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工作总结科室

2024-08-31

输血工作总结科室(精选2篇)

1.输血工作总结科室 篇一

2016年输血科与临床科室沟通活动情况汇总

2016年6月1日,输血科主任和检验科主任带领各专业组长到各临床科室走访,虚心听取临床医生对输血科、检验科的意见和建议,为各科室送去2016版的《检验手册》、输血管理制度和处理流程等资料。临床医生对输血科工作提出的疑问及建议,输血科同志当场给予解答,并对沟通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收集汇总。主要归纳为以下几点:

1.妇产科提出:有时申请的血液,没有及时配血?

输血科答疑:医院现有库存管理制度规定每种血型只备存2U,一般常规配血,在2小时之内是可以配血完毕的,紧急配血可以在30分钟内完成。出现配血时间延迟,有可能是两种情况:一是同时有两个同型的病人申请,就只能先照顾病情严重的病人;二是申请的时候刚好对应的血型已发出库,如果司机正在取血途中碰到上下班高峰期,道路塞车,时间也会延后。

改进措施:随着医院业务量的增长,用血量也明显增多,医院原制定的血液库存量需要进行调整,输血科会积极向输血管理委员会反映,争取尽快调整血液库存量,解决有时配血时间长的问题。

2.骨伤科提出:虽然医院岗前培训已有相关的输血培训内容,但现在医院新进人员比较多,有些输血制度流程还是掌握不透彻,可否多开展些培训学习?

输血科答疑:输血科每年都会在医务科的协办下,组织相关的培训,主要内容是输血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输血管理制度,希望各位医生积极参加。如果错过了培训学习时间,随时可以到输血科咨询和索取相关资料。

改进措施:输血科将通过医院OA办公系统,及时更新相关的输血知识和制度,多收集临床科室意见,多开办临床科室经常用到的的相关输血知识培训。

3.内三科医生提出:如果遇到申请的血液取回科室时病人已死亡,取回的血是否可以退回?

输血科答疑:按照血液发放制度规定,血液发出后原则上不得退回输血科。在实际操作中,如科室领回病房的血液,如遇病人死亡,血袋又未破封口,半小时内送回输血科,经输血科鉴定可再用于临床,(注:退回的血液容器包封应严密无损,退回的血液静置一天后经输血科详细鉴定确认血液质量良好没变质和任何污染迹象,可以再发出使用),则可给予退血。如血液袋已启封或破损,有可能被污染,则一律不予退回。

改进措施:临床科室碰到上述情况,请尽快与输血科联系并及时送回输血科(血液发出库30分钟后不予退血)。输血科会认真鉴定后给予答复。既要避免血液的浪费,更要保证血液的质量安全。

这次沟通活动,加强了输血科与临床科室的联系,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得到了临床科室的肯定,输血科的工作也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以后能更好地服务于临床。

2.县级医院输血科工作体会 篇二

完善制度,依法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对输血工作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是血库的法律性文件,是工作的依据。其中在医疗机构临床输血技术与质量管理中规定,输血科的职能工作范围:“负责全院血液管理工作”。实际工作中,县级医院输血科不仅负责全院血液管理,还承担一个县区域内乡镇卫生院,其他国有、个体、厂矿医院的血液“中转”供应。由于这些医院对输血工作重视不够,一旦在取血、输血过程中发生纠纷,因输血科职能工作范围之规定,存在超范围供血之违规嫌疑,将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在输血预约申请制度中又规定“严禁将血液带到医院外输注(与医院有协议单位除外)”,这样衡量又有可供之责,感到困惑。

笔者建议:①从制度上应进一步明确县级医院输血科是否可作为中转供血机构,必须在职能与工作范围中作为明确规定,以制度为依据。②由卫生行政部门对可供血的医疗单位进行综合素质评估后批准,行文备案,作为符合法律可信的依据。据了解,大多数县级医院没有和基层医院签定供血合同,使输血科工作人员感到责任重大、压力巨大。

加强监管,杜绝隐患

血液管理和具体输血技术是血站、输血科、医院医疗、医技、护理众多人员先后参与共同完成的一项任务,形成了一个严密链环,任何一个环节疏忽即可发生不安全事件。往往基层医院嘱患者家属或单位司机、护工送来血样,要求紧急配血,血样无任何基础资料(姓名、性别、年龄、病房、住院号、床位、用血证明、医护人员签字等)。如不配血,必然引起医疗纠纷,而且耽误了抢救时间。

笔者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应对全县输血工作做出统一部署,并督促检查,使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输血的相关文件具体规定,使业务人员认真学习掌握输血的基本知识、技能,使之充分认识输血工作的重要性,规范医疗行为,避免不该发生的医疗纠纷。

建立中心血库调节机制,减少血源报废

基层县医院输血科为保障全县区域内临床用血,常根据住院病人信息作为每周用血计划,储备一定量的各型血液,血液制品从采集到有效期仅1个月。常出现单血型发病情况,且以创伤所致的急诊病人居多,如创伤性失血休克、肝、脾破裂等手术患者,加之其他醫院用血无计划,难以准确估计,常造成某一血型血液紧缺而另一血型出现库存积压到临床有效期。储存量少,不能适应临床;储存量大,常导致大量血液报废。据本地区县级医院输血资料反映,各县级医院输血科均有相当量的血液报废。由于缺乏有效调节机制,采供血机构亦无法妥善解决。

笔者认为:中心血库对各基层县级医院输血科应建立供求信息联网制度,随时掌握各县级输血科各型血液储备情况,动态管理,组织调配,使血液报废减低到最低限度。通过调节机制,既解决血源供应紧张状态,又减少宝贵资源浪费。

总之,县级医院输血科实际已成为“供血中转站”,既要保证全县各级医疗单位的用血量,又要保证其安全性。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输血科工作范围、职责,使工作人员有章可循。二是要建立健全中心血站调配制度,减少紧缺宝贵血源报废。三是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采取相应的行政手段,解决基层医院血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使县级“供血中转站”工作制度化、用血规范化、操作正规化、环节严密化,确保医疗用血及输血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临床用血安全,使医疗隐患减少到最小限度。

参考文献

1 杨江存,马富春,主编.陕西省医疗机构临床输血技术与质量管理手册.第1版,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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