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

2024-11-03

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共8篇)

1.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 篇一

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 武汉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武东创【2014】07号

关于举办“第二期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孵化器及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科学技术部火炬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十二五”期间,取得《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国家级孵化器管理人员不得低于从业人员总人数的60%;

申报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孵化器单位,其从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结合国家及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现状及趋势,兹定于2014年6月11日---6月14日在武汉市举办“第二期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

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支持单位:湖北省科技厅

承办单位:武汉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 协办单位:武汉科技创业共享资源服务中心

二、培训目的提升孵化器管理及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创新孵化模式,增强孵化器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孵化器间的经验交流、资源共享和合作共赢。

二、培训对象国家级、湖北省级、湖北省辖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及从业

人员;部分外省孵化器相关人员。

四、培训内容及形式培训课程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制定大纲、统一编撰的教材、统一建立师资库、统一进行考试。课程结合国家及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现状和提升能力需求等方面,安排了具有针对性、专业性、政策性、可操作性的学习内容,同时聘请了具有权威、专业、理论、实践、创新性的高级讲师进行授课,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学员需要参加全部课程内容的学习,且所有培训课程考勤记录完整(考勤将作为评分依据依据之一);

课程结束后,组织统一考试、统一考试、统一评分;考试合格后,由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指定的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将结业学员信息由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一备案并建档。

五、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培训时间2014年6月11日至14日

具体安排如下:2014年6月11日上午在集合地点报到

集合地点、时间:

汉口:2014年6月11日上午9:30在汉口解放大道新华路天安酒店门口集合(亚洲心脏病医院)

武昌:2014年6月11日上午8:30在东湖开发区光谷创业街9栋1楼 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门口集合到达后集中乘车前往培训地点办理报到手续。

(二)培训地点武汉市黄陂木兰宾馆

(三)培训费用含场地租金、教材费、师资费、住宿费、证照费等。具体费用,请与会务组联系。

六、培训报名

(一)第二期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班名额为80人,额满为止,以收到汇款为据。

(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6日,请将报名回执及正面免冠照照片电子版发送到会务组,报到时须提交两张二寸彩色照片(用于资格证书)和一张电子照片(用于备案存档)。

(三)联系方式:

①武汉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联系地址: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164号1904室

邮编:430023联系人:李全英联系电话:*** 027-65692301传真:027-65692301邮箱:

②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联系地址:武汉东湖光谷创业街9栋1楼 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 邮编:430074联系人:彭娟乔丹

联系电话:******

传真:027-59715238

邮箱:3135705@qq.com331959422@qq.com

七、开户行及汇款帐户 户名: 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长飞支行银行帐号:***536

1附件:

1、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班课程安排

2、培训回执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

武汉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武汉科技创业共享资源服务中心

二○一四年六月

2.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 篇二

高新技术企业与传统企业相比,具有高技术密集、高知识密集、高投入、高成长和高风险等特点。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和价值评估的特殊性,现有的评价方法在理论上可行,在实际应用时还存在着很多困难可操作性较差。 因此,在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方法的研究领域里还存在较大探索空间。

一、传统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及其缺陷

成本加和法、市场法和收益法是传统的企业估值方法,企业价值评估期权法和经济价值增加法(EVA)是较为新起的价值评估方法。

1、成本加和法

成本加和法是从投入角度,即资产购建的角度评估企业的价值,没有考虑资产的实际效能和企业营运效率。相似类型的企业只要原始投资额相同,无论效益好坏,他们的评估值都相同,甚至效益较差的企业估值高于效益好的企业。该方法通过对资产负债表的项目逐一考察得出企业的总价值,容易忽视商誉等组织资本。

2、市场法

市场法是应用产权市场上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企业的交易及市场成交价作为参考,通过被评估企业与参照企业之间的对照分析,进行必要的差异调整,市场交易价格进行修正,进一步确定被估评企业的整体资产价值的方法。市场法施用的主要困难是可比企业的选择,同时市盈率、市净值率等评价指标需要具备活跃、成熟、规范的证券交易市场环境条件。目前国内企业的整体评估尚不适宜采用市盈率乘数法,所以只能作为辅助方法粗略估算。

3、折现现金流量法

当前国际上普遍运用的评估企业整体价值的方式是折现现金流量法。此方法应用的假设前提条件是企业经营持续稳定和未来现金流序列可预期为正值。使用WACC法选定的折现率还必须具备企业经营风险相同、资本结构不会改变及股利分配制度维持稳定等严格假设。这些假设条件限制了DCF法在评估实践中的运用。如对于拥有某种无形资产,但目前尚未利用的企业,由于预期现金流量往往难以估计,会低估企业价值。

二、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状况

伴随着光谷的发展,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成长为业务范围涵盖科技园区、环保科技、工程建设等众多领域的综合性大型上市公司。经过二十一年的科技园区开发运营,东湖高新集团的行业领先地位。

(注:数据均来自中财网 http://www.cfi.net.cn/ 。 )

科技部近日公布了全国高新区最新评价结果,东湖高新区综合排名由原来的第四名跃升至第三名,其中园区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在全国高新区排名第二。综合排名前两位的分别是北京中关村和深圳高新区。除此之外,随着武汉东湖高新区中的“瞪羚”企业(瞪羚企业是银行对成长性好、具有跳跃式发展态势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一种通称。业界通常将高成长中小企业形象地称为“瞪羚企业”, 一个地区的“瞪羚企业”数量越多,表明这一地区的创新活力越强,发展速度越快)的不断发展壮大,示范区已初步形成领军企业不断壮大、“瞪羚企业”快速成长、小微型企业持续创新的企业生态体系。对外开放成效显著。故本文以武汉东湖高新技术企业为例进行的高新企业的价值评估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具有重要意义。

三、EVA价值评估基本模型及准备工作

1、基本模型

EVA价值评估基本模型是建立在认同企业内在价值等于未来经济增加值折现值的结果加上目前企业的总投资额的理论基础之上的。如果企业的投资回报额与投资人的期望相等,则认为该企业的EVA价值为零,即投资的价值等同于该投资的投资额。EVA企业价值评估模型公式可表示为:

在评估企业价值时应根据各企业的自身企业性质、组织形式和规模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的不同来调整会计科目, 本文结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以武汉东湖高新技术企业为例,列举几个会计调整项目进行描述。

2、研发费用

在新会计准则下,研发费用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即“研究与开发费用”分为研究费用和开发费用。当企业在开发阶段发生的支出同时满足准则中所规定的允许开发费用资本化的五个条件时,所发生的支出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禁止转回开发此项目时所确认的费用。对于高新企业企业股东来说,研发费用是一种未来发展的投资,对企业在将来提高盈利能力与劳动生产率有很大的帮助。但在新会计准则中将研究阶段的费用一概计入当期费用可能会出现过于谨慎的现象。这种做法将会造成EVA价值评估中对企业的真实价值的低估。

故我们认为在进行价值评估计算EVA的指标时,对于企业已经进行资本化的研发支出不再进行调整,而对于原本计入当期费用的研发支出,首先用此部分费用来调正企业的资本,以更好地反映出企业的资本状况,然后再依据资本化的金额和当期的研发费用,再次调整企业的税后净利润。

3、资产折旧调整

对于中国大多数企业来讲,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采用直线法,在一般情况下这种处理方法会使扭曲企业经济现实。对拥有大量机器设备的企业来讲,随着自身已有技术老化和生产环节中物理磨损等原因,大多数机械设备在最初几年里贬值较少,在可用生产周期的最后几年中,其价值急剧下降。故对于此类企业,采取直线法进行折旧的处理,就无法准确的计算出EVA值, 从而无法准确的衡量企业价值。所以,我们在计算EVA指标时,应采用动态折旧计算法来调整每年的折旧,以保证企业各期EVA的准确性。

4、企业商誉

对于企业商誉的评估,我国的新的会计准则采用和国际会计准则同样的的处理方法———减值测试法。运用此种方法,需要在至少每年年度终对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之后再将减值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在企业发展中商誉是一个重要项目,并对企业的未来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故我们认为在计算EVA指标中,应当对企业商誉的评估进行调整,商誉减值准备调整税后净营业利润, 并在资本总额加回商誉的减值准备额。

5、递延税项调整

在我国,税法与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有所不同,所以企业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时,根据会计准则计算和在税法下所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之间存在时间性差额,并将差额作为单独一项“递延税项”单独计算。折旧占递延所得税项目最大成分,在大多数现行企业当中均采用直线折旧法为核算折旧的方法,通过这种方法可以达到使企业可以推迟纳税的目的。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随着新设备的不断投入,递延税项长期将保持一个余额,这个余额也可算为企业的一项资本。因此,本文认为在计算EVA指标时,应采取以下调整:一是税后净营业利润加上当期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变化值,即本年递延税项增加,最终将税后净营业利润加上递延所得税增加额;反之,则将递延所得税减少额从税后净营业利润中扣除。二是将过去利润中扣除的递延税项的贷方余额加入到资本中去,若是借方余额,则应从资本总额中扣去。

四、EVA价值评估模型重要参数确定

1、税后净利润

NOPAT=(净利润 + 利息 + 所得税)×(1-T)+ 少数股东权益 + 本年商誉摊销 + 递延税项贷方余额的增加 - 递延税项借方余额的增加 + 资本化研发费用 - 资本化研发费用在本年的摊销。

2、资本总额(TC)

资本总额(TC)是指企业的所有者所投入企业的全部资金账面价值。资本总额有两部分年组成,分别为债务资本和股权资。一方面债务资本所包含的主要是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但不包括应付票据、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归类于的商业信用负债;另一方面股权资本所包含的是普通股权益及少数股东权益。

一般在计算资本总额时,需要对会计科目进行调整, 除了一般性的调整外,我们认为在建工程项目在企业的经营那个过程中实际为产生任何经济收益,若将其计入企业资产中,就将增大企业成本,进一步影响EVA值的准确性,故本文认为企业资产中应当扣除在建工程项目,得出更加准确合理的实际资本总额。

投资资本调整 = 坏账准备 + 存货跌价准备 +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累计商誉摊销 + 研发费用资本化的金额 - 在建工程净值

资本总额 = 债务资本 + 权益资本 + 投资资本调整

3、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及债务和权益比重的确定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等于将权益资本成本(S)与负债资本成本(D)以各自对应资本占总资产的比重为权数加权求和后得到的综合资本成本。WACC公式可表达为:

现实构成权益与债务比重的主要有三种权数,分别为:依据企业资产负债表算出反映企业历史资本结构的账面价值权数、在公开市场最佳状况条件下反映企业在当企业资本结构的市场价值权数和依据企业的未来投资风险大小及融资活动反映企业期望的资本结构的目标价值权数。当前,中国上市公司中的报表中几乎不披露企业在未来最佳目标资本的结构,故我们选取上市公司公开报表资料中现行资本结构计算债务和权益比重。

(1)债务资本成本的确定(Kd)。依据中国的现实经济和市场发展状况,本文选取计算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3—5年中长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可以用来作为企业的债务税前资本成本。通常的情况下,企业需向债权人所提供的资金给予回报,并支付此回报时通常是无需支付税金的,因此支付给债权人的这种回报就是使用加权平均值得出的债务资本成本率。中国企业的债务主要部分是银行借款,而债务资本一般为长期借款,由于支付的利息可以抵税从而会影响企业的资本结构,所以企业所得税率十分关键。依据企业的行业性质、企业规模、注册地等的不同,相应的所得税取值也会不同,一般情况下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为15%。

(2)权益资本成本的确定(Ke)。权益资本成本指的是少数股东权益和普通股权的单位机会成本。本文在研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来计量,模型为:

无风险收益率(Rf)是指把资金投资于一个没有任何风险的投资对象所能得到的收益率。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本文研究中认为,最低无风险利率采用银行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年利率更为合适。

Rm-Rf表示预期的市场风险溢酬。Rm表示市场的平均报酬率,Rf表示无风险报酬率,一般为政府公债的利息率例如国库券利率作为无风险报酬率。因为我国整体资本市场的波动比较大,而观察对象的风险溢酬与相应的观察时期有紧密的联系,鉴于普遍性,我们选用国内专家学着采纳较多的方式,用相应时期的GDP增长率作为资本市场风险溢价。

β 系数,它度量股票相对于平均股票的波动程度。根据定义,平均股票的 β 值为1.0.股票的 β 值可以通过绘制回归线以求得斜率系数的方式确定。本文参照美国标准普乐(S&P500)的月收益法。作线性回归分析:K1=α+β×K2求出 β 值,其中K1表示股票周收益率,K2表示相对应的市场综合指数的周收益率。

EVA价值评估模型是企业内在价值等于公司未来经济增加值折现后加上当前企业的总投资额,其基本形式就企业的剩余收益。EVA价值评估模型原理:

投资额 = 普通股权 + 少数股东权益 + 递延税款贷方余额 + 各种准备金(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 累积商誉摊销 + 研发资本化费用 - 在建工程 + 短期借款 + 长期借款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五、模型在武汉东湖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应用

本文根据武汉东湖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2013年年度报表及2014上半年的半年度报表为数据依据进行模型分析。

(注:数据来自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与上海证券 。 )

(注:数据来自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上海证券 http://www.sse.com.cn 。 )

(注:数据来中国经济网 http://www.ce.cn/ 。 )

1、税后净利润

2、资本总额(TC)

投资资本调整 = 坏账准备 + 存货跌价准备 +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累计商誉摊销 + 研发费用资本化的金额 - 在建工程净值

资本总额 = 债务资本 + 权益资本 + 投资资本调整

3 、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我们选取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3—5年中长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作为税前债务资本成本。以2012年至2014年上半年为例,计算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分别为: 6.65、6.40、6.00。

4、权益资本成本的确定(Ke)

Rm-Rf表示预期的市场风险溢酬,我们选用国内专家学者采纳较多的方式,用相应时期的GDP增长率作为资本市场风险溢价。

无风险收益率(Rf):本文研究中认为,最低无风险利率采用银行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年利率更为合适。2012年、2013年、2014上半年分别为:2.85,2.60,2.60。

β 系数:本文参照美国标准普乐(S&P500)月收益法。我们在2012—2014年中取样,回收期定为一周的时间,并作线性回归分析:K1=α+β×K2,求出 β 值。

根据表5中的K1、K2值得出2012年、2013年、2014年上半年 β 值分别为:2.044、1.740、0.277。

(注:数据来源于同花顺金融服务网 http://www.10jqka. com.cn/ 。 )

权益资本成本Ke=Rf+β(Rm-Rf),武汉东湖高新技术企业2012—2014年上半年权益资本成本Ke值如表6所示。

(注:数据来源于同花顺金融服务网 http://www.10jqka.com. cn/ 。 )

武汉东湖高新技术企业2012—2014年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如表7所示。

5、EVA价值评估模型结果

(单位:元)

六、总结

1 、 结论

本文通过理论分析和实际案例相结合的方法,一方面对高新技术企业和EVA理论进行深入研究,另一方面采用东湖高新技术企业的实际案例,采用EVA价值评估规模对典型高新技术企业———武汉东湖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评估。在EVA评价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过程中,需要对相关会计报表项目进行合理的调整,促使高新技术企业使用的各种成本能够如实地反映出来,确保高新技术企业EVA评价结果的合理性。例如在本文中以武汉东湖高新技术企业为例所计算的2012—2014年上半年的企业EVA值和公司所得税后的及利润是有较大差距。

通过研究我们得出的结论是:通过EVA价值评估规模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评估是有效的,能够反映企业的更为准确的市场。

2、不足

尽管本文以武汉东湖高新技术企业为例证实了运用EVA价值评估模型对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进行评估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但仍旧有不足之处。

一是我们在对相关会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并以此数据为基础计算机会成本,所采用的计算方法可能与市场评价体系方法不完全一致。

二是本文采纳的数据皆来自武汉东湖高新技术企业的年度报表和半年度报表,历史财务会计报表的数据不可避免的会受到会计报表质量及精确程度的影响。

3.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 篇三

关键词:中小物流企业;发展;个性化服务;网络嫁接

中图分类号:F259.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09)08-0003-02

2008年,中国物流企业遭遇了上游制造企业运量萎缩和运输成本提升的双重压力,劳动力成本、油价和土地使用税等也在大幅增加,物流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据专家统计分析,目前已有超过四成的物流企业利润下降、甚至亏损,部分地区中小物流企业开始退出物流市场,2009年有可能是中国物流业发展30年来最为困难的一年。

然而,在今年2月25日,物流业被宣布成为第十大产业振兴规划,据了解,此规划主要针对的是陆路运输企业、经营仓储和物流园区的企业以及进行综合专业化物流服务的企业,重点突出对物流园布局的规划,全国共划分七大物流区,其中之一是以武汉、郑州为中心的中部物流区。在挑战与机遇并存的背景下,处于中部崛起中心武汉的物流企业该怎样发展呢?文章在分析武汉市中小物流企业的现状与优劣势后,对其今后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

1武汉市中小物流企业的现状

从原来一部电话、几辆卡车就能赚大钱,到现在遭遇客户倒闭、弃货、运费收不回来,业务急剧下降而濒临倒闭的残酷现实,在金融危机面前,这些中小物流企业显得势单力薄。

目前,武汉市的中小物流企业近万家,大多数是以物流中心或物流园区为单位分布的,比如:武汉东西湖舵落口物流园区是集交易中心、信息中心、运输中心、仓储中心、零担快运中心及配套装务功能于一体的华中地区重要的物流中心;武汉沌口物流园区是以省际物流集散功能为主,集货运配载、交易、信息服务、仓储、配送等物流服务于一体的,以陆路快运为特色的物流园区,一个这样的物流园区里就可以平均容纳几百个中小物流企业。

目前,武汉市中小物流企业的普遍现状是经营规模小、市场份额少、竞争能力弱、网点分布散等,这些也进而导致了物流成本较高、相互打压价格、货物超载、偷税漏税等行为,这些行为对其本身的发展也是一种伤害,更不利于整个物流行业的良性发展。

2武汉市中小物流企业的优劣势

武汉市处于中国腹地的中心,在以武汉市为中心的400千米范围内,覆盖着45个中等以上的城市与1.83亿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4%,具有很强的区域优势。中小物流企业主要是以公路运输为主,而武汉的公路网四通八达,以武汉为中心,沿国、省干道向外辐射,以各级公路联结县、镇、村,为中小物流企业的生存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物流服务的需求同时具有网络性和区域性特点,虽然中小物流企业的物流网络没有大型物流企业的那样广大,但从地域性分析,中小物流企业往往具有个性化和柔性化的特点,这种需求特点能较为容易地发挥中小物流企业灵活性的优势,能满足客户个性定制化的要求,给中小物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契机。

总体上分析,武汉市中小物流企业具有如下优势:组织结构简单,制定决策速度快,信息沟通与反馈便利,经营活动具有柔性,能对市场需求变化做出快速响应,有进行小规模定制化服务的能力等。

然而,随着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和企业间竞争的加剧,这些中小物流企业的劣势也日益突出,下面我们将从其四个方面来分析。

2.1网络覆盖面不广

武汉市中小物流企业由于资金不足,规模太小,大多数企业从事的是专线运输。例如,武汉市某物流有限公司,从事武汉到山东的专线运输,在武汉有四个网点,山东各个地级市都有一个网点,但是,只有武汉市江岸区和山东济南这两个网点负责运输和装卸货业务,其它网点只是负责揽货,如果公司承接了山东济南到湖北宜昌的货物运输订单,则需从济南运到武汉后,公司再联系其它从事武汉到宜昌的专线物流公司中转此货物。中小物流企业正是因为网络覆盖面不广,才导致了它们业务量不多、货源不稳定、单位运输成本过高等限制其发展的因素。

2.2信息化水平偏低

信息化水平偏低直接制约了武汉市中小物流企业的发展,也影响了它们的业务拓展。目前武汉市中小物流企业中,普遍没有配套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据调查,武汉市汉正西物流中心里的很多物流企业的通讯工具就只有几部电话,连一台电脑都没有,采用纸质记录货物信息,更不用说配套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由于信息化程度偏低,导致其不仅物流信息及时性差,而且各物流企业之间缺乏交流,合作也不是很充分。

2.3服务水平不高

服务水平是物流企业规模和发展程度的综合体现,由于这些中小物流企业大多是以门面单独经营,规模小,信息透明度较低,无法准确及时地采集、处理和传送客户信息,不能很好的整合客户订单。有时为了达到满载必须等待,客户需求的准时性不能得到保证,而且由于物流设备的原因,货物的完整和完好性也缺乏保证,从而无法实现较高的客户满意度。

3对武汉市中小物流企业的发展建议

武汉市中小物流企业应该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其优势,弥补其不足,才能在竞争激烈的物流市场中生存下去。对于武汉市中小物流企业的发展,我们提出了以下建议:

3.1提供个性化服务

武汉中小物流企业应该充分发挥其决策灵活和高柔性的优势,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和定制化服务,选择产业链中大型物流企业经营的缝隙,实施高水平、差别化经营,获取区域的竞争优势。例如,北京、上海、苏州等城市兴起了小丑快递,快递员打扮成小丑,为客户的恋人、朋友、亲人送去鲜花、生日蛋糕等礼品,在街上获得了100%的回头率,这样不仅为公司做了宣传,而且给顾客带来了惊喜。这种个性化服务,对在金融危机中艰难挣扎的武汉市中小物流企业,有着很好的借鉴作用。

3.2扩展业务范围

武汉市中小物流企业大多从事简单的货物运输和仓储业务,这些业务的竞争太激烈,利润空间已经被压缩得很小了,所以他们可以尝试扩展经营范围,比如增加货物包装、冷链物流、代收货款等新的业务,这样就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能带来丰厚的利润。

货物包装是物流的功能要素之一,是现代物流实现增值的重要途径,例如,中国邮政普通包裹平邮从湖北武汉到湖北宜昌1公斤内邮资是1.4元,挂号费3元,总计4.4元,如果客户自己没有将货物包装好,将加收6元的包装费,而用来包装货物的纸箱成本才几角钱,可以看出包装比运输的利润空间大得多。

3.3加快信息化进程

武汉也有很多的物流信息交流平台,比如武汉物流网、武汉货运信息网、武汉114物流网等,但是很多企业并没有充分利用好这些物流信息交流平台。笔者认为加强行业内沟通,减少信息不对称,使整个武汉物流系统化,进而形成规模效益,对这些中小物流企业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

资金充足的物流企业还应该建立与本企业发展相匹配的物流信息系统,在构建信息系统时,企业应该充分分析自己的现状,明确物流信息系统的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必须能够提高公司业务工作的效率,必须能够为客户提供便捷高质量的服务。此外,各中小物流企业应该加强培养员工的技能素质,使他们能与新系统的运作完全接轨。

3.4实施网络嫁接战略

做物流和做网络一样,没有好的网点布局的物流企业是很难在现代物流业中取胜的,物流业实质上就是一种社会化的服务网络系统。

武汉市各中小物流企业的网络覆盖面太小,也没有雄厚的资金和实力将自己的物流网络辐射到全国各地,在这种情况下,各中小物流企业可以实施联盟发展战略,进行网络嫁接是非常明智的经营之道。处于同一个物流中心从事不同运输专线的物流企业可以结成战略联盟,实施网络嫁接,这样各物流企业不仅能集中精力从事自己的核心业务以提高效率、减少成本,而且扩展了物流网络,利于今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叶亮军.关于中部崛起与“大武汉”物流中心建设的思考理论界,2008(3):61-62.

[2] 程恒堂.中小物流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J].中国市场,2008,(19):10-11.

[3] 傅蓉心,刘海林,傅蓉浣.中小物流企业信息化需求及发展探讨[J].企业经济,2006,(8):177-179.

[4] 杨文静,赵启兰.论中小物流企业服务水平的提升[J].铁道货运,2006,(7):9-11.

[5] 戴发山,黄世秀.中小物流企业的经营模式选择[J].企业活力,2006,(7):12-13.

[6] 盛利锋.我国中小物流企业差异化发展策略研究[J].物流技术,2008,27,(3):132-134.

4.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 篇四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的依法取得劳动报酬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资支付及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工资概念]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企业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工资支付内容]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工资支付的原则] 企业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并实行同工同酬。

第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 市区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工资支付的政策制定、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第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职责] 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内因工资支付发生的劳动争议。

第八条[工会组织的职责] 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监督,对企业工资支付违法违规行为可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九条[企业工资支付管理] 企业依法对本单位工资支付进行管理。第十条[工资支付主体] 劳动者工资由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支付。提供派遣劳务、租赁经营、承包经营的企业,经与劳务使用方、租赁经营方和承包经营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书,可由劳务使用方、承包经营方和

租赁经营方分别为提供劳务的劳动者、在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代发工资。

企业使用未取得国家独立执业许可的劳动者推销其产品或劳务的,应支付推销人员工资。

第十一条[工资支付对象] 工资应当由企业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因故不能领取工资的,可委托他人代领。

第十二条[工资支付的约定] 企业应依法制定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并在本单位公布。企业应与劳动者平等协商,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支付周期和日以及双方议定的其他工资支付事项。

第十三条[工资支付标准] 企业应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其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标准,并相应确定其奖励和处罚标准及其它工资性收入标准。企业确定的工资标准(包括试用期、熟练期、见习期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日、小时、周工作制的劳动者,其日、小时、周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相应折算额。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正常工作的,企业应按约定的工资标准足额支付其工资。

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工资标准由其与用人方协商约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最低工资的支付] 企业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中不含下列项目:(一加班加点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企业支付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费用,以及企业提供的伙食、住房等非货币性收入。

第十五条[加班工资支付] 企业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工资:(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法定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法定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三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法定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企业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其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工资。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可不执行本条第(一、(二项规定,但企业安排其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按本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工资。

企业应当将加班工资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或者之前支付给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劳动者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获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

第十六条[特殊工资支付]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全;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期间,企业应按其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在规定医疗期内,企业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享有1小时工间休息及哺乳时间(包括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时间,其间企业应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在法定的产假期间企业应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支付生活费;怀孕7个月以上和哺乳的女职工按规定请假休息期间,企业应按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的70-80%支付其生活费。

劳动者请事假的,企业可以不支付事假期间工资。

第十七条[停工期间工资支付]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按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企业确因生产困难,不能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或职代会协商同意,没有建立工会的,与劳动者本人达成协议一致,可延期在1个月内支付工资。一个月期满仍需延期支付的,企业应与本单位工会或职代会再次协商,并达成一致协议。

第十八条[违法违纪人员工资支付] 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企业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不支付工资。

劳动者被依法判处管制、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取保候审和被企业依法处分期间,企业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可适当降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企业单方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并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经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撤消企业原决定的,企业应当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双方都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工资支付形式]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

第二十条[支付时间] 工资必须在企业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则应提前在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企业

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考核期满时结算。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企业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企业应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企业破产、关闭或者解散的,经依法清算后的财产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所欠劳动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合并或者分立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当在合并或分立的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第二十一条[工资支付的程序] 企业支付工资(含委托代发工资应当制发工资支付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加点时间、应发和减发的项目、金额等事项。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按时将工资存入劳动者本人的账户。劳动者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发放表上签名,企业应将工资发放单副联发给劳动者本人。

工资支付表应当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至少保存15年的时间以备查。第二十一条[工资支付的扣减] 除下列情形外,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劳动者工资:(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二代扣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抚养费、赡养费;(四赔偿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企业的经济损失;(五扣减劳动者违反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罚款额;(六扣减企业与劳动者书面约定从工资中扣减的有关费用;(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扣减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企业根据第(四、(五项扣除劳动者工资时,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第二十三条[工资支付监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工资支付违法行为。企业在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时,应如实报告情况,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证明。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方便劳动者和社会各界举报企业工资支付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举报案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及时受理,依法查处。

第二十五条[克扣、拖欠工资的处理]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对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和相当于应得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总和1至5倍的赔偿金。企业逾期仍未改正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其处以

5000-10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含10000元-30000元的罚款,并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000元罚款。

(一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二未按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第二十六条[其他违法工资支付行为的处罚]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含5000元-10000元的处罚。

(一企业未按规定在劳动合同或其附件中约定劳动者工资标准的;(二不按规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工资支付资料或伪造工资支付记录的。(三其他拒绝、阻挠行政执法人员和工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第二十七条[工资支付关联责任] 接受劳务派遣单位、租赁经营和承包经营单位不履行与劳务派遣方、经营出租方、经营发包方所签定的委托代发工资协议的,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责任由劳务派遣方、经营发包方、经营出租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 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对多次发生工资拖欠的企

业设立工资预留账户,由企业预留部分资金存入银行专用账户,用于该企业拖欠工资时支付劳动者工资。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治安刑事责任] 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对要求依法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实施体罚、殴打、拘禁或者拒绝、阻挠行政执法人员和工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 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因工资支付引起的劳动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工资支付的行政复议] 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银行机构人员违法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资支付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 篇五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要求,由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组成调研组,在苏忠遂副主任的带领下,对我市中小企业融资情况开展调研,听取了有关部门情况汇报,召开两次座谈会听取11家中小企业意见,并委托市企业家协会组织收集29家中小企业的意见。

一、我市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情况。

中小企业是振兴武汉制造业、壮大和延伸优势产业链的主要载体。统计数据表明,2004年底,我市共有各类中小企业9.3万户,占全市企业99.99%。实现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68.84%,就业人员占全市工业从业人员的70%以上,发展中小企业,在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居民收入、繁荣市场、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企业发展离不开资金支持,目前我市中小企业普遍有融资需求,据经委对200家中小企业抽样调查,有融资需求的占总数的80%,融资需求强烈的企业占总数的50%,在融资需求强烈的企业中,54%的企业贷款金额在500万元以下,68%的企业有抵押物,90%以上的企业希望通过银行寻求资金,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银行数据表明,中小企业贷款占比小,且贷款总额呈逐年递减趋势,中小企业贷款难是不争的事实。据人民银行武汉营业部悉,2004年底,武汉地区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为1611.33亿,占全部贷款余额的56.05%,2005年1~6月,中小民营企业贷款3.95亿,较去年同期少增5.78亿。

从宏观层面讲,中小企业融资难客观存在,具有普遍性和绝对性。从微观层面看,融资难在企业表现各有不同,具有特殊性和相对性。调研表明,一部分效益好、讲信誉、企业家思路活的中小企业能很好地解决企业的资金需求,如创新江海通过股权融资、租赁融资、项目融资、民间借资等多种方式,解决企业发展资金,资产由760万元迅速达到3亿元,年收入1亿元,向中信贷款2000万元,及时还款,建立了良好信誉和资金往来关系。但更多企业因多种因素作用确实存在融资难的状况,突出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部分国有改制企业。有些企业因背负原企业的债务无法清还,挡在银行门外;有些企业脱壳经营,虽无债务,但租用原企业的土地和厂房,没有自己的固定资产,如金牛,拟搬迁至江夏建新厂,缺乏资产抵押,资金缺口3000万元。

二是成立不到三年的中小企业。从全国中小企业存活率数据的统计来看,70%的中小企业的存活期不到5年,为降低风险,银行对三年内的中小企业一般不予贷款。

三是一些在城市改造中面临异地搬迁或需要扩大生产规模的企业。银行对中小企业一般只承诺短期流资贷款,无法满足企业新建厂房、购置设备及技术改造的中长期资金的需要。

四是部分因市场竞争激烈存在回款滞后的企业。如东风扬子江公司反映,公交系统对其产品采取分期付款1至2年,应收款占总资产的60%,导致流动资金严重不足,希望银行能对其产品开展按揭业务,解决资金占用情况。

五是一些迅速发展的企业。如天意日化、猫人集团市场的急剧扩大,没有足够的资金注入,企业只能缩小发展空间,失去一次做大的机遇。这些企业的情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应加强个案研究,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研究政策,出台政策,才能有效缓解融资难问题。

二、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因素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个全国乃至世界范围的难题,这是由中小企业和银行业的特性决定的。一方面中小企业多集中在竞争性领域,易受到经济波动的冲击,具有不稳定性;一些中小企业缺乏规范的财务数据,信息透明度不高,信用等级不高,有的处于创建初期,根本没有信用评级;大多中小企业资产不足,不具备规模优势。据统计,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平均为70%,而这些中小企业的存活期不到5年。另一方面,银行追求收益最大化和资金的安全性导致资金首先流向信用等级高、风险小、利润大的大型企业,尤其我国银行业的主体是国有或国资控股的商业银行,保障国有大中企业融资需求的基本原则没有变,中小企业与银行的借贷矛盾不可避免将长期存在。与国内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除上述共性问题外,还有一些自身亟待克服的特殊因素。

(一)我市部分中小企业素质不高、信用约束弱。

与江浙企业相比,我市民营企业先天不足,后天发展不充分,一是没有拳头产品和品牌意识,竞争力弱;二是法人治理结构差,财务制度不健全,违规现象较普遍,贷款挪用情况时有发生、投资项目缺乏可行性研究;三是部分中小企业诚信记录差,有逃废债行为;四是个别发展壮大的企业,利用银行竞争现状,成立多个公司逃避银行监督,与银行缺乏长期合作的诚意。我市部分中小企业素质不高和信用失缺直接导致银行资金游离于企业之外。

(二)城市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功能发挥不充分。

截至今年5月止,市商行的中小企业贷款余款89亿,占总贷款77.68%,2004年至今年5月累计发放的中小贷款128.78亿,占全行73.38%。尽管市商行相对其他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比重较大,但仍存在贷款标准和方式与其他银行趋同问题,偏好对大企业的大额贷款,不能很好地满足我市中小企业资金需求。近几年,人民银行对市商业银行发放再贷款规模,用于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市商行却认为贷款风险大、利润低,逐年递减规模。2001年6亿,2002年3.3亿,2005年仅为1.5亿。银行表示,对中小企业的有限服务是市商业银行的无奈选择。一是企业银行间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风险概率较大;二是办理中小企业贷款,单位资金的交易成本相对较高;三是银监会加大信贷风险的监督,对责任人员的处罚是终身制,而社会环境对借款人的约束和处罚不够,银行只能自律,加强信贷安全性。地方银行市场定位的趋同压缩了我市中小企业的融资空间。

(三)我市征信系统建设滞后,中介服务平台尚未建立。

调查中,银企双方都反映信息不对称,信用标准不统一,这很大程度上在于银行、担保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缺少共享的信息平台,缺少专业的信用中介机构从事银行贷款前的初步筛选、评价、融资辅导和推荐工作。目前,我市征信系统的建设严重滞后于全国,起步晚,今年6月启动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建设试点,入库企业仅200家,只解决了中小企业信用服务的基础数据,信用评价和服务推介尚未开展。其次,中介服务机构发育不良,服务内容单一,这些都极大地制约了我市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的发育。

(四)我市担保机构规模偏小。

大多中小企业因资产有限,无法进行抵押贷款,信用担保成为融资的重要渠道。目前,全市担保公司262家,其中46家从事个人担保业务,216家从事企业担保业务,由财政出资或参股的担保公司12家,政策性担保机构是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主要支柱。调查表明,我市担保机构现状难以适应企业融资需求:一是政策性担保机构规模偏小,担保能力有限。据统计,12家公司,注册资金共4.1亿元,平均每家3500万元,数额最大的7300万元(武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按单笔担保额不能超过担保公司注册资金10%规定,没有一家的单笔担保金额能达到800万元;二是市财政注资的担保机构一次性投入后,缺乏后续资金的再投入和补偿,一旦发生担保损失造成代偿,担保机构就面临较大生存危机;三是政策性担保公司行政色彩浓,运作不规范,担保信用度降低,潜在的经营风险加大;四是与银行合作缺乏风险分担机制,我市大多数担保机构承担100%的信贷风险,严重制约着我市担保机构的发展和担保业务的开展;五是我市担保行业管理制度缺失,担保公司门槛低,监管、审批单位不明确,加上自身管理制度不健全,经营行为短期化,很容易积累风险,难以取信于银行;六是我市担保公司在经营中还存在担保品种单

一、期限过短的问题,局限于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一年,这与国际上多数国家担保公司提供期限在两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担保有较大差距。我市担保行业现状是银行与企业“双不满意”。

此外,我市中小企业相对沿海发达地区还存在融资渠道和方式单一的问题。由于经济实力有限,股票、债券市场融资无门,民间借贷不发达,在上下游客户不能为其提供信用时,银行就成为其融通资金的主要对象。就银行借贷而言,品种单一,无形资产抵押还是纸上谈兵,信用担保贷款由于征信系统和担保机构的缺失形同虚设,我市中小企业仍是在固定资产抵押贷款上一条胡同走到底。

综上分析,我们既要看到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共性问题,了解其客观性和长期性,更要看到由于我市自身工作不到位产生的特殊问题,理清思路,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今后努力方向。

三、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建议和对策。

(一)创新观念,正确认识和积极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现状。

要改变对中小企业的传统信用观念,以长远和发展的新理念重视对小企业的金融扶持,《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为我国小企业的全面振兴和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我市要以此为契机,建立扶持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拓展对小企业的信贷规模。要积极学习借鉴沿海先进地区,包括国外好的做法和经验,敢为人先,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对企业分类指导,抓出成效。这就要求我们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要调研、借鉴,要有战略和突破口,要有制度跟进,最终惠及企业。就全社会而言,要加强舆论导向,树立“实业兴市”的发展意识,形成人人都关心、帮助、参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以落实我市人大一号议案有关内容为契机,以建立武汉市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工作为切入点,逐步完善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加大地方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1.加快建立我市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健全中小企业投资服务体系。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为原则建立健全我市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和服务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的建设,规范数据采集,逐步扩大企业规模数,真实反映企业信息和信用,建立能随时向银行和担保机构提供企业信用状况的信用信息平台。二是建议由武汉市中小企业发展局会同协会、银行、税务等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制定科学的评价指标,形成“一证通用”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三是建

立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服务平台,制定优惠政策和财政扶持的方式鼓励社会办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吸引外资以合资方式进入信用中介服务领域,高起点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全方位的信用融资服务体系。通过征信、评价、推介和融资辅导,规范企业,减少银行的调查成本上升,也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2.整合壮大担保机构。一是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财政预算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同时申请国家专项发展资金补助。专项资金在扶持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同时,也要为民间个人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设立商业性担保公司和企业互助担保公司提供支持,鼓励其做强做大。二是充实壮大我市担保机构,在对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进行整合的基础上,加大资本金投入,积极吸纳社会法人资本入股,提升担保能力,并积极探索建立都市园互助圈。三是完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对于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的项目发生代偿损失,在担保机构用担保补偿准备金和风险准备金抵补仍不足时,政府可提供一定比例的代偿补贴。四是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引导市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在风险分担、放大倍数和业务开展上积极合作创新。五是加强担保行业管理,成立行业协会,开展担保机构资信评级,加强对担保机构市场运作的监管、检查和评价。

3.充分发挥地方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作用。一要明确市商业银行“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市民、服务地方经济”的市场定位,不断提高市商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和比重,督促市商行积极争取并用足人民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放的再贷款规模;二是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特点,简化贷款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实现贷款流程的标准化。创新金融产品,探索在动产和权利上设置抵押或质押,如浦发银行杭州分行的法人账户透支、工行浙江分行的库存商品和应收账款抵押,以及企业提出的品牌质押等,保证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三是政府要加强与市商业银行的交流合作,由有关方面与商业银行共同建立征信标准,推荐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信息,以市财政出资的担保机构对口进行担保,化解分担银行风险;四是在风险、效益、拨备、税收等方面出台相应政策,支持市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让银行自身弥补风险损失的成本能降到最低。

4.规范引导民间借贷行为,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中国人民银行在《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对民间融资的评价是“民间融资具有一定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减轻了中小民营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转移和分散了银行的信贷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民间借贷高于银行利率4倍以外的不受法律保护。中小企业特点决定了其创业发展主要依靠社会资本,民间融资在江浙等地非常活跃,对江浙民营企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我市应加强对民间融资行为的积极引导,逐步规范,趋利避害,促其健康发展。

此外,要在拓宽融资渠道上下工夫。探索融资租赁业务;完善武汉市产权交易所功能,开展产权融资;加强与各证券交易所及海外专业中介机构的联系,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发挥典当行融资功能;引导中小企业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性融资担保等。政府创环境,让企业在融资渠道上广开思路,多腿走路。

(三)加强信用法制建设。

1.建章建制,完善立法。以贯彻《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为契机,尽快研究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并相应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武汉市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政策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担保行业监管办法》、《担保风险补偿办法》等等。明确资金来源、监管主体、责任单位,依法管理,规范运作。

2.严格管理,依法制裁。严格执行有关信用的法律、法规,提高社会的信用意识,建设社会信用环境;加大对财务会计信息失真企业的处罚力度,防止企业编制虚假报表骗取信用;联合司法部门,支持金融部门、担保机构联合对故意废债务的行为实施制裁,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治打击力度,增加失信成本。

3.开展舆论宣传,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合法有效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守信和不守信企业及个人。建设信用文化,增强中小企业的诚信意识,在全市培育守信的信用文化气氛。

(四)增强中小企业竞争实力,发挥企业协会作用。

6.关于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简报 篇六

第53期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6月12日

服务上水平百姓得实惠 ——记纪念第九个“5〃20世界计量日”系列宣传服务活动

今年的5月20日,我们迎来了第九个世界计量日。为纪念“5〃20世界计量日”,市局和各区分局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深入社区、市场、医疗机构、眼镜店、重点用能单位等广泛宣传介绍计量在保障民生及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职能及工作实绩,扩大计量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促进计量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良好的工作基础。

国家质检总局将今年世界计量日的主题确定为“计量与民生”,重点宣传计量工作在提升质量、关注民生、促进安全、共建和谐中的基础作用和保障功能。围绕这一主题,在“5〃20”前夕,我局成立了以-1-

樊启祥局长为组长,李行荒副巡视员为副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的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努力把“世界计量日”真正办成全社会的计量日。5月16日,我局与东西湖分局、常青花园管委会联合举办主题为“计量服务消费,计量服务健康”大型计量服务进社区活动,为小区居民提供义务咨询和免费计量检测。活动期间开展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知识宣传,发放计量知识小手册、法律法规、节能科普材料等各种宣传资料400余份;现场认真受理小区居民的计量投诉并耐心解答居民提出的计量问题;市计量测试检定(研究)所、市度量衡管理所、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专家及武汉市供电公司电能计量中心、武汉蓝焰自动化应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技术人员接受居民咨询100余人次,其中居民最为关心的是民用三表、出租车计价器、加油机及血压计等相关问题,为此,我们和群众“面对面”开展“计量为您”服务活动,将部分实物带到现场向居民讲解电能表、水表、燃气表、出租车计价器、加油机、商用衡器、血压计等生活中常用计量器具的使用、维修以及防作弊知识、验光配镜和家庭节能知识,引导居民加强自我维权能力;现场为20余人次复秤商品量(含珠宝、首饰称量及检测),为居民进行血压计现场校准28台件,为对民用三表有疑问的居民提供上门免费检测服务,切实为居民排忧解难;武汉市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的眼视光专家和梨园医院的心血管专家现场进行健康方面的专业-2-

咨询,并为30多人提供眼镜现场检测、视力验光等服务。虽然下着大雨,我们仍然热情周到地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受到常青花园小区居民的热烈欢迎,现场形成了一种关注计量、支持计量的良好氛围,宣传活动取得了实效。

与此同时,在市局的统筹组织下,青山分局、江汉分局、硚口分局、汉阳分局、洪山分局、汉南分局、蔡甸分局、黄陂分局、新洲分局等紧紧围绕本次活动的主题,在各辖区的热闹地段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现场咨询服务活动,活动中向广大群众宣传和普及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节能小知识,共发放计量宣传材料2900余份,接待计量咨询567人次,受理计量消费投诉,并免费为市民提供血压测量,血压计、眼镜、家用人体秤及电能表检测和维修,以及定量包装商品称量等服务。其中,免费检测眼镜、血压计、人体秤等共200件,免费测量血压100余人次。市局计量处的陈文处长和王勇调研员亲临了青山分局的活动现场,并参与宣传活动。这一系列的计量义务服务活动均是围绕市民们最为关心的消费和健康两大问题展开来,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计量带来的实惠和优质服务,提高了老百姓对计量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市局和各区分局举办的“服务计量进社区”活动得到了市民的一致好评,提升了质监部门的形象。

在5月20日前后,各区分局及各级技术机构分别组织了“四个一”的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加大计量执法力度。其一,“诚信计量进市场”,-3-

7.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 篇七

武汉市汉阳区区属工业共有机械、电子、建材、化工、轻工、生物工程等十多个门类, 已形成综合性工业基地, 有130余家大中型企业坐落区内。随着大企业的发展, 也为该地小企业创造了广阔空间, 以专业市场、工业园区为集群的小企业群体迅速壮大发展。

随着小企业数量的增加, 给该区会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相当部分小型企业在成长初期, 往往通过逃避纳税的方式增加财富的积累。体现在会计核算方面则是会计核算主体界限不清;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设置不符合规范, 最常见的做法为任用亲属担任出纳, 外聘“高手”做代账会计;建账不规范或不依法建账, 部分企业不设账, 以票代账, 造成账目混乱, 还有企业设两套账或多套账, 在会计档案方面, 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不按规定摊提, 人为操纵利润, 采用倒扎账的方式记账。刘刚介绍说:“从现状看, 靠企业自身约束规范会计工作是不现实的。会计管理工作应该承担起引导和监督的责任。”

2009年, 汉阳区财政局对辖区内4200多户企业纳税人的建账管理情况进行清理和分类, 明确以各类工业园区、专业市场的经营业户以及从事钢材、汽车、医药、建材家具等行业的小型企业为规范账务管理的突破口和重点。在此基础上, 2010年由该区政府出台了《汉阳区规范小型企业账务管理实施方案》, 计划在三年内使全区小型企业基本达到规范建账标准, 会计账簿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企业纳税人申报缴税准确率达到80%以上。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 由汉阳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清理小型企业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及建账管理情况, 提出账务整改要求。其中, 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每年按规定对企业账簿情况进行审核, 并以审核通过的会计账簿作为合法账簿。

鉴于小型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不设置会计机构或所设会计机构层次不清、分工不明确的现状, 汉阳区从推行中介代理记账服务, 作为帮助小型企业规范账务管理的切入口。同时为引导小型企业迈出规范账务的第一步, 对暂时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小型企业, 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 引导其委托政府指定的具备合法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代理记账服务, 在两年期限内由财政出资为企业补贴代理记账费用, 财政出资额度不低于企业代理记账费用的50%, 并且可根据企业税收增长幅度予以适当增加, 服务期满后, 企业须设置会计机构, 配备会计人员或自付费用继续实行委托代理服务, 达到“政府引导、财政补贴、中介服务、企业发展”的目的。

企业申请财政补贴代理记账服务, 经代理记账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 与其指定的代理记账服务合作单位签订委托代理记账合同。代理记账服务具体内容为: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委托人办理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有关涉税事项;提供财务咨询管理。同时规定承接财政补贴代理记账服务工作必须具备的条件为:在该地注册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或其他代理记账机构;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 具备电算化会计核算和网上办税基本条件;10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具有主力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从业人员,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截止2010年12月底, 汉阳区已签订申请表、申请纳入规范账务管理的小型企业共有938户, 其中按照企业性质划分的企业有623户, 个体工商户有315户;已与相关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实施建账管理的有776户, 签约率为82.73%, 其中个体工商户268户, 新办企业122户, 原有已委托代理记账企业386户;剩下的已签订申请的中小企业中, 有大部分正与相关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协商, 将逐步完成委托协议的签订及账务的交接工作。此外, 由其他合法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500多户中小企业中, 新办企业有38户, 新办个体工商户83户, 另有133户新办企业和22户个体工商户自行建账, 由专业市场统一收银记账管理的有78户。

汉阳区通过规范小型企业账务管理强化了财务质量监管, 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扩大了辖区经济税源基础, 优化了纳税人结构, 提高查账征收户的比例, 扩大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数量。来自税务部门的统计分析显示, 已与政府合作代理记账中介机构签约的企业纳税人在规范前月均缴纳税款2001.15元, 规范后月均缴纳税款2584.38元, 增长29.14%;个体纳税人在规范前月均缴纳税款502.16元, 规范后月均缴纳税款654.81元, 增长30.40%;均高于2010年区税务部门税收增长率。

汉阳区小型企业账务管理成效初露端倪, 同时也存在亟待破解的成长的烦恼。中介机构急于扩大经营, 擅自跨越划定的宣传范围拉客户, 其不规范的行为引起了同行之间的恶性竞争;对企业纳税人的监管, 部分中介机构仅能达到“有什么样的凭证做什么样的账”的“入门水平”, 要做到通过建账发挥其应有的管理、监督、辅导及税企间的桥梁作用, 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部分中小企业纳税人有“怕”的心理, 担心建账规范后会多缴税款而不敢建账, 个别企业纳税人要求重新将其征收方式改为定额征收, 这是部分应建账而未建账企业拖延至今的最主要原因。

8.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 篇八

摘要:文章首先提出了文章中“中小旅行社”的范围,然后以案例形式列举出了目前武汉市中小型旅行社企业人力资源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最后提出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具体策略。

关键词:武汉市中小旅行社;人力资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F592.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09)24-0070-02

1 中小型旅行社的界定

我国旅行社业取得了巨大成就,旅行社数量日益增多,规模空前。但是由于在国内外的相关文献上我们都没有给中小旅行社一个明确的定义,所以,文章首先有必要对我国大型、中小型旅行社做个界定。

国内外相关文献上有定义过中小旅游企业的,比如:1998年莫里森对旅游小企业界定为是由个体或小型组织投资并由所有者亲自经营的企业;1998年桑的家定义旅游小企业是客房数小于25间的企业 [1]。美国通常把年营业收入在500万美元以上的界定为大型旅行社,100万美元以下的称为小型旅行社。

黄郁成先生在《入世后中小旅行社的生存与发展》对中小型旅行社的论述中界定我国的中小型旅行社为:“大型旅行社主要为国际旅行社,大型旅行社的业务主要集中在利润较高的出入境旅游和国内特种旅游项目方面;中小型旅行社则以国内旅行社为主,中小型旅行社的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国内传统观光旅游项目方面,中小型旅行社占据了数量上的绝大多数。”[2]

在陈德铭,周三多编著的《中小企业竞争力研究》一书中作者指出中小企业界定具有相对性,阶段性和行业性的特点[3],所以文章中文章对中小旅行社的限定如下:

①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不包括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

②若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但是旅行社营业收入水平低于平均营业收入水平的亦为中小旅行社。

③满足条件1、2的基础上,小型旅行社人数在30人以下,中型旅行社人数在30~100人之间。

④满足条件1、2的基础上,小型旅行社门市或者分公司不超过3个,中型旅行社门市或者分公司不超过8个。

2武汉市中小旅行社人力资源发展现状

2.1 员工低学历化

案例一:某HN旅行社,里面有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计调2名,业务员4名,财务1名。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1名计调是大专毕业,另外1名计调本科专业学历(新招聘员工),财务和2名业务员是高中文凭,并且在该旅行社任职超过5年,另外1名业务员是中专毕业,任职不到1年,剩下1名业务员只有小学文化,任职超过3年左右。该旅行社的情况比较具有代表性,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了武汉市目前的中小旅行社,尤其是创办已有几年历史的旅行社,员工甚至经理的学历都普遍偏低,这和行业的进入壁垒不高以及中小旅行社走作坊式路线,不愿意花更多的钱招聘本科或者本科学历以上的人有关。

2.2 员工流动率高

案例二:在2008年12月到2009年3月期间,NJ旅行社引入员工7人,其中计调5名,财务1名,业务经理1名。员工辞职9人,其中计调7名,财务1名,出纳1名。对于NJ旅行社而言,12月分到次年的3月份是旅行社淡季,员工在这期间辞职率非常高,而且由于内部管理的原因,离走的员工中有4名是在该旅行社工作了3年以上的员工。再加上群带关系的影响,出现1人辞职,带走2人的现象。

在武汉市的中小旅行社中,大多数是家族式企业发展而来的,企业核心人员通常都是家族内部成员,比较固定,但是由于缺乏现代管理知识和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也没有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导致旅行社的人员流动率相当高。同时,一旦计调或者业务员跳槽,往往会带走一部分客源。如果有核心员工自己创业,开办旅行社的话,那么该员工就直接成为竞争对手。在行业内大家已经习以为然,很少有人去思考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和解决方法。

2.3员工薪酬偏低

案例三:武汉市某旅行社的前台接待人员,月薪是800元,无其他福利待遇,计调是1 000元底薪+业务提成5%,业务员和计调享受同等待遇,财务固定月薪1 000元。除此之外的利润都归于“没有月薪”的经理和其妻子副经理。由于目前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行社的效益普遍越来越好,对于员工而言,他们得到的工资相对于旅行社管理人员来说低很多,这也是为什么旅行社人员流失率高,很多员工攒足了经验就自己开办旅行社的原因,因为在员工看来,自己的付出远远小于所得,这一点,我们在后面会进一步分析。

3 武汉市中小型旅行社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策略

人力资源管理分为六大要素,他们分别是: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人力资源保护。文章将分别从招聘,培训,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人力资源保护角度来谈中小旅行社的人力资源管理。 从招聘渠道上来看,目前武汉市中小旅行社的员工来源渠道通常比较狭隘,第一是在旅游相关网站上免费发布招聘信息(节约招聘成本),第二是在同行杂志上登记招聘广告。中小旅行社通常不会将招聘信息放在类似与“智联招聘”、“中华英才网”这些大型的招聘网站上,同时,在各大高校的校园招聘会上我们也很少看到旅行社的招聘专区。

从招聘的员工来看,中小旅行社都偏爱有经验的员工,不愿意招收行业内的新人,因为培训新人需要增加培训成本。同时,中小旅行社不愿意吸收旅游院校高于专科学历的求职者,尤其是在读本科生作为实习生。文章曾经访问过一些武汉市旅行社业的高层经理,他们谈到其实本科生由于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学习能力强,很容易就能够熟悉业务,给旅行社带来利润,但是业务熟悉后往往有更好的工作机会时就会跳槽,培训一个员工花费的成本很大,最终却是留不住人才,所以只能一刀切,通常是不招收本科生,更不会招收本科在读的实习生。

那么文章的建议却是中小旅行社应大胆地吸收高校实习生,和旅游院校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定期的从旅游学校招纳对旅行社业感兴趣的实习生。原因如下:在旅游社行业内,除去开办者本人及其家族成员这些较固定的职员外,通常有一年的工作经验就已经算作老员工了,尤其是组团旅行社的前台接待人员,更换频率更高,一个月换一批的现象都存在。

而旅游院校的学生通常都有将近一年的实习时期,再加上较强的学习能力让他们可以在短时间内掌握业务,为公司创造利润,并且实习学生对工资的期望值不会很高,更加注重的是能力的培养,所以文章建议中小旅行社可以和旅游院系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固定地接收某个或者是某几个高校优秀的并且对旅行社感兴趣的实习学生。把旅行社做为高校学生最后一年的实习基地。这样的话对于学生而言,对于旅行社而言都是相得益彰的。

从培训角度来看,新员工需要先培训再上岗,这个毋庸置疑,老员工和初级管理人员也要做到定期培训,加强员工之间的业务交流,提高员工业务素养,工作技能和技巧。文章刚才提到中小旅行社可以和旅游院校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把旅行社做为旅游院校学生最后一年的实习基地。那么为了缩短给院系实习生的培训时间,尽量让他们早点掌握业务,中小旅行社可以利用寒假或者是暑假的时间给长期合作的院校提供实习岗位,把培训从学校抓起。对于学生而言,也可以将理论付诸实践,再从实践中发现不足之处,并且在以后的理论学习中不断完善。同时,对于旅行社的老员工,也要利用淡季的闲暇时间定期组织员工集体培训,比如旅游礼仪,旅游职业道德等等知识的摄取,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

从绩效管理的角度来看,绩效在小型旅行社中通常是被看作员工给企业创造的利润。比如说小型旅行社的业务员通常可以从事计调工作,而计调也可以通过电话,QQ或者是网页上接受客人报名等形式变相的从事业务外联工作,所以小型旅行社高层管理者评价员工的绩效通常就是以员工给企业带来的客源量为标准。而绩效管理的目的是能够区分出高绩效的员工和低绩效的员工,便于员工更充分地了解自己,发现自己工作的不足,然后通过培训不断地完善自己。文章建议中小型旅行社可以定期做绩效评价,把员工的服务态度,操作专业度等等都纳入绩效考核的范围,因为这些优良的行为给企业带来的是无形的财富,可以给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旅行社不要把绩效考核范围局限在只是看给企业创造了多少财务利润。

从薪酬管理的角度上来看,目前旅行社员工的薪资普遍不高,武汉市内的中小旅行社,通常新员工需要三个月的实习期,实习期结束后进入转正期。根据文章的调查,实习员工的工资一般都只有底薪,工资维持在600元之内。实习期结束转为正式员工后薪资是800~1000元底薪再加上提成和一定的福利,比如餐费补助,住房补助等等。折合成人民币后,普通员工工资一般维持在1300~1500之间。

据调查,2008年,武汉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712.44元,所以中小旅行社员工的工资普遍比较低。做为旅游人,行业内不成文的规定是手机一天24小时不能关机,要保持通信畅通,并且周末没有双休日,每周只休息一天,休息日里也要随时待命,这样才便于处理突发事件。法定节假日通常是旅行社最忙的时候,但是旅行社不会因为是节假日而按照国家政策付给员工3倍的工资。所以旅行社从业人员劳动所得相对于劳动付出而言,是远远不够的。文章建议中小旅行社可以考虑给员工加薪。毕竟旅行社员工因为不合理的薪酬制度跳槽或者放弃从事旅游业的现象是存在的,而且还比较多。

最后,从人力资源保护角度来看,现代企业招收员工都会提到“五险一金”,但是旅行社的员工不会有这样的待遇。能给导游人员买保险的旅行社都不会很多。另外,旅游人的工作面对着的是方方面面突入其来的问题,很多旅游高层管理人员修养不够,脾气比较暴躁,正如“踢猫效应”里的故事一样,当高层管理人员出现不满情绪时会发泄到员工身上,为此,文章建议旅行社管理人员学习下管理的技巧与艺术,这也是对员工情感上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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