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2024-07-11

2004年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共5篇)

1.2004年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篇一

2004洛阳市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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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洛阳日报 2005-06-06 07:27 收藏 电邮 打印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LYD 到 10658300 联通用户:发送短信 712 到 1065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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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现将2004洛阳市的环境状况,公告如下:

一、环境状况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04,洛阳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较上一有所好转,但仍超过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总体上表现为轻度污染级别。全年空气污染指数统计结果显示:2004年洛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气156天,占监测总天数的42.62%;轻微污染、轻度污染天气194天,占监测总天数的53.01%;中度污染、中度重污染天气10天,占监测总天数的2.73%;重污染天气6天,占监测总天数的1.64%。一年四季中,按污染程度由重到轻依次排序为:冬季、春季、秋季、夏季,其中,冬、春季属于中度污染,秋、夏季属于轻微污染。

在各污染因子中,空气中二氧化氮、降尘年均浓度值达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或推荐标准,而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硫酸盐化速率年均浓度值超过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或推荐标准,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日均浓度值超标率分别为25.1%、52.2%,硫酸盐化速率月均浓度值超标率为100%;在全年60个大气降水样品中,酸雨9个,酸雨发生率15.0%。

我市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浓度冬季比较高,这主要与我市一次能源利用方式仍然是以燃煤为主有关,而空气中二氧化氮的污染与季节的相关性比较大。冬季气压较低、日照时间短,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和转化,从而导致污染加重;进入冬季以后,西北风增加,大气中携带的内陆干燥地区的大量颗粒物开始影响我市。另外由于冬季我市地表植被大多覆盖稀少,从而又造成了二次扬尘污染的增加。再加上进入采暖期后,城市区燃煤量增加,烟尘排放量同时也随之增大,等等。这些因素共同影响,促使我市冬、春季颗粒物污染明显加重。加之近年来我市经济持续发展,城市建设步伐加快,道路建设、旧城改造、住宅建设施工量加大以及车流量增加等原因,造成二次扬尘污染加剧,从而使可吸入颗粒物成了我市城市区环境的首要污染物,进而也使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呈现出了“尘”加“煤烟”型的污染特征。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04,洛阳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同上相比总体上有所改善,汝河的水质没有明显变化,两大水库的水质相对保持稳定。按综合污染指数衡量,各河渠的况分析如下:

1.伊河:污染程度与2003年相比没有明显变化,2004年伊河全程综合水质类别以I、Ⅱ类水质为主,优于规划功能Ⅱ类水质的目标要求,水质级别指数为1.38,整体水质状况为优等级别。

2.洛河:污染程度与2003年相比没有明显变化,水质级别指数为4.35,综合评价为中度污染水平。根据监测结果看,洛河上游水质较好,综合水质为I类,达到其规划的Ⅱ类功能要求;中游由于受沿途诸县排入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影响,水质开始下降,综合水质为V类,超过其规划的Ⅱ类功能要求,主要污染物为氨氮超标;下游由于经过市区后,接纳了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水质进一步恶化,综合水质类别变为了劣V类,超过了其规划的Ⅲ类功能区目标要求,其污染因子中,氨氮、石油类、生化需氧量等严重超标。3.伊洛河:由于它接纳的是流经洛阳市区和偃师城区污染严重的洛河水和伊河水,虽然其总体污染程度较2003有所好转,但仍然表现为劣V类水质,超过其规划目标的Ⅲ类功能要求,水质级别指数达到了6.0,水质状况表现为重度污染水平。

4.涧河:总体污染程度较2003明显好转,水质级别指数为4.54,表现为中度污染水平。监测评价结果显示,涧河上游,由于近年来水量偏少,沿途接纳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后,水质开始下降,主要污染因子是石油类、氨氮等,各评价因子综合水质类别为Ⅳ类,超过其规划的Ⅱ类功能区目标要求;下游经过市区后,水质进一步恶化,综合水质类别为劣V类,超过其规划的Ⅲ类功能目标要求,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石油类、生化需氧量等。

2003明显有所好转,但是二者的总体水质依然表现为劣V类水质,依然超过了其规划的Ⅲ类功能目标的要求,水质级别指数达到了6.0,从而呈现出了重度污染状况的水平。6.汝河:污染程度与2003年相比没有明显变化,其综合水质类别仍表现为Ⅱ类级别,达到了其规划的Ⅱ类功能区目标要求,水质级别指数为2.0,水质状况仍表现为优等水平。7.故县水库和陆浑水库:污染程度与2003年相比没有明显变化,故县水库综合水质类别表现为I类水质,水质状况为优;陆浑水库综合水质类别表现为Ⅱ类水质,水质状况为优。两大水库的水质级别指数均小于0.1,均达到了其Ⅱ类地面水质目标的规划功能要求。

污染类型,综合水质类别为劣V类;污染程度次之的是涧河、洛河、伊洛河,这些河流上游水质较好或者说污染较轻,市区及下游河段污染较重,也属于有机污染类型;伊河、汝河以及故县水库和陆浑水库,整体污染程度较轻,水质表现相对稳定。

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按地下水质分布区域来看,我市地下水存在着水质良好级和水质较差级两个级别。水质良好区分布在建成区外围和城市中心区的大部分地区;水质较差区分布在建城区的老城区北部和涧西工业区的局部地区。

2004监测结果表明,全市地下水分布大部分仍处于水质良好区域。以综合评价分析结果来看较上有所好转,但局部污染有所加重。污染特征属于无机盐类型,主要污染物是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和硝酸盐氮等。污染的主要原因分别表现在城市污水和城市垃圾污染以及工农业生产污染等方面。

城市饮用水源质量状况 我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主要依赖于地下水,2004,我市城市生活饮用水(占供水总量的80%以上)是由涧东、涧西两个水厂供给的。根据监测结果表明,两个水厂的洛南、张庄和李楼水源的混合水质,均达到了国家地下水三类水质标准的指标要求,达标率100%,这说明我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源的水质仍然处于良好级别,适合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和饮用。

城市声学环境质量状况 2004我市声学环境质量状况与2003相比,总体上污染程度有所下降,局部区域的超标现象还有所上升。具体情况是:除了工业集中区和交通干线、居民文教区外,商业居民混合区的噪声有所上升;虽然居民文教区、工业集中区昼间等效声级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但是商业居民混合区和交通干线道路两侧的昼、夜间等效声级局部存在着超标现象。据分析,构成我市城市区域噪声污染的主要因素依次是: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等。

工业废水 工业废水排放量12355.3万吨。工业废水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有:石油类255.89吨;化学需氧量13518.39吨;有毒有害污染物8.01吨;氨氮4679.9吨。

工业废气 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1447.89亿标立方米。废气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烟尘14.03万吨;二氧化硫21.27万吨;粉尘9.95万吨。

工业固体废弃物 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989.9万吨;综合利用量为470.1万吨;储存量为55.8万吨;处置量为462.2万吨;排放量为1.8万吨。

生活污染 全市非农业人口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3094万吨。其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2831.3吨;氨氮排放量为3363.3吨;生活烟尘排放量为3074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7657吨。

土地 我市土地总面积为15208.6平方公里。其中:山地面积6920.7平方公里;丘陵面积6194.7平方公里;平地面积2093.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6.9万公顷。

森林与绿化 我市现有森林面积750.6万亩,森林覆盖率为27.1%。

自然保护与生态建设 我市现有自然保护区面积819.66平方公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面积34.92平方公里,风景名胜区面积490.40平方公里,森林公园面积713.88平方公里,合计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058.86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覆盖率为14%,全市现有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建设示范区4处,面积为40740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6.8%。

二、环境保护工作

工业污染防治 2004,全市用于工业污染源的治理资金共计7011万元,共安排治理项目100个。其中用于工业废水治理的资金2713.8万元,安排治理项目19个;用于工业废气治理的资金3562万元,安排治理项目76个;用于工业固体废弃物治理的资金594.5万元,安排治理项目3个;用于其他污染治理的资金140.7万元,安排治理项目两个。另外,“飓风行动”、“二号风暴”、“三次战役”、“秸秆禁烧”、“环保世纪行”等环保执法行动也都极大地促进了各种污染源的取缔、治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2004,我市的环境管理部门对于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继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按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以新带老、清洁生产”的原则进行审查把关,且能够在环境监督管理中严格进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的检查验收。据统计,2004,我市审批的建设项目有159个,投资总额达33.8亿元,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159个,环评执行率为100%。另外,2004年,全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项目有55个,实际投资达6.94亿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达1393万元。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到2004年底,全市人口达638.3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174.07万人,城市面积544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120.85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总面积43.39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9%。

2004年,市区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3894.30万吨,涧西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城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为60.30%。

2004年,市区集中供热工程共完成投资7026万元,铺设主管网34.68公里,建设热力站7座,发展热用户43个,扩大供热面积66.7万平方米。

2004年,全市城市煤气工程共完成投资9350万元,其中市区完成6100万元,新建城市干支管网70公里,累计达366公里,日均供气量达16万立方米以上。2004年,市环保部门继续实行机动车尾气年检合格证制度,全年检验车辆达51499台次,平均检验合格率达到了81.38%。

2004年,全市新建城市广场、游园、街头绿地10余处,新建和改造道路绿化10余条,完成了国花园二期工程建设和东出口绿化整治改造任务,城市区新增绿地面积达2.24平方公里。

2004年,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51.1万吨,其中无害化处理43.8万吨,无害化处理方式为卫生填埋,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86%。

2004年,中州渠市区段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完成;涧河截污整治工程和涧西污水处理厂工程进展顺利。

2004年,继涧西污水处理厂之后,我市又一座大型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也在全面开工建设当中;洛南新区污水处理工程中的定鼎门污水处理厂已经开工建设。2004,全市上下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契机,以建设中西部最佳人居环境城市为动力,强力实施“大气环境质量年”专项行动方案,高标准,严要求,牢记可持续发展战略不动摇,继续加大了城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力度,继续改善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环境,从而为我市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小康目标、打造循环经济,进而推动中原崛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注: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文教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为三级:一、二、三类功能区分别执行一、二、三级标准。

一、二级适于人们正常活动;三级,如果长期接触,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则会出现刺激症状;对于大于三级标准的空气质量,一定时间接触后,心脏病和肺病患者症状则会显著加剧,运动耐受力降低,健康人群中普遍出现症状,如果这时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那么健康人群则会明显表现出强烈症状,运动耐受力降低,并提前出现某些疾病。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依据地表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水域功能划分为五类:一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二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三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四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五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

一、二类水质适用于各种用途;三类水质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四类水质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适当处理后可用于生活饮用水;五类水质则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2.2004年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篇二

战秀文:《公报》显示:2009年, 全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 (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第一类海水水质的海域) 水质标准的面积约为14.7万平方公里, 比2008年增加7.3%。其中, 中度污染海域 (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第四类海水水质的海域) 和严重污染海域 (劣于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第四类海水水质的海域) 的面积分别为20840和29720平方公里, 分别比2008年增加19.6%和17.7%, 表明我国海域海水环境质量依然不容乐观。

自2003年以来的7年间, 我国全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在16.9~13.7万平方公里之间波动, 年均变化幅度不足0.5万平方公里。其中, 较清洁海域 (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第二类海水水质的海域) 面积在8.0~5.1万平方公里之间波动, 年均变化幅度约0.4万平方公里;轻度污染海域 (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第三类海水水质的海域) 面积在5.2~2.2万平方公里之间波动, 年均变化幅度约0.4万平方公里;中度污染海域面积在3.1~1.5万平方公里之间波动, 年均变化幅度约0.2万平方公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在3.2~2.5万平方公里之间波动, 年均变化幅度约0.1万平方公里。多年来, 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和部分大中城市近岸局部水域一直是我国海水污染严重的区域。海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一直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

2009年, 渤海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为21550平方公里, 约占渤海总面积的27.6%, 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均比上年减少。自2003年以来的7年间, 渤海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年均约2.2万平方公里, 占渤海总面积的28.2%, 其中, 较清洁、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年均分别为10300、56570、3320和2890平方公里。辽东湾、渤海湾和莱州湾近岸一直是渤海的重污染区, 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一直是渤海的主要污染物。

黄海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为26490平方公里, 其中轻度污染海域面积7930平方公里, 中度污染海域面积5160平方公里, 严重污染海域面积2150平方公里。自2003年以来的7年间, 黄海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年均约3.4万平方公里, 其中, 较清洁、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年均分别为14460、10220、5060和4480平方公里。严重污染海域主要出现在鸭绿江口、大连湾和江苏沿岸部分区域, 主要污染物一直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

东海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为68190平方公里, 其中中度污染海域面积8710平方公里, 严重污染海域面积19620平方公里, 分别比上年增加25.7%和23.3%。自2003年以来的7年间, 东海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年均约6.7万平方公里, 其中, 较清洁、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年均分别为26180、13870、8700和18280平方公里。严重污染海域主要集中在长江口、杭州湾及部分海湾局部区域, 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南海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为30750平方公里, 其中中度污染海域面积2780平方公里, 严重污染海域面积5220平方公里, 分别比上年增加7.3%和39.9%。自2003年以来的7年间, 南海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年均约2.4万平方公里, 其中, 较清洁、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年均分别为12280、6040、2390和2800平方公里。严重污染海域主要集中在珠江口区域, 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

记者:造成海水环境污染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应如何加以防治?

战秀文:综观多年来我国海水环境质量状况, 污染区域全部集中在近岸和大的河口海域, 造成海洋污染的原因主要包括陆源污染物排海、海上养殖污染、海上运输或海上突发事故产生的污染, 以及其他开发活动产生的污染。海水是一个庞大的流动体, 一旦污染则治理极其困难。因此, 海洋污染控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需要全国、全球携手行动, 从我做起, 从现在做起, 减少污染物排海, 特别要加强入海河流的全流域污染控制治理, 力争早日使海洋恢复洁净且更加健康。

记者:《公报》显示目前我国入海排污口设置仍不尽合理, 请您举例说明, 如果能有图示让我们更直观地了解就更好了。

张志锋:入海排污口设置不合理主要表现在陆源入海排污口 (含排污河) 排污状况严重且分布在重要海洋功能区、水交换不畅的近岸海域 (图示) 。这些入海排污口有相当一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初期遗留下来的, 从而导致近岸海洋环境质量严重受损。如, 福建省龙海市东园工业区排污口和广东省潮州市高沙水闸排污口污水分别直接排入保护区和养殖区, 福建省莆田近岸多个入海排污口分布于水交换不畅的兴化湾。

记者:入海排污口主要超标污染物有哪些来源?

张志锋:根据2009年度对陆源入海排污口超标污染物的监测评价结果, 我国陆源入海排污口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类型是总磷、悬浮物、化学需氧量 (CODCr) 和氨氮, 它们都属于各排污口普遍排放的常规污染物。

其中, 磷的主要来源为人类活动的排泄物、废弃物和工业污水, 氨氮也来源于生活污水、工业污水。除此之外, 农田也是氮磷污染物的重要来源, 由于我国农业机械化程度不高, 氮肥、磷肥大多数最后都流入河道、并入小型河流或者其他入海排污口。此外, 在污染治理方面, 总磷及氨氮经污水处置后达标很困难, 一般都需要在后续增加深度处理环节且费用比较高。因此, 想有效控制氨氮和磷污染, 需要从技术、政策、法规、标准、管理上综合入手。

化学需氧量也是我国水体污染减排的综合控制指标, 表征污水中有机污染的程度, 人们生产、生活各个环节的排污行为几乎都会导致水体化学需氧量的升高。悬浮物成为主要污染物的重要原因是所监测的大量排污河和混合型排污口往往排放高浓度的悬浮物。

记者:《公报》中列举了2009年我国近岸海域海洋垃圾监测数据, 海洋垃圾应该也是公众比较关心的海洋环境问题, 请您谈谈防控海洋垃圾主要应从哪些方面入手?

张微微:由于海洋垃圾具有流动性, 尤其是海面漂浮垃圾和海底垃圾的清除需要出船出海, 甚至机械化作业, 加大了海洋垃圾清理的难度, 防控海洋垃圾应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一是加强环保、海洋、农业、海事、旅游等多部门协作, 齐抓共管, 协调一致, 从源头上控制垃圾进入海洋环境;二是制定海洋垃圾清除与防治的短、中、长期计划, 加强废弃物的管理和控制, 完善沿岸地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管理制度和法规;三是发动社会力量进行清理, 定期开展海洋垃圾清除志愿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支持和鼓励公众参与减少废物排放的环保行动, 提高社会公众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

记者:海洋环境灾害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其中赤潮在近十年来慢慢成为主要海洋环境灾害之一, 请您介绍一下赤潮的形成和危害, 以及其发生的历史演变。

林凤翱:赤潮 (Red-tide) 又称有害藻华 (Harmful Algae Blooms, HABs) , 是指海洋中某些浮游生物 (尤指浮游藻类) 、原生动物或细菌等在一定环境条件下爆发性增殖或聚集达到某一水平, 引起水色变化或对其他海洋生物产生危害作用的一种生态异常现象。赤潮的发生可降低水中溶解氧或产生毒素, 从而对海洋生物或其它海增水养殖鱼类、贝类和甲壳类产生物理或化学性刺激作用, 引起这些生物大量死亡, 同时也可能通过这些经济生物对毒素的富集最终对人类产生毒害作用, 危及生命安全。

近年来, 随着我国沿海工业化进程的加速, 以及沿海地区人口的不断增加, 通过河流及人工排污渠道输入沿岸海域的各类物质和能量不断增加, 再加之海水增养殖业自身污染的加剧, 为赤潮的形成创造了诸多有利条件。为此, 不仅赤潮的发生频率和累计面积呈不断升高的趋势, 而且赤潮的时空分布也不断扩大, 全年各月份和整个中国近岸海域乃至近海海域均有赤潮发生。20世纪70、80年代平均每年仅发生赤潮3~5次, 并且大多数赤潮均发生在5、6月份和8、9月份;90年代平均每年发生赤潮20多次, 绝大多数赤潮发生在4~9月。进入本世纪后, 赤潮发生的时间分布区间扩大, 1~12月均有赤潮发生, 赤潮的时间分布呈现出5、6月份密集频繁发生, 7、8、9、4、10、3月份经常发生, 1、2、11、12月份也有赤潮发生的态势。每年赤潮发生次数在28~119次之间, 年平均79次;累计面积在10150~27070平方公里之间, 年平均16300多平方公里。无论发生次数和累计面积均是20世纪90年代的3.4倍和20世纪80年代的9~10倍。2009年, 全海域共发现赤潮68次, 累计面积约14100平方公里, 与上年相比, 赤潮发现次数相同, 赤潮累计面积基本持平;与近10年相比, 略低于平均值, 但仍维持在较高水平。

记者:未来一段时期赤潮将会有怎样的发展趋势?

林凤翱:根据上述特点和规律, 预计近5年 (2010-2014) 我国海域赤潮年发生次数和累计面积仍将会在60~85次和10000~18000平方公里范围浮动;赤潮频繁发生的重点时段仍将在每年的5月和6月, 重点发生区域除浙江海域、福建南部近岸海域、福建厦门近岸海域、渤海湾、珠江口附近海域以外, 赤潮有北移的倾向, 黄海南部、辽东湾西南部海域发生较大面积赤潮的风险在不断增大;赤潮优势种类除频繁引发赤潮的具齿原甲藻、米氏凯伦藻、中肋骨条藻和夜光藻以外, 有藻类细胞小型化、有毒有害藻类赤潮比例加大的倾向, 赤潮异弯藻、棕囊藻、裸甲藻、亚历山大藻和夜光藻将是危害增养殖生物或人类健康的主要种类。

针对海洋赤潮灾害特点和规律, 必须不断地加大赤潮灾害监测力度, 提高赤潮灾害预警水平, 完善应对赤潮灾害的技术措施和对策。只有做好这些工作, 才能减轻赤潮灾害损失,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 促进我国沿海地区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记者:浒苔是近几年才逐渐发生的海洋环境灾害。对于浒苔灾害2009年有哪些监测结果?浒苔的大规模爆发能否预测?其预测将用到哪些关键技术?

林凤翱:近年来在我国南黄海常发生浒苔灾害, 俗称“绿潮”。浒苔是一类大型海洋绿藻, 本身无毒无害, 但若在近岸海域大量漂浮堆积, 将对海洋环境、生态服务功能以及沿海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2009年, “绿潮”立体化、广覆盖、高密度监视监测结果表明, 3月24日首次在江苏吕泗以东海域 (32°32.79′N, 121°25.24′E) 发现零星漂浮浒苔, 6月4日在江苏盐城以东约100公里海域处发现漂浮浒苔, 分布面积约为6550平方公里, 覆盖面积约42平方公里。随着浒苔的漂移、生长, 到7月初浒苔的分布面积达到最大, 约58000平方公里, 实际覆盖面积约2100平方公里。该分布和覆盖面积分别比2008年增加132%和223%, 其主要影响区域为山东省南部近岸海域。经过大规模清理, 进入8月份以后, 南黄海浒苔分布逐渐减少, 至8月下旬, 山东近岸海域浒苔消失。2009年南黄海浒苔灾害爆发面积大, 持续时间长, 大量涌入近岸海域, 对渔业、水产养殖、海洋环境、景观、生态服务功能产生严重影响, 给山东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为6.41亿元。

2007~2009年连续3年黄海海域出现的浒苔绿潮特点和规律表明, 在山东南部威海、烟台和青岛近海海域发现的大面积浒苔绿潮, 是受大风和潮流影响, 从黄海中部漂移而来的。对浒苔大规模爆发进行准确预测是减少绿潮灾害损失最亟待解决的问题, 而要想预测某海域是否会出现大规模浒苔爆发就要从“优势种”的生成入手。浒苔发育初期用肉眼是看不到的, 只能用显微镜来观看, 只有测出浒苔显微阶段的数量, 才能对浒苔大规模爆发做到提前预测。因此, 对“优势种”的显微阶段定量就成了浒苔灾害爆发预测的最关键技术。

记者:我们注意到, 在《公报》“政策与行动专栏”中提到“国家海洋局进一步深化海洋生态系统对气候变化的响应监测工作”, 此项监测有哪些作用?

樊景凤:气候变化可能导致海表温度升高、海平面上升、海水酸化、极地冰川消融、表层环流改变、海冰冰期变化等, 改变海洋环境及海洋生态系统的结构与服务功能, 对海洋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在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 均观测到海表温度升高、海平面上升现象。开展海洋生态系统对气候变化的响应监测与评价工作, 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我国海洋生态系统受气候变化影响的程度及可能发展趋势, 以制定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影响的生态管理模式与措施。

记者:该项工作进展如何?未来还将进一步开展哪些工作?

樊景凤:国家海洋局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我国气候变化海洋生态敏感区试点监测”工作, 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在旅顺外海和北黄海共开展了9个航次的浮游植物和浮游动物调查;对广东大亚湾的红树林进行现场走访调查;对盘锦湿地和大连等地的底栖海藻进行了现场监测和资料统计;现场调查与生态监控区相结合, 对西沙群岛和海南东海岸的珊瑚礁进行了试点监测;依托于滨海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开展了滨海湿地的海鸟监测。在上述监测数据的基础上, 探索了气候变化海洋生态敏感区脆弱性的评价模式, 初步明确了我国气候变化海洋生态敏感区的脆弱性和适应性。目前仍有大量的工作亟待进一步开展和完善。如, 现有的监测点位还远远无法满足国家整体业务化体系的需要, 试点监测的区域需要进一步扩大;监测评价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的工作将构建气候变化对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评价模型, 构建较为成熟的海洋生态系统对全球气候变化响应的评价体系, 并进行应用;将海洋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 开展海洋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的复合型评价;制定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影响的生态管理模式与措施, 解决气候变化对海洋生态系统影响的实际问题等。

记者:“海-气二氧化碳交换通量”的相关监测数据也是此次《公报》的新点, 监测和研究这一通量意义何在?

王菊英: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活动排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 (CO2) , 致使大气CO2浓度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持续增加, 进而导致“温室效应”引起全球气候变暖。而海洋作为地球上最大的碳库, 是一个物理系统、化学系统、生命系统等多个系统相互耦合的开放的复杂系统, 它的微小波动对全球气候会产生显著影响。研究表明海洋总体上是大气CO2的一个重要的汇, 每年大约吸收2.0×109tC, 但海洋碳源汇格局存在较大的区域变异性, 局部海域表现为大气CO2的源。陆架边缘海作为联系陆地和海洋两大生态系统的关键环节, 由于其物理与生物地球化学过程比较复杂, 因而是海洋CO2收支估算的最薄弱环节。各发达国家在开展大洋监测的同时, 都加大了陆架边缘海CO2排放源和吸收汇的分布特征与收支平衡的监测和研究力度。

随着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日益深广和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 气候变化问题正从科学研究领域上升到国家政治高度, 成为国际外交谈判的重点问题之一。作为仅次于美国的CO2第二大排放国, 国际上要求我国减排温室气体的压力越来越大。但是, 能源结构和减排成本决定了我国不可能过早地承诺减排义务。

中国拥有广阔的陆架边缘海, 约占全球陆架海的12.5%, 中国近岸海域还受到青藏高原和西太平洋暖池这两个重要的地球气候系统驱动力的直接调制, 区域碳循环过程与全球变化的相互作用十分突出。研究中国海域碳源、汇的形成机制和发展趋势, 以及确定中国邻近海域对大气CO2的吸收能力, 不仅对开展中国邻近海域碳循环和海-气界面CO2通量研究以及正确评估我国陆地及近海生态系统的固碳潜力有重要意义, 同时也将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和科技支撑, 为应对国际谈判、维护国家利益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保障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记者:在此项监测工作全面推进并实施的过程中, 我国已开展了哪些工作?在体制机制上进行了哪些探索和努力?

王菊英:根据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需求, 2008年国家海洋局启动了基于遥感的管辖海域海-气二氧化碳交换通量监测工作, 并以此项工作为切入点积极构建包含岸/岛基站监测、浮标监测、船基走航式监测和遥感监测在内的我国管辖海域海-气二氧化碳交换通量立体化业务监测体系。2009年我国管辖海域海-气二氧化碳交换通量业务化监测工作进入全面实施和系统建设阶段, 圆满完成渤黄海区六条断面、东海区五条断面、南海区四条断面各一个航次, 以及北黄海西部试点区五条断面四个航次的监测工作。近年来, 国家海洋局在海-气二氧化碳交换通量监测工作所取得的主要进展包括:

首先, 明确了发展目标, 初步搭建了业务框架。国家海洋局从2009年开始全面建设我国近海二氧化碳海-气交换通量监测体系, 以满足海洋领域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需求。国家海洋局立足监测业务体系的现有能力, 着眼国家环境外交的大政方略, 搭建了业务体系的总体框架, 明确了中长期发展目标, 细化了相关业务单位的分工, 有针对性地规定了业务体系的重点建设内容。深入细致和全面系统的前期工作的开展, 为业务体系的启动和步入良性运行轨道打下坚实的基础。

业务体系的总体发展目标为:“改革和完善现行监测业务运行体制;全面提升海洋中海-气二氧化碳交换通量及碳循环的监测和评价能力;显著提高海洋领域参与气候变化的国际事务和制定应对策略/行动的技术支撑能力;创新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海洋固碳关键技术;大幅提升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的创新能力, 显著提高监测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监测业务体系的整体框架由“监测系统”“评价系统”和“科技支撑系统”三部分有机组成。其中监测系统综合了岸/岛基平台、船基平台、海上定点平台 (浮标/海上平台) 和卫星遥感四大监测平台。目前, 船基走航式监测和遥感监测已开始业务化运行, 并已完成部分岸/岛基站的选址和设备购置工作。

其次, 高起点大投入, 建设一流业务体系。我国原有海洋环境监测体系的主体功能是海洋环境污染监测和海洋生态健康监测, 为了在最短时间内实现监测体系的应对气候变化、监测海洋中海-气二氧化碳交换通量的功能, 在国家海洋局的高度重视和全面部署下, 业务体系以同类项目的国际先进水平为标靶, 对相关实验室和监测船实施了专项能力建设和设备升级改造, 实现了温室气体监测体系的从无到有的转变。

第三, 创新合作, 构筑创新型业务平台。作为整个业务化体系的技术支撑单位,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积极履行其职责, 积极吸纳国内相关部门、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技术力量, 引进、研发海-气二氧化碳交换通量业务化监测工作的各项关键技术。迄今, 已与美国乔治亚大学、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厦门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并开展了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技术合作, 对提高监测业务体系的能力和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最后, 加强质量管理, 大力开展技术培训。2009年7月, 在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举办了系统内部的“海-气二氧化碳交换通量监测技术培训班”, 此次培训班聘请了国内外碳循环研究领域的多名专家授课, 并安排了实验室操作指导。来自国家海洋局10家单位的45位技术人员参加了期六天的培训, 并进行了技术考核, 国家海洋局严格要求通过考核的技术人员方能参加海-气二氧化碳交换通量监测工作。

与理论培训并重, 通过现场技术指导与实验室比对来加强整个监测体系的技术水平, 2009年8、9月份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分别派出技术人员指导各分局的现场断面调查工作, 并进行了调查采集样品的实验室测定指导。

为强化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 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可靠性和可比性。国家海洋局大力加强了海-气二氧化碳交换通量监测工作中标准和规范的建设, 在监测工作中统一技术要求, 并已着手开始编制系列行业技术标准。

目前, 国家海洋局在海-气二氧化碳交换通量监测工作中已初步形成了科研面向业务需求、科技创新促进业务发展的良性工作机制, 为服务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部署奠定了坚实基础。

3.200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篇三

中国网 | 时间: 2006-01-18| 文章来源: 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状况

森林全国森林面积达到15894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24.9亿立方米,人工林保存面积达到4666.7万公顷,居世界之首。20多年来,全国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达82.2亿人次,完成义务植树398.4亿株。中国森林面积居世界第5位;森林蓄积量列第7位。但森林覆盖率只有16.55%,相当于世界森林覆盖率(27%)的61%。全国人均占有森林面积0.128公顷,相当于世界人均占有量(0.6公顷)的五分之一,人均森林蓄积9.048立方米,只有世界人均蓄积(72立方米)的八分之一,仍属森林资源贫乏国家。

中国人均年木材消耗量为0.29立方米,是世界人均年木材消耗量(0.58立方米)的二分之一,是发达国家的三分之一,但供需矛盾仍很突出。现有森林资源的年合理供给量为2.2亿立方米,仅占需求量的40%。

草原全国天然草原近4.0亿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41.7%,居世界第二位,但人均占有草原只有0.33公顷,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中国天然草原主要分布于年降水量小于400毫米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及东北西部和南方草山草坡区。牧区有草原19315.9万公顷,半农半牧区有草原5852.6万公顷,农区和林区有草原12114.8万公顷,湖滨、河滩、海岸带有草地2000万公顷,分别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49.2%、14.9%和30.8%、5.1%。

病、虫、鼠害2003年,全国森林病虫鼠害发生总面积为878.5万公顷,防治面积为574.2万公顷,占发生面积的65.36%,与上年相比,发生面积增加了54.9万公顷,防治面积增加了17.7万公顷。其中主要病虫鼠害为松毛虫,2003年松毛虫发生面积139.8万公顷,比上年减少了10.3万公顷。2003年红脂大小蠹发生面积21.6万公顷,比上年减少了13.8万公顷。

2003年,全国草原鼠害成灾面积3900万公顷,其中严重危害面积近2000万公顷,仅春季就发生草原鼠害面积达1800万公顷,严重危害面积近900万公顷。被鼠类危害造成的“鼠荒地”或叫“黑土滩”面积达800万公顷,占北方可利用草原总面积的3.6%。全年防治面积为666.7万公顷,占成灾面积的17.5%,挽回经济损失约6.2亿多元。

2003年,草原虫灾发生面积近2666.7万公顷,其中草原蝗虫危害面积达0.18万公顷。亚洲飞蝗从哈萨克斯坦再次迁入我国新疆为害,西藏阿里地区飞蝗起飞危害草原和农区,内蒙古草原蝗虫大规模扩散迁飞,袭击了呼和浩特、二连浩特等8个城镇,前沿已达北京延庆地区。2003年累计防治草原虫害483万公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4亿元。

火灾2003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10463起,比上年增加39%。其中,森林火警5582起,比上年增加25.4%;一般森林火险4860起,比上年增加59.6%;重大森林火险14起,比上年减少41.7%;特大森林火灾7起,与上年持平。受害森林面积45.1万公顷,比上年增加846.9%。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亡39人,比上年增长77%。2003年,国家共安排森林防火资金5.8亿元,比上年增长167%。

2003年,全国共发生草原火灾387起。其中火警318起,一般草原火灾60起,重大草原火灾6起,特大草原火灾3起。受害草原面积8.97万公顷,扑火中伤2人,烧死伤牲畜129头(只)。火灾涉及内蒙古、新疆、黑龙江、青海、四川、甘肃、河北、吉林、辽宁、宁夏、陕西、山西12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草原退化情况中国90%的天然草原不同程度地退化,其中严重退化草原近1.8亿公顷。全国退化草原的面积每年以200万公顷的速度扩张,天然草原面积每年减少约65~70万公顷。草原质量不断下降。20世纪80年代以来,北方主要草原分布区产草量平均下降幅度为17.6%,下降幅度最大的荒漠草原达40%左右,典型草原的下降幅度在20%左右。产草量下降幅度较大的省区主要是内蒙古、宁夏、新疆、青海和甘肃,分别达27.6%、25.3%、24.4%、24.6%、20.2%。

措施与行动

六大林业重点工程2003年,全国造林面积911.9万公顷,比上年增长17.26%,其中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826.3万公顷,占总造林面积的90.61%。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03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木材产量继续调减,工程区公益林建设成就显著。自1998年试点以来,累计完成人工造林171.0万公顷,飞播造林197.7万公顷,新封山育林843.3万公顷。其中,2003年完成造林面积68.8万公顷,包括人工造林18.2万公顷,飞播造林50.6万公顷,新封山育林61.4万公顷。

退耕还林工程2003年是《退耕还林条例》正式施行、退耕还林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的第一年。从1999年至2003年,累计完成退耕还林任务1219.4万公顷,包括退耕地造林586.0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633.4万公顷。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2003年是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实施以来各项建设任务最重,投资规模最大的一年。截止2003年底,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5省(区、市)累计完成治理任务307.7万公顷,其中,完成林业建设任务293.2万公顷。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14.5万公顷。在林业建设任务中完成营造林227.6万公顷。完成草地治理65.6万公顷。2003年,5省(区、市)共完成治理任务132.2万公顷,包括林业建设任务111.2万公顷,草地治理任务15.2万公顷,小流域治理任务5.8万公顷。2003年共完成造林82.4万公顷,完成水利工程5380处。

三北及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2003年,三北及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共完成造林53.4万公顷,包括人工造林48.7万公顷,飞播造林4.7万公顷。其中“三北”防护林工程27.5万公顷,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11.3万公顷,沿海防护林工程3.4万公顷,珠江防护林工程4.5万公顷,太行山绿化工程5.0万公顷,平原绿化工程1.6万公顷。工程区完成新封山育林32.5万公顷,低产低效林改造

4.4万公顷。新建农田防护林带折合面积5.9万公顷。

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2003年,全国速生丰产林建设成效明显,全年共完成各种地类造林5.9万公顷,其中,荒山荒地造林2.1万公顷,迹地造林2.5万公顷,非林业用地造林1.3万公顷,改培面积1.1万公顷。按培养目的划分,人造板工业原料林、浆纸林、大径级用材林所占比重较高,其中仅人造板原料林一项就占43.6%。从树种上看,北方依然是杨树、泡桐为主,南方则是桉树、相思树,分别占全部造林的32.38%和27.46%。

重大草地保护工程2003年,重点实施了西部牧区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天然草原植被恢复与建设等重大项目。中央西部国债投资17.5亿元。其中,天然草原植被恢复建设3亿元,牧草种子生产繁育基地建设2亿元,退牧还草工程项目12.5亿元。建成人工饲草料基地99.75万亩,围栏改良215.52万亩,棚圈18.635万平方米,鼠虫害治理25.2万亩,种子扩繁田21.96万亩,完成禁牧休牧围栏1亿亩。项目区的草原植被覆盖度普遍比建设前提高10~15个百分点,产草量普遍增加100公斤/亩左右,有效减少了水土流失。据四川省项目区测定,每亩减少水土流失190公斤。

4.2005年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篇四

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二OO六年五月

2005年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2005年,我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生态省建设取得新进展。在社会经济发展保持平稳较快的增长态势的同时,城乡居民生活继续得到改善,全省空气、河流、湖泊、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生态和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一、水环境

状况

2005年我省水环境质量总体继续保持良好。82.3%的监测河段、87.5%的监测湖库水质达到或优于可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河流、湖库水质总体和2004年基本持平。近岸海域以一、二类海水为主,绝大部分监测海域水质处于清洁状态,86.4%的监测海域水质符合水环境管理目标要求。地下水质优良。但部分地表水体仍存在城市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城市附近的局部海域和部分养殖集中区海域受到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的污染。

1、地表水

河流 监测河段中Ⅰ、Ⅱ类水质占58.1%,Ⅲ类水质占24.2%,Ⅳ类、劣Ⅴ类水质分别占16.1%、1.6%。Ⅳ、劣Ⅴ类水质主要分布在部分中小河流、南渡江个别支流的局部河段,以城镇河段及入海口河段居多;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2005年上半年,受大气降水减少影响,河流水体稀释及自净能力降低,部分河 段水质下降,河流水质总体较上同期有所下降;下半年,全省普遍降雨,水体稀释能力逐渐提高,全年水质总体和上基本持平。

南渡江 干流水质优,所有监测河段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以Ⅱ类水质为主;支流龙州河水质优,海甸溪为轻度污染。水质总体和2004年相当。

万泉河 干流水质优,所有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水质总体与2004年相当。

昌化江 干流水质优,所有监测河段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以Ⅱ类水质为主;支流什运河、南圣河和石碌河水质均为优,所有监测河段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质总体与2004年基本相当。

中小河流 在监测的16条河流33个河段中,72.7%的监测河段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Ⅳ类、劣Ⅴ类水质河段分别占24.3%、3.0%,主要分布在东部文昌河和文教河,南部宁远河和三亚河以及藤桥河,北部北门江和文澜江的局部河段。水质总体与2004年基本相当。

城市河段 在流经县城以上城镇的10条河流11个监测河段中,72.7%的河段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Ⅳ类、劣Ⅴ类水质河段分别占18.2%和9.1%。水质总体与2004年基本相当。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除了深田水库外,所监测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且以Ⅱ类水质为主。水质总体和2004年持平。

湖库 开展监测的16座主要湖库中,87.5%的湖库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其中Ⅰ、Ⅱ类水质湖库占50.0%,Ⅲ类水质湖库占37.5%,Ⅳ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湖库分别占6.25%和6.25%。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的湖库有松涛水库、石碌水库、高坡岭水库、水源池水库、赤田水库、探贡水库、南丽湖和广坝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湖库为永庄水库、太平山水库、春江水库、福山水库、沙河水库和万宁水库;深田水库和沙坡水库水质分别为Ⅳ类和劣Ⅴ类。劣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湖库水质主要受 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及氮磷营养盐的影响。2005年上半年因降水较少,湖库蓄水量减少,受有机物及氮磷营养盐影响,湖质水质总体较上同期有所下降;下半年全省普遍降雨,湖库蓄水量逐渐增加,全年水质总体和2004年基本持平。

2、近岸海域

近岸海域以一、二类海水为主,绝大部分监测海域水质处于清洁状态。86.4%的监测海域水质符合水环境管理目标要求;13.6%的监测海域未能达到水环境管理目标要求。总体上看,我省劣二类海水主要受化学需氧量、无机氮、石油类、活性磷酸盐和溶解氧的影响。

东部海域 文昌、琼海、万宁近岸91.0%监测海域为一、二类海水,81.8%监测海域符合水环境管理目标要求。除万宁小海为劣四类海水,其它监测海域均为一、二类海水。万宁小海近岸未能达到二类海水管理目标要求,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和溶解氧;文昌东郊椰林近岸海域未能达到一类海水管理目标的要求。

南部海域 三亚、陵水、乐东近岸76.9%的监测海域为一、二类海水,92.3%监测海域符合水环境管理目标要求。除三亚河入海口和三亚港口附近海域水质为三类或四类,其它监测海域水质均符合海水一、二类标准。三亚河入海口潮见桥附近海域受生活污水的影响,水质为四类,未能达到三类海水管理目标的要求。

西部海域 东方、昌江、儋州和临高近岸72.8%的监测海域为一、二类海水,72.7%监测海域符合水环境管理目标要求。昌江、儋州至临高近岸所有监测海域均为一、二类海水;东方近岸监测海域受化学需氧量影响,均为三类海水。

北部海域 海口、澄迈近岸88.9%监测海域为一、二类海水,所有监测海域水质均符合水环境管理目标的要求。海口秀英港附近海域为三类海水,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和无机氮;其余监测海域均为一、二类海水。

3、地下水 地下水水质总体良好,主要开采区大部分水质为Ⅱ、Ⅲ类,符合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标准。海口地区地下水潜水层水质总体良好,水质和2004年相比有较大改善,但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水质仍然受污染。潜水层水质主要超标组份为亚硝酸盐,承压水层水质总体良好。

地下水水位总体基本稳定。海口地区承压水水位呈稳定~弱下降趋势、漏斗面积略微扩大;三亚市矿泉水、热矿水和琼海市官塘地区热矿水水位基本稳定;万宁市兴隆地区矿泉水水位下降2.23m。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5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为35274.1万吨,比2004年增加6.7%;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7428.1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7846万吨,分别比2004年增加7.7%、6.4%;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3.6%,与2004年基本持平。全省城市镇污水处理率达59.8%。废水中COD排放量95093.7吨,其中工业废水COD排放量11766.4吨,比2004年减少0.3%;生活污水COD排放量83327.3吨,比2004年增加3.0%。

措施与行动

●加强江河保护立法 完成《海南省南渡江生态保护规定》草案制定,经省政府审定报省人大。开展海南省万泉河生态保护的立法调研。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 制定下发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意见》,规范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和监管。环评制度执行率96.0%,当年建成投产项目“三同时”执行合格率达96.4%。开展《环评法》实施的执法检查,对519家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清查,严肃处理违法行为。开展小水电项目的专项清查工作,责令10家违法违规小水电项目停建、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积极开展执法检查 配合省人大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暨海南江河环保世纪行活动,通过检查促进水污染规划的落实,纠正在水污染防治方面的各种违法行为,增强全社会保护水资源的观念。

●强化污染治理和排污申报工作 全面开展排污申报工作,建立了全 省排污申报登记汇总数据库,全年有1357家企业进行了废水排污申报登记,发放废水排污许可证1004份。继续加大污染治理投资力度,全年完成废水治理投资7948.01万元,新增废水处理能力4.47万吨/日。

●开展环保专项整治 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省共出动9767人次,检查排污企业2686家,查处违法排污企业250家,其中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135家、超标排放污染物109家、“十五小”企业5家、违反排污申报和收费制度1家。

●加强城市综合整治定量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 全省8个市均开展了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18个市、县均开展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推动我省环境保护工作。

二、大气环境

状况

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基本保持国家一级水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日均值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仅个别城市(镇)出现超一级标准的现象。

1、区域环境空气

全省东、南、西、北、中五大区域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值均符合国家一级标准。仅总悬浮颗粒物对局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有轻微影响,南部、西部区域分别有0.6%、1.2%的日均浓度值超国家一级标准。全省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值分别为0.006mg/Nm3、0.011mg/Nm3和0.043mg/Nm3,与2004年基本相当。

2、城市(镇)空气

所有监测城市(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值均符合国家一级标准;大部分城市(镇)可吸入颗粒物、总悬浮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值符合一级标准,自然降尘均低于8吨/平方公里·月参照标准;少数城市(镇)受到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自然降尘的轻微影响。昌 江石碌镇受颗粒物的影响相对较大,有27.8%的日平均浓度值超过一级标准,年均值符合国家二级标准。海口市区、三亚市区、儋州那大镇分别有16.7%、5.8%、2.7%的日平均浓度值超过一级标准,但年均值均符合国家一级标准。

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5年全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910.2亿立方米,比2004年增加43.5%。废气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1825.5吨,比2004年减少1.2%,工业烟尘排放量为10225.0吨,比2004年增加0.8%,工业烟尘去除量比2004年增加8.0%;工业粉尘排放量为10642.8吨,比2004年减少0.3%,工业粉尘去除率为91.2%,与2004年基本持平。

措施与行动

●加强城市机动车管理和污染防治 广泛宣传和贯彻执行“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制订了《海南省在用机动车定期检测技术要求(试行)》(草案),加强对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单位的资质检查,组织全省在用机动车检测管理人员培训班。推进燃气汽车改造工程,建成了一座11万立方米CNG加气母站和12座加气子站,推广燃气汽车3500辆。

●强化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污染防治 共有433家企业进行了大气污染物排污申报登记,发放排污许可证145份。全年共投资3638.3万元治理废气,新增废气处理能力199.9万标立方米/时。废气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全省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之内。

●加强城镇烟尘控制区管理 全年新增烟尘控制区面积21.83 km2,其中三亚市扩建一类区面积8.53km2,东方市新建一类区面积11.52 km2、二类区面积1.78km2,较好地改善了建成区空气环境质量。城镇烟尘控制区大气污染源100%达标。

●创建臭氧层友好省 2005年9月16日,我省和全国11个省市在国家环保总局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主办的“国际臭氧层保护日”纪念大 会上共同签署了《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倡议书》,宣布在2006年7月1日前淘汰省内CFCs和哈龙。为切实履行倡议的责任和义务,我省12月27日颁发了《关于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通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开展创建臭氧层友好省的各项工作。

●推广清洁能源利用 加快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在文昌高隆湾白金海岸和海口万绿园等地建设了太阳能照明系统示范工程,全省风力发电装机8755千瓦,年发电量1300万千瓦时,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30千瓦和太阳能热水器5万平方米。

三、固体废物

状况

2005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25.9万吨,比2004年增加12.8%。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贮存量和处置量分别为86.6万吨、38.5万吨和0.8万吨,综合利用率为68.8%,均比2004年有所增加。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0.04万吨。

全省城市(镇)年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15.00万吨,清运率、处理率均为100%;其中无害化处理量为65.49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56.8%。

措施与行动

●加强医疗废物污染防治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规划>的通知》精神,采取积极措施,推进我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医疗废物的管理力度,扩大医疗废物收集网络提高医疗废物集中安全焚烧处理率,对医疗废物集中安全焚烧处理全过程进行监管。

●加强废物进口管理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风险评价、三级审批”和“严格管理、从严审批、总量控制、结构合理”的原则,把好废物进口审批关,严防境外污染转嫁到我省。同时,加强废物加工利用环节管理,防范污染事故发生;鼓励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2005年共 有4家企业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第七类废物进口定点加工单位,有6家企业申请进口废物加工利用。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全年共投资2129.1万元治理固体废物。投资近20万元建设了全省放射性废物临时处置库。严格执行辐射环境管理制度,完成了21家涉源单位申领辐射安全工作许可证和环评审核文件等手续。

●消除“白色污染” 我省进一步采取措施,开展消除“白色污染”工作。一是加强立法工作,省法制办主持召开了消除“白色污染”立法听证会,积极开展立法前的调研工作;二是继续开展消除“白色污染”的宣传,引导企业和公众参与消除“白色污染”工作;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法的塑料袋和一次性发泡餐具,净化环保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市场。据估算,2005年全省可降解塑料袋生产规模达3000吨/年。

四、声环境

状况

城市(镇)噪声污染依然突出。道路交通噪声在开展监测的14个城市(镇)中,有13个城市(镇)存在超标路段,个别城镇所有监测路段全部超标。区域环境噪声有45.5%的监测城市(镇)存在一定程度污染。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交通和生活噪声影响。

1、道路交通噪声

城市(镇)交通噪声污染较重。全省监测城市(镇)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为63.7-76.5分贝,平均值为68.0分贝,较2004年上升0.2分贝。在监测的263公里的城市(镇)主次交通干线中,有24.5%的路段等效声级值超过国家标准。在开展监测的14个城市(镇)中,除东方八所镇外,均存在超标路段,昌江石碌镇、屯昌屯城镇昼间年平均等效声级均超过国家标准70分贝限值。海口市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7.7分贝,基本保持2004年水平;三亚市等效声级平均值69.5分贝,比2004年上升 1.7分贝。

2、区域环境噪声

监测的主要城市(镇)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为47.7-55.8分贝。在开展昼间监测的11个城市(镇)中,儋州那大镇、琼海嘉积镇、东方八所镇、白沙牙叉镇、定安定城镇、陵水陵城镇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年平均等效声级值符合国家一类区(居民文教区)标准;海口市、三亚市、万宁万城镇、文昌文城镇、屯昌屯城镇受到一定污染,年平均等效声级值符合二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标准,个别城镇仅符合三类区(工业区)标准。海口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5.8分贝,三亚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5.7分贝,均符合国家二类区标准,基本保持2004年水平。

措施与行动

●加强立法和监督管理 加强交通运输车辆的管理,禁止在市区鸣笛和行驶农用车辆及大型货车,控制城市交通噪声污染,及时处理各种噪声污染群众投诉案件。

●加强城市噪声达标区管理 海口、三亚等城市建成的噪声达标区继续得到巩固和加强。

●开展高考和中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专项行动

严格控制高考和中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通过新闻媒介发布公告,设立举报电话,并开展噪声污染控制巡查。

五、生态环境

状况

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森林覆盖率较高,天然林保护基本完好,海防林基本合拢;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海岸带生态环境系统基本平衡,海岸线基本稳定;城镇、农村生态环境良好。随着生态省建设的不断推进,人为造成的生态破坏行为有所遏制;维系生态功能的各生态系统基本能满 足服务功能要求,海南岛生态核心区域的中部和海岸带的生态安全得到保障。但是,毁林开荒、毁林养殖、毁林采矿、乱捕滥杀野生动物等生态破坏事件仍时有发生,存在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以及不合理的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1、土地、耕地

2005年全省土地、耕地保护总体良好。土地利用结构以农用地为主,农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五分之四。2005年建设项目用地通过采取与田、水、路、林、村等综合开发整理项目相挂钩方式开展耕地补充工作,年内建设占用耕地348.2公顷,补充耕地368.9公顷,实现耕地面积保持占补平衡,林地基本保持占补有余。我省耕地利用重用轻养现象较普遍,在土地经营管理上,偏重施用化肥轻视施用有机肥,造成土壤有机质下降,土地退化,耕地资源面临较大压力,2005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54733公顷。

2、植被

海南岛植被种类繁多,从滨海沙滩到中部山地,分别分布有人工林、红树林、砂生草原多刺灌丛、稀树草原、热带季雨林、热带雨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高山矮林、园地等类型。2005年末我省森林覆盖率达55.5%。局部地区仍存在毁林开荒、毁林养殖、毁林采石等现象。

3、生物多样性

全省有野生维管束植物4600种,占全国的15%,其中海南特有种600种,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6种,二、三级保护42种;有乔灌木1400种,占全国的28.6%,其中800多种是经济价值较高的用材树种,438种列为国家商品林;约有2500种药用植物,占全国的30%。陆栖脊椎动物有622种,其中两栖类有39种,占全国的18.8%;爬行类116种,占全国的33%;鸟类355种,占全国的30.7%;兽类112种,占全国的18.6%;其中23种为海南特有种;列入国家一、二类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102种,省级保护动物32种。各类海洋生物3000种以上,其中鱼的种类超过1000种,有经济价值的200多种,贝类有491种,藻类有 100多种。我省生物多样性总体保存较好,有些濒危种群还得到了一定的恢复。但目前乱砍滥伐野生植物和乱捕滥猎食用野生动物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生物多样性面临着严重的威胁。

4、海岸带

我省海岸带生态环境优越,发育和保存了多种多样的海岸带生态系统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海岸带生态系统主要有红树林生态系统、珊瑚礁生态系统、以及河口、泻湖等类型的生态系统。我省海岸带生态系统基本平衡,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防风林、红树林等海岸防护林系统基本完善,但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局部地区存在断带。局部海防林由于部分海防林林木是刚栽种不久的幼树林,或是遭受人为和自然灾害破坏后的残次林,防护功能降低,抗击台风、抵御风沙和调节气候等能力下降。高位池养殖、采矿等活动对海岸带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给海岸带的生态环境恢复带来一定的压力。

措施与行动

●开展生态立法工作 省人大审议通过《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5年修编)》;完成《海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编制和《海南中部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修编,并经省政府批准实施;组织制订了《海南省生态市生态县创建工作指导意见》。

●开展海南省绿色GDP核算和环境污染经济损失调查试点工作 2005年完成了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支出和污染治理情况调查等九项调查工作,取得了一批核算的主要数据,正在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框架体系。

●大力发展生态产业 2005年新建无公害瓜果菜基地20万亩,全省无公害瓜果菜基地面积累计达到200万亩,累计有102家企业164个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标志,29家企业52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全省无公害瓜果菜检测合格率达到97%,无公害产品出岛销售量超过343.万吨,产值72.7亿元。●建设优美人居环境和培育生态文化 各城市加强城市河道、湖泊岸堤绿化美化等城市绿化建设,城镇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全省城市镇绿地面积为6924.5公顷,建成区绿地面积5942.7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28.7%,绿地率22.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61平方米。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新建文明生态村503个,累计达到5300个,占自然村总数的22.8%。开展文明生态集镇和文明生态小区的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了“安全文明生态学校”的创建活动和各种形式的生态文化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生态环境意识进一步提高。

●加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生态环境监控管理的“零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控,全年共处理了生态环境举报信件1664起,妥善处理了环境污染事故5起,处理率达100%,结案率达99%。

●继续加强土地依法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加强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正确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努力盘活土地存量土地,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计划管理,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截止12月31日,获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共105宗(含去年上报国务院今年审批的项目),面积为2322.97公顷。

●加强耕地保护 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实现新土地法实施以来连续7年耕地占补平衡。实施以土壤养分调查、监测、新肥料试验和配方施肥为重点的土肥技术推广,控制耕地质量退化。开展基本农田保护调研和设立基本农田保护区示范区工作,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

●推进生态林业工程和生态恢复工程 2005年,继续推进浆纸林、退耕还林、“三边林”等生态林业工程,全年完成浆纸林造林面积43333公顷,海、城和边路防护林造林共4482.4公顷。文昌、昌江、万宁三个市县共完成了采空矿区生态复垦面积270公顷,昌化江出海口区域土地荒漠化治理造林面积280公顷,治理文昌沙化土地面积400公顷。完成儋州、澄迈、海口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920公顷。生态退化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一定恢复和改善。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组织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生物多样性,适应变化世界的生物保障”为主题的一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启动《海南外来入侵物种(植物)现状调查》工作。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野生植物和乱捕滥猎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开展了珊瑚礁保护联合行动和鸟类保护专项行动。

●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 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以及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能力建设和资源本底调查。组织有关专家对海南昌江保梅岭、昌化龙血树、东方黑脸琵鹭等拟建省级自然保护区实地考察。督促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做好内部功能区划工作。截止2005年底,全省共有68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80.88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个,面积约8.52万公顷,省级自然保护区23个,面积263.02万公顷。

六、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

状况

1、气候变化

2005年全年气候年景属于差年景。全省各地年平均气温23.5-26.4℃,比常年偏高0.4-0.8℃;全省年平均气温偏高,为1961年以来的第四高值。年日照时数1407.4-2521.0小时,大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偏少。全省平均年降水量(1737.7毫米)接近常年,各地年降水量949.7-2538.2毫米,大部分地区接近常年;但1-7月中旬,全省降水持续偏少,各地出现1977年以来最严重的跨旱情。2005年我省受热带气旋影响个数较常年略偏少,登陆个数接近常年,其中0518号台风“达维”对我省影响重大。

2、自然灾害

气象灾害 2005年我省受干旱、热带气旋、雷击、冰雹、龙卷风等气象灾害影响,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上半年受干旱影响严重,河流来水量和 水利工程蓄水量明显减少,最大的松涛水库蓄水量仅占正常库容的21.6%;由于持续严重干旱触发的蝗虫大发生为历年之最;干旱造成我省经济作物损失18.3亿元,全省农畜海渔业、电力等直接经济损失20.5亿元。台风“达维”为继1973年14号台风之后登陆本岛的最强台风,对我省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和水利设施方面均造成重大影响,直接经济损失约达93.36亿元;造成我省18个市县222个乡镇630.54万人受灾,死亡21人,倒塌房屋3.21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16.46亿元。

地质灾害 2005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296处,其中滑坡55处,崩塌236处,泥石流4处、地面塌陷1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918万元。地质灾害发生主要在我省中南部,受“达维”台风影响,保亭、三亚、五指山、琼中和白沙等市县山区公路边坡、矿山等人类工程活动频繁的区域发生地质灾害次数大幅增多,危害程度较大。

5.2001年湖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篇五

全省地表水水质省控监测断面75个。其中,有16个符合Ⅰ类或Ⅱ类水质标准,占21.33%;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17个,占22.67%;超过Ⅲ类水质标准的42个,占56.0%。

我省地表水有机污染普遍,面源污染突出,污染类型多样。

湘江和资水干流及长江岳阳段污染较重;资水、沅江、湘江的部分支流水质较差;沅江干流和澧水水质较好;洞庭湖有机污染有上升趋势,个别静水期长的水域存在轻微富营养化现象。各水域源头及各大型水库水质良好。

污染源结构中,大、中城市工业性污染比重继续有所下降,但生活性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上升趋势明显。流经城镇及工业区江段水质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岸边污染带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污染威胁部分城市饮用水源安全。

1.1.1 城市饮用水源

我省主要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在90%以上。其中永州、郴州和张家界三市达标率超过98%;湘潭市达标率最低,为92.5%,主要超标项目为总汞、总镉、氨氮和粪大肠菌群。

长沙、株洲、岳阳三市达标率分别为93.7%、94.5%和95.2%,主要超标项目为粪大肠菌群。邵阳、怀化、常德、吉首和益阳五城市达标率较去年略有提高。

1.1.2 主要水系

湘江污染较为严重。33个监测断面中,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的有17个,占51.51%;超过Ⅲ类水质标准的有16个,占48.49%。

干流在衡阳憩山以上及黄茶岭至株洲渌水入口处江段水质良好。常宁松柏及株洲、湘潭、长沙城市江段水质较差。污染最严重的是株洲霞湾断面,其余依次为松柏、五星、暮云市、易家湾、三叉矶等断面。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汞、石油类、总砷、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及粪大肠菌群。与上年相比,石油类、氨氮、总磷、总镉及挥发酚污染略有减轻,重金属污染水平基本持平。

浏阳河中下游、涟水、郴江、蒸水等湘江支流污染仍较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石油类、总磷、亚硝酸盐氮、总汞、高锰酸盐指数及粪大肠菌群等。

资水污染严重。在12个监测断面中,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有3个,占25.0%;属Ⅳ类及Ⅴ类水质的断面有9个,占75%。

资水干流田江渡断面以上水质较好;田江渡至郭家桥江段普遍受到污染。

支流邵水有机污染严重。夫夷水上游水质尚可,下游污染较重。

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氨氮、粪大肠菌群、总磷和亚硝酸盐氮,以石油类污染最为突出。

沅江干流水质较好,支流污染普遍。11个监测断面中,有9个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占81.8%;超过Ⅲ类水质断面有2个,占18.2%。污染断面为武水汇合口和候加齐,主要污染物为总磷。

支流所设4个断面均超过Ⅲ类水质。巫水主要污染物为挥发酚和石油类,万溶江氨氮污染突出,峒河部分河段总镉和氨氮超标严重。

澧水水质良好。所设4个断面全部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石油类和粪大肠菌群。洞庭湖水质普遍受到污染。所设8个断面均超过Ⅲ类水质,超标项目为总磷、总氮、挥发酚和粪大肠菌群。静水期长的个别水域有轻微富营养化现象。

长江湖南段污染较为严重。所设3个监测断面均超过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和悬浮物。

各大型水库水质良好稳定。东江水库水质最佳,常年优于Ⅱ类水质标准。

各水域污染程度由重到轻排序为:资水支流,沅江支流,资水干流,长江湖南段,洞庭湖,湘江支流,湘江干流,澧水干流,沅江干流,澧水支流。

地表水中污染严重的前十个断面依次为:自治州食品厂,马家坝,东风桥,霞湾,三角州,州七一化工厂,蒸水口,郭家桥,新化北塔,茅草街。

地表水主要污染物按污染指数由大到小排序为:粪大肠菌群,石油类,总磷,氨氮,总汞,总镉,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悬浮物和生化需氧量。

我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趋于好转,与上年相比,超过Ⅲ类标准水质断面的比例略有减少。湘江水质总体上稳中有进,沅江和澧水水质变化不大,洞庭湖水质基本稳定,各大型水库水质保持良好,资水和长江岳阳段污染程度加重。

1.1.3 地下水

我省重点城市地下水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主要超标项目为pH、总锰、氨氮、总汞、亚硝酸盐氮和细菌总数等。与上年相比,污染程度基本持平。

长沙市pH、总锰、总汞、亚硝酸盐氮和氨氮超标。

株洲市总锰、细菌总数和氨氮超标。

衡阳市总锰、亚硝酸盐氮和氨氮超标。

1.2 大气环境状况

2001年,我省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较上年略有好转,但仍较严重。大气环境污染以扬尘和煤烟型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为总悬浮颗粒物(TSP)和二氧化硫(SO2)。总悬浮颗粒物超标的城市比例大,部分城市二氧化硫污染较重。

我省属酸雨污染严重地区之一,具体表现为酸雨分布范围广,降水pH值低,酸雨频率高。

1.2.1 城市空气

在统计的14个城市中,永州,郴州和衡阳3个城市满足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主要指标二氧化硫、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氮年平均值均符合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占21.4%。其余11个城市均超过二级标准,占78.6%。其中,长沙市和株洲市超过三级标准,超标污染物为二氧化硫。

总悬浮颗粒物为我省城市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各城市年均值范围为0.166-0.274mg/m3,平均值为0.209mg/m3(国家二级标准为 0.2 mg/m3)。年均值符合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为永州,长沙、衡阳、郴州和怀化五市(占35.7%),其余9个城市均超过二级标准(占64.3%)。衡阳、岳阳等7个城市有所减轻,娄底、株洲等7个城市有所加重。

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范围为0.017-0.119mg/m3,平均值为0.058mg/m3(国家二级标准为 0.06 mg/m3),与上年持平。株洲市、长沙市、吉首市、张家界市和怀化市二氧化硫年均值超过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余九个城市均符合二级标准。其中,长沙市和株洲市超过三级标准,污染最为严重。长沙、岳阳、益阳、株洲4市有所减轻,吉首、衡阳、永州等城市有所加重。

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范围为0.019-0.043mg/m3,平均值为0.030mg/m3,统计城市均符合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我省城市空气污染以冬季最重,春秋两季次之,夏季最轻。

与上年相比,总悬浮颗粒物超标城市比例略有下降,二氧化硫超标城市比例稍有上升,二氧化氮污染与上年持平。全省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总体上有所好转,部分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少数城市污染仍较严重。

1.2.2 酸雨

我省酸雨分布区域广泛,主要分布在以长沙为中心的湘江流域和以怀化为代表的湘西北地区。

据14个城市的降水监测结果统计,降水年均pH值范围为4.32-6.38,单次降水样的pH值范围为3.10-8.01。降水平均pH值低于5.6的城市有12个,占统计城市的85.71%。降水pH年均值以长沙市最低(4.32),降水年均pH值小于5.0的城市还有怀化(4.53)、娄底(4.60)、吉首(4.63)、株洲(4.55)、湘潭(4.56)、衡阳(4.63)、益阳(4.69)、常德(4.95)。

我省城市酸雨频率为63.4%,酸雨频率大于60%的城市有怀化(95.7%)、益阳(89.2%)、长沙(80.6%)、娄底(78.2%)、株洲(73.1%)、湘潭(71.7%)、衡阳(64.70%)、吉首(62.6%)、常德(60.2%)。

我省酸雨为典型的硫酸型污染,降水阴离子以硫酸根为主,二氧化硫为主要的致酸前体物。

酸雨污染冬、春季比夏、秋季严重。市区污染一般重于郊区。近年来酸雨有从市区逐渐向远郊扩展的趋势。

与去年相比,酸雨污染程度有回升趋势。2001年,降水pH值≤5.6样比上年增加了10%,pH值≤4.5样比上年增加了6%,酸雨频率比去年增加了17.23%。

1.3 声环境状况 1.3.1 交通噪声

全省有14个城市开展了交通噪声监测,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67.4-75.9分贝。其中吉首市平均等效声级为75.9分贝,属较重污染。衡阳市为73.5分贝,属中度污染。株洲市、湘潭市、怀化市、张家界市、邵阳市和郴洲市等6个城市平均等效声级超过70.0分贝,属轻度污染。常德市、益阳市、岳阳市、永州市、娄底市和长沙市未超过国家标准,交通声环境质量较好。

全省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70.8分贝,比上年度下降了0.4分贝。

1.3.2 区域环境噪声

全省14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2.7-61.4分贝。区域环境噪声劣于国家标准的有8个城市,其中吉首市平均等效声级最高,为61.4分贝,污染较重。张家界市为57.1分贝,属中度污染。邵阳、株洲、衡阳、益阳、岳阳、永州6城市略

超国家标准,为轻度污染。长沙、湘潭、怀化、郴州、娄底、常德6城市达到国家标准。

声环境质量较好的和轻度污染的城市各占统计城市的42.9%,中等污染和污染较重的城市均占7.1%。

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5分贝,较上年减少0.2分贝,略高于国家标准,属轻度污染。

1.4 生态环境状况 1.4.1自然资源状况

土地与耕地全省土地面积 2118.29万公顷。土地利用的类型主要有林地,耕地,牧草地,建设、交通用地。

全省水土流失面积405万公顷,比八十年代中后期约减少15%。但水土流失现象仍然比较严重,除少数几个湖区县外,其余都有较大面积水土流失发生,湘中衡邵丘陵区、湘西武陵山区最为严重。

全省耕地面积392.2万公顷,人均0.06公顷,是全国人多地少比较突出的省份之一。由于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部分耕地养分失调,有机质下降。随着建设用地增加与人口的增长,人地矛盾日趋尖锐。

森林与湿地全省有林地面积1210.82万公顷,森林蓄积量2.96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2.44%,是全国重点林区省分之一。我省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湘资沅澧四水上游11个山区县(市),其他县(市)森林资源分布相对较少。

全省湿地总面积450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21.25%,是全国湿地资源丰富的省份之一。其中,天然湿地91万公顷,人工湿地359万公顷。全省水系发达、水网密布、水面辽阔,在主要河流、湖泊岸边和中间,形成了面积较为集中和范围较大的滩涂、草地,构成复杂而条件良好的野生动物的湿地栖息地。

1.4.2 生物多样性

物种我省野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植物种类有248科、1245属、约5000余种(含327个变种)。其中,木本植物1997种及220个变种,共计2217种。60种被列入国家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占全国总数的15.4%。全省有578种野生陆栖脊椎动物,其中资源动物448种。列入国家一级保护的动物有18种,二级保护的有65种。

自然保护区

全省已建立不同级别、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68个,面积80.34万公顷,占全省面积的3.77%。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7个,县级自然保护区34个。自然保护区类型以自然生态为主,有48个,占保护区总数的71%;野生动植物类保护区12个;自然遗迹类保护区8个。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国际湿地公约组织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索溪裕、张家界、天子山自然保护区进入了“世界自然遗产”。

2.0 污染物排放状况

2.1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省工业和城市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20.77亿吨,较上年减少0.36亿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71.88万吨,较上年增加4.48万吨。

2.1.1 工业废水排放

全省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10.72亿吨,比上年减少0.54亿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7.99亿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74.52%,比上年提高8.43%。随工业废水外排的主要污染物有:化学需氧量31.66万吨,氨氮9.54万吨,石油类1323吨。氰化物124.37吨,挥发酚152.00吨,汞2.32吨,镉23.24吨,六价铬22.11吨,铅157.27吨,砷116.13吨。与上年相比,除氨氮外(2001年以前没有统计),其它污染物排放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

工业废水排放量较大的地区是湘潭市(15057.51万吨),娄底市(13711.50万吨),岳阳市(11278.94万吨),衡阳市(8375.64万吨),株洲市(8250.22万吨)。

工业废水排放量较多的行业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20489.56万吨),黑色金属冶炼加工业(12930.83万吨),造纸及纸制品(11193.07万吨),电力、蒸气、热水生产业(8249.20万吨),火力发电业(7978.09万吨)和煤炭采矿业(7471.76万吨)。

2.1.2 生活污水排放

全省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为10.05亿吨,比上年增加0.18亿吨。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9.30万吨,占全省排放总量的55.38%,超过工业排放量;氨氮排放量为3.43万吨。

2.2 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76.2万吨,烟尘排放量44.92万吨,粉尘排放量62.69万吨。

2.2.1 工业废气排放

全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3959.6亿标立方米,较上年增加了390.9亿标立方米。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58.68万吨,工业烟尘排放量37.89万吨,粉尘排放量为62.69万吨。

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大的城市是:株洲市(6.65万吨),长沙市(5.34万吨),娄底市(5.18万吨),衡阳市(4.93万吨),四市合计排放22.10万吨,占全省总量的37.66%。

工业二氧化硫排放的行业特征十分明显,非金属矿物采选业排放11.27万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排放10.65万吨,火力发电业排放7.63万吨,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排放7.38万吨,水泥制造业排放6.84万吨,上述5个行业排放二氧化硫43.77万吨,占全省工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74.59%。

2.2.2 生活废气排放 全省生活二氧化硫和生活烟尘排放量分别为17.52万吨和7.03 万吨。2.3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排放情况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463.67万吨。其中郴洲市最多(428.21万吨),其次为娄底市(400.85万吨),湘潭市(297.20)和衡阳市(216.9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多的行业是有色金属矿采选业(386.07万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13.81万吨)。

全省外排工业固体废物量135.81万吨。排放较多的地区是永州市(31.02万吨),怀化市(19.90万吨),湘西自治州(19.81万吨)。排放量最多的行业是非金属矿采选业(74.04万吨)和煤炭采选业(10.37万吨)。

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5.58万吨,产生量较多的地区有衡阳市(16.06万吨),郴州市(10.93万吨),怀化市(7.43万吨),三市合计排放量34.42万吨,占75.52%。产生较多的行业是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6.00万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13.93万吨),化学纤维制造业(6.02万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4.46万吨),四个行业共产生危险废物40.41万吨,占88.66%。

全省危险废物排放量为1350吨,排放较多的地区是怀化市(905.00吨),衡阳市(316.00吨),株洲市(110.00吨);排放最多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875.00吨)及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321.00吨)。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1531.81万吨,综合利用率为59.58%,较上年增加12.62%。综合利用率较高的地区是长沙市(87.92%),益阳市(84.51%),岳阳市(71.09%)。综合利用率较低的行业是非金属矿采选业(19.47%)。

3.0 措施与行动

3.1 召开首次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

2000年1月14日,省委、省人民政府在省人大、政协会议期间,召开了湖南省首次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杨正午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杨正午强调,全省上下要努力实现“十五”环境保护奋斗目标,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坚持保护与建设并举、防治与保护并重的方针,重点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综合治理环境污染,努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平衡,确保新世纪宏伟目标的实现。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储波就如何贯彻会议精神进行了部署。各市州进行了认真落实。3.2 工业污染防治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根据有关环境法律法规,严格审批和管理新建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新的污染。省环保局审批的75个项目中有6项因选址不当、布局不合理等原因被否决或被责令另行选址建设。加强污染源治理与监控 全省全年共对1360个污染治理项目安排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资金10633万元,共对1350个项目进行了验收。加强对达标企业的督促检查,有效防止了污染反弹。

到2001年底,全省共整治排污口1357个,整治单位669个。娄底市、湘潭市、长沙市、衡阳市、岳阳市、株洲市、郴州市、永州市开展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工作试点,有31家企业立了建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部分通过验收。

2001年10月底,省环保局下发《关于加强枯水期水污染防治力度、预防水污染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要求对重点污染源加强监控,保证了全省城镇饮水安全。

3.3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城市创模工作启动岳阳市、常德市积极开展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活动,完成了创模的申报工作。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快 常德江北城区污水处理厂、湘潭市韶山污水处理厂先后竣工投入试运行,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提高15.5万吨/天;株洲霞湾污水处理厂、永州市向家亭污水处理厂、岳阳市南津港污水处理厂、长沙市星沙污水处理厂建设接近完成。岳阳市开始对南湖进行全面整治,截污工程启动。

继续优化能源结构,提高城市燃气化率。2001年,长沙市政府发布了《关于采取措施控制大气污染的通告》,湖南省环保局、长沙市政府分别对省属31家、市属16家烟气超标单位下达限期治理通知。通过一年努力,长沙市Ⅱ级以上空气质量良好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由去年的47%上升到今年的61.3%。

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2001年,湖南省人民政府以141号令出台了《湖南省机动车污染防治办法》,按该令要求,省环保局联合省交通厅印发了《湖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企业资质认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范了排气污染治理行为。各地机动车尾气检测和综合治理力度加大,成效明显。

3.4 生态环境保护

自然保护区建设永州都庞岭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化县六步溪和怀化市鹰嘴界升级为省级自然保护区;新增永兴便江,洪江雪峰山,桃江浮邱山、桃花江四个县级自然保护区。

湿地保护 洞庭湖生态功能保护区获准列入全国首批十大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试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程启动,与挪威达成合作意向。

生态示范区建设国家环保总局批准长沙市、韶山市、益阳市资阳区、岳阳市君山区、攸县、新宁县等6个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浏阳市通过了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3.5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全省开展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得到了处理。曾引起朱镕基总理等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的安化县廖家坪水库周边乱采金,欧阳海灌区、郴州杨家河无序开矿等问题得到了较好整改。

3.6加强环境质量监测

2001年,省环保局调整完善了全省地表水监测断面,使其更加科学合理。岳阳城陵矶水质自动监测站已正式投入运行,岳阳洞庭湖出口和长沙猴子石水质自动监测站已开工建设。

长沙市环保局在原有一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的基础上,又增加4个,2001年6月5日前开始向国家环保总局上报数据。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完成了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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