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建设兵团

2024-07-12

新疆农业建设兵团(共8篇)

1.新疆农业建设兵团 篇一

【发布单位】82903

【发布文号】新政办发[1998]7号 【发布日期】1998-02-23 【生效日期】1997-10-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工失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8年2月23日新政办发〔1998〕7号)

各师(局)、院(校),221团、222团,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工失业保险暂行规定》已经1998年2月3日兵团第一次司令员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企业职工的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它对于保障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职工的再就业、深化经济体制、维护社会安定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加大失业保险金的收缴力度,扩大收缴覆盖面,加强制度建设,管好用好失业保险金。各级财务、审计和宣传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劳动部门做好此项资金的征集、管理、使用和宣传、监督工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工失业保险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保障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兵团所属的农牧团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中方劳动者。

执行企业财务制度的事业组织及其职工,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失业职工,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其有劳动能力、非自愿性中断就业又要求就业的劳动者。包括:

(一)非因本人愿意中断就业;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

(三)失业前工作时间已满一年;

(四)被保险人所在的企业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五)失业后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第四条 第四条 国家建立失业保险制度,设立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由用人单位和国家负担。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第五条 失业保险工作应当与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和生产自救等就业服务工作相结合。

第六条 第六条 兵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兵团的失业保险管理工作。师(局)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师(局)内的失业保险管理工作。

劳动部门所属的失业保险机构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体经办失业保险业务。其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征集、支付、管理失业保险基金;

(二)对失业职工进行登记、建档、建卡,发放失业救济金及其它费用;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失业调查和统计。

第二章 失业保险基金的征集和管理

第七条 第七条 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

(一)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

(三)滞纳金、社会捐赠等其它收入;

(四)财政补贴;

(五)国家和兵团规定的其它来源。

第八条 第八条 失业保险费的缴纳标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和实行企业财务制度的事业单位按月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农牧团场按缴纳养老保险的工资总额基数的1%缴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按全部合同制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外商投资企业按中方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无法核定月工资总额的单位,其月工资总额按兵团上月平均工资额乘以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总人数确定。

第九条 第九条 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在所得税前列支。实行企业财务制度的事业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自有资金中列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分别从行政费和事业费中列支。

第十条 第十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不得减免。确因经济困难暂时无能力缴纳的,经师(局)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后可以缓缴。缓缴期限自核准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缓缴期限届满,应如数补缴失业保险费及其利息。缓缴期限内免缴滞纳金。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开户银行凭失业保险金缴款书按月代为扣缴,转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失业保险基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增减工资总额或人员时,应及时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失业保险机构可以核查用人单位人员名册、工资发放表、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破产应当及时通知失业保险机构,依法清偿其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兵、师(局)两级统筹管理,师(局)每月收缴的失业保险基金85%自用,15%上缴兵团失业保险机构,其中12%作为调剂金,3%作为管理费。

师(局)失业保险机构应在决算前如数上缴调剂金和管理费,不按时上缴的按日加收未缴数额2‰的滞纳金。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失业保险机构应将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每年向失业保险监督机构报告。

财务、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监督和审计。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保险基金依法不计征税、费,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使用。

第三章 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失业保险基金的开支项目:

(一)失业职工的失业救济金;

(二)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三)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四)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补助金;

(五)失业职工再就业的转业训练和生产自救费;

(六)失业保险管理费;

(七)返还农牧团场失业保险基金;

(八)职业介绍经费补贴;

(九)国家规定的其它费用。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失业职工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根据失业职工失业前的连续工作时间确定:

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发给六个月;工龄满三年不满四年的,发给九个月;工龄满四年不满五年的,发给十二个月;工龄满五年和五年以上的;每满一年,享受救济金的时间增加一个月,但最高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按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70%计发。

失业职工的失业救济金在失业保险机构按月发放。

失业职工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按照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计算。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可享受医疗补助待遇。具体发放标准,由兵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但失业救济期间的累计医疗补助费不得超过本人十二个月的救济标准。失业职工失业前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不得申领医疗补助金。

医疗补助金随救济金一并发给。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一)失业职工在失业救济期间死亡的,由当地失业保险机构凭死亡证明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生前七个月救济标准的丧葬补助金。

(二)生前需供养的直系亲属,按每供养一人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生前五个月的救济标准的抚恤金,供养三人以上的,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生前十五个月的救济标准的抚恤金。

(三)失业职工在失业救济期间因违法犯罪而非正常死亡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四)失业职工在失业救济期间因公益事业死亡的,其丧葬补助金和需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可按本条第一款标准提高80%。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失业女职工在享受失业救济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当地失业保险机构凭生育证一次性发给不超过本人六个月救济标准的生育补助金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失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地失业保险机构停止发给失业救济金及其它费用:

(一)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届满;

(二)正在服兵役、接受中等以上全日制教育或出国定居;

(三)重新就业;

(四)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介绍就业;

(五)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被劳动教养、判刑;

(六)办理了离休、退休手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好失业职工的转业训练和生产自救工作,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失业职工再就业的转业训练和生产自救费,分别按当年筹集失业保险基金总额的15%和10%提取,必须实行专帐并严格管理,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兵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失业保险管理费按当年失业保险基金总额3%提取,用于失业保险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办公等业务费开支。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师(局)收取的失业保险基金按50%返还农牧团场,农牧团场应将返还的基金主要用于失业职工转业培训和生产自救。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职业介绍机构每介绍一名失业职工再就业,由失业保险机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200元职业介绍经费补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企业成建制跨地区(师、局)转移或者被保险人跨地区(师、局)调动工作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被保险人转移。被保险人到迁入地后失业的,在当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失业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挪用,无权自行决定失业保险基金的其它用途,不得违反失业保险基金管理规定进行投资和使用。

师(局)收缴的失业保险基金不够使用的,可向兵团失业保险机构申请调剂,经调剂不敷使用的,由师(局)财政部门予以补贴。

第四章 失业职工的管理与再就业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在做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劳动者档案、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等有关资料报送兵团、师(局)失业保险机构,同时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失业职工接到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后,应在三十日内凭原单位的有关证明、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和近期半身免冠正面一寸照片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兵团或师(局)失业保险机构登记,填写失业职工登记表,申领《失业证》作为领取救济金参加转业训练、招工报考、职业介绍以及其它失业保险待遇的凭证。

《失业证》和《失业职工登记表》由兵团失业保险机构统一印制。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失业职工每月到当地失业保险机构报到一次,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不报到者,停止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鼓励用人单位录用失业职工再就业。对录用失业职工再就业,确需进行转业训练的,失业保险机构可以从转业训练费中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扶持。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鼓励用人单位兴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创建生产自救基地,安置失业职工。对安置失业职工达到规定比例的,兵团、师(局)失业保险机构可将失业职工应享受的失业救济金余额按相应比例一次性付给用人单位,对开展生产自救资金确有困难的,可借给一定数额的生产自救费。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失业职工再就业时,应到当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失业职工符合离休、退休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离休、退休养老保险待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弄虚作假或以其它非法手段领取失业保险救济中其它费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追缴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保险手续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用人单位拒缴、少缴、瞒报或者未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同意拖缴、欠缴失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补足应缴款额,按日加收应缴款额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对违反本规定的未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个月的、失业保险机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失业保险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给予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延期支付或少发、不发失业救济金及其它费用的;

(二)侵占、截留、挪用、贪污失业救济金及其他费用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本暂行规定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兵发(1988)240号、兵发(1989)009、兵发(1991)4号文件中有关失业保险的条款同时废止。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本暂行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兵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2.新疆农业建设兵团 篇二

1 信息化在兵团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助推作用

众所周知信息时代是以信息为中心, 而传统农业的经济结构重心是资本和资源, 如何把资本和资源实施共享, 实现其时效性和实效性, 追求农业的最大效益是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最为关键的技术问题。如果在农业各项工作中全面应用信息技术, 为农业管理者、生产者和经营者提供全方位实时信息则弥补了传统农业的缺点, 并使传统农业向产业化发展飞速前进。农业产业化的实质就是把大市场和生产者结合起来, 这结合的枢纽恰恰就是信息化, 生产者获得从产前的市场信息到产后的生产加工、包装、运送、中介组织等全方位服务, 使他们依据市场需求优化配置生产要素, 合理安排生产, 通过信息流使物质流、能量流、资金流在时间、空间及流量上取得同步协调。信息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拓展其活动空间, 增强其经营能力, 提高其市场流通效率, 信息化是农业产业化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要求。

2 兵团农业产业化、信息化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对兵团农业产业化、信息化建设的认识不足

资源分散、缺乏共享、社会化程度低造成了信息化在农业产业化中的应用还比较薄弱。兵团领导已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建设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重要性, 但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实施方法, 也不了解所需要的支撑体系。从而导致兵团农业的信息化建设水平还很落后, 与内地发达城市的差距甚远。政府方面投入不足, 资金匮乏、无相关政策、缺乏人力, 更没有组织机构。涉农企业及务农劳动者信息化意识淡薄, 对国家、兵团下发的信息化政策文件缺乏理解和落实, 始终停留在传统农业的产销模式中。信息资源作为一种战略资源的重要性还没有被人们普遍认识。

2.2 信息网络的基础设施不完善

目前通信网络已覆盖兵团大部分地区, 电信的光纤网络也在基层连队铺展开来。城镇家用电脑普及率达到53.68台/百户, 团场、连队家用电脑普及率达到4台/百户, 连队光纤网络宽带通达率达到77%。基本具备了网络传输的必备条件, 但部分偏远地区的通讯问题仍未解决, 家用电脑的普及率也很低, 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个别部门虽然建立了自己的信息系统, 但是各部门之间应用系统不能互联互通, 网络的共享、共用水平低, 网络信息安全存在隐患。

2.3 兵团农业信息网络实用性低, 信息服务体系不完善

兵团农业信息网络应用水平低, 网络体系不健全, 资源结构不合理, 共享程度低, 信息量过剩与不足并存。农业信息网络目前主要应用在信息浏览方面, 宣传、汇报、直观反映的信息量过多, 重复现象严重, 指导农民生产决策及管理技术的信息量较少。无组织机构进行信息的整合和反馈, 更新过慢, 基层缺少采集、管理信息的专业人员, 致使网络信息实时性差, 影响了运行效率, 降低了使用价值。软件建设上建设了统计数据、地理地籍、农情资料、科技信息等专业数据库, 但仍然缺乏大型实用数据库, 面向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开放型数据库就更少了。

2.4 资金投入不足, 信息化管理人才稀缺

信息化发展的过程中, 资金是发展的保障前提, 然而兵团农业信息化建设的融资渠道太过单一, 仅靠政府划拨经费, 这使得信息化建设变得被动。同时用于研制信息化产品的经费不足, 信息基础设施特别是计算机网络投入不够。兵团务农劳动力大多文化程度不高, 没有信息化意识, 对信息化也不了解, 很多农民可能都没有上过网。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急需一批专业人才, 应当不仅精通网络技术, 并且熟悉农产品流通, 具备一定的经济知识。由于对农业信息网络人才不够重视, 培训机制不完善, 致使农业信息网络人才相当缺乏。

2.5 龙头企业未能起到模范带头, 指导学习的作用

兵团目前拥有自己网站的企业只占到5%, 实现财务管理信息化的企业占到80%。而兵团农业的代表企业西部牧业, 是兵团产业化发展的龙头企业, 目前尚无自己的网站, 仅仅实现了企业内部财务信息化。这使得企业的管理模式和产销方式还比较落后, 在信息化管理方面未能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但随着信息化的发展, 西部牧业也在做积极的努力, 申报专项研究课题, 与高校联合研究企业信息化管理营销模式, 但是仅限于起步阶段。工业领域的代表企业是新疆天业 (集团) 有限公司, 该企业是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的大型国有企业, 新疆天业基本实现管理信息化, 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目前拥有自己的网站和比较健全的信息化管理体制, 但涉农面窄。除此之外, 阿克苏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绿原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企业被确定为兵团首批企业信息化软件应用试点单位, 但这些单位均无自己的网站。

3 信息化推进兵团农业产业化发展与建设的建议

3.1 政府应发挥积极引导作用, 加大投资力度, 保证资金到位

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农业, 农业的发展密切关系着国计民生。然而农业又是风险高、收益低且需要政府支持和保护的产业。农业信息化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扶助。政府应重视农业信息化的发展, 应该设立专门的机构为农业信息化服务, 召集专家、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农业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全面调查、论证, 制定科学的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应将农业信息化提高到战略发展的高度, 是兵团的一大重要建设项目。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宣传力度, 加大资金和人力的投入, 以政府有关部门为主积极建立农业信息网络, 为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系统化的农业信息支持。

3.2 加快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 充分发挥其效能

政府应当宏观调控, 微观治理, 对信息化基础网络建设要实行统一规划, 统筹安排, 分层次推进, 使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公用化, 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等级的农业网站建设, 要建立农业信息化测评体系, 制定相关的激励机制, 要充分利用现有广播电视网络、电话网络、计算机网络和卫星传输网络等信息传播媒体, 围绕建立农产品市场体系、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广先进农业技术, 积极开展广泛的信息建设和服务, 把有效的政策、科技、市场等信息, 通过各种途径送到农户手中, 真正为农业产业化服务。

3.3 加强农业资源与信息平台的整合

加强信息整合, 建立资源目录体系, 为信息资源的汇总、交换和共享提供平台。在信息平台的研究上, 力争将各种农业服务流程、应用软件、硬件和各种标准联合起来, 创建一个融多种技术手段和多种工作方式, 对内整合业务、对外提供服务的涉农信息平台框架, 充分提高信息的使用效率, 增强信息服务的实时性。加强与涉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建立信息交换制度, 改变信息重复采集、分割拥有、垄断使用和低效开发的局面, 促进各级农业部门、农业企业和科研机构的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

3.4 加快培养农业信息化人才

农业信息化建设需要一批专业人才, 兵团政府应加大信息化人才的引进力度, 注重信息化人才的综合培养, 同时必须把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作为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的一项紧迫任务来抓。兵团可通过以下三条路径培养信息人才: (1) 大力开展农民培训教育和信息化教育, 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 用于指导生产和发展流通。 (2) 加强培育计算机应用、信息服务、系统集成的信息技术企业。 (3) 培育兵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以信息化标准建立管理新模式, 为兵团农业产业化提供示范指导作用。

3.5 规范农业信息化标准, 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农业信息化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 尤其在农业信息资源管理、市场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应尽快规范, 为提高农业信息的权威性, 法律法规就必须规范经营者和使用者的行为, 使农业信息化发展呈健康状态, 起到促进良性循环作用;其次建立农业信息化标准, 该标准应与国际标准兼容、与国家标准相统一, 以提高信息的准确性, 重点是农业信息网络标准、网络接口标准、信息流程标准和采集编码标准等方面;最后制订有利于农业信息化发展的优惠政策, 发挥其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郭庆然, 信息化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的深层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 2006, 34 (21) .

[2]吴磊, 信息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助推器[J].农业产业化, 2007, 03.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垦荒岁月 篇三

全国各地的物资源源不断地通过铁路运送到西藏,全国支援西藏发展建设的热情也持续高涨,经常有援藏组织奔赴西藏,参加开发建设。然而,作为共和国时间最早、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援藏建设的一段历史却被岁月尘封了,直到40年后,这段壮阔的历史画卷才被揭开。

2006年7月28日,一群白发苍苍的老人自发聚会在绿树成荫的石河子广场王震将军铜像前,这137名从全疆各地赶来的援藏老战友在时隔近40年后终于相见了。当年援藏团副政委张复瑛、组织股股长范存炜夫妇也专程从乌鲁木齐赶来聚会。他们热情拥抱,互致问候,热泪盈眶。在热辣辣的烈日中,大家激动地放声高唱《翻身农奴把歌唱》、《北京的金山上》、《唱支山歌给党听》、《毛主席的战士最听党的话》等脍炙人口的经典老歌。唱着、唱着他们哽咽了,哭完之后他们又笑了。当年的女兵们情不自禁踏着节拍跳起了欢快的藏族舞,大家不约而同将压抑了近40年的高原情结宣泄、释放出来。大家谈论着一个话题——40年来那魂牵梦绕的西藏啊!那曾经被他们征服了的唐古拉山,还有那无数次梦中才能回到的易贡湖畔,如今怎样了?那可是他们留下青春、汗水、热血甚至是生命的地方啊!老战士们流着热泪,激动地向人们述说着那段至今仍鲜为人知的往事。

迅速组建援藏团

据祝庆江老人回忆(祝庆江,当年援藏团的行动负责人):1966年党中央决定在西藏成立生产建设兵团,以加速西藏的社会主义建设,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加强战备,巩固国防。2月22日,周恩来总理亲自召集在北京参加农垦工作会议的直属垦区的负责人座谈,研究在西藏组建生产建设兵团的问题。周总理听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政委张仲瀚的详细汇报后,果断指示:“组团到西藏去。”总理在会上要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一个精干的建制团到西藏长期从事农垦建设事业,主要是起榜样的作用。结合西藏特点运用兵团的经验,以便在发展西藏农垦事业中少走弯路。

为贯彻周恩来总理“组团到西藏去”的指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召开了党委会,决定从农二师、农六师、农七师、农八师抽调干部战士,组成援藏团奔赴西藏。新疆兵团援藏团是由3个建制营、1个勘测设计队、1个汽车运输维修队、1个卫生队、1个基建队、1个面粉加工厂组成。

古稀之年的白莲塘老人述说起40年前组团到西藏去的往事时,流露出与他年龄极不相符的激情。那时,不满30岁的白莲塘在农八师石河子总场工作,浑身总有使不完的力气。这位1956年从河南荥阳支边来的青年,在兵团这个大家庭里经过10年的锻炼,已经成为一个典型的军垦战士。“3月初的一天,我正在尚户地公社进行土地勘测,突然接到场部命令,让我立即赶到场部接受紧急任务。”白莲塘老人回忆着当时的情景。

一秒钟都不敢耽搁,白莲塘迅速赶往场部,组织科长赵建礼找白莲塘谈话:“接上级命令,农八师要组建一个由3个连组成的建制营,参加援藏农垦示范团。鉴于石总场在农垦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经场党委研究决定,由你担任其中一个连的连长。现在命令你立即着手组建连队。组建具体要求是:干部战士年龄不超过30岁;男女比例为3:1;党团员比例不能少于50%,而且必须是思想觉悟高、历史清白、生产先进,各方面靠得住的。从现在起,你就开始到石总场下属各分场、连队去选拔,务必尽快将队伍组建起来。场里已经在各分场、连队进行宣传动员了,报名工作正在进行中。”

很快,135名政治条件良好、农业技术过硬、身体素质一流的战士组成了援藏的一个连队。

1966年4月5日始,2035名干部战士组成的援藏团分3批奔赴西藏。第一批援藏人员由易贡农垦团团长胡晋生带队。其中,干部90人、战士470人。他们在奎屯集合,从乌鲁木齐乘火车到西宁,然后沿青藏线进入西藏,4月30日到达西藏拉萨。同年9月,原农七师副师长王隆率领第二批队伍到达西藏。一周后,来自农二师的第三批援藏战士也进入西藏。

奔赴雪域高原

从乌鲁木齐到西宁的2000多公里路程,援藏官兵们乘坐的是火车。而在2100多公里长的青藏公路崇山峻岭间,官兵们在卡车的摇晃中闯过了昆仑山口、五道梁、唐古拉山。恶劣的天气、险要的山路、剧烈的高原反应考验着援藏团战士们的信念和斗志。

原西藏易贡农垦团四连班长王云回忆说:“我们乘坐的火车很像闷罐车,车内光线不好。从兰州到西宁的途中,大家的情绪有些低落,带队领导就让识谱的我给大家教唱歌。歌一唱起来,气氛就活跃了,我们一路上都在唱歌。”

首批援藏团的官兵们终于在4月8日下午到了西宁。

从青海西宁出发时间是4月13日,当日的天气格外晴朗。东方刚泛鱼肚白,40多辆卡车载着援藏战士就出发了。第一个目的地是格尔木。

白天赶路,晚上住兵站。坐了几天卡车,每人身上都落满了一层黄土,个个灰尘满面。好在沿途看到了许多藏羚羊、牦牛、野骆驼、野猪、狼等野生动物,让大家感到新奇至极,暂时忘却了途中的疲劳和烦躁。4月18日到了格尔木,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进藏起点。格尔木海拔2800米,是个天高云淡、风轻水绿,风景赛江南的好地方。“那时格尔木还算不上是个城市,没有几盏路灯。”援藏战士衡宗凤回忆说,要过昆仑山的那天,天蒙蒙亮兵站就响起了哨子声,随后,汽车发动的声音、女人喊叫孩子的声音混作一团。车队走了一阵子,有人提醒大家快看雪山。事实上,援藏队伍已经到了世界屋脊的边缘了,海拔在3000米以上。他们说的雪山其实是常年积雪不化、绵延数千里的昆仑山。

卡车在坑坑洼洼的石头路上颠簸着。援藏团的战士们第一次感到了高原紫外线的强烈。海拔越来越高,出现高原反应的人数开始增多。

援藏队伍4月21日到达昆仑山口。4月26日开始翻越海拔更高的五道梁,这里海拔已达5000米左右。

队伍在温泉兵站休整一天后,战士精神面貌有所改观。接下来他们要向唐古拉山山口进发。这是青藏线上海拔最高也是最后一道隘口,海拔在5150米左右。到达唐古拉山脚下的那天是4月28日。

唐古拉山山顶终年积雪,此处天气变化莫测,经常雨雪交加、反复无常。只要一翻过唐古拉山,就进入了西藏境内的羌塘高原。已翻过昆仑山、五道梁两处“鬼门关”的援藏官兵在唐古拉山面前同样没有却步、退缩。

68岁的陶燕玲老人说:“车队过昆仑山和五道梁时,车开得很慢,大家对雪域高原的风光惊叹不已,再翻唐古拉山时,便不觉得有啥稀奇了。”

同样,卡车在翻越连绵起伏的唐古拉山时,大家再次经受了高原反应的折磨。今年70岁的贾德良、当年易贡农垦团四连连长回忆说:“到了海拔4000多米后,我就开始头疼、恶心、干呕,吃不下东西,到了五道梁兵站时,还输了氧,唉!”在五道梁没有什么反应的邵良才在这里也饱受了高原反应带来的痛苦,他先是觉得呼吸困难、头晕、眼球都快涨出来了,随后又觉得太阳穴像是要爆炸了,后脑勺跟挨了闷棍一样。现住在农六师一○六团、原易贡农垦团一营三连卫生员杨六合说:“有人在呻吟、呕吐,我也迷迷糊糊的,像是被扔在沙滩上的鱼儿,只剩喘气的劲了。有一个反应较强的战士跌倒在其他人身上,脸变成酱紫色。我赶快拿过氧气袋让他吸几口才缓解,脸色也慢慢恢复正常。”

卡车似乎也出现了高原反应,行进的速度更慢了,摇摇晃晃走了不知几个小时后,大家突然看到路边有牲畜了,就问领队啥时能走过唐古拉山。为了缓解大家的紧张情绪,领队说:“已经过了!”听到这个消息大家顿时松了口气,也没那么难受了。事后才知道这是善意的“谎言”。

到达易贡之后

4月30日,援藏队伍顺利到达了西藏拉萨。5月1日,第一批援藏队伍在拉萨受到了西藏党政军民的热烈欢迎。当晚,西藏军区还为大家举行了欢迎晚会。

抵达拉萨后的第三天,援藏队伍再次踏上征程,5月4日,到达目的地——离拉萨300多公里的波密县易贡湖畔,总计全程4600多公里。

在西藏4年多的时间里,剿匪是当时军事任务之一。靳元春当时是易贡农垦团二营六连一班班长(退休前在石河子蔬菜研究所锅炉班当班长),据他回忆:1966年秋,西藏特别混乱,有血债人命的叛乱头子都跑到境外去了,与境内的反动势力相互勾结。一到晚上,到处都有枪声、发报声。部队为防止发生不测,规定凡外出必须3人以上,携带武器。那时,不少藏民都帮助我们,一天有人报信说有个土匪藏在玉山一个山包里。六连副指导员陈竹茂率领我们全班战士,找了一个叫卓玛的翻译带路赶到那里。当时天色已晚,为防止意外,战士在外守了一夜,天刚亮,便犹如神兵天降般将其抓获。押解回去后,当地藏民说他是叛匪副司令,大家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

农八师石总场的高兴汉、闫海水也讲述了一次剿匪经历。1968年7月的一天,部队接到地方报信,说村里有户人家偷偷往深山里送饭,并说他们已跟踪送饭人,摸清了地点。当天晚上,六连连长白莲塘带领高兴汉、闫海水等人直奔叛匪藏身的山林。在深山老林里搜索了两天,山林里没路,到处是刺,还带倒钩,把大家的手、脸、衣服都钩烂了。第二天大家相互挑刺时,痛得直咧嘴,现在想起来还觉得钻心地疼。

到了第3天下午,才找到叛匪的藏身处,那是一个很隐蔽的山洞。他们没有立刻出击,而是在山洞附近隐蔽起来。傍晚时分,4个叛匪张望着溜进了山洞,有两个叛匪临进洞时还转过身来警惕地向外面四周察看。看到叛匪们全部进洞后,白莲塘发出了行动命令,战士们迅速包抄过去,把4个叛匪一举抓获。高兴汉说,他们招供出一个是司令、一个是参谋长、两个是副团长。后来这4个人全部交由西藏军区处置。

王隆,原易贡农垦团副参谋长(退休前任农七师副师长)。“我们在易贡时,为藏民们办了好多好事、实事,藏民们非常感激我们。”王隆老人讲到那段往事时很激动。“我们易贡农垦团有个韩贵水,是二营五连卫生员,他医术高明,服务态度特别好。不但为战士们诊病治病,而且还为当地的藏民们治病,口碑很好。许多藏民们得知他的医术高明后,赶来找他治病。有的藏民跑了几十里路来找他看病,他态度和蔼,非常耐心地为藏民们治病,经他治疗救助的藏民不计其数。后来藏民们把牛、羊也赶来让他治病,结果也给治好了。战士们开玩笑说,你到底是人医还是兽医?藏民们对他的高明医术非常佩服,称赞他是雪域高原的好医生。”

当年,援藏团的各连队一般由3个男兵排和1个女兵排组成。女兵不仅要操持家务,而且和男兵一样都是建设者。现住五家渠市的范存炜告诉笔者:“40年前,我作为组织股的股长和姐妹们一起奔赴西藏。我们在易贡经常组织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那时不讲年龄差异,也没有性别区分,比赛的哨子一吹,男男女女就唱着号子,开始紧张的劳动比赛。”

范存炜说,她记得当时有个叫高雁的姑娘,人长得高大结实,修埂、挖渠、掏树坑都是好把势,劳动竞赛时男兵都赶不上她,大伙都叫她“花木兰”。现住农八师石总场的赵献云与高雁一样,也是援藏娘子军里的好把势。和她一起的姐妹韩中玉说:“当年在西藏,赵献云挑着两麻袋麦子走上百八十米都不换肩。我们上山割牛草,那山特别陡,下山的时候大家背一捆草,斜着身子一步一步往下挪。赵献云一人背两捆草走在最前面。她因为劳动表现突出,经常帮助身体瘦弱的同志,连队里评先进年年都有她。”

赵献云说:“连队的4个排之间开展劳动竞赛,给成绩最好的排颁发劳动优胜红旗。我们女兵排拿过好几次优胜红旗。有一次开荒造田竞赛,有个叫唐玉坤的妹子发着高烧,她没让大伙儿知道就参加了竞赛。我们看见她满脸通红地拿着铁锹翻地,干着干着就扑通一下栽倒在地上。我和班长王官女把她背回宿舍,她醒过来就挣扎着要下床,还跟我要铁锹,说是要继续参加竞赛去。当时,比赛已经结束了,我们得了第二名,她非常自责地说,如果她不发烧的话红旗男兵拿不走。”

鄢汉武,当年易贡农垦团二营六连司务长,退休前在农八师石总场四分场工程连任会计。他讲了这样一个故事:“1967年春天,我们六连二排奉命上山开荒,那个地方的石头一个个都像房子那么大。山上风大,人说话都很困难。一天,大家正在吃饭,就听到外面刮起大风,声音像爆炸一样。带队领导赶紧让大家迅速疏散开来,我们有的趴在大坑里面,有的躲在石头背后,也有的躲在大树旁。这时,楼房那么高的雪山像脱了缰的野马一样冲了过来,风势很大,有些树被连根拔起。当时帐篷、武器、炸药等物品全部被埋掉了,幸好人员没有大的伤亡,只有个别人受了点轻伤。我们花费了两天多的时间才把物品清理出来。40年过去了,现在回想起来,我们仍觉得心有余悸,雪崩太吓人了。”

贺礼山,原易贡农垦团三营八连战士,他说:“李水友连长是我这辈子见过的干部中最能吃苦的一位,他太能干了。我们到易贡后,开荒造田、剿匪平叛、发展经济是首要任务。李水友连长身先士卒,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开荒造田时,因为是山区,当时有一种漆树有毒,与香椿树非常相像,很难辨认,人接触后马上过敏中毒,脸肿、身上起水泡、下身红肿、行走困难,水泡一破流出黄水来,很久不能痊愈。我们当时不知道,结果不少战士都过敏中毒。尽管李连长自己也过敏了,但他每天仍在拼命工作。他把树叶放进嘴里品尝,分辨出漆树后就做上记号,让大家小心点。他自己每天都被漆毒折磨,有时整个头都肿了。后来,李连长自己琢磨研制出一种绞车,解决了人员安全问题,而且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很快便在全团推广开来。1967年夏天,韩光辉的爱人难产,剖腹产时需要输血,李连长带头献血。当时生活条件很艰苦,人们的身体状况不是很好,但在他的带动下,人们纷纷主动献血,挽救了母女的生命。”

李连长的事迹感动和激励了许许多多的战士,全连各项工作走在了前列,他本人受到西藏军区表彰,曾作为代表出席西藏军区党代会积极分子会议。他所在的八连也被西藏军区授予“高原好八连”的称号。

当年,易贡农垦团四连驻扎在铁山脚下,这个连队共有125人,与波密县易贡乡加若村为邻,是易贡农垦团能与当地藏民直接交流为数不多的连队。

在易贡农垦团还有一个特殊的连队,叫藏工队。藏工队共有4个分队,由年轻的男女藏胞100多人组成,全部是党、团员,年龄都在30岁以下。藏工三队与四连相隔不远,四连和藏工三队的关系非常好,藏工三队的队员十分虚心地向四连的同志学习播种小麦等农业生产技术。

原易贡农垦团供销股会计邵良才说:“我当时分管粮食,经常到各个连队检查他们的生产情况,藏工队也是我检查的范围。我不懂藏语,每次下藏工队都要带上翻译卢布江村。很多藏工队员在连队干部战士的帮助下,认真学习汉语和生产技术,同时,连队干部战士也积极向藏工队员们学习藏语和修建房屋的技术。”

今年65岁的退休教师高兴汉说:“到西藏后,我被分配到六连宣传班搞宣传工作。宣传班通过编排小节目,如天津快板、数来宝、歌曲、舞蹈、小话剧等,宣传连队里的好人好事。目的是融洽军民关系,丰富大家的文化娱乐活动。六连驻扎在易贡大桥北面二三百米的地方,与藏工队所在的中北村紧挨着,我们就和藏工队经常举办联欢活动。当年26岁的布修是藏工队的民兵队长,人长得很帅,不仅歌唱得好,而且舞跳得也好。只要他跳起舞来,六连的战士们都跟着他学跳藏族舞蹈。而20岁的银妞则长得非常漂亮,是藏工队里的‘百灵鸟’,她的歌舞更是让六连的战士们如痴如醉。银妞的父亲是青海回民,母亲是藏民。六连的战士都非常喜欢银妞,有人还说她是仙女下凡。在每次的联欢中,我们宣传班的20多名姑娘和小伙子也不示弱,穿上从藏工队借来的民族服装,轮番上场表演,台下总是不停地响起阵阵掌声和喝彩声。”

1967年年初,来自农七师一二三团的柳标华被援藏团安排到连队食堂。也就是在这个小小的食堂,他与藏族姑娘布瑞相识相爱了。

布瑞告诉笔者说:“当时,我在连队教书,由于不会说汉话,我就利用在连队食堂吃饭的机会学习汉话。有一天,我去食堂时,在门口与一位年轻人撞在了一起。当时年轻人连忙向我赔礼道歉,我也没往心里去。当我吃到一半的时候,那个年轻人过来坐在我旁边。这时我才从同事那里得知他是食堂有名的大师傅。”

从此,布瑞就开始对柳标华有了好感。布瑞说:“因为一个男人会烧菜,而且还烧得不错,我就认定他是我要找的另一半了。几个月后,柳标华正式拜访了我的父母。在当天的家庭晚宴上,他显露了一下厨艺,让我的父母很高兴。就这样,我俩确定了关系。”

1968年10月,柳标华与布瑞举行了婚礼。从此他俩就与西藏结下了难以割舍的情缘(他们现定居在西藏波密县城)。

熊开湘是1965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乌鲁木齐工作的。参加援藏团后,他做了许多好事。在易贡时他经常利用业余时间采集一些中草药,采集过的药材有党参、当归、天麻、猴头、贝母、三七、五味子等。他时常把采集到的药材分给连队的同志们,用于治疗各种常见的疾病。

连队如果有人受了外伤,熊开湘就用三七止血;谁要是患感冒咳嗽,他就用贝母止咳;还有一些妇女同志身体较弱或产后身体虚弱,他就把采集到的猴头、当归、党参之类的滋补中草药送给她们补身体。这些中草药给连队里的同志们带来了不少方便,大伙都亲切地叫他“业余大夫”。在他的影响下,许多好学的年轻人跟他学习中草药知识,并和他一起上山采草药。

有一次,熊开湘带着几个同志上山挖当归和党参时,他看见一处山势陡峭的山坡上有一大片的天麻,他连忙往上攀爬。突然,他脚下一滑,身体失去了平衡,人从山坡上滚了下来。这时他急中生智,把手中的长把铁铲用力插进土里,才将身体稳住了。同志们连忙赶来将他扶起,他的身上被石头碰得青一块紫一块,额头也被磕出了一道血口子,可他一点也不在乎,拍拍身上的泥土继续向那片天麻奔去。

奉命返疆洒泪壮行

援藏战士到了西藏后,首先树立起了以“藏”为家的思想,决心一辈子扎根西藏。他们克服了自然条件带来的重重困难,垦荒造田,发动群众开展社会主义教育活动,改变当地群众落后的生活、生产习惯。他们将先进的机械化生产工具和农业技术带到了西藏,更将兵团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传统带到了西藏,将一块块山地改造成良田、果园、茶园。在短短的4年间,兵团战士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用青春和汗水,甚至是生命建起了西藏易贡农垦团。

然而,正当援藏战士们要大展宏图时,史无前例的“文革”波及到了易贡农垦团,易贡农垦团陷入一片混乱之中,生产秩序遭到严重破坏。

1969年10月14日,中央军委签发命令:批准易贡农垦团返回新疆。1970年7月初,除少数留守人员外,绝大部分援藏战士(包括家属、孩子)回到了新疆。

王隆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说:“我们在西藏为藏民办了很多实事,关系相处得非常融洽。当得知我们要走的消息时,藏民们从四面八方赶来,哭着不让我们走。他们把我们当作最亲的亲人,依依不舍地为我们送行。藏民们送了十几里路都舍不得离去。当时的场景太感人了。”

时任易贡农垦团三营营长张川铭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在西藏度过的最后一个元旦。当兵站的领导端起手中的茶杯问候战士们时,也不知是谁先哭了一声,接着便哭声大起,大家抱作一团。当晚的聚会就这样不欢而散,这与刚进藏的情形截然相反。援藏战士们带着哀伤离开了战斗、工作过的地方。

“是谁带来远古的呼唤,是谁留下千年的企盼,难道说还有无言的歌,还是那久久不能忘怀的眷恋,哦……呀拉索,那就是青藏高原……”

40年前,这首歌还未诞生,援藏战士们已经见证了青藏高原的雄奇壮美。当上世纪90年代这首歌传唱大江南北时,援藏团的老战士立刻便喜欢上这首歌,人人都会唱。这首悠扬大气的歌成为了2006年7月28日聚会的主题歌。

在王震将军铜像前,歌声不断。张复瑛老人激动地朗诵了自己创作的诗:

有一方水土让我们思念,

我们的青春在那里奉献,

冰雪中有我们的战友,

雪山下有我们的伙伴,

泥石中有我们的血汗,

易贡湖有我们的呼唤。

那是一段刻骨铭心的岁月,

感动了青藏高原唐古拉山。

农垦示范团的生命之火,

点燃、照亮了藏民的心田,

军垦的种子播撒在亘古荒原。

四十年援藏岁月稠,

屯垦戍边写春秋。

当年握别情依旧,

今日相聚泪双流。

夕阳正红益清健,

老有所为乐悠悠。

4.新疆农业建设兵团 篇四

注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 小题,每小题4 分,翔0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下列职工薪酬中,不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成本费用的是()。

A .构成工资总额的各组成部分

B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C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D .社会保险费.下列关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可变现净值等于存货的市场销售价格

B .可变现净值等于销售存货产生的现金流入

C .可变现净值等于销售存货产生现金流入的现值

D .可变现净值是确认存货跌价准备的重要依据之一.某企业2012 年12 月31 日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为300 万元,已提坏账准备10 万元,应付票据的账面余额为60 万元,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余额为30 万元。该企业2012 年12 月31 日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项目的金额为()万元。

A.290

B.230

C.260

D.300.企业用当年实现的利润弥补亏损时,应作的会计处理是()。

A .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润”科目

B .借记“利润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

C .借记“利润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润”科目

D .无需专门作账务处理.下列各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购入债券,应增加事业基金一一投资基金

B .医院药品的核算均采用进价核算

C .医院药品的核算均采用售价核算

D .事业单位借入款项,一般不预计利息支出.企业增资扩股时,投资者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大于其按约定比例计算的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部分,应作为()。

A .资本溢价

B .实收资本

C .盈余公积

D .营业外收入.某企业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月初库存材料60 件,每件为1 000 元,月中又购进两批,一次200 件,每件950 元,另一次100 件,每件1 046 元,则月末该材料的加权平均单价为()元。

A.980

B.985

C.990

D.1 18.采用成本法核算时,企业对于持有期间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的股利,应()。

A .作为投资收益或长期投资减少处理

B .作为长期投资减少处理

C .作为投资收益处理

D .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委托方采用收取手续费的方式代销商品,受托方在商品销售后应按()确认收入。

A .商品售价

B .收取的手续费

C .销售价款和手续费之和

D .销售价款和增值税之和.企业现金清查中,经检查仍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经批准后应计入()。

A .财务费用

B .管理费用

C .销售费用

D .营业外支出

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5 小题,每小题4 分,共20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下列各项中,影响企业营业利润的有()。

A .投资收益

B .财务费用

C .所得税费用

D .营业外收入.企业购入股票作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

A .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B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C .购入时实际支付的相关费用

D .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而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下列关于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说法正确的有()。

A .新建的固定资产按造价和相应发生的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入账

B .改扩建的,按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变价收入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价值

C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及发生的各项费用入账

D .盘盈、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估价入账.以下可以做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核算的有()。

A .专利权

B .专有技术

C .商标

D .商誉.按现行制度规定,需要在“应收票据”科目下核算的票据包括()。

A .银行汇票

B .银行本票

C .商业承兑汇票

D .银行承兑汇票

判断题(本类题共10 小题,每小题4 分,共40 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认为表述正确的请选择’对’,认为表述错误的,请选择’错’。)1 .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所有者权益总额不变。()

对.企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货已经销售,则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应同时结转对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对.农业综合开发的“综合”是指开发方式、资金来源、治理措施、治理效益的综合。()C 对C 错.如果企业销售合同所规定的标的物尚未生产出来,但持有专门用于该标的物生产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也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对.事业单位无形资产均一次摊销,计入事业支出。()

对.短期借款利息在预提或实际支付时均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错.由于货币资金的流动性最强,因此,农牧团场持有的货币资金越多越好。()错.消耗性林木类生物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郁闭时停止资本化。()对.农牧团场实行团、营、连三级管理一级会计核算。()

错.农牧团场企业单位上缴的社会养老等五大保险基金属于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章程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团场管理,建立和完善具有兵团团场特点、科学规范有序的管理体制和富有效率的运行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团场是兵团党政军企合一特殊组织的基本单位和主要组织形式,是履行中央赋予兵团屯垦戍边特殊使命的基础和主要载体,具有法人资格,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条团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屯垦与戍边的关系、特殊管理体制与市场机制的关系、兵团与地方的关系,履行生产队、战斗队、工作队、宣传队职能,更好地发挥推动改革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建设大军作用,更好地发挥增进民族团结、确保社会稳定的中流砥柱作用,更好地发挥巩固西北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的铜墙铁壁作用。

第四条团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富职工群众,壮大团场实力,推动团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率先在西北地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第五条团场按照 “经济发展、生活富裕、场风文明、环境良好、管理民主”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建设的总体要求,协调推进团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团场走上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发展道路。

第六条团场发扬以 “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为主要内涵的兵团精神,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政治素质、经营素质和军事素质,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数量足够、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职工队伍。

第二章 领导体制

第七条团场实行党政一套班子、党委集体领导、成员分工负责、团连两级管理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分工明确、工作有序、精干高效的运行机制。

第八条团场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是团场的领导核心,对团场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凡经党委集体决定的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贯彻落实。

第九条团场党委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场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团场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二)听取和审查团场党委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的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查团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的工作报告。

(四)选举团场党委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通过团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

(五)讨论决定团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研究解决团场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七)讨论决定召开团场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审议向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八)讨论决定必须由全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十条团场党委全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全委会的议题由常委会确定。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可举行。

第十一条团场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的职权,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和全委会的决议、决定。

(二)召集并主持全委会,审议拟提交全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并提出意见。

(三)按照” 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讨论决定经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研究加强团场各级党组织和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

(五)领导团场职工代表大会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

(六)讨论决定必须由常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团场党委常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常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党委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常委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可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可举行。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研究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常委会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或常委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常委会报告。

第十三条团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团场党委和上一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协助团场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第十四条团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向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纪律检查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委会职权,主持经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指示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委会的决议、决定。

(二)召集并主持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委会,审议拟提交全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并提出意见。

(三)讨论决定团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方面经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五)讨论决定必须由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团场党委书记担任政委,主持党委全面工作,领导团场政治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并主持常委会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

(二)代表常委会向全委会或党代表会议报告工作,代表上届党委向党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三)研究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督促上级党组织和团场党委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第十六条团(场)长是团场的法定代表人,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团(场)长在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团场行政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团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财务预决算,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民生工程项目、重大改革措施、各项规章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经党委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团场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的日常工作。

(三)定期向常委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四)团场党委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七条团场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按照党的组织原则,正确处理好组织与个人、上级与下级、成员与成员之间的关系,自觉维护班子的集体领导和团结统一。党政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委的决定,确保政令畅通,对分管工作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完成党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机构编制

第十八条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立团场机关工作机构。在团场党委、团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团场辖区内的党政群、人民武装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九条团场机关工作机构的设立和调整,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的确定和调整,由团场报师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

团场机关工作机构设置为:

党委办公室。挂团场办公室、机要科、信访办公室牌子。

具体负责协助团场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和机要、保密、机关事务、信访、外事、旅游、史志、档案等工作。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科与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团场纪检监察行政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等经常工作。

政工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宣传、统战(工商联)、机构编制、文化、广播、电视、民族宗教等工作。对外可使用组织科、宣传科、统战科和文化广播电视科的印章。

综合治理办公室。挂政法办公室牌子。具体负责政法有关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发展改革科。具体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项目落实、政策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安全生产等工作。

社政管理科。挂民政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具体负责科技、教育、体育、卫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残联、老龄和社区建设等工作。对外可使用教育科、卫生科、劳资科的印章。

财务科。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统计科牌子。具体负责财务工作、国有资产监管和统计工作。

农业科。具体负责农业、畜牧业、林业、水利、农机、农业产业化等工作。工交建商科。挂环境保护科牌子。具体负责工业、交通、建设、商业、环境保护、信息和质量技术监督等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经师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中心团场可在进入团场原机关所在地设置社政管理办公室,作为团场机关的派出机构,具体承担社政管理方面的部分业务工作。

第二十条团场人民武装部是团场党委的军事部门和团场的兵役工作机构,接受团场和师武装部的双重领导,列入团场机构序列。具体负责团场民兵的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以及武器装备管理、战备执勤、维护稳定、征兵等人民武装工作。

其机构的设立和调整、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的确定和调整按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一条团场的群众团体按照有关章程设立。工青妇在团场机关设置工作机构,其机构的设立和调整、机构工作任务和人员编制的确定和调整由团场报师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其他群众团体不在团场机关单设工作机构,有关工作由团场机关相关工作机构负责指导和协调。

第二十二条团场事业单位的设立、人员编制的核定,以兵团规定的机构设置数量、编制总额和人员要求为依据,由师机构编制委员会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并报兵团编委办公室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团场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具体机构设置要与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一致。严禁擅自增设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第二十四条团场辖区内的师、垦区或其他地方所属工作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其工作职责。团场具有协助其开展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职责,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实行双重管理的工作机构进行协管。

第四章 经济体制

第二十五条团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既体现团场行政管理职能、又体现团场具有企业属性的体制机制和实现形式。

第二十六条团场坚持以职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实行“土地承包经营,产权明晰到户,农资集中采供,产品订单收购”的基本经营制度,并不断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

(一)按照稳定职工定额承包地、搞活职工家庭自用地、管好团场经营地的总体要求,完善土地承包政策。职工定额承包地实行土地长期固定、生产自主经营、成本费用自理、负担只减不增、收益风险共担、享受社会保障的政策。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由团场有组织有计划进行,承包职工家庭不能自行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职工土地承包权益。严禁团连干部承包或变相承包土地。

(二)加大团场农用生产资料产权改革。对农机、牲畜等生产资料作价归户,由职工自主经营;对依附于土地的大棚、牲畜棚圈、条田旁边的防风林带、分散零星的果园、不影响团场统一调控的小型水利设施等生产资料,鼓励职工买断承包经营权;对采棉机等大型农业机械,积极鼓励职工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形式经营;对团场投资建设的果园等,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以职工退休年龄为限实行租赁或承包经营。

(三)落实农资集中采供政策。团场不再直接经营农资,认真做好为职工农资“ 一票到户”服务工作。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确保提供给职工的农资不得高于同类同质同期当地市场销售价格,维护职工自主控制生产成本和自主选择农资的权利。

(四)健全产品订单机制。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实行农产品订单收购,订单以外的农产品由职工自主销售。

禁止对棉花等大宗农产品设卡强行收购。建立职工与团场或龙头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订单产品收购办法,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原则,加强团场国有土地管理。

(一)各类项目建设占用团场国有农用土地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做到“ 先补后占”,维护团场国有农用地的权益,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

(二)建立并严格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考核责任制。防止耕地沙化、盐渍化、污染和水土流失,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团场主要领导是团场辖区内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年底向师报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离任时应当接受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审计。

(三)团场辖区内土地改变用途应当依法报批。严禁国家和兵团批准之外的水土资源开发行为,严禁各类社会人员、经济组织开发团场水土资源。团场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土地管理工作,保证辖区内不发生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第二十八条团场辖区内的国有企业(含辖区外控股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统称团场企业。团场应当为团场企业提供良好服务,并依法进行指导和管理。

(一)团场成立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把团场出资的国有存量资产依法授权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统一经营和管理。团场自筹资金和上级拨付投资用于企业的发展资金,委托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经营管理。团场不再作为兴办企业的直接出资人,不再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二)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负责团场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加强控股、参股企业监管,委派产权代表履行出资人授权经营的责任,并负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接受师国资委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三)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参与团场建设和发展。鼓励支持团场职工群众自主创业兴办企业。无论以何种形式兴办团场企业,团连干部不允许入股参股,也不得违背职工意愿强行要求职工群众入股参股。

第五章 社会事业

第二十九条

团场应当加强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的领导和管理,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贴近群众,统筹协调、合理布局,创新体制、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完善与团场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职工群众需求相适应的社会事业发展体系。

第三十条严格划分团场事业单位的性质,根据公益性和经营性要求,将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定额补贴、自收自支、定额上交等类型。全额拨款、定额补助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应当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对自收自支、定额上交等经营性事业单位,强化自我发展能力,逐步走向市场。

第三十一条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精简统一效能”和“ 因地制宜、该整合的整合、能依托的依托”的原则,统筹优化团场各类社会资源,科学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的布局、总量和职能,保证团场公益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十二条团场对各类公益事业和公益组织进行监督管理,根据不同类型公益组织的特点,分别建立责任制和绩效评价制度,确保各项公益服务的合法性及有效性。重大公益事业的发展与调整,应当征求团场职工群众意见,或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三十三条团场公益性事业发展经费由兵团、师和团场共同予以保障。

兵师两级用于团场公益性事业发展的经费,在兵师两级财务预算中安排,随着兵师财力的增加,逐年加大支持力度。缺口由团场自筹解决,并在团场财务预算中作出安排。

第三十四条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有别于团场机关和企业、符合自身特点的内部运行机制和用人制度。建立科学设岗、竞聘上岗、岗位考核、奖惩、合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加强团场社区管理。

科学合理划分社区,建立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协商议事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第六章 维稳戍边

第三十六条团场维稳戍边力量主要由民兵组织、政法机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组成,承担着防范、打击“三股势力”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团场内部稳定、支援所在地方维稳、守卫辖区边防安全的任务。第三十七条团场民兵组织是团场的武装力量,主要包括民兵应急营(连)、民兵营(连)等。加强规范化的军事训练,不断提高民兵组织的战斗力。平时坚持劳武结合,积极参加团场经济建设。战时按照上级指令,参与处置内部突发事件和支援地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第三十八条团场政法机关是上级政法机关的派出机构,是团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骨干力量,主要包括驻团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在上级机关和团场党委的双重领导下,主要职责是承担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公正执法、维护团场和谐稳定的任务,指导和带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进行治安巡逻、治安防范和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团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是防范和减少各种违法犯罪、维护团场和谐稳定的有生力量,主要包括治保调解组织、连队治安员队伍等为主的群防群治队伍。主要职责是在团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领导下,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发动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排查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构筑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推进平安团场建设。

第四十条团场信访工作是团场党政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主要职责是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团场领导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团场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七章 财务制度

第四十一条兵团对团场逐步实行“ 综合财力补助+ 专项”的预算管理体制。综合财力补助只能用于团场公共支出,不足部分由团场经营收入弥补。

第四十二条团场实行“一总两分” 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界定团场公共预算收支,并严格与团场企业预算分账核算和管理。第四十三条团场机关实行严格的部门预算管理,各项经费全部纳入公共预算。团场机关实行定员、定额管理,对其承担的公共支出逐步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第四十四条在规范团场事业单位性质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各项收支均纳入部门预算,规范管理。

第四十五条对团场各类企业资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全部实行独立核算和企业财务预算管理。

第八章 连队管理

第四十六条连队是团场领导下的基层单位和一级管理组织,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上级的方针政策,落实团场下达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和考核指标,负责连队社会稳定工作,开展平安连队和文明生态小康连队建设。

(二)组织和协调连队各种承包关系,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

(三)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职工学习教育培训,组织引导职工按照市场需求发展庭院经济、自主创业。

(四)团场安排的其他任务。

第四十七条连队党支部是连队的领导核心,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连队党支部书记担任政治指导员,通过民主选举程序可以兼任连长。同时要注重发挥连队群团组织的作用。

第四十八条连队干部实行严格的编制管理。耕地规模万亩以下连队配备干部5-7 人,万亩以上的连队配备干部7-9 人。

第四十九条连队的运行经费纳入团场财务预算,实行报账制。团场在预算中适当安排一定的经费,由连队支配使用。

第九章 劳动管理 第五十条职工是兵团事业的主力军,是团场劳动管理的主要对象。团场职工是依法与团场建立了劳动关系,办理了招录手续,签订了劳动合同,遵守团场各项规章制度,享受职工权利并履行职工义务的劳动者。

第五十一条团场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劳动并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

(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以及社会救助和职工福利的权利。

(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四)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

(五)参与团场、连队民主管理的权利。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承包土地的职工还享有以下权利:

承包经营土地的权利;按合同约定组织生产经营和有序销售产品的权利;承包土地收益的权利;承包职工家庭自主雇工和内部分配的权利;享受国家和兵团各项惠农减负政策的权利。

第五十二条团场职工履行下列义务:

(一)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

(二)缴纳”五保三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统筹费和工会费、职工教育费、职工福利费)的义务。

(三)遵守团场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

(四)提高综合素质和技能的义务。

(五)履行维稳戍边使命的义务。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团场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其他义务。

承包土地的职工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维护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不能擅自用于非农建设或撂荒土地的义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能造成土地等级降低的义务;信守土地承包合同,及时上交订单内的产品和应上交团场的费用,不损害团场公共利益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职工拒不履行义务,或者严重违反团场规章制度的,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依照劳动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团场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自动解除团场职工身份,不再享有职工各项权利。

第五十四条团场应依法加强对辖区内非职工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团场社会和谐稳定。指导非国有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对租赁团场国有土地的非职工从业人员、短期临时劳务工等人员,鼓励其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章 民主管理

第五十五条团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第五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团场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团场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接受团场党委的领导,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团场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十七条团场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团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财务预决算报告、经营计划、改革方案等重大事项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团场经营管理方案、集体合同草案、民主选举连队领导干部方案、团场收入分配方案等重要事项。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资金使用方案、劳动合同、劳动保护措施、职工住宅建设和分配方案及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审议决定对违规违纪职工予以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等事项。

(四)评议、监督团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听取团场领导述职报告,提出评议意见报上级组织部门,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改变。

第五十九条符合条件的团场职工,均具备选为职工代表的资格。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占6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各占20%左右。其中女性代表不少于总数的25%。少数民族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少数民族职工所占比例,少数民族职工所占比例较低的团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少数民族职工代表数量。

第六十条团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规范和完善团(连)务公开制度。团(连)务公开的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要公开办事结果,又要公开办事程序;既要公开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公开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使团(连)务公开始终在职工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下进行。

第六十一条团场机关各科室及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有关政策、办事程序及结果。团属企业按有关规定实施公开。

第六十二条团场、连队及其他实施公开的单位应当在便于职工群众阅览的地方设立固定公开栏,也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墙报等形式公开有关事项。第六十三条连队应当按照兵团有关文件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职工大会民主选举连队干部制度。

第六十四条连队应当充分发挥连队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连队领导干部定期在职工(代表)大会上作述职报告,接受职工的质询,评议结果在职工评议栏上公开。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各师可参照本章程的规定,制定团场所辖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具体实施意见。第六十六条本章程由兵团党委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

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团场驻地范文 篇六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驻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5号

兵团下辖5座城市-石河子市、五家渠市、北屯市、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其中后四座为新建城市。石河子市始建于1950年,目前城市道路、供排水、集中供热、民用燃气、城市公交、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基础设施完善配套,被联合国评为“人类居住环境改善良好范例”;五家渠、北屯两个新建城市市政建设1998年开始启动,现已新增城市道路25公里、日供水能力1.2万吨、供热170万平方米,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具有较大的建设与开发潜力。同时建成了一批功能较为齐全的小城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师团所在地

石河子市(农八师):汉语。在玛纳斯河的西岸,河中多石子而得名。20世纪50年代中国人民解放军建设的新城。辖属5个街道办事处:东城、红山、向阳、老街、新城。

北泉镇:汉语。石河子乡:汉语。

五家渠市(农六师):汉语,因解放军开垦荒地前,这里有五户人家围住一条渠而得名。北屯市(农十师):汉语,解放军屯垦的最北之地。

阿拉尔市(农一师):蒙古语,一种草的名字,另一说为维吾尔语,意为“河洲”、“绿色的岛屿”。托喀依乡:维吾尔语,“小土丘”,位于塔里木河北岸。

图木舒克市(农三师):原名“吐木休克”,古波斯语,不详。现代维吾尔语,“鸟的嘴”,“突出的一角”。

农一师

驻阿克苏市,辖1-16团场,分布于阿克苏地区,人口25.24万;

1团,驻阿克苏市金银川镇。金银川,汉语。寓意此地粮食生产丰收。2团,驻阿克苏市新井子镇。新井子,汉语。

3团,驻阿瓦提县哈拉库勒镇。哈拉库勒,维吾尔语,黑色的水塘(沼泽)。4团,驻乌什县包孜镇。包孜,维吾尔语,语意不详。5团,驻温宿县沙河镇。沙河,汉语。6团,驻温宿县荒地镇。荒地,汉语。7团,驻阿拉尔市玛滩镇。玛滩,汉语。8团,驻阿拉尔市塔门镇。塔门,汉语。9团,驻阿拉尔市。

10团(中心团场),驻阿拉尔市科克库勒镇。科克库勒,维吾尔语,蓝色的水塘。11团,驻阿拉尔市花桥镇。花桥,汉语。12团,驻阿拉尔市南口镇。南口,汉语。

13团(中心团场),驻阿拉尔市幸福城。幸福城,汉语。

14团,驻阿拉尔市夏合勒克镇。夏合勒克,维吾尔语,纺织地。15团,驻阿拉尔市红桥镇。红桥,汉语。16团,驻阿拉尔市新开岭镇。新开岭,汉语。

托海牧场,驻阿拉尔市。

农二师

驻库尔勒市,辖21-36团场,分布于巴音郭楞州,人口20万;

21团,驻和静县开来。开来,汉语。

22团(中心团场),驻和静县幸福滩。幸福滩,汉语。23团,驻和静县。

24团(中心团场),驻和硕县。

25团,驻博湖县湖光镇。湖光,汉语。26团,驻和硕县。

27团,驻焉耆回族自治县四十里城子镇。四十里城子,汉语。此地距焉耆县城40里。

28团,驻库尔勒市上户镇。上户,汉语。在大渠上边居住的住户。

29团(中心团场),驻库尔勒市吾瓦镇。吾瓦,维吾尔语:“兔子都不呆的地方”,形容此地的荒凉。30团,驻库尔勒市双丰镇。双丰,汉语。

31团,驻尉犁县英库勒镇。英库勒,维吾尔语:“新的水塘”。32团(中心团场),驻尉犁县乌鲁克镇。乌鲁克,维吾尔语:“干燥”。33团,驻尉犁县库和木依。库勒木依,维吾尔语,有油的水塘。

34团(中心团场),驻尉犁县铁干里克镇。铁干里克,维吾尔语:“生长骆驼刺的地方”。35团,驻尉犁县铁干里克镇。铁干里克,维吾尔语:“生长骆驼刺的地方”。36团,驻若羌县米兰镇。米兰,蒙古语“米勒”,意思是“骏马奔驰的地方”。223团,驻和静县哈木胡提。哈木胡提,蒙古语。

农三师

驻喀什市,辖41-

49、51-54团场、2个水库、1个农场、1个总场,分布于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和叶尔羌河和喀什噶尔河流域,人口16.9万;

41团,驻疏勒县。

42团,驻岳普湖县莫乃勒镇。莫乃勒,维吾尔语。43团,驻麦盖提县英尔曼(棉丰)。英尔曼,维吾尔语。44团(中心团场),驻图木舒克市小海子。小海子,汉语。

45团(中心团场),驻麦盖提县博塔依拉克。博塔依拉克,维吾尔语。46团,驻麦盖提县。

48团,驻巴楚县河东新镇。河东,汉语。49团,驻图木舒克市。50团,驻图木舒克市。51团,驻图木舒克市。

52团,驻图木舒克市齐干却勒镇。齐干却勒,维吾尔语,沙枣池塘(沼泽)。53团,驻图木舒克市皮恰克松地镇。皮恰克松地,维吾尔语。54团,驻图木舒克市。

伽师总场,驻伽师县阿其克镇。阿其克,维吾尔语,苦。

托云牧场,驻乌恰县托云乡。托云,柯尔克孜语,“能吃饱的地方”。

叶城牧场,驻叶城县萨依也尔。萨依也尔,维吾尔语,戈壁村。

叶城二牧场,驻叶城县国道219线南10余公里。

莎车农场,驻莎车县阿其克。阿其克,维吾尔语,苦。

红旗农场,驻阿图什市七盘水磨。七盘水磨,汉语。

东风农场,驻英吉沙县。

工程团,驻巴楚县喀拉拜勒镇。喀拉拜勒,维吾尔语,黑色的池塘(沼泽)。

农四师

驻伊宁市,辖61-79团场,分布于伊犁州直辖区西部,人口22万,又名新疆伊犁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

61团,驻霍城县阿力麻里镇。阿力麻里,突厥语“苹果”。

62团,驻霍城县老霍城镇金边。老霍城镇,原名拱宸城,原名和尔郭斯,因临霍尔果斯河而得名。“和尔郭斯”、“霍尔果斯”为同名异译,均为准噶尔语“畜牧地”之意。拱宸城1780年由清将军伊勒图所建,为伊犁绿营携眷官兵之霍尔果斯营屯驻。

63团,驻霍城县塔克尔穆克尔镇。塔克尔穆克尔,哈萨克语“不毛之地”。64团,驻霍城县可克达拉镇。可克达拉,蒙古语,“绿色的原野”。

65团,驻霍城县三宫乡南梁三宫。此地因紧靠霍城县清水河镇,故在建农场初起名清水河农场。66团(中心团场),驻霍城县界梁子镇。界梁子,汉语,因此地有低矮的天山余谷,为分界岭,故有此称。67团,驻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裴新哈莎镇。裴新哈莎,锡伯语,“密布的木围栏”。68团,驻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佛尕善镇。佛尕善,锡伯语,“老村”。69团,驻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哈海镇。哈海,锡伯语,“好汉”。

70团,驻伊宁县谊群镇。谊群,因与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毗邻,以“愉群翁”的谐音取名“谊群”。71团,驻新源县阿合齐镇。阿合齐,哈萨克语,“白色的芨芨草滩”。72团,驻新源县肖尔布拉克镇。肖尔布拉克,哈萨克语,“盐碱滩,盐碱泉”。73团,驻巩留县阔尔吉勒尕镇。阔尔吉勒尕,哈萨克语,“荒凉的沟壑”。74团,驻昭苏坡马镇。坡马,蒙古语,“边境要塞”。75团,驻昭苏县和吐浩尔镇。和吐浩尔,蒙古语,“低洼”。

76团,驻昭苏县吐尔根布拉克镇。吐尔根布拉克,突厥语,“依水居住的人家”。77团,驻昭苏县阔克托别镇。阔克托别,哈萨克语,“绿色的山包”。78团,驻特克斯县阿热勒镇。阿热勒,哈萨克语,“半岛”。79团,驻尼勒克县则库镇。则库:蒙古语,“温暖”。

拜什墩农场,驻伊宁县喀什乡。拜什墩,哈萨克语,“五个土墩”。

农五师

驻博乐市,辖81-91团场,分布于博尔塔拉州,人口9.97万;

81团,驻博乐市。

82团,驻精河县黑树窝子。黑树窝子,汉语。83团,驻精河县沙山子镇。沙山子,汉语。84团,驻博乐市。

85团,驻博乐市布恩混图。布恩混图,蒙古语。86团(中心团场),驻博乐市。87团,驻温泉县。

88团,驻温泉县博格达尔镇。博格达尔,蒙古语,“神山的背后”。89团,驻博乐市塔斯尔海镇。塔斯尔海,蒙古语。90团,驻博乐市塔格特。塔格特,蒙古语,多泉 91团,驻精河县托托乡。托托,蒙古语,大鸟。

农六师

驻五家渠市,辖101-111团场,8个农场,分布于北塔山、玛纳斯河、天山、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之间,人口26.9万;

101团,驻五家渠市长征路。

草米集镇(原三营营部)。草米集,汉语,屯垦后,这里有苇草、出产大米,渐形成集镇。铁牛镇(原四营营部)。铁牛,汉语,101团机务连在此,机务连多拖拉机,人们叫其铁牛。

102团,驻五家渠市梧桐镇。梧桐,汉语,102团为兵团第一个农场,驻地原为梧桐(即胡杨)丛生的地方,故名。103团,驻五家渠市蔡家湖镇。蔡家湖,汉语,清光绪年间,有3户蔡姓人家在此居住,原是一片苇湖洼地,取名蔡家湖。105团(中心团场),驻昌吉市枣园镇。枣园,汉语,昔日荒草茫茫,野生沙枣遍地,俗称沙枣园。

106团,驻呼图壁县马桥镇。马桥,汉语,清同治年间,逃难的汉民在徐学功等人率领下,在此跨河筑城自卫,河上架吊桥,可容一人一骑通行,故名马桥。

107团,驻吉木萨尔县三台镇。三台,汉语,清朝在此设立有第三个台站。108团,驻奇台县湖沿镇。湖沿,汉语,地处草湖边沿得名。

109团,驻奇台县骆驼井镇。骆驼井,汉语,新疆解放前常有商人骆驼队经过,在此凿井一眼,得名骆驼井子。

110团,驻奇台县三十里大墩镇。三十里大墩,汉语,该地有一大土墩,相传为古代烽火台遗址,清光绪年间,始称三十里大墩。

111团,驻呼图壁县头道湾镇。头道湾,汉语,因地处呼图壁河拐弯处,取名头道湾。

芳草湖农场,驻呼图壁县芳草湖镇。芳草湖,汉语,清乾隆与嘉庆年间,甘肃镇番县(现民勤县)移民在此垦殖建村,得名镇番户。1952年改名正繁户,1996年更名芳草湖镇。

老生地镇(一分场场部):老生地,汉语,此地原为古荒地,当地人把未开垦的荒地称生地,以后又开垦种植,故称老生地。白蒿滩镇(二分场场部):白蒿滩,汉语,过去遍地长满白蒿,生长茂盛,故名白蒿滩。

大东沟镇(三分场场部):大东沟,汉语,清光绪四年从马桥城和芨芨梁等地迁入几户人家在此垦殖,引芨芨梁渠水浇地,在村东开两条渠,大渠称大东沟,小渠称小东沟。

沙梁子镇(四分场场部):沙梁子,汉语,地处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多沙包得名。

官地镇(五分场场部):官地,汉语,1958年前,此地的土地为附近农民公用,可以自由耕种或放牧牲畜,当地农民称官地。东河坝镇(六分场场部):东河坝,汉语,清朝末年,当地农民引水灌田,在呼图壁东河岸开一条渠并筑一坝,称东河坝。

新湖农场,驻玛纳斯县新湖镇。新湖,汉语,因此地距一草湖近而得名。

六运湖农场,驻阜康市六运湖镇。六运湖,汉语,因地处六运的下湖地区得名。

土墩子农场,驻阜康市土墩子镇。土墩子,汉语,镇东有一唐代烽火台遗址,梯形土堆至今犹存,故名。

红旗农场(中心团场),驻吉木萨尔县四厂湖镇。四厂湖,汉语,据《新疆志稿》记载,清光绪十四年,屯田军在此设军马厂,按马厂序号排列第四,又因水草茂盛,俗称“天生圈”,故名“四厂湖”。

军户农场,驻昌吉市二畦镇。二畦,汉语,据清代《新图志?沟渠志》记载,称二畦渠,镇沿具名。

共青团农场,驻昌吉市芨芨槽镇。芨芨槽,汉语,多冲沟、洼地,因芨芨草生长茂盛而得名。清光绪、宣统年间绘制的昌吉版图,均标芨芨槽地名。

奇台农场(中心团场),驻奇台县四十里腰站镇。四十里腰站,汉语,清代称四十里铺,光绪十五年(1889),奇台县治由靖宁城(今老奇台镇)迁驻古城(今奇台镇),地处二城之间,向背各40里,故称四十里腰站。

北塔山牧场,驻奇台县库甫镇。库甫,蒙古语,意为“木柄”。

农七师

驻奎屯市,辖123-131、137团场,分布于伊犁州直辖区东部,人口20.6万;

123团,驻乌苏市车排子镇。车排子,汉语,以前有丢弃的车排架子。124团,驻乌苏市高泉镇。高泉,汉语。125团,驻乌苏市柳沟镇。柳沟,汉语。

126团,驻乌苏市科克兰木镇。科克兰木,蒙古语,绿色草原。127团,驻乌苏市苏兴滩镇。苏兴滩,汉语。128团,驻乌苏市前山镇。前山,汉语。

129团,驻克拉玛依市五五新镇。五五新镇,汉语,此地离奎屯市55公里。130团,驻克拉玛依市共青城镇。共青城,汉语。131团,驻奎屯市。

137团,驻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乌尔禾,蒙古语:“套子”。

农八师

驻石河子市,辖121-122、132-136、141-144、147-150、152团场,1个总场、1个种羊场,分布于天山北麓中段,准噶尔盆地南缘,人口58.19万;

121团(中心团场),驻沙湾县炮台镇。炮台汉语。122团,驻沙湾县东野镇。东野,汉语。132团,驻沙湾县红光镇。红光汉语。133团,驻沙湾县桃花镇。桃花,汉语。

134团(中心团场),驻沙湾县下野地镇。下野地,汉语。135团,驻沙湾县沙门子镇。沙门子,汉语。136团,驻克拉玛依市小拐镇。小拐,汉语。141团,驻沙湾县北野镇。北野,汉语。

142团(中心团场),驻沙湾县新安镇。新安,汉语。

143团(中心团场),驻沙湾县花园镇(新疆华侨农场)。花园,汉语 144团,团部:驻沙湾县钟家庄镇。钟家庄,汉语。147团,驻玛纳斯县十户滩镇。十户滩,汉语。148团,驻玛纳斯县西营镇。西营,汉语。149团,驻玛纳斯县东阜城镇。东阜城,汉语。150团,驻玛纳斯县西固城镇。西固城,汉语。151团,团部沙湾县紫泥泉镇。紫泥泉,汉语。152团,驻石河子市。

石河子总场(原145、146团),驻北泉镇。北泉,汉语。

农九师

驻塔城地区额敏县,辖161-170团场,1个农场,分布于中哈边境线上,人口7.1万;

161团,驻裕民县。

162团,驻塔城市叶尔盖提镇。叶尔盖提,哈萨克语,163团(中心团场),驻塔城市阿克乔克。阿克乔克,哈萨克语,白色的山冈。164团,驻塔城市。165团,驻额敏县。166团,驻额敏县。167团,驻额敏县。168团,驻额敏县。169团,驻额敏县。170团,驻额敏县。

团结农场,驻额敏县木丰镇。

农十师

驻北屯,辖181-190团场,1个独立营场,位于祖国西北部的阿勒泰和塔城两地区,是外联哈萨克斯坦、俄罗斯、蒙古国,内联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和阿勒泰地区六县一市的交通枢纽。全师总人口77119人。

181团,驻阿勒泰市巴里巴盖镇。182团,驻福海县喀拉玛盖乡。183团,驻福海县双渠镇。

184团,驻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夏孜盖乡。185团,驻哈巴河县克孜勒乌英克镇。186团,驻吉木乃县吉木乃镇。187团,驻福海县。188团,驻福海县。189团,驻北屯市。190团,驻福海县。191团,青河农场,驻福海县。

第十一师(工业建设师)驻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以建筑业为主;全师总人口3.97万人

工1团:驻石河子市。工2团,驻乌鲁木齐市。工3团,驻库尔勒市。工4团,驻乌鲁木齐市。工5团,驻石河子市。工6团,驻石河子市。工7团,驻乌鲁木齐市。工8团,驻奎屯市。

农十二师

驻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981年兵团建制恢复,1982年乌鲁木齐市农垦局改为兵团乌鲁木齐农场管理局,副师级建制。是乌鲁木齐市重要的瓜果蔬菜、牛奶蛋禽、肉食水产三大副食品生产基地和粮油生产、种子、啤酒花生产以及工业品生产基地,辖104团,4个农场,1个养禽场,分布在乌市西郊和南郊,环绕乌市,人口5.46万,即乌鲁木齐农场管理局;

104团,驻乌鲁木齐市西山路139号。

西山农牧场,驻乌鲁木齐市南郊省道101线15公里处。五一农场,驻乌鲁木齐市西郊乌昌公路北5公里处。三坪农场,驻乌鲁木齐市西郊乌昌公路南8公里处。头屯河农场,驻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养禽场,驻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

221团场,驻吐鲁番市交河古城东5公里处。

农十三师

驻哈密,农十三师下辖8个农牧团场,46户工业企业,其中国有企业39户,有限责任公司6家,私人企业1户。2006年,全师总人口6.89万人.8个团场分布在哈密地区一市两县和吐鲁番地区。全师拥有规划面积1497.81万亩,可开发面积167万亩,已经开发面积50万亩。

黄田农场,驻哈密市黄田镇。黄田,汉语,因区域内土地广阔,有大面积田野,因景得名。

火箭农场,驻哈密市尖尖墩镇。尖尖墩,汉语,有唐代烽火台旧址建于高隘处,呈梯状,远看似尖土墩,多年巍然屹立。红山农场,驻巴里坤县红山。红山,汉语,因此地灌溉渠水发源于红山口,山色呈暗红色,故名。

柳树泉农场,驻哈密市柳树泉。柳树泉,汉语,曾有一眼很大的泉水,形成涝坝,四周有多棵2人合抱的大柳树,故名。

淖毛湖农场,驻伊吾县淖毛湖乡。淖毛湖,蒙古语“诺木托罗盖”的简称,意思为“弯弓山”,地下水位高,多沼泽,习惯称诺木湖。

红星一场,驻哈密市二道湖。汉语,有一大一小自然沟蓄水流动形成两片大的盐碱沼泽地,远看似湖泊。红星二场,驻哈密市火石泉。火石泉,维吾尔语,“双刺玫泉”之意,区域内有大片泉水和芦苇、白刺等植物。红星三场,驻哈密市龙泉镇。汉语,古时曾有两条干沟从现农场中部穿过,称为“龙王沟”,下游有龙王庙。红星四场,驻哈密市红延镇。汉语,因距兰新铁路线上的红旗车站较近而得名。红星一牧场,驻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城。

红星二牧场,驻哈密市骆驼圈子。汉语,骆驼圈子在星星峡附近,古丝绸之路驿站,来往驼队多,有多处骆驼棚圈而得名。

农十四师

驻和田,辖47团场,224团。皮山农场、1个牧场,分布于和田.。2006年,总人口31989人,全师下辖弄木团场4个,工业企业3户,商贸企业9户,交通、建筑单位个。

47团,驻墨玉县喀尔赛乡/夏尔德浪。位于和田地区墨玉县境内西北部,距墨玉县城37公里,全团以三大块七小片分布于墨玉县八乡一镇之间。土地总面积203002.7亩(13533.5公顷),境内海拔高度1296.5米,地势呈南高北低,坡度1.4‰—2‰,气候属典型大陆型气候。

224团,驻皮山皮亚勒玛乡。是兵团在21世纪新建的第一个团场,是皮墨垦区开发的直接成果。224团皮墨垦区位于皮山县与墨玉县交界处315国道北侧的阿克兰干地区,西距和田市75公里,是乌鲁瓦提水利枢纽下游的配套建设工程。1999年6月14日,新政函[1999]87号批复,给皮墨垦区划拨一期开发土地面积30万亩,可开垦耕地面积21.73万亩。计划投

资12.7亿元,截止2006年10月完成土地开发面积13.6万亩。目前为全国集中连片节水灌溉中规模最大、技术设备较先进的自压式节水灌溉系统。224团现拥有各类人口近5500人,引进安置新职工2653名,下辖6个农业生产连队,直属企事业单位4个,共有干部126名,党员136名。224团按新型团场规划,建成1座中心镇和10个农业连队。

皮山农场,驻皮山县昆其买里。一牧场,驻策勒县努尔乡。

直属团场

222团,驻阜康市北亭镇(并入新疆新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法院序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农一师中级人民法院 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 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 喀拉玉尔滚垦区人民法院 农二师中级人民法院 博克西垦区人民法院 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 焉耆垦区人民法院 农三师中级人民法院 图木休克垦区人民法院 草湖垦区人民法院 农四师中级人民法院 伊宁垦区人民法院 霍城垦区人民法院 昭苏垦区人民法院 农五师中级人民法院 庆达拉垦区人民法院 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 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 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 奇台垦区人民法院 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 农七师中级人民法院 奎屯垦区人民法院 车排子垦区人民法院 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 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 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 农九师中级人民法院 额敏垦区人民法院

叶尔盖提垦区人民法院 农十师中级人民法院 北屯垦区人民法院 巴里巴盖垦区人民法院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石河子大学

石河子大学位于新疆天山北麓被誉为戈壁明珠的石河子市。1996年4月,由农业部部属的石河子农学院、石河子医学院、兵团师范专科学校和兵团经济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现由教育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2000年8月,学校被确定为国家西部重点建设高校。2001年6月,教育部指定北京大学对口支援石河子大学。2005年1月,教育部增加天津大学对口支援石河子大学。

石河子大学有着59年的办学历史,建校最早的原石河子医学院前身诞生于1949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新疆的进军途中。在长期办学过程中,学校植根祖国西北边陲,始终坚持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把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作为教学根本目标,形成了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先后培养各类毕业生近8万人,为兵团和全国农垦系统培训各类管理和专业人才近18万人。

塔里木大学

塔里木大学原名塔里木农垦大学,位于新疆南部塔里木河畔的阿拉尔市。为了适应新疆农垦事业的发展和开发塔里木垦区对各类人才的需要,在原国家副主席王震将军的倡导和关怀下,于1958年创建,他亲笔题写了校名,生前一直任名誉校长。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塔里木大学。原为农业部直属院校,现为中央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

7.新疆农业建设兵团 篇七

当前,品牌意识深入人心,市场竞争已经演化为品牌竞争。在国家大力提倡“科学发展观”之际,在兵团大力实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方式战略性转变的背景下,研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品牌建设问题不仅对于兵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率先在全国实现小康社会意义重大,而且对其他欠发达地区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鉴于兵团农业产业化企业品牌成长问题的研究极富挑战性,因此,更值得我们去深入研究。

一、兵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品牌建设现状及问题

兵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端于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土地承包政策效果初步显现,市场上涌现大量的富余农产品。“生产过剩、消费饱和”的形势迫使兵团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进行产业链的延伸,增加和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以应对市场变化。龙头企业的出现拓展了市场,带动了千家万户的职工生产和基地建设,增加了团场职工收入,而且加快了团场城镇化的进程。但从企业品牌化情况看,龙头化企业知名品牌少、市场占有率低、品牌资产不高、品牌竞争力弱、品牌管理落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品牌知名度主要依托产品质量声誉,品牌营销难度大

对“新天”、“银力”等目前比较知名的龙头企业产品品牌分析发现,品牌知名度实质是产品知名度的延伸,是产品层面的“知名”,品牌溢价定价能力不高。“银力”是石河子地区种植的棉花品牌,石河子地区种植的棉花质量等级高,在全国范围内享有较高声誉。棉花品牌“银力”之所以广为人知是这种声誉传播的结果。正因如此,从产品销售价格上看,“银力”品牌并不具备高溢价力,因为产品质量优势并不必然带来市场定价优势和品牌竞争力。根据Aake和Keller的品牌资产星模型[2],品牌资产由产品质量感知、品牌认知、品牌联想、品牌忠诚度和其他专有资产五个维度构成,在这五个品牌资产维度中,品牌联想和品牌忠诚度是品牌资产的前置因素,产品质量感知和品牌认知是通过品牌联想和品牌忠诚度间接影响品牌资产[3]。

目前兵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品品牌通常具有产品质量优势和高品牌知名度,但这两个维度并不直接影响品牌资产大小,而是通过品牌联想和品牌忠诚度间接提升品牌资产,是品牌联想和品牌忠诚度决定了兵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品牌资产大小,这是目前兵团龙头企业品牌溢价能力不高的主要原因。提升和塑造品牌联想和品牌忠诚度需要持续的营销努力和投入,营销成本较高;同时产品质量受棉花种子品种的影响较大。目前兵团棉花种植品种的经常变化容易诱发产品质量波动,产品质量感知易变。这些都使龙头企业品牌营销难度加大。

(二)各级行政组织干预企业经营,品牌管理混乱

兵团农业产业化品牌建设过程中,对品牌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常常出现以组织行政管理代替品牌管理的现象。“新农”品牌是新疆阿克苏地区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新农开发公司的企业品牌,由于行政上的安排,“新农”品牌被让渡给某师棉麻公司作为棉花产品品牌。而新农开发公司旗下的棉纺产品、乳品、甘草、棉浆等产品则继续使用“新农”品牌,由各产品经理负责自身产品品牌营销。虽然使用商标不同,不同产品品牌同名现象会导致消费者心智冲突,品牌形象紊乱,以至对消费者品牌忠诚度、购买意图产生消极的影响;甚至影响到不同企业、不同产品经理的品牌营销投入和热情,诱发了品牌建设上的投机行为,透支“品牌信用”,最终导致所谓“公地悲剧”。

(三)品牌营销观念落后,热衷于“名牌”推广

虽然近年来兵团引入了一些外资、民营资本和强势品牌,但目前兵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绝大部分是国有资本投资成立,市场竞争意识不强,普遍存在着求大求全的倾向。品牌建设上不注重品牌规划,忽视品牌形象、品牌个性塑造、品牌忠诚度和品牌关系的培育;品牌管理上则注重短期效果,热衷于品牌名传播、漠视品牌竞争优势培育,导致品牌竞争力薄弱、品牌溢价能力不强。很多企业管理者将品牌仅仅作为产品的另一种名称,沉迷于品牌名的传播,而不愿进行持续的营销努力以塑造品牌个性、培养品牌关系。根据Keller基于消费者的品牌资产金字塔模型(Customer-based brand equity pyramid),品牌资产建设需经前后有序的四个步骤,称之为“品牌阶梯”(Brand ladder),即品牌识别(Brand identity)、品牌含义(Brand meaning)、品牌反应(Brand response)、品牌关系(Brand relationship)的品牌金字塔模型[4]。其中品牌识别即品牌名传播是品牌阶梯的最低阶段,这说明目前将品牌名传播作为主要内容的龙头化企业品牌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是低层次的品牌营销。

(四)经营品牌资产意识淡漠

品牌资产是指相对于无品牌名的相同产品,一个有品牌名的产品在市场营销效用或产出上的增量[5]。品牌资产作为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通过市场化运作能够为企业带来可观的利润。国内外很多从事初级产品生产的企业品牌通过与下游企业品牌进行元素品牌联合,利用品牌联合效应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既提高了市场占有率,又提升了品牌资产和价值[6]。

目前,兵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普遍品牌资产不高,在引进外资、外商进行改制的过程中,热衷于资产和业务的合作与整合,品牌营销能力和意识不强,丧失了在品牌资产层面合作的大好机遇。如兵团某师锦业纺织公司,在引入有实力、有优势、产业链较长、品牌影响力和带动力较强的大集团大企业参与改制的过程中,忽视了与潜在企业品牌的合作机会,甘于为大企业提供廉价原料,失去了提升自身品牌资产的黄金机会。

二、兵团农业产业化品牌发展障碍性因素分析

21世纪,市场竞争已经演化为品牌竞争。中国为摆脱“中国制造”廉价货的品牌形象,商务部在北美和欧洲通过广电媒体开始从国家层面打造中国产品品牌形象。兵团拥有丰富的农产品资源,棉花、番茄、畜产品、葡萄、香梨等产品享誉国内外。为提升农产品价值和市场竞争力,实现资源优势向市场优势的转变,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延长产业链以提升附加值,品牌化之路是必然的路径选择。目前,兵团农业产业化企业品牌化进展缓慢,导致龙头企业带动能力难以提高,已经严重制约了兵团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进程,使兵团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陷入困境。

1.兵团组织属性的特殊性决定了企业市场活动的两面性。制度经济学和组织行为学认为,组织性质决定了组织行为,组织行为决定了行为绩效[7]。兵团是一个党政军企合一的组织,它的组织性质决定了其在市场活动中表现为两面性(如图1所示),既表现了企业追逐利润的市场行为又有追求政绩的行政冲动。企业组织追求的是市场份额、销售额和利润最大化;而政府组织目标则是短期政绩、权力、行政职务和预算的最大化。兵团农业产业化企业大多为兵团控股国有企业,政府组织特征明显。这表现在企业行为和目标的两面性上:一方面为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发展,需要打造品牌、培育市场;另一方面出于政绩冲动而追求短期市场业绩,如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在品牌培育上则表现为热衷于品牌名传播等短期容易见效的行为。品牌是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契约,品牌塑造和培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打造品牌过程中,出于短期市场业绩的冲动,热衷于短期内易于见效的方面,如品牌知名度、市场份额和企业规模扩大。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只是造就强势品牌资产的一个方面,其他方面营销努力的缺失使农业产业化品牌资产难以得到有效提升。

兵团组织属性的特殊性是品牌管理混乱的重要原因。兵团龙头化企业品牌管理中出现的行政干预代替市场交易的现象说明企业并不是独立经营的法人。品牌的让渡应该是市场交易的结果,应该通过市场交易的形式完成。但在“新农开发”的案例中,品牌让渡仅仅通过一个行政命令就可以完成,这充分反映出兵团龙头化企业组织属性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还表现在企业领导人职位的双重性,一些企业领导人不仅有企业管理职务,还有行政职务。领导职务的双重性也导致其在企业管理中时而遵循市场规律,时而出现行政干预的现象。

2.绿洲经济特征造就的人的思想观念的封闭性是制约农业产业化企业品牌发展的深层次原因。新疆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导致新疆绿洲经济的封闭和自我循环。新疆的地形图是三山加两盆,即阿尔泰山、昆仑山、天山和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兵团各师行政区域分布在沙漠和戈壁的边角形成绿洲,属典型的绿洲经济。绿洲经济封闭有以下4个特点:第一,经济总量小,新疆87个县市1000个乡镇2100万人口,平均每个县是24万人,每个乡镇有2.1万人左右,人口总量小,经济总量少。第二,新疆是一个工业欠发达的民族地区,绿洲地区农业比重非常高。第三,交通距离远,县与县之间的距离平均在150km以上,地区与地区之间的距离平均在500km以上。所以农产品的运输成本高昂,优质农产品往往缺乏竞争力。第四,绿洲之间的经济联系少,几百年来相对封闭的绿洲,造就了人的思想封闭性,城镇难以发展为城市。这些特点都是品牌建设和发展的不利因素。品牌建设在于营销,营销的全部在于传播。绿洲经济的封闭性使企业品牌营销、传播意识差,成本高;品牌建设最先遇到的困难是市场份额的扩张和消费者重复购买,具有在市场上向均衡性发展的扩张趋势[8]。绿洲经济特征是城市少、市场过度分散、消费者人口少、购买力低、距内地中心城市遥远、农产品运输成本高,这些自然环境和市场环境上的特征都使品牌成长面临相对其他地区更大的困难和挑战。

3.观念上的冲突也是兵团产业化龙头企业品牌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兵团产业化龙头企业性质的特殊性也诱发了企业扩张的冲动,即热衷于扩大企业规模。企业规模的扩大和品牌建设之间是一个广度和深度、外延和内涵的关系。兵团龙头企业扩大规模通常并不是市场竞争的需要,而是政府政绩的考核指标。目前,兵团党委“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和“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提出对兵团经济发展有重要指导意义。兵团农业产业化企业在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实施方面,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农业产业化的成功经营离不开品牌建设和培育。品牌建设是长期的过程,与企业追求短期效果的政绩观存在观念上的冲突,企业希望通过招商引资在短期内做大企业规模,取得短期绩效最大化,无意花费太多投入在品牌营销上。这也导致了目前兵团农产品品牌发展滞后的困境。

4.发展思路上的矛盾和冲突也制约了农业产业化品牌发展。根据钱纳里工业化阶段的划分标准,2007年新疆人均GDP为11000元,按汇率折算(1∶7.68)为1 445美元,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在工业化初期阶段就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来进行,这是一条崭新发展道路。所谓“新型工业化”就是一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工业化发展道路。当今品牌营销已进入整合品牌营销时代,要求企业各部门和人员统一思想、统一形象、统一声音塑造品牌,通过品牌战略和市场营销的投入和努力,打造强势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品牌溢价能力。这已被发达国家证明了是一条资源投入最少、不涉及环境污染或环境污染小的内涵式工业化发展路径。但目前兵团很多龙头化企业热衷于通过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做大企业,追求企业规模的扩张和GDP增长的外延式发展。这种发展思路上的矛盾也严重制约了龙头化企业品牌建设和成长。

三、促进兵团农业产业化企业品牌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品牌是市场孕育的精灵,需要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当今市场竞争已经演化成为品牌战争,战争的成败取决于品牌竞争力,而品牌竞争力则来自于持续的品牌资源优势,品牌资源优势则需要长期的投入和培育。兵团企业的多重组织属性和职能已难以适应当前市场竞争的严峻形势,需要作出相应调整和变革。

(一)政企分开,长期规划是龙头化企业品牌建设和发展的根本

兵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企业和政府的二重性已严重制约了龙头企业品牌建设和规划,原有的管理体制和方式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进行政企职能的分离。通过政企职能的分离,一方面使企业能够真正成为参与市场经济的独立实体,一心一意做市场,踏踏实实搞品牌;另一方面,使企业摆脱“政绩观”的短视目光影响,能够对品牌建设和发展做长期规划和系统建设,有助于品牌建设和发展走上健康、良性的轨道。

(二)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品牌建设

品牌经营在中国经历的时间较短,国内品牌建设还停留在品牌营销初级阶段。兵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打造品牌、提升品牌资产过程中存在着“名牌即品牌”的认识误区。根据Aaker品牌资产的衡量维度指标,品牌知名度只是品牌资产五维度之一,名牌未必是强势品牌。名牌只是反映了品牌较高的知名度,真正影响消费者品牌购买意图和品牌购买行为的是品牌形象和品牌忠诚度。品牌形象和品牌忠诚度的塑造和维持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通过品牌美誉度反映出来。因此,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品牌建设和规划中,不仅要关注品牌知名度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加大力度塑造和培育品牌美誉度。

(三)正确运用品牌战略,加速优势资源转换进程

国内外商业实践已经证明品牌资产的提升可以通过市场营销、品牌延伸和品牌联合等手段实现。兵团农业产业化企业也应认识到,招商引资不仅仅是资本的运作,也有品牌合作和联合的广阔空间。兵团的农产品资源优势要转化为市场优势,就必须建立品牌优势。品牌优势的建立需要充分地运用营销手段和品牌战略。这就要求兵团企业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树立品牌意识,从品牌战略的视角开展与知名企业的合作,抓住市场机遇,在做大企业的同时做强品牌。

(四)统筹城乡发展,破解绿洲经济制约品牌成长难题

品牌的成长和扩张需要市场支撑和有购买力的消费者。区域市场的做大做强需要加快新疆城镇化进程。作为工业经济和农业经济交汇点,县域社会在新疆来说已成为新疆传统农耕草原文明和现代城市工业融合的载体。作为一个多民族的西部地区,要保留它的原生态,必须让县域社会有这样的承载功能。县域经济的培育不仅为品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而且提供了大量有消费能力的顾客群。

总之,兵团农业产业化企业的品牌建设和规划,是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站在战略的高度上认识如何实现资源优势向品牌优势转换的问题。只有通过对企业职能调整、思想转变,树立正确的品牌营销观,才能最大限度地凸显资源优势,培育竞争优势,才能真正使强势品牌在兵团龙头企业中脱颖而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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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新疆农业建设兵团 篇八

摘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党政军企合一的二元组织,是新中国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和特定的地区为实现特定职能而进行的组织制度创新。研究以结构功能主义为分析视角,分析了兵团农垦团场的组织属性与组织功能、组织结构以及由功能结构变化引起的社会成本、表现形式以及对兵团农垦团场产生的负面影响,认为财税体制改車、农垦团场组织功能变革与农垦团场组织结构变革的不同步,导致了农垦团场事权与财权的不匹配从而形成了农垦团场的社会成本。社会成本究其本质是政府职能缺位和公共财政缺位的外部化成本内部化给了农垦团场。沉重的社会成本严重地削弱了农垦团场的积累能力和扩大再生产能力,影响了农垦团场的可持续发展,消解这一困厄的根本举措在于兵团农垦团场组织结构的改革,构建政府组织和公共财政以制度化的方式化解社会成本。

关键词:兵团;二元组织;社会负担;社会成本

中图分类号:F3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2)03-0064-05

引论

结构功能主义是美国社会学家T,帕森斯在20世纪40年代提出的,其后为形成结构功能主义的系统性理论做出了重大贡献,并成为结构功能分析学派的领袖人物。他的学生默顿发展了结构功能方法,认为系统功能有正负之分,对群体的整合与内聚有贡献的是正功能,而推助群体破裂的则是负功能,社会系统中并非所有组成部分都发挥着正功能,当社会结构中的某一单位阻止了整个社会或其组成部分的需求满足时,它则是反功能的。1960年美国政治学家G.A.阿尔蒙德在《发展中地区的政治》一书中首次将这种研究方法运用于政治学。此后,经过他和F,W,雷格斯、D,阿普特、W.米歇尔等政治学家的努力,结构一功能主义于1960年代中期开始成为西方政治学中风靡一时的分析方法之一。尽管他们的研究各有侧重但政治结构和功能关系的基本内容主要体现为:(1)政治功能可以变化,政治结构总是存在;(2)同一种结构可以履行不同的功能;(3)特定的功能需要特定的组织结构;(4)政治组织的结构与功能应当协调适应。笔者认为结构功能主义的特定分框架对于解释当前我国一些承担特定社会职能的组织转型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是这种在特定地区承担特定功能的特殊组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是新中国成立后借鉴我国古代西域屯田的历史经验,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和特定的地区为实现特定职能而进行的组织制度创新,基本职责是屯垦戍边(具有国家安全属性的公共产品)。为实现这一特殊职能兵团采用了党政军企合一、工农兵学商联合的组织形式,形成了兵团、师、农垦团场和连的四级组织序列和上政下企的组织结构。其中兵团和师级组织是兵团的指挥决策和管理机构,具有政府的部分特性;农垦团场和连是兵团屯垦戍边的基本载体和微观基础,是兵团的基本生产经营单位。按邹家华同志的说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处在特殊历史条件下的特殊集团,既不是简单的经济实体,也不是正规的军队,兼有两者的属性,担负着屯垦戍边、保卫边疆、增强民族团结的历史重任。这是巩固边疆的需要,维护民族团结的需要,也是国家大局的需要。随着国家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兵团农垦团场屯垦戍边的职能从单纯地强化屯垦戍边进一步拓宽为屯垦戍边与经济戍边、文化戍边并重。功能结构的深化和国家财政体制分灶吃饭的改革在强化兵团农垦团场财务约束的同时,又使农垦团场以往承担的大量社会成本和非生产性支出显性化和内部化,形成了农垦团场沉重的财务压力,严重地影响了兵团农垦团场的可持续发展。当前,兵团农垦团场在发展中出现的困难是由其功能结构和体制环境的变化引起的,这迫切需要农垦团场进行组织结构的改革以适应这一变化,实现其可持续发展,以履行其屯垦戍边的功能。

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组织属性

与社会成本产生的原因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为实现屯垦戍边职能而进行的组织制度创新,沿袭了其前身新疆军区生产部队的组织形式,保留了兵、师、团、连的组织序列。农垦团场作为基本生产单位,形成了党政军企合一、工农兵学商联合,集政治、经济、军事、社会为一体的组织系统。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种组织结构有利于利用军事组织机制集中生产快速积累,同时又能迅速动员解决突发的边界和区内安全问题。然而党政军企合一意味着农垦团场作为企业,要承担辖区内必需的经济功能、政治功能、文化功能、社会功能等,亦即政府的基本职能,满足辖区内基础设施、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要。可以说,成立之初兵团农垦团场就已有了政府缺位和企业越位的基因,政企不分、政社不分的二元组织特性就是其外在表现。这种从市场经济的视角来看既非政府,也非企业的组织在当时收到了良好的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效果,不仅稳定了边疆,而且为边疆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提供了基本的物质积累,使新疆第一次有了较为现代的工业体系。兵团早期的这些成功,主要原因在于计划经济背景下,国家采用大一统的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隐性化和内部化了作为“车间的农垦团场的组织成本和过多的社会负担。此外,兵团当时充盈的人口红利以及兵团干部群众对组织认同形成的体制红利,共同克服了组织规模过大和社会负担过多的问题。但是这种体制弊病最终会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以及兵团人口红利消失的过程中爆发出来。

随着国家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尤其是中央地方财税分灶吃饭后,团场的财政体制环境出现了重大的转变,进而对农垦团场的财务结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市场化改革使农垦团场的职能从以往单纯地强化“种政治田,放政治牧”,深化为屯垦戍边和经济戍边并重,农垦团场的经济功能开始被强化;财政体制改革使农垦团场从吃国家财政的大锅饭到分灶吃饭,财务约束得到了强化。组织功能的调整和财政体制环境的改变,要求农垦团场也应相应地进行组织结构变革以适应这种变化,解决农垦团场政企不分和政社不分的社会负担。然而,这一变革的实现对兵团来说显然是滞后的和局部的。直到2004年,兵团也仅在石河子、五家渠、阿拉尔和图木舒克等地建立了师市合一的政府组织以及公共财政体制,其他兵团广大地区并没有建立相同体制。改革措施的不同步和不配套,虽然强化了农垦团场经济发展的动力,却没有形成全面和制度化解农垦团场社会负担的制度安排。兵团不是政府也没有公共财政(大部分地区),却要承担辖区社政事业和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的责任,事权与财权的结构失衡,最终形成了政府功能缺位和公共财政缺位的外部化成本。兵团现有的运行体制决定了这种由于政府职能缺位和公共财政缺位的外部化成本只能卸责给农垦团场,农垦团场则以职能越位的形式将其内部化,形成了农垦团场沉重的社会负担。

对于农垦团场的社会负担按照国有企业的财务规定统一冠之以“社会负担”的名称,但笔者认为“社会负担”既不能准确地反映农垦团场社会负担的本质,也不能制度化地解决农垦团场的社会负担。“社会负担”的应用不仅混淆了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消解了政府应该而未尽的责任,而且会进一步扭曲农垦团场财务制度科学规范的努力,使国家和兵团为解决农垦团场的贫困和农工负担过重的努力大打折扣。笔者认为对于农垦团场的社会负担应用“社会成本”来加以反映。

社会成本的讨论在我国主要是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办社会在严酷地市场竞争中愈发难以为继以及国家对企业主体地位要求的回应而逐步深人的。我国学者主要从社会负担的视角来定义社会成本。其中有代表性的是谢志华、李培林、李强等。谢志华认为社会成本是指一种不可控制成本,它与企业收入大多无直接关系。主要包括(1)国家资本金不足而引起的融资成本;(2)非正常拖欠带来的成本;(3)企业办社会发生的支出;(4)公共设施支出;(5)各种摊派。这种成本从类型上说是企业与政府之间发生的社会成本,是由于政企关系不明确或政企不分所致,它实际上是把一部分应由政府承担的责任转化为企业承担的责任,并以社会成本的形式体现。李培林在《国有企业社会成本分析——对中国10个大城市508家企业的调查》一文中则较为详尽地对国有企业办社会所承担的社会负担进行了研究,指出国有企业存在功能框架与目标的矛盾冲突,政绩与业绩的纠结以及定位与转型的交织,提出要对国有企业进行分门别类地组织创新。这种思想对1998年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具有重要启示意义。李强、洪大用的《社会重组与国有企业改革一国有企业改革的社会学视角》则在李培林的思想基础上分析了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负担的历史原因,提出了社会重组的思想,指出了社会重组的方向与基本原则。以上学者的研究不仅清晰地指出了社会成本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而且明确了这种支出的社会属性(某些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以及政府与企业的错位。兵团农垦团场承担的这些所谓“社会负担”,本质上就是社会成本。

二、兵团农垦团场承担社会

成本的主要形式

第一,辖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由于新疆深居内陆,也使174个呈插花状分布的以绿洲为单元的农牧业团场,进一步形成了相对孤立、点状的社区。绿洲经济的封闭性、分散性致使每个团场的生产经营活动大多数是在各自所在的绿洲内进行,不仅经济社会发展受到资源、技术交流的制约。而且兵团与地方的条块分割也使得兵团农垦团场难以获得地方政府提供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当前在我国财政分灶吃饭,地方政府府际竞争的压力下,地方政府也缺乏这种动力),只能自办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绿洲农业的命脉是灌溉水源,兵团屯垦要在这些荒无人烟的地方立足就必须解决水源问题。因而,还是新疆军区生产部队时,兵团就开始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开挖引水干渠,修建灌溉渠系,这些基础设施建设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停止过。兵团开挖的灌渠不仅解决了垦区内部的灌溉水源,而且许多是“两利”工程方便自己也为地方群众的灌溉提供了水源,促进了地方农业的生产发展。如2008年兵团投资14.7亿元,贷款1.07亿元进行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病险水库加固和农村饮用水安全等水利工程建设。兵团农垦团场在兴修水利的同时还要自建垦区内的生产生活道路,修建联系各垦区的生产和战备道路,联系兵团与地方的道路,方便兵团和地方军民的政治经济交流;负责附属中小学校舍、居民用水工程、医院等建设(近几年有国家财政固定拨款)。这以兵团长期开展的“十件实事”为代表。如2008年兵团共投资237455万元,其中中央实际下达投资69974万元,占29.47%;兵团实际下达投资9355万元;其余为师、农垦团场和农工自筹,建设职工解危解困住房14463户、通连公路1650千米,解决32,92万人安全饮水,实现兵团电视台节目全覆盖和广播电视空白点建设等。

第二,辖区内社会管理费用和社区建设费用。为了不与民争利兵团174个农垦团场呈插花状地分布在全疆各地,风头水尾、沙漠边缘和高寒边境构成了农垦团场的辖区环境。兵团与地方的条块分割和绿洲的封闭性,使农垦团场形成了一个个独立封闭的社区。社区建设由于公共财政的缺位,导致社区建设和服务的费用、财务费用和相关人员经费没有制度化的资金来源,很大一部分最终都要依靠团场去解决。以142团为例,2007年计划生育费用实际支出80万元,此项财政拨款为58万元;民兵训练支出费用74万元,财政拨款仅为8万元;优抚经费支出490万元,财政拨款为227万元;中小学经费支出1448万元,财政拨款1269万元。这些费用支出在团场经济效益较好时,有能力解决,而当团场经营困难时这些支出就很难找到出处。

第三,辖区内的文教科卫社会保障支出。兵团通过中央政府和新疆自治区政府授权在辖区内管理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司法和行政事务,形成了各垦区独立的封闭的社区系统。在社区范围内,团场内部举办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职工退休等所需的部分费用也由团场负担。为了应付日益沉重的职工医疗费用和养老等费用的支出兵团农垦团场不断地提高农工承包土地的费用和利费水平,加重了农工的经济负担。据统计,在兵团实施农村税费改革的2006年,兵团边境团场和南疆团场负担养老保险金支出、中小学经费支出、边防民兵及政法人员经费、缴纳各种税收及利息支出合计达73842万元,平均每个职工负担4554元。2006年农村税费改革在兵团实施,兵团取消了类似农村三提五统及义务工费用的收取,这是农垦团场农工减负的重要举措。但团场减负并没有减支,中小学经费补贴、医院经费补贴、计划生育经费、普法教育经费、广播电视经费、民兵训练经费、预备役经费、军烈属、五保户、困难户经费、综合治理经费、育林费用等社会负担随着农工的减负也失去了经费来源。一方面是农垦团场社政经费收入项目减少,另一方面是兵团农垦团场自九十年代开始遭遇兵团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离退休高潮,一大批50-60年代参加工作的职工开始陆续进人退休养老阶段,农垦团场的医疗、养老费用的缴纳和支付难度不断加大,压力不断增加。目前,农垦团场一般团场直接从事农业承包职工和退休职工的比例为1.5:1。按国家规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而兵团团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率(不计个人负担部分)一般在20%的水平上,还有相当部分团场超过了20%的比率。据农八师石河子总场资料显示,应收养老保险统筹占应收亩均利费的23.2%,实收养老保险统筹占实收亩均利费的34.42%。这些问题的产生,是由农垦团场财务收支配比结构严重失衡造成的,而根本原因则在于农垦团场文教科卫和社会保障支出等社会公共事业没有公共财政作支撑,不能制度化地解决上述支出的资金来源,只能单纯依靠增加农王承包利费的做法。这种减而降不来的做法最终会动摇兵团存在的基础和农工队伍的稳定。

第四,农垦团场国防和军事训练支出。兵团平战结合、劳武结合屯垦戍边的性质,决定兵团必须要保持必要的战斗能力,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这种能力在中苏关系紧张时期、特别是在民族分裂势力、极端宗教势力危害国家统一和安全时更显得尤为可贵。进入20世纪90年代,苏联的解体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家的外部政治军事压力,但新疆地区的“三股势力”以及西方国家鼓噪的敌对势力却开始蠢蠢欲动,威胁国家的内部稳定和统一,兵团保持一支政治过硬、军事素质良好的平战结合的民兵队伍,非常必要也非常有效。为此,兵团各农垦团场每年都耗费一定的资金进行人员的训练和装备更新,以保证需要时拉得上去,打得赢。如在北京奥运会前的5-9月,兵团各师重点民兵应急营共组织出动民兵3.1万人进行紧急出动、封控、搜捕、警戒、救援等反恐处突演练,组织重点目标防卫演练4000多次。在北京奥运会安保期间,兵团每天出动民兵1.1万余人配合公安武警执行安全警戒、设卡执勤和边境布控任务。

第五,辖区内的非生产性支出。农垦团场企业的性质要求每年必须投入大量的生产性开支,维持和提高农场的社会再生产能力;作为企业法人还必须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每年要向国家缴纳各种税费;作为国有农场还必须向国有资产的代理人兵师两级组织缴纳利润。农场封闭独立的社区属性决定农场要兴办各种社会福利事业、医疗费,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补助国家对教育经费拨款的不足等。随着农工对社会公共服务需求的增加和提高、离退休职工的大量增加以及科技文化教育事业投入的逐步增大,这些非生产性支出呈逐年上升趋势,不仅挤占了生产性资金的投入而且对农垦团场形成了巨大的财务压力和企业负债,严重地影响着农垦团场的经营安全。如142团2005年至2007年农林水等支出分别为108万元、48万元和52万元,呈逐年下降的态势。农田水利建设长期投入的严重不足,必将对以水利为生命的绿洲农业产生致命的打击。社会公共事业建设的长期欠账和农垦团场以农为主的产业结构,决定了农垦团场的农业剩余不足于支撑农垦团场的可持续发展。至2008年农牧团场的平均资产负债率达到91.7%,部分团场负债率超过100%,已经资不抵债。

三、结语

兵团农垦团场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于中国农业的发展道路以及新疆特定地区的现实进行的实现特定功能的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承载着他们对于中国农业现代化和国家安全的历史期望。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兵团农垦团场较好地实现了其历史使命。随着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从只算政治账到政治账、经济帐一起算,从吃国家的大锅饭到独立核算的财务转型,意味着农垦团场的功能结构深化和财政体制环境发生了重大地变化,农垦团场的组织结构应进行必要的改革以适应这种变化。然而,兵团农垦团场并没有实现政企分开、政社分开和公共财政的建立,导致了农垦团场事权和财权的不匹配,形成了农垦团场沉重的社会成本。社会成本的存在究其本质是政府公共职能缺位和公共财政缺位的外部化成本。高昂的社会成本不仅不断吞噬着农垦团场的利润,还不断地侵蚀着农垦团场扩大再生产的能力,更影响着农工队伍的稳定和兵团农垦团场可持续发展。兵团农垦团场的社会成本已到了需要制度化解决的历史时刻,兵团组织结构改革构建政府组织和公共财政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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