇女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党支部书记比例提高。

(9)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中妇女比例逐步提高。职工代表大会中妇女比例逐步提高。

(10)各级妇女联合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妇女组织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提高。

2.策略措施。

(1)保障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和管理的权利。制定和完善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法规政策,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委员会委员、职工代表等妇女比例作出规定,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

(2)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能力。加强对妇女的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加强对女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女干部综合素质和决策管理水平。

(3)完善公务员招录制度。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加强对公务员录用各个环节的监管,保障妇女平等参加公务员考选。

(4)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加强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规划,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比例。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加大竞争性选拔女干部力度,将更多优秀女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

(5)促进妇女参与企事业管理。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方式,促使更多妇女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6)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严格程序,确保村(居)民委员会中有妇女成员,保障妇女参与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宣传普及保障妇女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法律法规,加大培养农村优秀妇女人才工作力度,为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提供人才保障。

(7)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制定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利益的重大方针政策时,充分听取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形式多样的参政议政活动,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机会。

(8)发挥妇女组织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作用。制定涉及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时,充分听取妇联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妇女人才库建设,把妇女人才库作为培养选拔女干部的重要来源。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选拔领导干部时,重视妇联组织、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推荐意见。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主要目标。

(1)生育保险基本覆盖城乡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享有率和城乡妇女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城乡妇女,城乡妇女医疗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3)城镇妇女失业保险参保率和失业保险待遇水平提高。

(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妇女覆盖率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妇女参保率大幅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提高。

(5)保障特困妇女依法享有社会救助。

(6)妇女家务劳动负担减轻,男女自我支配时间差距缩小。

2.策略措施。

(1)建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制度。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为妇女普遍享有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提供保障。

(2)建立统筹城乡的生育保障制度。贯彻实施《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将各类企业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提高生育保险统筹层次,全省实现市级统筹和生育津贴社会化发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村妇女的生育保障水平。

(3)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城镇妇女医疗保险参保率和农村妇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提高制度保障能力。

(4)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妇女养老保障享有率。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目标。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妇女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探索建立

政府为城乡散居“三无”和低保家庭等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增强社区养老照护能力,以城乡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5)提高失业妇女基本保障水平。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农民工中妇女从业人员为重点,提高失业保险覆盖率和参保率。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步伐,建立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失业保险工作机制。

(6)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以政府为主导,多渠道发展社会救助事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实现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妇女应保尽保。推行分类施保制度,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贫困妇女、单亲贫困妇女给予重点保障。多渠道发展社会救助事业,鼓励社会各类慈善基金组织建立专项救助基金,为特困妇女提供救助。完善扶持贫困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贫困妇女脱贫致富。

(7)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在社区优先发展方便家庭生活的公共服务。将发展家庭服务业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扶持发展各类便民服务站点,加快建设综合信息服务网络。倡导夫妻共同承担子女教育、家庭事务管理、家务劳动等家庭责任,减少妇女家务劳动时间。

(六)妇女与法律。

1.主要目标。

(1)促进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不断完善。

(2)地方性法规体现男女平等原则。

(3)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增强。

(4)保护妇女人身权利。

(5)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6)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

(7)保障农村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的权利和机会,保障农村妇女平等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8)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2.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针对妇女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保障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人身、财产、婚姻家庭等权利。

(2)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性别平等审查。在制定地方性法规过程中,对违反性别平等原则的内容进行审查和清理。

(3)保障妇女的立法参与权利。拓展妇联组织和其他妇女组织参与立法的途径,引导和鼓励妇女参与立法,发表意见和建议。

(4)加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推动解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执行中的问题。

(5)宣传普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将维护妇女权益法律知识纳入全民普法规划,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制定妇女“六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妇女依法维权能力。

(6)加强对立法、司法、执法人员社会性别理论教育和培训。逐步推动将社会性别理论纳入司法考试内容和立法、司法、执法部门常规培训,提高社会性别意识和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7)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犯罪行为,提高破案率。依法查处残害、遗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性骚扰。

(8)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机制。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建立多部门合作的预防、制止、救助一体化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家庭暴力报警服务全覆盖。在设区市救助站设立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庇护所,救助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识,提高妇女自我保护能力。

(9)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妇女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继承等家庭财产案件中,体现男女平等。在离婚案件审理中,考虑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妇女在照顾家庭上投入的劳动、妇女离婚后的生存发展以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实现公平补偿。

(10)保障农村妇女的经济收益权。完善和落实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的地方性法规,加强对村规民约的监督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备案审查和纠错制度,清理与法律法规冲突、损害妇女权益的村规民约。严肃查处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生产经营、宅基地分配、集体资产分配等合法权益的案件。

(11)保障妇女举报、控告、申诉等权利。司法机关及时受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的举报、控告、申诉。健全信访接待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完善符合妇女特点的刑事惩罚和教育措施。

(12)加强对妇女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建立完善基层妇女维权站(点)、妇女法律服务热线、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等各类妇女法律救助和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为妇女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援助和服务。为经济困难或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救助的妇女提供司法救助。

(七)妇女与环境。

1.主要目标。

(1)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形成两性和谐的社会环境。

(2)性别平等原则在环境与发展、文化与传媒等公共政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3)提高社会性别理论研究水平和高等学校女性学课程普及程度。

(4)完善传媒领域男女平等的监管机制。

(5)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6)降低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程度。

(7)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

(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6%,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9)倡导妇女参与节能减排,实践低碳生活。

(10)提高妇女应对气候变化和预防灾害的能力,满足妇女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减灾中的特殊需求。

2.策略措施。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理论的深入研究,构建先进性别文化。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的教学计划和各级干部的培训规划。广泛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创建两性和谐发展的人文环境。

(2)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规划。对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规划进行性别分析、评估,促进妇女参与有关规划和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

(3)加强社会性别理论研究和高等院校女性学学科建设。建设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在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中增加社会性别和妇女发展研究的相关项目和课题。鼓励高等院校开设女性学专业和社会性别学课程,培养女性学和社会性别研究专业人才。

(4)加强对媒体传播社会性别意识的引导与管理。制定和落实促进两性和谐发展的文化和传媒政策,正确反映两性的不同影响和需求。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传媒培训规划,提高媒体决策者、管理者及从业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完善传媒监管机制,增加性别监测内容,禁止在媒体中出现贬抑、损害妇女人格等性别歧视现象。

(5)宣传妇女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领域充分展示妇女参与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大力宣传先进妇女典型,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6)营造和谐家庭环境。开展以家庭美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倡树婚育文明,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7)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的危害。完善环境监测和健康检查数据库,从性别视角分析评估饮用水、室内空气污染和生活、工业、农业等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加强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改善家庭能源结构。

(8)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集中供水系统建设,提高饮水工程和供水量标准。强化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质监测、饮用水安全监管和社会化服务。

(9)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程度,推动城镇公共厕所厕位比例与妇女需求相适应。将改厕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对农村改厕的技术指导和服务,鼓励和支持农民自觉改厕,改善农村妇女生活环境。在城镇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建设规划中,充分考虑妇女生理特点,确定合理的男女厕位比例。

(10)组织动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开展保护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妇女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能力,引导和组织妇女主动参与节能减排,绿色消费,低碳生活。

(11)满足妇女应对气候变化和预防灾害的需求。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妇女应对气候变化和预防灾害的能力。加强对灾区妇女的生产自救和就业指导。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本规划。省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省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

(二)制定地方妇女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并将主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省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将实施规划纳入部门计划。

(三)优化规划实施的法规政策环境。完善促进妇女发展的法规政策,在制定和执行中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和司法保护,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四)保障妇女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省及各级人民政府逐步加大妇女事业经费投入,将实施规划和妇联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五)实施重点项目。“十二五”期间,围绕解决妇女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实施妇女发展项目,为妇女办实事。

(六)建立健全实施规划工作机制。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将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健全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年向本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实施规划工作情况;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每年向上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工作情况。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联络员会议,研究实施规划工作;每2-3年召开全省

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实施规划工作。健全监测评估制度。成立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的监测组,负责实施规划情况的监测统计工作;成立由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的评估组,负责实施规划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建立示范制度。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带动,总结推广经验,推进规划实施。健全表彰激励制度。每5年由省委、省政府对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七)加大实施规划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规划内容,宣传实施规划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有利于妇女生存、保护、发展的社会氛围。

(八)加强实施规划的能力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等形式,有计划地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将实施规划所需业务知识纳入部门培训计划,对相关专业工作者进行培训。开展调查研究和妇女理论研究,掌握妇女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探索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规律,为制定法规、政策提供依据。

(九)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在实施规划过程中,注重发挥妇女的作用,听取妇女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在参与中实现自身的发展与进步。

五、监测评估

(一)监测评估是实施本规划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环节。监测是指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动态反映发展目标进展情况和趋势变化。评估是指在监测的基础上,系统分析和评价规划目标达标状况,衡量和判断规划策略措施和实施规划工作的效率、效果,预测规划目标和妇女发展趋势。通过监测评估,准确掌握妇女发展状况,制定促进妇女发展的法规、政策和措施,推动规划目标如期实现,为规划未来妇女发展奠定基础。

(二)省级规划和各地规划分别实施监测,2-3年进行中期监测评估,5年末进行终期监测评估。

(三)监测评估工作机构和职责。

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同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工作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各级统计部门负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规划监测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研究制定监测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提交监测报告等。

评估组由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评估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

(四)监测评估工作步骤。

科学设计规划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确定监测指标和重点评估指标;区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明确指标定义和判断标准等。

制定监测评估方案。明确监测评估的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确定监测评估的内容、标准、方法和要求。

开展监测评估并撰写报告。通过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收集数据,通过调查、检查等方法了解工作信息;对收集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质量审核;及时分析数据和信息,全面、客观评价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实施工作成效;撰写监测报告和评估报告。

(五)监测评估工作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各级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保证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监测评估结果,加强实施规划工作。

完善监测评估相关制度。健全性别统计制度,规范并完善分性别统计指标,纳入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建立并完善省、市两级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监测数据库,规范各级数据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展示,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流、反馈和利用,逐步实现数据的资源共享。

实行监测评估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有关部门按要求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部门评估报告;各级监测组向同级政府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监测报告,各级评估组向同级政府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向上一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下一级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对实施规划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山东省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

前言

本规划所指儿童为出生至未满18周岁人口。

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后备力量。儿童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促进儿童发展,对于提高民族素质、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1年,省政府颁布的《山东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儿童纲要》)从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环境四个领域提出了儿童发展的目标和策略措施。《儿童纲要》实施10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儿童发展。截止2010年年底,《儿童纲要》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城乡妇幼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升;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不断加强,儿童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保护儿童权益的立法和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儿童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保障儿童优先发展的社会意识明显增强,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儿童纲要》的实施,对于促进儿童和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儿童优先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儿童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区域儿童发展不均衡状况有待进一步改善;儿童在健康、教育、社会保障、法律保护等领域的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保护儿童合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仍然是“十二五”时期我省儿童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

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推动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儿童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先保护、平等发展、普惠福利为主线,保障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和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法规政策和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2.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处理与儿童相关事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3.儿童平等发展原则。为儿童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4.儿童参与原则。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鼓励、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

二、总目标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高质量的教育;建立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建立完善儿童法律保护体系,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优化儿童发展社会环境,促进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权利的实现。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1.主要目标。

(1)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

(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和8‰以下。

(3)预防和控制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传染性疾病的增长和蔓延。

(4)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11种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0%以上。

(5)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控制在1‰以下。

(6)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

(7)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90%以上。

(8)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控制在2%以下;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控制在5%以下;中小学生贫血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

(9)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

(10)减少儿童因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

(11)中小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和及格率达到90%以上。

(12)减少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疾病的发生。

(13)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14)禁止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

(15)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2.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卫生工作保障力度。根据国家医改方案规定和现行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投入机制。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和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儿童医疗保健机构建设,强化儿童急诊急救体系建设,提高妇幼卫生保障水平。

(2)加强优生优育工作,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完善以三级防治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婚前医学检查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婚前医学检查率。健全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产前筛查率达到5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均达到90%以上。建立残疾儿童早期治疗、早期康复的干预体系。

(3)降低5岁以下儿童主要疾病死亡率。大力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适宜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早产与低出生体重、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疾病死亡率。

(4)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为3岁以下儿童免费提供系统保健服务,为7岁以下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

(5)预防、控制儿童疾病。扩大免疫规划范围,完善免疫服务形式,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提高免疫服务质量。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疾病预防基本知识,提高儿童疾病预防技能。对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服务,并纳入儿童保健常规工作范畴。

(6)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倡导母乳喂养,严格执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推行爱婴医院管理模式,提高婴儿母乳喂养率。普及辅食添加相关知识,继续推行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扩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范围。宣传普及碘缺乏和碘过量知识,缺碘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5%以上。

(7)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制定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计划,建立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预防儿童伤害事故发生。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普遍开展灾害避险、交通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儿童自护、自救、防灾和逃生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减少各类灾害对儿童的影响,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心理康复等救助服务。

(8)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中小学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实现学生健康体检网络化管理,确保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定期组织开展儿童体质监测。加强儿童膳食、用眼卫生和口腔卫生指导,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恒牙/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学校保证中小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加强学校、幼儿园体育活动设施和儿童体育俱乐部建设,新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兼顾儿童健身需求,为儿童参加体育锻炼创造条件。

(9)培养儿童良好行为习惯。加强对儿童的健康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儿童禁烟、禁毒、防病宣传教育。严禁向儿童出售烟酒,杜绝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等不良行为,严厉打击诱骗儿童吸毒的违法犯罪行为。

(10)提高儿童心理卫生服务质量。建立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设置儿童心理科(门诊),学校设置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促进儿童心理和行为健康发展。加强儿童精神疾病预防与治疗,减少儿童精神疾病发生。

(11)提高儿童生殖健康服务质量。建立儿童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帮助儿童掌握相关知识,形成正确观念,做出知情选择。

(12)加强儿童食品、用品等安全监管。提高儿童食品、药品、用品的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婴幼儿食品、药品安全监测、质量检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婴幼儿用品、玩具和游乐设施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认证,定期开展儿童食品、药品、用品、游乐设施质量安全检查。

(13)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固体废物、噪音等环境污染和工业、生活、农村面源污染,建立环境污染暴露监测网,确保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属(铅、镉)暴露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二)儿童与教育。

1.主要目标。

(1)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适龄儿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经济发达地区达到85%以上。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以上。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初中学生毛入学率达到99%,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达到97%。

(5)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增加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人数。

(6)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率先在县(市、区)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在设区市域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7)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所有中小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8)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2.策略措施。

(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保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优先发展教育,并适度超前发展。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增加教育投入。提高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确保在2012年达到20%以上,并保持稳定增长

(2)促进实现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发展差距。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完善教师交流制度,缩小学校间办学条件、师资素质、教育质量上的差距。

(3)支持发展0-3岁儿童综合发展指导机构。发展公益性托儿所和以社区为依托的儿童早期发展指导场所,为0-3岁儿童家庭提供儿童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构建多种形式的残疾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网络。

(4)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加大财政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在园幼儿分别达到总数的70%。每个县级政府至少建设一所达到省级标准的实验幼儿园;每个乡镇(街道)政府至少建设一所通过省级认定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扶持发展民办幼儿园,建好用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兴办幼儿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残疾儿童免费学前教育,保障流动和留守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5)重视发展民族教育。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教育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做好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加强我省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6)保障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和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受为主,解决流动儿童的就学问题。在社区建立流动儿童就学登记制度,制定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办法,保证流动儿童享有与当地儿童同等的义务教育权利。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7)保障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孤儿、残疾儿童、贫困儿童就学资助政策,保障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和完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扩大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规模,实施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受教育水平。消除制度障碍,为流浪儿童、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8)加强普通高中教育。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全省所有普通高中达到基本办学标准。鼓励普通高中增加职业教育教学内容,为学生学习提供多元选择的机会。

(9)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到2015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人数达到159万人。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加快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建立发展具有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的开放式基础实训基地。

(10)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制定实施《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条例》,推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机制。坚持德育为先,将德育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评估体系。完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问责制度。实施教育行政问责制度,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考核各级党委、政府政绩“一票否决”的指标。实施“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行动”,建立覆盖全省的社会实践基地。

(11)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能力。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进修深造和评优奖励的依据,提高教师师德修养水平。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以上。

(12)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加快改造和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逐步建成覆盖全省城乡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园区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方法和教育管理现代化。

(13)建设民主、文明、和谐、平等、安全的友好型学校。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提供有利于学生身体健康的学习、生活条件和服务设施,改善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和宿舍条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注重人文关怀,形成良好的人文环境。

(三)儿童与福利。

1.主要目标。

(1)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进由补缺型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福利转变。

(2)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为贫困、残疾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3)基本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的公共服务需求。

(4)保障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和适龄就业等基本需求,提高孤儿的家庭寄养率。

(5)提高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

(6)减少流浪儿童的数量和反复性流浪。

(7)增加孤残儿童养护、流浪儿童保护和残疾儿童康复专业服务机构数量。

(8)保障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满18周岁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适龄就业等权利。

2.策略措施。

(1)提高儿童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机制,增加财政对儿童福利资金投入,实

现儿童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分类施保提高贫困家庭儿童的生活保障标准。

(2)健全儿童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减轻患病儿童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3)加大儿童医疗救助力度。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水平。继续开展“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低保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免费手术”、“唇腭裂患儿重生行动”、“齐鲁福彩助残行动”等孤残儿童专项福利救助活动,开展儿童重大疾病救助试点,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

(4)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探索建立5岁以下贫困儿童和残疾儿童生活津贴制度,改善5岁以下贫困儿童和残疾儿童营养状况。

(5)提高孤儿福利水平。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对孤儿参加城镇儿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予以政府补贴。建立替代养护制度,完善福利保障措施,为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父母是重度残疾的儿童提供生活、医疗、教育、就业等保障。

(6)完善孤儿养育模式。推行适合孤儿身心发育的养育模式,完善孤儿收养制度,规范家庭寄养,倡导社会助养。

(7)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立0-6岁残疾儿童特别登记制度,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给予政府补贴。建立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开展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

(8)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建立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体系,健全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保障制度。对流浪儿童开展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医疗卫生和技能培训。鼓励并支持社会慈善机构和志愿者保护和救助流浪儿童。

(9)建立和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服务机制。建立16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保障流动儿童享有教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建立发展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场所。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

(10)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建设。每个设区市有一所孤残儿童医疗康复基地,每个县(市、区)单独或依托县

级社会福利中心建立一所儿童福利院,依托社区服务设施为特殊儿童提供服务保障。

(四)儿童与法律保护。

1.主要目标。

(1)完善和落实保护儿童的地方性法规。

(2)依法保障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

(3)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合理。

(4)完善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5)中小学生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6)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对儿童实施一切形式的暴力。

(7)保障儿童的合法财产权益。

(8)禁止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

(9)保障儿童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10)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降低未成年人罪犯占刑事罪犯的比重。

(11)建立与完善适合儿童的司法体系。

2.策略措施。

(1)完善保护儿童的地方性法规。加强保障儿童权益的立法调研,制定和完善儿童福利、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地方性法规,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2)加强法制宣传和执法监督。加大保护儿童权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家庭、学校、社会保护儿童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继续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提高儿童的法律意识和

自我保护能力。定期开展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专项执法检查。

(3)落实儿童出生登记制度。完善出生登记相关制度和政策,简化、规范登记程序,确保出生儿童依法获得合法公民权利。

(4)消除对女童的歧视。建立有利于女童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实施“关爱女孩行动”,落实奖励生育女童家庭的优惠政策,提高农村生育女童家庭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加大对利用B超等进行非法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打击力度。

(5)建立完善儿童监护、监督制度。加强保护儿童监护权的宣传,提高儿童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落实监护人资格撤销相关法律制度。逐步建立以家庭监护为主,以社区、学校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监督为保障,以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

(6)保护儿童人身权利。依法严厉打击强奸、拐卖、绑架、虐待、遗弃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和胁迫、诱骗、利用儿童犯罪的刑事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儿童进行乞讨、卖艺、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侵犯。妥善安置被解救儿童,为被解救儿童提供心理康复服务。

(7)加强对儿童财产权益的保护。依法保障儿童的财产收益权和获赠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一定权限内独立的财产支配权。

(8)建立健全监督和惩罚违法使用童工的监管机制。加强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违法使用童工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对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9)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加强基层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司法救助。

(10)教育挽救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刑事处罚。重视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回访和教育,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和重新犯罪。

(11)加强对儿童的司法保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相应机构或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加强少年法庭或专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合议庭建设,落实民事、刑事、行政统一的综合化未成年人审判制度。坚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原则,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完善司法分流措施,推行非审判处置方式。逐步实现犯罪前科有限消灭,保障解除羁押、服刑期

满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中不受歧视。

(12)完善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矫治制度。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运作机制,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早期介入、有效干预和行为矫治。加强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探索专门学校教育与行为矫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保障专门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的权利。

(五)儿童与社会环境。

1.主要目标。

(1)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消除对儿童的歧视和伤害。

(2)提升儿童家长素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3)提供健康向上的儿童文化产品。

(4)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图书和影视中不良信息的影响。

(5)培养儿童的阅读习惯,增加儿童图书阅读时间和阅读量。

(6)设区市和80%以上的县(市、区)建有一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增加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

(7)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和学校、社会事务的权利。

(8)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

2.策略措施。

(1)营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对儿童优先、儿童权利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儿童优先发展和保护儿童权利的意识,为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2)加强家庭教育工作。制定实施《山东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落实《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完善适应城乡、区域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形式多样的家长学校,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咨询服务站,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建立家庭教育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指导服务机构准入制度,培养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者。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倡导平

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3)优化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各类媒体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鼓励创作优秀儿童作品,宣传积极向上的儿童形象,丰富儿童精神生活。制定实施传播优秀儿童作品的鼓励政策。规范管理文化市场,打击非法出版物,减少色情、暴力等信息对儿童身心健康的损害。

(4)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活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母乳代用品广告宣传,规范儿童食品、营养品、保健品和烟酒广告的播出。禁止组织儿童参加商业性演出和活动。

(5)为儿童健康上网创造条件。采取有效防控和监管措施,强化网络监控平台建设,防止网络中不良信息对儿童的伤害。推广绿色上网软件,加强对网络不良信息的打击和治理。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消费者实名登记制,依法查处接纳儿童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行为。加强对儿童上网的引导,防止儿童沉迷网络。

(6)加大对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管控力度。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段设立治安岗亭,增设报警点,加大对重点地区、路段和易发案件部位的监控和巡逻密度。加强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商业网点和经营场所的监管,校园周边禁设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营业性歌舞娱乐等场所。

(7)加强儿童活动设施建设。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儿童课外、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加大扶持力度。规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儿童课外、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的管理,坚持公益性,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各类文化、科技、体育、图书等公益性场馆设施建设,并对儿童免费开放。

(8)强化街道、乡镇和社区对儿童的服务和管理功能。增加街道和乡镇综合服务机构承担儿童服务的功能,整合社区资源,创建以娱乐、教育、卫生保健、心理咨询、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儿童之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护。

(9)优化儿童阅读环境。推广儿童图书分级阅读制,为儿童提供适合其年龄特点的图书,为儿童家长选择图书提供建议和指导。增加社区图书馆数量,公共图书馆设儿童阅览室或图书角,“农家书屋”配备一定数量的儿童图书。开展图书阅读活动,培养儿童阅读兴趣。

(10)保障儿童发表意见的权利。将儿童参与纳入儿童事务和儿童服务决策过程,决策有关儿童的重大事项吸收儿童代表参加,听取儿童意见。增加儿童的家庭生活和社会实践机会,鼓励儿童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庭和社会事务。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本规划。省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省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

(二)制定地方儿童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并将主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省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将实施规划纳入部门计划。

(三)优化规划实施的法规政策环境。完善促进儿童发展的法规政策,在制定和执行中充分体现儿童优先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和司法保护,保障儿童合法权利。

(四)保障儿童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省及各级人民政府逐步加大儿童事业经费投入,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五)实施重点项目。“十二五”期间,围绕解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实施儿童发展项目,为儿童办实事。

(六)建立健全实施规划工作机制。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将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健全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年向本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实施规划工作情况;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每年向上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工作情况。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联络员会议,汇报、研究实施规划工作;每2-3年召开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实施规划工作。健全监测评估制度。成立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的监测组,负责实施规划情况的监测统计工作;成立由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的评估组,负责实施规划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建立示范制度。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带动,总结推广经验,推进规划实施。健全表彰激励制度。每5年由省委、省政府对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七)加大实施规划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儿童优先”原则,宣传规划内容,宣传实施规划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有利于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氛围。

(八)加强实施规划的能力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等形式,有计划地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将实施规划所需业务知识纳入部门培训计划,对相关专业工作者进行培训。开展调查

研究和理论研究,掌握儿童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探索儿童发展和儿童工作规律,为制定法规、政策提供依据。

(九)鼓励儿童参与规划实施。在实施规划过程中,注重发挥儿童的作用,听取儿童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儿童参与规划实施,在参与中实现自身的发展。

五、监测评估

(一)监测评估是实施本规划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环节。监测是指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儿童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动态反映发展目标进展情况和趋势变化。评估是指在监测的基础上,系统分析和评价规划目标达标状况,衡量和判断规划策略措施和实施规划工作的效率、效果,预测规划目标和儿童发展趋势。通过监测评估,准确掌握儿童发展状况,制定促进儿童发展的法规、政策和措施,推动规划目标如期实现,为规划未来儿童发展奠定基础。

(二)省级规划和各地规划分别实施监测,2-3年进行中期监测评估,5年末进行终期监测评估。

(三)监测评估工作机构和职责。

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同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工作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各级统计部门负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监测组负责规划监测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研究制定监测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提交监测报告等。

评估组由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相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评估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

(四)监测评估工作步骤。

科学设计发展规划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确定监测指标和重点评估指标;区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明确指标定义和判断标准等。

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在方案中明确监测评估的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确定监测评估的内容、标准、方法和要求。

开展监测评估并撰写报告。通过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收集数据,通过调查、检查等方法了解工作信息;对收集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质量审核;及时分析数据和信息,全面、客观评价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实施工作成效;撰写监测报告和评估报告。

(五)监测评估工作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各级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保证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监测评估结果,加强实施规划工作。

完善监测评估相关制度。健全性别统计制度,规范并完善分性别统计指标,纳入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建立并完善省、市两级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监测数据库,规范各级数据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展示,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流、反馈和利用,逐步实现数据的资源共享。

实行监测评估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有关部门按要求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部门评估报告;各级监测组向同级政府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监测报告,各级评估组向同级政府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向上一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下一级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对实施规划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主题词:妇女 儿童 发展 规划 通知

抄 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5月23日印发

2.感悟十二五规划 篇二

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到“十二五”规划纲要, 未来5年推动我国实现科学发展的行动纲领已经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 (2011-2015年) 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 《纲要》具体描绘了我们国家未来5年的发展蓝图, 主要阐述国家的战略意图, 明确政府工作的重点, 是未来5年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也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一个重要的依据。

《“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共62章5万余字, 另有5个图片和22个专栏, 分为转变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强农惠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 优化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创新驱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标本兼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传承创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改革攻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互利共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发展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深化合作、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军民融合、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强化实施、实现宏伟发展蓝图等16篇。

《“十二五”规划纲要》体现6大特点, 最突出的特点是规划纲要通篇贯穿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 围绕主题主线确定政策导向、设置规划目标、明确战略重点。二是力求做到五年与十年、当前与长远的有机结合, 做好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重大部署紧密衔接, 巩固和扩大应对危机成果;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紧密衔接, 为实现奋斗目标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三是努力体现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消费需求的导向, 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四是坚持民生优先原则, 在收入分配、就业、基本公共服务、医疗、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 提出了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五是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动力。六是在体现规划战略性、前瞻性的同时, 努力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纲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 这是“十二五”规划指导思想的精髓和灵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是综合性、系统性、战略性的转变, 是中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 将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纲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主攻方向和核心任务, 对需求结构、供给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等进行全方位调整, 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通过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进一步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

《纲要》把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建设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 从历史的高度强化科技创新、教育人才、资源环境、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发展, 为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纲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 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 加强社会建议, 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

《纲要》把深化改革开放作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深化行政体制、财税体制、金融体制、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等领域的改革, 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形成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

我国未来5年科学发展的行动纲领已经制定。经过今后5年努力, 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各项目标, 我国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经济结构调整将取得重大进展, 科技教育发展将明显加快,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将取得显著成效, 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将全面改善, 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抵御风险的能力将显著提高, 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3.解读“十二五”规划《建议》 篇三

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是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的纲领性文件。从“七五”计划开始,中央已经提出了六个中长期规划《建议》。“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于编制“十二五”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第一,《建议》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党的十六大确定,我国现代化建设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党的十七大根据世情、国情、党情、民情发生的新变化,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新世纪的头十年已经过去,现在到2020年还有十年时间,“十二五”时期是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在新世纪头十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奠定了重要基础。但也要看到,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比,特别是与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当前,我国发展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性机遇,也面对诸多困难和挑战。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在全面分析国内外发展环境和趋势的基础上,对未来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总体目标、战略任务、重大举措作了全面部署,这将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第二,《建议》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党的十七大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2010年初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建议》提出,“十二五”规划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并在各项任务和重大举措的部署中,全面贯穿了这一主题和这条主线,这必将有力地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第三,《建议》对于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我国外贸出口总值已居世界首位,境外投资规模也在迅速扩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外开放面临新的形势,即由出口和引资为主转向进口和出口并重、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如何统筹好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进一步开创互利共赢的格局,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也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建议》对未来5年的开放战略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等项任务,必将推动与围际社会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共同分享发展机遇,把我国对外开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四,《建议》对于各级政府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在“十一五”规划主要任务胜利完成之际,围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各地党委正在研究提出指导当地“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建议》,各地政府也正在开展当地“十二五”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科学分析了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国发展的大政方针、奋斗目标、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这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中央精神、结合全国和各自实际制定好中长期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指导作用。

为什么说“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看,“十二五”时期处于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上,做好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

第一,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来看,“十二五”时期是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本世纪第一个十年已经过去,目前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还剩十年时间、两个五年规划期,“十二五”时期正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对照“十一五”规划的执行情况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可以看出,总量指标完成得比较好。甚至可以提前、超额完成任务,而结构性指标完成情况存在差异,一些指标完成的难度较大。2001-200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 5%,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8%,这已超过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的速度要求。与此同时,服务业比重、研发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等指标与规划要求相比还有差距,缩小城乡、区域、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任务相当艰巨,特别是农村面貌还比较落后、社会发展一条腿短的问题仍较明显。“十二五”时期,我们在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能否在解决结构性问题上取得重大进展,关系到为实现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第二,从深化改革开放来看,“十二五”时期是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近年来,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和经济体制的要求,各项改革积极推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必须看到,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还不到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十二五”时期在不少重要领域都面临改革攻坚的重大任务。财税体制改革牵一发动全身,涉及多方面利益关系调整,要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要改革税制,完善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要吸取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实际,进一步完善金融体制,提高我国金融业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同时,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垄断行业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需要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需要进一步转变。还要推进社会领域的改革,包括如何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兼顾好提高效率和促进公平;如何把握好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推进基二公共服务均等化;如何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总之,改革的任务繁重而艰巨,需要精心谋划、稳妥实施。

4.浅谈“十二五”规划 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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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十二五”规划

一、“十二五”规划的主题和主线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十二五”规划的主题和主线。《建议》强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是时代的要求,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性特征。

现当代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的水平总体还不高,所以,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所在。但是又不能盲目地去发展,我国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才能全面推进各项建设,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国家的繁荣富强,才能使我国的经济发展更加符合经济规律、科学规律、自然规律,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跨越式成长。

现代经济比的就是科技和创新,追求的就是高端和低碳,仍坚持传统的经济思想,就会与世界脱轨,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而被远远地落下。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那种靠高投入、高能耗取得的增长,已不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是我们广大人民意愿,才能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所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只有科学发展才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转变发展方式既有以往建设理念的一脉相承,又与以往的转型不同,具有鲜明的创新性。这种创新体现在此次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具有多领域转变、多层次叠加等特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努力方向。它顺应了国际形势新变化,顺应了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只有牢牢抓住这个主题和主线,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二、“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1、主要目标

推动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今后五年,我国经济增长预期目标是在明显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年均增长7%。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坚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局面。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稳步提升全民受教育程度。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和支持政策,着力推进重大科学技术突破。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大力发展体育事业。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法律体制,保障人民生活的稳定。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强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降低二氧化碳和污染性气体的排放量。切实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我国内河的修理整治工作。

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坚持把增加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2

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同步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

不断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建设。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监督;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从制度上改变权力过分集中又得不到制约的状况,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

2、主要任务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同时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格局。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及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保护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科技和人力资源基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十二五”规划中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问题之我见

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新时代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将坚持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内在统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机结合,把解决好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放在更加重

要的位置,使各个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造福人民。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发展的成果要惠及全体人民。领导干部最大的政绩是造福一方百姓,干任何事情都要想着为老百姓带来好处,从人们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切实关心群众疾苦,解决好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要通过解决实际问题,理顺群众的情绪,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保障和改善民生,关键在于政府职能的科学定位和加快转变。因此,我们要加快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行政体制改革,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要用制度来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不仅需要转变观念,更需要加强各方面的制度建设,把人民得到的好处落到实处,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这样才能使各级政府真正做到实实在在为人民服务。要努力通过国家宏观调控来保障民生水平随生产发展水平上升,保障社会多数人民的生活有稳步改善。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持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卫生等事业,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保障救助;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加大村容村貌整治力度;扶持老区、库区及贫困地区,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增收致富的本领,从而达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目的。

我认为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既是挑战,更是机遇。“十二五”规划给我国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明确了方向,在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间里,坚定走构建创新型国家之路,必将有助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人民的生活水平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1、《“十二五”规划纲要》 4

2、中国新闻报《“十二五”规划深谈》

5.十二五规划 篇五

主要任务:立足基层,面向残疾人群众,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发挥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增强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

政策措施:

1.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全省县级及以上残疾人组织普遍达到国家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标准,县级及以上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按国家规范化建设要求全部达标,乡镇(街道)残疾人组织机构、城市社区和农村残疾人协会组织建设全部达标,配备的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全部纳入公益性岗位队伍。配备适宜的场地和设施,落实经费保障和人员待遇,健全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选拔、培训、考核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2015年年底前,全省社区(村)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配备率达到100%。

2.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教育,将残疾人工作者教育培训纳入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培训整体规划。加大对市、县残疾人工作者培训力度,全面掌握各级残疾人组织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按现行的政策规定,将各级残联服务机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建立基层残疾人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推广先进经验,激发创新活力。重视做好残疾人干部的选拔、培养和配备工作,建立完善优秀残疾人人才库。按照中国残联和省委统一安排,做好各级残联换届工作。

3.发挥残疾人主观能动作用。开展自强教育活动,树立公民道德意识,培养健康心理,增强社会参与能力。鼓励残疾人学习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规范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和社区(村)残疾人协会建设,发挥专门协会和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平台作用,做好残疾人群体矛盾调解疏导工作,引导和帮助残疾人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活动。

6.农水“十二五”规划 篇六

农业水土工程学科“十二五”学科建设规划报告

一、基本概况

(一)基本情况与发展沿革

沈阳农业大学农业水土工程学科是沈阳农业大学1952年建校时就有的五大学科之一,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成为博士点学科,2005年开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2007年成为学校重点学科,2008年被评为辽宁省重点学科。本学科点的主要研究方向为:灌溉排水原理与技术、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设施农业与环境、水热盐循环与生态环境、数字水利。学科点现有博士生导师9人,硕士生导师14人,学术梯队在年龄、职称、学历和学缘等方面结构合理。本学科自成立以来,已培养硕士105人,博士8人,现有在读博士研究生18人,硕士研究生48人。自2000年以来本学科完成各级各类课题120余项,获省、市级奖励多项,其中辽宁省政府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获专利12项。目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项,省部级项目9项,其他课题多项。本学科点是辽宁省唯一的同类学科点,与国内外相关高校及科研单位建立了广泛的联系与合作。

(二)现有的工作基础和水平1.学科队伍

本学科现有教授10人,副教授15人,博士生导师8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14人,在读博士研究生5人;其中,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3人,千人层次2人,省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5人。

2.基础条件

学科拥有专业实验室面积4600余平方米,2006年水利综合实验室被评为沈阳农业大学校级示范实验室,2007年被评为辽宁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其下设置了灌溉排水、工程测量、土工、建材、力学、计算机中心等多个实验室;2004年建设完工的水利综合试验基地,占地17亩,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基地建设了节水灌溉、水土保持、多功能日光温室、冻融试验等4个室外试验区。校外拥有如抚顺大伙房水库、辽阳汤河水库、参窝水库、灯塔灌区、本溪观音阁水库、丹东铁甲水库、铁甲灌区、友谊灌区等学科试验实习基地。

3.科研成果

近五年来,本学科承担各类课题等80余项,其中主持国家自然基金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21项,科研经费超过1000万元;在核心期刊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其中SCI收录2篇,EI收录12篇;出版专著5部、教材16部。

(三)本学科领域的发展状况

本学科是辽宁省唯一的农业水土工程学科,学科实力在东北(含内蒙古)地区处于领先地位,在国内同类学科处于上游水平。该学科多年来坚持以立足辽宁、面向东北和辐射北方地区为导向,强调专业特色和优势,在水稻节水灌溉、日光温室节水灌溉与设施综合配套技术、土壤冻融以及水土资源优化规划与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为丰厚的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为辽沈地方和东北地区农业水资源高效利用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四)本学科领域的优劣势分析和差距 1.与世界先进水平的主要差距

农业水土工程是新兴的边缘科学,在农业节水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领域的某些方面已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与国际领先水平。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加之科研体制不太适应科技发展的要求,我国的农业水利工程硬件建设水平起码落后发达国家30~50年。

在节水灌溉设备研发、污水资源化利用、雨洪利用、精准灌溉等若干领域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有关研究的长期定位观测与数据积累、试验仪器设备、高新技术应用等方面严重制约着我国农业水土工程学科领域科研水平的提高。

就节水灌溉技术水平而言,我国与世界领先水平还存在很大的差距。特别是在技术与环境(包括经济、作物、生态)的协调理论与实践、设备工作机理与设计理论、设备材料与加工技术、材料回收与环境保护、技术集成与推广等方面。

在精准灌溉和灌溉系统的自动控制方面,我国与国际领先水平的差距还较大。发达国家为满足对灌溉系统管理的灵活、准确、快捷的要求,非常重视空间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应用,大多采用自动控制运行方式,特别是对大型渠道工程多采用中央自动监控(遥测、遥讯、遥调)方式。在大大减少调蓄工程的数量、降低工程造价费用的同时,既满足了用户的需求,又有效地减少了弃水,提高了灌溉系统的运行性能与效率。遥感等高新技术已大面积用于区域作物耗水监测和土壤墒情及灌溉预报,但我国还处于个别点的试验阶段。

在我国有关微咸水灌溉的研究中,在土壤水盐动态模拟、咸淡混灌、轮灌技术等方面,还没有形成较完备的技术体系,在其他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尚有一定差距。在再生水的农业利用方面,我国的研究起步较晚,目前的研究还仅限于污水灌溉对作物、土壤、地下水的影响,总体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差距较大。

2.与国内一流学科的差距

农业水土工程学科是工学门类农业工程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根据统计,我校农业工程学科是全国10所具有农业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点之一。我校农业工程学科下设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水土工程、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和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4个二级学科,学科综合实力较强,在国内排名处于前列。

目前,全国共有15所院校拥有农业水土工程博士点,本别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河海大学,西安理工大学,沈阳农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吉林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扬州大学,浙江大学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其中,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中国农业大学农业水土工程学科为二级国家重点学科,内蒙古农业大学为二级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此外,全国具有农业水土工程硕士点授予权的有38所院校,分别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东北大学,东北农业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甘肃农业大学,河北工程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海大学,河南农业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华南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吉林大学,吉林农业大学,江西农业大学,莱阳农学院,南京农业大学,宁夏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西农业大学,石河子大学,四川大学,塔里木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南大学,新疆农业大学,云南农业大学,浙江大学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总体而言,我校农业水土工程学科应处在38所院校的上游水平,但是也应该看到,与3所二级国家重点学科院校实力相比差距明显,与其他同类博士点院校基本在同一批次,我们的师资力量稍好,其他突出优势不明显,主要差距体现在:

(1)研究方向有待进一步调整,目前本学科的研究方向需要进一步整合,今后必须借助一级学科的优势对农业工程领域的重大及热点问题开展研究,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

(2)学科硬件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专业实验室缺乏,学科的硬件设施陈旧,大型和先进仪器不足,为更好地进行科学研究,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更新设备并购置先进的科研仪器,建设新的专业实验室和现有改善实验室基础条件。

(3)师资队伍缺乏高层次拔尖人才,学缘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本学科毕业于本校的教师比例偏高,学缘结构不尽合理,急需引进或培养高层次拔尖人才。

二、学科建设定位与需求分析

农业水土工程学科以大农业(包括水利)为主要服务对象,是介于水利工程、农业生物、资源与环境学科之间的边缘学科,是研究水土(主要是水、盐、泥沙、污染物等)运动规律与调控管理技术的应用学科,本学科为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服务,是关系到我国合理利用农业水土资源、创造良好的农业水土环境的重要学科。

农业水土工程学科的科学研究趋势是建立系统的农业与生态节水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理论体系,促进水科学与生态科学的创新和发展以及节水农业发展与节水型生态植被建设过程中的水资源持续高效利用和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我国在农业产量方面,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已从依靠扩大耕地与提高单产变成单纯依靠提高单产为主要途径,而水资源的有效供给对提高单产起决定性的作用。我国供水现状已危机四伏,未来要大幅度增加供水能力,更显得力不从心。当前,社会需求—农业发展—供水危机之间的矛盾突出,特别是面对日益增长的人口,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对城镇供水提出了更多、更高的需求,工业、生活和农业用水之间争水的矛盾日渐尖锐。解决农业水资源供求之间的矛盾,是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解决上述矛盾,就必须以人为本,充分发挥科技人才的聪明才智,特别是农业水利科技工作者的奉献和投入。因此,担负着农业水利工程高级人才培养的农业水土工程学科正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提升农业水土工程学科的创新能力,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农业水土工程学科人才。为解决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以及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水危机和生态安全等重大战略问题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建设思路与目标

(一)总体思路

本学科在“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强人才建设、实验室建设和基地建设,形成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科研、实践繁荣发展的新格局;围绕形成符合国家建设需要、目标明确、结构合理、实力明显增强的学科体系这一核心,创建与我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奋斗目标相适应的学科创新体系,创造优良的教学科研条件,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学科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学科国内、国际知名度。

(二)建设目标

2008年农业水土工程学科已晋升为辽宁省重点学科。通过“十二五”建设,力争使本学科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领先水平,形成一支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能够与国际接轨,实现“入主流、有层次、高水平”的学科建设队伍。

今后关键是围绕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面临的农业水土工程领域理论和实际问题,突出学科领域的交叉和融合优势,实现整合一个科研团队、争取二个重点、创建三个平台、抓好四个环节的主要学科建设目标:

1.通过整合成立研究所、研究室等工作,形成崭新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每一个教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2.力争将农业水土综合实验室建设为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目前是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拥有一流的硬件设备,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相接轨。3.创建试验场、实验室、研究室三个学科发展平台。试验场为教师、研究生提供科研场所;实验室为教师、本科生提供实践研究基础;研究室是学科未来发展的重要平台,是整合科研力量、形成“力争上游,比、学、赶、帮、超”的研究态势,集中力量争取课题,不断创新研究成果的必要条件。

4.抓好学科管理中申报课题、研究生管理、论文答辩、学术交流四个环节,创造和谐的学术环境,拓宽学科发展的空间,有利于提高科研和技术开发水平,推进学科群和专业的发展与建设。

四、建设内容

(一)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 1.灌溉排水理论与技术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水稻节水灌溉原理与技术;节水灌溉条件下水肥综合运移规律及高效利用水肥的调控机理;旱作物节水灌溉理论与技术研究;不同尺度作物耗水规律及耗水模型;作物水分生产函数及水肥耦合函数;水分在土壤—植物—大气连续系统中的转换及运移规律;作物水分生理及高效用水机理;非充分灌溉理论与技术及作物控水调质理论;作物抗旱及抗盐机理研究;流域农田水分循环过程及农业高效用水机制;土壤水盐运移模型;农业高效用水技术开发;灌区可持续发展评价;灌区农业水土资源优化配置及管理;渠系节水技术;水利工程节水技术等。

2.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

本研究方向针对中国北方水资源特点,研究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最佳模式;水资源评价与规划方法研究;农业水资源系统分析与评价方法;地下水开发利用理论与技术;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优化管理;水利工程效益分析评价方法;水利工程运营调度中的优化技术;滨海滩涂水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重点研究内容有: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模式研究;节水型社会建设理论及实践研究;水资源评价及规划相关内容研究;水利工程运营调度中的优化技术研究等。

3.设施农业与环境工程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设施(日光温室)结构优化设计研究;设施园艺环境研究;设施园艺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及监控仪器设备的研制;日光温室综合配套技术研究;农业设施防灾、减灾研究;温室园区(生产基地)建设、规划;设施农业工程标准及标准化研究;农村居住建筑节能及生态建筑。主要服务领域包括:新型设施(温室)结构设计;温室园区的规划设计;设施园艺环境监控仪器的研制与开发;日光温室综合配套技术推广与应用等。

4.水土环境与生态工程

本方向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水土环境保护;水土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友好型节水农业措施;土壤中的水、热、溶质循环规律;土壤冻融过程;寒区水文学;水工建筑物的冻害防治;湿地生态需水量与可持续利用研究等。

5.数字水利

本方向主要研究水利信息的采集、传输、存储、模拟及真实水利现象的数字化重现;3S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在农业水土工程中的应用;数字灌区、河流、流域工程建设及水土工程安全监测分析等。为了5个研究方向的良好发展,在农业水土工程研究所和水资源研究所统筹管理下,设10个研究室,为每一个研究室提供良好办公条件,促进同一研究方向教师间的学术交流,以教授为龙头,副教授为骨干,青年教师为生力军,形成较好的“传、帮、带”作用,保证研究方向深入、全面、长远地发展。

(二)学术队伍与团队

以学术团队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组成以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教授、副教授、博士生、研究生、本科生为群体的教学和科研队伍,鼓励和吸引优秀博士生、硕士生留校或来校充实科研教学队伍。造就2-3位品德高尚、治学严谨、造诣精深、国内知名的学科领军人物,培养一批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坚骨干力量,建成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人员精干、专兼结合、开拓创新、富有活力、与国际人才形势和学科发展及社会需要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具体表现在:

师资规模上,通过“十二五”建设与发展,学科专任教师(含科研编)总数应在现有35人的基础上达到45人左右的规模。质量上,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职称方面:专任教师高职比达到60%左右,学历方面: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的比例达90%左右;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达70%左右。年龄结构:学科教师的平均年龄在目前的基础上有所下降,专职教师平均年龄保持在40岁以内,正高职平均年龄在45岁左右,副高职平均年龄保持在35-40岁。学缘结构:在校外完成某一级学历(学位)教育的教师达70%左右。积极督促青年教师继续深造、攻读学位、参加培训,为他们提供后勤保障,排除后顾之忧;从校外引进高学历、高水平的人才,在充实教师队伍的同时带来新生力量。

(三)科学研究

要统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紧跟国家的发展需要,抓住发展机遇,在学术研究上实现“三个转变”。逐步完成从教学为主型向教学科研并重型转变;在研究方法上实现从传统的定性分析为主向现代型的定性分析方法与定量分析方法相结合的转变;在研究队伍上从“单打独斗”向“团队作战”转变。在“十二五”期间,使科学研究在质上和量上均有所提高。

(1)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博士启动基金等资助项目15项以上;

(2)省部级以上科技奖5项以上,出版专著、编制教材等10部;(3)在国内外核心刊物及重要国际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200篇以上,三大检索论文20篇左右;

(4)参加高水平国际国内学术会议20人次以上;(5)科研经费到款额平均每年120万元以上。

(四)人才培养

在未来的五年内,扩大农业水土工程二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数量和加强人才培养质量。立足辽宁、面向东北和辐射北方地区培养农业工程领域不同层次的高级科技人才。通过省重点学科项目建设与实施,能够在农业节水和水资源高效利用、设施农业与环境等各研究领域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二次振兴和创业,特别是促进辽宁工业强省和农业大省建设培养大量高级科学研究和科技管理实用人才,在现有学科建设规模基础上稳定本科生招生规模,适当扩大博士、硕士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规模。每年培养本科生80人左右,硕士生20人,博士生8-10人,博士后1-2人。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加强教学改革、管理和建设工作,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从本学科的实际情况出发,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作用,进一步明确科研梯队并加强建设,营造学术氛围,提高教师的科研业务水平和能力;

(2)加强科研基地、实验室建设。充分利用已有资金,改善科研和实验条件,为研究生培养创造良好的硬件条件;

(3)加强研究生教学和论文研究各阶段培养。切实重视培养过程的严谨性和科学化,对导师指导和研究生各阶段工作进行严格量化考核,及时修订教学计划与大纲,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社会适应性;

(4)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积极推荐毕业生到合适的岗位就业。多方与校外用人单位协作、沟通,扩大宣传,为研究生提供广泛的就业渠道,保证毕业生的就业率。

(五)教学研究

在“十二五”期间,积极申请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争取省级以上项目2项,校级2项。积极申报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奖,力争省级和校级各1项。针对社会需求和农业水土工程学科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深入开展课程内容改革与建设,不断完善教材建设。

(六)实验室或研究中心、基地等平台建设 加强实验室和科研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已有资金,改善实验和科研条件。以建设农业水土工程辽宁省重点实验室为总体目标,切实加强教学科研基础条件建设。

通过学科建设经费以及自筹资金,进一步改善科研与办公条件,为科研活动提供便利。按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增强学科实力的宗旨,大力加强学科基础和特色方向实验室建设,创建与我校建设目标相适应的学科创新体系和教学科研条件,实现学科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接轨。重点加强实验室、试验基地与图书资料室建设,实现软件与硬件的升级改造。

加强水土工程研究所和水资源研究所建设,以各研究室为中心,开展科研工作。创建试验场、实验室、研究所三个学科发展平台。为教师、研究生提供实践研究基础和科研场所;整合科研力量,集中力量争取课题,不断创新研究成果的必要条件,使之成为学科发展的有力支撑。

(七)学术交流 1.加强国内学术交流

(1)积极主办和承办国内重大学术研讨会,扩大学术影响。通过承办大型会议,展示学科实力,扩大学术影响,密切与兄弟单位的联系。

(2)积极推动教师和研究生参加国内重大学术研讨会。每年选派多名教师和研究生参加高级论坛和国内重要学术会议。

(3)与国内著名大学、科研单位、政府部门和生产单位进行广泛交流与合作,推动相关领域的快速发展。学科每年邀请1—2位国内著名大学和科研单位的知名专家以及政府部门领导和生产一线管理人员来校做学术报告,聘请校外著名专家学者作为学科兼职教授,指导博士研究生。通过广泛的学术交流,活跃学科的学术气氛,扩大师生的视野,提高学科的教学科研水平。提升本学科的研究实力,提高科研成果水平。

2.加强国际学术交流

(1)积极主办和承办国际学术会议。(2)选派学科骨干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3)采取多形式联合办学,共同培养本科生和研究生。(4)拓宽与发展密切型的国际交流合作科研项目。

通过国际合作研究,扩大本学科在国外的学术影响,更使广大研究人员的科研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五、预期建设成果

(1)学科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的实力明显增强。学科每年可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20项以上,科研经费年递增率在20%左右;获得国家专利6项以上,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5项以上;每年在国家核心刊物发表论文100篇以上,三大检索论文的数量每年平均递增10%;出版专著和教材1-2部,开展1-2项国际合作研究项目。

(2)学科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立足辽宁、面向东北和辐射北方地区,培养农业工程领域不同层次的高级科技人才。通过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实施与建设后,能够在农业节水和水资源高效利用、设施农业与水土生态保护等领域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二次振兴和创业,特别是促进辽宁工业强省和农业大省建设培养大量高级科学研究和科技管理实用人才,在现有规模基础上稳定本科生招生规模,适当扩大博士、硕士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规模。培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每年增加5%左右。(3)学术团队实力明显增强。学术队伍规模适当扩大,职称、年龄、学历、学缘结构明显改善。建成一支由15名教授、18名副教授、12名讲师构成的学术队伍,其中具有博士学位者数量增加到70%左右。

(4)学科硬件条件明显改善。按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增强学科实力的宗旨,大力加强学科基础和特色方向实验室建设,在五年内,实验室面积增加12%左右,拥有万元以上仪器设备数量增加13%左右,仪器设备值增加80%左右,投资仪器设备费达到1000万元以上,用于购置本学科图书经费达到50万元以上。

(5)学科层次进一步提高。凝炼各学术研究方向,搭建国内一流的教育、科研与开发平台,形成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科研、实践繁荣发展的新格局,牵动东北地区,特别是辽宁省这一学科领域的快速发展与建设。力争利用5年的时间与本校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和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3个二级学科联合攻关争取早日晋级农业工程一级国家重点学科。

六、建设资金的筹集与使用意向

1.本学科建设资金的来源和依据

为了实现本学科的规划目标,促进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本学科将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重点方向建设,带动学科整体实力的提升。在资金来源方面,积极争取中央及地方的财政支持、辽宁省教育厅及学校的大力资助,同时争取社会力量和校友捐助。另外,动员和鼓励科研人员积极申报课题,拓宽科研经费的资助渠道,在科研立项方面,多争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及省、部级关键技术项目等。本学科在“十二五”期间争取筹集资金80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00万元,主管部门投资400万元,学校资助200万元,学科组成员科研经费及其它项目100万元。

2.资金使用意向安排

本学科将利用筹措的资金进行学术队伍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人才培养、科研条件的改善等方面。在资金的使用中,重点加强实验室建设,使实验条件和实验手段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达到领先水平。在人才培养方面,强化学术带头人的培养,加强国际、国内的交流与合作,为学术人才的培养提供良好的平台;加强培养人才的实践技能,为他们提供必需的、一流的硬件条件。

7.聚焦金改“十二五”规划 篇七

9月17日发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回顾了“十一五”时期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取得的主要成就,分析了“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政策着力点,并从改善金融调控、完善组织体系、建设金融市场、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维护金融稳定、加强基础设施等7方面明确了“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重点任务,同时提出了完善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

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货币政策向价格型调控转变

《规划》提出,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管理通胀预期和调整经济结构的关系,更好地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这意味着,金融宏观调控将在保持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预见性、灵活性和有效性。

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适应了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从国际看,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金融发展模式均面临转型压力,货币、金融政策的国际协调难度增大。从国内看,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需要建立和完善能够有效调节国家开放经济的金融政策框架。同时,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任务十分艰巨,对中小企业和“三农”等金融服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完善金融宏观调控,既是对过去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未来金融发展形势合理预判的需要。近几年来,央行货币政策在坚持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管理通胀预期和调整经济结构关系的同时,努力实现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规划》提出,进一步完善货币政策决策机制,优化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关注更广泛意义的整体价格水平稳定。在继续关注货币供应量、新增贷款等传统中间目标的同时,发挥社会融资规模在货币政策制定中的参考作用。近年来,随着间接融资占比逐步下降,新增贷款已经不能全面反映社会融资状况,进而影响到货币政策操作的效果。2011年,央行提出“社会融资规模”概念,扩大了社会融资规模的统计范围,大大提升货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货币政策操作体系方面,《规划》提出,要完善市场化的间接调控机制,逐步增强利率、汇率等价格杠杆的作用,推进货币政策从以数量型调控为主向以价格型调控为主转型。近年来,央行不断丰富货币政策操作手段,包括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操作等交替使用。“十二五”时期,央行将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合理安排货币政策工具组合、期限结构和操作力度,将进一步增强货币调控的灵活性。

《规划》还提出,要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金融监管政策与货币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这也意味着政策职能定位将更加明确,财政部门与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机制将更加完善。

近年来,央行大力推动构建和完善逆周期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规划》提出,要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把货币信贷和流动性管理等总量调节与强化宏观审慎管理相结合,引导并激励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同时,建立、完善逆周期缓冲资本和前瞻性拨备制度,建立和完善宏观审慎政策与微观审慎监管协调配合、相互补充的体制机制。另外,要研究制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方法,构建层次清晰的系统性风险处置机制和清算安排。

构建现代银行业体系——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十一五”期间,我国银行业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综合实力显著提升。2010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达到94.26万亿元,比2005年末增长152%,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2.2%,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达到217.7%,整体实力显著增强。

在这种背景下,《规划》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构建功能健全、服务高效、竞争有序、效益良好、安全稳健的现代银行业体系;大力推进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中小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层配置、科学合理布局,加快建设和完善社区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加强以资本约束和风险管理为核心的银行业内控机制建设,提高银行业经营管理水平。

在银行业整体水平提升的同时,形成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分工合理、相互补充、良性发展的格局,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与实体经济发展相匹配的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

对于我国当前的金融服务薄弱环节——“三农”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规划》鼓励中小商业银行选择合理的市场定位,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加快社区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建设,促进地方中小商业银行更加专注于社区居民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同时,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培育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组织,促进县域金融机构适度竞争。

对于银行业改革深化的任务,《规划》提出要继续深化大型金融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厘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的职责边界,形成有效的决策、执行、制衡机制。推进金融机构股权多元化,研究国家对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的合理持股比例,完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建立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对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要求,《规划》明确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银行的改制和增资扩股。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

由于在“十二五”期间,我国银行业面临实施新监管标准的要求,《规划》提出银行业监管机构要积极稳妥推动实施新监管标准,不断优化监管工具和指标体系,切实提升银行业风险识别、计量、评价、监测、控制和预警能力。坚持动态资本充足率要求,有效控制杠杆化水平,强化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不断改进和加强流动性风险监管。

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股债并重提高直接融资占比

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完成、股票发行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证券机构综合治理全面完成并转入常规……“十一五”期间,通过不断的市场化改革,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稳健发展。截至“十一五”末,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已达2063家,总市值26.54万亿元,分别较2005年末增长50%和719%;证券业机构总资产达2.05万亿元,比2005年末增长583%。

《规划》规定,到“十二五”期末,我国非金融业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将提高至15%以上。资本市场是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进一步完善不同层次市场间转板机制和退出机制、深化新股发行改革、完善再融资制度和投资者回报机制、积极发展债券市场等措施的陆续推出,也意味着“十二五”期间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将进一步向纵深推进。

为进一步提升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规划》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资本市场发展的主要目标:市场化水平显著提升,多层次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从资本市场各个子市场来看,股票市场将成为未来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规划》规定,“十二五”期间,将规范发展主板和中小板市场,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支持创新型经济发展;扩大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加快建设覆盖全国的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国际板市场;完善不同层次市场间的转板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逐步建立各层次市场间的有机联系,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除此之外,《规划》同时提出,将继续深化股票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弱化行政审批,提高发行定价的合理性;探索建立优先股制度;健全退市制度,坚持优胜劣汰,促进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协调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和投资者回报机制,引导和鼓励上市公司增加现金分红。

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券市场、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也将是“十二五”期间资本市场建设的重点。《规划》明确提出了“积极发展债券市场”的多项措施,比如完善债券发行管理体制、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加强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等。在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方面,则明确要求推动期货市场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衍生品市场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加强机构投资者队伍建设等。

优化布局构建现代金融组织体系,离不开证券业的规范发展。为此,《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将积极支持证券公司做优做强,支持期货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增资扩股等方式,进一步壮大规模和实力,同时大力发展资产管理机构,壮大多元化机构投资者队伍。通过大力完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服务机构和资产管理机构的治理结构与内控机制,不仅有利于鼓励组织创新、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也有利于不断提升证券业机构的规范发展能力和专业服务水平。

加快现代保险业发展——建立差异化竞争格局

“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初步建成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风险防范有效、综合竞争力较强的现代保险业,实现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的统一。”这是保险业“十二五”期间发展和改革的目标。不仅如此,《规划》还为建立现代保险业勾勒出了推进的路径。

首先是要建立有现代结构的组织体系,即形成市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格局。包括推动保险集团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加强资源整合,依托保险主业,促进业务协同,提高运营透明度;鼓励发展养老、健康、汽车和农业等专业保险公司,探索发展信用保险专业机构,初步形成专业性保险公司差异化竞争优势;支持中小保险公司创新发展,形成各有优势、各具特色的经营模式。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已有超过150家保险机构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并已形成10家大型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专业保险公司的数量和涉足领域也在增加。但总体来看,保险机构的经营方式和发展模式仍趋于同质化,创新力度不够。《规划》特别将建立差异化竞争格局作为“十二五”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内容,意义非常重要。可以预见,下一步在多样化和多层次竞争格局的构建中,保险市场的空间和潜力将被进一步挖掘。

其次是明确支持有条件的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投资保险业,为资金进入保险业铺平道路。目前,我国正处于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的关键时期,能吸纳更多的资金进入保险业,必将提升保险业实力,继而提升保险业为社会经济服务的能量。

在开通业外资金投资渠道的同时,《规划》也为保险机构的投资打开了更大的空间。包括支持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未上市企业股权;支持保险资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宽投资渠道,依规投资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股权,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规范上市等。

第三是强调保险业要在拉动内需中发展自身。《规划》提出要积极培育保险市场,更好地发挥保险服务功能,不断丰富保险产品,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大力发展个人寿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业务,以及与住房、汽车消费有关的保险业务,搞好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逐步建立国家政策支持的巨灾保险体系,完善巨灾风险分散转移和补偿机制。

近年来,保险开始越来越深入地影响百姓的生活,特别是社会关注的个税递延养老保险和巨灾保险。《规划》显然是将保险业的“十二五”发展更紧密地结合进拉动内需的大格局中,为保险业下一步发展找到了更精准的定位。

改进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十一五”期间,面对国际收支持续较大顺差,我国外汇管理工作从重点管外汇流出转为流出、流入均衡管理。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针对跨境资金流向复杂、市场主体便利化需求不断增多的现实,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我国外汇管理的理念和方式有了很大转变,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事项,强化事后监测分析和管理,实现了贸易投资便利化和审慎监管的有机统一。

通过推进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十一五”期间,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取消了行政审核、下放了审核权限,简化了服务贸易售付汇审核凭证和手续,为产业结构优化、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截至2012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24万亿美元,10年间我国外汇储备增长超过10倍。总体来看,“十二五”期间,外汇管理改革依然面临严峻挑战。例如,外汇持续净流入的压力依然较大、大规模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体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面对挑战,《规划》明确提出,以直接投资便利化为出发点,实现直接投资基本可兑换。在外汇储备经营方面,《规划》也提出,积极探索和拓展外汇储备多层次使用渠道和方式,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入研究和评估外汇储备经营的风险承受力,在审慎评估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多元化投资,优化货币资产配置,提高投资收益,实现外汇储备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的目标。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此前曾表示,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十二五”期间,外汇管理工作应当重点把握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坚持把防范跨境资金流动冲击作为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的着力点。二是坚持把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作为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的关键点。三是坚持把服务和管理并重作为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的落脚点。四是坚持把加强监管协调作为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的支撑点。

此外,在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随着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投资总规模不断扩大,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严格把握贸易投资真实性,坚决打击违规资金跨境流动的同时,将不断简化外汇业务办理手续和流程,把积极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企业和个人营造宽松便利的用汇环境。

“十二五”开局以来,云南金融业沿着“十一五”金融规划路径继续前行,同时金融业也热烈期盼着“十二五”金融规划尽早出台,这个愿望在9月17日得以落实,且较“十一五”金融规划的出台早了半年,由此为全省金融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当然,在两个五年规划的衔接之际,全省金融业健康、稳步发展的势头丝毫没有减弱,且云南特色愈发鲜明。

云南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平稳快速发展

在《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第六章第二节中,要求逐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云南省处于中国-东南亚两大区域经济往来的交汇地带,随着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云南成为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云南省政府提出将用10~15年的时间将昆明建成金融机构集聚、产业发展与金融资源配置高效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和人民币跨境结算中心。

2010年7月27日,云南启动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正式开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以来,全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平稳、快速发展。一是结算量较快增长,占同期全省贸易额的比例稳步提高。自试点开始至今年7月末,全省银行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539.23亿元,全年跨境人民币结算额229.8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其中货物贸易122.57亿元;服务贸易和其它经常项目18.81亿元;资本项下88.48亿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占同期贸易进出口总额的20.1%,较去年的15%提高5个百分点,远高于7.6%的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人民币结算地域范围不断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向纵深发展。从结算的地域范围来看,与云南省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国家和地区从2010年的9个发展到目前的41个;结算量占比较高的结算对手国从试点初期主要分布在亚洲到现在新增了许多欧美发达国家,且对后者的结算量比重也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

三是跨境人民币结算品种日益丰富,银行清算体系基本建立。跨境人民币结算领域在试点初期主要在货物和服务贸易结算的基础上,新增加了境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贸易融资、项目融资等跨境人民币结算品种,业务种类得到进一步拓展;全省通过代理行清算、港澳清算行和非居民人民币账户(NRA)结算等清算模式,建立起了点对点,较为便捷的跨境人民币清算体系,有效助推了辖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正常开展。截至7月末,在云南省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业往来账户从2010年末的17个增至26个。同样,NRA账户户数也从2010年末的272个增至650个,账户余额从1.06亿元增至2.52亿元。

四是云南区位优势日益彰显,与周边国家的本币结算稳步推进。人行昆明中支积极开展与周边国家央行的交流和磋商,支持和协调商业银行业务的对外开拓,在大量调研工作的基础上,促成了中老央行在昆进行本币结算会谈,为中老两国央行正式修订和完善双边合作协议、推进双边本币结算打下了基础。2011年6月9日,富滇银行在全国首次推出人民币对老挝基普的柜台挂牌,迈出了中老双边本币结算史上重要的一步。2011年12月19日,在全省6家银行开展人民币对泰铢柜台挂牌交易的基础上,依托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平台,实现了人民币对泰铢区域交易正式在昆明启动,首创了人民币对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在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的全新模式。2012年1~7月,人民币对泰铢银行间市场累计交易399笔,金额达17.33亿元人民币。今年6月,在昆明成功组织了“中泰双边本币结算会谈”,加大了人民币跨境结算政策的对外宣传,完善了中泰央行双边磋商交流机制,进一步推动了双边本币结算。

金融大力服务“三农”

2011年以来,人行昆明中支针对云南“边疆、贫困、山区、民族”的实际,在全国首创了金融服务“三农”的“一创两建”工作,全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农村支付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结合推进“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探索县域金融发展新模式,鼓励各州(市)、县(市)成立金融办,特别是在试点县的乡镇一级成立金融服务站,村级聘用金融联络员,有效填补、协调地方金融管理。借鉴发达地区县域金融发展经验,推动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所有权等抵押质押贷款改革试点工作。截至2011年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接近4200亿元,较年初新增730亿元。

一是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取得突破。“贷免扶补”贷款业务较快发展,林权抵押贷款余额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农户联保贷款、涉农小企业联保贷款以及农户住房、宅基地使用权质押贷款等服务“三农”的信贷创新产品有效开展。

二是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成效显著。2011年末,全省农村地区银行类金融机构网点接入行内系统2926个,接入现代化支付系统1886个,覆盖面分别达到93%和59.79%;全省已建立32条刷卡无障碍示范街以及7个刷卡无障碍示范景区;全省农村地区人均持卡量增加到0.63张,较2008年末增长61.53%。积极推进了非现金支付工具在烟草、旅游、花卉、茶叶、药材等特色行业及专业市场的应用,全面推广云南省“农产品收购电子支付项目”,受益农户达198万户。在全国率先推出“惠农支付服务”业务,使村民足不出村就能办理小额取款、转账、缴费及消费等业务,2011年末,全省共建成开通759个“惠农支付服务业务点”,惠及云南省39个县的301个乡743个行政村,全年惠农支付服务业务交易26.8万笔,金额6755万元。

三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2011年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已为698万户农户建立了纸质信用信息档案,占全省农户总数的73%,评定信用农户415.96万户、信用村2586个、信用乡镇59个。人行昆明中支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出的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在部分试点地区上线,通过上线全省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农户建立电子信用档案,逐步实现州县两级农村金融机构农户信用信息共享。

云南省农信社:上半年特色农业贷款余额近15亿

作为支持“三农”的金融主力军,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把服务“三农”作为立社之本,不断创新支农服务方式,改善支农服务质量。

截至2012年6月末,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特色农业贷款余额14.84亿元,贷款户数28465户,上半年累计发放金额82702万元,累计发放户数13877户。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农信社扶持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的政策措施。重点研究和优化农信社信贷资金与财政资金联动的政策措施,特别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二五”期间重点扶持的畜牧、果蔬、茶叶、薯类、生物制药、蔗糖、花卉、木本油料、橡胶、林产业、咖啡、桑蚕等12类特色优势产业的金融服务措施,针对性地制定对辐射带动能力强、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和具有发展潜力的特色优势产业的扶持措施,形成扶优扶强一个企业,带动一片产业,影响带动一批的良好效应,使之逐渐成为云南省推动农业产业化的主要载体。

据省联社负责人介绍,围绕“十二五”期间重点扶持的12类特色优势产业,省农信社采用一系列特色信贷产品,支持建成优势农产品出口基地、农业产品加工企业的原料基地和名牌农产品生产基地。并加大信贷投入,重点用于支持企业以及其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其它成长性较好的涉农企业在农副产品收储、加工、销售以及技术研发、基地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同时,加大对各级涉农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的金融支持,有针对性地支持一批重点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充分发挥其带动示范作用,带动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壮大。

省联社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农信社将继续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特色农产品的信贷资金支持,并创新担保方式,拓宽保证担保融资渠道,解决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另外,还将围绕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做好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其它综合金融服务工作。如提供方便快捷的开户、现金、转帐、汇兑等结算业务服务,加强代收代付、代理配送、代理保险等业务,尝试担保类、承诺类和委托贷款等中间业务。

农行云南省分行新增贷款八成服务“三农”

2012年以来,农行云南省分行围绕地方经济发展重点,积极支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以加大对“三农”和县域的有效信贷投放为重点,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截至6月底,该行“三农”贷款余额1013.36亿元,累计发放“三农”贷款351.29亿元,比年初增加74.74亿元,占全行各项贷款增量84.55%。

2012年年初的旱灾,使云南的畜牧、果蔬、茶叶、薯类、蔗糖、花卉等12类特色优势产业受到严重损害。农行云南省分行把做好春耕备耕和抗旱救灾金融服务作为服务“三农”的中心,及时准确掌握春耕备耕和农业生产的金融需求,深入涉农企业及时了解金融需求,全方位支持企业、农户春耕备耕。上半年,农行云南省分行依托地区资源优势,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季节性收购贷款、化肥淡季储备贷款和农业产业化集群客户融信保业务等金融产品,不断扩大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服务覆盖面。截至6月底,全行累计发放农业产业化贷款33.42亿元,贷款余额70.66亿元,比年初增加2.76亿元,已覆盖全省380户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53.68%。

2012年云南省将建20多家村镇银行

截至2011年年底,云南省村镇银行一共有10家,远远低于全国省市区平均有40家左右的水平。2012年7月26日,一家由上海农商银行控股的村镇银行在嵩明县成立。新建成的嵩明沪农商村镇银行,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上海农商银行控股,这是上海农商银行在云南省建成的第一家村镇银行,下半年还将陆续建成9家。云南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刘光溪说,今年下半年,除了上海农商银行外,重庆农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等多家银行,也将建10家左右的村镇银行。刘光溪还表示,村镇银行是一种新型的地方农村金融机构,单是从银行业务上来说,与国有商业银行区别不大。但是村镇银行一般建在城镇上,贴近三农、服务三农。村镇银行在相同条件下,政策会偏向农民,给予农民贷款倾斜,并提供理财服务,帮助农民致富,同时和大的商业银行相比,小型的村镇银行操作更加灵活、存贷款效率更高,比如,村镇银行的贷款门槛相对要低,贷款审批的时间一般在7天左右,相比大的商业银行,能缩短一周的时间。

加大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力度

中小企业是推动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解决就业和提供财政收入的重要力量。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一直是政府关注的焦点。当前,全省中小企业发展水平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不少差距,面临不少困难。为此,云南省政府积极创新财政投入机制,支持中小企业融资,通过投入方式的转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撬动作用,鼓励和引导银行信贷等资金流向工业、非公企业、节能减排、新兴产业、科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实体经济项目,促进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资,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云南出台新规指导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2012年,云南省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4月11日,省长李纪恒主持召开省政府第75次常务会。会议强调,民营经济是推动云南省发展的重要力量,而资金短缺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强化金融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十分重要和必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非公经济、中小企业、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非禁即入”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原则,以扩大民营经济规模、促进全省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以增投资兴产业、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为重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加大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创业成长力度,不断扩大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和规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金融环境,实现民营经济与金融业互促发展、互利共赢。

6月18日,云南省政府召开了云南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宣传推进会。会议强调,“十二五”期间,云南将采取六大举措加大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力度。六大举措包括:完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与金融联动机制;建立鼓励创业富民的长效机制;创新信贷服务方式;提高担保服务能力;创新监管服务机制;鼓励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

8月14日,云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对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进行了重点指导,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加大信贷支持;二是改善金融服务;三是拓宽融资渠道;四是完善信用担保体系。

中小微企业发展获金融动力

2012年,无论是在滇的政策性银行还是商业银行都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坚持差异化的经营策略,纷纷成立专营机构,大力推进面向中小微企业信贷的战略转型。不断加快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创新,持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中小微企业克服融资困难、转型升级提供了强大的金融动力。

2012年,云南省各级人民银行多措并举,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强化与地方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力度持续加大。截至2012年4月末,全省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544.19亿元,同比增长16.76%,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增速2.68个百分点;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省各项贷款的比重为35.5%,同比提高了0.9个百分点。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2155.25亿元,同比增长16.11%,较年初增加92.08亿元。

工行云南省分行建立了涵盖省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的中小微企业金融业务专营机构,形成“小企业金融业务中心+小企业专营支行+小企业金融业务分中心+小企业金融业务网点”的网络服务平台;农行云南省分行在省内设立了10家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通过打造专业化的小企业金融服务团队,为县域小微企业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交行云南省分行、中信银行昆明分行、富滇银行分别成立了服务小企业的特色支行、专业支行或专营中心,专门为成长性较好的高新科技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民生银行昆明分行成立了中小企业“千户百亿”和小微企业“万户百亿工程”领导小组及业务发展执行小组,通过建立分行领导挂钩推动工作责任制度、综合营销团队考核制度、评审前置及联动工作机制等7大措施积极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发展。

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中小微企业客户的不同类型和特点,积极改进服务方式,创新融资产品,量身定做“特色套餐”,为中小微企业客户提供多样化、综合化的金融服务。建行云南省分行开发了“成长之路”、“速贷通”、“小贷通”及“信用贷”4个小企业信贷产品系列,并在担保抵押方式上进行了创新,拓宽了担保范畴,切实解决小微企业担保抵押不足的问题;富滇银行研发了“富业百分百”、“承租权质押贷款”、“供应链融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及下岗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医融通”5个小企业融资产品,在稳定支持4万余人就业的基础上,又成功解决了3700多位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及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抵押担保问题是制约和限制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瓶颈之一。为此,各银行机构纷纷借助外力,探索新的合作途径,整合各种有效资源为中小微企业服务。国开行云南省分行与省金融办签订了《小额贷款公司金融合作协议》,与10家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转贷款合作,并将继续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全年计划至少发放28亿元支持云南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

同时,各银行机构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特点,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完善评级、授信管理办法,调整信贷业务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链条,以满足中小微企业客户短平急的资金需求。农发行省分行将小微企业贷款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州(市)分行,简化了流程,缩短了办贷时间。此外,各银行机构还进一步规范了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收费管理,逐步取消了小微企业贷款承诺费和资金管理费,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其他收费也相应作了限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绿色信贷助推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

自2007年实施绿色信贷政策以来,云南银行业绿色信贷份额不断提高,银行贷款结构持续优化。虽然云南地处边疆,经济处于欠发达境地,但是截至今年3月末,云南银行业支持工业领域节能减排主要行业的贷款余额已经达到了2480.2亿元,比年初增加了140.9亿元,增长6.02%。其中节能减排推行的绿色信贷支持类的贷款余额,也达到了2416.21亿元,占全部节能减排行业贷款的97.42%,比年初增长了6.4%。而今年9月17日发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科技自主创新等领域的金融支持……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支持低碳经济发展。”云南银行业始终没有放缓绿色信贷推动云南经济发展的步伐。在今年2月24日银监会下发《绿色信贷指引》后,各银行纷纷在绿色信贷上“加码”。

第一,大力支持新能源项目及节能环保工程。其中,中行云南省分行2010年末节能减排贷款余额超过333亿元,2011年末超过360亿元,较2010年增长8.63%。2012年3月末约380亿元,较年初增长4.66%。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共计投放395.45亿元。农行云南省分行累计向213家企业授信361.38亿元,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大理州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风电企业累计签订贷款合同项目额度28.25亿元,到2011年末,合计对8个项目发放了13.86亿元的贷款,支持了风力资源开发的利用。

第二,积极支持滇池综合治理等生态保护重点工程。“十一五”期间,特别是近两年来,全省银行业支持滇池综合治理的信贷投放总额达到了114亿元。仅富滇银行就累计投入信贷资金27.82亿元,支持了滇池水环境的治理。

第三,积极支持林业、水利等民生工程。截至2012年3月末,全省银行业林权抵押贷款余额已经达到了83.52亿元,比年初增加9.41亿元,增长12.7%,在全国省市区中排行靠前。同时,在云南遭遇连续三年特大干旱的灾情下,银行业着力发挥了“及时雨”的作用,截至3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余额达233.75亿元,比年初新增了9.27亿元。

第四,有序退出,做到有扶有控、有进有退。有序退出“两高”及落后产能行业。截至今年3月末,节能减排主要行业中的限制类贷款余额比年初净减少了4.14亿元,降幅6.29%;淘汰类贷款减少2337万元,降幅为9.36%,两项合计共压缩了4.38亿元。涉及煤炭、钢铁、建材、火电、造纸、化工等6个行业,其中,对退出最多的前三大行业煤焦炭、钢铁、建材行业分别压缩了28271万元、25133万元、13458万元。

在绿色信贷的有力支持下,云南绿色经济发展成效明显:2011年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了3.2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转换效率为71%,比上年又增加了一个百分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6%,重点能耗企业64种单位产品能耗中,比上年下降的有42种,下降面达65.6%。

工行云南省分行绿色信贷促洱海呈现新貌

2007年,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在国内同业中率先实行“绿色信贷”政策,把推进绿色信贷作为该行长期坚持的重要战略之一,并按照有利于促进生态保护、有利于预防和控制污染等的信贷基本原则,主动引领信贷资金流向绿色经济领域,收到了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方面,加大对节能环保重大项目和重点行业的倾斜支持力度。积极介入支持风电等新型可再生能源发展,向大理洱源罗平山风电场项目发放项目融资贷款4.4亿元,向梨园水电站、龙源电力大路湾风电、大唐朗目山风电等项目出具了177亿元有条件贷款承诺函,向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新建的66兆瓦并网光伏电站试验示范项目意向提供8亿元项目贷款;先后投放2亿贷款支持了大理湖滨带生态修复建设工程、洱海流域村落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等高原湖泊保护项目。另一方面,及时彻底退出技术装备落后和高环保风险的企业。对资源环境负面影响较大、缺乏发展前景的企业以及被国家有关部门列入落后生产能力名单的企业(或项目),坚决收回贷款。2011年8月,在相关媒体披露了云南曲靖铬渣倾倒致污事件后,该行高度重视,立即对该事件涉及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和深入了解,及时调整涉及企业的环保分类标准,对信贷资产进行有效监控。

为切除洱海污染源,该行为“洱海流域村落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发放贷款7000万元,积极支持洱海污染治理。近年来,由于洱海周边的过度开发、人口增长和生产发展过度,洱海周边村落大量污水未进行及时处理和收集就直接流入洱海,造成洱海水质逐步进入富营养化转型期。2009年,大理州决定启动“洱海流域村落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10140.2万元,而工行省分行就向该项目发放了7000万元的贷款额度。目前,该项目共建成农户庭院污水处理设施9811座,村落污水处理系统27个,太阳能中温沼气站6座,垃圾处置设施9座,接触氧化二级处理设施4座,污水处理厂1座。该建设工程实施后,洱海周边村落卫生状况已经得到全面改善,呈现出整齐、干净的面貌,有效改善了洱海水质及其流域大大小小的河流与湖泊的水环境。该工程的实施促进了周边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增加了当地居民的经济收入。

8.视听产业“十二五”规划发布 篇八

“十二五”规划提振行业信心

《规划》指出,未来5年,我国要力争在“十二五”末成为全球最大的数字电视整机和关键件开发、生产基地,主要产品产量和质量水平位居世界前列。到2015年,以数字电视和数字家庭为主的视听产业销售产值比2010年翻番,达到2万亿元,出口额达到1000亿美元,工业增加值率达到25%。同时,优化产业结构,平板电视(LCD)占彩电产量的比重达到95%以上。据了解,截至2010年底,这一比重为79%。

对此,西南证券家电行业研究员李辉认为,《规划》从政策上明确了黑电子行业的结构调整优化,能引导行业良性发展和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高端产品占比将不断提升,从而提振毛利率。

或许是受到《规划》出台的刺激,2月27日,金融行业A股市场黑电板块整体爆发,除TCL集团停牌之外,交易中的四川长虹、海信电器、深圳康佳纷纷上涨,其中,四川长虹和海信电器双双涨停,在港交所上市的彩电企业创维数码收盘时也上涨3.9%。此外,拥有LED业务的小家电生产企业德豪润达也以涨停收盘。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中提到,在规划期内,要推动建成5~10个应用特色鲜明、持续创新能力强、引领带动作用显著的国家级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培育2~3个具有国际竞争力、年销售收入突破千亿元的领军企业,为做大做强信息产业提供有力支撑。那么这2~3个年收入突破千亿的领军企业会是谁呢?

彩电企业任重道远

根据市场调研机构Display Search发布的调查,三星电子2010年电视机的销售额高达259亿6900万美元(约合30万亿韩元),居世界首位。排名第二的是LG电子,销售额为166亿1300万美元。目前虽然海尔、海信、长虹、TCL、创维、康佳等企业年营业收入超过百亿元,按照美元与人民币汇率,国内企业与国际巨头仍存在较大差距。

某视听产业业内人士认为,国内视听产业中,彩电行业较有希望产生年销收入突破千亿元并实现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不过要成为其中之一,国产彩电企业仍有许多工作要做。

首先,企业需要有全球化战略。国内彩电企业要从原来的产品出口完成向品牌出口的过渡。在国内企业中,像联想、华为等都是国际化探索较为成功的,他们的经验和模式值得彩电企业学习借鉴。另外,最近一些日系企业逐步淡出彩电制造业,也给国内企业的国际化之路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市场空间。

其次,要掌握核心显示技术及面板资源。液晶模组占了平板电视制造成本的60%到70%,显示技术的更新换代也往往会导致彩电行业的洗牌。因此,彩电企业要做成世界级规模,离不开稳定的面板供应,更离不开显示技术保持全球领先的优势。

再次,要掌握智能电视技术标准。随着电视机产品逐步IT化和智能化,企業已经进入以专利和标准为核心的技术竞争时代。企业不仅需要大量的研发投入以保持技术领先,同时也需要拥有一定的市场规模和行业影响力,才能把自身的技术转变为行业标准,才能拥有庞大的用户群以支撑生态系统的运转。目前,国内彩电企业规模不大的情况下,企业间形成合作,联手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电视标准,更符合长远发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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