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一岗双责

2024-09-19

医院安全一岗双责(通用8篇)

1.医院安全一岗双责 篇一

党风廉政建设 “一岗双责”责任书

XXXX医院党委制

为了增强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明确“一岗双责”职责,确保落实到位,根据《XXXX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中国五冶集团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 医院系统分管领导、部门/科室部门正职。

二、责任时限 签订之日起至责任人离开现岗位止。

三、责任内容

(一)切实担负起《XXXX医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中规定的本岗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系统(部门)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三)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规定;结合实际,有计划、针对性的在本系统(部门)开展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

(四)加强对本系统(部门)重点管理岗位、关键管理环节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诫勉提醒,抓早抓小;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向党委、纪委汇报。

(五)确保本系统(部门)人员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与规定,不发生违规违纪和违反制度程序行为。

(六)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对本系统(部门)人员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七)保持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带头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四、责任考核 对责任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与季度、年度考核结合进行;考核结果作为责任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按照《XXXX医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XXXX医院党委(盖章): 责任范围: 承签责任人: 部门及职务: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2

2.医院安全一岗双责 篇二

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攀成钢公司) 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 是由原攀钢集团成都无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和原成都钢铁厂于2002年5月重组而成, 是一家集烧结、炼铁、炼钢、无缝钢管、圆盘条和带肋钢筋生产经营为一体的冶金企业, 具备年产铁160万t、钢200万t、钢材270万t的生产能力, 是我国主要的核电管、军工管、锅炉管、油井管、管线管、气瓶管生产基地和西部地区重要的棒线材生产基地。

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 不仅要履行本岗位业务职责, 同时要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这就是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这一规定最早见于2007年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第216号令发布的《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第五条:“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岗位责任”。随后,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办〔2010〕139号) 的文件中提出了“以企业负责人为重点, 逐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各工种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企业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形成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的要求。

多年来, 攀成钢公司针对部分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完善、基础工作不扎实等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突出问题, 根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 建立、健全了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赋予了全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权、利, 探索出了适用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理模式。

1 具体做法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公司最基本的一项安全管理制度。一个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既要建立起高层、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以及全体操作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形成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又要通过监督、检查、奖惩等方法来保证其有效实施, 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确保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1) 在建立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时, 要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保障的一些基本原则。

(1) 第一要职的原则。

“保护职工 (包括本人) 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所有人员所有工作的第一要职, 该原则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 安全发展”的思想。

(2) 安全与生产统一的原则。

该原则体现了“安全第一”与“质量第一”的包涵、安全与速度的互保、安全与效益的兼顾的思想。“安全第一”的原则, 决不是把要安全摆到生产之上, 而是要二者的统一。在安全生产管理中, 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工艺、管技术、管设备、管材料等方面要考虑工艺安全、技术安全、设备安全和材料安全;遵循“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3) “五同时”原则。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 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公司各级领导以及规划发展、生产调度、设备维修、工程建设、人事教育、供应销售、生活后勤等部门, 将安全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 把安全工作落实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4) “同步协调发展”原则。

在考虑经营发展, 进行机制改革、技术改造时, 安全生产要与之同时规划, 同时组织实施, 同时运作投产。也就是要做到公司的机构、技术、发展要同时规划、实施、运作。

(5) “三同时”原则。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公司在设计、施工和验收环节切实采取措施, 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确保生产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等满足各项安全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

(6) “四不放过”原则。

“四不放过”是事故调查处理的重要原则, 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在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时, 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 认真彻底查清事故原因, 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总结事故教训, 提出改进措施;利用事故案例加强职工教育, 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2)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建立。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要体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 就是要确保岗位安全职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攀成钢公司按照图1的模式, 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注:图中“;”前面的对象为横向到边的层级, “, ”前面的对象为纵向到底的岗位人员。

(1) 建立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并以文件形式发布。该制度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内容。

(2) 明确职责。根据各层级的职能职责和各岗位工作标准的内容, 建立、健全各层级和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各层级和每一个管理岗位和操作岗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权、利。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 以文件形式发布。

(3) 宣传培训。分层次开展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同时, 开展以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考试工作, 将考试成绩记入员工培训档案。每年开展以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

(4) 检查考核。建立以岗位安全绩效考核为重点, 以落实岗位安全职责为主线, 以杜绝岗位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 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在员工绩效工资、晋级、评先评优等考核中的权重, 安全责任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层层分解落实并从普通员工→班组长→车间主任 (科员→科长) →中层正职 (副职→正职) →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确保安全生产职责层层落实, 有目标有动力。

以月为周期, 对全员执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并通报检查和考核情况;以季度为周期, 对完成了安全生产目标的层级单位和业绩突出的个人, 按照《安全生产经济责任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 给予奖励。

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 要按照《事故问责管理办法》的规定, 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通过采取经济手段、行政手段, 确保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有效实施。

(5) 评审更新。每年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 每3年进行一次更新。当国家法规、行业标准和上级管理部门的规定与要求、岗位工作内容等发生变化时, 及时进行评审与更新。

3) 抓配套制度建设。在建立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同时, 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安全生产风险金抵押管理办法》《事故管理办法》《事故问责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经济责任考核实施细则》等管理规章制度。通过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确保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 成效

2.1 取得的共识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理模式, 全体员工认识到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对安全工作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 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强, 取得了以下共识。

1) 对安全事故有了“三不”认识。

(1) 出不起事故。企业生产经营的目的就是追求效益最大化、利润最大化。但现在市场环境中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 每一点效益都很宝贵。一旦出了安全事故, 动辄损失几十万、上百万, 加上停产对职工队伍稳定的影响, 成本更高。

(2) 出不得事故。党和国家把安全生产上升到了科学发展安全发展高度。所以, 安全生产既是民生问题, 也是政治问题。但凡发生了严重安全事故的企业, 其结局无一例外的都是企业停产整顿, 管理层从上到下被严肃问责, 免职的免职、降职的降职, 严重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3) 不能出事故。党和政府现在要求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观, 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和谐企业。而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恰恰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一旦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 将对职工生命健康安全、企业财产或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甚至可能对企业发展造成颠覆性的影响。

2) 对做好安全工作有了“三心”认识。

(1) 带着热心抓安全。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时间久了, 就容易出现疲劳现象, 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热情会渐渐消失。这种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因此, 企业会从组织上、思想上、管理上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 不断激发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激情, 让他们随时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 每天以饱满的工作精神状态投入到安全工作中, 干好安全工作, 守一方平安。

(2) 带着爱心抓安全。所有员工把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对企业、对职工、对家庭、对自己的前途负责任的政治高度认真对待安全工作, 以对生命敬重之心、以对职工像自己的兄弟姐妹之情做好安全工作。真正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减少作业现场的“三违”现象, 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只有这样, 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持之以恒地做好, 企业才能实现长时间安全生产。

(3) 带着责任心抓安全。安全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一岗双责”、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为核心, 坚持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职能部门业务保安、单位自主管理、全员共同参与的安全管理格局。严格落实安全事故问责制, 强化单位主体责任, 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各级管理层, 落实到每一个职工身上。对“三违”行为“零宽容”, 切实增强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3) 对安全事故有了问责意识。

任何安全工作都是事关公司生存发展的大事、要事。所以, 安全生产不能出事故。一旦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 所有责任人都要依规进行问责处理。

2.2 工作亮点

1) 公司领导自觉履行安全职责, 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1) 公司总经理每周二组织各单位行政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 对曝光的安全问题进行了点评和指导, 有力地促进了各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

(2) 公司实施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细则》《安全经济责任制考核费用使用实施细则》《事故管理办法》和《问责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 按照“干好有奖、干差要罚”的原则, 对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奖惩, 极大地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工作积极性。

(3) 公司领导对事故责任单位领导进行了述职和戒勉谈话。

(4) 公司主管领导每月坚持召开了公司安委会办公室会议, 部署和安排安全工作。

(5) 公司主管领导加强了检维修项目的安全管理, 对设备大中修项目在检修前召开了专题会议, 成立了检修组织机构, 明确了安全职责, 规范了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流程, 所有检修项目均实现了安全检修。

2) 强化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方法。

(1) 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 成立了四个安全督查小组, 每周重点开展现场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进一步强化了各二级单位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意识。

(2) 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 成立了由安全专家组成的安全事故调查组、安全管理评估组和专业技术检查组, 开展了事故技术调查分析、安全管理评估、车间安全现状评价和专业安全技术检查。

3) 公司各管理部门认真履行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 安办成员单位之间协同工作加强, 成效显著。

(1) 由公司安办牵头, 组建了以设备保障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为组长单位、其他安办成员单位参加的三个公司安办月度安全督察组。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编制并实施了标准化安全检查表。

(2) 安全督察组按月轮流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撰写检查工作总结, 并报公司安办备案。

(3) 设备保障部门加大了设备检修安全的管控和监管力度, 督促相关方严格执行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危险作业审批 (许可) 管理工作, 确保了外委施工现场安全受控。

4) 炼铁厂、能源动力中心、工程技术公司等单位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理模式, 取得了显著成效, 获得了集团公司和攀成钢公司的表彰和奖励。

2.3 工作绩效

2014年, 攀成钢公司取得了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零、轻伤2人次的历史最好成绩。下表是2010~2014年来的人身伤害事故统计情况。

3 结束语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实现了“三个继续下降、两个进一步好转”的工作目标。但是, 我国事故总量仍然较大, 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 非法违法行为仍然突出, 安全隐患仍很严重, 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

所以, 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 员工也是岗位安全生产的主体, 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坚持标本兼治, 狠抓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 才能确保企业长时期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师:基础知识[M].2版.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10.

[2]四川省人民政府第216号令.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S].

[3]安监总办[2010]13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S].

3.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省、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邹平县政府及各行政主管部门、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下设的各行政主管单位。

第三条 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有关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制度,负责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设的各行政主管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第二章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条 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县长、镇(办、开发区)长(主任)是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负责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同级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及时对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六)落实本地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督查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第五条 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具体负责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二)受本级政府行政首长的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和重要问题;

(三)组织并参加本行政区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四)督促、检查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五)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六)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本级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第六条 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其他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应当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研究,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三)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四)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第三章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条 县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设各行政主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贯彻实施、执行落实;

(二)组织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业务工作同时研究,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四)组织和领导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五)明确建立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并保证其工作条件;

(六)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第八条 县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设各行政主管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工作实际,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受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委托,主持召开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上级指示,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工作任务;

(三)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本部门相关业务科室(股、站、所、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参加安全生产重要活动;

(四)督促、指导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第九条 各部门各单位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章 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责

第十条 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是县政府安委会的工作承办机构,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县政府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县政府安委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导全县全生产重要工作的开展落实;

(二)坚持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动态,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综合监管;

(三)组织协调督导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及安委会召开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章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十一条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县政府及安委会的领导下,综合协调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职责;

(三)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全县伤亡事故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工矿商贸企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上级对较大以上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生产直接监管,综合管理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

(五)组织协调管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六)负责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定期对各镇(办)、开发区和县直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贻误工作的,提出整改措施,并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 建立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制度。县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定期对各镇(办)、开发区和各部门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四条 坚持安全生产工作述职制度。各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和年终应就安全生产情况向县政府写出书面述职报告,由县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述职报告进行审核和评议,并将述职情况汇总后向县政府报告。凡本行政区内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累计死亡3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要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造成重大影响的,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邹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4.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篇四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学校每个教职员工,既要对自身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工作负责。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 长:李云红校长

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校安全工作负总责,不定时地组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安全事故发生现场,负责指导、督促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2、副组长:宋二林校长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抓好全校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全体师生召开各种安全工作会议,对各处(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排查,配合校长处理各类安全事故,负责拟定安全工作计划,制定安全工作制度、管理措施,对各项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

3、具办人:刘铁峰主任

(1)协助校长和分管校长具体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排查、考核,配合校长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2)做好老师、学生中矛盾纠纷调查、处理等工作,对师生加强各种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参与各种安全排查。协助教务处抓好安全教育课程计划的落实,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业务指导、心理咨询等工作。

(3)按照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搞好学校安全工作与管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监控,认真了解和掌握本部门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防止不正之风的发生。

(4)带头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成 员:各处室负责人

负责本处室学生安全教育,对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对本室随时加强安全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治,确保学生在上课时的人生安全。

5、成 员:各班级班主任

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细化到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的每个环节;正确、及时处理偶发事件,课堂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遇安全事故,在实施救护工作的同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在集体活动、集会中,必须全程参与管理学生安全;对有安全隐患的人、事、物,要采取积极行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关心班级学生健康成长,安全教育和管理。

6、成 员:课任教师

确保课堂教学安全,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协助班主任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上课不迟到早退和旷课,自始至终不离开学生,及时清点学生到课堂情况,掌握学生动态(包括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采取相应方式处置和报告。

7、成 员: 门卫保安人员

门卫坚持24小时值班,严格外来人员管理、登记,可疑人员严禁进入校园,对校园及周边加强安全排可,发现隐患立即整治。课间、午间对学生活动场所加强学生活动监管,及时解决学生中发生的纠纷。

二、工作制度:

1、实行分部、分包管理制度。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必须认真做好所承包的安全稳定工作,教职工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要认真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2、督导检查制度。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对所承包项目随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清除隐患。

3、例会制度: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总结,通报本校安全工作情况,随时改进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而导致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石家庄市第四十中学

5.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篇五

漳州市龙文路通运输发展中心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制度

为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安全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一岗双责制”,具体如下。

一、切实加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严格的安全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全面实行一岗双责制。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承担具体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有

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以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负责人要在各自的范围内督促和指导生产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认真履行责职,坚持关囗前移,重心下移,注重事故的防范,把监管重心放在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上,安全隐患整改上,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燃。

三、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最终落脚点,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步眀确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的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的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加大执行检查力度,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严肃査处安全生产事故,凡发生事故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六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合我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各单位负责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局长是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2、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3、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水利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及时对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及督促检查。

5、落实全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四、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具体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重大隐患排查等各项活动。

2、定期深入生产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3、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重大安全隐患。

4、督促局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启动相关工作应急预案。

五、局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2、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督促检查。

3、督促分管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六、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及县水利局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2、负责落实县水利局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3、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实施,同时检查。

4、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

7.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七

第一条 为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广东省人民政府、市政府、市交通局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单位所属各部门。

第三条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单位所属各部门、班组有关负责人在履行所在岗位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所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各部门、班组对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管理制度。公司各部门、班组有关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站长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政府、交通、单位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各项安全指标控制在考核目标的范围内,保持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2、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并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安全生产工作行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

4、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组织和领导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督促制定整治、监控措施并加以实施,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6、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经济责任制、创先争优评比的重要依据;

7、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时限上报并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应委托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赶赴事故现场处理。

第六条 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站长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人,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政府、交通、公司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办法和措施,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2、抓好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部门、班组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受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委托,每月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听取各部门的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5、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时,应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应委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职能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

6、督促各单位、班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七条 公司分管其他工作的副站长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政府、交通、单位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2、检查、督促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部门、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

3、在部署工作时同时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应委托分管业务范围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

5、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 运输管理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监督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

2、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把住公司安全生产源头关,有效预防和减少公司源头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3、与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依法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4、定期组织开展停车场安全宣传、安全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应当严格落实。对本部门发生事故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制定事故整改措施,贯彻落实。

5、加强乘车安全宣传教育,严格查堵危险品,做好旅客行包和携带物品的危险品检查工作,必要时有权会同当事人开包检查,对查获的危险品要按规定登记处理。确保“三不进站”和“无不出站”。

第九条 分管经营副站长安全生产职责:

1、分管经营副站长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旅客运输管理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交通部门有关客运经营管理规定和标准;落实上级部门和单位的指示精神,守法经营。

3、协调好与相关部门的关系,团结带领全体员工积极完成公司下达的经营管理考核任务和各项考核指标。

4、负责停车场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发展客运业务,提高客运经营效益。

5、健全客运管理制度,规范客运管理流程,为外站班车提供优质有序的服务。

6、完善客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扎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检查和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7、主持召开部门工作例会,研究、总结、布置客运工作。根据生产的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客运生产工作计划。

第十条 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职责:

1、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站长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单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协助站长完成各项安全工作。

2、组织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并制定出方案和实施细则。

3、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制止违章作业,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制定防范措施。

4、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各属下班组对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安全技术操作竞赛活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评比考核,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5、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各项专业安全工作,推广应用新的安全技术提高单位安全的质量水平,解决日常生产中与安全相关的技术问题。第十一条 单位其他副站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执行站长的指令,政令畅通,对站长负责,抓好客运生产工作,管理好停车场秩序。

2、积极发挥参谋和助手的作用,不断总结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吸收借鉴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经常向站长提出各项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3、负责协调、衔接好各岗位、各班组之间的工作,落实分管工作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分管的生产(工作)任务。

4、督促、考核各班组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服务质量、卫生等情况,保证单位内各项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5、经常巡回于生产第一线,及时发现、处理当班发生的服务质量、商务等问题,遇有重大问题立即向站长汇报。

6、收集、听取旅客的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旅客遇到的疑难问题。

第十二条 保修车间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保修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及操作规程。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和有关问题,并根据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3、负责协调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和考核。

4、对本部门发生维修质量造成的事故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制定事故整改措施,贯彻落实。

5、支持和维护安全生产管理先进技术的应用,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6、负责审议和决定保修车间安全生产的一切重大决策、方案和奖惩制度等。

第十三条 保修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保修车间主任是保修车间安全生产负责人,对保修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计划、制度、规程和技术规范。

3、负责审批决定保修车间安全生产、车辆技术管理的重大决策和奖惩制度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完成上级下达及本单位制定的各项安全考核指标。

5、审定保修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和下达安全生产工作中期规划、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及各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6、组织和参与对损失较大的重、特大事故、人员伤亡事故的现场处理,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上述等级事故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及时向公司法人代表报告相关情况。第十四条 保修车间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保修车间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是安全生产负责人,对保修车间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协助主任完成各项安全工作。

2、组织保修车间各下属班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并做出方案和规划。

3、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制止违章作业,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制订防范措施。

4、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各属下班组对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安全技术操作竞赛活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评比考核,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5、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各项专业技术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以提高保修车间安全质量水平,解决日常生产中与安全相关的技术问题。

6、参与损失较大的重、特大事故、员工(重)伤亡事故现场处理,组织和主持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及研究制定技术修改措施。

第十五条 保修车间其他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协助主任搞好车间内的各项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地指挥安全生产。

2、根据维修生产的变化情况,制订安全生产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督促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技术业务知识和安全操作常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抓好技术检验和安全教育工作。

4、科学合理地做好车间机具设备管理工作。

5、检查督促做好本车间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抓好职工职业病工伤事故的防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十六条 车队安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制定车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超作规程。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安全生产隐患,商讨、制定车队安全生产防范、管理有效措施。

3、负责协调车队各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班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考核。

4、对车队车辆交通事故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制定事故整改措施,并贯彻落实。

5、支持和维护安全生产管理先进技术的应用,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6、负责审议和决定车队安全生产的决策、方案和奖惩制度。第十七条 车队队长安全生产职责:

1、车队长是车队安全生产负责人,对车队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范、准则及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组织制定车队安全生产制度、规程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检查。

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完成上级下达及本单位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5、组织职工、驾驶员的政治和安全技术知识的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不断提高职工、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服务意识。

6、掌握车队车辆使用、保养、维修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并向上级汇报。

第十八条 车队安全副队长安全生产职责:

1、车队安全副队长是车队安全生产负责人,对车队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传达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研究解决车队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重大问题,发动群众开展四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落实)并提出整改措施。

4、分析驾驶员的安全素质,掌握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驾驶技术及驾驶作风、职业道德等情况并进行鉴定,提出教育方案并组织落实。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生产周活动,总结安全生产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工作。

6、严格执行驾驶员准入制度,对招聘的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驾驶技术考核身体素质审查。

7、负责事故处理工作,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处理好事故的分析和对责任人的处理。

8、落实安全管理的各类档案、台帐和记录工作,按时报送安全报表。

9、负责落实专项安全互助金的缴交赔退工作和车辆及时投保工作。

第十九条 车队其他副队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接受队长交给的任务,做好车队分管安全工作。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熟悉部门的业务,追收营运车辆应缴的费用。

4、掌握运输情况,合理安排车辆,督促驾驶员准时、准点出车,完成安全运输任务。

5、研究和分析生产运行工作状况,及时处理或报告生产运行中的质量问题,确保车队质量管理工作得到持续改进。

6、抓好增收节支堵漏工作,挖掘潜力,确保安全生产增创效益。

7、严格执行强制车辆二保工作,掌握车辆技术状况,按期组织车辆进行各级维护。

8、建立车辆技术档案,记录车辆型号、使用数据、使用时间、行驶里程、维修记录等。

第二十条 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直接的领导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考核奖惩;

2、组织落实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每月至少组织职工开展一次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3、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的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4、组织和领导本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5、明确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并改善其工作条件。

6、本部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在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1、具体组织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分管工作范围,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措施。

2、按时参加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积极组织研究和协调处理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工作所涉及的有关问题。

3、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支持配合负责人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责任追究。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管理人员问责制》等有关规定和单位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

8.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篇八

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各副组长:协助主要负责人工作,负责全矿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全矿的员工安全;

三、矿属各部门主管:

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细化到职工的日常生活的每个环节;正确、及时处理偶发事件,上班期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遇安全事故,在实施救护工作的同时,及时向矿领导汇报;对有安全隐患的人、事、物,要采取积极行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矿领导。

四、工作制度

1、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必须认真做好所承担的安全稳定工作,各科室区队主管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要认真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2、督导检查制度:每个分管负责人对所承担的工作责任范围随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清除隐患。

3、例会制度:每月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总结,通报煤矿安全工作情况,随时改进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4、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矿领导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而导致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林场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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