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管理规章制度(共8篇)
1.部队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
提升消防部队制度执行力的思考
近年来,一些地方事故、案件频发,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影响和阻碍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什么会出事故, 为什么一检查就出问题, 究其原因就是制度不落实和制度执行力不够,制度是一回事, 实际工作又是一回事, 导致制度执行中大打折扣。规范部队管理, 必须强化制度执行力。下面,本人到温州工作后结合下基层调研情况,就如何提升部队制度执行力,规范部队管理,谈谈自己的想法。
一、制度执行力的内涵
制度执行力是一种现代管理理念,其核心是指制定具有可执行性的制度,并通过执行系统有效将制度目标转化为预期效果的动态能力。它由制度和执行力两个概念有机组合而成的,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制度本身所具备的被执行能力;二是执行制度的能力。从目前来看,消防部队各项规章制度应该是完备的,因此本文重点讨论执行制度的能力。从制度执行力的内涵可以看出制度执行力既是一种转化能力,也是一个动态过程,更是一个有机系统。
首先,制度执行力是一种转化能力。提高制度执行力,“立”制度是前提,是基础,一个好的制度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良好开端。而制度建设关键在于“行”,是制度的生命力所在,有了制度,更需要执行得“掷地有声”,如果光规定不执行,制度无异于“一纸空文”,制度的价值必须在执行中体现,在实践中检验。因而,制度执行力也就是将制度转化为行动的能力。
其次,制度执行力是一个动态过程。凡事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因时因势而变化的,可见执行制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一个分阶段分步骤的有计划的循序渐进的过程,是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统一。在每个阶段每个步骤中,执行总是要及时根据具体情况反馈来快速地作出相应的反应和应有的调整,进一步完善原定的策略、程序和计划,这种动态的调整贯穿着执行的始终,反映着执行力的强弱。
最后,制度执行力是一个有机系统。执行力的有无、强弱,并不是一个可以随意的、简单的加大、加强就可以实现的问题,而是需要执行系统的构建和支撑。其中,执行制度、执行主体、执行客体、执行资源、执行环境、执行监控等系统要素的相互关联和有机结合共同构建了执行力系统。这些要素的良性互动,才使得执行链得以形成,执行力得以生发。
二、当前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
当前制度执行的主要矛盾不是缺制度,而是缺执行,这已成为影响和制约部队的建设的“瓶颈”。调查了解的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四种现象:
一是制度落实不到位。目前, 制度不可谓不多, 覆盖不可谓不深、不广,之所以落实不到位, 是因为制度没有落在实处。查铺查哨没落实,导致发生夜不归宿;安全制度不落实,导致发生训练中官兵伤亡;诸如此类现象处处存在,致使风险隐患日益增多,工作中差错屡屡发生,给管理工作带来压力。
二是制度执行不刚性。执行制度是件容易得罪人的事情,因此制度执行起来往往就出现“变软”现象,在一些禁止性、惩戒性制度的执行上存在着不敢较真碰硬、当老好人、怕得罪人、回避矛盾、掩盖问题等现象,有的甚至对违规违纪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制度管人管事的功能弱化,变得刚性不足、灵活有余。涉及单位和个人利益的制度执行起来往往“变味”,在制度执行上采取实用主义态度,以利取舍,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变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集体“闯红灯”,使制度落实走了调、变了形。
三是执行机制不健全。监督考核是制度执行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是实现制度目标的重要手段。目前, 很多制度出台后,没有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或者流于形式、缺乏经常性,甚至出现“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最终大多数人失去了执行的动力,以各种方式、方法应付监督考核,使得执行文化得不到建立和弘扬,导致执行制度时紧时松、使得制度执行的质量和成效得不到真正落实。
四是制度学习不认真。制度执行效果取决于人们对制度的认知程度。而目前每年除了固定的条令条例教育月能扎实开展几次学习外,基本没有安排专门学习教育,只有不到10%的官兵熟知三大条令,官兵对制度的熟知度和认同感匮乏,对制度的学习没有人脑、入心, 对制度内容往往知之甚少,制度执行没有建立在官兵高度认同和自觉接受的基础上。
三、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途径
针对以上情况,我认为消防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一是要高度重视,提升示范力。制度的生命在执行力,执行的关键在示范力。“上面严十分,下面严八分”,其效能是递减的;相反,“上面松一分,下面松十分”,其效能是倍增的。这说明,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领导干部的示范力至关重要,具有鲜明的引领、导向作用,必须坚持从领导机关抓起,从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主官严起。作为领导干部只监督别人、约束下属不行, 还要经常用规章制度提醒自己, 约束自己, 在执行制度上率先垂范,行动先于官兵,标准高于官兵,要求严于官兵,切实做到感情面前不突破、利益面前不变通、干扰面前不迂回、难题面前不退缩,模范带动和促进制度的有效落实,用实际行动做出表率。
二是要强化学习,提升自觉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思想引导,把执行制度变为官兵的自觉行动,要培育刚性化的制度执行理念,形成执行制度的浓厚氛围。要不断完善定期学习制度,坚持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制度教育活动;要突出教育的重点,以条令条例、法规禁令等基础性规章制度为侧重点;要创新教育形式,组织制度实践、官兵上台讲授、讨论等方式,灵活教育方式,通过持之以恒的教育,使广大官兵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把自觉遵守制度,视为一种自警、自律的行为,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的思想基础,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努力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三是要注重监督,提升强制力。制度建设的操作点在制度的执行上,在执行制度过程中,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制度执行过程的督查,始终绷紧制度执行这根弦,自觉养成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制度的良好习惯。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责任、考评、问责等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对制度执行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干部立功受奖、提拔使用和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行为,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制度执行有章可循、监督有法可依、追究有典可据,通过营造督查严格、违者必究的环境,使制度的执行得到更好的落实,确保制度实施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四是要常抓不懈,提升常态性。制度执行力是刚性的,为防止出现弹性,时紧时松或虎头蛇尾,只有保持制度执行力的持久、稳定,才能确保部队安全稳定。因此,作为单位领导必须要真抓,纳入议事日程,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把手要亲自抓;要营造尊重制度、以制度作为行动最高准则的文化氛围,培养关于“执行”的价值观念、信念和行为规范,使制度理念逐步渗透到官兵的行为准则以及思维方式、思维习惯之中;要提升执行能力,面对温州消防支队现阶段中队干部满三年以上干部不足52%,能力不足的现状,在保证管理干部队伍的稳定的基础上,要坚持任职补训,“缺什么补什么,用什么练什么”;坚持长期培养,扎实开展好传帮带工作;要提高制度认知能力,促进个人对制度的深度认知、认可和心理认同,使个人努力养成一种“想执行”的积极心态和迫切意愿,从而形成一种“善执行”的个人能力
2.部队管理规章制度 篇二
关键词:会计制度,改革构想,政策取向
军队会计的主要职能是反映军队资金运动信息, 监督资金配置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向资源委托者反馈预算执行和受托责任履职情况。2003年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会计规则》为军队会计实施提供了重要依据。但随着近些年军队财经改革的全面启动, 以及军队经济活动的复杂多变, 军队会计制度暴露出信息利用不充分, 职能作用不突出, 配套建设未跟进等诸多问题。
1 以新核算规则的构建为基础, 统筹设计会计制度体系
由于缺乏整体设计, 目前军队会计制度并没有涵盖军队的所有单位和全部业务。诸如基层收付核算制度、医院成本核算制度、建设施工工程会计核算制度等都脱离军队会计制度, 独立运行, 造成会计制度体系零散分割。而从会计信息有效应用的需求看, 提升会计职能有用性的关键, 就是要立足军队资源配置的需求统筹设计和总体优化会计制度体系。
按照国际惯例和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建设的经验, 构建军队会计制度体系, 应当着力构建以基本规则、通用业务规则、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规则为核心的“三个会计规则群”以此规范会计工作。
基本规则。是对所有军队单位普遍具有共性的会计工作所作的规范, 如会计的基本目标、基本前提、一般原则、会计基础、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会计报表的编制原则、会计科目表等具体概念的明确;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等。基本规则是军队会计主体核算的前提和基础, 它指导具体规则的制定, 并为尚未有具体规则规范的会计实务提供处理原则。
通用业务规则。是对各军队单位普遍适用的一般会计业务核算所作的规范。目前通用业务规则应包括:货币资金、预算经费、预算外经费、党团费、专项资金、专用基金、历年经费结余、往来款项、库存物资、固定资产、年度账目结转等科目的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 及会计报表编制等的具体会计规则。
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规则。是对军队一些特殊单位的会计业务和一些单位特殊的会计业务核算所作的规范。目前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会计核算规则具体包括:单位转供、合并, 战备储备物质, 战时会计, 汇总会计报表, 医院会计, 基建会计, 军队房地产会计、企业单位会计、连队会计, 机关食堂会计, 生活服务中心会计等。
2 以整合优化业务核算为核心, 完善会计制度重点内容
会计制度以规范会计科目、核算对象和业务处理办法为内容, 改革会计制度, 关键要着眼制度重点, 从业务核算层面实施整合优化。
2.1 规范会计核算科目
一是取消过时会计科目。现行会计科目中的生产投资借款、军人服务社投资借款、自筹生产资金、有价证券等科目, 是适应上世纪80年代特殊时期的事项而设置, 近十多年来基本没有此类业务发生, 核算已失去意义。二是归并拨入 (出) 类科目。目前军队集中支付改革不断深入, 大项经费由支付机构集中支付, 层层下拨资金量减少, 应适当归并相关支付类科目, 设置“银行存款用款额度”账户解决支付结算问题。三是规范存款科目名称。在军队资金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支付结算改革后, 目前存款明晰设置复杂混乱, 可考虑按照银行账户的类别, 统一设置为财务单一账户、专用账户、POS转账卡账户、零余额账户等。
2.2 调整经费收支核算
一是将保险基金、住房资金调整到维持性经费科目下核算。现行会计核算科目是2003年确定的, 当时这两项经费未列入预算类经费科目, 只能通过专用基金科目核算。这也导致净资产类科目出现直接收支情况, 与净资产类要素的规定相矛盾。而2007年预算制度调整中在生活费类科目下设定了保险费、住房补助费科目, 因此应将保险基金、住房资金的拨款、收支和核销业务调整到维持性经费的相应科目中。二是调整收支类科目设置。现行制度规定, 预算经费收入按款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预算经费支出按款、项级科目明细核算。由于项级科目多达900多个, 而且只有名称, 没有规定开支范围且有些科目难以适用全军所有单位, 在一定程度影响到收支明细核算的准确性。因此, 应从实际出发, 由各单位依据本单位年度预算的明细项目, 自行设置收支明细核算科目, 确保及时、清晰地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满足管理需要。
2.3 完善实物资产核算
一是要改进和统一周转物资、战备物资记录方法。将现行“库存物资”、“战备物资储备”总分类科目合并为“库存物资”, 下设“周转物资”和“战备物资”两个明细科目, 将现行“实物供应基金”总分类科目改为“库存物资基金”, 下设“本级自筹基金”、“实物供应基金”、“奖励捐赠基金”和“战备物资基金”四个明细科目。当购入物资时, 既要确认支出, 借记有关支出类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同时还应确认实物资产, 借记“库存物资”科目和货记“库存物资基金”科目。二是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在其存续期间一直在按其取得时价值在账面上予以反映, 不预计使用年限和残值, 不计提折旧, 完全忽略了固定资产价值随时间而发生损耗这一客观事实, 容易造成资产处置的随意性。进行固定资产折旧, 要综合考虑固定资产的性质类型, 增设“固定资产折旧”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等科目, 实时反映实物资产真实状态和增减变动, 达到资产核算动态化, 为资产配置处置提供决策信息。三是统一采购费用处理。现行物资采购费单独用相关事业经费支出, 不计入库存物资的入库价格, 实际上没有完整地反映库存物资取得的成本, 尤其是对于物资集中采购的单位而言, 显得更加不合理。而固定资产的采购费用却记入了固定资产价格, 这种处理方法的不一致,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完整地、真实地反映实物资产价值。
2.4 基建工程并入大账
由于我军会计主要侧重于资金的收支核算, 造成了固定资产的建造和使用在管理上脱节。在实际工作中, 各单位因基建形成的固定资产存在登记不及时、甚至不入账等情况, 各单位资产核算存在账目不实等问题, 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各单位占用经济资源及使用情况, 难以为编制部门预算提供清楚“家底”。另外, 这种办法也使得建设性经费游离于单位账面之外, 脱离了单位会计的核算监控。因此, 应设置“在建工程”核算科目, 将基建核算数据纳入会计核算系统, 准确反映建设性经费的变动情况, 便于单位随时控制和监督。
3 以完善核算配套机制为落脚, 打牢会计制度实施根基
3.1 建立会计决算制度
目前我军决算报表缺乏会计的参与, 不能反映预算执行结果, 而是根据“标准×实力”或经费指标编制而成, 只反映收入, 不反映实际支出。为此, 必须改革现行决算办法, 将会计核算信息引入决算中, 建立会计决算制度。会计决算与现行决算的主要区别:一是编制方法不同。决算应由会计人员根据会计账簿反映的实际收支数据编制, 不是根据标准、实力编制。二是决算功能不同, 决算不仅是财力分配与计领的工具, 而且是预算执行结果的真实反映。三是决算形式不同。决算既要反映收入, 又要反映支出, 决算表格应包括收入和支出两部分内容, 改变现行决算只反映收入不反映支出的现象。这样改革, 不仅能使军队决算名符其实, 真正成为预算执行的总结, 而且能使军队决算与军队预算相配套, 有效实现预算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
3.2 引入会计师审计制度
目前各级单位的会计检查, 多是临时抽调人员组成, 由于缺乏责任机制, 检查多流于形式, 效果并不好。军队会计报告数据不实、情况不准的问题, 一些单位账务处理不及时、不准确, 有的甚至隐匿经费、掩盖问题, 故意造假。客观上需要建立常设机制, 加强查账、审核和验证。根据《会计法》规定, 企业会计报告必须经过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机构审核, 出具查账验证报告后, 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军队会计报告也可以借鉴企业会计做法, 借助会计师对会计年度报告进行审核, 提高会计报告的真实可靠性。
3.3 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3.部队管理规章制度 篇三
关键词:财务;内部控制;武警部队
近年来,武警部队后勤部门的经济违法违规案件时有发生。据统计,自1996年起,共发生经济犯罪案件130余起,涉及部队30多个单位。内部控制是为保护经济资源的安全完整,确保经济信息的正确可靠,协调经济行为,控制经济活动,单位各级管理部门利用单位内部因分工而产生的相互制约和相互联系的关系,制定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通过多年的正规化建设,内部控制在武警部队得到一定的重视,同时,财务内部控制作为内控的一个分支,是内部控制管理活动在部队财务领域的延伸。
因此,它是部队后勤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在日常经济管理活动中,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授权和执行的职务分离等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规定得到不同程度地落实。但毋庸讳言,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落实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武警部队对财务内部管理的问题认识不够深刻,甚至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财务内部控制机制,还存在如风险意识差、信息流通不畅等诸多问题。因此,对武警部队现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研究,有助于财务的各项保障。
一、武警部队财务内控概述
武警部队财务内部控制是内部控制在部队财务方面的一个分支,是内部控制管理活动在财务领域的延伸,是部队单位为了提高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效率,充分发挥军费的保障效益,在部队内部所制定和实施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调节的组织、计划、方法和程序的总称。部队财务内部控制是对部队一切与经费有关的业务活动的全面控制,它不仅要控制考核财务、资产等政策执行情况, 还要进行各工作分析和作业研究,并提出改进措施。因此,部队财务内部控制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财务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对于保证部队财务活动正常运转,合理有效地使用经费、发挥其最大效益,具有重要的作用。财务内控系统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过程、控制活动、信息系统与沟通、对控制的监督等五个基本要素构成。
财务部作为后勤的一个核心管理部门,财务内部控制是整个后勤资产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同时,它应因时期、因地域、因行业的不同而变化,一成不变的模式一般难以取得理想效果,因此需随着控制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完善并持续创新。
二、武警部队财务内控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制度不落实
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单位虽然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不重视,仅仅是纸上谈兵,贯彻执行力度不够,没有按照“管钱不管帐”、“管帐不管钱”的原则分工。有些部队的个别部门和相关人员把权限凌驾于制度之上,在具体经济业务中滥用权利;更多的是在业务处理过程中,有章不循,遇到问题时过于强调灵活性, 将制定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失去了它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增加了内控风险。
(二)编制与分工之间的矛盾
根据相互制约和程式定位原则,为了避免工作中的舞弊行为,有些职务是不宜由一个人同时兼任的,所以在组织分工、分担责任的同时需要进行职务分离。但目前,我武警部队在编制体制调整改革后,财务部门编制十分紧张,财务人员通常是身兼数职。例如:团一级财务部门应有会计、出纳、审计三职,而实际只有会计和出纳两个职务编制,因此不可避免的会有人身兼多职。从而产生漏洞的可能性,在编制有限的单位由财务人员兼任审计人员失去了审计的严肃性,增加了内部控制风险。
(三)财务队伍对于内控认识不够
关于财务内部控制的知识学习,只是流于形式,大多数财务人员仍然没有对其有深刻的认识。各级领导对内部控制的关注和重视程度不强,在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中所负的责任意识浅薄。同时,也没有开展相应的培训,学习专业知识。一方面,外部环境对财务人员影响的研究分析,不及时掌握财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和任务,会造成财务人员政治素养及道德修养缺失;另一方面,新形势下面的新任务对财务人员提出了新要求,财务人员应保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掌握新技术、应用新技术以增强其管理能力。
(四)部队审计部门对财务内控监管不够
现今,大部分部队的审计部门都没有切实执行它的监管任务。内部审计既是部队财务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强化部队内部监督的制度安排。部队财务内部审计必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财务资料进行定期审计,审核会计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遵守了《会计法》及《武装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起到监管力度,不要互相包庇;监督数据保存方式的安全性、合法性,防止发生非法修改历史数据的现象;对系统运行各环节进行审查, 防止存在漏洞。对此,应该加大审计力度。
三、完善部队财务内控制度的建议
(一)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是强化部队财务内部控制最关键的手段。一要不断提高部队财务人员的思想觉悟,发挥部队文化强大的号召力,形成良好风气,将自身价值的实现统一到部队建设目标上;二要科学职责与任务,形成有效的分工和制衡机制,切实发挥部队审计机构的职能作用,为部队财务内控的建立和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结构保障;三要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学习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内部控制有关的各项规定。
(二)落实岗位规范
通过落实岗位规范,确保每个同志都能按照制度法规明确的职责 、权限、程序办事,按照制度法规允许的尺度、范围、底线办事,克服人少事多的矛盾,合理配置岗位,有效配置好财权问题,加强权力在运作中的约束,使机制畅通。有效解决忙乱现象,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着重把好“三关”一是本职关,自己的事自己做,不能因为怕麻烦或其他工作原因,混淆自己的职责。二是复核关,任何一项经济业务的发生和资金支付情况,都应当及时进行复核。三是保管关,银行印鉴分管,建立管理情况登记表,资金资料分管。
(三)建强财务队伍
一是增强内控意识,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提高部队财务人员的理论、业务水平,提高各级领导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强化其所负的责任,这是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基础。二是开展定期培训,强化专业知识。一方面要加强外部环境对财务人员影响的研究分析,及时掌握财务人员的思想动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荣誉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财务人员政治素养;另一方面,新形势下的新任务对财务人员提出了新要求、要常抓财务干部的专业技能水平,组织定期专业培训,使财务人员不断学习掌握新技术以增强其管理能力。
(四)强化监督检查
有效的监督是防范资金风险的最有力武器。落实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内控制度,主要是对货币资金的账实盘点工作,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和银行存款盘点表,完善资金控制手续,实现交互牵制。所有监督检查都要一踩到底,不能只停留在表面上,重点抓好月末、年终等个别特殊时期的监督检查工作,不但要检查账面账目情况,更要注重往来款核对,确保不遗留问题经费事项,强化交接双方和监督方的责任,完善监督检查体系,促进单位建立健奋资金管理制度,把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准,提高管理水平,消除资金风险隐患。
四、结论
武警部队财务担负着当地武警官兵的生活费用与处突经费的核算任务,直接关系到武警处突事业的正常进行。为确保武警部队生活保障和执勤训练以及处突等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搞好武警部队的财务监管工作,特别是财务内部控制工作至关重要。为规范财务官兵的行为,落实各项财务监控工作,修补武警部队财务监管中的漏洞,遏制武警部队财务工作中的资金挪用、贪污现象,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就必须狠抓对武警部队内部官兵的监管和对财务的内部控制。
参考文献:
[1]张砚,杨雄胜. 内部控制理论研究的回顾与展望[J]. 审计研究,2007(1):37-42
[2]杨有红,王宏.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理论与实证研究[R]. 大连:大连出版社2010
[3]李振浩,张磊. 军队财务监督存在的不足及改善对策探析[J].经济视角,2011(6):172-173
[4]李工,李波,杨烨. 军队基层内部控制评价指标建设[J]. 中国集体经济, 2010(36):157
4.部队管理规章制度 篇四
现役部队预算会计的主要核心是预算管理,并不直接参与部队内部各项生产活动。现阶段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影响,促使部队会计制度实施环境发生变化,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加强部队财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实际角度出发,说明目前现役部队单位会计中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发展提出可靠解决路径,希望作为我国部队加强财务预算可靠的理论指导。
一、预算会计制度对现役部队单位会计的影响
(一)预算会计制度的影响
预算会计制度对加强财现役部队单位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在未来发展中建立完善的总账明细关系和部队会计制度是必然趋势,同时引进权责发生制度和国际水平会计核算制度是满足现役会计需求的重要途径[1]。目前,根据黑龙江省现役部队单位会计人员现状分析,其普遍存在综合素质不高和开支界限模糊的问题,对此部分部队先后引进权责发生制。例如,在国有资产收益和财政预算方面,关于未拨付支出和应拨出支付等进行全面结算收支统计,其中针对当年年末列收列支、收支相抵以及经济自主的现役部队单位全面实行权责发生制,并充分发挥权责发生制的作用,此范围外的其它事项则实行收付现金制。基于预算会计制度影响下,现役部队单位逐渐扩大了财务核算范围,从而全面体现部队资金活动情况,并对活动经费和资金使用效率进行分层审核,按照会计预算管理要求制定部队费用配比方法。
(二)部门预算改革的影响
按照部队财务要求,现役部队单位预算应切实反映出部队内部所有收入与支出,其中涵盖了预算资金的全部内容,本质上说全面体现预算执行信息的预算会计,其主要核算對象是部队资金核算。例如,在现役部队单位中基建资金属于独立型的会计核算,在实现预算改革后,应选择与其它资金相同的处理方式,加入部队预算范围内,也就是基建项目预算收支所有的综合预算是现役部队单位会计预算中的一部分。但因部队基建会计自身具有较多特殊因素,现役部队单位的会计制度中应对此进行科目加项,实现预算细化,根据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分类处理,从而进行针对性预算[2]。现阶段“零基预算”方式普遍被部队会计部门使用,在带来便利的同时对相关会计信息提出更高要求,其不仅需要所有的收支信息,同时还需要了解部队资产时点信息,对现役部队单位会计核算增加一定难度。
(三)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的影响
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形成后,促使现役部队单位预算资金程序发生变化。其中包括部队财务总预算会计收到财政收入流程;总预算会计向现役部队单位播发经费流程;现役部队单位收到总预算拨发经费流程;现役部队单位向财政总预算上交预算外收入流程;现役部队单位向下级所属单位拨发经费流程等,由于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影响,上述业务流程均不同程度的发生改变,促使现阶段现役部队单位实行的“收付实现制”的会计基础面临极大挑战。如现役部队单位的工资发放流程,以往程序为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军人保障卡,通过该种方式直接完成工资支付。目前,财政总预算会计则根据拨款数量信息制定支出预算,其中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导致程序复杂化,不符合“收付实现制”的基本原则。
(四)部队采购制度的展开影响
目前,在现役部队单位中采购项目多样化,不仅有财政预算资金,同时还有其它资金,对于此类资金管理主要集中在部队财政部门,有财政部门对其实行统一管理制度。这种方式促使资金从预算部门逐渐流向财务部门,导致预算单位收入过程存在缺陷,资金流动与事物流动脱节问题频发发生。基于现役部队单位现行采购制度,所有部队集中采购计划中的商品与劳务都由部队采购部门在外部进行采购工作,对此财政部门则通过国库拨发支付款项。然而这种形式随着我国采购规模的扩大,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支付方式发生相应改变,财政直接向供货商和劳务提供者的拨款数逐渐成为财政总预算支出的主要依据,同时在财政总预算支出类别中加设了相应拨发款项科目。
二、现役部队单位会计中的预算会计现存问题
(一)预算会计核算不科学
现阶段现役部队单位预算会计通常会选择“收付实现制”来完成会计核算工作,促使年度预算审核中集中了大量的资金流向信息。这种现象极易造成对管理长期资本的忽视,在较长经济周期内,现役部队单位会计针对资本长效管理难以进行,从而对部队进行各项预算决策形成阻碍因素。同时现役部队单位在处理固定资产过程中缺乏有效方法,促使虚报部队固定资产价值问题严峻,致使现役部队单位预算会计报表不具备真实性,无法有效反映出部队固定资产价值。关于现役部队缺乏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不仅增加获取财务因素的阻碍因素,同时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导致相关决策缺乏真实信息支撑,结果必然产生预算偏差,最终会计预算报告和核算结果缺乏完整性与科学性。
(二)预算会计报告体系不完善
现役部队会计报告主要分为两部分,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与收入支出表。其中资产负债表主要体现部队在特定日期内的财务状况信息,属于静态报表;而收入收支表则不同,其主要说明现役部队单位在一定日期内资金流动情况、分配情况以及收入和支出,属于动态报表;前者基础编制内容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部队的动态信息,这与收入收支报表内容出现重复,并缺乏特定日期内财务状况的理论依据,从而导致该项报表内容缺乏合理性[3]。同时基于现役部队现行预算制度,资产负债报表涵盖资产与负债项目的`同时,又加入了收入支出类等项目,财务数据重复出现,促使部队资产总额和负债出现虚增现象,对加强部队财务管理形成不利因素。目前,我国现役部队单位尚不具备完善的预算会计报告体系,部队预算人员对部队财务情况未能做出全面了解,外加获取财务信息的限制因素较多,最终部队管理者无法全面了解部队资金流向,导致部队缺乏有效的预算管理。
(三)预算会计科目不合理
以往现役部队单位针对部队工资发放与关于固定资产的资金款项,都是财政部门进行款项分配与拨放。而目前则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向单一账户或采购专用账户进行拨款。这种制度变化影响了资金流向,外加预算会计科目缺乏合理设计、相关处理方式未做出相应调整,对掌握部队真实财务信息造成一定难度。近年来,现役部队资金来源发生一定变化,直接组织收入成为部队资金来源的途径之一,而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并未充分重视这些变化,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现行会计制度针对现役部队无形资产一次性核销,存在价值估量偏差的问题,最终促使由于部队无形资产核算导致的经济损失进一步加大。
(四)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失真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现役部队直接组织单位在对外开放时具有一定经营性,在接收国家财政支持的同时,通过自主经营会产生自营收入,并采取相应经济核算。其中部队将医疗、基建方面等专项资金直接列入部队收入支出明细中,但如果认为控制资金支出规模和资金节余,会直接影响会计核算的真实性。目前,现役部队单位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而这种会计核算分离制对现役部队基本建设款项会有直接影响,部分部队单位选择“基建借款”的方式运行具体项目,但报表中并未体现借款表象,促使现役部队的资产负债表显示零债务,最终无法真实反映部队财务情况,会计信息不具备真实性。
三、现役部队单位会计中的预算会计制度改革途径
(一)做好会计预算活动监督
在现役部队单位会计中全面实行权责发生制,加强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的有效监管,提升部队财务信息的透明都。一方面,在会计制度中全面实行权责发生制的过程中,在特定期间内产生的收益资金和发生费用,无论收付与否全部进行会计核算。其中对于涉及金额较大应加强流程监管和跟踪,从而保证资金使用符合会计预算。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会计核算系统,对现役部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管[4]。另一方面,提升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规范会计核算相关流程,选择适当契机推行权责发生制,从根本上提升会计预算质量,真实反映部队财务状况,促进现役部队会计制度向权责发生制会计模式转变。
(二)完善预算会计信息体系
现役部队单位应结合自身会计核算内容与特点,建立完善的预算会计制度体系。充分考虑黑龙江省现役部队单位现状,制定的预算会计信息体系应保证内容结构具备科学性、概念具备统一性,并保持与国际预算会计准则相互应,与部队制度环境相匹配。现役部队可通过借鉴地方先进会计改革经验,促进现役部队会计体系实现简化,根据不同预算对象的差异性,选择适当的核算方法,基于会计原则的基础上,严格规范现役部队会计核算,制定有效性会计核算制度,提升部队会计核算的可比性,促进会计报表与会计科目的相互统一。
(三)强化预算会计目标关系
强化预算会计关系的关键在于针对现役部队加强会计目标管理,保证预算编制符合科学性原则。对此,可针对预算编制工作进行细化处理,降低重复率,促使财务管理组织结构得到有效优化,保证公共资金公共化流动,在真实、科学的会计信息的基础上实现提升预算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在此阶段,现役部队单位应对财政款项与预算资金进行合理分类,将财政收入资金纳入会计预算科目。在现今流量控制进行全面分析,从而实现收支平衡,促进财务决策科学化。
(四)避免预算会计信息失真
为加强部队会计预算活动监督,提出全面实行权责发生制,而其实施的基础是保证预算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对此现役部队单位应对预算科目进行优化改进,根据部门差异性制定一级科目,保证预算科目分类满足会计制度需求。在此基础上加设二级科目与三级科目,扩大原有核算范围,从而保证现役部队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同时创新核算方式,对于部队财务收支账户进行重新设定,实现项目细化,在提升核算效率的同时,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有效,为部队进行相关预算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结论
综上所述,预算会计是会计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现役部队加强资金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现役部队实行全面改革,现行预算会计已经无法满足部队资金预算的实际需求,对此结合部队预算会计现状,从会计信息、会计体系、会计目标以及会计活动监督四方面加强现役部队预算会计管理对提升部队财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董相超.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分析[J].时代金融,(24):211.
[2]盛友.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03):161.
[3]沈丽欣.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探微[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01):56-57.
5.基层部队管理 篇五
关键词: 问题 根源 实际 对策
管理是一种谋略,一种技巧,但更是一种手段,一门艺术。消防部队是一支担负防火灭火任务的现役部队,由于执行任务的特殊性,部队、地方体制的双重性,加强和改进消防部队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基层消防大队处在第一线,处在部队建设的最终端,具有“五脏六腹”的特点,每一件事,每一项工作都很具体,都很实在。
部队管理是一项以纪律为准绳,综合系统的工作,需要考虑的因素和情况比较多,因此,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要做到灵活善变。部队管理的灵活性在实践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灵活掌握部队管理者的含义。部队管理不是部队建设的全部工作,但是是全局性工作,灵活理解管理者含义,就是要求每名干部、骨干树立大局意识、整体意识,不管是政工岗位、监督执法岗位还是后勤岗位干部,做到分工不分家,主动投入、主动参与,无论何时、何人发现部队管理中出现问题要指出、纠正。二是灵活运用部队管理和带兵方法。对部队中涌现的好的情况和出现的不足,要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根据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不能一棍子打死,更不能搞一刀切,通过科学运用管理和带兵方法,及时进行表扬或处理,从而达到解决问题举一反三,落实奖励能够以点带面。三是灵活完成上级领导的工作部署。灵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就要求做到执行上级指导思想不能变,活动形式要灵活组织;工作目标不变,实施过程要丰富多彩;规定动作要做到位,自选动作要有安排。
一、消防部队基层大、中队管理所面临的形势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官兵的思想观念发生变化,部队管理工作难度增大。从当前的情况看,由于消防部队的性质决定了官兵大都在为地方服务,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和城市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官兵时刻都在经受地方“灯红酒绿”的考验。现在社会各种新潮的生活方式不断呈现,社会环境十分的复杂,部队内外的悬殊特别大,外在的诱惑特别多。一些官兵在思想上往往会不自觉地被潜移默化,经济和攀比意识不断侵蚀着广大官兵的思想。导致部分官兵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有所削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淡化,把个人利益看得较重,工作中怕吃苦,加大了部队管理的难度。
二、基层部队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问题一:大队部分干部自身要求退化,影响了部队管理。主要表现为“心不在焉”和“力不从心”。中队有些干部“身在曹营心在汉”,思想精力外移,离兵、离心、离营倾向有所加剧,工作缺乏热情,只想尽快调到家门口或转业求安定。有的干部出现“家庭化”倾向,对部队建设漠不关心。还有的干部自己腹中空,又不善于学习研究和虚心求教,对部队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感到千头万绪,无从下手,想管管不好,甚至觉得不管不乱,越管越乱,不敢严管。还有少数干部自身威信不高,贪便宜,因而在管理上中气不足。
问题二:有的战士性格比较内向,过于敏感,心理压力大,精神抑郁,自卑感强,工人作中既怕领导批评,又怕战友瞧不起,给人一种软弱感,存在自卑心理主要是两种人:一种是能力素质较差的,这部分人大多从小在家娇生惯养,缺少锻炼,心理承受能力差;社会阅历少,考虑问题简单,自主能力不强,不善于协调关系,不大会办事,他们总感到这也不如人那也不如人,低人一等、矮人一头。另外就是受过处分的同志,在他们心里总是感到有块伤疤挥之不去,干工作喜欢看别人的眼色行事,生怕有人揭老底,还担心领导抱成见,干了好事得不到肯定和认可。
问题三:有的战士言行随意,大大咧咧,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无所顾忌,对领导的话听不进,对战友的规劝不以为然,对纪律规定视而不见,往往成了基层“带刺兵”。主要是由两种原因引起的:一是个别士兵的能力素质不错,平时表现也较好,但是由于不会说话和协调关系,总是与机遇擦肩而过,或者是个别领导搞不正之风,使他们考军校无望,入党入不了,改转士官没戏,因而对个人的前途悲观失望,心中有怨气,再加上教育又没跟上,以及“烂罐子破摔”。再就是少数关系兵,自恃有靠山,自认为谁也不能把他怎么样,你讲你的,我做我的,不把基层干部放在眼里,大错不犯,小错不断。
问题四:有的战士自己不思进取,却对别人说长道短,恶意中伤,冷嘲热讽打击别人的积极必性,这都是嫉妒心理的表现,这主要是由思想作风不端正,心胸狭窄所引起的。要加强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引导他们培养高尚的情操,树立崇高的追求,端正对人事的态度;帮助轮子们增强自信心,教育他们通过自己的奋斗达到超越别人的目的,用实际行动改变不良心态;树对嫉妒现象及时批评指出,积极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气,对损害他人利益的人和事,要坚决给予处理,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氛围。
问题五:有的战士整天牢骚满腹,经常说一些违背原则,不负责任的话,工作打折扣,你指东他打西,明里暗里跟领导对着干,往往使领导倍感头痛;现在就是为了获取名利和地位,热衷于弄虚作假,糊弄上级,有了成绩夸大其辞,出了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虚荣心强的士兵一定要加强正面引导。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剖析事物发展的规律和个人成长进步的正确途径,学会自我克制,养成虚心学习的习惯。基层干部要善于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注意工作方法,对个别虚荣心强的战士大多数情况下,只要不是原则性的问题,一般不要当面批评指责,刺伤他们的自尊心。要以疏导为主,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三、基层部队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社会消极因素影响。永康市经济发达,娱乐场所较多,而消防大队位处闹市,官兵与社会接触频繁,腐朽思想文化及社会阴暗现象影响难免渗透到营区,官兵容易受到社会消极因素的影响,给净化部队内部管理环境增添了一定的难度。再加上现代化大众传播媒体的普及,各种新潮思想、消极的和积极的因素大量涌入警营,一些盲从的官兵不辨真伪全部拿来,甚至把丑恶现象当成时尚,严重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和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
二是官兵思想多元化。通过对大队近两年新兵和年轻干部的了解发现,官兵文化素质普遍提高,思想日趋活跃和复杂。一是“自我”的意识特别强。事事以“我”为中心,凭自己的爱好和兴趣工作,对违背自己意愿的就消极对待,甚至有对抗心理,不服从命令;二是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较高,业余生活注重娱乐性、消遣性;三是攀比心理严重。由于现实生活中的贫富不均使部分官兵产生错误的消费观念,有钱的讲档次,没钱的讲面子,在吃穿和日常生活用品等方面的相互攀比风气呈上涨趋势。
三是存在后顾之忧问题。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绝大部分官兵始终面临着退出现役、二次就业的问题,后顾之忧始终象一团阴影笼罩在一些官兵的心头。特别是受经济大潮的影响,加之企业转轨、用工制度改革,优化组合等政策的贯彻实施,官兵个人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受到冲击。有的干部家属随军后找不到合适工作,即使安排了工作,但待遇低,经济收入少。有的退伍战士虽安置了工作,但工资没保障。这些都引起部队官兵思想波动,使得一些官兵不能安心部队生活,思想热点转向社会,有的甚至产生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
四、加强部队管理教育工作的对策
(一)做好基层部队管理教育工作必须坚持政治建警
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适时深入开展基本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党史教育、科学发展观、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优良传统、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教育,激发官兵学习的热情,使官兵由“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引导广大官兵树立科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注重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别人学习,善于积累和思考,不断提高精通业务,着力提高党组织和官兵驾驭部队管理教育全局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强化宗旨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使官兵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正确对待权利和义务,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脚踏实地的为消防事业做出贡献。要强化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教育,通过开展党史、军史和消防部队队史教育,使官兵自觉继承和发扬人民军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和政治本色。要强化纪律教育,以条令条例为依据,以纪律作风教育为核心,有效提高官兵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意识,构建纯洁、健康、和谐的军政、军民、官兵关系。要强化法制教育,使官兵们懂得违法与犯罪的概念和界线,自觉做到不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活动,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做好基层部队管理教育工作必须坚持从严治警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强化政治思想教育之外,还必须依据条令条例,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要严格请销假制度,防止和堵塞外出可能发生的漏洞,严格控制请假过多或理由不充分者请假外出。要严格会客接待制度,尽量减少战士朋友、同学来队探访时间,以免影响战士工作。要抓好警营文化建设,根据官兵的需要和年轻战士的特点,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文娱、体育等警营文化活动,通过丰富的业余文化生活,来弥补封闭式管理带来的紧张、枯燥情绪,增强部队的凝聚力。
(三)做好基层部队管理教育工作必须创新管理方法
要充分发挥激励机制作用,允许广大官兵有合理的个人物质利益要求,而且要积极创造条件关心、重视和解决官兵的切身利益问题,努力改善警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和官兵必须的物质待遇,创造出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要注重齐抓共管原则,首先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层次、各类干部的管理职能。再是搞好内外治理,提高管理教育工作的整体效益。其次要形成部队、社会、家庭“一体化”的管理教育格局,开展多种形式的“共教、共管、共防”活动,及时解决管理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要充分发挥骨干模范带头作用,把骨干队伍建设好,形成以党员、士官为主体的骨干网络,充分发挥他们做好管理教育工作的优势和作用,同时增强各级各类人员积极参与的意识,开展群众性的官兵自教自管和互管互教活动。要全面掌握疏堵结合原则,做到“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真正打通官兵的思想,提高大家执行规定的自觉性。
(四)做好基层部队管理教育工作必须完善干部管理体制 提高基层干部管理教育素质,重点要健全和完善五个机制:首先,干部队伍稳定机制。稳定是提高基层干部素质的前提,不稳定就无法积累经验,就必然“年年培训年年新”,适当提高基层单位干部任职时限,以稳定基层政治干部队伍。其次,干部队伍培训机制。建立学历培训、短期轮训、岗前培训、随机培训等多种方式的培训体系,以“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打牢基础、突出专业”为指导思想,本着“缺什么,补什么”,“要什么,学什么”的原则,采取形象教学、现场教学和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提高基层干部的管理教育能力。第三,干部队伍激励机制。在立功、受奖等问题上,可以考虑给基层干部单列比例,基层干部的福利待遇有条件的要高于机关,真正体现向基层单位倾斜。基层干部工作成绩突出,业务素质高的,应该提前晋职或越级提拔。第四,干部队伍保障机制。应尽量想办法为他们排忧解难,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可以从业务经费和生产经费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基层干部学习经费、管理奖励经费、教育活动经费,保障基层管理教育工作的开展。第五,干部队伍监督机制。要树立“大严就是大爱”的理念,建立和完善基层干部考评制度,定期对基层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和军政素质进行考核评定,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奖惩和任免的主要依据。
总之,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基层管理者责任重大,要从自身做起,从基层生活和管理实践中吸取思维的营养,升华理论的认识,激发创新的灵感,检验研究的成果,使实践成为我们改革创新取之不尽的源泉,用之不竭的宝藏。做好部队管理教育工作,是关系到部队能否履行好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职能的重要保证。只有明确管理目标,创新管理机制,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干部素质,部队的管理教育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部队才能真正实现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才能真正将胡锦涛总书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重要批示落到实处。
部队的管理,是一项系统化、理论化的工程,而不是简单的行政命令和繁琐的制度汇编。我们往往遇到这样的怪现象,有的单位,每一次上级来检查,从制度上,从记录上,都是近乎于完美无缺的。奇怪的是,战士就是没有精神,甚至偶尔还闹点不大不小,让你觉得很难处理的问题。本文就针对此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6.部队工资管理 篇六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工资主要有军官工资、文职干部工资、官下资3个标准系列。
(1)军官实行职务、军衔、基础、军龄“四结构”工资制;
(2)文职干部实行职务、级别、基础、军龄“四结构”工资制;
(3)士官实行军衔等级、基础、军龄“三结构”工资制;另外还有编外干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工资等。
①军官工资。军官工资是军人工资系列中最主要的内容。
军官工资是国家为保障军官及其家庭基本生活而定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官的劳动报酬。自1993年1O月以来军官工资由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4部分组成。
A、职务工资。职务工资分为军事、政治、后勤军官职务工资和专业技术军官职务工资。军事、政治、后勤军官职务工资按基准职务等级设置.共15个等级,即:军委主席、副主席、军委委员、大军区正职、大军区副职、正军职、副军职、正师职、副师职、正团职、副团职、正营职、副营职、正连职、副连职、排职。各类军官按明确的相应基准职务等级,每月领取职务工资。自军委委员以下每个职务中又各划分为1-18个职务工资档次;职务工资标准每年一月按档次逐年定期增资。专业技术军官的职务工资按照专业技术等级设置从1-14级共14个等级(1级为最高级,14级为最低级);职务工资标准和档次与军事、政治、后勤军官的军委委员至排积的职务工资标准和档次相对应,并同步进行定期增资。
B、军衔工资。各类军官实行统一的军衔工资标准。军衔工资标准按照军衔等级设置。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共10个等级即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专业技术军官则从中将至少尉共9个等级。军衔根据军官服役条例的规定按年限晋升或选升。从军衔晋升当月起,军衔工资随即按标准增加。军衔工资分为基本标准和增资标准,每年1月按将官、校官、尉官的区分,分别按15元、10元和5元标准定期增资.达到本职务服现役最高年龄的不再增加。按照任免权限办理延长手续的例外。
C、基础工资。不分职务和军衔等级,统一执行一个基础工资标准110元。
D、军龄工资。各类军官都以军龄和参加革命工作年限为依据、按年头计算每月领取军龄工资。军龄工资逐年按标准1元增加。从批准入伍之年开始计发到转业、复员或离休、退休当年为止。军官工资采取实报实销的管理办法。每月1-5日.按核查的人员实力和工资标准发给个人,遇有重大节假日可提前1-2天发放。军官在病假、事假、准假回家期间和免职、离职休养期间,工资照发。军官牺牲或病故可将其牺牲或病故当月的工资发给其家属。
②文职干部工资。
文职干部工资是国家为了保障军队文职干部及其家庭基本生活而以货币形式给予文职干部的劳动报酬。文职干部工资制度由中央军委、总部发布实行。文职干部工资标准是文职干部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从1988年10月起,我军首次建立了文职干部工资制度。文职干部实行结构工资制,开始由职务工资和军龄工资两部分组成。1993年10月根据中央军委决定,实行与现役军官相对应的“四结构”工资制。1999年6月23日中央军委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条例》第一章的第二条和第七章的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条规定:
A、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是被任命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办事员级以上职务不授于军衔的现役军人是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文职干部按照工作性质分为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和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B、文职干部实行职务、级别、等级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并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其工资水平与现役军官的工资水平相同。具体办法由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另行规定。
C、文职干部按照规定离职、培训、休假、治病疗养以及免职待分配期间,工资照发。
D、文职干部的政治待遇和住房、医疗、探亲、休假等,按照现役军官的有关规定执行。
E、文职干部家属随军条件以及家属随军以后的安置、医疗和随调,文职干部家属符合随军条件而未随军的应当享受的优待,按照现役军官的有关规定执行。
F、文职干部因公致残的优待和牺牲、病故的抚恤以及遗属安置管理按照现役军官有关规定执行。
G、目前文职干部工资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4部分组成:
1、文职干部职务工资。文职干部职务工资标准与相对应的军官职务工资标准相同,分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和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两种职务工资标准。专业技术文职干部的职务工资,按照相关专业技术等级设置,从1-14级,共14个等级;每级中最高又划分为18个职务工资档次。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的职务工资,按行政职务等级设置,共9个等级,即:正局级、副局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级科员、二级科员、办事员。各级中最高划分18个职务工资档次。文职干部职务工资的定期增资办法与军官相同。
2、文职干部级别工资。文职干部的级别工资与军官的军衔工资相对应,划分10个等级,即特级和1-9级。从级别晋升当月起,级别工资随即按标准增加。级别工资的定期增资办法与军官军衔工资相同。
3、文职干部基础工资。不分专业技术或非专业技术等级,也不分级别,统一执行一个基础工资标准11O元。
4、军龄工资。文职干部的军龄工资与军官的军龄工资相同。
③离退休干部工资。
A、离休干部工资。凡1949年9月30日以前参军或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在军队达到所任职务的最高服役年龄时,可以离职休养,简称离休。离休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凡按离休待遇的干部,其离休费中的基本工资,仍按其离休前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由于干部离休时间不同,原执行的基本工资也不同:确认为l980年3月底前离休的,执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军龄薪金;确认为l980年4月一1988年9月期间离休的,执行职务工资、行政级别工资和军龄薪金;确认为1988年10月1日一1993年9月30日期间离休的,军官执行职务薪金、军衔薪金和军龄薪金,文职干部执行职务工资和军龄工资。其中,1991年10月1日一l993年9月30日期间离休的文职干部,执行职务工资、文职级工资和军龄工资;1993年10月1日以后离休的军官和文职干部,执行职务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
B、退休干部工资。军官和文职干部退休时,其工资发至退休命令下达的当月止,从下月起改发退休生活费。退休干部在离队前,其退休生活费仍由军队发给,以本人原职务和军衔(级别)工资为基数,按照不同的比例计发,最低为85%,最高不超过100%;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全额计发。
④士官工资(略)。
⑤编外干部工资(略)
军官工资项目和会计科目
军官工资一般有30多个工资项目,涉及以下会汁科目:
(l)涉及“干部工资”科目的有;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基础工资、军龄工资、护(教)龄津贴、医疗保健津贴、基层军官岗位津贴、生活补贴等;
(2)涉及“福利费”科目的有军人职业津贴、福利补助、防暑降温费、公勤费、交通费、离休干部荣誉金、离休干部特需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子女保教补助费、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政府特殊津贴、房租补贴、住房公积金、节日补助费、无工作随军配偶生活困难补助费及两周岁以下幼儿牛奶补助费等;
(3)涉及“伙食费”科目的有:干部基本灶别差、干部伙食补贴;
(4)涉及“营房管理费”科目的有;水电补贴和洗澡补贴;
(5)涉及其他会计科目的有:电话补贴、探亲路费、服装费等。
军官、文职干部军龄工资发放规定和标准
军官、文职干部军龄(含工龄)工资是以年为计算单位,即从批准入伍(含参加革命工作)当年开始计算,当年无论何时批准即算作1年,军龄工资按年从每年1月1日起逐年增长,计发至离休、退休或转业、复员当年止。l985年6月30日以前离退休干部也按每年军龄,每月发1元军龄工资(1989年10月起执行)。军官、文职干部军龄标准有2个,(1)西藏驻军干部和新疆军区驻天山、塔什库尔干防区的干部军龄按4元计发。
(2)除以上地区驻军军龄按4元计发外,其他地区驻军干部军龄一律按1元计发。
军官、文职干部军龄核定办理
计算核定干部军龄(包括工作年限)的具体办法,按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军队干部部门核定军官、文职干部军龄(含工龄),并通知财务部门发放军龄工资。
军官、文职干部护(教)龄津贴发放有什么规定和标准
发放规定和标准:
根据总后财务部1997年12月1日印发的《人员生活待遇财务法规汇编》中规定,计发护(教)龄津贴的工作年限,按照本人参军(或参加革命工作)以后实际担任该职务的工作时间计算。原来担任过护士和中专教员职务,现已改做其他工作的不发;护士(教员)中途改做其他工作的时间应扣除计发。
护(教)龄津贴按计算,从每年1月1日增发。上年参加工作的一律从下年1月1日起按1年计算,但参加工作后1年内实际工作不足半年的不能作为累计计发护(教)龄津贴的年限。
正式调离护(教)岗位时,从第二个月停发,但是,从事护、教工作满20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护、教工作岗位,仍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其他工作或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也可以发给护(教)龄津贴;教龄不满20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可享受教龄津贴。
士兵护理员晋升护士,其护理时间可计算护龄。连续病休假超过6个月的不计算护、教龄。护(教)龄津贴标准为,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为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为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为7元;满20年以上的每月为10元。
军官、文职干部享受护(教)龄津贴的规定
军官、文职干部享受护(教)龄的条件为:凡现在担任护士(含公共卫生护士)、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正副护士长、正副助产士长、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职务的,方可发给护龄津贴;凡现在担任中等专业学校教员职务的方可发给教龄津贴。实力核准,由干部所在单位干部部门核定。中专中校划分由总参谋部确定。凡是本人要求调离护理工作岗位的,即使从事护理工作满20年也一律从调离的下个月起停发护龄津。因冤假错案间断护、教工作的可以计算护、教龄。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和休产假、探亲假的时间,可汁算护教龄。
军官、文职干部医疗保健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
军官、文职干部医疗保健津贴发放范围是:在医院门诊、病房专职从事离休和在职、退休师以上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医护人员;干休所的卫生所(医务室)医护人员;军以上机关、院校门诊部(卫生所)专职从事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医护人员。军官、文职干部医疗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和规定是.(1)一类,即专职从事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连续或累计16年以上者,每人每月为30元;
(2)二类,即专职从事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连续或累计1l-15年(含15年)者,每人每月25元;
(3)三类,即专职从事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连续或累计10年以下(含10年)者,每人每月20元。
军队基层军官岗位津贴发放标准和发放范围
(1)根据总后财务部1997年12月1日印发的《人员生活待遇财务法规汇编》和总政、总后[1998]政干字第186号通知中规定,军队基层军官岗位津贴发放标准是:
·排职军官,任职3年内每月50元;
·副连职军官,任职3年内每月60元;
·正连职军官,任职4年内每月80元。
(2)军队基层军官岗位津贴发放范围:
①凡连队及相当建制连队的单位(如海军的四级船艇、空军的飞行机务中队,具体由各大单位确定报总政、总后审批)工作的连、排职(含技术军官,不含飞行员)军官。
②在已施行岗位津贴的连队和相当于建制连队的单位担任司务长职务的连、排职干部([1994]财薪字第732号)。
②凡经由审批权限的组织批准在连队代职或见习的军官、代理军官职务的士兵。
④编制岗位在团或团以上机关,实际在边防部队营以下分队工作的连、排职机要干部。
军队干部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和规定
(1)军队干部生活补贴标准为:
·军委主席、副主席260元;
·军委委员(一级)245元;
·大军区正职(二级)又230元;
·大军区副职(三级、按大军区副职待遇)215元;
·正军职(四级、按正军职待遇)205元;
·副军职(五级、按副军职待遇)195元;
·正师职(六级、正局级)185元;
·副师职(七级、副局级)175元;
·正团职(八级、正处级)165元;
·副团职(九级、副处级)155元;
·正营职(十级、正科级)以下干部150元。
(2)发放生活补贴的具体规定是:
①以上标准仅限于执行生活补贴标准,不涉及其他待遇。
②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按同职级在职人员的标准执行(原副兵团职离休干部按210元执行)
③在职干部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分别列“干部工资”科目生活补贴项目报销。
④此项补贴不作为计发有关费用的基数。
军队离退休干部定期增加离退休费规定和标准
根据总后财务部1997年12月1日印发的《人员生活待遇财务法规汇编》中规定,(1)军队离休干部,比照同职级在职干部职务工资档次最高档差定期增加离休费,军职以上(含享受同等离休费待遇的干部)月标准26元,师职月标准24元,团职月标准22元,营职以下月标准18元;比照同职级在职干部的军衔工资年增资标准增加离休费、1988年10月以后授予军衔和1993年t0月以后评为文职级别的少将和文职级别2级以上15元;大校和文职级别3级以下10元;其他离休干部,军职以上15元、师职以下10元。
(2)退休干部,以上述同职级离休干部增加离休费的标准为基数,按本人退休费计发比例增加退休费。
军队干部不予定期增资规定
军队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定期增资。
(1)擅自离开工作单位连续15天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职务工资从翌年1月起停止定期增资1年;
(2)军官、文职干部,任职命令公布后,未经组织批准,无正当理由逾期1个月不到职的,其职务工资从翌年的1月起,停止定期增资1年;
(3)当年受过行政记过或党(团)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和军衔(级别)工资从翌年1月起停止定期增资1年(定期增资的离退休干部照此执行);
(4)经组织批准转业、复员的军官、文职干部,翌年1月不予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和军衔(级别)工资;
(5)实行见习期的院校毕业生、研究生,在见习期间不予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和军衔(级别)工资。
军队干部职务晋升,其工资发放规定
(1)定职定衔的,从下达命令的当月起,按所定职、衔(级)发给职务工资、军衔(级别)工资;
(2)职务晋升的,从下达命令的当月起,在现职务工资标准进入所晋职务相同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个工资档次。其中,低于所晋职务最低工资标准的,进入最低标准。越级晋升职务(专业技术)等级的,按逐职(级)晋升的办法推算。已达到本职务工资最高档次的干部、定期增资后晋升职务的,就近就高进入所晋升职务工资档次。
军队干部中的军官与文职干部互改时,其工资发放规定
军官与文职干部互改:职务工资按互改后明确的职务等级及档次标准执行;军衔(级别)工资按互改后明确的军衔(级别)等级执行互改前相同的工资标准。互改中晋升职务、军衔(级别)的,按晋升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标准。
军官、文职干部撤职、降职、免职或因机构降格或因工作需要而高职低配的,其工资发放规定
(1)军官和文职干部犯错误受撤职处分的,从下达命令的下月起,按撤职后明确的职务等级发给职务工资;
(2)军官和文职干部犯错误受降职处分的,从下达命令的下月起,按所降至的职务工资标准发给;门)军官和文职干部免职待分配的,按原职务工资标准发给;
(4)军官和文职干部因机构降格或工作需要而高职低配的,保留其原职务工资。
行政军官与技术干部互改时,其工资发放具体规定
军事、政治、后勤军官改做专业技术工作的军队干部,任专业技术职务后,按有关规定将行政职务工资等级套改为专业技术等级。任专业技术职务并兼任行政领导的专业技术军官,其职务工资按两种职务中较高的一种发给。
专业技术军官改做行政工作的,因工作需要改任的,按新任职务工资标准发给职务工资,原工资高出的部分予以保留(从到职的当月起执行)。因不胜任专业技术工作而改任的,从下达命令的下月起,按其新任职务发给职务工资。
军队干部复员、转业、离休、退体,其工资发放的具体规定。
军队干部复员、转业,工资发至离队当月;离休干部,按离休时的职务(技术等级)、军衔(级别)发给工资。基础工资按在职干部的标准执行;退休干部,下达退休命令当月的工资照发,从下月起改发退休生活费(退休生活费列“干部工资”科目报销。
军队干部退休,发放退休生活费具体规定和要求:
(1)退休生活费的发放按入伍时间、奖励、地区三种补助可合并计算提高,但提高后退休生活费不得超过100%。
(2)退休干部因战、因公评为特等、一等伤残或者因病瘫痪、双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入扶助的,经医院证明和组织批准,可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发给护理费。
(3)安家补助费和家具费由军队原单位在离队安置时一次发给本人。
(4)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在改发退休生活费时发给。
(5)退休干部当年剩余月份退休生活费,在退休干部移交地方时,由军队原单位一次拨给居住地民政部,由民政部门按月发给本人。计发生活费的本人原工资、一律按照安置地区军队同职级干部的月工资额计算。
7.部队管理规章制度 篇七
国家将财政资金以及部队经费统一纳入到部队会计核算中心的账户中被称为部队会计集中核算制, 再由核算中心依据边防部队的财务标准及相应的科目集中纳入预算, 实行管理和调拨。此制度施行以来, 边防部队下属的各级预算部队均已取消了本单位的会计账簿以及银行账, 将涉及到的经费统一纳入核算中心之内进行集中核算, 但是这一过程并不涉及各级预算单位对资金的使用权、所有权和审批权, 换言之部队下属的各级单位依然具有预算编制以及统计职能。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过程之中, 各个预算部队需指派一名报账专员, 其主要负责办理资产登记、收支和会计对账等辅助性工作, 会计核算过程中对各级预算单位的账务处理之后, 要出具有关联的财务资料给各级部队, 比如经费收支报告表, 经费账余额平衡表等。边防部队在实施会计集中核算之后, 其下属的各级预算部队中会计核算工作整体集中到了核算中心, 经由核算中心工作的专职会计、审计人员使用会计电算化软件对其实行规范化管理, 这样不仅使岗位职责明确清晰, 而且使财务权限进行细化, 有助于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进而提升了财务工作的效率。
二、边防部队会计集中核算后的效果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之后, 有效遏止了部队财务支出中的违规现象, 会计信息的质量得到了提高, 从根源上防止了腐败问题的发生。从管理和控制方式上看, 打破了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各级部队财务收支均在报账中心进行办理, 款项的进出中心都要进行审核, 会计档案有中心存档, 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各部队领导及报账会计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 会主动呈报支出;审核中心对支出的审核更加严谨、细致, 财务管理上更为有效。减少了审计工作经历的时间, 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整体效率, 对岗位职责进行了细致的划分, 明确了财务的权限, 可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 同时, 也将科技信息技术引进于部队之中, 加强了部队信息化建设, 很大程度上提升了财务纪律所具有的约束能力及财务的工作效率。
三、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行后出现的问题
虽然会计集中核算实行以来收获的成效显而易见, 但是在实际的审计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由其特性决定的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认识上的误区
集中核算之前是各级单位领导签字就可报销, 实行新的核算方法之后, 领导签字之后也要交由中心审核, 个别领导产生抵触心理, 故意疏忽对财务的管理工作。制度实行之后, 个别领导认为报账会计只是跑腿打杂的作用, 用人方面放松标准, 导致报账会计的能力良莠不齐;另外单位会计部门撤销后, 报账会计的待遇也不尽相同, 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报账会计的工作积极性。
(二) 会计信息失真
预算单位利用财务报表或是报告等形式向上级财务管理部门或是信息使用者呈报本部队实际的财务情况称之为财务信息。在边防部队进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具体实施过程之中, 极易产生信息失真的问题。出现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核算中心会计人员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状况不了解, 并且独立于进行预算的单位, 在进行审查及监督此单位经济情况的过程中通常会受到一定的制约, 核算中心会计人员仅能凭借印象对呈报数据进行判断, 而对于实际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没有切实的解决。除此之外, 核算中心的一个名会计人员要对多个预算单位负责, 工作内容相对纷杂繁重, 不可能对各个方面考虑周全, 也间接导致了信息的失真。
(三) 分账管理方式上
实施票款分离, 部队自己设台账, 与核算中心没有任何关联, 核算中心不做账务处理, 导致了收入票据在国库, 支出等资料在会计中心, 破坏了单位会计资料的完整性。会计核算中心核算范围是一级总账目, 明细账目还是由单位会计登记。
(四) 专项资金的监管不易控制
边防部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 很大程度上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 可是各级单位对于核算中心的监督作用并有给予相应的重视, 对财务核算中心在进行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及其他问题没有相应的防范措施, 此项内容需要政府财务审计的部门同部队核算中心二者协同工作。专项资金用于指定项目使用, 账目进款各单位不能十分清楚, 导致资金被挪用, 专项资金的核算会有偏差。财政部门观念陈旧, 对于专项资金的管理不利, 跟踪过程如同虚设, 对专项直接的流向无法掌控。
四、实施新制度后采取的措施
(一) 清晰审计对象
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众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对各单位的会计资料以及信息进行了收集, 其是审核工作的主要对象, 要对会计核算、资料的完整、资金的代管负主要责任。根据《审计法》的相关规定, 对各级单位的财务活动审计部门有权利进行审计监督。实施会计集中核算之后, 各级单位会计部门法律主体位置没有改变, 依旧是审计部门的主要对象, 负责自己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二) 适当调整审计工作重心, 优化审计内容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对财政收支的监督力度, 使会计核算规范化, 审计工作的重心也有了相应调整。要加大审计工作的力度保证行之有效, 避免流于形式。
第一, 下级单位核算职能由核算中心接管, 各级单位对会计责任的意识整体变弱, 降低了财务管理的实效性, 由此对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就成为了重点, 所以要注意内审工作的全面性、科学性, 审查内部控制是否落实到了实处。第二, 不单单要将审查的完整性视为重点, 还有保证支出符合会计制度, 债务债权真实有效, 固定资产的管理安全等。注意审查核算中心没有涉及与未到位部分的审计, 如各级单位还没有纳入集中核算的部门, 像食堂账目就成为违法违规行为的保护伞;着重审查受审查单位是否有类似的账目, 尽量避免账户收入转移、虚列条款、支出违规等行为。第三, 因审计中心调和审计部门和受审计单位, 审计检查发现违纪行为情况时, 及时找出违规行为产生的原因及由哪方负责作出裁定。
(三) 提升审计效率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使用会计电算化实施操作, 为审计工作提供了科学的方法, 减少了人工核算的时间与工作量, 提升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但是在数据的输入阶段要对各个单位的数据进行核对, 保证数据录入的准确性, 若出现错误可能导致整个审计工作返工。核算中心应和受核算单位应建设局域网, 由核算中心设置各级单位所享有的权限, 促使审计工作能在相对方便、快捷的网络环境下进行, 并且双方在日常工作中也可对数据进行有效的利用, 是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因素;加大经费的投入, 对审计中心的办公设备进行更新换代, 保证审计中心计算机的先进性能, 加快现代化科技水平应用于工作中的进程;还需收集建设各级单位审计资料, 这样可以降低审计成本, 还可以提升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 加强审计人员素质的培养, 创新审计方法
着力于审计人员的素质培养主要在于审计工作的后续教育。审计工作对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影响决定了对审计人员的观察力以及创新能力都有一定的要求, 并且较为重要, 对审计工作模式以及方法的创新都需要从业人员具备优良的综合素质。加大对新政策和知识的学习, 使审计人员能完全驾驭会计、审计以及实务知识、理论, 使其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提升, 加大对其科学技能的培养, 提高其计算机软件的使用能力, 进而提升审计工作的效率。
审计工作的方法也需做相应的调整, 改变其传统的审阅法、详查法以及核对法, 在手段上利用科技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 应用于审计工作的具体操作中, 弥补人工效率低的不足, 建设局域网使信息传播更便捷。细化审计流程, 第一, 下达审计通知书的时候, 需对双方都通报, 主要送至受审计方, 抄送核算中心, 使其双方明确自己的责任, 提前准备送审资料及准备审查事项。第二, 审计报告需要征求核算中心和受审计单位双方的意见。第三, 对审计工作相关的会计资料的有效性以及真实性, 接受审计单位与核算中心必须都作出书面承诺书。第四, 审计决定书同时送至受审计单位及核算中心, 做好审计汇总工作。
(五) 完善法制建设
根据《审计法》的有关规范对审计程序进行明确, 做到有法可依, 有据可循。加强审计人员的执法能力, 审计工作中遇到一些人为的障碍时, 能够使用更强更硬的手段清除阻碍, 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计人员要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加入对于会计审计核算中更高层法律法规完善的队伍, 来改善现行法律规范没有明确会计集中核算的情况。审计结果送达受审计双方, 明确划分审计责任, 若是受审计单位的责任, 审计部门要依法对其出具审计意见书, 给出相应的审计结果;若是因核算中心管理不善导致, 审计部门要对核算中心下达审计意见书, 其中违规违纪的行为视为同级别财政预算审计的规定来进行处理。
(六) 强化核算中心同预算单位之间的沟通
对边防部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 是新时代下部队顺应时代发展需求而进行的改革, 通过核心中心同基层的预算单位一同协作来实行对于财务的管理, 对基础财务管理的权利并没有削弱, 会计法律的主体依旧是地方, 并且对于财务的管理工作并没有减弱, 故此, 要充分加强两者之间的沟通。核算中心要对预算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 基层的预算单位也要积极配合核算中心的财务核算工作。为改进沟通不足的现象可以定期举行核算中心同基层干部、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流会议, 对财务信息进行及时的反馈及交流, 对基础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的探讨, 以寻求有利的解决方法, 促进财务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结语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实施给部队带来了全新的机遇与挑战, 也给部队财务工作提供了优化完善的契机。会计集中核算的实行利于会计资料的集中管理、银行账户的统一, 提高了对会计监督的实施, 运用科技手段改进了核算工作的流程, 为审计工作的长足发展提供了土壤, 为审计工作的总体提升提供了依据, 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以及质量, 避免了贪污腐败的现象。但部队仍要尽快适应会计体制改革, 对工作方式方法进行总结, 加快对审计工作的改革, 使之得到质的飞跃, 以推动部队发展。
摘要:部队中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 有利于对财政资金的合理调整, 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 并且还有利于保证部队财务工作的质量, 整体提升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可靠性。部队使用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后, 对部队审计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 审计工作也要有新的发展方向。部队必须从清晰审计对象、优化审计内容、加大审计效率、划分审计责任出发, 保证审计工作能够顺利的开展。由此, 文章针对边防部队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中对审计工作的影响及对策进行分析。
关键词:边防部队,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审计,影响,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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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部队院校管理创新问题探究 篇八
关键词:部队院校;管理;创新
创新是一个民族得以长期屹立于世界之巅的有力保证,同时创新能力也是军队战斗力的推进器,一支有创新能力的军队是国家的地位的有效保障。而军队创新能力的来源是军队的军事人才,武警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保证,所以部队院校和武警院校培养有创新能力的新型人才十分重要。部队院校和武警院校要努力做好创新教育,培养具备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未来我国军队提供充分保障。
一、部队院校和武警院校开展创新管理的意义
1.部队院校开展创新管理可以加强军队的基层建设。在军事力量决定国家地位的新时期,基层军队建设被赋予了新的意义。部队院校的管理措施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未来地位,在社会潮流日趋多样化的新时期,基層官兵也需要面临多重挑战,不仅仅要培养官兵们在战场上的素质,提高基层官兵的文化程度和应变能力,部队需要认清现实情况,积极探究新时期部队管理的规律和特点。部队基层指挥官只有努力培养部队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才能适应新的时期为未来国家军队建设提供充分保障。
2.部队院校管理创新可以加速我国军队现代化建设和适应未来高科技战争。事实证明一个军队只有拥有高新科技的装备和新颖的军事理论才能在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只有拥有善于创新的高新技术军事人才才能给敌人最大的震慑力保护自己的领土和地位。高科技的武器需要高等的军事人才去驾驭,部队院校要培养德才兼备的军事人才才能加速我国军队的现代化建设,才能是我国未来彻底成为军事强国。
3.武警院校管理创新可以解决自身的滞后性并满足人才分类化的需求。武警部队是国家安全的保障,担负着保卫国家安全稳定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目前武警院校大多远远不能满足我国各方面的需求,武警院校在管理体制上、思想上、制度建设上都比较滞后,而开展管理创新可以适应武警部队任务多样化的要求,加快院校人才的职能转变,使我国未来的武警有更高的素质和更加全面的能力,以便更好的应对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
二、部队院校和武警院校开展创新管理的基本内容
1.部队院校要培养学员的创新能力。学员的创新能力培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首先是要培养学员的创信思维,部队院校指挥官要努力开发学员们的非常规思维,提高他们思维的全面性和敏感性,提高他们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的能力,最终使学员们的常规思维与非常规思维得到良好的结合,从而培养出具有创新思维的学员。新型军事人才要有有很好的分析问题的能力,例如超强的记忆力、调查力、判断力等。最后还要有很好的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部队院校的指挥官要有针对性的培养学员的各种创新能力,使得学员在具体操作中能够有成功解决问题。
2.武警院校要以军事岗位任职教育为主导。针对武警院校比较落后的现状以及今年召开的武警院校工作会议和武警院校编制体质调整,我认为武警院校应该转变教育方向,适应全军院校教育系统化体系,以军事岗位任职教育为主导,做好向职能型教育的转变。具体要首先要做到由单一型教育向特色性转变,然后是学历型向职能型转变,最后还要做到由专业型向复合型的转变。
三、部队院校和武警院校开展创新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1.改善院校的教学环境并建立新的考核制度。部队院校要适应现代化军队建设的要求,加强高科技教学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教学氛围,营造宽松的教学环境。部队院校必须要开展高科技的教学,重要的是加速开展电子信息技术的教学,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提升学员们运用科技力量采集信息的能力。同时部队院校要营造宽松的学术氛围,宽松的氛围更有利于学员们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2.武警院校要做加快内部转型拓展教学方法。武警院校要明确学校的培养目标,制定合理的学科合作专业,舍弃落后的和重复的专业建设新型特色专业,然后要加强对学员实践能力的培养,培养学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总结
部队和武警院校为国家培养了大批的优秀人才,是我国安定平稳发展的有利保证,是维护祖国主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本保证。我国部队和武警院校的教育制度虽然有一些进步但却没有突破性的进展,未来我们还要加强部队院校的管理创新建设,多借鉴国外基层部队建设的有益经验,才能保证我国在未来发展成为世界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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