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交办通知书

2024-07-18

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交办通知书(通用10篇)

1.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交办通知书 篇一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活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活动的通知》,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创造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我校通过开展活动,及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件,有效地维护了学校稳定。现将我校矛盾纠纷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深入扎实地开展该项活动,我校于20xx年9月上旬,在会上进行了认真部署。进行走访摸排,切实把影响安全和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排查出、调解好。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

在这次排查调处活动中,我校坚持按照“发现的早、调处的了、控制的住、解决的.好”的工作要求,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地排查调处,不留盲点和死角。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同时,紧密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当前学校的热点难点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等疑难纠纷开展了重点排查调处

三、有效调处,及时化解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我校坚持抓住调处这个关键环节,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调解教育、协商等方法,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纠纷。如:村卫生室建在校园内西侧,其负责人在卫生室后面建了一个厕所,影响了校园的整体环境,在我校领导的说服教育下,自愿拆除了厕所,改善了学校的整体环境。四、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我校充分以开展矛盾纠纷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预警机制。

1、实行定期排查制度。每星期排查一次。

2、采取分工负责制。

3、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告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对问题比较突出、可能引发职工家长的事件、突发性事件、集体上访事件等要及时掌握信息,及时上报。我校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活动,切实解决了影响学校稳定的纠纷隐患和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和谐六校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2.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交办通知书 篇二

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

处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县综治各成员单位:

根据有关部署,县综治委决定,即日起用10天时间在全县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的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特殊职能作用,围绕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集中行动,努力使纠纷早解决、矛盾不上交,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全省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这次大排查大调解集中行动,重点是以下六类矛盾纠纷:

(一)农村土地征用租用纠纷。主要为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中征用农民土地因补偿偏低、标准不

一、违规征地等引发的纠纷。

(二)城市拆迁纠纷。主要为拆迁工作中因补偿偏低,安置不到位、程序不合法等引发的纠纷。

(三)环境污染纠纷。主要为工矿企业因排污引发的水土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纠纷,矿山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纠纷,农林养殖业引发的水污染纠纷等。

(四)安全生产纠纷。主要为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纠纷、因公伤亡纠纷以及其它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纠纷。

(五)权属纠纷。主要为山林权属、土地及其承包权属、水域权属、采砂权属、矿产权属以及边界勘界权属纠纷等。

(六)其它易引发民转刑等治安恶性案件的婚姻家庭、邻里等矛盾纠纷。

三、主要措施

(一)深入扎实开展排摸调查。要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下到村组社区,切实摸清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并进行梳理汇总和预测预警。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高度警惕,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

(二)着力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对矛盾纠纷要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调处方案,逐一落实调处责任人,并明确调处措施和期限。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和滚动排查、滚动化解,切实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调解措施就落实到哪里。对重大和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手,包案督办、问题不解决,人员不撤、工作不停,确保解决到位。

(三)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的过程中,要把大排查大调解集中行动作为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组织干警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访民情、问民需,解民忧。要强化宗旨意识,带着深厚的感情做群众工作,想为

群众所想、急为群众所急,妥善处理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坚决防止损害群众权益的事件发生。

(四)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借这次集中行动,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要坚持实行乡镇(街道)每周排查一次的制度,要建立完善重大情况报告和台帐登记制度。要进一步强化三调联动工作,做好衔接配合。特别是要依托当地党委、政府,强化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共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当前,我们正处于矛盾纠纷的凸显期、刑事案件的高发期、对敌斗争的复杂期,维护稳定的要求不断提高、难度不断加大、任务十分繁重。当前,中国人民的传统节日春节即将到来,我们还面临全国“两会”等重大政治活动,维护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但影响稳定的因素还有很多,因山林水利土地权属争议问题、企业改制职工安置问题、征地拆迁补偿问题、执法问题、经济活动问题、医患关系问题等所引发的矛盾纠纷比较突出。各地各部门在站在全局的高度,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高度,充识要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加责任感、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本次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居乐祥和的春节,保障全国“两会”等重大政治活动的成功举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2、加强领导。各级党政、各部门要对本次专项行动予以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级综治委、综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抓,相关责任部门要联手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分别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对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调度和督促检

查。要制定本地、本部门开展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于日前报县综治办。

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篇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的转变,银行业所面临的矛盾纠纷亦随之多样化、复杂化。这些矛盾纠纷蕴含的信息可以折射出农行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各种问题高浓缩的影像。准确预测和把握新经济形势下的各类矛盾冲突,积极应对影响银行业持续稳健运营的变化因素,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是银行业实现全面发展、提升整体实力的关键所在。

一、当前农行矛盾纠纷的现状和特点

通过对近年来我省农行各地区及部门矛盾纠纷案件的统计排查,笔者认为现阶段我行面临的矛盾纠纷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合同纠纷矛盾增多。为实现自身业务拓展的需要,吸收存款与增放贷款是必经之径。尤其是增放贷款,仍旧是实现利润的主要来源。而日益增长的信贷数额与客户的违约风险又呈现出亦步亦趋的态势。一是银行与机构客户之间的矛盾继续增长。从2007-2009年的环球金融危机到2011年至今漫无休止的欧债危机,全球的经济发展态势并不乐观,这也导致了相当一部分国内企业经营效益的下滑乃至破产,这直接削弱了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致使借贷合同违约率增加。二是个人借贷合同纠纷的上升。这主要是由于盲目炒作房地产市场失误、证券投资亏损、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导致收入下降或失业等个人清偿能力不足进而造成借贷违约。数据显示,在农行矛盾纠纷案件中,个人借贷纠纷案件占86%以上。

(二)服务质量引发的纠纷。在服务质量引发的纠纷中,理财产品收益纠纷首当其冲。有些职员为了完成任务或者提高自身绩效收益,在向客户宣传理财产品时并没有及时的揭示产品风险或者直接回避客户的风险提问,以至于产品到期时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甚至是负收益,从而形成了银行与客户的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在银行的服务体系中,工作效率低、职员服务态度差、业务程序处理不规范、硬件设施不完善等也是导致银行与客户纠纷的重要因素。

(三)同业竞争引发的纠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促使地区、商业性银行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银行间的竞争格局也是愈演愈烈。各家银行纷纷推出具有吸引力的理财产品和信贷优惠方案,抢夺客户尤其是优质客户的情况十分严重。固然良性竞争带来的利处不胜枚举,但是恶性竞争的弊端危害更大。例如有些银行采用法律规定的存贷款范围之外利率吸引客户、贬低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质量等违规手段,从而引发银行与客户、银行与银行、客户与客户之间的纠纷,更甚于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与此同时,伴随金融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自助银行和电子银行的推广,农行服务的受众面也越来越宽,客户与银行的矛盾纠纷不再局限于地域和存贷业务的范围内。矛盾纠纷形成了主体的多样化,性质的复杂化,关系的交织化的特点。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矛盾纠纷调处体制不完善。一是没有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科学有序的运行机制,还没有形成层层相扣、步步落实的工作格局,在矛盾纠纷处理过程中主要由基层人员主导,无法引起有关领导的足够重视。二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无专业化队伍。调解人员不能做到专职专用,各自忙于自己的本职工作,消极应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使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无专人管、专人抓。

(二)调处人员缺乏足够的协调能力。作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基层调处人员的协调权限、方式、效率都十分有限。在发生矛盾纠纷时,调处人员的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导致许多问题无法有效、及时的解决,从而

积少成多、由小变大。

(三)部分客户的法制观念薄弱。客户在与农行的交易中发生利益冲突时,片面的认为是银行方面推脱责任,心态失衡,维权意识强烈法律意识淡薄,妄图用吵闹、威胁、暴力等形式迫使银行人员屈服,不仅不能达到目的反而会使矛盾扩大化,致使调处人员无法与客户正常沟通实现纠纷排解。

三、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见和建议

(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坚持抓苗头,主动排查,超前防范,在第一时间全面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详细情况和动态,做到未动预知,异动先知。首先是要准确把握客户对服务需求的总体趋向。积极构建全方位覆盖排查网络,运用日常管理、服务、调查、摸排以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信息新手段、新途径,敏锐观察和分析社会热点焦点,了解客户最需要、最迫切解决的问题,及时捕捉和把握客户心理情绪以及各种负面苗头倾向。其次是要细致了解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开展全面排查行动,理清矛盾纠纷的重点业务、区域和群体,加以重点防控。以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问题为重点,详查基本情况、诱发原因、性质类型、表现形式、危害程度、化解难度和潜在趋势,作出分析判断。最后要注重专项排查,准确了解各种矛盾纠纷的特殊情形。对一些容易反复出现的矛盾纠纷,要采取措施防止扩散蔓延,在查明来龙去脉、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尽可能地予以解决,失去条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相关解释说服疏导或救助工作。采取点、线、面结合的方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不断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要加强组织制度建设,着力解决矛盾排调工作网络问题。第一,要实现调解工作的制度化保障,成立专门的调解部门,出台全面完善的制度、规章,要求各部门个人员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予以支持,不得回避或消极应对,使调解工作能够有效的施行;第二,实行矛盾纠纷排调奖励制度。提高矛盾排查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纠纷排查时效和调处难易程度,对及时遏制矛盾纠纷隐患、重大纠纷事件的报告等进行奖励;同时设立调解案件奖励,按矛盾双方对矛盾调处的满意度进行奖励,对成效显著的调解员和调解组织进行表彰和奖励;第三,完善矛盾排调总结制度,建立每月矛盾排调例会,使调解人员养成总结、反思的习惯,在例会上对各类型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从而不断完善调解员的协调处理能力。

(三)强化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领导。化解矛盾纠纷,共建和谐社会,领导是关键,机制是保证。要把健全、落实各级领导的责任管理作为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的关键来抓,保证目标任务的落实。对因工作失职、决策失误、处置失当等原因造成矛盾激化、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提高维护稳定、调处矛盾、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要落实包案调处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对所有矛盾纠纷,都具体落实到基层调解员身上,提升工作效率和调处水平。再通过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要积极参与行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切实履行矛盾纠纷化解职能,主动协调、密切配合,真正形成各负其责、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及时有效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银行的稳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职员的队伍建设。不管是高管人员、专职调解员还是基层业务人员,都要加强自身的素质培养。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作风顽强,业务精湛的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必要条件。一是建立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广泛

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篇四

为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和谐、教学秩序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范围:

1、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

2、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

3、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苗头、隐患;

4、师生、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相关问题。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相关制度:

一、定期排查制度

(1)、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妥善地处置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矛盾纠纷。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一次协调(3)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将排查调处、情况在每月向学校领导小组进行书面汇报。

(4)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如因涉及社会治安引发的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要求做到及时上报。

(5)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

二、台帐制度

(1)、对排查出的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2)、对每一件矛盾纠纷,做到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处置措施、定处置期限。

(3)、问题已经解决的要及时销账,到期未能解决的领导小组要跟踪督办。

三、工作协调制度

(1)、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认真分析,梳理归类。

(2)、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应及时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协调会议。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置”的原则,落实到有关处室和责任人,并提出处置期限。每次协调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3)、对师生及群众反映强烈、处置难度大、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应及时提交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研究,由领导小组组织调处。确保矛盾纠纷、矛盾问题不出学校。

四、定期报告制度

各处室要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情况定期报告学校教务处。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按照协调会议议定的要求由有关处室限期处置。本处室解决不了的,由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对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随时上报,经排查没有发现问题,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 制度。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每学期由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进行总结,形成专门报告,上报教育局或相关部门。

五、情况通报制度

(1)、领导小组定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2)领导小组应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分类指导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3)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教学秩序稳定的处室进行通报表 扬;对把本处室的矛盾纠纷推向社会,把应该本处室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直到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考核奖惩制度

学校将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纳入学校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列入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检查和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处室上报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建立档案,抓好督促落实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激励、制约机制,把矛盾 纠纷排查与奖惩紧密挂钩。

5.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篇五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学校要按照“抓早、抓少,抓苗头和小事不出校、大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准确 掌握本区域社会动态,定期排查、研究、分析并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处理各种不稳定的因素,学校 政教处每月排查两次,每月将情况上报教育局。

主要内容:

1、学校因招生、收费、特困学生就读等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

2、校内因内部改革、教师职称评聘等产生的矛盾纠纷。

3、学生意外伤害的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4、学校职工家庭引发的矛盾纠纷。

5、本区域有可能引发集访、超级上访和其他引发的矛盾纠纷。

新钢中学

中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例会制度

为确保全学校师生财产和人身安全,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领导,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例会。

二、会议由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导班子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三、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传达落实省厅、市政府、教育局和各级政府部门关于综合治理工作的批示和有关文 件精神。

(二)、听取本校负责综合治理工作人员工作汇报。

(三)、解决学校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疑题,针对校园周边治安问题提出解决措 施。

(四)、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制度和失职人员的处理。

6.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验 篇六

健全组织完善网络

努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某某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坚持“抓住两个环节、突出三项创新、实现四种转变”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组织网络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786起,已调处784起,调处成功率,实现四无目标(无集体访、无越级访、无信访积案、无民转刑案件),为维护全县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一、抓住两个环节,全面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

某某以纵横两条组织网络线建设为重点:一是构筑垂直到底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线。某某委、县政府专门下发

了文件,明确规定,由乡镇、村和安全文明责任片三级综治机构分别成立调解中心、调解站、调解组,乡镇调解中心由乡镇综治办主任兼任中心主任,以司法所、信访办、公安派出所、法庭、法律服务所、法律事务所的负责人为副主任。村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村调解站站长,专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村级安全文明责任片片长任调解组组长,负责本片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业务管理方面,全县建立了以民间纠纷调处率、群众满意率为主要内容的目标考核责任体系,每年与乡镇、村、片逐级签订责任书,由县调解中心实施百分考核。去年以来,全县共设立12个调解中心、236个调解站、1000多个调解组。通过加强垂直线建设,乡镇、村、片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的工作联动性显著增强,确保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基层有人管、有人干。二是铺就延伸横到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线。针对过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左

右协调不力,易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某某狠抓了县直、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建设,建立了一条“左右衔接、配套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线。在推行”点、线、面”立体工作法过程中,将乡镇、县直综治组织享有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表彰批评、处分建议、一票否决建议、领导任免建议权等项权力内容,部分分解量化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面,并由综治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兼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的领导,实施“一岗双责”,从而改变了以往各级调解中心指挥不动、协调不灵的现象,树立了乡镇调解中心在综治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形成了以县直为龙头、乡镇调解中心为骨干、辖区单位密切配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

二、突出三项创新,全面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作机制。

一是在信息预警制度上创新,建立完善信息收集、输送、处理为一体的畅通机制。某某信息中心由某某同志任主任,综治办、信访局、司法局、公安局负责人为副主任,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信息中心设在综治办,主要负责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及时预防和信息处理,督查督办等。乡镇以乡镇调解中心为依托,设立乡镇信息中心,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及一般性信息处理工作。村设立信息员,主要为村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站、组织收集报送影响基层稳定的隐患和苗头性信息。同时,对信息采取等级报告制度。将信息按轻重缓急情况,及时通报有关信息中心,由有关信息中心作出处理。通过信息处理制度的创新,保证了矛盾纠纷全面真实、准确及时传到相关单位,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赢得了时间,争取了主动。

二是在领导责任制上创新,将领导抓排查调处工作的政治责任具体化。各级党委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工作规划和部署上都有所体现。同时把这项工作纳入全方位目标考核之中,与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晋职

晋级、奖惩挂起钩来,与单位的评先创优结合起来,强化了领导责任,有力地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作风的转变。

三是在督查制度上创新,加大了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力度。某某专门建立了专项督察督办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实行“汇总制”,即对每月初县信息中心通报的重大矛盾纠纷,由各级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处理结果,不能按时结案的,要求上报调处进展情况。如果在准许的延期内不能结案的,由县矛盾纠纷信息中心主任签发《督办单》或《督察通知书》进行催办。同时,实行“全程跟踪制”,即由县信息中心组成专门力量进行跟踪督办,直至矛盾化解为止。如在处理一起因合同承包纠纷上访案时,就由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中心组织协调县纪委、法院、工商局等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走访调查,逐一答复上访人提出的问题,最终消除了上访人借上访逃避债务的侥幸心理。

三、实现四个转变,大大增强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的实际效果。

一是实现了被动调处向主动调处转变。为了能够在早、小、苗头上发现问题,由被动接访调处到主动排查调处,某某对以往矛盾纠纷特点进行了全面分析,找出了农村矛盾纠纷多由山林、土地、水利、坟地和民间纠纷引发,发生时间多为春节、春耕和清明等时段;城镇矛盾纠纷多发生在每一项工作初始阶段。针对这些情况,某某在农村把春节、春耕、清明前后,在城镇把每项工作安排部署阶段作为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阶

7.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篇七

查笔录;(5)证据材料;(6)调解笔录;(7)调解协议书;(8)回访记录;(9)附卷材料。3、调解的简易矛盾纠纷,未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的,应填写《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统一归档。4、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5、矛盾纠纷调处材料应在调处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档案的整理存库工作。八、培训制度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负责对本辖区调解人员进行培训。使广大的调解人员明确职责,掌握与调解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按照“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有群众威信,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配好调解人员。调处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实行公开上岗制度。九、考核制度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建设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根据实际际制定对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对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因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上交或激化的单位严格按照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十、责任制度以严格的责任制来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定期接待、包案负责制、直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执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凡事大疑难矛盾纠纷,应及时向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报告示。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8.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篇八

工作计划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畜牧业中心工作,依照上级的工作部署,为全面落实调解工作责任制的各项目标任务,妥善处理各种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现结合畜牧兽医局实际,制定2011年人民调解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畜牧业的中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为打造平安轮台和推进平安单位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组织建设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畜牧兽医局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心成员作出调整。明确各单位站所长为基层调解工作第一责任人,并进一步健全各单位的调解组织。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听取调解工作汇报,研究调解工作,对调解工作有部署、有指导,把人民调解工作要求纳入《综治责任书》工作范畴。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亲自参加本地区重大的、有影响的社会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调解,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特别是针对2010年《人民调解法》的颁布,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应对工作。

三、服务中心工作

紧紧围绕畜牧业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我系统调解工作应该始终坚持从畜牧业的大局出发,以大局为重,为大局服务,注重让法律先行。同时,对重大

动物疫情和草原火情应当进行充分的研究和预测,分析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注重捕捉矛盾纠纷的迹象和苗头,一旦发现有苗头和隐患立即组织人员予以调处,把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注重回访和信息反馈工作,防止其反复,从而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铺平道路。

四、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充分挥发调解网络的职能作用。今年我局将从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入手,加强对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业结构,将有知识、有经验、有热情的同志充实到调解员的队伍中来,鼓励法律相关职业的同志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提高人民调解的水平和实效。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强化和完善培训制度,真正使培训学习和人民调解的实践操作结合起来,使人民调解员真正能够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改善调委会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调委会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调委会的档案登记和回访工作,真正使调委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五、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双排查:即落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分析制度,落实特殊时期以及重大节假日期间的重点排查。在做好正常排查调处工作的同时,特别要组织好重大事件的集中专项排查活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小纠纷不出本单位,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州、县有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等一系列指示精神,全面掌握情况,治本控源,集中力量化解不稳定因素,保障全畜牧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稳步提高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保证调解成功率稳定在95%以上,为我县畜牧业的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六、深化完善各项制度。

一是落实每月的定期排查分析制度;二是健全汇报学习制度,定期组织调解员学习培训活动;三是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重大矛盾纠纷案责任到人,党政领导包案抓落实;四是是建立纠纷工作协调制度,重大疑难案件由局领导亲自主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合力解决;五调解工作档案、工作台帐齐全规范,工作制度上墙;六是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全年工作计划、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每月主要社会矛盾纠纷形势分析预测。

七、多渠道扩展调解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标语、横幅、板报、墙报、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开展《调解条例》等各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学习宣传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畅通调解渠道,使调解工作长效机制得以发挥,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增强法治观念宣传教育。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与人民调解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双赢。加大对涉农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结合畜牧业近年来的相关工作情况,以“重大动物疫病和草原防火”工作为重点,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基层调解员的业务水平。通过法制宣传教育等手段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依法办事的法制观念,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司法或法治渠道解决涉法矛盾纠纷问题,做好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分流工作,完善与公、检、法、司部门的公调对接机制。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社会矛盾也发生新的变化,我们要本着“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对党负责,为民服务,实事求是,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与时俱进,努力做畜牧业的调解工作,打造和谐轮台的安定局面。

轮台县畜牧兽医局

9.三制度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篇九

针对信访矛盾纠纷,2011年以来,大源镇按照“定期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方针,抓住矛盾重点开展排查调处,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主要体现在建立了三项制度:

一是定期排查制度。镇各科室、各村利用每周办公例会,每周排查一次矛盾纠纷,镇例会由各科室主任及驻村指导员参加,村例会由驻村指导员、村两委干部参加。镇综治办与信访室一道,每月排查一次,做到随时排查,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调处。

二是落实调处责任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逐一落实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对村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已发生的纠纷,村里必须及时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村报镇综治办和司法所,并镇综治办和司法所必须在一星期内安排时间予以调处,村主要领导或调解干部必须参加。对科室线上的矛盾,必须先由相应科室处理,处理不成的,交由镇综治办共同调解处理,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解,分管领导必须参加。

三是坚持通报制度。每季由镇综治委牵头,召开一次治调干部会议,对矛盾纠纷排查及调处情况进行通报,对疑难纠纷进行会诊,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重新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进行督促,限期调处。

大源镇

10.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篇十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达到预测在先,防范在前,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维护项目稳定,为创建“平安工地”创造条件,特制订项目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如下:

一、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分别排查调处上报制度;

二、安排时间、定时接访

项目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委员会应确定接访日,每月定时开展接访活动。群众来信来访的内容,接程序收集,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每月30日前上报局指维稳办。

三、登记造册、分流调处

项目部维稳办认真记录接访内容,做到一事一议,认真做好梳理、归类、定性分析工作,将排查出的群体性纠纷、重大疑难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分门别类进行登记造册,做好定性分析,根据不同情况,研究制定出有效对策和化解方案。

四、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要始终坚持依法化解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共同作战”的原则。边排查、边宣传、边化解。排查出的纠纷明确责任单位,确定调处责任人员,努力做到排查一件,及时调

处一件,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一些难以化解的问题,向当事人解释清楚,不属于调处范围的纠纷及时移交有关管辖的部门处理并告知纠纷双方当事人。同时负责督促落实跟踪反馈,使排查出每一件纠纷都能及时落实,及时答复。

五、规范管理、协调解决

要实行矛盾纠纷首问责任制。值班人员不论管辖权限,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然后事情况处理。不属于当班领导的应告知当事人到有关部门找有关人员解决,绝不推辞。遇到紧急情况,在值班人员的统一协调下,召集有关职能部室,相互协作,联合调处。第二实行矛盾纠纷专题报告制。对重大疑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及时向局指报告。对一般性纠纷每星期汇总后上报,重大隐患事故发生之时在24小时内上报有关领导。第三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项目部、各队的综治工作纳入项目部、队领导年终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待矛盾纠纷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落实该矛盾的受理、登记、汇报工作。矛盾纠纷由队、项目部、局指三级调处。凡属队管辖的纠纷,队里必须进行调处。如果进行两次调处以上未能达成协议,可上交项目部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由项目部会议研究,指定有关部门协助调处。

会议制度。由项目部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会同各

相关责任单位,研究重大矛盾纠纷和阶段工作意见。会议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议定的事项,有关单位和部门应认真贯彻,各部门、各队也应建立会议制度,及时解决本管段内的矛盾纠纷。

领导接访制度。领导接访原则上每月两次以上,由党政领导轮流接待。各队、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建立、健全领导接访、下访制度,听取群众意见,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及时化解容易引发矛盾的各种因素。

信息预警、预案和报送制度。广辟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控制,及时了解掌握和发现本管段内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所在队应当立即向项目部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各队维稳办每星期向项目部维稳办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经排查没有发现矛盾纠纷的,也记录在案。

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和挂牌督案制度。对报送的矛盾纠纷建立专门档案,实行滚动管理,对容易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实行“五定”(定牵头督办领寻、定调处责任单位、定调处责任人、定调处期限、定反馈要求)。列入挂牌督办的矛盾纠纷,责任单位、责任人按要求认真调处解决,即时反馈调处情况。

联调移送制度。需要两个以上主管部门联合调处的突发

性群体事件和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牵头单位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联手制定调处方案,果断处理。对本级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及时向上一级报送,发现超越自己职责范围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应作好记录,移送主管部门。

检查考核制度。维稳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组织专门检查或综合治理目标管理检查对各队、各部门矛盾纠纷排查调出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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