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四项体系建设,全力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2024-11-05

完善四项体系建设,全力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共2篇)

1.完善四项体系建设,全力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篇一

吉林省:积极构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完善创业带动就

业工作模式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省发展公共就业服务和开展创业促就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构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吉林省的公共就业服务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伴随着国家调整知青政策起步,并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特别是劳动制度改革和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中不断发展完善,逐步构建起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五级网络,形成了“职能明晰、制度健全、规范高效、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新体系。

(一)充实促进就业行政力量。

在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中,原省劳动保障厅保留就业处,与国际合作处合署办公,重点抓境外就业工作。在今年的机构改革中,我们不断加强促进就业行政力量,在原就业处基础上成立了就业促进处,增设人力资源市场处和农民工工作处。同时,为应对当前金融危机下严峻的就业形势,加强城乡就业统筹和工作协调,厅内成立了由主管就业副厅长和省就业服务局局长为总协调人的就业和农民工工作两个协调机构,成员为厅十个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明确了议事规则,确保就业工作连续、全面、规范、有序推进。

(二)加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

我省目前共有省、市州、县(市、区)就业服务局77个,工作人员2501人(其中在编1683人)。其前身是1980

年11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原县以上劳动服务公司。1990年,按照国家清理整顿公司有关精神,我省将原县以上劳动服务公司转变为就业服务局。在1993年以来的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各级就业服务局名称和职责不变。

县以上就业服务局受劳动保障部门委托,承担制定区域城乡就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发展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失业就业管理、编制年度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等行政职能。这些职责在《吉林省失业保险办法》、《吉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和即将出台的《吉林省促进就业条例》等地方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文件中都有明确规定;此外,我省市州以上就业服务机构还承担着政府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我省各级就业服务局有以下特点:一是全部为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副局级单位。2003年省就业服务局由正处级单位调整为相当于副厅级规格待遇的事业单位,内设十个处室。二是全部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三是即将全部进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2008年5月,吉林省政府批准省就业服务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各地就业服务局也将陆续进入参公管理单位。

(三)大力发展人力资源市场。

抓住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机遇,强力推进市场建设。2002年,省政府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吉林省劳动力市场发展

规划》。2004年,结合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将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统一更改名称为“人力资源市场”。同年,先后在辽源市、图们市召开市、县两级市场建设现场会,为全省树立样板工程,掀起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热潮。目前,全省共有县以上人力资源市场75个,长春、吉林等大中城市中心市场服务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其他地级市达到1000平方米左右。

在场所建设基本满足需要后,我省及时将工作重点转向“激活市场功能、提升服务质量”上。2008年召开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推进市场服务功能、法规制度、信息网络、统筹布局和专门队伍五项任务。

目前,在服务功能建设方面,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整体发展,各有侧重。省人力资源市场起龙头带动作用,办成示范性市场;市(州)人力资源市场起主体和骨干作用,办成综合性市场;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起承接和支撑作用,办成综合性或专业性市场;街(镇、乡)、社区(村)起依托作用,办成以人力资源管理和职业介绍为主的简易人力资源市场。在法规制度建设方面,各级市场都制定了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组织招聘、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工作流程和职业供求分析发布、工资指导价位发布等制度。1997年出台了《吉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并根据需要两次修订。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吉林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在信息网络建设方面,我省劳动保障业务专网已经覆盖所有县以上人力资源市场,并延伸到80%以上的街道、乡镇和社区,实现

了“一点登录、全省查询,职业供求信息实时共享”。在统筹布局建设方面,培育了一批专业化市场和散工市场,适度发展了一批民办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在专门队伍建设方面,重点培养了职业指导员、信息员和信息网络管理人员三支队伍。

(四)搭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从2002年末开始,我省采取超常规措施,利用3个月时间,在所有街道、乡镇、社区组建了劳动保障事务所、服务站。此后,90%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配备事业编制专职工作人员,连续三年通过公益性岗位充实基层平台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劳务经济服务员等。目前,全省共有街道、乡镇、社区基层服务所(站)2724个,专兼职工作人员12140人。2007年,在所有行政村配备专兼职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每年给予1000元工作补贴。

2003年6月基层平台组建后,全省用三年时间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制定了以“三建、三落、两衔接”,即“健全机构、建设场所、建立制度;落实人员、经费、任务;搞好与区县劳动保障工作、与便民利民业务衔接”为主要内容的一、二、三级标准。到2006年底,全省80%的基层平台达到一级标准,做到人员持证上岗,业务流程清晰、管理制度健全、绩效考核完善,并在管理劳动力资源、落实就业政策、援助零就业家庭、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面,发挥了市县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后,全省又连续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今年,省政府将创建100个省级充分就业示范

社区列入各级政府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年底统一命名表彰。

多年的实践我们体会到,不断充实完善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五级网络,构建融行政管理与公益服务于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内在要求,符合新时期就业工作的发展特点,是政府促进就业的成功组织管理模式。

二、完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模式

2004年,我省从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需要出发,提出以创业带动就业,连续6年组织全省开展“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活动形式可以概括为“四统一”,即统一组织领导,由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团体具体实施;统一审核项目,参加单位年初申报活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政策措施,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确定;统一开展活动,每年5月全省联动开展全民创业促就业联动月,宣传周和活动日;统一考核评估,通过工作述职、实地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评估,对各项活动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六年来,通过系列活动累计带动就业110多万人,逐步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广泛参与、创业项目依托、政策资金扶持、典型带动引导”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模式。近两年,我们创新方式,加大力度,不断在实践中发展、完善这一模式。

(一)进一步扩大活动范围。

采取省直部门和各市州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方式,扩大活动范围,巩固多方参与机制。纵向,越来越多的省直部门单位参与到活动中,从最初的8个部门开展11项活动发展到今年24个部门开展37项活动,其中,服务于城乡所有劳动者创业的活动项目15个,专项服务于大学生、妇女、农村劳动力、民兵预备役人员、残疾人、少数民族、两劳释放人员、退役运动员等群体创业的活动项目22项。横向,以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为契机,全省九个市州各确定一个县(市)作为省级创业型城市,与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建设同步推进,形成“以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为龙头,带动省级创业型城市、辐射其他市州、县(市)”的“梯次推进、不断延伸”格局。

(二)进一步完善创业政策。

今年,省政府以扶持创业者、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为重点,下发了促进全民创业27条政策。在扶持创办企业方面,实行创办企业筹备期制度;对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企业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新创办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万元以下小企业,3年内免除各类收费,给予定额补贴。在扶持不同群体创业方面,高校毕业生创业给予3年社会保险补贴;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创业农民工比照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高层次人才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政府给予补贴;困难失业人员创业可一次性申领失业保险金,城市低保家庭可继续享受6个月低保待遇。在政府促进创业方面,省、市、县政府设

立全民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贷款贴息、创业补贴、创业奖励及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三)进一步强化创业服务。

搭建三个平台:一是创业孵化平台。今年,我省先后召开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现场会和大学生创业园区建设工作现场会,首批命名6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9月底前,全省大中城市将建成10个大学生创业园。二是创业服务平台。全省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成立创业指导中心,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落实政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三是创业融资平台。以小额担保贷款、中小企业扶持资金为重点,解决创业资金难问题。我省所有城乡劳动者创业都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最高可达6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安置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达400万元。

(四)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

建立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制定下发了《吉林省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考核评估试行办法》,从组织领导、政策落实、资金保障、工作措施和活动效果五个方面,明确24项考核项目,每个项目都有具体达标标准、评分标准和考核方式。每年末,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抽调人员,深入活动牵头部门和各地实地考核、抽查。省政府采取绩效挂钩的办法,对活动效果较好的牵头部门给予工作经费支持。两年来,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妇联、残联、总工会、旅游局、省军区等部门开展的系列活动分别获得省政府设立的就业工作创新奖。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2004年评选创业标兵20名;2005年树立创业典型31个;2007年组织创业标兵宣讲;2008年开展“推选百千万创业促就业带头人”活动,全省评选出10000名县级、1000名市级、100名省级创业促就业带头人。今年,省政府对“十佳创业标兵”、百名创业促就业带头人和20个创业带动就业先进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在全社会营造了支持、鼓励、参与创业的良好氛围。

我省发展公共就业服务和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与部里要求、与兄弟省份相比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采取措施,加大力度,不断取得新进展。

2.完善四项体系建设,全力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篇二

1. 缺乏系统的研究生就业指导课程, 就业指导工作变成应急性指导

目前, 我国各高校对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针对就业指导而开设的课程也大都在本科生阶段, 而且大都开设在本科毕业前夕, 在研究生阶段开设的相关课程很少。大多数院校在研究生毕业前夕仅由辅导员讲授一些当前就业形势以及本专业主要面向的就业单位等信息, 就业指导体系很不完善。这就造成很多学生不能很好地把握就业机遇。此外, 继续在本校读研的学生, 虽然在本科阶段接受过就业指导, 但因为当时没有就业压力, 不够重视, 所以在研究生毕业找工作时往往出现准备不足、认识不足等问题。

2. 研究生就业指导人员缺乏专业性, 专职的研究生就业指导教师匮乏

以东北大学为例, 2011年研究生就业工作正式纳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管理, 标志着东北大学研究生就业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不过, 学校负责就业指导的专职教师还是较为熟悉本科生情况的, 对研究生就业相关知识了解较少, 不能全面系统地进行辅导。负责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的还是以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为主, 专职的研究生就业指导教师十分匮乏。研究生辅导员普遍年轻化, 社会经验和求职经验都不是很丰富, 很多建议都是从书本上学到的, 没有经过现实的检验, 不能给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建议。同时, 仅有少部分研究生辅导员受过就业方面的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相当一部分辅导员是从工作中总结经验, 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亟待提高。有些研究生辅导员身兼数职, 如思想政治教育、心理辅导、学生事务工作等, 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他们的注意力。由于研究生辅导员的工作内容跟所负责学生的年级相对应, 因而每两年负责一次就业工作, 这不利于跟企业长期密切沟通, 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的资源浪费。

3. 就业指导工作缺乏个性化、针对性指导

研究生辅导员处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第一线, 工作范围涉及学生日常生活管理的方方面面, 最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在指导就业工作中, 教师应该充分考虑到每个学生的家庭背景、性格特点、专业能力、个人需求、综合素质等因素, 有针对性地提供指导和帮助。目前, 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内容基本局限于就业政策宣讲、就业信息发布和就业率统计等, 对学生的个人特质与职业间的最佳匹配、就业单位选才理念、学生需要具备的专业素质等问题关注得很少, 市场建设工作还有待加强。

二、建立全程化就业指导体系的就业指导工作新模式

研究生具有年龄跨度大、思想观念开放、专业知识丰富、价值观念复杂化、选择工作时注重长远发展等特点, 这就需要建立全程化就业指导体系的就业指导工作新模式。

在研究生入学之初, 就应进行系统的职业生涯规划, 帮助研究生尽早确立自己的目标。研究生毕业人群流向主要为出国留学、国内继续深造和就业。结合这三个方向的特点, 制订相应的指导计划。对于准备出国留学的研究生, 可提醒他们尽早参加GRE、雅思等英语考试, 早日突破出国留学的外语关。对于继续深造的研究生, 应督促他们养成查找学术资料、钻研基础理论等习惯, 为继续深造打下坚实基础。对于准备就业的研究生, 可以在其刚入学时就将用人单位的选人理念以及职位所需素质技能介绍给学生, 使学生端正学习态度, 有侧重地掌握专业知识, 对自我有客观正确的定位, 针对自身条件, 查漏补缺, 化就业压力为学习动力, 充分做好就业前的准备工作。

针对二年级学生, 全面开展专业职业技能训练, 建议学生考取相关技能证书。根据现在的用人单位看重学生技能的情况, 让学生在校期间尽量考取一项专业技能证书, 从而使毕业生在就业方面有竞争力, 并提高就业质量。由于工科研究生的工作选择往往以研究生阶段从事的科研活动为基础, 因此, 还应鼓励学生尽可能多参与一些实际的科研项目。此外, 要积极为学生搭建与企业交流的平台, 开展到企业参观、实习等活动, 加强学生对企业环境、企业文化的认知, 为学生争取到更多的参与社会实习、实践的机会。对于准备应聘外企或大型合资企业的学生, 鼓励他们充分利用假期进行英语口语能力的集中培训。在找工作前夕, 开设就业指导课, 集中开展求职咨询与辅导活动, 包括就业政策变化、往年就业去向、各单位信息统计、简历制作、面试技巧、慎重签约、毁约等问题, 为学生详细讲解, 让学生积极行动起来, 抓住机遇, 最终实现抢占就业岗位的目标。

三、就业指导创新模式的探索

1. 注重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

目前, 很多研究生在高速发展的社会中渐渐迷失了方向, 缺乏明确的人生奋斗目标, 就业观出现了严重偏差, 在就业选择上过于功利, 或出现跟风、攀比的现象, 研究生集中拥向“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 而对二、三线城市不屑一顾。很多学生还表现出对工作的理想化追求, 要求用人单位工资福利、地理位置、工作环境十全十美。

这些问题的出现要求研究生辅导员必须注重引导学生认清就业形势, 树立良好的就业心态和就业观念, 引导学生客观地进行自我剖析, 分析当前就业形势, 合理选择就业方向, 鼓励学生本着务实的态度, 寻找适合自己的岗位。

2. 推进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向专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

就业指导工作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这就要求从事就业指导工作的辅导员不仅有足够的责任心和工作热情, 更应该努力提高自身就业指导的专业素质。就业指导教师应该具有本学科的专业背景, 这样才能充分了解企业的需求和本学科专业学生素质能力培养侧重的方向, 才能真正做到有效的就业指导。同时, 就业指导教师还要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知识, 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就业指导工作要求。实践证明, 专业化师资队伍是完善就业指导体系的重要基础, 学校和学院应该有意识地培养长期专门负责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教师队伍, 进行系统的就业市场开拓、职业生涯指导、心理教育等培训。同时, 定期派专业教师到企业或公司走访, 了解对方岗位需求, 积累招聘经验, 以便根据各专业、各层次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实施就业指导。对于专业化人才的选拔和培养, 主要应从辅导员中培养一批有志于就业指导的骨干力量, 参加各种层次的就业指导培训, 成为具有专业认证的职业指导师。然后由他们来专门负责学院的就业指导工作, 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及时了解就业的相关政策, 提高就业技能, 同时也便于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

3. 建立畅通的就业信息传递机制

首先, 以东北大学为例, 学校每年都邀请上千家企业来校开办专场招聘会, 以及大型秋冬季、春节双选会, 为学生就业建立最为直接、便捷的通道。其次, 学校和各学院要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 成立专门属于自身的网络发布平台, 如学校就业信息网、各学院就业信息网等, 建立畅通的用人单位信息收集与发布渠道, 同时建立规范的用人单位信息库, 将各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集中归类, 方便学生查阅。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可以通过飞信及QQ群及时发布各种用人单位的见面会时间及地点;应企业要求推荐符合其职位定位的人选, 将就业指导与信息传递合二为一。学校要发挥全员育人的优势, 调动全校教职工尤其是研究生导师的积极性, 可将帮助研究生就业与教职工的业绩挂钩, 积极帮助广大学生联系用人单位, 开拓市场、收集信息, 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充分发挥校友资源的作用, 积极加强与校友的联系与合作, 为毕业生开拓更多的就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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