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证材料清单

2024-07-25

施工许可证材料清单(共10篇)

1.施工许可证材料清单 篇一

(以下所有材料未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即可)

一、申领排污许可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2.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3.所有涉及外排废水、废气污染物以及污染物种类、排放量变化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本省政策规定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

4.排污许可证到期前1年内合法有效的《河北省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原件(有关法律、法规或标准中明确监测周期为1年以上的污染物,监测结果有效即可),应包含企业执行标准中所有需监测、检查或确认事项和根据监测结果推算的重点污染物的年排放量。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申请排污许可证的,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不再提交《河北省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

5.按要求应当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提交其验收材料及验收意见,排污许可证到期前按照规定频次最后1次自动监测设备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比对监测报告及合格证书,排污许可证到期前1年内自动监测设备联网证明;

6.《河北省排污许可技术报告》原件(新建排污单位通过“三同时”验收后初次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提供通过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原件即可,不需提供排污许可技术报告);

7.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变更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2.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3.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排污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及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文件,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本省政策规定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5.未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提交1年内合法有效的《河北省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原件(有关法律、法规或标准中明确监测周期为1年以上的污染物,监测结果有效即可),应包含企业执行标准中所有需监测、检查或确认事项和根据监测结果推算的重点污染物的年排放量。

6.《河北省排污许可技术报告》原件; 7.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延续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2.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3.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排污许可证到期前1年内合法有效的《河北省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原件(有关法律、法规或标准中明确监测周期为1年以上的污染物,监测结果有效即可),应包含企业执行标准中所有需监测、检查或确认事项和根据监测结果推算的重点污染物的年排放量;

5.按要求应当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提交排污许可证到期前按照规定频次最后1次自动监测设备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对比监测报告及合格证书,排污许可证到期前1年内自动监测设备联网证明;

6.《河北省排污许可技术报告》原件; 7.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2.许可自查附件材料清单 篇二

各持证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上最近一次监督审核报告(审查结论及结论前的内容);

3.保密资格证书和上保密工作总结;

4.安全生产达标证明文件、或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或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安全检查意见(其中从事危险品生产的,应当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5.上财务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

6.上主要用户或军事代表机构对取得许可的专业或者产品的合同履约情况、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评价意见。

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8.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

3.施工许可证材料清单 篇三

1、企业申领许可证申请

2、企业依法设立文件(法人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已建项目环评批复材料)

3、排污申报材料

4、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5、“三同时”验收材料

6、持证单位基本情况(所属行业,主要工艺流程,主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污染物处理方式和流程、污染物排放标准)

7、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情况,填写上一年的情况,需要提供数据。有效数据按照排污申报填写。

办理正式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请自己打印:

1、生产场地和排污口示意图(要求类似环评上的企业平面图,自己绘制的不行,示意图上要注明排污口的数量、位置、编号),示意图为A4纸大小;

2、工艺流程图,1/4 A4纸大小;

3、废水、废气处理流程图,1/4 A4纸大小。这些图一起带去办理正式排污许可证 市局直接打印的小图看不清,改粘贴了

4.施工许可证材料清单 篇四

1、许可证变更申请报告;[适用于滨海新区全境使用、销售Ⅳ类、Ⅴ类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等项目,五大功能区无辐射安全许可审批权限;仅适用于名称、地点、或者法人的变更,新增项归类为辐射安全许可申领;申请报告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详细写明原许可证取得时间、批准种类和范围、有效期及申请变更原因。]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根据单位性质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交。] ★

3、原许可证正、副本;[需要原件。] ★

4、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另:接件前需与在市环保局登记的审批工作人员联系确认建设单位已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申报并提交成功。

5.桩基施工许可证准备材料 篇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申报范围]

申请建设工程桩基部位施工许可证

[所需材料]

(1)桩基部位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出让金交款证明);

(3)环保批复文件复印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工程(桩基)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审查会纪要(不需企业提供);

(7)建设资金证明;

(8)拆迁情况报告书;

(9)总平面图、首层建筑平面图、桩基施工图1套;

(10)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11)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12)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

6.施工许可证、报监申请材料目录 篇六

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份)

3.项目法人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1份);

4.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廉洁协议(一式4份);

5.建设资金到位证明(该工程项目的银行拨款凭证或工程项目所在地财政局出具的证明,1份); 6.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7.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该工程项目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交付证明(1份);

8.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证明材料(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区经委窗口或工程项目所在地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出具的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专用票据,1份);

9.组建项目法人的批准文件(1份)

10.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或相关规划许可批准文件复印件(一式2份,新建水工程需要);

11.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批准文件复印件(一式2份,新建水工程需要);

12.环评审批批准文件复印件(一式2份,新建水工程需要);

13.用地管理批准文件复印件(一式2份,新建水工程需要);

14.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2份,加盖公章);

15.联系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报监申请材料目录:

1、工程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1份

2、计划批准文件或批准立项文件 1份

3、工程设计说明及主要图纸 1套

4、施工合同书(协议书)1份

5、设计合同书(协议书)1份

6、监理合同书(协议书)1份

7、施工质量检测委托合同 1份

8、成立项目法人文件 1份

7.施工许可证材料清单 篇七

1.申请表; 2.中标通知书;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建设工程廉政合同(一式三份); 5.报送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一式两份); 6.规划审查意见;

7.已签订的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州质监站);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10.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11.施工组织设计;

12.监理合同和建设单位技术人员情况;

13.资金证明(工期一年内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总投资的50%,工期一年以上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总投资的30%,);

14.建设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州住建)及工伤保险(州社保); 15.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社会事业局);

16.预存入工资准备金(合同价10%,施工单位)缴款证明;

1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合同价3%,建设单位)缴款证明(社会事业局); 18.缴纳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经济发展局); 19.安全报监备案表;

20.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证明(建设局、财政局);21.人民防空;22.环保审批;23.消防审批;24.防雷(2016年6月已取消)防蚁.25、土地证;

26、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已具备施工条件的意见;

27、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勘察设计管理部门的审查备案表(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批准书);

28、建设单位申请日前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其他证明;

29、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和纳税承诺书(园区内); 30、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报监备案》㈠提供资料:

1.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表;

2.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 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价书;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6.拟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 7.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一览表;

8.建设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州住建)及工伤保险(州社保)交纳证明复印件;

9.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

10.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施工现场管理责任书(一式两份); 11.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省住建厅备案,园区建设局登记;

12.施工安全措施费四方协议书(农业银行)。

8.施工许可证材料清单 篇八

(一)资质证书证书副本复印件,在资质证书取得后3个月内申报且年审合格。

(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年审合格。

(三)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件和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

1、设置安全科文件(机构名称、工作职责);

2、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件(含安全科长任命文件);

3、安全科组成人员明细表。

(四)A、B、C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及证书复印件。三类人员名单及证书复印件,并和电子数据一致;A类人员需2人以上(劳务除外),B、C类人员数量要符合规定(与资质挂钩)要求。

(五)特种作业人员名单、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提供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2、专业承包以上企业需要有特作人员,数量无要求。

3、出具聘用合同和书面承诺。

(六)企业管理、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

1、安全培训计划(含资金、人力、物力、时间等内容,年限为当年,年底设立的企业可为下);

2、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成绩;

3、培训人员包括企业所有管理、特种作业及作业人员,和资质一致。

(七)从业人员工伤保险证明

申请延期企业需提供3个工程以上的意外险收据和保单。凭证应为近期3个月(自申报日期起算前3个月)连续月份的工伤险收据和保单提供参保人员名单,人数和资质申报时一致。

(八)施工项目投保意外伤害险收据

1、新成立企业申报时可承诺在以后承建的工程中一定按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2、申请延期企业需提供3个工程以上的意外险收据和保单。

(九)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1、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并附有效期;

2、租赁的起重机械设备要提供租赁合同和检测合格证明;

3、企业自购设备未检测的,可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及交接验收记录等材料;

4、新成立企业可承诺;

5、申请延期企业需要提供。

(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救援器材设备清单、救援组织人员名单。

1、提供应急救援措施(包括组织机构和职责、事故报告程序及应急救援启动程序、伤病人员急救方法、现场采取的保护措施等),并加盖企业公章;

2、救援器材设备清单(需有消防器材、担架、急救药箱及常备药品等);

3、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名单。

(十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生产指标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文本。包括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定代表人、经理、安全生产副经理、总工、总会计师、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工程质检员、安全员、班组长、岗位作业人员等。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生产计划部门、技术质量部门、安全部门、设备部门、劳动部门、教育部门、保卫消防部门、材料部门、财务部门、行政卫生部门等。

2、制定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指标及文明施工目标。

二、提供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目录。

(十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文件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目录

一、提供下列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目录)

2、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权限以及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保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资金管理等);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安全技术措施、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6、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二、提供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目录。

(十三)企业保证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本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1、企业保证安全生产制定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

2、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制定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提供安全资金投入预算表;

3、申请延期企业需要提供安全资金投入统计表及单据复印件。

(十四)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1、制定预防措施,包括作业防护措施、个人防护措施、安全检查措施;

2、对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工作人员配发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3、对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定期检查(建筑施工企业的职业病主要为由水泥、电焊引起的尘肺及由防水作业和地下管道有毒气体作业引起的职业中毒等)。

(十五)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下列危险性较大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有针对性的和可操作性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企业特点,对涉及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提供专家论证、审查意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高度超过20米的大型脚手架;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吊篮架;6.5米高的满堂红脚手架;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含人工扩孔桩作业);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安装、顶升、拆除作业;起重吊装作业;装饰工程的消防安全;地下暗挖作业;盾构作业。

(十六)其他

1、改制、合并、分立企业要重新申报。

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所需的材料 篇九

1、《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网址:/);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或业主私章);需提交原件核对后退回。

3、应招标项目需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 应招标的项目(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按《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规定;

4、不纳入招标范围的需提交“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全部资料复印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附:(1)有专业分包的需提交“专业分包合同复印件”;

(2)有劳务分包的需提交“劳务分包合同复印件”;

(3)施工总承包、专业企业、劳务公司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

(4)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6、《施工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设备表》(可在网上下载,网址:/);

7、审查机构出具加盖审查机构公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附:审查机构认定书复印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

8、施工图(全套)一式两份;

附: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9、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附: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勘察单位公章);

10、《东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五份,可在网上下载,网址:/);

附:镇区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证明(由工程所在地的镇区规划建设办出具)。

11、《东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五份,可在网上下载,网址:/);

附:镇区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证明(由工程所在地的镇区规划建设办出具)。

12、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

(1)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组织结构图,安全生产责任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足额配备,要求详见《建质[2004]213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及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3)安全技术措施;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5)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6)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列七项分部分项工程需提交专项施工方案:

①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② 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③ 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④ 起重吊装工程;

⑤ 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⑥ 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⑦ 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隧道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特种设备施工、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大江与大河的导流和截流施工、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7)下列专项工程需由建筑施工企业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并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要求详见《建质[2004]213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

① 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② 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③ 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④ 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⑤ 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⑥ 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专家应当不少于5名,并经建设部或广东省建设厅或东莞市建设局认可的。

(8)工程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盖章,并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提交建设单位。

13、施工单位安全作业环境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要求详见《建办[2005]5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附:建设单位已列明费用的工程概算复印件、合同支付条款复印件。

14、建筑总承包企业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办理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复印件和支付保险费凭证(要求详见东建[2005]27号《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15、建筑施工企业履约保证担保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的复印件(加盖施工企业公章)(要求详见《东府[2005]57号“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1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附: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17、属改变原有房屋结构的扩建、改建项目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结构部位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网址:/);(2)原有工程结构安全性咨询报告及咨询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咨询单位公章);

10.施工许可证材料 篇十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项目报建表;

3、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5、《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申请表》;

6、中标通知书(注明公开招投标或邀请招投标);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备案书、消防、人防、涉外审查意见书;

8、经监理或建设单位审查并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

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10、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登记表、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施工承包合同(原件);

12、监理合同、监理中标通知书、旁站监理方案、监理人员花名册、总监任命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13、施工企业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件(收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待工程竣工后交返);

14、邀请招投标或自行发包的工程,提交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

15、已备案的《莆田市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施工合同》

16、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17、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承诺函。(备注:

1、申请人保证提供材料证件的内容、签章、签名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申请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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