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024-07-27

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精选3篇)

1.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篇一

甘肃省2012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公告

2012-03-30 14:59:04 来源: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为做好培养年轻干部工作,为党政干部队伍储备后备人才,2012年甘肃省拟选调300名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在基层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省外“211”工程院校毕业生;省内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毕业生。

2、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单位、边远地区和艰苦环境锻炼成长。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同时具备: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②大学期间担任过班干部、班级以上团干部、学生会干部,或曾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③综合考评名次列本专业前三分之一;④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必须具备以上条件中的①④两项,且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需为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共正式党员,近两年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坚持在村工作,表现突出。

5、未受过纪律处分;应届毕业生无签约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无违反合同行为;服从组织分配。

6、身体健康。

三、选调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省内院校采取学生本人自愿申请、院校党组织根据选调条件审核推荐、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组织部门统一于4月18日前将《参加甘肃省2012年选调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和《参加甘肃省2012年选调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附件3)报省委组织部。

2、省外院校报名办法是:省委组织部于4月中下旬派人到北京、南京、西安、成都等重点院校集中地区组织报名。其它地区符合选调条件的毕业生可前往上述地区报名,或于4月16日至17日到兰州市西北宾馆(兰州市南昌路649号)3号楼报名。报名时需携带院校签注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的《参加甘肃省2012年选调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附件3)和有关证书。

3、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报名,由市州委组织部统一负责。程序是:符合条件人员本人申请,所在乡镇党委作出工作鉴定,县市区委组织部审阅档案并签注意见,市州委组织部审核推荐并汇总填写《参加甘肃省2012年选调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附《参加甘肃省2012年选调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附件4)和乡镇党委工作鉴定,于4月18日前报省委组织部。

(二)资格审核

甘肃省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证件及填报信息进行审核,按选调条件确定并通知初选人员。

(三)考试录用

甘肃省委组织部于5月份组织初选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录用按拟选人数分研究生、大学本科、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大类和专业类别,依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录人选,并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2012年甘肃省委组织部选调的优秀大学毕业生。

四、选调生分配

选调生分配坚持面向基层,鼓励到民族地区、艰苦地区工作。其中,博士研究生主要分配到兰州市以外的市州党政机关,硕士研究生主要分配到兰州市以外的县市区党政机关,本科生主要安排到兰州市以外的乡镇、街道社区工作。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继续留在本人所在乡镇工作。联系方式:甘肃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0931-8288467

附:

1、参加甘肃省2012年选调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基本情况一览表

2、参加甘肃省2012年选调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一览表

3、参加甘肃省2012年选调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

4、参加甘肃省2012年选调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

北京报名时间:待定

报名地点:待定

西安报名时间:待定

报名地点:待定

南京报名时间:待定

报名地点:待定

成都报名时间:待定

报名地点:待定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3月30日

2.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篇二

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关于继续从高等学校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辽组通字[2011]66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选调2012届优秀毕业生(含研究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

2012年省委组织部从我校选调3名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本人自愿,服从分配,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

2.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排名居本班级前10名,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外语水平(应通过国家大学英语、俄语、日语四级,艺术类毕业生应通过国家大学英语B级);

3.组织协调能力强。本科生须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研究生应具有大学和研究生期间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的经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学,遵守纪律;

5.其他资格条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推荐人选应为辽宁生源;定向生、委培生、独立学院学生和已经签约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参加考研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申报,但必须服从选调工作安排。

三、工作安排

1.报名(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1月9日前)。本人自愿报名并递交申请书至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把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做到宣 1 传到位,动员到位。

2.审查(1月10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审查推荐人选资格,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防止弄虚作假,真正把好选调生推荐入口关。一经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审查合格后,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将相关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上报材料包括:《辽宁省2012年选调生报名申请表》、《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考察材料》(一式一份纸质及电子版、另附4张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推荐人选身份证、外语过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报党委组织部。

3.推荐(1月11日至1月15日)。组织部认真复核推荐人选材料并上报党委批准,报省委组织部。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省委组织部将统一组织考试,择优筛选。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按照学校选调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3.其他后续工作(时间另行通知)。其他考察、体检、公示、计划分配等安排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

附件:

1、2012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 2、2012年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

3、考察材料模式

3.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篇三

皖组字 [1999]10号

各市、地、县委组织部、人事局,各大学党委:

为加快年轻干部成长的步伐,从基层和基层抓起,培养造就一大批能够担当重任的合格领导人才,现就我省进一步做好从高等院校选调部分优秀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选调生工作的目的和原则

选调生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为各级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人才来源。工作中要把重点放到培养教育方面,在提高成才率上下工功夫。

二、选调范围及人数

原则上从是省内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中遴选。省外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符合条件、本人愿意,也可作为选调对象。每年选调数量为 50人左右,其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女性和少数民族毕业生。

三、选调生应具备的条件

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组织观念强,服从分配,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学习成绩优良,知识面较宽,综合素质较好,有一定的工作魄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的需要。

选调对象应是毕业生中表现优秀的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品学兼优的毕业生(简称“双优生”)。

四、选调程序

1、制定、下达计划。省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生源籍贯等情况,确定每年的具体选调名额和分配意向,并在4月上中旬会同省人事厅、省教委下达到各有关院校。

2、推荐、确定对象。各有关高校应根据条件和下达的名额,结合“双优生”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平等、择优、自愿”的原则,采取院、校党组织推荐和本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推荐和预选。凡不愿到基层锻炼的,不要推荐为选调生。报名、推荐单位系(院)党总支、校(院)党委初审后,学校应于4月底以前将选调生建议人选名单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选调生审批表》和学生成绩表等材料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委审查,经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合格,即可批准为选调生。《审批表》(一式六份),一份存入学生档案,二份将分别转送毕业生分配单位所在的市、地、县(市、区)组织部门或企业的组织人事部门,另三份分别存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和省教委。

3、分配派遣。选调生纳入全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调配计划,派遣到各有关市、地委组织部报到,由市、地委组织部商人事局分配到基层单位工作。选调生工作单位落实后,有关市、地委组织部要将其分配去向报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备案。

省外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双优”毕业生,志愿作为选调回皖工作的,参照以上程序办理。

五、培养与管理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负责全省选调生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定有关选调和培养使用的方针、政策。选调生在派遣之前,由省委组织部集中培训,使他们了解、掌握到基层工作必备的政治理论、经济管理、法律法规、领导科学等基础知识。要建立选调生管理档案,主要包括:选调生审批表、组织推荐材料、考察材料、民主评议(测评)情况、考核情况、培养和奖惩情况等。适时进行跟踪考察。通过召开不同形式的全省选调生座谈会或工作经验交

流会,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

市、地、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局负责所在地选调生的分配、考察、培养、日常管理等工作。

(一)各有关市、地委组织部、人事局应本着有利于选调生锻炼成长的原则,将选调生分配到那些领导班子团结,风气较好,工作环境较好,并能发挥其专长和作用的乡镇和部分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凡分配到乡镇机关工作的,如属现满编单位,允许暂超编接收。试用、见习一年期满后,即予办理任职或转正定级手续。

(二)工作满一年后,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对表现特别优秀的,要选拔到乡镇、企业或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也可选拔补充到县以上党政机关。各级党委对在基层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选调生,要重点进行培养,及时大胆提拔使用。选调生的提拔使用情况,要及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三)市、地委组织部、人事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召开选调生座谈会,组织选调生汇报工作、学习、思想情况,以加强经常性的管理、教育工作。

(四)实行动态管理。结合考察,每年对选调生队伍进行调整,将不适合继续作为选调生培养的调整出去。调整工作由市、地委组织部、人事局提出意见,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备案。

(五)市、地委组织部每年向省委组织部书面汇报一次选调生工作情况。

所在部门和单位党组对选调生的培养管理负有重要责任。政治上要从严要求,工作上大胆使用,生活上予以关心,要经常与选调生谈心,有针对性地做好管理、教育工作,注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尤其要教育和引导选调生珍惜机遇,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决不能有任何的特殊感和优越感。要自觉发扬艰苦奋斗、勇于奉献的精神,虚心学习,扎实工作,努力在基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刻苦磨练,增长才干,建功立业。每年选调生要写出一份工作和思想小结,报所在县(市、区)组织部或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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