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的利弊分析(共9篇)
1.对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的利弊分析 篇一
单位在选择使用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的时候是因为它具备自己的优点, 这些优点主要体现在使用这种核算的模式可以使得会计的核算行为更加的规范, 对于会计的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也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同时可以促进整个会计团队的专业化建设。集中核算的模式还可以使得会计信息的质量得到有效的保障, 同时在资金的使用方面可以使得企业得到更多的收益。
1.1 减少了会计信息的失真, 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
会计信息是指一些对于企业的决策有帮助的一些财务信息以及和企业决策油管道经济信息, 这些信息是以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法规为基准的, 对于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会计数据进行必要的加工和处理而得到的。对于会计信息而言, 最重要的就是它的真实性, 只有真实的会计信息才会使得企业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 一旦会计信息失真, 对于企业的发展影响是十分的大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促进企业正常运行的关键, 使用集中核算制度可以有效的减少信息失真的情况, 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减少中间的环节, 对于提高会计的工作效率有很大的帮助。
1.2 强化了财政监管力度, 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单位进行会计集中核算的模式, 使得会计在处理业务的时候都是公开的, 避免了过去分开核算模式所出现的问题。在进行集中核算的时候, 单位在进行资金的支出的时候可以通过同一个账户进行, 这样就可以取消单位自行开设的账户, 通过同一个账户进行统一的核算, 会计中心有权对于各单位和各部门的支出和收入进行审查, 这样在一定的程度上也会使得各单位的员工对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增强, 集中核算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对于财政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作用。通过对资金进行必要的监督, 可以使得每笔资金都可以按照预算和项目进行使用, 这样就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1.3 有利于内部控制制度的严格执行
会计的集中核算可以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 可以充分的做到事前的预防、事中的控制和事后的问效。对于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可以体现在很多的方面, 其中报销和决算是最基本的。在进行报销的时候, 核算人员要对报销人所提供的报销票据进行审核的工作, 核算人员在审核的过程中可以有效的避免原单位的领导对于报销方面的干预, 这样报销的款项也可以直接到达单位。现在的会计工作都是在计算机上进行的, 通过网络和核算系统的连接可以有效的对原始凭证的真伪和资金的去向进行全方面的监督, 在一定程度上做到真正的防患于未然。
1.4 便于财务报表及时准确的上报
在使用集中核算以前, 财务报表都是在固定的时间由各个单位进行自行的上报, 在实行了集中核算以后, 财务报表可以由核算中心统一的编制和上报, 这样就会减少报表上报中存在的一些中间环节, 使得财务报表的上报周期缩短, 从而提高了报表上报的及时性。报表上报的及时是非常的重要的, 报表的使用者可以根据报表的情况对单位的经营和决策作出相应的调整, 以使得单位可以更好的发展。
2 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具备的缺点
2.1 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弱化
在单位实行集中核算模式以后, 原有单位还是保留着财务管理的职能, 这就导致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出现脱节的情况。在集中核算以后, 原有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 因为没有了会计核算方面的工作, 也就使得其在单位中的财务管理的职能等同于虚设一般。同时在核算单位的内部, 针对于会计和出纳的牵制机制也在逐渐的消失, 这样是会影响到单位的经济业务的健康发展的。
2.2 会计责任主体不明确, 增加了审计部门审计监督难题
在会计集中核算实施中, 会计业务决策者与执行者分离, 财务审批与会计监督的分离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单位的核算权和会计监督权, 从而相应地改变了会计责任主体资格。核算中心作为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的中间人, 在会计监督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盲点, 在会计责任问题上出现真空地带。
2.3 会计监督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 一名会计人员往往要兼任多个单位财务, 对各报账单位的业务事项知道甚少或根本不知道。会计人员对单位报来的发票只要手续齐全就予以入账, 无法判断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会计的预测、分析、监督职能无法发挥。
2.4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难以监控
作为最基本的会计资料, 原始凭证不进能够反映经济业务的真实性, 而且还能判断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所以针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是非常重要的举措。但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后, 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由于初始未能参与单位的具体业务, 所以就只能根据手续是否齐全、票据是否有效来判断单位报账是否可以报销, 至于其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 就无从判断了。
3 完善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的建议
3.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明确会计责任主体
立法部门应尽快根据实际制定有关会计集中核算的法规文件, 使会计集中核算有法可依, 明确被监督对象的主体和应该承担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以及会计核算中心附有的监督连带责任, 保障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规范运行。
3.2 强化核算中心的监管职能, 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
要改变核算中心重核算, 轻监督, 轻管理的职能, 必须使其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 彻底扭转将会计中心视作单纯的核算机构的观念。核算中心不仅要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办事, 同时也必须强化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监督, 比如在决定资金支付之前应当明确是否可以支付, 如何支付等问题, 明确后才通知国库和银行付款。
3.3 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规范管理
为了处理好核算、监督、管理的关系, 全面发挥会计职能作用, 应从认识上、机制上加以解决。建立约束机制, 包括建立定期深入单位制、经济活动分析制等。各单位则应支持会计人员到本单位调查研究, 主动接受会计监督, 认真听取意见。
3.4 加强并完善往来款项的清管制度
会计中心的主管在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时, 要认真核对辨别, 根据款项的不同性质进行区别处理, 尽量避免往来款与预算外收入、其他收入串户入账。定期清理往来账款, 避免长期挂账, 同时催促单位定期清理避免形成坏账。
4 结束语
自从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以来, 单位有效地减少了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对于建立一套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财务管理机制累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 也要看到, 在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过程中, 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这就需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实事求是地面对和解决问题, 促使这套制度能够稳健发展, 为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做出进一步的努力和贡献。
参考文献
[1]郭成林.财务集中核算之我见[J].农村财政与财务, 2007.[1]郭成林.财务集中核算之我见[J].农村财政与财务, 2007.
2.对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的利弊分析 篇二
关键词:广电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利弊对策
0引言
鹤壁市广播电视局会计工作站自成立运作以来,强化局系统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工作行为,加强各项资金收支的核算和监督,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为我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顺利运行奠定了基础。
1广电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的运作模式
广电系统会计集中核算,是在不改变预算单位内部理财机制和资金支配权的职能下,取消预算单位原有的银行账户,由局会计工作站在银行开设统一账户,集中办理资金支付结算,集中进行会计核算,集中管理会计档案(一年后转入原单位档案室)。年度经费预算由各预算单位编报,会计站汇后报财政审批,资金的使用权和审批权在各单位,各项收支由预算单位领导审批并承担相应的会计法律责任o
2广电系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优点
2.1会计集中核算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和工作效率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取消预算单位的资金账户,其会计业务全部纳入会计站实行统一核算,集中管理,会计站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法规进行审核,并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账务核算,有效地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为各预算单位领导第一时间掌控会计信息提供基础。
2.2会计集中核算强化会计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财务人员的职能广电系统会计工作站是独立的事业单位,站里财务人员的组织、人事、工资关系由市广电局统一管理,会计人员与预算单位没有隶属关系和经济关系,具有相对独立性,会计人员可以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增强了会计人员的监督力度,使会计人员敢于对预算单位的财务账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会计站工作人员按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规范性审核各预算单位的收支凭证,对不合规定的票据、不合理的开支,超范围、超标准的违规支出予以拒付,充分发挥财务人员的职责,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能,规范了财务账目。
2.3会计集中核算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促进预算资金合理利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能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预算单位的资金统一集中到会计工作站在银行开设的统一账户中,各单位收支的资金需到工作站办理方能使用,严格控制预算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有效地治止“小金库”现象,从源头上遏制财政资金挤占、挪用、截留等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2.4会计集中核算有利于加强预算的编制,争取更多资金保证广电事业发展的需要年度经费预算由各预算单位编报,会计站对各预算单位编制的预算进行集中汇总、审核后报财政审批,期间会计人员要对各项资金渠道进行划分,查漏补缺,对未完善的项目类别进行补充,尽可能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来保证广电事业发展的需要。
2.5会计集中核算加强会计业务交流,提高广电系统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的报账人员需要进行原始单据的初步审核、整理、归类,按时编报单位的年度经费预算,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等等,各单位会计人员到会计站报账的次数多了,站会计人员面对面的交流多了,有利于互相探讨,提高我市广电系统财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
3在广电系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中过程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
题,具体表现:
3.1费用开支的审核关难把。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目前费用开支标准比较混乱。在现行的财务制度中费用报销的标准,大多数制定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有的开支规定不具体,有的标准偏低。例如差旅费标准、水电费报销等等。如何把握好既坚持规章制度,又实事求是地处理好实际开支的报销问题,保证了预算单位正常业务活动的开展,这是会计站工作人员难以把握和处理的。
3.2预算编制不够全面。广电系统各单位编制的年度预算,仅仅是指市级财政拨付的经费,而预算单位自身创收的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没有纳入全年预算管理,使得会计站对预算单位实施预算监督时,没有相关标准,预算单位在支出方面的随意性仍然存在,会计站对预算单位的支出控制和约束比较薄弱,监督力度不够。
3.3会计信息的质量得不到充分保证。会计站人员对预算单位资金的使用,只能在单位来会计站报账时进行监督,这种监督只能称做事后监督。单位计划买什么,花多少钱,是否真正产生这项经济业务,单位在没有去会计站报账前,会计人员一无所知。会计站要做到账证、账账和账表三个一致很容易,如果要做到账实相符,则相当困难。会计人员只能审核单位报来的单据是否合法,单据上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无法保证。
3.4固定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脱节。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由会计工作站管理,但是固定资产仍由原单位进行管理,这种固定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分离的情况,使得单位财产实物管理薄弱的问题比较突出,达不到账实相符,就无法保证账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5预算单位往来款项不能及时清理。由于会计人员对各单位情况了解较少,预算单位没有清晰掌握单位往来款项的状况,不能及时清理,有些往来款项挂了一年又一年,年复日久变成了呆账死账,使国家和单位的财产流失。
3.6银行结算体系与会计站资金管理模式还不完全配套。广电系统集中核算的单位存在收入款到后方能开展业务,如应收的广告费、宣传费在单位确认款项到账后才能开始播放,但由于银行结算体系的原因,划入单位账户的资金单到达时间往往过长,影响单位正常业务的开展,当前会计站所用的网络系统无法即时查询每笔资金到账的时间,往往通过电话咨询方式,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环节,影响了工作效率的提高。
4完善广电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的对策和思路
4.1建立健全配套支出标准和制度。由于现行的资金支出标准缺乏可行性,执行起来较困难,所以相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经费支出标准及福利补贴制度,逐步规范单位各类分配支出标准。使得会计核算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不存在人为提高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现象。除此之外,对单位内部执行的未经上级部门批准的有关奖金、津贴等开支一律不予支付,同时要加强票据管理,严格原始凭证七要素的审核,努力做到规范化、法制化。
4.2建立一套促进广电事业发展的全面财务预算。各单位要推行全面预算管理,除财政部门要求编制的年度预算外,单位要进一步扩大预算的范围,制定科学、合理的定员定额标准,使预算细化到各个部门及各个项目,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预算一经审核批准,
预算单位都要严格按预算执行;会计站对各预算单位进行预算监督,没有列入预算的支出项目需经相关的审批程序后才能办理支出业务,加强了会计站对各单位的监督力度。
4.3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职能。会计站人员要对各核算单位报来的单据进行认真审核,并对其成本费用的列支行为进行统一核算、强化监督,但是由于会计置身于核算单位外,对核算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的“知情度”没有过去高,因此,要注重强化单位负责人和报账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的财经政策;其次,会计站上人员要主动与预算单位联系沟通,掌握单位经济活动状况,按年度预算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控,促使各单位严格执行预算,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可靠。
4.4加强财产管理制度,保证资产的安全。会计站督促预算单位完善财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预算单位应指定部门或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检查和维修工作,根据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登记数量卡片,记录、管理单位的全部固定资产,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涉及固定资产数量变动,应及时填写变动单报会计站,保证账账、账实一致。会计站负责固定资产统一建账、核算,通过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账对单位的资产进行数量和金额管理,并定期与资产管理员对账,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保证单位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4.5加强预算单位与会计站的联系,定期清理往来款项。会计站可定期打印出往来款项明细账给预算单位核对,催促单位定期清理往来款项,避免因长期挂账而形成账项不清,甚至形成坏账。预算单位对往来款项要认真对待,定期清理,相关情况应及时与会计站联系,保证账实相符。
4.6积极与财政、银行等单位协调,保证财务工作顺利、有序、高效运作。会计站在取上级支持下,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能改进现有网络程序,会计工作站可及时查询到每笔资金的到达时间,充分运用网络的高效性,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另外,银行结算要讲究效率,提高资金单到达速度;在会计站银行账户下开设序号,代表各预算单位的若干分账户,便于单位对账,查账及其他事项的开展。
3.对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的利弊分析 篇三
当前,全国各地不少地区财政部门普遍建立了会计结算中心,对其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行集中核算,进行财务统管。实践证明,这一做法对于规范部门单位财经秩序,增强单位财务收支的计划性、合规性,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确实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各部门单位财务进入会计中心核算后,是不是万事大吉,十全十美,什么违纪违规问题就不再发生呢?是不是财政部门就可以放松财务监管,审计部门就无需审计监督呢?笔者认为,在部门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后,更要及时思考财务审计监管新方式、新内容,研究新对策、新措施。为此,必须坚持“六加强六防止”,即:
一、加强对部门单位收入完整性、合规性的检查监督,防止收入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和“三乱”行为的发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不能单纯以单位报账员报多少收入就核算反映多少收入,必须注重及时对收入完整性、合规性的检查监督。一是要通过对部门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票据、收费许可证的检查,看是否存有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行为。二是要通过对部门单位事业发展规模的检查,如学校的学生数,结合收费标准,计算部门单位收入是否收齐收足,是否被截留挪用,是否私存私放设置“小金库”。三是通过对部门单位资产的检查,看有否存在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非转经”收入有否全部入会计中心大账核算。四是通过对部门单位有关对外投资、技术转让以及相关支出审查分析,看有否存在搞第三产业创收、或投资收益、或技术设备转让费,检查这些收入是否及时足额收取,并且缴入会计中心核算。五是通过对部门单位所履行的职能检查,看有否取得相应的服务费收入、劳务报酬或手续、业务费收入,审查这些收入有否被直接坐收坐支或直接设置账外账。六是通过对部门单位之间收费收据或结算票据的检查,看有否存在收入不入账行为。七是通过对部门单位到会计中心领取备用金和使用情况检查,看有否存在账外机动资金收入问题。
二、加强对部门单位支出真实性的检查监督,防止虚假列支、虚报冒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部门单位结报的各项支出,无论是支出的票据,还是支出的内容,都要经过会计结算中心审核通过后方能报支,所以对部门单位的合规性的审查将不再是审计监督的重点。但是这些报销的支出事项究竟是真是假,其真实性如何,将是会计集中核算后,支出监管的重要内容。现在由于人们财经意识不强,财经秩序还不尽规范,因而出现用假办公用品、假差旅费、假会
议费、假运输费、假修缮费、假购置费、假印刷费、假招待费等虚假发票,到会计中心名正言顺的进行报支,通过变通手法,套取出资金,冲抵有关乱支滥用、请客送礼等会计中心账面不能直接列支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为了防止虚假支出、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一是要搞好源头监督,审查各项支出结报手续是否完备,发票数量、单价、金额是否准确完整,附件是否齐全,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虚假支出行为。如报支办公用品,发票上不能笼统开具办公用品,必须注明具体办公用品的品名、数量和单价,否则,就要重点审查;再如报支会议费,必须附有出席会议人员名单,召开会议的时间、内容,以及会议经费预算申请审批表和会议经费决算表。二是要搞好跟踪监督,审查账实是否相符。对在会计中心结报的大额购置费、修缮费、办公用品费、会议费等费用,必须与报账有关实物资产进行核对,与有关的会议记录或会办纪要进行核对,与有关修缮的施工单位进行核对,与有关商品销售单位进行核对。通过核对,以检查其列报的支出是否真实准确。三是要搞好核退支出事项的监督,严防部门单位用虚假发票回流抵冲。会计结算中心要建立核退发票备查登记簿,并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报告核退发票处理反馈制度,财政、审计监督部门也要注重检查核退支出的去向,防止弄虚作假,把不该报支的支出报支了。
三、加强对部门单位资产负债存在性、真实性的检查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往来款长期不清形成损失。一是要审查盘点固定资产,看部门单位固定资产是否及时入账核算,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以及与部门单位资产备查账是否相符,账实是否一致。二要审查往来款项是否存在、是否真实,防止部门单位收支挂往来,逃避预算监督;防止职工个人长期占用公款,形成呆账损失。
四、加强对部门单位资金使用效益的检查监督,防止损失浪费。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对部门单位财务审计监督应从正常财务收支合规性审查,向资金使用效益性审查转变。重点是要突出对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和财政及其主管部门追加下达的专款进行检查,看其有否按规定用途及时使用,有否按政策要求配足资金,有否按设计要求达标到位,有否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问题,项目实施后,通过纵向、横向比较,以及与历史比,与同行比,与论证目标比,运用不同的比较分析方法,检查部门单位资金使用的效益效果,是否得到充分地发挥,还有哪些潜力可挖。在此基础上,不断地总结经验,剖析不足,提出建议,整改提高,充分发挥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
五、加强对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有效性的检查监督,防止财务失控。一个单位的财经秩序好坏,与其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有相当大的关系。如果这个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而且能够完全执行到位,那
么,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就必然很少。否则,就容易产生财务管理失控问题。因此,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部门单位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健全有效性的检查,一改过去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由监管部门被动监督向部门单位自我主动监督转变。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要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检查部门单位财务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是否明确,并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严防货币资金和实物资产管理失控;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是否明确,严防领导个人独断专行、决策失误造成损失;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和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是否明确,严防资产流失,账实不符;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审批管理制度是否明确,严防财务开支无计划、多头审批管理;经济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流程及操作程序是否明确,严防财务与业务脱节,出现收入失收,资金失控,票据失管问题等等。
4.对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的利弊分析 篇四
长期以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逐级拨款、分别开户、分级核算、统一汇总”的会计核算体系,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等问题日益显现,甚至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现象频发,难以实施有效管理和全面监督。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全面实施,如何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与高校会计核算制度改革衔接起来,是摆在理论工作者和高校财务管理部门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主动适应新的形势下的改革要求,加强财高校资金收支的有效管理和全面监督,规范高校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的重要改革措施,是提高高校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财务管理运行机制的基础。
问题1::通过建立简单的数学模型,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高校会计集中核算的影响和对策的研究,进行理论创新和业务流程再造,对会计核算制度的观念、内容、结构、方式的创新,为高校会计业务处理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问题2:建立以绩效为导向,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数学模型,构建高校会计集中核算体系,以改善高校财务管理现状,全面提高高校核心竞争能力和市场的适应能力。
附录1:目前的研究趋势
会计集中核算制在发达国家已经得到了大规模的应用,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理论与实践上都已经比较成熟。主要的理论学派有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前者认为在委托者和受托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委托—受托责任关系,二者在客观上要求会计系统反映受托经营责任,以受托经营责任为目标取向。后者认为会计的目标就是为了向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使用者提供对其经济决策有用的数量化信息,强调会计人员与会计信息使用者之间的关系,认为会计报表应尽量全面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多样性。这两种观点实际上是会计目标效益论和会计目标信息论的两种代表。
近年来国内的研究也十分活跃,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内部审计产生的影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对高校预算管理产生的影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预算单位内部控制的影响”等几个方面。曹永模(2006)认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使得高校财务管理重心、目标都发生改变,由过去的重“资金”变为重“预算”,从追求“资金使用合法性”转向“资金使用的效益性”;何军(2009)提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高校的预算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叶剑(2009)从分析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环境下预算单位内部存在问题入手,提出了改进措施。
附录2:可以着手思考的问题
①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推行高校会计集中核算制的理论基础。主要明确有关概念,系统梳理国内外相关理论,总结发达国家的经验与启示。
②我国高校会计核算制度的发展。系统总结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的模式变迁,深入分析目前高校会计核算的现状,明确会计集中核算的职能。
③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高校会计集中核算存在问题分析。着重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
施中制度层面和高校会计集中核算操作层面,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剖析高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产生问题的原因。
④建立高校会计集中核算制的思路与目标。基本思路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对高校现行会计核算模式中弊端的改进完善,借助现代先进信息化技术和网络系统,以完善高校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为目的,探索高校的财务管理的模式,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高校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基本目标是拓宽高校强化会计服务功能,实现会计服务与监督并举,建立外及时提供有效会计信息,对内提供满足各级管理需要的会计信息的会计集中核算体系。
5.对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的利弊分析 篇五
1 公路施工企业会计集中核算的优势
从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在公路施工企业的实际运作情况来看, 对优化企业财务管理效果是比较明显的,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有利于公路施工企业资金合理高效运作
1.1.1 提高了公路施工企业对其所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能力
会计集中核算可以有效防止资金中途被克扣、截留等现象的发生, 同时, 在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资金管理制度后, 加快了资金回笼, 减少了融资成本。特别是在资金投资方面, 会计集中核算使整个企业内部项目资金运作完全置于企业的监控之下, 从总体上把握投资方向。集中资金对重点项目投资, 避免投资分散重复建设, 提高资金使用率。
1.1.2 使各项目部的资金使用更加公开透明
会计集中核算实现了使用权、所有权、拨付权的三权分离, 改变了资金的监控手段, 避免了财权分散、下属单位或各项目部各自为政、成本费用难以控制的不利局面, 增加了各单位资金的透明度, 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
1.1.3 有利于公路施工企业全局预算更加合理
会计集中核算可严格执行预算程序, 保证了支出的有序性、计划性, 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安全有保障, 从根本上提高了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1.2 有利于控制施工企业成本费用
会计集中核算在严格执行“以收定支”的基础上, 规范了成本费用的支出项目, 杜绝了超预算、超标准及挪用、浪费等现象的发生, 有效保证了资产资金的安全。
1.3 有助于企业会计核算的专业化
会计集中核算统一了会计核算方法, 减少了会计工作中的盲目性, 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及统一性, 不但能对外提供完整可靠的财务信息, 而且能及时地为公司领导提供各项经营指标。
1.4 有助于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和推广
会计工作的电算化为公路施工企业的会计集中核算提供了可能, 使得会计电算化优势得以体现, 同时也极大地推动了会计电算化的发展。通过决策职能和操作职能的分离和财务权限的集中, 实现了会计核算的专业化处理, 从而有助于实现规模效益, 降低财务管理成本。许多核算中心尝试着将财务操作性职能与战略决策性职能分离, 会计核算职能和财务管理职能分离, 在分离的基础上, 实现了会计核算的集中和财务管理职能的加强与完善。
1.5 有利于防止公路施工企业潜亏
潜亏一直是公路施工企业难以解决的难题, 年年清理年年有。会计集中核算后, 是财务人员排除外界因素的干预, 能够遵循财务制度的规定处理业务, 如实向公司和项目经理提出核算结果, 是财务工作制度化, 保证了经营成果反映的及时性, 可靠性和真实性。
1.6 有利于降低人工成本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 各单位取消了会计和出纳, 仅通过设的报账员传递单据, 集中在企业总部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各单位财务核算, 这大大减少了财务人员的数量, 降低了人工成本。
1.7 有利于提高财务信息的可比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采用会计集中核算方式, 通过立足于电算化、网络化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企业会计集算中心通过设立统一的会计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核算方法方式统一了企业所有单位或项目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流程, 从根本上解决了各工程项目单位的信息差异, 提高财务信息的可比性。
2 施工企业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虽说会计集中核算会对公路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产生诸多积极的影响, 但在发展过程中, 常常会因为方法、制度、人员等要素不合理的应用, 而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负面效果, 笔者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
2.1 加强了会计核算, 弱化了财务管理能力
多数公路施工企业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之后, 会计核算集中到总公司财务部进行, 但财务管理工作却仍旧分散在原下属单位或项目部进行, 这使得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严重脱节, 不利于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2 公路施工企业报账会计的角色定位不准确
由于财务人员人事关系的变化, 加大了财务人员与项目部的沟通距离, 很多公路施工企业在运用会计集中核算时, 财务人员与项目部的沟通被削弱, 财务人员没有把自身上升到企业财务管理的高度, 项目部未及时传递项目信息资料, 财务收集信息不完整, 致使帐务处理不及时, 使企业无法充分利用财务信息, 全程控制项目部的资金及经济活动, 无法及时把相关部门人员的经济责任反映出来。
2.3 施工企业集中核算模式下财务人员的精简, 制约财务功能的发挥
采用集中的模式, 多数情况下是一个会计兼职三到五个项目的账务核算, 基础性、事务性工作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工作时间, 疲于应付, 监督、控制的功能基本上很难实现, 财务分析, 提供决策信息更是无从谈起, 从而把财务沦为一般的记账工具, 话语权越来越小。
2.4 施工企业实施会计集中核算过程中经常会产生会计信息不对称
施工企业实施会计集中核算过程中经常会产生会计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对单位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会计信息的不对称很容易造成对施工企业决策的偏差, 对于项目施工的可行性预算、财务管理的前瞻性预算, 都无法跟上市场变幻, 完全脱节, 经营年度预算、现金流预算等方面也无法全面的、整体的进行落实。
2.5 弱化了施工企业对会计核算的有效监督
施工企业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 虽然从形式上起到了监督作用, 但更多关注记账等具体事务, 未能充分发挥其监督管理职能, 不利于调动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积极性。由于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人员有限, 且工程项目数量及种类繁多, 使施工企业很难有能力和条件对各项目实施严格的会计监督, 且由于施工企业往往过分强调企业会计人员的事后监督职能, 弱化了其监督职能, 缺乏完整的源头监督体系和切实可行的控制制度。
3 公路施工企业会计集中核算问题对策
可以看出, 会计集中核算过程中存在着一些负面影响, 为了有效发挥会计集中核算的作用, 笔者总结出以下综合性的策略, 以提高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3.1 实施内外环境的优化
3.1.1 外部环境的优化
会计集中核算有效实施的一个重要保证就是相关政策体系及会计法律法规体系, 要加大财政形势、财经政策及各项法规的宣传工作, 严格按《会计法》、《预算法》、《会计基础规范》等法律法规执行和推进公路施工企业会计集中核算工作。
3.1.2 内部环境的优化
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内部环境的优化主要表现企业内部各项有关会计集中核算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主要表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健全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准绳, 根据企业自身的不同特点, 借助网络信息化系统, 建立企业会计核算中心账务系统, 并制订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 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管理程序。公路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中心的工作应建立在会计主体明确、责任定位清晰的基础之上, 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应具备过硬的专业素质和丰富的实战能力。按照财务事前预测、会计过程监控、数据决策分析三阶段设置相应的工作岗位, 外派到工程项目或分公司的会计人员 (报账员) 主要履行会计监控职能。核算中心会计人员应定期到二级单位 (工程项目或分公司) 调研了解情况, 并充分发挥审计监察人员的职能作用, 使其对财务支出的真实性承担审核工作。立足于电算化、网络化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远程报账、查账等功能系统, 充分发挥报账员的工作能力, 转变核算中心会计人员的工作职能, 实现财务数据资源在企业总部、分公司、工程项目之间的自动化和共享化。
2) 健全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施行会计集中核算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会计核算中心运作的各项管理制度, 加强内部管理, 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确保财务工作高效运转。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防范财务风险, 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审计部门要定期对会计核算中心等进行审计监督和独立评价等。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内容有: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度、定额管理制度、全面预算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授权批准制度、内部稽核制度、经济活动分析制度、财务信息报告体系、统一的会计核算体系、电子信息系统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理体系等。
3.2 会计集中核算具体实施
3.2.1 充分发挥核算中心服务监督职能
会计核算中心要从核算型会计向管理型会计转变, 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 并着重预算执行的信息反馈工作, 在决定资金支付之前应确定是否应该支付、如何支付, 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占用何种指标、列支何类科目等。核算中心应真正实现会计的事前预测指导、事中监督控制之主要职能, 为决策领导层提供及时、可靠的会计信息资料。对于审批手续不齐全的、超出预算范围的、违反规定的财务收支, 应当予以退回, 或要求补充、纠正;对于缺乏真实性、以虚假发票套取资金的, 坚决予以制止。
3.2.2 建立责任中心, 实行责任会计
为了防止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相分离局面的产生, 有必要建立责任会计运行模式。责任会计目前主要采取结算、责任审计等方式进行, 为了正确处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关系, 应进一步研究财务报账会计向责任会计转化、融合的问题, 使之对资金运动和经济活动起到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的作用, 成为联系会计核算中心与具体经济活动单位的枢纽。在公路施工企业实行责任会计应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为出发点, 依据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设置一套既便于日常操作又便于财务管理需要的运行体系, 从而不断加强会计集中核算制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把握好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双重职能作用。
3.3 深入会计理论创新, 探索会计职能转变
为了适应公路施工企业发展趋势, 会计核算中心应彻底扭转将其单纯作为核算机构的观念, 职能要从核算型会计向管理型会计转变。在会计集中核算这种新型的会计管理体制下, 应充分理顺会计监督与理财服务两者之间的关系、分清两者的责任。此外, 应切实加大对核算单位资产经营责任的审计力度, 压缩不必要的支出, 杜绝损失和浪费, 堵塞支出管理漏洞。
3.4 全面推进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会计人员大量的工作都集中在凭证的整理和摘要的输入上, 建立远程查账和报账系统后则只需审核和修改, 可以减轻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从而能使会计人员有更多的精力从事单位的财务和预算管理工作。对单位而言, 报销和凭证的输入工作可以在几天的时间里分散进行, 到核算中心报账时可以减少报账等候时间。整个管理流程完全自动化, 单位、前台、后台之间数据资源完全共享, 避免重复劳动, 从而实现系统优化。
3.5 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做好报账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会计集中核算下的财会人员, 一方面, 应尽职尽责, 及时向单位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资料, 满足其财务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 应有为单位当好家理好财的思想, 要尽心尽力管理好单位资金, 实现会计监督的职能。对于审批手续不齐全的、超出预算范围的、违反规定等的财务收支, 应当予以退回, 或要求补充、纠正;对于缺乏真实性、以虚假发票套取资金的, 应坚决予以制止。其次, 核算中心人员要加强对工程造价知识的学习 (比如参加造价员、建造师的培训等) , 并适时深入施工一线, 了解施工流程, 尽可能参与核算单位的管理, 熟悉核算单位的收支项目, 防止部分收入体外循环等。此外, 还要加强对各核算单位实物资产的定期清查盘点, 对往来款项也要及时清理, 避免资产流失。而财务报账员则应具备会计上岗证, 据实登记经济业务台账, 对报账单位会计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向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并说明相关经济业务票据的真实情况等。
4 结语
随着公路施工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 施工企业必须不断提高会计集中核算方式下的财务管理水平, 以促进其良性发展, 文章只是结合笔者实际工作经验总结出了相关公路施工企业会计集中核算发展对策, 而在实践过程中, 还需要结合企业实际, 综合性从制度、方法、技术等方面加以实践。
摘要: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使施工企业财务工作的社会经济环境更加复杂, 会计集中核算在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中优势显著, 但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本文结合实际工作经验, 分析会计集中核算对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产生的影响, 提出综合性的会计集中核算发展策略, 可为相关工作者及施工企业提供参考。
关键词:会计集中核算,财务管理,施工企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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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仲文.人力资源会计[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03, 10.
[3]高伟富.人力资源会计教程[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2, 12.
6.关于会计集中核算的调研文章 篇六
一、当前存在的问题
1、责任主体不清。《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
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一规定,一方面突出了单位负责人对单位的会计工作与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明确了对单位违法会计行为处罚的责任主体。会计集中核算以后,由于核算中心的会计,工作上对“中心”负责,如果出现会计财务处理差错、单位会计信息失真、财产物资流失、违法经济事项等问题,那么所属单位与“中心”,是一方责任还是双方责任?因此,在追究会计责任时,很难界定双方的责任大小,势必形成单位与“中心”的推诿扯皮。
2、会计监督弱化。消防部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初衷,就是为了对所属各单位的收支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但事实上实行集中核算后,这种监管职责却是不大可能实现。由于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独立于核算单位,不了解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单位发生的经济事项的“知情度”较以前降低了。所以,对单位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审核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单纯从会计监督角度看,集中核算后是会计有独立的监督条件却不知道业务的真实性而难以很好地实施监督。再者,“中心”的一个分管会计要负责多个单位的会计核算,整天要忙于报账记账的具体事务,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再去发挥监督管理的职能。
3、会计信息失真。从当前的“中心”运行模式来看,会计信息失真恐怕在所难免。第一,支出不真实。“中心”通过报账员报来的单位单据进行账务处理,如发现单据不合法,则予以退回,这样势必造成一方面已支的不能及时入账,另一方面单位与报账员有可能一起造假,以便让“中心”通过。第二,资产账实不符。会计集中核算之后,单位仍有资产处置权,如果单位领导与报账员法制观念淡薄,或因工作疏忽而不向“中心”提供真实情况,“中心”将无法知晓各单位的资产处置情况,致使“中心”的账与单位实物不符。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上述三点,并非杞人忧天。笔者认为,无法无规是偏,有法不依则乱,在已经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制度的同时,应努力加以完善,趋利避害,真正使消防部队财务会计核算走向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7.对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的利弊分析 篇七
一、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取得的成效
1. 优化理财环境、提高信息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纳入会计中心统一核算, 中心选配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 杜绝了会计人员的双重身份, 减少了会计工作的行政干预。并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 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的质量和工作效率, 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2. 监督职能进一步体现, 减少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首先, 纳入会计中心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所有支出都通过会计中心一个账户进出, 进行会计统一核算, 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部分单位在使用国家资金上的随意性, 给贪污犯罪和挥霍浪费行为亮起了红灯;其次, 会计集中核算实现了财政对核算单位资金收付全过程监管, 特别是对支出的方向、结构、规模等方面的监督, 把许多不合理的支出消灭在萌芽状态;再次, 各核算单位的财务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3. 确保“收支两条线”的实施, 为集中支付奠定基础
实行会计集中支付后, 各单位所有开支在单位审核的基础上再经会计中心审核入账, 大大强化了部门预算的约束作用, 保证了各项开支符合会计制度和部门预算的要求。而政府采购资金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支付, 资金直达供应商, 减少了中间环节, 杜绝了回扣等问题, 加快了资金周转, 既保证了专款专用, 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也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对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存在问题的剖析
1. 会计核算资料不完全准确
核算中心会计独立于被核算单位之外, 由此产生了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脱节。同时, 由于绝大多数报账会计是由原来的出纳担任甚至是兼职, 他们对会计业务并不热悉, 报账时往往不能准确填写资金来源、性质、开支渠道。这两大因素直接制约着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从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2. 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出现弱化倾向
由于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分离, 致使单位理财积极性受挫, 财务管理多出现弱化倾向。 (1) 通常情况下, 核算中心与核算单位只能通过电话沟通或报表反映情况, 对单位财务及时全面了解并掌握本部门财务状况极为不利。 (2) 资产管理更为薄弱。会计核算进入中心以后, 许多单位往往只重资金管理而轻物资管理, 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3) 会计档案查阅不便。许多会计事务往往具有连续性, 由于会计凭证在中心统一保管, 查阅时单位需要开具证明, 而一些跨年度凭证还要到中心档案室查阅, 由于不了解账务处理情况, 又需通过中心核算会计帮助查阅, 给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形成了诸多不便。
3. 真票据假业务事项的报假账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 单位不再负责做账, 只负责报账。由于会计核算中心在代理会计核算的监管中, 只能识别票据的真伪, 不能识别经济业务事项的真伪。因此, 真票据假业务事项现象可能在某些报账单位一定程度地存在。
4. 账外设账或账外资产的违纪违规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 一些单位为保住小团体利益, 弄虚作假手法更趋多样化。 (1) 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现象屡禁不止; (2) “上转下、明转暗、真转假”现象时有发生; (3) 账外资产逐渐增多。
三、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措施和建议
1. 明确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
为确保年初预算的执行和设备采购计划, 进一步保证各单位经费合理、合规、合法使用, 具体建议如下: (1) 核算和监督职责。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 按照会计主体不变的原则, 分户建账, 集中核算, 正确合理地使用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 保证资金的合规、高效使用。 (2) 资金收入程序。各核算单位根据年初预算数定期向财政部门申请, 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会计核算中心, 会计核算中心根据单位预算安排资金使用。 (3) 报表编制报送。会计核算中心按报表报送日期, 定期编制并向单位发送财务报告, 以便单位领导及时了解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和资金结存情况, 并接受财政、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核算中心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5) 加强报账会计的管理和培训。会计核算中心应适时负责对单位报账会计的业务培训和管理。
2. 明确各核算单位的职责
实行集中核算后, 经济活动的主体、权利不变, 经济业务活动及财务收支活动都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 各单位根据业务量大小设置专职或兼职报账会计, 取消单位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 (2) 各单位应准确、及时地编制综合财务预算 (会计核算中心协助提供相关资料) , 预算一经批准, 原则上不做调整; (3) 各单位的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等业务虽然集中在中心办理, 但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所需资金的性质没有发生改变; (4) 单位报账会计在报账时不得发生“坐支”现象, 并且要按有关规定审核各种报销凭证和票据, 保证凭证和票据合法、合规、合理。
3. 完善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1) 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和核算单位间双向沟通联系制度。完善学习培训制度, 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与交流, 及时更新知识, 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优化业务流程, 减少中间环节, 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完善配套管理制度, 健全和完善会计核算中心的内部监督机制、责任追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资产清查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做到以制度管人, 按制度办事。
(2)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 统管单位应更加重视财务管理工作。报账会计有据实登记会计台账、定期与会计中心核对、对单位会计事项的合法性进行领导审批前的审核及说明、向会计中心报账并说明单位经济业务及票据的真实情况等职责。报账会计应当持证上岗。对他们加强《会计法》等国家各项财政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 提高报账会计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知识, 充分发挥其会计监督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8.会计集中核算后 篇八
摘要:在企业改革以后,企业的存货管理的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亟需解决。本文就鞍钢集团的铁路运输公司为例,讲述了企业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对存货方面所做处的合理的流程,并在财会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存货 采购 外售 盘点
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或者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具体项目包括原主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备品备件、包装物、生产及管理用具、委托加工材料、在途材料、在产品及半成品、产成品、发出商品等其他物资。存货不仅占用的资金大,而且品种繁多,并且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非常大。特别是在存货管理存在管理漏洞的情况下,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壮大。如何解决企业存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是摆在每一个企业面前必须解决的难题,而运转协调的优良的存货管理机制有利于提升企业经营绩效,增强企业活力,最终实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直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鞍钢铁路运输公司是鞍钢集团直属大型物流企业,公司主要承担鞍钢原燃材料输入、产成品输出及部分主体厂矿工序链接任务,同时也为市政部分单位提供运输服务,是鞍钢生产工艺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主厂区位于鞍钢东南,所属运输总站为货运行车组织实体,为鞍钢和市政130多个工矿企业服务;机车厂主要为铁路运输生产提供牵引动力和车辆等设备,同时具备电力机车、内燃机车大中修能力;电务修建公司是公司电力、电路、通讯、信号设备的维护、检修单位,具有三级铁路电务工程施工能力。目前公司共有电力机车33台,内燃机车39台,各种车辆2182辆,铁路线路540公里 ,大型调车场8座,全自动化驼峰一座,电力、通讯线路578公里 ,接触网531公里,自动化调度指挥中心一个。
一、存货管理的现状
1.1会计集中核算,物资系统滞后
4月鞍钢集团铁路运输公司接受鞍钢集团公司计财部的委托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即每个下属单位留下两名会计人员,进行基础核算,对所属单位的其余会计人员统一划归至鞍钢计财部驻铁运公司财会处,并会计业务进行一级核算。对于单位经济活动是否合法,经济活动凭证的实际内容是否真实,会计核算中心无法监督和管理,必须由单位负责。铁运公司财会处对凭证进行准确分类、正确记录、及时结账、生成报表,及时向单位提供信息,做好会计档案管理。
在会计实行集中核算后,铁运公司各厂均存在物资管理部门并相应设置存放的仓库。几十年来各自为政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财务集中后的管理方式,因此,就要对铁运公司机关及下属三个分厂的存货管理模式进行规范,并达到统一的模式,为将来物资系统一级管理打基础。
1.2物资实物已经入库,财务部门没有记录。
由于企业采购业务与财务信息处理脱节,财务信息不能真实反映物流信息,二者在时效的反映上存在着很大差异,由于存在发票等单据到达不及时的情况,造成财务核算失真。由于货物存放较为分散,管理部门较难完全控制,虽然在应付款账户中反映出采购行为,却存在着企业资源潜在的风险。
1.3物资己做财务入库,但对实物的控制权缺失。
由于财务部门不能对基层单位的自有存货进行有效控制,很少通过实地盘点来核对账实,所以入库只是账面行为,存货只是以数据形式存在,极有可能造成账实不符。
1.4库存货物已经出库,在财务账面没有反映。
物品已经提货或已做转移却没有反映在财务记录中。如果财务和业务部门不及时协调核对,则账面和报表的数字就会失真。
1.5缺乏对存货的期末盘点。
因为上述的客观原因和传统做法,企业重视账面数字而缺乏实地盘点,不能及时对所辖的存货进行必要的评估,势必加大存货估价的误差。
1.6缺少对存货损耗的判定。
由于缺乏盘点,就不能对损耗的数量和损耗的环节(采购、运输、加工等)做准确的判定。
以上问题影响了企业资产损益的真实性,影响了对企业资源配置利用的判断,影响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削弱了企业对资源的.利用程度,很可能导致管理漏洞的产生。
二、制定合理的存货周转流程
实践证明,对存货进行定期抽查评审,是发现管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展公司内部存货管理评审业务,对存货管理程序上的缺失和不当及时进行揭示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从而强化了内控管理的力度,确保了资产的安全性。开展存货定期抽查评审大有可为,它真正起到了摸家底、揭隐患、促发展的作用。
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以财务部门为中心制定一套适合本公司的高效合理的存货周转流程。市场营销部门、生产调度中心、生产部门、采购中心、库房、车间按照流程填制各类单证,保证原材料的采购、领用、加工、入库、发货和销售,使每一环节物流、单证流同步进行,财务部根据单证按照一定的方法及时记账,对重点存货做到永续盘存,从财务账上反映出产品的生产过程。
2.1规范统一的存货入库手续
仓储部门要对存货数量、质量进行检验,审核采购清单、产成品交付清单及剩余存货的退料清单,并与实物一一核对无误后验收入库,开具入库凭证,打印入库单,入库单要有采购经办人员、仓储人员等有关责任人签字。对于无法入库保管直接运抵使用现场的存货:采购、质检、仓储及使用部门的有关人员必须到现场验收,打印出入库单,由经办人员签字确认。
2.2规范统于的存货发出程序
2.2.1一般存货领用:采购中心对需用单位生产或项目发货:生产物资由仓储部门保管人员按审核的工单发货,对成本中心发货按审核的需求计划形成的预留发货;项目物资按审核的项目需求计划形成的预留对资产发货,领料成本自动记入相应费用。按上述类别发货后及时打印出库单,由双方签字确认。
2.2.2销售商品出库:根据资产经营中心出具有评估单为依据,业务部门根据评估单开具提货单,到财务部门开具销售发票,仓储部门按提货单、财务部门已开具发票凭据发货、同时打印出库单,由双方签字确认后,再由门卫凭出库单“出门证”联核实后放行。
2.3存货的外售
当前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存在已购不能继续使用,或因生产技术更新等不适用的存货。因此,就需要将此部分存货通过资产经营中心进行外售或调剂,但外售存货的同时又会增加相应的应收账款,而企业居高不下或发生坏账损失问题,已成为影响一部分企业发展乃至生存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如何在争取销售得到发展的同时,加强企业存货的管理,控制存货的增加,避免存货报废毁损,已成为企业应该严肃对待和认真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企业必须建立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销售和存货管理业务的顺利进行。应建立和健全销售和存货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通过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来加强存货控制的有效途径,进而加快企业资金的周转速度。
2.4存货盘点管理
存货数量的正确与否关系到存货计价的准确性。为保证存货数量计算的正确性、保证存货的实物流转和价值结转的一致性,做到存货账实相符,发现存货数量盘盈或盘亏的数额较大且情况比较异常时,应分析具体情况,找出造成异常的根本原因。
2.4.1分类盘点:仓储部门根据存货的品种,定期分类盘点存货,对不同类别的存货采取同时点(每天、周、月、季)自行清查,并将清查的结果与财务部门的账表数据核对。如发现存货发生短缺、毁损、灭失,要及时向管理部门及领导汇报。
2.4.2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全面盘点(年中、年末盘点),并出具残次冷背存货报告单。存货全面盘点工作由计划、财务部组织,仓储部门、使用部门负责实物盘点,填写盘点表,并与ERP系统库存清单核对计算出盈亏,由不相容部门(人员)监督、审核、签字。不相符的要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处理。
三、会计集中核算后的存货控制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后,会计监督职能得到了加强,改变了过去财会人员对单位的依附,单位领导对财务收支随意性和盲目性的弊端得到改观,强化了会计业务监督,规范了财务管理的秩序。会计集中核算作为一种融会计服务和管理监督为一体的新型会计管理模式,其基本职能是: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情况下,由财会部门负责各单位的资金结算、会计核算职能,并行使监督职能。实行集中核算可以加强核算单位日常的财务管理,使财会监督深入到预算编制的各个环节,具体参与和了解预算编制及用款情况,从根本上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于存货管理而言,要把与存货业务的相关购销合同副本、采购标本等手续纳入会计凭证一并管理。严格按照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的规定,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审核原始单据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财经制度的规定等方面,目的是建立有效的经济监督体系。更新会计设计模式,把存货管理控制的理念延伸到会计资料之中,改变传统的凭证、账簿格式,这是加强存货管理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梅盛才,《企业存货管理模式比较研究》,硕士学位论文,4月。
[2]吕太亭,《企业加强存货管理有效途径的探讨》,《莱钢科技》,8月。
[3]沈贤香,《浅析企业存货管理》,《管理纵横》。
9.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 篇九
(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了加强XXXXXXX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强化财务收支监督,整合财务会计人力资源,根据《等相关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有关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整合财务资源,切实加强全局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优化财务管理流程制度和财务软件功能,提升监管效能和财务服务效能,构建“科学、高效、廉洁、务实”的全局会计核算新模式。
二、总体原则
(一)、业务公开原则
在集中核算模式下,公开会计业务处理过程,各单位会计业务处理要经过经办人、证明人(业务负责人)、财务审批人和报账员、会计核算中心主办会计和核算中心主任等多个环节,对数额较大的还要经过会计核算中心的分管领导审批,扩大知情范围,公开运作过程,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二)、集中核算原则
撤销各单位原会计核算岗位,会计核算业务统一由局财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安排,原核算单位变为报账单位,原会计核算岗位和出纳岗位变为报账员岗位或资产管理员岗位。
(三)、适度分离原则
在集中核算模式下,要做到以下分离:一是经济活动决策者与执行者的分离。集中核算模式下会计业务从各单位的内部处理变为会计核算中心的集中处理,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与单位分离;二是财务审批与会计监督的分离。集中核算后,财务审批职能仍由单位行使,会计监督职能统一由会计核算中心行使,在审批责任人和实际操作人上形成分离,建立双重制约职能;三是会计核算与档案管理分离。由会计核算中心进行会计核算,各单位负责会计档案存放管理。
(四)、主体责任不变原则
在集中核算模式下,各单位的预算管理体制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各项资金仍归单位支配使用;资金所有权不变,单位的预算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审批仍由原单位负责;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对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的责任不变,各单位负责人仍对本单位资产和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
三、实施对象和范围
1.纳入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的对象:局机关、局属各公路段及局高速公路养护、应急抢险、试验检测、后勤服务四个中心。
2.纳入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的范围:预算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收支业务,包括财政补助资金、上级拨入资金、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等全部资金。
四、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省厅、局财经规章制度,按照《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组织会计核算。
2.负责建立健全局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及账务处理程序,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3.参与全局预算的编制,科学合理分解预算,并依据预算按进度及时核拨经费或专项经费。
4.按规定设置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负责财务预算的执行,并协助做好会计核算单位预算控制和监督工作。
5.负责会计核算、单位月、季和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的编制,财务决算的编报、汇总工作。
6.设置固定资产账簿,管理资产信息系统,对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调拨、处置等进行核算及监督。
7.负责流动资金的管理工作,做好流动资金管理及调配,合理安排,保证高效运转。
8.定期向各会计集中核算单位通报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
9.上级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岗位设置
1.局财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在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业务由局财务科负责。
2.结合实际,局财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岗位设置如下:
(1)主任1名,由局财务科科长兼任,全面管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人员及工作,协调职责内各项业务,负责预算的控制和监督执行。
(2)副主任1名,由局财务科副科长兼任,协助主任全面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工作,负责会计核算中心日常事务性工作及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3)主管会计1名,负责养护账套的会计核算业务及一般公共预算单位各类报表的汇总上报,负责全局基本支出部门预算编制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计核算工作。管理会计1名,负责通行账套和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业务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基本建设单位各类报表的汇总上报;负责财务相关合同、协议管理工作;做好其他应办事务。
(3)分管会计3名,分三个核算小组,其中1人负责第一核算小组()会计核算工作;1人负责第二核算小组)会计核算工作;1人负责第三核算小组()会计核算工作。
(4)出纳1名,负责各项出纳及资金结算业务,办理工资发放、公积金的缴纳,各项税费、社会保障费申报、缴纳等工作。
六、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
(一)、集中核算模式
1.设立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设在局机关,与局财务资产管理科合署办公。
2.统一会计核算体系。财务集中核算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办法,统一会计核算科目和体系,构建框架,稳步推进,逐步完善。
3.建立报账制度。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保留1--2名报账员,其主要职责是:报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会计信息的传递;备用金的管理;据实登记有关辅助台账;定期与财务中心核算;对单位会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领导审批前的审核及说明;向财务核算中心报账并说明单位经济业务及票据的真实情况;下载、打印会计档案,并与原始资料整理归档等。
4.建立定期会计信息传递制度。核算中心定期向各财务集中核算单位通报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各集中核算单位也可随时向核算中心查询有关本单位财务收支数据及账务状况。
(二)、报账审核程序
1.审批备查登记:各集中核算单位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有关财务支出的审批制度;审批程序和审批人员的签名笔迹和印章样式应报局集中核算中心备查。
2.基层单位报账
各基层单位依据《会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各单位对单据的真实、完整、合法性负责,由报账员完成对原始凭证的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原始凭证进行整理、归类,对发生的经济业务相关单(证)进行审核签字,在基层领导审批后2个工作日内,填写《报账审批单》并上传原始凭证扫描件,提交集中核算中心进行审核报账。
3.报账审核与审批
(1)基本支出中工资、五险一金、水电费及1万元以下支出由基层单位审核,附相关会议记录,签字完备后申报支付,经核算中心分管会计审核无误返报账单位支付,支付完毕后转核算中心分管会计核算。
(2)支出金额大于等于1万元但小于等于10万元的,经基层支部会议研究附会议纪要报核算中心分管会计核算、支出;支出金额大于10万元但小于等于20万元的,经基层支部会议研究附会议纪要上报核算中心分管会计核算并经核算中心主任签字后支出报分管会计核算;支出金额大于20万元的,经基层支部会议研究后附会议纪要上报核算中心分管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局分管领导审核后返基层单位支出后转核算中心分管会计核算。
4.款项支付办理
资金支付按照资金来源不同分别进行支付。原则上2019年由局核算中心拨付到各报账单位,由各报账单位进行支付。
付款后,报账单位报账员应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并将付款凭证上传给核算中心会计。
5.会计核算
(1)单位所有收支凭证都必须经核算中心按照支出金额大小审核或者复核,未经审核或者复核的收付凭证不得入账。
(2)经核算中心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由分管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3)期末,核算中心主任对所有会计资料稽核无误结账后,由分管会计编制会计报表,对会计报表审核无误后签章,报送有关部门。
6.审核要求
(1)单位是否有预算批复,是否超预算支出,是否专款专用。
(2)审核报销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要素是否齐全,使用是否规范。
(3)审核报账手续是否齐全,报账用章、签字笔迹与预留印鉴和笔迹是否相符。
(4)审核单位财务支出是否符合开支标准,是否超过规定限额。
(5)审核报账员对经费支出的归类是否正确,汇总金额与原始凭证金额是否一致。
(6)审核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支出是否经过政府采购。
(7)审核国有资产处置是否符合相关程序。
(8)其它需要审核的内容。
7.拒绝受理事项
(1)单位无报账资金的报账业务.(2)非法票据和填写不规范的票据。
(3)未按审批程序审批的票据。
(4)超过支出标准的支出。
(5)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而未经政府采购的业务支出。
(6)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或手续不齐全的国有资产处置业务。
(7)其他不符合财经法规、制度和规定的事项。
(三)、具体业务管理
1.收入管理
(1)局财务科向纳入集中核算的基层养护单位按月拨付经费,经费的拨付以局相关部门出具的月拨款(计量)单为准,当年拨款累计数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数。
(2)经费的拨付每月统一进行,在拨款单上由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出纳拨款。
(3)专项资金及预算外资金的拨付依据计量或相关办法拨付进度款或经费,审批程序同经费的拨付程序。
2.支出管理
(1)单位日常小额支出可实行备用金制度。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单位经济业务量的大小,核定各单位的备用金额度并在业务办理完毕后及时清理收回备用金。
(2)单位经费支出审批程序:经办人员取得真实、合规、合法票据,并由证明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批后,报账员方可到中心报帐。
(3)单位职工出差、培训、购置零星办公用品原则上不得借款,先以公务卡结算,业务办结一周内由报账员收集报账;因特殊情况确需借款的,由职工本人填写借款单,经单位领导审批,报中心审核后由报账员予以支付。借款人在业务办结后应及时予以归还或冲销。
3.国有资产管理
(1)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国有资产的会计核算,各单位负责实物管理,单位应建立国有资产台账(包括应急储备物资),并定期与会计核算中心进行核对。
(2)单位发生国有资产增减业务应按规定办理手续,并送核算中心登记入账。
(3)核算中心应督促各单位每半年对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实相符。
(4)各单位应对国有资产的核算资料进行整理,将原始发票、核算凭证等复印单独保存,以备使用。
4.会计档案管理
报账员将核算中心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进行整理,待中心审批确认、报账单位付款、中心会计进行账务处理后,从系统中下载相关凭证扫描件并打印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一同粘贴装订,整理成册,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和保管年限,在各单位进行归档保管。
七、责任追究
1.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规定追究行政及法律责任:
(1)擅自设立银行账户,隐瞒、转移资金的。
(2)截留、挪用、坐支各项收入的.(3)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的。
(4)单位和个人无故对依法履行职责的核算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刁难、诋毁和人身伤害,影响恶劣的。
(5)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有意逃避监督行为的。
2.核算中心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核算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2)核算中心工作人员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或操作中徇私舞弊,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予以受理,或者对违纪违法的收支,不向核算中心负责人或单位提出书面意见,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3)伪造、非法涂改会计资料,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备份磁盘和装有会计数据的计算机程序;随意增加,删除,改动数据库文件,造成数据丢失,无法弥补的;
(4)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故意拖延、拒绝单位正常用款申请或故意泄露财务秘密的;
(5)相关责任人对核算中心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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