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重点简答题

2024-10-05

刑事诉讼法重点简答题(通用5篇)

1.刑事诉讼法重点简答题 篇一

民事诉讼法简答题 31.简答诉讼费用制度的意义。31.(1)有利于国家的财政支持,减轻财政负担;

(2)有利于增加社会成员的法制观念,防止和减少滥用诉权的现象;(3)有利于促使当事人遵守法律,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4)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32.简答涉外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方式。32.(1)依照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委托我国驻受送达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4)向有权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向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邮寄送达;(7)公告送达; 33.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措施有哪些? 33.(1)冻结、划拨债务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债务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债务人的财产;(4)对债务人知识产权的执行;(5)对债务人投资权益或股权的执行。34.简答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34.(1)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2)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

35.简答提起反诉应当符合的条件。35.(1)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2)反诉应当在本诉提起之后辩论终结之前提出;(3)反诉应当向本诉的受理法院提出;(4)反诉与本诉之间具有牵连性。31.简答民事审判权的内容。

31.(1)立案决定权(2)调查取证权(3)诉讼指挥权(4)释明权(5)特定事项决定权(6)民事裁判权 32.简答法院调解的原则。

32.(1)自愿原则(2)合法原则(3)查明事实分清是非 33.简答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特点。

33.(1)是法院依职权采取的强制性手段,以国家强制力为其实施的保障,而不需要任何人的申请;(2)目的在于排除妨害,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3)适用于诉讼过程的始终;(4)适用对象广泛,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可能是案外人;(5)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根据具体情况,既可以单独使用一种强制措施,也可以合并使用几种强制措施。34.简答一审案件诉讼费用负担的几种情形。

34.(1)败诉人负担(2)按比例负担(3)法院决定负担(4)原告负担(5)协商负担(6)当事人自行负担 35.简答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条件。

35.(1)申请执行的主体必须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2)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执行的期限;(3)当事人申请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必要的文件和证件;(4)当事人申请执行,依法向管辖法院缴纳申请执行的费用。31.简答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31.(1)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则;(2)诉讼权利同等和对等原则;(3)信守国际条约原则;(4)尊重外交特权与豁免原则;(5)使用我国通用语言文字原则;(6)委托我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32.简答启动再审程序的方式。32.(1)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2)人民检察院抗诉引起再审;(3)当事人申请再审。33.简答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33.(1)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具有客观性。(2)必须与待证事实存在着联系,即具有关联性。(3)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不为法律所禁止,即具有合法性。34.简答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

34.(1)该证据将不被法院采纳,视为放弃举证权利;(2)法院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35.简答诉讼代理与民事代理的区别。

35.(1)代理的内容不同。民事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与第三人进行民 事行为;诉讼代理则是代为实施一定诉讼行为。(2)代理的目的不同。民事代理的目的在于协助当事人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诉讼代理的目的则是协助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3)民事代理的被代理人是参加民事活动的公民和法人;诉讼代理的被代理人是参加民事诉讼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31.简答作为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事实应符合的条件。31.(1)该事实对于正确处理诉讼具有法律意义;(2)双方当事人对该事实存有争议;(3)该事实不属于免证的事实。32.简答提起上诉的条件。32.(1)提起上诉的主体必须合格。(2)提出上诉的客体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裁判。(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上诉。(4)必须提交上诉状。(5)只能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 33.简答起诉的条件。

33.(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34.简答执行回转的条件。

34.(1)必须具有对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作出明确否定的新的法律文书;(2)必须是原法律文书已经由法院按照执行程序执行完毕;(3)必须是根据新的法律文书,已经获得执行所得的人丧失了取得财产权的依据,并拒绝返还其所得的财产。35.简答诉讼代表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35.(1)诉讼代表人本身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与本案的诉讼结果有直接的利害 关系;诉讼代理人与本案则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2)代表人实施诉讼行为不仅是为了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时也是为了自己的 利益。

(3)诉讼代理人实施诉讼代理行为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诉讼代表人

实施诉讼行为时,在当事人人数不确定的情况下,可由部分当事人推选,即部分当事人的授权,但其代表人诉讼行为的效力仍及于全体利 害关系人。

31.简答涉外财产保全的特别规定。31.(1)在涉外财产保全中,人民法院不依职权进行保全。

(2)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期间不同。国内是15天,涉外是30天。32.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属于专属管辖的诉讼有哪些? 32.(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 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3.简答延期审理的情形。33.(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 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34.简答申请支付令的条件。34.(1)符合督促程序法定的适用范围;

请求给付的标的物必须是金钱和有价证券。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 需已到履行期且数额确定。

(2)具备督促程序法定的是适用条件;

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3)须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35.简答移送执行的案件范围。35.(1)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

(2)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制裁决定书;(3)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4)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书。31.简答涉外民事诉讼期间的特别规定。31.(1)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在中国领域内无住所的,提出答辩的法定期间为 30日。

(2)在中国领域内无住所的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裁定的,在收到上 诉状后提出答辩的期限为30日;

(3)涉外上诉的法定期间为30日,当事人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法院

决定;当事人双方分别居住在我国领域内和外,上诉期间,对于居住在国内的当事人适用民事诉讼法147条规定,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为30日。

(4)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一审6个月内审结;二审以判

决审结的案件不受3个月内审结的限制,对裁定的上诉案件不受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的限制。

32.简答诉讼代理人的特征。32.(1)诉讼代理人必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2)诉讼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3)诉讼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 ;(1分)

(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5)诉讼代理人在同一案件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

(6)诉讼代理人是相对独立的诉讼参加人。

33.作为民事执行根据的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有哪些? 33.(1)人民法院制作的己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 书和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书。

(2)人民法院制作的行政判决书、裁定书以及行政赔偿调解书;

(3)人民法院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中的财产部分

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4)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5)人民法院发布的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支付令。

(6)人民法院依照《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7)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书、外国仲裁机构裁决书 的裁定书和执行令。34.简答民事纠纷的主要特点。34.(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

35.简答诉讼中止的适用范围。35.(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 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件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31.简答支付令具有的法律效力。31.(1)督促力;(2)既判力;(3)强制执行力。

32.简答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32.(1)必须是情况紧急,如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 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33.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涉外因素包含哪些内容? 33.(1)法律关系主体具有涉外因素,既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外国 企业或组织。

(2)法律关系的内容具有涉外因素,即诉讼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3)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涉外因素,诉讼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物在外国。

34.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有一般几种? 34.(1)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3)委托送达;(4)邮寄送达;(5)转交送达;(6)公告送达

35.简答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须具备的条件。35.(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2)只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3)协议管辖所约定的法院须为法定范围内的法院,既须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标的物所在地等与合同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中选择;(4)必须采用书面形式;(5)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31.简答撤诉的法律后果。31.(1)诉讼终结;(2)诉讼费用有原告负担;(3)撤诉当事人仍有依照法律规定起诉的权利;(4)诉讼时效继续计算。32.简答法院提起再审的条件。32.(1)必须是法定的主体提起再审;原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审和指令再审。(2)裁判必须发生法律效力;(3)生效裁判确有错误; 33.简答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条件。33.(1)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必须已经实际发生;(2)必须是在诉讼期间实施的行为;(3)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4)必须是足以妨害民事诉讼进行,但尚未构成犯罪行为。34.简答涉外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特别规定。34.(1)涉外财产保全只能由当事人提出保全申请,人民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 取财产保全措施;

(2)对诉前财产保全的起诉期限规定较长,为30日; 35.简答物证与书证的区别。35.(1)物证是以其存在、外形、特征证明案件事实;书证则是以文字、或物 品所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

(2)法律对物证无形式上的特定要求,只要能以其存在、外形、特征证明案件事实,就可以作为物证;对书证则不同,法律有时规定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才具有证据效力。

1.诉的三要素:当事人、诉讼标的、诉的理由

诉的分类(按原告诉讼请求的内容):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 2.必须有人民陪审员参加的案件:(申群注公社)(1)涉及群体利益的;(2)涉及公共利益的;

(3)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4)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5)原告或被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一审民事案件。不能有陪审员参加的案件:(1)二审案件;(2)简易程序;(3)特别程序。3.审判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5)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6)与本案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有亲朋、同学、师生、曾经同事等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4.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理论:方式:当事人和解、人民调解、民事仲裁与诉讼; 内在动力: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

区别要义:当事人自由度、程序严格性、内容合法性。5.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重涉、重影、最高确)(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海标专著假域裁)

a.海事海商案件;b.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c.专利纠纷案件;d.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e.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f.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g.与仲裁相关的案件。6.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案件:(域身、失身、劳教、监禁)

(1)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其他情况:(1)追索赡养费案件中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意辖区;(2)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3)非军人对非文职的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7.运输保险合同管辖:被告住所地、运输目的地、事故发生地、运输工具注册地 运输事故管辖: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运输合同管辖:被告住所地、始发地、目的地 8.专属管辖:(港口不动,继承遗产)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有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9.移送管辖的适用条件:(已无有)

(1)本院已经受理了案件;(2)本院对已经受理的案件没有管辖权,或者本院虽原有管辖权,但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先立案受理该案;(3)受移送的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10.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区别:(1)是否拥有管辖权;(2)适用管辖方式;(3)是否需上级法院决定或同意。11.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形:(1)挂靠;(2)民事合伙;(3)借用身份;(4)企业分立;(5)保证;(6)继承;(7)代理;(8)财产共有。

12.有独三和无独三的区别:(1)参加诉讼依据;(2)参加方式;(3)诉讼地位;(4)享有权利。

13.第三人参加诉讼和共同诉讼的区别:(1)前提不同;(2)诉讼地位不同;(3)参加诉讼方式不同。

14.诉前财产保全适用:(1)紧迫性;(2)依申请;(3)有担保。诉中财产保全适用:(1)必要性;(2)依申请或职权;(3)可以有担保。15.先予执行适用范围:(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2)追索劳动报酬;(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a.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的; b.需要立即停止某项行为的;

c.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 d.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先予执行的条件:(依保中确迫力)(1)明确性;(2)迫切性;(3)有能力;(4)依申请;(5)诉讼中;(6)可责令担保。16.拘传的适用条件:(1)必须到庭的被告:a.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b.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2)经过两次传票传唤;(3)不到庭系无正当理由。

17.起诉的四项基本条件;(1)有适格的原告;(2)要有明确的被告,而非正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主管和管辖必须正确。

18.按撤诉处理的情况: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2)原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按撤诉处理;

(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对该第三人按

撤诉处理,但不影响原案件审理。可适用缺席判决的情况:

(1)被告提出反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对于反诉应当 缺席判决;(2)非必须到庭的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19.决定延期审理:(他新回必)(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裁定中止诉讼:(死丧终抗另他)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作为依据,而另一案件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裁定终结诉讼:(死亡 原继被遗,离费一方)

(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

(4)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20.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的区别:(1)适用范围;(2)适用效果;(3)恢复审理;(4)法定情形。

21.判决书的内容:(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2)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3)判决结果和判决费用的承担;(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21.简易程序适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1)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需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

据即可判明实施、分清是非。(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3)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简易程序的排除:(不明,再重,人多,四序)(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2)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

(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22.简易程序之简:(1)起诉方式;(2)受理程序;(3)传唤方式;(4)审判组织;(5)庭审程序;

(6)可当即开庭;(7)审限短,不得延长。简易程序不能省:(1)公开审判原则;(2)告知回避;(3)书记员参加;(4)裁判及调解书应加盖法院印章 23.二审可以不开庭而径行裁判的情况:

(1)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做出裁定的案件;(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3)原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4)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24.二审裁判: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或者查清事实 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a.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b.未经开庭审判而作出判决的; c.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而缺席判决的; d.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

25.再审中,不得指令原审法院再审的情形:(1)原审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2)原审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3)原判决、裁定系经原审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的;(4)其他不宜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26.督促程序适用条件: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支付金钱、有价证券;

(2)请求支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当事人申请还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5)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27.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1)从诉讼标的的数量上看,一个诉讼标的和两个诉讼标的;(2)从是否可以分开审理方面看,不可分之诉和可以分开审理;(3)从对立关系方面看,三方对立的关系和两方对立的关系;

(4)从诉讼地位方面看,固定的原告地位和原告或者被告的地位;

(5)从参加诉讼的时间方面看,本诉开时后的加入和起诉时与诉讼过程中均可加入。28.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关系: 联系:(1)启动的被动性;(2)前提与基础,继续和发展;

区别:(1)审级不同;(2)审判启动的具体原因不同;(3)审理组织不同;(4)审理对象不同;

(5)审理方式不同;(6)适用的具体程序不同;(7)所作裁判的效力不同。29.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承担(法定的当事人变更):原当事人诉讼行为对变更后当事人仍然有效,诉讼继续(1)当时人死亡后所发生的当事人变更;(2)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或者分立所发生的当时变更;(3)法人解散、依法被撤销或宣告破产所发生的当事人变更。30.委托诉讼代理权的消灭:

(1)诉讼代理任务已经履行完毕,诉讼终结;

(2)委托人解除委托或委托诉讼代理人辞去代理职务;(3)委托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或者死亡。

2.毛概简答题重点 篇二

答:所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

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际问题。(2分)

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把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经验和历史经验提升为理论。

③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就是把马克思主义植根于中国的优秀文化之中。

2.新民主主义的基本纲领p43

政治纲领: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建立一个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

经济纲领: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官僚资产阶级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

文化纲领: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即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指导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

3.“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p187

内容:①一个中国。②两制并存。③高度自治。④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⑤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寄希望于台湾人民。

意义:“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是充分尊重历史和现实、照顾各方面利益、维护民族团结、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民族伟大复兴的科学构想。

①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

②有利于争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要的和平的国际环境与国内环境。

③为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4.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初步探究的经验教训p86

①必须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探索符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②必须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

③必须从实际出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建设规模和速度要和国力相适应,不能急于求成 ④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⑤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加强执政党建设

⑥必须坚持对外开放,不能关起门来搞建设,要借鉴和吸收认了文明的共同成果建设社会主义

5.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p163

根本任务是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6.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p135

发展是硬道理,改革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稳定是发展和改革的前提。

第一,保持改革、发展和稳定在动态中的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

第二,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

第三,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

3.刑事诉讼法重点简答题 篇三

1、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2、简述行政法的作用。

3、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4、简述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基本要求。

5、简述行政主体的特征。

6、简述国家行政机关的特征。

7、简述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类型。

8、简述公务员职务关系的消灭的情形。

9、简述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的区别。

10、简述行政相对方的权利。

11、简述行政法制监督中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的类型。

12、简述行政行为的特征。

13、简述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14、简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15、简述行政立法的主体。

16、简述行政立法程序的主要步骤。

17、简述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简述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

19、简述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20、简述行政合同的特征。

21、简述行政处罚的特征。

22、简述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

23、简述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24、简述行政处罚大的种类。

25、简述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

26、简述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区别。

27、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

28、简述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29、简述行政责任的追究方式。

容易出现论述题的知识点:

1、试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2、试述行政法的特点。

3、试论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4、试述行政立法与权力机关的立法的区别。

5、试述我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设定权限划分的界定。

6、试述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7、试述行政处罚听证的具体程序。

8、试述被授权组织与被委托组织的区别。

9、试述行政法的作用。

10、试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4.刑事诉讼法重点简答题 篇四

一、简答题

1.成本控制战略提倡全方位的成本控制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成本控制战略提倡全方位的成本控制,包括拿地成本、前期费用、规划设计、工程施工、营销推广等房地产开发成本,以及人力成本、管理成本、经营的财务成本等。

2.房地产已进入微利时代,如何加强成本控制,提升竞争力? 答:一是建立全员责任成本控制体系。

二是建立合约规划体系,变成本事后统计为事前控制 三是建立成本预警机制。四是建立费用指标承包机制。五是建立成本优化奖励机制。3.成本预警设置为几个级别?

答:成本预警设置为两个级别,一级警报:当月动态成本超过目标成本5%以内,下属公司组织分析实行限期整改;二级警报:当月动态成本超过目标成本5%时,总公司组织分析,对项目实施会诊,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下属公司总经理做详细的成本专题汇报,直至解除警报。

4.如何进一步完善设计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 答:一是进一步完善设计管理体制。二是进一步强化设计条线双重管理职能。三是进一步规范方案评审行为。四是进一步强化方案质量控制 五是图纸质量处罚机制。六是建立产品缺陷反馈机制。5.如何强化方案质量控制? 答:第一,建立方案交底制度。第二,强化施工图会审制度。6.如何建立产品缺陷反馈机制? 答:第一,在设计管理中心设置专职设计质量检查员,专职检查各公司在建项目的设计缺陷,每季度完成一次《设计缺陷检查报告》;第二,物业管理中心、营销管理中心、客服管理中心应根据交付和客户反馈情况,每半年向出具一份《项目产品缺陷反馈一览表》。

7.全员全面强化成本控制,建立房地产集团的成本领先竞争优势的具体工作要求? 答:(1)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成本限额指标;

(2)重视和加强成本优化工作;(3)建立全员成本控制机制;(4)深入推进成本人员的转型;(5)严格落实好《合约规划制度》;

(6)加大招标价格信息库建设,结合建设产业集团等兄弟单位历史数据,全面建成一个内容系统、更新及时、信息公开的数据库,作为指导内部招标、决策的重要依据。

8.如何重视和加强成本优化工作?

答:一是加强设计阶段的成本优化,推进限额设计。二是加强对施工方案的优化,成本部要介入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方案。三是加强对新型材料的研究,在不影响效果的情况下,积极采用造价低的新型材料。四是要重点加大对“三点一线”的成本控制,严格控制样板房、临时售楼处、示范区使用奢侈材料,在确保效果、品质的情况下,尽可能考虑使用一些替代材料。

9.“三点一线” 具体指什么?

答:“三点一线”的具体内容为:售楼处(会所)、样板房、工地现场、看房通道,以及覆盖售楼处、样板房、工地现场的示范区。

10.如何强化检查监督,完善移动办公制度? 答:一是开展检查监督。二是实现移动办公检查表单化。三是建立审计监察机制。

11.如何进一步提升移动办公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答:

1、确定移动办公“3+10”模式”,提升移动办公有效性。

2、建立移动办公工作“五维度”汇报机制,加强移动办公规范性。12.移动办公工作“五维度”包括哪些?

答:移动办公工作“五维度”主要包括:1)对问题及上轮整改情况进行检查;2)针对问题提出管理措施和要求;3)对相关部门提出的指导意见;4)对相关部门的服务与支持;5)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13.成本管理中心在拿地阶段的测算要点是哪些?

答:

1、人防车库成本应全部摊入成本中,收益中不考虑可租的费用;

2、初步规划图中有疑问的地方及时和设计部沟通了解;

3、有安置房、代建房的要考虑这部分亏损费用的成本应摊到可售成本中‘

4、各种费用一定要按最新产品类型、最新经验数据填写、建安部分特别要注意钢材、砼的市场波动情况。

5、估算中考虑预留3~5%不可预见费用。14.成本控制原则的原则是什么? 答:

1、节约原则

2、全面控制原则

3、动态控制原则

15.三点一线建设的标准和思路? 答:一是设计标准化 二是施工标准化 三是材料标准化 16.成本管理思路?

答:准确测算、步步跟踪、事前定价、动态反馈、及时结算。17.2012年.成本控制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一是重视和加强成本优化工作; 二是建立全员成本控制机制; 三是要充分发挥成本人员的作用; 四是加大招标价格信息库建设; 五是要深入推进成本人员的转型。18.成本管理整个流程节点是怎样的? 答:拿地阶段----方案设计阶段----目标责任成本制定阶段----初步、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实施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后评估阶段。

19.成本管理中心在方案设计阶段主要流程、管控和测算要点是哪些? 答:方案设计阶段是成本控制的极为重要的阶段,通过对设计方案的比较,本阶段能够实现的成本控制的效果占整个项目全阶段成本控制效果的比率约为75%~80%。这一阶段的成本控制的阻力最小,控制成本需要进行的成本投入最低。

20.成本管理部在方案设计阶段重点关注的是什么?

答:产品定位,主要设计选型,建筑平面,基础类型,结构形式,结构布置,建筑装饰交付标准,停车方式及比率,小区供配电方式。

21.目标成本管理原则是什么?

答:1.不仅限于成本目标值本身、更要关注成本背后的产品目标,应与产品目标挂钩。

2.目标不是上限而是基准,目标的作用在于心中有数;“算了再做” 而不是“做了再算”

3.目标成本应随着项目的实施(产品提升等)分阶段进行检查、修改。22.怎样做好项目成本全员控制原则?

答:由成本管理部牵头,联合财务管理部,对全年综合成本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到每一个部门,形成各部门的成本控制指标,并与各部门签订成本控制责任状,明确成本控制奖罚措施。因此成本控制涉及项目组织中所有部门和成员的工作,并与每一个成员的切身利益有关,应充分调动每个部门和每一个成员控制成本、关心成本的积级性,真正树立全员控制成本的观念。

23.什么是成本的动态控制原则?

答:所谓动态控制就是将工、料、机等投入到施工过程中,收集成本发生的实际值,将其与目标值相比较,检查有无偏离,若无偏差,则继续进行,否则要找出具体的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24.三点一线建设的标准和思路是什么

一是设计标准化;由研发部负责研究启动区规划、户型、会所建筑、精装修和景观五个方面的标准化图纸;二是施工标准化,由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组织开发会所、售楼处和精装修战略施工单位,并相对固化;三是材料标准化,由设计管理中心牵头,联合物资管理中心,研

2、注意水景占整个景观的比例,水景太多,物业管理化钱大,水景费用占物业管理费6%以内最合适。3、6度及7度抗震设防区,剪力墙结构及框架核芯筒结构的高度与宽度比不宜大于6,框架剪力墙结构的高度与宽度比不宜大于5.影响建筑的风荷载和抗震等级提高,成本会大幅增加

4、根据地质报告,如果地基有溶洞的不宜建高层,打钻孔桩成本成倍增长。32.目标成本的作用是什么?

目标成本作用是企业预先确定的、在一定时期内和经过努力所要实现的成本目标,是成本的控制线。有提前锁定投资、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加强成本的计划性、预测投资效益等作用

33目标成本的管理原则是什么?

不仅限于成本目标值本身、更要关注成本背后的产品目标,应与产品目标挂钩。

目标不是上限而是基准,目标的作用在于心中有数;“算了再做” 而不是“做了再算” 目标成本应随着项目的实施(产品提升等)分阶段进行检查、修改

34.成本部在编制成本目标责任状时要注意哪些?

1、填写科目费用时按成本分摊原则进行分摊填写。

2、配套工程按受益原则进行分摊。

3、参照中南成本标准或以在建业态工程进行测算填写。

4、以合同为主线进行测算填写,以便签订合同时参考、动态分析预警。

5、编写说明中一定要注明编写时钢筋、砼、铝合金门窗等价格是按多少编制的。以便察阅,分析。

6、估算中不考虑预留不可预见费用

35.施工图阶段成本控制措施的要点是什么? 产品业态定位模板化 设计任务书模板化 设计合同模板

主要专业施工图设计指引模板化 主要专业施工图设计审图要点模板化 专业配置标准模板化 制定统一标准作法

36.成本动态预警机制是什么?

1凡是动态成本超出目标成本3%的,城市公司、独立项目公司必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成本分析研究,找出超标原因,并提出纠偏措施,形成分析报告报总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审核和常务副总审批。

城市公司、独立项目公司未能按要求组织纠偏分析的,发现一次处罚该公司总经理1000元,成本管理部500元。

2凡是动态成本超出目标成本5%的,总公司成本核算中心必须组织项目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成本分析研究,找出超标原因,并提出纠偏措施,形成分析报告报常务副总审核、董事长审批。

3总公司成本核算中心未能按要求组织纠偏分析的,发现一次处罚成本总监1000元。

37.怎样 全面推行指标承包制,进一步控制成本,提升效益?

1、建立目标成本、合约规划、动态成本控制机制,从源头控制产品定位、设计、技术、工程等运营成本。

2、推行费用包干,有效降低管理成本。

38.怎么样 顺应地产微利时代,加强成本控制,提升竞争力? 一是建立全员责任成本控制体系。

二是建立合约规划体系,变成本事后统计为事前控制。三是建立成本预警机制。四是建立费用指标承包机制 五是建立成本优化奖励机制。

39.怎样 加强“三点一线”的成本控制,实行成本限额制度? 一是控面积二是控造价

40.全员全面强化成本控制,建立房地产集团的成本领先竞争优势的具体工作要求

(1)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成本限额指标(2)重视和加强成本优化工作

(3)建立全员成本控制机制,研究、制定全员、全阶段成本控制体系,并以专项责任状的形式,将成本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部门

(4)深入推进成本人员的转型,充分发挥成本人员的作用。成本人员要深入参与产品定位、产品配置、规划设计、技术方案把关、施工图会审、招投标控制等各个环节,从目前的成本核算型技术人员转为成本控制型的管理人员。

(5)严格落实好《合约规划制度》,确保在一季度末完成所有在建项目的合约规划体系的建立,并具备适时运用条件

(6)加大招标价格信息库建设,结合建设产业集团等兄弟单位历史数据,全面建成一个内容系统、更新及时、信息公开的数据库,作为指导内部招标、决策的重要依据。

41.怎样强化设计限额?

方案成本如有节约,按节约成本的10-15%给予设计单位进行奖励,若超过限额指标的5%的,则根据实情对设计单位处以超额成本的20%进行罚款。

42.总公司在成本管理准则中规定了哪些情况下须接受处罚? 1各类资料审核不及时或简单审核延误项目生产的 2编制的成本标准在实际应用时不具备可操作性 3设计各阶段不认真测算成本导致成本超标的 4原成本缺陷库内的问题在新项目上重复出现 5无故不参加设计方案评审、施工图评审的 6参与各类评审时未根据自身专业提出相应建议的 7向各城市公司或独立项目公司下达的成本指标错误的 8各类审核把关,引起内耗的 43.档案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的标准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

44.2012年,为了适应市场变化,公司要全面加强各方面的成本控制工作。具体要求是什么? 一是重视和加强成本优化工作。

二是建立全员成本控制机制 三是要充分发挥成本人员作用。四是加大招标价格信息库建设 五是要深入推进成本人员的转型

45成本控制战略提倡全方位的成本控制包括哪些?

包括拿地成本、前期费用、规划设计、工程施工、营销推广等房地产开发成本,以及人力成本、管理成本、经营的财务成本等。

46.怎样全面推行指标承包制,进一步控制成本,提升效益?

1建立目标成本、合约规划、动态成本控制机制,从源头控制产品定位、设计、技术、工程等运营成本。

2推行费用包干,有效降低管理成本。47.成本优化奖励机制是什么?

第一,强化限额设计机制,方案成本如有节约,按节约成本的10-15%给予设计单位进行奖励,若超过限额指标的5%的,则根据实情对设计单位处以超额成本的20%进行罚款。同时按节约成本的3-5%给设计管理中心项目设计部进行奖励;若超过合同指标的5%,对设计管理中心及项目部设计部处以超额成本的10%进行罚款。第二,针对负有成本优化责任的设计、成本人员,凡是超额完成成本优化指标的,超出部分的3%-5%给予奖励;第三,凡是其他员工提出成本优化建议的,按照节约金额的3%-5%给予奖励;若该建议在全公司推行的,按照节约金额的5%-8%给予奖励。第四,通过与政府单位、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在当地缴费标准上获得相应优惠的,根据优惠金额的3%-5%进行奖励。

48.全员全面强化成本控制,建立房地产集团的成本领先竞争优势的具体工作要求有哪些? 1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成本限额指标。

2重视和加强成本优化的工作。3建立全员成本控制机制。4深入推进成本人员的转型。

5严格落实好《合约规划制度》,确保在一季度末完成所有在建项目的合约规划体系的建立,并具备适时运用条件。

6加大招标价格信息库建设。49.成本控制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建立成本的事前预测、优化,事中动态控制和事后分析、评价的动态循环系统。

50.成本管理具体是什么?

5.刑事诉讼法重点简答题 篇五

6、简述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7试论我们强调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

8、什么是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和要求9.道德品质与道德行为的关系A良好道德品质的基本范畴是什么10什么是友谊,它是如何获得和发展的 11竞争与合作是什么关系12简要说明合作的意义是什么13.人际关系在人生中的意义是什么14什么是自我修养?自我修养有哪些主要内容

15、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如何进行自我修

16、简述“贵在立志17.培养自身人际交往能力应从哪几方面着手18.什么是真正的爱情。19.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制的基本原则有哪些20.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1.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内容是什么22什么是违法?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种类23.什么是我国宗教信仰自由24我国的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25.我国诉讼法共同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26.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27.什么是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28.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公民民事行为能力有哪几种29.我国法定继承的概念和顺序是什么 30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31.紧急避险必须具备哪些条件32.我国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33.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宣告死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34.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必备条件有哪些35什么是法人?法人成立的条件有哪些36.什么是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37.什么是共同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哪些条件38.犯罪行为的基本特征及犯罪构成的要素39.简述民法基本原则和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40.简述我国程序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41.社会主语“四有”新人要求的内涵

1为什么说人生价值是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统一具体体现在:首先,一个人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是同时并存,不可偏废,不可能只有自我价值而没有社会价值,也不可能只有社会价值而没有自我价值。其次,人生的自我价值必须与社会价值相统一,并通过社会价值表现出来。个人只有把自己同社会和他人联系起来,积极地为社会和他人作贡献,才能实现自我价值。也就是说,当人们在追求自我需要满足的时候,如果同时也满足了社会的需要,这时便将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统一了起来。

2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观条件有哪些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观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选择正确的人生价值目标,这是人们追求人生价值的精神支柱。其次,自觉提高自我的主体素质,这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关键。因此,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增强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主观条件。3理想的作用是什么1.是人生的指路明灯2.是人生的精神支柱。3.是人生的力量源泉4.是防腐拒变的思想武器。

4.理想是否合理、进步与科学的客观标准是什么一般可依据三方面标准:一是这种理想是不是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是不是合乎历史的发展方向;二是这种理想是不是与当时的社会条件相脱离,是不是具有实现的可能性;三是这种理想是不是为社会的大多数人谋利益,是不是有益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5.为什么说社会实践是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的根本途径?其原因是:1.社会实践是检验信念正确与否、科学与否的惟一标准。

2.社会实践是科学知识产生的源泉,知识的发展和人们对知识的掌握都离不开实践。3.社会实践是真理性认识上升社会主义信念的关键环节。

6、简述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1.“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整体主义思想;2.勤劳勇敢、酷爱自由的民族精神;3.乐群贵和、孝慈友恭的传统美德4.崇尚志向、重视节操的精神境界。此外,谦虚谨慎、务实求真、廉洁奉公、艰苦朴素、诚实守信、尊师敬业等也为人们熟悉和实行。

7、试论我们强调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为了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应当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首先,人是要有道德的,每一个人都应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其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需要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再次,社会主义道德要求,是大多数人都能做到的。

8、什么是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和要求(1)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核心和基础;(2)诚实守信。诚实守信这一职业道德标准,是职业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基石;(3)办事公道。办事公道是处理职业内外关系的重要行为准则;(4)服务群众。服务群众,满足群众要求,尊重群众利益是职业道德要求的目标指向的最终归宿;(5)奉献社会。奉献社会是职业道德的本质特征。9.道德品质与道德行为的关系(1)道德品质是在道德行为的基础上形成的;(2)道德品质是道德行为的综合体现;(3)形成了的道德品质对道德行为有指导和支配作用。总之,道德品质与道德行为是一个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统一整体。道德品质是道德行为的积累和结晶,道德行为是道德品质的客观内容和外在表现。A良好道德品质的基本范畴是什么1正直无私2忠诚守信3仁爱互助4勇敢进取5敬业好学6勤劳节俭7 谦虚谨慎8遵纪守法9文明礼貌。10什么是友谊,它是如何获得和发展的友谊有以下三个特征:1友谊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友爱,是相互间爱的给予2真正的友谊是一种崇高的道德力量,是人类美德化为情感的无偿赠予,它能沟通心灵、美化生活、稳定和巩固社会。3友谊是需要平等、互助、互尊、互爱的心灵默契。在人际交往中要获得和发展友谊,应做到:1与人为善,以心换心2学会宽容,善于原谅。3严于律己,谨慎交友。11竞争与合作是什么关系。竞争和合作的辨证统一。竞争中有合作,合作中有竞争,竞争与合作是统一的,是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的。没有合作的竞争,是孤单的竞争,孤单的竞争是无力量的。合作是为了更好地竞争。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有:1 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2处理好自己与他人的关系。3处理好主角和配角的关系。12简要说明合作的意义是什么合作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集体为达到共同的目的而联合,为相互利益而协调一致的活动,合作具有很大的意义:1合作是人类社会得以形成的根基。2合作是人生力理的源泉。3合作是事业成功的土壤。13.人际关系在人生中的意义是什么人际关系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身心健康的需要;2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生事业成功的需要;3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生幸福的需要。14什么是自我修养?自我修养有哪些主要内容自我修养是指一个人按照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的要求,经过学习、磨练、涵养和陶冶的工夫,为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在各方面进行的自我教育和自我塑造,是实现自我完善的必由之路。现代社会自我修养的主要内容有:思想政治修养,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审美修养,心理修养。

15、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如何进行自我修。自我修养主要是靠个人自己的努力,修身养性,达到人生的理想境界。现代社会自我修养的主要途径为:(1)认真学习,把握自我。(2)勤于实践,塑造自我。(3)严格要求,完善自我。

进行自我修养也就是一个不断完善自我的过程,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1)常思己过,有则改之。(2)自觉锻炼,陶冶情操。(3)坚持“慎独”,纯洁品质。

16、简述“贵在立志”。1所谓志,乃是理想、决心、毅力。理想是人生的指路明灯、生命的去和、精神支柱。青年是理想形成时期,是立志的关键阶段。2有志者,事竟成。一个人在事业上成功、对人类的贡献是与他在青年时期立下志向并不懈奋斗分不开的。3现阶段我国人民的共同理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17.培养自身人际交往能力应从哪几方面着手1改善认识模式。A、是要求人们充分认识人际关系的意义和重要性;对学会与人相处和协调人际关系采取积极的态度;B、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平等地与人交往。2完善性格,增强人际吸引因素。其中包括:A、正确的人生观;B、高尚的品德修养;C、良好的心理品质; D、智慧和才能3掌握交往的艺术。与人交往的基本方法和技巧主要有:A、注意自我形象;B、与人交谈;C、注意动作行为;D、把握对方心境。18.什么是真正的爱情现代社会生活中,爱情是男女双方基于一定的客观现实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最好真挚的彼此倾慕、互相爱悦,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的终身伴侣的最强烈持久、纯洁专一的情感。因此真正的爱情应该是爱恋中的男女双方平等互爱、排他专

一、强烈持久、纯洁严肃的感情。爱情是人类特有的现象。爱情的本质是基于一定自然基础之上,并受制于社会物质和文化因素的互相爱慕的精神。19.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制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2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3维护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原则;4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5有鉴别、有选择地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的原则。20.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4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5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和国家赔偿原则。21.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内容是什么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是把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三者有机结合、和谐同意起来;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具体说来,包含以下基本内容1具有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的国家2具有健全的民主制度、完善的行政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和有效的监督制度,有着高素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着崇尚法治意识的人民群众的国家。3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立法机关依法立法,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司法,公民依法活动,国家权力受法律的可靠保障和有效制约,公民权利和自由有充分和切实保障的国家。

22什么是违法?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种类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由下列条件构成:1违法必须是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2违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必须是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的行为。3违法必须是行为者出于故意或过失,也就是行为人要有主观方面的过错或罪过4违法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23.什么是我国宗教信仰自由 1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会、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2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3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4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24我国的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2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4秘密投票的原则5从物质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6代表对选民和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25.我国诉讼法共同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1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4两审终审制。5公开审 26.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此外,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应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27.什么是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合伙企业是指由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工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28.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公民民事行为能力有哪几种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 1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即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代理其民事活动。29.我国法定继承的概念和顺序是什么法定继承人是指按法律规定有资格继承遗产的人。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我国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的权利是相等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30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31.紧急避险必须具备哪些条件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危险而采取的。2必须是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而采取的。3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4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32.我国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思想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原则是:(1)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2)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3)民主集中制原则。(4)社会主义法制原则。33.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宣告死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宣告死亡,是指我国《通则》规定的,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34.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必备条件有哪些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婚姻法》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35什么是法人?法人成立的条件有哪些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人必须具备下述条件:(1)依法成立(2)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6.什么是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亲属。如生自己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这以下的直系晚辈。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同胞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37.什么是共同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条件:1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必须是二人以上有共同犯罪的形为;3必须是二人以上有共同犯罪的故意。38.犯罪行为的基本特征及犯罪构成的要素。基本特征

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刑事违法性3应受刑罚惩罚性 要素

1、犯罪客体

2、犯罪客观方面

3、犯罪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39.简述民法基本原则和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民法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守信原则

5、禁止权益滥用原则。构成要件

1、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2、行为违法

3、客观上存在损害事实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40.简述我国程序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行政诉讼法律制度2民事诉讼法律制度3刑事诉讼法律制度4我国的仲裁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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