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防治计划

2024-11-04

矿井瓦斯防治计划(共9篇)

1.矿井瓦斯防治计划 篇一

矿井瓦斯防治规划

矿井前制订的瓦斯防治规划期限为一年,主要目标是杜绝瓦斯事故;消除矿井的煤与瓦斯突出现象;消灭瓦斯事故,实现安全工作零目标管理。

资金计划:按销售收入的1%-2%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的投入,且用在瓦斯治理方面不得少于30%;如果提取的安全费用不足时,必须增加投入,直至矿井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同时应按照每年不低于5万元的应急救援经费的投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的演练,并随着经济增长、安全准入制度等要求,必须逐年增加。

保障措施:

㈠、明确职责、成立瓦斯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和副矿长

成员:各部室及区队正职

领导小组组长是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瓦斯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瓦斯事故负主要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瓦斯治理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通防科,通防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㈡、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瓦斯治理工作落实

1、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排查治理瓦斯等隐患;

2、建立瓦斯超限追查制度,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

3、建立通风系统调整管理制度,明确程序、分级审批、专人指挥,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

4、完善排放瓦斯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排放措施,确保瓦斯排放安全;

5、建立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检查制度,配备足够的瓦斯检查人员,落实巡回检查和专人检查规定;

6、建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保证贯通两巷的正常通风和系统稳定、瓦斯不超限;

7、建立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加强矿用设备安全标志管理,加强机电设备和供电系统维护,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及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坚决杜绝失爆,保障供电安全。

8、建立安全检测监控仪器仪表维修保养制度,保证仪器仪表完好,符合要求。

㈢、加大安全投入,扎实推进瓦斯治理工作

1、进一步加大瓦斯治理投入。按照销售收入的1—2%用于安全投入,且其中必须保证30%的资金用于瓦斯专项治理。

1)相关部门保障瓦斯治理目标考核所需物资和资金,保证奖罚兑现。

2)对影响瓦斯治理目标考核工作的相关单位,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瓦斯治理目标考核结果公开宣传,营造全员参与的氛围,更好的促进瓦斯治理目标考核工作的开展,提升瓦斯治理水平。

2、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瓦斯治理工作。要健全瓦斯治理机构,和各大专科院校联合,引进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管理人员,并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快构建瓦斯防治科技支撑体系。

3、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煤矿瓦斯治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提升矿井安全装备水平和技术保障。

㈣、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继续通过校企联合办学和实施继续教育等措施,大力人才战略,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加快培养“一通三防”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

建立健全全员安全培训体系。充分发挥矿培训办三级培训机构资源优势,加强培训师资、大纲、教材、考核标准和题库建设。加强对全员培训,强化对各部室队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重点抓好生产一线职工的培训,建立培训档案,严格考核,并定期或经常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增强其搞好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㈤、加强瓦斯治理经验的交流与学习,我矿积极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大对瓦斯治理经验交流力度,积极使用先进的采煤方法、采煤工艺,引进新的瓦斯治理经验和技术,完善我矿瓦斯治理体系,保证我矿安全生产。

附件二: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规划审批文件复印件

2.矿井瓦斯防治计划 篇二

关键词:煤层深度,瓦斯,综合防治技术

1 概况

73上03综放面是七采区东翼3上煤层第二个区段的工作面。东起工作面切眼, 紧邻鲍店煤矿与东滩煤矿边界保护煤柱, 北邻已回采完毕的73上05工作面, 设计停采线运顺端距七采东部回风巷37m, 煤层平均厚度5.35m, 属自燃煤层。

该工作面煤层埋藏较深, 综合机械化开采强度高, 其回风隅角瓦斯涌出量较大, 为强化瓦斯管理, 杜绝瓦斯超限事故, 确保工作面的安全回采, 我矿在73上03工作面采取了瓦斯综合治理措施, 治理效果显著, 现将瓦斯治理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2 七采区瓦斯涌出影响因素分析

2.1 本煤层瓦斯影响因素

2.1.1 瓦斯含量

受七采区瓦斯地质赋存条件影响, 工作面本煤层内瓦斯含量较高, 它是影响瓦斯涌出量的决定因素。经检查, 73上03工作面实体煤锚杆眼及钻孔内瓦斯浓度在3%~7%左右, 煤层瓦斯含量越高, 瓦斯涌出量越大。

2.1.2 煤层瓦斯压力及煤层透气性系数

2009年度, 我矿委托山东煤炭技术服务公司对七采区3煤、3上及3下煤层进行了煤层瓦斯压力测定, 判断结果为无煤层突出危险性。其中3上煤层测定结果为:瓦斯放散初速度ΔP=7<10 (mm Hg) , 煤层瓦斯压力0.19<0.74 (MPa) , 由上述数据可知, 七采区3上煤层透气性系数相对较高, 由于瓦斯放散初速度为瓦斯运移、涌出的动力, 对瓦斯涌出量影响很大, 故为影响73上03工作面瓦斯涌出的一个重要因素。

2.1.3 断层构造

73上03工作面回采期间通过Ⅶ-F40断层, 该断层面内延伸长度约50m, 经实测, 工作面过断层前期, 瓦斯涌出量略有升高, 但总体影响不大。

2.2 采空区瓦斯涌出影响因素

(1) 73上03工作面为U型通风方式, 上行通风, 进、回隅角之间存在漏风压差, 风流自轨顺进入工作面, 有少量进入采空区, 并将采空区内瓦斯自回风隅角带出, 这是导致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流瓦斯浓度升高的另一重要因素。

(2) 邻近采空区瓦斯涌出影响。73上03工作面沿73上05采空区布置, 73上05采空区内部瓦斯浓度为随着工作面的回采, 采空区面积逐步扩大, 对回采前期的瓦斯涌出量影响较大, 当采空区扩大到一定范围后, 瓦斯涌出影响趋于稳定状态。

2.3 矿压显现

(1) 工作面周期来压。工作面回采初次放顶、老顶初次来压及周期来压时, 工作面回风隅角及回风流瓦斯浓度明显升高, 回风隅角后部采空区瓦斯浓度在1%~2%之间, 回风流瓦斯浓度在0.1%~0.2%之间。

(2) 冲击地压 (矿震) 影响因素。73上03工作面位于七采区下部, 最大埋深为620m左右, 切眼距东滩矿采空区约50m。东滩矿四采区近南北布置, 造成矿区边界煤柱处于高应力状态。由于七采区是鲍店井田的最深区域, 临近矿井相邻采区已经开采结束, 属于一个宽泛的孤岛煤柱区, 因此应力较为集中, 73上03工作面受单侧沿空、开采及地质因素的影响, 在回采期间均发生不同程度的矿震, 为工作面瓦斯涌出的不确定因素。

2.4 推进速度

73上03工作面在6~8月份为我矿主采面, 9~10月份为辅采面。6~8月份, 月推进速度约150m~200m, 由于煤炭产量的增大, 单位时间内破碎的煤体增多, 故6~8月份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相对较高, 正常生产情况下, 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在0.3%~0.6%左右, 回风隅角后部采空区瓦斯浓度在0.5%~1%左右, 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在0.08%~0.14%左右。9~10月份, 随着推进速度的逐渐下降, 瓦斯涌出量也呈下降趋势, 至10月下旬, 73上03工作面处于末采状态, 工作面回风隅角风帘前瓦斯浓度稳定在0.2%~0.3%左右, 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稳定在0.04%~0.08%左右。

2.5 大气压力影响因素

6~8月为夏季高温季节, 每日12∶00~14∶V00为高温时间段, 随着气温的明显升高, 大气压下降梯度较大, 此时回采工作面处于低压期, 采空区瓦斯涌出量相对增加, 经检查, 回风隅角瓦斯浓度约增加0.05~0.1%左右。

2.6 瓦斯防治装备使用影响因素

工作面回采期间, 装备使用不正常现象, 是瓦斯浓度异常的不确定因素。

3 瓦斯治理技术

3.1 强化瓦斯管理

(1) 工作面设专职瓦斯检查员24小时检查瓦斯, 每班检查3次, 现场交接班, 安监员每班监督工作面瓦斯防治设施及装备使用情况, 杜绝了瓦斯超限作业。

(2) 加强工作面初次放顶、老顶初次来压及周期来压等关键环节的瓦斯检查, 来压前在两隅角施工砂袋隔离墙, 通防管理人员对工作面通风及瓦斯防治设施进行每日巡检, 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 合理调节工作面风量, 将工作面风量由960m3/min提升至1200m3/min左右, 提高了工作面风排瓦斯的能力。

(4) 回采期间, 取样固定班次、固定时间, 至少每5天对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流及轨顺沿空侧束管进行分析化验, 每日利用束管监测系统抽取一组数据, 并将分析结果报通防副总审阅, 及时掌握气体变化趋势, 探索瓦斯涌出规律, 有针对性的加强瓦斯检查。

(5) 工作面回风巷每隔500m增设1台甲烷传感器, 工作面回风隅角悬挂1台甲烷-氧气两用检测报警仪, 瓦斯检查员负责每班对甲烷传感器数值进行比对, 当发现二者误差大于0.1%时, 立即汇报通风科及通风工区, 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2 注浆堵漏

(1) 为进一步减少采空区漏风及促进工作面的防灭火工作, 充分利用工作面西高东低地理优势, 分别在工作面进、回隅角每隔10m施工1道砂袋隔离墙, 通过预埋采空区的注浆管路向隔离段注入粉煤灰, 有效抑制了采空区的瓦斯涌出。

(2) 对73上03轨顺邻近采空区进行补注胶体灰浆, 胶体灰浆覆盖遗煤表面, 不仅促进了工作面防灭火工作, 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煤体游离瓦斯逸散, 降低了邻近采空区向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

(3) 瓦斯防治设施、设备

(1) 挡风帘。工作面进、回隅角分别悬挂挡风帘, 用于降低进、回隅角漏风压差及漏风量, 达到抑制采空区瓦斯涌出的目的。

(2) 导风帘。工作面运顺侧倒数第4~5个支架处悬挂导风帘, 导风帘跨越2个支架, 前至顶梁, 后至人行道后立柱, 随支架同步移动, 呈倾角约70°将工作面风流引至回风隅角处。

(3) 空气扩大器。回风隅角安设2台空气扩大器, 1台安设在后部运输机转载机头, 1台安装在运顺端头支架上方, 随支架同步前移, 该装置以高压风为动力源, 将风流引向回风隅角上部, 达到瓦斯驱散目的。

(4) 瓦斯抽排风机。距工作面前煤壁约12m位置安设2台矿用气动抽出式局部通风机, 1台使用, 1台备用, 风机吊挂在运输顺槽巷道上部, 两风机距离约2m。该瓦斯抽排风机工作原理为以工作面高压风为动力源, 通过胶管与风机外壳上的气动马达进气口连接, 开启阀门, 压气驱动马达转动带动风叶轮旋转, 借助负压风筒将回风隅角处瓦斯以一定的速度排出风机。

4 效果与结论

3.浅议煤矿矿井瓦斯爆炸成因与防治 篇三

【关键词】爆炸特点;原因分析;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TD71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10-0216-01

瓦斯是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能够发生燃烧或爆炸,是矿井主要灾害之一,是煤矿的首要灾害,因此必须制定防治措施。

1 瓦斯爆炸的基本条件

瓦斯爆炸的发生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瓦斯浓度在爆炸界限内(理论上是5%~16%);二是有足够能量的点火源;三是混合气体中的氧气浓度不低于12%。三个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均不能发生瓦斯爆炸。

1.1 瓦斯的浓度

瓦斯浓度超限是形成瓦斯爆炸事故的根源。引起瓦斯爆炸的瓦斯浓度是有范围的,凡是浓度低于爆炸下限或高于爆炸上限的瓦斯混合物与点火源接触时都不会引起火焰自行传播。瓦斯浓度低于爆炸下限时,由于过量的空气作为惰性介质参与燃烧反应,消耗一部分反应热,起到了冷却作用,阻碍火焰自行传播而燃烧;相反瓦斯浓度高于爆炸上限时,由于可燃物过剩,即空气中氧气量不足,导致化学反应不完全,反应放出的热量小于损耗的热量,因而阻碍了火焰的蔓延而燃烧。在煤矿开采中,对一些不可避免的瓦斯浓度要采取措施,使其成为不能满足瓦斯爆炸的条件。

1.2 氧气的浓度

氧气的浓度必须达到12%以上,否则井下瓦斯爆炸反应不能够持续进行。在井下的封闭区域、采空区内及其它裂隙处由于有氧气消耗或没有供氧,可能会出现氧浓度低于12%的可能性外,所有通风、行人的巷道和工作面等一般氧气浓度都会高于12%。12%以上是极易满足的条件,在煤矿开采中,对氧气的浓度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使其成为不能满足防范。

1.3 火源

火源是引起矿井瓦斯爆炸事故的必备条件之一。火源可以分为弱火源和强火源。一般情况下,弱火源不能形成冲击波,不能使沉积煤尘转变为浮游状态;相反,强火源会产生冲击波,并把沉积煤尘转变为浮游状态。要发生瓦斯爆炸其火源必须要达到足够的能量,即温度一般不低于650℃、能量一般大于0.28mJ和持续时间大于爆炸感应期。这个条件通常很容易满足的。在煤矿开采中,对一些不可避免的火源要采取措施,使其成为不能满足点燃瓦斯的点火源。

2 瓦斯爆炸原因分析

2.1 故原因分析

瓦斯爆炸是一种化学爆炸,是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一瓦斯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受激发而发生的剧烈化学反应,反应时产生大量的热和气体。引起瓦斯爆炸的原因有:①存在CH4与氧浓度在爆炸浓度范围内的爆炸危险区;②在爆炸危险区内存在火源点。火区封闭后,封闭区氧浓度和温度有降低趋势,瓦斯浓度则逐渐上升。如果瓦斯浓度升至爆炸范围时,发火区温度仍很高(存在高温性火源),氧浓度尚未降到瓦斯爆炸极限浓度以下,就可能发生瓦斯爆炸。

2.1.1 自然条件不好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地质条件变得越来越复杂,煤层瓦斯含量和瓦斯涌出量都随之增大,煤与瓦斯突出越来越严重。同时由于开采深度的加大,使得现有的部分瓦斯治理理,不再能够适应新的生产条件。

2.1.2 通风不良

主要有通风系统不合理,存在风流短路、多次串联和循环风,造成供风地点风量不足,而引起瓦斯积聚;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不当、风筒未延伸到供风点或脱落引起供风点有效风量不足,而造成瓦斯积聚;掘进工作面擅自停电停风而引起瓦斯积聚;盲巷的瓦斯积聚。

2.1.3 引爆火源存在

井下引爆瓦斯的火源有:爆破火花、电气火花、摩擦撞击火花、静电火花、煤炭自燃、赤热的安全灯罩、吸烟等。但放炮和电器设备产生的火花是瓦斯爆炸事故的主要火源。

3 控制瓦斯爆炸事故的技术措施

3.1 控制井下瓦斯的浓度

3.1.1 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稀释井下空间的瓦斯浓度

通风是排放瓦斯最主要的手段。做好通风安全技术管理是防治煤矿主要事故的先决条件和关键环节。因此,所有矿井都必须要建立安全可靠的、独立的矿井通风系统。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能够保证井下所有工作地点有足够多的风量将井下涌出的瓦斯及时冲淡并排放出井外,避免瓦斯集聚,所以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是防止瓦斯爆炸最有效、最基本的措施。

3.1.2 搞好瓦斯抽放,降低煤层瓦斯涌出量

抽放瓦斯是防止瓦斯集聚的有效措施。随着煤矿开采深度不断加深,瓦斯涌出量变得越来越大,通风系统越来越复杂,通过通风的方法来使瓦斯的浓度降低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范围内,从技术和经济角度上看,都是不合理的。瓦斯抽放不仅能够有效利用瓦斯,还能够降低煤层的瓦斯涌出量。

3.1.3 加强瓦斯日常管理

加强瓦斯日常管理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瓦斯日常管理就是建立巡回检查瓦斯制度,就是要瓦检员不间断地下井检查通风情况和瓦斯的浓度,当发现局部积聚瓦斯问题时,要即时处理。

此,瓦检员在井下工作时,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严禁空班漏检情况发生。对于突出矿井,还应做好瓦斯突出预测工作。瓦斯日常管理是预防瓦斯爆炸事故的重要措施之一。

3.1.4 建立瓦斯监控系统,及时发现瓦斯超限

建立瓦斯监控系统,对控制瓦斯的浓度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瓦斯监控系统能够实现连续监测瓦斯,及时掌握瓦斯浓度的变化,同时也可能为事故应急救援决策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依据。在井下安装瓦斯监控仪器,对井下主要巷道瓦斯的异常情况实行连续监控,能够达到预防和控制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3.2 杜绝火源

火源是引起矿井瓦斯爆炸一个基本条件。要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在井下要杜绝一切非生产火源;严格管理和限制生产中可能发生的火源、热源。严禁井下使用架线电机车,在生产中采掘分开供电、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等措施限制火源的发生。

3.3 演习瓦斯爆炸

演练对预防瓦斯爆炸事故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煤矿企业应当在“防救结合,预防为主”方针指导下,认真制定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对其预案进行演习。制定瓦斯爆炸应急预案不仅有助于大平煤矿广大职工熟悉本企业的情况,而且能够指导瓦斯爆炸事故的预防工作和事故的应急救援。通过预案的演习不但能够使广大煤矿职工掌握各种应急技能,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应变能力,

4 结语

预防煤矿瓦斯爆炸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煤矿一切生产要把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放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本文从瓦斯爆炸条件出发,分析和提出了防止瓦斯爆炸应从控制瓦斯浓度、杜绝火源和演习瓦斯爆炸预案出发,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才能使矿井的生产达到本质安全化。

参考文献

[1]张永宏,徐秀英,张联众,白明,李凤强,矿井瓦斯爆炸事故幸存者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初步分析[A].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第五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7

4.矿井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篇四

预防瓦斯事故的措施包括防止瓦斯积聚、防止高温火源产生及防止瓦斯事故扩大。

必须建立和健全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各矿矿长必须定期主持研究“一通三防”工作(矿每月至少一次),并保证这一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各矿副职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各采掘区(队)长对所辖区内“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安监科长及驻矿安全监察站(站)长负责对防止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加强通风系统管理

1、加强供电线路管理,减少和杜绝主扇、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主扇因检修等原因需停电、停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主扇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防爆门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严禁主扇“带病”运行。

2、如遇到风机停电停风时,严格按《亨元顺煤矿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3、优化通风系统,简化通风网路,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每月按计划合理分配风量。不用的巷道及盲巷及时封闭,未构成全风压的工作地点必须使用局扇通风,不能出现死角。

4、各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尽可能实现独立通风系统。消除不符合《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各用风地点风量要符合《规程》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下确需串联通风时,必须符合《规程》114条规定,并制订安全措施。

5、井下各生产单位负责管理好本区域内的通风设施,严禁破坏或随意拆迁设施,确需改动时,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矿总工程师及安监、通风、生产、调度等部门批准。

6、巷道贯通前,综掘巷道距贯通点50m,炮掘距贯通点20m,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书面通知安监、生产、通风部门和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按照《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贯通后,通风科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因调整通风系统受到影响的区域,必须停电撤人,待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生产。

7、坚持“以风定产”的原则,不得超能力或突击生产;严禁微风、无风作业。

8、机电科和通风科要经常检查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防爆门和井下反向风门,保证风机正常运转,通风设施完好。

9、对采空区按《规程》规定及时进行封闭,防止瓦斯溢出。

10、巷道断面满足风速要求,风速超限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1、掘进工作面风机、风筒安装及使用符合《规程》规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且风机安设位置要合理,保证不出现循环风。

2、加强盲巷管理。所有掘进巷道都要采用局扇通风,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长期停风的独头巷道,要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发生停风时,由班组长、瓦检员立即撤出人员,设置栅栏、警示牌板,禁止一切人员和车辆入内,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当停风区最高瓦斯浓度≤1.0%,二氧化碳浓度≤1.5%,且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恢复通风。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1.0% 或CO2浓度≥1.5%,但最高浓度≤3.0% 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3.0% 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在救护队的指导和参与下进行排放。

3、一台局扇不得同时向两个生产的工作面供风;巷道拐弯时,不得留下长度超过6m的盲巷。

4、掘进作业时,要密切注意通风设施、设备状况,发现损坏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5、风筒由施工区队负责使用、管理,矿通风科、安监站负责监督检查。风筒吊挂要靠帮、靠顶、平直,拐弯处要设拐弯风筒,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设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风筒破口及时缝补,接头双反边,保证严密不漏风。

6、安设局部通风机地点的全风压风量应大于风机吸风量,瓦检员每班检查局部通风机附近的通风、瓦斯情况,杜绝风机发生循环风。

7、因检修、搬迁等原因需停运风机时,必须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并制定相应的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三、加强瓦斯管理

1、井下设专职瓦检员,严格矿井瓦斯检查制度,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有人作业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瓦斯涌出异常地点随时检查。

2、瓦检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每次检查后将结果及时填入瓦检手册和记录牌板上,做到井下记录牌、瓦检手册、瓦斯报表“三对口”。强化通风瓦检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严禁脱岗、睡岗、空班、漏检、假检及虚报瓦斯。

3、通风科每班审阅瓦斯日报,每天报矿长、矿总工程师审批,发现瓦斯有升高趋势,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4、入井干部、班组长以及流动电钳工、水泵工等特殊工种在井下作业时要佩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查作业地点的瓦斯情况,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5、加强员工教育,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观念。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0.5%,或采区回风巷、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0%,或上述地点CO2浓度≥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1.0% 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1.0% 时,严禁爆破。

6、各采掘工作面遇到瓦斯涌出增大地段时,必须控制循环进度,合理调整供风量,在保证瓦斯不超限的前提下,采取降低煤机割煤速度、多循环、小进度的方式组织生产。

7、严格执行“三级瓦斯排放制度”,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因故障出现停电停风后,在恢复通风前首先检查瓦斯,当停风区最高瓦斯浓度≤1.0%,二氧化碳浓度≤1.5%,且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恢复通风。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1.0% 或CO2浓度≥1.5%,但最高浓度≤3.0% 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3.0% 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在救护队的指导和参与下进行排放。

8、工作面出现停电、停风时,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9、掘进工作面严格按《规程》规定配风,风筒出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作业规程规定值,保证工作面的风量、风速符合要求。

10、加强安全仪器仪表维护保养,每半年至少将风表、瓦检仪等安全仪器仪表送有关部门进行一次计量鉴定,不得使用不完好、未经鉴定或超过鉴定周期的仪器仪表。

11、启封巷道、排放瓦斯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由矿山救护大队执行。

四、完善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1、监控室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设置传感器,传感器设置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安全监测系统有监控室进行日常维护,必须保证系统软件、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监控室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对传感器、分站、瓦斯电和风电闭锁红绿灯进行检查、调校、维修。

4、通风科对安全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5、各掘进工作面都要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工作面传感器布置在掘进工作面与风筒出口相齐风筒的异侧,吊挂在距顶板不大于200mm,距巷帮不小于300mm。传感器每隔7天校验一次。

6、采掘进工作面瓦斯传感器:报警浓度≥1.0%,断电瓦斯浓度≥1.5%,断电范围:采面及其回风巷、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瓦斯浓度:<1.0%。

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瓦斯传感器:报警、断电浓度≥0.8%,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瓦斯浓度:<1.0%。

由于瓦斯超过规定浓度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方可人工复电。

五、预防综采工作面瓦斯积聚措施

1、合理配风,防止工作面和上隅角的瓦斯浓度。

2、设置引风障,引导风流稀释架间和上隅角瓦斯。

3、综采工作面搬家回撤时,要安设风机对回撤作业区进行通风。

六、严格明火管理,防止明火源引燃瓦斯或引发“三爆”事故。

1、严格明火管理。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地面煤场内及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井下严禁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严禁不符合规定的电器设备入井。

2、井下电气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防爆性能,弱电设备要用安全火花型,煤电钻要实行综合保护,电缆接头严禁有“羊尾巴”、“鸡爪子”、“明接头”;维修搬迁井下电器设备必须停电;矿灯要完好使用,禁止拆开、敲打、撞击;严禁失爆电器设备在井下使用。机电科要每周至少一次对井下所有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责令限期整改。

3、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执行。

4、严格放炮制度。放炮必须用取得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打眼、装药、封孔、放炮等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井下严禁使用土炸药。

5、严禁带电打开各类电器设备的电控箱。

6、杜绝矿山杂散电流产生火花。机械运输设备金属摩擦与碰撞也会产生火花或局部升温;井下的非金属材料在使用时不得产生静电。

5.矿井防治瓦斯工作专业队伍 篇五

为了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有效防止矿井瓦斯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瓦斯防治管理机构和体系,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结合我矿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瓦斯防治工作专业队伍。

组长:郭小松

副组长:牟广才、白玉堂

成员:刘秀廷、杨德贵、静天贵、王振瑞、潘利军、赵国民、李宝才、邵小双、张国良

专业队伍办公室设在安检科。

6.矿井瓦斯防治计划 篇六

《矿井瓦斯防治》课程设计大纲

课程中文名称:矿井瓦斯防治课程设计大纲 课程编码:0440034 课程英文名称:Mine gas control theory course design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必修课 适用年级:三年级

适用专业:矿井通风与安全、总学时:30学时

先修课程:矿井通风学、煤矿地质学、矿山压力及其控制、矿井通风 后续课程:无

编写人:关键、李诚玉 审定人:丁永明、陆卫东

一、课程设计目的和要求

1、设计目的

《矿井瓦斯防治技术》课程设计是学生学习该课程结束后进行的一项实践教学环节,是课程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通过课程设计加深对《矿井瓦斯防治技术》和其它课程所学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综合应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计算、绘图和设计能力,为毕业设计奠定基础。

2、设计要求

本大纲是根据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矿井瓦斯防治技术》课程教学标准课程目标对实践技能的要求而编制。

(1)设计说明编写要求:字体工整、整洁、字数一般在1万字以上,设计图纸按工程图要求绘制、正确、整洁、无差错。要求绘制三张图:

① 采区和工作面巷道布置图一张(比例1:5000)② 抽放钻孔布置平面图和剖面图一张(比例1:2000)③ 综采工作面抽放瓦斯系统图一张(比例1:5000)(2)设计说明书编写章节的建议 第一章 综采工作面概况

第一节 采区位置范围、地质条件和煤层综合柱状图 第二节 煤层瓦斯参数和抽放瓦斯参数 第三节 采区和工作面巷道布置、采煤方法 附:综采工作面巷道布置范围

第二章 瓦斯储量计算、抽放瓦斯必要性论证 第一节 煤层瓦斯储量计算

第二节 工作面可抽放量计算和抽放必要性可行性论证 第三章 煤层瓦斯抽放方法设计 第一节 抽放方法的比较和选择 第二节 抽放钻孔参数确定

第三节 绘制抽放钻孔布置平面图和剖面图 第四章 综采工作面瓦斯抽放系统

第一节 工作面瓦斯抽放设施的配置和布置 第二节 抽放管路的计算和选择 第五章 瓦斯泵选型

第一节 抽放系统管道阻力计算 第二节 瓦斯泵流量和压力计算 第三节 瓦斯泵选型确定

矿井瓦斯防治课程设计大纲

第六章 工作面瓦斯抽放安全技术措施

二、课程设计方式

(1)讲课;(2)习题课;(3)讨论课;(4)实验课;(5)其它;

三、课程设计内容

1、设计题目为:某矿某采区某综采工作面本煤层瓦斯抽放设计。由指导老师提供设计采区的地质条件、巷道布置、综采工作面位置和范围、采掘方法、通风方式、瓦斯参数和其他设计所需要的已知条件。

2、根据已知条件进行瓦斯储量计算、抽放必要性论证、抽放方法比较和选择。

3、计算和确定钻孔布置参数,并绘制抽放钻孔布置平面图和剖面图。

4、进行抽放管选择计算,决定抽放管路及附属设施的配置和布置;计算管道阻力;绘制综采工作面抽放瓦斯系统图。

5、瓦斯泵选择计算,确定瓦斯泵型号、瓦斯泵房位置和基本要求。

6、工作面可抽量计算;工作面抽放率计算;抽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课程设计时间、地点

1、时间安排:

(1)课程设计时间安排为一周。

(2)指导教师要提前布置设计任务,使学生利用课外时间提前进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3)在课程设计期间,学生进行设计计算、绘图和编写设计说明书,指导教师每天进行巡回指导。

(4)课程设计最后三天每位学生都要进行课程答辩,由指导老师提问,学生对设计问题进行回答。

2、地 点: 实验室与实训基地。

五、课程设计考核办法与成绩评定

1、考核方式:

依据课程设计答辩情况、说明书编写质量、设计图纸绘制质量,综合考核评定课程设计成绩,课程设计成绩计入课程综合成绩,单独列入学生各门课程成绩内。

2、成绩评定:

设计结束时,由指导老师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分按五级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评分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方案的合理性(2)独立工作能力

(3)设计说明书的内容和质量

(4)学习态度,思想作风和组织纪律

六、教材及教学参考书

1、教材

愈启香编著,《矿井瓦斯防治》,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1992

2、教学参考书

[1]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通风安全教研室编,《矿井瓦斯防治技术》,2006 [2] 王省身主编,《矿井灾害防治理论与技术》,中国矿业学院出版社,1986.11 [3] 张国枢主编,《通风与安全学》,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4] 张铁岗主编,《井瓦斯综合治理技术》,煤炭工业出版社

矿井瓦斯防治课程设计大纲

[5]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炭工业部制定,煤炭工业出版社,1995.1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对每个学生的设计都要严格考核,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分评定,具体标准如下

1、优秀:设计计算正确、方案选择合理、工作量饱满、书写工整、图面整洁且完全符合制图规范、结构分析设计合理、计算结果准确、善于独立思考,并有独到之处,允许有微小的毛病和不足存在。

2、良好:设计计算正确,方案选择合理,书写工整,图面整洁且完全符合制图规范,工作量饱满,设计计算正确,方案分析设计合理,计算结果较准确,在计算与制图方面留存一定不足,但不是主要问题。

3、中:设计计算基本正确,方案选择基本合理,但存在某些缺点,图面质量一般,工作量达到要求,基本符合制图规范,计算结果基本准确,设计方面留存某些问题。

4、及格:设计计算基本正确,方案选择基本合理,但存在一定问题,图面质量一般,基本符合制图规范,工作量达到要求,计算结果基本准确,设计方面留存某些问题。

7.矿井瓦斯防治计划 篇七

一、煤矿井下瓦斯气体的释放特征

煤矿井下瓦斯气体通常是指采矿过程中或采矿之后释放的甲烷气体。井下产生的瓦斯气体也称为矿床甲烷。井下的瓦斯气体的流速和组成很不固定, 在典型的瓦斯矿井通常其通风测试中含有0.1%-1%的甲烷, 这么少的瓦斯气体当出自煤层缝隙时的其浓度可高达60%-95%, 这么高浓度的气体散发出来后逐渐稀释, 因此, 井下不同区域的瓦斯气体浓度大不相同。井下瓦斯气体的爆炸浓度为5%-15%, 在这个浓度区间内瓦斯气体遇到明火后会与可燃性煤尘一起发生剧烈的爆炸。在煤层的挖掘过程中, 瓦斯气体的释放会受到很多因素如地理、开采方式的影响。每个因素对瓦斯释放的贡献程度不同, 彼此之间很难区分, 由此引入了“释放率”的概念, 具体定义为开采单位煤炭所产生的瓦斯的量, 瓦斯释放率的大小决定该煤矿是否需要抽采瓦斯或采用大功率通风, 这不是指开采煤层中的气体含量, 而是表示煤炭开采后会产生多少瓦斯气体。在规划矿床甲烷资源中气体含量是一项重要指标, 气体含量、地质条件以及工程数据都将用于最初估计瓦斯释放量和通风需要。在开采过程中, 煤矿的瓦斯含量主要来源于煤层中甲烷气体的释放。

二、抽采瓦斯气体的意义

抽采瓦斯气体的目的和意义主要是提高煤矿地下开采的安全性并且提高煤炭生产效率, 另外, 瓦斯气体抽采后封存起来可以用于开发出清洁能源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一) 排放瓦斯气体可以保证井下安全开采

井下瓦斯气体爆炸的主要原因是不能制定和遵守井下瓦斯气体所允许的最大极限浓度。通常井下缺少应急瓦斯排放系统即通风设施, 不能及时排除大量的气体进而导致瓦斯浓度过高造成爆炸及伤亡事故。另外, 通风系统排气效率很低也是主要因素, 现有的通风系统只能排除产生瓦斯总量的30%左右, 而不是排放到总瓦斯的60%-70%。还有一些矿的瓦斯管理及监督检测报警系统不到位, 煤矿为了扩大产能加快开采面积, 而现有的瓦斯检测系统或人工测试不能与大规模的生产相配套, 结果造成瓦斯实际排放量大, 瓦斯抽放系统不能够及时排放, 而且不能真实、及时汇报井下实际瓦斯浓度, 进而导致瓦斯爆炸的危险性增加。

(二) 排放瓦斯气体可以提高工人劳动效率和煤矿开采效率

如果井下通风情况下瓦斯浓度超过0.75%将会直接影响到开采效率, 必须停止开采进行处理。通常通风环境中高瓦斯浓度会使煤矿开采效率降低1.5~3倍。通过及时排放瓦斯气体可以大大提高煤矿的开采效率。

(三) 抽采并储存瓦斯可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全球气候变暖并不都是排放的二氧化碳气体造成的, 还有大量的甲烷气体。每年由于开采煤矿排放出的瓦斯气体 (甲烷) 造成的全球气候变暖效果相当于2850万吨二氧化碳气体。因此, 收集瓦斯气体减少其排放对于全世界的生态气候环境的贡献是无价的。从阻止全球气候变暖的角度来讲, 提高井下瓦斯气体的回收和使用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

(四) 储存的瓦斯可作为清洁能源使用并带来经济效益

由于不同的经济、技术及管理障碍, 使得煤矿瓦斯气体的使用率很低, 甚至少于开采过程产生瓦斯气体总量的5%。将瓦斯气体回收后可以作为燃料使用[4]。美国通常将煤矿瓦斯气体充入天然气管道中与天然气一起混合使用, 在2006年时美国的瓦斯使用率已经达到24%, 然而, 在我国大量的井下瓦斯气体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因此, 我国在抽采瓦斯的利用上可以借鉴国外的典型应用实例。实际上煤矿瓦斯在使用上不是很容易, 因为煤炭中的瓦斯气体浓度很低, 是低级煤释放出来的气体, 由于天然气的价格较低, 瓦斯不可能替代天然气, 单独使用瓦斯作为燃料也会有问题, 许多经济参数需要考虑进去, 比如:煤矿中封存的瓦斯气体总量和平均瓦斯量需要考虑;瓦斯使用前要考虑到瓦斯气体的物理参数, 包括含有的灰尘或湿度, 必须进行处理例如干燥、清洁除杂;抽采瓦斯前要考虑钻孔大小、存储和建立气体输送管道的成本;另外, 还有考虑当地社会对热能的需要程度, 即抽采出的瓦斯主要为哪些行业提供能源。也许瓦斯回收气体的前期投入很大, 在日益增加能源需要的工业飞速发展阶段, 回收瓦斯气体的经济效益将是非常可观的。

三、煤矿瓦斯事故的防治措施

(一) 建立瓦斯实时监控系统同时要有瓦检员按时巡检瓦斯浓度

随着矿井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 井下信息化管理得到大量应用。好多大型煤矿企业都投入大量资金建立井下瓦斯气体监控报警装置, 通过这种实时监控系统可以随时掌握井下不同地点的瓦斯浓度, 随时掌握井下的瓦斯浓度、通风系统的风速情况, 这样大大提高了井下瓦斯气体的监控力度。另外, 为了防止电脑系统或井下的摄像头可能出现问题, 还要安排瓦检员按时对井下各个地点进行巡检并测试瓦斯浓度, 与瓦斯监控系统进行比较, 防止出现很大误差, 确保实时监控的瓦斯浓度数据安全可靠。

(二) 加强对通风系统的管理并合理抽放瓦斯

严格管理井下的通风系统, 尤其是要在开采工作面处采用大功率风机或设置一套备用通风系统。另外, 一定要事先探测采面的瓦斯含量和涌出量, 合理抽放瓦斯降低瓦斯浓度和压力, 防止发生瓦斯突出事故。

(三) 减少火源、严禁明火

严禁井下员工明火作业, 重点加强供电装置、矿灯、机械设备摩擦等带有火源隐患的设备的管理。另外对井下采用雷管炸药进行炮掘的地点要制定有效的监管力度, 严格测试放炮环境的瓦斯浓度, 禁止在浓度较高的瓦斯环境中放炮。

(四)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 使每位员工都知道自己工作环境中的安全隐患和应急自救措施。加强工人的操作技能培训, 提高工人的专业知识和自身操作技能, 保证井下的安全生产纪律。

四、结束语

在煤矿安全生产中防治瓦斯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一定要加强安全制度的管理, 及时做好瓦斯监测工作, 加大安全投入的力度, 对员工进行瓦斯防治的意识, 提高井下通风系统的效率和最大通风能力, 严加防范瓦斯突出事故。在大量开采井下煤炭资源的同时, 防止瓦斯爆炸是煤矿工作的重中之重, 是保证井下生产安全、员工生命安全的重要屏障。

摘要:我国煤矿的瓦斯压力大、瓦斯含量高、煤质松软、透气性低, 开采过程中瓦斯释放速度快, 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现象并诱发瓦斯爆炸, 严重影响井下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本文主要介绍了煤矿井下瓦斯气体的释放特征、抽采瓦斯的意义和井下瓦斯事故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瓦斯,煤矿,措施,防治

参考文献

[1]徐超, 等.浅谈我国煤矿瓦斯抽放技术[J].山东煤炭科技, 2010, 2:196-197.

[2]司荣军.瓦斯煤尘爆炸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J].矿用安全与环境, 2014, 41 (1) :72-76.

[3]于顺德, 李志强.开创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新局面[J].煤炭技术, 2010, 29 (3) :238-240.

8.低瓦斯矿井瓦斯事故预防对策探究 篇八

【关键词】低瓦斯矿井;瓦斯燃烧;现场调查;预防对策

2009年12月,山西省某低瓦斯矿井南采区掘进工作面发生了 一起局部瓦斯燃烧事故,造成12人遇难,4人受伤。事故发生于第三段绞车道南采区的下山掘进工作面,巷道规格:长度50m,宽2.0m;巷道为全煤巷道,采用木支护。掘进工作面采用5.5kw×2局部通风机,通风机于距回风口10m的水平运输巷道位置设置,供风采用直径500m的风筒。

一、现场调查情况

通过现场详细调查发现:

1.回风口到风机风筒部位变硬,但其颜色和形状无变化。说明该部位只受到空气膨胀的高温,而没有瓦斯燃烧的明火到达。

2.下山门子口以下的风筒部位形状变为长条状,颜色油黑。说明瓦斯主要于下山50m巷道部位燃烧,风筒经明火燃烧高温而收缩变形。风筒设置于底板部位,说明巷道内瓦斯浓度较为均匀。

3.事故地点巷道顶层板相对完整,没有冲击现象发生,说明事故为瓦斯燃烧,不是瓦斯爆炸。

4.瓦斯浓度现场调查发现,自下山门子口5-30m部位的二氧化碳浓度为0.3%~0.5%,沼气浓度为0.6%~0.8%,混合气体浓度为0.9%一1.3%。

5.将绝对瓦斯涌出量作为依据进行瓦斯燃烧浓度的计算:巷道空间长度为50m,断面为3m,体积为150m3;瓦斯绝对涌出量为0.065m/min,瓦斯积聚量为5.85m3,停风时间为90分钟;通过5.85÷150×100%=3.9%计算得出瓦斯燃烧时的浓度为3.9%。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瓦斯积聚原因

直接原因为:瓦斯涌出量随着矿井延伸而增加,在风机停止运转的情况下生产使得瓦斯积聚,遇到明火发生燃烧事故。间接原因为:矿井总风量不足,布置的工作面多,使采区多处部位出现串联通风;采区风量不足的问题没有引起领导人员的重视,未采取措施进行防范。

2.瓦斯引燃原因

经过现场遇难者检查及脱险人员的证实,其中一名遇难者曾在巷道内吸烟而导致瓦斯燃烧,此遇难者口袋中发现了烟火。

3.事故综合分析

(1)通风管理混乱。风机没有专人管理,随意停用,没有双电源互转;风机安设位置不妥。(2)矿井通风网路过长,流程达3300m,使得矿井通风的阻力较大,通风困难。(3)通风设施质量较差,使得矿井有效风率不到85%。(4)矿井工作人员瓦斯意识缺乏,无风作业。(5)矿井中对瓦斯的检查力度不够,不能及时发现瓦斯超限问题。(6)矿井管理制度不够严格,对员工的安全培训不到位,个别员工带烟火入井,在工作面抽烟。(7)虽然在低瓦斯矿井中不需要采取瓦斯抽放设施,但必须进行监测监控。在此矿井中工作面灭有瓦斯监测传感器。(8)煤矿的安全检查不到位。矿井通风能力较弱,出现无风作业、工作面吸烟等现象,该煤矿的安全管理较差。

三、瓦斯事故预防对策

1.加强矿井通风管理和瓦斯管理

(1)通风管理。首先确保矿井的通风系统合理,有着足够的通风能力;其次,要减小通风阻力,避免出现串联通风、漏风、扩散通风等现象,以保证工作面有着充足的风量;此外,调整巷道贯通的通风系统,采取双风机双电源互相转换,从而避免工作面的停风现象。

(2)瓦斯管理。首先建立高素质的瓦斯检查队伍,配备班组长、电钳工、放炮员等工种,随时对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其次,在矿井中装设瓦斯监测设备,对瓦斯超限现象及时提醒,对其中瓦斯容易积聚的巷道进行定期排放;此外,要严格放炮安全关,严格遵循一炮三检的原则,从而加强瓦斯的管理。

2.对引爆火源进行控制

(1)对井下电气失爆进行控制。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必须经合格检验;加强电缆保护,避免电缆碰撞、刺伤、划伤等损伤;电缆导线无明接头或“羊尾巴”等现象;设置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装置;对电气设备的操作严格规范,定期进行维护检修。

(2)严格放炮过程,防止引燃瓦斯。要严格放炮安全过程,对放炮前后的瓦斯情况严格检查,并遵循一炮三检和三人放炮制的规范,放炮前后必须对煤尘进行冲刷,保证放炮过程符合正规程序操作流程。

(3)消除明火隐患。对于井下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并制定严格的制度进行管理,杜绝井下携带明火,实施人井检身制度。

3.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

首先,加强矿井领导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对于矿井和瓦斯的安全意思,为矿井的安全生产布置良好的环境;其次,加强对井下采掘人员的安全培训,培养其对于矿井瓦斯的认识和处理能力,并组织进行煤矿安全、作业、操作等三个规程的学习,严格工作流程;此外,必须加强对通风人员的教育,使其认真、负责的为生产工作创造一个风量、风速、温度及瓦斯浓度合格的环境。

4.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在煤矿内部建立健全的培训机构,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专业的事故监察、处理机制,对矿井进行定期监察,对于发生的各类大小事故进行严格处理,落实事故责任,对于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从严处罚,以预防煤矿的重大事故发生;此外,加强监察队伍建设,严格执法,强化监察工作的指导作用。

除此之外,还可以采取瓦斯地质研究等措施对瓦斯事故进行预测。如在矿井中选择代表性的部位进行取样,对其地质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得出瓦斯地质数学模型,从而对该区域的瓦斯含量进行预测;还可以对各煤层的炮眼进行瓦斯监测,并建档记录,从而根据开采经验和实测数据确定瓦斯涌出量异常的区域,有针对性的制定瓦斯防治措施。

参考文献

[1]焦作矿业学院瓦斯地质研究室.瓦斯地质概论[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10.

[2]周太行,矿井瓦斯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J],煤矿安全,2006年5期.

[3]张清华,防治低瓦斯矿井瓦斯事故的对策 [J],煤矿安全,2000年12期.

9.矿井瓦斯防治计划 篇九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防止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 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煤矿的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工开采技术条件》、《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 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 煤业公司要贯彻落实“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和基本要求,认真坚持“风量足、断面够、系统顺、设施牢、不失爆”的原则,消除矿井重大瓦斯隐患。

第三条 防治瓦斯事故的目标是:消除瓦斯积聚,杜绝瓦斯爆炸、瓦斯燃烧和煤与瓦斯突出伤人事故。

第四条 煤业公司要成立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瓦斯防治工作,定期检查、平衡防治瓦斯工作,1

解决所需人、财、物等问题,保证防治瓦斯工作正常进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全面负责瓦斯防治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瓦斯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指导矿井开展防治瓦斯工作;按照岗位责任制,分管副职负责落实所分管的瓦斯防治工作。煤业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和集团公司有关业务部门,对矿井瓦斯防治工作有指导、监督责任。

第五条 煤业公司要编制防治瓦斯工作管理规定,建立奖惩机制,认真落实好各部门、各级领导的瓦斯管理工作责任制。

第六条 煤业公司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瓦斯综合治理专业例会,研究分析各矿井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防突措施、瓦斯治理装备和人员配备等情况,解决瓦斯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矿井是防治瓦斯事故的责任主体,也要相应成立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矿长对矿井防治瓦斯事故全面负责,矿总工程师对防治瓦斯事故负技术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管理工作负责。

第八条 瓦斯矿井必须设置防治瓦斯副总工程师,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矿井瓦斯防治技术、管理、科研、“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第九条 矿井要认真执行“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每月底前召开瓦斯治理综合分析例会,总结当月防治瓦斯工作,根据矿井下月生产安排,逐头逐面分析瓦斯灾害情况,安排下月瓦斯

灾害预报和防治瓦斯工程计划,保证矿井正常生产。当月瓦斯防治工作总结和下月计划一并报煤业公司。煤业公司汇总分析后,每月底前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章 通风及瓦斯

第十条 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所有采区、采掘工作面都必须实行分区通风,严禁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和采空区通风。

第十一条 高瓦斯矿井、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每个采区必须设置专用回风巷,采掘工作面的回风流,必须直接引入专用回风巷并顺向交接;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

第十二条 矿井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专项设计和安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矿井通风阻力要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要求,否则要及时安排计划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 要加强矿井进回风巷道的维护,确保通风断面,所有井巷的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禁止风速超限,严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

第十五条 矿井对主要通风巷道每月必须组织专人检查一次,检查要有记录,发现问题责任到人,及时处理。矿井通风负 3

压出现异常变化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道之间和采区进回风巷道之间的联络巷道,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正在使用的联络巷道,必须安设两道连锁的正反向风门,并要明确责任人,经常检查,确保可靠。

第十七条 通风设施要建立档案,明确管理责任。防突风门墙体厚度不应小于1200mm,正反向风门门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门带必须使用角铁制作,迎突出面加白铁皮加固;控制风流的风门、风墙、风窗、风桥等设施必须可靠;倾斜运输巷道中不应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时,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看管,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禁在回风流中(硐室除外)设置调控风设施。

第十八条 严禁使用三台以上(含三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第十九条 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一趟为“三专”)、风电与瓦斯电闭锁和停风瓦斯超三分(3%CH4)风机闭锁功能;使用两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供风的地点,必须同时实现“双风机双电源”、风电与瓦斯电闭锁和停风瓦斯超三分风机闭锁功能。

第二十条 巷道贯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贯通时必须由通风区(科、队)领导现场跟班指挥,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

第二十一条 巷道排放瓦斯必须严格分级管理,煤业公司要根据实际制定管理规定,矿井要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要求指定领导现场协调指挥,责任到人,排放瓦斯时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严禁“一风吹”。

第二十二条 加强局部通风现场管理,严禁无计划停风停电。由于无计划停风停电造成瓦斯超限的,要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矿井应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禁空班、漏检、假检,发现瓦斯超限时应立即组织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临时停风的地点必须停电撤人,并设置栅栏和警标;长期停风的地点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

第二十五条 高瓦斯、突出矿井要采取综合防治瓦斯措施,严格控制炮后或非措施时的瓦斯超限现象,一旦出现瓦斯浓度达2%以上的必须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采取防范措施预防再次发生。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第二十六条 井下所有放炮地点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格执行放炮撤人规定。一次拉不响炮时,必须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未查明原因前,严禁二次起爆。

第二十七条 加强矿井机电设备和仪器仪表的防爆管理,严禁失爆。瓦斯涌出异常和高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执行停电制度。

第二十八条 矿井每月在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通风能力,严禁矿井及采掘工作面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三章 防突和抽采

第二十九条 煤业公司、矿井要制订瓦斯区域治理三年规划和、季度实施计划,并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批准。、季度实施情况要列入专项考核。

第三十条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采区设计时,必须同时进行采区瓦斯区域治理设计。

第三十一条 煤业公司必须对突出危险性严重的采掘面实施重点监控,监控信息每月底前上报集团公司。

第三十二条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按照10元/吨,高瓦斯矿井必须按8元/吨的标准提取(预提)专项费用,用于专项瓦斯治理和区域超前治理等项目。

第三十三条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突专业会议。每天的矿井调度会议均要把防突工作放在首位,必须逐头逐面进行分析,对采掘工作面出现地质构造变化、煤层变薄、变厚、应力集中区及有明显的突出预兆时,要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 6

防突措施,杜绝突出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四条 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防止误揭煤层,造成瓦斯事故。

第三十五条 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不探不掘、长探短掘”的原则,在接近老空、老巷、地质构造带时,都必须打钻探明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钻探施工必须制定专项措施,防止其它灾害发生。

第三十六条 石门揭煤必须编制专项设计,距离煤层垂距10m处到进入煤层顶底板范围内按照揭煤规定实施措施。石门揭煤工作面必须进行预抽,抽采控制范围内,煤层瓦斯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要求,并经措施效果检验,指标不超限时方可进行揭煤。揭煤时,揭煤采区内除揭煤作业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全部撤离。

第三十七条 有突出危险的石门揭煤工作面,必须设置两道坚固可靠的金属栅栏;突出危险性严重的掘进工作面必须设置坚固可靠的两道减突栅栏、三道防突反向风门,推广应用防突出逆风装置。

第三十八条 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防突措施必须能控制巷道轮廓线外8米以上(煤层倾角大于8度时,底部或下帮5米),正前方必须保留10米以上的防突措施超前距离。

第三十九条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按规定及时测定

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煤层透气性系数、钻孔瓦斯衰减系数等瓦斯基础参数。

第四十条 掘进工作面打钻时,如果发现有地质构造变化、经常发生喷孔、顶钻、卡钻等突出预兆或进行效果检验连续三次超指标时,必须停止掘进,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研究采取有效的防突措施,采取措施后效果检验指标不超限时,方准恢复正常掘进。

第四十一条 矿井计划施工的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在开工前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书面备案。

第四十二条 突出矿井新开工和停产3天以上重新恢复掘进的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深孔预抽或深孔排放措施,确保掘进工作面正前30m范围内的瓦斯和应力得到充分释放,并经效果检验指标不超限时,方可掘进。

第四十三条 突出矿井必须配备足够的预测预报专业人员,所有预测预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预测仪器必须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矿井必须制定预测(检验)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预测(检验)数据准确、可靠。

第四十四条 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放炮时,工作人员必须全部撤到反向风门以外的避难硐室内或压风自救装置处,并打开压风自救装置;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放炮时,回风侧必须撤人停电,进风侧人员全部撤到进风巷规定地点以外压风自救装

置处,并打开压风自救装置。

第四十五条 高瓦斯、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采前必须编制抽采设计并实施。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抽出率不得低于30%,预抽期一般不少于6个月(以最后一个抽采孔连抽时间算起);特殊情况下抽放时间达不到规定时,矿井采用综合措施强化抽采,并对工作面残存瓦斯含量进行测定,分析工作面突出危险性,以书面材料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采。开采后,工作面每推进20m,矿井必须对工作面进行一次残存瓦斯含量测定,并以书面材料报请批准后,方可继续开采。

第四十六条 在掘进工作面采用水力掏槽措施的矿井,必须制定水力掏槽专项技术措施,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用水力掏槽措施期间,必须严格执行水力掏槽专项技术措施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开采前,矿井必须对工作面突出危险性进行评价,煤业公司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四章 瓦斯监测监控

第四十八条 矿井及上一级监测监控中心室,都必须设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出现瓦斯超限及故障信息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

第四十九条 矿井必须按规定安设各类传感器,并全部实现连机运行。

第五十条 甲烷传感器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调试、校正,确保数据准确和断电功能稳定、可靠;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后,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必须停止生产。

第五十一条 安全监控系统或显示出现异常,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和监控中心汇报,按应急处置预案要求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二条 监控系统必须功能完备,各类数据准确、齐全;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业务熟练,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确使用;矿井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监控系统网络传输,发现修改数据的或修改上传数据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 科研和培训

第五十三条 煤业公司和生产矿井要高度重视瓦斯治理科技创新工作,健全瓦斯治理科研机构,充实科研人员,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快构建瓦斯防治科技支撑体系。把防治瓦斯科研工作纳入瓦斯治理规划,保证足够的科研投入,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煤矿瓦斯治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提升矿井安全装备水平和技术保障能力。

第五十四条 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必须开展防突科研工作,研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规律和防突技术措施,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

第五十五条 煤业公司和生产矿井要加强瓦斯治理技术交流

和专业技术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分级分类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执行能力。突出矿井的井下作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1个月时间的防突专项培训,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

第六章 奖罚

第五十六条 集团公司建立防治瓦斯工作激励机制,制订瓦斯防治专项考核办法,每季度对煤业公司、生产矿井的瓦斯区域治理、通风系统优化、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瓦斯抽采工程及抽采量等进行专项考核,严格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奖罚。造成瓦斯事故的,按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煤业公司、生产矿井要严格执行《瓦斯防治管理办法》,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相应制订详细的防治瓦斯工作职责范围和考核奖罚办法报集团公司安监局、人力资源部、技术信息中心备案,并每季度考核所属单位执行《瓦斯防治管理办法》的情况,对季度内未发生瓦斯事故的矿井和工作成绩优异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瓦斯防治管理办法》与国家安全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处或没有规定的,按照国家安全法规和上级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集团公司所属技术改造矿井和基建矿井,比照生产矿井执行。

第五十九条 本《瓦斯防治管理办法》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于 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条 《 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瓦斯防治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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