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共5篇)
1.潜江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促进退役士兵充分就业,现就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教育培训制度
(一)充分认识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的迫切需要,是新形势下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军利民的大事,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军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双拥模范城(县)考评内容,建立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
(二)组织引导退役士兵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坚持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体、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补充,本着退役士兵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以省或市(地)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力求通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大多数退役士兵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2010年及以后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选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以上的,参加职业培训按《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规定的政策执行。教育培训任务由师资力量强、实训设施好、教学质量高的各级各类教育培训院校和机构承担。
(三)合理安排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由各级财政负担,列入退役士兵安置科目,主要用于教育培训所需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补助费等,视教育培训成效和实现就业情况分段直接拨付教育培训机构。中央财政根据地方财政状况、教育培训绩效等因素予以专项补助,并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兵员较多地区倾斜。
二、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四)创新教学模式。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指导教育培训机构根据退役士兵学员的文化水平、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制定相应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计划、大纲,采取学分制、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等模式,加大实际操作课程比例,重点培训就业所需知识和专业技能。
(五)坚持科学管理。退役士兵学员原则上与其他学员混合编班。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指导教育培训机构制定规章制度,加强对退役士兵学员的日常管理,增强退役士兵学员的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省军区系统要积极协助教育培训机构做好退役士兵学员管理工作。
三、加强就业指导,搞好就业服务
(六)强化就业指导。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指导教育培训机构积极与各类企业等用人单位建立密切联系,建立完善校企合作培养机制,根据就业需求和退役士兵学员特点设置课程,大力开展“订单式”教育和培训。同时,要指导教育培训机构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将就业指导贯穿于教育培训全过程。
(七)完善就业服务。依托各类就业服务机构,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多种形式,搭建退役士兵学员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平台,优先推荐退役士兵学员就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及时为退役士兵学员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免费服务,帮助退役士兵学员实现就业。
(八)落实优惠政策。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法规政策,指导督促各类用人单位承担录用(聘用)退役士兵学员的相关责任。进一步落实国家鼓励就业创业和扶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九)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军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组织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
培训工作,重点做好研究制定政策、拟定实施方案、确定教育培训机构等重要事项。军地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妥善处理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有序进行。
(十)明确任务分工。民政部门负责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人数预测、经费测算、动员报名、资格审查、档案接转等事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推荐并指导所属教育培训机构做好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就业推荐等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的安排与监管,确保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金落实到位。军队有关部门负责士兵入伍时和退役前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
(十一)强化监督考评。建立健全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目标考核体系和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制度,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对完不成教育培训任务、达不到要求的教育培训机构,取消其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格;对违规使用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金的教育培训机构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市(县),不能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具体办法。
国务院 中央军委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2.潜江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关键词:退役士兵 职业技能 培训 管理 创新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事关广大退役士兵的切身利益,事关国防和军队的现代化建设,事关国家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产业不断升级,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退役士兵就业形势十分严峻。近年来,广东、重庆、江苏等省免费安排退役士兵到技工院校接受2年以上的职业技能培训,创出一条让退役士兵满意、用人单位满意和部队满意的安置改革新路。2009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珠海考察工作期间,专门来到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看望正在这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勉励他们发扬部队优良传统,不断提高就业本领,更好地适应社会需要。但是,退役士兵进入技工院校接受技能培训,本身有着很大的不同,与普通技校学生的管理不一样,这就要求在管理上进行大胆地创新。
一、进行招生管理工作创新,保证想学者能来,来学者学好
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是一个新生事物,不少退役士兵对这个事情不是很了解,所以应利用退役士兵回乡报到的时机,采取茶话会、欢迎会、座谈会、派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动员广大退役士兵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通过问卷调查摸清退役士兵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学历、军龄、兵种及培训意向等,对他们的兴趣爱好、特长、性格特征、家庭状况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培训学校还要通过宣传片、到学校实地参观体验等形式,提供专业课程设置、培养目标、就业前景等方面的咨询和解释工作,引导学员初步认识所选专业及发展方向,在帮助他们选好专业的同时,为后期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奠定良好基础。详细介绍专业,并结合退役士兵的自身条件帮助其选择合适的专业,报名应采取自愿原则,让想学的退役士兵能来,来了的退役士兵能按照自己喜欢的专业进行学习。同时,主管部门应根据当年退役士兵分布的情况,在充分考虑其意愿的基础上,按分区域相对集中培训原则,相对集中安排退役士兵入读安置地区域内的有关职业技术院校和专业,必要时进行跨区域调整和统筹安排,从有利于培训和就业出发,指导、推荐和统筹安排退役士兵确定就读的院校和专业。
二、进行教学管理工作创新,建立符合退役士兵特点的教学体系
教学是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心任务,但由于退役士兵学员在年龄和文化层次上存在较大差异,现有的技工教学体系并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必须有所创新。
1.要突出教学计划的针对性
针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学制较短以及学员文化层次、接受能力和理解能力差别大的特点,须对教学计划做出相应的调整。第一,在教学内容上,要根据人才需求形势和学员兴趣,分流开设选修课程,多方面地拓展他们的知识面,让他们真正体会到在校的学习生活非常充实,从而促进他们的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第二,在教学安排上,突出专业需求,强调实操环节,大大提高实习教学比例,增强学员们的动手能力,使教学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把他们培养成“毕业即能上岗”的技能型人才。第三,在考核方式上,可以采取学分制教学,让文化基础较好、接受能力较强、学有余力的学员能够跨专业修读其他专业的课程,进行多工种培训,鼓励他们中、高级连读和多证并举;或提前推荐就业,充分调动学员们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使其能充分利用在校时间多学知识与技能。
2.要突出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有效性
面对退役士兵这个群体,应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第一,在教学方法上,要把现代教育思想与课程具体内容及退役士兵的特点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教学,可以采用行为引导式、讨论式、启发式、研究式、课题教学、体验教学等新的教学方法,活跃课堂气氛,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活跃思维,加强师生互动,提高他们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可广泛推广各种学习小技巧,如发挥“小教员”“小黑板”“小纸条”的作用,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促进他们的学习。第二,在教学手段上,要充分发挥现代化教学设备的优势,通过运用多媒体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制作各种教学课件和模拟软件,使抽象问题直观化、难点问题形象化、复杂问题具体化,充分调动学员们的学习积极性,让退役士兵在学校学得进、学得好。
3.要突出班级学风建设的主体性
班级学风建设应从退役士兵的特点出发,采用各种有效手段,提高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发挥他们在学习中的主体作用。要紧密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开展各种争先创优和学习竞赛活动,并将竞赛成绩纳入操行综合评定。可在班内广泛开展“一帮一,对对红”和“班级小教员”活动,制订措施和目标,开展一些小竞赛,举办一些小活动,将学习成绩与先进评定、优先理想就业紧密挂钩,提高他们对学习的认识,让他们主动地学、积极地学,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气氛,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从而实现从“要我学”到“我要学”和“我爱学”的转变。
三、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创新,创造和谐的学习环境
由于退役士兵这个特殊群体所肩负的社会责任不同,具备的社会和政治影响不同,他们有兵的特点,但又不是兵,他们是学生,但又不同于一般的学生。因此,必须在管理体系上寻找一个最佳结合点,促进他们既能发扬兵的优良传统,又能体现职业技能培训的要求和特点,保证他们在校能够安心学习、乐于学习。
1.管理组织要强调高质多效
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从其政治要求及退役士兵群体的特点来看,应建立一支有丰富经验的管理队伍。可成立退役士兵管理领导小组,学校主管领导亲自挂帅,把握方向,主持大局。设立退役士兵学员管理部,专门负责退役士兵学员管理和就业工作,以学员人数配备专职辅导员,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在退役士兵中可以“建制班”(10人左右)为基本单位,建立类似班、排、连的纵式管理队伍。多层次的管理组织可使管理在保证方向的同时,又能及时了解、发现、研究、处理管理中的各种事务,同时还可以在学员内部以“建制班”为单位展开相互间的良性竞争,充分发挥集体的作用,促进管理工作健康发展。退役士兵管理,应从多个渠道着手,形成纵深、宽泛的管理体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管理制度要强调科学可行
针对退役士兵的特点,应当制订既能充分发扬部队优良传统,又能充分体现学习规律,并能与学校实际密切结合的科学的管理制度。针对退役士兵的特点,制订并完善学员行为规范、学员学籍制度、纪律规定、操行管理办法、宿舍管理规定、争先创优评比奖励制度、党员执勤制度、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等。在制度的制订上,要注意以人为本,注重校园和谐,有弹性,有目标。制度的实施上,应组织开展对制度的学习,使得人人心里有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应注意执行情况的公开化,执行结果的透明化,从而形成层次分明、责任分明、奖罚分明、管理透明的管理制度体系。
3.管理方法要强调灵活多样
(1)管理人员首先应在感情投入上下功夫。班主任应每天做到“两到”,在晚自习和晚就寝这段时间班主任要与学员多作交流,可以采用聊天、谈心、拉家常、多参加学员活动等方式,拉进与学员的距离,和学员打成一片,成为学员们的知心朋友。沟通多了,交流多了,与学员亲近了,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渠道和方法也就多了。其次,管理人员应能及时、有效地开展思想及职业教育,通过讲座、讨论会、辩论会、演讲等形式的活动,让学员们能够认清形势,破除不良思想,安下心来好好学习。
(2)学员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方法要应灵活多样。在自我管理的组织上,加强党、团建设,充分发挥学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抓好党员值日制度,并成立纪律委员会等学生组织,使他们能够参与学校管理和纪律维护。在自我管理的体系上,要充分发挥学员骨干的带头作用,根据变化和要求灵活设置学生干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实现角色互换,建立完善互评互管机制,并可让优秀的学员担任班级小辅导员,提高学生骨干的管理水平。
(3)学员的文化生活要丰富多彩。要以团委、学生会为重点,以学生社团组织为依托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在活动安排上,做到季季有主题,月月有竞赛,每周有活动;在活动的组织管理上,应做到学校有规划,班级有计划,小组有安排;在活动内容上,做到文体兼备,全民参与,让他们在活动过程中学到知识,体味快乐,增强学员的综合素质,强化竞争意识,培养责任感,增强集体的凝聚力。
(4)要建立完善宣传教育平台,借助各种媒体手段,宣扬健康思想,报道楷模事迹。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黑板报、宣传栏的作用,形成良好的氛围;还可成立校报、班刊编辑部,培养小记者、小编辑,在退役士兵群体中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用模范的力量去感染他们。
四、进行就业模式创新,保证退役士兵高质量就业
1.对学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
学校应将职业指导贯穿于整个技能培训工作的始终,坚持不懈地加强对退役士兵学员职业道德和求职择业能力的培养和训练。退役士兵学员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居多,文化层次相对较低,学校必须要引导这些学员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就业观,并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帮助他们分析就业市场形势,使他们认识自我,了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弄清所选专业的特点及用人单位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客观评价自己的优势和不足,进行恰当的职业定位,最终找到适合自己的理想就业岗位。
2.拓宽就业渠道,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提高退役士兵学员就业质量
通过加强校企合作,带学员到企业参观学习,与企业职工进行交流,与企业进行零距离地接触,消除学员对企业的陌生感,树立就业信心,激发学员学习热情。学校也可定期邀请劳动力市场及用人单位的领导来校为退役士兵学员开展职业指导讲座,使学员直接了解社会对所学专业及从业人员的要求,自觉加强文化技能学习,做好职业能力的储备,增强就业竞争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3.加强退役士兵学员就业后的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
由于退役士兵刚刚走上工作岗位,难免会因对新环境的不适应、工作岗位不合适或认为待遇偏低、人际关系欠和谐等因素,造成工作心态不稳定。学校可成立退役士兵学员就业安置办公室,在安置好学员就业后,要加强就业后的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建立健全学员就业跟踪档案,专人负责联系用人单位,了解退役士兵的工作生活情况。通过定期电话联系,加强与用人单位及就业学员中的联络员的联系,通过联络员反馈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设立电话服务专线和电子信箱,及时了解学员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生活上遇到难题,为他们排忧解难,帮他们出谋划策。在试用期间,派专人负责护送学员进入用人单位,并驻守在学员相对集中的用人单位,与学员吃住在一起,一同体验生活。一方面可以考察用人单位,另一方面能及时了解学员的最新状况,掌握学员的思想动态,让学员稳定下来,安心工作。除此之外,要定期派专人到用人单位回访就业学员,配合用人单位做一些协调工作,解决学员在用人单位实习试用期的实际问题,鼓励学员以厂为家,把自己融入到企业这个大家庭中,感受大家庭的温暖,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塑造人生,回报社会。
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的是一个重大举措,其管理工作更是一个崭新课题,没有前人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所有管理工作者与时俱进,不断总结、研究和探索。
参考文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6〕20号,2006
2.张喜生.新形势下技工学校如何做好退役士兵学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战略思考与研究.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2008
3.潜江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
近年来,工业城为解决退役士兵就业创业问题把加强对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作为安置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素质为目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不断加强对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措施、积极动员和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现就我区2011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摸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区民政部门在退役士兵回乡报到时,印发《退役士兵技能培训调查表》及时了解退役士兵参加培训的意愿。2011年,我区接收退役士兵6人,经本人申请,需要进行技能培训的1人。
二是高度重视。区民政部门积极研究解决在开展此项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与社会保障、教育部门沟通,在辖区成立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不仅明确要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对退役士兵进行就业技能培训,所需经费从再就业培训中列支,保证了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所需资金。
三是精心设置专业,有针对性地对退役士兵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区民政局通过市场调研后。选设了汽车驾驶及维修、计算机应用等当前急需人才专业。
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部分退役士兵急于寻求工作,对技能培训工作必要性认识不足。由于各
4.潜江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篇四
政策文件及经验材料汇编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2009年5月
—1—
目录
一、领导批示
1.胡锦涛同志重要批示 2.张德江同志重要批示 3.汪洋同志重要批示
二、政策文件
1.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臵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6‟20号)
2.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退役上兵安安臵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委办„2006‟136号)
3.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部门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办法‡‣的通知(粤民安„2006‟25号)
4.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财政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上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06‟175号)
5.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开学仪式准备工作的通
—2— 知‣(粤委办发电„2007‟16号)
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7‟96号)
7.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7‟86号)
8.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在退役士兵学员中广泛开展光荣传统感恩进取遵纪守法教育的意见‣(粤劳社函„2007‟587号)
三、部门管理规定
1.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广东省技工学校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入学前基础准备工作检查要求的通知‣(粤劳社办„2006‟423号)
2.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广东省技工学校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近期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1571号)
3.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技工学校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办„2007‟56号)
4.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技工学校退役士兵学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7‟261号)
—3—
5.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学员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办„2008‟406号)
四、经验交流材料
1.认识到位,措施具体,积极稳妥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广东省轻工业高级技工学校
2.积极探索,务求实效,扎实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
3.深入解放思想,创新管理模式,开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新局面——广东省高级技工学校
4.针对学员思想实际,把握学员行为特点,贴近就业市场需求,扎实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湛江市高级技工学校
5.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实训教学,培养技能人才——广州市冶金高级技工学校
6.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扎实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梅州市技工学校
—4—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 退役士兵安臵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
粤办发„2006‟20号(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为深化我省退役士兵安臵改革,切实解决好城乡退役士兵就业安臵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政策,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冬季开始,对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符合我省安臵政策、能参加正常培训的城乡退役士兵,免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促进就业。为有效推进此项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实施原则
(一)重要意义。对退役士兵免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是我省深化退役士兵安臵改革的重大举措。这一举措,有利于解决当前退役士兵就业安臵难的问题,有利于把退役士兵培养成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有利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这一举措也有利于提高兵员素质,促进国防建设。
(二)目标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我省退役士兵安臵改革,坚
—5— 持以人为本,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充分就业为目标,对退役士兵免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动员退役士兵参加2年以上职业技术教育,使每个退役士兵掌握一种以上技术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力争培训一人、就业一人,使退役士兵各尽其才、安居乐业,探索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退役士兵满意、用人单位满意、部队满意的退役士兵安臵新路,为建设经济强省、构建和谐广东、促进国防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三)实施原则。
1.自愿报名免费培训原则。退役士兵自愿报名入读我省职业技术院校(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除职业高中外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下同),免费接受培训。接受免费培训的城镇退役士兵,不再领取政府发给的自谋职业一次性安臵补助金,毕业后自谋职业的,可继续享受扶持就业的相关优惠待遇;不参加免费培训的,仍按现行安臵政策执行。
2.分区域相对集中培训原则。退役士兵分粤东、粤西、粤北和珠江三角洲四个区域,相对集中安排入学培训。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可根据当年退役士兵分布的情况,进行跨区域调整和统筹安排。
3.自愿选择与统筹安排相结合原则。退役士兵可自愿报名申请入读安臵地区域内的有关职业技术院校和专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根据退役士兵的报名和申请情况,在充分
—6— 考虑其意愿的基础上,从有利于培训和就业出发,指导、推荐和统筹安排退役士兵确定就读的院校和专业。
4.统筹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由各级党委、政府组织领导,由各级民政部门统筹协调,财政、劳动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按各自职能负责指导和管理,有关职业技术院校负责培训和就业推荐。
二、认真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各项工作
(一)入学管理。
1.编制预培训计划。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由省级以上重点职业技术院校承担,以劳动保障部门主管的技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为主,包括教育部门主管的除职业高中以外的部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以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为主。省民政厅每年6月底前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提供当年退役士兵的预测情况,8月底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根据退役士兵和所辖学校情况,按照“分区域相对集中培训”的原则,分别预定接收学校和人数,编制预培训计划,财政部门作出培训经费支出预算。
2.报名和汇总名单。退役士兵在退役当年12月底前,向安臵地县(市、区)民政部门报名提出申请,县(市、区)民政部门完成资格核准并逐级上报省民政厅;民政厅确定报名名单,分别提供给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和财政厅。
3.正式下达培训计划。根据省民政厅提供的报名情况,劳
—7— 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分别制订培训计划,并与民政厅、财政厅共同下达。
4.核发入学通知书。每年春季,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根据下达的培训计划,按招生规定核发入学通知书,退役士兵办理入学手续,免试入读。
对报考高等职业院校的退役士兵,由教育部门组织考前辅导,经全省统一考试后,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择优录取。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的可在文化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荣立二等功的可在文化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荣立三等功或被团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在学管理。
1.分班。学校尽可能对退役士兵学生实行相对集中管理,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单独编班,并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优秀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2.日常管理。对退役士兵学生,原则上遵照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学校也可根据其特殊性对有关规定作适当调整。请学校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或人武部指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优秀干部,专人挂钩指导学校的有关管理工作。
3.思想政治教育。学校要把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培养结合起来,帮助退役士兵尽快实现从士兵到学生的角色转变。要积极开展学纪学风教育,安排好退役士兵学生的党团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退役士兵学生珍惜
—8— 机会,勤奋学习,努力成为思想、技能“双过硬”的优秀人才。
4.奖惩。学校可设立退役士兵培训奖励基金,奖励学习等各方面表现突出的退役士兵学生。对违反校规校纪的退役士兵学生,要严肃批评教育和处理;须作出记大过以上处分的,应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备案;须作出开除学籍或退学处理的,应报学校所在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会同劳动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核准,并分别报上级部门备案。
(三)教学管理。
1.课程安排。要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有关规定,立足市场和社会需要,结合退役士兵学生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和大纲,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选用和编写高质量的培训教材,重点传授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2.实习安排。学校要改革以课堂为中心的传统培养模式,把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结合起来,注重实训实操,提高退役士兵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期间,退役士兵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实训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半年。要以实习培训为手段,以实现就业为目的,充分利用已建立的校企合作关系,采取定单培养等多种方式,实现退役士兵学生培训与就业的良性互动。
3.考核发证。退役士兵学生完成培训任务并经考试合格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发放毕业证书,并积极组织其参加
—9— 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对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就业指导。
1.按照“自主择业、市场调节、政府促进”的原则,退役士兵学生根据所学技能和市场需求,自主选择合适岗位就业。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学校,要采取积极措施,引导和促进退役士兵学生就业。
2.优先推荐就业。退役士兵学生毕业后,学校要按照“谁办学,谁负责推荐就业”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渠道,积极指导、帮助并优先推荐退役士兵学生就业。所有单位,不分所有制和组织形式,凡适合退役士兵学生就业的岗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规定,承担录用和聘用的相关责任。
3.提供就业信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的作用,及时收集和提供用工信息。
三、加强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的安排和管理
(一)培训资金安排。退役士兵安臵地在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及恩平市的,培训资金由省财政承担;在其他地区的,由当地财政自行解决。
(二)培训资金标准和使用范围。从2007年开始,省财政负责的培训资金,按每人每年5000元、两年10000元安排;由
—10— 当地财政自行解决的,按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两年不低于10000元安排。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培训期间的学杂费、住宿费、实习试验费和技能鉴定费用支出,剩余资金用于退役士兵在校期间适当的生活补助和奖励。其中,对考入高等职业院校的退役士兵,按以上每人每年标准安排3年的办法执行。
(三)培训资金拨付和管理。财政部门根据退役士兵实际培训人数,采取国库集中支付办法,按标准将培训资金直接拨付承担培训任务的学校。省财政厅会同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等部门制订退役士兵技能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培训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培训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四、加强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深化退役士兵安臵改革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抓好落实。各级民政、劳动保障、教育、财政等部门以及各有关学校,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密切配合。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有关政策,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退役士兵改变就业观念,动员退役士兵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要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在全省退役士兵中掀起学技能、促就业、创佳绩的
—11— 热潮。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与领导班子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评价、创建全国和全省双拥模范城(县)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制订考评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对不能完成培训任务、没有达到培训要求的学校要停止其培训资格;对违规使用培训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在积极开展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和完善培训工作,提高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水平。
省民政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要根据本方案,按照职能分工,结合实际,尽快制订有关具体操作办法。请省军区对各地军分区(警备区)及县(市、区)人武部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12—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退役上兵安安臵改革 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粤委办„2006‟136号(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人民政府,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
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臵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6‟20号)的要求,从2006年底开始,我省将全面实施退往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为妥善处理与现行退役士兵安臵改革政策的衔接问题,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落实粤办发„2006‟20号文件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自愿报名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城镇退役士兵,各地仍按原有规定继续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安臵补助金。省财政对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堪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及恩平市的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安臵补助金支出,继续按原有规定给予补助。
(二)由省财政负责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由原来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7000元标准安排。培训资金由当地财政自行解决的,按每人每年不低于7000元的标准安排。财政安
—13— 排的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培训期间的学杂费、住宿费、实习试验费和技能鉴定费支出,剩余资金原则上应用于农村退役士兵在校期间的生活补助。
—14—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部门实施 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办法‡‣的通知
粤民安„2006‟25号(二○○六年十月十日)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为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臵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6)20号)精神,规范民政部门在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的行为,经省法制办审查同意,现将•广东省民政部门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在工作中各地好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厅安臵处。
—15— 广东省民政部门实施退役士兵 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臵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结合民政部门的职责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退役士兵,是指从2006年冬季开始,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符合广东省安臵政策、能参加正常培训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包括:
(一)退伍义务兵
1、服现役期满(包括超期服役)退出现役的;
2、服现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师级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
(1)因战、因公负伤(包括因病)致残,部队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
(2)经驻军团级(含团)以上医院证明,患病基本治愈,但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役的;
(3)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4)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
(5)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市辖区民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证明,需要退出现役的。
—16—
(二)复员士官、转业士官
1、服现役满本期规定的年限,未被批准继续服现役的;
2、军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3、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
4、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本人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国务院、中央军委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役士兵不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一)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役的;
(二)档案中的•应征公民入伍审查表‣、•士兵登记表‣及•士兵、士官退出现
役登记表‣等手续不全的;
(三)弄虚作假,仿造涂改档案材料获取伤残证和功臣荣誉证书的;
(四)被部队开除军籍、除名、劳动教养或被判刑事犯罪的;
(五)退役后不按规定时限到安臵地民政部门报到的;
(六)被评定为1至6级伤残等级的精神病患者。
第三条 省民政厅负责统筹协调广东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具体职责:
(一)协调省有关部门工作;
(二)提供当年广东省退役士兵参训的预测情况;
(三)确定广东省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名单;
—17—
(四)与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同下达培训计划;
(五)与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对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院校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六)指导、监督市、县(区)民政局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工作;
(七)宣传退役士兵安臵改革工作。
市、县(区)民政局负责统筹协调辖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具体职责:
(一)协调本级有关部门工作;
(二)宣传退役士兵安臵改革工作,动员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三)预测辖区当年退役士兵参训人数;
(四)负责辖区退役士兵申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报名、资格核准工作;
(五)确认退役士兵在学人数等有关情况;
(六)与劳动保障、教育行政、财政部门对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第四条 民政部门在实施退役士兵安臵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利、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 民政部门应深入到每个退役士兵家中,宣传退役士兵安臵改革政策,动员退役士兵参加培训。
—18—
第六条 安臵地民政部门通过家访进行调查摸底,预测退役士兵参训人数等情况,并于每年5月底前,由地级以上市汇总报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在每年6月底前向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提供当年退役士兵参训的预测情况。
第七条 安臵地民政部门是退役士兵申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报名机关。每年退役士兵回乡期间,安臵地民政部门应设立专门场所,接受退役士兵报名申请。
第八条 市、县(区)民政局应把办理培训报名方法、程序及有关事项,在办公场所或网站公示。
退役士兵申请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须提供当年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院校所属管理部门,填写•广东省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劳动保障部门管理院校)‣(附件1A)或•广东省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教育行政部门管理院校)‣(附件1B)。
第九条 退役士兵在退役当年12月底前,向安臵地民政部门提出报名申请。
退役士兵因部队建设需要,或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因本人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名的,可延至退役次年1月底,但本人须向安臵地民政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退役士兵通过信函、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报名的,民政部门应提供便利。
—19—
第十条 城镇退役士兵参加培训的,应与安臵地民政部门签订•广东省城镇退役士兵自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协议书‣(附件2)。
第十一条 安臵地民政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作出核准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发给•广东省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核准通知书‣(附件3);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发给•广东省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不予核准通知书‣(附件4)。
退役士兵必须按规定日期,凭学校发的入学通知书,携带入学通知书所要求的证件证明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第十二条 安臵地民政部门在每年1月15日前完成退役士兵报名申请资格核准,填写•广东省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报名情况表‣(附件5)和•广东省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6),并上报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在1月20日前完成汇总工作,并上报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在1月底前分别向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提供广东省参训名单等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省民政厅与有关部门共同下达培训计划。
第十四条 县(区)民政局应在每年3月底、9月底前完成对退役士兵实际入读人数的核实和上报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的工作。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在每年4月底、10月底前完成对实际入读人数情况的汇总和上报省民政厅的工作。
—20—
第十五条 民政部门应把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纳入创建全国和广东省双拥模范城(县)考核的内容,制订考评办法。
第十六条 民政部门应与劳动保障、教育行政、财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退役士兵安臵改革工作联系制度。
第十七条 民政部门应与有关部门制定对学校教学考评办法。对违反校规校纪的退役士兵学生开除学籍或作退学处理的,由学校所在地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会同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省民政厅、抄送安臵地民政局备案。
第十八条 民政部门应与有关部门检查、监督培训经费使用情况。对违规使用培训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与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 退役士兵服役期间的档案由安臵地民政部门负责保管。
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提及表格、通知书、协议书式样由省民政厅制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民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6年11月10日起施行。
—21—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 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财政 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上兵职业技能培训
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财社„2006‟175号(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臵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6‟20号)和•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臵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委发„2006‟l 36号)的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的管理,我们制定了•广东省省财政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
—22— 广东省省财政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 退役上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的管理(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培训资金),确保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退役士兵培训资金是指按照•广东省深化退役士兵安臵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方集‣、•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臵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用于我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城乡退役士兵完成职业技能培训的预算内专项资金。
第三条 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是指从2006年冬季开始,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符合我省安臵政策、能参加正常培训的城乡退伍士兵,其资格由省民政厅审核确定。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承担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各职业院校。
第五条 退役士兵培训资金对每名退役士兵分两年每年补助7000元。对考入高等职业院校的退役士兵,按每人每年7000元的标准安排3年补助资金。其中:4000元用于退役士兵培训资金包括支付退役士兵在校就读期间的全部学杂费、住宿费、实习实验费、技能鉴定费;3000元用于对农村户籍的退役士兵在校期间伙食补助。伙食补助费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由职业
—23— 院校直接打入退役士兵饭卡。
第六条 省财政厅依照国家预算内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负责 对退役士兵培训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 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根据省民政厅提供的退役士兵的报名情况,分别制定培训计划,并与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共同下达。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的招生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共同下达。
第八条 退役士兵培训资金的审核拨付程序:
(一)承担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职业院校,于每年4月l5日和10月15日前将本校按计划接收的退役士兵人数花名册和资金申请报告,按学校行政隶属关系分别上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同时报退役士兵安臵地民政部门;
(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根据各职业技术院校实际接收的退役士兵人数、所学专业、学制等,汇总和编制退役士兵培训资金申请方案,于每年4月30日和10月30目前送省民政厅审核确认后送省财政厅,(三)省财政厅根据审定的人数,将退役士兵培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下达拨付到承担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有关职业院校。
第九条 退役士兵培训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退役士兵培训资金。各职业院校不得用于体补学校的亏损和偿还银行贷款。凡承担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职业院校,要单独核算,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做到账账相符、—24— 账表相符。
第十条 承担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职业技术院校要负责本校培养的退役士兵按期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如退役士兵不能完成学业取得技能证书的,职业技术院校要退回当年省财政补助的培训资金。
第十一条 退役士兵中途辍学或因违纪被处理退学,学校要及时上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或省教育厅,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汇总后送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省财政在下一资金分配时如数核减(在校不满半年的按半年结算,超过半年的按一年结算)。
第十二条 承担退役士兵任务的职业院校要做好退役士兵培训资金的报表工作。年终职业院校按照财政、民政、劳动、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将本学校退役士兵培训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审核汇总后,送省财政厅。报表要求内容完整、数字准确,不得虚报、漏报。
第十三条 建立退役士兵培训资金检查追踪问效制度,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每年共同组织对退役士兵培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 退役士兵培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应接受各级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凡单位和个人采用欺骗手段骗取退役士兵培训
—25— 资金或贪污、挪用、克扣、截留退役士兵培训资金,由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 障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26—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切实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开学仪式准备
工作的通知‣
粤委办发电„2007‟16号(二○○七年二月八日)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人民政府,省委有关部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张德江书记、黄华华省长关于切实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开学仪式各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全省统一时间举行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开学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仪式的时间、地点及会标
开学仪式统一定于2007年3月1日上午10时整,分别在退役士兵就学的93所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内举行,时间控制在1个小时。各地可根据学校场地以及退役士兵学生人数等情况,确定一所学校举行或联合几所学校共同举行开学仪式。开学仪式会标定为“XX学校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开学仪式”,如学校为市属学校,则为“XX市XX学校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开学仪式”。
二、出席领导
省委常委、副省长分赴20个市21所学校出席开学仪式(学
—27— 校名单附后,省领导具体活动安排方案另文下发),并邀请国家民政部、广州军区、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军区领导出席。各地市委、市政府、军分区(警备区)领导出席本地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开学仪式,具体人员安排参照省的工作方案落实。
三、活动议程
省组织的21所培训学校的开学仪式议程,包括升国旗、奏国歌,省领导讲话,民政部领导讲话(有民政部领导出席的),部队领导讲话,学校领导致辞,退役士兵学员代表发言。省领导讲话时间约7至8分钟,其他人员讲话或发言控制在5分钟以内。对没有省领导出席的其余72所培训学校的开学仪式,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参照省的方案抓好落实。
四、宣传报道
邀请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人民日报社广东分社、新华社广东分社、省电台、省电视台、南方电视台、南方网等新闻媒体派记者参加开学仪式活动。省领导参加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由省统一组织编写新闻通稿,重点突出对省主要领导出席活动的报道。
五、职责分工
开学仪式筹备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统筹协调,省委办公
厅协助,具体工作由省民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承办,省财政厅协办。省属学校由省主管部门组织落实,非省属学校筹备工作由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劳动和社
—28— 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共同组织落实。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开学仪式准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财政等部门,督促指导有关学校做好美化校容校貌、制订开学仪式方案等工作,尤其要着力抓好退役士兵的报到工作,确保报名一人,入学一人,报到工作务必于2月27日、28日完成。
(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93所有培动I任务的学校逐一落实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员按期报到。要认真筹划落实省属学校开学仪式的各项准备工作,新学员少的学校要组织老学员返校参加该项活动,对省主要领导同志出席的重点学校可组织预演排练,确保开学仪式隆重热烈。
(三)各级宣传部门要认真做好开学仪式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在3月1日前开展对我省推行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系列宣传报道,为做好开学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责任感,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抓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各项工作,确保退役士兵入学后住得好、吃得好、学得好、教得好、管得好,—29— 做到退役士兵满意、用人单位满意、部队满意,圆满完成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改革工作任务。
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于2月12日前将陪同省领导出席开学仪式的市委、市政府、军分区(警备区)领导名单、主持人名单以及学校开学仪式方案报省民政厅(联系人:廖威锐、钟本昌,联系电话:020—03334143,传真:020—83301384)。
附:省领导出席开学仪式的学校名单
—30— 省领导出席开学仪式的学校名单
一、广东省机械技工学校
二、广州市冶金高级技工学校
三、深圳市高级技工学校
四、珠海市技工学校
五、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
六、佛山市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
七、韶关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八、河源市技工学校
九、梅州市技工学校
十、惠州市农业学校
十一、东莞理工学校
十二、中山市高级技工学校
十三、江门市高级技工学校
十四、阳江市技工学校 十五.湛江市高级技工学校
十六、茂名市高州农业学校
十七、肇庆市高级技工学校
十八、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
十九、潮州市技工学校
二十、揭阳市普宁职业技术学校 二十一.云浮市技工学校
—31—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退役士兵 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粤府办明电„2007‟96号(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根据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会议精神,省政府决定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
(二)各有关部门、军分区(警备区)、有关学校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对退役士兵学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和成效。
(四)有关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情况和实施效果。
(五)教学和后勤服务情况。
(六)对退役士兵学员进行有效管理的新方法、新措施。
二、督查范围和人员分组
本欢督查分五个督查组,分别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劳动保障厅、教育厅、民政厅、省军区各一位分管领导带队,对珠江三角洲、粤东、粤西、粤北和广州地区省属学校五个片
—32— 区部分承担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技工学校和取业技术学校进行专项督查(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督查时间
2007年4月18日一27日。各督查组具体工作安排由组长(牵头)单位负责,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各市有关单位向督查组作工作汇报(各单位均须报送一份书面汇报材料,市政府同时报送一份书面综合汇报材料)。
(二)请各有关学校根据督查内客,认真组织落实具体检查项目,安排督查组开展现场检查。同时,组织退役士兵学员代表和班主任代表召开工作座谈会,并向督查组作工作汇报(报送一份书面汇报材料)。
(三)督查工作结束后,请各组组长(牵头)单位分别撰写督查报告,由省劳动保障厅汇总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33—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 部门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教育
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7‟86号(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劳动保障厅反映。
—3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和省长黄华华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对参训退役士兵的教育管理,进一步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臵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6‟20号)和•省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07‟81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分级负责、协调配合、从严管理,以“三个满意”(即部队满意、退役士兵本人满意、用人单位满意)为目标,建立统一完善的培训教育管理制度,促进退役士兵学员顺利实现“三个转变”(即从军人到学生、从军营到校园、从习武到学技的转变),确保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二)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单位)和承训学校具体实施。
2.协调推进原则。各级劳动保障、教育、民政、财政、公安、宣传、信访、维稳部门和军事机关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35— 形成合力,共同指导帮助承训学校解决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教管结合原则。对退役士兵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既注重传授知识和技能,坚持正面教育引导,又坚持依靠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实现教育和管理相统一,教书和育人相结合。
4.确保稳定原则。认真制订有关工作预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妥善解决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稳定。
5.创新发展原则。各有关部门(单位)和承训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和退役士兵学员的特点,总结经验,创新思路,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教育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三)完善领导协调机制。
各地要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纳入当地政府领导班子政绩考核指标。要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部队参与、学校实施的综合管理体制,建立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并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单位)和承训学校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定期沟通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工作落实。
(四)明确部门工作责任。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积极配
—36— 合,相互支持。民政部门负责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宣传、预测人数、报名和学员档案资料的接转及协助做好推荐就业工作。劳动保障、教育部门负责招生录取、培训教学和管理,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和搭建推荐就业平台工作。财政部门要确保培训资金落实到位,并加强对培训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军事机关和公安、维稳、信访部门负责配合学校开展法制和纪律教育,建立健全参训退役士兵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联动处理机制,及时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开展有关宣传工作。
三、坚持自愿报读原则,切实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发动和入学管理工作
(五)做好入学宣传发动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和军事机关要会同各级劳动保障、教育、宣传等部门,认真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入学的宣传发动工作。要准确宣讲和把握政策,严肃政策解读,详尽、细致地告知退役士兵学员所能享受的优惠政策,明确其在学校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退役士兵报名前须递交入学申请,原则上就近就地安排受训,入学时要与学校签订培训协议书。坚持自愿报读原则,对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退役士兵不动员参训:1已取得大专以上文凭或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2已有工作岗位的;3家庭生活十分困难,迫切需要马上就业又有就业单位的;4复工、复职、在校大学生复读以及服役满10年以上的复员转业
—37— 士官。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报名期限放宽为两年,自退役之日起两年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均可申请入学培训。
(六)改革和加强入学管理。
改革春季入学模式,从2008年起实行退役士兵学员与普通学生秋季同时入学。各级民政部门于每年3月向各级劳动保障和教育部门提供预培训计划,7月份接受培训报名,8月中旬提供报名名单。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现有信息网络的基础上,建立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网上报名系统,方便退役士兵了解和报读有关学校。
退役士兵学员入学后,各承训学校要组织摸底考试,了解和掌握每一个退役士兵学员的知识水平和思想动态等情况,针对其特点和需求,做好分班等入学准备工作,科学制订教学计划和统筹教学资源。
符合报考高等职业院校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到属地招生部门报名,经全省统一考试后,由教育部门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四、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肃校风校纪
(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各承训学校要根据退役士兵学员的特点,以现有的学籍管理等教育管理制度为基础,进一步修订完善退役士兵培训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要邀请承训学校所在地军事机关指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优秀干部,挂钩指导学校有关管理工作。
—38— 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当地人武部门负责,把学员纳入地方民兵预备役管理,负责思想教育、行政管理和学员民兵预备役管理。充分发挥退役士兵学员自我管理的作用,组织学员积极参加党团活动,并挑选优秀学员担任学校学生会和团组织干部,参与学校日常管理,发挥其模范带动作用。淡化退役士兵学员的特殊身份,逐步取消退役士兵学员就餐专用窗口以及专门教室、专门活动室等特殊管理措施;退役士兵学员要统一穿着校服,除特殊节日或专门活动外,平时不统一穿着军装,不提倡穿着迷彩服;对保留、佩戴军衔的,由各有关军事单位予以收回。对2008年以后入学的退役士兵学员,原则上不单独编班,将其按学习专业与普通学生统一编班,与普通学生同学习、同实操、同生活。
各承训学校要规范退役士兵学员的档案管理。退役士兵入学前,民政部门要将退役士兵学员名单和档案资料的复印件(由安臵地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及时移交给承训学校。各承训学校要为退役士兵学员建立在校期间的学籍档案,退役士兵学员离校时(包括中途退学或毕业就业),必须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八)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各地、各部门(单位)、各承训学校要对退役士兵学员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他们珍惜机会,努力学习,立志成才。省劳动保障厅要会同省教育厅、民政厅和省军区有关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及教师成立讲师团,深入各承担培
—39— 训任务的片区或学校开展巡回宣讲教育活动。各承训学校要通过专题报告、学习座谈、参观企业、技能成才人士介绍经验等多种形式,在退役士兵学员中广泛深入开展光荣传统教育、法制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要在退役士兵学员中广泛开展“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争先创优的标兵,学技报国的典型”的排头兵活动;特别要把法律知识作为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把法制教育融入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努力营造退役士兵学员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其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
(九)加强心理辅导。
各承训学校要把退役士兵学员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作为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要建立学校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人员,切实做好心理咨询工作。要认真开展心理摸查,建立心理档案,畅通任课教师、班主任、管理人员、校领导与学员的思想沟通渠道,及时掌握学员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地做好教育疏导工作。要开展灵活多样的心理辅导,帮助学员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消除心理困惑,增强克服困难、承受挫折的能力,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十)狠抓校风校纪。
—40—
各承训学校要开展经常性的校风校纪教育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增强退役士兵学员的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对退役士兵学员的管理,要狠抓一个“严”字,突出一个“情”字,体现一个“活”字,切实维护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和校规校纪的学员,各承训学校要按照“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进行严肃耐心的批评教育;对不按照正常教学秩序上课,利用学校食宿条件到社会上打工的学员,均按旷课处理,并按相关规定处分;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学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符合开除条件的,给予开除处分,处分决定报受处分学员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和人武部备案。要不断强化退役士兵学员的法制观念,提高其守法自觉性,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对涉及刑事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等违反法律法规的学员,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十一)创新教学模式,提高培训质量。
在坚持两年制免费培训政策总体不变的前提下,以推荐就业为基本目标,鼓励各承训学校结合实际,创新方法,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能培训,促进退役士兵学员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允许退役士兵学员根据自身文化水平报读中级工班或高级工班;各承训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对现行的退役士兵
—41— 学员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作适当调整,理论课以实用、适度为原则,加大实操课比例;积极采用模块式、一体化、行为引导等教学方法,探索学分制、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等培训模式,满足学员的不同需要。
(十二)开展校企合作,拓宽就业渠道。
建立符合退役士兵学员特点的校企合作保障机制,由有关部门、企业和学校组成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共同研究退役士兵学员培训和推荐就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各承训学校要主动与企业加强沟通和协调,与企业签订•退役士兵学员就业意向书‣,指导学员开展半工半读和勤工俭学活动,帮助学员联系就业实习岗位,实现培训与生产岗位对接,拓宽学员就业渠道,坚定学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信念,促进学员稳定、优质就业。
(十三)健全奖惩办法,提高管理效能。
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成效显著的学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给予通报表扬,并在政策扶持和专项资金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对管理不力、屡出问题的,予以通报批评。各承训学校要完善奖学金制度和评优制度,对表现好、成绩好的学员,给予发放奖学金、通报表扬以及优先推荐就业等形式的奖励;对因表现差和成绩不合格而不能毕业的学员,学校不予推荐就业。
(十四)改革入学收费政策,调动参训积极性。
为加强对退役士兵学员的教育管理,充分调动退役士兵学
—42— 员参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坚持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总政策、总原则不变的情况下,适当改革当前全免费入学的操作办法,实行“先垫后付”政策,即财政部门仍按原定办法一次性将培训补助资金拨付各承训学校,但退役士兵学员入学后,每学期必须先自行垫付10%的学费,待其按照要求完成培训课时并考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后,各承训学校再将其本人垫付的学费一次性予以返还。对未完成学业或中途以非正当理由退学的学员,其垫付的学费不予返还。退役士兵学员请假(病假除外)或不在校上课期间不享受生活补助。
各级政府应及时足额发放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安臵补助,确保退役士兵顺利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十五)积极探索培训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在按现有政策和办法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培训管理的新思路,紧紧围绕退役士兵安臵改革和促进就业的根本要求,结合广东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的特点,创新培训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实效。
—43—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广东省 技工学校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入学前 基础准备工作检查要求的通知‣
粤劳社办„2006‟423号(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各有关技工学校:
现将•广东省技工学校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入学前基础准备工作检查要求‣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为明年1月份我厅组织的联合督查组检查工作奠定基础。
—44— 广东省技工学校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
入学前基础准备工作检查要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技工学校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技工学校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粤办发„2006‟20号和粤委办„2006‟136号文件要求,结合技工学校实际,制定本检查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建立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一把手任组长,教务科、学生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组织领导退役士兵培训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学员在学校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包括思想政治工作组、后勤管理工作组、教学管理工作组等,由分管校长和各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解决各专项工作具体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具体责任落实到个人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改善住宿环境,让学员住得好
(一)退役士兵学员相对独立住宿,有条件的学校可新建
—45— 独立宿舍,没有条件的学校要采取“租、借、腾”的方式解决。
(二)为退役士兵学员预留足够的床位,人均宿舍面积不少于3.75平方米(包括阳台、卫生间),原则上每间宿舍不超过8人。
(三)原则上宿舍必须配备卫生间,没有的必须确保每层楼走廊两端有足够的卫生设施;宿舍附近必须有洗澡热水供应,建议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要有可供衣服晾挂的空间和设施。
(四)宿舍楼水电和门窗全部修缮一遍。完成宿舍内部家具、电器的配备和安装,每间宿舍配备200卡(或磁卡)电话机、储物柜、行李架等。每间宿舍要装挂电风扇,原则上每四个人不少于一部。有条件的要安装直饮水。
(五)安排专门的部队退伍的宿舍管理员,24小时进行值班管理。
三、完善食堂设施,让学员吃得好
(一)原则上学校要开设退役士兵学员专门窗口和划分相对独立就餐区域,可根据各自条件和退役士兵学员人数进行设臵。
(二)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为退役士兵学员提供卫生可口、品种多样、营养搭配合理的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三)食堂工作人员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工作时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和口罩。
(四)有合格的餐具专门消毒设备,按要求进行餐具清洗
—46— 消毒。食堂每天至少清洗一次,要严格确保厨房的卫生。
四、加强教学管理,对学员教得好
(一)根据市场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和培养目标制定新的实习大纲,建立有利于培养退役士兵技术应用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模式。
(二)编制退役士兵培训专业的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根据教学计划编制专门教材,可采用活页纸形式的教材进行授课。
(三)挑选专业教师,专门配备专业素质高、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任课;配备教学专职管理人员,保证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五、配齐教学设备,让学员学得好
(一)压缩理论课时,增加实训课时,使实习课达到高密度、高强度、当堂讲授、当堂实践、当堂掌握的要求,突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特点。
(二)添臵实习设备和器材,保障生产实习工位,形成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
(三)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争取在退役士兵入学时与企业签订实习用工协议,充分利用企业的场地和设备进行实习教学。
六、加强学生管理,对学员管得好
(一)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地防控和处臵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二)请当地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干部挂钩指导退役
—47— 士兵学员管理工作,原则上承担退役士兵培训任务学校安排一名挂钩辅导员,超过500名退役士兵学员的学校必须安排二名以上。
(三)要安排优秀的专职班主任进行管理,原则上每班配备2名班主任(男女各一名);有条件的学校要调整军转干部担任副校长。
七、加强思想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一)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及时解决退役士兵学员思想问题的工作机制,耐心细致地做好其思想政治工作。
(二)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人心,统一思想。
(三)安排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校外第二课堂氛围。
(四)专门设立退役士兵学员热线电话和意见箱,建立畅通的交流反馈渠道,及时帮助解决其困难和问题。
—48—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广东省 技工学校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
近期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
粤劳社函„2006‟1571号(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各有关技工学校:
现将•广东省技工学校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近期工作指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培训有关工作。
—49— 广东省技工学校开展退役士兵 职业技能培训近期工作指导方案
为确保广东省技工学校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取得实效,促进退役士兵稳定就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臵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6‟20号)和•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臵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委办„2006‟136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劳动保障部门职责和技工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化我省退役士兵安臵改革,坚持以人为本,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稳定就业为目标,动员组织退役士兵参加技工教育,力争使每个退役士兵掌握一种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获证(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率、就业率达到100%,实现部队满意、退役士兵满意和用人单位满意,为建设人才大省、经济强省、和谐广东,促进国防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促进稳定就业原则。通过培训,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竞争能力,实现稳定就业。
——分级负责原则。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行属地
5.潜江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篇五
2012-06-11 点击率: 227 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工作是一项利国、利军、利民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对于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竞争能力,缩小城乡安置差别,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和国防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围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这一主题,我们组织力量进行专题调研,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思路进行了初步探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武穴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主要做法
“退役士兵是个宝,用在哪里都叫好”,说的是退役士兵有着优良的思想作风和过硬的身体素质,干啥都是块好料。民政部门作为安置退役士兵的职能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帮助他们开辟人生新的战场。2011年冬,武穴市民政局基于对“退役士兵憧憬回故乡脚踏实地过日子、干事业”的认识,充分调研武穴经济发展模式,科学设置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方案,使退役士兵通过短期培训,迅速在本地经济生活中站住脚、找准位,从最可爱的人转变成最有用的人。
(一)摸准脉博定项目,确保学以致用
注重市场调研,科学分析用工信息。我们摸清武穴六大技能人才缺口:一是武穴祥云化工集团、武穴市美天生物科技公司、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对化工技工的需求;二是长江工具厂、亚兴车桥等机械加工企业对数控、模具人才的需求;三是矿山开采及农田水利工程改造项目对工程机械工的需求;四是汽车、空气源热水器等普及后对专业维修技工的需求;五是部分企事业部门管理岗位对信息化技术人才的需求;六是未来农业机械化、科学化种植对农技人才的需求。由此,我们科学确定了以化工、机械、电子、汽车维修、网络应用为主,种植专业为辅的培训方针,做到退役士兵即学即用、学以致用。
(二)广泛宣传造氛围,确保全员参学
我们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一项服务举措,通过各种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一是利用电视台新闻报道、滚动字幕等形式,广泛宣传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正确引导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在社会形成支持、接纳、鼓励安置改革的氛围;二是走进退役士兵家庭,一对一宣讲个人自愿免费培训政策,面对面分析就业形势,百分百动员参学;三是邀请退役士兵参观承训机构,了解师资力量的同时,借助承训机构就业典型事迹鼓励退役士兵树立就业、创业信心;四是组织退役士兵到用工企业考察,了解企业环境、工作待遇等,培养退役士兵学习热情和激情。
(三)科学考察选机构,确保学有专攻
为实现退役士兵培训学有专攻,我们联合教育、人社等部门,划定培训机构,并组织由专家、退役士兵代表、家属代表、用工企业代表等组成的考察组,实地对各培训机构进行逐一考察,对教学力量、教学设施、教学管理等各方面情况进行了解,最终由考察组投票选定承训机构,另外打破承训机构终身制,实行一年一考核,推行合同制办学。
(四)严格管理求效果,确保学有所成
为充分发挥退役士兵兴趣和特长,我们依据退役士兵实际,与承训机构研究,推行教管结合的培训模式,确保学有所成,规范日常教学。针对退役士兵文化程度较低、理论学习难度大、实际操作能力强的特点,科学运用以实践教学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以校本教材为主方的教学方法。突出技能实践教学,将课堂设在实训室和实训基地,实行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同时根据退役士兵学员人数、培训专业和其在部队所从事的军事专业情况,实行插班、单独编班、一对一教学等方式帮助退役士兵学到真正学到一技之长。管即严格培训管理,在科学制订退役士兵学员守则、规章制度,加强培训管理,加强校风校纪教育的同时,争取市人武部选派一名干部配合学校做好退役士兵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和心理疏导,引导他们发扬军队优良作风,增强自强意识,组织退役士兵赏与承训机构学生联欢,增强退役士兵归属感。如此同时,鼓励和引导有学习意向的退役士兵学员参加高级技能培训及学历培训教育。如2011年,退伍士兵龚元威通过在承训机构(武穴理工中专)培训学习,考上了湖北工业大学。
二、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查显示,我市虽在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遇到一些问题,如部分退役士兵学员因边打工边培训、文化基础差、纪律观念淡等等导致到课率低;承训机构追求经济效益,在退役士兵学员管理上存在畏难情绪;对文化程度低的退役士兵学员因人施教还有待探索;退役士兵希望出台培训和学历的政策规定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一)退役士兵对职业技能培训认识不统一。退役士兵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认识偏差较大,想法、心态各不相同。部分退役士兵对实行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存在疑虑,有等待观望的心态,有的出现思想反复,甚至存在“想早打工赚钱,怕参加培训吃亏;怕自己文化水平低,学不好;找个工作不容易,参加培训怕失去原来工作”等想法;有的认识到培训的重要性,但因家庭、社会诸多因素的影响放弃了培训,选择临时打工。
(二)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难集中。每年退役士兵在同一时间退伍回原征集地报到,但随着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比例逐步扩大,就业安置比例逐步缩小,一部分退役士兵考虑到回到地方也不安排工作,不如早找门路,早打算;有的退役后直接找到工作,干脆不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或请父母及亲属代替报到,先找到工作干着;有的对于职业技能培训,认为既花钱又浪费时间,犹豫不决,难以顾及;有的为求生计,退役士兵在无文凭、无技术、无技能中四处奔波,流动性极大,通知培训很难找到人,集中更难。
(三)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周期过长。退伍时间与职业技能培训时间相隔较长,工学矛盾突出。一方面,士兵退出现役回乡一般在每年的11月下旬至12月月底,但是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取消了以前的春季入学模式,采用的是秋季入学模式,即当年退役的士兵要在次年的9月份,与普通学生同时入学。这样一来,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时间与退伍时间相差近9个月。大部分退役士兵闲不下来,急于外出找工作,直接导致报名参训的退役士兵人数锐减。另一方面,政策规定接受免费中高学历教育的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短期技能培训最少也要三个月时间,与一些退役士兵希望尽快完成学业,实现就业的迫切愿望不相协调。个别退役士兵虽然报名参训并入学就读了,但对职业技能培训兴趣不大,有的边参加培训边找工作或边上班,工学矛盾相当突出,造成旷缺课的人数较多,学习时间难以保证,学习效果不够理想,难以达到培训目的。
(四)推荐退役士兵就业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省、市制订对退役士兵实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促进就业的政策文件中,大部分侧重于规定如何保障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而忽略了培训后的就业推荐问题。承训学校虽然有责任和义务做好退役士兵就业推荐和就业服务工作,由于承训学校的普通学生采用三年教学模式,退役士兵采用工学结合的两年学时教学模式,从理论到实践,普通学生都要比退役士兵的能力强,因此,承训学校未与企业建立符合退役士兵特点的校企合作机制,企业未能优先接收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导致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后的就业前景暗淡。
三、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几点建议
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第一,要营造全社会支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发动工作的力度,转变退役士兵及家长就业观念,是确保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取得成功的前提和关键。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家访、座谈会、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通过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安置改革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及职业技能培训的种种好处等,让每一位退役士兵更加了解职业技能培训的目的意义及有关政策规定,切实转变观念,珍惜机会,自觉报名参训。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退役士兵回乡报到为契机,做好改革政策宣传,如及时发放《致退役士兵一封公开信》、《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流程图》等;劳动保障、教育部门和有关学校要深入分析当前社会用工形势,宣传职业技能培训作用及学技能、促就业、创佳绩的先进典型。军分区(人武部)要利用民兵预备役部队组织整顿、征兵宣传、退役士兵回乡登记等时机,做好退役士兵思想动员等。通过社会全方位宣传,使退役士兵更加了解有关政策法规,更加理解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大大激发他们参训的积极性。
第二,要全面提高退役士兵报名参训率。全面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工作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政府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在实施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全面提高退役士兵报名参训率。要以回乡报到为契机,动员退役士兵报名参训。要紧紧抓住这一机会,向退役士兵详细解释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让退役士兵明白掌握知识和技能是改变命运的途径,激发他们报名参训热情。要以做通思想工作为重点,引导退役士兵踊跃报名参训。对不愿意报名参训的退役士兵,要采取集中与分散疏导相结合、做退役士兵与亲属思想工作相结合、一般引导与硬性要求相结合的“三结合”方法,灵活地做好退役士兵及亲属的思想工作,鼓励他们报名参训。对个别不太愿意参训的退役士兵,要采取重点转化方法,分工专人上门谈话,讲透意义、讲清政策、讲明好处,要不厌其烦,反复地做思想工作。要以当前就业形势为切入点,想方设法让退役士兵自觉报名参训。第三,要建立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专门机构。通过制定退役士兵的培训计划,培训工作方案,签订培训协议,为参训退役士兵购买保险,并收集用工单位的用工信息,向退役士兵反馈用工单位的情况,有针对性的对退役士兵开展培训。为使退役士兵更快、更好地实现从部队到地方的转变,参与日益激烈的就业市场竞争,立足于社会,安置部门应依据国家政策,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建立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培训中心和人才交流市场,不断扩大培训范围和就业范围,开拓新的安置领域。(1)搞好基础培训。首先,把帮助退役士兵转变就业观念列入培训的重要内容。退役士兵回到地方,面向社会就业,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次严峻的人生考验。只有通过培训学习,逐步调整心态,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找到位置,找回走向社会为祖国建功立业的信心和决心。其次,把劳动保障和退伍安置的政策法规以及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学习作为培训的必修课。(2)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有意掌握一技之长的退役士兵,结合当前就业市场走向,适时开办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班。(3)推广创业培训。通过调查发现,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和在乡村从事种、养业、门槛风险小、就业快,是实现退役士兵就业的有效途径。因此,把有意愿、有条件的退役士兵组织起来,开办创业培训班,帮助他们完善创业设计,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知识,请有经验的成功人士传授技能要点,让更多的退役士兵成为“代理商”、“小老板”和“农场主”。(4)开展联合培训。一是抓住本市经济大发展的机遇,与企业等部门联合培训。二是与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联合举办种养植业培训。三是与金融、保险、公安联合培训保险代办员和保安员。四是也可以与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一起纳入全社会再就业培训工程,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好综合规划。(5)合理选择培训时间。培训时间的选择以退伍的当年底或次年初为益。因为退役士兵刚返乡,还要在家休息一段时间,而利用这段空档时间进行培训是最佳时间,通过这段时间的技能培训正好可以好好学习一门技术,为退役士兵来年寻找就业机会奠定基础。第四,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要创办退役士兵的培训就业信息网站,全方位地公开退役士兵供求信息,要将求职退役士兵的专业特长、年龄、文化、身高等方面情况向外发布,同时将招聘单位的地理位置、行业情况、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信息逐项在网上公布,让供求双方通过网上信息选择培训专业,选择就业信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培训工作与企业对接,促进退役士兵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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