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中的救助

2024-08-15

灾害中的救助(精选5篇)

1.灾害中的救助 篇一

一、灾民生活救助的内容和程序

(一)调查荒情:各级民政部门必须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查,内容主要是:灾民的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灾民自救能力;期间衣食住医方面的情况。建立台账地级以上民政部门要组织抽查。

(二)上报需救助情况(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填报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表》,逐级汇总上报)

1、县级:1月10日前和10月10日前,并上报地级

2、地级:5个工作日内汇总,并上报省级

3、省级:5个工作日内汇总,分别于1月20日(春荒)和10月20日(冬令)前上报民政部

4、民政部:5个工作日内汇总

(三)核查、评估分析调查摸底情况并制定救助计划

1、县级:制定救助计划,每年10月15日(冬令)前和1月15日(春荒)前报地级备案

2、地级:核查,会同各部门会商评估,制定救助计划,连同核查会商评估报告,于10月20日(冬令)和1月20日(春荒)前报省级备案

3、省级:核查,会同各部门会商评估,制定救助计划,连同核查会商评估报告,于10月25日(冬令)和1月25日(春荒)前报民政部门备案

4、民政部:核查,会同各部门会商评估,制定救助计划,连同核查会商评估报告,于11月5日(冬令)和2月5日(春荒)前报部领导审批

(四)申请、办理和拨付救灾资金 申请:

1、县、地级民政部门可向上级政府或上级民政部门申请补助资金,省级民政部门可向国务院申请补助资金。

2、省级政府春荒请款报告在每年1月底向国务院报告,冬令请款报告在每年10月底之前向国务院报告 办理:

民政部接到申请后,根据计划,按照标准结合地方情况制定分配方案,于2月10日和11月10日商财政部办理 拨付和使用:

民政部确定拨款方案后3个工作日发文给相关部门,于2月中旬和11月中旬以前下拨。省地级保证30日内下拨到县级。县级保证在15日内落实到灾民手里。

(五)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

1、县级民政:

(1)根据下拨的资金情况,在 15 日内对自己的救助计划进行修改,确定实际的对象和款物;

(2)制成 《灾民救助花名册》(3)制作 《灾民救助卡》

(4)对象持卡领取款物,并在册上按手印。

2、省级和地级民政:接到县里的册子后 10 个工作日内汇总上报。

(六)监督、检查

1、民政部:

(1)公布分配方案;

(2)以县为单位汇总资金分配情况;

(3)下拨(春荒)25 天和(冬荒)20 天后,每隔7 天公布各地下拨进度;(4)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省地县民政:每隔7天向社会公布下拨进度;抽样调查救助对象,接收媒体监督。

(七)效果评估

各级民政在救助结束是要组织力量对灾民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评估。

二、灾民应急救助的内容和程序

(一)收集、掌握和上报灾情

1、县级民政部门:

(1)第一时间掌握灾情,及时填写《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向地级民政部门报告(2)造成10以上死亡或失踪的、其他方面严重损失和灾情重大变化的,可同时上报省级民政部和民政部

2、地级民政部门:

(1)2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工作并上报

3、省级民政部门:

(1)接到地级报告2小时内,完成数据审核汇总,向民政部报告

(2)出现重大灾害或民政部启动应急响应时,省、地、县三级民政部均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3)灾区省级民政部门应于每日15时前上报前24小时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4)当民政部进入三级响应时,灾区省级民政部门应于每4小时需要向民政部报告最新灾情

(5)当民政部进入二、一级响应时,灾区省级民政部门应于每2小时需要向民政部报告最新灾情

4、民政部:

接到省级民政部门报告2小时内完成灾情数据审核汇总,编发《重要灾情》,向国务院报告,必要时编发《中国灾情信息》,向国际社会通报。

(二)应急响应

各级民政部门根据灾害情况采取应急救助措施,确保 24 小时内各项措施落实到位(1)县级民政部门:

启动预案;转移群众;确保灾民基本生活;报告救灾情况和提出救灾要求;救灾应急资金的使用与报告,5日内到灾民手中,10日内报告情况;(2)地级民政部门:

启动预案;派出工作组;拨付款物;上报救灾情况,提出救灾要求;救灾应急资金的使用与报告,5日内到县,10日内报告分配情况;(3)省级民政部门:

启动预案;派出工作组;拨付款物;申请救灾应急资金;救灾应急资金的使用与报告,5日内到县,15日内报告分配情况;

4、民政部:救灾应急工作;拨付救灾应急资金(3天内完成);调拨救灾物资。

(三)监督管理

民政部:督促预案实施,措施落实,款物使用;管理资金,检查使用;

省级民政部门:督促预案实施,措施落实,督促款物10日内下达到县,并通报; 地级民政部门:督促预案实施,措施落实,督促款物5日内下达到县,并通报; 县级民政部门:督促款物发放,并就发放情况建立台账备查。

三、灾后重建的内容(倒损房屋)

(一)统计核定

1、县级民政:调查登记——15日内完成核定——重建台账——填写汇总表——上报;

2、地级民政:接报7日内进行抽查——汇总统计表——上报;

3、省级民政:接报7日内进行抽查——汇总统计表——上报并请示重建资金;

4、民政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

(二)组织实施

1、民政部:提出补助方案下拨重建资金;实施重建管理指导重建;协调出台优惠政策。

2、省级民政:落实下拨重建资金;实施重建管理指导重建;协调落实资金政策;收集重建情况上报。

3、地级民政:落实下拨重建资金;实施重建管理指导重建;协调落实资金政策;收集重建情况上报。

4、县级民政:灾民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在县级,实行县乡两级首长负责制。

(1)明确组织领导:首长领导、民政牵头。其他部门协助;(2)确定重建对象:

重点对象:全倒户,特困户、五保户和优抚对象 确定原则是:申请、评议、公布、审批

方式为:分散建房和集中建房,后者需到地省备案(先规划后建设)

(3)规划选址:

规划原则:分散为主,集中必须先规后建,并设永久性统一标识

(4)制定恢复重建补助标准:

实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告,要重点突出,不得平均化,不得平均分配。

(5)确定和落实重建资金

(6)制定优惠政策:减免相关税收。

(7)组织实施 :张榜公布建房对象的详细情况;补助金一次落实,分期拨付;督导重建;实施进度管理。

(8)工作报告:重建的实施方案;审定情况;重建进度,验收评估情况上报省民政。

(三)监督管理

民政部:下拨资金;每20天公布进度;检查资金使用;评估重建效果;

省级民政:下拨资金;每20天公布进度;检查资金使用;监督重建方案执行; 地级民政:下拨资金;每月公布重建情况;检查资金使用;落实重建方案;

县级民政:下拨资金;督察乡村公示;定期通报进度;协调检查验收;检查资金到户情况。

2.灾害中的救助 篇二

关键词:灾害救助,灾害伦理,基本伦理原则

灾害摧毁着人们的家园, 给受灾群体和受灾地区带了巨大的物质财产损失和精神苦痛, 我国是世界上各种灾害频发、损失严重的国家。建国以来的统计数据表明, 平均每年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相当于基本建设的年平均投资。灾害深刻地影响着我国的社会发展进程, 构成了中国社会经济、政治、生态、文化和心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长期的抗灾救灾的过程中, 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的“灾害伦理文化”。我们有“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团结互助、和衷共济、迎难而上、敢于胜利”的抗击非典精神, 有“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万众一心、同舟共济,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抗震救灾精神, 这些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我们战胜灾害的伟大的思想武器和精神动力。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灾害来临之即, 在救助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很多方面的道德缺失和伦理失范, 仍然有很多问题困扰着我们:在灾害面前我们是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还是关心他们的财产?在救灾难度大、危险大, 甚至有可能危及施救者生命安全的情况下, 我们是否应该放弃那些临危生命的救助?领导和群众同时受灾, 我们应该先救谁?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 我们应该怎么样取舍?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我们在灾害救助的过程中必须面对并需要妥善解决的问题。

道德行为选择, “是指主体面临着多种道德上的可能时, 在一定的道德意识的支配下, 根据一定的道德价值标准, 自觉自愿、自主自决地进行善恶取舍的行为活动。”这里的道德价值标准即我们在行为选择时所遵循的伦理原则和规范, 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和利益的根本要求和集中反映, 是一定的道德体系在调整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的总的行为方针, 是一定的道德体系用以衡量人们行为和品质的最高的价值标准, 也是不同的道德体系借以相互区别或对立的根本标志。”而基本伦理原则顾名思义就是在一定的道德体系中对伦理学的中心问题, 即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的总的回答, 它在道德体系中处于统帅地位, 是其他伦理原则的依据。灾害救助从根本上讲是一种道德行为选择, 灾害救助的基本伦理原则就是在灾害救助中起主导作用的原则, 它是灾害救助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方向标。为了尽可能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取得最佳的救灾效果, 本文认为, 我们在灾害救助中应该坚持以下几项基本的伦理原则。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

灾害救助的目的就是要尽可能地减少灾害给人带来的物质和精神损失, 尤其是保护人的生命安全, 因此以人为本的原则理应成为灾害救助的应有之义。天地万物唯有人是最可贵的, “唯有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 因为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只有人才能创造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 没有人类的存在, 就不会有一切人类文明, 没有人的生命存在, 一切都将变得毫无意义。”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的终极目标与中国传统文化精华和人类共同文明成果的价值追求的高度融合和创新的一个核心理念。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 以人为本的思想都有着深厚的思想文化渊源, 从孔子的天地人“三才”的人本思想到孟子的“民为贵”的民贵思想;从普罗泰戈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到文艺复兴高呼“人是宇宙的精华, 万物的灵长”, 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得到升华, 也逐渐深入人心。进入新时期, 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科学发展观, 直接把“以人为本”放在核心地位, 把尊重人民, 关心人民, 爱护人民, 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崇高的价值追求和奋斗目标。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汶川大地震给受灾地区造成了极大的人员伤亡, 我国党和政府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救援。美国《洛杉矶时报》在报道汶川地震时这样说道:“越来越人性化的政府努力向民众提供精神安慰和国家支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具体应用到灾害救助中就是要首先确保人的生命优先权, 一个人只有在生命存在的前提下才有可能进一步谈其他的一切。另外对于弱势群体要给予特殊的照顾和帮助, 对受灾群体不仅要从生理上援助还要施以必要的心理抚慰。

二、团结互助的原则

“一方有难, 八方支援”, 在灾害尤其是突发性重大灾害面前, 所有有能力施以帮助的人都应该伸出援助之手, 贡献一份一份爱心, 帮助受灾群众度过难关, 所谓“恻隐之心, 人皆有之”, 那些袖手旁观, 没有爱心的人理应受到社会的道德谴责。团结互助历来就是中华民族优秀的精神文化传统, 孔子建立的以“仁”为核心的伦理规范体系, 墨子提倡的“兼相爱”就是要求人民以仁爱之心对待他人, 要爱自己周围的人。在今天, 团结友善被写进了公民道德实施纲要, 成为公民应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 胡锦涛同志在“八荣八耻”中要求“以团结互助为荣”。纵观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 每一次对灾害的战胜对困难的克服无不凝聚着全国人民的共同力量, 团结互助精神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生生不息、不断发展壮大的精神动力。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 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捐款捐物, “据民政部报告, 截至11日12时, 全国共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总计592.73亿元, 实际到账款物592.13亿元”。这里的每一分钱, 每一件衣物都凝聚着大家的爱心, 它们都是爱心的体现也是团结互助的最好诠释。我们不止一次的听到看到, 在灾害发生后, 总有那么一些人不畏艰险救助邻居, 同事, 甚至是陌生人。在今年夏天发生的北京特大暴雨灾害时, 一位外地的农民工在安顿好自己的妻儿之后, 不顾个人安危, 又投身暴雨中, 抢救其他的受灾者。这就是助人为乐的精神, 这就是团结互助的力量。

三、公平正义的原则

公平正义即公正, 它的本质含义是均衡与合理, 其直接目的是以人们之间关系的某种程度的均衡、合理来维护社会的稳定与秩序。早在古希腊时期, 诗人赫西俄德在其作品《农作与时日》里就明确提出公正是人应该遵循的德行。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了公正的含义, 他认为公正就是“各安其职, 各守其分”。而亚里士多德则是把公正提高了一个绝对的高度, 认为“公正是一切德性的总括。”进入资本主义社会,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把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作为自己奋斗的目标, 党的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领导集体无不高度重视社会的公共与正义。进入到新时期,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的新一届领导集体提出了建立一个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并对公平正义的科学内涵作了精辟的概括:“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 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 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全国两会总理答记者问时, 这样强调公平与正义的重要性, “社会公平正义, 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我认为,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灾害救助中的公平正义原则主要是指“在灾害的管理中坚持人与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平等, 同时维护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公平与正义原则应该体现在防灾措施的采取, 救助中的机会公平和物资分配公平、灾后重建的措施等各个方面”。

四、集体主义原则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集体主义原则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 是我们在处理涉及公共利益问题时所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灾害救助是一项个人、社会、政府都有所参与的维护公共利益的道德行为活动, 因此集体主义原则理应成为灾害救助的一项基本原则。在思想史上, 比较系统地阐述集体主义思想的是卢梭, 他认为公共利益是最高的道德目标, 个人利益应该服从公共利益。黑格尔虽然在政治上有保守的一面, 但反对个人主义、反对地方自由主义, 强调社会责任和国家利益。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在集体中, 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 也就是说, 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的自由。第一个明确提出将集体主义原则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伦理原则的是斯大林, 他把集体主义作为一种思想体系和道德规范, 指出集体主义是共产主义的伦理原则, 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 暂时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 局部利益要服从全局利益。在伦理学领域, 强调个人的集体性, 关键是要强调个人客观上必须担负的社会责任, 强调个人的集体使命。在灾害救助中, “集体主义伦理原则要求我们, 在与突发性灾害的斗争中, 每一个公民, 都要自觉地以国家、民族、集体的长远利益为重, 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 要顾全大局, 主动牺牲个人利益, 维护集体利益, 以便集中一切力量与突发性灾害作斗争并取得最后的胜利。”

以上我们主要讨论了灾害救助中的几条基本的伦理原则, 这些基本的伦理原则是我们在灾害救助中必须遵守的规范和准则, 在整个灾害救助的道德体系中居于统帅地位, 是我们开展灾害救助的行动指南和方向标。以人为本是基础, 一切救灾活动都要首先以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为出发点, 天地万物唯有人是最宝贵的;团结互助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的法宝, 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生生不息, 艰苦奋斗的力量之源;公平正义原则是新时期灾害救助不得不重视的原则, 也是我们在处理涉及公共利益的事件时必须遵守的原则;集体主义原则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基本原则, 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本质体现, 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的国家, 在处理灾害救助这种涉及公众利益的事件时, 集体主义原则理应成为应有之义。在灾害救助中, 只有遵循基本的伦理原则, 以科学的就在理论来武装自己, 用实际有效的行动来参与到救灾活动中, 才能战胜灾害, 保护人民安居, 国家富强。

参考文献

[1]唐凯麟.伦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257.

[2]唐凯麟.伦理学教程[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2:353.

[3]艾有福.突发性灾害救助的伦理审思[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 2005:32.

[4]人民网.四川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进展情况已确认69225人遇难[N/OL].[2008-08-12].

[5]胡锦涛.中共中央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N/OL].[2005-02-19].人民网.

[6]温家宝.公平正义比太阳更有光辉[N/OL].[2010-0314].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7]刘雪松, 王晓琼.灾害伦理文化对灾害管理制度的评价研究[J].自然灾害学报, 2009, 18 (6) :10.

3.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篇三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3、编制依据

依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制定本预案。

4、适用范围

在我乡区域内发生的洪涝、台风、暴雨、干旱、冰雹、雪、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1、发生水旱灾害,台风、暴雨、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乡行政区域内,紧急转移安置1千人以上;倒塌房屋100间以上,或者在全乡行政区域内死亡3人以上。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乡行政区域内,死亡3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2千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间以上。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贫困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乡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自然灾害救助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1、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及职责

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是乡自然灾害教助工作的领导机构,乡长任总指挥,乡政府分管民政、国土的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对应灾害神类乡直主管单位是成昆单位乡民政办是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在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各类灾害的救助、救济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灾后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参与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任务

(1)做好非常态下自然灾害的救助、救济综合协调工作。

(2)会商、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对策;协调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3)听取灾区救灾工作汇报。

(4)收集、汇总、报告、评估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救灾工作情况,通报灾情,向上争取支持。(5)、协助、知道开展救助工作。

3、相关成员单位及职责

民政办: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备灾救灾和灾后救助救济、恢复重建、社会捐助等工作。经济发展办:协调安排并积极争取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帮助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省以工代赈资金。

供电所:负责灾后电力供应恢复工作。

中、小学校:帮助灾后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帮助做好校舍恢复重建。派出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预警;指导地质灾害点监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城建站:帮助、指导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的抗震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协助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公路站:负责交通运输综合协调;负责救灾人员、物资的公路运输、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组织指导抢修被毁公路。

水务站:掌握、发布汛情。旱情,组织。协调、指导全乡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组织指导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农技站:负责组织重大农作物病虫害草鼠害,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和灾后自救。畜牧兽医站: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养殖人员的安全转移和救援工作。帮助、指导灾后畜牧水产生产恢复和灾后自救。

卫生院:负责抢救伤病员;开展传染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监测,做好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扩散和蔓延,保证饮水和食品卫生;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林业站: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防范工作。广电站: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

安全生产办: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协调、指导工作。统计站:协助分析灾情统计数据。

电信、移动代办点:负责组织协调灾区通信的恢复重建工作? 人武部:根据县人武部和乡政府指令,组织协调民兵和应急分队参加抢险救灾。主要担负解救、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抢救、运送重要物资(重点是救灾物资)和森林防火等任务。

各村委会、有关单位应负责落实由乡政府制定的帮助灾区恢复重建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应急准备

1、资金准备

乡财政所根据乡财政预算和乡财政预算。安排本级救灾资金预算,并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1)、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乡村两级应安排救灾资金预算。

(2)、乡级财政建立自然灾害救济预备金制度。乡、村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严重受灾地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困境。

(3)、乡村两级应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灾资金朴助标准-

2、通信和信息准备 通信运营部门应依法保障灾害信息的畅通。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应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讯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1)、加强各级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覆盖乡村两级的救灾通讯网络。(2)、充分发挥各类灾害监测预报系统的作用,建立基于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和灾害应急辅助决策系统。

3、救灾设备及物资准备(1)、乡直有关单位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救灾物资和设备。(2)、乡民政办应配足救灾必需的设备和准备。备足救灾必需的救灾物资,建立救灾物资商家名录,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人力资源准备(1)、加强自然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2)、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地震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3)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5、社会动员准备(1)、建立和完善社会捐助的动员机制、运行机制、监督机制,规范突发自然灾害捐助工作。

(2)、建立完善救灾捐赠制度,规范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3)、建立社会捐助接收站、点,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4)、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5)、建立健全未受灾区地区对受灾地区。轻灾区对重灾区的对口支援机制。

6、宣传培训和演习(1)、开展社区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教、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2)、乡民政办负责组织各村灾害信息员的集中培训。(3)、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每年应根据灾害发生特点,适时组织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4)、有关单位根据各灾害种类的特点参与或自行组织培训和演习。

五、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1、灾害预警预报(1)、根据县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县水利局的汛情预警信息、县水文站的洪水趋势预报和水质监测信息、县地震部门的地震趋势预测信息、县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县林业局森林火险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信息、县农业局的重大农作物病虫害草鼠害的预警信息;重大动物疫情预警信息,相关单位要主动及时向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发布预警预报。

(2)、乡政府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及时提出灾情评估意见,向县政府和县有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和各村通报。

(3)、乡有关单位和各村应根据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预警预报。提前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2、灾害信息共享

乡民政办及时、收集、汇总灾害信息,向有关单位和各村通报;各有关单位和各村应主动及时向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报送各类灾害信息。

3、灾情信息管理(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巳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①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饮水困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②因灾需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数。

③已救济情况包括: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①灾情初报。各村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乡政府和乡民政办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对于造成死亡人口(含失踪人口)2人以上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乡民政办在接到各村报告后,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的工作。向乡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

②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乡、村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各村每曰9时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小时的灾情向乡民政办报告,乡民政办每日10时前向县民政局报告。

③灾情核报。各村各有关单位在灾情德定后,应在2个工作B内核定灾情,向乡民政办报告。乡民政办在接到报告后,应在3个工作曰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将全乡汇总数据向县民政局报告。

(3)、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帐。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乡民政办在灾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济人口的花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六、应急响应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救灾工作以乡政府为主。灾害发生后,乡政府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救灾、灾害监测、灾情调査、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根据突发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设定三个响应等级。启动响应等级建议和终止建议,由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相关专项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响应等级的需要,切实履行本部门的职责。

(—)一级响应

1、灾害损失情况

①在我乡行政区域内,发生台风、干旱、暴雨、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死亡5人以上;

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 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②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死亡3人以上; 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 倒塌房屋500间以上,③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人员重大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④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教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贫困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⑤县政府及乡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2、响应工作

①由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负责人主持会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对灾区救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②由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负责人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慰问灾民,指导救灾工作? ③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相关成员单位每日12小时前向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救灾情况。

④乡民政办全局动员,实行24小时值班,并做好救灾有关工作,接到灾害发生信息2小时内,向乡政府、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负责人报告,并向县民政局报告;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乡财政所提出拨救灾应急资金建议报乡政府,同时向县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协调交通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组织开展全乡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协调落实上级和乡党委、乡政府的有关指示。

(二)二级响应

1、灾害损失情况

①在我乡行政区域内,发生台风、干旱、暴雨、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紧急转移安置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倒塌房屋500人以上,1000间以下。

②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死亡2人以上,5人以下;

紧急转移安置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间以上,1000间以下。

③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i:、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④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教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贫困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⑤上级政府及本级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2、响应工作

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灾害信息;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灾区形势,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听取受灾情况汇报。

乡民政办实行24小时值班,开展以下工作:

①灾情发生后12小时内,由分管领导带队的救灾联合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②根据灾区的申请,灾情发生12小时内制定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经审批后及时下拨到灾区,同时向上级报告争取支持;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制定并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及时协调交通等部门落实有关救灾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监督灾区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使用;随时落实上级和乡党委、乡政府紧急救助工作指示。

③每2小时与受灾地区联系一次,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接到灾害发生的信息后2小时内报送县民政局和乡政府及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

④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根据《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全乡性救灾捐赠活动;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账号,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及时下拨捐赠款物、定期把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报告。

(三)三级响应

1、灾害损失情况

①在我乡行政区域内,发生台风、干旱、暴雨、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

紧急转移安置1000以上,3000人以下; 倒塌房屋100以上,500以下,②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

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

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间以上,1000间以下。

③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④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教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贫困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⑤上级政府及乡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2、响应工作

1、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灾害信息;组织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救助支持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听取受灾情况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向灾区派出联合工作组。

2、乡民政办实行24小时值班,开展以下工作:

①灾情发生后12小时内,由分管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的教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开展救灾工作。

②根据灾区的申请。在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制定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报乡政府批准后及时下拨;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协调交通等部门落实有关救灾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监督灾区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使用。

③每2小时与受灾区联系一次,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悤;接到灾害发生的信息后2小时内报送乡政府和县民政局、并向县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通报;同时向县级部门报告争取支持;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组织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对外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

④不定期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账号,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受理捐赠事宜;及时下拨捐赠款物,对救灾捐赠款物进行调剂;定期对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灾后救助(1)、灾区每年9月(1月)下旬开始调查冬春灾民生活困难情况,建立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乡民政办将需政府救济人口等灾民生活困难情况报顺昌县民政局。(2)、乡民政办组织有关单位赴灾区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制定冬春临时救济工作方案。

(3)、根据灾区的申请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情况,乡民政办会同乡财政所提出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分配方案,经乡政府同意后下拨,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灾民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难。

(4)、向社会公布各灾区救灾款下拨进度。确保救济资金在春节前发放到户。(5)、通过开展社会捐助、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问题。(6)、经济发展办、财政、农业等部门落实以工代赈政策、灾歉减免、粮食部门确保粮食供应。

2、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教,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人方针,灾民倒房重建由乡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助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1)、组织核査灾情。灾情稳定后,各灾区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帐。乡民政办在灾情稳定后7日内将全乡因灾倒塌房屋等灾害损失情况报县民政局。

(2)、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根据全乡灾情和各灾区实际,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3)、乡民政办定期通报各地救灾资金下拨进度和恢复重建进度,乡政府向灾区派出督查组,检查、督导恢复重建工作。

(4)、民政部门商有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简化手续,减免税费,平抑物价。(5)、卫生部门做好灾后疾病预防和疫情监测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指导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实施饮水和食品卫生监督,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6)、经济发展办、经贸、教育、财政、乡建、交通、水利、农业、卫生、广播电视等部门以及电力、通信等企业做好救灾资金、物资安排,组织做好灾区学校、卫生院等公益设施及水利、电力、交通、通信、供排水、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八、附则

1、名词术语解释

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险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台风、干旱、冰雹、暴雪、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灾情:指自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灾情预警:指根据气象、水文、海洋、地震、国土等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情况做出分析、评估和预警。

2、预案管理与实施时间

4.学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篇四

为提高学院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1、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院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

****(副院长)

****(副院长)

成员:各系部主任、党支部书记

2、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救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办公地点设在院长办公室。院救灾办主任:***

工作人员:************

三、院救灾办工作职责

1、及时向市教委和区救灾办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学院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2、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3、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4、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5、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6、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害救助应急程序

1、灾情报告:在自然灾害发生后,院救灾办必须立即向市教委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应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2、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3、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4、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五、灾后善后工作

1、做好死难、受伤师生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院稳定。

2、加强灾后值班,做好校园各项安全规范措施,确保灾后学校饮水,食品的卫生安全。

5.村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篇五

香泉镇中庄村

中庄村村委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及时、高效、有序的开展村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救灾应急预案适用于洪涝、滑坡、风灾等突发性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

二、基本情况

村委会地处镇政府西南,距镇政府所在地18公里,到镇政府道路为公路加沙路,交通方便,距市政府38公里。东邻青岗村委会,南临大安乡,西邻内官镇,北邻内官镇。村委会共有8个村小组,8个村小组均地处山区,现全村有农户269户,乡村人口1142人,其中农业人口 1142人,劳动力658人。村委会的民族结构为:回族和汉族。全村耕地面积8130亩,人均耕地6.4亩。2013年全村经济总收入62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845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

三、启动条件

参照《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中关于水旱灾害,泥石流、滑坡等恶劣自然灾害启动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委会实际情况,村委会确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应急预案:

1、造成人员伤亡;

2、造成建筑倒塌;

3、需要或可能需要转移安置群众

四、指挥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以村支书记的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全村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领导小组组长由村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成员由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及各村民组长组成。

组长负责整个抗灾救灾工作,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救灾应急措施,维护灾区社会秩序。

副组长负责调度人力、财力进行抢险救灾,安置灾民;落实救灾物资发放,保证紧急情况下灾民的民宿需求,组织灾民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

成员负责协调副组长工作,具体做好包点及自然村报警、转移灾民等工作。

村民组长负责通知到户,并帮助无自救能力的灾民做好人员及财产的转移工作。

民兵营长、治保主任负责做好灾区的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五、应急准备

发生重大灾害救灾应急工作可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时期:灾情初期,个别自然村发生大灾时,灾害发生地村民组长及时上报灾情。

第二时期:当灾情进一步发展时,受灾范围逐步扩大,损 3 失严重,半数自然村发生险情,应及时做好转移准备工作,向党委、政府详细报告灾情。

第三时期:特大灾害发生后进入紧急状态,此时,村委会应及时启动村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召开村生产救灾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全村灾情,研究对策,并报告乡政府,乡社会事务办公室,请求援助。

六、灾害预警和信息报送

加强与乡生产救灾指挥部的联动,建立灾害信息共享和重大险情预警机制。村两委自然灾害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接受有关信息,并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及时报告上级应急有关部门,向所属区域发布灾害预告。

七、应急响应

(一)机构安排

灾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已有指挥机构条件,下设四个分组,现场指挥组、特殊群体转移安置组、基本生活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各分组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当接到灾情预警后,负责全村救灾工作组织领导,并及时掌握,通报灾情。

2、现场指挥组

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全村力量,组织开展抢险救灾,解决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妥善安置和善后工作。

3、特殊群体转移安置组

特殊群体转移安置组负责按照预定方案组织青壮年对口帮扶五保户(含孤老人员)、重度残疾人、学校学生等弱势群体紧急转移安置。

4、基本生活保障组

基本生活保障组负责紧急转移人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饮用水和临时住所。

5、医疗救助组

医疗救助组负责紧急转移人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工作。

(二)转移路线

当预警信号发出后,涉险人员即按指定的路线转移。(1)需转移安置到乡镇避灾安置场所的,集中登记后,有交通工具的自行转移,到达后由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登记。无交通工具的由村委会集中乘车转移。

(2)需转移安置到村避灾安置场所的沿村内主要道路自行转移,到安置点后由负责人登记造册。

(3)分散到村民或朋友家中投亲靠友安置的,自行前往,但要保持与村委会负责人的联系。

八、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灾后救助

调查了解灾情,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及因灾农作物损 5 失情况统计表;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人员花名册》。及时发放救灾款物。民主评议后,公示需救助的人员名单及数额等,发放后再进行一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恢复重建

同有关专家进行灾后损失评估、灾民心理干预、组织重建规划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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