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4-07-14

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共8篇)

1.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一

市委领导在全市法院 “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原创稿)

在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推进会上的讲话提纲

※ ※(2016年X月X日)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经市委同意召开的,市委X书记对我市解决“执行难”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刚才X院长作了一个很全面的讲话,讲得很好,希望全市法院系统认真抓好落实。、市银监局、XX县政法委、XX县人大、XX县法院等四个单位作了很好的发言,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由于刚才X院长已经讲得很全面,也很到位,我就不再重复讲了。现在,我想围绕几个关键词,也是我个人认为是解决“执行难”的几个关键,谈谈我的观点、想法和希望,供大家参考。

第一个关键词:认识,就是请大家从建设法治国家的高度来认识和定位解决“执行难”工作。这个问题X院长也讲过,我想换一个视角再强化一下。因为认识不深刻、不到位,就不会有思想自觉,更不可能有行动自觉。如果没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也就不可能完成攻坚克难的工作任务。法院判决“执行难”问题由来已久,治理工作也开展了相当 1 长的时间,早在2008年中央政法委就召开过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我们省政法委和市政法委也开过几次会议进行部署和推进。应该讲,过去开展的集中清理积案活动是富有成效的。但不可否认,没有根本解决。否则,最高院周强院长也就不会在今年3月13日的人代会上再次作出“用二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承诺。“执行难”为什么会成为难以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我看首先是由于认识不深刻、不到位造成的。我们有些同志,包括有些法院的同志,在对待和处理执行案件时往往是“一叶障目”。只看到个案的特殊性,只看到具体被执行人的具体“困难”和具体执行案件的执行难度,看不到个体对整体、个案对全局的影响,看不到个别案件执行不到位对整个法律权威和全社会法治信仰的破坏。在处理具体执行案件时,往往因被执行人“情况特殊”而放一马,或者因为执行有难度就放一放,结果就导致了许多本来可以及时执结的案件久拖不结,拖成难以执行的案件。一个案件执行不到位,就可能影响许多案件的执行,当许多案件都执行不了时,法院和法律的权威就会倒地。没有法律权威和法治信仰的支撑,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就必然是一句空话。这一点,我们老一辈革命家就比我们认识更深刻,而且做出了很好的示范。延安时期处理的黄克功案件就是典型。黄克功在红军长征时就担任旅长,作战勇猛、战功卓著。案件发生后,许 多人给毛主席写信,请求法外开恩,让黄克功戴罪立功,但毛主席想得更深更远,坚决不予同意。黄克功最终还是被依法枪决。这个案件虽然与我们现在要执行的案件性质不同,但道理是一样的。我希望参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每个单位、每位同志,在对待和处理具体执行积案时,都能站位高一些,想得深一些、远一些,通过一个个具体执行积案的攻坚克难,坚决坚定地维护法律权威。

第二个关键词:决心,就是要下最大的决心来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难”之所以成为一个社会性热点难题,是因为我们有特殊的国情、正处在特殊的发展阶段,在执行许多案件过程中,会遇到重重困难,受到各种干扰: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执行财产难动;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情况时有发生。可以说,每执行一个案件,就象玩一次冲关游戏,必须冲破层层阻力,一关一关地进行攻坚克难。下定决心,才能排除万难。我们要在二到三年内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必须要痛下决心,下最大的决心,来推进这项工作。法国作家雨果曾说过一句话:最大的决心会产生最高的智慧。只要我们有足够的决心,大家的聪明才智就能被激发出来,就能在执行具体案件过程中想出好主意、拿出好办法,遇到困难时也就不会躲闪、退缩。当然,光是我们法院和协作单位自己有决心还不够,还必须向全社会展示和显示我们 的决心。我建议,市中院牵头,基层法院跟进,相关单位协同,在全市选择一批案件,开展集中执行活动,电视台、报社、各种公共信息平台,也可以开放自媒体全程跟踪报道,要让全社会都了解到我们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意志,更要让那些不主动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人明白:在XX谁也当不了“老赖”,想当“老赖”非但“赖不了账”,而且要付出额外的成本。我想如果全社会有这样的共识和认知,我们解决执行难,就会变得顺利、顺畅一些。

第三个关键词:创新,就是要大胆探索行之有效的解决“执行难”的路径和方法。我们做任何事情,尤其是需要攻坚克难的工作,要实现既定的目标,光有决心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找到正确的路径、正确的方法。为了解决“执行难”问题,1999年、2005年、2007年和2009年,中央和中央政法委相继下发了四个文件,几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和推进,各地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想这里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在工作中探索不够,创新不够。我们要在二到三年内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就必须大力推动工作创新,找到、找准正确的路径和方法。如何探索创新?我认为首要一条,就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解决问题、破解难题进行探索创新。刚才,X院长在分析执行工作存在问题时,梳理出五大难题和四个短板,我们应该一条一条去分析去研究,在执行实践中探索有效解决办法。我想找 到一个问题解决办法,就是一个创新,而且是有用、有效的创新。如果几个问题解决办法都找到、找准了,就是集成创新,就能够很好地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我希望大家,尤其是法院同志,一定要克服执行工作的“路径依赖”,不断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努力走出一条具有XX特色的解决“执行难”之路。

第四个关键词:合力,就是要以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2013年8月7日,人民日报有篇法评,题目是:执行难,相互配合就不难。我非常赞同这个观点。执行难问题的形成并长期无法得到效解决,原因十分复杂,宏观上有现实国情、法治环境、体制机制等原因,微观上有社会法治信仰缺失、地方保护主义、法院执行能力不强等因素。执行难这种成因的多样性和社会性,决定了解决执行难问题,不能由法院唱“独角戏”,必须要积极争取党委加强领导,动员包括人大政协、纪检、组织、宣传和财税、住建、金融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强大的合力,才能收到应有的成效。法院不唱“独角戏”,但必须当好主角,首先要有科学周密的谋划,干任何工作都需要谋定而后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特别是那些多年未解决的执行积案,解决起来等同于攻城拔寨,必须要好好谋划。同时,还必须有雷霆手段,形成万钧之势。今天来参会的各部门都要积极主动当好配角,主动做好协助、配合工作,形成解决“执行难” 的强大合力。

第五个关键词:责任,就是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健全严密的责任体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已经成为推进国家管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和标志。实践证明,开展任何工作,如果责任不落实,不实行严格责任追究,这项工作就很难落实到位、达到如期成效。《民事诉讼法》对相关单位在执行过程应该履行的协助义务,以及对有义务协助而拒不协助行为的处罚,都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市法院可以组织人员对这些规定进行梳理,汇编成宣传手册,下发到各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市县(区)司法局要把各单位学习情况列为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纪检监察部门对党员干部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以及拒不履行协助义务或干扰法院执行工作的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要进行通报。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更要树立起法律权威,对于个别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要敢于亮剑,你们可以学学XX中院,敢于用法律之剑,斩杀歪风邪气,以儆效尤。宣传部门在坚持正面引导的同时,要加大反面典型的报道,形成高压震慑舆情,营造有利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社会氛围。

我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2.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二

2012年, 在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太原市委员会的监督支持下, 在全市科技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 围绕建设一流自主创新基地和国家创新型城市, 不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科技创新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12年太原市科技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科技成果产出及转化获得新丰收。申请专利8 500件, 授权专利3 900件, 均增长30%。经山西省鉴定科技成果150项, 其中68%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太原市有6项科技成果荣获2012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技术合同交易额12.3亿元, 增长50%。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58%, 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

第二, 企业创新能力得到新提升。山西华顿实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和山西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晋升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山西中绿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太原市企业已初步呈现出科技投入、科研组织、成果产出及应用转化的主体地位。

第三, 科技金融结合迈出新步伐。与省城11家商业银行和3家担保公司开展科技金融战略合作, 组建太原科创信用担保公司, 建立太原科技创新投资基金, 57个企业获得科技信贷支持11.3亿元。

第四, 科技园区建设实现新突破。省市县联动, 建设1个省级科技创新园以及5个市级转型综改试验先导区科技创新园。加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初见端倪。

第五, 科技招商引智取得新成果。把招商引智纳入年度科技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全年引进“千人计划”专家25名、企业急需高层次人才132名和高科技企业42家, 引进中关村科技成果100余项。

第六, 民生科技工作呈现新成效。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五大工程, 10万户农民实现科技增收。实施“明太原县城”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工程, 千年古城与科技时代同步。实施蔬菜安全检测系统示范推广工程, 科技实事项目保障市民吃菜安全。

第七, 高新技术产业取得新发展。钕铁硼磁性材料、高端包装装备及材料成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新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1家, 增长57.7%。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0%。

第八, 科技管理迈上新台阶。科技计划80%的项目由企业承担, 80%的项目属新兴产业领域, 80%的经费支持了占计划项目总数20%的重点项目, 提高了科技经费集中度和科技项目显示度。争取国家和山西省科技经费3.9亿元, 增长21%。实施科技计划管理流程再造, 扎实推进“学习、服务、高效、廉洁、和谐”五型机关建设。太原市在全省科技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荣获先进, 并在13年来首次名列榜首。

在总结成绩、看到变化的同时, 我们也深刻认识到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科技创新带来了新机遇和新挑战, 转型跨越发展对科技创新提出了新要求。还清醒地看到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如企业科技创新内生需求不足, 科技与经济结合不够紧密;高端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以及具有较强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的科技企业家严重匮乏;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创新项目组织的模式以及策划凝练重大项目的能力亟待提高;科技管理队伍自身建设、作风转变与建设一流自主创新基地的任务和率先转型跨越发展对科技创新的要求还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标一流、奋力赶超, 大胆地试、扎实地干, 切实加以解决。

2013年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

2013年太原市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以及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中共太原市委十届四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创新科技体制机制, 全力抓好1城 (太榆科技创新城) 、5基地 (钕铁硼产业基地、镁及镁合金产业基地、光电信息产业基地、高端包装设备及材料产业基地、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 、10园区 (清华科技园太原分园、古交等5个市级科技创新园、煤机工业园、东山低碳工业园、精细化工园、中天信安防科技产业园) 重大工程;着力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研发一批填补国内空白的高新技术产品和技术标准, 应用推广一批民生科技成果;努力实现专利申请与授权、技术合同交易、招商引智、科技信贷、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和高技术服务业增加值6项主要科技指标大幅增长, 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能力明显提高。

2013年科技工作主要目标是:全社会R&D经费投入增长12%, 争取国家和山西省科技经费增长30%以上。专利申请量突破10 000件, 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企业专利申请量分别增长20%以上。培育2~3个国家级、3~5个省级创新平台。技术合同交易额15亿元, 增长20%以上。科技信贷资金增长30%以上。引进高科技人才、高科技企业和高科技项目均增长3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

实现上述目标, 要重点抓好以下6个方面重点工作。

启动建设太榆科技创新城

建设山西工业技术研究院。采取灵活多样的整合方式和共建模式, 构建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为入城的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工业化试验、人才培养引进等专业化服务。

建设太原—中关村新兴产业工业园。吸引中关村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和高端人才来太原市设立研发机构、建立中试基地、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等, 促进产业梯度转移。

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建设综合性、专业化的科技成果集散、辐射、转化基地, 促进国家级高端人才、高端成果等创新资源落户太原, 并应用转化和产业化。

建设“太榆科技创新城”技术服务体系。充分整合“一网两库”、创新驿站、专利信息平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等各类科技资源, 为招商引智、成果转化、项目落地提供“一站式”服务。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基地。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三所、山西汇镪磁材制作有限公司等为骨干, 加快建设国家火炬钕铁硼材料特色产业基地, 打造中国“磁谷”;以中北大学、古交市银河镁业有限公司、太原市康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为骨干, 完善镁及镁合金产业链, 加快建设国家镁及镁合金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打造世界“镁都”;以山西大学光电研究所、山西傲维光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国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为骨干, 加快发展光电信息子科技产业, 积极申报国家火炬光电信息特色产业基地, 打造中国“光谷”;以山西瑞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玛斯特科技有限公司等为骨干, 加快建设国家火炬高端包装装备及材料特色产业基地。

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分类指导、重点扶持、跟踪服务, 提档升级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企业。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 促进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采取“以奖代补”方式, 引导激励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着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完善技术创新平台。以产业链布局创新链, 充分整合创新资源, 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 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

加强企业专利工作。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专利申请“灭零行动”和“倍增计划”, 培育专利大户和优势企业。实施发明专利招标转化, 加快专利技术在企业的应用转化。

引深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组织省城科技人员深入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帮扶, 对科技人员与所服务企业联合申报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优先支持。

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业

建设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网络化、专业化的成果 (专利) 发布与交易服务平台, 探索成果拥有方、技术服务方、成果应用方协同创新、利益共享的成果转化新模式。启动建设生物技术等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 催生高科技企业和高科技项目。

创新发展业态和商业模式。重点支持和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等高技术服务企业, 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转移、企业诊断以及发展战略研究、技术发展预测、专利布局分析等服务, 努力培育高技术服务业龙头企业。

加强民生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在人居环境、医疗卫生、公共安全、城市交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 采取市县联动、集成示范等方式, 推广应用一批民生科技成果。推进智慧城市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实施一批科技文化融合创新项目, 积极申报国家科技文化融合示范基地。

建设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依托都市现代农业主题产业园, 建设农业技术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共建技术联盟。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以农业技术创新为纽带, 建立新型农民合作组织, 开展创新创业。

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创新科技投入方式。综合运用财政补助、风险投资、贷款贴息、股权投资、信用担保等多种形式, 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促进科技金融结合。开展专利、成果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和融资担保业务, 以贷款贴息补助的方式支持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积极争取列入国家科技金融结合试点。

创新科技计划管理。完善科学合理的项目形成机制和储备制度, 开展重大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评审, 建立科技创新评价标准, 不断提高科技经费使用绩效。

加强县域科技工作。市县联动, 集中力量抓好1~2项事关县域经济转型、涉及民生改善的重大科技项目。以科技创新园区建设为载体, 加快建设县域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促进招商引智、项目落地, 推动县域特色产业转型升级。

加强创新人才及团队建设

大力引进高端创新人才。以重大科技项目、各类创新平台和专业科技园为载体, 采取引聘结合的柔性引才方式, 大力引进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省“百人计划”专家以及海外留学人才。科技计划支持中小企业引进企业急需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加快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型产业科技创新人才需求, 实施人才扶持专项, 为企业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青年科技人才,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建设作风硬、纪律严、素质高、形象好的科技管理干部队伍

全市科技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 深刻把握转型跨越发展对科技工作的新要求,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建设一流自主创新基地和国家创新型城市。

一要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全面整治庸懒散奢。实行方针目标管理, 把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和山西省科技厅下达的年度科技工作目标任务量化分解, 责任到人, 确保完成。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取信于民, 造福于民。

二要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学习能力, 在用好用足政策与破解发展难题的结合上下工夫;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在项目策划、布局与项目推进的结合上长本领;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 在深入企业摸需求、整合资源抓对接、促进产学研结合上有作为。

三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 紧密结合科技创新实际, 不断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加强对评审立项、经费拨付、鉴定验收等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推进“制度+科技”的电子政务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做到公开透明和廉洁高效。

3.在全市中职招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三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落实2008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探讨2008年中职扩招对策,实现2008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例达到1:1的目标,进一步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实用技术人才。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扩大中职招生工作的重要性

2008年,实现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例达到1:1的目标是我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推进我市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扩大中职招生是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的迫切要求。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必须充分认识中等职业教育在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中的重要作用。为适应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建设“一个通道”、“三带十区”这一战略规划和实现市委四届五次全会提出的“改革创新、开放升级、综合开发、强市富民”战略要求,必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育一大批懂经营、会管理、有技能的高素质劳动者队伍。进一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提升我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社会就业,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扩大中职招生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需要。在2008年度全国中职招生工作会议上,周济部长指出:“普及高中教育要继续巩固和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突破口,普通高中要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着力提高教学质量。”这是当前重要而紧迫任务,也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去年国检验收结束以后,省委、省政府提出:“要巩固‘双高’普九成果,做好初中后学生的职业教育,扩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10年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0%。” 教育发展形势逼迫我们,必须在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上下功夫。就黑河目前形势看,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只有55%,普通高中已基本饱和,中职学校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生力军,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中职学校责无旁贷。扩大中职招生是满足人民群众谋职就业的需要。教育部门要把初、高中不能升学的学生动员到中职学校来,使其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培养他们生存、发展的本领。“要致富,学技术”,“读完初中上职中,打工致富一路通”,这真实地表达了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和培训寄托的厚望。近几年我市每年小学升初中人数在2万人左右,毕业生约1.5万人,进入普通高中就读的仅有5000多人,尚有1.5万未成年人需要劳动预备役培训,中职招生的空间很大。广大教育工作者要给予那些升学无望的学生更多关注,针对学生们的各自特点,指导、规划他们的未来,使他们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类型和成才之路。

二、精心组织,确保扩大中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领导机构。各县(市)区政府要把职业教育工作抓在手上,建立健全领导机构。两级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招生计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等重大实际问题,制定促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协调处理好部门之间、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要成立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督导室主任和业务副局长任副组长,中教、初教、职成科(股)长和各初中、高中、中职学校校长为成员。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中职招生运行机制。要把中职招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按1:1比例制定招生计划,实行教育行政领导班子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校的“三级包保”责任制,从市到县到校到人,确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要做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四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报名、统一录取。严格实行“普高”招生的“三限政策”,特别是限人数,统一制定和落实中职和普高的招生计划,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要建立中职学校招生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公平竞争,不搞地方保护,要尊重学生选择优质职教资源的权利。建立中职招生的绿色通道,坚决打击有偿招生行为,对不规范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要取消相应学校的招生资格,保证中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中职招生考核奖惩机制。今年市委市政府把“大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与中职招生达1:1的比例”列入2008年十项绩效工程任务目标考核体系,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均为责任单位,年底市人大、市政府督查室将跟踪问效。对此,我们要认真对待,市、县两级督导部门要研究中职招生的督导评估办法,把招生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初中、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制定有利于中职招生的奖惩政策。每年招生结束后,市县两级督导部门要把各县(市)区和黑河市职教中心学校的中职招生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排名通报,严格兑现奖惩。要把中职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评定学校各类先进的主要依据,作为校长评职、评优和提拔的重要依据。市政府在2008年将安排专项经费,表彰奖励在中职招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县(市)区政府、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初、高中学校以及个人。各县(市)区政府也要设立专项奖励经费。

三、明确目标,同心协力完成扩大中职招生任务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000人,省教育厅给我市下达的中职招生计划为6406人。要实现这一目标,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密切配合,戮力同心,取得实效。首先,初、高中学校要积极做好分流工作。初、高中学校要担负起为中职学校输送生源的职责,积极配合中职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和动员工作,为职业学校直接面对学生及家长宣传创造有利条件,使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到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多样化的,初、中、高级人才缺一不可,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各初、高中学校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专题讲座,开设职业指导课程、职业技能课程,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办校内职普融通班或与中职校采取1+1+1合作办学。组织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参观职业学校,引导初中毕业生科学定位,合理选择报考学校和专业,绝不允许简单粗暴强行分流。各初、高中学校要以初中入学人数为基数,动员流失生和参加中考未能就读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报考中职学校,保证中职招生入学人数。其次,中职学校要主动配合,营造良好氛围。各中职学校要积极主动地与初、高中学校联系,为其提供宣传内容和资料,介绍职业学校的特点及优势,展示学校办学成就,专业设置特色,使初、高中教师能够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分流。同时,要为初、高中校内职教班、高中通用技术课、初中技术课提供师资、实验实习设备支持。要宣传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重要意义及中职毕业生在各行各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典型事迹,不断营造有利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促进中职招生工作。

同志们,扩大中职招生工作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为圆满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务而努力工作。

4.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四

张保尔 2011年2月15日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我对全市法院2010年工作作一个回顾总结。

2010年,是极不寻常的一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执法办案任务和前所未有的压力考验,全市法院在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以落实“八项司法”为抓手,以建设服务型、高效型、公信型法院为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建设服务型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市法院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首要司法任务,以建设服务型法院为抓手,坚持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服务水平。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8209件,同比上升9.2%,办结87639件,同比上升10.6%。1 其中,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862件,同比上升2.9%,办结7659件,同比上升3.5%,收案数、结案数两项指标保持全省中级法院第二,人均结案数位居全省中级法院第三。

抓好能动司法,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市法院密切关注我市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和司法需求,积极探索能动司法的途径和机制,协调化解关涉发展大局的矛盾纠纷,切实为我市经济平衡较快发展服务。一是完善保障发展的司法措施。中院围绕市委、市政府“六城联创”、“双十工程”等决策部署,调研制定了依法保障我市“十二五”发展的十大措施,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强化司法保障。同时协助省高院调研制定了依法保障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12条,通过依法认可中小企业之间自有资金临时调剂的合同效力等措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助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乐清、苍南等法院也制定了《关于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商审判服务企业十项措施》等制度,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保障。二是依法保障行业良性竞争发展。为解决我市一些中小企业仿冒商标、专利等恶性竞争问题,中院利用我市行业协会、商会多的优势,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民商事纠纷委托行业协会调解的意见》,将涉企纠纷委托协会、商会调解,并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强化行业自治的司法保障。这项工作受到了社会关注和好评,新华社、光明日报专门编了内参报高层领导,省委、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均批示肯定。三是依法支持自 主创新和开发开放。中院争取上级法院支持,新增瑞安、乐清法院管辖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共审结涉外案件512件,加强了出口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司法保护。开展“知识产权审判进园区”活动,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01件,并向有关部门发送知识产权司法建议4份,强化司法服务,支持我市创新型经济发展。四是继续落实涉诉企业解困的司法对策,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不使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因诉讼而倒闭。全年共审结涉金融类、涉企业债务类案件15349件,解决诉讼标的60.37亿元,调解撤诉率达43%。

抓好和谐司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一是正确适用宽严相济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0362件,判处罪犯15262人,同比下降1.8%和1.9%;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2587人。审结二审刑事案件1003件。全市法院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共审结杀人、绑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149件,涉毒犯罪案件1488件1947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61件,抢劫、抢夺、盗窃等犯罪案件3303件。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111件152人,其中处级以上10人。针对近年来我市贪污贿赂犯罪多发的情况,中院组织专人收集整理全国贪污贿赂数额超10万元的案件量刑情况,成立量刑数据库,规范贪污贿赂犯罪 量刑工作。认真贯彻好两个刑事证据《规定》,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确保死刑案件质量。完善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 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114件。全市法院高度重视保障刑事被告人辩护权,依法为1029名被告人指定律师。扩大非监禁刑适用范围,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中罪行轻微的人员,依法从轻处理,共判处管制10人,缓刑1718人,依法免于刑事处罚32人。二是大力开展大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全市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 建立调解考评激励机制,对民商事、刑事附带民事、刑事自诉、行政和执行案件实行全方位、全过程调解协调。对不能调解、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也加强判后答疑等工作,促进案结事了。全年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39859件,同比上升12%,调解撤诉率达54.33%。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共使559件刑事案件被害人及时获得了8306万元经济赔偿。全年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31.57%经法院协调后和解、撤诉,绝大部分的行政争议得以妥善化解。执行和解力度也进一步加大,在执结的案件中,自动履行、和解结案的占40.49%,同比上升3.96个百分点。同时,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在全市法院设立人民调解窗口32个,通过委托人民调解化解了一批纠纷。鹿城、龙湾、永嘉、苍南、瓯海等法院试行在公安交警、劳动仲裁、消费委等部门设立调解联络点,加强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联动,使大量矛盾化解在诉前和萌芽状态。文成法院还聘请两名意大利侨领为 法院特邀调解员、协助执行员,协助法院在国外查找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这项做法受到最高法院关注和肯定。

抓好协同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发挥司法监督职能,积极推动行政机关完善社会管理。全市法院以纪念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完善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长效机制。全年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210件,同比上升29.83%,其中,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共172件,占行政一审案件的14.21%;经法院协调后和解撤诉的案件共382件,占行政一审案件的31.57%。针对行政执法和社会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中院连续第三年向市委、市政府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龙湾、苍南、洞头等法院向区(县)委、区(县)政府主要领导报送2005至2009年的行政审判“白皮书”,乐清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洞头法院还建立行政首长应诉考核制度,各法院共向有关行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67条,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的法治化。在中院的倡议下,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大会纪念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全面部署加强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和依法行政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中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作出了加强行政审判和依法行政的审议意见;市政府还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督促各级领导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完善社会管理。我市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受到市委和省 高院主要领导充分肯定。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涉案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制度,加大案件中不稳定因素排查、评估、化解力度,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稳控措施。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判后回访、跟踪考察和帮教工作。乐清法院在全省首次公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情况》白皮书,瑞安法院将心理辅导机制引入少年审判工作,邀请心理医生和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告提供心理会诊,瓯海等法院也积极选派优秀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以案讲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泰顺法院建立法官进村居活动常态机制,确定25名干警结对联系25个村(居、社区),开展社会治安各类状况排查摸底工作,协助村干部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中院、乐清、洞头等法院还组织法官深入学校、企业、村镇、社区,举办法制讲座,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推进了我市法治建设。

二、建设高效型法院,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全市法院高度关注涉案民生,紧紧围绕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深入开展高效型法院创建活动,更加及时有效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完善民本司法工作机制。全市法院继续深化落实“便民诉讼20条”,全市已建立便民审判站点82个,同比增加12个,法官下乡巡回审理案件2171件次,切实方便了群众诉讼。中院在立案大厅开辟法官导诉窗口,设置二代身份证读 卡器和银行刷卡机,实现安检、立案、缴费、查询“一卡通”,在门户网站开通办案信息便民查询系统,公布全市法院导诉电话,进一步优化司法服务。苍南法院在全县28个尚未设审判庭、站、点的乡镇综治办设立便民诉讼联系点,瓯海法院在13个乡镇、街道放置便民诉讼宣传架,并推行诉讼费、保证金等缴纳POS机刷卡和小额诉讼费集中退费服务,洞头法院完善“海上巡回法庭”便民机制,通过“驻点式巡回”与“流动式巡回”相结合的方式,巡回审理案件方便渔民诉讼。各法院继续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平均适用率达66.96%,减轻了群众诉累;鹿城法院在全省率先开展行政案件简易程序审理工作,受到最高法院关注和肯定。另外,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417万余元,对215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90.62万元,有效保障了贫弱群众受到平等司法保护。

积极稳妥处理民生案件。全市法院建立涉民生案件审判“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调解、审理、执行的“四优先”工作机制,审结涉及医疗、工伤、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4864件,审结宅基地纠纷、相邻关系、财产权属确认等案件158件。密切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坚持每年岁末年初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及时为农民工追回赔偿款、工资。在全市法院建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探索人身保护裁定等新机制,共审结婚姻家庭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案件10260件;龙湾法院因此 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认真落实涉军维权法律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军维权案件50件。

加大力度解决“执行难”。建立健全“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和执行保障”5个系统,全面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中院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争取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支持,将“老赖”纳入银行“黑名单”限制贷款融资,争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支持,出台规定可有条件执行“老赖”住房公积金,并依托两级政府0A系统,积极建设法院与公安、金融、工商、国土等部门网上“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促进企业、个人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记录信息共享共用,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各法院在电视台、报纸、法院门户网站等设置执行曝光台,对“老赖”定期进行曝光,并依法对20件案件的“老赖”处以罚款33.85万元,拘留383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判处4人,促使一批执行积案得以有效执结。全年全市法院共执结执行案件24559件,执行标的17.85亿元。

依法保障群众合法诉求。全市法院高度重视保护群众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依法纠正错误裁判,促进司法公正。全年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503件,同比上升51.1%;依法提起再审325件,同比上升59.3%。认真开展清理信访积案活动。两级法院领导带头包案,下访接待信访老户,教育 疏导并注重解决实际困难,逐案解决涉诉信访积案。目前已清理积案212件,完成了清理信访积案的阶段性任务。同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通过责任倒查,督促审判人员增强责任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

三、建设公信型法院,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全市法院坚持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认真抓好规范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和基层司法,深入推进公信型法院建设,努力改善法院形象,争创人民满意。

抓好规范司法,提高司法水平。中院增配了3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试行审委会委员听审制度,强化案件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审判质效指标体系,单设执行质效指标体系,加大办案流程监管力度,促进收结案动态平衡。平阳法院参照“廉政责任书”签订方式,院长分别与分管院长、庭长签订“质效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每月对审判执行运行情况进行研判,全力压缩审判和执行期限,提高办案质效。鹿城法院从严查处消极办案、拖延执行等行为,3名干警因工作消极拖沓分别受到了行政降级、行政警告处分和提醒谈话。全市法院还建立评估拍卖机构计算机随机摇号、质效评估等制度,规范委托评估拍卖等工作。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进一步加强审判理论研究和业务培训指导。中院连续第三年从基层法院遴选优秀法官,瑞安等法院推行青年干警导师制度,优秀资深法官与青年干警结对,着力提高法官政治和政策水平、化解矛盾和做群众工作能 力。全市法院办案质量和效率呈上升态势,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发回、改判分别下降2.9%和23.2%。

抓好阳光司法,促进司法公正。一是拓宽阳光司法渠道。中院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向媒体、社会通报法院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组织3名业务庭庭长做客温州网对话网友,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各法院均积极组织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法院“公众开放日”等活动,积极邀请市民走进法院、旁听庭审、亲历执行,依法保障群众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大科技助推司法公开的力度。全市法院均建立互联网门户网站,在网上公布开庭公告、裁判文书和法院工作信息,并建成数字法庭161个,视频提讯室11个,远程审案、庭审录音录像等工作已广泛开展。中院还利用数字法庭将1起知识产权案件和1起刑事案件庭审实况通过温州网直播,10万多人次在线点击观看,市民、网友反响较好。瑞安法院推出了“QQ法院”新举措,全院14个部门借助腾讯QQ聊天平台,认真倾听网民意见,耐心回答法律咨询,也受到社会好评。三是继续重视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和监督作用,对人民陪审员重新选任和培训,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2087件。四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中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作行政审判、民事审判工作专项报告,逐项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向市政协通报上半年全市法院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全市法院均建立院长定向分 级联络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平阳法院还专门成立人大、政协联络办,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同时,各法院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共审结刑、民、行等各类抗诉案件240件。其中维持93件,改判和发回重审48件,撤诉8件,在抗诉的民事案件中,因当事人和解后申请撤回等原因而终结再审程序的91件。

抓好廉洁司法,弘扬正风正气。一是坚持从严治院方针。中院以新大楼搬迁和省高院司法巡查为契机,修订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规范管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院、洞头等法院推行家庭廉政监督,以“院家互动”工作为重点,院纪检部门加强与干警家属的联系,将干警的廉政表现、工作情况,适时向干警家属反馈;同时,通过干警家属了解干警工作八小时外业余生活状况,让家属协助法院管好干警。二是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中院加强办公审判场所法文化装饰,建立了法文化长廊、4组法治铜浮雕,完善了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等文化设施,在办公区悬挂100多幅廉政格言警句,并将“公正、廉洁、高效、为民”的中院院训上网上墙,营造了内正外公的司法环境。永嘉法院制定《文化建设实施纲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大力实施“物兴于外,文以载道;德修于中,文以铸魂;行成于思,文以事功;节守于廉,文以正心”的“四步联动”法院文化建设工程,有效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文成法院和县委宣传部、广电局联合举办“司法为民、共创和谐”送法文化下 乡巡回文艺演出,共在七个中心乡镇进行巡回汇演,并在“两会”期间向“两会”代表作了汇演,有7000余人观看了演出,通过文艺演出这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了法院文化,弘扬了法治精神。其他法院也以法官宣誓授职典礼等形式,大力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和物质文化建设,推动了法院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统筹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转作风优环境”、“千件案件回访”等专项活动,对新任审判人员集体廉政谈话,加强司法良知教育,提高队伍文明素养,促进了机关作风好转。四是积极开展优秀法院、优秀法官、调解能手等创先争优活动,重视解决法官职级待遇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对干警的精神激励和人文关怀。乐清法院还成立全省首个以执行员个人名字命名的“霍文明执行工作室”,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使得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全年全市法院共有35个(次)集体和126名(次)个人立功获奖,中院民三庭法官郑国栋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乐清法院执行员霍文明被评为全国办案标兵。

抓好基层司法,夯实法院基础。一是坚持法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积极帮助解决基层人员短缺等问题,全年共招录基层干警155名,充实加强了基层一线力量。二是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部署开展“28个法庭28个亮点”示范创建活动,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的排头兵作用。苍南法院在龙港法庭构建“大调解”网络,在金乡法庭推行“片区法官”制度,在矾山法庭建立 “诉讼联系人”制度,成立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合议庭,设立畲乡便民联系点,树立了各具特色的亮点品牌。平阳法院在县委政法委大力支持下,向全县推广司法协理员制度,从村(居)、社区中选聘638名村居干部和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的社会热心人士担任司法协理员,协助法庭开展调解、送达、执行等工作。永嘉法院瓯北法庭强化和规范诉调对接和法官联村挂片制度,洞头法院完善“1+1”联系、服务基层制度,实行六个业务庭对口服务六个乡镇,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从而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2010年,全市人民法庭共审执结案件23285件,同比增长23.6%。三是继续加快“两庭”建设步伐,新建成3个人民法庭用房并投入使用,3个人民法庭用房开工兴建,1个人民法庭用房立项。至此,全市的28个人民法庭用房已有14个完成新、改建,11个正在兴建中。我市人民法庭工作再次得到省高院主要领导肯定,去年召开的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专门印发我市法庭工作经验材料,向全省人民法庭推广。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司法保障机制等方面还有很多不适应,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执行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队伍的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群众关于司法不公、不廉、不文明的反映仍有发生等等。同时,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当事人利用网络炒 作、扰乱审判秩序、暴力抗法、威胁法官人身安全事件不断发生,安保工作难度加大。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基层法官办案压力大,身心健康问题亟待重视。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争取党政各方支持,采取措施努力予以解决。

5.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五

——在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全市法院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工作任务。

2011年,全市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扎实开展法院各项工作,为维护稳定、保障改革和促进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全面履行审判职责。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3171件,结案59780件,同比分别上升5.9%和6.2%。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8309件,结案7824件,同比分别上升30.3%和30.4%。继续坚持依法“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保持打击声威,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行为。全市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5586件8603人,其中,杀人、抢劫、贩毒等八类严重犯罪2411件3993人。严厉打击各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110件126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审结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7件20人,保护知识产权人和相关公众的合法权益。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依法尊重和保障被告人人权。认真落实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坚持宽严相济,做到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全年共对774名罪犯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分。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严防超期羁押和案件超审限。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发展第一要务,依法调整各类民商事关系,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发展。全市共受理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26612件,审结25777件。稳妥开展涉农审判,审结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案件2166件,涉及3440人,金额3602.02万元。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5108件,人身权纠纷案件2458件,其他权属、侵权纠纷案件1435件。依法审理买卖、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5321件,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审结借款合同纠纷案件5377件,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10件,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坚持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开展行政诉讼审判,全市法院全年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审结298件。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全年共执结21156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6.9亿元。

二是认真落实综治措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判处未成年被告人963人,适用缓刑83人。依法妥善调处各种群体性纠纷,审结10人以上群体性诉讼案件68件,涉及3290人,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378件。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建立畅通有序的涉诉信访工作格局,耐心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全市法院依法办理来信来访29389人次;中院积极参与我市举办的联合接访,与有关部门共同接访103人次,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申诉权和申请再审权。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开展司法救助,依法为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185.5万元。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8436件,一审刑事案件2024件。因地制宜开展巡回审判,推广假日法庭、午间法庭、田间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全市各基层法院共设置巡回办案点63个,深入乡村巡回审判163次,审结582件;深入城区开展法律进社区147次,审结368件。进一步加强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工作和执行案件和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和纠纷。一年来,全市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3664件,调解撤诉率为54.3%,同比上升了0.8%;经协调,以撤诉方式办结一审行政案件92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结案数的30.9%;以和解方式执结案件1026件。

三是着力规范司法行为。继续加强司法管理制度建设。中院制订了《全市法院2011年司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针对审判和执行工作管理中存在的制度空白,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行为标准,严密工作流程。出台了《关于规范证据交接制度的通知》,《关于规范评估、拍卖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意见,统一执法尺度。继续加强审判质量与效率管理。中院在机关内部实施案件质量与效率考评通报制度,对本院各庭室的“十率”情况进行逐月通报,一些庭室也把“十率”指标细化到岗位,从而形成了一个覆盖全市法院、中院各庭室和审判人员个人的案件质量与效率考评体系。中院按照业务对口的原则分别开展了对基层法院2005已结案件的质量评查,并召开案件质量分析会,通报评查结果,促进一审案件质量的提高。2011年,全市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为13.5%,同比下降2.3个百分点。两级法院还通过局域网实施审限管理,对逼近审限的案件予以通报,督促承办人员增强审限意识,有效提高了审限内结案率。一年来,全市法院审限内结案率为100%。继续开展各种争先创优活动。中院制订了全市法院创文明行业工作意见,确定了新一轮创建工作示范点,继续在全市法院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同时,认真总结推广“争创省级优秀人民法庭”活动经验,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我市人民法庭工作得到省法院检查组的高度评价。

四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教育。各法院组织干警围绕“依法治国”、“司法为民”等专题展开学习讨论,对照查摆工作作风、思想认识上存在的问题,澄清思想误区,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结合学习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干警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开展先进典型教育活动,以榜样的力量激发干警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热情,使“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贯彻到具体的工作中。加强司法业务建设。鼓励干警进修各种高层次学历,全市法院共有10名干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一年来,先后举办了司法警察技能、民商事审判业务、执行业务等培训班116期,培训1235人次,指派干警67人次参加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开展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岗位技能竞赛,促进民事审判队伍司法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大兴调查研究和学术研讨之风,组织干警总结审判经验,撰写案例分析、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参加各种主题的讨论会,促进干警综合素质的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院在机关推行了党风廉政周记制度,要求每位干警每周如实记录学习教育、办案办事、廉洁自律、重大事项等内容,加强对一人一事的教育防范工作。针对今年南安法院发生的尤垂博等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整改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市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6件18人。

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进展,是全市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团结拼搏、积极奉献、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中院党组,向全市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亲切的慰问,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法官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全市法院和法官的整体形象;审判、执行工作中仍然个别存在着裁判不公、效率不高的问题,司法规范化建设仍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一些规章制度的遵守、监督、落实更有待于进一步强化;审判任务日益繁重,案多人少的压力依然突出,保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和困难,要求全市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进一步下大力气抓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管理,并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努力改善执法条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把“抓规范、促公正,保稳定、建和谐”作为工作着力点,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强化司法保障,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法律手段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司法则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终途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发挥着其他部门难以替代的作用。当前,为了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观,以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胜败皆明为目标,把每一件纠纷的调处,都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一次具体实践,实现公平的和谐、正义的和谐;树立正确的维护稳定观,把稳定工作放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大的目标中来研究,提升到促进社会和谐这个更高层次上来追求,努力实现全面、动态、可持续的和谐稳定;树立正确的群众利益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充分体现司法为民的宗旨;树立正确的司法权威观,通过严格的司法程序、规范的司法行为、清廉的司法队伍、公正的司法裁决,展示司法应有的威望和公信力。

树立正确的“四观”,是人民法院找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效司法保障的切入点、着力点、出发点和立足点的必然要求。在树立和落实“四观”的过程中,全市法院要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下,努力实现司法理念从“执法如山”向“执法如山”与“执法如水”并重的转变。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要求。但是,一直以来,我们所强调的“执法如山”理念所着眼的主要是“法”而不是“人”,而制定法本身是有内在局限性的,以单一的“执法如山”理念指导司法实践,必然会面临一些难以克服的困境,这不仅不利于司法功能的充分发挥,而且也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人民法院的审判任务更加繁重、社会责任更加艰巨。相应地,转变制约司法功能充分发挥的司法理念和司法方式的要求也就更加迫切。“执法如水”理念强调以协商正义补充规则正义的不足,重视法律与情理的互动,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只有做到“执法如山”与“执法如水”并重,才能使司法治理刚柔相济,最终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胜败皆明的目标。

司法理念是认识层面的问题,实践中出问题往往是认识不到位造成的。因此,司法理念的转变,重在制度上的建设,重在实践上的落实。当前,要着重抓好四个环节的工作:

一是在司法方式上,要着力发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注重培养广大审判人员提供平等对话的空间、促成当事人以非对抗性的方式解决纠纷的司法能力,以“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胜败皆明”为目标,在认真总结调解息诉建议书制度、“茶桌调解法”、对已调解结案的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等行之有效的调解工作措施的基础上,继续探索新的诉讼调解方式,不断拓宽民商事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坚持“和为贵”,进一步加大行政案件协调和执行案件和解工作的力度,妥善协调当事人利益。认真听取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诉求,切实保障其诉讼权利,尽可能通过调解方式妥善解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问题。对案件事实已经查明,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自诉案件,也要在犯罪嫌疑人作有罪答辩及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采用调解或和解的方式解决,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同时,要继续探索和健全多方面、多层次分流解决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促进以司法为主导,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支持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

二是在法律适用上,要强调法律与情理的互动。法律本身应当尽可能地体现社会生活的情理,才能符合社会公众所普遍认可的公正要求。所以,在法律适用过程中适当考虑情理方面的因素,不仅不违背依法审判的原则,而且有利于法律的正确实施。为此,要着力培养广大审判人员在司法活动的过程中运用经验法则的意识,同时,要进一步扩大司法的民主参与,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以适当的名义吸收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参与民事纠纷的调处,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和人大代表关注民生、反映民情的桥梁作用,以及运用社会日常生活经验化解矛盾纠纷的独特优势,使裁判结果尽可能地兼顾情理,真正体现公平正义相结合、法律情理相交融,增强裁判结果的正当性和公信力。

三是在治理方略上,要注重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为了实现社会全面、动态、可持续的和谐稳定,在刑事司法领域,应当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刑事犯罪区别对待,做到既要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又要尽可能地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贯彻这一政策,要求宽严都要真正落实,宽严都要依法进行。严,就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惩暴力犯罪以及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从严打击,决不手软。宽,就是要坚持区别对待,应依法从宽的从宽处理。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人员,尽可能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未成年犯罪人,可依法判处缓刑、运用减刑或假释等措施,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在坚决打击犯罪的同时,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保障刑事被告人依法行使辩护权、质证权、辩论权和最后陈述权,杜绝超期羁押和超审限现象的发生,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死刑司法政策,坚持“少杀、慎杀”,严格控制死刑,慎用死刑。

四是在审判效果上,要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法律效果侧重于司法职能的发挥,社会效果侧重于司法目的的实现。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辩证统一,是人民法官既懂政治、又讲法治的集中体现,也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衡量司法品质的重要标准。广大审判人员要强化服务大局的意识,善于把握政策,通过政策把握立法精神,将政策与法律有机地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化解矛盾、确保稳定、维护群众利益和树立司法权威之间的关系,使裁判的客观公正性为社会所认同,并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产生正面的影响。

司法理念实现从“执法如山”向“执法如山”与“执法如水”并重的转变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为了引导广大法院干警充分认识实现这一转变的重要意义,中院将组织全市法院干警就这一主题撰写论文深入开展学术讨论,并在适当的时候召开专题研讨会。全市法院要充分重视,周密部署,广泛发动,共同把这个研讨会组织好、举办好。

二、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不断强化司法保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持续过程。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刑事犯罪、民事行政纠纷、群体性事件和各种治安事件持续高发。由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司法的作用越来越凸显、越来越重要,许多矛盾纠纷从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处理,转变为现在主要依靠法律手段特别是司法手段解决;许多经济关系从以往主要依靠政策调整,转变为现在主要依靠法律手段特别是司法手段来调整,因此,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程序,使人民法院处于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聚合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赋予了人民法院更大的责任,给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市法院要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去认识人民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坚持司法公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扩大以审判职能为主的各项职能,主动将法院工作融入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围绕大局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通过公开审判、便民利民、效果延伸等方式履行职责,强化司法保障,依法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一)把握重点,增强司法保障的针对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要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这三个重点,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依法促进发展、服务发展、保障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刑事审判方面,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做到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方式更有效就选择什么打击方式。坚决惩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严惩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放火、爆炸、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在民事审判方面,要牢固树立发展为大、发展为先、发展为重的思想,依法正确处理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正确调节社会经济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妥善调处涉及企业纠纷的各类案件,特别是涉及国家、省、市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的纠纷案件,优化投资环境,加快经济发展步伐;贯彻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认真执行涉台法律法规,充分重视涉台审判,保护台湾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泉台经贸、文化、科技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依法审理好涉及知识产权的各类案件,保护自主创新,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促进品牌经济战略在我市的顺利实施,保障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行政审判方面,要依法妥善协调处理好各类行政纠纷案件,特别是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经济行政许可、环境整治保护、产品质量监督等领域的各类行政案件,依法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切实协调好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间的相互信任,为各类产业项目的发展营造良好行政法治环境。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对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给予救济和补偿,监督和促进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二)解决难点,增强司法保障的实效性。针对一直存在的司法难点问题,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以实干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破解诉讼难题,最大限度地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国家法律权威。要继续解决“执行难”问题。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拓展执行方法,完善执行措施,强化执行管理,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一方面,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案件标的到位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继续抓好中央政法委5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改善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促进执行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针对个案情况决定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换员执行、共同执行。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健全执行威慑机制,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判决。要着力解决“申诉难”问题。切实提高一、二审案件的裁判质量,建立和完善判前说理、判后答疑、信访听证、执行听证等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通过明确的程序安排,规范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审查行为。认真处理好涉及面广、敏感性强的重大信访案件,做好教育、说服工作,努力息诉罢访。要进一步完善群体性案件的预防和处置机制,积极预防、妥善处理涉及劳资纠纷、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库区移民、企业改制、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的群体性案件,坚决杜绝局部问题转化为全局问题,非对抗性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现象的发生。

(三)关注热点,增强司法保障的主动性。司法服务是审判工作的有机扩展和延伸。全市法院要树立司法被动性与司法服务相统一的理念。既要严格适用法律,又要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既要防止借口司法被动性而滋生官僚主义、衙门作风,也要防止以司法服务为名而背离司法被动性原则。要密切关注全国性的热点问题和辖区域内发生的带有普遍性的涉法热点问题,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找准司法介入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履行好人民法院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保障发展的根本职责。要针对社会热点问题,以审判工作为依托,积极提供司法建议,促使有关部门改进工作,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促进国家有关政策的落实。对外公示裁判文书,公布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者名单,实现司法资源的社会共享。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发挥惩教结合的功能,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引导民众遵法守法。基层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要着眼广大农村,强化各项建设,不断加强便民服务设施、措施,方便农村群众诉讼,节约诉讼成本;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进乡村活动,帮助农民提高法律意识,大力提高农民维权能力,努力为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发展、保护农民利益提供保障和服务。

三、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应有之义。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前提条件,也是人民法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立足点。人民法院的主要工作是审判,司法能力的强与弱,司法水平的高与低,检验的标准就是审判质量。人民法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成效,最终也要通过审判质量体现出来。因此,要坚持公正司法,始终把公正司法作为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灵魂和生命,作为提供司法保障的根本任务,通过依法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使司法的过程成为彰显公正、排解民忧、化解民怨、维护民权、赢得民心的过程。

(一)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审判质量。全市法院要坚持司法公正优先、兼顾诉讼效率,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把案件审理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公开、公正、高效审理。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的有关规定,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杜绝超期羁押和超审限问题的发生。充分发挥案件二审的审判监督作用,及时纠正不当或错误判决,确保法律适用统一。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裁判错误的案件,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推行案例指导制度,开展审判实务专题研讨,加强中院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促进全市法院准确理解法律、统一裁判标准。发展是主题,稳定是前提,和谐是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人民法院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衡量法院工作,不仅要看判了多少案件、制订了多少管理措施、开展了多少专项活动、接待了多少次群众来访,更要看是否化解了矛盾纠纷、是否理顺了群众情绪、是否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是否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胜败皆明”的目标。因此,案件审判质量和法院工作绩效的高低,一定要引进社会和谐这个重要标准来加以检验。在实施案件质量与效率“十率”考评的过程中,要突出抓好反映社会和谐状况的调解撤诉率、上诉抗诉率、申诉上访率等指标的考核通报,促使广大审判人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质量意识,把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当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实践,真正做到案件的裁判不只是司法程序的终结,而是矛盾纠纷的终结。

(二)健全内外监督,确保公正司法。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保证审判权沿着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运行。合理划定权力界限,强化内部制约,实现权力责任一体化、权限划分明晰化、权力运行程序化。完善审判组织内部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评议表决程序,实行裁判文书会签制度,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发挥审判组织的整体功能。要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从思想上牢固树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并重的观念,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观念,将接受监督当作改进和加强法院工作的重要渠道,切实完善与人大代表联络制度,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各项工作。在坚持定期报告法院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视察、座谈,认真办理议案、提案、意见、督办案件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接受监督的方式,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提高接受监督的实效性。要完善法院新闻宣传制度,实现司法审判与媒体报道的良性互动,推动法院新闻宣传由封闭式转向开放式,由被动式转为主动式,接受社会监督,增加正面舆论效应。

(三)落实便民措施,维护公平正义。“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统领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贯彻这一指导方针,要求人民法院切实解决为谁司法、为谁服务,如何司法、如何服务的根本性问题,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永远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到公正司法、高效司法、廉洁司法、文明司法。当前,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出发,要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从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加强司法工作制度的系统化、科学化建设,努力形成更加完备的司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要规范立案窗口建设,继续推广网上立案和远程立案,改进和完善便民立案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即将于4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切实做好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诉讼费用负担、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管理和监督等工作,进一步规范诉讼收费工作,更好地实践司法便民、利民。积极争取财政、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支持,推广设立执行救助基金,积极探索刑事案件受害人生活困难救助制度,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必要的救助;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依法指定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以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为原则,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制度。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司法效率。进一步强化当事人在诉讼、执行过程以及审判流程管理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积极创建必备的物质条件,保障当事人、社会公众能够查知有关的审判信息。

(四)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司法为民能否落实,司法公正能否实现,关键在于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司法公正、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官队伍。全市法院要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两级法院在选拔各级领导干部时,一定要严格标准,把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法律业务、年富力强、符合法官法规定条件的人选拔到人民法院的领导岗位上来。法院领导干部要以维护司法公正为己任,身端影直,廉洁奉公,刚正无私,清清白白做官、坦坦荡荡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保持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努力以一流的班子带动法院队伍建设。要强化集体领导,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法院党组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对法院内的重大工作决策,包括重要人事变动、重大财政开支、重大建设项目等,都必须经党组集体讨论研究,作出决定。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的职业化建设。继续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干警的思想境界和职业道德水平。注重宣传和表彰先进典型,发挥好模范人物的标杆作用,使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最大限度地激发他们的工作潜能,使他们集中精力和智慧,投入到本职工作中。要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为基点,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为载体,通过组织各种学习、培训、研讨和技能竞赛,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素质,促进队伍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积极营造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继续在法院人事管理工作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法院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广大法院工作人员对自身的工作表现与发展空间充满希望,在行动上奋发有为、争创一流。当前法官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责任越来越重。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好法院干警的福利待遇,关心好干警的工作和生活,想方设法为法院工作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总之,要努力建立一套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的人事工作机制,确保法院各项事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法院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年”活动。认真组织干警全面系统地学习有关纪律条规,组织测试,引导广大干警牢记廉洁从业的纪律规定,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组织全市法院干警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并认真组织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对照检查,吸取教训。组织警示教育演讲比赛,大力弘扬人民法院公正、清廉的主旋律。结合各法院实际,组织廉政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夯实“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道德基础。召开干警配偶廉政座谈会,引导干警家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承担起助廉、倡廉的责任。继续抓好查案工作,把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作为查案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违法乱纪行为。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着力抓好法院基层建设。进一步严格审判程序,提高司法效率,规范司法行为,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司法公正。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不断丰富和深化司法为民的内容,进一步密切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改善司法环境,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严肃审判纪律,转变审判作风,树立基层法院和基层法官的良好形象。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基层法院法官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的进一步提高。加强基础设施、物质装备建设和办公现代化建设,及时清结因基建等原因拖欠的款项,保障基层法院工作顺利开展。中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政治思想教育的监督和指导,加大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强化对基层法官的业务培训,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基层法院的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6.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六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要求,总结“十五”期间我市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学习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贯彻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的要求,把握当前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积极探索强化执行工作的有效途径,努力克服困难,切实解决好我市法院的执行难问题。

这次会议得到市委高度重视,得到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市委陈副书记、市政法委朱书记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亲临会议指导,全市参加会议,我们对各位领导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我市两级法院长期奋战在执行工作一线的执行局领导和广大执行干警表示诚挚的问候!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十五”期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我市两级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在各级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的配合协助下,从维护党的执政权威,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与统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既判力的高度,不断强化执行工作、深化执行改革、规范执行秩序、探索执行方法、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执行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20xx年至20xx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2521 件,执结34864 件,执结标的24.09 亿元,执结率81.99 %。其中,中院受理执行案件1015 件,执结852件,执结标的 11.412 亿元,执结率 83.94 %。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全面发展为曲靖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为执行工作进入良性循环打下了良好基础。回顾五年来的工作,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一是建立了统一的组织机构。全市两级法院已全部设立了执行局,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执行工作关系由过去单纯的法律监督关系变为由市法院统一管理、协调、监督的领导关系,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正朝管理一体化、执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同时,在各级党委的关心下,两级法院在职级上高配执行局长,中院和几家基层法院的执行局长同时进入院党组,执行工作在法院内部的地位明显提高,为进一步加强和搞好执行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培养了一支过硬的队伍。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职业执行员队伍是搞好执行工作的根本保证。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我市法院执行力量较为薄弱,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执行队伍建设得到普遍重视。20xx年之后,随着两级法院机构改革的完成,全市法院都配齐配强了执行工作领导班子和执行队伍,转变了执行工作被边缘化的局面。特别是最近几年,通过执行员统一考试、统一任命、加大培训力度等措施和规范执行秩序、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开展执行会战等活动的实战锻炼,全市法院执行队伍的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变,编制员额普遍增加,人员得到充实,年龄结构更趋合理,学历层次明显提高,整体素质大幅提升,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顽强、纪律严明的执行队伍已初步形成。在去年最高法院组织的执行员统一考试中,我市法院执行员综合成绩名列全省法院第一,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市法院执行员队伍素质过硬并且不断在提高。

三是实现了执行改革的突破。全市法院以执行工作体制改革为核心,以执行工作机构改革为切入点,以执行工作运行机制改革为突破口,以执行方式方法改革为重点,实行了执行工作全方位的改革。通过改革,建立了统一管理、监督配合、运转有效的执行工作体制,实现了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的两权分离、合理配置和分权制衡。推行和完善了财产申报制度、被执行财产拍卖变卖制度、债权凭证制度、执行联络员制度、财产调查制度、审计执行制度、听证制度、执行异议复议等制度,为执行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了制度保证,有力地推动了执行工作的不断发展。执行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是初步形成执行案件管理机制。我市法院近年来十分重视规范化建设,建章立制,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子,规范审判和执行工作。5 年来,中院陆续出台、修改和完善了《关于统一管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规定》、《执行工作管理规则》、《执行案件实行交叉执行的规定》、《关于执行中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审计执行(财产调查)暂行办法》、《执行案件公开听证暂行办法》、《关于执行财产刑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与执行工作相关的规定和办法,从执行工作的管理、方法到措施,均作出详细规定,以规范执行为核心的执行案件管理机制初步形成,有力推动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良性运行,规范操作。

五是改善了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国家法制化进程的推进,法制宣传力度的加大,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特别是中央11 号文件下发以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都更加关心和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加大了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帮助法院解决了不少实际困难,社会各方面也能够更为客观地看待执行难问题,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少了一些责备、多了一些理解,少了一些抵触、多了一些支持,少了一些对抗、多了一些配合,法院执法环境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

审视执行工作发展的历程,总结我们取得的成绩,可以得出以下几条主要经验:一是执行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这些年来,没有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重视和正确领导,没有各级人大的监督,没有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执行工作不可能有今天的发展,也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绩。二是全市法院领导高度重视是做好执行工作的关键。实践证明,只要全市法院的领导把执行工作摆在与审判工作同等位置,执行工作就会搞得有声有色,就能取得实效。三是执行工作的发展离不开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5 年来,我们通过执行队伍专项教育整顿,加大考核、考试、培训力度,使队伍素质普遍加强,规范了执行行为和秩序,执法水平得到提高。“十五”期间,全市法院平均每名执行干警执结案件290 件,比全省法院执行干警人均执结数高出69 件,人均执行标的金额为0.2 亿元。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执行队伍建设,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组织基础。四是坚持严肃执法是做好执行工作的核心。作为司法机关,坚持依法执行是一条最基本的原则。只有坚持依法执行,才能确保执行权的规范行使。五是执行工作发展离不开改革的稳步推进。可以说,执行工作每取得的一点进步,都是改革的结果;执行工作发展的历程,就是改革稳步推进的过程。没有执行改革的步步深入,就不可能建立起今天的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六是执行工作的发展离不开执行理念的不断完善。这几年我们先后引入了执行公开、程序公正、平等保护、执行效率、执行穷尽等理念,走过了从单纯的职权主义到当事人主义再到准职权主义的道路。每一种理念的引入,都是一次有益的探索,对执行改革的深入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七是执行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以上经验,既是我们取得成绩的原因和保证,也是今后全面推进执行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和方法。

二、当前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看到,当前,法院执行工作正面临着压力大、困难多的严峻形势,执行难仍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对当前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把握:

(一)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进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执行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要求也越来越高。

近年来,执行难问题越来越引起人民群众的关注,成为一大社会热点,执行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

首先,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是贯彻落实我国宪法所确立的人权保障原则的必然要求。保障人权是法治建设的最高理念,也是司法制度的最高价值。人权的核心是每个人拥有平等的人格和尊严,其基础则是生存权和发展权。人权在市场活动领域表现为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公平交易,任何蓄意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实质上是将他人当作牟取自身利益的工具,是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严重践踏。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是保障人权的重要手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越来越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要求也必然越来越高。

其次,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的力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从世界范围来看,市场经济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在自然经济的基础上自发形成的自发型市场经济;一种是靠政府强力推动所形成的推进型市场经济。我国的市场经济属于后一种模式。由于市场规则是由国家强制实施的,因而必然使得行政权得到进一步的强化,这就为政府干预市场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反过来又会阻碍市场机制的最终形成。这就要求国家在宏观调控与市场自治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如果没有国家公权力的适当介入,市场秩序就难以维护,但如果介入过宽、过深,甚至直接参与市场活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就会破坏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妨碍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危害交易安全。可以说,商业信用既是市场经济安全运行的根本保障,也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强制力的内在动力。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转型期,市场机制尚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人民法院站在中立的第三者的角度,平衡好国家调控与市场自治之间的关系,维护市场规则的统一,保障交易安全。近年来,人们之所以对执行工作越来越关注,其原因就在于市场需要法治,需要人民法院通过加强执行工作,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三,国家法治建设也需要人民法院把执行工作当作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始终存在一个薄弱环节,即守法精神的普遍缺失。大量生效裁判得不到执行,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而守法精神的培育和维护,对于法律权威的树立是绝对必需的,甚至可以说是国家推行法治的基石。我国法院的地位之所以不高,固然受市场经济不发达、国家权力高度集中以及传统文化的影响,但跟法院审判质量存在问题,执行力度不够,司法公信度不高有直接关系。一个社会,如果违法成本较低,守法得不到回报,合法权利得不到维护,要想人民群众养成守法的精神,无异于是异想天开。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我们不仅要正视现实,更要通过强有力的执行,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促进守法精神的形成,推动国家的法治进程。

(二)当前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在彰显法治、保护权利、实现权益方面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作为人民法院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执行工作在维护稳定、保障改革、服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与党和国家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另一方面,执行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也还存在差距。从法院内部看,旧存积案多,新收案件量大,自觉履行率低,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多,与执行工作实现良性循环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考核机制不完善,监督工作难到位,现行管理机制与规范化执行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执行工作任务的要求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就外部环境而言,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社会管理机制不完善,恶意逃避执行、消极对抗执行、暴力抗拒执行时有发生,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不断,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公民和组织不能积极履行协助义务,致使人民法院的执行充满艰辛,寸步难行。还有立法滞后,装备、经费保障困难,执行员的身份待遇问题难以解决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行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这些问题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还客观存在,我们不应回避,但是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党中央始终重视和关心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我们的执行工作也始终在不断解决问题,不断的进步发展中。

(三)随着党中央和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法院内外环境的改善,执行工作正面临重大转机。

为支持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这是中央继 年下发11 号文件之后,专门针对执行工作所制定的又一份重要文件。同的 11 号文件相比,《通知》在以下四个方面有了新的突破:

一是在对执行难问题的定性上,中央99 年11 号文件主要是从法院的角度出发,将执行难视为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公众对执行难普遍存在更多的误解,将它等同于执行不力,从而使法院陷入四面楚歌、八方声讨的不利局面之中。这次中政委站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明确指出执行难是一个社会问题。这一准确的定性,无疑有利于消除对执行难问题的各种误解,形成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在执行工作体制上,中央11 号文件针对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执行协助人难求的现状,从执行体制上提出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要求,并强调了相关纪律要求。应当说,中央11 号文件对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确实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从工作机制来讲,执行工作仍处于人民法院孤军奋战的局面。这次中政委在《通知》中进一步提出,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将解决执行难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基层党政机关要像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样抓好执行工作,把执行工作纳入综治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和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化解执行难。这条规定为我们寻求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政策空间。

三是在执行工作机制上,中央11 号文件更多强调依法执行,强调相关单位依法提供协助。但从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看,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规定不仅数量不足,而且很不完善,其中主要表现为威慑力度不够。过去我市法院在加强执行威慑力度方面虽然做过相关尝试,但由于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因此不敢放开手脚,大胆实施。这次中政委在《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在融资、置产、进出境、日常消费等方面对被执行人实施限制,建立国家执行威慑机制。从而为我们在全市推行执行威慑机制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

四是在执行工作的保障上,《通知》强调指出,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要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司法权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执行工作的重要性,并在改善执行条件方面给予重视。《通知》还就执行宣传问题,对党委宣传部门提出了要求。这为我们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营造有利于执行的良好社会氛围提供了有力支持。

目前,虽然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但也面临着较好的机遇。我们不能只看到不利的一面而看不到有利的一面,不能只强调困难而坐失机遇。能不能抓住机遇,打开执行工作的新局面,是对全市两级法院司法能力的一次检验。各法院一定要通过认真组织学习,把全体执行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为贯彻落实好中政委的通知要求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各级人大加强监督,各级政府加大支持力度,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为人民法院解决执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创造了条件;广大群众的企盼,特别是案件当事人对保障和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强烈愿望,为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了内在动力;过去几年不断探索和深化的执行改革,为全面强化执行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机制、人才和理论准备;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的全面实施,为进一步深化执行体制和机制改革提供了法律、政策和理论依据。近年来, 经过全市两级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的比例有所提高,执行收案数量出现了下降趋势。 去年,全市法院以“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了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管理一体化、执行规范化的格局正在形成和发展。通过执行员统一考试、统一任命、加大培训力度等措施和规范执行秩序、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开展执行会战等活动的实战锻炼,执行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实践证明,全市120 多名执行干警具有很强的战斗力,是一支值得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在全市法院,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无私无畏、敢于碰硬,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的执行队伍已初步形成,这为我们今后开展执行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法院一定要抓住难得的机遇,鼓足干劲,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找准主要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兴利除弊,顺势而谋,稳步推进,进一步解决好执行难问题。

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要把握的指导思想

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指出:“要抓住发展机遇、破解发展难题,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推向前进,关键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面对新的形势,法院执行工作要应对新的挑战、化解新的压力、满足新的需求、经受新的考验,就必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改革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就必须明确发展方向,找准发展定位,在实现自身长远发展的基础上,服务于法院全局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为全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全市法院工作必须在指导思想上着重把握好以下三点:

一是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 执行是国家强制力的体现,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终手段,在国家对社会的管理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市法院要自觉将执行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中去思考和定位,牢固树立执行工作服务于发展第一要务,服务于“稳定压倒一切”,服务于全面深化各项改革的思想,才能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也才能赢得应有的地位。要自觉将执行工作置于各级党委的领导之下,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找准服务发展第一要务、保障改革顺利进行、全力维护稳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主动融入、主动对接,不断增强依法服务发展、促进改革、保障稳定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二是要始终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新形势下党和人民对法院工作的本质要求,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全市各级法院要深刻领会“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精神实质,着眼于公正,着力于为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运用国家赋予的强制执行力,维护法律的尊严与统一,保护人的其本权利,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现,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广大执行于警在执行活动中要努力践行这一指导方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党和人民的信赖,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着力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党全国各项工作必须紧扣的核心。人民法院作为社会矛盾调处的重要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全省各级法院一定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追求执行中的和谐效果。要以实现公正与效率为目标,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公正文明,要在兑现权益的同时化解矛盾,增进当事人的信任和友爱,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实现执行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目的。

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要加强的几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组织好执行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切实抓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一场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战,把全市执行工作推向一个更高的发展阶段。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学好文件,吃透用足文件精神。 中央政法委的《通知》涵盖面广,内容非常丰富,其中有不少规定,如“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出境、日常消费”,可以说是对现行法律规定的补充和完善。全市法院在贯彻落实中,首先要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确实把握文件精神实质。其次,要抓好落实工作。《通知》的内容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太强。省高院执行局将根据《通知》的规定,拟定出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贯彻意见,届时,全市法院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省公检法三机关联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会对刑法313 条立法解释的意见》的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强三机关的协调和配合,依法打击暴力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要对执行干警配备、执行经费保障、执行装备改善等问题,适时提请当地党委、人大、政府予以解决。五是探索建立特困群体案件执行的救助基金。我市执行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的被执行人是农民,这些人本身家庭困难,执行能力有限,结果造成执行不能。如果借助政府支持和有关企业赞助,建立一笔特困群体案件执行救助基金,对于维护社会正义,缓解人民法院的执行压力,无疑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各法院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积极探索,逐步积累经验。

(二)必须尽快建立执行威慑机制。 造成目前生效裁判自觉履行率低的原因,一是公民法律至上的信仰缺失,二是敦促义务人自觉履行义务的威慑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在目前提高公民法律信仰达到人人都能自觉履行判决尚不现实的情况下,构建执行威慑机制以提高生效裁判履行率,是节省司法资源,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进而在全社会解决执行难的有效途径。全市两级法院要按中政委通知和前不久市委政法委“意见”的要求,高度重视执行威慑机制的建设。要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尽快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债务人公示制度,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建立依法限制被执行人自由和权利的约束机制,切实加大对暴力抗法、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主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金融、工程建设管理、房地产和土地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建立执行工作社会联动机制,最终形成行之有效的执行威慑机制。

(三)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集中清理积案。 坚持依法、规范和文明执行,是搞好执行工作的核心。尽管经过前一阶段的专项整改活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作风有了明显改进,但仍存在执行行为不够规范的问题,全市法院必须针对问题继续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一是继续落实“立审分立”机制,除委托执行案件和督办案件外,其余案件统一由立案庭审查立案,坚决杜绝执行部门自立自执的现象。二是继续贯彻分权操作的思路,对执行决定权、执行实施权、被执行财物的保管权进行合理分工,由不同机构行使,形成互相监督制约的工作格局。三是严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章制度操作,加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确保执行权的有序行使。四是明确执行各个环节的职责,加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立案、审查、审批等各项手续,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分步骤进行。中级法院要充分发挥对全市基层法院执行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督促纠正。对上级法院的决定,下级法院要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决不允许明拖暗顶或公然对抗。五是要研究执行案件均衡结案的办法和措施,实现良性循环。当然,同审判工作相比,执行工作的情况更加特殊,不可能完全消灭积案,但如果执行积案太多,则不仅会使法院的整体执法功能与效果受到影响,而且会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关键是要做到能执行的案件一定要及时执行,防止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和工作作风拖拉造成案件的不当积压。当前,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是集中力量清理积案。全市法院要按照省高院通知的要求,抓紧落实。特别是对那些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影响生产经营和社会稳定的案件,要逐案落实到人,逐个解决,为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打下基础。

(四)必须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的要求,中级法院执行局对辖区内的执行案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但目前“三统一”职能并没有充分发挥,上下级法院执行局之间虽有统一管理之名,实际上仍各自为战,很难行使统一管理之职。个别基层法院有时还出现对上级法院的监督管理不以为然,自行其是,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这种状况严重削弱了执行队伍作为一支统一力量的整体战斗力,难以发挥统一指挥的整体效能。而执行实施权的强制性特点,要求必须进行资源的相对集中,力量的统一使用,需要上级法院执行局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因此,各基层法院要站在全市执行工作全局和法院工作的大局,深刻认识“三统一”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自觉接受上级法院执行机构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执行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要主动向上级法院执行机构报告。中级法院也要积极行使职权,对上积极服从省法院执行局的管理,对下做好对各基层法院执行局的协调和指挥,真正履行好分级管理的职责。

(五)必须完善考核监督机制。 执行乱、执行不力、执行超期限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反映最强烈的三个问题。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执行工作监督不到位、考核机制不健全。由于执行局属法院的一个内设部门,人、财、物全部附属于所在法院,工作也向所在法院负责,上级法院执行局对下级执行局的监督制约鞭长莫及,作用有限。而在内部,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都隶属于执行局,形成监督主体和被监督主体同出一源,监督主体的地位只是相对独立,实质上仅停留在自我监督的层面,监督起来比较困难,很容易流于形式。因此,要解决好执行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执行不力、久拖不执等问题,真正规范执行秩序,必须建立和完善以审限和业绩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统一执行案件的出入口,把执行案件纳入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实行统一管理,以确保及时立案、及时执行、尽快结案。

(六)必须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执行理念教育。 执行工作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狠抓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用先进的思想、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使队伍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当前要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开展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教育。与此同时,还要下大力气更新广大干警的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民为重、法律至上、执行公开、程序正义、平等保护、执行效率、执行穷尽、廉洁文明等理念,提高干警的理论认知深度和职业道德水平。要在提高广大干警法学理论素养上下功夫,改进教育培训的方法,增强干警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突出干警的作风建设、组织纪律建设和廉政建设,培养广大干警的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坚决克服特权思想。针对执行工作特点,还要在广大执行干警中树立“穷尽执行措施”的理念。所谓穷尽执行措施,是指执行机构依据申请执行人的请求,穷尽各种办法、措施和途径后,仍无法使案件得到有效执行,而申请执行人又不能提供能够证明尚有执行可能的证据,可以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形成穷尽执行措施理念,有利于对执行机构的职责进行准确的定位。作为一种司法救济方式,法院只负有程序性的义务,而不是实体上的履行义务。因此,不能以被执行人是否履行执行义务作为衡量法院是否履行职责的标准。只要法院依法穷尽了所有的执行措施,即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没有得到实现,也应当视为完成了法定职责。其次,“穷尽执行措施”的理念有利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是一种有限的资源,只有按照收益最大化的原则来投入,才符合社会的整体利益。对已经没有执行可能性的案件继续投入人力和物力,必然影响对那些有执行可能的案件的投入,进而影响社会正义的最大限度的实现。三是有利于增强当事人在经济交往中的风险防范意识。对于市场经济中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增强当事人的风险意识无疑是成本最小、最现实的防范途径,如果依靠法院执行来防范,则不仅成本更大,而且不易操作。四是有利于确定衡量法院履行法定职责的科学标准。衡量法院对一个执行案件是否尽到法定义务,最终只能看法院是否穷尽了所有的执行措施。反过来说,全市法院要以穷尽执行措施为标准,自觉对照检查工作,使每件执行案件的执行都达到穷尽执行措施的程度。否则,就是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我们无论是制定执行制度,还是采取执行措施,都要体现这一理念的要求,从而推动执行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七)必须注重司法助弱。 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是保证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举措,是保证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是社会进步的充分体现。在司法活动中,对处于相对弱势的群体予以充分帮助,是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要求。全市法院要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要按照中政委通知要求,积极探索建立特困群体执行案件的救助方法,依法保障弱势群体执行案件的救助方法,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加大对“三养”案件、追索抚恤金案件、涉及农民、农民工、城市下岗职工、低保人员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案件的执行力度,保障弱势群体行使合法权利不受阻碍。

(八)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执行工作既是一项执法活动,也是一项社会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需要人民群众的帮助和协助。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使社会各界了解执行工作是搞好执行的重要条件。全市法院要根据《通知》的精神,积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政策和法院执行活动的开展情况,向社会展示法院执行工作的影响和成效,使社会各界人士理解、支持、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主动邀请新闻单位进行采访报道,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多方面宣传执行工作。对一些重大、疑难、有影响的执行案件邀请新闻记者跟踪报道。要深入挖掘宣传题材,不仅要宣传执行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而且要宣传一些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全市法院要把对执行工作的宣传作为今年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组织,配合执行部门贯彻落实好中央政法委的《通知》精神,提高执行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扩大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同志们,尽管执行工作面临着诸多的压力和困难,但我们坚信,在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和社会各方面的关心下,执行难的局面. 一定能够得到扭转,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一定能够改变。让我们团结一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奋力拼搏,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要求,努力推进执行工作,为“十一五”规划和建设全面和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法治曲靖、平安曲靖、和谐曲靖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7.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七

这次全省教育工作会议, 是省委、省政府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我们要通过这次会议, 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把辽宁的教育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我们要通过这次会议, 进一步坚定这样的决心, 辽宁一定要实现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的转变。辽宁教育一定要走在全国前列。

在今天的会上, 王珉书记和陈小娅副部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大家要认真学习, 深刻领会, 全面落实。

这次会议上, 印发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希望全省上下都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下面, 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

几年来,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 始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 大力实施科教兴省战略, 通过深化改革、增加投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全省教育规模不断扩大, 办学条件显著改善, 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快速发展, 教育公平取得明显成效。

(一) 基础教育取得了新进步

实施学前教育普及工程, 加快学前教育发展, 全省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1.2%,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完善了义务教育保障机制, 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建成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940所, 改造960所城区薄弱学校, 完成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 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 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农村寄宿学生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大力推进高中教育健康发展, 改扩建农村高中111所, 提高高中教育办学规模,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 位于全国第六位, 改革高中招生办法, 实现省重点和示范高中指标到校85%以上。十五岁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6年, 高出全国平均年限1.7年。

(二) 职业教育实现了新跨越

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建设国家级中高职实训基地104个、省级中高职实训基地221个, 完成7所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和74个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建设, 建成51所农村标准化职业教育中心, 推动9大类22个专业的信息化资源库建设。“双师型”教师比例大幅度提升。优化中职学校布局, 由917所调整到492所, 扩大了校均规模。职业教育为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培养了百万高素质的劳动者, 也造就了一大批高技能人才, 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 起到了骨干带头作用。

(三) 高等教育迈上了新台阶

大力加强学科、专业建设, 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基本完成了办学基础条件建设和规模发展任务, 全省拥有107所普通高校, 其中本科院校达到63所, 数量位列全国第四位,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8.7%,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5个百分点, 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 五年为国家和省输送高级专门人才105万。狠抓了一、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特色专业建设, 省属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数量居全国第二位。全省有国家级科技平台24个, 一批科技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高校高端人才数量持续增加。

(四) 教育对外开放有了新进展

高校与1000多个国外一流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 开展学术交流和访学进修活动。先后组织30期, 累计达450名高校领导、学科带头人到世界名校培训、做访问学者。目前, 来我省留学人员达到1.3万人次, 遍及世界146个国家和地区, 学历留学生达到5200多人, 来华留学规模按省位列全国第四位。

(五) 教育民生工程有了新成效

不断落实教育惠民政策, 促进教育公平, 建立了完善的大中小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和政策体系, 实行示范性高中和重点高中的“宏志班”政策, 建立高中助学金制度, 对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实行免费教育的比例逐年增加, 在高校设立了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 实行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和生活费临时补贴, 5年累计190万人次的学生受益。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 平均就业率达到90.7%, 位居全国前列。开展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 使4.7万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扶持大学生创业项目1040个。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高校招生考试, 近五年累计录取118.2万人。

教育的大发展, 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了人才保障和科技支撑, 奠定了改善民生的坚实基础, 增强了全省的综合竞争力, 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这些成绩的取得, 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 得益于国家教育部等国家部委长期以来的大力支持, 得益于各级党政组织的高度重视, 得益于全省教育战线广大教职员工的辛勤努力和无私奉献。在这里, 我代表省委、省政府, 向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 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努力实现教育工作的新突破

关于今后一个时期的教育工作, 王珉书记和陈小娅副部长都提出了要求, 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和规划纲要也写得十分明确。这里, 我只强调几个重点。

(一) 推动学前教育规模化发展

学前教育关系每个儿童的健康成长, 关系每个家庭的未来希望。

近些年, 我们在学前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是幼儿园布局不合理, 数量偏少, 规模偏小, 水平参差不齐, 政府管理和调控难度较大, 入园贵、入园难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要改变这一现状, 根本出路在于规模化, 而要实现规模化, 就要推进连锁发展。只有连锁发展, 才能统筹规划, 合理布局;才能提高标准, 统一标准;才能吸引社会投资, 增加数量;才能使政府更好地管理和提供帮助。

实现学前教育连锁发展有三条出路:一是鼓励支持有能力的优质幼儿园, 通过资产收购、参资入股等多种方式, 兼并整合弱势幼儿园。二是鼓励支持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有志于学前教育事业的单位和企业投资幼儿园建设, 并实现网络化。三是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开发幼儿园地产, 形成幼儿教育地产品牌。我们期盼由以上三条途径, 破解我们的难题, 走出一条新路。

幼儿教育的连锁发展, 不仅在城市可以做, 在农村照样可以做。各地区一定要解放思想, 大胆探索, 务求突破, 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学前教育。

(二) 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是政府必须承担的全部责任。几年来, 我们的各级领导在义务教育中是尽了力的, 成效也是明显的。但确实还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解决的办法, 就在于深化改革, 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要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首先必须做到在市区范围内, 在县范围内统一配置教育资源。

统一配置教育资源, 首先是校长和教师队伍的统一配置。校长和教师作为教育最重要的资源, 不应该也不是学校所有, 而是应在县、区的范围内, 由主管部门统一调配校长, 统一调配教师, 统一平衡师资力量。只有校长和教师配置均衡了, 义务教育才能均衡发展。

统一配置教育资源, 其次是要求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环境条件等硬件的统一配置。必须统一标准, 统一达标。既不能高, 也不能低, 如果要提高的话, 必须同时提高上去, 否则又会形成新的差距, 这就不可能均衡发展, 就不可能解决择校问题。

在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 还有一件事必须提及。这就是近年来, 我省一些县探索将初中集中到县城来办, 实践证明效果是好的, 学生和家长是欢迎的, 不仅提高了质量, 拉动了城镇化, 更促进了教育的均衡发展。我们积极支持这种探索。有人担心原来建在乡镇的初中如何处置问题, 其实, 我们的教育资源不是过剩, 而是不够, 完全可以用来办好小学和学前教育, 也可以办其他教育。

(三) 实现高中教育优质化发展

高中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社会更关注的部分。希望受到更好的高中教育是人心所向。高中教育要讲求特色, 要讲求竞争。

要达到这些目的, 就必须允许高中在市域范围内实行跨县区的统一招生。

高中在市域范围内跨县区统一招生, 有利于维护学生自由选择就读学校的权利, 有利于保障学生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机会更加公平均等, 有利于提高高中的竞争力, 有利于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

我们要站在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 站在维护教育公平的高度, 站在维护教育改革发展大局的高度, 做好高中在市域范围内跨县区统一招生工作, 激发高中教育的生机与活力。

与此同时, 我们还要鼓励和支持优质高中通过联合办学、合并等多种途径和方式, 实现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四) 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职业教育, 对于辽宁经济发展, 对于辽宁就业, 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职业教育是辽宁的强项, 我们不仅要培养本省所需人才, 还要向省外输送人才。

现在, 我们已形成比较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 下一步工作重点是提高水平, 提高集约化程度。

而要实现这一目标, 就必须更积极、更大胆地吸引社会资本, 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资源, 实现职业教育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我们提倡、鼓励国内外企业, 到辽宁投资兴办职业教育学校;

我们提倡、鼓励国内外企业和辽宁现有的职业教育学校合资办学、合作办学。

大家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 国内外企业对办职业教育学校都有积极性, 既然有积极性, 就应该让他们去办。

大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 企业办职业教育学校, 更能和市场接轨, 更能符合企业需求, 更有利于学生就业, 也更能提高教育质量。

因此, 在职业教育中, 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 放开手脚。衡量标准就是企业办职业教育学校的比重不断增加, 单纯由政府办职业教育学校的比重不断下降。

(五) 不断提高高等教育水平

高等教育决定着辽宁教育的水平, 决定着辽宁的竞争力和创造力。

现在, 辽宁已经走上了全面振兴之路, 这就要求大学必须和辽宁全面振兴同步, 必须走在辽宁全面振兴的前列。

大学的发展, 首先要狠抓学科建设。这是大学的核心竞争力, 是大学安身立命之本, 是大学工作的重中之重。到2015年, 省属本科高校要办好50个左右的国内一流学科, 再建设20个左右的国家重点学科, 支持全省高校建设200个左右优势特色学科。

大学的发展, 其次要抓好学科带头人。办学校首要是办学科, 办学科首要是学科带头人。就是要加强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到2015年, 全省高校要新增院士5人左右, 新增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0人左右, 新增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0人左右。我们一定要形成一个朝气蓬勃的、富有进取精神的学科带头人团队。

大学的发展, 再次要抓好重点实验室与工程研究中心等学科平台建设。到2015年, 由省、部、企共建15个左右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大型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实现承接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创新科技项目的新突破, 引领新兴产业的发展与升级。

民族教育、继续教育和特殊教育, 都是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要按照《规划纲要》的要求, 认真负责地办出水平, 办出特色。

三、对今后工作几点要求

加快发展教育, 我们责任重大, 使命光荣。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市委、市政府、省直各部门、全体教育工作者, 都要用战略眼光和对未来负责的精神抓好教育, 切实肩负起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的历史使命。

一是要制定规划, 明确任务目标。各地要依据国家和省的《教育规划纲要》精神, 结合实际, 选准改革突破口和工作重点, 抓紧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意见, 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有力的保障措施, 并认真组织落实。

二是要进一步提高教育投入水平。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建立财政性教育投入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的机制。到2012年, 全省地方教育支出占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要达到国家核定的要求。新增的教育资金, 一定要投向最需要的领域、最关键的环节、最困难的群体, 把钱花在刀刃上。

增加投入是发展教育的前提和基础, 但并不是教育工作的全部。推动教育发展, 还必须深化改革, 以改革提高质量, 以改革增强活力, 以改革破解难题。推动教育发展, 还必须扩大开放, 充分挖掘和利用国内外一切教育资源为我所用。只有这样, 才能更好地办好辽宁教育。

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助学体系。这就是要建立起对城乡生活困难家庭的子女, 从学前教育开始, 一直到高等教育, 从公办学校到民办学校, 全面覆盖的扶困资助政策体系。不仅要管学费, 还要管生活费。我们必须坚决做到, 生活困难家庭的孩子, 绝不因贫困而失学, 绝不因贫困而失去尊严。

四是要加强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 严格加强教师管理, 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提高教师队伍质量和素质。鼓励教师改革创新教学方法,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制定并实施校长任职资格标准, 推行校长职级制。要完善大学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 建立大学校长目标责任制和实绩评价考核制度。

8.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八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今年工作,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努力开创云南教育现代化的新局面。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优先发展、稳步推进,全省教育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教育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稳步推进云南教育现代化进程,实现了教育事业“十二五”良好开局。

一是教育水平有较大提升。义务教育全面普及,“两基”人口覆盖率实现100%;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普及,普通高中进一步向特色化多元化方向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以建设职教园区和集团化发展为重点,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科研平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多项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

二是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总规模达到941.33万人,其中高等教育在学人数69.95万人,毛入学率22.68%;高中阶段教育在学人数133.45万人,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校生比达1∶1.02,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68%;义务教育阶段在学人数629.34万人,学前教育在园(班)人数108.59万人,学前3年毛入园率44.26%。

三是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累计开工280.32万平方米,竣工交付使用50.88万平方米;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稳步推进,教育资源得到有效整合;高等院校达到66所,呈贡9所高校的新建校舍总竣工面积360万平方米,入住学生11.1万人。

四是教师素质进一步提高。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8.85%、98.84%、96.71%,高等院校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比例达45.29%,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有新的提升。

五是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社会办学力度不断加大,民办学校在校生大幅增加,其中民办高校在校生占高校在校生人数近四分之一。校长公选、教师聘任、绩效分配改革较好推进。改革初中教育評价制度,逐步建立了全省统一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在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开展,拓展了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以高等教育为重点的教育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深化,与85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建立了教育合作关系,来滇留学生数突破2万人。

六是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各级党组织密切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实际,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向5所民办高校下派党委书记兼督导专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执行学校的重大决策、完成学校的重要工作,以及师德师风、教风学风、服务作风和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

全省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为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在此,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在教育战线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向长期关心支持我省教育事业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高认识、把握机遇,不断开创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教育是国家大计,也是民生之基。随着科技进步的日新月异,知识越来越成为提高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人力资源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科技、教育、人才竞争在区域竞争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从国际看,世界各国都把发展教育、开发人力资源作为重大国家战略,全球正进入空前的创新密集和产业振兴时代,人才培养与储备越来越成为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世界经济复苏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不断上升的大背景下,世界各国都更加重视教育和科技发展,以人才和科技全力抢占后危机时代的发展制高点。从国内看,我国正进入新一轮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教育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国家把改善民生、发展教育等社会事业作为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的重点,坚定不移加以推进。全国各地都在深入实施国家和地区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着力培育竞争新优势。从云南看,国民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教育仍然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一是虽然“有学上”问题基本解决,但“上好学”问题依然突出,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多样化教育需求尚未得到很好满足;二是虽然各级各类教育蓬勃发展,但教育结构不尽合理,民办教育、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三是虽然办学条件总体改善,但教育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差距还比较大;四是虽然教育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但内在动力和发展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学校、师生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我们还要看到,我省教育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一是党和国家对教育越来越重视。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思路越来越清晰,民生为重、教育优先的观念和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氛围进一步形成。二是国家对我省教育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在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实施“十二五”规划、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支持云南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中,国家制定教育政策措施、设立教育发展项目、安排教育资金都进一步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我省被国务院列为为数不多的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获得11个专项改革试点项目。三是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越来越强。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上学难问题的基本解决,人民群众通过接受优质教育改变生活状况、过上美好生活的愿望更加强烈。实现好、发展好、保护好各族人民的教育权益,努力满足人人享有良好受教育机会的需要,已经成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开拓创新、深化改革,努力提高我省教育现代化水平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我省推进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教育现代化的关键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屆二次全委会精神,立足于实现云南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目标,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推进教育现代化为抓手,把握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紧扣教育发展不够快、不充分、不协调、不平衡的现实省情,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教育工作方针,坚持教育资源总量合理增长与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并重,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努力开创云南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第一,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就要努力扩大教育资源总量。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质量、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必须统筹教育发展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着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一要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着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提高办园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二要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和督导机制,扩大优质义务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城乡、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三要创新发展职业教育。扩大职业教育资源总量,提高职业教育内涵,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的办学机制和灵活的办学模式,搭建城乡一体的终身学习与培训平台。加强职业教育基地化、集团化、多元化、专业化、科学化建设,支持各中专学校和县区职教中心加快发展,高标准建设好一批职教基地,打造富有活力的职教集团。四要加快发展高等教育。深入实施人才兴校、人才强校战略,推进区域性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开展专业综合改革工程、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建设工程、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工程、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工程,引导高校特色发展和内涵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五要扶持发展民办教育。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教育发展,全面放开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实现民办教育量的突破和质的提升。像重视公办教育那样重视民办教育,对民办教育实行同等对待、同样管理、同步发展,实现公办、民办教育平等竞争、平等招生、平等办学、平等待遇。

第二,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就要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必须把促进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缩小不同群体的发展差距,消除家庭贫困的代际传递,为每一个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公平的起跑线,让每一个人都能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一要继续加大对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教育投入,实施好中小学各项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二要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满足留守儿童就学需要。三要建立完善体现规则公平的教育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四要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进一步完善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在学前教育阶段,要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给予资助;在义务教育阶段,要提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的生活补助标准,扩大补助面;在普通高中阶段,要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要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有关费用,并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在高等教育阶段,要建立和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及生源地贷款办法,并逐步提高奖(助)学金标准和覆盖面。

第三,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就要大力提高教育质量。提高教育质量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必须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坚持规模和质量的统一,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一要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的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加强教育质量评估和监管,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二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去拓展思维、去陶冶情操、去创新创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三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把德育融入学校课堂教学、学生管理、学生生活全过程,实施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理念,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同时,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教育质量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着力提升教师素质、优化队伍结构、培养名师名家,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第四,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就要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实施好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所有改革项目,必须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一要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树立全面发展观念、人人成才观念、多样化人才观念、系统培养观念、终身学习观念,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遵循教育规律、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变单纯灌输式的教育方法,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着力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二要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正确处理政府、学校、社会的关系,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支持民间资金以多种方式投资捐资办教育,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生机活力迸发的办学体制机制。三要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快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探索符合各类学校特点的办学方法和管理方式,加快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第五,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就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是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方面。必须把教育作为基本的民生工程置于重要地位,努力满足人人享有良好受教育机会的需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一要抓好校车安全整治工作。各级政府及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往返学校车辆的安全检查,加大对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的其他客运车辆行驶路线,特别是乡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车辆超员载客、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运营客车接送学生。各级教育部门要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学生不乘坐“黑校车”,学校和家长不租用“黑校车”。中小学幼儿园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幼儿和低年级学生校车教师跟车值班制度,坚决杜绝将学生遗忘在车内事故的发生。二要稳步推进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以集中办学为方向,将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与城镇化建设结合、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特别是D级危房的改造结合、与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结合、与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结合、与国门学校建设结合,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整合教育资源。三要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各级各类学校收费、代收费许可和公示制度,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坚持和完善校务公开制度,逐步杜绝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行为,继续推进“阳光招生”,使考试招生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四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严格执行国家教材和课程标准,取消违背教育规律、影响素质教育实施的中小学学科竞赛活动,规范中小学招生中的加分政策,有效减轻中小学生的学业负担、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五要建立中小学生营养监测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实施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改善贫困学生营养水平。

第六,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就要加快我省教育对外开放步伐。立足于服务桥头堡建设这个大局,发挥我省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位优势,坚持开放办学、包容吸纳,加大教育对外开放力度。一要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引进和培养具有世界一流水准的拔尖创新人才。二要加大开办孔子学院、华文学校,互派留学生,加强周边国家小语种教学等国际合作与交流,逐步把云南建成面向东南亚、南亚的人才培养基地及周边国家学生留学中国的重要目的地。三要加强国际理解教育,推动跨文化交流,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建立面向外国青年学生的文化交流机制。

第七,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就要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的领导,落实宏观管理的各项措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负总责,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导体制、决策机制、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提高教育决策、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各级党委、政府及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的情况、教育经费依法增长情况、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纳入对领导干部考核的指标体系。各级领导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问题,扎扎实实为加快发展云南现代教育事业办实事、办好事。

高校党建工作要紧密结合新形势,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以创先争优为民服务为抓手,以迎接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为主题,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干事业、干成事业、干好事业;全面推进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深入开展“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服务学生健康成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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